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读书笔记个人收获

时间:2025-01-17 03:33:55 作者:换一款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换一款”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20篇药读书笔记个人收获,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后的药读书笔记个人收获,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篇1:药读书笔记个人收获

读了这篇杰作,也不能说就一点感悟也没有,以鲁迅先生的功力还是很容易就感染到读者的。我对《药》里面的情景交融的气氛描写感受还是挺深刻的。小说一开头就描述到,“秋天的后半夜,月亮下去了,太阳还没有出来,只剩下一片乌蓝的天;出了夜游的东西,什么都睡着。”一开篇就让人隐隐感到一种压抑感。“街上黑沉沉的一无所有,只有一条灰白的路,看得分明。灯光照着他的两脚,一前一后的走。有时也遇到几只狗,可是一只也没有叫。

天气比屋子里冷得多了”,“仰起头两面一看,看见许多古怪的人,三三两两,鬼似的在那里徘徊;定睛一看,却也看不出什么别的奇怪。”这一切都通过华老栓的眼睛和感受反应出来,情和景交融在一起,形成一种凉透及骨的逼人气氛。

篇2:《药》读书笔记个人感悟

陈独秀主办的《新青年》是在20世纪二十年代中国一份具有影响力的革命杂志,宣传民主与科学,提倡新文学反对旧文学。不少文人和爱国志士在其发表文章,我们可以从中触摸到作者一颗关注华夏民族命运的拳拳之心。其中鲁迅的白话作品给世人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他的作品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标志着《新青年》提倡的文学革命已经突破单纯理论的倡导。

《药》是鲁迅众多白话小说中的一篇,该文以辛亥革命味背景,剖析当时中国社会群众心态和解读只是分子灵魂的凝重而沉郁顿挫的杰作。

药是解除人类病痛之根本,上医医国,其次治人。饱蘸志士鲜血的“药”原本是解除民族危机的志士之血,却被误用去医治一个小百姓家中独苗的痨病,老栓花掉其一生的心血和寄予全部希望的“人血馒头”最终没能医治好小栓的病,“人血馒头”最终变为“丛冢馒头”,从而酿成国疾、人病两不治的悲剧,这不仅是家庭的悲剧,更是社会的悲剧。

作者以药这一独特意向,令人难以忘怀的勾勒出辛亥革命时期革命与愚昧共存,麻木的人们处在愚昧混沌状态中,革命被愚昧无情扼杀,革命人士热血空掷的历史悲剧,同时也揭露了辛亥革命失败的社会根源,引人深思。

不论道路有多么艰苦,革命仍会进行,历史不会因此止步,在一幕幕渗透着悲凉的场景中,小说结尾部分瑜儿坟头的花环让人看到了希望,坟头与花环生与死的强力冲击,把绝望、虚无、悲观与希望、乐观、信念糅合在一起,所以这不是一个结局,而因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旅程的开始。

有人说,《药》是歌颂革命者夏瑜的,也有人说,是揭露黑暗统治的,有人说是批判群众的落后与麻木。

篇3:《药》读书笔记个人感悟

读了鲁迅先生写的《药》后,我才知道新中国的道路上是多么的坎坷曲折。

《药》讲的是华老栓为了给小栓治肺结核,向刽子手买人血馒头。从茶馆里的客人们的口中得知,这是用革命者夏瑜的血做的。夏瑜在狱中还不忘宣传革命,却招来一阵毒打,叹息牢头不知道革命的真正意义,还被大家说是“疯了”,最后被处死。

“吃了人血馒头就能治好肺结核”如果是现在,有人这么说的话,一定会被人嘲笑,不相信科学,去相信这种无厘头的传言,实在是令人耻笑。可是在旧中国,人们对此深信不疑,甚至有人拼命工作花大价钱去买这一点用也没有的东西,愚昧至极。

而为了人民的革命者夏瑜却被他想拯救的人民给害死,他们丝毫没有愧疚,还幸灾乐祸,可以说旧中国病了,人民病了,社会病了。有的人知道自己病了,他喝下逃离迂腐的药,喝下了清理害虫“封建思想”的药。可有的人却不知道自己病了,还将良药看成毒药不愿喝它。这良药中最有效的一味便是“革命”,只有革命,才能让人民当家做主,才能慢慢地将人民迂腐的心理转换来,社会才会健康。

人民对革命者的冷眼旁观,才是革命者最大的悲哀。

篇4:鲁迅的药读后感个人收获

《药》是鲁迅的著名短篇小说。写于194月。那时辛亥革命的果实被混进革命队伍的投机者偷窃。

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辞,军阀混战,使中国人民重新陷入失望与痛苦之中。有感于现实的黑暗,想到先烈的牺牲,鲁迅剖析了社会的弊端。这篇小说通过华、夏两家悲剧命运的描写,控诉了封建制度的罪恶,揭露了辛亥革命时期革命者和群众之间的隔膜,批判了资产阶级镇压革命,愚弄人民的反动本质,揭示了辛亥革命时期革命者和群众之间的隔膜,批判了资产阶级旧名主义革命脱离群众的错误,总结了辛亥革命失败的惨痛历史教训。

小说主人公夏瑜是资产阶级旧民主义革命革命者的形象。“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是他革命思想和革命目的的集中反映。他家境贫寒,以至牢头都“榨不出一点油水”。

在狱中,他英勇斗争,坚持宣传革命道理,可是不为人们理解。他的牺牲十分悲凉、凄惨,甚至不被自己的母亲理解。从这一血的教训中,可以看出辛亥革命脱离群众的错误。

这部短篇小说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残酷剥削和镇压人民的罪恶,说明了严重的阶级对立已使人民到了不得不反的境地。表明了旧中国的黑暗、恐怖,衬托出两位母亲极其悲凉、茫然的心情。在那个荒唐的时代。

“人血馒头”竟成了包治百病的“药”,真是太悲凉了。从而告诫人们:只有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革命才能胜利,中国才有希望!

篇5:鲁迅的药读后感个人收获

《药》是鲁迅的代表作之一,也是高中语文的重点课文,为了使同学们更加了解这篇文章,新东方在线高考网小编整理了《鲁迅《药》读后感》,供同学们参考学习。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者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医治不了痨病;“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是革命烈士的伟大精神,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馒头”可以给人温饱,血腥的“人血”却令人可怕的不寒而栗。鲁迅的《药》里的华老栓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迷信地认为这样的馒头可以救人一命,不惜把所有的积蓄,替儿子买来人血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又无奈的父爱啊。而他的表现在反映其温厚、朴实的温情的时候又反映出当时中国社会充斥着地愚昧、无知和迂腐,这使得本该善良的人、感人的举动都被烙上了血红的烙印,让人不觉有丝丝的反胃。

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的矛盾,显示出鲁迅先生对于文中那些生活在底层的民众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更显示出鲁迅先生对当时社会现状的不满,失望和迫切想要改变现状的心境。

鲁迅先生对于中国社会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在文章中随处可见。这些生活在旧社会地层的小人物的点滴,使得鲁迅先生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于现实的理性精神。《药》这篇文章暴露了当时社会的现状,也是一篇倡导革命的文章,鲁迅在文中急于唤醒沉睡多年的中国百姓被禁锢的心灵。

篇6:鲁迅的药读后感个人收获

这篇短篇小说以华老栓的儿子小栓生痨病为明线,革命斗士夏瑜被杀为暗线,两条线相互交织,有了华老栓为救儿子买下夏瑜的血做成的人血馒头的故事。

故事以夏瑜的母亲与小栓母亲在墓地的相遇为结尾,多么令人唏嘘,最后一个也没活成。小栓没回来,夏瑜也没回来,细细想想他们都是封建统治的牺牲品。

小说的原型是革命斗士秋瑾,秋瑾是在革命期间被迫害而死的,但她不是唯一一个,她是成百上千中的牺牲者的其中一个,我们不是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很难想象到那个年代的人的思想封建程度,那个年代的革命者所受到的迫害,于是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更多的是惊异。

鲁迅先生的特质,有一种‘衰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而永无了日,故有其‘衰’;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有其怒。馒头是吃的东西,那蘸了革命烈士先写的馒头就吗。

现在看来恐怕是十分荒唐的,不可理解的。可是在那个时候,辛亥革命时,虽然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思想。可人的思想还没有解放。夏瑜是资产阶段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广大群众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

鲁迅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与赞美,也表达出人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的写出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得到群众的大力支持,清明前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在思念他,字里行间突出残酷的社会现实。

篇7:鲁迅的药读后感个人收获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烈士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可以医治痨病 ;「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革命烈士们宝贵生命的伟大精神 ,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香喷喷的「馒头」使人得以温饱;血腥的「人血」却可怕得令人不寒而栗。在鲁迅的文章--『药』中 , 老栓为了救他的小孩 , 迷信这种馒头可以救人一命 , 不惜花大把大把的银子 , 在茶馆中卖力工作 , 为的就是替儿子买来仙丹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无奈的父爱。 这种迷信表现出当时中国社会中处处充斥的愚昧、无知和迂腐,却同时反映出中国传统社会中敦厚、朴实的温情。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间的矛盾,文章中充分显示出鲁迅对中国社会现况的不满 ,对於后清腐败民生的失望;以及鲁迅急於改变现状迫切的心境。.

这些传统封建社会中各种小人物的生活点滴,使得鲁迅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 , 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於现实的理性精神。 鲁迅对於中国社会传统封建而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 , 在文章中处处可见。这篇文章除了暴露出真实传统生活的方式, 也是一篇革命的篇章,鲁迅在文章中急於唤醒沉睡多年中国百姓被禁痼的心灵。 因为鲁迅深信「文学-是拯救国家民族免於无知之苦的最佳工具」。鲁迅真不愧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篇8:鲁迅的药读后感个人收获

读鲁迅药这篇文章,我们可以由几个不同层面欣赏:

在城市中 , 一位青年华小栓因为得了肺痨 , 其父亲为了他辛苦工作 , 赚的钱只是为了买一个传说中用革命烈士鲜血所作的馒头 , 向刽子手买来后 , 华小栓吃了还是死了!同时 , 在这个城市的另一边-古轩亭口 , 鲜血的来源者是一位叫夏瑜的青年 , 因为参加推翻满清运动而被斩首。在凄凉的坟场上,只剩两个失去爱子的母亲,无限的伤痛…..。

鲁迅在这篇短短的小说中想表现的内涵,不在於暴露社会中黑暗的层面;而是积极表现光明的一面。它运用了两个对比的方法,一面写原始的愚昧,吃人血的故事;一面却写出光明伟大的牺牲情操,革命烈士的理想。随著故事的进行,读者不由得会不断自问: “药!” “药?”--“原来这就是药?” “这竟然是药!” “这究竟是药吗?”……这三层意思,一层比一层深入,一层比一层撼动人心!表面上所谓的药,指的就是 “人血馒头”;在封建的社会中,科学思想医药常识并不发达,民间传说它可以医治痨病(在当时中国绍兴地区,的确有这种说法),华父相信了,因而有了求药的故事,结果小栓却还是死了。但是深层中所谓的药,指的却是医治无知、愚昧的民族痼疾的“改革理想”,牺牲的是夏瑜烈士的生命。一个是封建社会中痼疾缠身的孱弱青年;一个是充满理想抱负的健康青年,不同典型人物的对比;两位青年死法不同, 生死价值的对比;死后 , 他们刚好葬在小路两旁相距不远的地方 , “路的左边都埋著死刑和瘐毙的人,右边是穷人的丛冢” , “那坟与小栓的坟一字儿排开,中间只隔一条小路”, 这又是一个叙述对比;小栓的新坟是孤寂的,夏瑜的坟也是新坟但却不孤寂 , “再往上一瞧却不觉也吃一惊;--分明有一圈红白的花,围著那尖圆的坟顶 ” --死有轻如鸿毛、重於泰山,这又是一个多麼重要的对比,这正是这篇文章所表达出最强烈的呐喊之一。文章中所蕴含的民族热忱,其实正是鲁迅拿来医治整个中华民族的良药,「药」的意义也就在于此。

鲁迅的文笔 , 细腻且具有批判性 , 多讽刺 , 对比 , 象徵手法 , 描写人物简洁有利 , 题材的选择与当时社会生活紧密结合,它的文章不但十分具有文艺内涵,对人民更有如暮鼓晨钟的社会教育意义。这篇文章整体以四个段落呈现。在文章的排列上,前三段先说小栓的病以及华老父买药的故事,情节描述得十分紧凑,一点也不会拖泥带水。鲁迅舍弃故事背景的描写,著重在人物的刻画和故事重心-买药的过程,由此可看出鲁迅对於题材的选择,功力之深厚。从华老栓在秋天的后半夜到古亭轩口买药开始,“街上黑沉沉的一无所有”、“有时也遇到几只狗,可是一只也没叫” (暗喻)、都象徵著老栓沉重、无望的心情。历经他目睹行刑的过程,整段中并没有真正描写出行刑的画面,但 “彷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向上一提 ”(比喻、讽刺);“ 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比喻、象徵); “一只手却提撮著一个鲜红的鳗头那红的还一点一点往下滴 ”(隐喻),由这些描写中,读者心中不难自己描绘出一幅残酷、血腥的画面。至於 “ 要将这包里的新生命,移植到他家里…. ”; “..太阳也出来了; ….在他面前显出一条大道 ….,后面也照见丁字街头破匾上…. 这四个黯淡的金字。 ” (象徵、对比、讽刺),鲁迅在这个情节刻意著墨较多,应是一种对无知社会强烈无奈的感受和警世的用意;至於煮药、吃药的过程并非文章的重心,则简略描述,但在这段文章中鲁迅也不忘藉由小栓严重的病情暗讽当时病入膏肓的中国社会(象徵);接著场景跳到茶馆中康大叔和驼背五少爷等人,旁若无人的聊及小栓的痨病(象徵无知的中国百姓)、夏瑜的故事也在这个段落中以简略的文字描述--夏三爷告密,用别人的鲜血来换取自身的性命(中国人较自私的心态)、“…他说,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 ” (革命民主精神的宣扬)。

篇9:昆虫记读书笔记个人收获

读完《昆虫记》后,轻轻合上书,细细回味着书中的描写,我的心中泛起了一阵阵波澜。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昆虫生活习性的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在法布尔的笔下,这些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昆虫也表现出它们独特的一面:遂蜂的守门人充当着大门板和守门人的角色,同类来了就让开,异类来了就赶跑它;迷宫蛛的网像一个迷宫,昆虫掉进去就“走”不出来了;蝈蝈儿看起来好像是食素的,其实它们是一群“伪素食者”……这些小生灵在作者的笔下表现的活灵活现,像人一样有了灵性,会唱歌,会跳舞,有欢喜,有悲哀。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这几句描写遂蜂“守门人”的话还记忆犹新:“也许三个月以前,那时它还很年轻的时候,它曾经为了自己和后代们在这里单枪匹马地辛勤工作,每天都干得筋疲力尽,一直到现在才得以休息。不,它仍然没有停下劳动,它还在用它微薄的余力守卫着这个家。它已经不能再做母亲了,可是它依然能够为家人守卫大门,抵挡不速之客。”看完这几句话以后,我被遂蜂“守门人”那对家里人深沉的母爱所震撼了。在它年轻的时候,它为了自己的家庭而奔波着;在它老了后,它仍然用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守卫这个家。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人类的许多母亲不也是如此吗?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而操碎了心,在儿女长大后虽然已经没有什么能够帮忙的了,可是心中却仍然装满了沉甸甸的母爱,想要再做点什么。

我再将书中的内容与我们生活中所发生的事情一对比,才发现,原来昆虫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有很多相似之处。为何我以前就没发现这一点,而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却发现了?后来我才知道,法布尔将一生的精力都投入到昆虫的研究中去了,因此,他发现了昆虫的许多不为人知的事情。因为《昆虫记》在科学和文学上都很有地位,因此被称为“昆虫的史诗”。为何法布尔能够坚持一生都致力于昆虫研究呢?因为它热爱生命,尊重生命,热爱大自然,向往大自然。

篇10:《红与黑》读书笔记个人收获

当今的小说中,爱情篇占据了很大一部分。我个人对爱情小说是反感的(如安娜.卡里尼娜,单看书的厚度就让人吃不消)。《红与黑》本质上是爱情小说,读《红与黑》的过程也很漫长,但它散发出来的文化蕴涵却不仅仅是爱情所能解释的。

《红与黑》更像是一部历史书,我们通过于连的目光更切实地感受到1830年法国人们的生活。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司汤达对这一刑事罪行加以想象,他的“灵魂辩证法”在这本书上发挥的淋漓尽致。

“平民出身,有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这便是于连一生的概述。自始至终,于连心中总是怀揣着一个伟大的梦想:像拿破仑一样,坐上统治世界的宝座。这是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因为当时的人们,尤其是贵族们犹对拿破仑怀恨在心,于连一直都没有机会,也不敢展现它。于连似乎很敏感,贵族们任何一句伤害他自尊的话都会刺激他。他的心里只容得下拿破仑,对于贵族们的自傲、富有,于连只有不屑。

我原以为于连是因为爱情而死,是爱情变成了他进取的障碍,使他一落千丈,在万念俱灰之时,于连选择了死亡。网上却众说纷纭,大部分人认为于连与这德·瑞那夫人和马特尔小姐关系的最初建立,并不是因为爱,而是为了骄傲、虚荣,为了荣誉他才

要去征服占有。多么可悲的初衷!但是德·瑞那夫人对他真正的尊重和爱纯净了于连,他那低俗而虚荣的占有式感情净化升华为真正的爱情。我只是在想,于连本是一个纯洁的少年,但在社会的利欲熏陶下把持不住自己,最终一样堕落了,单是他那征服德·瑞那夫人的心理就把他推向了深渊。于连,他追求功名、爱情、平等、权位、荣誉;他也很勇敢,也细心,但为何,不能像拿破仑一样创造自己的时代?我不能明白,或许这只是机遇罢了。死前于连的辩护和反思,都可振聋发聩,可谓经典。他多么孤独,那是多么清醒的孤独,多么有力的孤独,那是多么无助的孤独。

“给我五年的生命让我同德·瑞那夫人生活在一起吧??”今天读着这话,虽我这样对文学不大有知觉的人,也还觉出内心的感动。

再者说,于连或许并不非常聪明,他像一只无头苍蝇,带着勇气四处乱撞,把周围的人都吓了一跳。在作者眼里,这是英雄的行为。在中国,这却是一种欠缺考虑的行为,会被人说成是“白痴”。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会为于连揪心:他的鲁莽的动作让我惊心担忧,而他收获的丰硕成果让我愕然羡慕。读到于连被送上断头台时,我想:其实人生不过如此,“爱过、活过”就好了。

篇11:《简爱》读书笔记个人收获

《简爱》这本世界文学名著是出自夏洛蒂勃朗特之手。这本书是夏洛蒂勃朗特以自己为原型创作的长篇小说。《简爱》主要写了一位“灰姑娘”的奋斗史。一百多年来,无数人阅读这本书,有一个同样的原因———被简爱的崇高精神和人格魅力深深吸引;每个人都被这样的话语征服:“我的灵魂跟你一样,我的心跟你完全一样!……而我的精神在同你的精神说话,就像两个人都经过了坟墓我们站在上帝的跟前,是平等的……这本经典之作几乎成为了家家户户必有的书。这本经典之作的内容十分精彩。读了这本书,就有如读了夏洛蒂勃朗特这位历经了许多风风雨雨之后才出名的作家的一生。里面的主人公简爱历经了许许多多在别人看来是摧残意志的困难。

首先介绍了简爱住在她的舅妈家,她的舅妈以及舅妈的孩子们都十分讨厌她,并且经常欺负她。简爱心里一直压制着一团怒火。有一天,舅母在和老师讨论简爱,上学的问题,并骗老师说简爱是一个喜欢撒谎的人,老师相信了。在老师走后简终于抑制不住了,想她的舅妈发火了,舅妈愣住了,她从未想象简会这样对她说话。简到了学校结识了两位好朋友,这两位好朋友待她十分友好,在这期间校长为简把爱说谎这个头衔给抹去了。在这个学校简待了8年,当了年学生,2年教师。

在这之后简登了关于找工作的广告,不久之后便得到了费尔法克斯太太的回信,请简去当阿黛勒这个还不满岁的小朋友的家庭教师。在当了阿黛勒的家庭教师之后,间的生活又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在这过程中,阿黛勒的监护人:罗切斯特先生。在罗切斯特先生回来之后,这个大房子终于热闹了起来,罗切斯特先生回来之后,举行了一次舞会。在罗切斯特先生回来之前,简听到了好几次怪笑,这怪笑来自格雷斯普尔,简这样形容格雷斯普尔,实在难以想象还有什么幽灵比她更缺少传奇色彩,更不像鬼魂了。

简首次与罗切斯特先生相遇是简去寄信时在半路上救了罗切斯特先生,在到达了庄园后简认识了罗切斯特先生,并认为罗切斯特先生性情古怪,同时简深深爱上了罗切斯特先生,但简并不知道罗切斯特先生也同时深深爱上了自己。在以后两人承认了自己喜欢上了彼此。

但在婚礼上梅森当场证明了罗切斯特先生有妻子,并还活着,但这妻子是个疯子。简在几天后离开了罗切斯特先生。有人收养了她,并且这些人就是简的表哥表姐。她的表哥向她求婚,但简拒绝了。在不久后简又回到了双眼失明并且残疾的罗切斯特先生身边。两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

篇12:《简爱》读书笔记个人收获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一个人的性格。

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但是海伦·彭斯,她的观点与简是截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但是她内心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

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我认为罗切斯特先生,正是她内心生活中的阳光。他们两人的交往是愉快的;他们两人的对话又是耐人寻味的。因为他们各自的性格特点都在那简短的对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

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妻之夫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他。然而他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

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恨和憎恶的冲动。简·爱曾经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她舅妈的,但当她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的时候,简忘却了她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地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

当她见到里德太太时,简所剩的都是对她的怜悯之情。但是里德太太告诉了她一件很重要的事: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她写了一封信,想让她继承他的遗产,因为他无儿无女,所以想收简为养女,但是因为里德太太当时对她厌恶至极,也不想让她走远,过上富日子。

所以她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在洛伍德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爱失去了一个转变自己命运的好机会。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是很令人气愤的,然而简却没有计较这件事,还不住地安慰里德太太,让她内心把这些事都统统忘掉,而且简很希望能与她和解,但直到死她也没能改变她对简的态度,这使简无奈而又痛苦。

然而通过这件事,简·爱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更加高大起来了。简·爱的身上到处都有闪光点。她内心善良而又宽容,那种视金钱如粪土的精神,更是当今社会的人所应该学习的。

篇13:《乌合之众》读书笔记个人收获

前段时间,我读了由冯克利先生翻译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这本书。说实话,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确实有点伤脑细胞,因为作者的有些言论我并无法完全理解。但尽管如此,通过阅读此书,我还是颇有收获的,最起码我对“群体”这一概念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这本研究群体心理的名著是法国作家古斯塔夫?勒庞写的,作者以一个心理医生的视角,解剖人类内心中隐藏的心理毒瘤,表达了对法国民族文明的失望与不满。该书篇幅不算很长,却字字珠玑,有着作者对群体的深刻认识和见解。美国社会心理学领域的泰斗奥尔波特曾经说:“在社会心理学这个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当中,最有影响者,也许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

在读此书的过程中,我一次又一次地被勒庞犀利的言辞所震撼。他无所畏惧,毫不留情地揭开人类的虚荣之心,揭露诸多关于集体的丑陋与缺陷,将种种可悲的人性、群体性摆出来让人们自己去审视。书中无不表达着反集体主义的倾向,而这对于今天时刻强调集体主义重要性的我们来说,无疑会是一次思想上的强烈冲击。但仔细想想,从作者生活的那个年代来看,勒庞在书中提出的种种言论也就不难理解了。译者冯克利也说:“对于20世纪出现的许多成功或失败的群众运动以及由此造成的巨大灾难,我们如想对其寻求一点心理学上的理解,从勒庞那里是可以学到很多东西的。”

接下来,我打算谈一下自己在阅读此书时印象比较深刻的几点内容。首先是,作者在书中提到“一个心理群体表现出来的最惊人的特点如下:构成这个群体的个人不管是谁,他们的生活方式、职业、性格或智力不管相同还是不同,他们变成了一个群体这个事实,便使他们获得了一种集体心理,这使他们的感情、思想和行为变得与他们单独一人时的感情、思想和行为颇为不同”。对于作者的这个观点,我们并不难理解。比如,在人们可以在宗教狂热情感的驱动下“慷慨赴死”,但一旦脱离宗教,作为个体的人们很大程度上就会失去这种勇气。又如,一个非法传销团伙聚集在一起就会表现出上述的种种特征,他们不管学历、经历、出身如何,感情和思想都转移到了一种心理,相信非法传销组织鼓吹的种种神话,不再有个体之分。其实这样的例子在我们的生活中还有很多很多,它们都体现了群体有着个体不具备的优势。而就像勒庞所说的“群体的领袖的往往采用断言、重复和传染的手段动员群体”,从而使群体对他们深信不疑。

然后,作者还说到“决定各民族命运的是它们的性格,而不是它们的政府”,这就像我们时常说的“性格决定命运”。在中国近代,辛亥革命失败的根本原因就是资产阶级本身的软弱性和妥协性。事实证明,资产阶级始终无法领导中国革命彻底胜利,而只有后来的无产阶级才能挽救中国。由此看来,勒庞的这个观点确实挺有道理。当然,不排除会有个别案例与之不符,但就大多数事实来说,勒庞的说法是不容置疑的。

此外,我觉得作者对教育的看法的很切合当下中国教育的实际,对我们有特别警示作用。勒庞说到:“从小学直到离开大学,一个年轻人只能死记硬背书本,他的判断力和个人主动性从来派不上用场。受教育对于他来说就是背书和服从。”时至今日,这种现象在我们周围还是随处可见。从每年的大批毕业生中,我们就能看到很多大学生虽然在学校中成绩名列前茅,但是他们空有一腔理论,却丝毫不懂得联系实际。有人称他们为“学习机器”,只懂得“输入”,而不会“输出”。这些都表明了应试教育的弊端。而只有将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高效结合,才能改变学生“死读书,读死书”的现状。“观念只有在自然而正常的环境中才能形成”,因此要让学生亲身体验各种实践活动,而不只是为了考试,为了某种学历、证书或一纸文凭而学习。

最后,我想说,勒庞的话语虽然有点偏激,但是他的很多观点还是很值得我们借鉴学习的,对于任何的人或事,我们都应该采取辩证的观点去看待,而不能以偏概全。

篇14:《乌合之众》读书笔记个人收获

上午醒来,躺着,读完Gustave Le Bon的《乌合之众》,之后刷牙洗脸,出来吃午饭,才发现,原来下雨了,很冷很冷~吃过午饭上自习室,补了一觉,在自习室睡觉的感觉永远都是这么好。还好,没流口水

那是一本完成于一个世纪以前的书,他给了我们不同的看待群体、或者我们称之为“人民群众”的视角。且不评论对错,姑且择其一二作为记录。

人民群众不是历史的缔造者,但几乎每次社会进步和变革都离不开人民群众。

从小,我们接受的哲学教育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因此,一定会有很多人不认同这样的观点。可是,那些每天起早贪黑种地吃了上顿愁下顿的叔叔大伯阿妈们是如何推进社会文明发展的?Le Bon通过大量历史事件,论述了往往是社会精英发现了新的规律、创造了新的事物、表达了新的观点。然后随着时间的流逝或通过精英阶层的宣传,这些新的事物、观念,被广大人民所接受,并最终植根于人民的大脑中。因此,社会的进步是靠精英推动的,人民群众是社会进步的接受者,当然,有时候,仅靠精英阶层无法推动社会变革,所以,他们就想到了发动广大工农阶级来推动文明的发展。因此,当一个社会岌岌可危的时候,谁获得了人民群众,谁就可以站在新秩序的金字塔顶,群众往往最擅长落井下石的各路招数。

每一个群体,都是不理性的,甚至是弱智的。

在18__年的法国人眼里至少在Le Bon看来,攻占巴士底狱的**,并不像我们在历史书上看到的那样是一伟大的革命,太多人在这个革命中失去了生命,太多原本普普通通的市井之士变成了残暴无比的杀手,而,他们原本都是善良的。一个无所事事的屠夫,仅仅是因为好奇随着人流走向巴士底狱。当人们抓住狱长并将他围在中间折磨时,没有人会想过他与一个看守果园的农民大伯没什么两样,没有人会不同意将他处死,如果有人敢说不处死他,那么这个人多半也会挂掉。在反抗中,狱长踢到了一个人。瞬间就有人提议,由这个被踢到的人割断狱长的喉咙,并在瞬间获得所有人的认可。于是,被踢到的人,割下了狱长的头颅。被踢到的人,正是那个好奇的屠夫。而,就算在后来,他也未曾有丝毫悔意,因为他做了一件大家都认为应该做的光荣的事情。不要试图用理性来解释群体的行为,因为,从他们组成群体的那一刻起,个体就已变得极其感性,毫无大脑,彼时的大脑空无一物。有句话,“不要和SB争辩,因为他们会把你拉低到同一水平线,然后用丰富的经验打败你”,呵呵,修改一下,“不要和SB呆在一起,不然你也会变成SB”。群体的智力水平并不取决于其中具有较高智力水平的个体,而取决于水平更低的那一大群人。这个有点像水桶理论啊。那,智力水平都高的人聚在一起,是不是就很理性了?看看各国议会里对骂甚至操起桌椅打架的现象,我们大概就能自己得出结论。所以,加入任何群体都是一种危险的行为。

对群体性质影响力最大的是种族/种群,制度、艺术等都只不过是群体性质的外在表现,只有长期以来形成的一个种族的潜意识发生变化才会带来本质的社会变化,否则,变革只不过是换一件衣服穿而已。

种族的意识,是如此的根深蒂固,它的修正和改良是那么的漫长,如同人们对宗教的认识一样,如果将信教的人归类为一个种群,在2000多年前一个木匠成为圣人之后,不管经历过多少场宗教变革,人们依然在信奉着他,核心的内容未曾有任何本质的改变。更要命的是,任何一个人,包括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包括让人敬仰的院士、严谨的科学家,都不能幸免,因为,同样的他/她也处于某个种族之中,他/她的观点必然也带着某个种族的印记,只有那个名字叫做没有人的人可以做到绝对的客观和唯物。因此,只有时间才是最最强大的(正如唯有它可以治愈各种感情创伤一样),唯有时间的流逝带来的一点点积累起来的意识改良的量变,最终引起的质变导致的非暴力变革才是有意义的,也是代价最小的,否则,革命没有任何意义,只不过是推翻现有然后由另外一群人重新再建立起同样秩序的过程,因为,种群对秩序要求的口味并没有变。

篇15:《雷雨》读书笔记个人收获

我重读《雷雨》,依旧对他二人颇有感触。他二人便是曹禺最先构思出的角色,周蘩漪和周冲。

周蘩漪。她疯了,不断地有人说她疯了,周朴园,周萍,读者,最后她真的疯了。作为妻子,她背着丈夫偷人;作为继母,她与儿子通奸。她辛辣,她尖锐,她魅惑,她也勇敢。她无视那些所谓的“金科玉律”,冲破道德的枷锁,违背人伦。是谁迫她如此这般?是那死气沉沉的周家老宅?是那蛮横专制的周朴园?是年轻男人的气息与诱人的爱情?或许,她只不过是生错了年代。

社会对女性的性爱压抑,专制男人对女人的统制,资本家对劳动者的剥削……这个年代造成了一个雷雨式的人物的爆发,其中就有一个女人叫周蘩漪,其中就有一个男人叫曹禺。

蘩漪的儿子周冲不知为何没有她那动人心神的魔性,他或许是剧中最脱离“雷雨式”的人物。他不像蘩漪,他只是个孩子,有点傻气的孩子。我曾经也大概地看过人艺的话剧《雷雨》。从那时到现在,我一直都惊叹于曹禺大师对戏剧的掌握。他巧妙地将一个大家庭几十年的恩怨情愁浓缩到一天来表现,浓缩到四幕,两个场景来表现。集中的地点和时间所表现的东西却并不单薄,有畸形的爱,突破束缚的勇气,人情的淡漠,世事的坚信和宿命的痛苦。围绕着八个人物,我看到的是整个社会。同时,我也生动地看到戏剧这种文学题材的特点。这部剧作为一个经典,的确是值得每一个文学爱好者阅读的。

我看到了一个罪恶的社会,一个危机四伏的黑暗的社会。但是这也更多的是对世界的一种感觉,不仅仅存在于某个历史某个时期,这也正是我在这个时代去读的时候,还心存理解而不是同情的原因。他表现的那个家庭,那个社会给我一种无路可逃的感觉。周萍、四凤、周冲,还有蘩漪似乎一直都处于一种想要逃离这一切的状态里,他们想要离开,想要摆脱,想要征服。但是他们的痛苦却始终没有出路,反反复复地挣扎,甚至死成为了唯一的解脱。是的,那个社会,那样的生活没有给他们自由,所有的希望像渺茫的迷雾般不能真实地抵达。探索真理的路上他们已经不能忍受,我想这也正是一种无奈的美。曹禺在1977年为自己作品集写后记的时候说:“今天看来,必然有很多缺点和谬误”,然后他谈到没有写一个无产阶级人物,没有指出革命的方向都是缺憾。我却不敢苟同,必定有些痛苦会跨越时代,跨越阶级。

篇16:《雷雨》读书笔记个人收获

郁热的风,挑起幕布的一角。俗话说:“人生就像一场戏。”果不其然。在戏剧中,又有喜剧和悲剧之分。记得鲁迅先生说过:“把没有价值的揭破给人看,是喜剧;把有价值的毁灭给人看,是悲剧。”在《雷雨》中,最最纯洁善良的,应该是四凤和周冲,他们宿命似的毁灭,令人扼腕。

周冲,这个憨头虎脑的善良的男孩,我喜欢他那种率真无私的心灵,他最无辜,最后却和四凤死在一起。他就像一枚包裹在蚕茧中的新生儿,懵懂,做着属于自己的梦,四凤的拒绝反而给了他希望,他畅想着,幻想着有一天可以和四凤手拉着手,在薄雾中坐在白帆上看日出。曹禺先生说得对,他爱上的不是四凤,亦不是某个漂亮的女人,他迷恋的仅仅是“爱”。正如《家》中的觉慧一样:“爱情的热望,幸福的热望,除此以外,再没有别的了。”但这一切都只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他看不懂四凤,看不懂家庭,更看不懂社会,四凤仅仅是一种寄托,一种化身。在父亲威逼母亲喝药的那一刻,他才认识到父亲权威笼罩下的家庭,他吞咽下自己的热望,想要帮助四凤读书的热望;在鲁大海的斥骂下,他才知道自己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在周萍拉着四凤告诉他真相时,他迷茫了,他嗫嚅着,他怀疑或许自己真的没有爱过四凤;看着发了疯失去母性的母亲,他被狠狠地敲醒,四凤不可能永远陪着他,妈妈也不可能一直支持他,现实的黑暗,在那一刻漫无边际地将他笼罩。梦,被狠狠敲碎;爱人,离去;哥哥,背叛,这一切的一切都足以置他于毁灭。在面对亲情和爱情的抉择之时,他慷慨地退出,但最终,黑暗伸出无形的手,将他彻底淹没。

而四凤,纯洁善良、活力四射,她甚至并不奢望拥有曾经拥有的`爱情,应该拥有的爱情,在那个命运捉弄人的时代,她是一个无辜的牺牲品。周冲爱她,也许是少年的纯梦;周萍爱她,应该还有相互的交流和真诚。就如当年周朴园爱侍萍一样,虽然不乏真诚,但最后都会在金钱、权势的利益之下土崩瓦解。只因为她们不过是下人,不过是伺候公子老爷的下人。

《雷雨》是一部让人揪心的生活剧。封建制度的沉闷,资本主义制度的血腥,使得卑鄙无耻的周朴园、刚强热情的繁漪、瘦弱自私的周萍、无辜的周冲、纯真的四凤都成了它的牺牲品。

帷幕落下的那一刻,泪也止不住地落下,把好的东西毁灭掉,这或许就是悲剧的力量吧!

篇17:《雷雨》读书笔记个人收获

《雷雨》,“到底什么才是公正”这个问题在我脑中徘徊了好久。为什么故事的结局那个最该死、最该疯的人安然无恙?为什么那么多无辜的人就死的死

疯的疯呢?

周朴园,故事的源头,作为一个旧社会的资本家,言行所表现出来的都是商人唯利是图和阴险狡诈。假如当初他没有抛弃鲁侍萍,那鲁四凤、繁漪就不会出现,那么周萍的两段恋情就不会发生,那么惨剧也不会发生。可这只是个假设,事实上因为他的贪婪,他的无情,使他做出了一切,导致悲剧的发生,但是到了最后,鲁四凤、周冲、周萍死了,鲁侍萍、繁漪疯了,鲁大海不见了,唯独他完整无缺。可我们知道事实上他失去了一切……

那么周朴园到底爱不爱鲁侍萍呢?从一直随身带着的旧家具一直保留着夏天关窗的习惯,到几十年都一直穿着的旧衬衣,都可以看出,朴园对侍萍仍有感情,可事实朴园爱的是他印象中三十几年前那个美丽温柔的侍萍,而不是出现在他眼前的这个女人。周朴园所期望的是“最圆满、最有秩序”的家庭,实际上它是一个丑陋的、混乱的家庭。妻子繁漪与他感情不和,处处与他针锋相对,并且与大儿子周萍有私情。二儿子表面上对他毕恭毕敬,实际又敬又怕,不愿与他多接触,周朴园在这个家里,空有家长的尊严却享受不到夫妻、父子间的真情。所以当年那个侍萍自然成了他感情上的依托。他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填补自己空虚的心,当他思念的侍萍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慌了阵脚,资本家的势利、狡诈暴露无疑。他认为侍萍会来勒索他,害怕侍萍向他算旧帐,害怕自己的名誉和财产受到威胁。这样,一前一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便把他的嘴脸暴露了出来,鲜明的性格跃然纸上。

曹禹最喜欢繁漪这个角色,但他没有刻意美化她。她的发疯是她唯一的下场,因为她的性格和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一个占有欲如此强烈的女人在失去一切希望后,她只能疯。我也很可怜她,两个男人都抛弃了她。而她只是在自以为是的爱情中毫无头绪地磕碰,也许她只有这个下场,也是因为作者怜惜她,确实她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可怜的女人!

矛盾的冲突穿插在文章的字里行间,每个人也由矛盾的驱使找到了自己应有的下场,似乎唯独周朴园的例外,可我还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苟活。试问如果有一天地球大爆炸,到底是死的人可怜,还是活着的人可怜呢?他看着身边的人都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那最受煎熬的就是他了,可能曹禹先生要的就是这个感觉吧!

篇18:《雷雨》读书笔记个人收获

我一口气读完《雷雨》后,剧情如电影一般在我脑海来来回回穿梭,心始终无法平静,我感叹命运如此残忍地将一个大家庭弄得支离破碎。

阴暗笼罩着这个大家族,没有一丝温暖的阳光可以照射进来。周朴园是封建大家庭的主人,三十年前和佣人侍萍相爱生下周萍和鲁大海。之后周朴园却一心一意只为前途,抛弃侍萍而与周繁漪结婚。繁漪对周萍的热情浇不灭,她曾发了疯地反抗现在阴霾的人生,却又被命运死死地关在黑暗中孤独。

孤苦伶仃的侍萍带着鲁大海,在最无助的时候遇到鲁贵并生下女儿鲁四凤。原以为两家纠葛会就此结束,却仍躲不过命运的摆布。四凤来到周家当佣人,做着同侍萍过去一样的事情,她和周萍不顾封建的限制彼此相爱。不公平的命将侍萍再次带到周家遇见周朴园,说尽当年的委屈痛苦。侍萍怕四凤重蹈覆辙,逼迫四凤离开周家,但四凤依旧坚持要和周萍在一起。终于他们得到允许可以远走高飞时,却得知两人是同母异父的关系,深受打击。最后造成三死两疯的悲剧。

我看到的是一个旧中国腐朽罪恶的社会,人们被封建的现实压得抬不起头,被逼到悬崖无路可退。上层资本家和下层劳动人民的冲突,复杂的人物关系,纠结的感情,充斥在周鲁两家。侍萍和四凤是那个时代劳动妇女形象,面对这样的不公平和命运的摧残,她们想要脱离困苦,却选择了软弱。

周繁漪是最有特色的一个人物,她敢爱敢恨、刻薄、尖锐。几乎终日在屋子里,落得一生精神空虚。她多次恳求能得到周萍的关心,却被置之门外。繁漪本身就是充满矛盾的人物,同时她诠释了“雷雨”这个词,她有着如电闪雷鸣般的性格,也正是读者爱她的理由。

周朴园表面善良真诚,面对侍萍三十年找到周家,嘴上说家里仍保留着侍萍的习惯,但他的真实反应只有一个:“是谁指示你来的?”周朴园的内心只有利益,当地位受到威胁时,他背叛至亲的人。完全可以称他是位伪君子!

可以说着三十年来的苦难完全浓缩在短短一天之内。在那雷雨天,我仿佛听到四凤在暴风雨中哭泣,我仿佛看到周萍举着枪对着头一脸绝望的模样。一声枪响,整个时代都沉寂了。

一个大家庭崩溃的原因是什么?正是这个丑陋的社会下的死规定,没有人敢站出一步来引领人们开辟新中国,人性的扭曲也“归功”于社会的冷漠和虚伪。

我沉思自己过去对周围人是否有冷漠的表现,我想今后为他们、为社会是该做点自己力所能及之事,让现在这个时代有个依靠。

篇19:小公主读书笔记个人收获

在过去的几周里,我一直在读《小公主》。

这本书讲述了萨拉被他的父亲(克鲁足球俱乐部船长)送到米考尔的故事,米考尔作为一个特殊的寄宿生活在那里过着特殊的生活。但是有一天,她父亲去世了,她没有财产,米考恩小姐让她工作,像对待奴隶一样对待她,留给她的食物很少,没有温暖。但是那个让她父亲破产的朋友,找到了她,让她重新拥有了 sarah。

令我印象影响最深的是莎拉从一位特殊教育寄宿生沦落到小使女的时期。那段历史时期,正是她的人生经历逆境。她有时我们一天三顿都没得吃,还要能够在下一个雨天去买东西;她冬天人们只能套上薄外套,冷了却还是不能穿更多的衣服……但她没有面对学习这些问题并没有进行抱怨,而是抱以乐观的态度,并没有可以就此沉沦下去。她找到了发展伙伴——另一位干粗活的小使女和另外还有两位女学生,并与她们通过交谈,分享一些自己的心情,还认识了一只老鼠和几只麻雀,在莎拉孤独的时候,他们之间总能陪伴她。而且莎拉很会“假设”,有了它的这个专业本领,什么事都能直接变成一种好事,也正是因为这个工作本领以及鼓励着她,让她乐观的活下去。

再想想我,那一次在体育课上,老师让我们连续称30个排球,但我不能连续做30个。 看清关的人越来越多,但我没有放弃,还在努力,所以,我越来越重,逐渐接近30......

看来,在逆境中乐观积极向上,是帮助学生我们可以度过逆境的重要影响因素。那么对于我们自己遇到各种逆境就更不应该断绝希望,应该像《小公主》中的莎拉一样,面对生活逆境,乐观向上!

篇20:小公主读书笔记个人收获

前几天,我在学校图书室里借了一本书,叫《小公主》。我觉得,这本书不仅很好看,还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名叫莎拉。克鲁的小女孩被爸爸克鲁上尉送到了高级女童寄宿学校,爸爸临走前给莎拉买了许多衣物,日用品,她成为了学校里最有钱的学生,她被大家称为“公主”。虽然她享受着公主的待遇,但她从不摆架子,相反,她喜欢帮助他人。她曾当过同学的“小妈妈”,帮助同学补习外语,请女佣吃蛋糕……因此,她受到了大家的爱戴,大家都很喜欢她。

我读到这里时不经感叹道:莎拉真是一个善良的孩子呀!她真棒,如果换成我,我还不知道会不会这样去帮助他人呢!

后来,莎拉在开生日聚会的时候,远方传来了一个噩耗:爸爸去世了!她被狠心的女校长赶出了学校,变成了女佣。可是,她还是没有忘记帮助他人。她在最饿的时候,用自己仅有的钱,为一位素不相识的小姑娘买了面包,自己只留下了一个;她把自己的活做完以后,又去帮别人干活……

读到这里,我流下了眼泪,不禁感叹道:莎拉真是一位善良的公主啊!莎拉所做的这些事情,都是普通人不容易做到的,她却能做到!同时也让我感到愤愤不平,为什么,命运如此不公?为什么,莎拉这样的好女孩,却成了孤儿?

最后,故事的结局还是令我欣慰的----莎拉被爸爸的一个朋友接了出来,获得了幸福与快乐……

看完这本书,我被莎拉的善良所感动了。我想:要是大家都像莎拉这样善良,世界将变得多么美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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