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读书笔记800字

时间:2024-03-20 03:35:29 作者:gg133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gg133”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20篇尘埃落定读书笔记800字,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尘埃落定读书笔记800字,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篇1:尘埃落定读书笔记800字

这部作品有很多处都描写了麦琪土司的二儿子与侍女做爱的情节,有些地方描写得比较露骨,而有些地方则写得很含蓄,但是看起觉得很可笑,因为能把那样的情节写得那样的和谐。

麦琪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是麦琪土司与藏族女人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二儿子是麦琪土司酒醉后与一个汉族女人所生,但是二儿子却是个“傻子”。但文章中却多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桑吉卓玛做爱的情节,作者为什么要在小说中多处描写?

(一)二儿子刚生出来的时候,就被人认定为“傻子”,但是结合他后来的表现,他这个“傻子”在关键时刻可比聪明人有智慧。比如麦琪土司在麦琪的辖地的边界上修了很多的堡垒,他问他的大儿子为什么在边界上修这么多的堡垒,他大儿子没有回答正确。

但是二儿子却回答正确了,说是为了存储粮食,在这一点上,麦琪土司也解释不清楚。我觉得作者需要用那样的方式来告诉人们,他们眼里的“傻子”可不傻啊。因为真正的傻子是不会做那样的事的。

(二)小说中第一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做爱是在二少爷15岁的时候,这种事情也是男人懂事、成熟的标志吧。因为小说是通过二少爷的眼睛的所见、所闻和所感写的,二少爷则是小说的主线,也是他见证了藏族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到民国时期的尘埃落定。因此故事也从二少爷开始懂事的时候写起。

(三)我觉得小说有这样的情节,也是吸引读者的一种方式。毕竟藏族也是少数民族,社会发展进步得比较慢,因此还没有进入文明时代,还丁柳在奴隶时代,写出那样的情节,表示可以理解,并且也是为了刚好的还原当时的真实情况。

“傻子”少爷虽然有时候很傻,但是他大智若愚,相比之下这才是真正的聪明。正因为如此,在他小的时候他才得到了他父亲以及他哥哥无私的真正的爱,甚至从来没有受到过伤害,不知道伤心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因此我觉得有时候大智若愚可以避免受到伤害。

并且他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爱戴下人,最后见证了麦琪土司家官寨由强盛到到最后的坍塌。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篇2:尘埃落定的读书笔记800字

作家阿来于1959年生于四川西北部藏区,凭借着骨子里藏族血统的原始生命力、对藏民的热爱以及在二十余年成长历程中对藏历史文化的认识,写成了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尘埃落定》,并于获得第五届矛盾文学奖,成为首次获得此奖项的藏族作家。

《尘埃落定》塑造了一个原始土司制度下的特殊产物——麦其家的二少爷,并以其作为第一人称描绘这个世界。作品中“我”是个在当时被公认的“傻子”,与声势显赫又自认为具有聪颖头脑的康巴藏族土司毫无相称之处。对于现实“我”时而呆傻,没有所谓的生活经验,思维缺乏逻辑,没有心机;但“我”又时而聪明,言语和行为总透出超时代的预知性,总能够做出当时公认的聪明人也做不到的事,从容得揭开封建制度下所掩盖的苍白与无力。

作品故事情节曲折,及其讲究细节描写,缺乏宏大的场面渲染;作者文字灵动又富有魅力,语言平静又不乏张力。不仅对藏族的古堡建筑、麦田、罂花……有着极其深刻又细致入微的描写,更是借傻子少年的口鼻眼耳,把土司制度下,人与人性在“权力、聪明、仇恨”面前,在“诱惑与欲望”面前的丑恶与残暴……淋漓尽致的暴露在阳光下!

作者最大的聪明就在于让这个农奴时代的叛徒——“傻子”来见证了旧世界不可阻挡地覆灭,让一个不会感觉疼痛的“糊涂人”来代替感受新旧交替的阵痛。旧时代总要被新社会取代,书总要有结局,飞扬在空中被阳光照亮的那些尘埃也终究会落定,但这样的一本书,读这样衣本书时的享受绝不容错过。

篇3:尘埃落定的读书笔记800字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小说,小说演译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没有太多的反思,却留给人深刻的思考,简单的叙述,却似有无限的张力,蕴藏了无限深情的感慨。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楼梦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能我的注意力,则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的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毒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篇4:《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尘埃落定》算是当代文学里面比较特别的一本。作为一本描绘了大家族兴衰荣辱的巨著,它没有《白鹿原》里白家鹿家几代人的恩怨情仇,不会像陈忠实那样起笔第一句便是白嘉轩这辈子唯一引以为豪的事,便是他一生娶了七房女人;而和《穆斯林的葬礼》一样描述少数民族生活和经历的纪实性很强的小说又不一样,没有娓娓道来回回的生活,回回的文化,和穆斯林的信仰,它给我们展现出来的,不仅仅是土司的生活,而是整个民国时代四土的人情世故,用一个很特殊的藏族聚居地缩影了整个中国的斗争和彷徨。另辟蹊径,《尘埃落定》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这样的故事除了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和拉伯雷的《巨人传》之外,古今中外几乎无出其右者。正是这一个土司家的小儿子,不谙世事的小傻子,却在民国年间演绎出来了自己大智若愚的一生。

从懵懂的年纪,这个藏阿斗便以一个傻子的视角解读了他眼中的世界。一只画眉鸟,一架望远镜,一个丫鬟,在他的眼里回归最本真的属性,他忽略了所有的细节,却牢牢地记住了所有事情最根本的目的。起初,这样的细节不是很明显,也没有相当的规律性,但是随着故事的深入和主人公人生的发展,他为人处世的简单原则确确实实在那个人心复杂的混战年代大有作为。作为一个傻子,他可以的到哥哥的爱惜和父母的宽容,没有王权的争夺让这个阿斗的生活变得很时尚,很小资。也正是因为他傻到了每个人眼里,每个人心里,让他能清清楚楚的看到权力和利益的制衡与博弈,领会身处土皇帝的位置面对的人和事。伴随着这样的动荡时局,伴随着麦琪土司的日渐衰老,小傻子也一点一点成长起来。傻子的哥哥,聪明的土司家公子在一次不幸遭人暗算之后一命呜呼时,医生的一句话醍醐灌顶,小傻子不但不是傻,而是真的懂得王侯之道。只不过这一回不像以前,大家把他的智慧放到运气的范畴内。就这样,土司大人出于无奈,把土司的位置交给了小傻子。《尘埃落定》里面没有诸葛亮那样用心辅佐阿斗的好丞相,而是小傻子本身心里面住着一个诸葛亮。他面对战乱年代的纷争动荡,用他最开始那样清晰简单的人生态度对待每件事,反而处理的井井有条,还在这个时候娶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子。

小傻子当了土司,才是真正的故事开始。种什么,卖什么,土地怎么用,特派员怎么打交道……一件件事情的决策他都处理的完美。为别的土司带来妓女、梅毒、鸦片,把自己的领地变得富饶且强盛,与特派员的关系无疑是小土司得到这些好处的一个有利条件,他在处理和特派员关系的方法上体现出一个成熟政治家的智慧和手腕,而特派员的心智反而如同小孩子一般幼稚短浅,一来二去,便成就了小土司的繁荣。只是几个傻子般的话却让所有难以决策的事情土崩瓦解。说他智慧,但是他却想得太简单;说他愚蠢,可是每件事情都毫无瑕疵,十全十美。甚至于他还资助了冯如先生的飞机事业,在抗日战争和反列强事业中做出了比绝大多数人都要伟大的奉献……真是看不懂阿来先生的想法,是让我们把这些都归于运气,还是相信小土司从小便是一个懂得隐忍懂得示弱于人的大野心家。也许只有在小说里才能看到这种天方夜谭般的巧合与机缘吧,可是故事确实这样发生了,一个懵懵懂懂的小傻子,在哥哥遇刺身亡之后继承父位,非但没有把家业弄垮,反而使本来四个势均力敌的土司势力变成自己一家独大的局面。从现实的情况看,我们真的没办法把这种成功归于他的傻还是归于时运亨通,只是知道,小傻子的人生是成功的,他有一个天真愉快又富足的童年,有一个权倾一方一言定生死的青年,待到解放,他又明智的选择了归顺中国共产党,古云一朝皇帝一朝臣,在换代之时能安度晚年已经是莫大的成功。

从《尘埃落定》理解世界,会有一种别样的情怀。相信宿命吗?不是的。从小土司和刺客的对话里便可以看出他的生活不是听天由命。那是他处心积虑一步一步登上土司的位置吗?也不是。如果说从十几岁的年纪便懂得忍辱负重,那区区一个土司,还真不是他的菜。那究竟是什么造就了他呢?可能是因为他的性格吧。儿时变被人以傻子相待,他衣食无忧却没办法学到父亲的行事原则,反而在看着哥哥的错误警醒自己。上位之前几乎所有人都认定他注定是一位“亡国之君”,亡国不过如此,再糟糕,又能怎样?!于是小傻子索性按照自己的意图来,在麦琪土司在位的时候他还真的按照自己的意思做出一番事业,让所有人刮目相看了。即位之后小傻子的铁腕政策不但扩张了土地而且使自己的地位日益稳固,已经全然不见当初那个小傻子的影子,除了他那位美丽的妻子之外,可以说所有人都把他与之前那个只知道花鸟虫鱼的小少爷不是一回事了。一个人的成长或许就是这样,在按部就班的生活中,不知不觉的就长大了成熟了。

最开始看《尘埃落定》,其实不是为了去探询人生的道理或者是了解四土藏民的生活,只是为了丰富扩展阅读量。可是在阅读的过程中却发现这本书的意义远大于文字的叙述,整个故事的深度远远超过了我的想象。无论是小说里人物的性格特点还是思想的表述方式,都会给读者一种潜移默化的暗示和启发,让人不禁思考故事的背后有怎样的生活,人物的内心有怎样的经历和坎坷。阿来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一副清明上河图般的伟大画卷,更是一部《悲惨世界》般的历史长廊。正如一千个人读哈姆雷特,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只是《尘埃落定》,每一部小说,每一首诗,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理解和感悟。读书不只是把作者的思想接纳给自己,而是将自己的人生经历、作者的人生经历和人物的人生经历复杂的糅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盘根错节的意识形态,作为读者的人生感悟,为读者未来的生活提供前行的道路。

篇5:《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野粟,贩卖y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y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野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野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y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读完小说,我们先说说尘埃。

土司制度下尘埃飞舞的生活,充满了仇恨、欲望。尘埃落定前,土司世界是一个由仇恨编成的网。藏语“辖日”——“骨头”被叫做种姓,“骨头”将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是家奴。森严的等级,压抑了许多的仇恨,有土司与土司的、有土司与他的儿子的、土司家大少爷与二少爷的、土司与头人的,就是看似与世无争的嘎济**、巴门喇嘛也是冤家对头。他们之间有权力、利益、地位、金钱等等引发的仇恨,纷纷围绕在麦其土司这根线上。

欲望是这些仇恨的根源。因为情欲,麦其土司爱上了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与查查头人结了仇。于是许诺给多吉次仁以“头人”的位置,让他杀了查查头人,又言而无信,将多吉次仁的尸体吊在行刑柱上,当众说他是想做“头人”谋反而被处死的。麦其土司成了“正义”的化身之后,不知不觉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多吉次仁的两个儿子成了他的仇家。他们最终杀死了麦其土司的两个儿子。

因为利欲,麦其土司引入了y片,并为了垄断种植y片的巨大利益,他又与周围的土司结了仇,发动了“野粟花”之战。

因为权欲,连最与世无争的嘎济**与巴门喇嘛之间,为了争宠麦其土司,获得土司辖区的宗教权,居然成为了争斗的冤家。

关于仇恨,傻瓜少爷在一天之内记下了两句名言,一句是翁波意西的“为什么宗教没以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另一句是小行刑人尔依的:“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才会害怕。”行刑人代表国家使用迫害权、杀戳权,不管被害人怎样凄惨、怀有怎样仇恨,都不会恨他,他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害怕行刑人,害怕他身后站着的国家权力。行刑人在土司的领地象个瘟神,人们总当他们不存在,行刑人一家也不愿与别人交往。而傻瓜二少爷却与这个别人不敢接近的行刑人的儿子成了好朋友,走到他家去看令人触目惊心的刑具,刑具的后面站着权力。楼上是受刑人的衣服,衣服上面沾满了血迹,血迹凝聚着仇恨。

篇6: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焚香,净手。我捧起了带着墨香的书。在悠悠香雾中,跟着阿来,进入了《尘埃落定》的世界。

所有的人都认为土司有一个傻儿子,可傻儿子那洞察一切的双眼能把每个人的心看穿。傻子,说了实话,可是没有人相信他,包括父母。没有人能够理解傻子的疯言疯语.于是傻子只有笑,高兴时笑,甚至生气时也笑。笑,成了他反抗这个世界的武器。

一个土司家族的兴盛与衰落,在傻子眼里成了一场戏。可是,不情愿的,傻子也被拽了进来,成了戏中的一个角色。傻子在兢兢业业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傻子,因了“傻”,说着别人不敢说的话,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

他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俗话说:“大智若愚”,不知道,是否能这样评价傻子。

土司们的斗争无法解决的时候,汉人介入了。带来了洋枪,也带来了大烟,摧毁人的身体,也毁灭人的精神。憨厚的藏民留下了洋枪,种下了罂粟。

美丽的罂粟花啊,它不是罪恶的源泉。罪恶的是利用他的人,利欲熏心的汉人,给美丽的大草原带来了邪恶的种子,在藏民的心里生根发芽.

傻子是明智的,在感到自己死期将近的时候,他理智的支开了妻子,平静的面对死亡。他知道,这是人生不可逆转的轮回,他该谢幕了。

阿来,通过傻子的双眼,向人们描述了一个西藏土司家族的兴衰史,揭开了那层神秘、奢华、迷乱背后的面纱,露出愚、贫、苦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这仅仅是一部虚构的文学作品,不具有任何针砭时弊的意义,喜爱联想和对号入座者,由此造成的负面影响,概不负责!

篇7: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傻子没有哲学,把傻当成一种哲学就是另外一种含义了,叫装“傻”。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

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于是,电视剧《尘埃落定》换了一种可以让人接受的结局:西藏解放了,土司变成平民了,傻少爷也老了,一脸“傻”笑地接受藏民献上的哈达。

篇8: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聪明总想表现自己的智慧,聪明就成了一种负担。《红楼梦》中有一首《聪明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的性命.......”这首歌是暗喻荣宁两府的当权者凤姐--王熙凤的。聪明人最会盘算自己的利益,机关算尽,最终引来了仇恨,引来杀身之祸。麦其家大少爷为表现自己的聪明劳了不少神,也争得了正统继承权,他好战,好杀戳,最后被引来的仇恨杀死。

麦其家大二爷,自认为是个傻子。他尝到了当傻子的好处,不管做错什么事,别人都会理解:“他是个傻子”,聪明人则要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傻子弟弟不会与哥哥争夺继承权,很自然的就取得了哥哥的爱护;当给这个傻子有独立决策权时,他又出人意料的作出了聪明的决定: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时,他决定种小麦;当别人受到饥荒危胁时,他把粮食买出去,赚了一大笔钱。还有每天给挨饿的人炒小麦,最后不费一枪一弹使得雪巴拉土司的几个村子归顺,雪巴拉土司心甘情愿的送上了这几个村子的印信;他以粮食交换,娶到了茸贡土司漂亮的女儿塔娜。当一切好运都降临在这个傻子头上,他哥哥忌妒了,他与哥哥的仇恨也开始了。现在应该回答一下二少爷到底是聪明还是傻的问题,大少爷说他是“装傻”,将要被割舌头的翁波意西说:“都说少爷是个傻子,可我要说少爷是个聪明人,因为傻才聪明。”

这个傻子到底聪明在什么地方?

他的傻,化解了仇恨。

没有人会恨一个傻瓜,甚至仇人都不肯杀他;只有傻瓜才会把最好的武器给他的敌人,让敌人与敌人彼此仇恨;傻瓜才会把坚固的城墙拆了,让那里变成市场。这个傻瓜为什么不会想暴露在自己眼皮之下的杀手杀了?而且要以傻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以为,死了,人世间的仇恨便没有了。最后一切化为尘埃--尘埃落定。结束仇恨,这就是傻子的哲学。

还有一种化解仇恨的方式是:喇嘛们施法将对土司的各种诅咒和隐藏的仇恨导引到面塑上去————面塑能化解仇恨么?

一个傻瓜向一个虔诚的教徒说:“你们为什么要彼此仇恨?”

经过冥想之后,虔诚的教徒翁波意西心里已经没有多少对别的教派的仇恨了,但他还必须面对别的教派的仇恨。仇恨,你可以不恨,却不能阻止别人的仇恨。这个教徒自言自语:“为什么宗教没以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宗教卷入权力斗争之后,爱与恨都是不可越逾的。

卸去了聪明的包袱,聪明渐渐淡泊安静下来,聪明人叹口气说:“难得糊涂”,旁边便有人说聪明人“大智若愚”。其实,这不过是另一种聪明的方式罢了,其实聪明很累人。

篇9: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聪明人终于获得了权力,权力制造了仇恨,仇恨最终毁灭了一个个聪明人。权力,是让人害怕的,掌权者从来不害怕————许多所谓的国家权力都是用仇恨堆彻起来的,当仇恨越集越多时,害怕的人便越来越少,权力就会与着聪明人一道毁灭。

傻瓜在一天之内记下了两句名言,一句是翁波意西的“为什么宗教没以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另一句是小行刑人尔依的:“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才会害怕。”行刑人代表国家使用迫害权、杀戳权,不管被害人怎样凄惨、怀有怎样仇恨,都不会恨他,他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害怕行刑人,害怕他身后站着的国家权力。行刑人在土司的领地象个瘟神,人们总当他们不存在,行刑人一家也不愿与别人交往。而傻瓜二少爷却与这个别人不敢接近的行刑人的儿子成了好朋友,走到他家去看令人触目惊心的刑具,刑具的后面站着权力。楼上是受刑人的衣服,衣服上面沾满了血迹,血迹凝聚着仇恨。

傻瓜不知道害怕,但他知道仇恨。傻瓜本来没有权力欲望,权力是聪明人教给他的。傻瓜二少爷从边境凯旋回来后,小行刑人的父亲感慨的说:“我儿子跟着你出息了!”索郎泽郎的母亲在他鞋子上磕头,磕的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妻子塔娜更希望他能当上麦其土司。于是傻子说了:“我也要当土司!”原来,这土司是为别人当的。一个当土司的机遇就展现在他面前:哑巴书记官翁波意西突然会说话了,嘎济**说这是神的启示,一刹那,人潮便将他抬起来冲出官寨,将官寨外的麦田踏平了。就在此时,权力与他失之交臂,他没有控制人潮的方向,不然他就已经坐在麦其土司的位置上了。

父亲与哥哥开始恨他了,妻子塔娜也恨他是个傻瓜,与他哥哥偷起情来。傻瓜开始仇恨,他从行刑人那里取来一件紫色的血衣,把他披在身上。这件血衣带着前世的仇恨,象冤魂一样附在这傻瓜身上,傻瓜于是有了前所未有的勇气。麦其土司害怕了,以为看到了一个死去的人,吓出病来了。最后,胆小的杀手得了这件血衣,把它披在身上,这件衣带着土司制度所有的新仇与旧恨,他不敢惧怕土司的权力了,鼓起勇气杀了未来的麦其土司————大少爷。

权力总被聪明人所使用,并制造仇恨。而傻瓜使用权力的时代便是天下无权的时代,一切全靠民众自治,《论语》:无为而治,其舜与,恭其正南而已。无为而治,便是天下无权的时代。当然,大舜帝不是个傻瓜,只是个厚道人,不会记仇。傻瓜二少爷能拆掉备战的城墙,把敌人土司都请到这个边境官寨里来。

土司的权力是世袭的,行刑人与书记官也是。第三代书记官搞秉笔直书,被土司杀了以后便没有书记官了,然而行刑人仍在。索郎泽郎羡慕小行刑人尔依,一生下来就能杀人,忿忿的说:“这个世界真不公平!”有人说:“有人生下来就做土司,公平么?”索郎泽郎便哑口无言了。世袭,断掉了许多人的非份之想,平息了许多争斗,就如傻子二少爷要安心做傻瓜一样。

篇10: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故事开始的第一个仇恨是:二少爷家的奶娘和许多下人一样,洞悉了土司家的许多秘密,就不再那么规矩了。她也以为我很傻,常当着我的面说:“主子,呸!下人,呸!”。这根丝般的仇恨越拉越长,让我们看到土司制度就是一种用仇恨编织起来的制度。

藏语“辖日”--“骨头”被叫做种姓,“骨头”将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是家奴。森严的等级,压抑了许多的仇恨,有土司与土司的、有土司与他的儿子的、土司家大少爷与二少爷的、土司与头人的,就是看似与世无争的嘎济**、巴门喇嘛也是冤家对头。

麦其土司是将这一切仇恨串起来的那根丝:因为爱上了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与查查头人结了仇。于是许诺给多吉次仁以“头人”的位置,让他杀了查查头人,又言而无信,将多吉次仁的尸体吊在行刑柱上,当众说他是想做“头人”谋反而被处死的。麦其土司成了“正义”的化身之后,不知不觉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多吉次仁的两个儿子成了他的仇家。为了垄断种植鸦片的巨大利益,他又与周围的土司结了仇。

汪波土司为偷盗罂粟种子,让手下人把种子藏在耳朵里,麦其土司万万也想不到汪波土司的勇士们提出的一个小小要求“在我眼睛还没闭上时,我的头颅送到主人手里”竟是为他送去了鸦片种子。此后,麦其土司以此为借口发动了“罂粟花战争”。当然,这场战争并没有让麦其土司获得鸦片种植的垄断权,许多土司的领地都开出了漂亮罂粟花。若问他们的种子是哪来的,土司们一定会用麦其家傻瓜儿子的口吻说:“是风吹过来的,鸟的翅膀来过来的”。围绕着麦其土司,嘎济**与巴门喇嘛争宠成了冤家。嘎济**因为没看清时势,将二少爷的叔叔说成是最合适的土司继承人,不料事与愿违,二少爷的叔叔没有当上土司。

新土司继位后,重建家庙,并请来了巴门喇嘛,自此嘎济**饱受冷遇。这时偏偏又来了个拉萨僧人翁波意西推行新派宗教,又卷入是非之中。这位狂热的教徒没有看清宗教卷入了权力斗争。没有麦其土司支持的新教陷入困境,最后,他不得不与嘎济**辩法。辩法中,翁波意西说了一句所有土司都不爱听的实话:“将来不会再有土司了。”于是他失去了舌头。他成了麦其土司的书记官后,神迹般的又长出舌头,能说话了,又说了一句麦其土司不爱听的话:应该让傻子二少爷来当土司。于是他第二次失去了舌头。

生活在“仇恨”的世界中,傻瓜二少爷自有一套验证“仇恨”的办法。比如,因为无意中发现了汪波土司用耳朵来偷罂粟种子后,哥哥对傻瓜偶尔表现的聪明“刻骨仇恨”,因为自己从此没法表现的更“聪明”了,于是总说风凉话。傻弟弟偏不识趣,不经意的点破他“不象麦其家的人”,就煽了他一耳光。傻瓜弟弟捂着脸,总想证明被怀有“仇恨的人打的,是不痛的”,于是四处找人验证。下人们不肯打,哥哥气呼呼的转背就走了,最后是银匠不客气,拿了鞭子抽了他。银匠恨他,认为傻瓜曾经夺走了他心爱的桑吉卓玛。傻少爷最终得到了答案---不痛。

篇11: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很久以前开启了《尘埃落定》这本书的阅读,断断续续地读着,只是把它当作一部消遣的小说看着,可是看着看着,这部书的文字也好,构思也罢,会把你自然地拉入史诗般的深渊中。

想要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去看阿来的文字吧!很久没有读到这般简练而又深邃的文字了,你会觉得敲出这些文字的人驾驭文字的能力是天生具有的,而不是后天习得的。再来说故事构思吧,由于他把故事安排在一个距离我们不近不远的年代里的异域之地――西藏的偏远地区,主人公又是一隅之地的人中之龙土司的儿子,可惜是个“傻子”,所以你会觉得既熟悉又陌生。陌生时我去找来了根据此书改编的同名电视剧来看,看了两集,就弃剧了,继续看书吧,看书时,你就是编剧,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随你去感受,故事的发展随作者去创作,不过不得不说,我喜欢这部小说的开头,却讨厌它的结尾,结尾纪实的痕迹太明显了,为了揭示土司这一特定阶级随着历史的变迁而消逝,硬是把小说写成了历史书,就像十多年前余华创作的《兄弟》,上部故事性很强,下部就开始拼凑和影射社会热门事件,让人读来都有种不伦不类的感觉。

随着故事的`结束,我发现一系列人物中竟然没有一个人物,作者持单纯的态度进行褒或者贬,包括主人公“傻子”,作者都设置成圆型人物,带有复杂的情感,所以就无从喜欢或者讨厌哪个人。只有侍女卓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傻子少爷应该是喜欢卓玛的,也只有卓玛是倾心于傻子少爷的,可是阶级的关系,卓玛从没想过挣脱阶级的束缚,最终嫁给了银匠,又委身于管家,结局她是怎么样的我已经忘了,我只记得阿来在后记中说另一部小说要好好写写银匠,那么我就看看那部小说,希望它能给我一个鲜活丰满的人物――卓玛。

篇12: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的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篇13: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今天终于读完了阿来的《尘埃落定》。书中那个傻瓜的形象在脑海里总是挥之不去。傻瓜与聪明的辩证法也是翻来覆去。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瓜。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瓜”,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瓜少爷”。也许傻瓜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瓜”。

然而,傻瓜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瓜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瓜。”

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大少爷说他是“装傻”,将要被割舌头的翁波意西说:“都说少爷是个傻瓜,可我要说少爷是个聪明人,因为傻才聪明。”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瓜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

聪明总想表现自己的智慧,聪明就成了一种负担。《红楼梦》中有一首《聪明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的性命……”这首歌是暗喻荣宁两府的当权者凤姐——王熙凤的。聪明人最会盘算自己的利益,机关算尽,最终引来了仇恨,引来杀身之祸。

麦其家大少爷为表现自己的聪明劳了不少神,也争得了正统继承权,他好战,好杀戳,最后被引来的仇恨杀死。麦其家二少爷,自认为是个傻瓜。他尝到了当傻瓜的好处,不管做错什么事,别人都会理解:“他是个傻瓜”,聪明人则要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傻瓜弟弟不会与哥哥争夺继承权,很自然的就取得了哥哥的爱护;当给这个傻瓜有独立决策权时,他又出人意料的作出了聪明的决定:他决定种小麦;当别人受到饥荒危胁时,他把粮食买出去,赚了一大笔钱。还有每天给挨饿的人炒小麦,最后不费一枪一弹使得雪巴拉土司的几个村子归顺,雪巴拉土司心甘情愿的送上了这几个村子的印信;他以粮食交换,娶到了茸贡土司漂亮的女儿塔娜。当一切好运都降临在这个傻瓜头上,他哥哥忌妒了,他与哥哥的仇恨也开始了。没有人会恨一个傻瓜,甚至仇人都不肯杀他;只有傻瓜才会把最好的武器给他的敌人,让敌人与敌人彼此仇恨;傻瓜才会把坚固的城墙拆了,让那里变成市场。这个傻瓜为什么不会想暴露在自己眼皮之下的'杀手杀了?而且要以傻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以为,死了,人世间的仇恨便没有了。

最后一切化为尘埃——尘埃落定,他的傻,化解了仇恨。这就是傻瓜的哲学。

篇14: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预测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米壳,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西藏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傻子是西藏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西藏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习傻子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篇15: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瓜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瓜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瓜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篇16: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读完《尘埃落定》的最直接感受是,到底怎么样的才是真正的傻瓜,怎么样才是真正的聪明人。

到底是傻瓜还是聪明人,其实根本都不存在。

傻瓜也好,聪明人也罢,只要说话办事是遵从了大多数的意愿那么你就是一个正常人,如果在出彩一点就是做到了别人想做而没有做到的事,其实只要别人够一够就能办到的事,那么你在别人眼里就是聪明人。而要是你违反常规了,就是别人认为你不该说的不该做的,认为幼稚毫无意义的事情你做了,那么你就是一个傻瓜!

而在自己眼中了,你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并且周围的人说你傻,那么你自己认为自己也是一个傻瓜。

如果你自己知道自己再做什么,并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并且周围的人都说你是聪明人,都以崇拜的眼神仰视你,那么你也自以为是的以为自己是一个聪明的家伙!认为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别人认为你是那你就是,认为你不是你就不是。但是是与不是又有什么关系,最后的结局不都一样,就像书里两兄弟不都死在了别人的刀下,一切不都尘埃落定了嘛!

所以,不管你是什么身份,是傻瓜还是聪明人,只要你是个人,最后最终的归宿都会随土而安。

虽然出生时活着时不一样,不平等,但是当你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的时候一切都是一样的都是平等的。说白了,一切都是虚空的,活着的时候就好好的享受当下,享受生活的芳香和甘甜或苦辣吧!

其实,一切都没什么大不了!

篇17: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多年来从心底对少数民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云南,这几年又常常在电视里看旅游节目,恰逢此时友人推荐这本《尘埃落定》,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独特的以傻子少爷为视角叙述故事,与《阿甘正转》有异曲同工之妙。大智若愚的傻子少爷不懂得最简单的生活常识,极具钝力感,貌似常常慢半拍的思维,却常常能穿越贪婪、愚蠢、欲望、诡计和历史,三言两语甚至简化到一个字揭示事物最本质的一面,看似不经大脑的话常常有了一种神秘的预言般的魔力。按照聪明的正常人而言,这基本上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更近似于一种先知。作家阿来运用精心设计的情节,赋予了整个故事传奇般的色彩。综观全书,有一条很清晰的线索贯穿全书,即老土司家族的权力之争,既有傻子少爷的哥哥在感觉到弟弟给自己地位带来的威胁时,对弟弟由爱而恨,与弟弟展开争夺,倾轧,也有老土司不愿意放弃权力之柄,与两个儿子间发生的矛盾。在这场权力之争中,傻子少爷本是被土司家族忽略的人,但在阿来的笔下,正是这个最不可能获取需要复杂的心智、算计、狠毒才能获取的土司宝座的傻子,却一步步地展现了超乎常人的能力,成为土司统辖领域风云一时的人物,这个看似不可能的任务便在整篇文章中造成了一个吸引人的悬念:那就是傻子少爷如何能达到这一步呢?为什么心智正常的人看不到他所看到的一切呢?这个悬念在阿来精巧的设计下,一步步解开悬念,深深地吸引读者看下去。

《尘埃落定》除了很强的艺术性外,还具有很强的传奇性,故事情节相对完整,人物性格丰满,对话睿智充满哲理,家庭权力斗争中亲情、爱情与权力交织,爱与恨交织,让人情不自禁地对傻子少爷的爱、恨、痛苦、欢乐、无助产生极大的探寻,这些丝丝入扣的故事,增强了文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又一个新制度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的顺其自然,坦然接受,傻子深谙这个道理。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哪一个尘埃都是微小的,纳米级的,任何一种外力都可能改变它的命运,不由自主的漂泊遇见什么有什么样的经历都是未知,历史在浩瀚的宇宙里也是源自这样一段段漫不经心的意外排列而成。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尘埃落定。喧嚣,绚丽,纷扰,尘土飞扬,最终一切都将归于平静。

少数民族的传奇故事,在旅游的路上总是被导游们渲染的体无完肤,仅限于口头文学。而此刻穿越时光之殇,重新了解源于明朝的土司制度,距今660多年的土司城,一切那么近,一切那么远,一个人的记忆就是整个部落的记忆。这些记忆都是一些可以随意放置的细节完整的时间碎片。文字和壁画都在一个平面上,没有透视,就没有时间的纵深感和秩序感,昨天的故事彷佛在一万年前,万年前的东西也可能就在今天。于是,民间故事就像刚刚发生一样,不陌生不遥远。

篇18: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作家阿来的小说《尘埃落定》的出版并非是一个顺利的过程,作家写完《尘埃落定》后,历经周折,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屡屡被各出版社退稿,才被人民文学出版社慧眼识中,孰料一出版立即获得巨大的反响,首印数即达五万册,没用多久,正版印数即超过十万册,并被翻译为英、法、德等15国语言介绍给国外的读者,其中英文版3万册的版税更高达15万美元。《尘埃落定》并于98年获得国内文坛最高奖项茅盾文学奖这一殊荣。,根据阿来小说《尘埃落定》改编的同名长篇电视剧也获得了第21届大众电视金鹰奖长篇电视剧奖。《尘埃落定》自出版以来,也一直受到评论界的关注,可以说,《尘埃落定》是一部兼具艺术性和通俗性,在艺术上和商业上都获得了成功的作品,是当代文学史上的一朵奇芭。那么,《尘埃落定》为什么能够取得这么大的成功,它在艺术上的特点又是什么呢?值得我们加以探讨。

一、阿来对本民族文化的深厚感情及对民族文化的深厚积淀是创作《尘埃落定》的基础

尽管阿来本人反对读者和评论家只单纯关注《尘埃落定》作品中的与我们寻常生活不同的异质情调,认为作品本身“不只体现了我们藏民族或那片特别的地理状况的外在景观。”,但藏民族独特的文化却给了阿来独特的题材,这是作家本人也承认的事实。孔章圣在采访阿来的《阿来,人说他离诺贝尔奖很近,他说离文学圈很远》一文提到,阿来早在教高中历史课时,就接触到了“藏族土司制度”,并查阅了大量的文字资料,收集了不少客观器物。他所在的马尔康县,俗称“四土”,意思就是四个藏族土司管辖的地方。土司管理下的藏族人和他们的生活方式,他研究了不是一年两年。作为藏族作家,阿来如果没有对本民族文化的深厚感情不会在对本民族文化研究上投入这么大的精力,正是在对本民族风俗文化研究谙熟的基础上,阿来才能在作品中对藏民族文化风俗,生活习惯信手拈来,把土司制度及藏族人民权力架构、生活细节描写得这么真实生动,富有吸引力。如书中对藏族文化服饰,土司制度的详细解释,藏族人民的各种庆典以至宗教和巫术的描写都栩栩如生,令人如临其境。

《尘埃落定》一书阿来虽然只创作了八个月,甚至未经修改,阿来深厚的文化积淀和大量的案头工作却绝非旦夕之功,严谨的创作态度和阿来深厚的文化积淀正是《尘埃落定》一书能获得如此巨大成功的基础。

二、故事的传奇性、通俗性与艺术性相结合,故事情节引人入胜,傻子少爷的命运牵动人心

《尘埃落定》无疑是一部严肃的文学作品,自问世以来便以其在艺术上独树一帜的成就备受赞誉,但这并不表明它在阅读上是一篇枯燥乏味儿的小说。事实上,《尘埃落定》在具有高度的艺术性的同时,也是一部兼具传奇性与通俗性,故事情节引人入胜的作品。

阿来本人十分重视在自己的小说中赋予作品及主人公以传奇的色彩。阿来小说中的传奇性一是体现在小说素材来源,二是体现在借鉴了民间文学的叙事方式。正如在冉云飞、阿来《通往可能之路--与作家阿来谈话录》中,阿来自叙:“《尘埃落定》里我用土司傻子儿子的眼光作为小说叙述的角度,并且拿他来作为观照世界的一个标尺。这也许就是受像阿古顿巴这种稚拙智慧的影响。更为重要的是,口头文学它不可能像编年史那般有序,更不是对官方价值观念亦步亦趋的阐释。它所体现的东西,筒单点说,一切都是这么近,一切都是那么远。一个人的记忆就是整个部族的记忆。这些记忆都是一些可以随意放置的细节完整的时间碎片。关于这个,你只要看看藏传佛教寺院里的壁画立即就明白了。什么东西都在一个平面上,没有透视,就没有时间的纵深感与秩序感。昨天发生的故事仿佛是万年以前的,万年前的东西可能就在今天。于是,哪怕刚刚发生的事情,只要用了民间的故事方式,其传奇性立即就产生了。关于这个,你可以看看我刚发的一个中篇《宝刀》。”

在这里,阿来提到了他的两篇中短篇小说《阿古顿巴》和《宝刀》,阿古顿巴是藏族民间传说里一位貌似愚笨的智者,正如作者自承,傻子少爷的文学形象与阿古顿巴一脉相承,汲取了民间传说中的养分,使这两个文学形象有了很深的联系;《宝刀》则描写的是现代人的情感,但阿来在创作中同样加入了充满神秘的民间文学色彩:虔诚的喇嘛、坚信自己有个儿子而执着等待的老铁匠、亦真亦幻的黑龙传说、来历奇异的顽铁、宛若具有生命的宝刀。种种元素无不具有神奇而富有吸引力的审美魅力,从而使“刚刚发生的事情,只要用了民间的故事方式,其传奇性立即就产生了”。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阿来对在作品中加入传奇性以增加故事的可读性和吸引力这一创作方式十分衷爱,作为作者倾尽心血的长篇力作,《尘埃落定》自然也不例外。

在具体创作手法上,《尘埃落定》独特的以傻子少爷为视角叙述故事,与《阿甘正传》有异曲同工之妙,事实上,《尘埃落定》的创作在《阿甘正传》之前,阿来的匠心独具更令人激赏。大智若愚的傻子少爷不懂得最简单的生活常识,却常常能穿越贪婪、愚蠢、欲望、诡计和历史,一语道破事物最本质的一面,脱口而出的话常常有了一种神秘的预言般的魔力。就常识而言,这基本上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更近似于一种寓言。但阿来运用精心设计的情节,赋予了整个故事传奇般的色彩。综观全书,有一条很清晰的线索贯穿全书,即老土司家族的权力之争,既有傻子少爷的哥哥在感觉到弟弟给自己地位带来的威胁时,对弟弟由爱而恨,与弟弟展开争夺,倾轧,也有老土司不愿意放弃权力之柄,与两个儿子间发生的矛盾。在这场权力之争中,傻子少爷本是被土司家族忽略的人,但在阿来的笔下,正是这个最不可能获取需要复杂的心智、算计、狠毒才能获取的土司宝座的傻子,却一步步地展现了超乎常人的能力,成为土司统辖领域风云一时的人物,这个看似不可能的任务便在整篇文章中造成了一个吸引人的悬念:那就是傻子少爷如何能达到这一步呢?为什么心智正常的人看不到他所看到的一切呢?这个悬念在阿来精巧的设计下,一步步解开悬念,深深地吸引读者看下去。所以说,《尘埃落定》除了很强的艺术性外,还具有很强的传奇性。另外,《尘埃落定》的故事情节相对完整,人物性格丰满,对话睿智充满哲理,家庭权力斗争中亲情、爱情与权力交织,爱与恨交织,让人情不自禁地对傻子少爷的爱、恨、痛苦、欢乐、无助产生代入感,增强了文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三、细腻而真实的爱情描写动人心魄爱情是人类永恒的话题,也是《尘埃落定》中的另一个亮点。

小说中描写的爱情,既有傻子少爷对卓玛朦朦胧胧的爱和依恋,也有侍女塔娜与傻子少爷间不平等的畸形的爱,更有引发兵戈与世仇的老土司和央宗的爱,至于全篇重点描写的傻子少爷和茸贡土司之女--美丽的塔娜之间的爱与恨,依恋与背叛更是动人心魄,把爱情的渴望、理想、美好、矛盾、背叛、无助表现得淋漓尽致,甚至点到即止的傻子少爷与被奉献给他的少女们之间微妙的心理也表现得十分恰当。小说充满诗意的性爱描写在揭示人们在爱情面前的反映和心理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无可否认,肉体的交融自然而然会使两个人的关系和心理变得微妙而复杂起来。

《尘埃落定》中,傻子少爷一生都在怀念桑吉卓玛的奔放与激情,那是傻子少爷朦朦胧胧的初恋。阿来对这段感情的把握描写令人击节赞赏。从傻子少爷这方面而言,初恋源于朦胧的性别意识觉醒,源于最初的生理冲动,“这个早上,我第一次从女人身上感到令人愉快的心旌摇动”[4],但在与卓玛的旦夕相处间,傻子少爷不自觉地对卓玛产生了深深的依恋,这种依恋逐步加深,并在卓玛请求下嫁银匠时达到顶峰,“泪水一下子流出了眼眶,我听见自已用可笑的腔调说可我舍不得你呀”[5],作者在描写傻子少爷因卓玛对银匠的爱感到忌妒,在失去了卓玛后感到忧伤的感情时也显得十分细腻感人:“她的泪水一下来,我就觉得心上的痛楚渐渐平复了。”[6],“我的姑娘,她的心已经飞走了,我看见她的心已经飞走了。”到后来,傻子少爷逐渐长大,在遭遇茸贡土司之女塔娜后,对爱情的理解逐渐加深,终于明白自已对卓玛并非是真正的爱情,作者通过描写卓玛成为厨娘后的窘迫以及卓玛失去了奔放和激情来说明傻子少爷明白了这一点,但卓玛的奔放与激情带给少年傻子少爷的感受却令他终生难以忘怀,傻子少爷在温泉边遭遇了与年轻的卓玛极其相似的女人并要了她,便是傻子少爷对自己的初恋难以忘怀的纪念。

对卓玛而言,对傻子少爷的奉献源于对土司权力的敬畏,封闭落后的环境让被土司压迫的藏族人民纯朴温驯,土司及其家族有权在超乎婚姻关系之外得到任何女人已经被纯朴的藏族人民视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卓玛与傻子少爷的性爱正说明了这一点,但卓玛对傻子少爷并非没有感情,感情起因于奉献,但卓玛在感受到傻子少爷对自己的日益依恋时,对傻子少爷的感情也逐渐增加,这是一种复杂的感情,或许不是爱情,但却如爱情一样深厚炽热。但卓玛毕竟是处于青春期的少女,年幼的傻子少爷无论从心理上不能给予卓玛一份正常的爱情,卓玛也需要正常的感情需求,因此,卓玛义无反顾地爱上了银匠曲扎,甚至不惜放弃地位较高的内侍的身份,而甘愿做一名低贱的厨娘来追求爱情,这里的卓玛是勇敢的,高尚的,勇于为爱所付出,这样的奔放和激情正是令傻子少爷毕生怀念青年时的卓玛的原因。但爱情虽然崇高,却并非生活的全部,怀着爱的激情,卓玛勇敢地与银匠结合,但艰难的生活磨历很快使卓玛疲惫不堪,于是卓玛选择了离开,选择了和跛子管家在一起。对爱情的追求和背叛集中在了一个人身上,爱情在面对现实时的无奈不仅仅属于那个时代,更是人性中的共性,极易引起人共鸣,震撼人心。

侍女塔娜则是又一个因制度而被送到傻子少爷身边的女人,塔娜的奉献对傻子少爷来说具有成人礼的意味,“小女人真好,小女人真好”,傻子少爷在性爱中爆发出男人独占一切的天性,但这份感情仍然不是爱,只是需要。这并不是傻子少爷和侍女塔娜自主选择的爱,源于制度的爱只能以悲剧收场,侍女塔娜在茸贡土司的女儿到来后甚至连名字都不配再拥有,而侍女塔娜也最终在傻子少爷危难的时候卷了金银珠宝离他而去。

老土司与央宗的爱则是疯狂的,央宗虽处于被动,但女人天性中渴望强者的一面让她在爱中付出了同样的疯狂。但这份被阴谋和鲜血浇灌出来的爱,在家族权力的阴影下注定不能长久,土司太太面临失宠,大少爷面临出现新的继承人的威胁,都给央宗的未来蒙上阴影,而背叛丈夫的舆论以及不详的预言更紧紧围绕在央宗身边,这个无法选择的女人却承担了土司杀人与阴谋的一切责任,在作品中,作者描写麦其土司与央宗无法在土司专用的床上做ai,但野地里的性爱却也无法顺利进行,已经暗示了麦其土司最后一次疯狂的爱注定只能以失败告终。

全篇重点描写的傻子少爷与茸贡土司之女塔娜的爱是傻子少爷一生经历的最刻骨铭心的爱情,这是傻子少爷主动选择的爱,对塔娜的爱意在见到她的一瞬间像火山一样喷发出来了。“我情不自禁地大叫:就是你!就是你……前一声高昂,欢快,后一声出口时,我一身发软,就要倒在地上了。”[8]类似的喜悦和形容在傻子少爷初见塔娜时还有很多,傻子少爷对塔娜的爱是无比炽热强烈的!只有这样的爱情才能给予傻子少爷刻骨铭心的伤害。塔娜与傻子少爷的结合并非是两相情愿的爱情,美丽的塔娜对爱情有着青春少女美好的幻想,但身为茸贡土司的女儿,她的爱情只能为了权力和政治牺牲。塔娜不爱傻子少爷,所以她的心是痛苦而矛盾的,但随着傻子少爷在边境的成功,傻子少爷日益成为麦其土司的有力争夺者,女人天生热爱强者的一面又让塔娜逐渐对傻子少爷产生了感情,但傻子毕竟是傻子,傻子少爷终于放弃了最好的得到麦其土司之位的良机,强者变成了弱者,大智若愚的智者再次成为白痴,塔娜失望了,爱的破灭,对傻子少爷毁了自己一生的憎恨等等复杂心情趋使她与大少爷调情,和大少爷上床,背叛了傻子少爷,这伤害无疑是巨大的,即使是一个傻子,也无力承受这对男人最大的伤害。阿来把爱的美好、背叛、彼此的伤害、痛苦描写得入木三分,每个人被爱与恨趋使的行为和心理都十分合理真实,强烈的爱恨交织,动人心魄。塔娜和傻子少爷的结合注定是最大的悲剧,塔娜因不爱而背叛,到希望得到傻子少爷的爱而背叛,最后彻底的心灰意冷,在爱中绝望,读来让人为之唏嘘不已。

总的说来,《尘埃落定》成功的爱情描写赋予了作品动人心魄的力量。

四、复杂的人性纠葛打动人心

关于《尘埃落定》的写作动机时,阿来强调自已想写的是一部关于“权力”的小说,作者力图围绕川西北藏区的'社会变迁,展示人类历史文化中具有“普遍意义”的权力事象,揭示出权力的秘密,看其怎样产生,有何作用,并且怎样影响人的命运。就《尘埃落定》而言,即通过麦其土司的个别家世,透视出“权力的普世性”。[9]

在权力与欲望的漩涡中,每个人身不由已地打转,或者由内心所驱使,或者为他人所驱使,真实而复杂的人性表露无遗。

土司家族与其余三位土司的权力之争,土司家族内部的权柄之争构成了小说的主线。在权力争斗中,亲情与权力相互交织,爱与恨同时并存,每一个陷入权力争斗的人们都有着复杂而真实的人性,在这复杂真实的人性趋使下,每个人的所作所为甚至连自己也不能预料到。在欲望和权力的驱使下,亲情和爱情被扭曲变形,人的心理渐渐变得阴暗,对权力的追逐是那么贪婪不加掩饰,但父子之爱、兄弟之爱却又在这种扭曲中挣扎,使人感受到了什么叫做痛苦。所以说,《尘埃落定》中的人物性格并非简单单一,而是符合真实的人性的,符合人性真实复杂的一面。最能体现这一点的,当数傻子少爷与大哥的关系、大哥和麦其土司的关系及傻子少爷与麦其土司的关系。

傻子少爷在成长的少年阶段,得到了做为大哥的大少爷无私的爱,傻子少爷也爱着他的哥哥。但傻子少爷无意识中体验到了做一个土司是多么美好的事情,而最终成为麦其土司的那个人不会是他,而是他的哥哥,傻子少爷本该纯净的心也感到了痛苦和权力的魔力。随着麦其土司在yin粟花战争中的胜利,傻子少爷逐渐成为下任麦其土司的有力争夺者。这令大少爷对他的爱慢慢冷却,代之以忌恨,亲情被权力粉碎,以至大少爷做出了勾引塔娜的举动,深深地伤害了傻子少爷,但大少爷在被仇人刺杀,弥留之际,兄弟俩的感情又再度复苏,亲情在权力无法触及之地--死亡的复苏给复杂的人性镀上了一层美好的光辉。

而麦其土司与两个儿子之间的关系,既有着深深的爱,却又有着失去权力的恐惧,在这片小小的土地上,麦其土司已经习惯了做一个无所不能的王者,所有的一切都被自己掌控,权力的魔力让麦其土司不能忍受失去土司之位,所以,麦其土司才做出了迥异于寻常人家的举动,体现了复杂的人性。麦其土司在宣布让位给大儿子后突然的衰老,在儿子即将死去时却精神焕发,虽已衰老却仍然将小儿子留在边地,迟迟不肯宣布将土司之位传给儿子,按理说,父亲对子女的爱应该是无私没有保留的,但麦其土司的所作所为却迥异常理,正是权力的驱使方能解释一切。但麦其土司又是深深地爱着儿子,对大儿子不遗余力的培养,对傻子儿子的爱都是十分真实的,身为父亲的麦其土司和渴望永远保持权力的麦其土司拥有不同的人格,人性的复杂之处,在他身上表露无遗。

阿来对人物的心态把握,细腻的刻划十分成功,真实而复杂的人性给予了读者一种强烈的震撼。

五、人物塑造性格丰满,个性鲜明,给予读者鲜活而强烈的印象

《尘埃落定》成功地塑造了一系列性格丰满、个性鲜明的艺术形象,无论是作为全书主要人物的傻子少爷的单纯、善良,卓玛的奔放与热情,茸贡土司之女塔娜的美丽与叛逆,麦其土司在权力与父亲两个角色之间的摇摆,土司太太对儿子的呵护与在争权夺利中不择手段的阴谋者形象,还是作为全书中次要人物的哑巴书记官、黄师爷、跛子管家、侍女塔娜,甚至描写不多的奶娘等等点到即止的人物都具有鲜明的个性,廖廖数语将人物的性格及行为特点勾勒得活灵活现,跃然纸上。

成功的小说不仅仅限于编织情节,传达作者想要表达的主题与思想,成功地塑造个性鲜明的人物更是小说吸引读者,成功的要素之一,从这一点来说,《尘埃落定》无疑做得很好。

语言是反映人物性格的重要手段,在具体创作方法上,《尘埃落定》大量通过富有诗意,简洁生动,深具意境的人物对话成功地塑造了个性鲜明、丰满的人物。《尘埃落定》的对话出人意料之外,而又意境深远,对白睿智生动,毫无多余的赘述,读来赏心悦目,可以说,《尘埃落定》的人物塑造之所以成功,成功的对话当居首功。

六、贯穿全篇的神秘预言谱写出没落土司制度的凄美挽歌

作者通过傻子少爷之口,多次表明自已“看见了”,看见了未来,傻子少爷当然不可能真的看见未来,但作为读者的我们,对这片雪域高原土司制度的消亡的历史却早已知晓,因而,阿来不必明言,我们便可知道傻子少爷看到了什么。巨大的历史变迁,世上最后一个土司,雪域高原翻天覆地的变化,藏族贵族阶级无可奈何的没落伤感,藏族人民渴盼摆脱欺压迎接新的生活,这一切的一切,都反映了雪域高原在面临变革前的动荡、傍惶、期待与困惑。这种预言营造的氛围和情绪贯穿全篇,自然而然带给了读者极强的感染力,在读到傻子少爷及其家人的悲剧性命运时,使全篇文章有了震撼人心的力量。

七、结语

综上所述,《尘埃落定》不愧是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它具有了一部成功作品应该具有的一切优点和特点,是一部兼具艺术性和通俗性的难得佳作。

《尘埃落定》并不仅仅是一部族别小说,把《尘埃落定》的成功仅仅归功于题材的独特和异域风情是不恰当的,《尘埃落定》的独特审美魅力并不仅仅来源于此,阿来以对本民族文化的深厚感情及对民族文化的深厚积淀,充分运用民间文学的素材及创作手法,完美的把故事的传奇性、通俗性与艺术性结合起来,塑造出了个性鲜明,特点不同的人物,编织出了曲折动人的故事情节,使傻子少爷的命运牵动人心,而小说中细腻而真实的爱情描写动人心魄,复杂的人性纠葛打动人心,贯穿全篇的神秘预言更谱写出了一曲没落土司制度的凄美挽歌,从而使《尘埃落定》具有了独特而神秘的审美魅力。

《尘埃落定》的成功表明,任何时候,关注人性中的共同点,写出人类共同的感情,才能使作品具有永恒的力量。

篇19: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一曲荡气回肠,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开篇写到1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1个傻瓜儿子。于是,整个小说的故事就围绕着这个傻瓜儿子:展开,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虽然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是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

《尘埃落定》虽然讲述的是少数民族――康巴藏族的故事,但这篇小说并不局限于不于民族题材。小说中涉及到的权力、英雄、宗教、信用、仇杀、爱情等话题都具有现代意义。《尘埃落定》写的是1个少数民族的历史,但这种历史也是1种现实,这种现实通过这篇小说得到更为充分的表达,它的面貌被展现得更加文阔,更加深远。全文是处于同1种空间,但是也存在着演绎多种故事的可能。

首先值得一提的就是贯穿全篇的神秘预言。作者通过傻子少爷之口,多次表明自已“看见了”,见了未来。他固然不可能真的看见未来,但对于我们来说,历史的发展是不可逆转的,旧社会的制度必要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被新的社会制度所取得。所以对于这片雪域高原土司制度的消亡,历史却早已知晓。因而,阿来不必明言,我们便可知道傻子少爷看到了什么。这里就体现了“傻瓜儿子”拥有超时代的预感。世上最后1个土司,雪域高原翻天覆地的变化,藏族贵族阶级无可奈何的没落伤感,藏族人民渴盼摆脱欺压迎接新的生活,这一切的一切,都反映了雪域高原在面临变革前的动荡、傍惶、期待与困惑。这种预言营造的氛围和情绪贯穿全篇,自然而然带给了读者极强的感染力。

接着就是小说对细腻而真实的爱情描写得扣人心弦。小说中描写的爱情,有傻子少爷对卓玛朦朦胧胧的爱和依恋,也有侍女塔娜与傻子少爷间不平等的畸形的爱,有引发兵戈与世仇的老土司和央宗的爱,也有傻子少爷和塔娜之间的爱。全篇重点描写的傻子少爷和美丽的塔娜之间的爱与恨,依恋与背叛更是动人心魄,把爱情的渴望、理想、美好、矛盾、背叛、无助表现得淋漓尽致。其中,傻子少爷一生都在怀念桑吉卓玛的奔放与激情,那是傻子少爷朦朦胧胧的初恋,但爱情虽然崇高,却并非生活的全部。怀着爱的激情,卓玛勇敢地与银匠结合,但艰难的生活磨历很快使卓玛疲惫不堪,于是卓玛选择了离开,选择了和跛子管家在一起。作者在塑造“卓玛”这一人物形象之际,将对爱情的追求和背叛集中在了她1个人身上;侍女因制度而被送到傻子少爷身边,她的奉献对傻子少爷来说具有成人礼的意味,这并不是傻子少爷和侍女自主选择的爱,是源于制度的爱,而这种爱只能以悲剧收场;傻子少爷与茸贡土司之女塔娜的爱是傻子少爷一生经历的最刻骨铭心的爱情,这是傻子少爷主动选择的爱。塔娜与傻子少爷的结合并非是两相情愿的爱情,美丽的塔娜对爱情有着青春少女美好的幻想,但身为茸贡土司的女儿,她的爱情只能为了权力和政治牺牲。塔娜不爱傻子少爷,所以她的心是痛苦而矛盾的,但随着傻子少爷在边境的成功,傻子少爷日益成为麦其土司的有力争夺者,女人天生热爱强者的一面又让塔娜逐渐对傻子少爷产生了感情,但是傻子少爷最终放弃了最好的得到麦其土司之位的良机,由强者变成了弱者,这让塔娜感到失望,爱也由此破灭。作者把爱的美好、背叛、彼此的伤害、痛苦描写得入木三分,每个人被爱与恨趋使的行为和心理都十分合理真实,强烈的爱恨交织,动人心魄。

最后,小说对人物性格的塑造十分淋漓尽致。在土司家族与其余三位土司的权力之争和土司家族内部的权柄之争中,亲情与权力相互交织,爱与恨同时并存,每1个陷入权力争斗的人们都有着复杂而真实的人性,在这复杂真实的人性趋使下,每个人的所作所为甚至连自己也不能预料到。在欲望和权力的驱使下,亲情和爱情被扭曲变形,人的心理渐渐变得阴暗,对权力的追逐是那么贪婪不加掩饰,但父子之爱、兄弟之爱却又在这种扭曲中挣扎,使人感受到了什么叫做痛苦。所以《尘埃落定》中的人物性格是符合真实的人性的,是符合人性真实复杂的一面的。

贯穿全篇的神秘预言、对细腻而真实的爱情描写、对人物性格的塑造是我看完小说后留给我最深的印象和最直接的感受。在以后的文学创作之中,必须要关注人性,以“人”为本,才能给予小说无限的生命力。

篇20: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早上六点起床,头晕的厉害。非但昨夜状态如此,最近几天一直都这样。夜里睡不着,白天想补觉却依然睡不着,失眠,真让人痛苦。

这使我想起《百年孤独》中的马贡多的居民,马尔克斯用魔幻的笔法写他们整天睡不着觉,刚开始人们很高兴,终于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做更多的事了。几个月之后,人们虽然活力如常,却开始恐慌,因为他们患上可怕的失忆症,马贡多的居民采用各种手段与其做斗争,想法设法去挽留记忆,却始终抵挡不住失忆的袭来。最后,人们不但忘记了历史,忘记了身边物品的名字,也忘记的了身边的人。每个人彼此照面,却如同陌生人,对他们而言,每个人都是陌生人,每个人都是那么孤独地在世上游荡,包括自己。我在想,那是一种何等的孤独感,由此产生的恐惧,恐怕比让人死都难受。如果有一天,我也患上了这种失忆症,我该如何面对这个世界和我自己?

外面阳光灿烂,而我依然如坐云端。头晕不可抑制,就连外面灿烂的阳光,也如梦般不那么真实。《尘埃落定》中的二少爷,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被别人认为傻瓜的人。他每天早上醒来,总是去问别人认为傻的不行的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世上的聪明人由此嘲笑他,轻视他,而他也乐的轻松,以别人认为他傻而乐。从此他以一个傻瓜的眼光观察世界,却看到了许多自谓聪明人的愚蠢。他们在傻瓜问“我是谁?”的时候嘲笑他,却不知,这是一个人生永远也无法解答的问题。

我们自认为已经足够了解自己、了解他人、了解身处的世界、了解浩渺的宇宙,却不知,我们连最基本的“我是谁”都无法解答。一旦产生“我是谁”的疑问,怎能不让人心中不安,怎能不以卑谦的态度去对待人生与世界?可笑而可悲的是,我们不知道自己的无知,自傲自大地认为自己即为世界的中心,无所不能。而一旦自信心受到打击,却一败涂地,自甘堕落。于是,人们就在无知的自傲与自卑中徘徊,到最后,一群自认为聪明的土司,败在一个自认为傻瓜的人手中。

“我在哪里?”,包含两个方面,即为“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傻瓜啊,你把人生最终极的问题都问了,怎么会是一个不让人畏惧的傻瓜。我们从哪里来,又要走向何处,大到社会,小到人生,都逃脱不了这个问题。而这个问题的答案,又是那么地不可知,不受我们的控制。在强大的造物主面前,我们只有思考和追问的权利,却无左右的能力。常说人要活的通透,而要活的通透,又是何等之难,何等狂妄之说。我们该要怎样的人生,要走向何处,街上匆忙行走的人们,每个人似乎都有自己的答案,而每个人又似乎没有答案。自己也曾经对自己说,何必要思考那样的问题,何必要说出来自己的想法,让别人看傻瓜一样的嘲笑你,何不像很多人一样,过自己该过的生活,走向人生的终点?

冥冥之中内心却有一种力量让自己继续寻找,继续追问。怀疑与逃避,只是一种思维的暂停,即使我们不去想,却始终要面对,最终还是要面对那个问题:我从哪里来,我将走向何处?这注定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亦或说,这注定是一个旁人无法给你答案的问题,唯有不断地追问,不断地向前走。你若问我,这与不追问而一直走有何区别,不是同样的结局吗?我只能说,是的。但是最起码,我曾经追问过,你说,这样的人,是傻瓜。是的,傻瓜。聪明人啊,你与傻瓜,隔了一条河,可以相望,却无法过河,或者说,双方都无意过河。你尽可以嘲笑,但不要忘了,在傻瓜行走的岸那边,也会和你一样,有春暖花开,有阴晴圆缺,有喜怒哀乐,有悲欢离合。你可以选择不过岸,但也请不要逼傻瓜过岸。

傻瓜的人生,也在不停地走,不停地追问,也如米兰・昆德拉笔下的那一幅永远也完不了的草稿。由此而言,尘埃早已落定,而尘埃,又怎会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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