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读后感700字

时间:2023-05-03 03:39:57 作者:baz123 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baz123”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5篇红读后感700字,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后的红读后感700字,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篇1:红读后感700字

作品所塑造的母亲--仁义嫂的形象,是当代文学史上第一个比较完整而丰满的革命母亲英雄形象,具有相当的典型意义,为我国社会主义文学的人物画廊增添了一个光彩夺目的艺术形象,同时,也标志着作品本身的艺术成就。可以看出,作者是怀着无限的深情来塑造母亲的形象的,鲜明地刻画了母亲思想性格的主要特征:慈爱心肠和革命意志。

作品把母亲置于王官庄极其严峻复杂的矛盾冲突之中,在公与私、生与死的抉择面前,充分展示她性格中慈爱心肠与革命意志这两个特征,真实地描写了她的觉醒和成长,具体地写出她从一个只知爱自己子女的母亲到爱革命、爱一切革命的子女,勇于为革命奉献一切的革命母亲的性格发展过程,并注意揭示母亲性格发展过程中多方面的矛盾心理,使得母亲的形象血肉丰满,也使得读者清晰地看到了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怎样变为灵魂高尚的革命母亲的过程。

当大女儿娟子拿起猎枪参加革命活动时,母亲的一家正处在极端困苦的生活中。大伯一家数口被恶霸地主王唯一害死,丈夫又被逼走,母亲独自拉扯着5个年幼的孩子,娟子是她唯一的帮手,母女相依为命,而且,斗争的环境又是那样的险恶,母亲怎么能不为娟子担惊受怕呢?

但是,公审大会和娟子亲手枪毙大仇人王唯一的现实教育了她,“有一种东西,像是一把火从她内心里烧起来”--母亲的革命意识开始苏醒了。面对封建家族的传统压力,她更加认定“娟子是好孩子”,毅然支援娟子干革命工作。

母亲的觉醒反映了千百万贫苦农民的觉醒;母亲的成长代表了千百万革命母亲的成长。她的那种伟大母亲的慈爱心肠和革命意志,从一个只知爱自己子女的母亲到爱革命、爱一切革命的子女,勇于为革命奉献一切的革命母亲的性格发展过程,使得读者清晰地看到了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怎样成长为革命母亲的过程。虽然今日早已不同往昔,但是她身上所表现出来的很多品质很值得我们学习。

作为一个母亲,她是慈爱的,作为一个女人,她是坚强的,作为一个革命者,她是伟大的。她外表虽然柔弱,但她有着惊人的毅力与坚定的意志,她的牺牲,更让我们看到了她的伟大。在战争年代,她鼓舞我们为革命奋斗,而现如今,她教我们如何坚强的去面对生活中的艰难困苦。

《苦菜花》这本书很值得一读,它可以教会我们很多东西,慢慢品味,就会得到很多,明白很多。

篇2:2020红书读后感700字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1946年底张灵甫所率领的74师是蒋介石用全副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王牌部队,他们发起了涟水战役,与华东野战军交锋。华东野战军的沈丁部队在涟水与敌主力部队二次交锋后,实行战略后撤,退到山东,休整训练。经过修整后的人民解放军在莱芜战役中,灵活运用毛主席伟大的战略战术思想,消灭了国民党军队五万多人,活捉了敌军中将副司令官李仙洲,赢得了辉煌的胜利。国民党在各个战场上连吃败仗,途穷计拙。1947年4月,张灵甫又以他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的战争,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因为有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有毛泽东战略战术思想的正确指导,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无私支援,人民解放军服从大局听指挥,团结一致,浴血奋战,用小米加步枪的简单装备打败了用清一色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蒋介石军队。由此,我想到上次学校组织广播操比赛。全班同学在班主任的带领下一次次反复练习枯燥机械的动作,同学们重复着蹲、转身、弯腰……汗水湿透了同学们的衣服,长时间的运动使同学们的腿都在发抖,但没有一个人退缩,没有一个人放弃。因为老师说过,我们是一个团队,是团队就要有团结合作的精神,大家一定要齐心协力地抱成团,坚持到底,就是胜利!比赛当天,同学们穿着统一的衣服,在老师的指挥下,整齐划一的动作赢得了全校师生的赞誉,取得了全年级第二的好成绩!

今天,我们生活在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为祖国更加美好的明天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篇3:读红书读后感700字

读《开国大典》这篇文章,我被那盛况空前的大典震撼了,想了很多。

《开国大典》一文记述了1949年10月1日在首都北京举行开国大典的盛况,表达了中国人对新中国的诞生无比自豪、激动的心情,展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缔造者们,特别是毛泽东的风采。

在文章最后一句“光明充满了整个北京城”让我感受至深,在这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使全中国摆脱了黑暗,获得了光明。

1949年10月1日,祖**亲的生日,作为她的孩子,我们怎能不为之欢呼,为之歌唱,因为从这一天起,中国人民翻身解放,真正当家做主人过上了自由幸福的生活,这一天来之不易,是无数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所里我们应加倍珍惜,刻苦学习,同时也祝愿我们伟大的祖国繁荣昌盛!

众多革命先烈打下来的江山,以后我们要接这个接力棒了,一定到肩负起这个重任,建设好我们的祖国。

篇4:红飘带狮王的读后感700字

这个世界上,也许生物的本性就是征服,但不是所有的征服都卓有成效,也许有时候只能是幻想。                 —— 题记

暑假的时候,我买了一本沈石溪写的红飘带狮王》。我迫不及待地翻开它,一股清香的书香味扑入鼻孔。书中的情节就像一株迷魂草深深地吸引着我,我整个人仿佛陷入了泥潭,不能自拔。

故事讲述的是蜂腰雌狮是帕蒂鲁狮群中的一头母狮。在一次捕猎中与掌门雄狮老杂毛发生了冲突。最终,一只流浪雄狮黄巨鬣和它的助手辫子雄狮打败了老杂毛,黄巨鬣统治了帕蒂鲁狮群,而上任后的黄巨鬣却杀害了所有的幼狮。万分心痛的蜂腰雌狮离开了帕蒂鲁狮群。在流浪的途中她遇上了穷困潦倒的雄狮红飘带。她救了红飘带并与他成家立业,找到了一块属于自己的地盘。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又碰上了黄巨鬣。黄巨鬣与辫子雄狮打败了红飘带,并残忍地杀害他们的子女。失败之痛使红飘带变得胆小无比,蜂腰雄狮为了重振他的威风,收留了流浪雄狮无鬣公狮。在一次狩猎时,他们发现帕蒂鲁狮群被困在象群的包围圈之中,他们奋勇救了帕蒂鲁狮群,并结为了联盟。由于帕蒂鲁狮群内部发生了分歧,他们趁此机会统治了帕蒂鲁狮群,红飘带当上了首领。但是上位以后的红飘带踏上了黄巨鬣的老路,同样杀害了许多幼狮 。蜂腰巨狮无比失望,再度离开了。

我一页一页的翻了下去,中途没有将书放下。在我的房间里,寂静的只剩下了书翻过的声音。一个小时过去了,我手中的书已翻过了大半部分。两个小时过去了,我已翻到了最后一页……

当我郑重地掀过最后一页时,掩卷沉思,思绪万千。文中的蜂腰雌狮想要改变几千年来流传下来的狮王即位便杀死群中幼狮的规矩,但最后还是失败了,这让我感触颇深。相比之下,我们人类不也是一样吗?有的人想要改变生物的生存规律,想要征服大自然,克隆出各种动物。但是克隆出的动物失去了他们原有的情感,改变了生物规律。他们虽然与真动物真假难辨,但他们却过不上正常的生活。人类不能只为眼前的利益而鼠目寸光,不能只羡慕成功之花一时的惊艳,而改变了生物的规律。如果我们继续破坏地球生态环境,改变生物规律的话,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留给子孙们的将是一个混乱不堪的生存环境。所以我们不能改变生物规律,要顾及生物的感受,还他们一个纯净的生存环境,与他们和谐共处.

我合上书,闭上眼睛,心却久久不能平静。受到挫折不怕,只要坚强,就一定能成功!我要也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

篇5:莫言《红高粱》读后感700字

《红高粱》并不是十分具有现实性的作品,也不是一种对民族文化的寻根。相反,在这个联系三代的以过去时回叙出来的故事中,塑造的是一个未来意义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具体的社会表层,具有人的本性与本质的深度,《红高粱》自始至终所呼唤的主题就是勃勃的生命力,就是张扬活得不扭曲、无拘无束、坦坦荡荡的生命观。因此。

摆在读者面前的作品不是一个已被理解的世界,而是对一个世界的生命的理想。这种理想就是在那具有”太阳崇拜“的神话中。《红高粱》不同于以往任何一部反映农民的书籍,它的视角已从传统的对土地的礼赞转向了对生命的礼赞。故事的超常特点决定了叙事的非现实性,故事的地点也被淡化。在《红高粱》中甚至淡化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村落。《红高粱》的所有叙事元素与视听元素都在为这种自然生命的热烈、自由自在和痛快淋漓的风格服务。

在莫言的心里,爷爷(父辈)充满了让人着迷的男性的力与美。爷爷是一个桥夫,但却胆敢为了奶奶,为了一段”“去杀人;他本是个农民,却为反抗日寇而成为”余司令“。奶奶本是一女子,却也感爱感恨,深明大义,具有男子汉的气魄。就连当时年仅十多岁的父亲,也是一个敢拿起勃郎宁就射的小英雄。这就是神秘的高粱地生活过的人们,他们代表着一种健康的精神——而那片”高密辉煌“”凄凉可人“”爱情激荡“的红高粱,就是莫言要寻找的故乡,要寻找的精神家园吧。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知道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写,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却正是借助了那股子初生牛犊之蛮劲,让我深深地记住它是一个发生在东北高粱地里的抗日故事。

篇6:红围巾作文700字

红围巾作文700字

过年时,妈妈送给我一条红围巾。因为过年戴红围巾象征着下一年工作红红火火,学习天天向上。

这条红围巾是我的妈妈亲手织的。看着毛线在妈妈手中上一针、下一针地飞快游走,我的内心满是感动。这一针一针的编织中,藏满了妈妈对我的爱……妈妈熬了三个夜晚,红围巾终于织好了!妈妈亲手给我围上,好温暖好舒服啊!从此,我把这条围巾视若珍宝。白天,我一直围着它;晚上,我把它整齐地叠起来,放在枕头边,这便是我的心爱之物!

为什么它会成为我的心爱物?因为它教会我坚强!就在这个学期的数学竞赛中,我惨遭人生的滑铁卢,考试分数极不理想。放学后,我一个人躲在天桥下的角落里失声痛哭,珍珠般的眼泪从眼睛里流淌下来。我的脑海中浮现的是老师的责备与同学们嘲笑的眼神!我哭得更凶了,我想把脑中的'画面全部赶走!呼呼的寒风像刀片一样割在我的脸上。我痛苦地低下头,望着我的红围巾。过了良久,我的放声大哭变成了抽泣。忽然,泪眼模糊的我似乎从红围巾里看见妈妈温柔的面孔。她仿佛扶着我的肩头,说:“孩子,不要伤心难过了,失败乃成功之母!”我点了点头。是啊,哭没有用,哭并不能解决问题。我应该好好学习,不辜负大家的希望!我擦干了眼泪,抬起头,坚定地往前走……

走着!走着!看到有一群人围着。“那小狗是流浪狗,真脏!”“看它凶巴巴的样子,肯定咬人!”一些路人在议论躺在角落里的小狗,他们的眼神里显露出些许嫌弃与厌恶。那只小狗的左前腿受伤出血了,看起来挺可怜的。我踌躇不前,要不要帮它呢?它会不会咬人啊?我要不要多管闲事呢?我看着它求助的眼神心动了。而且,我脖子上的红围巾在给予我温暖的同时,也让我意识到应该把这份温暖分享给他人!于是,我赶紧跑回家,叫来妈妈,请她和我一起把小狗送去医院。包扎好后,狗狗轻轻地叫唤了两声,好像在说“谢谢”。我望着可爱的小狗,心中涌起了一股暖流……

这条红围巾教会了我坚强、勇敢和细心。

篇7:红之恋作文700字

红之恋作文700字

夜月静静,月色轻轻。一盏灯下,一个熟悉的背影映入眼中,宽大的衣服,瘦小的身躯,映在地面轻轻、柔柔。

静谧的夜,柔和的月光洒了一地银白。透过窗户,映在母亲那蓬乱而干燥的头发上,母亲脊柱佝偻着,拿着一根细小的针,灵活自如的在衣服上自由的穿梭,犹如一位伟大的诗人,在尽情的`挥动着笔墨写出优美的文章。但是,即便是在灵活,也躲不过岁月的摧残。她那双是缺了双失去黑眸的双眼深深地、深深地凹了进去。看到这揪心的一幕,我忍不住夺过母亲的针线,替母亲补了起来,母亲起先不肯,后来欣慰的笑了笑,坐在一旁。

夜,静悄悄……

这件衣服是妈妈结婚时,爸爸送给妈妈的。一件土红色的带有些农村特有的气息的大衣。我知道,这件大衣对妈妈来讲有很特殊的意义,所以,妈妈总是穿着它,并一直对红色情有独钟。

记得小时候,我在上幼儿园的时,放学准能找到妈妈,那件红色就成了妈妈的标志。

渐渐地,长大了,看到妈妈的衣服都很反感,土红色的衣服,没有一点时尚的气息,总在抱怨妈妈的衣服难看,不想和妈妈走在一起,妈妈的眼里总是闪烁着无奈的光。

再大些,过了叛逆的时期,渐渐的也就理解了妈妈这样的衣着,这种特殊的情感。我明白这样的穿着代表了她对那份感情的肯定,我能看出她内心的幸福。

夜,静悄悄……

我一针一线的补着衣服,母亲一点一滴的看着,我对母亲笑了笑,发现他眼中闪烁着从未有过的欣慰。也许,母亲知道我能理解她的心吧!

夜,静悄悄……

我躺在床上,回想母亲的眼中闪烁的欣慰、回想那件衣服,回想母亲的情感……一切都显得那摩和谐、美好。

水纤水眸呈,纤花纤手捧,梦徊至亲衣着映入帘。花看花开已月照月影洁,明月寄情送安好。淡衣浅影,日渐成为一种情怀。

月光轻轻,月色淡淡,母亲的衣着早已刻在心中,永不逝去。

篇8:《红麦田》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红麦田。这本书十分好看,不信的话,我就给你讲讲吧!

红麦田作者:董宏猷。现任武汉市文联副主席,武汉作家协会主席。国家一级作家。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创作委员会委员。曾三次获得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

他的作品红麦田用真挚的情感、纯真的美文来回忆并记述了他的童年和成长故事。

呼唤是红麦田里的一篇故事。它写到了作者发烧后,路人们说让作者的母亲去把他的魂给叫回来。他的母亲便踏破深山为儿子喊魂,希望让自己的儿子把高烧退了。表现了母亲对作者的爱。红麦田是本书书中唯一一个与书同名的文章。它讲到作者第一次读安徒生童话时的情景,他把他自己比喻成一个麦田的耕耘者兼守望者:有一天,他在梦中梦见一大片红麦田,他看见每一粒麦穗都是一粒粒金色的金粉,洒落在一大片红麦田,这,让他想到了那个姓“安”的叔叔,想起了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

我读了这本书后,知道了以前的生活是多么艰苦,知道了以前挣钱有多么辛苦,知道了以前的每一个农村小孩子是多么渴望拥有一本属于自己的书……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所以就更加要珍惜父母的钱去好还读书,好好学习,来报答父母对我们的养育之恩。

篇9:《红麦田》读后感

与这本书相遇是在一个明媚的下午。老师把它递给我,这本书的封面鲜艳而明亮:在金黄色的麦田上,哦,是橙红橙红的麦田上站着几只小兔子。天上的白云又软又大,像一大朵棉花糖,真想抓一大把尝一尝,想必定会充满蓝天的气息吧!

不仅封面好看,内容更为丰富!在充满童真的语言里,作者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又一个动人的画面。这本书中,无论是写自己,还是写身边的人,作者董宏猷都能把人物生动地描绘出来,使我感受到自己就像走进了书中,那一个个片段都生动地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在所有的散文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是一篇名叫红烧肉的感觉的文章,里面讲述了学生们在演歌剧时,舞台上有一大盘红烧肉,其中一个演员唱一句词就夹一大块红烧肉,引起了作者的不满,真的与他展开斗争,却更贴合主题,令观众大拍手掌。文章给人的感觉轻松愉快。今天,大家对红烧肉可能不稀罕,但在作者那个年代,红烧肉是许多人都吃不上的佳肴。作者用幽默的语言组织成了一篇充满童趣的散文,令人捧腹大笑之余更让人深思:以前的生活实在太艰苦了。

迎着温暖的阳光,我又一次翻开了红麦田,这一次的阅读体验,说不定又有什么新的感悟。

篇10:有关红书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英雄故事》中的抗日小英雄--王二小的故事,觉得王二小真是个了不起的人。我很佩服他。王二小小小年纪,不知哪来的勇气和智慧,歼灭了日本鬼子,挽救了全村人的性命。虽然,他后来他被日本人杀害了,但他那光辉的形象却牢牢地印在了我的心上。

王二小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里。在他十一岁的时候,他的爸爸妈妈都被日本侵略者杀害了。于是他不得不到地主家干活养活自己,可是地主对他很凶,常常不是骂他,就是打他。从此,王二小恨透了日本鬼子和地主们。自从他参加共青团员后,他变得很快乐很积极,什么站岗、放哨、观察敌情、回报情况……都抢着干。

报仇的机会终于来了。村外传来了一个消息:日本鬼子要进犯村子。王二小假装不经意遇见了鬼子,然后带鬼子进入八路军的埋伏圈,日本鬼子发现自己中计后,就残忍地杀害了他,就这样王二小光荣地牺牲了。

看完了故事,我觉得王二小很机智勇敢。因为他那年才十三岁(比我们才大三岁),一个小孩面对一大群手握钢qiāng和明晃晃刺刀的敌人一点儿也不紧张,不害怕,那么沉着冷静,还偷偷设计把狡猾的敌人骗入红军的埋伏圈,真是了不起。

另外,我还觉得我们的生活真是太幸福了。因为王二小从十一岁起,他就成了孤儿。他没有亲人,乡亲们也很穷,只能依靠自己。到地主家放牛、干杂活养活自己。他吃不饱,穿不暖,没日没夜地干活,还常常遭受打骂,真可谓是苦海无边。而我们呢,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有爸爸妈妈爱护着。我们的生活真比蜜儿还要甜。我们一定要珍惜今天的生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报答父母,报效祖国。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红军们走了很多的地方,也留下了很多的”足迹“,比如说;爱打黑骡子,但更爱红军们的彭德怀,不打麻醉酒,治眼睛的刘伯承,忍痛治伤口的陈毅……

篇11:有关红书读后感

今天我读完<红色之旅>这本书后深有感触!这是一本图文并茂的爱国主义教育书籍。它让我重温了中国共产党波澜壮阔的革命史、艰苦卓绝的奋斗史、可歌可泣的英雄史。

《红色之旅》通过小英、龙娃和兔博士经历的12个“重点红色旅游区”,给我们讲述了: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英勇奋斗的艰苦历程。

这次的“红色之旅”,使我真切地感受到共和国江山来之不易,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来之不易!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对中国革命事业的巨大贡献,我们必须永远铭记。革命胜利来之不易,我们必须倍加珍惜,珍惜老一代革命家所留下的宝贵财富!

我出生在幸福、和平的年代里,是多么的荣幸,可现在我们的国家还不是很富强,我要像周恩来那样: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将把这次“红色之旅”所吸取到的精神运用到今后的学习当中,以实际行动,继承先烈遗志,学好本领,报效祖国,用自己的双手把我们伟大的祖国建设得更加富强!

篇12: 《红奶羊》读后感

大狼黑宝和蓓蓓产下了他们的宝宝黑球,可是蓓蓓因为失血过多死掉了,为了养活黑球,大狼黑宝将红崖羊茜露儿抓去给他的孩子黑球喂奶。茜露儿在黑宝的看管下,很不甘愿给黑球喂奶,就这样,黑球渐渐长大了,长得胖乎乎的。有一天,一个猎人带这他的猎狗出来打猎,通过葫芦洞,黑宝为了保住黑球的性命,用自己的死换黑球的生。黑宝身后,茜露儿为了把黑球培养成羊费了很多心思和精力。茜露儿想把黑球教育成不吃羊的狼,可是,狼的天分是不能改动的,在通过屡次尽力后依然失败了。

在黑球长大后,茜露儿回到了羊群,并且很快有了自己的孩子。茜露儿尽力想把自己的孩子沦嘎培养成不怕狼的羊,可是在一次放哨的时分,遇到了黑球配偶,为了活命,沦嘎竟然将自己的母亲撞倒后自己逃命。黑球认出茜露儿,在母狼攻击的时分,克服了狼吃羊的天分,及时阻止住了母狼,饿着肚子走了。

这个故事告知我们黑球虽然是狼,可是他也知道要感恩,要酬谢茜露儿的养育之恩。动物姑且如此,我们也要有感恩的心,感谢给过我们协助的人。

篇13: 《红奶羊》读后感

刚刚读了沈石溪的《红奶羊》,内心非常震憾。我们都知道狼和羊是天敌,狼要吃羊。但是《红奶羊》这本书却讲述了一只奶羊和一只狼之间的温情故事。

本文讲述了一只母狼难产死去,公狼(黑宝)为了孩子能下来,把一只红奶羊抓来哺育小狼(黑球)。后来,黑宝为了救黑球而被猎人杀死。这时,红奶羊(茜露儿)本来是可以离去的,可是它却留下下来哺育黑球,直到它断奶后她才离去。后来,茜露儿回到了自己的群落,并生了一只公羊。有一次,它们母子俩被两只狼追赶,它的儿子为了自己逃命,竞然把茜露儿推向了死亡的边缘。后来,茜露儿发现,这只追赶他们的公狼就是亲手哺育的黑球,而黑球为了保护它,还被妻子咬伤了。

读了这本书,我被深深地感动着。从黑宝的身上我感受到它伟大的父爱和巨大的勇气,还有强烈的责任心。它为了子女可以不顾一切,甚至献出自己的生命。我们一定要好好尊重和孝敬自己的父母,为他们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从红奶羊的小羊仔身上,我却体会到了懦弱、胆小、贪生怕死和毫无责任感。我们应当勇于承担自己该承担的责任,而不是逃避。

从黑球的身上,我看到了感恩。面对一些曾经帮助过你的人,我们都应该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回报他们。

篇14: 《红奶羊》读后感

狼,在我心中就是贪婪,自私,可怕的猛兽,总是攻击人畜的害兽,又讨厌,又可怕。可是,在读过沈石溪的《红奶羊》后,我对狼的认识就来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它在我心目中的形象也要重新改写了。

《红奶羊》中,写了一只名叫黑宝的大公狼为了养活它那还在吃奶的儿子黑球,从一群红奶羊里捉了一只有奶的母羊露茜儿为黑球充当“乳母”。后来黑宝为了让黑球活下去,而把死神的代名词――猎人(对动物来说)引向自己,它把猎人带到了远离狼窝的地方,用自己的死换来了黑球的生。黑球在露茜儿的“抚养”下逐渐长大。后来,露茜儿逃离了狼窝回到羊群,试图把自己的儿子训练成敢于与狼搏斗的勇敢的羊。但它的儿子却为了逃离来自狼的危险而撞开母亲,抢先逃走了。而把露茜儿捉住的狼是黑球!黑球念及旧恩,不但没吃它,还把它放了……

读完后,我立刻感到自己当初的想法真是大错特错了。我十分敬佩书中的那一对狼父子,黑宝为了自己的后代,可以放弃自己的生命。而黑宝仅仅是因为露茜儿喂了它几个月的奶而放弃了花了几天时间埋伏,好不容易才捉到的美餐。露茜儿的儿子在关键的时候抛弃了生它养它的母亲。两者一比较,原先在我心中的狼和羊立刻换了个位置,羊成了自私,胆小,令我唾弃的动物,而狼,却已成为高尚的,令我尊敬的动物。

狼,它在我心目中的形象真的改写了。

篇15: 《红奶羊》读后感

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又一次带我走入了神秘有趣的动物世界。这次的《红奶羊》的奇特经历带给我们一个关于狼和羊的温情故事,也带给你许多生活的智慧。《红奶羊》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

一只叫茜露儿的红崖羊被一只叫黑宝的黑狼逼迫成了没妈的小狼崽的奶妈,小狼崽叫黑球。不幸的是,黑宝在三个星期后被猎人杀了,而另人惊讶的是,茜露儿也自愿留下来做黑球的母亲。在黑球能独立生活了以后,茜露儿离开了黑球。几年后,茜露儿居然又遇见了黑球,黑球也记得茜露儿是辛辛苦苦把自己养大的母亲就劝母狼放过它,临走前还深深望了它一眼。这也不由地让我想起我和“大灰狼”的故事。我放学回家的路上,都要经过一个阀门厂,工厂前有一条大狼狗在守卫。

刚开始,它一见到我就龇牙咧嘴,眼露凶光,“汪汪”狂叫,好像一下子就要扑到我身上,幸亏有铁链锁着,否则我一定会被它撕成碎片。于是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大灰狼”,这个名字在我心里可是“凶恶、可怕”的象征。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它似乎也感到我对它并没恶意,对我态度明显好转了:不再对我狂吠乱叫,我从它身边走过时,它也视若无睹,趴在地上闭目养神。有时,我身上会带一些小零食:牛肉干啦、猪肉干啦、肉类的食品,遇到就给它一点。渐渐的,它对我有了好感,见到我会对我友好地摇尾巴。哈哈,“大灰狼”变成了小绵羊。哈哈,看来改变需要的不是适应,而是适量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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