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请休假出差管理办法

时间:2024-01-11 03:39:30 作者:悠~lang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悠~lang”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8篇职工请休假出差管理办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职工请休假出差管理办法,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职工请休假出差管理办法

职工请休假(出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职工日常考勤工作的管理,建立良好的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假期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假期不包括全国年节、纪念日和公休日。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所全体在职职工。 第四条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考勤登记制度,严格考勤管理,确保职工请休假(出差)管理情况客观公正。 第五条 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按时出勤,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章 假 期   第六条 本所职工按规定享有休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病假、事假等假期。 第七条 休假。在全面完成工作、生产任务, 不另增加工作人员的前提下安排职工休假。 (一)所级领导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年度内工龄满25年(含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学龄,以下同)的职工,每年可休假14天;处级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工龄满而不足25年的职工,每年可休假12天;其他职工,每年可休假10天。 (二)休假的假期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星期天。 (三)休假假期一般不跨年度使用。确因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必须经所人事劳资处同意,报所领导批准后,方可延迟到下年度使用,但不得再行延迟。 (四)享受探亲假的职工,可将当年休假与探亲假合并使用。 (五)在本年度内事假累计20天以上或病假累计30天以上者,或因疗养、休养等其他原因休息时间超过休假假期者,不再安排休假。 (六)由未实行休假制度的单位调入的职工,上半年调入的,当年可享受休假,下半年调入的,从第二年起享受休假;由实行休假制度单位调入的职工,如本年已休假的,不再休假,未休假的,可安排休假。 第八条 婚假。婚假假期3天,男女双方晚婚的,假期延长14天;双方不在同一地区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第九条 产假。女职工正常产假为90天。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7日护理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适当给予休产假。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第十条 丧假。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3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第十一条 探亲假。本所正式职工凡工作满1年,父母或配偶不在青岛,在休假期间又无法团聚的,从下一年度开始,可按规定享受探亲假: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四)当年享受休假的职工应在休假期间探亲,时间不够的可以补足。 (五)留学时间在三年以上、婚后在国外学习一年以上的公派出国研究生,其配偶可申请出国探亲3个月,特殊情况批准延长的,不得超过6个月。非公派的,探亲假不超过1个月,批准延长的,不得超过3个月。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包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第十二条 因私出境。因私出境的在职职工,不得超过假期15日(不可抗拒原因除外)。 第十三条 病假。职工因患病或受伤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或休养的,经定点医疗机构医师诊断,按出具的病假书请病假。 第十四条 事假。职工因私事需利用工作时间处理的,视情况给一定时间的事假。全年事假不得超过10天。当年未休假的应先请休假,再请事假。 第十五条 出差。职工因公出差,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确因工作需要需请假或延长时间外,不得无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章 请休假(出差)程序   第十六条 职工因休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病假、事假、出差等原因无法上班,应事先按规定程序办理请休假(出差)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的,应在事后三天内及时补办。 第十七条 职工请休假(出差)基本程序: (一)本人填写《请休假(出差)审批单》; (二)按干部(职工)管理权限,报经主管领导审批; (三)经批准的《请休假(出差)审批单》由人事劳资处备案,职工所在部门归档; (四)职工所在部门按月填写《考勤汇总表》,报人事劳资处备案。 第十八条 职工请休假(出差)审批权限: (一)职工休假、请探亲假应经本部门、人事劳资处、主管领导逐级审批。 (二)婚假、产假须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经所计生委审批。 (三)丧假由职工所在部门审批。 (四)职工请病假,应持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部门职工由本部门审批;部门负责人由主管领导审批。 (五)职工请事假,部门职工3天以下由部门自行审批,4天以上经人事劳资处同意后,报所领导审批;部门负责人3天及以下报主管领导审批,4天以上报所长审批。 (六)职工出差,部门职工由部门自行审批,部门负责人由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九条 职工请休假(出差)期满后,必须按时返回工作岗位上班,并及时按原来报批程序办理销假(差)手续,否则按旷工计算。   第四章 考勤及结果适用   第二十条 考勤包括休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病假、事假等内容,各部门应在每月20日前汇总,公布考勤结果和原因,并将结果报送人事劳资处。 第二十一条 考勤结果将作为职工年度考核、奖惩、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二条 职工请休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休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期间的岗位薪金不予发放,基本工资和绩效薪金照发。 (二)探亲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职务或技术等级工资加津贴)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单位负担。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的往返路费,全部由职工自理。 第二十三条 职工请病假、事假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照发。 (二)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满的,基本工资照发;工作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三)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四)获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仍保持荣誉的,不受上述(二)、(三)项限制,病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五)事假可以休假时间抵扣,超过休假时间的,每超过1天,扣发本人当月1天的平均基本工资(本人日平均基本工资=本人月基本工资总额÷21.5天)。 (六)职工病事假期间的岗位薪金不予发放,病假超过3个月或事假超过10天的,按超出时间扣发绩效薪金。 第二十四条 职工旷工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职工旷工,按工作日扣发基本工资,并视情况扣发岗位薪金和绩效薪金。 (二)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或累计旷工4天以内的,扣发1个月岗位薪金和2个月绩效薪金。 (三)一年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扣发2个月岗位薪金和4个月绩效薪金,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甲等);一年内连续旷工4天或累计旷工6天的,扣发3个月岗位薪金和8个月绩效薪金,年度考核不定等次;一年内连续旷工5天以上或累计旷工7天以上的,扣发6个月岗位薪金和全年绩效薪金,年度考核不合格。 (四)一年内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的,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15天的,不发岗位薪金和绩效薪金,并给予辞退处理。 第二十五条 职工迟到、早退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天内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不超过2小时的,按事假半天处理。一天内迟到或早退2小时以上不超过3小时的,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早退时间可作为事假、旷工累计。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确定1名职工为考勤员,报人事劳资处备案。各部门考勤员和负责人对上报的考勤结果负责,考勤责任纳入日常督查和年度考核。 第二十七条 职工考勤符合要求,每月考核合格,可按规定兑现全部工资待遇。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各种假期如国家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所人事劳资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篇2: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

一.总 则

1. 为加强对职工日常考勤工作的管理,建立良好的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假期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所称假期不包括全国年节、纪念日和公休日。

3.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在职职工。 各部门应严格考勤管理,确保职工请休假情况真实、客观、公正。

二. 假期规定

(一)事假,员工因私事需利用工作时间处理的,可申请事假。

1. 员工申请事假需事先填写<员工假期申请表>,由上级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休假;因故不能事先填写假期申请表,应用电话向领导说明情况并口头请假,事后到岗工作时,应须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2. 事假期限以上级领导批示为准;

3. 员工一次申请事假不得超过2天,一个月内事假不得超过2天,年度内事假不得超过20天;

4. 事假期间减发当日全部。

(二)病假,职工因患病或受伤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或休养的,可申请病假。

1. 员工因病请假一天(含)以内的可由部门领导酌情处理。一天以上应到医院确诊,由医院出具<诊断>;

2. 员工病休假由员工持<诊断>,填写<员工假期申请表>,由上级领导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方可休假;

3. 员工班前患急症需就医,应委托他人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代请假或电话请假,并于就诊之日起3日内持急诊病<诊断>补办请假手续,超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无医院出具<诊断>而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4. 员工一次申请病假不得超过7天,一个月内病假不得超过15天,年度内病假不得超过30天,超出部分按照事假计算;

5. 员工病假期间发放执行以下标准:

(1)每月病假10天以内,按日扣除绩效;10天及以上者取消当月绩效;

(2)1-3个月享受95%岗位;3-6个月享受90%岗位;

(3)6个月以上为长病假,享受基本生活费(当年最低标准的80%);

6.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进入医疗期治疗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 对在公司长期病休,在外从事其他有__收入劳动的员工,公司停止其医疗期,并限期复工。对拒绝复工者,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三)婚假,未婚男女员工初次结婚可申请婚假。请婚假需出据结婚;

1. 婚假假期为3天,晚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10天。婚假限一次休完;

2.员工申请婚假,必须于休假前15天需带双方结婚登记,依照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结婚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婚假有效;

3. 婚假期间包含法定节假日;

4. 员工休婚假期间按日扣除绩效,超过规定期限部分按事假处理。

(四)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员工可申请丧假。

1. 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儿女,配偶父母;

2. 丧假期限为3天,需到外地为亲属料理后事的,可视情况另给路程假。

3. 员工申请丧假,应出示当地行政机关签发的死亡。不能出示有效

明的,应做事假处理;

4. 丧假期间按日扣除绩效,超过规定期限部分按事假处理。

(五)产假,公司女员工生育可申请产假。

1.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90天产假,其中产前15天,产后75天;如遇难产,

可凭医院增加15天;产假时间已包含节假日及公休日;

2. 人工流产者,凭医院可休息7天;

3. 员工申请产假,应出具医院开具的<出生>,并于休假前30日内依

照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4. 产假系指已婚女员工,未婚女员工分娩或流产按病假规定办理;

5. 员工休产假间按日扣除绩效,超过规定期限部分按事假处理。

(六)年休假,在我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可申请享受公司的年休假福利。

1. 员工在本公司内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

年不满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年休假的假期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3. 年休假假期不跨年度使用,员工年休假在当年12月31日前有效,员工

可一次使用,也可分次使用,但最多不可超过3次。如员工未休息视为自动放弃,如确因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不能在当年度内休息时,必须经人力资源部同意,报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延迟到下年度使用,但不得再行延迟;

4. 在本年度内事假累计20天以上、病假累计30天以上者或当年产假超90天,或因疗养、休养等其他原因休息时间超过年休假假期者,不再享受年休假。享受年休假后再有上述情况的,下一年度不再享受年休假;

5. 员工申请年休假,应于休假前7日内依照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6. 员工年休假期间按日扣除绩效,超过规定期限部分按事假处理。

三.请休假程序

(一) 员工因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年休假等原因无法上班,应事

先按规定程序办理请休假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的,应在事后三天内及时补办。

(二) 请休假基本程序:

1. 员工本人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

2. 按各级管理权限,报经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

3. 经批准的<员工休假申请表>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行政部存档后方可休假;

(三)职工请休假审批权限:

1. 员工请事假、病假,部门职工3天以下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即可,

3天以上、14天以下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需报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同意;14天以上者须同时报总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请假需报分管领导审批,并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同意,14天以上者须同时报总经理审批。

2. 员工申请婚假、丧假及10天以下年休假须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

携带相关原件、复印件到人力资源部经理处审批并办理请假手续;

3. 产假、10天以上年休假须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携带相关。

原件、复印件到人力资源部经理处审批并交总经理审核后方办理请假手续;

(四) 职工请休假期满后,必须按时返回工作岗位上班,未及时返回且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篇3: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公司休假规定,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制定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一、假期种类:

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法定节日、周休息日。

二、请假制度:

1、员工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应提前1天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假期2天以上5天以下应提前3天请假;6天以上应提前10天请假。续假必须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及时补请假单,请假超过15天的,续假期不得超过5天。

若遇特殊情况应先口头请假,经获准后可予事后主动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未办手续擅离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2、请假时应办理好工作交接,不得因请假延误工作。

3、假期满应准时到岗复工,上班时间请假或销假必须在第一时间打卡记录,并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办公室人员不在时,可暂由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办理,并在办公室人员在岗时上交销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

4、假期计算:

⑴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⑵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⑶请假以半小时为最小单位,0-35分钟为半小时,35-65分钟为1小时,65-95分钟为1.5小时,95-125分钟为2小时,单次请假超过2小时以半天计。

5、公司职员请假,均须记录请假人联络方式,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6、请假审批流程:

⑴员工填写公司制定的《请期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⑵办公室、财务部、业务部:假期0.5天以下的由部门经理审批;超过0.5天由部门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

生产部、技术部、检验部、仓库:假期由厂长审批。

部门经理的休假一律由总经理审批。

假期以有最终审批权领导批准的时间为准。

⑶员工直接上级依据总经理批准的《请期申请单》安排好请假员工的工作交接。

⑷请假期满应按时复工,逾期未归的按旷工处理。

各部门应及时将超假未归员工名单上报办公室。

7、旷工

⑴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

――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领导分配工作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其他经公司认定,决定给予旷工处理的行为。

⑵旷工1日扣除当日工资的4倍。

⑶员工连续旷工3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公司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不支付工资。

三、事假

1,员工因家庭有重要事情确需本人亲自处理的可以书面提出请假申请。

2,员工全年请事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5天。

3、员工请事假按200%扣发实际请假天数日工资,事假超过1天(不含1天),取消当月满勤奖,满3天(含3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奖金50%,满5天(含5天)以上者则扣除当月奖金,当月无奖金。

4、员工一年内累计请事假在15天以上视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予保留原职务和岗位。

四、病假

1、员工因病(含非因工负伤,下同)无法正常工作需要治疗时应事先书面提出请假申请。突发疾病的应在上班时间前1小时向直接上级请假。

2、员工在工作时间需要看病时须征得部门领导的同意后填写《请假申请单》方可离开岗位。3、凡请病假的1天以上的员工应在上班后2天内持县区级及其以上医院的建休证明、病历、医疗药品发票之一,补办完善病假请假手续,未按上款规定补充完善病假请假手续的均以事假处理。

4、员工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60天,并按参加工作未满2年100%、未满5年80%,未满按30%,满10年以上10%扣发工资,当月病假超过2天,取消满勤奖,奖金按请假天数扣发。

5、员工病假连续30天以上或年累计60天以上视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公司不给予保留原岗位。

6、员工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依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7、员工医疗期未满合同期满的合同期顺延至医疗期满时终止。

五、婚假

1、婚假(包括再婚)为3天。

2、婚假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在内。

3、婚假应当在领取结婚证书后3个月内一次性休完应休假期。逾期为自动弃权。

4、员工请婚假应出示结婚证书。婚假期间(不含补假期)基本工资、满勤奖、岗位补贴不扣除。

5、新员工入职前已经领取结婚证书的不在本公司享受婚假待遇。

六、产假

1、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及有关医院的证明等);

2、女职工产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

3、已婚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计划生育指标内怀孕三个月及以上的,凭医院相关证明,每月给予一次(4小时以内)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时间;八个月及以上的,每月给予两次(每次4小时以内)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时间(两次不能合并使用),孕期检查假按出勤对待,工资照发,没有医院相关证明的按事假处理。员工申请孕期检查假,应事先经部门经理批准、总经理审核同意。

4、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不享受公司规定的产假、孕期检查假、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等。

七、工伤及职业病

1、在工作岗位若发生工伤事故,有关人员须立即向直接上级报告,发生大事故时可以超级上报,并由公司指定医院对受伤员工进行诊治。用人部门须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报告。

上下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应有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员工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确认为工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公司按月支付。

其它待遇依《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八、丧假

1、员工的直系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去世的,可享受3天的丧假。

2、外祖父母及配偶父母去世,员工可申请获得2天有薪假期。职工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由办公室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1至3天的路程假。

3、职工亲属以职工户口登记和职工的档案的记载为准。

4、职工请丧假期间(不含路程假期)基本工资,满勤奖、岗位工资等不扣除。

5、丧假应在亲属死亡后7天内休假。

九、周休息日

公司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十、法定节日

按国家法定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生产情况安排假期。

本制度公布之日起生效,原有规定同时废止。公司保留对本制度的解释权。

注:

①假别: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

②员工请假应提前1天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假期2天以上5天以下应提前3天请假;6天以上应提前10天请假。续假必须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及时补请假单,请假超过15天的,续假期不得超过

篇4: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

1、公司的假别主要有: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年假、探亲假。

2、员工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安排好职

务代理人。填写《员工请假卡》,同时附带与所请假别相对应的证明文件和材料,依规定程序申请办理,并于休假前将审批后的《员工请假卡》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如因紧急情况(如生重病、工伤、发生重大事故等)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于休假第一天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有权批假的领导请假,并于假后上班的两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连续请假者须依累计之请假天数按核决权限由有权限批假的领导核决。请假核决权限表见附件。

4、员工未经请假而擅离岗位或未经核准续假而不到职者,除因临时发生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经查明属实并经权限领导核准者外,均以旷工论处。

5、员工全年请假日数的计算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请假日数超过各种假别最高规定日数的,须呈报事由说明,核准后实施。

6、请假天数可能影响员工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考核成绩。

7、员工在同一年度内请假,需使用同一张《员工请假卡》,以备年终考核。

8、所有假期请假期间的假日(星期日及国家法定假期)包括计算。享受以上所有假期时不予享受当月全勤奖、请假当日午餐补贴。

篇5: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

一、凡我校教职员工,均应坚守工作岗位,努力工作,决不能擅离职守,有事有病的教职工必须在上班前持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假期满后到校办公室销假,否则以旷工、旷课论。

二、假期种类和期限

1、病假。因病不能坚持工作,必须请假治疗或休息的教职工可给病假,一天以上五天以内者须有医疗证明,教学人员上级上报分管校长批准假交校办公室备案,其他员工由各处主任批准。

2、事假。教职员工确有重要事情,必须请假者,可给事假,但要严格控制(一般不得超过三天),上天以上三天以内教学人员上级分管校长批准假条交校办公室备案,其他员工由各处主任批准备案十五天至一个月以上者,需学校行政会通过。

3、婚假。以区教育局文件精神实行。

4、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病故,可给丧假三天,旁亲一天,不扣工资。

5、产假。女教师工产假可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关于出勤方面的处理意见

学校一切工作员,都应是学校学生的表率,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凡不请假离校和请假逾期又不办理销假手续者以旷工论处。旷工扣发工资办法:

1、旷工1天扣100元,并扣发期末出勤奖励工资,并给予校内警告处分,3天以上学校解聘。

2、旷课1节扣50元,未经请假不参加活动、会议作旷课处理(不足1节按1节课计算),因个人原因请假不参加会议、活动,每次扣10元。

3、上班、开会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累计三次迟到,早退或溜岗1次视为旷课1节。

4、全期无病、事假、迟到、早退现象,视为全勤,教学人员发全勤奖200元,其他员工100元。

5、教学人员病假(凭病假条)每天扣20元,(每月调课后半天看病不扣工资)5天以上不享受服务工资(不含5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不享受结构工资中的浮动工资及本月学校规定的全部福利,只享受本人原有的基本工资70%,一个月至三个月队不享受浮动工资及全部福利外,只享受本人原有的基本工资的50%三个月以上,浮动工资,基本工资及福利均不享受,以上情况均不得参加学校评优及续聘。其他员工病假每天按岗位工资加服务工资除以每月工作日扣除。

6、事假每天扣30元(每月调课后半天事假不扣),3天以上不享受当月服务工资(不含3天)。事假一个月以上自行解聘。其他员工事假每天按岗位工资加服务工资除以每月工作日扣除。

7、教学人员全期事假1天以上或3天以内,病假1天以上或5天以内,发出勤良好奖100元,其他员工事假每天按岗位工资加服务工资除以每月工作日扣除。

8、全期病、事假超过第4条,全期全勤奖全部扣除。

9、离职学习(非公派)长期病休和长期请假人员按条例第5条执行。

10、事假、病假、旷工应记入教职员工的业务档案,作为评估教职工工作的依据之一。

篇6: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

各组长:

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公司规章制度,保障公司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就对公司员工请假制度的管理工作,现规定如下:

一、事假

1、每位员工每个自然月内事假不可超过2天,超出天数做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2、普通员工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当面向组长提出文字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除外);

3、普通员工如连请2天事假,需向总经理提出文字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

4、工作时间内临时有急事,需向组长提出文字申请,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如上班前遇紧急情况,在允许范围内,根据请假总时间在事发两小时内向相关负责人电话请假,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人应于假期后上班当日补填假条,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

6、各组长如需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当面向总经理提出文字申请,临时情况需向总经理进行电话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于假期后上班当日补填假条,并由总经理签字;

7、如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一律按矿工处理,并追究本人及上级组长责任。

二、病假:

1、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事假用完则按旷工处理;

2、病假工资按基本工资的80%发放;

3、普通员工及组长请病假流程请参照第一部分。

请假制度是内部管理一项措施,有利于各组长安排工作,管理人员要认清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务必抓好和落实,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如上规章制度。

篇7:职工休假请假条

2.本表为连续请(休)假三天(含)以上者必须填写的。

3.连续请(休)假三天(含)以上者除填写此表以外,同时还需要按要求填写《员工假期记录卡》并按程序签批后,方可执行。

篇8:职工休假申请书怎么写

尊敬的领导:

本人工龄XX年,根据国家休假的相关规定,可以享受每年XX天的公休假,今年已休公休假XX天,现本人需申请公休假XX天,事假XX天,病假XX天,时间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请院领导给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 (21.75天)进行折算。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矿山职工餐厅管理办法

职工请病假工资怎么扣

休假制度

休假通知

休假申请报告 范文

出差报告

出差总结报告范文

出差申请书范文

出差制度

出差介绍信

职工请休假出差管理办法(通用8篇)

欢迎下载DOC格式的职工请休假出差管理办法,但愿能给您带来参考作用!
推荐度: 推荐 推荐 推荐 推荐 推荐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