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实秋写的散文读后感

时间:2025-02-10 03:39:23 作者:K-Son 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K-Son”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2篇梁实秋写的散文读后感,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梁实秋写的散文读后感,希望对大家的学习与工作有所帮助。

篇1:梁实秋写的散文读后感

读了《请客》这篇文章后,我感触很深。

我们华人好像很喜欢自找麻烦,请客这一费事又伤神的“玩艺儿”竟然像上了瘾了一样。一旦成家立业,请了第一次客后,余生就再也停不了了,凡任何大小事都得请客。不管是为了还人情债,摆阔气,攀交情或纯粹为了请亲朋好友来家里聚一聚,总之都是请客的理由。

请客的确很累人,我亲身经历过,每年过年时,我母亲总是为了请客而头痛。第一件烦人的事是请谁。年夜饭——请的是亲戚(这是毋庸置疑的,所以也不太费神),之后的几天就烦了,哪些朋友可以不请,哪些朋友一定要请。通常一定要请的客人包括那些一年内帮过我们的,或之前请过我们的人,这大概就是人情债吧……

当然真正烦人的才不止这些,请客当然是请吃饭,所以最重要的是菜谱,也就是吃什么。吃得不能太随便,不然显得太寒酸,没面子;也不能吃得太“不随便”,不然钱包就要破大洞了。鸡鸭鱼肉这些一定要有,一样不能少(这些属于“基本”),素菜通常是做点缀的,根本没人要吃(这就像是额外“免费”礼品)。之后就是鲍参肚翅(这是整顿饭的“噱头”),通常每次只能有一两道,大致原因有二,首先价钱昂贵,其次家里煮出来的实在谈不上好吃。

菜单拟好后便要从各大超级市场和菜场买回来,这虽不怎么费神但很费力。

最后便看当天的临场发挥了,因为许多菜平日都不常煮,味道好不好,只有上了桌后,客人们都尝过后,从大家脸上的表情上知道。如果味道好,客人吃得眉开眼笑的话,“大厨”心里自然松了口气;但客人如皱一皱眉头“煮饭婆”便恨不得地上有个洞可以钻进去。总算客人走了,主人还有善后工作:一大堆又油又脏的碗碟要洗;一地的瓜皮纸削要清理(最惨的莫过于新年里不能扫地,一地的垃圾只能用手捡,用布抹)。有时客人“胃口不好”,吃剩的残羹剩饭便成了隔天的午餐。

所以正如梁实秋先生说的“若要一天不得安,请客”。请客真的很麻烦。

篇2:梁实秋写的散文读后感

小时候听妈妈讲孔融让梨的故事,“谦让”这个词第一次跳进我的脑中,虽然是迷迷糊糊的理解,但懂得那是一种好品质。但今天,读过梁实秋的文章《谦让》后,我才发现,随着经济的进步,社会的发展,“谦让”这样的美德,也被染上了金钱、名利的色彩,变得虚伪而缥缈。

正如这篇文章中叙述的故事:一群人在一起吃饭,谁也不坐首席,都推三阻四地让给别人,但圆桌边的每一个位置到桌子中央的距离都是相等的,每个人的利益完全相同首席只是一种形式,他们利用这个,表现出自己“高尚”的品质,其实这种谦让,于己无损,于人无利,只是一种符号,不存在实际的意义,自然更谈不上是一种美德。从长远来看,对中华传统美德是一种淡化,于社会、国家而言,是一种危害。作为我们中学生,不能改变什么,但可以从自身做起,不被这种名利化的谦让同化。

卡内基曾说过:“在人生道路上,能谦让三分,就能天宽地阔。”当然这种谦让必须是自身的一种发自内心的一种美好品质。周恩来就是这样一个人。

当年,毛泽东同志被批,正是周恩来发展自己的大好时期,但他却一让毛泽东恢复军权,二让他东山再起,三让他全面领导。这种谦让的品质是何等的难能可贵。

而在现实生活中,很难看到类似谦让的事情,甚至不存在。往往现代人的谦让,只是建立在很小很小的事情上,比如说:让座、让行。而在关系到自己的名利、未来时,恐怕没有一个人会想到谦让吧。

回顾这样的历史,面对相反的现实,不得不让人深思。巴尔扎克曾说过:“谦让是身体的良心。”而现代人的这种良心正在渐渐消失。

我想:作为我们中学生,我们要摒弃这种名利化的谦让,让真实的谦让保留于自己心中,并用自己的行动将这种美好品质发扬下去。

篇3:梁实秋散文读后感

持续一早上的大雨终于停歇,空气中弥漫着阵阵的雨雾迟却迟没有散开,而是带着湿气,沁着丝丝的凉意舒爽着雨后的小城,憋闷在家中透过窗子一直在望雨的我突然产生出去走走的想法,带上一把雨伞跟妈妈打下招呼,出门,向着旷野中走去。

我的家住在小城的东头,走稍许,附近就有一处空旷处,尽管许多地方都已经纳入开发规划,却由于尚未正式的开发,所以也就残存下这一块仅有的绿地,农田,乡间小道在这里依然可见,有这样一处安静的散步所在,这对于一向喜欢在大自然中追寻感觉的我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幸事。

夏末秋初,农田里的玉米已经有一人多高,再有个把月大概也就要进入收割期,经过雨水冲刷的玉米叶子一个个蔫着,原本挺直的秸秆也顺着风势偏倒着,无精打采的弯折着。其实也不仅仅是这玉米,就连着泥泞小道上偶然出现的一株株大树,也难以幸免,在这样的一场大风雨之后,霜打茄子般萎靡着。

梁实秋的散文<散步>中言道,散步不需要伴侣,东望西望没人管,快步慢步由你说,这不但是种自由,而且只有在这种时候才特别容易领略到?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那种?分段苦?的味道。初读时并无多大的认同感,甚至不懂得什么是这种?分段苦?,而现在独处在这相似的情境中,心中却有些明,方才发现,这不就是?天覆地载,孑然一身?的写照吗?

随心所欲,顺其自然,虽说是种安慰,却与无畏处透着淡定无为的心境。

已走到路得尽头,那雨雾也渐渐的开始散去,头顶那大片的乌云也已飘散开来,天要放晴。

也就是在刹那间,一处光亮透过层层的迷雾射到地上,泛着夺目的黄色光芒,大地通亮许多,太阳出来,地上的影子被拉的好长,我被转身趁着暑气还未升腾起来开始往回走。

篇4:梁实秋散文读后感

读《请客》这篇文章后,我感触很深。

我们华人好像很喜欢自找麻烦,请客这一费事又伤神的“玩艺儿”竟然像上瘾一样。一旦成家立业,请第一次客后,余生就再也停不,凡任何大小事都得请客。不管是为还人情债,摆阔气,攀交情或纯粹为请亲朋好友来家里聚一聚,总之都是请客的理由。

请客的确很累人,我亲身经历过,每年过年时,我母亲总是为请客而头痛。第一件烦人的事是请谁。年夜饭——请的是亲戚(这是毋庸置疑的,所以也不太费神),之后的几天就烦,哪些朋友可以不请,哪些朋友一定要请。通常一定要请的客人包括那些一年内帮过我们的,或之前请过我们的人,这大概就是人情债吧……

当然真正烦人的才不止这些,请客当然是请吃饭,所以最重要的是菜谱,也就是吃什么。吃得不能太随便,不然显得太寒酸,没面子;也不能吃得太“不随便”,不然钱包就要破大洞。鸡鸭鱼肉这些一定要有,一样不能少(这些属于“基本”),素菜通常是做点缀的,根本没人要吃(这就像是额外“免费”礼品)。之后就是鲍参肚翅(这是整顿饭的“噱头”),通常每次只能有一两道,大致原因有二,首先价钱昂贵,其次家里煮出来的实在谈不上好吃。

菜单拟好后便要从各大超级市场和菜场买回来,这虽不怎么费神但很费力。

最后便看当天的临场发挥,因为许多菜平日都不常煮,味道好不好,只有上桌后,客人们都尝过后,从大家脸上的表情上知道。如果味道好,客人吃得眉开眼笑的话,“大厨”心里自然松口气;但客人如皱一皱眉头“煮饭婆”便恨不得地上有个洞可以钻进去。总算客人走,主人还有善后工作:一大堆又油又脏的碗碟要洗;一地的瓜皮纸削要清理(最惨的莫过于新年里不能扫地,一地的垃圾只能用手捡,用布抹)。有时客人“胃口不好”,吃剩的残羹剩饭便成隔天的午餐。

所以正如梁实秋先生说的“若要一天不得安,请客”。请客真的很麻烦。

篇5:梁实秋散文读后感

前几日,从新华书店读者俱乐部借得好书一本《梁实秋散文集》。读后,真有“绕梁之音,三日不绝”之感。他的古文底子深厚,博览群书,常从古文中引经论据如信手拈来,读罢却是通俗易懂,如同三五知己灯下谈话,看似稀疏平常,去蕴涵着人生的哲学,余味无穷,在不知不觉中得到美的享受,梁先生不愧为散文大家。

他的散文是以幽默风趣见长的“闲适小品”闻名于世,我尤其爱看他的“随想篇”中的文章,题目很简练,通常都是两个字,例如“雅舌”、“女人”、“男人”、“衣裳”、“饮酒”等等,包罗万象,说的都是些身边的人或事,可以透过文章看到三、四十年代的生活气息。今天看来,依然觉得趣味横生。从中还解很多名词其实都由来以久,例如“代沟”,梁先生就写的非常详细,博古论今。代沟虽是翻译过来的新名词,但是我们古而有之,《尚书·远逸》中就记载我们最古的代沟之说。再例如“女人”,他刻画的简直就是入木三分,例如女人爱说谎,“若是能运用小小的机智,打破眼前小小的窘僵,获取精神上的小小胜利,因而牺牲一点点真理,这也可以算是说谎,那么,女人确是比较的富于说谎的天分。”很多人都陪女人买过衣服,她口中念念有词,或是式样不好,或是衣料太差,批评的一文不值,究其原因,无非是价格太贵而已,所以女人善于将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常归于不喜欢。哈哈,真可谓精辟。还如他描写的女人的嘴,说“女孩子从小就口齿伶俐…等到长大以后,三五成群,说长道短,声音脆,嗓门高,如蝉噪,如蛙鸣,真当得好几部鼓吹!”他还归纳两种类型,“长舌”型和“喷壶嘴”型,他在文章中虽都是论些小事,但却把一些陋习批评的体无完肤,看后甚感快意。

他在“作文的三个阶段”中也写道,“文章的好坏与长短无关,文章讲究气势的宽阔、意思的深入,长短并无关系。…所以文章过长过的短,不以字数计,应以起内容之需要为准。…文章的好坏与写作的快慢无关。顷刻之间成数千言,未必斐然可诵,吟得一个字捻断数根须,亦未必字字珠玑。”使我顿时矛塞顿开,在写作中遇到的问题仿佛都找到答案。我之叙述惟恐不尽,使看者不解,现在看来,可能废话也有不少。

我素有摘抄的习惯,常把一些觉得甚好的描写、叙述记于抄本中,可读梁先生的散文,觉得字字如珠玑,无一处经不起推敲,让我无从下手。他的散文通篇看似随意而为,与小处却见大家风范,他的描写惟妙惟肖,他的叙述平淡、朴实,正如同他所说的“绚烂之极归与平淡,但是那平不是平庸的平,那淡也不是无味的淡,那平淡乃是不露斧斫之痕的一种艺术韵味。”他如是说,也如是这样做的。

读一本好书,如交一位良师,受益终生。

我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上小学的时候,就知道梁实秋,当时接触的是他的小语箴言。遗憾的是没有看过他的文集。

嗨,大嘴,你有多大啊,上世纪八十年代就上小学,不过那时我都上中专。

巧是不巧?寻思着“书非借不能读也。”突发奇想,想从此后沉下心来慢慢地读些向往已久的大家之书,好好膜拜膜拜呢。昨天始借得一本书,也是散文,丰子恺的,计划囫囵吞枣一天一篇,简单作些笔记,摘抄摘抄,最好再有大家伙儿跟跟帖,一起谈论谈论读后的感受,级别呢,就和我这零起点的差不离儿。

建议想法很好。一个残疾人能够跨世纪,需要历经多少坎坷多少辛酸啊,往事不堪回首,都坚强的活过来!

篇6:梁实秋散文读后感

今天,老师给我们讲课文<散步>。文章讲的是在一个春天一家人在田野上散步的一个情景故事。

祖孙三代一起散步,原本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但是就是这再平常不过的场景,却蕴含着浓浓的亲情。我认真地读着这篇课文,读着读着,我被?一家人?之间那些感人的小细节,所深深地感动,那充满爱意的一幕幕仿佛出现在我的眼前。

文中的儿子和儿媳都很孝顺母亲,母亲也很疼爱自己的儿孙们。尽管年迈的母亲知道小路有些地方很难走,但是她还是按照孙儿的意愿选择走小路。细细看来,文中最能打动我的人是那位年迈的?母亲?,在家庭里她担任着?母亲?和?奶奶?双重的角色。年迈的?母亲?对儿子很?顺从?,是因为她很体谅自己的孩子,不愿意给孩子找麻烦。善良的?奶奶?虽然自己年岁大喜欢走平路,但她却因为爱自己的孙儿,不想让年幼的孙子不愉快,也不想让儿子为难,更不想因为方便自己而让全家人扫兴,最后还是选择顾全大局的方法。?母亲?看似很平常的行为举止,却体现她崇高的母爱。文中简单的故事情节,让人感觉到浓浓的爱意,更加彰显?爱?和?德?的传承。

文中的最后一段,最能扣人心弦,也最令我感动。年青的儿子背着年迈的母亲,年轻的妈妈背着年幼的儿子,我读着读着,眼前仿佛看到那一幕其乐融融、充满爱意的画面。这祖孙三代一家人幸福和睦的生活景象,不正是我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传统美德的真实写照吗?

篇7:梁实秋散文读后感

梁实秋散文读后感

梁实秋真能侃,再小的芝麻粒的事儿,经他的笔一转一化,汨汨淌出一大洼水,一波三折,有滋有味。梁先生淡雅从容,典型一绅士,持杖岸立,口衔烟斗,含笑窥乐。

梁的散文:琐碎。没有故事情节,全凭见识,将古今中外、日常生活中的琐事拼凑成文,像碎花裙上的碎花点,杂而不乱,抖开斑斓。他下笔,东一鳞西一爪,若云里神龙,飘忽不定,反而没有编故事的斧痕匠气,触类旁通,信手捻来,随心所欲,东西八千里,上下五千年,逞才仗气,一泻千里地侃下去,毫不搭界的几件琐事,很巧妙地触电,通了!任何琐碎小事,一落梁氏笔下,便衍化成滋润丰沛的长文。因为杂,读者永远新鲜不厌倦,恨不能一气读完。梁的行文看似轻松洒脱,没有梁的学贯中西的渊博学识,这一手是学不到家的,这是一绝。也有人效颦,结果堕入罗嗦,世俗。

至少在我看来,散文到了梁实秋手里,又耸起一座里程碑。仿佛没有不可入文的事,不信,翻开梁的四集《雅舍小品》,就像个杂货铺,乱七八糟的货都齐了。怒、脏、鼾、胖、并洗澡、理发,都是生活琐事,也是他佳作的题目。凡是他耳闻目睹的都揽入笔底,正合老上海的一谚语:捡入篮里都是菜,这是高厨的本事。经他妙笔点睛,化龙飞舞,这不能不归功於他的渊博与机敏。梁讲究生活的趣味,他总能从最平凡的生活小事发现它亮晶晶的趣味,然后笔锋一转,洋洋洒洒,谈笑风生,不时闪烁出机智,忍俊不禁开涮几句玩笑,令人捧腹厥倒。他好幽默但不庸俗滑稽,这是他的文章特色。

他文章取材很世俗,人人都有此经历,一经点出其中的闪光点,自然引起普遍共鸣。行文幽默、情趣高雅、文字简洁、文采斐然、文笔活泼,深得读者珍玩。琐事入笔,典雅出锋,这是梁文的成功之处。

梁实秋又是大学者,莎士比亚全集汉译本第一人,主编的《远东英汉大词典》更是华人学者研读西方文化的.必备参考词典。但他写作从不掉书袋,没有头巾气的酸。他常常信手捻来中外大典的引文,置於一堆俗事中,还原出引文原有的世俗朴素,充实文章的知识含量,是调味品,不是醋,更有可读性。时下一些写手,才看了几篇引文,甚至见了广告上几句古代诗文,便迫不及待收入“拙著”,企图点缀出文章的源远流长,一副普人郝隆袒腹晒书的穷酸相。一坛回味尚可的米酒晒成醋了,原有的酒味也洒了。

篇8:梁实秋散文读后感

梁实秋散文读后感精选

读梁实秋先生的散文,我丝毫读不出那与鲁迅先生论战的犀利来。在散文里先生是性情中人,是一个有痴、有愤、有忆有乐的亲和老者。在这里,他可以忘记年龄似孩童般嬉笑怒骂,也可以似孩童般天真可爱。可字里行间,我又分分明明地知道,他是一个老者,一个睿智的老者。

先生的作品,各有不同却各有着重。原本不是很清楚的东西,刹那间变得通透且铭记于心。

辟如《清秋琐记》。大大小小二十七篇小短文,记录了先生在不同时刻与不同书籍相遇后的反思。足见,先生是一个乐得反省的人。现在的社会太热了,从冬天到夏天,从白天到夜晚。太热了,热得人们停不下脚步去总结、去反思不是。于是,“热”就让人们越来越迷茫,迷茫得看不清、摸不到实实在在的心,最后丢了自己,甚至抛弃生命。

所以,反思是重要的,而先生的反思让我“冷”了不少,让我可以停下步子,去找点什么。

文中有一则是讲勤奋的,我记忆较深。先生讲述了明朝的一个儒士曹瑞。“笃志性理,躬行实践,据说其坐下著足处而转为穿,卒时州人罢巷市哭。”曾白榜一联“勤,勤,勤,不勤难为人上人;苦,苦,苦,不苦如何通今古?”横额曰:“勤苦斋”。自小老师便讲着勤奋的的重要,老师说“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在于晨”,那时确是比较勤奋的,每个小孩为了老师的几句夸奖,几朵小红花就会高兴地蹦蹦跳跳。后来,初中了,老师没有小红花了,只剩下夸奖,倒也算是勤奋,每天按时上下课,交作业,只是偶尔偷个懒,打个小炒,倒也算是勤,起码“奋”是丢了,“勤”还在。过了四年高中了,老师不仅没有小红花,连夸奖也是少的可怜。这下好,就像大家常说的“勤奋”的小人,最终被身体里的那个“懒惰”小人打败了,再也看不见他了。后来,我才发现,不是“勤奋”小人死了,而是麻木了,每天呆呆地做题、做题、做题…再后来,大学了,发现不仅没有小红花,夸奖,就连老师也没了!

后来我才明白,一直以来起主导作用的并非是勤奋本身而是外来的刺激,连激励自己都是时断时续,更不用说像曹瑞那样努力奋进。勤为人上人,苦中通古今了。

关于爱情还是先生的《槐园梦忆》。先生关于爱情在《清秋琐记》里记录了《咆哮山庄》里的一段话“在一个饿人面前,放下孤单的一盘食物,他会集中全部食欲,绝不辜负这一盘食物;而另一种情况则是给他一整桌法国厨师为他安排的筵席,他也许能从整桌筵席得到一样多的享乐,但是每一项食物,在他的关切与记忆中,仅仅是极微小的一部分。”先生说:“独爱一菜远胜于大吃筵席。不是饥不择食而是情有独钟。”

正如有人所说,一生爱一人并不是丢脸的`事情。丢脸的是,你自认为爱了很多人,却没有一个是你真正爱的。遇到对的人本来就不是很容易,能一辈子对那个爱的人不离不弃,彼此相守相依,才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一个人不能没有亲情、友情,同堂也不能没有爱情。弱水三千,只取一瓢。人生一世,若得一知己,举案齐眉、相濡以沫,便是再大的困难也可迎刃而解。“好的爱情,是透过爱让你更爱这个世界;而不好的爱情,是透过爱你与这个世界对立”,这人的一番话让人彻醒。三千弱水中的一瓢,已让我明白天下何川的好,我又何不慷慨地让每一个渴望爱情的人明白,“除却巫山不是云”是因为巫山之云已让天下人知晓这漫天白云的曼妙?

先生与妻子的伉俪情深让人感动,让我忽然觉得,成功有时真的不是一个人的寂寞,而是两个人的执着。

于爱、于名、于利、于情,先生是真洒脱。真实的人都是血肉之躯,正如真实的先生也会嬉骂如孩童。尤其是先生讲的那一段关于骂人的技巧真让我觉得先生是那么可爱。他是一个智者却又像一个孩子,一个可爱、可敬的老人。

书与知识能让一个人成长,即使如此,能遇到一个像先生这样可爱又可敬的智者也是少有的事。男的先生的文章让人看得酣畅淋漓,不矫情做作,先生真是值得敬佩的人。

篇9:梁实秋散文读后感

姚锡娟的声音一直留在我的记忆里。从《排球女将》的小鹿纯子、《血疑》中的幸子及德国电视连续剧《海蒂》中的海蒂和西斯曼夫人再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的海伦·凯勒,她的在淡定从容中又透出坚定和激情的声音一直伴随着我的成长。

今夜,她又来到了深圳,来到了深圳第10个读书月的朗诵会上。这一次,她带来的是梁实秋的《中年》。文章写得好,仿佛是一块璞玉;朗诵者姚锡娟仿佛是一位高明的雕塑家,把这块璞玉雕塑成了一尊让世人惊羡的艺术品。听着听着,仿佛跟着声音回到了年轻时代,听着听着,仿佛看见了正慢慢步入中年的自己。时间的流逝不著一点痕迹,青春的尾巴也在慢慢消失。我笑了,为曾经的美好年华;紧接着我又泪流满面,也为曾经的美好。曾经的美好,多好!可是我无法再回去了,一种痛彻心骨的感觉霎时涌上来,泪水也像断了线的珠子悄悄地滚落。

当她读到“一般的女人到了中年,更着急。那个年青女子不是饱满丰润得像一颗牛奶葡萄,一弹就破的样子?那个年青女子不是玲珑矫健得像一只燕子,跳动得那么轻灵?到了中年,全变了。曲线还存在,但满不是那么回事,该凹入的部份变成了凸出,该凸出的部份变成了凹入,牛奶葡萄要变成为金丝蜜枣,燕子要变鹌鹑。最暴露在外面的是一张脸,从“鱼尾”起皱纹撤出一面网,纵横辐辏,疏而不漏,把脸逐渐织成一幅铁路线最发达的地图,脸上的皱纹已经不是烫斗所能烫得平的,同时也不知怎么在皱纹之外还常常加上那么多的苍蝇屎。所以脂粉不可少。除非粪土之墙,没有不可污的道理。在原有的一张脸上再罩上一张脸,本是最简便的事。不过在上妆之前、下妆之后,容易令人联想起《聊斋志异》的那一篇《画皮》而已。女人的肉好像最禁不起地心的吸力,一到中年便一齐松懈下来往下堆摊,成堆的肉挂在脸上,挂在腰边,挂在踝际。听说有许多西洋女子用赶面杖似的一根棒子早晚混身乱搓,希望把浮肿的肉压得结实一点;又有些人干脆忌食脂肪忌食淀粉,扎紧裤带,活生生的把自己“饿”回青春去。有多少效果,我不知道。”坐在旁边的女儿看着我笑,是的,这就是我们这般年纪的女人的真实写照。梁实秋真是太了解女人了,把这些细节写得如此生动传神,让人叹服。姚锡娟的声音时而急促,时而缓慢,时而诙谐,时而严肃,把中年女人的变化读得惟妙惟肖。虽然语言有趣,带有调侃的味道,但更多是无奈。“花自飘零水自流”,面对时光的流逝,美貌的消失,那个女人不无奈?人生就如一出戏,“你方唱罢我登场”,虽然明白这个理,但不甘的是这颗心!总想着时光对我是宽容的,可哪里又知道时光老人的心思?安慰自己的是自己的一厢情愿罢了!

但是日子还得继续。 随着这首充满谐趣的中年哀怨曲曲调一转,满眼佳色扑面而来。中年也有着它无与伦比的优越性,“譬如登临,人到中年就像是攀跻到了最高峰”,“他们的生活像是在饮窖藏多年的陈酿,浓而芳冽!”尽管时至今日,中年人的心态已远非旧时那样保守落后,但是梁实秋在文章中体现出的对人生的体会和感悟,仍是让人获益匪浅,尤其是他那些饱含哲理的比喻,风趣、贴切,使人得到多重的艺术愉悦。姚锡娟读到这里时,声音又变得清澈透亮起来,让无限惆怅的我又回到现实中来,又看到了自己的希望。是的,“中年的妙趣,在于相当的认识人生,认识自己,从而作自己所能作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科班的童伶宜于唱全本的大武戏,中年的演员才能担得起大出的轴子戏,只因他到中年才能真懂得戏的内容。” 看看身边的女儿,我又充满了向前进的信心。

篇10:梁实秋写的经典散文

“我爱一切旧的东西——老朋友,旧时代,旧习惯,古书,陈酿;而且我相信,陶乐赛,你一定也承认我一向是很喜欢一位老妻。”这是高尔斯密的名剧《委曲求全》中那位守旧的老头儿哈德卡索先生说的话。他的夫人陶乐赛听了这句话,心里有一点高兴,这风流的老头子还是喜欢她,但是也不是没有一点愠意,因为这一句话的后半段说透了她的老。

这句话的前半段没有毛病,他个人有此癖好,干别人什么事?而且事实上有很多人颇具同感,也觉得一切东西都是旧的好,除了朋友、时代、习惯、书、酒之外,有数不尽的事物都是越老越古越旧越陈越好。所以有人把这半句名言用花体正楷字母抄了下来,装在玻璃框里,挂在墙上,那意思好像是在向喜欢除旧布新的人挑战。

俗语说,“人不如故,衣不如新”。其实,衣着之类还是旧的舒适。新装上身之后,东也不敢坐,西也不敢靠,战战兢兢。我看见过有人全神贯注在他的新西装裤管上的那一条直线,坐下之后第一桩事便是用手在膝盖处提动几下,生恐膝部把他的笔直的裤管撑得变成了口袋。人生至此,还有什么趣味可说!看见过爱因斯坦的小照么?他总是披着那一件敞着领口胸怀的松松大大的破夹克,上面少不了烟灰烧出的小洞,更不会没有一片片的汗斑油渍,但是他在这件破旧衣裳遮盖之下优哉游哉的神游于太虚之表。

《世说新语》记载着:“桓车骑不好着新衣,浴后妇故进新衣与,车骑大怒,催使持去,妇更持还,传语云,‘衣不经新,何由得故?’桓公大笑着之。”桓冲真是好说话,他应该说,“有旧衣可着,何用新为?”也许他是为了保持阃内安宁,所以才一笑置之。“杀头而便冠”的事情,我还没有见过;但是“削足而适履”的行为,则颇多类似的例证。一般人穿的鞋,其制作设计很少有顾到一只脚是有五个趾头的,穿这样的鞋虽然无需“削”足,但是我敢说五个脚趾绝对缺乏生存空间。有人硬是觉得,新鞋不好穿,敝屣不可弃。

“新屋落成”金圣叹列为“不亦快哉”之一,快哉尽管快哉,随后那“树小墙新”的一段暴发气象却是令人难堪。“欲存老盖千年意,为觅霜根数寸栽”,但是需要等待多久!一栋建筑要等到相当破旧,才能有“树林阴翳,鸟声上下”之趣,才能有“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之乐。西洋的庭园,不时的要剪草,要修树,要打扮得新鲜耀眼,我们的园艺的标准显然的有些不同,即使是帝王之家的园囿也要在亭阁楼台画栋雕梁之外安排一个“濠濮间”、“谐趣园”,表示一点点陈旧古老的萧瑟之气。至于讲学的上庠,要是墙上没有多年蔓生的常春藤,基脚上没有远年积留的苔藓,那还能算是第一流么?

旧的事物之所以可爱,往往是因为它有内容,能唤起人的回忆。例如阳历尽管是我们正式采用的历法,在民间则阴历仍不能废,每年要过两个新年,而且只有在旧年才肯“新桃换旧符”。明知地处亚热带,仍然未能免俗要烟熏火燎的制造常常带有尸味的腊肉。端午的龙舟粽子是不可少的,有几个人想到那“露才扬己怨怼沉江”的屈大夫?还不是旧俗相因虚应故事?中秋赏月,重九登高,永远一年一度的引起人们的不可磨灭的兴味。甚至腊八的那一锅粥,都有人难以忘怀。至于供个人赏玩的东西,当然是越旧越有意义。一把宜兴砂壶,上面有陈曼生制铭镌句,纵然破旧,气味自然高雅。

“樗蒲锦背元人画,金粟笺装宋版书”更是足以使人超然远举,与古人游。我有古钱一枚,“临安府行用,准参百文省”,把玩之余不能不联想到南渡诸公之观赏西湖歌舞。我有胡桃一对,祖父常常放在手里揉动,噶咯噶咯的作响,后来又在我父亲手里揉动,也噶咯噶咯的响了几十年,圆滑红润,有如玉髓,真是先人手泽,现在轮到我手里噶咯噶咯的响了,好几次险些儿被我的儿孙辈敲碎取出桃仁来吃!每一个破落户都可以拿了几件旧东西来,这是不足为奇的事。国家亦然。多少衰败的古国都有不少的古物,可以令人惊羡,欣赏,感慨,唏嘘!

旧的东西之可留恋的地方固然很多,人生之应该日新又新的地方亦复不少。对于旧日的典章文物我们尽管喜欢赞叹,可是我们不能永远盘桓在美好的记忆境界里,我们还是要回到这个现实的地面上来。在博物馆里我们面对商周的吉金,宋元明的书画瓷器,可是溜酸双腿走出门外便立刻要面对挤死人的公共汽车,丑恶的市招,和各种饮料一律通用的玻璃杯!

旧的东西大抵可爱,惟旧病不可复发。诸如夜郎自大的脾气,奴隶制度的残余,懒惰自私的恶习,蝇营狗苟的丑态,畸形病态的审美观念,以及罄竹难书的诸般病症,皆以早去为宜,旧病才去,可能新病又来,然而总比旧疴新恙一时并发要好一些,最可怕的是,倡言守旧,其实只是迷恋骸骨;唯新是骛,其实只是摭拾皮毛,那便是新旧之间两俱失之了。梦

庄子·大宗师:“古之真人,其寝不梦。”注:“其寝不梦,神定也,所谓至人无梦是也。”作到至人的地步是很不容易的,要物我两忘,“嗒然若丧其耦”才行。偶然接连若干天都是一夜无梦,混混噩噩的睡到大天光,这种事情是常有的,但是长久的不作梦,谁也办不到。有时候想梦见一个人,或是想梦作一件事,或是想梦到一个地方,拼命的想,热烈的想,刻骨镂心的想,偏偏想不到,偏偏不肯入梦来。有时候没有想过的,根本不曾起过念头,而且是荒谬绝伦的事情,竟会窜入梦中,突如其来,挥之不去,好惊、好怕、好窘、好羞,至于我们所企求的梦,或是值得一作的梦,那是很难得一遇的事,即使偶有好梦,也往往被不相干的事情打断,矍然而觉。大致讲来,好梦难成,而噩梦连连。

我小时候常作的一种梦是下大雪。北国冬寒,雪虐风饕原是常事,哪有一年不下雪的?在我幼小心灵中,对于雪没有太大的震撼,顶多在院里堆雪人、打雪仗。但是我一年四季之中经常梦雪;差不多每隔一二十天就要梦一次。对于我,雪不是“战退玉龙三百万,败鳞残甲满天飞”(张承吉句),我没有那种狂想。也没有白居易“可怜今夜鹅毛雪,引得高情鹤氅人”那样的雅兴。更没有柳宗元“独钓寒江雪”的那分幽独的感受。

雪只是大片大片的六出雪花,似有声似无声的、没头没脑的从天空筛将下来。如果这一场大雪把地面上的一切不平都匀称的遮覆起来,大地成为白茫茫的一片,像韩昌黎所谓“凹中初盖底,凸处尽成堆”,或是相传某公所谓的“黑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我一觉醒来便觉得心旷神怡,整天高兴。若是一场风雪有气无力,只下了薄薄一层,地面上的枯枝败叶依然暴露,房顶上的瓦栊也遮盖不住,我登时就会觉得哽结,醒后头痛欲裂,终朝寡欢。这样的梦我一直作到十四五岁才告停止。

紧接着常作的是另一种梦,梦到飞。不是像一朵孤云似的飞,也不是像抟扶摇而上九万里的大鹏,更不是徐志摩在《想飞》一文中所说“飞上天空去浮著,看地球这弹丸在太空里滚著,从陆地看到海,从海再看回陆地。凌空去看一个明白……”,我没有这样规模的豪想。我梦飞,是脚踏实地的两腿一弯,向上一纵,就离了地面,起先是一尺来高,渐渐上升一丈开外,两脚轻轻摆动,就毫不费力的越过了影壁,从一个小院窜到另一个小院,左旋右转,夷犹如意。

这样的梦,我经常作,像潘彼得“那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说飞就飞,来去自如。醒来之后,就觉得浑身通泰。若是在梦里两腿一踹,竟飞不起来,身像铅一般的重,那么醒来就非常沮丧,一天不痛快。这样的梦作到十八九岁就不再有了。大概是潘彼得已经长大,而我像是雪莱《西风歌》所说的“落在人生的荆棘上了!”

成年以后,我过的是梦想颠倒的生活,白天梦作不少,夜梦却没有什么可说的。江淹少时梦人授以五色笔,由是文藻日新。

王梦大笔如椽,果然成大手笔。李白少时笔头生花,自是天才赡逸,这都是奇迹。说来惭愧,我有过一枝小小的可以旋转笔芯的四色铅笔,我也有过一幅朋友画赠的“梦笔生花图”,但是都无补于我的文思。我的亲人、我的朋友送给我的各式各样的大小精粗的笔,不计其数,就是没有梦见过五色笔,也没有梦见过笔头生花。至于黄帝之梦游华胥、孔子之梦见周公、庄子之梦为蝴蝶、陶侃之梦见天门,不消说,对我更是无缘了。我常有噩梦,不是出门迷失,找不着归途,到处“鬼打墙”,就是内急找不到方便之处,即使找得了地方也难得立足之地,再不就是和恶人打斗而四肢无力,结果大概都是大叫一声而觉。像黄粱梦,南柯一梦……那样的丰富经验,纵然是梦不也是很快意么?

篇11:梁实秋写的经典散文

“我爱一切旧的东西——老朋友,旧时代,旧习惯,古书,陈酿;而且我相信,陶乐赛,你一定也承认我一向是很喜欢一位老妻。”这是高尔斯密的名剧《委曲求全》中那位守旧的老头儿哈德卡索先生说的话。他的夫人陶乐赛听了这句话,心里有一点高兴,这风流的老头子还是喜欢她,但是也不是没有一点愠意,因为这一句话的后半段说透了她的老。

这句话的前半段没有毛病,他个人有此癖好,干别人什么事?而且事实上有很多人颇具同感,也觉得一切东西都是旧的好,除了朋友、时代、习惯、书、酒之外,有数不尽的事物都是越老越古越旧越陈越好。所以有人把这半句名言用花体正楷字母抄了下来,装在玻璃框里,挂在墙上,那意思好像是在向喜欢除旧布新的人挑战。

俗语说,“人不如故,衣不如新”。其实,衣着之类还是旧的舒适。新装上身之后,东也不敢坐,西也不敢靠,战战兢兢。我看见过有人全神贯注在他的新西装裤管上的那一条直线,坐下之后第一桩事便是用手在膝盖处提动几下,生恐膝部把他的笔直的裤管撑得变成了口袋。人生至此,还有什么趣味可说!看见过爱因斯坦的小照么?他总是披着那一件敞着领口胸怀的松松大大的破夹克,上面少不了烟灰烧出的小洞,更不会没有一片片的汗斑油渍,但是他在这件破旧衣裳遮盖之下优哉游哉的神游于太虚之表。

《世说新语》记载着:“桓车骑不好着新衣,浴后妇故进新衣与,车骑大怒,催使持去,妇更持还,传语云,‘衣不经新,何由得故?’桓公大笑着之。”桓冲真是好说话,他应该说,“有旧衣可着,何用新为?”也许他是为了保持阃内安宁,所以才一笑置之。“杀头而便冠”的事情,我还没有见过;但是“削足而适履”的行为,则颇多类似的例证。一般人穿的鞋,其制作设计很少有顾到一只脚是有五个趾头的,穿这样的鞋虽然无需“削”足,但是我敢说五个脚趾绝对缺乏生存空间。有人硬是觉得,新鞋不好穿,敝屣不可弃。

“新屋落成”金圣叹列为“不亦快哉”之一,快哉尽管快哉,随后那“树小墙新”的一段暴发气象却是令人难堪。“欲存老盖千年意,为觅霜根数寸栽”,但是需要等待多久!一栋建筑要等到相当破旧,才能有“树林阴翳,鸟声上下”之趣,才能有“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之乐。西洋的庭园,不时的要剪草,要修树,要打扮得新鲜耀眼,我们的园艺的标准显然的有些不同,即使是帝王之家的园囿也要在亭阁楼台画栋雕梁之外安排一个“濠濮间”、“谐趣园”,表示一点点陈旧古老的萧瑟之气。至于讲学的上庠,要是墙上没有多年蔓生的常春藤,基脚上没有远年积留的苔藓,那还能算是第一流么?

旧的事物之所以可爱,往往是因为它有内容,能唤起人的回忆。例如阳历尽管是我们正式采用的历法,在民间则阴历仍不能废,每年要过两个新年,而且只有在旧年才肯“新桃换旧符”。明知地处亚热带,仍然未能免俗要烟熏火燎的制造常常带有尸味的腊肉。端午的龙舟粽子是不可少的,有几个人想到那“露才扬己怨怼沉江”的屈大夫?还不是旧俗相因虚应故事?中秋赏月,重九登高,永远一年一度的引起人们的不可磨灭的兴味。甚至腊八的那一锅粥,都有人难以忘怀。至于供个人赏玩的东西,当然是越旧越有意义。一把宜兴砂壶,上面有陈曼生制铭镌句,纵然破旧,气味自然高雅。

“樗蒲锦背元人画,金粟笺装宋版书”更是足以使人超然远举,与古人游。我有古钱一枚,“临安府行用,准参百文省”,把玩之余不能不联想到南渡诸公之观赏西湖歌舞。我有胡桃一对,祖父常常放在手里揉动,噶咯噶咯的作响,后来又在我父亲手里揉动,也噶咯噶咯的响了几十年,圆滑红润,有如玉髓,真是先人手泽,现在轮到我手里噶咯噶咯的响了,好几次险些儿被我的儿孙辈敲碎取出桃仁来吃!每一个破落户都可以拿了几件旧东西来,这是不足为奇的事。国家亦然。多少衰败的古国都有不少的古物,可以令人惊羡,欣赏,感慨,唏嘘!

旧的东西之可留恋的地方固然很多,人生之应该日新又新的地方亦复不少。对于旧日的典章文物我们尽管喜欢赞叹,可是我们不能永远盘桓在美好的记忆境界里,我们还是要回到这个现实的地面上来。在博物馆里我们面对商周的吉金,宋元明的书画瓷器,可是溜酸双腿走出门外便立刻要面对挤死人的.公共汽车,丑恶的市招,和各种饮料一律通用的玻璃杯!

旧的东西大抵可爱,惟旧病不可复发。诸如夜郎自大的脾气,奴隶制度的残余,懒惰自私的恶习,蝇营狗苟的丑态,畸形病态的审美观念,以及罄竹难书的诸般病症,皆以早去为宜,旧病才去,可能新病又来,然而总比旧疴新恙一时并发要好一些,最可怕的是,倡言守旧,其实只是迷恋骸骨;唯新是骛,其实只是摭拾皮毛,那便是新旧之间两俱失之了。梦

庄子·大宗师:“古之真人,其寝不梦。”注:“其寝不梦,神定也,所谓至人无梦是也。”作到至人的地步是很不容易的,要物我两忘,“嗒然若丧其耦”才行。偶然接连若干天都是一夜无梦,混混噩噩的睡到大天光,这种事情是常有的,但是长久的不作梦,谁也办不到。有时候想梦见一个人,或是想梦作一件事,或是想梦到一个地方,拼命的想,热烈的想,刻骨镂心的想,偏偏想不到,偏偏不肯入梦来。有时候没有想过的,根本不曾起过念头,而且是荒谬绝伦的事情,竟会窜入梦中,突如其来,挥之不去,好惊、好怕、好窘、好羞,至于我们所企求的梦,或是值得一作的梦,那是很难得一遇的事,即使偶有好梦,也往往被不相干的事情打断,矍然而觉。大致讲来,好梦难成,而噩梦连连。

我小时候常作的一种梦是下大雪。北国冬寒,雪虐风饕原是常事,哪有一年不下雪的?在我幼小心灵中,对于雪没有太大的震撼,顶多在院里堆雪人、打雪仗。但是我一年四季之中经常梦雪;差不多每隔一二十天就要梦一次。对于我,雪不是“战退玉龙三百万,败鳞残甲满天飞”(张承吉句),我没有那种狂想。也没有白居易“可怜今夜鹅毛雪,引得高情鹤氅人”那样的雅兴。更没有柳宗元“独钓寒江雪”的那分幽独的感受。

雪只是大片大片的六出雪花,似有声似无声的、没头没脑的从天空筛将下来。如果这一场大雪把地面上的一切不平都匀称的遮覆起来,大地成为白茫茫的一片,像韩昌黎所谓“凹中初盖底,凸处尽成堆”,或是相传某公所谓的“黑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我一觉醒来便觉得心旷神怡,整天高兴。若是一场风雪有气无力,只下了薄薄一层,地面上的枯枝败叶依然暴露,房顶上的瓦栊也遮盖不住,我登时就会觉得哽结,醒后头痛欲裂,终朝寡欢。这样的梦我一直作到十四五岁才告停止。

紧接着常作的是另一种梦,梦到飞。不是像一朵孤云似的飞,也不是像抟扶摇而上九万里的大鹏,更不是徐志摩在《想飞》一文中所说“飞上天空去浮著,看地球这弹丸在太空里滚著,从陆地看到海,从海再看回陆地。凌空去看一个明白……”,我没有这样规模的豪想。我梦飞,是脚踏实地的两腿一弯,向上一纵,就离了地面,起先是一尺来高,渐渐上升一丈开外,两脚轻轻摆动,就毫不费力的越过了影壁,从一个小院窜到另一个小院,左旋右转,夷犹如意。

这样的梦,我经常作,像潘彼得“那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说飞就飞,来去自如。醒来之后,就觉得浑身通泰。若是在梦里两腿一踹,竟飞不起来,身像铅一般的重,那么醒来就非常沮丧,一天不痛快。这样的梦作到十九岁就不再有了。大概是潘彼得已经长大,而我像是雪莱《西风歌》所说的“落在人生的荆棘上了!”

成年以后,我过的是梦想颠倒的生活,白天梦作不少,夜梦却没有什么可说的。江淹少时梦人授以五色笔,由是文藻日新。

王梦大笔如椽,果然成大手笔。李白少时笔头生花,自是天才赡逸,这都是奇迹。说来惭愧,我有过一枝小小的可以旋转笔芯的四色铅笔,我也有过一幅朋友画赠的“梦笔生花图”,但是都无补于我的文思。我的亲人、我的朋友送给我的各式各样的大小精粗的笔,不计其数,就是没有梦见过五色笔,也没有梦见过笔头生花。至于黄帝之梦游华胥、孔子之梦见周公、庄子之梦为蝴蝶、陶侃之梦见天门,不消说,对我更是无缘了。我常有噩梦,不是出门迷失,找不着归途,到处“鬼打墙”,就是内急找不到方便之处,即使找得了地方也难得立足之地,再不就是和恶人打斗而四肢无力,结果大概都是大叫一声而觉。像黄粱梦,南柯一梦……那样的丰富经验,纵然是梦不也是很快意么?

梦本是幻觉,迷离惝恍,与过去的意识或者有关,与未来的现实应是无涉,但是自古以来就把梦当兆头。晋皇甫谧《帝王世纪》说:皇帝作了两个大梦,一个是“大风吹天下之尘垢皆去”,一个是“人执千钧之弩驱羊万群”,于是他用江湖上拆字的方法占梦,依前梦“得风后于海隅,登以为相”,依后梦“得力牧于大泽,进以为将。”据说黄帝还著了《占梦经》十一卷。

假定黄帝轩辕氏是于公元前二六九八年即帝位,他用什么工具著书,其书如何得传,这且不必追问周礼春官证实当时有官专司占梦之事,“观天地之会,辨阴阳之气,以日月星辰,占六梦之吉凶,一曰正梦,二曰噩梦,三曰思梦,四曰寤梦,五曰喜梦,六曰惧梦。”后世没有占梦的官,可是梦为吉凶之兆,这种想法仍深入人心。如今一般人梦棺材,以为是升官发财之兆;梦粪便,以为是黄金万两之征。何况自古就有传说,梦熊为男子之祥,梦兰为妇人有身,甚至梦见自己的肚皮上生出一棵大松树,谓为将见人君,真是痴人说梦。

篇12:梁实秋写的经典散文

朋友居五伦之末,其实朋友是极重要的一伦。 所谓友谊实即人与人之间的一种良好的关系,其中包括了解、欣赏、信任、容忍、牺牲......诸多美德。 如果以友谊作基础,则其他的各种关系如父子夫妇兄弟之类均可圆满的建立起来。 当然父子兄弟是无可选择的永久关系, 夫妇虽有选择余地但一经结合便以不再仳离为原则,而朋友则是有聚有散可合可分的。不过,说穿了,父子、夫妇、兄弟都是朋友关系,不过形式性质稍有不同罢了。严格的讲,凡是充分具备一个朋友的条件的人, 他一定也是一个好父亲、好儿子、好丈夫、好妻子、好哥哥、好弟弟。 反过来亦然。

我们的古圣先贤对于交友一端是甚为注重的。 《论语》里面关于交友的话很多,在西方亦是如此。罗马的西塞罗有一篇著名的《论友谊》,法国的蒙田、英国的培根、美国的爱默生,都有论友谊的文章。 我觉得近代的作家在这个问题上似乎不大肯费笔墨了。这是不是叔季之世友谊没落的徵象呢,我不敢说。

古之所谓“刎颈交”,陈义过高,非常人所能企及。如Damon与Pythid, David与Jona than,怕也只是传说中的美谈罢。就是把友谊的标准降低一些,真正能称得起朋友的还是很难得。试想一想,如果银钱经手的事,你信得过的朋友能有几人?在你蹭蹬失意或疾病患难之中还肯登门拜访乃至雪中送炭的朋友又有几个?你出门在外之际对于你的妻室弱媳肯加照顾而又不照顾得太多者又有几人?再退一步,平素投桃报李,莫逆于心,能维持长久于不坠者,又有几人?总角之交,如无特别利害关系以为维系,恐怕很难在若干年后不变成为路人。富兰克林说:“有三个朋友是忠实可靠的——老妻,老狗,与现款。”妙的是这三个朋友都不是朋友。倒是亚里士多德的一句话最干脆:“我的朋友们呀!世界上根本没有朋友。”这些话近于愤世嫉俗,事实上世界里还是有朋友的,不过虽然无需打着灯笼去找,却是象沙里淘金而且还需要长时间的洗炼。一但真铸成了友谊,便会金石同坚,永不退转。

大抵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臭味相投,方能永以为好。交朋友也讲究门当户对,纵不必象九品中正那么严格,也自然有个界线。“同学少年多不贱,五陵裘马自轻肥”,于“自轻肥”之余还能对着往日的旧游而不把眼睛移到眉毛上边去么? 汉光武帝容许严子陵毅然决然的归隐富春山,则尤知趣。朱洪武写信给他的一位朋友说:\"朱元璋作了皇帝,朱元璋还是朱元璋......。”话自管说得漂亮, 看看他后来诛戮功臣,也就不免令人心悸。人的身心构造原是一样的,但是一入宦途,可能发生突变。孔子说:“无友不如己者。”我想一来指品学而言,二来只是说不要结交比自己坏的,并没有说一定要我们去高攀。友谊需要两造,假如双方都想结交比自己好的,那便永远交不起来。

好象是王尔德说过,“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之间是不可能有友谊存在的。”就一般而论,这句话是对的,因为男女之间如有深厚的友谊,那么友谊容易变质,如果不是心心相印,那又算不得是友谊。过犹不及,那分际是难以把握的。忘年交倒是可能的。祢衡年未二十,孔融年已五十,便相交友,这样的例子史不绝书。但似乎是也以同性为限。并且以我所知,忘年之交形成固有赖于兴趣之相近与互相器赏,但年长的一方多少需要保持一点童心,年幼的一方面多少需要几分老成。老气横秋则令人望而生畏,轻薄儇佻则人且避之若浼。单身的人容易交朋友,因为他的情感无所寄托,漂泊流离之中最需要一个一倾积愫的对象,可是等到有红袖添香稚子候门的时候,心境便不同了。

“君子之交淡如水”,因为淡所以才能不腻,才能持久。“与朋友交,久而敬之。”敬也就是保持距离,也就是防止过分亲昵。不过“狎而敬之”敬也就是保持距离,也就是防止过分的亲昵。不过“狎而敬之”是很难的。最要注意的是,友谊不可透支,总要保留几分。MarkTwain说:“神圣的友谊之情,其性质是如此的甜蜜、稳定、忠实、持久,可以终身不渝,如果不开口向你借钱。”这真是慨乎言之,朋友本有通财之谊,但这是何等微妙的一件事!世上最难忘的事是借出的钱。 一牵涉到钱,恩怨便很难算得清楚,多少成长中的友谊都被这阿堵物所戕害!

规劝乃是朋友中间应有之义,但是谈何容易。名利场中,沆瀣一气,自己都难以明辨是非,哪有余力规劝别人?而在对方则又良药苦口忠言逆耳,谁又愿意让人批评他的逆鳞?规劝不可当着第三者的面行之,以免伤他的颜面,不可在他情绪不宁时行之,以免逢彼之怒。孔子说:“忠告则善道之,不可则止。”我总以为劝善规过是友谊之消极的作用。友谊之乐是积极的。只有神仙与野兽才喜欢孤独,人是要朋友的。“假如一个人独自升天,看见宇宙的大观,群星的美丽,他并不能感到快乐,他必要找到一个人向他述说他所见到的奇景,他才能快乐。”共享快乐,比共受患难,应该是更正常的友谊中的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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