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单独二胎”新政策解读

时间:2023-09-17 03:37:04 作者:沙漠冰火人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沙漠冰火人”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9篇福建“单独二胎”新政策解读,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福建“单独二胎”新政策解读,欢迎阅读!

篇1:福建“单独二胎”新政策解读

近日,为有序实施“单独二孩”政策,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就独生子女的界定、单独再婚夫妇的生育政策等问题发出通知。福建新增三种独生子女认定情况。通知明确,独生子女一般指夫妇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存活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死亡且没有生育子女的。

新增以下情形视为独生子女:

(一)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二)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该子女以及该夫妇依法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弃婴或儿童。

(三)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离异后,该子女经法院判决或协议由一方抚养并长期共同生活,且抚养方未再婚或再婚后未再生育。

对于单独再婚夫妇的生育政策,通知明确符合以下三种情形,单独再婚夫妇可允许其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独生子女一方未生育子女,另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双方婚后生育一个子女且家庭只有该子女的。

(二)独生子女一方未生育子女,另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三)双方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的。

福建省还可认定为独生子女的情形有:

(一) 本人曾经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未生育子女死亡,其为父母现存唯一子女的。

(二) 本人十四周岁前被收养且养父母无其他子女的独养子女的。

(三)双方生育一个子女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一名孤儿、弃婴、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或者收养一名孤儿、弃婴、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后又合法生育一个子女的。

篇2:江西单独二胎新政策细则解读

最新江西单独二胎新政策细则解读

根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在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后,可以再生育一胎: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1个子女的;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只生育1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

(二)独生子女死亡的。

(三)只有1个子女,该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设立的`技术鉴定组织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四)一方为革命烈士亲生独生子女或者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只生育1个子女的。

(五)一方在煤矿井下连续从事采矿作业5年以上,并仍在从事煤矿井下采矿作业,只生育1个女孩的。

(六)双方均为少数民族,且居住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只生育1个子女的。

(七)归侨、侨眷或者在本省定居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其子女均在国外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定居的。

(八)双方均系华侨,一方回国时间在6年以内,只生育1个子女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只生育1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十)双方均为农民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只生育1个女孩的;

2、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家结婚落户只生育1个子女的,但女方姐妹有2人以上的,只能准许1人;

3、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其父亲或者母亲亦无兄弟姐妹,只生育1个子女的;

4、男方的兄弟均无子女并已丧失生育能力,只生育1个子女的。

(十一)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篇3:上海单独二胎新政策

上海单独二胎新政策原则: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上海单独二胎新政策条件:

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三)生育的第一个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四)一方经有关部门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影响劳动,生活不能自理的;

(五)一方符合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条件的;

(六)一方为从事出海捕捞连续五年以上的渔民,现仍从事出海捕捞的;

(七)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八)女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无兄弟,其姐妹均只生育一个子女,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户赡养老人的。

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

(二)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三)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四)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本人的兄弟姐妹均已死亡,或者本人十四周岁前被收养,养父母无其他子女的,可以视为本条所称的独生子女。

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本市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患有不孕症的夫妻,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一个子女。

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少数民族公民,迁入前取得原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再生育一个子女证明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一个子女。

具体执行情况咨询当地计生部门。上海市生二胎新政策的出台,鼓励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生育二胎,此举是为了应对上海日趋严峻的老龄化趋势,减缓老龄化的速度。

篇4:上海单独二胎新政策

一、上海市单独二胎政策适用范围:

一是双方均为上海市户籍,并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二是一方为上海市户籍、另一方为非上海市户籍,并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

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二、二孩的认定时间标准:

不管现在是否怀孕,凡是在政策实施后出生的“单独二孩”均不属于违规。是否属于“二孩”以孩子出生日期为准,即3月1日出生后的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将被认定为二孩。

三、单独二胎的生育年龄限制及生育间隔:

按照上海户籍人口的情况,上海女性平均初育年龄已达28.7岁,如再设28周岁的“年龄门槛”没有意义;而且从起,上海就已取消双独两孩生育间隔的限制,同时双独两孩的间隔年龄据测算在3.8岁左右,因此设置生育间隔同样意义不大。

四、单独二胎的.申请流程:

1、向女方户籍地的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再生育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证明、独生子女证明、已育子女证明等材料;

2、相关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受理意见,提交至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篇5:河南省二胎新政策解读

河南省二胎新政策

11月15日,中央公布消息,决定放开单独二胎”,即一方独生子女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这是我国进入21世纪以来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其实生二胎新政策是在原本的二胎政策上进行的调整或补充,现在各个地区都渐渐开始推行适合自己区域的生二胎新政策,只是时间未确定。

2011月1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明确,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将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同时明确,现阶段不会实施普遍两孩政策。

此次启动单独二胎”新政,部分学者和专家认为是我国计生政策松动、普遍二胎”将全面放开的信号。对此,卫计委副主任否认将实施普遍二胎”政策,并强调调整政策不等于放松计划生育。

单独二胎”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全国不设统一时间表,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有关专家表示,最快有望在今年年底和明年年初,各地两会召开时,计生条例调整就会提上日程。预计有1/3的省份启动新政策。

现状:不敢生二胎

河南实施双独生二胎’政策两年来,我们社区申请生二胎的双独’家庭只有一个,”郑州市北下街办事处新华社区一名工作人员说,他们社区总共有2512户,每年办的准生证在30个左右。

据悉,年底,河南正式启动双独”政策,此前,河南省的一项专题调研结果表明,河南实行双独”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政策后,全省每年将多出生1.8万人左右。

而据统计,两年来,河南双独”家庭申请二胎生育指标的只有600多例。

篇6:河南省单独二胎新政策规定

河南省单独二胎新政策规定

一、河南省单独二胎独生子女的界定:

独生子女一般指夫妇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存活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死亡且没有生育子女的。

可视为独生子女的情形:

1、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2、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该子女以及该夫妇依法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弃婴或儿童。

二、没有二孩生育证的处理:

《二孩生育证》是合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重要法律凭证,也是行政许可的`证照形式。符合《条例》第17条、18条规定,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过批准,依法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

《条例》公布实施当天生的孩子,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征收社会抚养费,但如果没有《二孩生育证》,则违反了生育证管理规定,要征收无证生育罚款500到2000元。

三、单独二胎办理流程:

1、填写表格。

填写《二孩生育证审批表》。

2、单位核实。

《二孩生育证审批表》需经夫妻双方单位或户籍地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签署核实意见。

3、提供材料。

(1)经相关部门签署核实意见的《二孩生育证审批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

(3)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簿(或提供子女的相关证明材料);

(4)单独一方生母(养母)单位或户籍地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结婚且只生育(收养)一个孩子证明。

独生子女父母离异或再婚的,同时提供生父(养父)所在单位或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5)夫妻近期2英寸免冠合影照5张。

4、审批及发证。

申请人将上述材料提交女方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经审核后,报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没有合并的仍报计生部门)批准并发证。

四、生育二胎的时间间隔:

原《条例》规定了再生育的夫妻,女方应有4年以上生育间隔时间,但28周岁以上者除外,简称“4、28间隔”。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口计生形势的变化,这次修改决定取消了此项规定,意味着凡是符合再生育法定条件的,可结合自己的情况,自主决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时间。

五、再生育二胎的单独夫妻已享受的奖励优惠待遇的处理:

《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获得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其他奖励”。

篇7:上海单独二胎办理新政策

1、婚假天数有增无减

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

2、二胎同享“生育假”,男性陪产假增7天

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30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3、重组家庭也可生二孩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一方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

(二)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

(三)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经区、县或者市残疾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除前款规定的条件外,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4、“独生子女光荣证”退出历史舞台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公民,在子女十六周岁以前,由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向其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新修版对于原条例中凭该证可享受的相应奖励条款未作删除。

篇8:上海单独二胎办理新政策

一、可以申请上海市单独二胎的公民

具备下列两个条件之一,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

(1)双方均为上海市户籍,并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

(2)一方为上海市户籍、另一方为非上海市户籍,并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

二胎叠加猴宝宝效应显现 沪上产科分娩量持续上升

刚过去一半,一直令人担心的二胎政策叠加猴宝宝效应已经显现。近日,沪上几大产院相继传出消息,产妇分娩量开始激增,产科重回战高温状态。不过好在经过这几年扩增产床,目前全市产科医疗资源充裕,几大专科医院也没限制建卡。

近日在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产房门外从早到晚都聚集着焦急等待的家属,门内走廊也因躺满孕妇而变得拥挤不堪。护士在小黑板上记录的情况显示,产房加床已经增加到了2位数。

而在门诊产科挂号收费专窗前,消失一年多的排队长龙又再次出现。产科各诊室中,尤以登记建卡、怀孕初诊的人最多。记者采访发现,其中许多人是二胎,或有选择、有计划地选择猴年生育的。

医院产科负责人证实,从今年4、5月份起,产科建卡和分娩数量双双开始激增。全院5月份分娩量为1289人,比去年同期增加25%,与持平;孕妇建卡数不仅比去年同期增加55%,相较20也增加了41%。而这意味着今年下半年,产妇分娩量还将大幅上升。对此,医院采取了增加产科床位,在安全前提下缩短产后住院时间等措施,以确保产科正常运转。院方表示,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不仅是产科分娩量激增,还有高危孕妇日益增多,这使本已紧缺的产科人手更加捉襟见肘。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产科主任程海东感叹,前段时间业内一直在说,二胎政策开放高危妊娠要增加,天天叫天天叫,如今狼终于来了。因为高危妊娠不仅整个怀孕期会面临许多问题,而且生产时突发、急诊情况多,致使产科原本有计划的工作经常被突发情况占用,同时面对多台手术,医护人员难以分身。

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市第一妇婴保健院。尽管产科门诊已实行全预约制度,但因为孕妇数量激增,候诊区里还是人满为患。每天预约前来做B超的孕妇,更是从早排到晚。市第一妇婴保健院超声科主任洪向丽介绍说,他们现在每天晚上都要做到7、8点,因为产科病人都预约好的,所以每天不得不加班加点工作。

据统计,“一妇婴”今年上半年产科初诊量为17693人次,比去年同期增加57%,相较2014年也增加了20%;今年上半年分娩量为15489人,比去年同期上升30%,比2014年同期增加46%,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对此市卫计委表示,上海对二胎政策叠加猴宝宝效应早有预判,目前全市产科医疗资源基础较好,4300多张产床可容纳年分娩量30多万人次,可基本满足生育需要。市第一妇婴保健院院长段涛建议孕妇不要扎堆生产,尤其是高龄产妇,可考虑选择综合性医院产科。因为大龄生二胎比较麻烦,第一怀孕难、第二流产易、第三出生缺陷发生率高、第四生产时出问题概率大。所以有内外科合并症的高危妊娠,还是去综合性医院妇产科更加安全。

广东全面二孩政策新修改

广东全面二孩政策修改了6条:

1、提倡生育两个子女 三种情形可再生育

三种可再生育的情形:

一是因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

二是因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三是有些情形如再婚家庭的再生育情况比较复杂,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后再出台规定。

2、收养子女不影响生育权利

3、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产妇可享30天奖励假,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4、取消二孩生育审批制度。

5、超生或影响申请贷款。

6、删除上环、结扎等有关规定

对此,深圳产妇的产假 到底多了还是少了呢?

情况一:生育一孩且为晚育

旧条例:98天基本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15天晚育假(广东省政策)+15天晚育假(深圳市政策)=163天。

新条例:98天基本产假+30天奖励假=128天。

以此计算,新条例比旧条例少了35天。

情况二:生育一孩但不是晚育

旧条例:98天基本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133天。

新条例:98天基本产假+30天奖励假=128天。

以此计算,新条例比旧条例少了5天。

情况三:单独两孩

旧条例:98天基本产假。

新条例:98天基本产假+30天奖励假=128天。

以此计算,新条例比旧条例多了30天。

篇9:二胎新政策

2013年(癸巳年)11月15日,单独二胎正式开放,如进展顺利,将于2013年年底或2014年年初试行;同时,关于2015年之后全面放开“二胎”的政策也正在拟议中。

由于单独二胎政策的实施,我国生育政策就发生了改变。由70年代初的“只生一胎”,到本世纪初调整到“双独二胎”,最后演变成现在“单独二胎”。无疑是政策不断进步的表现。

到2014年,我国的生育政策就变宽了。那么,2014年单独二胎实施后,我国的生育政策就变成这样的了:

1、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2、byz,符合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病愈怀孕的;

3、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4、妻双方均为在全国一千万人口以下少数民族的;

5、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的;

6、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致残丧失正常劳动能力的人员,烈士的独生子女。

7、夫或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二胎。

此外,各地还有各自不同的规定,比如江西、河南、江苏等地规定,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在煤矿井下连续从事采矿作业5年以上,并仍在从事煤矿井下采矿作业,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可生育二胎;河北、山东等地规定从事海洋作业的沿海渔区的渔民,只有一个子女的可生育二胎;山东省还规定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也可再生育一个孩子。

江苏单独二胎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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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单独二胎”新政策解读(共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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