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的工作心得体会

时间:2022-11-29 10:13:12 作者:keke 其他心得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keke”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2篇检察长的工作心得体会,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检察长的工作心得体会,希望大家喜欢,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检察院检察长工作心得体会

X月_日―_日,通过参加全市县级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班,我深受启发,更加充分认识到肩负的使命,也更清楚地认识到面临的挑战。作为一名基层检察院的检察长,要努力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履行检察职责,做正风肃纪的标杆。培训时间虽短,但学习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发人深省,催人警醒。主要体会有以下两点:

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强化大局意识。

学习是做好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是提高自身素质的基本途径,也是党章规定党员八项义务的第一项。只有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才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好党交给的工作任务,才能筑牢思想防线更好地保证自身的廉洁清正。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必须要认真学习,从书本上学,从实践中学,学到真本领,要时时注重学习,处处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从思想深处筑起党纪国法和道德意识防线,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创新工作的思路、推动工作的举措、解决难题的方法。

要提升人格修养、强化廉洁意识。

公生明,廉生威。能不能保持清正廉洁,不仅关系到官德人品,更关系到事业成败。纵观中国历史可以发现,艰苦创业、清正廉明,国家就能长治久安;骄奢淫逸、腐败,政权就会走向灭亡。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要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始终保持思想纯正、品行端正、处事公正、为官清正,做清正廉洁的表率。以正树威,以清树威,以廉树威,以明树威,以能树威。

篇2:检察院检察长工作心得体会

转眼间我到楠木村委会工作已有两个多月的时间,很荣幸通过永顺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公开招考,成为楠木村精准扶贫工作队的一员。在这短短两个月里,让我感受到领导对工作的精益求精,大家对新成员关怀的无微不至。能加入这个大家庭,我感到无比自豪,这种自豪将使我满怀激情的投入到工作中。

对于刚进入全新工作环境的我来说,刚来到检察院驻村扶贫队工作,这一切都是陌生的,对这行没有什么工作经验,难免还是有点压力。可是转眼一想,现在工作的地方不就是我自己的家乡,服务自己的父老乡亲,帮助大家一起脱贫致富又有什么困难可言呢?为了能让自己尽早进入工作状态和适应工作环境,我积极学习工作需要的各项专业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有问题就及时请教同事。渐渐的,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慢慢的有所提高,日子也过得非常充实,累也是值得的!我要特别感谢在这段时间帮助过我的驻村工作队队员殷伦锋以及每位领导和同事,正因为有了他们无微不至的关怀和不厌其烦的帮助,才使得我尽早从紧张情绪中解放出来,使我尽快地适应了环境,全情地投入了工作!

但是对于我来说,检察院驻村扶贫工作队仍然是一个区别于以往的新事务,作为一名职场“菜鸟”,我应该要时刻保持高度的学习激情,不断地补充知识。在工作中我可能会有迷惑和压力,但是我相信只要能端正心态,有十足的信心勇敢地走下去,就一定会取得成功。社会在发展、信息在增长、挑战也在加剧。我不仅要发挥自身的优势,更要通过学习他人的经验,来提高自身的素质。

我虽入职时间不长,但在工作和活动中感受到的领导关怀、同事关心,这些都让我觉得加入检察院工作是一项多么正确的选择,即使现在的工作和生活是忙碌的、充实的、辛苦的、但也是快乐,我会加倍珍惜和努力!

篇3:检察院检察长工作心得体会

_在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_指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要抓好七项重要任务:其中第四项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我们检察机关工作尤为密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这是十八大对依法治国的最新阐述。

一,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执政

把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略,是我们党执政方式和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方式的重大发展和转变。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把依法执政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一起作为我党执政党建设的总体目标。依法执政的基本内涵和要求是: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和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提高司法人员素质,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保障;以保证司法公正为目标,逐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法制保障。在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情况下,国家政权机关中的骨干绝大多数是中共党员。这就意味着,我国能否实行依法治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党及其广大党政干部能否做到依法执政。当前,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

二,检察机关在依法治国中应发挥职能作用

1、树立法治理念,认识宪法定位

随着社会的进步,依法治国的推进,党中央鲜明地提出了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同时,也从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决定》系统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强“两院”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了“两院”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由此可见,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十分重要。必须围绕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强化依法治国的理念,推进检察制度的改革步伐,提升法治水平、优化法治环境、维护宪法和法律,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个检察工作的灵魂武装检察干警的头脑,始终树立四个理念:

一是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法律至上是法治的核心理念,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只有具有,被公众信仰,才能得到切实的遵守。所以,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积极树立检察机关的公信力;检察人员必须自觉培养对法律的信仰,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做学法用法、执法守法的表率,才能肩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神圣职责。

二是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最基本的价值观念和理想追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不是指立法上的平等,而是指法律适用上的平等。所以,检察机关树立和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必须要求检察人员既要在自身执法办案中,又要通过法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有悖于这一理念的执法行为,确保办案的实体和程序公正,以维护和保障这一理念的实现。

三是树立严格依法办案的理念。严格依法办案,是依据特定法律程序,针对特定范围和对象所进行的执法活动。检察机关对国家机关特别是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的违法行为,应根据宪法赋予的检察权予以依法监督纠正,但在监督范围、监督手段、监督效力等方面,也要受到法律规范的制约,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检察职能。如果检察机关不带头严格依法办案,超越法律规定去扩张检察权、滥用检察权就会影响整个社会崇尚法治,也会破坏法制的。

四是树立强化权力监督的理念。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依法治吏,基本要求是合理限制权力,防止和纠正权力被滥用。而要合理限制权力,防止和纠正权力被滥用,从依法执政的角度讲,就必须强化法律监督,督促和保障公务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并通过对其职务犯罪行为的追究,促使各项公务活动按照宪法和法律确定的标准和程序实施。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定位,是我国政体的基本要求,也是现行宪政制度的必然产物,符合权力制衡和权力运作的普遍规律。根据我国宪法,确立检察权不同于立法权、行政权和审判权的具有自身独立特性的法律监督权的基本理念,把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来设设置,是分权制衡原理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具体运用。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是依据特定法律程序,针对特定范围和对象所进行的专门监督,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其他任何形式的监督所不能替代的,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不容质疑。

篇4:检察长的工作心得体会

检察长的工作心得体会

做为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检察长,我个人认为按照辩证唯物主义观点,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和谐也始终处在变化发展的状态。和谐社会首先应该是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法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当前,在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现象中,有相当一部分问题是在法治上,也就是说没有严格地依法办事、依法办案。因此,要实现和谐,必须加强法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根本职责就在于通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服务。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不仅表现在国家政治体制中,还表现在司法体制和各种诉讼程序中,检察机关通过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实施对国家工作人员执法情况的法律监督;通过行使批捕权、公诉权,实施对公民守法情况的监督;通过行使诉讼监督权,实施对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也就是说,在我国宪政体制下,检察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惩治腐败,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理应在维护社会和谐中发挥重要作用。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谐社会是一个稳定安宁的社会。批捕权、公诉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重要派生权,检察机关通过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可以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服务。一是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等犯罪活动,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全;二是严厉打击带有社会性质的黑恶势力犯罪,杀人、抢劫、绑架、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努力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三是依法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重点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活动,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同时,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对未成年犯、初犯、偶犯、过失犯,有自首、立功表现的,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采取轻缓的刑事政策。在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挽救失足者,实现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维护社会廉洁高效。腐败是引发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因素。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是和谐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维护社会利益分配和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公正,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一是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尤其是群众反应强烈、阻碍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二是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金融土地管理、房屋拆迁、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国有企业重组改造、破产和经营活动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服务发展的关系,从有利于惩治腐败、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和教育干部出发,正确运用政策法律,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教育失误者,打击诬告者。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加****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加强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公平的社会。只有在一个公正的环境里,社会才能和谐稳定、健康发展,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各得其所。检察机关要通过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刑事诉讼和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职能,纠正司法不公现象,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的公正。要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以及不依法交付执行、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切实防止和纠正打击不力的现象。要把打击犯罪与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对于违反法定程序,不该立案而立案、错捕、错诉、轻罪重判、无罪判有罪,侵犯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现象,要坚决予以纠正,依法保障人权;坚持诉讼监督和查办职务犯罪相结合的原则,注意发现和查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

正确处理涉法上访问题,支持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协调平和。和谐社会是一个宽容平和的社会。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任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思想,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群众的诉求,满腔热忱地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真心实意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积极拓宽、畅通人民群众对公正的诉求渠道,严格落实责任和措施,限期办结,防止出现拖延耽搁;对办结的案件,加强回访和跟踪检查,确保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积极拓宽、畅通群众对公正诉求的通道,建立健全以预防控制、信息传输、快速反应、协调配合等为主要内容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依法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对涉及检察工作的来信来访案件,要逐案制定具体解决方案,妥善处理群众涉法上访问题,化解矛盾、排除纠纷,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维护好发展稳定大局。

迅速应对复杂矛盾和突发事件,增强维护社会和谐的应紧应变能力。正确处理社会矛盾和突发事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检察机关执法能力和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随着改革深入推进,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各种矛盾更加凸显,棘手问题层出不穷,突发事件时有发生。检察机关直接面对社会和群众,承办大量案件,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可能隐藏着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检察机关办案过程就是处理社会矛盾的过程。特别是当前许多社会热点问题,如土地承包征用、城市房屋拆迁、企业破产、职工下岗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处理不好就可能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广大检察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事物发展的规律进行科学预测、科学决断,把握矛盾的发展方向,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及时作出判断。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做到早防范,早化解。

要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冷静分析,沉着应对,弄清事件的性质和原因,果断处理解决,防止惊慌失措,处置不当,留下隐患和引发新的矛盾。要讲究策略和技巧,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因循守旧、固步自封,敢于突破旧的落后的思维和习惯,充分利用各种条件,使矛盾得到化解,使问题得到解决。

拓宽检察工作视野,参与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完善的和谐社会不仅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更是其应有之义。目前,检察工作在参与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方面是目前检察理论界和实践部门非常薄弱甚至空缺的环节。对此,要利用人才优势,积极开展这方面的理论调研和探索,不断拓宽检察工作视野。要加强对刑法中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行为的立案监督;加大对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环境监管失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等渎职犯罪的查处力度;对环境污染公害案件,积极探索公益诉讼的监督渠道和方式,通过这些工作以促进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篇5: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工作心得体会

做为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检察长,我个人认为按照辩证唯物主义观点,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和谐也始终处在变化发展的状态。和谐社会首先应该是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法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矗当前,在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现象中,有相当一部分问题是在法治上,也就是说没有严格地依法办事、依法办案。因此,要实现和谐,必须加强法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根本职责就在于通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服务。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不仅表现在国家政治体制中,还表现在司法体制和各种诉讼程序中,检察机关通过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实施对国家工作人员执法情况的法律监督;通过行使批捕权、公诉权,实施对公民守法情况的监督;通过行使诉讼监督权,实施对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也就是说,在我国宪政体制下,检察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惩治腐败,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理应在维护社会和谐中发挥重要作用。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谐社会是一个稳定安宁的社会。批捕权、公诉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重要派生权,检察机关通过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可以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服务。一是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等犯罪活动,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全;二是严厉打击带有h社会性质的黑恶势力犯罪,杀人、抢劫、绑架、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努力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三是依法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重点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和走s等犯罪活动,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同时,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对未成年犯、初犯、偶犯、过失犯,有自首、立功表现的,主观恶性孝犯罪情节轻微的,采取轻缓的刑事政策。在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挽救失足者,实现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维护社会廉洁高效。腐败是引发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因素。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是和谐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维护社会利益分配和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公正,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一是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尤其是群众反应强烈、阻碍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二是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金融土地管理、房屋拆迁、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国有企业重组改造、破产和经营活动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服务发展的`关系,从有利于惩治腐败、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和教育干部出发,正确运用政策法律,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教育失误者,打击诬告者。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加强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公平的社会。只有在一个公正的环境里,社会才能和谐稳定、健康发展,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各得其所。检察机关要通过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刑事诉讼和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职能,纠正司法不公现象,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的公正。要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以及不依法交付执行、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切实防止和纠正打击不力的现象。要把打击犯罪与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对于违反法定程序,不该立案而立案、错捕、错诉、轻罪重判、无罪判有罪,侵犯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现象,要坚决予以纠正,依法保障人权;坚持诉讼监督和查办职务犯罪相结合的原则,注意发现和查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

正确处理涉法上访问题,支持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协调平和。和谐社会是一个宽容平和的社会。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任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思想,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群众的诉求,满腔热忱地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真心实意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积极拓宽、畅通人民群众对公正的诉求渠道,严格落实责任和措施,限期办结,防止出现拖延耽搁;对办结的案件,加强回访和跟踪检查,确保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积极拓宽、畅通群众对公正诉求的通道,建立健全以预防控制、信息传输、快速反应、协调配合等为主要内容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依法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对涉及检察工作的来信来访案件,要逐案制定具体解决方案,妥善处理群众涉法上访问题,化解矛盾、排除纠纷,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维护好发展稳定大局。

迅速应对复杂矛盾和突发事件,增强维护社会和谐的应紧应变能力。正确处理社会矛盾和突发事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检察机关执法能力和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随着改革深入推进,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各种矛盾更加凸显,棘手问题层出不穷,突发事件时有发生。检察机关直接面对社会和群众,承办大量案件,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可能隐藏着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检察机关办案过程就是处理社会矛盾的过程。特别是当前许多社会热点问题,如土地承包征用、城市房屋拆迁、企业破产、职工下岗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处理不好就可能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广大检察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事物发展的规律进行科学预测、科学决断,把握矛盾的发展方向,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及时作出判断。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做到早防范,早化解。要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冷静分析,沉着应对,弄清事件的性质和原因,果断处理解决,防止惊慌失措,处置不当,留下隐患和引发新的矛盾。要讲究策略和技巧,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因循守旧、固步自封,敢于突破旧的落后的思维和习惯,充分利用各种条件,使矛盾得到化解,使问题得到解决。

篇6:检察院检察长工作心得体会

做为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检察长,我个人认为按照辩证唯物主义观点,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和谐也始终处在变化发展的状态。和谐社会首先应该是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法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当前,在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现象中,有相当一部分问题是在法治上,也就是说没有严格地依法办事、依法办案。因此,要实现和谐,必须加强法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根本职责就在于通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服务。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不仅表现在国家政治体制中,还表现在司法体制和各种诉讼程序中,检察机关通过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实施对国家工作人员执法情况的法律监督;通过行使批捕权、公诉权,实施对公民守法情况的监督;通过行使诉讼监督权,实施对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也就是说,在我国宪政体制下,检察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惩治腐败,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理应在维护社会和谐中发挥重要作用。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谐社会是一个稳定安宁的社会。批捕权、公诉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重要派生权,检察机关通过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可以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服务。一是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等犯罪活动,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全;二是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杀人、抢劫、绑架、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努力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三是依法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重点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活动,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同时,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对未成年犯、初犯、偶犯、过失犯,有自首、立功表现的,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采取轻缓的刑事政策。在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挽救失足者,实现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维护社会廉洁高效。腐败是引发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因素。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是和谐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维护社会利益分配和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公正,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一是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尤其是群众反应强烈、阻碍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二是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金融土地管理、房屋拆迁、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国有企业重组改造、破产和经营活动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服务发展的关系,从有利于惩治腐败、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和教育干部出发,正确运用政策法律,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教育失误者,打击诬告者。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加强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公平的社会。只有在一个公正的环境里,社会才能和谐稳定、健康发展,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各得其所。检察机关要通过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刑事诉讼和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职能,纠正司法不公现象,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的公正。要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以及不依法交付执行、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切实防止和纠正打击不力的现象。要把打击犯罪与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对于违反法定程序,不该立案而立案、错捕、错诉、轻罪重判、无罪判有罪,侵犯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现象,要坚决予以纠正,依法保障人权;坚持诉讼监督和查办职务犯罪相结合的原则,注意发现和查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

正确处理涉法上访问题,支持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协调平和。和谐社会是一个宽容平和的社会。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任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要牢

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思想,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群众的诉求,满腔热忱地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真心实意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积极拓宽、畅通人民群众对公正的诉求渠道,严格落实责任和措施,限期办结,防止出现拖延耽搁;对办结的案件,加强回访和跟踪检查,确保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积极拓宽、畅通群众对公正诉求的通道,建立健全以预防控制、信息传输、快速反应、协调配合等为主要内容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依法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对涉及检察工作的来信来访案件,要逐案制定具体解决方案,妥善处理群众涉法上访问题,化解矛盾、排除纠纷,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维护好发展稳定大局。

迅速应对复杂矛盾和突发事件,增强维护社会和谐的应紧应变能力。正确处理社会矛盾和突发事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检察机关执法能力和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随着改革深入推进,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各种矛盾更加凸显,棘手问题层出不穷,突发事件时有发生。检察机关直接面对社会和群众,承办大量案件,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可能隐藏着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检察机关办案过程就是处理社会矛盾的过程。特别是当前许多社会热点问题,如土地承包征用、城市房屋拆迁、企业破产、职工下岗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处理不好就可能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广大检察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事物发展的规律进行科学预测、科学决断,把握矛盾的发展方向,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及时作出判断。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做到早防范,早化解。要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冷静分析,沉着应对,弄清事件的性质和原因,果断处理解决,防止惊慌失措,处置不当,留下隐患和引发新的矛盾。要讲究策略和技巧,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因循守旧、固步自封,敢于突破旧的落后的思维和习惯,充分利用各种条件,使矛盾得到化解,使问题得到解决。

拓宽检察工作视野,参与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完善的和谐社会不仅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更是其应有之义。目前,检察工作在参与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方面是目前检察理论界和实践部门非常薄弱甚至空缺的环节。对此,要利用人才优势,积极开展这方面的理论调研和探索,不断拓宽检察工作视野。要加强对刑法中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行为的立案监督;加大对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环境监管失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等渎职犯罪的查处力度;对环境污染公害案件,积极探索公益诉讼的监督渠道和方式,通过这些工作以促进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篇7:检察长讲话稿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各位来宾:

首先,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对各位企业界的朋友们前来参加检察服务企业发展座谈会表示热烈欢迎!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主体,国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企业的创新和发展,而企业的创新和发展,又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近几年来,我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不断加大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严格依法办案,规范执法行为,努力维护司法公正,为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年5月,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指出人民检察院要切实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6月份召开的第十二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也把立足本职服务大局,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作为三年来检察机关探索和积累的新经验之一。当前,我市检察机关面临着如何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企业这样一个长期而重大的课题,这就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必须牢固树立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立足检察职能,把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作为服务大局的根本途径。今天把大家请来,就是座谈和探讨检察机关如何才能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企业发展服务这个问题。我先谈几点看法,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服务大局是检察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

检察工作必须服务大局,是由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决定的,是检察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检察工作所面临现实问题的客观需要。服务大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一个永恒的工作目标,检察机关必须寓服务大局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时刻关注大局、时刻想着大局,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检察工作只有坚持服务大局,才能更好地发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服务发展的职能作用,才能进一步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在服务大局中推动检察工作自身发展。

首先,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现阶段,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党的xx大、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在确立这一根本任务和宏伟目标的同时,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依法治国方略和伟大目标郑重地提了出来,并载入我国宪法。党的xx大及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与和谐社会建设根本目标。党的xx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六中全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而当前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就是保障和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这一根本目标。全市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必须认清大局,自觉服从服务于大局,为完成社会主义法治所肩负的重要使命而不懈努力。

第二,服务大局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服务大局是检察工作长期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和理论概括,也是检察工作的一个重要指导原则。服务大局既是一个认识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检察机关、检察干警所从事的工作,所担负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就是为国家、为人民掌好用好执法权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第三,服务大局是解决检察工作中现实问题的客观需要。实践证明,坚持服务大局,检察工作就能取得良好成效,不断实现创新发展。只有以服务大局为目标,才能确保检察机关克服自身工作的局限性,使各项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围绕大局,摆正位置,抓住重点,发挥作用,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服务大局,首先要了解熟悉大局。要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善于从方方面面中了解大局,把握大局。在这基础上,主动把检察工作放在大局中去考虑、去谋划,选准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和突破点,及时调整工作部署,突出服务重点,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与大局工作合拍、同步,始终做到贴紧大局,服从、服务于大局。实际上,也只有具备和发挥出这种能力,检察工作才会有生命力,检察工作的空间才会更加开阔。

二、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增强为企业服务意识

服务大局,就是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紧紧围绕发展大局,综合运用检察职能,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经济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国民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必须首先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在服务大局上必须要做到:一是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打牢思想基础。作为检察干警,要始终做到头脑里想着大局,心里装着大局,准确把握大局,加强对重大工作和问题的学习与调研,随时了解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二是善于围绕大局筹划部署工作,要把各项检察工作,作为保障大局的必要环节努力做好,使各项工作切实体现服务大局

的要求。三是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研究工作重点,调整策略方法,研究工作新思路,增添工作新举措,确保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实效性。具体到我市检察机关、全体检察干警,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好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滁州奋力崛起服务的意见》,积极探索服务发展的新途径、新举措,特别是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要坚持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充分考虑办案的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到慎重处理每一起案件,确保实体公正、程序合法;准确把握法律政策,注意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合法收入与非法收入、违法犯罪与改革失误之间的界限;坚持依法平等对待各类诉讼主体,积极创造公平、公正、平等的投资创业环境;改进办案方式,慎重使用查封、冻结、扣押等法律手段以及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讲究办案时机和方法,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强化自律意识,严禁越权办案、吃拿卡要、向企业乱拉赞助、干预市场主体合法自主经营,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三、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服务大局必须通过具体的职责履行、职能发挥去实现和体现。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根本职责是保障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因此,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必须立足检察职能,把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作为服务大局的根本途径。

(一)充分运用刑事与非刑事的手段,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有效打击和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有多种手段,包括刑事手段和行政、经济等非刑事手段。针对目前经济领域犯罪日趋严重的现状,亟待整合办案资源,组织专门力量,各部门携手合作,综合运用刑事和非刑事等手段,多管齐下,形成打击的合力,进行重点惩治,方能加以有效遏制。

一方面,刑事手段是最严厉的手段,也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最终保障。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就是对合法权益的保护。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位置和角色,决定了其在保障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中大有可为。检察机关拥有批捕和公诉权、查处职务犯罪及法律监督等职能,为经济发展大局服务是检察机关介入社会经济生活的根本目的所在。检察机关在为经济发展服务过程中,就是要正确运用手中检察权以惩治贪污贿赂犯罪为重点,坚持不懈的开展反腐败斗争。坚决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职能将有力地推动行政执法机关、侦查机关及审判机关对经济领域犯罪的打击惩治的主动性,更有利于整合行政执法和司法资源,促成打击惩治犯罪的合力,形成对经济领域犯罪多管齐下的高压态势,遏制当前经济领域犯罪日益蔓延之势。同时,在预防经济领域犯罪、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等方面,检察机关也以其特有的职能发挥着无法替代的作用。

另一方面,运用多种非刑事手段,积极拓宽服务大局的途径和方法。在运用刑事手段的同时,拥有强大国家公信力的检察机关在发挥自身的专业、信息资源优势,综合运用多种非刑事手段,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及净化投资环境等方面可以大有作为:

1、强化服务企业的意识,与辖区内企业建立联系机制,积极提供法律方面的有效服务,净化投资环境。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性质、成分的企业广泛存在,但我国现有的法律服务体系显然不能充分满足广大企业的需求。如何帮助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何协助各级党委、政府净化和保障投资环境,是检察机关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切入点和立足点。因此,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检察机关还应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力所能及地为辖区内企业分忧解难,优化投资环境,推动一方经济发展,达到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首先,检察机关应自觉、主动的从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改变原有的“坐堂办案”状况,积极与辖区内企业建立联系机制,通过定期走访、座谈等形式,为企业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力所能及地帮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其次,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在为国有企业服务的同时,重视对混合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民营企业的服务。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企业在经济生活中更容易处于弱势地位,其在经济交往中的合法权益更容易被忽视,得不到应有的保护。而一个区域的投资环境如何,对投资商的合法权益保护的状况如何往往决定了其投资吸引力的大小。因此,检察机关在为企业服务、维权的过程中,更应重视对这些经济性质的企业的保护和服务。

2、通过法律咨询、普法教育等多种形式,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为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经济领域的犯罪往往都具有较强的隐蔽性,较之普通暴力犯罪、自然犯罪,其危害性往往在表面上难以洞察。经济领域的犯罪对社会经济基础、社会诚信体系和社会传统道德体系的冲击和危害是旷日持久的,人民群众对其危害性的认识往往也要经历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因此,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当义不容辞地肩负起这一宣传教育的使命。在办案的同时,检察机关应高度重视办案的社会效果,充分运用刑事手段的教育、震慑功能,通过开展宣传报道,举办法律咨询、选取典型案例深入案发地开公开庭等方式,给广大人民群众开展直观、生动而深刻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震慑犯罪分子,积极引导舆论,为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奠定良好的社会心理基础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此外,通过选择成功案例,以简报、新闻宣传等方式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还能增强检察机关在打击惩治经济犯罪的社会影响,显示检察机关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决心,树立检察机关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良好形象,将赢得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大力支持。这种双向良性互动将能持久而深远地对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经济发展大局产生积极影响。

3、打击与保护相结合,加强追赃力度,积极为被害人及被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将犯罪带来的危害后果降至最低程度。经济领域犯罪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其直接表现在经济上会给被害人带来严重损失,有些损失甚至是惊人的[文章来源第一范文:]。这些案件直接危及社会稳定,较容易引发大规模的群众集体上访等事件。因此,广大检察干警应注意克服就案办案的思想,不仅要严惩罪犯,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敏锐性,在打击的同时,加强追赃工作力度,不断扩大战果,积极为被害人及被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将犯罪的危害后果降至最低程度,以安抚被害人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4、重视《检察建议》的作用,帮助被害企业完善规章制度,堵塞机制漏洞。在导致经济犯罪发生的因素中,很多单位或企业在制度上的不健全和管理上的混乱是其中一大因素。因此,检察机关应结合办案情况,强化《检察建议》的运用,向有关部门或企业发出检察建议。检察机关可利用丰富的办案资源,通过统计分析、犯罪预测以及实践经验的累积掌握经济领域犯罪的原因、特点及其发展规律,提出切实可行的、有效的防治犯罪的检察建议,以促进有关单位或企业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控制犯罪。针对一定时期内的办案情况反映,对该类案件呈现出的共同特点,则可向辖区内企业发出书面通告、建议,帮助改进预防犯罪方面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以告诫、警示犯罪,防范犯罪。

(二)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努力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正确履行职责是服务大局的关键,检察机关正确履行职责时,必须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好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检察机关在具体办案中,既要严格执行法律,依法办理案件,又要把执行法律和执行政策结合起来,既不能离开定法定的职责去“服务”大局,也不能不顾大局单纯强调“发挥职能”。二是正确处理好打击与保护的关系。办案中,要严格区分民事经济纠纷、一般违法行为、改革探索中的失误和执行政策中的偏差与犯罪的界限,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惩治犯罪者,挽救失足者。三是正确处理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是司法的本质和规律的要求。法律效果侧重于司法职能的发挥,社会效果侧重于司法目的的实现,要以法律效果为基础,追求好的社会效果,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样才有利于推动司法实质公正的实现,增进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信任,也有利于缓解社会转型时期矛盾冲突的对抗。我们强调要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注重办案数量、质量和结构的同步提升和协调发展,就是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我们在决定查办一个案件之前,要综合考虑,这个案件如果办了会带来哪些直接和间接的后果、对大局有什么影响,怎么样办才能把案件带来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等等。我们既要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又要避免死扣法律条文。既不能就案办案,忽视办案的社会效果,也不能借口社会效果而违背司法的职能。无论是办理一般刑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还是办理涉检上访案件,都要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出发,要把它放到党和国家整体工作大局中去考虑,放到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社会公平和正义中去考虑,放到维护宪法、法律和法治的权威中去考虑,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执法行为

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必须强化自我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一要规范执法行为,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纠正执法不公、司法不公为重点,实现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目的。二要加强自我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内部监督。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严格执法上必须自身正、自身硬。三要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建设,锻造一支高素质的人民检察官队伍。当前,主要是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岗位练兵、争创业务标兵、专门培训等多种措施,使检察官及时掌握先进的法治理念和法律原理,成为一支精通检察业务、能征善战的高素质队伍,为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作为一个整体,上下联动,广泛开展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等专项活动,各项检察工作紧紧围绕促进滁州奋力崛起,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经济发展大局服务。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建立规范执法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到执法活动中,将各种办案制度、规范落实到执法办案实践中,推动了全市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发展,并连续两年在全省综合业务考评中获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各位企业界朋友们的关心和支持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各位来宾:

这次检察服务企业座谈会是我市检察机关树立大局意识,积极探索为企业发展服务的途径和方法的有益尝试。通过座谈,面对面地听取了各位企业老总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感到企业的发展迫切需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也增强了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服务企业大有可为。今后,我们还将不定期召开类似的、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家座谈会,不断总结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的方法、措施、经验,探索服务企业发展的新路子,综合运用“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等手段,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发展环境和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为促进我市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篇8:检察院检察长的个人心得体会

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党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在奔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和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要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一定要结合陕西铁路检察机关工作实际,做到坚持学思践悟、学通弄懂、学以致用,真正用先进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会议精神切切实实转化为推动铁检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下面,汇报本人的几点学习体会。

一、要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党的领导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只有旗帜鲜明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才能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因此,我们必须把党的绝对领导这一灵魂贯穿检察工作始终,把法定职能的行使与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紧密结合起来,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积极主动发挥重要作用。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把检察事业放到党的全局工作中来思考、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找准履职尽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好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要正确处理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的关系,提高政治能力,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切实运用法治方法,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要在促进社会治理中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就是要通过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可触可感可信的公平正义,重在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减少社会戾气、节约司法资源,通过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近年来,陕西铁检机关抓住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的有利时机,认真办理西安、安康两地的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和涉铁公益诉讼案件,将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和铁路安全作为铁检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建设的切入点和发力点,10月以来,陕西铁检两级院办理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数量始终保持了稳步上升的势头;在公益诉讼试点期间,三项核心指标平均办案数在全省排名第一,在全省率先消灭了基层院公益诉讼起诉案件空白,办理了全省首例当庭宣判的公益诉讼案件,首例分市院提起诉讼的公益诉讼案件等,通过公益诉讼解决铁路线下安全隐患工作的做法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在全路推广。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相比,陕西铁检机关的工作还有较大差距,还必须紧紧围绕我省追赶超越大局,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继续扎实做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加强“两项监督”、认罪认罚从宽等重点工作,把现有的各项职能任务做精、做细、做实,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要在强化制度建设中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十九届四中全会5000余字的公报中“制度”一词出现了77次,充分证明会议的主题词便是“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小智治事,大智治制,进入新时代,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继续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具有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制度建设的分量更重、任务更加艰巨。十九届四中全会深刻把握时与势,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是把新时代改革开放推向前进的根本要求,是应对风险挑战、赢得主动的有力保证。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检察工作作为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必须把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共同战略目标任务转化为检察机关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才能增强执行力、展现执行力,自觉维护制度权威,全面执行制度,同时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为不断增强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让制度管用见效做出积极努力。同时,检察机关也应坚持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既要会同各方建立健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制度机制,又要建立和完善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四、要在加强自身建设中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对检察机关的党员干部来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就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立足岗位、结合实际,进一步“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以担当作为的务实行动,推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实际成效。“打铁还得自身硬”,要完成这一重要的政治任务,必须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铁检机关将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进一步掀起理论学习的高潮,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在原有学习的基础上取得新进步,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大政方针的理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要持续抓好司法体制改革,以即将开展的铁检内设机构改革为重点,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夯实司法责任制,继续推动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改革的深化。以正在进行的“两房”建设为抓手,大力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力争把铁检机关“两房”及信息化系统建设成在全省具有先进水平的示范工程,不断提高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各项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推进铁检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

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博大精深,意义重大,我必须深入地学、持久地学,并紧密结合铁路检察工作实际,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铁路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实际成效。要带领和团结铁检机关全体干警认真全面地履行检察职能,强化检察使命担当,为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党的十九大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极其重要的大会,大会回顾和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历史性变革,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全党的行动指南,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的重大政治论断。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需要法治建设的协同跟进。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着独特作用。作为一名基层院检察长,作为一名员额检察官,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旗帜鲜明 牢牢把握正确方向

理论创新引领航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顺应了时代与人民的新需要,谋划了管党与治国的新方略,是我们党新时代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对于检察机关而言,既要全面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又要着重学习领会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建设方面的新思想、新论断、新方略和新部署,指导实践。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我们要牢记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折不扣地将十九大精神落实到司法工作中去。

精准履职 维护保障公平正义

党的十九大吹响了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嘹亮号角,开启了中国依法治国的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治意识正在不断增强,我们检察干警只有坚持不懈推进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才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和谐、稳定、安全的良好环境。

公平正义是人类追求美好生活的一个永恒主题。我院将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的根本目标,积极推进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严厉打击涉经济违法犯罪活动,扎实开展公益诉讼,依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增进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作为一名员额检察官,我也将恪守“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做社会公正的“守卫者”。

抓实改革 奋力开创崭新局面

以改革促发展。我们要准确把握十九大报告关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运用发展的思维、领先的站位和积极的作为,持续推进改革创新。要以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为重要抓手,加快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评定等配套措施,落实工作机制,规范检察权运行。

以创新谋发展。武进检察院将积极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立财产刑监督新机制,依法打击新型互联网领域犯罪,充分发挥“一站一港”观护帮教的辐射作用,全面打造“阳湖绿洲”未检品牌,以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为新起点,积极探索智慧检察工作,加快科技化、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的总体效能,不断提高应用科技和人工智能助力检务的能力。

从严治检 确保队伍风清气正

打铁必须自身硬。十九大报告明确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提出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我们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充分发挥党组班子的带头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修改后的党章,全面增强学习和政治领导、改革创新、科学发展、依法执政、群众工作、狠抓落实等本领,打造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更加有责任加强对自身的监督。武进检察院将坚持从严治检要求,强化党章党纪意识,夯实干警拒腐防变堤坝。充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常态”,坚持“两个责任”落实督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检务督察力度,确保干警不踩纪律红线、守牢法律底线,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检察队伍风清气正。

“历史只会眷顾坚定者、奋进者、搏击者,而不会等待犹豫者、懈怠者、畏难者。”初心不变,使命在肩,唯有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从自身出发,武进检察院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检察事业,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做好本职工作,积极立足于我院实际,做好表率,当好头羊,团结带领全院干警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主旋律,全力为创造稳定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国家法治进程而不懈奋斗,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新征程中多作新贡献、再创新佳绩!

篇9:检察院检察长的个人心得体会

做为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检察长,我个人认为按照辩证唯物主义观点,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和谐也始终处在变化发展的状态。和谐社会首先应该是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法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当前,在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现象中,有相当一部分问题是在法治上,也就是说没有严格地依法办事、依法办案。因此,要实现和谐,必须加强法治。构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根本职责就在于通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服务。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不仅表现在国家政治体制中,还表现在司法体制和各种诉讼程序中,检察机关通过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实施对国家工作人员执法情况的法律监督;通过行使批捕权、公诉权,实施对公民守法情况的监督;通过行使诉讼监督权,实施对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也就是说,在我国宪政体制下,检察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惩治腐败,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理应在维护社会和谐中发挥重要作用。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谐社会是一个稳定安宁的社会。批捕权、公诉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重要派生权,检察机关通过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可以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服务。一是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等犯罪活动,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全;二是严厉打击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黑恶势力犯罪,杀人、抢劫、绑架、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努力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三是依法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重点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和走私等犯罪活动,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同时,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对未成年犯、初犯、偶犯、过失犯,有自首、立功表现的,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采取轻缓的刑事政策。在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挽救失足者,实现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维护社会廉洁高效。腐败是引发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因素。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是和谐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维护社会利益分配和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公正,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一是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尤其是群众反应强烈、阻碍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二是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金融土地管理、房屋拆迁、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国有企业重组改造、破产和经营活动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服务发展的关系,从有利于惩治腐败、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和教育干部出发,正确运用政策法律,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教育失误者,打击诬告者。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篇10:检察长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心得体会

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行动纲领和重大方针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事关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同时也必将极大地推动和促进检察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我们所面对的发展机遇。从全国看,党中央成立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领导小组,不断增强运用法律手段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一系列要求。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将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将发挥更加基础性的作用,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监督职能将更加期待。

面对新的发展机遇,我们信心满满。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紧迫而重大的政治任务,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通过学习引导干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领导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上来,把行动落实到抓好各项措施上来,不折不扣地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坚持正确的履职方向。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局意识。从十九大报告中整体理解和把握未来五年检察工作的发展方向和目标,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充分发挥维护稳定、惩治犯罪、综合治理等职能,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围绕“脱贫攻坚”“健康中国”“美丽中国”等战略部署,加大对扶贫领域、食品安全领域以及环境保护领域的法律监督。探索加强公益诉讼、未成年人关护帮教等工作,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坚决拥护改革,积极支持改革,稳步推动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各项改革任务,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构建新型“检警”“检审”“检律”关系。积极顺应改革发展需要,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着力探索创新刑事、民事、行政、控告申诉等各类检察监督的新机制、新手段,大力提升检察信息化水平,努力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展现检察监督新作为。

坚持正确的队伍建设方向。与时俱进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完善全面从严治检的制度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检的措施和要求,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专业化、职业化方向,积极思考留住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人才的策略,加快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创建全国“检察文化示范院”,激发干警立足岗位尽职履责、担当奉献的工作热情,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高昂的斗志,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续写检察新 篇章。

篇11:基层检察长学习六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党内绝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这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肃贪的坚定决心与目标。检察机关面对新时期反腐形势与压力如何有所作为?我们的回答是:挺身入局,智慧担当!

挺身入局即“躬自入局,挺膺负责”。检察机关必须挺到反腐第一线,主动迎接党中央反腐目标、决心、力度不减的严峻考验,打好“减存遏增”攻坚战;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制环境;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反腐新期待,打虎拍蝇,增强群众反腐获得感与参加度;主动应对贪污受贿犯罪定罪量刑标准改变及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对自侦工作带来的新挑战,提升队伍整体素能。贵在“动”。

智慧担当即是要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上要积极转变侦查理念、思维、方式,以科技强检为核心,以侦查信息化为依托,打出精细初查、精准立案、专业讯问、规范取证、集约办案“组合拳”,抓大案不放小案,既向就案办案要质量,又要跳出案件办新案,以案挖线,以线养案,实现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规范、安全有机统一,提升反腐震慑力和社会公信力。重在“行”。

猛志逸四海,骞翮思远翥。反腐肃贪,我们始终在路上。

篇12:基层检察长学习六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胜利召开,开启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征程,进一步凝聚了党心民心,更加激励我们共产党人坚定信念、砥砺前行!

连日来,随着不断深入学习领会六中全会精神,更深切地体会到党中央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也看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所展示出的非凡的政治智慧和政治勇气。作为基层检察院的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好六中全会精神,要坚定理想信念,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

要用心领会,理解和掌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任务、新要求,带头履职尽责,更加坚定地维护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检察工作中落到实处;要遵守纪律规矩,用《准则》和《条例》引领行动。《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们提供了行动纲领和为政准则。我将带领全院党员干部在党内政治生活这个大熔炉中锤炼党性、砥砺品格;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做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表率。坚决落实好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带领党组一班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把“牢记使命、忠诚履责、真抓实干、勇于担当”作为行动准则,发挥好班长作用,善于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当好“主心骨”,善于协调、团结各方,弹好“协奏曲”,善于把握大局,夯实基础,确保“将相和”,以坚定团结、奋发有为的班子带动全院干警励精图治,锐意进取,打造过硬队伍。

县检察长任职表态发言稿

关于护士工作心得体会

辅导员工作心得体会

年度业务员工作心得体会

餐厅工作心得体会

林场工作心得体会

浅谈班主任工作心得体会

新员工工作心得体会

选调生工作工作心得体会

销售业务工作心得体会

检察长的工作心得体会(共12篇)

欢迎下载DOC格式的检察长的工作心得体会,但愿能给您带来参考作用!
推荐度: 推荐 推荐 推荐 推荐 推荐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