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情话杂文随笔

时间:2023-10-26 03:35:12 作者:LEJ748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LEJ748”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3篇小情话杂文随笔,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小情话杂文随笔,欢迎参阅,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小情话杂文随笔

小情话杂文随笔

心若棲息,哪裡都是流浪;

你若長情,四海皆可為家;

——题记

恋爱那会,我们异地,一个东北,一个西北,相隔甚远的我们,一年见面最多不过四次,日常联络全靠电脑电话,我外表汉子,内心却是个浪漫之人,给他写诗,写信,画画。

他不爱看书,也不喜欢写字,更不善言辞,经常是我写三封,他回一封,就这一封信,还是夜半熬灯之作。每次我收到信,看到满篇如蜘蛛爬般,我笑出了眼泪。

如今,那些尘封的信件和过往,我们时常会翻出来阅览,然后相互指着对方的那些情话吐槽,笑完又会小心的收起。

恋爱到结婚,已是八年之久,走过了年少的懵懂无知,熬过了异地的艰难辛酸,习惯了生活的柴米油盐,却不知能否躲过婚姻的七年之痒。

我虽是个长情之人,却也知道世事多变,知道未来遥远,说长久都是大话,我们只过好当下,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平淡。

生活中,我们时常争执,也一起谈心,烦恼来得快,去的也快,我们习惯了彼此的一日三餐,就像我喜欢做饭,他习惯洗碗,就像我喜欢看书,他陪我书法。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一个不善言辞的他,也会隔三差五的来句情话,听起来并不肉麻,还觉得异常欢心。

一起去散步,我们天南海北的聊着,说到动漫里的美女,他说,要是男人都能给自己画个媳妇多好,我盯着他看,他又说,我一定会照着你的样子画,然后我两哈哈大笑。

晚上躺着聊天,我问他喜欢我哪里,他说不能说,我说为什么,他说你改了怎么办?我笑出了两道褶子。

我知道情话大多都假,但是这些假话,我并不厌烦,相反很是喜欢。

以前在一起,大多时候,都是我在说,他在听,现在回到家,我两叽叽喳喳说半夜。

离家出走篇

以前吵架,我会离家出走。

第一次离家出走,还没走到门口就被抓了回去。

第二次离家出走,躲在楼下等他来找,结果忘了猫眼这回事,我在楼下生闷气,他在楼上盯着猫眼笑半天,然后给我打电话,问我躲够了没,躲够了把猫眼让开,他下来了领我上去。

再后来,我离家出走长了心眼,在家附近等他来找我,瞅着他过来了,我就往角落里躲,他一眼就看见了我,盯着我笑,我躲无可躲,也盯着他笑,两个人笑半天,然后手拉手回家。

回去他跟我说,咱以后别这么幼稚了行不,躺着睡觉多舒服,干嘛要离家出走,我想了下,感觉他说得对,后来再没离家出走过。

生活拍照篇

女生都爱拍照,我也不能免俗,走到哪拍到哪。

一起去旅游,刚开始心情很好,走到一半,我就让他给我拍照,拍完我一看,觉得腿粗个子矮,表情也僵硬,然后就生气了。

后来很多次,他一直努力给我拍,我每次都觉得不满意,可能长得不好看的女生都这样,本身不好看,硬让别人把自己拍美了,还真是为难他了。

再后来,只要我让他给我拍照,他就低头扶额,很是无助。

现在,拍照不能停,他拿着手机,找对角度,不断摁镜头,他说,一百张里面,总有一张是我满意的。

可能是我瘦了,也可能是他水平提升了,十张里面,五张都是我满意的。

很多人给我拍过照,谁都没有他拍出来的自然。

一日三餐篇

我喜欢做饭,尤其是给家人朋友。

我关注很多美食节目,只要看见我感兴趣的菜,我都会动手去做。

闲暇之余,我要么在去菜市场的路上,要么在去厨房的路上。

以前每次饭好之后,他还没动筷子,我就问好吃不,并且屡教不改。

后来,看他喜欢吃啥,我能连续做几天。比如包子,我一次做好几种陷的.,他第一天能吃八个,第二天四个,第三天就吃俩。

再后来,我做饭每次都做的太多,怕他没吃饱,结果他吃的很撑,体重未长,我把自己生生喂胖了十几斤。

现在,他会主动在饭桌上说饭做的好吃,我也不会连续几天做他爱吃的东西,体重已恢复到正常值,饭量也做的刚刚好。

日子并不富裕,两个人也会为了经济烦恼,掐掐算算过,也拙荆见肘过,我却过的很满足。

平日里,周内两人上班,周末或是三无好友相聚,或是在家养花看书,或是厨房美食,或是一起出游。

我经常跟他说,爱情的最好境界,就是两人时常在同一频道,或谈心,或畅想,或感悟,或玩笑,你说的大多我都懂,我说的基本你都明白,你尊重我的一切,我敬佩你的所有,如此,甚好。

我不知道未来我们会变成什么样子,我也不确定我们能一生相知相守,我坐在电脑前写下这些,心里是空旷的,也是安静的,生活给我的我都接受,无论风雨,无论彩虹,我珍惜一切我所拥有的,就像我珍惜每一个日子,每一份光阴,每一段记忆和故事。

惟愿,下一个八年,我依然如现在般,平和的坐在电脑前,书写下这期间的所有。

惟愿,八十岁的我,也能身体安康,记忆健全,文笔流利,书写这一生的日月光阴。

篇2:小随笔杂文

小随笔杂文

除了画图也偶尔会写些文字。

能有人看看会很开心的。

今晚,在冷意犹劲的`寒夜,静静瑟缩于家用电暖炉旁,身上穿著说不上太厚的羽绒外套,乎觉头有些发晕。或许是暖和的迷糊了,又许是因为其他原因。是的,我其实很清楚是哪些事。

心烦。无论是内心亦或外界全都乱了套,杂乱无章。

算不上大人也算不上成熟,单纯只是比从前看得更多了点。曾经听不懂的歌如今听过后憋不住眼泪,这样而已。

大抵是对每件事都太过易感太过认真,以至于我总是顾虑过多,想要重视的每个人都好、每件事都做到完美无瑕。于是学会客观理性思考,却总忘了心底情绪还未好好发洩,时间一久,只剩一团说不上来的烦躁积压胸口。

受尽委屈想换得一丝理解,而站在那人立场上似乎也不那麽重要了,不重要。

虽深知痛苦在世界上总是必需,然而还是恨不得暴力残酷消失无形,所以尽其所能不做伤害人的事。

总为别人、为大环境一遍遍考虑,差点忘了自己也是个人。

然而又能如何呢。

看著别人痛苦自己也会悲伤的啊,虽想只好好考虑自己又总该死的忍不下心。

又能如何呢。

双眼顿时迷濛起来,不知是和方才一样的暖意或是水气涌了上来。早已分不清楚了。

篇3:小电灯杂文随笔

小电灯杂文随笔

记得我还很小的时候,大概还是五六岁的孩儿的时候,妈妈带我到姑婆家玩,晚上的时候表叔带我出去玩,然后去见了一个姐姐,他们俩一起带我去逛超市和游乐场。

回到家的时候,大人们问我,和表叔一起玩开不开心?

我说好玩,还有一位姐姐陪我玩。

大人们就笑了,问我姐姐长得漂亮吗?表叔在旁边腼腆地笑,脸红到耳根了。后来那位姐姐成了我的表嫂子。

恩,有天下班回家,接到了大晨的电话。他说在家里带着他的.小外甥,小外甥想去逛超市,问我能不能陪着一起。我说可以啊,我待会就在广场那儿跑步,你就在广场的球场找我呗。

他真的带着他的小外甥到球场去找我,胖嘟嘟的小男孩,上了幼儿园,好动调皮又聪明。后来在超市的时候,大晨指着我问他的小外甥,应该叫这位姐姐叫什么?那个小男孩说,叫小仙女~

他是用各种零食把他的小外甥给收买了吗?小男孩坐在推车里都要被零食给淹没了。哈哈哈哈……

不知道小孩子回到家的时候,他的妈妈有没有问他,和舅舅去哪玩啦?他会不会说和舅舅还有个姐姐一起逛超市了,还买了好多零食哈哈哈哈。大晨会不会捂脸偷笑……

真是岁月变但情相似,年轻的岁月与真情都是历史重演。

篇4:小欢喜杂文随笔

小欢喜杂文随笔

无可替代的的角落,关着肖想着的人。

我在一个人的附近看了很多年,忽远忽近,记忆忽略了我不愿承认的那面,于是她的平和,对我的迁就便再难消去。直到她那溢满的爱意铺在我的眼前,我才意识到,我们已经隔的很远了。

年岁积累久了,看她回忆别人的样子也觉得可爱温柔。

少年时的.心事总是隐秘而羞怯的,我大概是偏好张扬,又没能与狂傲牵扯一二,遂愈加偏执,阴冷。

说来不够浪漫有趣,以前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情都有了解释。答案就在面前摆着,我故意选错误的那些,现在错误的可能接连退场,那些曾经秘而不宣的幻想覆盖我的手,终于替我揭开谜底。如此,混淆记忆又成了我闲暇时的爱好。

有时候我拼命想回忆一些片段,却总是浮光掠影般一闪而过。

我大言不惭,说是看了许多年,其实我连她的影子也不曾追随几许,或是我梦中的情节吧。

我能想起她哭的样子,柳条在她附近扶着风又摇啊摇,她委委屈屈地抽着鼻子;我发脾气的时候她不知所措,四处乱瞟不敢看我的眼睛;我趴在桌子上,另一只手感受到的她掌心的温度与汗水。

手机用久了会有一种灼热感,那种滚烫从痛觉传递,与人的温度不可比。

她是我很多年来对“美好”这个词最本质的理解,她站在我心里一个偏僻的角落里,光芒散在她周身,无论走过多少形形色色的人。那种影影绰绰的身形,好像劣质的投影仪,年久失修的开关稍有所动就会消失。

若是放在心尖上的人,每日观察这个人的举动,少不了草木皆兵的疲累。而一角的那个人往往待的时间够久,足以将她锻造的更加纯粹,使我不愿逾矩。

我曾为我的感情而困惑,致于寝食难安,怀疑我所受的痛苦有无可取之处。今日看到她写下回忆。用一种悲伤眷恋又释怀的口吻追忆那些逝去的光阴。

所隔千里,便不共东流罢。

处于暗恋中的人总是多心,我总结完这句话,觉得说给我听也未尝不可。又记着这是她踩着高考完毕的点写给她那位一个月初恋的男孩时,心中酸涩难以言表。

心中话良多却语不成章,即使折合成几千个日日夜夜,我讲她的故事也仅仅百字而已。

篇5:小薛杂文随笔

小薛杂文随笔

毕业一个月后,去青岛旅游。

燥热的天气,舒适的海水。天主教堂门前聚集了情侣婚纱摄影,这里一处,那里一对。天色浅蓝,宽阔无垠,一簇闲云也是百般柔情。各种小饰品商铺,美食与趣味并存。

在一个取名“千与千寻”的店里,小薛带我看了功夫小和尚的艺术品,心里欢喜,却词穷了,只连连称赞“好可爱啊”。

海鲜小样 、各种果茶、牛肉粒小饼干试吃摆满了小桌子。爱沾小便宜的我,心里像藏了只小馋猫,百爪挠心,面子上却装作若无其事。

小薛拿着小牙签,往我嘴里送着海鲜。一样子觉得,有了和我一样的伙伴,就算旁人的眼光都投来异样和鄙夷,我也能像有了后盾一样,无所畏惧。

晚上回小薛家住,周末堵车让她在公交总站等了一个小时,她也没有说什么。下车以后,天已经黑了,叔叔骑着摩托车来接,耳边夏夜的晚风呼呼而过,路两边都是庄稼地,突然有一种回家的感觉。

到了以后,叔叔阿姨已经准备了一大桌的饭菜,晚上8点多还在等着我们。有炖排骨、花蛤、还有各种叫不上名字的海鲜,配上凉菜。入乡随俗,和叔叔阿姨在土炕上席地而坐。吃饭的时候,小薛突然提醒阿姨,“小宇不吃米饭”,阿姨一愣,说“我还准备了饼”。饭后开了一个大西瓜,解解油腻。最后又装了两个头顶大的桃子,回到楼上安顿。

之前看到摄影师燕子在《何必等来生》中提到故乡青岛的潮湿,现有了机会体验,弃床不睡,和小薛打起地铺。

和小薛在一起,有一种让人放心的安稳踏实和舒适。前脚刚迈出火车车厢,手机就收到消息“下车了”,让我忍不住怀疑,身上被安了定位。担心我找不到回去的车,错过上车的时间,提前给我把每一步都安排好:坐几路车,从哪个出站口,去哪里等车,就像有人就在身边,在耳边提醒。

在我匆忙出发赶到的.时候,她会检查我的装备,卫生纸,水果都装进我包里,给我备齐。

明明不喜欢去看景点,作为一个青岛人,几乎哪里都不去。她说:“我觉得哪里景点都一样,相差无几。”为了不扫我的兴,被我拉出去,丝毫没有不悦,挤着两个小时的公交,顶着睁不开眼睛的赤日,还有走到哪里都可见的游人。

我至今都记得在那段考研岁月里,在我神经最脆弱的时候,想逃避和从世界上消失的时候,是她陪着我午饭后,在操场上晒太阳。为了激励我走完全程,她默默把自己的报考院校告诉了我,“你要不然和我报考一个?”除了她家人知道,只有我。

我至今记得那一天,她兴致冲冲地冲进自习室,推门一进,手里高高举着一个大大的袋子,里面装着两盒必胜客的披萨。其实我就坐在第一排,我后面还有好多人,我不知道那一刻,有多少人抬头,但那一幕始终印在我脑子里,那一刻,她就像一个冠军。

我们窸窸窣窣地溜到旁边的合堂,那里人少,猫着腰跑到最后一排,那是我为数不多的几次吃披萨,却不只有美味,还有心里的甜甜,那种感觉,很真实,很纯度,很满足,足以让我每次回忆起来,都眼泪模糊。

我突然发现,我的内心,还是一个小女孩,只是没有找到玩伴。

像她那样一个在班级里存在感很低的女孩,不在意打扮,却在自己的小世界里活得很快乐与充实。

喜欢烘焙,就跑去蛋糕店里当学徒,不要工资不要午餐的那种。被商场里的检查人员发现,又去电脑城认了一个比她还小的弟弟当师傅,学习重装系统。就连大学食堂里做拉面很好吃的叔叔,她也要跟着学习,要不是学校里有严格的规定,不然她又多了一项技能,一种体验,一大快乐。

在奥帆中心的海岸上走着走着,我突然有一种感觉,“朋友,不会为你拿主意,只会帮你,当做自己的事帮你。但更重要的是,会始终在你身边,不论你选择了什么。”

篇6:小英杂文随笔

小英杂文随笔

小英平时喜欢安静,喜欢看书,上了大学以后也尽力地保持这种习惯,不让自己沦为平庸,小英对自己要求很高,但环境仿佛要跟他做对,设置各种关卡阻挠他。

在大学宿舍里,舍友基本上可以决定你这几年过得怎么样。能有一两个礼貌懂得考虑别人的感受的室友,那你基本上想过得不好都不行。若运气不好,遇到了那些爱打游戏,然后晚上吵死人,还性情高傲不把你放在眼里,那你做什么事也不会有什么好状态。有时候不禁感叹也许只是上天派在考验自己罢了。但现实中自己可怜又无助,实在不愿相信他们跟上天有什么关系,不过是没有同理心,自私自利之人而已。

平常大家都在宿舍时,小英发觉自己很难做自己想做的事,他在家午睡时连妈妈烧菜的声音都会吵到他睡觉。现在周围有三个人在玩游戏,大声嘶吼,最可怕的莫过于疯狂点击鼠标的声音,简直让人精神分裂。于是小英无比地期望他们三个不在时自己能专心做自己喜欢的事。

有一天晚上终于他们三个都不在了,小英当然不知道他们去哪了,虽然很好奇,但这样自由的时刻怕是一个学期也不会有第二次,他马上调整状态,翻出平常想看却没静下心看去看的书,跳上床,躺下,头靠在枕头上阅读书上介绍的知识,此刻的小英觉得无比的满足,他觉得自己身处在人群中,却拥有一处独处不被打扰能静心阅读之地,人生仿佛被这一刻升华了。

后来为了防止他们对自己造成负面影响,小英采取了一系列行动,比如他向辅导员寻求帮助。

辅导员是一位美丽又优秀的女士,她给小英分析了他现在的处境,但你没有评判谁,也没说谁好,对于小英想换个宿舍的请求也是很决然地否定了。不过她却告诉小英,回去好好跟宿舍人相处,不要让情况往恶劣的方向发展。还让小英把寝室打扫一下。“只要没有损害自己的人格,那便好解决。”

虽然小英不明白为什么导员让他打扫宿舍,但至少不是什么坏事。就在小英认真拖地时,一个室友回来了,并没有说什么话,拿着书走进对面寝室找另一拨同学。英也没有看向对面宿舍,他可以想象自己的眼神看过去,和自己对视的一定是冰冷又恶心的眼神。所以他打扫完背上书包开始去教室自习。

但逃避毕竟解决不了问题,晚上小英和朋友一起回寝室楼,朋友住在三楼,他住一楼,英请朋友去他宿舍玩,朋友说不去了,你又要回到那个折磨你的地方了。小英笑而不语。

踏进宿舍前一秒小英还在想自己有没有别处可去,他清晰地认识到一旦踏进宿舍要面对的又是那种刻意做出来恶心他的面孔和肆无忌惮玩游戏的嘶吼声。

还好宿舍楼的二楼有个自习室,进入寝室放下书包,拿出明天要上的课本,小英把希望寄托在那可以通宵的自习室。

啊,原来这么多人在自习,在这里小英发现了不同的人,与他宿舍那群人不一样的灵魂,这些人对自己有要求,对未来有规划,这些人身上散发着小英自己也没有的激情与光芒。

自习室里良好的学习氛围吸引小英在那度过了好几个夜晚,这样每天过得真是相当充实啊。

努力总不会白费,大一上学期小英成绩位列专业第一。小英那年过半百的父母为儿子感到十分开心和自豪。小英也感到很满足,一个学期他不仅仅在学习学校里的知识,还在校外找了一名美术老师学习画画,画画是他从小喜欢的东西。

美女也是小英从小喜欢的`,是的,他有点肤浅。但有句话说的好,三流色狼喜欢美女,一流色狼喜欢才女,英早已不再是从前那个三流色狼。因此他对班上很有才华有礼貌的学习委员非常有好感,她这样的女生简直就是英心中最理想的情人。

小英遂对学委展开计划已久的追求,一开始小英在学委面前刷存在感,但又不表露心意,只是想试探她喜欢什么类型,一步步走进她内心,了解她。原本英以为她也只是个一般的女子,只是比普通女孩更有学问,了解以后发现读过书有自己思想的女孩子真的不一样。

刚开始接触她就直接指出小英肤浅的一面,想借各种外在的东西包装自己,其实在学习方面并不踏实更没有潜下心来做学问。人往往在被别人戳穿后会极力在这个人面前改变自己,因为不想自己名声被败坏,不想自己肤浅的个性广而传之。

所以小英越来越拿她没办法,仿佛心里想什么总会被看穿,然后小英不再想追求她,只为证明自己可以不肤浅,踏踏实实学习,给自己争一口气。

可惜英实在修为不够,又跑回去找她,这样三番四次之后,学委根本不理他。可怜英还幻想自己跟她接触这么频繁她会接受他,但显然这样不会诞生爱情。

最后学委终于明白,想要摆脱小英这样没实力还厚脸皮的追求者,只有让全世界知道自己已经名花有主,并且还是不好惹的主。

小英不愿放手,拼命在脑海重复播放自己刚开始遇到她与她接触的回忆。很快英不去上课不交作业还跟舍友闹矛盾。

本来英在大一和班长打过一架,那个班长心也狠,在背后把英往死里黑,散播谣言。然后有些人就跟在班长后面欺负英。英刚好丧失了自信,那群人更加肆无忌惮起来。

某一天晚上英回到宿舍,一个平常跟班长一起在厕所抽烟的胖子,坐在他宿舍打游戏,已经晚上十点了,英想到他们玩游戏必然打扰自己睡眠,而且还有别的宿舍的人到自己宿舍来玩,英上去跟那个胖子说已经晚了,回你自己宿舍。那个胖子显然不理睬英,英觉得这个胖子简直太过分,说了几次还只是对他嚣张地挥挥手,让他闭嘴的架势。

英没遏制住愤怒,给那个胖子一巴掌,响的旁边同学眼睛睁大了一圈。胖子靠体重优势把英打倒在地,很显然是在脑子里早计划过的,可没想到是英先给了他一巴掌。

最后英拿刺刀刺向那个胖子,导员被其他同学通知后迅速赶到现场,胖子恶人先告状,想让导员马上报警把英抓起来。导员先稳住双方情绪,也没报警。可事情已经发生,那么多同学都亲眼目睹了。英知道自己不仅干了件蠢事,还丢了脸。

这件事系里的领导不会不知道,他们会怎么处理英心里并不清楚,但班长和胖子那帮人又有新闻可以到处说了。英从一个学习好前途还算光明的学生差点沦为阶下囚。

人在做,天在看。每个人有自己不能违背的信条,那也是贯穿他一生的真理。

花无重开日,人无再少年。

英主动休学回到家,很久没拿起自己喜欢看的书,没想起喜欢的那个人。

篇7:小光束杂文随笔

小光束杂文随笔

三、二、一。倒数三声之后他终于从床上爬了起来。又看了一眼手机,还是没有消息。

他不记得天黑多久了,也不记得自己躺了多久。屋后广场大灯的光线透过窗户射了进来,防盗网的影子印在墙上,看上去就像人被关在笼子里一样。广场舞的经典曲目还在播,其中还杂糅这几声孩子们都嬉笑声。不用去看——又是和以往相同的画面。

他早就厌倦了这样的'生活了,周而复始,日复一日。除了头发越来越少,物价越来越高,赚钱越来越难之外,好像也没什么变化了。他在等一个电话,一个可以让他摆脱窘境的电话,可他想——他应该是等不到了。

因为窗子没关,之前被摆放整齐的画纸早已在地板上四处铺散开。他叹了口气,没有管这些,打算倚在窗边抽支烟,一摸口袋,才发现烟盒早已干瘪。

他不知道怎么形容现在的心情,总觉得怅然若失,胸口像堵住了一样。如果还是八岁,他一定会哭出来的,只可惜他已经二十八了,早过了用眼泪宣泄情绪的年纪。

突然,广场的灯熄了。连同刚才那些喧闹也一同消失了。一瞬间,他感觉自己的感官被剥夺了,这让他有些迷茫。

“这就是我现在的状态吧,在一片混沌中求生存,这片黑暗真好似吞人的野兽。”

这时,他沉寂了近一个月的手机突然亮了起来,他看了一眼来电显示,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别抱怨天太黑,因为我们注定提灯跋涉,到光明中去。

篇8:小时光杂文随笔

小时光杂文随笔

一、很想对自己说声,对不起

的8月,我拖着行李箱,来到北京,住在小小的房间,在小小的公司里做着小小的会计,事情不多,每天看着周围的同事,八卦着家长里短,开始很不屑,心中暗暗有一个目标,一定要努力,有一天不再小小。

后来,我发现自己变成了同事那样,我发现自己,开始每天看电子书,刷电视剧,听家长里短……于是,我离开了。去了另外一个地方,还是一个小小的职员。

北京,我从未想过要来这里,也忘记了当初为什么会来到这里,我所有的人生计划里没有出现过北上广深四座城市,我爱的是江南小镇的扶堤杨柳醉春烟和小桥流水黑鸦,以及残阳将息白墙静寂。而最后,我却在北京住了下来。

从最初的嚷嚷熙熙车水马龙,到后来的家常便饭习以为常,就只是32个月近960天的时间。把城市的景色看了个大概之后,每逢休息就开始宅居写字睡觉,睡醒后拉开窗帘看云朵飘来荡去。

我对自己说,不要抱怨生活,努力,做一个有沉淀的人。

每每想到,总会觉得挺讽刺。,高考失败,我不愿意复读,我接受不了那些异样的目光,我告诉父母,是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一座不怎么入流的城市,一个不怎么入流的大学,一个自己根本不了解的专业,陪伴了我的大学。20,大学毕业,亲友们与我商量,报考公务员或者教师招聘考试,安排一下,进单位工作,我拒绝了。记得,当时仍心比天高,我告诉他们,每天碌碌无为,每个月工资就是那么一点吃饭钱,我不屑。我没想到,现在,这句话一语成箴,这些日子里,我碌碌无为,每个月那么一点钱,勉强度日。

人生,有时候好奇怪,你以为张牙舞爪摆出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世界就会给我让路。可命运只需轻蔑一笑,一个小小的动作,便足以让我无法翻身。

二、只是,曾经很失落

前路遥远,退路遗失,只余下,孤勇。

,距离毕业,也已两年有余。大学没有教过我,要怎样的和领导相处,怎样和同事相处,也没有教过我,做一件工作,除了任务本身,还应该考虑什么。有时候想的太多,有时候想的不够,我总是没办法准确的去把握。于是,我好像变成了一个不会说话的孩子,脱口而出的每一句,似乎都是错误,于是,我只好越来越沉默。

大学毕业,我没有选择与信息管理相关的工作,四年的积累慢慢变得模糊。我原以为自己可以把自己提炼成一只精纯的钟,可是,我明明白白的看到了,里面有太多的杂质。也许,真的如此,没有什么可以完美,何况是梦想。

原以为一个月3000的工资已经算是很低,可也发现,1500的,2000的也比比皆是。这个世界到处都是大学生,梦想开始和大学生一样,廉价到不值一提。我并没有去大学老师宣扬的那样,从一个高大上的专业毕业,找到一个高大上的工作,而且成为这世间再普通不过的小小的职员。

我会想起,自己曾经的不甘心;会想起天南海北的同学,很想问问,你们的生活也是如此吗?也会觉得辛苦疲倦吗?

也会想,回去吧,告诉他们,错了。世界这么大,自己渺小的如一粒尘埃。

三、其实,并没有绝望

小小的闲暇里,我总是喜欢坐在阳台,一本书,一杯水,就足够打发一天的时光。27楼下,拥挤的街道,喧闹的人群,总会觉得,生命很奇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情绪,看似匆忙的脚步,似乎都隐藏着理不清的情感。花开又谢,那些熟悉的,陌生的,就这样消失时光里。

太多的时候,我都是感性的,经常会因为别人的一句话而感动不已,也会因为一句简单的歌词而潸然泪下。或许,我是恋旧的,放不下的人,放不下的事情,总是时时萦绕在心里。

曾几何时,我在回忆里迷失,忘记。总以为骨子里本是坚强的,总以为自己和大多数人不一样,不会受伤,直到经历了,才会发现,自己不是无坚不摧,一样害怕失去,一样会舍不得,一样会被伤害到小心翼翼的远离着每一个人。

每个孩子都有在童年被大人追赶着去读那些咿咿呀呀难懂的诗词,或是练吱吱啦啦难拉的琴,在花开与归雁的几度交替中反抗与坚持。再回首,突然会觉得感动的.想要流泪。

我也曾经是那个在夏日夜晚委屈着拒绝小伙伴的邀请而在房间里读那些读不懂的诗词的孩子。我不懂李白杜甫那些奇奇怪怪的忧伤和我有什么关系,为什么一定要去懂他们的矫情。我唯一忧伤的是匆匆背诗,才能快快的出去,躺在草坪上看美丽的星星月亮。

曾经遥想蜉蝣撼树的我们,也会拿一辈子期待属于自己的蹉跎年华。

四、回首,留恋的时光

安静的时候,总会想起一些美好。在一段时光里,总有一个人让你感动,让你心酸。慢慢的,那些过往都会变得月淡风清,想起时也不再是难过与忧伤,反而平添了一些温暖,让你感谢在那个花开的时节的邂逅,没有错过。

有时候,微笑,可以隐藏所有的不开心,就像汹涌的海水淹没小小的船儿。 天空很蓝,世界很静,有人在坚强,有人在努力,一分,一秒,不说话,感受铿锵的心跳,阳光依旧,晴天安好。

只要踮起脚尖,就能离阳光更近,贪恋阳光下的温暖,奋不顾身的像飞蛾般逃脱被吞噬。

在网上看到多年的好友,同学,有的成家了,有的忙着自己的事业,总之都是奔波着。有的时候忍不住想去问候,输出文字,却没有发送过去,又删掉了,也许,静静的关注,会更好。

指尖轻轻敲着键盘,用黑色的文字,感恩生命中所有的遇见。幸福是用来感受的,伤痛可以成长,那些幽香难忘的故事,在时光的隧道里浅浅的收藏。

篇9:小铃铛杂文随笔

小铃铛杂文随笔

我五岁那年拥有过一个小铃铛。就是在那个喜欢翻箱倒柜的年纪某天找到的,混迹于缺口的翡翠戒指,草编的姑娘,陶瓷娃娃,纱制头花中的小黄铜铃铛。发现它之后我立刻冷落了正舞得不亦乐乎的木剑,把小铃铛攥在手心里,走两步晃晃,声音清脆但不轻灵,有一种吟诗的浪漫感。

我在发现它的当天就把它弄丢了。是在晚上逛超市的时候弄丢的,准确地说是在逛超市的.时候发现它丢了的。我愣了一秒,下一秒抬头给我妈说我铃铛丢了然后掉头撒腿就跑。

我边跑边寻,跑过一排排高大的货架,跑出超市大门,跑到街上,沿着回家的路一口气跑到十字路口,看到车水马龙还是怯了。于是又原路返回,不死心地又找了一遍,回到那一大排酷儿底下才意识到我还把自己弄丢了。我第一次并不渴望长角的蓝色小人给我倒橙汁喝,我只想把冰冷的小铃铛放手心里焐暖,以及找到妈妈。

超市不大,找我妈还是挺容易的,好在她没出去找我。小铃铛没有回来。后来很多年间,我也遇到过很多很多喜欢的事物或者人,我总会一不小心弄丢。我屡次回去寻找,大多以失败告终。后来就索性大步向前,不怎么找了,心里也不会蓦地一把被掏得空落落。但我总能回想起那个干燥的夏日夜晚,不大的城市里人们各自安静度过一天的尾巴,一个小孩正拼命奔跑寻找自己的铃铛,像热血漫主角那样拼命,并且以后的日子里再也没有这样不顾一切地寻找过什么。

它一定还在世界的某个角落歌唱。

篇10:写给自己的微情话杂文随笔

写给自己的微情话杂文随笔

正至春意盎然,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在属于我们女性的节日里,祝愿所有的女性节日快乐!

又是一年女神节!时间提醒着我又大一岁,过了生日就是虚岁三十岁的女人了,不再是当初二十出头的小姑娘了,也不可能再幻想着甜蜜美好的爱情了,一切都已成定局,如今,你该努力的过好当下,忘记那些不可能,做该在你这个年纪应该做好的事情;

生命太短,没留时间给我们每日带着遗憾醒来;所以,我们要好好去爱身边那些爱我们的人,我们要快乐的过好每一天,就是对爱我的人最好的回馈;

自从有了二宝以后,身体就越来越差了,头疼、贫血,有时会长时间的半夜醒来,失眠睡不着,这些都是产后的后遗症―产后抑郁造成的,从现在开始,要好好的爱自己,爱护自己的身体,只要有健康的身体,才能有更多的远方能够到达;

都说女人温柔似水,大多数女人都是温柔的,但自从有了孩子以后,原本温柔可人的人儿变得更加独立,强势,这些都是因为你的角色变了,俗话说:“女子本弱,为母则刚”,做了妈妈以后,想尽可能的保护好孩子,一天二十四小时神经紧绷着生怕孩子有什么不适,久而久之,就产生了焦虑,急躁的脾气,所以,从现在开始,要改掉这个坏毛病,做一个淡然,安静的女子!通过多读书增加自身内在的修养,让自己更有自信,更有内涵;

一直以来都对写作特别感兴趣的我,在去年加入了简书,让我重生,这是我人生的又一次成长,让我遇见了更好的自己,从心里对自己有了一个真正的认识,要改变就从眼前开始,简书里的齐齐老师说了一句话,要想改变任何时候都不晚,当你想做好一件事情的.时候,恰好是最好的时机,不早也不晚,所以,今年要坚持在简书里持续写文看书,继续向简书里的大师们学习,向她们看齐;

结了婚的女人,要让自己过平静的生活,努力的让自己幸福;

爱自己就是要提高自己的眼界与格局,当你从内心真正的认识到了自己,了解自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然后再为这些目标努力着,当你朝着目标努力奋进的时候,实则是一种人格的独立,格局的提升,能得到更多人的认可,找到自己人生的价值,这就是自己努力带来的成就感,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今天你努力的付出,在将来的某一天也会实现它应有的价值;

在经济上自立,精神上懂得爱自己,只有这样的女人,才不会在婚姻里迷失,丢掉自我;

无论她的婚姻生活是甜蜜还是坎坷,她都可以在变幻莫测的生活里长久地葆有幸福,或者走出困境,实现人生的救赎与升华;

女神节,愿所有的女人做自己的女神,学会自己欣赏自己,经营好自己,每天多一点微笑给自己,何愁找不到快乐,相信前往的路上总会有不期而遇的温暖和生生不息的希望!

篇11:小幺妈杂文随笔

小幺妈杂文随笔

桌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她的皮肤细润如脂粉光若腻,发丝光泽,亭亭玉立,我在心底发出一声喟叹:小幺妈,你再不老我们都要疯了!

幺爹经年累月在政界摸爬滚打,岁月沉淀了一份睿智,但也多了一份沧桑。以前在我的印象里,像幺爹这样雷厉风行的人,找个老婆一定是斯斯文文,朴朴素素,说话轻言细语,在他面前唯唯诺诺的人。见到小幺婶,我相信了一句话,英雄美女更会相恋相惜!上天对小幺婶特别眷顾,她不仅容颜未老,心态更如少女般纯真!在老公面前像个娇憨的女孩,在女儿面前像个友善的姐姐!闲谈时幺爹总爱拿她打趣,有时候幺妈觉得有点恼火,回瞪他一眼,但她却没有察觉到他眼中浓浓的宠爱。他笑着回忆她小时候的刁蛮,在谈到一个报社记者向他控诉幺妈小时候打他的罪行时,他的嘴角微微向扬,感觉一句话就要从他嘴中喷薄而出:我就被她驯的服服帖帖,打你岂不理所应当?

若愚是我女儿的男友,按辈分应当叫小幺妈幺嘎嘎,当她发现若愚的爸爸曾经是她小学的老师的时候,脸上的表情瞬间生动起来,有惊喜、有得意,更有一份叫回忆的东西写满脸上,她志得意满的告诉大家:她曾是向老师的得意门生,向老师再见到她一定会记住他的!说完又怕到时候向老师又会记不住他了,然后半带威胁的`对若愚说:你爸爸一定会记住我的,告诉他,我可是你幺嘎嘎哦!那份俏皮哪里像是一个十五岁女孩的妈妈,分明是一个娇憨顽皮的女孩!这样的幺妈,叫幺爹如何不爱之、惜之!

在幺爹心中,幺妈的青春靓丽是自己无法比拟的,所以故意拿她偶尔生活中的不在状态来调侃,其实他忽略了他在她心中的伟岸!在幺妈心中,幺爹在事业上的高度是她无法攀比的,所以她总想证明自己蛮多时候也是品学兼优,但她却没发现幺爹定格在她身上的那抹柔情!

没心没肺,无拘无束,这是每个女人生活中向往的幸福巅峰,这是需要一个男人无边的宠溺和纵容才可能达到的境界,而幺妈,不经意间就得到了!

篇12:生活小精彩杂文随笔

生活小精彩杂文随笔

一、在一起

那是去年春天的一个中午,我一边在电脑前随意浏览他人作品,一边端着一个碗吃饭。当要结束浏览时,饭也吃完了。

心不在焉中,眼睛紧紧盯着屏幕的我把两根筷子放在空碗上随意放在了书房离电脑就近的窗台上。

不知为什么,可能是因为筷子是圆的,或因为地球的引力在作怪,等我听到窗外有东西掉落在别人家房檐上的声音时,扭头看到窗台上的碗上只剩一根筷子了,另一根已掉到了窗户外面,声音就是那根筷子在危机的时候发出的恐惧呼喊声。

我拿起了碗和剩余的这一根筷子走进厨房,顺手把筷子扔进了垃圾筐,一切都顺其自然。

午休时,我躺在床上看《精选微型小说三百篇》。看着看着总感觉到哪儿不对劲,浑身不舒服,眼前老是晃荡着一双筷子,一会儿是垃圾篓里的一根,一会儿是掉在窗户外面的一根。它们上蹿下跳,无休止的在我脑海里闹腾,搅得我无法进入睡眠。

合上书本,静静地躺着,闭目养神。

过了好一会,安定了一下神志后,我下了床,走到厨房垃圾筐前取出了那根剩余的筷子,来到了书房放碗筷的窗台前。

冥冥之中,一切像有圣灵在牵引。

我嘴里说着:“去吧!找他去吧!不管外面怎么样都要在一起。”顺着自己的话音我抬起了手,似乎还有点仪式感,郑重其事地将手里这根筷子从当初那一根掉下去的原位置上扔了下去。

结果就是又一次听到了东西掉到人家房檐上的声音,虽然这个声音别人听起来会一模一样,但我听起来却完全不同,这次的声音并没有危机状态下的呼救声,而是顺其自然中欢快跳跃的和谐之音。

做完这些,我突然感到心里不闷了,畅快多了。

多么奇怪的心理感应啊!

万物皆有生命,筷子也有生命,并且是有灵性和感情的。

我站在窗口好一会儿,在怔怔的梦幻中仿佛看到:这根筷子欢喜中向她的伙伴扑去,并高声喊道:“我来了!”

不能把他们拆开啊!我想,虽然外面会遇到狂风暴雨,烈日风沙。但不管多么艰难,只要它们在一起就好。

筷子如人。

二、双黄蛋

轻轻地脆脆地在碗沿上磕了一下,两个大拇指汇合处打开了一个美妙的'世界,“咕噜”一声,一个鸡蛋脱离了外壳滑溜溜地走进了刚刚买的不锈钢碗里。

“哇,双黄蛋!”我惊叫了起来。好久好久没有遇到这样的双黄蛋佳品了。

你看它们宛如亲密的恋生兄弟,同根相生其乐融融,犹如双双对对并蹄莲开的恩爱夫妻,亲密无间相依相伴。外形酷似的两个身体,黄黄的亮亮的发散着年轻的光泽,亲亲密密地融入四周晶莹剔透的蛋清里,相互凝视,心灵相通,心安理得中向世人展现出优美绝伦的身姿。

拿着筷子,犹豫再三,不忍心搅乱了它俩的美好意境,不忍心摧毁它俩完美无缺的形体。但自己的肚子“咕咕”在叫,饭厅的餐桌上有家人拭目以待。

现实所迫,感情留存在记忆中,只能忍痛割爱,拍了照留了影,下了狠心,闭着眼睛“刷刷”地用无情的筷子将它俩形象打破,骨肉融为一起,加入了少许的盐沫,黄灿灿的汤汤倒入了等待已久的油锅里。

霎时间,油晃晃的炒蛋在铁锅里徜徉,加入早已切成块的红艳艳的西红柿。就这样在眨眼之间,鸡蛋和西红柿在各不情愿的状态下不得不相遇了,黏糊在了一起。翻腾中大火改为小火,加入少许盐。用温柔的手端起铁锅充满深情地将它们倒入早已备好的淡青色花边盘子里。

红黄搭配,分中有合,合中有别,点燃着喜庆色彩的“西红柿炒蛋”被款款地端到了餐桌上。

瞬间,几双贪婪的眼睛盯上了它,垂涎欲滴中几双筷子同时刺向了它的肌肤。三下五除二,被誉为营养价值最高的一道菜转眼分刮完了,盘子见底了。

我没有吃,因为我在想念。想念那优雅的静候在碗的世界里亲密无间的双黄蛋,它们那么美,那么亲。

让我思念,又让我心痛。

篇13:新小红帽杂文随笔

新小红帽杂文随笔

永城依山傍海,自然风光优美,许多出去奋斗一生的人都乐意回到永城的郊区养老。

良田百亩、绿树成荫,又有水波荡漾,这般风光在大城市里,即使再有钱也很难享受。

佩林的外婆在她六十岁的时候,在永城郊区的“闲雅豪庭”买了一栋大别墅。佩林是一个非常可爱的姑娘,谁见了都喜欢,但最喜欢她的就数她外婆了,总恨不得将最好的东西都送给佩林。

佩林十二岁生日的时候,外婆送给她一顶丝绒做的小红帽,戴在她头上正合适。从此,小姑娘再也不愿意戴任何别的帽子,于是大家便亲切地叫她“小红帽”。

小红帽在永城市中心最好的学校读书,因而日常不能陪外婆一起生活。一天下午放学,妈妈告诉小红帽,“外婆生病了,我买了外婆喜欢的蛋糕和葡萄酒,你明天早上去看看她吧。”

“外婆生病了,为什么要等明天,我现在就要去!”

“外面要走山路,不安全!”市中心到外婆家要经过一段山间小路,车辆通不过去。

“你一点都不爱外婆,我自己去。”说罢,小红帽拿起桌上的东西就头也不回的跑了。小红帽蝉联了三届学校长跑冠军,妈妈也追不上,只能在后面大声说,“注意安全,不要跟陌生人说话。”

小红帽单纯的人生没有遇见过什么坏人,妈妈的叮嘱在她看来多余而虚假。妈妈一点都不关心和孝顺外婆,哪儿比得上她呢。何况,她这么乖巧可爱,谁不喜欢她,怎么会伤害她呢?她没有将妈妈说的话放在心上。

小红帽来到郊区小道时已经接近五点半,还有半个小时脚程才能够到外婆家。她将耳机塞进耳朵,一边听着歌儿,一边大步地往前走。没走多远,一只毛色顺滑的`大白狐出现在她面前。最近热播的电视剧正好渲染了白狐的神秘和美好,小红帽一点也不害怕,还主动走到狐狸身边打招呼。

“你好,大狐狸,我是小红帽。”

“你好,小红帽,”大狐狸说。

“大狐狸,你在这里干什么呀?”

“我爪子受伤了,走不得路,只能躺在这里。”

“哦,可怜的大狐狸,我能帮到你什么吗?”

“不用了,我躺躺就好。小红帽,你要去哪里呀?”

“我外婆生病了,我要去看看她,还带了一些蛋糕和葡萄酒呢。你如果能走了,可以去林子里找我和外婆。她的房子就在三颗大橡树下,低处围绕着桃树篱笆。你一定知道的。”小红帽依依不舍地跟大狐狸道别。

小红帽转身后,大狐狸站了起来,露出之前一直被毛发掩藏的大爪子。深深地看了眼慢悠悠走在小路上的小红帽,一张大大的狐狸嘴里流出一长串哈喇子。心里盘算着怎样能够把一老一小全都拿下去祭它的干瘪已久的五脏庙。

很快,它甩开步子,跑到外婆家,敲了敲门。

“是谁啊?”

“是小红帽。”大狐狸回答,“我给你送蛋糕和葡萄酒来了,快开门啊。”

“你输入指纹进来就行了,”外婆大声说,“我身上没力气,起不来。”

大狐狸闻言,看了看自己毛茸茸的爪子,愣住了。

她眼珠子转了转:什么时候人类世界这么复杂,看来暂时吃不到这个老太婆了。只能等那个细皮嫩肉的过来再想办法。幸好我没有跑太快,小的那个应该快到了。

大狐狸躲到大橡树背后隐藏了起来。

小红帽不久出现在别墅门前的小道上,想着外婆不舒服,便没有大声嚷嚷。她输入指纹,准备将门打开。

“嗷嗷……”,一阵狐狸的叫声传来,小红帽回头,却见之前遇到的大狐狸趴在橡树底下。

“大狐狸,你真的找到这里来了呀。你能走吗?要不要去我家玩玩?”小红帽惊喜道。

“不用了,我腿走不动,你能不能进去给我拿点水喝?我太渴了。”大狐狸声音非常虚弱。

“好的,你别走远。”小红帽先去问候了一下外婆,便去厨房倒水给大狐狸。想着狐狸在外,她敞开大门,一点防备也没有。

而这会儿功夫,大狐狸费快递窜到屋子里,找到外婆,把外婆一口吞进了肚子。然后躺在床上,将旁边的衣服塞进被子里,让被子里的自己看起来更像人形,然后拉上帘子。

小红帽出去,却没看到大狐狸。她绕着橡树转了好几圈,都没发现一根狐狸毛。

“不过,这狐狸的爪子怎么这么大啊?”小红帽看着地上泥土印着的动物脚印,疑惑不已,却没有多想。

小红帽走进房屋,看到外婆沉默地躺在床上,非常心疼。但同时,她又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心里便想:“今天怎么这样害怕?”她大声叫道:“外婆,你还好吗?”可是没有听到回答。

虽然小红帽一贯自大,但这是也不免谨慎了起来。她走上前,将帘子拉开,只见外婆躺在床上,把脸都遮住了,至露出一双眼睛,样子非常奇怪。“外婆,”她说,“你的眼睛怎么这么大呀?”

“想你想得形容枯瘦,眼睛就显得大了,乖乖。”

“外婆,你为什么把脸盖上呀?”

“脸上长了疹子,怕吓着你呀,乖乖。”

“外婆,你为什么盖这么多被子呀?”

“身体总是发冷,你来给我暖暖,乖乖。”

小红帽压住心里的害怕,向外婆走去,刚刚走旁边,却见外婆猛然坐了起来。然后向她扑了过来,一口将她吞下。

“啊,真的好疼……”感受着胃酸对皮肤的消融作用,小红帽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外婆,你怎么到了这里?”她在不知名动物腹中另一边发现了外婆匍匐的身影。可惜外婆本来身体就虚弱,这会儿已经彻底晕了过去。

小红帽习惯性地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口袋。手机还在!她将手机打开,虽然狼肚子里充满粘液,但幸好一时半会儿手机没有坏。而且,她惊喜地发现,手机的信号还是满的。

于是,小红帽赶忙拨打了110报警。

一刻钟后,警察赶到外婆家的别墅。屋门大开,一只披着狐狸皮的狼正躺在床上,肚子鼓的不像话。警察进来它也没发现,反而还在咂咂嘴,“饿了半个月,好久没有吃这么抱了。”

警察们很快制服了这只高智商恶狼,用手术刀把狼肚子剖开,将小红帽和外婆救了出来。

“这只狼整容成了白狐狸的样子来害人,现在人更加聪明,狼也更加聪明。大家还是要多多注意。”小红帽和化装成狐狸的恶狼的故事,迅速通过社交平台和媒体传播了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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