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管理简历

时间:2024-07-15 03:37:32 作者:分仪宏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分仪宏”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5篇货物管理简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货物管理简历,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

篇1:货物管理简历

姓 名:***** 出生年月:1980-10

性 别:男 身 高:170

婚姻状况:未婚 籍 贯:广西

政治面貌:群众 目前所在地:浙江省外

• 求职意向

期望职位:

职位类型:全职 工作地点:义乌市

工资待遇:2000-2999元 住房要求:面议

• 工作经验

工作经验:5年

工作经历:

在岗时间:2005-4---2011-1

所在公司:义乌京骏贸易公司

所在部门:义乌京骏贸易公司

工作职位:跟单验货仓库货物管理

工作描叙:公司确认下单后,对订单货物,进行全程跟进,检验货物,严格控制产品的质量,与数量,仓库货物管理直至货物报关出口.

• 教育背景

最高学历:大专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机械设计 毕业时间:2000-10

第一外语:英语 水平:普通

计算机能力:普通 其它能力:

篇2:货物检查员求职简历

yjbys

性别:女

年龄: 28

身高:

学历:

居住区域:

户口所在地

2001 -- 2002 天津邦德.富士达自行车有限公司一般职工

至2009 天津安博纺织品有限公司机修工。北京华联超市理货员。福州乾坤体育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仓库管理员,,北京世纪金昌商贸有限公司货物检查员

个人能力评估/自我评价

本人性格开朗,待人真诚,易于接受新事物,应变能力强,能吃苦耐劳,能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充实完善自己,能适应不同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

在职期间,对工作认真负责,敬业爱岗,服从上级安排,与同事和好相处。严律自我,坚持“脚踏实地”的做人道理.爱挑战自我的我,相信我一定能行,那怕是失败我也不会放弃任何一个机会,因为我知道成功的背后也有过失败.

本人坚信只要努力,没有做不好的事。最后,希望我能成为贵公司的一员,一起努力,跨越更耀眼的明天!

工作经历

华星环保

教育经历

求职意向及其他

我以前在工厂上过班,也从事过超市和库房一些工作,基本是简单的体力劳动。我愿意接受新事物,能吃苦,在工作当中不断学习,以增加自己的潜能充实完善改变自己,做贵公司有用栋梁,为公司多创财富,为自己进一步发展,实现可自己的目标去奋斗,最终实现双赢。在职期间,对工作认真负责,敬业爱岗,服从上级安排,与同事和睦相处;严律自我、坚持“脚踏实地“做人的道理,爱挑战自我的我,相信我一定能行,哪怕是失败我也不会放弃任何个机会,因为我知道,在成功人的背后都有不寻常的.失败。我相信只,要我不断去努力,敢于冒险,总有一天我会实现自己追求的梦想;最后,我希望能成贵公司的一员,一起努力,跨越更耀眼的明天。

篇3:货物检查员求职简历

个人信息

yjbys

国籍: 中国

目前所在地: 广州 民族: 汉族

户口所在地: 阳江 身材: 154 cm 48 kg

婚姻状况: 未婚 年龄: 21 岁

培训认证: 诚信徽章:

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

人才类型: 应届毕业生

应聘职位: 财务类:会计、出纳、财务人员、理货员:仓货管理员、文档管理专员:文档人员,会计文员

工作年限: 0 职称: 无职称

求职类型: 全职 可到职日期: 随时

月薪要求: 1500—2000 希望工作地区: 广州 深圳

个人工作经历:

公司名称: 阳江市恒毅有限公司起止年月:2006-06 ~ 2006-09

公司性质: 私营企业所属行业:物资供销

担任职务: 货物检查员

工作描述: 在流水线的工作上检查货物是否损坏或残缺!

离职原因: 合同期满

公司名称: 阳江市维盛钢业有限公司起止年月:2003-03 ~ 2006-03

公司性质: 私营企业所属行业:其他

担任职务: 销售人员

工作描述: 在工作期间学会了与顾客沟通,能与他们良好的交谈!

离职原因: 合同期满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广东省轻工业高级技工学校

最高学历: 大专 毕业日期: 2009-06-01

所学专业一: 高级计算机应用与财会 所学专业二:

受教育培训经历:

起始年月 终止年月 学校(机构) 专 业 获得证书 证书编号

1994-09 2000-07 广东省第十一小学 小学 毕业证

2000-09 2003-07 广东省第七中学 初中 毕业证

2003-09 2006-07 广东省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高中 毕业证

2006-09 2009-06 广东省轻工业高级技工学校 高级计算机应用与财会 `

语言能力

外语: 英语 较差

国语水平: 优秀 粤语水平: 一般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取得证书: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

3、中级会计电算化证书;

4、中级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

计算机水平:

1、可独立完成基于数据库的操作,能熟练使用用友,金蝶等办公软件;

2、熟练掌握windows的基本操作,熟悉excel操作;

3、熟悉一些常用软件的应用,如office应用软件;

4、基本掌握幻灯片操作。

详细个人自传

主修课程:

工业会计,会计基础,出纳,经济法,统计学,财务会计,成本会计,会计管理,税务会计,审计,会计实务等主课。

自我评价:

本人具有比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基础扎实且广泛,能熟练使用本专业要求的用友财务软件。思想觉悟,做事认真仔细,目标明确,勤奋务实,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协调能力,责任感强,有团队合作精神,助人为乐,能恪守以大局为重的原则,愿意服从集体利益的需要,受过良好的教育。

个人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联系电话: 159xxxxxxxxx 家庭电话:

手 机: 159xxxxxxxxx qq号码:

电子邮件: 个人主页:

篇4:仓储货物管理合同

仓储货物管理合同

存货人(甲方):_________

仓管人(乙方):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为此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仓储货物管理合同

1.仓库租金计算

确定乙方提供仓库_________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_______元整。

2.货物进出库手续及验收

3.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储存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甲方应当说明该物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

(3)乙方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其他损害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者仓单持有人。

(4)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5)储存期间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仓管人员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仓储物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仓管人不承担责任。

(6)其他。

4.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_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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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包装进行检查,发现包装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不得予以作业,并应当及时通知作业委托人处理。

第三十三条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货物包装进行抽查。不符合规定的,可以责令作业委托人处理。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及时处理并报告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一)发现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申报有误的危险货物;

(二)在普通货物或者集装箱中发现夹带危险货物;

(三)在危险货物中发现性质相抵触的危险货物。

对涉及船舶航行、作业安全的相关信息,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报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

第三十四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进行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物质、有机过氧化物、毒性物质、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的港口作业,应当划定作业区域,明确责任人并实行封闭式管理。作业区域应当设置明显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和无关船舶停靠。

第三十五条危险货物应当储存在港区专用的库场、储罐,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货物,应当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危险货物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建立危险货物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

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货物,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措施、管理人员等情况,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向《港口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备案:

(一)危险货物种类、数量或者装卸、储存方式及其相关设备、设施等发生重大变更的;

(二)发生火灾、爆炸或者危险货物泄漏,导致人员死亡,或者人员重伤和直接经济损失达到较大事故以上的;

(三)周边环境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港口安全生产带来重大影响的。

第三十八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确定重大危险源级别,进行分级管理,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并报送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对涉及船舶航行、作业安全的重大危险源信息,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报海事管理机构。

第三十九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实施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方案,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第四十条重大危险源出现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可能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分级、安全评估、修改档案,并及时报送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重新备案。

第四十一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制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形成书面记录。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处理情况及时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并保持体系的有效性。

第四章 应急管理

第四十三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制定本单位危险货物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并根据演练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其应急预案及其修订情况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四条当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港口经营人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行动,排除事故危害,控制事故进一步扩散,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十五条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危险货物事故应急体系,制定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建立专业化应急队伍和应急资源储备,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发生事故时,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规定向上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组织救助。

第四十六条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港口重大危险源风险分析,建立健全本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档案,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系统,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应急准备。

第五章 安全监督与管理

第四十七条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的资质进行年度核验,发现其不再具备资质条件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撤消其资质。

第四十八条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实施监督检查,对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并检查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查阅、抄录、复印相关的文件或者资料,提出整改意见;

(二)发现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和设施、设备、装置、器材、运输工具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要求的,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三)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安全隐患严重影响生产安全的,应当责令停止作业;

(四)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

(五)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查封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储存的危险化学品。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第四十九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依法规范行政管理人员的执法行为。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配备必要的危险货物港口安全检查装备,建立危险货物港口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具备危险货物港口安全监督管理能力。

第五十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并认真落实各类投诉和举报。

第五十一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港口危险货物管理专家库。专家库应由熟悉港口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港口安全技术、港口工程、港口安全管理和港口应急救援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组织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专项验收或者其他港口危险货物管理工作时,需要吸收专家参加或者听取专家意见的,应当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港口危险货物建设项目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港口建设项目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

(二)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三)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第五十四条未依法取得相应的港口经营许可证,从事港口危险货物经营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一)未对其铺设的危险货物管道设置明显的标志,或者未对危险货物管道定期检查、检测的;

(二)进行可能危及危险货物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或者未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管道所属单位未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的;

(三)未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在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的;

(四)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未设置明显标志的;

(五)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未设专人负责管理,或者对储存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货物未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的;

(六)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的。

(七)储存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安全标签的危险货物的。

第五十六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港口经营许可证件:

(一)未根据危险货物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或者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

(二)未依照本规定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的;

(三)未将危险货物储存在专用库场、储罐内,或者未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货物在专用库场、储罐内单独存放的;

(四)危险货物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

(五)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的;

(六)未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的。

第五十七条港口经营人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未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或者未将其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货物的储存数量、储存地点、管理措施以及管理人员等情况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在港口危险货物经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港口经营人装卸国家禁止通过该港口水域水路运输的危险货物的;

(二)在港口从事危险货物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作业前,未将有关情况告知相关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的;

(三)港口经营人未按规定对危险货物的包装进行检查的;

(四)港口经营人未将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处理情况及时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

第五十九条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六十条违反本规定,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人员未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的,由港口经营人予以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由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未依法予以制止、查处,情节严重的;

(三)未履行本规定设定的监督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危险化学品目录,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第六十三条本规定自2月1日起施行。8月29日交通部发布的《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第9号)同时废止。

篇6: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

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港口危险货物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以下简称《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港口装卸、过驳、储存、包装危险货物或者对危险货物集装箱进行装拆箱等项作业(以下简称“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适用本规定。

用于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港口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应当符合本规定的有关要求。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列入国家标准GBl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和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水路运输、港口装卸和储存等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第四条 交通部负责全国港口危险货物管理工作。

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港口)主管部门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职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港口的危险货物管理工作。

港口所在地人民政府设置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该港口的危险货物管理工作。

第五条 禁止在港口装卸、储存国家禁止通过水路运输的危险货物。

第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危险货物作业码头、库场、储罐、锚地等港口设施,应当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和国家有关建造规范和标准,经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批准新建、改建、扩建危险货物码头、锚地时,应当事先征得海事管理机构同意。

第七条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码头、库场、储罐、锚地等港口设施投入作业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八条 港口经营人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应当具备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并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认定。未取得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的,不得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

第九条 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港口经营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港口法》规定的港口经营许可条件;

(二)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应急设备、设施;

(三)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至少有一名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技能;

(五)配备足够的具有上岗资格证书的管理、作业人员;

(六)具备事故应急预案;

(七)取得消防、环保部门核准意见。

前款事故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危险货物作业码头、库场、储罐、锚地等港口设施的概况、重点部位、应急队伍的组成及职责、应急措施、应急救援流程图、指挥序列表、通讯方式、应急人员联络表等。

第十条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第九条规定予以审核,作出予以认定或者不予认定的决定。予以认定的,应当根据该港口经营人的危险货物作业能力确定认可作业的范围,并核发相应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证;对不予认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证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格式制作、发放、管理。

第十二条 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企业应当在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证上核定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范围内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活动。

第十三条 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企业,应当对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人员进行有关安全作业知识培训。

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管理、作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交通部或其授权的机构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对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教学、师资条件,按照交通部规定的考核科目、考试大纲和培训大纲进行培训,保障学员能满足本规定规定的`资格要求。

第十五条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应当将危险货物的名称、理化性质、包装和进出港口的时间等事项,在预计到、离港24小时前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但定船舶、定航线、定货种的船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定期申报。海事管理机构接到上述报告后应当及时将上述信息通报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 作业委托人应当向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企业提供正确的危险货物名称、国家或联合国编号、适用包装、危害、应急措施等资料,并保证资料正确、完整。作业委托人不得在委托作业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不得将危险货物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

第十七条 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企业,在危险货物港口装卸、过驳、储存、包装、集装箱装拆箱等作业开始24小时前,应当将作业委托人,以及危险货物品名、数量、理化性质、作业地点和时间、安全防范措施等事项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是否同意作业的决定,通知报告人,并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海事管理机构。未经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同意,不得进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

第十八条 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危险货物港口作业。

第十九条 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危险货物的操作。

第二十条 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企业,应当对危险货物包装进行检查,发现包装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不得予以作业,并应当及时通知作业委托人处理。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货物包装进行抽查。不符合规定的,可责令作业委托人处理。

第二十一条 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的港口作业,企业应当划定作业区域,明确责任人并实行封闭式管理。作业区域应当设置明显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和无关船舶停靠。作业期间严禁烟火,杜绝一切火源。

第二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况,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企业应当及时处理并报告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一)发现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申报有误的危险货物;

(二)在普通货物或集装箱中发现性质相抵触的危险货物。

第二十三条 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企业应当按照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演练,做好演练记录,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第二十四条 当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发生事故时,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企业应迅速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应急行动,排除事故危害,控制事故进一步扩散。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当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发生事故时,应当及时组织救助。

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企业应当服从地方人民政府指挥,积极配合救助,并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企业的资质进行审验,发现其不再具备条件的,应当限期整顿,或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撤消其资质。

第二十七条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及其管理人员对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并检查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查阅、抄录、复印相关的文件或者资料,提出整改意见;

(二)发现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和应急设备、设施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要求的,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三)发现安全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

(四)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未取得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认定,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港口作业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处罚;在港口经营活动中擅自从事其他危险货物的作业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的,按照《港口法》第四十八条处罚。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有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下列行为之一,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处罚;在经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但不属于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行为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改正:

(一)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人员未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

(二)在港口装卸、储存国家禁止通过水运运输的危险货物的;

(三)作业委托人未向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人提供危险货物名称、国家或联合国编号、适用包装、危害、应急措施等资料或上述资料申报不实;

(四)作业委托人委托作业的普通货物或集装箱中有性质相抵触的危险货物;

(五)未按规定对危险货物的包装进行检查的。

第三十条 违反本规定,从事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的港口作业,企业未划定作业区域,明确责任人并实行封闭式管理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处罚。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未按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配备应急器材、必要安全设施、设备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第(五)项规定处罚。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罚:

(一)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的;

(二)未按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演练的。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企业未对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人员进行有关安全作业知识培训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处罚。

第三十四条 港口经营人有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可依据《港口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未经批准建设、改建和扩建危险货物作业码头、库场、储罐、锚地等港口设施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港口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处罚。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企业未按规定在作业前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经其同意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港口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处罚。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人员未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的,由港口作业单位予以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由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未及时报告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事故的,分别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和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 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不具备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条件,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停业整顿,经停业整顿仍不具备条件的,取消其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构成犯罪的,由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交通(港口)主管部门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执行本规定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自1月1日起施行。交通部1984年发布的《港口危险货物管理暂行规定》〔(84)交海字1181号文〕同时废止,本规定发布前交通部发布的其他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篇7:进出口货物的许可证管理

进出口货物的许可证管理

进出口货物的许可证管理,是国家对进出口进行宏观管理的一种行政手段,其目的是维护政党的进出口秩序,保护和促进国内生产,加强进口贸易的管理和协调出口。凡按国家规定应申领进出口许可证的货物,报关时,必须交验对外经贸管理部门签发的许可证,否则,海关不予放行。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商品目录,由外经贸部统一调整、公布和解释。

一、签发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机关

(一)外经贸部代表国家统一签发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按现行规定: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及其所属企业,由其主管部门向外经贸部申领;实行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上所列明应由外经贸部签发许可证的商品,均应直接向外经贸部申领。

(二)外经贸部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经贸厅(委、局)或外贸局,签发本省市部分进出口货物许可证。

(三)外经贸部授权该部驻广州、上海、天津、大连、深圳、海口、青岛、西安、成都、武汉、郑州、福州、南京、杭州、昆明等16个特派员办事处,签发其联系地区内的部分进出口货物许可证。

二、出口许可证管理

根据《出口商品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出口许可证管理和审领的若干规定》、《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分级发证目录》,出口许可证有下列规定。

(一)出口许可证的申领

对实行出口配额管理的商品,凭外经贸主管部门分配的配额数量领取许可证。对一般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凭出口有效合同申领许可证。

各类出口配额当年有效,出口单位必须在当年12月16日前申领出口许可证。

根据外经贸部下达的下一年度出口商品配额,出口企业可于当年12月15日起,预领下一年度出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发证日期应填制为下一年1月1日,许可证自下一年1月1日起生效,占用下一年度出口指标。

根据国际惯例,对大宗、散装货物,溢短装在5%以内的,视为政党情况,不必补证;对溢短装超出5%的,应增加发证数量。

对非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凡经国家批准经营对外贸易业务的外贸企业都可经营,但有外贸自营权的生产企业或实体性企业集团、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仍为自产产品。

(二)出口许可证的有效期

1.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一般实行“一批一证”制,每一份出口许可证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在有效期内只能报关使用一次。

2.下列商品不实行“一批一证”制

(1)外商投资企业和补偿贸易项下的出口商品;

(2)大米、大豆、玉米、活牛、活大猪、活中猪、活乳猪、活鸡、牛肉、猪肉、乳猪肉、茶叶、鸡肉、栗子、原油、成品油、煤炭、共17种。

不实行“一批一证”制的出口商品,出口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6个月,允许多次报关使用,但最多不能超过12次,不得换证,由海关逐批签注出运数。([1995]外经贸管发第760号)

(三)对特种商品出口许可证的管理

1.属于禁止出口的商品有:麝香、天然牛黄、发菜、白金。凡禁止出口的商品任何企业不得经营出口。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出口的,按个案处理,海关凭外经贸部的批件验放。

2.重水由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统一经营。海关凭外经贸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验放。

3.出口实行许可证管理的计算机,报外经贸部进行技术审查,凭《出口计算机技术审查表》申领许可证。

4.对活塘鱼、鲜蔬菜、水果出口的管理。

对供港澳地区活塘鱼、鲜蔬菜、水果(仅指荔枝、西瓜)实行放行证管理。

5.对美国出口碳化硅限定由青海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内蒙古自治区进出口贸易公司、贵州省第七砂轮厂进出口公司、中国磨料磨具进出口联营公司、陕西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海南飞天电子技术公司等六家公司经营、公司所在的省级发证机关发证。

对美国出口定尺碳互钢板,出口企业按规定申领出口许可证并向许可证局申领《中国对美国定尺碳互钢板出口配额/原产地证书》,报关时向海关出具“双证”海关凭“双证”验放。

6.边境贸易进出口企业,凡出口国家实行配额和许可证管理的品,可免领许可证。但出口全国统一招标和配额有偿使用的商品、消耗臭氧层物质、监控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和国家重点管理的边境贸易出口商品,仍需向外经贸部授权的发证机构申领出口许可证。

(四)分级发证

出口许可证的签发根据不同商品实行分级发证,各级发证机关必须严格按外经贸部授权范围签发出口许可证,不得超越授权范围发证。

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为66种。其中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发证商品为9种;各种特派员办事处发证商品为46种;各省级发证机关发证商品为11种。

(五)出口纺织品

我国与美国、欧盟、加拿大、土耳其和挪威签有双边纺织品贸易协议。根据协议,我国需对棉、毛、人造纤维、其他植物纤维和丝混纺织品出口进行数量自我限制。为此,3月17日公布《设限纺织口若悬河与HS分类目录(试行)》(以单行本形式下发),凡企业出口《目录》中列明的纺织品输往设限国家,需向各地方外经贸委(厅、局)申领《纺织品出口许可证》,海关凭《纺织品出口许可证》验放。属于实行配额招标的纺织品,还需向外经贸部及其授权机关申领《出口货物许可证》,海关凭“双证”(《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和《出口货物许可证》)验放。

为防止纺织品非转口,规定1.我国生产包括来料加工的出口纺织品均不得在标签、挂版和包装上标示他国或地区的产地;2.向非高限国家出口纺织品时,出口企业在签合同时注明“该货物不得转口到中国鉴定双边纺织品贸易协议的国家”字样。购买方违反合同条款,向设限国家转口的,外经贸部通报禁止国内企业与其继续进行贸易。

为避免贸易纠纷,有关企业要履行协议,防止纺织品非法转口,维护我国的对外信誉和经济利益。

(六)配额有偿招标

为了完善配额分配制度,建立平等竞争机制,保障国家的整体利益和外贸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外贸出口的.政党秩序,外经贸部于1995年发布了《出口商品配额有偿招标办法》,企业通过自主投标、竞价,有偿取得和使用中标配额。企业凭进出口商会出具的中标证明书领取出口许可证。

20实行出口配额招标的商品有:蔺草及蔺草制品、蜂蜜(美国市场)、松香及松脂、碳化硅、氟石块(粉)、轻(重)烧镁、大蒜(韩国市场)。

实行出口配额有偿使用的商品有:矾土、大蒜(非韩国市场及对韩国总量外的出口)、蜂蜜(非美国市场)、红小豆、甘草及甘草制品。

实行无偿招标管理的商品:电风扇、自行车。

实行出口配额招标管理的商品、出口配额有偿使用和无偿招标的商品,无论何种贸易方式,均实行全球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各授权发证机构除按出口许可证签发管理规定外,同时对配额招标商品签发出口许可证还需依据:外经贸部发布的中标企业名单及其中标数量或《招标商品配额转受让证明书》和《申领配额招标商品出口许可证说明书》;对无偿招标商品签发出口许可证还需依据外经贸部发布的《无偿招标中标结果通知》和《中标登记手册》

签发出口许可证。

(七)有关处罚规定

出口单位申领出口许可证时,必须提供各方面真实情况,严禁擅自无配额、超配额或以假情况、假合同、假信用证等手段骗领出口许可证。严禁以任何形式倒卖或转让出口许可证。如违反规定,按照海关有关法规严肃处理。对伪造出口许可证和批件者,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触犯刑律的,将贪污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1995]外经贸管发第760)

三、进口许可证管理

进口货物许可证管理,是国家对进口货物进行宏观管理的一种行政手段,其目的在于维护政党的进口秩序,保护和促进国内生产,加强进口贸易的计划管理。

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中的国家限制进口的机电产品,如进口其零件、部件每套件价格总和达到同型号产品整机到岸价格的60%以上的,应视为构成整流器机特征,应按整机办理审批手续和申领进口许可证,海关凭许可证放行,并按整机税率(或成套散件税率)征收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进口许可证商品目录中的国家限制进口的机电产品,如果随主机直接配套进口,凡与主机签订在同一个合同内,并与主机同时到达口岸报关的,海关随主机验放。单项成交或单项到货的,需申领许可证。

进口大宗散装货物的溢短装按国际惯例或合同规定,实际进口时在货物总量±5%以内,对原油、成品油、化肥、钢材等四种大宗货物的散装货物的溢短装数量在货物总量±3%以内,予以免证验放。

每份许可证只填写一个到货口岸,同一合同如需多口岸到货,应分别按到货口岸数量领证。

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实行分级发证,各发证机关按外经贸部授权,严格核对进口批件及其所附订货卡无误后,方予发证。严禁越权发证,无批件发证及超配额发证。海关严格凭授权的发证机关签发的许可证验放。

边境地区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向外经贸部授权的各边境省、自治区外经贸主管部门申领进口许可证。

为执行进口许可证联网核销协议,保证电子数据核对工作的顺利,凡使用原发证程序签发的进口许可证商品编码与海关业务通关系统参数库的HS编码不一致的,一律凭原证到原发证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进口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一年,货物在有效期内没有进口,领证单位可以向发证机关申请展期限,发证机关可以根据合同规定相应延长许可证有效期限。

四、特殊商品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一)军民通用化学品

对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前体的化学品和可作为化学元素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学品,列入军民通用化学品名录,纳入进出口许可证管理范围,由外经贸部批准的进出口企业经营,其他单位一律不得从事此项业务。

经外经贸部批准的进出口企业经营列入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中的商品,凭有关批件向外经贸部申领进出口许可证,海关凭进出口许可证验放。

(二)易制毒化学品

为履行《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所规定的义务,外经贸部于12月18日制定《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出口实行许可证管理。任何企业或单位、无论以何种方式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均须报外经贸部批准,申领进出口许可证。中央管理的企业向外经贸部提出申请,地方进出口企业向其所在地外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报外经贸部批准。提交申请的企业须提交下列文件:

1.加盖进出口企业公章的《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或中央管理的企业转报外经贸部,一份由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或中央管理的企业留存。

2.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3.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提供进(出)口合同。

4.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易制毒化学品,应提供加工贸易审批文件和与外商签订的加工贸易合同以及与国内加工生产企业签订的加工协议。

5.开展易制毒化学品贸易的出口企业在申请出口本规定附一所列的前11种易制毒化学品时,应提供最终用户国家(地区)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进口许可证或合法使用证明,若出口需经第三国(地区)转口,在提供上述文件和资料的同时,还须提供第三车(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转口证明。

6.开展易制毒化学品贸易的进出口企业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为其下属企业进口易制毒化学品出具的保证书(正本)。保证书内容包括:进口企业和国内最终用户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传真、进口商品名称、数量及用途保证进口的易制毒化学品用于政党生产,不用于制造毒品或不流入非法制毒渠道不再转口或复出口等等。中央管理的企业为本企业或下属的进出口企业进口易制毒化学品出具的保证书(正本),有关内容同上。

开展易制毒化学品贸易的进口企业出具的保证书(正本),有关内容同上。

经外经贸部审批,符合条件的签发《对外贸易合作部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批复单》(以下简称《批复单》),企业凭《批复单》向外经贸部授权的发证机构领取《进(出)口许可证》,海关凭外经贸部授权发证机构签发的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验放。

2002年10月1日起,中国开始施行修改过的商检法。其中修改了一系列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中国有关承诺不符合的进出口商品检验范围,这其中最重要的修改是不再将商品的规格、数量、重量等纳入法定检验范围,而且商业性条款也不再纳入法定检验范围;还对商品检验标准做出了修改:“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验;没有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参照国外有关标准进行检验。”

国家商检部门应根据国家统一的认证制度,对有关的进出口商品实施认证管理。商检机构可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进出口商品质量认证工作,准许在认证合格的进出口商品上使用质量认证标志。

此前我国商检法对进出口商品实行的是质量(安全)许可制度,对国产品实行的则是强制性认证制度。这一作法已不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和世贸组织协定确定的国民待遇原则。根据修改后的商检法,我国将对进出口商品实行统一的认证制度。

修改后的商检法规定,进出口商品检验应当根据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或者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由国家商检部门制定、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中国今后将对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许可制度和国产品强制性认证制度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标准、统一目录、统一标志、统一收费。因此草案规定,“国家商检部门根据国家统一的认证制度,对有关的进出口商品实施认证管理。”

按照世贸组织有关协定,作为进出口商品检验的依据,“技术规范”是强制性的,“标准”是非强制性的。但我国的标准化法将“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与世贸组织有关协定的表述不同。对此,修改后的商检法规定,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验;尚未制定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应当依法及时制定,未制定之前,可以参照国家商检部门指定的国外有关标准进行检验。

修改前的商检法规定商检内容包括商品的规格、数量、重量等商业性条款。这不符合世

贸规则和我国做出的有关承诺,在执行中也常常引起争议。为此,修改后的商检法规定,进出口商品检验的合格评定程序包括抽样、检验和检查;评估、验证和合格保证;注册、认可和批准以及各项的组合,不再包括商品的规格、数量、重量等商业性条款。

同时对商检法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也作了较大修改、补充。

篇8:管理简历

管理简历模板

出生日期:1975-12-13性 别:男

婚姻状况:已婚身 高:168厘米

体 重:

58公斤

求职意向描述_应聘岗位:质管部经理/质量管理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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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力资源经理

岗位描述:质量管理工作经验:8年期望月薪:4000

教育背景

毕业学校

西南政法大学最高学历:大专专 业:法律

电脑水平:良好外语语种:英语外语水平:一般

教育历程:

1、1981.9~1987.7就读于重庆市垫江县沈家镇界枫小学校

2、1987.9~1995.7就读于重庆市垫江县第五中学校

3、1995.9~1997.12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

工作简历

工作经历:

1、1998.2服务于XXXX(福州)股份有限公司(XXXX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从事映像管出货前质量检验工作;

2、2001.5升任XXXX(福州)股份有限公司彩色映管厂品保部CB品管课B班分组长与助理工程师,从事生产及管理工作;

3、2002.5转任XXXX股份有限公司彩色映管厂品保部CD品管课B班分组长,从事生产及管理工作;

4、2003.11升任XXXX股份有限公司品保总处品质保证部品管二课D处OQCB班副理,从事生产及管理工作;

5、2005.4转任XXXX股份有限公司品保总处品质保证部品管一课B处OQCB班副理,从事生产及管理工作;

在职培训:

在职期间曾接受电脑基础、6S、TPM、ISO9000、ISO14001、OSHSAS18001全面管理体系、SPC统计制程管制技术、品管手法、异常分析、SPCtensteps、6sigma、QCC、质量工程师、管理能力提升等共计76门课程之培训

个人能力及自我评价

技能与专长:

1、能熟练地处理产线突发之生产品质异常,能及时熟练运用品管分析手法对异常从人、机、料、法、环、量测等方面进行分析改善并成效追踪;

2、能熟练通过对各种品管手法及6Sigma等先进质量管理工具的运用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辅导生产制程并对其进行优化完善;

3、具有丰富的质量管理经验,善于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并协作,具有较强的凝聚力与亲和力及TEAM的精神;

4、熟悉ISO9001、1SOI4001EMS(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TMS(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以及DELL体系等先进的管理体系并能熟练应用于生产管理工作中;

在职荣誉:

1、20荣获XXXX(福州)有限公司”五.一劳模”称号;

2、荣获XXXX(福州)有限公司”CRT厂杰出典范”;

3、20荣获XXXX股份有限公司”五.一劳模”称号

工作体会:

1、一个态度:个人在工作中秉持”严谨、求实、主动、高效”态度积极完成各项工作;

2、一个观念:个人在工作中坚持”付出一定要大于收获”的观念,只有这样,社会才会进步;

3、一个想法:不要把公司当交易所,要当成学校,公司付给你的是两份薪水而不是一份,一份是薪资单上那份,另一份是你自己要去获取的.工作经验及心得;

人生的目的是发挥自己的特长,不断学习新知识,让生活更充实快乐。如果您给予我一片土壤,我会用年轻的生命去耕耘,您不仅能看到我的成功,而且能够收获整个秋天。这就是我自信与能力的承诺!

篇9:管理简历

管理简历

个人基本简历 
简历编号: 更新日期: 无照片
姓 名:国籍:中国
目前所在地:广州民族:汉族
户口所在地:广州身材:162 cm 50 kg
婚姻状况:未婚年龄:24 岁
培训认证: 诚信徽章: 
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
人才类型: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行政/人事类:行政助理/文员、行政专员/助理、人事专员:
工作年限:2职称:无职称
求职类型:全职可到职日期:随时
月薪要求:1500--2000希望工作地区:广州 广州 广州
个人工作经历:
公司名称:广州伊美贸易有限公司起止年月:2007-02 ~ 2009-03
公司性质:民营企业所属行业:电子商务
担任职务:外贸文员兼职经理助理 
工作描述:就职于广州伊美贸易有限公司期间主要负责出口商品单据输入和输出,接收和回复中英文邮件,订单的接收,接等来访的国内外客户,另外还需协助经理帮助员工办理医社保,计算工资及提成等等。 
离职原因: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最高学历:大专毕业日期:2007-01-01
所学专业一:行政管理所学专业二:商务英语
受教育培训经历:
起始年月终止年月学校(机构)专 业获得证书证书编号
2005-032007-01广州城市职业学院行政管理毕业证 
 
语言能力
外语:英语 一般  
国语水平:精通粤语水平:精通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本人计算机、互联网使用熟练,打字速度60字/分钟以上,熟悉WORD、EXCEL、PHOTOSHOP等办公软件。大专学历,主修行政管理专业,思维敏捷,诚实可靠、认真负责、良好的`敬业精神及团队;
 
详细个人自传
 ☆有很强的责任心,工作踏实,有良好的组织能力。

☆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及应变能力,可以处理工作中各种各样的突发事件。

☆敢于创新,乐于接受新事物和新思想。

☆有良好的广州话和普通话的口语能力。

☆为人乐观开朗,心胸开朗,生活简朴,有很强的吃苦耐劳的精神

 
个人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海珠区新港东路六巷一号 (邮编: 510330)
联系电话:158XXXXXXXXXX家庭电话: 
手 机: QQ号码: 
电子邮件: 个人主页: 

篇10:管理简历

个人基本简历 
简历编号: 更新日期: 
姓 名:国籍:中国
目前所在地:广州民族:汉族
户口所在地:梅州身材:171 cm 56 kg
婚姻状况:未婚年龄:25 岁
培训认证: 诚信徽章: 
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
人才类型: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市场销售/营销类:实业、百货/连锁/零售服务类:管理、工业/工厂类:商业.实业
工作年限:2职称:中级
求职类型:全职可到职日期:随时
月薪要求:2000--3500希望工作地区:广州 深圳 东莞
个人工作经历:
公司名称:启德物流起止年月:2007-07 ~ 2007-11
公司性质:所属行业:
担任职务:后勤主管 
工作描述: 从事跟车送货.客户沟通.宣传.挖掘新客户.客户沟通.出车安排.客户管理(运费.代收款)装车安排. 
离职原因: 
 
公司名称:波科海姆起止年月:2006-01 ~ 2006-10
公司性质:所属行业:
担任职务:销售 
工作描述: 本人专长能力有组织策划、管理、适应性、团体协作能力、服务意识。 并且能和公司得到良好的发展。 
离职原因: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广州华南学院
最高学历:大专获得学位: 大学毕业日期:2006-07-01
所学专业一:工商管理所学专业二: 
受教育培训经历:
起始年月终止年月学校(机构)专 业获得证书证书编号
2003-092006-07广州华南商贸学院工商管理大专毕业066004143
 
语言能力
外语:英语 一般  
国语水平:良好粤语水平:优秀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对营销和策划,人力资源,公司内外培训,企业文化的建设,团队建设,绩效考核,公司和企业规章各种制度的'编写与执行,工厂生产流程与运作有较强的意识能力. 市场分析能力强 有很强的市场管理经验和一定的客户关系处理能力。专长:文学,有一定的交际能力。
 
详细个人自传
  本人性格开朗大方谦虚,喜欢唱歌和体育。诚实稳重乐于帮人,对工作认真负责,努力创新。希望能在物流,公司,商界,销售。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并且希望能和贵公司共同发展事业。谢谢。
 
个人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天河
联系电话:136XXXXXXX家庭电话: 
手 机:136XXXXXXXXQQ号码: 
电子邮件: 个人主页: 

篇11:IT管理简历

个人信息

yjbys

性 别: 女

民 族: 汉族 年 龄: 27

婚姻状况: 保密 专业名称: 人力资源管理

主修专业: 管理类 政治面貌: 团员

毕业院校: 天津农学院 毕业时间: 20xx年7 月

最高学历: 本科 电脑水平: 一般

工作经验: 一年以上 身 高: 155 cm 体重:50公斤

现所在地: 新罗区 户 籍: 新罗区

求职意向

期望从事职业: 人事,行政,文员,助理 期望薪水: 3000-4000

期望工作地区: 新罗区 期望工作性质: 全职

最快到岗时间: 2周以内 需提供住房: 不需要

教育/培训

教育背景:

学校名称: 天津农学院 ( 20xx年9月 - 20xx年7月 )

专业名称: 人力资源管理 学历: 大专

培训经历:

工作经验

公司名称: 中国太平人寿龙岩中心支公司 ( 20xx年9月 - 至今 )

所属行业: 金融业(银行·保险·证券·基金·期货·投资) 公司性质:

职位名称: 部门经理助理

公司名称: 龙岩市联发信息有限限公司 ( 20xx年4月 - 20xx年12月 )

所属行业: 计算机软件 公司性质:

职位名称: 总经理助理

自我评价: 积极上进,善于沟通,有责任心

语言能力

语种名称 掌握程度

英语 良好

普通话 良好

篇12:IT管理简历

基本信息

姓 名:

性 别: 男

民 族: 汉族

出生年月:

证件号码:

婚姻状况: 未婚

身 高: 178cm

体 重: 80kg

户 籍: 四川内江

现所在地: 四川资阳

毕业学校: 西安外事学院

学 历: 本科

专业名称: 工商企业管理

毕业年份: 20xx年

工作年限: 三年以上

职 称: 其他

求职意向

职位性质: 全 职

职位类别: 生产/营运

职位名称:

工作地区:

待遇要求: 1500元/月 可面议 ; 不需要提供住房

到职时间: 可随时到岗

技能专长

语言能力: 英语 四级 ; 普通话 标准

教育培训

教育经历:

时间 所在学校 学历

培训经历:

时间 培训机构 证书

工作经历

所在公司:

时间范围: 20xx年1月 - 20xx年2月

公司性质: 私营企业

所属行业: 快速消费品(食品、饮料、粮油、化妆品、烟酒)

担任职位: 销售管理-销售主管

工作描述: 帮助加盟商开张,扶持加盟运营和后期服务,团队管理。负责公司各门店的前期筹备、招聘、培训、运营、销售指导等。

离职原因:

所在公司:

时间范围: 20xx年4月 - 20xx年1月

公司性质: 私营企业

所属行业: 咨询业(顾问、会计师、审计师、法律)

担任职位: 咨询/顾问-咨询员

工作描述: 企业注册代理业务的咨询,开发新客户,办理企业注册业务。

离职原因:

所在公司:

时间范围: 20xx年1月 - 20xx年2月

公司性质: 民营企业

所属行业: 石油、化工业

担任职位: 行政/后勤-行政专员/助理

工作描述: 负责公司后勤管理,起草公司行政文件、通知、会议纪要及各种规章制度,人事管理,绩效管理及公司所有内务!

离职原因:

所在公司:

时间范围: 20xx年1月 - 20xx年12月

公司性质: 外资企业

所属行业: 建筑、房地产、物业管理、装潢

担任职位: 财务/审计/税务-税务专员/助理

工作描述: 负责公司财务的税务申报,开票,收款催款及一切财务对外活动!

离职原因:

所在公司:

时间范围: 20xx年6月 - 20xx年12月

公司性质: 外资企业

所属行业: 快速消费品(食品、饮料、粮油、化妆品、烟酒)

担任职位: 销售行政及商务-销售助理

工作描述: 协助主管对本部门员工、促销的管理,负责本部门贵重商品的管理,对本部门所有活动进行管理!

离职原因:

其他信息

自我评价: 本人诚实守信,待人热情,有较强的协作组织能力,善于处理人际关系,口才表达能力较好。有团队合作精神,做事塌实认真,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自学能力,热情诚恳,团结友好,有较强的责任和上进心,积极主动。善于探索,具有在困境中越挫越勇的特质,个性坦率。

发展方向: 职业经理人

其他要求:

联系方式

篇13:IT管理简历

户口所在: 汕尾 国 籍: 中国

婚姻状况: 未婚 民 族: 汉族

诚信徽章: 未申请 身 高: 163 cm

人才测评: 未测评 体 重: 48 kg

人才类型: 应届毕业生

应聘职位: 人事专员/助理

工作年限: 3 职 称:

求职类型: 实习可到职日期: 随时

月薪要求: 1500--20xx 希望工作地区: 广州,,

工作经历

花都浪鲸卫浴 起止年月:20xx-09 ~ 20xx-09

公司性质: 所属行业:家具/家电/工艺品/玩具/珠宝

担任职位: 策划员

工作描述: 在这次策划过程中学会了沟通,通过与如何更好的于顾客顾客的沟通中了解顾客的需要,如何愉快的于顾客交谈,也明白了要更好的服务顾客,要首先更好的了解自己公司的产品和公司的文化内涵等。也明白了如何使团队更好的发挥团队的力量来完成我们的工作。

离职原因:

广州市花都区新世纪大酒店 起止年月:20xx-05 ~ 20xx-05

公司性质: 私营企业 所属行业:服务业

担任职位: 服务员

工作描述: 我学会了如何调整自己的心态去面对自己的工作,也明白了工作中,我难免会遇到的困难和顾客的投诉等等,只有不断调整自己和任劳任怨的心态才能更好的投入到工作中。要微笑着面对自己的工作,才有更多的激情去迎接工作。

离职原因:

广州市花都区湖景金阁大酒店 起止年月:20xx-09 ~ 20xx-10

公司性质: 私营企业 所属行业:服务业

担任职位: 服务员

工作描述: 我学到了很多自己不懂的东西,如何做好一个服务员,了解服务业这一行业。明白了每一行业都有自己的文化,只有深入了解了才能更好的服务这一行业。

离职原因:

篇14:IT管理简历

个人信息

yjbys

性 别: 男

民 族: 汉族 年 龄: 37

婚姻状况: 已婚 专业名称: 行政管理

主修专业: 行政管理 政治面貌: 群众

毕业院校: 东北大学 毕业时间: 20xx年7 月

最高学历: 本科 电脑水平: 精通

工作经验: 十年以上 身 高: 165 cm 体重:81公斤

现所在地: 新罗区 户 籍: 新罗区

求职意向

期望从事职业: 人力总监、行政总监、人力经理 期望薪水: 6000-8000

期望工作地区: 福建厦门市 新罗区 期望工作性质: 全职

最快到岗时间: 随时到岗 需提供住房: 不需要

教育/培训

教育背景:

学校名称: 东北大学 ( 9月 - 20xx年7月 )

专业名称: 行政管理 学历: 本科

所 在 地: 沈阳 证书:

培训经历:

工作经验

公司名称: 福建森坤投资集团 ( 20xx年2月 - 20xx年2月 )

所属行业: 房地产开发·建筑与工程·服务(中介·物业·监理·设计) 公司性质: 股份制企业

公司规模: 500~1000人 工作地点: 厦门

职位名称: 人事行政经理

工作描述: 全面负责集团人力资源管理。

离职原因: 集团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解散

公司名称: 福建三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0xx年4月 - 20xx年10月 )

所属行业: 房地产开发·建筑与工程·服务(中介·物业·监理·设计) 公司性质: 私营.民营企业

公司规模: 50~200人 工作地点:

职位名称: 行政副总

离职原因: 合同到期

自我评价: 十多年的人力资源管理、行政后勤管理从业经验,在人力资源规划、岗位分析、招聘、薪酬体系建设、培训体系建设、绩效管理、企业文化、制度建设、行政管理体系建设、项目申报等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理论与实战经验,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管理能力。

语言能力

语种名称 掌握程度

英语 良好

普通话 良好

篇15:IT管理简历

个人信息

yjbys

性 别: 男

民 族: 汉族 年 龄: 21

婚姻状况: 未婚 专业名称: 行政管理

主修专业: 行政管理 政治面貌: 保密

毕业院校: 福州大学 毕业时间: 20xx年6 月

最高学历: 大专 电脑水平: 精通

工作经验: 六年以上 身 高: 175 cm 体重:60公斤

现所在地: 龙岩市 户 籍: 福建龙岩

求职意向

期望从事职业: 营业员 期望薪水: 1000--1500元/月

期望工作地区: 龙岩市 新罗区 期望工作性质: 全职

最快到岗时间: 一个星期 需提供住房: 不需要

教育/培训

20xx年6月24毕业于龙岩市第四中学。20xx年至今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业专科学习。

工作经验

工作经验: 本人曾从事过铲车司机的工作,就职于龙岩雁石镇伟胜装卸站。自20xx年6月至今。

自我评价

自我评价: 本人工作认真富有责任心上进心,不怕艰苦,积极主动,并能够服从安排。

语言能力

语种名称 掌握程度

英语 一般

普通话 良好

烟花爆竹危险货物管理规定

可靠性管理简历

餐饮管理简历

高科技公司管理简历

管理(DBA)简历

管理销售简历

财务会计管理简历

货物购销合同通用

货物价值证明

货物买卖合同简单协议书

货物管理简历(整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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