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商表法心得体会

时间:2023-03-10 04:03:21 作者:elish17 其他心得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elish17”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20篇学习商表法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学习商表法心得体会,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篇1:学习商表法心得体会

一、为知识产权法学正名

在我们没有接触并了解一个事物之前,对其妄加评论是不明智的,然而人们却常常在道听途说、人云亦云中犯如此错误。我便是如此。在没有真正地学习并研究知识产权法之前,听别人说知识产权法学很枯燥、很难懂、技术性很强、需要理工科知识,然后便对知识产权法学产生了很强的排斥情绪,并誓言决不选择知识产权方向的强化课程。然而知识产权法学真的是这样的吗,真的晦涩、真的是技术性很强吗?现在看来并非如此。

当初在选择强化课程的时候,我是极不情愿地选择知识产权方向的。学院有一个导向性政策,在选择强化课程时候,尽量与自己的本科专业相结合,为避免选课程序的繁琐,我很勉强地选择了知识产权。有时候,也许服从命运的安排就是最好的选择,何必抗争?于是,我便开始真正地学习知识产权法学。

关于知识产权法学技术性强、需要理工科知识,我觉得这是对知识产权法学的一个误解,起码是部分的误解。知识产权法学主要分为专利法、商标法、着作权法(还包括其他内容如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等),仅就这三部分而言,只有专利法需要理工科知识,而商标法、着作权法与理工科知识并没有什么联系。而且对专利法来说,在学术研究方面对理工科知识要求也不高;当然在法律实务操作方面,要和具体的行业相联系,如互联网领域的专利、医药领域的专利、机械领域的专利、电子产品领域的专利,这就需要掌握互联网、生物化学、机械电子等方面的知识。其实这也很正常,法律本来就不是空中楼阁,不是纸上谈兵,与具体行业相结合,法律才能得以运用,这在其他法学领域亦是如此,如金融法、土体法、环保法、房地产法,学法律之人,如果仅仅学习法律,而不与具体行业相结合,不去学习具体行业的知识,我想是没有用武之地的。

二、什么是商标

商标,对其解构,其实就是商品的标识,即品牌(trademark、brand)。如果我们留心,就会发现我们的身边处处都是商标,我们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商标,我们生活在商标的海洋中。衣服是杰克琼斯、海澜之家、美特斯邦威,鞋子是耐克、阿迪达斯、李宁、安踏,快餐店是麦当劳、肯德基,咖啡是星巴克、雀巢、蓝山,电子产品是苹果、三星。商标离我们并不遥远,商标就在我们身边。

我们为什么需要商标?我觉得可以从两个角度说明这个问题,供应与需求,即经营者与消费者。商标是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在供大于求即买方市场的情况下,经营者如何让自己的产品在市场中脱颖而出?商标便是一大法宝。TRIPs协议第15条规定:“任何能够将一个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的标识或标记的组合,均应能构成商标。”由此可以看出,商标的一个重要作用便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消费者在看到某个商标时,他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标识,而是一个厂家,是生产带有此标识的产品的生产厂家。经营者为了让消费者易于识别自己的产品,便在产品上注明一个标识即商标;继而为了让消费者青睐自己的商标,就必须提高产品的质量,消费者因为产品的质量好便会持续购买贴有此商标的产品,消费者基于对质量的认可,从而认可该商标。长此以往,便形成了一种品牌效应。同时,消费者基于对品牌的认可,亦会对产品的质量产生信任感。产品质量与产品商标是相得益彰。这也许是商品最初产生的根本原因。

于消费者而言,商标有三个作用。一、指示作用,减少搜索成本。消费者在商品海洋中选择他需要的商品时,商标是一个很重要的参考因素,一般而言商标的口碑好则商品的质量就有保证。此时商标起到一个地图作用,消费者只要按图索骥就会方便、快捷、准确地找到他满意的商品。二、表彰作用。消费者从满足生理物质的需要,发展到满足心理精神需要。消费者的追求和品位也有很大改变和提高,消费者不再停留在衣食无忧的阶段,而开始追求身份、档次和地位。从一个人的购物和消费的品牌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文化水平、生活方式及其社会地位。如江诗丹顿手表、LV箱包、香奈儿5号香水、法拉利跑车,这些品牌不仅仅表明了产品的质量,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其拥有者的社会地位。三、维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商标的背后是商家的信誉及商品的声誉,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在消费者对商标产生认可后,经营者为了保有这种认可,就不得不保证产品的质量,从而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也会遏制假冒伪劣产品的产生,从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正是由于商标的多元价值,我们需要加强对商标的法律保护,于是商标法便由此诞生。在商标法学领域有许多值得研究的问题,如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权利冲突问题、商标的形式(声音商标、气味商标)、商标的显着性如何认定、企业商标战略等诸多问题。

三、如何学习商标法学

学习法律,我觉得应该把握三个方面,法学理论、法律条文、法律实践(包括案例分析),学习商标法同要也要从这三方面入手。一、法学理论。理论资料包括三个方面:基础教材、专着、学术论文。在认真通读教材之后,结合学术专着与学术论文对具体问题展开研究,在此基础上尝试写论文,在总结中写作,在写作中思考。二、法律条文。法律条文包括两个方面:国内法及国际商标公约。在国内法方面,不仅仅是商标法及其配套规定,还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在国际商标公约方面,由于知识产权制度是舶来品,所以国际公约无论是在商标法的学术研究还是法律实务中都显得尤为重要,如《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等。三、法律实践。“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关于法律实践,在校期间我们可以研读案例,分析法院的判决,关注时事新闻,用商标法学知识分析现实生活中的商标问题;实习阶段,我们可以到律所、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亲身实践商标的申请、商标侵权纠纷的解决、企业商标战略的规划。我想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学习,我们可以掌握商标法学的基本理论。常言道活到老学到老,法学是一门不断发展的学科,我们亦需要确立终身学习的态度。

以上便是我这段时间学习商标法学的些许感悟。

篇2:学习商表法心得体会

这是小编总结的关于学习新商标法,尚标网的销售伙伴对新商标法的心得汇总,这里只是例举了部分销售伙伴的心得,关于新商标法培训心得如下:

1、审查时间为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到9个月内审查完毕,如果符合商标法相关的规定,予以初步的审定公告。

2、对于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3、通过这次的学习,让我在商标注册阶段关于商标的注册审查,和异议方面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在以后的学习中,学以致用,用更专业的知识为我们的客户提供服务。----蔡XX

学习新商标法心得:

1,商标注册申请审查时限,是自该商标经商标局受理之日起9个月的审查期

2,商标异议审查时限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六个月

3,商标无效审查时限,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满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评委申请复审,商评委9个月内做出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三个月

4,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的或者期满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注册申请,不予核准----邱XX

通过今天对新商标法的学习,跟进一步学习到商标对商标注册申请审查、复审的时限,从之前的没有时间限制,现在缩短为9个月内审查完毕。以及商标异议、无效、撤销审查和复审时限,更加明确时间节点。同时,学习了审查和复审时限的分类,可根据商标注册申请和商标异议、无效等方面进行分类。最后学习了以明确分类决定生效条件,厘清生效时间不明确的问题。关于新商标法,我要多学习,加强商标方面知识的提成,更好的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知识解答。

商标法新法学习:

通过今天新商标法的学习,主要了解并学习了以下6个方面的知识:1,商标注册申请,复审时限 2,商标异议审查,复审时限 3,商标无效审查,复审时限 4,商标撤销审查,复审时限 5,审查,复审时限的分类 6,明确各类决定生效条件,理清生效时间的不明确的问题。进过细致的学习之后,使自己的商标法知识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提高了自己的专业水平。相信在以后和客户的交流中,会更好的服务好客户。

篇3:关于学习人民警察法心得体会

身为公安队伍里的一份子,我深知人民警察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神圣职责。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均与小至公安形象,群众满意度,大至国家安危,社会荣枯息息相关。《人民警察法》里“担任人民警察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这一规定,高度地概括了人民警察作为一个执法者,应具有特殊的修养和道德风貌。人民警察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我们不仅应具备一定的文化基础和健康条件,更重要的是,还决定了我们应具有一种精神,这种精神具体表现在人民警察必须具备“立场坚定,爱憎分明;刚直不阿,威武不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努力学习,精通业务”的特殊品格。

(一)立场坚定,爱憎分明

毋疑置否,人民警察的立场是国家的立场,是人民的立常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同时也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归宿。我们必须站在这一立场上,坚持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并以之去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凡是利国利民的事,我们就旗帜鲜明地去支持,去保护,否则,就反对,就打击。

(二) 刚直不阿,威武不屈

我们在履行职务时,必须敢于主持正义,不畏强暴,不阿权贵,也就是说要有硬骨头精神。我们经常面临着两种压力:一种来自当事人的怨恨报复,一种来自上司权贵的说情干扰。对这两方面的压力,

我们应采取什么态度,是抗争还是屈服,是战斗还是妥协?对人民警察而言,无疑是一场严峻的考验。

(三) 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严格执法(见《警察法》

第四条) 我们的职责本来就是“用法持平”、“依法公断”。受了贿赂,就会身不由己地受人支配,就会有“吃了嘴软,拿了手软”的精神负担。 所以,我们必须具有坚强的意志,廉洁奉公,在种种诱惑面前不为所动。

(四)努力学习,精通业务

公安执法是一个具有严密性的社会工程,要做好公安工作,人民警察必须具有广博的知识,较高的业务能力。要做到这一点,唯一的办法,就是努力学习。

首先,我们必须总之,具备上述六条,才是一名称职的、合格的人民警察。在职的任何人民警察都应该通过自盛自悟、自律,通过学习,不断加强自己的修养,以便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篇4:关于学习人民警察法心得体会

在经历了一个学期的学习之后,我对张老师所教的《警察学》也有了新的认识。《警察学》对我们警察院校来说是一门必修的课程,对我们更加深刻的认识人民警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是一门很实用的工具。在这一个学期的学习中,有很多感想,也有很多收获。下面谈谈我对人民警察的认识。

(一)人民警察的概念

人民警察是指在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下,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主义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在警察机关中,依法代表社会主义国家行使警察职权,履行警察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与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二)人民警察特征

1、人民警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警察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警察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过程中,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的重要任务。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意志的维护者和执行者。

2、人民警察拥有武装斗争的手段。武装性是警察重要特征之一。人民警察的职权与职责,决定了警察人员同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秩序的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必然。因此客观上导致发生暴力

冲突也是必然的。这种具有暴力性质冲突的对抗性,就需要警察人员除了应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严密的组织纪律外,还必须要具备拥有武装斗争的手段。在交通、通讯、警械、武器等物质装备上具有一定的保障。形成既能快速反应,又能抗击和镇压一切暴力行为的战斗组织。

3、人民警察是实现社会治安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力量。人民警察机关是家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在打击和制裁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还承担着社会治安行政管理职能,承担着实现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重要职责。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警察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组织,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是国家实现管理、统治阶级维护本阶级利益的重要保证。在社会治安秩序的行政管理活动中,人民警察是实现治安管理活动的主要力量。

4、人民警察警容风纪是指由警察法律所确定的人民警察警容、行为举止、形象及尊严的表现形式。人民警察必须严格遵守警察法律规定,养成遵守纪律,做到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有礼节和有修养的良好作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篇5:关于学习人民警察法心得体会

20XX年9月15日—20XX年10月15日,根据省交警总队的安排,我非常有幸的在警察学院参加了20XX年第一期新录用人民警察(交警类)初任培训班。这次培训,也是我毕业5年后,再度回到学院经行教育。所以非常珍惜这次难得的机会,在课堂上认真听讲,在训练场上严格训练,严格遵守纪律,服从组织安排。

15号一到警察学院报到,就发现本次培训就组织的非常有序严谨。从报道登记,到食宿安排,再到课程安排,特别是在座位上都是对号入座的,这些都体现了学校和总队对本次培训的精心安排和高度重视。

在开班仪式会上,领导就为我们讲述了本次培训的重要意义。树立了先培训后上岗和终身培训终身学习的观念。并且明确了我们今后的学习目标。一要弘扬井冈山精神,坚定革命信念,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走群众路线的思想路线,坚持实事求是,和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二要打牢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规范。三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人民群众路线,坚持走江西的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之路。四要提升个人素质,提升集体养成作风,提升政治理论素养和提升法律知识。明确要求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严格管理,严格训练,严格考核。让我们尽快有一名社会人员到一名交通警察的角色转换。这些都让我们在思想上的到了提高,并且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和今后个人的学习和发展方向。

作为人民警察,要树立人民公仆意思,做好人民的服务员。我们党的终旨就是为人民服务。忠诚贡献,知行合一。是警察学院的校训。忠诚也是人民警察的警魂,是人民警察最重要的品质。我们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法律,忠于人民。

作为人民警察,要树立正确的权利观。要认真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利为人民办好事,办事实,履行好自己的责任,承担自己的义务。

作为人民警察,要认真学习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忠诚可靠,秉公执法,纪律严明,热情服务,文明理性,英勇善战,爱岗敬业,敢于贡献,清正廉洁,团结协作。

人民警察是法律的执行者。所以要求我们知法懂法,才能够更好的执法。在这次培训中,学校精心安排了专家教授给我们系统的讲述了《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内务管理条例》,《交通管理条例》等关于高速交通的专业法律知识。让我们熟悉了本岗位的基本工作内容和适用法律条文及程序。要求我们热情服务,严格执法。

在本次培训中,我们的思想政治理论不仅得到了提高,在身体素质上也得到了锻炼。在集训中,我们是军事化管理,每天都有集合,每天早上都要出操,要训练。从立正稍息跨立,停止间转法,敬礼,到三大步伐每一个动作,再到我们交警专业的八大交通信号手式操。每一个手式都是经过了教官的严格训练。在这军事化的管理中,我们不仅仅锻炼了身体,而且养成了组织纪律观念。

篇6: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

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

审计局纪检组长 连莲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标志着监察体制改革由试点探索迈入依法履职、持续深化的新阶段。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了解了监察委的基本定位、监察范围、3项职责、12项措施和法律责任等基本内容,进一步增强了做好基层纪检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一是深刻认识《监察法》施行的重大意义。《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制定《监察法》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总结反腐败斗争经验、巩固反腐败成果的制度保障。《监察法》总则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作为基层一线纪检干部,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立身之本、履职之要,必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职尽责,为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是不断提高自身综合能力和水平。《监察法》出台后,对纪检工作提出了精准监督的更高要求。作为基层纪检干部,必须尽快适应新时代纪检工作新任务、新要求,将《监察法》学深悟透,熟练掌握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以及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等重要内容,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纪委监委重要会议精神,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和依法依纪依规开展工作的能力水平。同时,注重加强自身作风建设,树立优良家风,无论八小时以内、还是八小时以外,都要做到慎言、慎行、慎微、慎独,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

三是紧紧围绕监督职责开展好各项工作。要以《监察法》颁布实施为契机,不断强化日常监督。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积极探索和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把监督精准覆盖到每一名监督对象。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监督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谈话与函询相结合、专项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咬耳扯袖”与“红脸出汗”相结合等方式方法,精准施策,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坚持挺纪在前,针对出现的问题,敢于动真碰硬,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打铁必须自身硬 学好用好“监察法”

东兴街道纪工委书记 程淑媛

近期,我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监察机关的基本定位、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基本内容进行了精心研读,进一步加深了理解和把握。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更新了思想观念,在政治理论、党性修养和综合能力上得到了全面提高。

聚焦加强党的领导。监察法释义中明确指出,监察法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的必然要求。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反腐败不仅是我们党自我净化的必由之路,也是民生之路。在学习贯彻监察法的过程中要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贯穿始终,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

聚焦纪检监察的新使命。监察法是一部直面问题、顺应实践的反腐败工作基本法。监察法第三条明确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察范围;第十五条具体列举了公职人员的范围,国家机关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以及其他,几乎涵盖了全部领取国家财政工资的管理人员;第十一条则规定了监察委员会的工作方式包含监督、调查、处置等职责。以上条款,清除了监察空白、反腐不留死角,将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所以说,今后我们监督的对象范围更宽、人员更多,肩上的担子也会越来越重、职责也更加重大。

聚焦新形势下的队伍建设。监察法颁布实施后,东兴街道纪工委本着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监察法要有更高要求、更严标准、更大质效的学习思路,组织5次集中学习,7个社区分组讨论学习监察法。要求各社区要把学习监察法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面对更广的监察范围和更重的监察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正确行使监察法赋予的职能,牢记使命,勇于担当,自我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篇7:关于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高超的政治智慧,把握整体和局部的辩证关系,创造性提出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取得了“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的显著成效。学习运用监察法,必须深入把握“四种形态”这一宝贵经验,深刻理解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的一体有机联系,找准反腐败工作的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勤学笃行,为维护整片森林的健康做出有益探索。

高举旗帜,提高政治站位。党是领导一切的,监察法着重强调“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学习运用监察法,首先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党的主张为指引,全面准确把握我们党一贯秉持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政策方针,主动把“四种形态”要求融会贯通运用到监察工作和反腐败实践中。要把贯彻落实监察法作为强化党的领导的有力武器,认真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的要求,着重了解监察对象单位的政治生态和监察对象个人的政治表现,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分类施策,既要及时纠正“四个意识”不强的一般性问题,也要严肃查处“七个有之”的典型问题,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立起来、严起来。

知行合一,积极探索实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积极帮助转隶干部学习领会“四种形态”要义,转变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政绩观,把全委的思想拧成一股绳,始终把抓早抓小的理念贯穿于整条监察业务链中。要充分用好第一种形态,把教育挽救干部作为更加紧迫的任务,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批评教育、警示提醒、学习政策法规等手段,迅速补齐筑牢对非党员公职人员的第一道防线。要在第二、三种形态上下功夫,全面探索运用监察法明确的政务处分手段,动辄则咎,防止干部由一般违纪违规坠向违法犯罪深渊。要毫不放松第四种形态,“零容忍”惩治腐败行为,确保反腐利剑锋芒常在。

强桩固基,完善自身建设。强有力的“护林系统”是履行好监察职能的保障。海沧区开展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始终眼望整片森林,积极构建“一线化立体式全覆盖”监督体系,为践行“四种形态”创造有利条件:配置力量“一线化”,转隶干部全部充实到业务一线,区纪委监委从事日常监督和调查处置的人员占比超过总编制数的75%,努力确保人林比例适当;监督格局“立体式”,形成了区纪委监委居中坐镇、巡察组游击清扫、派驻组蹲点驻防的三支“护林员”队伍;监督对象“全覆盖”,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限,实现对区直机关部门和街道两大“主林区”无死角监督。下一步,海沧区将继续优化工作机制,强化人员保障,不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让整片森林都尽情沐浴在监察的阳光下。

篇8:关于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标志着国家监察工作进一步进入法治轨道,全国监察工作有了法律可遵循。监察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提高政治站位,学深悟透监察法。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监察法的出台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必将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对监察体制改革产生重大深远的影响。这既是我们实现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举措。作为一名县(区)一级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不仅要带头学深悟透监察法,充分认识这一战略决策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深刻理解、正确把握监察法的内涵精髓,更要推动监察法在基层正确地实施运用直至落地生根。每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深化学习认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推进法法衔接,形成合力,达到“1+1>2”的效果,推动监察法在全区上下落地见效。

实现监察全覆盖,擦亮监察利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得到有效加强,监督对象覆盖了所有党组织和党员,但行政监察对象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还没有做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监察法将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统一纳入监察范围,实现了由监督“狭义政府”公职人员到监督“广义政府”公职人员的转变,实现了监察全覆盖,体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同安区监察对象由1290人增加到5164人,其中新纳入为监察对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管理人员,如村书记、村主任等有1733人,其他依法履行公职人员有1730人。今年3月份,同安区查处一起社区书记、社区主任利用职权或暴力强揽工程项目的典型问题;4月份,我区祥平街道某村3名小组长在监察威力的震慑下,主动到街道交代收受建设项目土方工程“工程理顺调理费”等,这些都充分彰显出监察的利剑作用。同时,正积极探索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路径和新增监察对象分类监督的实现方式,把监察体制改革引向深入。

强化责任担当,打造执纪执法铁军。监察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监察人员必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保守秘密......自监察法颁布以来,同安区纪委监委注重强化教育培训、增强工作本领,不仅通过监察法专题讲座、专题学习会、小组讨论会等方式,帮助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熟练掌握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下一步还将邀请专家学者进行《宪法》、《国家监察法》解读,不断提高全区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同时,注重强化干部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即将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开门搞监督促进作风转变”系列活动,加强对纪检监察权力行使的全过程监管,坚决防止“灯下黑”,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纪律部队”。

监察法的实施标志着“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走向制度化,“永远在路上”的反腐败斗争进入全面法治反腐新征程。这要求我们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要转变工作思维方式,重整行装再出发,做好政治生态“护林员”,以实实在在的监督调查处置实效,不断增加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

篇9:关于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

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八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我室在第一时间组织全室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学一层、在学中做,在做中学,结合实际学思践悟。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监察委员会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学好、用好监察法,必须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多请示多汇报,严格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做好监察工作。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纪律是治党之戒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衔接,以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两条红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压实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责任。要抓住学习实践监察法的契机,积极探索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运行机制,构建纪法协调衔接新机制,推动国家监察与巡察监督、派驻监督有效结合,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问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牢固树立法纪意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更实的作风要求自己,不断增强自身免疫力,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同志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忠实履行党章宪法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国家监察全覆盖。当前,纪检监察机关不仅是执纪机关也是执法机关,肩挑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双重责任,要始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个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武器,重点强化监督职责,统筹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合力,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机制,筑牢全面从严治党根基。持续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围绕“形”的重塑、“神”的重铸,推进队伍在思想、理念、感情、人员、工作上深度融合,把“三转”推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不断强化自我监督和外部监督,始终在“阳光下”行使执纪执法权,进一步完善健全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确保纪检监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篇10:关于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

今年的全国两会最重要、最突出、最鲜明的一件事情是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自这部法律通过以来就受到极大的关注,现在就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粗浅的理解。

一是《监察法》的出台体现了从严治党的统一性。我们国家过去纪律检查的主要对象是体制内人员,对其它行使公权力的人员没有有效的监督,例如政府临聘人员也是在行使政府职能,但是对他们的纪律监督可以说是真空地带,一旦违纪了如果是党员会给予党纪处分,如果不是党员领导干部,一般给予批评教育,或是辞退,最终产生的违法违纪后果由政府买单。这部法律的颁布充分说明监察委不仅对6大类公职人员进行监察,也同样覆盖了普通公民。《监察法》明确指出:“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这就意味着每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有可能成为监察法的适用对象。不论行为人是“工作人员”还是“工勤人员”,是“在编”还是“借调”、“聘用”,只要是从事公务活动的,就属于监察对象,如城管协管员、受委托从事公务活动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等。这样修改后,填补了对行政权力监督方面的空白,加强了对受委托或被授权从事公务活动人员的约束。

二是《监察法》的出台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动体现。这次《监察法》的制定是先通过宪法修正案,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然后再依据宪法及时制定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符合法定程序,符合宪法的核心价值的基本精神。《监察法》明确了监察机关的权限,包括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12项措施,依法赋予监察委相应的监察手段,监察手段全覆盖,有利于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确保监察工作顺利进行。这个留置权,广受关注。十九大报告指出,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并对留置的程序作了严格规定,有利于解决长期困难我们的法治难题,充分体现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

三是《监察法》的出台是“打虎”“ 拍蝇”的必然要求。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这是亘古不变的历史定律。今天,反腐倡廉仍旧是人民心中最热切的期盼,一直并将永远在路上。腐败流毒最直接影响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今“微腐败”和“新四风”问题依然存在,严重损害着人民群众“获得感”。 为什么苍蝇会悄悄滋生呢,追根溯源,就是监察力度不够。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就是要完善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在制度与可操作性上避免“灯下黑”,探索出一条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的有效途径。

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权限、监察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有了深刻的认识,对监察委员会工作的性质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我想,学习《监察法》的目的在于依法办事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于自觉规范行为,提升素质,接受人民监督,做个受人民欢迎的基层工作者。

篇11:关于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

监察法是我国为了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而成立的法律,实现了国家监察全覆盖,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作为法院干警的我们更要带头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监察法,立足实际、主动作为,忠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双重职责。

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监察法的颁布实施,是把党和人民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法律,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深远的意义。作为一名法院干警,监察法不仅需要我们从理论上研究透彻,更要以监察法实施为动力,在促进干净自身建设、遵纪守法、提高政治站位等方面深化持续发力。

就笔者而言,要时刻牢记使命,强化责任担当,只有这样才能对腐败问题严防死守,敢于“亮剑”。要把学习好监察法作为基本前提,深刻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优势。同时,我也需要从优秀老一辈干部那找好标杆,点对点的学习交流,一方面学习前辈们吃苦耐劳、恪尽职守的工作态度,另一方面也要学习到他们清贫乐道、严于律己的人生哲学。要在法治国家建设的道路上坚定不移的行走,始终做到作风硬、敢担当,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篇12: 学习五常法心得体会

“五常法”就是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这个词我是听完急诊科莫丽护士讲的课后才了解到的 ,对于一些发达的地区,早已不是一个新鲜的词,很多单位及企业正在享受使用五常法所带来的好处,这些好处有: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失误机会;提供有条理的工作环境;确保医疗安全;保障员工安全;这么多的好处,我们现在开始实行,依然不会太迟。

我在内科呆了3年,总的来说这段时间无论是病人的基础护理还是我们的更衣室内务都比之前好很多,这当然得益于我们护长进修回来后所采取的一些措施,一点小的改变都足以让我们每天心情舒畅。当然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我们去改变的,比如我们的治疗室,这是我们每天工作的必经之地,这里的物品,药品放置最多,因为太多,所以经常觉得地方不够用,领回来的药品经常塞满药柜,冰箱,口服药放到柜子里,下面一层,上面直接再放一层,这就造成了我们要找到一个想要的药,都变成很费力的事。这也是让我很头大的地方,因为每次检查病房管理时,药品放置这一块都有问题。比如药品没有归类放置,没有标签,高危药与普通药混放,散装药没有有效期,药柜放有使用过的注射器,药柜灰尘多等等一堆问题,每次检查出的问题,都要当事人整改,但是只是在质控本子里写了已整改,事实上没有得到真正的改变,下次检查同样的问题依然会出现。

我就内科药品放置这一点,谈谈今后我们如何使用“五常法”来管理药品。因为我们内科属于综合内科,所以使用药品的种类也很多。很多新来的护士通常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对药品的放置了如指掌。为了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改变现在的状况,使用五常法,势在必行。

一常组织:根据药品的使用频率从新摆放 , 过去一年内没有用到的药品 ,应处理掉,如果其他科有用到的可以拿去交换,如果没办法交换,放回仓库也行。 半年内没有用到的药品,可放在工作区域内较远的地方。每天使用的药品,可放在最近的地方。

二常整顿:将整理后的药品分门别类放置好,放置时严格按有效期的先后顺序排列,分管护士每周检查,护士长应每月抽查,杜绝药品过期,减少浪费。同时药品要有明确的定位,并粘贴醒目标志,目前我们做到的是毒麻药都是专柜专锁,班班交接。但高危药与普通药还是经常混放,高危药其实我们已经都粘有标签,也放在专用的盒子里,只是同一层既放高危药,又放普通药,显然不合适。这是因为很多护士觉得那里有空位就放那里的习惯。散装的口服药最好放在原装瓶里,并贴上有效期,每周检查。

三常清洁:现已有分管护士,分管护士应做到每周清洁,保证药品摆放整齐。其他护士也应参与其中,不乱放,乱扔,发现脏乱,及时清理。发现标签掉下来,及时粘好。配药时及时清理垃圾,如注射器,玻璃瓶,或者撒掉的药液,应及时清理。而不是等其他人来做善后工作。

四常规范:护长应制定审核标准,通过制度化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加以改进,不断完善药品管理。

五常自律:我觉得运用五常法最后是否成功,最终归于我们护士能否做到常自律,因为就算你有再好的措施,护士不严格自行,最后还是一团糟。所以每一位内科的护士,都应该树

立一种主人翁的意识,人人按制度执行,人人参与其中,抛掉不好的习惯,养成好的习惯。

我相信使用“五常法”管理药品后,我们一定会有一个高效的工作环境,同时也会让我们形成一种良好的习惯,在执行过程中还可以开发我们的创造性及主观能动性,何乐而不为呢?

篇13: 学习五常法心得体会

最初听到护理“五常法”这个名词是在今年的四月初,当时对护理五常法的.理念不是很了解, 6月14日大内科组织业务学习,就有关“五常法在临床护理中的应用”学习,在那一次学习中我对护理五常法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

所谓护理“五常法”就是“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 是用来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的一种有效技术。其实五常法时刻贯穿在我们的工作中,只是我们没有注意到,也没有形成一种规范。

我是科室质控人员之一负责检查消毒隔离,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一些小问题,大家总是遗漏或者忘记。比如说:茂康碘、胰岛素漏注明开启时间;清洁物品与无菌物品混放;忘记定期更换酒精瓶及备用湿化瓶;消毒液浓度配制不当等等。既然五常法是一种提高安全、改善环境品质、增加效率、减少故障、提高工作效率的一种技术,那么我也想现学现用一下,五常法在消毒隔离中的应用。首先,护长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五常法”管理知识,全员参予:

1、常组织:实施这一步之前,希望能得到护长的大力支持。为了合理摆放物品,期望治疗室能尽快进行改造。以方便将物品尽快分类定位放置,根据物品的利用程度、使用频率以确定保存方法及放置位置。防止过期造成浪费。

2、常整顿:将物品在规定的地方合理放置,重新设立清晰标签。对容易遗忘如注明开启时间,物品更换时间,可在放置物品旁张贴温馨提示。目的是一目了然,便于检索,减少寻找物品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3、常清洁:定时清除积尘,对物品柜内每个小角落注意清扫,保持整洁。对包装破损及有效期标示不清的物品及时清理。在潮湿的天气,物品柜门应关好,防止物品受潮影响灭菌效果,确保物品的质量。

4、常规范:定位放置,人人遵守。各类物品分类定位放置,质控员定期检查物品质量、标识、放置位置、有效期等不断改进,及时完善管理方法。

5、常自律:每天从供应室领取物品后,必须及时物品分门别类整理好。

加强消毒隔离意识,以减少院内感染的发生,是我们每个护士的责任,希望大家跟我一起来努力吧!

篇14:学习电商后的心得体会

在来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我完全没想到我会在经济法政系学电子商务这一专业,刚接触电子商务时我是属于完全不懂的类型,连最基本的电子商务是什么这种概念都不能理解,只能停留在最基本的理解上:在电脑上做生意。

或许我不适合学这一专业,也做不到学好这一专业。虽然我自己家里也是经商的,但是说实话我对经商基本不懂,看到的事听到的话也是囫囵吞枣的。但是自从我学了这个专业后,感觉有点变了吧,现在对经商也不那么排斥了,有时也在想我该怎么做才能真正做好,这个问题已经困扰了我好久,可是我一直都没找到答案。

我现在感觉我好像应该把这个问题放一放,现在应该把关于电子商务最基本的问题先解决。

自从接触电子商务以来,就有不少人都叫我好好学习电子商务,他们都是电子商务是一门很有前途的专业,现在的社会日趋电子化,因此这一专业以后也会一直有用的。听了这些人的建议,我心里已经有了决定,不管能不能学好,只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了,也算是没遗憾了。

同学们,好好学习这一专业吧!

篇15:学习电商后的心得体会

不知不觉的在大学里已经生活了一个月了,学习了电子商务这个专业也一学期了。从刚开始对电子商务的不了解,也可以说一窍不通。。。然后通过老师的教导我也知道了一二。。。

电子商务可以解释为网络营销,在当今社会,网络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电子商务催生了许多新技术的应用与发展,而这些技术也给国际贸易带来了许多新的活力和动力。通过学习了解了电子商务的基本概念,分类与交易过程,功能与效益,一般框架体系及发展的新动向。也了解了什么是EDI模式,BTOC模式,BTOB模式及网上拍卖模式。

电子商务基础主要介绍INTERNET接入技术及与电子商务紧密相关的数据库技术,网络技术和WEB技术。电子商务安全介绍计算机系统与网络的安全技术,电子商务交易安全技术和交易标准。电子商务支付让我们学会了如何应用电子支付使我们更方便,快捷。。。电子商务物流介绍了其系统化和配送中心的问题及我国电子商务物流存问题与对策。。。

我们应该重点学的是技术和营销。在学这门专业时首先要熟悉计算机,计算机是基础还有要考电子商务师资格证,英语证书等。

篇16:学习《宪法》《监察法》心得体会

学习《宪法》《监察法》心得体会

县人社局郭波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也深刻领会到了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以及信心,《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必将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奠定坚实宪法基础、产生重大深远影响。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这一战略决策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深刻理解、正确把握监察法相关条文的内涵精髓,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推动宪法实施、强化国家监察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更好担负起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

一、政治引领,突出纪检干部纪律性意识。将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是为新时代的中国增添新鲜的指导思想,是将已经经过实践检验的真理和人民的意志写入宪法,是巩固党领导一切工作的础。大局面前,每名纪检干部应突出纪律性意识,坚决拥护党的`领导,主动积极学习和带动周边群众学习《宪法》和《监察法》,尤其是新增加了的思想和理论。将党的理论思想扎根在基层,用党的理论更好地指导一切工作的开展。

二、提倡宪法,加强依法履职责任。修订《宪法》,颁布《监察法》,是强化法制,推进依法治国。在法制程度不断强化,法制观念不断深入的当下,每名纪检干部要以身作则,用行动来推进依法治国,同时脑海里也应紧绷一根法制的弦,依法办事,违法必究,不断增强守法用法的本领,时刻用法律的准绳来衡量履职的尺度,学会用法理来处理公务活动的疑难杂症,学会用法律来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群众中做知法懂法用法的好干部。

三、拒腐防变,严守办事规章纪律。此次《宪法》的修订,《监察法》的颁布,壮大了监察力量,丰富了监察权利,全面了监察范围,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纪律的网子越织越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会碰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这更需要我们以更大的勇气、更强的决心、更高的能力,以强烈的使命,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篇17: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实施已经半年。近日,通过集中学习《监察法》,我深刻认识到学习贯彻监察法,是对当下检察员忠诚履职、干净担当、做好工作的必然要求。制定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环节。监察法和监察体制改革之间密不可分。组建监察委员会,整合反腐败工作力量,解决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的职能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行政监察机关职能交叉重叠问题,有利于形成反腐败合力。

监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了纪委监委受理报案和举报的法定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不排除有的人居心叵测,想利用纪委监委的法定义务“为我所用”,诬告陷害他人,或是恶意重复举报,意图通过国家机器来打击别人、成全自己。殊不知,这种行为本身就是非常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是既害人、又害己的行为。法律明确了纪委监委的职责义务,赋予了人民群众向纪委监委反映问题的权利,但这种权利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而设置的,是为了加强对全体党员和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正常监督而设置的,并不是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可以胡乱使用的“私器”。

用监察法管住行使公权力人员。要充分利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切实转化为治理效能,进一步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力度,加强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监察。用监察法管住行使公权力人员,对基层某些非党员、非干部却手握公权力的人来说,那种没人管、很自在的日子将一去不复返,这无疑为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保障。

其实,无论是用党纪把党员干部管住管好,还是用监察法管住行使公权力人员,本意并不是为了让更多干部被举报、被查处,而是形成震慑、监督前置,不给干部犯错的机会,对他们其实是一种保护。正如纪检监察的第一职责,并不是打“虎”拍“蝇”,而是通过监督,防止好干部一步步变成“苍蝇”和“老虎”。当公权力都能被规规矩矩地使用,人民群众就能持续保持获得感了。

进入新时代,反腐需要新武器。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这是反腐败斗争最明显的特征;“打虎”“拍蝇”“猎狐”,这是反腐败斗争紧盯不放的目标。这几年,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有权力,就要有制约,有监督。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优势已经形成的今天,通过制定监察法,就是要坚定以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树立起依宪执政、依宪治国的标杆和典范,这充分彰显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和自信。

篇18:《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学习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学习心得体会

天马街道纪工委  罗建衡

一是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党进一步加强了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监察委员会与党的纪律机关合署办公,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要举措。监察法为监察委员会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在反腐败工作领域体现了坚持浑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二是通过学习,认识到国家制定《监察法》是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个国家只有清廉清政,才会让所有公职人员不记初心,真正为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去努力工作。

三是通过学习,认识到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必须进一步增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更新观念,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准确把握当前形势和任务,牢记使命、强化责任,自觉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坚守职责定位,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坚持知行合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加强自身品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从严要求自己,做到自醒、自警、自律。清白做人,廉洁公道做事。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

四是通过学习,认识到作为纪检监察队伍中的一员,在实际工作中要以身作则,既要讲原则又要讲担当。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平常监督立足于早,着眼于小,多做“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工作。发现苗头及时提醒,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在原则问题上,敢于动真碰硬,真正把制度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不断强化执纪问责的震慑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篇19: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以来,各级纪委监委落实新要求、运用新手段,严肃查处发生在各个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这成为各级纪委监委干部执纪监督的新利器。从而标志着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已经进入全新阶段。作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监察法的实施是一项重大创新举措,它既体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具有高度的.内在一致性,也体现了实行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统一的必然性,进一步加强了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填补了权力的监督空隙和死角。我们应当从以下三方面体会监察法的实质。

立法过程之严谨确保执纪监督“新利器”牢不可摧。监察法从草案到正式立法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在取得了各方面广泛认同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后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的原则和精神。监察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朝着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从国家法律层面确保监察全覆盖,监督无死角,牢不可摧。

覆盖范围之广确保执纪监督“新利器”震慑有力。按照《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涵盖了所有的公职人员,实现了对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职能的有机整合,明确了监察职责和监督方式,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从根本上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能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职能行使之严确保执纪监督“新利器”锋刃无比。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国家监察法明确监察机关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把目前正在实际运用的调查手段纳入法律,赋予必要的调查权限,加大查处惩治力度,确保执纪监督有力度、有劲道、效果明显。

篇20: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宪法地位正式确立。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八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光寒十四州。如今,国家监察法审议通过和颁布实施,使各级监察委明确了职能职责和监察范围,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新时代监察官手中也握有了执法之剑,惩腐利器。这充分体现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决心和意志,体现了对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是大势所趋、事业所需、人心所向,是探索中国特色监督制度的重大创新之举。

作为纪检监察系统的工作人员,要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对监察法中关于监察机关的基本定位、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基本内容要深入学习,牢记于心,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结合实际学思践悟,要深刻把握监察法颁布实施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格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让群众看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变化。

其次,要用好手中这把利器,要突出监察办案第一要务,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积极查处职务违法犯罪案件,以突破案件来实践监察法;坚持纪在法前、纪比法严,平常监督立足于早,着眼于小,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最大限度减少存量腐败、遏制增量腐败,做到防患于未然;坚持对“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做到全方位监察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特别的是农村基层存在的危房改造、涉林、涉农等领域侵害民生民利的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做到监察向基层覆盖。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准确把握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紧扣时代脉搏,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勇气,维护良好的党风、政风、民风,为中国梦的早日实现保驾护航。

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

法学生社会实践报告表

表内乘法数学教学反思

学习监察法宣传标语

电商学习个人总结

学习心得体会格式

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干好工作18法心得体会

学习商表法心得体会(共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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