【导语】“喵喵头的日记本”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7篇工伤康复治疗申请流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工伤康复治疗申请流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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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伤康复治疗申请流程
【承办机构】:市社保局及各区、镇所属社保分局
【办结时间】:1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769-12333
【相关规定】:广东工伤康复管理办法及规定
篇2:工伤康复治疗申请流程
1、尚在工伤医疗期内但伤病情相对稳定,需要早期介入康复治疗的;
2、工伤医疗期满后被鉴定并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
3、被鉴定为一至四级,按月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职工,经确认为旧伤复发具有康复价值的;
4、其它情况。
申请工伤康复需要什么资料?
1、《市工伤康复申请表》;
2、《工伤认定书》;
3、工伤职工本人身份证;
4、其他申请人证明材料及相关委托证明材料;
5、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
6、有效的医疗机构疾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7、相关检查结果;
8、其他有关材料。
篇3:工伤康复治疗申请流程
1、用人单位、伤者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向当地社保部门提出工伤康复书面申请;
2、社保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资料齐全则提交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不齐全则要求在15日内补齐;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康复对象确认,并将确认结论以《工伤康复资格确认书》形式告知申请人。符合康复条件的,市工伤康复中心出具《工伤康复通知书》,申请人签收该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到指定的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治疗。
【温馨提醒】
1、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或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的康复对象发生符合社保报销的康复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支付;
2、与原工伤发生时所在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不再进行康复对象确认。
3、工伤康复资格确认结论从作出之日起30天内有效,逾期须重新申请确认,并提交原鉴定结论书和相关材料。
【案例分析】
王先生,某一工厂员工。工厂帮其买了工伤保险。6月不幸发生工伤事故。已经办理了工伤认定并住院治疗。现在可以出院了,但王先生医生建议其做康复训练。这种情况可以申请申请工伤康复治疗吗?如何申请?需要哪些资料?
【分析说明】
工伤康复治疗是工伤保险职能之一。工伤康复是秉承着 “先治疗康复、后评残补偿”和立足于“基本康复”的原则,利用现代康复的手段和技术,为工伤残疾人员提供医疗康复、职业康复等服务。王先生属于工伤医疗期满后被鉴定并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情况,所以王先生可以申请工伤康复治疗。王先生申请工伤康复治疗具体操作如下:首先王先生用人单位或者王先生本人及近亲属到社保部门提出工伤康复书面申请;然后社保部门会对王先生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转交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符合条件,则市工伤康复中心出具《工伤康复通知书》。最后申请人可以凭借此通知书30天内到指定的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治疗。
王先生申请工伤康复资料如下:《市工伤康复申请表》、《工伤认定书》、工伤职工本人身份证、其他申请人证明材料及相关委托证明材料、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有效的医疗机构疾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相关检查结果、其他有关材料。
1.东莞工伤待遇申请流程
2.上海工伤待遇申请流程与办法
3.工伤认定申请流程有哪些
4.工伤保险中的工伤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5.申报工伤保险流程与工伤认定申请
6.工伤理赔流程
7.工伤认定流程
8.工伤赔偿的流程
9.工伤鉴定流程及顺序
10.申报工伤保险流程与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篇4:上海工伤康复如何申请
经市劳鉴委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工伤人员,在工伤康复期间发生的符合《实施办法》和《试行意见》规定的工伤康复费用,除按照本市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承担的外,其余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综合保险基金支付。
一、开展工伤康复工作有哪些意义和目的?
建立健全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是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发展的要求。工伤康复是通过运用康复技术和服务设施尽可能恢复和提高工伤人员的肌体功能、生活自理能力和职业劳动能力,从而更好的促进工伤人员全面回归社会和重返工作岗位。制定《上海市工伤康复管理试行意见》(以下称《试行意见》),对规范本市工伤康复管理工作,促进工伤康复事业发展,切实保障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哪些对象属于《试行意见》适用范围?
符合《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称《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称《综合保险》)规定的参保范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后,在停工留薪期内经确认具有康复价值,需要进行住院康复治疗的工伤人员。
三、目前哪些工伤病种列入了本市工伤康复范围?
本市的工伤康复范围,按照原劳动保障部《工伤康复诊疗规范(试行)》规定执行,具体工伤病种为:-脑损伤、脑卒中、持续性植物状态、脊柱性脊髓损伤、周围神经损伤、骨折、截肢、手外伤、关节及软组织损伤、烧伤等十种。
四、如何办理住院工伤康复申请手续?
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或身体功能障碍,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住院工伤康复的,由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其直系亲属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以下称劳鉴委)提出住院工伤康复申请,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住院工伤康复申请表》;
(二)工伤认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确认工伤住院康复对象需要经过哪些流程?
区、县劳鉴委受理住院工伤康复申请后,在对材料进行初审的基础上报市劳鉴委。市劳鉴委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委托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组织工伤康复医学专家对工伤人员是否具有康复价值进行评估,出具《住院工伤康复确认意见》并及时送达申请住院工伤康复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工伤康复定点机构。情况特殊的,作出确认意见的时限可以延长15日。
六、本市对住院工伤康复服务项目有哪些规定?
本市住院工伤康复服务项目按照原劳动保障部《工伤康复诊疗规范(试行)》、《工伤康复服务项目(试行)》,以及经市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市物价部门核定的《关于规范和调整本市临床诊疗类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沪价费[2010]002号)的规定执行。
七、工伤人员在住院康复期间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工伤康复对象在住院工伤康复期间,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住院伙食补贴以及经批准转往外省市进行住院工伤康复的交通食宿费。停工留薪期满工伤康复计划尚未完成的,继续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至工伤康复计划完成。
八、工伤人员发生的住院工伤康复费用由谁承担?
经市劳鉴委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工伤人员,在工伤康复期间发生的符合《实施办法》和《试行意见》规定的工伤康复费用,除按照本市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承担的外,其余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综合保险基金支付。其中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或综合保险,或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或综合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工伤人员,其住院工伤康复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实施办法》和《试行意见》的规定支付。
1.在上海市住院的工伤康复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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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上海工伤待遇申请流程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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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伤康复医疗待遇申领办法
8.如何办理上海工伤鉴定手续?
9.南昌工伤赔偿标准:工伤医疗、康复的其他待遇
10.工伤保险如何申请
篇5:在上海市住院的工伤康复申请流程
工伤康复包括医疗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其采取治疗和康复并重的方式,实行先治疗康复、后鉴定补偿的原则。根据《上海市工伤康复管理办法》规定,上海工伤人员经抢救治疗生命体征相对稳定,存在残疾及身体功能障碍,或者经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建议,需要在停工留薪期内住院工伤康复的,可以申请住院工伤康复。
住院工伤康复申请流程
【受理机构】:上海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
【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延长1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21-12333
申请条件:工伤人员经抢救治疗生命体征相对稳定,存在残疾及身体功能障碍,或者经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建议,需要在停工留薪期内住院工伤康复。
申请资料:
1、《住院工伤康复申请表》;
2、工伤认定书;
3、医疗诊断证明。
申请流程:
1、用人单位/工伤人员/其近亲属携带资料向用人单位区县劳鉴委提出住院工伤康复申请;
2、区县劳鉴委应受理资料,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初审后,资料齐全,符合条件,上报市劳鉴委;
4、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组织工伤康复医学专家,对工康复申请进行评估;
5、专家评估后作出确认意见,并将意见送达用人单位/工伤人员/其近亲属和工伤康复定点机构。
【补充说明】
1、工伤康复人员进行住院工伤康复应当选择本市的工伤康复定点机构。
2、工伤康复人员应当自收到确认意见之日起30日内,持确认意见及相关材料到工伤康复定点机构办理住院工伤康复手续。如未在30日内办理住院工伤康复手续的,确认意见自然失效。
3、工伤康复人员在住院工伤康复期间,应当服从工伤康复定点机构的安排,配合康复医师完成工伤康复计划。
4、工伤康复人员在住院工伤康复期间,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享受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工伤康复计划尚未完成的,继续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至工伤康复计划完成。
篇6:申请工伤赔偿流程
一、报案:(适用本地或异地工伤)
1、报案:发生工伤,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在12小时报
2、医院:发生工伤时,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对员工进行就近入院抢救,医院必须是镇级以上公立医院,或当地基本医疗认可的医院均可;就近入院抢救时,一定要盖上“急诊章”;
3、就医:就诊时需告知医生当时症状及发生的经过;
二、就诊
1.病历:请保存好病历原件(盖上急诊章,不写工作单位);
2.发票:请保存好所有的发票原件,即医院的收费收据原件;
3.用药清单:如是门诊治疗,请在每次门诊交费后及时要求医院打印“用药清单”,并完好保存原件;
4.用药清单:住院治疗请在治疗结束后一次性打印“用药清单”(出院小结);
5.用药:请按医保用药范围,进口药不可报销;
6.诊断证明书:第一次就诊后,请要求诊断医生马上写“诊断证明书”,并保存原件(不写工作单位,只写伤者姓名即可);
7.检查报告书:如有拍照检查,如:x光、ct等,请完好保存“检查报告书”原件;
8.注意事项:所有的病历、诊断证明书上不出现工作单位,只出现伤者姓名即可。
三、工伤申报、理赔手续的办理
1、单位资料:
15天内提供详细书面报告,填报《工伤事故申报表》;
员工病历复印件;
诊断证明书(第一次入院时医生所开具的)原件;
事故说明书,伤者本人签名,手印;证明人一、二,签名,手印;
工伤员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医疗终结后凭《工伤认定申请表》、《诊断证明书》、医疗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属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填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3、工伤死亡的,凭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填报《死亡待遇申报表》。
4、职工因工伤亡,在市医务劳动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三十个至六十日内,轻伤在医疗期满后三十日内,由我司到清远社保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四、赔款到帐
1、上述资料齐全后,由我司到清远社保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2、社保在收到理赔资料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做出理赔处理及转帐,并通知我司。
3、我司收到理赔款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转帐到用人单位。
1.工伤赔偿的流程
2.工伤赔偿流程
3.2017工伤赔偿流程
4.工伤赔偿具体流程
5.工伤赔偿的具体流程
6.工伤保险办理赔偿流程
7.工伤赔偿具体的流程规定
8.申请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
9.工伤保险赔偿流程
10.2017工伤赔偿流程及法律规定
篇7:工伤认定申请流程有哪些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一个月期限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请工伤认定,如未及时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这就要求用人单位申请工伤必须及时,如果超过一个月未申请的,则一个月期满至申请之日发生的费用,主要是医疗费、陪护费、食宿费均由用人单位负担,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
2、工伤责任主体的选择
一般来说承担工伤主体责任的都是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但是需要注意特殊情况下工伤主体责任的转移。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职工和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由事故发生时工作的的单位承担责任”、“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发生事故的,指派单位承担责任”、“用工单位非法转包给无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的,用工单位承担责任”、“个人挂靠经营的,个人聘用人员发生事故,挂靠单位承担责任”。
3、工伤事实举证责任倒置
工伤认定中有两类事实需要加以证明,一是劳动关系归属或者其责任主体归属证明,这类事实一般需要申请人加以证明,其举证责任在申请人一方;二是工伤事实的举证责任。对工伤事实的证明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17条,由用人单位负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不举证,则会根据职工和工伤部门调查的证据予以认定。
4、工伤认定的时限
工伤认定时限是一个容易被忽视的要素,《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了一年的认定时效,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同时一年时效也不适用时效中断、中止,是一个固定的时间段。这就提醒用人单位或职工要及时申报工伤,以免因超过一年时效丧失工伤认定的机会。
但随着最高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实行,一年时效的规定也有所松动,解释第7条规定了超过一年时效认定工伤的特殊情形,包括“不可抗力、人身自由限制、用人单位原因、社保登记不完善、劳动关系诉讼”。
1.工伤认定流程
2.工伤认定流程及申请条件(广东惠州)
3.申请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
4.申报工伤保险流程与工伤认定申请
5.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6.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7.2014宁波工伤认定办理流程指南
8.工伤认定业务流程指南
9.工伤认定申报流程指南
10.青海省职工工伤认定流程图
★ 工伤鉴定申请
工伤康复治疗申请流程(锦集7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