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liudy998”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0篇华东政法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实施方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华东政法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实施方案,欢迎参阅,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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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华东政法大学接收免试研究生办法
华东政法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20我校继续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二)国内重点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
(三)前三学年的总评成绩在年级本专业排名在前10%;
(四)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参加小语种考试的必须取得相应语种同等水平的合格证书);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1.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
(六)申请攻读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原本科毕业专业必须是法学专业(学科代码为【0301】)。
(七)申请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原本科毕业专业必须是非法律专业。下列13个专业不接受申请: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二、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我校除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外,各专业(具体详见附件)均接收推免生,接收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百分之十五。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者可于9月26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一)《华东政法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下载网址:www.law.ac.cn);
(二)本人自荐书1份及专家推荐书2份;
(三)本科在校1-6学期全部课程成绩单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四)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五)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证书复印件1份(小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1份);
(六)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复印件;
(七)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的复印件。
三、申请及接收办法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后,提交相关学院、专业导师组进行复审,并于10月10日之前提出复试名单。
(二)复试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专业综合课笔试和专业课面试三项。
(三)各专业导师组根据复试情况提出拟接收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最终拟接收名单。拟接收名单在本校网上公示七天,无异议的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于10月20日左右发出初步录取通知。
(四)被接收的推免生,须持我校的初步录取通知到本科就读学校,领取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统一编制的推荐免试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31日。
(五)被接收的推免生,凭网上报名得到的报名号、身份证、学生证到所在省、市高校招生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0日至14日。
(六)未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的推荐免试生不予录取。
(七)推免生需将经省、市招生办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于11月中旬前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八)我校将于2012年6月上旬对初步录取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经全国招生工作联合检查通过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九)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四、其他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完善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的激励机制,鼓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我校从9月起加大对研究生的资助和奖励,全面实施以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研究生教育创新专项资金等为主要构成的研究生资助体系,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具体方案见我校东方法学网上公布的相关信息。另外,学校将对来自校内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制定相关鼓励政策,推免生入学注册后,根据其复试成绩和综合能力等情况给与新生奖学金奖励。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3室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42
咨询电话、传真:021-62071885
邮箱:y_zsb@163.com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
◇中国大学网篇2:华东政法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实施方案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201x年我校继续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二)国内重点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
(三)前三学年的总评成绩在年级本专业排名在前10%;
(四)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参加其它语种考试的必须取得相应语种同等水平的合格证书);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1.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
(六)申请攻读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原本科毕业专业必须是法学专业(学科代码为【0301】)。
(七)申请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原本科毕业专业必须是非法律专业。下列13个专业不接受申请: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二、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我校除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以外的所有专业(具体详见附件),均可接收推免生,接收推免生的名额可占我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20%。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者可于9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一)《华东政法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
(二)本人自荐书1份及专家推荐书2份;
(三)本科在校1-6学期全部课程成绩单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四)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复试时提交);
(五)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证书复印件1份(其它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1份);
(六)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复印件;
(七)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的复印件。
三、申请及接收办法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后,提交相关学院、专业导师组进行复审,并于10月10日之前公布复试名单。
(二)复试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和专业综合知识能力测试。
(三)各专业导师组根据复试情况提出拟接收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最终拟接收名单。拟接收名单在本校网上公示七天,无异议的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于10月20日左右发出初步录取通知。
(四)被接收的推免生,须持我校的初步录取通知到本科就读学校,领取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统一编制的推荐免试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31日。
(五)被接收的推免生,凭网上报名得到的报名号、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到所在省、市高校招生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0日至14日。
(六)未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的推荐免试生不予录取。
(七)推免生需将经省、市招生办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于11月中旬前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八)我校将于201x年5月下旬对初步录取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经全国招生工作联合检查通过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九)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四、其他
我校全面实施以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研究生教育创新专项资金等为主要构成的研究生资助体系,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另外,学校对来自校内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制定相关鼓励政策,推免生入学注册后,根据其复试成绩和综合能力等情况给与新生奖学金奖励。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3室 邮政编码:200042
咨询电话、传真:
邮箱: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x年7月2日
华东政法大学201x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一览表
篇3:西南交通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公告
西南交通大学关于接收推免研究生公告
[中国大学网 ] 西南交通大学肇建于18,是中国近代建校最早的高等学府之一,素有“中国铁路工程师的摇篮”和“东方康奈尔”之称;是进入国家“211工程”、“特色985工程”建设和设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重点高校,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理、管、经、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水平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除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外均可接收外校推免生,凡具备条件者可向我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请。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和科研潜力,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
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和基础。
3、道德品质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
4、申请人在校期间前三年(五年制前四年)学习成绩优异,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外语为小语种的申请者必须获得该语种国内公共外语相当于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总分成绩排名须为本专业学生总数的10%以内。
5、本科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高校,且原则上应是实施“211工程”或“985工程”建设或设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重点大学。
6、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所在学科规定的体检标准。
7、申请人获得推荐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即占用申请者母校推荐免试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奖励措施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奖励,具体措施如下:
1、对于来自实施“985工程”建设高校国家级重点学科、成绩排名在10%以前的优秀应届推免生,在入学报到后,给予学生本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
2、对于来自于实施“985工程”建设高校国家级重点学科的优秀应届推免生,第一年给予一等奖(助)学金奖励(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标准见附件一)。
3.对于来自于设有研究生院、“211工程”高校的'优秀毕业生,在奖(助)学金评选时将给予适当倾斜。
4、部分学院还设有专项奖学金,具体请咨询相关学院。
5、推免生可以参加部分专业的直接攻博遴选。符合条件者可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享受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相应待遇。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以当年有关规定为准,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下同)将下述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直接邮寄到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1)《西南交通大学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二)一式两份(请准确、完整填写申请表中所有项目;
(2)《申请免试攻读西南交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见附件三)2份(需要2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推荐信须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上推荐人姓名);
(3)本科期间正式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后,装入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4)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5)其它体现申请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2、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相关学院对申请人所提交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
3、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知初审合格者来校参加复试。
(1)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有效证明信原件、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四级证书原件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各类获奖证书原件、体检证明(可在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2)复试的基本内容: ①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②综合素质及能力。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对于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按照教育部提出的“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原则和要求进行。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3)复试的主要形式:①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②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③面试。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4)复试由各相关学院组织,复试的具体方案以各学院的安排为准。
4、学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放正式接收函。
5、办理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手续:申请人凭西南交通大学拟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正式函件到推荐学校主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和网上报名校验码,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参加网上报名,并到申请人所在省(市)级招办指定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报名手续,凡未办理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6、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学校将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能按期取得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拟录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7、学校将于次年4月中旬调阅政治思想考核材料,政审通过后于当年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其它事项
1、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材料不全,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2、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是否参加我校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由相关学院自主决定。
3、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实行培养机制改革,录取研究生不再区分公费、自费,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具体要求详见我校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4、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31
(2)咨询电话:028―87634560 87634897 传真:028―87600296 西南交通大学电话号码查询电话:028―87600114
(3)电子邮箱:yzb@swjtu.edu.cn
(4)查询及资料下载网站: www.xnjd.com.cn;yz.swjtu.edu.cn)
五、本办法解释权归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篇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接收推免生管理办法
20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接收推免生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是教育部直属的批准设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的高校。为了加强校际交流,我校热忱欢迎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来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具体办法如下: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依教育部规定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3.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4.达到国家英语四级水平以上(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或通过相当于英语四级水平的国家其他考试。
二、接收专业
除国家规定不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外(如MBA等),我校所有硕士点均可接收推免生,另我校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力学、油气储运工程专业接收直博生。
欢迎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页(gs.upc.edu.cn),查阅2012年研究生招生有关信息以及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程序
1.申请者下载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接收校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填写后于10月8日前寄送至所申请院(部)。并寄送其他材料:
①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必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②英语四、六级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③申请人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研招办公章的证明信。
④其他如各类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研究或科技发明成果等材料复印件。
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10月8日,其中,推免资格证明最晚可在复试时提交。
2.接收院(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知初审合格者来我校参加复试和体检等(10月上中旬),并将复试结果报校研招办。
3.由研招办向通过复试的外校推免生出具接收函。
四、办理报名手续
1.申请人凭接收函到推荐学校领取推荐免试生“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 和网上报名校验码,按规定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未报名者推免无效。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应由推荐学校报当地省级招办审核盖章,并由申请人于11月20日前将表寄(送)到我校研招办。
3.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将被我校录取为2012年硕士研究生。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国家录检通过后寄给考生。
五、接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推免生
我校是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培养单位,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可申请我校该计划。我校为该计划的推荐免试生单独设立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奖学金,即在基本学制年限内,标准为4000元/年,另提供优秀生源奖学金(基本学制内2000元/年)。
六、优惠政策
1.我校为非在职的推免生提供优秀生源奖学金(基本学制内每年约2000元),同时第一学年享受二等以上研究生奖学金(冲抵全年学费后,还有约2000――4000生活补助)。
2.推免生可申请直攻博,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硕博连读。
3.外语能力突出的推免生(托福、雅思、GRE等考试成绩优秀者),可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博士)。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2.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不能被录取。
3.推免生应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完成本科学业。如有以下情况之一,我校均不录取:
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以上成绩;不能取得学士学位;体检不合格等。
◇中国大学网篇5:中国人民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
中国人民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历年有关推荐免试生招生文件的规定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如与教育部最新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为准,我校将在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及时发布最新通知并更新工作办法,请考生留意。
20我校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约900人,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拟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生约200人。
一、申请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须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申请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是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荐的201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注意:申请者须为大学四年级(20入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入学的医学院校五年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不接收大学本科一、二、三年级在校生或提前毕业生作为推荐免试生)
3、申请人须是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
4、申请人的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6分以上。
5、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申请人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或做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境外知名大学学习一年以上的,则可适当放宽申请要求。
6、申请人的核心课程考核成绩为优异,对于有专业研究潜力和学业进步潜力的申请人,将作为重点考核和选拔对象。
7、取得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只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2、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3、其他情况:
(1)申请材料内容不齐备的;
(2)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校学习的。
二、申请及考核程序:
1、外校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包括参加我校各院系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的学生),均须在网上报名。申请人须于7月22日-9月10日,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pgs.ruc.edu.cn),提交个人申请信息,下载打印《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注意:请完整提交学分绩、专业学分绩排名、专业综合排名、班级学分绩排名、班级综合排名等信息后再点击下载登记表)
2、我校对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9月中下旬在各学院网站公布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
3、进入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的申请人,于9月中下旬在研究生院网上支付复试费,并下载打印《2015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于该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
4、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
2)《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注意:请完整提交学分绩、专业学分绩排名、专业综合排名、班级学分绩排名、班级综合排名等信息)
3)本科三学年成绩单,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4)提交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5、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3)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人,须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满分100分。
三、接收程序:
1、经审核,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接收函。
2、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申请人接到接收函后,须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和要求参加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并完成个人电子信息采集及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报名时间:
(1)10月份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届时请参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
(2)11月份采集个人电子信息、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届时请参见所属报名点公告)。
采集个人电子信息、现场确认地点为:
(1)北京高校推免生:在我校报名点办理;
(2)外地高校推免生:在当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
3、推免生网上报名须使用教育部分发的推免生校验码,校验码由推免生本科所在学校负责分发。
4、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并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网报结束前一周将加盖本科学校所属省级研招办公章的《推荐免试生登记表》和在校历年成绩表(加盖校教务处公章)(如复试报到时已提交成绩表,则可不用提交)寄至接收学院。
5、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须于入学当年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具体事宜请于2015年3月中下旬登陆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pgs.ruc.edu.cn)查询相关通知。
6、经审核,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要求的推荐免试生发录取通知书。
7、我校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于新生报到时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特别说明: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四、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 pgs.ruc.edu.cn.
各院系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详见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4年7月
篇6: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接收推免研究生章程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接收推免研究生章程
按照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20我校相关专业可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类型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需达到425分以上。
5、推荐免试考生本科所学专业,需满足其所申报专业的相应要求(详见附表)。
二、提交材料
1、《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份。(见附件1)
2、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有效证明信原件。
3、《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即需要2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写推荐书,推荐书需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见附件2)。
4、国家英语六级成绩单复印件。
5、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
6、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申请者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者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申请程序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者,请于9月20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直接寄(或送)我校研究生处(弘德楼203室)。
2、申请者必须按照教育部等相关部门的要求,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yz.chsi.com.cn),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3、我校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并通知初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和体检。
4、我校根据复试成绩择优确定申请人的录取资格。
四、初审与复试
1、各院(系)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初审后,我处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来我校参加复试(公示名单网址:yjsc.cyu.edu.cn/zxzx/tzgg)。
2、复试笔试或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2015年10月25日前,推免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处主页查询待录取公示名单。
4、若对复试结果或待录取名单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处提出。
五、监督与咨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01088567500
监督电话:01088567232
研究生处主页:yjsc.cyu.edu.cn
电子邮箱:yjsc@cyu.edu.cn
邮政编码:100089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弘德楼203室)。
2016年各院系招生推免生专业及人数
院系专业人数本科所学专业法学院刑法学1法学经济法学1民商法学1诉讼法学1国际法学1法律(法学)2社会工作学院社会学4社会学;社会工作;人类学社会工作硕士4经济管理学院世界经济2经济学金融学2数量经济学2新闻传播学院新闻学2新闻传播学传播学2中国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1中国共产党历史;科学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哲学1哲学外国哲学1中国语言文学系文化哲学1哲学或文学公共管理系社会管理2社会学;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篇7:华中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
华中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
为促进校际交流、进一步改善生源结构,华中农业大学20将继续接收外校推免生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现将有关条件及申请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素质;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有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者优先;
4、获得所在本科院校当年推免生资格,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证书与本科毕业证书。
二、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1、华中农业大学推荐免试申请表1份(点击下载);
2、华中农业大学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份(点击下载);
3、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1份;
4、国家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或成绩证明;
5、大学期间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6、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录用通知书;
7、其他证明申请者能力的材料。
三、申请与接收办法
请于10月10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特快专递寄(或送)给报考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华中农业大学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及联系方式),并在封面注明“免试生”字样。
1) 我校对申请人材料审核后,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校复试,择优录取,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2) 通过招生学院复试并公示无异议者,经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最终接收名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接收函;
3) 被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本科生源学校领取国家统一制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硕士生登记表》及网上报名校验码,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登记表加盖学校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公章后于11月20日前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1、所有推免生(含本校推免生)可享受基本奖学金和助研助学金;
2、所有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3、如果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将随时提供各种信息,请多关注。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篇8:华北电力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华北电力大学2012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201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招生代码:10079)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勤奋好学,思维敏捷,具有一定的科研及实践能力。
4、申请人在校1-6学期学习成绩优异,未受过行政纪律处分。
5、非英语专业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原则上达到425分,英语专业须通过专业外语4级且成绩一般不低于70分。
6、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项目管理专业领域除外)均可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各专业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招生人数的30%。
凡招生专业目录中未列的专业、外语语种一律不予接收。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推荐免试攻读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者(含本校推免生),需于2010月7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直接寄(或送)到申请院、系、部(各院、系、部地址及联系方式附后)。
需提交的.材料:
1、《华北电力大学(保定)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点击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upload/2011_09/11090715421494.doc)。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有效证明信原件1份。(注:证明信上除注明具备推荐免试资格外,还须注明所学专业同年级总人数及本专业年级排名。本校推免生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开具。)
3、国家英语六级证书(或专业外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4、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1―6学期成绩单原件1份。
5、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复印。申请人的所有材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二)10月8―9日,拟接收推免生院系对所有申请人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审查通过的,报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由相关院、系、部通知合格的考生于10月12―13日到校参加复试。
四、复试程序、内容及要求:
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必须参加复试。
复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政审表(点击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按表说明手工填写:upload/2011_09/11090715434021.doc)
(一)复试具体时间由各院系自行确定,时间为10月12日―13日。
(二)复试的满分为100分,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内容包括:
1、外语口语测试,满分20分,在复试小组进行。
2、综合面试,一般以口试为主,满分80分,在复试小组进行。综合面试应能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人文素养、心理承受能力、事业心、责任感、道德品质等方面情况。
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应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接收,综合面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予接收。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3、体格检查
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4、复试结束后,各院系将政审表、外语口语测试表及综合面试表上报研究生院,并做好复试不合格学生的解释工作。
五、接收程序:
1、复试及体检合格的推免生,于10月13日下午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开具“接收函”,并由推免生本人交回原推荐学校办理有关手续。(注:本校推免生由学校统一开具,不需本人单独办理)
2、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推免生必须参加10月份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及11月份的现场确认;因未办理报名手续不能被录取者,责任自负。
3、申请人须在原学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并加盖公章的《201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并于2011年11月14日前寄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六、奖助机制:
从起,我校开始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学校统筹研究生教育资源,实施新的研究生资助体系,加大对优秀学生的资助力度,实行动态资助管理。改革所涉及的考生范围、奖助比例等,参见《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
凡“985”“211”院校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均可申请二等及以上奖助学金,具体申请、审查及评选办法由学校另文通知。
七、其它:
1、本科阶段有文章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2)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受到行政纪律处分的。
(3)在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华北电力大学一校区新图书馆B座503室。
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永华北大街619号华北电力大学51号信箱
邮编:071003
电话:(0312)7522636
传真:(0312)7522405
附1:
接收2012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时间安排
1、9月7日―10月7日,学生申请。
2、10月8日―9日,各院系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校《201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综合评审。
评审完毕,各院系将评审通过的申请人材料及《201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及文本各一份,文本需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并院系盖章)上报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对各院系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3、10月10日,各院系通知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参加复试。
4、10月12日―13日,推免生复试,具体时间由各院系另行通知。
5、10月13日早8:00,推免生到校医院体检。要求体检前3天禁食油腻食物、禁饮酒,体检当日早晨需空腹。
6、10月13日下午,复试及体检合格的推免生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开具“接收函”(本校推免生由学校统一开具,不需本人办理)。
7、10月20日―31日,推免生持所在学校下发的报名验证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进行网上报名。
8、11月10―14日在各省级招办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9、11月14日前,申请人(含本校推免生)须在原学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并加盖公章的《201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寄(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附2:
各院、系、部地址及联系方式
院系
系办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法政系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办公楼304(华电二校区教八楼西侧)
石兵营
0312-7525172
河北保定市华电路-689号华北电力大学220信箱
政教部
篇9:南京林业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通知
南京林业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通知
各院系,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有关精神和要求,为了进一步发挥推免生工作在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促进学风、校风建设,引导高等教育素质教育的实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20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不断创新推免生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院系贯彻执行。
一、根据教育部文件,推免指标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即获推免资格的考生可以申请报考相应的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专业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0)之外,其他各学术学位专业和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三、推荐条件
1、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品行端正,积极向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同专业名列前茅,无不及格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其它语种参照英语执行。
4、身心健康,体育达标。
5、对有特殊学术专长具备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通过院系和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严格审定,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予以推荐。退役复学大学生,符合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件的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及《关于落实大学生参军入伍退役后相关政策的意见》(南林学〔2015〕51号)要求执行。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将进行公示。
四、推荐录取办法及日程安排
推荐取得面试资格阶段:
1.9月12日前,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详细的推免生遴选办法,并于14日前将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和推免生遴选办法(含推荐及接收办法)报研究生院核查备案。遴选办法的制定要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2.9月14日前,应届本科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表、成绩单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3.9月18日前,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遴选办法考核并确定推免生名单,将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同时在网站和院内张贴公示。
4.9月20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对考生开通。经省招办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可以上网注册(含上传照片)和网上支付报名费。
填报志愿、复试阶段:
5.9月28日至9月29日推免生务必登入 “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6.9月30日前各个学院及研究生院将对推免生提交的网报信息进行审核,同时各学院对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登入“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接收复试通知的操作,未进入系统完成接受复试操作的考生将无复试资格。另外9月30日-10月12日,接到复试通知的外校考生,须登入“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接收复试通知的操作,未进入系统完成接受复试操作的考生将无复试资格。
7.10月3日前,各学科专业组织完成复试工作。另外,10月3日-10月15日,各院系分批次组织完成外校推免生复试工作。在复试前对申请者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方可参加复试。
待录取阶段:
8.10月4日前,各学院及研究生院对通过学科专业复试并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发送第一批待录取通知。被我校推荐并拟接收录取的同学,须在10月6日前登陆“推免服务系统”查看录取通知,完成接受待录取的操作,未进入系统完成接受待录取操作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另外,10月15日前,学院及研究生院对通过院系复试并向同意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分批发送待录取通知,被我校拟接收为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同学,须在2010月16日前登陆“推免服务系统”查看录取通知,完成接受待录取的操作,未进入系统完成接受待录取操作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9.10月25日,推免报考录取系统关闭
五、推免生优惠及奖助政策
1.优先选择优秀导师
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享有优先选择导师(包括博士生导师、知名教授等)权利。
2. 优先硕博连读
国家级重点学科及省部级重点学科推免生经考核和推荐,发展潜力较好的`,可优先作为硕博连读生进行优秀人才培养。
3.优先出国联合培养
读研期间,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推免生申请出国联合培养。
4. 享受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凡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入学后将一次性获得“推免生优秀奖学金”5000~8000元、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国家助学金6000元。此外,还有机会获得20000元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企业、社会团体与个人在我校设立的各种奖学金,并建议导师给推免生发放推免助研金。对家庭困难的部分考生将酌情减免学费,并优先提供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
六、其他事项
1、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院系一定要将此项工作的有关规定向学生传达与公布,制定科学的评估体系、严谨的工作程序和细致的工作方案;要重视发挥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推免工作的统筹管理作用,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经核实有弄虚作假行为者,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严处。
2、各院系应加强对推荐免试生的考核,考核形式由各院系确定,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接收录取。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
(3)取得推免资格后,因后续课程出现补考、重修或毕业设计不合格等情况或因故不能按时毕业的。
4、申请推荐免试者应慎重考虑,诚实守信,一旦被确定为推荐免试生,就不得以出国、就业等任何理由提出放弃。
5、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录取。
6、各院系在推免前充分宣传文件精神,推免后做好对推免生的监管工作,谨防浪费推免指标。
7、正式录取通知将在省招办审核通过后对外公开。
篇10:厦门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免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建,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有思明校区、漳州校区和翔安校区共三个校区,校园依山傍海、风光秀丽,已成为公认的环境最优美的中国大学校园之一。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从2008年起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2014年将继续推行。我校将在现有国家拨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统筹资源、优化配置,通过提高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的金额和受益面(除委培和定向生外,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100%可获得奖学金)。我校将继续以“三助”岗位(助教、助管、助研)等多种形式对研究生进行奖励和资助。
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各学术型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均可接收推免生(招生计划和专业目录预计于8月下旬左右在我校招生办网页公布),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对申请我校文科类各专业的推免生毕业院校的要求: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211工程”、“985工程”高校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所在专业为全国重点学科或者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简称“基地班”)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申请资格。艺术学院各专业和体育部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对申请我校理、工、医类各专业的硕士推免生毕业院校的要求:具有推免资格院校的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申请资格。
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申请我校学术型专业的考生须具备学术型推免资格;申请我校专业学位的考生具备学术型推免资格或专业学位推免资格均可。)
2.成绩要求: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
3.外语水平要求: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者。各理工医类专业、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可适当放宽;
4.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者,经三名以上相关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申请材料
1.《厦门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在我校招生办网页进行网上报名后由系统生成并请下载打印);
2.两位副教授及其以上专家的推荐信(空白表格在我校招生办网页下载区下载);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英语六级水平证书或相关成绩证明;
5.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三、申请程序
1.申请:申请者请与于9月1日至9月20日登陆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网址:zsb.xmu.edu.cn/yjsbss)硕博招生频道《厦门大学2014年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初审:由于我校实行三学期制,新学期9月14日才开学,对于在9月1日至9月14日间进行网上报名的申请者,我校招生办将在9月15日前完成对申报者的网上信息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者的电子材料转至相关院系;对于在9月15日至9月20日间进行网上报名的申请者,我校招生办将在二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核并将初审合格者的电子材料转至相关院系。
3.复审:我校相关院系对初审合格后的考生的电子信息进行再次审查和挑选,并于2个工作日之内或在指定的时间之前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复审,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给考生回复。
4.考试:通过复审的申请者根据我校相关院系的安排前来我校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9月21日-9月28日。各院系的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办法、程序等请查阅各院系网页的相关通知。
考生来校参加考试时,请携带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的《厦门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两位专家的推荐信、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英语水平等级(成绩)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关学术成果和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并于报到时呈交所申请的`院系研究生秘书(其中英语等级/成绩证书、学术成果和获奖证书的原件供查验,其余材料则恕不退回)。
5.拟录取:我校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我校各院系将于9月底将拟同意接收的校外推荐免试生名单报送至招生办。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且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推免生,我校将于10月初以特快专递形式寄发拟录取通知书。
6.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收到我校拟录取通知书的推免生须于2013年10月31日前登录教育部指定的网站(www.chsi.com.cn或www.chsi.edu.cn)进行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并于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未进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的申请者,其拟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四、奖、助学金
经学校决定,2014年我校继续实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享受与学术型硕士完全相同的奖学金待遇。2014级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奖学金将在2013年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全校奖学金总额并适度进行分配调整。具体方案我校将尽快出台,敬请关注我办网页上发布的相关信息。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并获得奖、助学金。
学校目前为2013级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不含委培生、定向生)设立奖学金为:
1.特等奖学金5.1万元(三年);
2.一等奖学金1.7万元/人。年;
3.二等奖学金1.5万元/人。年;
4.三等奖学金1.1万元/人。年。
特等/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所占评奖学生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5%、35%和50%.
对接收的外校优秀推免生,我校将给与奖学金等级的优先考虑。
另外,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各类助学金总额约1000万元(助学金以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方式获得)。
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获得条件请详细阅读厦门大学有关奖、助学金的管理办法。(请详见厦门大学学生处网页:xsc.xmu.edu.cn)。
五、学费
我校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学费为:全程3.3万元(含两年、两年半和三年学制)。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六、住宿以及费用
1.在职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2.被录取在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研究院和海外教育学院的考生将入住我校翔安校区。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在厦门岛的东北方向,与大陆相连,北靠香山风景名胜区,南与大海毗邻,风景优美。翔安校区总建设用地面积3645亩,距校本部34公里,通过翔安海底隧道半小时左右车程可直接抵达。
3.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住宿条件一般为,双人包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1600元/人。年;四人包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1200元/人。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每栋宿舍楼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学生公寓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不超过三年。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七、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0592-2188888,传真:0592-2180256,
E-mail:xmuzb@xmu.edu.cn,网址:zsb.xmu.edu.cn
★ 研究生推免介绍信
华东政法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实施方案(共10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