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23-03-21 03:49:56 作者:吧台剪刀 发言讲话稿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吧台剪刀”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4篇在全县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在全县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篇1:在全县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县政府召开全县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动员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齐抓共管,真抓实干,不断深化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推动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刚才,建设局通报了全县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情况,社保局通报了全县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情况。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清欠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今年以来,全县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清欠工作有关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制定清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清欠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止月底,全县清欠工程款万元,占拖欠总额的%;清欠农民工工资万元,占拖欠总额的%。总体来看,全县清欠工作有了一定的进展,基本完成了清欠任务。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的看到,我县清欠工作与国家、省、市的要求,与其他县区相比,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好形势、与施工企业和农民工的期望相比,差距还比较大。从市上通报的情况看,在工程款清欠和农民工工资清欠方面,我县均名列全市第三名,形势不容乐观。

清欠工作相对滞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客观上讲,一是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较快,新开建设工程增多,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总额显著增加,相应增大了这方面的拖欠。二是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工程建设资金不到位。三是建筑市场管理薄弱,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监管惩戒机制,一些施工企业层层转包工程,甚至恶意拖欠。从主观上讲,一是认识不到位。一些部门对清欠工作的重要意义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对清欠工作重视不够。二是工作不到位。主要是对上级有关清欠工作精神吃的不透,对存在的问题把握不准,工作浮于表面,推进力度不大,工作落得不实。三是职责不到位。个别部门职责不清,协调不力,配合不紧,推诿扯皮,没有发挥应尽之责。

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落实科学发展观,站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局的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这不仅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更是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不仅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损害农民工的权益,引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而且会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严重影响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恶化社会信用环境,造成社会信用缺失,更重要的是人民群众就会对政府失去信任,影响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形象。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角度,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深刻认识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清欠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以积极的工作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强有力的工作措施,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维护建筑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完成今年的清欠任务。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认真地做好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

全县清欠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清欠的总目标不动摇,坚持政府负总责不动摇,坚持防范和清欠并重不动摇,坚持谁拖欠、谁偿还的原则不动摇,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彻底扭转我县清欠工作的被动落后局面。

总体目标是:对××年年底以前竣工项目的拖欠工程款,要在××年年底全面完成清欠任务;政府投资项目要在今年年底前做到财务结清;房地产等社会投资项目要在××年年底前全部清欠;对××年年底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要在今年春节前全部清偿,且不发生新的拖欠。

在具体工作中,要牢牢把握以下四个工作重点:

一是要着力抓好政府投资项目的清欠工作。能否实现三年清欠目标,解决政府项目拖欠问题是一个关键环节。从我县情况看,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占拖欠总额的%,清欠任务仍然十分繁重。要按照资金来源渠道,属于县政府投资不到位形成的拖欠,由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清偿;属于乡镇政府投资不到位形成的拖欠,由乡镇政府偿还。对拖欠数额不大的,要在月底全部还清。对原建设单位已撤销、解散、合并的,由该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偿还。对于因超规模、超标准、超预算导致拖欠工程款的政府投资项目,由该项目的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筹措资金偿还。逾期仍未落实资金的,由该项目的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资产进行抵押或拍卖偿还拖欠的工程款。

二是要着力抓好房地产开发等社会投资项目的清欠工作。元旦前,由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牵头,对

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清偿欠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在摸清拖欠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的具体办法。对于空置房较多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帮助企业采取以租带售、转变为经济适用房等多种形式回笼资金。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对拒不签订还款协议、不按期清偿欠款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直至清出开发市场。发改、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对存在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批准其新开发建设项目,不为其办理用地手续。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在审批规划等方面采取措施,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尽快解决拖欠的工程款。贷款银行要将其列为信用不良单位,依法减少授信额度或者不提供授信。其他社会投资拖欠的工程款,按照“行业归口管理”的原则,由该项目建设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建设单位履行还款责任。实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凡不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或监督不力的,应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要着力抓好农民工工资的清欠工作。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检查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和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情况,对有拖欠和克扣行为的企业,责令其立即补发;不能立即补发的要限期补发。凡因工程项目业主拖欠建筑企业工程款,致使建筑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农民工和工人工资的,要责令其限期付清工程款并向社会公布。要督促已获得工程款的建筑企业偿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对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建设、质监等部门列出“黑名单”,不仅要在媒体曝光,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更要通过限制准入,不得参与华亭市场的招投标,将其清理出华亭的建筑安装市场。要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欠薪举报投诉制度,及时依法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要尽快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督促建筑企业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银行建立工资支付基金专户。司法等部门要建立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制度,受理有关投诉和调解劳务合同纠纷,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今年春节前,要基本建立工资逐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支付的制度,保障农民工及时拿到工资。要建立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快速通道”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群体上访事件。

四是要坚持清欠与防范并重,防止新的拖欠发生。按照“老帐要还,新帐不欠”的原则,在清理拖欠工程款的同时,加大监管力度,严防新开工项目造成新欠工程款的发生。一是要严格审批监管。发改、建设、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对资本金不足、自筹资金不落实的申请项目和未按合同约定结清工程款的企业的新建项目,坚决不批准立项,不发给规划、施工许可证,不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二要积极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对今后房地产开发项目强制实行业主工程支付担保制度。同时,建筑施工企业也要实行承包商分包工程付款担保制度,通过实施担保制度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三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失信惩戒机制,把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作为重要的信用标准,对失信行为要记入信用档案,公之于众。同时,要充分发挥工程监理、质检等中介机构在解决拖欠工程款纠纷中的协调作用,形成约束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有效机制。本网版权所有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实效

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特事特办,紧事快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采取切实措施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靠实清欠责任。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性质,将清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认真安排,指定专人专抓此项工作,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不负责任、应付差使的现象发生。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清欠方案,列出清欠时间表,倒排清欠计划,逐问题进行研究,逐项目进行解决,逐笔资金进行落实,不断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解决清欠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清欠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明确部门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县清欠领导小组是全县清欠工作的综合、协调、领导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下达清欠任务、数据汇总、督促检查等工作。发改、财政等部门负责督促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清欠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农民工工资的清欠和投诉案件处理工作,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和社会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清欠。监察部门主要做好投诉案件的查处,其它部门具体负责本行业拖欠工程款的清理工作。各部门必须将“双清”作为转变职能、转变作风的重要方向,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任务,切实把职责发挥到位,把工作抓实抓细。

三要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清欠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县上下一盘棋的思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紧密配合,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工作合力。坚决杜绝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相互挚肘、各自为政的现象。要通过有计划、有步骤、扎实有效的清欠活动,使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真正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本网版权所有

四要加强上下衔接,及时沟通情况。要加强与省、市清欠办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信息,互通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要建立清欠工作报告制度,随时了解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每天要向清欠办报送有关报表和报告,由清欠办汇总后报市政府。同时,要注意强化网上申报核销工作,因为国家和省上都把网上核销作为清欠工作有无进展的依据,要督促施工企业在还款后及时核销,做到清偿一笔,核销一笔。

五要及时评比通报,接受社会监督。县上将建立清欠工作季通报制度,由清欠办收集掌握有关情况,按季下发督查通报,对工作力度大、清欠进度快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没起色、任务欠帐大的进行通报批评。要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宣传好的典型,曝光差的事例,公布长期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单位、企业名单。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同志们,年关将至,时间紧迫。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算清各自的拖欠帐、清欠帐,对“双清”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在春节前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清欠集中行动”,切实解决好“双清”工作中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确保我县清欠工作全面完成,为县委、县政府交一份满意的答卷,让广大农民群众过一个安乐详和的春节。

谢谢!

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清偿欠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在摸清拖欠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的具体办法。对于空置房较多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帮助企业采取以租带售、转变为经济适用房等多种形式回笼资金。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对拒不签订还款协议、不按期清偿欠款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直至清出开发市场。发改、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对存在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批准其新开发建设项目,不为其办理用地手续。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在审批规划等方面采取措施,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尽快解决拖欠的工程款。贷款银行要将其列为信用不良单位,依法减少授信额度或者不提供授信。其他社会投资拖欠的工程款,按照“行业归口管理”的原则,由该项目建设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建设单位履行还款责任。实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凡不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或监督不力的,应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要着力抓好农民工工资的清欠工作。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检查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和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情况,对有拖欠和克扣行为的企业,责令其立即补发;不能立即补发的要限期补发。凡因工程项目业主拖欠建筑企业工程款,致使建筑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农民工和工人工资的,要责令其限期付清工程款并向社会公布。要督促已获得工程款的建筑企业偿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对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建设、质监等部门列出“黑名单”,不仅要在媒体曝光,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更要通过限制准入,不得参与华亭市场的招投标,将其清理出华亭的建筑安装市场。要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欠薪举报投诉制度,及时依法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要尽快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督促建筑企业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银行建立工资支付基金专户。司法等部门要建立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制度,受理有关投诉和调解劳务合同纠纷,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今年春节前,要基本建立工资逐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支付的制度,保障农民工及时拿到工资。要建立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快速通道”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群体上访事件。

四是要坚持清欠与防范并重,防止新的拖欠发生。按照“老帐要还,新帐不欠”的原则,在清理拖欠工程款的同时,加大监管力度,严防新开工项目造成新欠工程款的发生。一是要严格审批监管。发改、建设、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对资本金不足、自筹资金不落实的申请项目和未按合同约定结清工程款的企业的新建项目,坚决不批准立项,不发给规划、施工许可证,不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二要积极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对今后房地产开发项目强制实行业主工程支付担保制度。同时,建筑施工企业也要实行承包商分包工程付款担保制度,通过实施担保制度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三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失信惩戒机制,把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作为重要的信用标准,对失信行为要记入信用档案,公之于众。同时,要充分发挥工程监理、质检等中介机构在解决拖欠工程款纠纷中的协调作用,形成约束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有效机制。本网版权所有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实效

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特事特办,紧事快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采取切实措施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靠实清欠责任。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性质,将清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认真安排,指定专人专抓此项工作,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不负责任、应付差使的现象发生。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清欠方案,列出清欠时间表,倒排清欠计划,逐问题进行研究,逐项目进行解决,逐笔资金进行落实,不断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解决清欠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清欠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明确部门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县清欠领导小组是全县清欠工作的综合、协调、领导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下达清欠任务、数据汇总、督促检查等工作。发改、财政等部门负责督促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清欠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农民工工资的清欠和投诉案件处理工作,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和社会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清欠。监察部门主要做好投诉案件的查处,其它部门具体负责本行业拖欠工程款的清理工作。各部门必须将“双清”作为转变职能、转变作风的重要方向,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任务,切实把职责发挥到位,把工作抓实抓细。

三要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清欠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县上下一盘棋的思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紧密配合,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工作合力。坚决杜绝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相互挚肘、各自为政的现象。要通过有计划、有步骤、扎实有效的清欠活动,使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真正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本网版权所有

四要加强上下衔接,及时沟通情况。要加强与省、市清欠办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信息,互通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要建立清欠工作报告制度,随时了解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每天要向清欠办报送有关报表和报告,由清欠办汇总后报市政府。同时,要注意强化网上申报核销工作,因为国家和省上都把网上核销作为清欠工作有无进展的依据,要督促施工企业在还款后及时核销,做到清偿一笔,核销一笔。

五要及时评比通报,接受社会监督。县上将建立清欠工作季通报制度,由清欠办收集掌握有关情况,按季下发督查通报,对工作力度大、清欠进度快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没起色、任务欠帐大的进行通报批评。要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宣传好的典型,曝光差的事例,公布长期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单位、企业名单。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同志们,年关将至,时间紧迫。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算清各自的拖欠帐、清欠帐,对“双清”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在春节前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清欠集中行动”,切实解决好“双清”工作中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确保我县清欠工作全面完成,为县委、县政府交一份满意的答卷,让广大农民群众过一个安乐详和的春节。

谢谢!

篇2: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讲话稿

尊敬的xxx:

严格按照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关于清欠工作责任分工的要求,积极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中推行法律援助制度。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把为进城就业的农民提供法律援助作为重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帮助农民工依法讨回拖欠工资,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农民工营造优良的法律保障环境。据统计,年全受理农民工案件600多件,追回欠款和赔偿金990多万元,受援农民工人数达2万人;咨询代书近5万人次。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为进一步做好年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中的法律援助工作,司法厅已经为农民工工资拖欠提供法律援助工作列为年全司法行政工作重点之一,决定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法律素质,扩大法律援助制度在广大农民工中的影响力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农民工进行法律知识和法律援助制度宣传工作,把法律援助制度作为普法依法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宣传落实,扩大法律援助制度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农民在进城务工前就对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援助制度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农民工学会运用法律援助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一些过激的不良行为,从而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二、建立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紧紧围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这一重点工作,探索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为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创造条件、提供有力保障。

一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盛、县(区)三级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强同内外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联系,交流经验、互通信息、密切配合;推动法律援助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设,在乡镇或重点厂矿企业内部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二要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简化工作程序。各地在实施对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时要采取和落实以下有关措施:

1、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对农民工有问必答;

2、公示农民工法律援助范围、条件及申请、获得法律援助工作流程等制度,让农民工走进援助机构便对法律援助有关内容一目了然;

3、公布法律援助咨询电话,有条件的地方还要开通网上、电台服务,使农民工随时随地都能获得法律援助相关信息;

4、公布监督电话,设立法律援助专职人员工作监督栏,建立规范的投诉处理程序和行之有效的处理手段,监督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

5、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尽可能放宽经济贫困条件,对拖欠工资时间长、数额大、人数多的案件不需审查申请人的经济条件,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开辟绿色通道;

6、对群体性的农民工工资拖欠援助事项要集中办理。

三要建立起法律援助机构同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年9月司法部联合劳动部等九部委制定的《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的意见》,加强同劳动、建设、法院等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明确相关部门在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义务和责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沟通机制及反馈机制,做好法律援助同司法救助的衔接,共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的办理效率。

四要健全完善办案质量监控机制,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做好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工作的关键是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强对法律援助专职工作者、社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三类法律援助实施主体的监督管理,建立重大农民工工资拖欠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上报制度、投诉处理等在内的办案质量监控机制,促使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规范化和法制化。

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法律援助工作做好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精心部署。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要进一步提高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好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工作。

(二)探索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维权新途径,整合法律援助资源。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探索法律援助资源配置的新路子,辖法律援助机构可以统一受理本辖区范围内的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根据各辖区专职队伍情况、律师资源情况及案情,统一指派或自办。要广泛利用社团组织、法学院校的资源优势和潜力,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开发社会人力资源,解决律师数量少、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多的地区法律援助资源不足的难题。

(三)切实做好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工作。针对目前部分、县(区)法律援助经费空白或预算数量很少的情况,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争取各地财政支持,推动法律援助经费及早列入财政预算;法律援助经费不足问题暂时不能解决的地方,要保证经费优先运用到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事项上,确保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各地要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司法厅,必要时通报当地有关部门;同时要建立重大案件上报制度,对影响较大、涉及人数较多的农民工讨要工资案件及时上报至司法厅。

法律援助作为维护社会贫弱群体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社会公益事业,在清欠工作中担负着重要责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清形势,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积极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提供法律援助,为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篇3: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讲话稿

省司法厅严格按照河南省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关于清欠工作责任分工的要求,积极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中推行法律援助制度。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把为进城就业的农民提供法律援助作为重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帮助农民工依法讨回拖欠工资,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农民工营造优良的法律保障环境。据统计,****全省受理农民工案件多件,追回欠款和赔偿金

多万元,受援农民工人数达万人;咨询代书近万人次。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为进一步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中的法律援助工作,省司法厅已经将为农民工工资拖欠提供法律援助工作列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重点之一,决定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法律素质,扩大法律援助制度在广大农民工中的影响力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农民工进行法律知识和法律援助制度宣传工作,把法律援助制度作为普法依法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宣传落实,扩大法律援助制度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农民在进城务工前就对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援助制度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农民工学会运用法律援助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一些过激的不良行为,从而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二、建立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紧紧围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这一重点工作,探索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为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创造条件、提供有力保障。

一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盛市、县(市、区)三级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强同省内外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联系,交流经验、互通信息、密切配合;推动法律援助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设,在乡镇或重点厂矿企业内部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二要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简化工作程序。各地在实施对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时要采取和落实以下有关措施:、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对农民工有问必答;、公示农民工法律援助范围、条件及申请、获得法律援助工作流程等制度,让农民工走进援助机构便对法律援助有关内容一目了然;、公布法律援助,有条件的地方还要开通网上、电台服务,使农民工随时随地都能获得法律援助相关信息;、公布监督电话,设立法律援助专职人员工作监督栏,建立规范的投诉处理程序和行之有效的处理手段,监督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尽可能放宽经济贫困条件,对拖欠工资时间长、数额大、人数多的案件不需审查申请人的经济条件,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开辟绿色通道;、对群体性的农民工工资拖欠援助事项要集中办理。

三要建立起法律援助机构同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月司法部联合劳动部等九部委制定的《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的意见》,加强同劳动、建设、法院等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明确相关部门在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义务和责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沟通机制及反馈机制,做好法律援助同司法救助的衔接,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的办理效率。,

篇4:在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会议上的讲话稿

xx年,省司法厅严格按照河南省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关于清欠工作责任分工的要求,积极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中推行法律援助制度。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把为进城就业的农民提供法律援助作为重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帮助农民工依法讨回拖欠工资,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农民工营造优良的法律保障环境。据统计,xx年全省受理农民工案件600多件,追回欠款和赔偿金990多万元,受援农民工人数达2万人;咨询代书近5万人次。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为进一步做好xx年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中的法律援助工作,省司法厅已经将为农民工工资拖欠提供法律援助工作列为xx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重点之一,决定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法律素质,扩大法律援助制度

在广大农民工中的影响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农民工进行法律知识和法律援助制度宣传工作,把法律援助制度作为普法依法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宣传落实,扩大法律援助制度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农民在进城务工前就对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援助制度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农民工学会运用法律援助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一些过激的不良行为,从而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二、建立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紧紧围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这一重点工作,探索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为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创造条件、提供有力保障。一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省、市、县(市、区)三级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强同省内外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联系,交流经验、互通信息、密切配合;推动法律援助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设,在乡镇或重点厂矿企业内部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二要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简化工作程序。各地在实施对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时要采取和落实以下有关措施:1、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对农民工有问必答;2、公示农民工法律援助范围、条件及申请、获得法律援助工作流程等制度,让农民工走进援助机构便对法律援助有关内容一目了然;3、公布法律援助咨询电话,有条件的地方还要开通网上、电台服务,使农民工随时随地都能获得法律援助相关信息;4、公布监督电话,设立法律援助专职人员工作监督栏,建立规范的投诉处理程序和行之有效的处理手段,监督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5、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尽可能放宽经济贫困条件,对拖欠工资时间长、数额大、人数多的案件不需审查申请人的'经济条件,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开辟绿色通道;6、对群体性的农民工工资拖欠援助事项要集中办理。三要建立起法律援助机构同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xx年9月司法部联合劳动部等九部委制定的《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的意见》,加强同劳动、建设、法院等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明确相关部门在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义务和责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沟通机制及反馈机制,做好法律援助同司法救助的衔接,共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的办理效率。四要健全完善办案质量监控机制,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做好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工作的关键是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强对法律援助专职工作者、社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三类法律援助实施主体的监督管理,建立重大农民工工资拖欠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上报制度、投诉处理等在内的办案质量监控机制,促使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规范化和法制化。

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法律援助工作做好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精心部署。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要进一步提高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好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工作。

(二)探索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维权新途径,整合法律援助资源。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探索法律援助资源配置的新路子,省辖市法律援助机构可以统一受理本辖区范围内的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根据各辖区专职队伍情况、律师资源情况及案情,统一指派或自办。要广泛利用社团组织、法学院校的资源优势和潜力,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开发社会人力资源,解决律师数量少、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多的地区法律援助资源不足的难题。

(三)切实做好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工作。针对目前部分市、县(市、区)法律援助经费空白或预算数量很少的情况,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争取各地财政支持,推动法律援助经费及早列入财政预算;法律援助经费不足问题暂时不能解决的地方,要保证经费优先运用到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事项上,确保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各地要将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上报省司法厅,必要时通报当地有关部门;同时要建立重大案件上报制度,对影响较大、涉及人数较多的农民工讨要工资案件及时上报至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作为维护社会贫弱群体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社会公益事业,在清欠工作中担负着重要责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清形势,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积极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提供法律援助,为我省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

篇5: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会议讲话

同志们:

12月1日,吕祖善省长在全省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回顾总结了前阶段我省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详细分析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对全省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行动作了全面部署。张鸿铭代市长在会后也对我市的农民工工资清欠行动作了动员讲话。这为我区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活动定下了基调、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下面,我就我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就我区而言,有农民工15多万人,遍布各类用人单位。近年来,清欠工作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11月,全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共检查用人单位767家,涉及职工5.3万人,接受劳动者举报投诉497件,为1056名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112万元,为劳动者追回押金0.9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我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比较严峻。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建筑领域层层转包;二是少数企业主遵守《劳动法》意识淡薄,支付工资随心所欲;三是少数用人单位为防止职工跳槽,用拖欠工资的非法手段控制职工;四是劳动监察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不能构成有效的监督检查和防范网络。可以说,我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形势不容乐观,各级、各部门必须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彻底解决。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省政府在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提出了这次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行动的目标为“三个确保”,即确保农民工在春节前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确保不发生因欠薪而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要实现这一目标,各级、各部门务必抓好以下几项工作:2、切实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12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为治理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行为,提供了更强有力的法律武器。我们既要广泛宣传好《条例》,又要认真执行好《条例》。对用人单位无故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要运用新《条例》,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支付拖欠金额50%至1倍的赔偿金,依法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列入违规用工黑名单,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3、政府工程要带头做好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全区政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不容乐观,我们要高度重视,并带头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管有多大困难,政府项目单位和财政部门,一定要按照国务院要求,想方设法优先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确保在20xx年春节前支付清历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这是一项政治任务,我们务必要实现,千万不能让流汗的农民工兄弟再流泪了。

4、建立解决拖欠工资的长效机制。一是要落实好年初市府办转发的《台州市建筑业企业欠薪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督促企业建立欠薪保障制度。二是用人单位要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支付形式和支付日期。三是要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大力推广工资集体协商方法,稳定工资增长机制。四是要实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立企业劳动保障信用档案,将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记入信用档案,通过媒体公示,树立正面榜样,曝光失信行为。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是当前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强大合力,扎实做好这项工作,确保广大农民工过个好年。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具体抓,其他领导主动配合;要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责任部门、目标责任和完善时限,并建立必要的等核制度。区劳动管理综合监管联席会议要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和各部门职能作用,建立工作协商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指导各镇(街道)开展工作。各镇(街道)要从各自的实际出发,建立相应的工作协商制度,认真负责解决各自存在的拖欠问题。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等相关部门要成立农民工法律授助工作站,开展法律援助和政策咨询活动。

2、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单靠劳动保障部门是完成不了的,只能是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才能完成。为此,各级、各部门务必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区镇(街道)两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把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建设、工商、工经、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开展工作。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化解劳资矛盾的积极作用,引导帮助职工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劳动权益。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对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报道,当前特别要做好《劳动法》、《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宣传,为做好这项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相关部门要联合执法,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法集中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和群体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3、加强检查,重点督办。下阶段,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可邀请人大、政协等领导参加,对清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民工维权热线12333的作用,力争做到当日投诉,当日调查,及时快速处理。要坚持认真落实“三不放过”原则,即清欠问题没查实的不放过、问题没处理的不放过、还欠没到位的不放过,切实处理好清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同时,要建立清欠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案件的督查力度,对清欠工作先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及时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追究行政责任。

同志们,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艰巨而繁重的政治任务。我们要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强烈的现实紧迫感,坚定信心,强化措施,克难攻坚,扎实工作,确保这次清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活动取得实效,为我区的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健康、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篇6: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会议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近年来,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已经成为关系经济振兴与发展,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关系政府形象、关系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社会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此十分重视。下面我就工会如何在清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挥作用,谈谈几点想法。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在清欠工作中作用

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地有关工作部署,把清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摆上重要位置,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措施,千方百计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农民工是工人阶级队伍的新成员,是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他们大部分集中在建筑、餐饮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干的是苦、累、脏、差、险、重等劳动强度大、收入水平低的廉价体力活。关心农民工的生产生活,突出解决他们工资被拖欠问题,是各级工会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县委、县政府要求工会协助政府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是县委、县政府对广大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的关怀、对农民工的关爱,是对工会组织的高度信任,也是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完善清欠工作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密切工会与广大工人阶级新成员的联系,巩固党领导的工会在工人阶级中的影响,对于进一步体现工会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增强和扩大工会根基,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的指示精神,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清欠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行动起来,配合政府把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新的成效。

二、充分发挥工会维权职能,真正把清欠工作落到实处 代表和维护好工人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也是工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全县各级工会组织要把做好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作为今冬明春工会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维权职能,协助政府如期完成农民工工资清欠任务,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形成有利于清欠工作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工会宣传阵地的作用,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咨询活动,大力宣传配合政府做好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内容,宣传有关法规和政策,宣传农民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要把宣传活动开展到农民工集中的建筑工地、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培训机构等场所,送法上门,帮助农民工学法、知法、用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畅通投诉通道,认真受理农民工的诉求。以受理解决农民工工资为重点,建立与政府相关部门及时联系、协同处理的工作机制。

各基层工会组织要多深入到农民工中去,了解他们的需求,解决他们遇到的困难,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他们的心坎上,让广大农民工高兴、愉快地回家过年。

三、强化组织领导,努力形成清欠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是工会切实担负起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重大职责。全县各基层工会要整合力量,积极主动配合政府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要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对企业使用农民工和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农民工集中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特别是建筑施工工地的劳动用工、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主动协调,及时与政府部门沟通联系和协同处理。要把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常抓不懈。要切实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最大限度地把进城务工人员吸纳到工会组织中来,更好地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总之,要通过做好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努力达到“三满意”,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让农民工满意;调动农民工积极性,推动企业发展,让经营者、投资者满意;促进改革发展稳定,让党和政府满意。

做好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全县各级工会要迅速行动起来,全力推进,切实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执行者,当好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积极维护者,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应有的贡献。

篇7: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会议讲话

同志们:

近年来,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工作已成为社会焦点问题,近期我区连续出现了几起拖欠事件,农民工多次上访,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回顾前一阶段我区清欠工作情况,认真分析当前我区面临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严峻形势。动员我们各位企业进一步增强紧迫感,拿出实际行动,扎扎实实地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打好春节前兑付农民工工资这一硬仗,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下面我主要谈两个大方面的问题。

一、产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主要原因

20xx年,我区在建工程项目106个,工程面积216万平米,在建工程面积460多万平方米,在区内施工的本地、外地企业达到50多家。从前段时间农民工投诉上访情况看,主要呈现以下几方面特征:一是所有发生投诉上访的工程项目,都不同程度存在私拉滥招现象,将劳务工程分包给无资质小包工头、不按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出事后包工头幕后操作工人上访等违法违规问题。二是农民工自我维权意识明显提高。由于全社会的普及宣传,各级政府积极的清欠行动,使农民工的自我维权意识明显提高。三是属结算纠纷、质量纠纷造成拖欠的比例较高。经统计全年投诉上访事件中的90%为结算争议纠纷造成。四是部分企业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及时。五是外地企业引起的上访讨薪事件居多。造成这种现象既有企业内部主观原因,也有外部客观原因。

主观原因:一是个别企业重视程度不够。有些企业管理人员存在着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单方面认为只要工资发放给了包工头就大功告成,至于包工头是否发放到每个工人手中与自己无关。二是部分企业日常管理不到位。有些企业的项目经理未建立本项目部的工人花名册,弄不清工人是否在自己工地干活,更弄不清每个工人的工作时间和工资大概数额,导致了部分农民工在发放工资期间浑水摸鱼。还有些企业将劳务工程多次转包、分包,造成了责任人不明确。三是个别企业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利用农民工上访,引起政府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从而达到为自己索要工程款的目的。四是部分外地企业管理层与项目管理脱节。个别施工企业以包代管,公司向项目部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后,对工程项目部的管理不闻不问,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管理手段,造成管理上的脱节,有的企业领导发生工人上访时,对工程项目的情况一问三不知。

客观原因:一是施工企业资金不充足。由于20xx年的开工面积大,本地企业无法满足巨大市场的需求,涌进了一大批外地施工企业参与旧村改造工程。由于外地企业对威海建筑市场的情况不太了解,一心承接工程,不论开发商的合作条件多么苛刻,都不管不顾。合作条款中有很大部分是顶房条款,不能立即对现,造成了农民工工资款不充足。二是人工费涨价造成的合同争议。20xx年秋季出现了一次大幅度的人工费涨价情况,直接导致了20xx年春季、夏季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合理,包工头要求增加人工费,部分施工单位则坚持按合同执行,这就导致了农民工、包工头以及施工单位三者之间产生了巨大争议。三是部分人利用政策,恶意讨薪。有部分劳务企业或者是“包工头”对各级的清欠政策比较了解,认为只要上访就会得到理想的工资款,因此他们怂恿部分农民工到政府上访,要求废除合同,漫天要价,通过政府给建筑施工企业施加压力,讨价还价,提高工资款,获取利益。等等。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要集中全力,做好节前工资发放工作。

春节是农民工讨薪上访的高峰期,各有关单位、各相关企业要把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好。

一是要保证工人工资优先支付。总承包企业必须对所承包的工程全面负责,发放工资前必须拿出详细的花名册,并登记每个工人的身份证号,做好详细的工资表。发放过程中必须要求工人携带身份证领取工资,并签订全额发放、无拖欠保证书,未带身份证者单独处理。必须保证将工资按时、足额的发放到每一个工人手中,严禁以任何借口挪用、克扣、拖欠工人工资。

二是完善好信息上报制度。目前尚存在拖欠工资

款或者存在工资争议的施工企业,要将争议情况立即上报建设局。相关科室要尽快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队伍及班组长等相关人员及时对账,拿出所拖欠工资款的详细数目。要协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准备好足额的工资款及时解决拖欠的工资问题。

三是做好农民工返乡工作。施工单位要全力为农民工解决回家车票问题,尽量做到发放一批、返乡一批,妥善做好农民工节前的返乡。

(二)建立农民工工资管理长效机制。

针对一系列的问题,不能寻找客观原因,只有周密的措施,科学的管理,通过制定长效机制来逐步消除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一不良社会现象。

一是严肃处理一批违法违规企业。针对今年出现问题的企业,分析原因并做详细的汇总。区内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年内的优秀评选并在全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以记录不良行为。区外企业坚决清出我区建筑市场,情节严重的将向市级主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清除威海建筑市场。同时,更要严肃处理存在操纵、组织、怂恿农民工在传统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聚众上访、闹防、缠访等恶意利用国家保护政策等问题的企业和有关人员,逐步建立起法制、规范、诚信、和谐的建筑用工新秩序。

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劳务用工管理。每一个施工企业的每一个项目部必须建立农民工劳动合同档案,建立详细的花名册,必须做到人人不漏,维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检查农民工劳动合同将作为日后综合执法检查中的重要一项来对待,有专人负责管理。

三是要规范结算手续,提高用工的合法性。施工企业要强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到规范化、法制化。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工程款结算及支付的时间和方式,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要立即停止施工或采取司法手段予以解决。

四是严格保障金征收和返还审查。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前,必须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要和财政部门建立快速支付通道,作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拖欠工程款现象并且协调不成情况后的应急方式,大规模的群体事件发生。严格保障金返还审查。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建设单位必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甲乙双方工程款决算报告、无投诉证明或施工单位盖章的投诉处理完成协议等材料,经审查没有问题的,予以返还;总承包企业必须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6个月后,方可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同时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同建设方的竣工合同协议、该工程所用全部农民工实名制花名册、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表等材料,经审查确认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后,予以返还。

五是加强对外地企业的监管力度。要严格备案审查。外地企业在办理进入备案手续时,必须提供企业注册地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外地建筑业进威备案管理手册》,并通过发函、传真、电话等方式进行核查。确实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方可办理备案手续。要实行承诺书制度。外地企业在参加招投标活动前,必须签订有建管处统一制作的涉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方面的承诺书。要限制问题企业承揽新的施工项目。出现拖欠工资问题的外地施工企业,在问题没有处理好之前,不得承揽新的施工项目。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可依法清出我区建筑市场。

年关将至,希望各单位、各企业要加大清理拖欠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保平安、保稳定,营造良好安定详和的节日环境。

篇8: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一】

现将我县开展《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随文呈上,妥否,请审示。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春节期间农民工拿到工资,顺利返乡过年。针对近年来农民工维权案件逐年呈大幅上升趋势,欠薪问题呈体制性、多元性、普遍性、群体性特点,清欠工作十分艰巨,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以至欠薪逃匿等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劳动者的生存权益,而且恶化了经济环境,影响社会稳定,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极大隐患。现将我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情况工作作以下简要总结。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根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安排并成立清欠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有计划,有步骤的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为确保2017年春节前将拖欠工资清理完毕,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专项监督检查中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求真务实查清、查实了本行业、本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额、人数、制定了清欠计划和清欠措施。为防止专项检查工作出偏差,出漏洞,实行投诉、举报制度,县清欠领导小组设立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

(二)督促落实工资保障金制度,加强源头管理。我县在工程建设领域逐步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在发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要求承建企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为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发生提供保障。,全县有6个施工项目共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4万元,缴纳保证金的用工单位无一出现工资拖欠问题。

(三)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强化用工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劳动用工依法管理机制,要求建设单位在用工过程中,必须依照合同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职工名册、考情记录、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20,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7.3%、小企业及其他用工单位签订率为85.9%,全县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数达到5057人。

(四)加大劳动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深入企业和施工单位,对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的发放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用工单位限期整改,为维护正常的劳动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结合执法检查,在用工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当中深入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劳动维权知识,做到了检查、整改、教育相结合,使企业和劳动者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得到不断增强。

(五)依法处理拖欠工资案件,保障合法权益。经过近期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摸排,基本掌握了全县各用人单位欠薪情况。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我们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清欠一起,做到了零容忍,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17年截止1月4日海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共接待来信、来电、来访195人次。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8起,经调查立案22起。已结案17起,追发涉案金额133.2万元,涉及农民工295人。正在调查取证清欠的案件5起,涉案金额40.1万元(涉案金额中有一部分工程款,案件较为复杂正在立案调查取证予以处置),涉及农民工56人。2016年立案后未清欠3起,涉案金额22.34万元,涉及农民工39人。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的1起,涉案金额38.6万元,涉及农民工12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拖欠数额呈逐年增强趋势。由于开发建设步伐加快,项目建设数量和资金规模迅速增长,导致清欠工资案件数量和拖欠金额呈逐年增强趋势。二是群体性讨薪所占比例增高。基础设施建设领域5人以上集体讨薪、越级上访案件呈上升趋势。三是处理欠薪案件的难度增大。工程管理不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工资结算争议和欠薪逃匿等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且存在案件处理难度大。四是用工单位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工程建设单位带资垫资、转包分包、随意用工等现象多发,不能有效承担起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责任,加之大部分农民工知识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注意收集、保存劳动关系及报酬方面的相关证据,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难以提供有效证据依法维权,往往只是凭自己的蛮道理维护自己的权益。五是工资支付制度不规范。用工单位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通常是先支付给包工头,然后再由包工头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不能及时掌握工资发放情况,如遇包工头携款逃匿的情况,极易发生拖欠案件。六是劳动监察力量薄弱。人员不足和办案装备不足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三、对强化农民工工资保障的建议

一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协作制度,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作为项目开工和验收时的必要条件,项目主管单位在核实保证金已缴付到位后,才能办理开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同时,要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内容列入项目建设合同条款,提供法律保障。二是严格执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对改、扩建在内的施工项目,施工单位要及时在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备案,并将施工队备案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项目开工和竣工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程序。三是实行督查部门对项目单位的定期督办制度。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为地区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督办的重点内容,实行挂牌督办。同时,将该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与干部绩效考核相挂钩。四是实行项目的动态管理制度。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规范建设,杜绝工程中的层层转包等现象发生。如发现纠纷矛头应及时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主动、及时、全力地予以解决。

【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二】

2016年12月下旬,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镇党委政府对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部署,早谋划、快出拳,及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专门工作组;提前召开了全镇专题工作会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江家店镇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共发生农民工讨薪案件二件,涉及人数近800余人,金额达1330万元。在区政府和区直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镇相关职能单位同心协作,于春节前使这两起案件全部得到稳妥处理,讨薪农民工过上了一个安宁祥和的羊年春节。

一、安徽翔鹰花炮厂欠薪事件

按照省相关文件要求,我镇的花炮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关停。由于花炮企业是我镇的支柱产业,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大,用工人数众多,按照企业往年支付工资惯例,大多数工人都是在农历春节前结清全年工资。

在接到上级关停文件的`同时,镇党委政府认真谋划,成立三个工作组,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逐个排查,分步骤逐项开展工作。首先对企业工人集中宣传国家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让他们了解关停花炮企业的目的和意义。其次对所有工人进行登记界定,了解企业职工数和欠薪总额。在掌握大体数额的同时,主动与裕安区劳动监察大队汇报、沟通情况,在监察大队的指导下按照法律程序多方面做工作。

1.对企业法人宣传政策,让其明确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应负的法律责任,督促企业理清工人工资和往来债务之间的区别。

2.积极帮助企业争取政府支持,多方筹措资金用于专项兑付工人工资。

3.对每天来询问的工人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介绍每个工作步骤和工作进度,尽可能取得工人的理解、信赖和支持。

在区政府和区直各部门的帮助协调下,翔鹰花炮厂在农历二十三号前发放工人工资800万元,涉及人数600人,下欠约100万元工资与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承诺于2017年5月1日前兑付。

二、新沟平塘小区二期欠薪事件

平塘小区二期工程建筑面积约19000平方米,总造价1600余万元,于6月开工建设。发包方:新沟民族村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承包方:安徽天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际为罗杰、朱玉国等4人)。合同约定:13-15号3栋楼7400平方米为甲方(发包方)代建,价格850元/平方米,18-20号3栋楼116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方)自建自卖;本工程采取全垫资,要求竣工时间为2012月31日。

由于承建方经济实力不足,致使工程一再延期没能按时全面交付使用。底已发生欠薪事件,镇政府已直付农民工资145万元,截止事发前,镇财政通过三资专户累计为其垫付资金518万元。

2016年底,部分班组长到镇反映该工地再次欠薪,且有恶意欠薪嫌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协调组,全程跟踪协调处理欠薪事件:

1.组织专人,全面登记核实欠薪情况,累计欠薪430余万元,涉及近200名农民工。

2.向农民工解释事件原委,做好劝导工作;

3.抓住外出人员返乡过年机遇,会同新沟村两委、承包方制定优惠政策,发布公告,鼓励预购房户提前交款结算,同时积极卖房,筹集资金;

4.召开协调会议,明确事件解决途径:一是承包方作为欠薪主体,需积极筹措资金,兑付农民工资;二是新沟村积极组织卖房、结算,筹集资金;三是镇财政预借部分资金;

5.向区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做好应急预案。

至2017年2月17日,在区劳动监察大队、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积极协助下,本次欠薪事件得到基本处理,欠薪民工满意,结果如下:

1.承包方承担350万元,其中年内兑付100万元,下欠250万元承诺于2017年端午节前兑付到位;

2.新沟村通过售房筹集资金40万元;

3.镇财政预借40万。

《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篇9: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稳定社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实行标本廉治,综合治理,切实开展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工作,确保我市社会稳定和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1、20xx年6月底前,彻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2、到20xx年底,彻底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并杜绝发生新的拖欠现象。

三、组织领导:成立河东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

四、职责分工:

1、市城建局:负责拖欠情况的.调查摸底,情况通报,拟定工作方案,并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同时, 在发放工程项目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工程竣工备案验收、房地产证照以及企业资质年检复查等方面进行把关。

2、市劳动保障局:协助城建局抓好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负责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工资争议仲裁以及劳动合同纠纷仲裁。

3、市发展计划局:负责审查建设项目的`资本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到位情况;在工程项目立项方面予以严格把关,杜绝发生新的拖欠行为。

4、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本级财政应偿付的工程款拖欠问题,并在土地出让费及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等方面予以协调把关。

5、市人民银行:协调各专业银行在偿付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贷款方面予以支持,并在新项目贷款上予以协调把关。

五、工作要求:

1、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本部门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清欠工作顺利完成。

2、城建局要将拖欠情况摸准查实,及时通报,并定期召开联席调度会议。对部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个人,要及时诉至法律程序。

3、对不按要求及时解决拖欠问题的企业和个人,有关部门不得再审批新的工程项目和承包施工工程,不予颁发有关证照,已竣工的工程项目不予备案验收。同时,有关部门要给予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篇10: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工作实施方案

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稳定社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实行标本廉治,综合治理,切实开展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工作,确保我市社会稳定和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1、6月底前,彻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2、到底,彻底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并杜绝发生新的拖欠现象。

三、组织领导:成立河东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顾兆文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孙波 市城建局局长

成员:吴吉林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郑国柱 市发展计划局局长

赵英华 市人民银行行长

孙大伟市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建局,办公室主任:王德军(市城建局局长助理)

四、职责分工:

1、市城建局:负责拖欠情况的调查摸底,情况通报,拟定工作方案,并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同时, 在发放工程项目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工程竣工备案验收、房地产证照以及企业资质年检复查等方面进行把关。

2、市劳动保障局:协助城建局抓好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负责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工资争议仲裁以及劳动合同纠纷仲裁。

3、市发展计划局:负责审查建设项目的资本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到位情况;在工程项目立项方面予以严格把关,杜绝发生新的拖欠行为。

4、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本级财政应偿付的工程款拖欠问题,并在土地出让费及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等方面予以协调把关。

5、市人民银行:协调各专业银行在偿付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贷款方面予以支持,并在新项目贷款上予以协调把关。

五、工作要求:

1、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本部门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清欠工作顺利完成。

2、城建局要将拖欠情况摸准查实,及时通报,并定期召开联席调度会议。对部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个人,要及时诉至法律程序。

3、对不按要求及时解决拖欠问题的企业和个人,有关部门不得再审批新的工程项目和承包施工工程,不予颁发有关证照,已竣工的工程项目不予备案验收。同时,有关部门要给予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篇11: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情况自查报告一】

按照《中共白城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白城市开展四风整治会战工作方案〉》(白群组发〔2017〕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集中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四风问题,我局将集中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坚持清理与预防并重,积极探索长效管理办法,防止产生新的拖欠,为维护各建筑业企业和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以及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主要工作情况及今后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

一是建立联络工作机制。成立了市清理拖欠劳动者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市直、中省直各有关部门分别设立了联席会议联络员,形成工作网络,做到每项工作任务实、节点明、责任清。

二是畅通维权绿色通道,提供便捷服务。继续抓好公开维权电话,常态宣传、发放宣传材料,深入宣传、制作劳动保障监察维权联系卡,流动宣传、设维权告知牌,固定宣传、开办广播栏目,贴心宣传、设专门接待室,零距离服务等6个服务方面工作。今年,为了更好的接待劳动者投诉,我局增设了农民工休息区,添置了电脑,农民工休息椅、饮水机等设施,同时又抽调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执法人员专门接待,使农民工们的投诉举报更加方便。

二、创新机制,标本兼治

一是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白城市人民的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研究部署落实建筑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相关问题》、《白城市人民的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清理拖欠劳动者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截止目前,我市已累计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955万余元,有助于农民工工资的及时足额清欠,极大地降低农民工维权的难度,从源头上预防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发生。

二是加大检查力度。今年我局已先后2次对全市在建工程是否建立用工备案制度以及是否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突出重点予以整改,从环节上控制拖欠的发生。

三、严格执法,加强监管

一是多途径、多形式、开展排查摸底。我局已抽调执法人员成立专项行动小组,继续加大对建筑施工单位施工期间检查工作力度,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督促整改,整改后再次复查,对逾期不整改的和屡次出现拖欠工资情况的单位严厉处罚。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同时涉嫌构成《刑法修正案》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通过媒体曝光。

二是加强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机制,让各项制度得到落实,作用发挥最大化。加强与建筑、交通、水利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重点对建筑工程量、工程合同价、分包转包、农民工工资兑现情况等存在问题建筑施工企业的检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向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负责同志适时召开分析会,采取适当措施,及时化解矛盾。

三是落实工作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今年已将清理拖欠劳动者工资工作纳入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体系,因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造成拖欠劳动者工资数额在20万元以上、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10人以上的,造成大规模群体的事件等重大影响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在部门年度绩效考评中,适当减少部门绩效奖。

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底前农民工工资无拖欠的总体要求,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655户;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案件80件,立案查处80件,结案80件,结案率100%;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89件,其中行政处罚3件,罚金26.9万元;累计收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081万余元;依法为764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879万余元,农民工工资当期支付率达到100%,完成了省、市下达的清偿任务。

【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情况自查报告二】

根据伊宁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10月12日由我带领人社局主要负责人和教科文卫委、农牧委以及几名人大代表组成检查组,分别对伊佳民族服饰有限公司、新特药业有限公司物流一期建设项目、伊宁县服装家纺产业园,采取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就县人民的政府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我县人民的政府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工程建设施工项目74 个,其中新开工建设项目41个。1-9月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17.94万元。1-9月受理投诉案件60 起,结案 59起,其中建筑领域工资拖欠案 50起。涉及劳动者人数1032人,追回拖欠劳动者工资978万元。有效规范和促进了全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但调研中发现,我县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方面任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不足。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企业用工管理和行为不规范。调研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或企业未与工人签订合同,相当一部分是口头约定或者一般的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务工人员拿不出维护自己权益的有效证据,致使权益受到损害。

(二)员工用法律手段自我保护的意识淡薄。在劳动关系主体中,劳资双方是平等的参与者,但实际上劳动者明显处于弱者的`地位,加上多数职工不学法、不懂法,致使绝大部分劳动者当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时,不懂、也不敢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从另一方面助长了一些企业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行为。

(三)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主观或客观等原因,生产、经营不正常,资金周转困难,造成企业停产、半停产,发生亏损,不能依法正常履行向职工支付工资的义务,确实没有能力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这是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主要原因。

(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障。调研中发现,部分企业没有按照《劳动法》缴纳三金、五金,亏待员工工资现象任然存在。

三、几点建议

(一)通过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健全劳动关系调整制度,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要堵塞漏洞,就应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包括劳动报酬、工资支付、违犯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的有关条款。这样才能为员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提供书面依据,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便于及时解决。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法律意识。要广泛宣传,重点解决拖农民工工资问题,这关系到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要深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守法和维权的自觉性。要逐步提高农民工的自我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增强农民工的维权信心。媒体应多向其宣传维权知识、方法、程序,加强劳动法的宣传等,使其人人皆知。农民工对企业拖欠行为要及时投诉、举报;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以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好的典型及时曝光和宣传,增强新闻舆论监督力度。

(三)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工资是劳动者维持家庭生活的直接收入来源,关系到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劳动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加大执法力度,发现企业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不仅要求企业依法补发,还要给予职工经济补偿,并进行经济处罚。只有让经营者感到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行为不仅不会有利可图,而且会得不偿失时,用人单位才有可能自觉地遵守《劳动法》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规定,主动地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

《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篇12:清理拖欠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8月1日至9月30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住建厅进行了巡视。10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住建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2月4日,省纪委网站公布了省住建厅的巡视整改情况。

35名干部辞社团兼职

关于行业协会廉政隐患较多的问题。积极推进社团撤并。将33个社团撤并为16个,撤销(移交)的17个协会全部到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办理了注销手续。清理机关人员在社团兼职。严格执行社团兼职有关规定,坚决纠正违规兼职问题,在社团兼职的35名机关和退休人员已全部辞去职务。全面加强社团财务监管。制定下发了《关于在社团清理整顿活动中加强和规范社团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社团财务收支进行集中监管、规范运作。

关于执行组织纪律不严的问题。一是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结合落实全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对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二是规范处室借用人员。研究起草了处室借用人员制度,对借用人员进行规范,避免长期借用。

评比同比减少90%以上

关于机关作风转变仍有差距的问题。大力精简会议文件。下发了《关于落实巡视反馈意见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活动的通知》,从减少会议文件数量、规范各类公务活动、提高办文办会质量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严格控制检查评比活动。按照年初研究确定的计划,组织检查比上年减少10%。经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20仅开展“山东建设系统先进单位、先进个人”1项评选,比上年减少90%以上,取消了7项评比达标表彰事项。

关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力度不够的问题。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全省住建系统受理农民工投诉举报8914件,其中查实为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已基本解决。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改进和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意见》,针对制约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的突出问题,提出了13条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了清理拖欠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篇13:地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汇报

地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汇报 -情况报告

尊敬的自治区清欠工作督查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AKS地委、行署对督查组来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AKS地区以来开展“两清欠”工作情况和今后工作打算作一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AKS地委、行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精神,认真总结清欠工作经验,充实领导机构,制定计划措施、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政府在地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立足稳定、顾全大局,把清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提上议事日程,并认真加以落实。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工作,地区“两清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20底,全地区共拖欠工程款2.25亿元,其 府投资拖欠款1.1亿元(其中:政府用房拖欠款4362.3万元,教育系统拖欠款3090.5万元,水利系统拖欠款2687.2万元,世行项目拖欠款810.6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拖欠款2873.2万元,其他行业拖欠款8589.4万元。自开展清欠工作以来,共清理拖欠工程款4680.5万元。其中:清理政府拖欠工程款3537.3万元;清理房地产拖欠款637.7万元;清理其它拖欠款505.5万元;共接待各行业民工上访250起4611人,及时解决210起4406人,清偿欠款金额达2582万元,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338.5万元,实现了清欠工作的平稳推进。截止9月底,仍拖欠工程款1.78亿元,拖欠民工工资78.23万元。    20我们的目标任务是:政府投资工程款要清偿50%,即完成清偿额5500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其他投资工程款要清偿35%,即完成清偿额4011.9万元;今年10月底完成2003年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即完成清偿额267.30万元。    AKS地区制定了拖欠工程款清偿计划、时间和进度安排,具体要求是:    (1)2004年清偿35%,7875万元;清偿35%,7875万元;10月底以前基本清偿完毕。    (2)2004年6月底前解决2003年当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004年10月底前解决2003年以前的农民工工资。    (3)2004年以前开工的在建工程和今年新开工的项目,不产生新的拖欠。    (4)政府拖欠2004年完成50%,5500万元;2012月底完成50%,5500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年初,国务院、自治区相继召开清欠工作会议,地区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传达学习,牢牢把握精神实质,并结合地区实际,认真研究安排部署,先后转发、办理了国务院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并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和若干政策规定。建立“一把手”责任制,政府以身作则,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其他部门全力配合,分重点、分阶段、分层次,有计划、有措施、有目标地开展清欠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做到精神传达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督查督办到位,基本使全地区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一个长效的、妥善的解决。    二是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地区“两清欠”工作的领导,全面有序地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地区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建设、计划、劳动、财政等部门参与的“两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也层层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地县二级政府本着精兵强将上一线的原则,还分别从相关部门抽调了专门的工作人员,脱产两年充实到清欠办工作。同时,为保证工作机构的正常运转,地县二级还专门拨付了工作经费,为各级清欠机构购置了办公桌椅、电脑、传真等办公设施。截止目前,地县二级共抽调工作人员36名,累计拨款8.46万元,有力地促进了“两清欠”工作的开展。与此同时,地县二级清欠机构还在建设、财政、水利、交通、世行项目办、经贸、卫生、电力、教育等专业部门成立了行业清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行业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进行清理。全地区初步形成了地县联动、部门协作,广大群众参与的良好清欠工作氛围。    三是明确目标,加大宣传。为使“两清欠”工作的各项措施有的放矢,从5月开始,地县二级清欠机构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到各建筑企业、建设单位及农民工中间,就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全面而详实的调查摸底工作,并组织专人对存有拖欠款的工程项目或有漏报、误报的项目认真进行了核查和认定,做到了家底清、情况明,为地县二级清欠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在此基础上,地区结合实际,制定了《AKS地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方案》,明确了“两清欠”工作的目标任务。根据地区清欠工作的总体安排,地区分管领导与各县(市)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建立了清欠目标分工责任制,落实了第一责任目标任务。各级清欠机构还通过召开协调会、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组织、安排和督促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三年还款计划,目前地区已制定还款计划的项目有150个,占总项目个数的50.51%,制定还款计划额为10492.99万元,占总拖欠额的46.64%。对未制定还款计划项目的工程,已发放《签订还款计划督办单》147份,涉及工程项目个数147个,拖欠数额12007.01万元。为保证清欠各项工作措施与政策能深入到广大建筑企业和农民工中间,地县二级还加大了宣传力度,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开辟专栏,宣传政策,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参与,推动了工作的纵深开展。    四是标本兼治、规范运作。为从源头上防止拖欠的形成,地区先后制定下发了《AKS地区关于防止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AKS地区关于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AKS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投资规模管理的暂行规定》等文件,并建立了工程担保制度、劳动用工合同制度、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防范监督制度、民工工资支付公示制度等,积极推进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改革。大力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房地产信贷审批,建立了工程结算、协调、仲裁、督察、约束等一系列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鼓励施工企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拖欠款,逐步把清欠民工工资转向了依法管理的轨道。    五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清欠措施落到实处。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查方式,对地区各县(市)贯彻执行清欠有关规定措施情况进行了督查。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地区建筑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劳动合同签订进一步规范,民工工资发放得到了有效的保障。同时还建立了清欠工作定期报告制度、管理制度和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招投标代理机构、注册执业人员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计算机信息档案。进一步完善了信息上报与沟通工作,要求各县(市)每个季度上报一次清欠工作情况,创办了《清欠简报》向各级政府、清欠办通报清欠工作开展情况,并要求各级清欠办每月上报不少于两篇清欠工作信息,为更好地了解情况、分析问题、交流经验、指导全地区的清欠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存在问题    一是一些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因破产、改制等原因主体消失,导致“双清”工作难度增大。    二是个别建设单位和房地产企业风险防范意识不强,运用法律自我保护能力较弱,给清欠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三是部分条管单位因工程款由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在工作协调上有一定难度。    四是因企业同业主单位之间的诚信互动机制不健全,容易产生新的拖欠。    四、下步打算和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清欠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清欠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和咨询服务台,定期向社会公布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狠抓典型,始终把宣传动员贯穿于整个清欠工作的全过程,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清欠工作开展的社会舆论氛围,为下一步清欠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是重点解决房地产企业和政府投资工程款问题。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项目,继续实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对于未提供担保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有拖欠工程款的,对其新开发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批准,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银行不予贷款。对于违反合同约定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资质年检中予以降级,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要注销资格证书。    对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必须量力而行搞建设,要进行一次再清理建立有效的偿债机制,凡属党政事业单位拖欠的工程款,要报地县市财政部门审核、结算,统一由财政部门提出解决方案,严禁以拖欠工程款的方式转嫁资金不足的风险。各县(市)政府要通过年度预算安排,从每年财政结余、各种政策性收费中划出一定比例专项用于清偿债务。通过以上措施保证今年年底前清偿50%的政府投资工程拖欠款,在2005年11月前全面解决政府投资拖欠工程款问题。    三是进一步加强各项制度的落实,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现有的工作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终身负责制。严格各有关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中的责任,把好项目资金落实关,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追究部门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在拖欠工程款未解决之前,单位领导不得调离,凡已调离领导要追究相应责任,从而从根本上不再形成新的拖欠问题。    四是重点抓好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凡因业主拖欠工程款,致使施工企业不能按进发放农民工工资的,严肃追究业主责任;建筑企业拖欠的,追究建筑企业责任。积极推行承包商分包工程付款担保和总承包企业工资支付连带责任制。大力整顿和规范劳务市场,积极鼓励有资质、重合同、守信用的劳务企业参与竞争,严格劳动合同制,保证农民工工资依法、及时、全额兑现。    五是完善法治建设,加大对违约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地区已经出台了《AKS地区关于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AKS地区关于解决建设领域工程款及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AKS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投资规模管理的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在认真贯彻实施的同时配合《建筑法》、《招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进一步加大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建筑市场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严格工程发包、市场准入与清出、工程款支付、合同管理等制度,对违法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以促进地区建筑市场在法制化的轨道内规范运行。    六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约束机制,重视发挥行业协会维权职能。充分发挥建筑行业协会在行业不正当竞争中自律作用,引导企业自觉抵制业主的不合理要求。工程监理单位要依法行使其职权,对承包商的施工质量、建设工期、资金使用等实施监督。仲裁机构重视发挥工程监理、质量检测、造价咨询等机构在仲裁过程中的作用,营造良好的信用机制。    七是不断完善计划、建设、银行等部门的监督机制,实行联合执法。对于建设资本金没有落实的项目,计划部门不予批准立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已完工程未按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的,其新建项目计划部门不予批准立项,建设行政部门不颁发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银行不予贷款;对于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银行列为信用不良单位,在其新申请贷款时予以限制。    八是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市场行为。认真执行举报投诉制度,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和新闻媒体作用,加强社会舆论监督,组织清欠机构及建设、劳动等执法部门定期不定期深入基层开展经常性的督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拒不整改的,追究法律责任,属于政府部门的,纳入目标考核。    各位领导、同志们,AKS地区的两清欠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我们有信心按计划、按步骤的推进两清欠工作的开展,保证在三年内全面完成基本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目标任务。  《[推荐]地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汇报

篇14:在全市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8月24日)

同志们:

全市这次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会议是经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同意而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这次会议既是总结交流前一阶段全市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情况的会议,也是对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市委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专门听取了汇报和研究。市委政法委和市法院作了认真的准备。刚才,**院长传达了省委政法委8月14日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会议精神,并总结和分析了全市清理积案工作的情况,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书记宣读了全市清理执行积案情况通报和实行重点督办的决定;***等法院作了经验介绍;**区法院、**法院作了表态发言;公安、工商、国土等市解决执行难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了发言;**市长宣读了省政府电传。希望全市两级法院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豫政办明电[2008]147号文《关于认真解决政府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执行难问题的通知》。下面,根据全省清理积案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研究的要求,我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肯定取得的成绩,正视存在的问题。

全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以来,在省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和市委的直接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法院系统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认真开展清理积案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从6月9日全市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文章版权归本网网作者所有!问题动员会议以来,市委、政府出台了五项措施,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根据市委、政府的要求,高度重视,大力支持,采取各种措施有力推进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深入开展。

作为清理执行积案主力军的全市两级法院党组和法院干警负重加压,顽强拼搏,以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破釜沉舟的勇气、百折不挠的毅力、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决心,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困难,努力拼搏,积极工作,在短时间内一举扭转了全市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被动局面,实现了全市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质的飞跃。在8月14日召开的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会议上,**市被评为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省辖市(全省共4个省辖市受奖,我市名列第三),**院长代表**市身披绶带上台领奖。**县、**县分别被评为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县(全省共20个县受奖),其中**县法院院长杨磊因工作成绩突出还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同时,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同志、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同志以及基层法院的4名同志还分别被评为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个人(全省共105名同志受奖)。

通过前一阶段的工作,全市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我们还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清积工作面临的形势还很严峻,还有一些急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认识还有差距。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是中央、省委和市委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是依法治国、维护司法权威、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前一段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中,由于社会各界对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认识还不到位,或者虽然认识有了,一旦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利益时,便不能认真落实市委规定的有关执行措施,甚至抵触。个别党政部门负责人、少数党员干部对执行难的问题认识还不够,认为案件能不能执行是法院自己的事,涉及的只是少数当事人,与自己无关,参与、支持、配合清理积案的热情和力度还不够,而没有充分认识到案件不能执行,群众利益得不到保护,不仅损害了法院和法律的权威,还极大地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最终从根本上动摇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动摇着人民群众对依法治国的信念。

二是措施有待进一步强化。为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市委、市委政法委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和制度,有效地促进了全市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顺利健康开展,但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有些制度落实得不够好,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比如领导包案制度,个别县市区领导虽然挂了名,包了案,但既不抓督促,又不抓落实,听之任之,等闲视之,所承包的案件至今尚未执结1件,使包案制度流于了形式。

三是任务仍然很繁重。截止8月20日,共执结9634件,执结率为65.47%,仍有5082件尚未执结,未执结数位居全省第5位,是省委政法委关注的六个重点市之一,进行重点督办。市委政法委**书记、市中级法院**院长被省委政法委文件明确为第一责任人,要求每月3日都要向省委政法委汇报清理积案进展情况。

四是未结案件执行难度大。据分析,目前全市法院尚未执结的5082件积案,大都属于执行难度大、积压多年的难案、骨头案。被执行主体涉及国家机关、乡镇以上政府及工青妇等社会团体,村(居)委会,学校、医院等公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等,仅仅依靠法院自身力量难以

执行。这些案件虽然仅有1424件,约占未结案件的28%,但影响大,涉及面广,直接制约着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开展,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度。

五是少数执行干警有畏难厌战情绪。随着清理工作的深入,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的问题日益突出。涉府、涉困案件得不到执行成为制约法院执行工作的瓶颈。执行难度的加大,矛盾的增多,导致少数执行干警的畏难情绪有所增加,工作积极性有所下降,使下一步的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深入开展受阻。

六是办案经费保障不够依然存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市、县两级财政为法院拨付了一些执行专项资金,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两级法院的执行工作条件,但两级法院执行办案经费依然十分困难,执行装备依然十分落后,不能适应清理积案工作的需要,急需改善。

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正常开展,必须引起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全市两级法院的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清理执行积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做任何工作都有个认识问题。认识上去了,责任心自然就会增强,工作的办法就多,措施就有力;反之,认识上不去,就不会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法院执行工作也是这样,所以,如何认识法院的执行工作,直接影响着这项工作的开展。执行难问题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司法权威,影响了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影响着加快和谐社会的建立,动摇了人民群众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念。执行难问题必须得到解决。切实解决执行难这一问题,不是法院一个方面的任务,而是全党全社会的任务,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做好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不仅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实现执法为民的具体体现,又是维护司法权威,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是服务经济建设,实现**崛起的现实需要,还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的必然要求。大量的执行积案长期得不到执结,是对国家法治的挑战,是对司法权威的藐视,不仅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破坏了投资环境,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甚至引发了一些严重的社会问题。我们党的性质决定了我们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法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决定的,清理执行积案,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是执法为民、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是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在法院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我们的份内之责,我们没有完不成的理由。

各县(市、区)党委和有关部门,特别是县(市、区)两级法院一定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从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高度,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来认真对待并全力推进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切实解决好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

三、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要进一步突出四个工作重点。一是执结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法院。这些法院要采取措施,确保年底完成执结90的目标。二是未结积案数较多的法院,也就是未结积案数在400件以上的法院。除**因执行积案数超1000件以上被列为省委政法委的重点督办单位外,还有***。这些单位要加大力度,加快进程,决不能拖全市的后腿。三是7类案件,即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建设领域工程款、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众、涉及特困企业、政府为被执行人等类案件。两级法院要把这些案件作为执行的'重点,进一步认真梳理,因案施策,确保年底前基本执结。四是市中院执行的案件。中院要在加强对下级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督促指导的同时,对本单位的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切实提高自身案件的执结率。市委政法委、各县(市、区)委政法委要紧紧盯住这些重点地方、重点单位和重点案件,尽快扭转这些地方和单位的被动局面。

要严格执结标准,确保执结质量。前一段,省督导组对个别重点问题进行了了解,对以发放债权凭证方式结案的比例超过10的县(市、区)法院,市中院要组织人员进行全面复查;低于10的县市区法院要进行自查自纠。复查纠正的情况,市中院要于9月底之前专题向市委政法委汇报,并通报全市。这次会议后,到10月底,全市法院不得再发放债权凭证,这要作为一项硬指标。这也是省委政法委明确规定的一项内容。符合法律和上级规定需要发放的,必须报中院审查批准后方能发放,且发放时间从11月份开始。

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采取各种执行措施,用足各种手段,确保案件得到有效执结。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法院要认真落实《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法[2008]16号)、《全省法院集中清理执行活动目标责任制》(豫政法[2008]14号),任务已经分解,坚持十天一通报,为此,各位政法委书记和法院院长们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执行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安排,重要活动要亲自参加。主管副院长和执行局长必须全力以赴,切实担负起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在执行中弄虚作假,或者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要按豫政法[2008]55号文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关于对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实行重点督办的决定、关于责任追究的决定分别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纪律责任。

四、党委政法委要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及时听取清理执行积案情况汇报,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准确把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政法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听取汇报,亲自组织研究重要事项。分管副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经常过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两级政法委还要继续坚持定期通报制度,完善通报内容,增强通报效果。要加大对重点单位的督导力度。被列入重点督办的单位,要进一步制定更为具体的工作方案,量化任务指标,详细列出年底前的工作进度表,明确工作责任。被列为重点督办单位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书记,要每半个月召开一次会议,专题听取汇报,亲自研究协调工作,解决突出问题。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两级党委政法委要根据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要通过听取汇报、抽查案件、走访群众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增强指导工作的针对性,提高督查质量。9月份,市委政法委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重点检查执结率低的地方和单位。年底,要组织全面检查。对先进单位要大张旗鼓地予以表彰,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责任制的规定,坚决进行责任追究。要坚决打击暴力抗法者,坚决保护法官人身安全。暴力抗法,抗拒执行,是对法律的挑战,是对党和政府的挑战,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党委政法委要及时研究部署,对这些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从重从快予以严厉打击。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的触犯者,要坚决予以打击,要有这个意识。对已经发生但尚未得到依法查处的暴力抗拒执行案件,要逐案听取汇报,尽快做出处理。在这个问题上,两级政法委和公安、检察机关要大胆负责地开展工作,大力支持两级法院依法行使执行权,保护干警的人身安全。

五、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领导

要切实把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解决执行难的问题是一个情况很复杂、难度很大的工作,有的是多年来积累下来的陈年老案,有的涉及地方、部门经济利益问题,务必引起县市两级党委和政法委的高度重视,要切实摆上议事日程。

要认真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按照省委政法委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四大班子领导包案责任制。包案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抓落实,亲自抓督促,真正形成党委领导亲自参与,人大、政府鼎力支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人民法院全力以赴的大执行格局,并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把责任制落实到位。

要建立特困群体救助机制。特困申请执行人救助金是政府拨付的和人民法院会同民政部门在社会上公开募集的用于救助特困申请人的专门资金。对于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体、破产企业的案件,市、县两级政府、民政部门采取拨付专款、向社会募集资金等方式,设立执行案件特困群体救助资金,对特困群体确需救助的,按照一定的比例予以适当救助,以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正常生活,缓解社会压力。

要建立基层执行网络。基层执行网络是指在基层党委、政府的领导参与下,以人民法庭为依托,派出所、司法所、民调组织、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参加的执行网络,共同协助法院执行。其效能主要有两个:(1)能充分发挥基层组织贴近群众的优点,有效解决被执行人难找的问题。我市是农业大市,大多数被执行人为农民,而这些人大多在外打工,人难找,财产难寻,仅仅依靠法院自身力量难以执行。建立执行网络,能充分发挥这些基层组织贴近群众的优点,及时发现执行线索,协助法院执行。(2)能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的优点,防止激化矛盾,避免产生新的不稳定因素。在执行案件时,通过基层组织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宣讲政策和法律,被执行人容易接受,一般不易产生抵触情绪,能有效减少和避免产生暴力抗法行为,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

要及时拨付清理积案专项资金。市委、市政府在市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想方设法,为市中院筹集专项资金和执行装备款。目前,已拨付专项资金60万元。各县(市、区)党委也要加大对法院工作的支持,政府要及时拨付专项资金,进一步解决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办案经费紧张、执行装备不足、车辆老化等问题,积极推动清理积案工作向纵深发展。

同志们,进一步做好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不仅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责任,还是一项重大的政治责任。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一定要再提高认识,再坚定信心,顽强拼搏,扎实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目标,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作出我们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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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报告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

在全县信息工作会议上讲话

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农民工工资申请书范文

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讲话

在全市地方志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物价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整理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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