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综合开发十一五计划

时间:2024-04-12 03:36:23 作者:ahandy2008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ahandy2008”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5篇市农业综合开发十一五计划,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后的市农业综合开发十一五计划,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宿迁市农业综合开发"十一五"计划

宿迁市农业综合开发“十一五”计划 -计划

一、“十五”期间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宿迁市农业综合开发“十一五”计划

按照国家和省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方针,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我市“十五”期间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为: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为主要目标,以科技进步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改造中低产田、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和保护生态环境为主要任务,以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为主线,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优质高效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力支持龙头加工企业和农村市场建设,努力提升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整体竞争力,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在促进我市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基本原则。

根据我市“十五”期间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今后的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按发展区域主导产业,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围绕全市“林木、蔬菜、畜禽、蚕桑、水产、花卉”等农业主导产业,充分发挥各县优势,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着力培育壮大各具特色的主导产业。

2、坚持以改造中低田,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为主要任务的原则。中低产田改造的内容,要紧紧围绕主导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搞好项目规划设计,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同时注重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大力发展节水农业,积极发展无公害和有机农业,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3、坚持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农业整体竞争力的原则。大力推广先进实用的新技术新品种和新工艺,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进一步提高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装备水平,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实施品牌战略。加强技术培训,提高项目区广大农民的素质。加强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努力提高科技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贡献率。

二、“十五”期间农业综合开发主要任务和目标

我市农业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全市拥有耕地面积675万亩,其中,中产田面积147.3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1.3%;低产田面积96.3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4.3%,可利用水面355万亩,目前仅利用43.56%。根据市委、市政府“十五”期间农业发展战备,农业综合开发应充分发挥其扶持和导向作用。要进一步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大力扶持多种经营和龙头加工项目建设,加快农产品的升级,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建设具有我市区域特色的农业主导产业。

(一)主要任务。

1、完成土地治理面积189.05万亩。具体项目有:(1)改造低产田面积96.3万亩。(其中发展节水农业40万亩)。(2)建设优质高效示范基地92.75万亩。其中,优质粮食示范基地项目 25.5万亩;优质蔬菜示范基地24.4亩,优质水产品生产示范基地6.4万亩;优质花卉生产示范基地12万亩;优质蚕桑生产示范基地22.5 万亩;优质杨树苗木繁育基地 2.15万亩。

2、加强多种经营和龙头加工项目建设。全市计划重点支持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多种经营和加工项目29个。其中,年财政投资4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10个,建设农产品流通市场5个,建设优质水产品养殖基地14万亩,优质杨树苗木繁育基地0.46万亩。

3、建设省级农业开发科技示范园3个(分别为:杨树科技示范园、水产科技示范园、节水农业示范园);建设国家级农业高新科技示范园区1个(生态与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二)主要目标。

1、中低田全部达到高产田标准。灌溉保证率在85%以上,排涝能力达到十年一遇,建筑物配套达到90%以上,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85.74万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68.88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0万亩,年节水量4900万立方米。

2、农田林网全面形成。农田林网覆盖率达到90%,造林保存率在85%。增加林网防护面积76万亩。林木覆盖率每年增加1.2个百分点,由的16.2%提高到期末的22.2%。

3、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进一步提高。新增农机总动力2.632万千瓦,增加机耕面积38.08万亩,农业机械化水平由20的75%提高到期末的85%。

4、项目区的农业结构进一步调整。经济作物和多种经营的比例逐年加大。“十五”期末项目区的粮经比达到4:6。项目区的主导产业基本形成产业化。

5、项目区比非项目区年人均增加纯收入219元。

6、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投入由“九五”期间5%提高到10%,项目区的科技贡献率每年递增5.4个百分点,由2000年的36%到达到65%。加大科技培训,项目区乡村技术员和村组干部、专业大户普通接受1-2次技术培训。

三、“十五”期间农业综合开发重点项目

(一)中低产田改造项目:

“十五期间中低产田改造仍然是我市农业综合开发的重点,计划”十五“期间彻底消除低产田。目前全市有低产田面积96.3万亩,其中,泗洪县26.29万亩、沭阳县29.09万亩,宿豫县22.4万亩,泗阳县17.06万亩,市直1.46万亩。2001-20每年改造任务分别为:16万亩、9.3万亩、33.95万亩、22.25万亩、14.8万亩。

(二)重点建设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1、优质稻米生产基地:”十五“期间发展优粳稻基地25.5万亩,按照标准化生产,建设绿色食品生产基地,以”蟹园牌“大米加工集团和龙嫂米线加工厂等企业为龙头,带动无公害大米基地建设,形成产业化经营。

2、林木基地建设:重点在沭阳县悦来、耿圩、湖东林粮套作区,泗阳县废黄河故道区,泗洪县洪泽湖周边地区,西南岗丘陵山区和宿豫县、宿城区骆马湖周边地区,建设以速生杨树为主的林木生产示范基地。突出建设好杨树苗木基地,”十五“期间建设苗木繁育基地2.15万亩。

3、出口蔬菜创汇基地:以宿豫县的蔡集、顺河,宿城区的双庄,沭阳县华冲、峁圩为重点,以丰程渡蔬菜加工厂,沭阳万达脱水蔬菜加工厂等企业为龙头形成蔬菜产业化生产,进一步发展大棚蔬菜反季节蔬菜生产。多渠道引进国外的蔬菜品种、提高加工能力,加大出口创汇力度,”十五“期间建设优质创汇蔬菜示范基地24.2万亩。

4、水产养殖基地:在两湖周边地区,以稻田养殖为突破口、以特种水产养殖为重点,发展无公害水产品养殖示范基地6.4万亩。提高养殖技术,充分发挥我市的.水面优势。以金水集团为龙头,形成产业化经营。

5、花卉基地:在沭阳县颜集、新河、庙头、宿豫县的顺河、耿车、宿城区的双庄等地建设花卉生产示范基地12万亩,在种苗的组织培养,快繁快育,盆景的生产和市场建设方面加大投入,促进和带动花卉基地的建设。引种国际名贵新品种,加大国际市场竞争力,扩大外销,建设一批创汇花卉基地。

6、高产桑园示范基地:在宿豫的埠子、大新、丁咀、泗阳爱园、王集、泗洪魏营重岗建设优质高产桑园示范基地22.5万亩。改良品种,用农桑和育71-1等新品种,更新湖桑等老品种。大力推广方格簇。示范基地的平均亩桑产茧量达到200斤以上。

(三)重点扶持的龙头项目。

1、林木业龙头企业:支持以泗阳建国木业集团、兴威有限公司、明耀有限公司、泗阳人造板厂、泗阳科迪木业有限公司、泗阳振兴木制板厂等为基础组建木业综合加工集团公司;扩建沭阳新概念木业有限公司,改建南林木业、林宏木业公司等。

2、水产龙头企业:泗洪县华勇食品有限公司,临淮、龙集水产品市场。沭阳县双裕龙虾加工生产线。

3、蔬菜龙头企业:宿豫县丰程渡实业有限公司,丁咀金针菜加工,顺河蔬菜专业批发市场。沭阳县蕃茄酱加工厂、沭海蔬菜食品厂、绿苑食品有限公司、易丰公司,泗阳县蔬菜加工厂等。

4、茧丝绸龙头企业:江苏玖玖丝绸股份公司,泗绢集团有限公司等。

5、花卉龙头企业:沭阳县苏北花卉盆景公司,花卉交易市场等。

6、粮油加工龙头企业:泗洪县”蟹园“牌大米加工、宿豫县龙嫂米线加工、沭阳县有机大米生产加工等。

(四)重点支持的科技示范项目。

1、建设三个省级科技示范园项目:

(1)宿迁市杨树科技示范园。

(2)宿迁市水产高科技示范园。

(3)皂河灌区节水农业示范园。

2、支持建设宿迁市环骆马湖生态与现代农业示范区。

四、”十五“期间农业综合开发重点支持的主导产业及规划布局

(一)重点支持的农业主导产业。

根据我市的区域特点和自然经济条件,以及面临的国内国际经济市场发展的形势,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在”十五“期间重点支持六大主导产业发展。

1、林木产业:我市是全国杨树面积最大的市,辖区内四县全部为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县。特别是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大力号召和组织下,杨树栽植面积突飞猛进,杨树产业迅速发展。目前全市已建成片林100多万亩,计划到2005年建成片林170万亩。全市现有木材加工企业2300多家,固定资产近6亿元,2000年实现产值54亿元。”十五“期间,农业综合开发针对我市目前杨树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品种较为单一、加工企业设备和工艺落后、产品技术含量等问题,在种苗繁育、技术推广、加工企业技改升级等环节加以重点支持,促进整个产业的联动升级,使其真正成为拉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

计划

《宿迁市农业综合开发”十一五“计划》()。

2、水产业:我市是全国著名的水产品之乡。全市可利用水面355万亩,开发潜力很大,目前已发展各类水产养殖面积107万亩,稻田养殖41.6万亩,河蟹养殖25万亩,青虾养殖40万亩,特殊水产品养殖占养殖面积84%。”十五“期末,全市水产面积计划发展到120万亩,其中,稻田养殖80万亩。农业综合开发将主要围绕水产品精深加工和水产品贮藏保鲜及市场建设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促进这一主导产业的发展。

3、花卉产业:花卉是我市正在兴起的支柱产业之一,是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同时也是我市发展创汇农业的重要产业。目前,全市已初步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的生产格局。全市花卉种植面积已达15万亩,计划在”十五“期间发展到50万亩。农业综合开发主要在引进生物工程技术,发展组织培养,提高花卉苗木档次及市场建设方面进行重点支持,促进全市花卉产业的全面升级。

4、蔬菜产业:全市已有蔬菜面积84万亩,”十五“期间,计划发展到100亩。农业综合开发重点投资建设一批高科技、新品种、优质高产无公害蔬菜示范基地,支持蔬菜精深加工和贮藏保鲜龙头企业,同时支持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化、现代化蔬菜批销市场,培养和造就一批经纪人队伍,加强与国内国际市场的联系,扩大销售渠道,进入国际市场,发展创汇基地。

5、茧丝绸产业:目前我市蚕桑生产以玖玖集团、泗绢集团为龙头,基本形成了产业化经营。全市桑园面积15万亩,年产蚕茧4500吨,白厂丝产量1500吨,丝织品800万米,绢丝120吨,泗绢集团生产的绢丝成为国际免检产品。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国际市场进一步开放,这一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在国际市场上将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是我市创汇的优势产业。”十五“期间,全市桑园面积将发展到20万亩。农业综合开发在老桑园改造、茧丝绸加工等方面进行重点支持,进一步确立其主导产业地位。

6、稻米产业:我市经过多年的农业结构调整,全市每年水稻种植面积稳定在230万亩左右,仍然是全市种植的农作物中面积最大的品种,实施品种更新工程,优质无公害水稻工程,完善稻米产业化经营。

(二)主导产业规划布局。

根据全市确立的农业主导产业,结合各县产业发展情况和具体特点,”十五“期间农业综合开发重点支持的主导产业规划布局如下。

1、杨树产业:(1)苗木生产基地2.61万亩,(其中重点示范基地项目2.15万亩,多种经营项目 0.46万亩)。泗阳县1.46万亩、市直2.15万亩。(2)龙头项目5个。分别为:泗阳县建国木业公司、鼎盛木业公司、沭阳县新概念木业、林宏木业、南林木业。

2、水产业:(1)生产基地25.4万亩(其中重点示范基地项目6.4万亩、低产田改造项目5万亩、多种经营项目14万亩)。(2)龙头项目4个分别为:泗洪县冷冻加工厂,华勇食品厂,特种种苗厂,水产品市场。

3、花卉产业:(1)生产基地17万亩(其中重点示范基地项目12万亩,低产田改造项目5万亩)。沭阳县11万亩、宿豫县6万亩。(2)龙头项目3个,分别为:沭阳花木公司、花卉市场和花卉迅繁中心。

4、蔬菜产业:(1)生产基地24.2万亩,宿豫县12万亩,沭阳县12.2万亩。(2)龙头项目5个。分别是:丰程渡蔬菜加工厂、皂河蔬菜市场、沭阳县沭海蔬菜食品厂、绿苑食品有限公司、泗阳蔬菜加工厂。

5、茧丝绸产业:(1)生产基地35.5万亩(其中:重点示范基地项目22.5万亩,低产田改造项目13万亩)。宿豫县9.5万亩,泗阳县11万亩,泗洪县15万亩。(2)龙头项目4个,分别是:泗洪县纺织厂、缫丝厂、宿豫县玖玖丝绸公司、泗阳县泗绢集团。

6、优质稻米产业:(1)生产基地43.5万亩(其中重点示范项目25.5万亩,低产田改造项目18万亩)。宿豫县0.85 万亩,沭阳县15.2万亩,泗洪县21.25万亩,泗阳县6.2万亩。(2)龙头项目3项。分别为:泗洪蟹园米业公司、沭阳县高墟米业公司、宿豫县龙嫂米线厂。

五、”十五“期间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概算。

根据”九五“期间农业综合开发的投资标准和”十五“期间物价上涨、项目建设的难度等因素,确定”十五“期间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标准为:以每亩300元为基数,以后每年亩增加50元。重点示范项目标准为每亩财政资金105万元。据此测算,”十五“期间全市农业综合开发总投资8.04亿元,财政资金6.4亿元。其中:土地治理项目5.4亿元,财政资金4.4亿元;多种经营项目2.6亿元,财政资金2亿元。

(二)资金来源。

根据国家现行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政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央财政、地方财政、集体和农民自筹,原则上按1:1.2:0.5的比例配套投入;省财政、市财政和县财政按照0.7:0.1:0.2的比例配套。因此,”十五“期间全市农业综合开发所需投入的8.04亿元中,中央财政投入为2.9亿元,省财政2.5亿元,市财政0.3亿元,县财政0.7亿元,集体和农民自筹1.64亿元。

六、”十五“期间农业综合开发预期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根据测算,我市”十五“农业综合开发计划完成后,全市可新增粮食生产能力21766.75万公斤,棉花661.42万公斤,油料1900.24万公斤。新增种植业总产值6.8亿元,多种经营总产值12.1亿元。新增税利1.3亿元。项目区人均纯收入比非项目区高219元。

(二)社会效益。

农业综合开发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不仅可解决农业生产中的主要问题,同时可解决农民生活上的难题,如通电、通路、通水等。多种经营项目建设将增加就业机会1.7万个。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使广大农民从繁重的农业劳动中解放出来投入二、三产业的生产。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农业技术培训,将大大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农村生产力水平。通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对全市农业结构调整和产来化经营将起到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生态效益。

农业开发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改善了农村的生态环境。灌溉面积的扩大,节水灌溉技术的应用,减少了水土流失,改善农村气候。林网面积的增加,提高了林木覆盖率。同时项目区推广使用桔杆还田技术,生物防治技术,桔杆氨化养畜技术,减轻了农村环境的污染,特别是一批生态农业示范区的建设,更进一步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

七、”十五“期间农业综合开发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是党和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各级政府都把农业开发工作列入政府主要工作来抓,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建设好农业开发队伍,提高农业开发系统人员的总体素质。同时协调好各有关部门,上下一股绳,左右一盘棋,齐心合力搞开发。并做好宣传、营造环境,使每一级政府都重视开发,每一位领导都关心开发,每一位农民都积极主动参与开发,全市上下形成浓厚的开发氛围。

(二)积极筹集资金。

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是执行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农民自筹相配套原则。各级财政在保证国家和省资金准确及时足额下拔的情况下,认真筹集好配套资金,同时做好项目区的农民自筹资金的筹集工作。目前我市农村费税改革工作已全部完成,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由农民自筹部分必须通过一事一议程序进行筹集。农民自筹资金在项目的确定后立即进行筹集,保证足额到位,不留缺口,保证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按期优质足量完成。

(三)科学规划,严格管理。

农业综合开发规划是否科学合理,是关系农业开发能否成功的关键。我市交遵循科学规律,严肃各项纪律,明确各项责任。同时加强规划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增强责任心和工作能力,保证规划的科学合理。在项目管理上,引入竞争机制,全面实行招投标制和工程质量监理制。在资金管理上,严肃财务制度、杜绝挪用农业开发资金现象,严格审计制度,加强督促检查。

(四)依靠科技搞开发。

我市在今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安排上,将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在项目区大力推广节水优质高效高产的新品种。推广桔杆还田生物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等先进的栽培管理技术。加强农民的技术培训特别是农民经纪人的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

(五)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在立项方面创新机制,引入竞争,在项目工程方面要创新设计,在项目的经营管理方面,要创新体制。探索适合于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建设和发展的方法措施。

(六)制定优惠政策,强化招商引资。

农业综合开发在运用好各级财政资金的同时,各级政府根据当地的不同情况,制定出优惠的招商引资政策,吸引外资,加强农业招商,扩大资金渠道,加大开发力度。<?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篇2:扶贫与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地区扶贫与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地区历次主要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扶贫与农业综合开发两大任务,从机关政治思想建设、作风整顿和业务建设两方面入手,负重拼搏,真抓实干,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取得“十一五”首年开门红。全年实现“三大突破”、“两个超前”,共落实各项资金6774.64万元,其中:扶贫资金3449.04万元,农发资金3325.6万元。比上年分别增长55%、50%和60%;扶贫与农发项目实施超前20%以上完成年内建设任务。与此同时,先后荣获地、市两级社区帮扶共建先进单位、地区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团结路“四星级”共驻共建单位等多项奖励,现就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关于扶贫工作

20,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进村入户,整村推进”的基本方针,不断加大对进村入户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资金投入力度。截止目前,实际落实各类资金3449.04万元,同比增长50%。其中:财政扶贫项目资金1872万元,扶贫贴息贷款371.7万元,各类社会帮扶资金1205.34万元,使1087户,共6075人越过贫困线,25个第一轮村基本达到自治区整村推进的验收标准。

主要工作及成效:

1、加强领导,实行扶贫目标责任制。地委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在今年2月召开的地区三级干部工作大会上,将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列入地区综合考核重要内容,由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与各县(市)主要领导就今年全地区6千多名低收入贫困人口摆脱贫困、25个重点村达到自治区整村推进建设标准签订扶贫目标责任状,加强组织领导,在全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扶贫工作新格局,确保扶贫开发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各县(市)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将2006年低收入贫困人口脱贫计划、整村推进计划任务纳入各乡综合考核责任书,作为各乡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行严格的扶贫目标管理,从县、乡到村都签订扶贫目标责任状,做到扶贫开发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乡、村,形成了任务明确,责任到人、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以人为本,制定和落实整村推进工作实施方案。一是加强扶贫调研,摸清整村推进重点村缺项补项重点内容,理清发展思路。按照《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验收管理办法》要求,对整村推进的15个项目建设内容开展缺项补项调查,确定项目和资金投入重点,把握工作重点,制定整村推进实施方案,理清发展思路。二是建立整村推进考核机制。为组织落实“地区整村推进实施方案”,地区与各县(市)、县与各乡(镇)、各行业责任单位签订了《整村推进缺项补项工作责任书》,落实相关责任,整合扶贫资源,将整村推进完成情况作为各重点乡(镇)和帮扶单位2006年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支持和帮助重点村完成整村推进工作。三是整合各类扶贫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强化“五通、五有、五能”标准建设。地区认真组织地、县两级各行业部门,加大对25个整村推进重点村扶持力度,截止目前,落实项目32个,投入各类资金1775万元,修整道路23公里,修建办公场所11所,修建校舍10座,建立远程教育点2个,修建卫生室6个,修建文化室5个,修建贫困农牧户住房27套,改良农田草场1.1万亩,解决安全饮用水的农牧户255户1775人。四是加强与计划生育、残联、妇联、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从建章立制、狠抓落实入手,将上级党委政府对计生户、妇女儿童和弱势群体的特殊政策和关怀落到实处。

3、政策倾斜,资金保障,加大对低收入贫困户的扶持力度。在编制2006年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时,充分考虑我区养殖业、种植业的产业优势和各乡村的具体情况及特点,坚持“以人为本、整村推进”原则,突出三个重点。一是充分考虑我区今年计划6千名低收入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的重点,安排种养业到村入户项目资金948万元,占资金总量的66%;二是充分考虑全区25个重点村达到自治区整村推进“三个五”建设标准的工作重点,安排整村推进建设资金1233万元,占资金总量的86%。三是对重点村中生产生活条件特别差的“空壳村”,安排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217万元,占资金总量的15%。在政策上对“三个重点”进行倾斜,着力解决重点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和贫困农牧民脱贫致富的突出问题,提高扶贫开发整体效益,促进整村推进重点村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4、高位推进,整合资源,加快扶贫开发工作步伐。在地委、行署的高度重视下,一是召开部门包村工作会议,成立以地委副书记刘颂东为组长,地委委员、组织部部长邓章武,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王永发,副专员戴建新为副组长,地直23个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地区部门包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统领协调并组织实施部门包村帮扶工作;二是实行部门包村帮扶目标责任制。地委与地直单位、驻阿单位、部队等120个部门签订包村帮扶目标责任状,由地区部门包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门包村帮扶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目标考核。三是制定实施《阿勒泰地区部门包村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帮扶单位目标、任务。四是以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为抓手,高位推进。通过承诺制、考核制、督导制和驻村干部管理办法、帮扶手册等一系列配套,切合实际的制度办法的制定和落实,确保了各项帮扶措施的高位高效落实。地区各包村帮扶单位按照包村帮扶《方案》和有关制度规定,深入包村点,在帮助重点村理清发展思路,落实项目资金、完善各项制度建设、整村推进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帮扶工作,帮扶承诺的落实已进入实质性阶段。截止目前,全区各帮扶单位已完成投资1205.34万元。其中,投资394.3万元,捐助各类物资49.9万元,争取项目32个,引进项目资金761.14万元,开发土地5500余亩,购买生产畜禽8700头(只),建设村办公室和桥、涵、闸等基础设施28座,整修乡村道路8公里,转移劳动力690人,培训农牧民377人,资助贫困学生26名。

与此同时,中央、自治区的11个定点帮扶单位在吉木乃、青河两县22个重点村不断深化扶贫调研,并将重点乡、村基础设施项目作为帮扶重点,加大资金投入,截止目前,投入帮扶项目资金542万元。仅中石油就为重点村抗震安居等项目投入资金180多万元,解决了70户贫困农牧民住房困难问题,取得很大成效。

5、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贫困户脱贫致富能力。我区高度重视科技培训工作,始终将科技培训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并取得实效。一是将贫困农牧民科技培训与整村推进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贫困农牧民致富能力的提高,促整村推进“五通、五有、五能”建设效果的落实;二是将贫困农牧民科技培训与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重点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结合起来,提高农牧民的职业技术技能,多渠道增加经济收入;三是将科技培训与种植业、养殖业等农牧业实用技术推广结合起来,增强贫困农牧民掌握实用技术的本领;四是将科技培训与提高重点村妇女文化素质结合起来,加强对农村妇女的技术培训。今年内共落实财政科技培训项目38个,科技培训资金10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县(市),截止目前,全地区举办种植业、养殖业、技术技能、职业技能等各类培训班35期,培训农牧民5600人次,发放科技资料1995份。通过科技培训,不断提高重点乡、村贫困农牧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增强了贫困农牧民依靠科技脱贫致富的本领。

6、严查严管,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地区办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就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提出严格要求。年初以来,我办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多次深入各县(市)及重点乡、村开展督促检查及扶贫调研工作,全面检查各项扶贫制度落实和机制建设情况及各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执行情况。与此同时,大力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目前全区统一订做155个重点村整村推进公告牌及扶贫项目公示牌,在各县(市)项目点立牌。制定包村帮扶单位、乡村基层干部和群众代表直接参与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制度,将依法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稳步推进全区整村推进工作。

二、关于农发工作

2006年,地区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按照“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任务的实现”这一新思路,大力实施以中低产田改造和产业化经营项目为主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项目数量和投资规模逐年加大,为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成为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力军。截至目前,落实土地治理项目10万亩、产业化经营项目一个、水毁工程项目一个。项目计划总投资4812万元,同比增长60%。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680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645.6万元,地县两级财政配套资金426.4万元,自筹资金1060万元。

主要工作及成效:

1、以服务新农村建设为重点,认真编制农业综合开发“十一五”规划。为切实编制好农业综合开发“十一五” 规划,保证规划的科学合理性和实际可操作性,我办结合实际,努力找准农业综合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的结合点,按照农业综合开发“统筹规划、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兼顾一般,规模开发、注重效益”的总体原则,依照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十一五”规划和阿勒泰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在各县农业综合开发“十一五”规划的基础上,经多次调研评估后编制完成。农业综合开发“十一五”规划的编制,为今后农业综合开发科学选项、科学立项提供了可靠依据。

2、以提高项目质量为核心,扎实推行土地治理项目公开统一招标。针对以前年度各项目县(市)工程发包和监理招标不统一、不规范,出现邀标、议标等违规和不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招投标实施细则(试行)》的现象,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经研究,由地区农发办和各县市农发办联合组成的地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推荐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依章照规办理各项目县工程招标工作。招标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检察等执法执纪部门共同对招标工作全过程实施行业监督和指导。全区10个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均严格按法定规程进行了统一公开招标,做到了“三公开”、“三满意”。

3、以农发资金为主线,坚持多措并举、多方融资的投入机制。针对我区农业基础设施落后,地县两级财力匮乏,国家对农发投入资金有限,部分项目因缺少资金而降低建设标准等情况,我办积极探索,在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整合项目资金上进行了尝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一是围绕农业综合开发,积极申报项目区覆盖范围内财政扶贫、以工代赈项目资金和财政小农水项目资金捆绑投入,发挥整体效益;二是按照“渠道不变、资金配合、各负其责、各计其功”的投入原则,积极争取水利、林业等行业部门项目资金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配套使用,统筹安排;三是在资金使用上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为主,保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专用性。如福海、哈巴河等县投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的财政扶贫、以工代赈和行业部门招商引资等各类项目资金达909万元,投入水泥、油料等物资折价230万元,有效地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短缺的问题,取得了良好效果。

4、以严格“三项制度”为抓手,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为确保开发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工,发挥预期效益,所有项目均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和招投标制。工程施工中,采取定期普遍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抓好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工程进度拨款,发挥地县财政、工程主管部门二级财务管理制度的作用,加强审计监督,有力保证了资金的专款专用。

5、以严查互查互评为基础,完成农发三年项目验收工作。验收能否高水平过关,关系到国家、自治区今后对我区农发的投入力度。地委、行署高度重视三年验收工作,专题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并下发《阿勒泰地区2003-200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验收工作方案》,就验收工作进行了全面详尽的安排部署。地区验收组分两组对各县(市)三年的竣工项目进行了全面验收,采取听、看、查、议等方式,重点查验项目计划执行、任务和投资完成、项目档案资料和资金报帐制、项目建后效益及运行管护情况等。并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验收考核评分试行标准》客观公正地进行评议、打分,将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各县(市),要求限期整改、补课,以达到国家、自治区的验收标准。

为使竣工项目顺利通过国家、自治区的验收,地区验收结束后,我办领导又多次带领业务人员深入项目区检查督促,对项目有扫尾工作的限期完工;对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责令其返工,直至达到验收标准为止;对项目档案资料不合格的要求立即整改补课,并多次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通过地县两级农发系统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年内顺利通过了上级验收。

6、以适应新形势、新机制为要求,建立项目县竞争激励机制。为进一步调动各县搞开发的积极性,根据国家农发办对项目县提出的“总量控制、末位暂停、违规淘汰、适时退出”的新机制,地区农发办对项目县制定了年终考核评比制度。即通过《县级农业综合开发2006年业务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年终综合打分进行等级评定,在项目县总数不变的情况下,采取“末位暂停、违规淘汰”的办法,对优等和末位项目县实行调进和调出,实现奖优罚劣、动态管理。

7、以农牧民增收为着力点,加大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增加农牧民收入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心任务之一,为努力做好新阶段的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工作,推动农业生产发展,促进农牧民增收。近几年,我办立足资源优势,重点扶持了一批带动能力强,辐射面大的龙头企业和特色种养基地项目的建设。特别是通过扶持阿勒泰市红墩镇奶牛养殖、福海冷水鱼养殖和华海农业特色种植基地等项目的建设,有效提高了农业的整体效益,发挥了对农牧民的带动作用,农牧民收入明显增加,农牧民人均收入高于非项目区300多元。

三、与时俱进,勇于实践,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今年以来,我办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重点,以学习型机关为抓手,持续不断地抓了单位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干部队伍建设、规章制度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并在地委行署的统一部署下,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我办以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和业务能力为出发点,组织全体干部系统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干部的理论修养和大局意识。同时针对扶贫和农发政策性强的特点,开展扶贫农发培训班,加强业务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在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还要确保送业务骨干出去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增长见识。今年我办选派2名业务骨干出疆学习,1名在疆内学习。

2、切实抓好机关作风整顿,以机关作风整顿推动各项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办严格按照地委的要求,在地直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和帮助指导下,全员积极参与,认真扎实地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活动。经过学习动员、自查自纠、整改落实三个阶段的边学习、边整改、边提高,各项学教活动丰实多彩、深入人心,扎实有效真正使全体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再教育,重新认识了自我,反思了自我,进一步推动了思想的解放和思维方式的转变,圆满完成了机关作风整顿活动的各项任务,取得了工学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的预期成效。

3、以学为主、学教结合,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针对扶贫系统管理资金项目多,政策性强,易发生问题的特点,我办始终坚持警钟长鸣,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第八个党风廉政教育月的安排意见,我办全体党员干部以活动月促全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机关作风整顿活动,按照地区《2006年地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等重要文件做到工作延伸到哪里,教育就抵进到哪里,制度就规范到哪里。在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教活动和建章立制的基础上,为促进《实施纲要》和《学习纲要》入心入脑落到实处,不仅组织研讨、交流、讲座、观摩等丰实多彩的益教活动,还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知识测试和竞赛,并取得较好成绩。

4、学法知法、依法行政。为提高全体干部依法办事、依法行事的能力,我党组按学习计划要求,经常性、制度化地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领导讲话要求和法律常识读本,从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促稳定的高度,引领大家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性,用不知法、不懂法走向违法犯罪的案例,使大家进一步增强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为我办全体干部严格依法行政,完成“五五”普法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5、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综合治理,保一方平安。我办在地、市综治办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扶贫农发发各项工作,坚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分类指导”的方针,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综治原则。一是长年坚持大会小会持续不断的强调安全防范和保密教育。二是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做到人防、技防两到位,保证了全年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对重点部重点防护,确保国家财产的安全。四是狠抓治安环境治理,全年没有发生一起治安案件,也没有发生一起刑事治安案件,获评社区 “四星级”共驻共建单位。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扶贫方面:一是由于管理体制问题,造成扶贫、财政、农行等部门协调落实扶贫贴息贷款机制不健全。农行发放扶贫贴息贷款门槛过高程序繁复,导致部分县(市)扶贫部门与农行部门协调落实扶贫贷款难度大,致今年实际落实扶贫贷款规模小。

二是部分整村推进重点村基础差,“五通、五有、五能”项目缺项多,资金缺口大,涉及多个行业部门,资金落实难度大。

农发方面:一是由于农业综合开发事业费不落实,地县两级经费困难,农业综合开发工作难以为继,中长期规划工作进展缓慢。

二是有偿资金回收难度大。近两年,我区正处在还款高峰期,加之农作物连年受灾,生产成本高,农产品价格走低,农牧民还款能力低。

五、工作思路及计划

(一)扶贫开发工作

20扶贫开发工作思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整村推进”方针,以“两稳一增”(稳步实施整村推进和稳定解决贫困农牧民温饱、多渠道增加重点村农牧民经济收入)为工作重点,不断完善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整村推进、部门包村等各项制度建设,整合扶贫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改善整村推进重点村生产生活条件。2007年全区计划稳定解决835户4609名贫困人口温饱问题,27个拟验收村基本达到自治区整村推进“三个五”建设标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具体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扶贫工作会议精神,高位推进整村推进“五通、五有、五能”建设步伐。

2、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整村推进、低收入贫困户脱贫、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公告、公示制、报帐制、各类扶贫档案资料规范化管理等各项制度建设,抓好扶贫资金项目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认真落实好扶贫开发各项政策措施。

3、继续强化与计生、妇联、劳动、畜牧学校、残联、共青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市农牧民收到实惠。

4、认真总结扶贫工作新经验,积极探索扶贫开发的新路子研究解决新时期出现的新问题,推动扶贫开发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5、扎实做好扶贫开发项目编制申报、整村推进拟验收重点村的组织考核验收等项工作。

6、加强扶贫开发各项政策宣传,积极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扶贫开发工作,在全地区形成参与和支持扶贫开发良好的社会氛围。

7、创新工作,力求在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和扶贫新路上有新突破。

(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和生态环境,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促进农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坚持“三个突出”(突出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突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突出产业化龙头项目建设);发挥“三个作用”(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在全地区的样板作用,二是发挥在地区产业化经营龙头的示范作用,三是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在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先导作用),为构建农村的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具体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适时专题召开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探索农业综合开发在新阶段、新形势下的新路子,研究制定具体的配套措施,努力找准农业综合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的结合点,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2、组织实施好2007年开发项目项目计划批复,按期完成实施方案并组织各县进行统一公开招标。同时协同地区财政做好两极财政配套资金的落实和财政有偿资金的还款工作。

3、加强中期检查力度,切实抓好项目管理工作对在建项目,检查项目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及资金到位情况。对竣工项目,继续加强项目建后管护工作,搞好项目的跟踪管理,做到情况明、底数清,确保开发项目区的现代化示范作用。

4、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工作质量。经常深入项目区进行实地调研、考察,“多走、多问、多看”,努力掌握第一手资料,针对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调研,掌握实情,写出有情况、有问题、有数据、有结论的调研材料,为今后改进工作方法和提高管理水平提供依据

5、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农发系统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反映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情况。二是强化培训,提高农业综合开发队伍整体素质,保证农业综合开发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篇3:哈尔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整体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是指由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利用财政专项资金、银行专项贷款以及其它配套资金(含引进资金和各种经济组织、个人自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和利用的项目。

第四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兼顾一般、规模开发、注重效益的原则。

第五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应当采用先进实用科学技术,以改造中低产田为重点,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 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工作。

区、县(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工作。农业、财政、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城市规划、水务、畜牧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工作。

第二章 立项管理

篇4:哈尔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规定

(一)中低产田改造、宜农荒地开垦、生态工程建设、草场改良等土地治理项目;

(二)种植业(不含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等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

(三)农业高新科技示范项目。

第八条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般控制在万亩以上,丘陵地区不少于1000亩。

第九条 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农业综合开发立项条件;

(二)投入少增产潜力大,效益好;

(三)有资金配套能力和还款保证。

第十条 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储备工作。

第十一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经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 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估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上报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估,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资金配套与偿还能力的可靠性进行分析论证。

第十三条 对经评估论证符合要求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由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后,下达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计划。

第十四条 对申报单位在上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审批本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立项:

(一)项目实施计划未按照规定完成的;

(二)项目建设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

(三)配套资金不落实的;

(四)截留、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的;

(五)虚报项目效益或者任务的。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资金,应当纳入农业综合开发投资计划,专款专用,专帐核算,专人管理,并对使用财政无偿资金实行县级报账。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截留、挤占或者挪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资金。

第十七条 国家、省、市投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财政资金确定后,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应当列入当年地方财政预算,足额配套,不得用其他支农专项资金抵顶。

第十八条 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财政无偿资金,由财政部门逐级拨付;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财政有偿资金,通过财政部门逐级承借,统借统还。

第十九条 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农业综合开发事业发展的需要,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农业开发事业费,不得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挪作农业开发事业费。

第二十条 区、县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编制年度农业开发事业费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定。

第二十一条 农业开发事业费应当严格按照农业综合开发事业费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章 建设管理

第二十二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依法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项目的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

第二十三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据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保证项目建设质量。

第二十四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所需设备材料适宜实行政府采购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第二十五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工程建设标准进行建设,确需变动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二十六条 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做好隐蔽性工程验收和施工纪录,填写质量检测报表。

第五章 验收管理

第二十七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后,区、县(市)农业开发综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组织项目初步验收。

第二十八条 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验收,应当在区、县(市)初步验收的基础上进行。在验收中,应当听取项目建设的汇报,实地考察项目建设情况,检查项目建设的相关档案资料。验收完成后,应当撰写验收报告,签发竣工验收证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应当接受国家和省组织的抽查验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九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经验收合格的,应当明确产权归属,落实管护责任单位,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建立健全管护责任制。

第三十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维护所需费用,由管护责任单位自筹解决,确有困难的,由地方政府统筹解决。

第三十一条 已经建设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不得改变用途。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报原审批部门批准,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后,依法收回财政资金,存入财政专户。

第三十二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截留、挤占或者挪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资金的,由市或者区、县(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或者审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其限期归还被截留、挤占或者挪用的资金,并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 未按照规定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擅自改变建设标准或者未按照规定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购进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所需材料的,由有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五条 擅自改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用途的,由市或者区、县(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恢复原项目用途;不能恢复的,收回原项目建设投资。

第三十六条 非法占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设施的,由管护责任单位的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退还,并处以建设设施造价1%以上3%以下的罚款;毁坏项目建设设施的,由管护责任单位的主管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并处以建设设施造价2%以上5%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部门依据治安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以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护责任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涉及其他方面行政管理事项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5月1日起施行。

篇5:宿迁市度农业综合开发招商情况总结

宿迁市2009年度农业综合开发招商情况总结

2009年宿迁市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示范导向作用,将项目建设与招商引资有机结合起来,外资、工商资本和民间资本等”三资“纷纷涌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仅2009年前三季度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合同吸引”三资“投入总额达9.81亿元,建设农业园区6个.建设高效农业基地8个,农产品加工项目7个,有效带动了农民收增、农业增效,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作 者: 作者单位: 刊 名:农业开发与装备 英文刊名: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AND EQUIPMENTS 年,卷(期):2009 ”\"(11) 分类号: 关键词: 

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思路

农业综合开发年终总结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策划书

全县农业开发整体意见

市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汇报

综合农业创业计划书

十一五计划学习之新农村建设心得体会

农业工作安排计划

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农业产业化的工作总结

市农业综合开发十一五计划(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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