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阅读我成长作文1500字

时间:2023-09-28 03:36:00 作者:千里之外 作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千里之外”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7篇我阅读我成长作文1500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后的我阅读我成长作文1500字,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我阅读我成长作文1500字

我阅读我成长作文1500字

“读书之乐何处寻,数点梅花天地心。”

从昔至今,我在看书中体验;我在读书中成长,我在品书中坚强。

儿时,总望着蔚蓝的天空,坐在母亲怀中,听那些个耳熟能详的故事。就这样,我开始读着母亲,渐渐地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时间过得很快,我上了一年级,慢慢地学会了认字。后来,母亲的阅读已不能满足我的需求。于是,我便尝试着自己读书。

闲暇时,便拿起书读,而且还养成了早上看书的习惯,“朝不读则不起。”渐渐的,阅读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

那时的我不敢尝试,害怕失败。每次失败都心如寒灰,不敢再挑战。但读完那本书后,我告诉自己:一定要做一个硬汉!

《老人与海》中的圣地亚哥出海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一条小鱼,可他依然继续坚持下去,经过一番斗智斗勇,终于捕到了一条罕见的大马林鱼,但老天捉弄人,在返航途中与鲨鱼进行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掉了,最后只剩下一副鱼骨—“足有十八英尺长”

是的“人可以被消灭,但就是不能被打败。”这就是人的尊严所在,真正的硬汉是敢于向命运、向自然、向失败挑战的人。

看完那本书后,圣地亚哥的那种硬汉形象一直氤氲于我的脑海,挥之不去。

时间一久,我就喜欢上了在傍晚品书。

每当晚霞逐渐隐去时,总喜欢洗净自己的灵魂,打开台灯,然后伏在桌上,虔诚地掀开书页,深嗅着书的'芬芳。

任庭前花开花落,阅读中的世界,却始终如一的精彩。“沙沙沙,沙沙沙……”窗边的我沐浴着永不停息的书雨。

到了十岁的雨季,第一次欣喜地走进二楼的教室;第一次接触英语;第一次想要退缩。

“我是中国人,为什么要学英语呢?”面对着这些密密麻麻的天书,我只能仰天长叹了……

但,那一天—

偶然瞧见一本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保尔·柯察金—一个出身于工人家庭童年饱受生活的磨难,后来,成为一名严于律己的红军战士,他不断追求进步,克服一切困难,每次遇到难题,他不是退缩,而是千方百计的想克服它……

顿时,我的内心深处被一种百折不挠的拼搏精神所震撼了。

看看保尔,比比自己,面对困难的态度相差实在是太大了。今后的我是不是应该学会克服困难,而不是被困难吓倒呢?

后来英语成了我的强项……

十二岁的光阴是暗淡的;十二岁的情感是忧郁的;十二岁的颜色是灰黑的。

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夺走了父亲的生命,荡涤了我童年的欢笑,扼住了我命运的咽喉……

那些日子,我彷徨,我堕落。

偶然间打开《童年》,主人公阿廖沙小时候,父亲因病去世,于是,随母亲来到外祖父家定居。可是脾气乖戾、暴躁的的外祖父经常把阿廖沙当做出气孔,,有一次,阿廖沙想亲自染一块布,便把桌布放进了蓝靛的桶里,结果遭到了外祖父的毒打。那次,阿廖沙在床上躺了三天,家里人都认为他快不行了,没想到的是,阿廖沙竟在这种艰难的环境下,越辩越坚强,越变越勇敢……

于是,我开始反省,我怎么能堕落下去呢?我是不是应该坚强起来……

十三岁那年的冬天,我站在粗壮的槐树下,攒起拳头,对着月亮发誓:我要学会坚强,没有父亲的日子里,我更要努力……

就这样我在阅读中成长……

现在的我,虽然上了初中,但依旧喜欢读书。

只要捧上书,我的心就像插上的翅膀一样,在书海中翱翔。最快乐的时光是静下心来阅读的时刻。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因为读书而痴迷于写作,看的书多了,就有一股想写的冲劲,也期望有一天能像郭敬明,韩寒……那样公开发表自己的作品,成为一名少年作家……

阅读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快乐,还在给我美好的梦想与追求,他将继续伴着我,成长……

篇2:阅读伴我成长初二作文1500字

阅读伴我成长初二作文1500字

书籍是我们的精神粮食。

——题记

感悟着这数十年的生活经历,是什么陪伴着我一起走过?除了亲人,那便是书了。我读了它十几年,它也陪伴了我十几年,和我一起走过了这风风雨雨,同时也见证我的成长。

儿时,不识字的我经常要求爸爸在我睡觉前讲一些故事。每天晚上,那远在杭州的爸爸便会打来一通电话,给我讲一些小故事,听着听着,我便睡着了,睡得很香很香。次日,我也会从幼儿园里带会来几个小故事,与爸爸一起分享。就在这时,阅读的种子便在我的心田上萌发,我相信终有一天,它会长成一棵参天大树。

稍长大了一些了的时候,我上了小学,认识的字自然也就多了起来,我也逐渐接触一些名着书籍。我还依稀记得我秧求妈妈买的第一本图画是《三国演义》,我刚刚见到它的时候,我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所以我一定要买下它,妈妈也赞同,于是我就有了第一本图书。我看书看的昏天黑地,连吃饭也顾不上了,在妈妈的催促声中我读完了《三国演义》。这里面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我时而拍案叫绝,时而伤心不已,时而替刘备感到惋惜,时而替诸葛亮的机智感到惊奇,时而......

如今即将进入初二的我,看过的书自然是今非昔比了,光是名着就有整整一大箱,书架上早就没有地方摆了,而我却还不知满足--四处“搜刮”着好书,名着。现在我每一天都会抽些时间来学读书了,随着时间一天一天的过,也便渐渐地感觉到了读书的乐趣。在父母的倡导下,书已经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一有空我就会骑车到图书馆里去如饥似渴的看书。我也从书中领悟到了许许多多的道理--做人要善良、要有爱心、要懂得感恩、对他人要宽容、做事要持之以恒、要勇敢......

我喜欢看历史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历史、知道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发明、知道了很多的名人趣事、知道了“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深刻道理;我喜欢看科普类的书:因为它使我知道了树是由顶端开始生长的、蜡烛在水里也可以燃烧、摩擦力在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我还喜欢看《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因为它们书中的那一个个充满想象力的动人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浮想联翩,书中一个个人物的喜怒哀乐常常使我牵肠挂肚,与他们同悲同喜。我喜欢看书,喜欢阅读,更喜欢与书中的主人公一起冒险,一起哭,一起笑,一起玩耍,一起游戏,一起体验生活,走进他们的世界,融入进他们的`世界......

书籍成为了我生命中不可抹去的朋友,它成为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它伴随着我成长。当我开心的时候,它和我一起分享快乐的时光;当我难过的时候,它能给我分担烦恼,让我的心可以得到安慰;当我郁闷的时候,它会给予我快乐,让我的脸上在次出现久违的笑脸;当我有疑问的时候,它会为我开启那扇神秘的大门,寻找到真正的答案。

有人说:书是那寒冷冬日里一缕温暖的阳光;令人回味无穷;书,是那神圣的阶梯,引领人们攀登上至高无上的宝座;那么我则认为阅读,是一座灯塔,为我指明前进的方向;阅读,是一缕阳光,为我照亮人生的旅程;阅读,是一位向导,帮我找到智慧的源泉;阅读,是一架望远镜,让我看到自己的明天;阅读,是一把阶梯,让我通向辉煌的成功;阅读,是一种心情,让我陶冶出闲情雅趣;阅读,是一位良师,指导我们走向成功;阅读,是一颗种子,让知识在我们心间萌芽。

我相信我会啃着书籍这样的精神食粮继续成长,而阅读也将会永远陪伴着我成长,永远,永远......

篇3:我和阅读-1500字作文

我和阅读-1500字作文

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当生活中遇到任何困难的时候,你都可以向它求助,它永远不会背弃你。它教你快乐,教你高尚,教你渊博。

“我”是怎样来的?女娲真的能造人吗?在水中看东西为什么要戴潜水镜?扬声器为什么要装在箱子里?玩橡皮圈射“纸弹”的游戏,为什么“纸弹”用橡皮圈发射比徒手投掷更有威力?饺子熟了为什么会浮起来?清洁剂是怎样除掉污渍的?警察叔叔是怎样测试驾驶员呼吸中的酒精含量呢?这些问题都能在书中找到答案。《中国青少年百科全书》能将人类的起源解释得清清楚楚,橡皮筋的弹动是力学,饺子等的浮起是热学,清洁剂的原理是有机化学……

有段时间,我很烦恼,为电视屏幕的重影发愁。这是怎么一回事呢?真的是鬼影吗?查找资料时,我发现有一篇解释这种现象的文章,便迫不及待地读起来。原来,这是一种简单的电磁现象。电视天线不但接收到发射台直接传来的电波,更可能接收到从附近楼宇反射过来的电波。电视画面是从左向右扫描的,直接波的画面先出现,而反射波的图像就在正像的右方出现,这就是重影。只要调整好电视天线,重影就会消失。我恍然大悟,讲给妈妈听,妈妈也如释重负地笑了。

我读书越多,书籍就使我和世界越接近,生活对我也变得越加光明和有意义。我发现,日常生活中,包括学习、生活、游戏,有许许多多的'事是有趣的实验:以指甲钳剪指甲是杠杆实验;用橡皮圈扎物是弹性实验;踏单车是平衡实验;推铅球是斜抛实验;电冰箱制冷是热学实验;在干燥天气脱羊毛衫产生静电反应……我觉得每次读书都是一次轻松愉快的旅行,阅读的喜悦,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穷的乐趣。

牛顿曾将手电的白光通过三棱镜分解成赤橙黄绿青蓝紫七色,如果没有三棱镜,能不能用反光的物体来代替呢?在一个阳光灿烂的中午,我和小伙伴忙得满头大汗,终于用装水的平底锅和镜子完成了这个光学实验。我校正镜子,不停地变换夹角,突然,对面洁白的墙面上出现了七色光,从紫到红依次排列。“我造出彩虹喽——!”从此以后,小伙伴们对我更加佩服了,我心里的那个美劲儿就甭提了!我还造出了一个“柠檬电池”呢。如果你想向我讨教,我可要好好摆摆哦——只会告诉你参考资料,自己体会去!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船,带领着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借着书,我和文学家们一起漫步在优美迷人的意境中;借着书,我和先哲们讨论劳动的功用人类的起源;借着书,我和音乐家们一起欣赏月光下的凤尾竹;借着书,我参观了霍元甲的“精武体育会”;借着书,我和刘翔、田亮、刘亚男一起冲刺奥运会;借着书,我和费俊龙、聂海胜叔叔一起乘着“神舟6号”遨游太空……由于阅读面宽,兴趣广泛,在第二届全国少年儿童《科普之星》知识竞赛中,我荣获湖北赛区小学高段三等奖。

在几千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积累了光辉灿烂的民族文化,我在书中徜徉流连,乐不思蜀。可是,假如封建社会历程更短一点,假如郑和下西洋以后,先祖们抓住机会搞一次海洋革命,假如工业革命在中国来得再早一点,也许我们国家发展得更加强大,也许圆明园不会被毁灭,也许成吉思汗的“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地”的愿望真能够实现,也许“两弹一星”上天得更早……我感慨万千,整天整天地在《兵器知识》、《万物大观园》、《军事大观》等书籍里探宝,希望能找到知识的宝藏、快速增加国力的方法、威力无比的震慑武器。“飞鱼”舰载导弹厉害么?“宙斯盾”是一种什么装备?美国“挑战者”航天飞机为什么会失事?什么叫滑膛炮?太阳能电池帆板是怎样工作、运行的?核弹是利用核裂变还是核聚变?等等问题搅得我寝食不安,可是我快乐,我开心。查找答案的过程也是学习的过程,现在我是一个小“书虫”、小“武器辞典”。

读书也为我赢得了友谊。因为我的能言善辩、我的丰富知识,赢得了同学们的信任和尊重,我的自信心也大增。因为同看一本《霍元甲》,我和夏雨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因为抢看《数学迷宫》,我和筱萌成为不打不相识的忘年交;因为《少儿电脑世界》,我和华华都成为了小书迷。

历史使人聪明,诗歌使人富于想象,数学使人精确,自然哲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学和修辞学使人善辩。书籍使我变成了一个幸福的人,使我的生活变成轻快而舒适,使我的心灵变成空灵而智慧。

篇4:我读书,我快乐,我成长作文1500字

我喜欢读书,没有什么理由。只是没看完一本书,我就很快乐!

我喜欢读书,读书让我学会了思考。当我读书时,我会不知不觉地也变成书中的角色,和他们一起品尝生活中的酸甜苦辣,和他们一起思考问题,攻克难关。读书让我变得充实,没有事的时候,我拿起一本书就不会觉得生活是枯燥而乏味的。我会从无精打采到精神满满。读书让我变得快乐,书本就像我的朋友,当我寂寞时,有它陪伴。就算所有人都不陪我玩,它也会对我不离不弃。

我喜欢读书,我喜欢读不同种类的书。比如:科幻小说,青春文学,百科全书,冒险小说,侦探小说,少儿文学……科幻小说中我最喜欢郭敬明的作品。虽然里面没有太多可以帮助我们提高写作能力的,也没有太多可以帮助我们提高语文综合能力的,更没有太多让我们增长知识的。但是,读科幻小说会让你不知不觉陷进去,读完了,还会让我回味无穷。父母经常对我说,你是学生,要以学业为重,看那些言情小说对你是没有帮助的。但我却不以为然。吸引我的不是剧情如何的精彩,而是它的文字实在是太优美了!它虽然不能使你增长智慧,但能提高我的情商,也能提高我的写作水平。一个女生,怎么会喜欢看冒险小说呢?如果你认为只有男生才会喜欢看的话,你就“Out”了!冒险小说读起来刺激,能增长知识,还能让我们变的更加勇敢坚强,凭什么女生就不能喜欢看啦!一提到“侦探”,你是否想到“柯南”了呢?对了,我最喜欢看的侦探小说就是《名侦探柯南》。“曹文轩”“黄蓓佳”“杨红樱”这三人你们是否听过呢?肯定听过吧,这三人是我最喜欢的少儿文学作家。少儿文学能增长知识,提高语文综合能力,提高写作水平,还有着生动活泼的语言,清新简约的笔调,更重要的是,能够引人入胜,吸引住我的眼球。如果我是在忙碌时挤出时间看书的话,那我就会看百科全书。为什么呀?好不容易挤出的时间为什么不看些好看点的书呢?是呀,百科全书没有科幻小说那样扑朔迷离,不像青春文学那样有着唯美的语言,不像冒险小说那样精彩刺激,不像侦探小说那样疑点重重,更不像少儿文学那样引人入胜。但是它的语言通俗易懂,内容不多,不需要动太多脑筋,更重要的是,它是一样一样分开写的,没有上下文的联系。不用担心因为没有看完整本书而晚上睡不着觉!

我喜欢读书,我喜欢读有时代背景,有“魂”的书。比如:鲁迅先生的作品,中国古代四大名著,马克.吐温的书……鲁迅先生,他写美好回忆的同时,也有对那些摧残,扭曲人性的封建旧理论,旧道理,旧制度的批判性审观。马克.吐温的创作多以幽默讽刺见长,语言简练生动,内容蕴含丰富。生刻地揭示出了社会与人,社会与自然,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并清晰的反映出作者反对种族压迫,反抗落后社会制度的价值观念。吴承恩写《西游记》其实史上确有此时。唐代的大和尚玄奘到天竺去寻访佛经,历尽艰辛,用了十七年。唐僧本该是书中去一天取经的领导人物,但小说中却对他批评的很厉害,中心人物也从唐僧变为神通广大的孙悟空。这就表明《西游记》并不是宣扬宗教的,只不过是利用取经一事作为叙述故事的框架而已。天上的神和西天的佛当然是幻想的产物,按作品的逻辑来说,应是正面人物,作品也曾一再渲染他们如何功德无量,法力无边;但作者对那些神佛也有微妙的讽刺,如昏庸糊涂,外强中干,不负责任等等。

我喜欢读书。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聪慧;读书使人向善;读书使人避恶;读书使我有了与文学巨人交谈的机会;读书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读书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限乐趣!

篇5:我读书,我快乐,我成长作文1500字

从我识字以来,便要阅读书籍。小时候看的童话故事,上学后的课本,闲来无事所看得散文,名著。阅读这些书不仅让我们的课外知识更丰富,也让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多了一分乐趣

阅读是我们成长的道路上不可缺少的。自古以来就有许多让我们多阅读的名言。“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告诉了我们如果我们想要进步,就必须要多阅读书籍。“阅读的最大理由是想摆脱平庸,早一天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迟一天就多一天平庸的困扰。”我们要想在社会上立足,就必须要尽早阅读。

从小我就读书,小时候,爸爸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童话故事,我就高兴的手舞足蹈,立马跑到房间去看书,书中的“白雪公主”“海的女儿”都成了陪伴我成长的人物。到了中学,我便喜欢上了作文书,一去书店,就买了《分类作文》。在阅读的过程中,每一篇作文都吸引了我,看了一篇又看了一篇。

记得有一次,爸爸叫我吃饭,我当时正在看一篇长篇文章,无奈就应付了一句:“马上来,马上。”随后爸爸又叫了我,我还是没有去吃饭。爸爸见我还不出去吃饭,便命令我出去吃饭,没法,我只好去吃饭,但吃饭的时候还是一边看书一边吃饭,过了一会,书被爸爸拿走了,只见爸爸满脸怒色,对我说:“你喜欢读书好,但也不可以这样啊”,我被吓得一句话也不敢说,但没过几天,还是照范。

还有一次我去同学家,发现了好几本在书店里没有找到的课外书,便呆在了她家里在那里看,本来是一起约好去玩的,却一直呆在那里看书,等到书看完的时候,她用无奈的眼光对我说:“你不记得今天我们是出去玩的了吗?我佩服你了!”听她一说,我才晃过神来,便答应她明天出去玩,她才消了气。

我也很佩服那些写书的人,佩服他们怎么那么厉害,怎么会有那么好的文采,能够写出这么好看的书。

在我的成长道路上,有好多因为书而发生的趣事,我也曾发誓不能犯这种糊涂,但最后还是发生了。朋友们也说我太入迷,但我对她们说:“你不是也有过这种事吗!”

阅读在我的成长道路上增添了不少乐趣,过得十分充实,也使我开阔了视野。在书中许许多多人物,作者把他们刻画的栩栩如生,对那些狠毒的人咬牙切齿,对那些可怜的人惋惜,对那些愚蠢的人感到可悲。

阅读还可以让帮助我们分辨好与坏,美与丑。在阅读的世界中,充足了我的精神食粮,得到了一些知识。我们现在应该多多读书,千万不要“黑发不知勤学早,白发方悔读书迟”啊!关于写阅读的作文 第七篇:阅读书香

书是大海,能读懂他的人就能感到他澎湃的涌动;书是春风,能读懂他的人就能感到他柔和的吹拂;书亦是阳光,能读懂他的人就能感到他温暖人心的触碰。

从小时候第一次接触文字开始,书籍便与我们如影随形:小点儿的时候,我读了《唐诗三百首》,于是便与王之焕一起登上鹳雀楼,欣喜地吟颂:“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与杜甫一起悲伤的感慨:“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欧。”或是听他温柔地低语:“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再大一点的时候,我就读长短不一的散文籍,于是便记住了冰心温柔并舒服的文字,记住了张晓风怀乡的、“温柔中带刚劲”的作品。等到更大一点时,我又开始阅读小说――首先是我们中国的瑰宝四大名著中的《红楼梦》,看它曲折动人的情节;然后是三毛的《滚滚红尘》,看它感悟人生的真谛;再然后看的就是当代作家郭敬明写的《幻城》,几米写的《地下铁》,还有罗琳写的《哈利波特》。虽然现代文学融入了大胆和前卫的色彩,但都能用自己的方式表达真我本色,于是我理解了,并且感受到了他们内心所要传达的东西。

一本好书,一杯清茶,一张睡椅,几束午后西斜的阳光,安静地度过下午。我喜欢读书,喜欢他忧郁的浓香,喜欢他轻快的旋律,喜欢他如一把具有灵性的钥匙,打开了我的知识之门,让我在书海里畅快地遨游,同样喜欢他像一位博学的老者为我排忧解难,为我治疗心伤,让我沐浴在阳光下,让我看清大千世界,让我自由地飞翔。

感谢书香带我走进文学的殿堂,让我拥有一颗富有奇思妙想的头脑,一双放眼世界的眼睛以及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书如风景,永远浩荡无际,永远无边无垠,只是现在的你是否愿意持一颗求知的心,携一身渴望,走进书香,从阅读身边轻轻走过呢?

篇6:我读书,我快乐,我成长高二作文1500字

我的童年是在外婆家度过的。外婆家在苏中一个贫困落后的水乡,那时生活困苦,读书不是件容易的事。 上小学时,我的课外读物主要是连环画,偶尔借到一本,要兴奋好几天。

深秋的一天,农闲时节,外婆带我到镇上赶集,路过新华书店,看到里面有各种各样的书,我趴在柜台上左看右瞧(那时书店是不开架的),问这问那,但最便宜的书也要6分钱一本,我缠着外婆给我买一本,外婆犹豫半天才给了我一角钱,我花8分钱买了一本小人书。在回家的路上,我兴奋得小脸通红,边走边看,一时没留神脚下,摔了一大跤,正好摔在一块青石板上,将右边大门牙摔掉一个角,外婆看到我满嘴是血,慌忙带我到河边洗脸,手忙脚乱时,新买的书掉到河里,我忙伸手去抓,脚下一滑,“扑通”一声掉进了河里……当天夜里我感冒发烧了,体温39.2℃,但我不后悔,我的那本小人书仍在枕头旁边。 上中学时,父母将我接到镇上,每天晚上吃过饭后,怱怱忙忙写完当天的作业,我便直奔电影院对面的一户人家,他们家出租连环画,1分钱可以看2 本,《三国》、《水浒》等系列丛书一口气看下去,十分过瘾。

还有一些外国的,如《巴黎圣母院》、《基度山伯爵》、《鲁宾逊漂流记》、《人性的证明》等等,这些小人书情节生动,引人入胜,我每次都看得如痴如醉,直至关门打烊,才意犹未尽地把书放回书架上。那时生活上虽然比较贫困,但在精神上我却感觉十分富有,我深深体会到阅读给我带来的快乐。 上高中后,我已不满足阅读小人书。在学到世界历史、世界地理课本知识后,我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我托人在镇上工人文化宫办了借书证,借阅了一大批古今中外各类书籍,渐渐地,我感到知识不断丰富,视野也逐步开阔起来。从“莱克星顿枪声”、“多诺雷斯呼声”、“萨拉热窝事件”、“巴巴罗萨计划”等历史事件中,我对人类历史长河中的一些恩恩怨怨、是是非非有了更深刻的了解;“英法百年战争”让我明白了这两个欧洲强国老是磕磕绊绊的根源;三次“十字军东征”让我知道了基督文明与伊斯兰文明死结所在;此外,谜一样的复活节岛、浪漫神奇的玛雅文明、柏拉图的亚特兰提斯故事、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让我好奇、让我痴迷、让我忘记时间和空间。

一次次在书海游弋,成为我课余最开心的事情,我为此乐此不疲。慢慢地,我发现语文老师越来越喜欢我,对我也客气多了,因为他发现我的作文写得很有特点,经常在上课时夸我,但我还是对他敬而远之,因为我有一次对着教室前面的讲台练飞刀,被他发现,不但罚了我15元钱,还将我父亲从百忙之中请到他的办公室……以致很长一段时间,我们父子关系、师生关系严重倒退,降至冰点。高三时,学校举行黑板报比赛,语文老师让我出黑板报参加比赛,我觉得这是我大显身手的好机会,从刊头选择、内容构思再到版书,忙了一个上午,弄了一脸一身的粉笔灰,虽然又渴又累,但从路过的老师和同学欣赏的目光中,我倍受鼓舞。一周后,比赛结果出来,高年级12个班,我们班获第2名,当校长喊我上台领奖时,我像一只骄傲的大公鸡,自豪写满脸上。我用学校奖励我的钱,给外婆买了一双软底球鞋(外婆脚底老茧厚,走路疼),外婆欢喜得直抹眼泪,并忙着给我做了一锅韭菜饼。后来,我离开家乡上大学、参加工作、结婚生子,劳神分心的事越来越多,但我爱读书的习惯一直没丢。俗话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在我的潜移默化下,妻子和儿子也很爱读书,经常一家人在晚饭后,人手一本书,安静地阅读,气氛祥和而温馨。我经常在双休日带儿子逛书店。现在书店都是开架,不管你买不买书,书可以随便看,我和儿子各取所需,经常在书店一坐就是半天,碰到爱不释手的书,买下来带回家慢慢看。让我感到欣慰的是,儿子由于爱读书,写的作文也很好,也经常受到老师的表扬。 有些事就是那么难以理解,记不清是谁说过这样一句话:“现在的马路越来越宽,可不堵的马路却越来越少。”

同样,现在的书店和书籍也越来越多,可爱看书的人却越来越少。近年一项调查表明,超过半数的国民对自己读书评价不高。有58.1%的国民认为自己的阅读数量很少或比较少,只有1%和6.5%的人认为自己的阅读数量很多或比较多。许多人不爱看书的理由或借口是:没兴趣、没能力、没习惯、没时间。那么业余时间都在忙些什么呢?我曾经问过一些人,业余时间在干什么,他们回答基本上是大同小异:忙挣钱、陪朋友喝酒吃饭、打牌、上网聊天玩游戏。这种现象令人深思和忧虑。其实,我们的祖先是非常崇尚读书的。“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这是古人对读书境界的生动写照。我们今天读书的条件要比古人好若干倍,我们没有理由不好好读书。读书是一种文化,读书是一种享受,读书是一种时尚。

一个热爱读书的民族,才是一个有修养的民族,才是一个会思考而不是人云亦云的民族,才会成为一个值得敬重的民族。当今时代经济全球化、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迫切要求我们好好读书学习,汲取掌握人类的全部知识来武装我们的头脑。

篇7:我爱阅读为题目的1500字作文

我爱阅读为题目的1500字作文

看书买书,流连大书店不如进小书店,进新书店不如进旧书店,旧书店不如旧书摊,寻觅不如巧遇,这是大作家孙犁的话,我深以为许。正如昨天周日,我在街上一处旧书的地摊前一块钱一本,花24块钱买到了2010全年的《读者》;又花五块钱买到了一本半旧发黄的,1980年出版的《师陀文集》。

我从小爱阅读,也没有什么章法,非得什么作品不读,而是不管是阳春白雪还是下里巴人,逮到什么看什么。很小的时候,街边的小人书摊成了我最喜欢的去处,五分钱租一本小人书坐在小板凳上细细翻阅,一坐就是一个下午。学生时代,家长、老师推荐的中外名着经典当然看了不少,同学之间传阅的琼瑶的、岑凯伦的爱情小说、金庸、古龙的武侠小说也一本接一本几乎看了个遍。套着课本的封皮,用上历史课、政治课等副科的时间看完了梁羽生的《云海玉弓缘》、萧逸的《马鸣风啸啸》等大堆武侠小说而从未被老师查觉,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很得意。

看过电影《东方快车谋杀案》后的一段时间,我疯狂地迷上了侦探系列,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的波洛成了我的偶像,连带那些古代的《狄公案》《包公案》,民国时代的《霍桑探案》我也喜欢上了,到处搜集这类作品来看,强忍住不看最终结局,先仿佛自己就是大侦探,试着去分析和推理,刚开始十次只有一二次猜中答案,到后来几乎十有八九能猜中,真是大有成就感!飘飘然觉得自己这么有水平,要是能进公安局,肯定就是当代的大神探!

再大一点,我又爱上了张爱玲和三毛,尤其是三毛的《倾城》、《撒哈拉的故事》把我迷得茶饭不思,痴痴地幻想着也要和她一样背着旧书包,穿着旧牛仔,潇潇洒洒,一路风尘一路歌,万水千山皆走遍。

长大了,参加工作了,喜欢阅读的习惯持续下来。周末我经常光顾书店,倚着书架阅读,一泡就是一个下午,离开时不买几本回去怎么好意思呢?渐渐地家里的书越来越多,中国的外国的,高雅的通俗的,工具书、专业书,也有大量的文艺杂谈,诗歌小说等等,五花八门,书架早就不够用了,茶几上,床头边,后来干脆买了好些箱子来装我的`书。

收入有限,吃可以随意,穿可以节俭,看到心仪的书却一定要拥有它。可是物价在涨,书价也涨得厉害,随便一本就是几十块钱,我也吃不消了,也开始精打细算。以前常年订阅的《读者》《国家地理》杂志也不再订了,无需时效性,到旧书市上买过期的旧的合算得多;书店仍然爱逛,却是看多买少,实在喜欢的就上网搜索,在当当网上订购,也会便宜很多。现在随着网络的普及,网上有很多畅销的电子书可以看,我也跟风在《榕树下》《红袖添香》等网站上阅读了当前人气很旺的一些盗墓、穿越之类的通俗小说,代价是眼睛成了熊猫眼,视力也下降了很多。

但我还是喜欢纸制书,那种纸张特有的油墨书香让我深深迷恋。先不说看电子书容易伤眼,而且对于爱好阅读的人来讲,真正艰深需要投入大量精力的书,难读的书,要回味要思索,都需要一册在手,一看三叹,而不是在冰冷屏幕上一下跳到另一个陌生的窗口。

阅读有什么好处让我这么投入和迷恋?我也回答不上。学生时代我的语文成绩一直很不错,作文也写得还可以,应该就是拜阅读所赐吧。通过看旧体的《宋词选》,《红楼梦》,我掌握了繁体字,出游在外可以没有困难地认读古迹碑文,看港澳和海外版的中文印刷物也没有问题,也算是阅读的一个收获吧。

今天,出版业空前繁荣,有太多的书,里面不乏也有许多的糟粕,这也是个烦恼。可是不去其糟粕,何来精华?读书的全部愉悦,就在这种抉择之中。好和坏,自己判断,糟粕和精华,自己说了算,予取予弃的生杀大权,自己把握。这种不受别人干涉,不看别人脸色,不以别人的意志为意志,不以别人的标准为标准,在阅读中所得到的自由,便是无与伦比的快乐了。

每天晚上临睡前,洗完澡坐在床头,在静谧的台灯下看书的时光是我内心最平静最充盈的时刻。拿一支笔,把喜欢的段落和句子划下来,甚至有感而发在旁边写点什么,或是折个角,合上书,默默回味刚才的文字,那份愉悦带来的身心充实,伴我度过一个个美好的夜晚。

篇8:我就是我作文1500字

我就是我作文1500字

家中常有客人来,常常议论我,有的说我长得像爸爸,有的说我长得像妈妈。我在没事的时候,会站在大镜子前面,上上下下,左左右右,仔仔细细地打量起自己来。脸盘儿有点儿宽,倒有些像爸爸,两道乌黑的眉毛,眉毛下长着一双炯炯有神水汪汪的大眼睛,这倒有些像妈妈。眼睛很大,黑白分明,眼睫毛又长又密,还有些翘起来了。与同龄人相比,我的个儿还是比较高的。有时走在路上,碰到大人,他们会指指点点的说:“你看这孩子这么高。”我听了想:“高就高,有什么大惊小怪的,身大力不亏吗?”我不仅长得高,脑袋长得特别大,因此,人家叫我“大头”。头大证明我头里面装的都是智慧,人们不是常说智慧的头脑吗。乌黑的头发,扎成了一束“马尾吧!”我的名字叫“宁”,它寄寓着爸爸妈妈对我无限的爱,爸爸妈妈希望我平平安安,安安宁宁。可我呢,偏生在猴年,性格就略带了几分猴气。

猴子的聪明伶俐劲儿,我全都拥有。我学什么像什么,而且学的还非常快。学琴,用不上一两回就能弹奏出曲子;学画画,不用老师指点,就能画得形似。不是我吹牛,我的各门功课全都是优。对“作文讲评课”,我是既喜欢又讨厌。喜欢的是,有时候把作文写得又长又好,受到老师的表扬,心里自然是美滋滋的。讨厌的是,有时候提笔写作文,觉得没什么可写的,总是找不到好的素材,写不好拿不到表扬,那可就丢脸了。不过,在老师的指导和帮助下,我坚持每天写日记,写作水平提高了许多。

我的爱好非常的广泛。非常喜欢读书,因为多看书,我增长了不少的知识,视野也开阔了不少。尤其是喜欢读历史故事。为了看书,我常常废寝忘食,记不清有多少个中午,为了看书,我忘记了桌子上,妈妈给我留的饭菜,不管是走路,还是上厕所,只要有一丁点儿时间,我都要见缝插针,读上几页。岳飞精忠报国,文天祥高唱正气歌,郑成功收复台湾,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五千年的历史悠悠长河之中,一幅幅壮丽的图画,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像一面面明镜,告诉我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人应该怎样生活,路应该怎样行走。其次,像体育、唱歌、书法等等我也都是非常喜欢的。

我很喜欢助人为乐。帮助别人后,得到一句感谢的话,我会高兴的笑个不停,反之,我会委屈的鼻子发酸,抽抽搭搭起来。那是一个冬天的下午,放学了,我和几个同学把值日做完了,看见邻班的一个同学在教室里架炉子,我就主动帮他把炉子架好了,收到感谢后,我高兴的笑着准备回家,走出教室时,我看见学前班的小朋友在扫雪,就连忙跑过去帮助他们,雪扫完了,我累的满头大汗,却没有听到感谢的话,就暗暗伤心起来,眼泪也差点掉了下来,这时我忽然想起了,忘了锁教室的门了,就赶紧跑去锁门,没想到,检查的.李老师正好来检查,见门没锁就训了我一顿,我心里真委屈,可又没有办法辩解,只好边流泪,边锁好了门。

我很爱流泪,每当我受了委屈时,就会像一个大傻瓜似的,总是先抽抽答答的往下掉“金豆子”,然后,一个人跑到没有人的地方,双手托着腮帮,望着远处的青山蓝天,白云,小鸟,默默的流泪。可是,过不了多久,我就会告诉自己:拿出个样来,别流泪。于是,我就狠狠的插去眼泪,挺起胸脯,勇敢的往回走,去干自己该干的事情。

我也很爱笑,也许笑是我的天性吧!每当我高兴的时候,总是手舞足蹈的,“嘿嘿嘿”地笑个不停,对过往的车辆笑,对两旁的花草树木笑,对湛蓝色的天空笑,对飞翔的小鸟笑,对缓缓流淌的小溪笑……

在我的心里,一直有一个愿望。那就是我特别的想学武术,但是每次向父母提出时,总会遭到拒绝。一遭到拒绝,我那眼泪就会一下子流出来了,有时候,在月儿最圆的夜晚,我就坐在窗前,望着天空中那轮圆圆的月亮,开始遐想:要是有一个武术高强的人教我学武术,那该有多好啊!我拥有了绝世武功,见到坏人时,我就会立马冲上去,把他们打倒在地。遇见不公的事情,我就会立刻挺身而出,主持正义。要是见到歹徒持枪行凶,我就会一把,把歹徒手里的枪捏成铁杆,然后,将他制服。想着想着,我会情不自禁地“嘿嘿嘿”地笑出声来。

这就是我的,“庐山真面目”了,有点猴子气儿,有时候爱哭,有时候爱笑。同学们,如果有机会,你们愿意和我交朋友吗?我可是非常爱交朋友哦!

篇9:我和妈妈作文1500字

我知道,母亲其实很容易满足,只要一篇作文,就可以感动她,只要一份关心,就可以感动她,只要一声爱她,就可以感动她,只要挡到她面前说一句“不许骂我妈妈,不许骂她”,就可以感动她……而长大的我却都未曾给过她……

和久违的同学打电话,相互询问对方情况的时候,他突然问我道:“你做过什么最让你的母亲感动的事?”

我一时被问住了,我似乎并不记得甚至也没想去记母亲是否曾因为我的什么而感动过,我哑口无言,曾那般自豪自己与母亲平等的朋友关系、那般夸耀自己如何让母亲欣慰的我,突然感到了一种莫名的心酸。

母亲出差了,她经常出差,留我一个人在家自己料理生活,已有很多年的历史了。我性格里充满了独立的东西,我最盼望的一件事就是可以长大独立,精神,还有经济上的。我很少深切地想念她,而当我带有几分故意气她的口气,用否定的答案回答她永不变的问题“想我了吗”后,她总会半开玩笑地说我没良心。又是她的电话,聊了两句,我突然问她:“在你的印象中,我有没有做什么事特别让你感动?”她顿了一会,说:“当然有呀——”接着,她说起了很久以前的一件事,那件根本不曾在我脑子中存留过一丝印象的事。在我4岁时,母亲有一次带着我曾和父亲一起去办事,办事的人和父亲交谈的过程中,母亲建议性地说了一句话,不知为什么惹怒了办事的人,开始对母亲大吼大叫的,而还未待父亲出面阻止,小小的我就冲到了母亲面前,挡在她前边,对着办事的人嚷道:“不许骂我妈妈,不许骂她。”那人呆住了,一下子怒火就没了,伸手去摸我的头,可强硬的我却推开了他的手,硬要拉着妈妈走……母亲继续讲着故事,我听到电话那头有些哽咽了,而我的泪水也总在向外涌,母亲说,这是她所记得最让她感动的事了,她说小时候的我特别乖巧,特别可爱,不像现在。

我不是一个乖孩子,起码现在不是,我跟她顶嘴,用些刻薄的词汇玩笑般地“损”她,拿些她不懂的新兴词汇来气她,我似乎一出生就这样,早已忘记自己曾经乖巧可爱。母亲常抱怨希望我长不大,那样她就不会老,我也不会气她了,我不知道小时候的我做过些什么,但却记得曾经的我愿意拉着母亲的手过马路,嘴里还在对母亲说“我领你过马路吧”,曾经的我还在睡觉前一定要拽着母亲的'手,怕梦里的恶魔把我带走……

我,长大了,母亲,也老了,大了的我学会了还嘴,学会了和母亲争些她总能让着我的鸡毛蒜皮。我还记得母亲把我的校服染得五彩缤纷后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一样向我道歉,我还记得母亲在看到她满意的作文时用那种玩笑式的悲哀语气说“哎,我的文章过期了”,我还记得母亲因为我不懂事的顶撞而气得哭了,我还记得母亲为我没良心的语言而感到心寒,虽然这生活点滴的插曲过后又是我们两个人的艳阳天,但我却担心着母亲真的感到痛苦悲伤,我怕她对我失望。

而我,我又做过什么呢?我没有资格说我曾做的什么让母亲感动,我没拿过真的令她高兴的成绩,没有足以让她炫耀的一技之长,而当她生病的时候,我除了递杯水,拿点药,我连带母亲去看病的能力都没有。我清楚母亲肩上的担子很重,她得养活我这个不懂事却花消惊人只掏不赚的耗钱耗力耗时的主,我听到过她有时候在夜里哭,母亲不是一个绝对坚强的人,但她却从不把这种负担转给我,可我,又做过什么呢?我的泪又不听话的流了下来,母亲说过,她不喜欢总看到我哭,可我却依然那么的不听话。

我,是悔恨?是内疚?是惭愧?是痛苦?是悲哀?是酸涩?是苦楚?是心痛?都是,也都不是……

母亲并不慈祥,她打过我;母亲也不漂亮,她老了;母亲不罗嗦,却喜欢听别人说;母亲的事业很平凡,她依旧在辛苦工作……而母亲却用严格的宽松,换给了我一个令我自豪的性格;用她的青春,换给了我成长;用她的习惯倾听,换给了我一张总和她强词夺理的尖牙利嘴;用她一生的辛劳,换给了我周围的一切……

电话的那头,母亲叫了我两声,让我停止了思索,她问道:“干吗问我这个,今天你们是不是要写什么作文,你到我这来找素材来了?”我笑了,我的作文很少写母亲,在我的思维中,那太俗了,而母亲却总说,一个这么好的活生生的典型素材你干吗不用呀?你要写那么一篇歌颂母亲的作文我肯定感动极了……

我知道,母亲其实很容易满足,只要一篇作文,就可以感动她,只要一份关心,就可以感动她,只要一声爱她,就可以感动她,只要挡到她面前说一句“不许骂我妈妈,不许骂她”,就可以感动她……而长大的我却都未曾给过她……

母亲,我写了这篇文章,我关心你现在的状况,出差在外的你不知正在做什么,我要告诉你,我爱你!母亲,我有资格说,有资格告诉你,告诉所有人——“我做的一切都令你感动,令你自豪”了吗?

篇10:这就是我-1500字作文

这就是我-1500字作文

我叫李万佳,今年11岁,是城关二小五年级的一名小学生。大家可别看我年龄小,但我在各方面都表现的都非常不错。生活中,我懂礼貌,有爱心,讲奉献,努力给他人送去温暖与快乐;学习上,我有目标,有决心,有收获,在知识的海洋中采集无尽的宝藏;班级里,我是老师的“小助手”,同学们公认的好榜样,更是一个负有责任感和正义感的少先队员。我活泼开朗,乐观自信,爱好广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很受同学敬佩。

在个人品德方面上,我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自尊自爱,具有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每次我答应他人的事,绝不会返悔,就算有重要的事情,我也会信守承诺。我总是把诚信看得比生命还高,在我眼中,我感觉诚信就是智慧之书的第一章,遵守诺言就像保护自己的荣誉一般,失去了诚信就等于失去了荣誉,失去了生命。

我也很热爱我的祖国,就像爱我的妈妈一样。每当我看到迎风飘扬的国旗,就会感到无比的自豪,还会不由的感叹道:“如今我的祖国是多么的强大啊!我爱祖国!我为祖国的变化感到自豪!”       在个人素质方面上,我热爱学习、积极上进、爱好广泛,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并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在班级里,我主要担当学习委员一职,有一腔勇于负责的精神。自从担当起学习委员的那一刻起,我就用娇嫩的双肩承担起了一份责任。

作为学习委员,我文明礼貌,从不会仗着学习委员的名义指挥他人做事,而是自己抢在最前面,为大家做事。我总是把班级体荣誉放在第一位,大胆管理,主动工作,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作为班干部,我以身作则,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练就了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少先活动中,我是带头人,是组织者,团结同学,把干巴巴的少队活动搞得丰富多彩。在管理班级中的各种事务时,懂得与其他班干部合作配合,把班集体管理的井井有条。这学期,我还参加了各项活动,如:经典诵读、活力宝贝秀、叶圣陶作文大赛......

我在典型示范方面上,也比大家略胜一筹。我学习刻苦,成绩突出,上课认真听讲,善于动脑,积极举手发言,语文课精彩的朗读和发言常常博得师生的阵阵掌声;写作文时,我总是满面堆笑,思路敏捷,文如流水;数学课上,我一丝不苟,灵活的思考常常赢得师生的佩服;英语课上,我专心致志、惟妙惟肖的表演和回答常常引来阵阵喝彩......我善于思考,对问题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并能举一反三;遇到困难时,我不解决好问题决不罢休。从入学开始,我就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并以严谨认真的学习态度一丝不苟地学习各门功课。

每个学期刚开始,我都能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周密的安排时间,从不便可。课前我做好复习,把听课变为主动探讨;课堂上,我敢想敢说,善于质疑,对所学的知识能够轻松的掌握;课后,我认真完成作业并坚持复习,及时掌握所学知识,并灵活地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我还坚持用广博的知识充实自己,喜欢阅读各类书籍,久而久之,培养了她一种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和坚持的意志。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踏实的态度,不懈的努力,使我一直保持优秀的学习成绩。

我爱好广泛,做事认真。在优秀的成绩面前,我从不骄傲。面对同学们赞赏和羡慕的眼光,我总是以动人的微笑回敬同学。在知识的海洋中,我是个贪婪的求知者。我爱思考、爱发问,正是这种勤奋刻苦、善思好问、孜孜不倦的精神,把我推向了胜利的殿堂。

篇11:我和你作文1500字

我和你作文1500字

那个高傲地霸占着我的曾经,再汹涌澜起的流年也带不走的女孩,可安好?一泓海蓝弥漫,鱼拥吻着蔓延的深邃,我愿做一条鱼,贪婪地享受只有七秒的记忆;我可以哀乐喜怒,肺腑中常啼叹我与海的故事,那么美那么长像个童话斑斓五彩;我喜欢住在深海里,偶有一米阳光,蓝悠悠的你,不腥涩不潮苦,你的一切,好与不好都是美的。认识你十年,故事没有楔子和尾声,没有定义域也没有值域,没有环境描写来烘托渲染也没有各类修辞画龙点睛,故事没有高潮唯微澜偶起,映衬着你我巧笑嫣然,回忆的花开得缤纷绚烂。

一次落泪只因你的一句话,你道:“你的一切,我早已了然于心。”那时我已保送,仿佛“离别”二字也只有在离别时透彻得沉痛。你干练的短发和着融融春日与绵绵春风肆意撩拨你瘦削的脸庞;盈泪的眼角潮红,拼命逼回伤感而清泪不止,你泣不成声;微微上扬的嘴角仍有好看的弧度但有泪的点缀平添忧愁。走廊上的灯光昏黄,两个逆着光的人影相视而笑,一个拥抱的姿势晕染出一个模糊的轮廓。我拿着一叠明信片走近那长廊,长廊很长,每走一步好像就离你远一点,教室中琅琅的读书声愈发的模糊,世界开始快进,我不愿你像个匆匆的过客般匆匆地从我的全世界路过,翻过一张张明信片,一幕幕重演,即使是重播我也充满期待,你曾在我的世界里那么疯狂,我也曾在你的回忆里那么放荡,不再说年少轻狂,因为年少所以更应放手去做,因为不敢已错过了太多,而你我是那么怕错过,熠熠桃花,三千繁华,恰似这世间你独一无二,我喜欢回忆有你的片段,我喜欢你因为你是我的独家。

不要问我为什么对你一见倾心,因为你是我流浪过的一个地方。明信片一张张翻过去,在所有无事已非的景色里,我最在乎的还是你我们的交集里有春日的温茶、风筝;夏日的汽水、冰棍;秋日的落红、丹桂;冬日的围巾、雪人。那一年的雪纷纷扬扬肆虐于银装素裹的世界,你在雪地上一蹦一跳地跑过留下一串深深浅浅的小脚印像极了校园橱窗里一排排的壁画。突然,我一颤,从脖颈至脚跟涌起一股钻心刺骨的寒冷如屹立于冰天雪地中的人融进雪里,血液也滞缓凝固成冰。我愤愤地看你一眼随手抡过一捧雪直直地从你脑门上重重地扣下,你凌乱的发丝被夹雪的风撕扯得七零八落,你起身把我推进软软的雪里,然后自己也在我旁边躺下松松的雪在身边一点点化开,洇湿了衣服。

我和你静静地躺在皑皑的雪里,面向同一方湛蓝的天。雪还在下,落进我的嘴里,甜甜的,化开在嘴里像是糖果融化了一个梦般的童话。那日,躺在雪里看雪的你道:“嘿,我觉得你像一条鱼,我像一片海。”嘿,我觉得我像一条鱼,而你深邃如海,鱼是离不开海的。可能,我们那时以为的胡闹会被青春岁月宽恕为美好。铃响了,我们正跑在折回教室的'路上,既知一定会迟到但还是挣扎着踉跄地挪了几步,班主任刚刚三令五申不许迟到,而我们次日便迷迷糊糊地错过了班主任的课,踩着小碎步挪到教室的后门。那扇铁门绿得发黑,框上的铁锈磨钝了隐隐的金属光泽。我示意你敲门,你轻轻地摇了摇头,我捋了捋衣袖又暗落落地缩回了手,你猫着腰折回楼梯口,我紧随其后,然后我们竟躲进了厕所,现在想想也是逗的。下课铃响后,我和你鬼鬼祟祟地溜出厕所,脸上写着几个大字:我逃了节课。

其实仔细回想,厕所确实是个好地方,那儿有太多的心照不宣。你是一片欢腾的海,每一汪海水都澄澈得只有欢乐。从食堂走回教室的路上,我们没有说不完的秘密八卦,却从来没有死寂的尴尬。我们可以毫无缘由却相当默契地笑一路,只是单纯的笑点比较低,在那条荫荫郁郁的路上,我们给班里每个人的鞋子都取了一个名字;我们一遍遍重复着“为什么我不知道”“因为你傻”这个简单的对话;我们互相踩散鞋带再傻乐着互系鞋带,然后嘴里暖暖地嘟囔道“我只帮你系,你是第一个哦!”;我们执著地沿着地砖上的一条裂缝走回教室,强迫症患者告诉自己,沿着那条就可以找到快乐。当然,有时,我们不语不笑,不约而同地沉默了,一路上只有鞋子与地面的摩擦声,这个不尴不尬的年纪里有太多的心照不宣,有太多的伤口在时间里溃烂,有太多人在十字路口迷失了自己,有太多“我想”“我希望”“我喜欢”和着清风吹散在浅云里。

仰望天空,总有几张面容依稀幻现苍穹,时深时浅。如今,身处异校。我们遇见不一样的人,做不一样的事,走不一样的路,不一样的节奏打乱碾碎了我们引以为豪的默契。曾经的憧憬和亲密可能在不经意间如夜空中璀璨刹那的流星陨落在时间的荒芜中,曾经的我们天真地说着“永远”,而现在的我们却在曾经的“永远”里越走越远。偶尔回首一顾却只看到你萧条的背影渐远,连轮廓也开始模糊,我多么希望,多么希望再见你笑靥倾城。或许你活在我的曾经,霸占我的回忆,即使时间让“永远”的誓言变成谎言,但至少当我做一条鱼时,你是一片辽远的海,蓝得深邃,深得透彻,透得纯净。

篇12:我想作文1500字

我想作文1500字

难道还有比我想更为强大的理由吗?

这是我喜欢的一个唱歌的人所说的话,觉得很是精辟。小的时候,瞧见了隔壁果树上还半青不熟的桃子,心里甚是欢喜,想着便约了小伙伴们,几个把风,几个上树,哪怕可能要被隔壁凶巴巴的大爷抓住教训一顿,又或是从树上狠狠地摔下来,也不过揉揉屁股,拍拍身上的尘土,怀里揣着宝贝似的便逃之夭夭了。

初二的时候,想攒钱给奶奶买份生日礼物。每天清晨啃着干巴巴的馒头,偶尔路过香气四溢的煎饼摊子,脚步就不自觉地慢了下来,眼睛啊,就直勾勾地盯着油沫在饼面上开出金黄色的花来。守摊的阿婆笑眯眯地问我要不要来一份,我只能偷偷咽下口水,抱歉地摇摇头,继续啃着自己的馒头,向学校大步走去。

现在,上了高中,以为眼前的高考,就是天大的事了。和每一个小伙伴一样,我希望在那天,当最后一场铃声响起,我合上笔盖时,有战士收刀入鞘的骄傲。

当然,也不仅仅是这样。

我想在宽敞明亮的自习室里专心致志地攻研课本,或者是为了一场即将到来的考试,好好地做下准备。

我想在陈列着浩瀚书典的图书馆里,从书架上抽出某本心仪已久的作品,轻倚窗台,仔细品读。

我想在每个落日,都可以捧着一杯茶,和朋友在林荫小道上悠闲地踱着步子,嬉笑打闹,聊聊今天发生了什么有意思的事情。

我想在某个华灯初上的夜晚,站在十字路口的'高桥上,倚着栏杆,晚风拂起衣袂,我俯首,看人潮川流不息,车辆交织不停,感受着这座城市的繁华,以及一种迷茫的幸福。

我还想学跆拳道,想去看一场他的演唱会,想出去走走,看看这大好河山。

……

可是,高考还在那,轻蔑地对我笑着,那你就好好想想吧。

不谙世事的时候,想法单纯得很,就这样想了,也就这样做了,不曾有过什么畏惧和顾虑。可是年岁增长,也看了一些事情,方知每个人都没有很容易,就连自己想要的都是通过不断的努力才能得到。就好像最近在微博上看到这样一番对话——

从名字开始就是玛丽苏小说活体,从小就是北京养尊处优有礼貌有家教的小少爷,长大的一路都是去食堂都会被围观的校草大人,现在成了万众瞩目的明显,生来就是为偶像剧提供素材的主角。真想用他的身份活一天,只需要一天,让我体会一下那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感受。

你想活在哪一天,是他独自去异国留学苦苦等待机会的一天,是他在练习室里不知疲倦地练习的某一天,还是他在深夜忍耐思念难以入眠的某一天?玛丽苏不会存在于现实之中,也没有谁不付出任何就能享受一切。

因而每当我看到那些满身荣光之人,较之羡慕,我更多的是对他们的钦佩:清楚明白自己想要的生活,并可以为之付出数倍于常人的汗水,该是怀揣着一颗怎样隐忍而强大的心啊。所以他们受过的伤,后来,都成为了他们的勋章。

当我在某个深夜,听着她们轻微的呼吸声,和秒针滴滴答答敲打着时间;又或是在最后一滴星光还未散去的清晨,感受着空气里的肃静,总是会想起那些发光的人,想起这一路不曾离弃的家人朋友,和已经在我的脑海里勾勒过无数遍的,无比清晰的未来,便又充满力量与勇气,继续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静心学习那份等待时机成熟的机会,并一定保有这份等待之外的努力和坚持,大步向前吧,我亲爱的姑娘,愿你最后,是活成了你想要的模样。

篇13:如果我离开1500字作文

如果,我离开,谁会记得我,谁会记得我是谁?

我是一只猫,从记事开始,我就不知道自己是谁,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存在过这个世界上,唯一记得的只有在一个小院子里,在一棵樱花树下,一个美丽的女孩,轻轻地抚摸着我的毛发,用嘴巴亲昵的在我背上吻着,她说,如果我离开了,她还会记得我。她知道我是只猫,也许不久后就会悄无声息地离开。后来,女孩搬离了小院,然后我就到了那片猫声犬吠凄凉的闹市中。

我静静地蜷缩着,蜷缩在白色笼子的角落里。不知道在何时,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个白色的身影,简简单单的运动服,帅气的笑容,那个老爷爷一脸兴高采烈地把我抱起来,递到那个人手里,我就这样被卖了。

卧在男孩的怀里,吮吸着他身上飘来的薄荷味,再时不时地瞟几眼他身上的白色,再看看自己黝黑的皮毛,我慵懒地闭上眼睛,颠簸的怀抱突然平静了,我一下子就察觉到了不对劲,到薄荷男孩家了,环境幽雅,还有樱花,再向左看,是个女孩,比薄荷男孩小几岁的样子,我好奇地蹦到女孩身前的桌子上,发呆着的她刹那间尖叫起来,被这吓到的我也不约而同背道远离这个奇怪的人,那女孩跳到薄荷男孩身边,大声叫“哥”,我平复自己的小心脏,干脆看起“兄妹斗嘴”,听着他们俩一句温文,一句尖利。也听懂了不少,原来这个女孩不喜欢我啊,看着她厌恶的样子,我已经习惯了,习惯了遭受别人的白眼。我乖巧地离开女孩,躲到樱花树下,继续睡着,早就知道自己不会再有人喜欢……

樱花开始从花盛,到花衰、花败、花落,时间一下子从那花的蓓蕾上悄然划过,我和女孩的关系还是僵持着。她喜欢坐在摇椅上,晃晃悠悠地端起茶杯,点点品味。瞧着她优雅翘起的小拇指,瞧着她惬意闭起的双眸,瞧着她眼帘下睫毛遮挡住的半月阴影,很安逸吧,其实她不生气的时候还挺尔雅的。

只要一感到舒服,我就会发困,果然,我现在已经开始打着呵欠了,渐渐进入梦乡,背上的一下刺痛传到脑部神经——谁戳我?抬起好象是有一百八十吨的眼皮,抖抖猫耳,扭过头去,身旁赫然出现一个人影,是那个女孩,看着她虽然害怕但是却又好奇的眼神,我就知道我这个下午觉睡不成了,我干脆起身,眨吧眨吧我的大眼睛,那个人说过她最喜欢我的大眼睛了。但是女孩似乎不怕我这招,还是一副害怕的样子,为了表示我像春风般温暖的情感,大海般广阔的胸怀,我——不理她,蹦上她经常呆的桌子上,摆弄着她珍爱的茶瓷器,迈着优雅的猫步扭过一件件茶具。好象记得,之前的那个人也喜欢喝茶,只要一喝茶,杯子里就只会是胭脂色的红茶,踮起脚尖,她的茶杯里也是红茶,散发着清香。不知不觉,她开始慢慢靠过来,怎么?不害怕我了吗?女孩似乎开始减轻了对我的敌意,一步一布移回原位,用大拇指和食指小心翼翼地拨开我的爪子,拿起杯子,眼神转向樱花树。我趴伏在桌子上,仰视着她,想起了那个人的'长发飘逸,喝茶时,发丝会偶尔飘落入茶水中,而她的头发却是用绳子高高的竖起成一个马尾辫,比起那个人,女孩多了利落大方的简单。

猫是敏感的,我感受到女孩的敌意在消减。这时的她意外的准许我跃到她身上,我纵身一跳,落入她的怀里,将和身子明显不合比例的大头露在外面,在她端起杯子时,她在茶盖里倒了一点:“跟我一起喝吧!”我抬起头,惊异地看着她,随即便也学着她的样子,用舌头一点一点舔着,我们都不知道,有种化学反应在产生。时间再次度过了一个季度,女孩不再惧怕我,对我开始友好,会学着薄荷男孩的样子梳理我的毛发,会用手轻轻地按摩我的脊背,这种蜕变始终让我无法接受,但是时间一长,也就适应了,毕竟人类的情感比我想象的复杂的多。

秋季刚过,女孩就要带我出去玩,她的游乐园,我倒是没见过,看看也很好。那是一个废弃的操场,虽大,但是遍地是枯黄的荒草,生的气息少了很多,蓦地,远处传来笑声,竟是一群骑自行车的男孩,我知道他们是那里最“霸道”的学生,女孩跟他们同岁,却经常受到欺负。他们将自行车堵到我们面前,看样子似乎又要做什么坏事了,我集中精力,对着当前的男生就抓了一下,接着便和女孩逃走,我侥幸的松了口气,如果真要来一次“人猫大战”最终输的还是我们。离开操场后的第三天,女孩和他哥哥出去了,我依旧待在院子里玩耍,这时,院子大门突然开了,进来的是——那些学生!我就知道遇到他们一定会倒霉,准备逃跑,谁料竟被拎起,一甩甩到灌满水的水盆里,用他们的手按住我的头使劲往水里按,像魔鬼一般将我浸入水中,呼吸开始急促,渐渐减弱,慌忙中,我似乎听到了一个人的哭喊,我失去了知觉……

再次醒来,是被一滴一滴泪珠惊醒的,寒意并未从我身上消失,我半昏半醒,那泪水是女孩的,“喵”不要哭,眼睛哭红了,也不会比我的大。“喵”好了,不要哭了,你的眼睛最大还不行吗?“喵……”不要哭,放心,我还是你的猫,你哥哥带回来的猫,眼睛比你大,皮毛黑黑的,喜欢睡觉,和你一起喝过下午茶的那只猫,“喵…………”不要为我伤心,不要,为我伤心……“如果,你离开,我还会记得你!”好熟悉的话,以前的那个人也说过吧,可是,这次的“如果”似乎成了永远。

如果,我离开,我知道她会记得我,因为她说过,我相信,她,会永远记得我……

……

篇14:我过生日作文1500字

我过生日作文1500字

却每天念叨着还有多少天才能吃上美味的生日蛋糕和拆封生日礼物。当七彩缤纷的蜡烛徐徐亮起,小手便紧紧地握紧,在许了一个甜蜜而又不为人知的愿望后,随着一口气,所有童真与快乐便在刹那间绽放。那是多美的日子啊。

我记忆中最深刻的生日是在6岁那天。那是家境不错的爸爸妈妈为我订做了一个很大的生日蛋糕,并特地叫来摄影师为我们定格这一刻。于是,一个蛋糕,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一条经典的《生日快乐》,一墙引以为傲的奖状,几句温暖的祝福,成了我心中最难忘的一幕。还记得当时连摄影师也情不自禁的感叹:你们这家可真幸福啊。

然而,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随着年龄的增长与父母的皱纹逐渐爬上他们的额头时,生日似乎成为了一个可有可无的平凡至极的日子。此后每年生日,我再也没有享受过那温馨的记忆。

仍然记得,那是13岁。因那时的我,放荡不羁,总爱惹是生非,与同学总是合得不太来。生日那天,我强压着心中的兴奋走向教室,希望在某个路口会有个朋友突然跳出来对我说:“嘿,伟杰,生日快乐!”但几乎连朋友也都没有的我能有几个懂得我的心思呢?于是,从一大早到夜晚,看着身边的人来来往往从我身边走过,我是多么想告诉别人:“今天是我的生日!”啊。但我始终没有说出来,为了那最后一点赖以生存的自尊。当我最后一个走出教室,内心翻江倒海,耸拉着脑袋,萎靡得像一个跑了气的皮球。想到自己生日没人理会,想起6岁那年的一幕幕,我有种想哭的感觉。还没到宿舍门口,突然有个同学轻轻告诉我:“黎伟杰,你爸爸来啦。”我心头一惊。莫非。我拔腿便冲了进去。迎接我的是13张同学的脸和一种饱经风霜而又熟悉不过的脸。“生日快乐!”这句话几乎是同时从他们口中迸出来。我一时愣住,竟不知到说什么好。“爸,我还以为。”“以为什么?傻瓜,你的生日我可都记着呢!”一阵和煦的风吹来了,我竟又有了想哭的`感觉。“你干嘛啦?”同学们关切地问。“没事,眼睛进沙子了。”“你也是的,生日怎么不告诉我们呢?”“就是,一个人过生日多无聊啊!”同学们啊,你可知道,我现在的那种似繁花迸开似的欢乐心情吗?

也就是从那天起,我学会了与他人相处,与他人交往。

说真的,从小到大,爸妈虽忙,但我的生日一次也没有落下。没有大红大绿的蛋糕。没有令人动容的音乐,有的只是一句轻轻的祝福。今天,我发现,原来这般也很美!爸妈小时候因为家里穷,有时候根本揭不开锅,根本无论生日不生日,直到今天生活条件好了,他们才有了这个美好的节日。我也曾记得,我牢牢地记着父母的生日,在他们生日那天,我也曾送过礼物给他们,送过祝福给他们,我永远也忘不了他们脸上的快乐与欣慰。这样一想,我仿佛又回到了6岁生日的那天,回到了我们温馨幸福的一家三口。感谢生日,他让我们更懂得深爱彼此!

一打开盒盖,一个双层蛋糕呈现在我眼前:底层是一圈淡紫色的花边,如一道道美丽的波纹,上层排列着三朵粉红色的花朵,娇艳欲滴,一只浑身雪白的公鸡昂首啼鸣,旁边“生日快乐”四个字闪烁着快乐的光泽。

“哇,好漂亮的蛋糕!”一打开盒盖,一个双层蛋糕呈现在我眼前:底层是一圈淡紫色的花边,如一道道美丽的波纹,上层排列着三朵粉红色的花朵,娇艳欲滴,一只浑身雪白的公鸡昂首啼鸣,旁边“生日快乐”四个字闪烁着快乐的光泽。“小艳,满意吗?”妈妈走上前来问道。“真是太棒了,妈妈 !”望着这精美的蛋糕,一股幸福的暖流传遍了全身。“小寿星,点起蜡烛,许个愿吧”,“好的!”我小心翼翼地把十二根蜡烛一根根地插上去,淡红的火焰刚一升起,“祝你生日快乐,……”爷爷已边拍手边带头唱了起来,奶奶那跑调的声音也似乎格外欢畅,在亲人的祝福声中,我默默地许下了三个美好的愿望。

“奶奶、爷爷、爸爸、妈妈吃蛋糕”,一块块香喷喷的蛋糕分到了他们手中。爷爷、奶奶吃得很细致,用小勺轻轻地挑起奶油,慢慢品尝着,“奶奶,你小时的蛋糕有这好吃吗?”我边舔着唇边的奶油边问。“蛋糕?唉呀,那时候哪有蛋糕!穷人家的孩子连饭都吃不饱,过生日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呀!”一说起辛酸的童年,奶奶的眼睛湿润了。

“怎么会这样?”带着不解,我将目光投向了站在一旁的妈妈:“妈妈,你知道过生日的事吗?”她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知道!那是妈妈一年中最幸福的一天,外婆给妈妈煮了满满的一碗面条,上面搁着两只热腾腾的荷包蛋,白嫩嫩的,看了让人直淌口水!那一天,大姨、小姨、舅舅都不会和妈妈抢着吃。”妈妈的声音有些沙哑了,我也不由地停下了手中的小勺。

“快吃菜,光说话,菜都凉了,”爸爸率先把筷子伸向了菜盘,“对对,快吃!”“伟伟,都是你喜欢的,多吃些”,奶奶的脸上又出现了慈祥的笑容。一家人沉浸在欢乐的气氛中。

从爷爷家出来,回味着美味的佳肴、蛋糕,漫步在街道上,微风轻轻地吹拂着。阳光广场又响起了轻快的舞曲,望着那一对对快乐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到他们优美的舞姿,我不禁想道:奶奶、妈妈的童年已成为了过去,如今大家逐渐走上了小康之路,以后人们的生活还会更幸福!真是一代胜过一代啊。

篇15:如果我死了作文1500字

如果我死了作文1500字

阿秀,三十多岁,下岗职工,丈夫在几年前死于一场意外事故。他们有一个8岁的女儿,名字叫爱,大家都叫她小爱爱,上二年级,不光学习特别好,小姑娘长得也很漂亮,性格外向,聪明伶俐,活泼可爱。

由于丈夫的意外死亡,自己又下岗,阿秀和小爱爱的生活过得很拮据,母女两就靠阿秀做清洁工和国家的低保过日子。

唯一能使阿秀舒心的是小爱爱的学习一直都很好,而且特别懂事,为了能让晚上下班很晚的妈妈回家后就能吃上晚饭,小爱爱很主动的学会的做饭。虽然没有大人们做的那么好吃,但阿秀每次都把它吃个精光,还一个劲的夸小爱爱的放做得真香,然后转过身去偷偷地擦掉眼泪。聪明的小爱爱知道妈妈是在鼓励她,所以尽最大可能的帮妈妈多干点活,洗衣服,打扫房间。最让阿秀感动的诗在半夜里常常能感觉到小爱爱再为她拉严被子,小手还压在被子的缝隙处不让冷空气冻着自己,差不多每次的这时候,阿秀会控制不住自己感动的情绪而抱着小爱爱哭一会。

由于家里在没有其他的经济来源,小爱爱只有在过年和过生日的时候才会有新衣服穿,一年也只有这两套新衣服,换洗的都是邻居们送来他们家孩子穿过了的,虽然都不旧,但阿秀的心里总是过意不去,可每次阿秀要给小爱爱买新衣服的时候,也总是遭到小爱爱的反对,还给阿秀说自己有两套衣服就够了,不用再添。可是谁都知道小孩子穿不了新衣服在其他的小伙伴面前很受委屈的。

母女俩在生活上虽然过得挺难,但也团聚得其乐融融。

可是好景不长。

有一天下午,正在扫马路的阿秀突然晕倒了,在场的群众把她送到医院,经过一些简单的处理阿秀醒了过来,医生初步诊断为营养不良引起的虚脱,并告诉阿秀应该住院观察和继续检查以求进一步明确诊断,可阿秀没有同意医生的建议,在医院里输了些能量液体后还是回家了。

其实阿秀在近一段的时间里老感觉自己不舒服,一个人的时候就晕过好几次,但都没有这次严重得完全失去了知觉。她也想把自己的病情检查清楚,然后合理的治疗一段时间,但家里没有多余的`钱给自己看病,阿秀还想着如果自己看病花掉一些钱,她和小爱爱的生活会更加困难。尤其她是在心疼她的小爱爱。与其那样,还不如自己再挺一段时间,或许会好起来的。

阿秀的想法完全错了。

病情越来越严重,眩晕的感觉越来越明显,到后来连上班也很难坚持,阿秀感觉事情有些不妙,邻居们也都说她的脸色很差。

阿秀有了一种很恐惧的担忧,如果自己有事,那小爱爱咋办呀。

为了小爱爱,阿秀终于在一个清晨早早的来到了医院。

向医生说完了所有自觉症状后,医生给她做了详细的体征检查,然后开了好多化验单让她做进一步的生化和其他相关的血液检查。并告诉她可能有问题。

阿秀一直在楼道里等化验结果,在中午快下班的时候,结果终于出来了。

她被医生叫道了诊疗室,用很凝重的口气告诉她患的是a plastic anemia,也就是再生障碍性贫血。由于对这方面知识的溃乏,阿秀并没有完全明白自己的病情有多严重,经过医生很耐性的讲解之后,阿秀差点又晕了过去。最后医生建议马上住院接受血液透析治疗。因为阿秀的病情已经很严重了,怕不做透析根本无法继续维持生命。阿秀做了很短暂的思想斗争之后,还是选择了离开医院。因为自己根本无法负担天价的治疗费用。虽然医生也说了这个病可以得到国家相应的资助,但自己也好花很多钱,而且治愈的可能非常渺茫。

从医院里出来,阿秀表情萎靡,有气无力。她的心一下子乏得像落入九层地狱之中,已经没有勇气用眼睛窥看这个世界了。

她在河边坐了很久,也想了很多。

回到家已经很晚了,小爱爱像往常一样为妈妈端来就早做好的饭菜。

阿秀强压着自己的情绪一口一口的把饭吃完。小爱爱也觉得妈妈今天不太对劲,问妈妈怎么了,是不是今天很累,阿秀支支吾吾的搪塞着小爱爱的问话,一边上床睡了。小爱爱真的以为妈妈是累了,也没敢打扰。

由于心情的极度沉重,有没有做合理的治疗,阿秀的病情在短短的几天之内开始恶化。

这天早上,小爱爱正准备出门上学的时候被阿秀叫到身边,一边很慈爱的看着小爱爱,一边用一只手抚摸着小爱爱可爱而略带疑惑的脸庞,一边用很和蔼的口气问小爱爱:“爱,如果哪天我死了,你会怎么办?

小爱爱越是不解了,但感觉妈妈的话音不对,但小孩子那会想那么多,便说:“妈妈,你不会死的,我不让你死,我说过我会照顾你一辈子的”小爱爱的口气略带撒娇。

“哪如果哪天我死了呢?”阿秀强装着笑。

“哎呀妈妈,你不会死的嘛。我走了,要迟到了”小爱爱说完也没有太注意阿秀的表情就跑了出去,因为她确实回答不了阿秀的问题。

其实问这样的问题是阿秀的一种担心,放不下的一种担心,致死都放不下啊。

小爱爱没出去多久,阿秀因为体力不支又晕死在了床上。

可是悲惨的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命运又一次把残忍降到她们头上。

中午放学,小爱爱和几个小朋友一起在回家,在一个十次路口,一个酒后驾车的司机闯红灯,小爱爱为了把同学推远一些而被撞伤了,伤得很严重。

救护车上,医生紧急处理,最……最致命的是一片车玻璃碎片从左背插入,直接刺破的肺主动脉。

医生尽最大努力进行抢救,可是里医院太远,半路上,小爱爱就已经进入的休克期,谁都知道,这样的别人一旦进入休克期就是一个很不好的信号,而且救护车里的设备和人员都很有局限性。

篇16:我愿意作文1500字

我愿意作文1500字

我是一朵白云,我的妈妈是美丽的大山。妈妈穿着一见琥珀衣裳,一年四季都是碧绿碧绿的。妈妈的四周有银带,若隐若现,像仙女一般。人们也很爱惜这条银带,把它称为“生命之源”呢!我是妈妈总舵孩子种最小的女儿,也最爱撒娇、最调皮。我喜欢钻入妈妈怀里,赖在妈妈的周围不走。这是,总有多事的诗人爱把我比作妈妈的腰带。大山妈妈总想把我送出去,可我老是不肯走,我不愿意像哥哥姐姐们那样,只有到清明才能回来,而人们也愁眉苦脸,我不要!我要经常听到山中人爽朗的笑声。

一天,我孤零零地四处溜达,碰见了一朵云,他全身脏兮兮的。刚开始我还以为他是一团烟呢!从他的眼神里看得出来,稚气未脱,略带迷茫。他小心翼翼地问:“我叫小轩,请问你知道桃花市往哪儿吗?”我被他吓了一跳,退了两步,生怕他吐出的`污气弄脏了我雪白的衣服。“桃花市……”我记得妈妈说过那地方,离这儿不愿。但我又突然想起妈妈介绍桃花市时说的话。妈妈表情凝重,叹了口气说:“桃花市,那是很危险的一个地方,我的两个儿子都死在那儿了,也不知道是什么病。”说罢,妈妈爱怜地摸了摸我的头,目光哀怨地望向桃花市,用手指了指方向。

我瞥了那个脏小孩一眼,心想:“那儿果然是地狱,脏兮兮的人都爱去!”。我皱了一下眉头,反问道:“你去那儿干吗?“他似乎看出我的不满,主动退后了一点,回答:“我的家再那儿,我出来玩陌路了。”“那里竟然也有云住!”我很惊讶,好奇心令我忍不住想去看看,“那些云再可怕的桃花市是怎样生活的呢?”我见天色尚早,随口就答应他:“我带你去。”小轩便兴高采烈地跟着我走,其实我也只知大概方向。

但是很快,我看见了几根巨大的笔直的圆柱,灰灰的,也不太像树。我转过身问小轩:“这些是什么东西啊?”他微笑着说:“这是烟囱,啊哈!我知道路了,谢谢你,要去我家玩吗?”既然都走到这里了,不进去看看岂不遗憾,再说,本来我也打算去瞧瞧的。“这儿都有云的家,我去看看怕什么!”我几乎是小跑着了。越来越近了,课胸口像塞着团棉花,呼吸困难,我开始张嘴喘着。小轩奇怪地问我:“你怎么了?”“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我断断续续地回答。小轩关切地说:“快点去我家吧,喝点水,休息一下就好了。”我尽力加快步伐,可身体越来越重,几乎要掉到烟囱里去了。

好不容易走到了他家,模模糊糊中看见自己的雪白的裙子变得黑炭一般,我伤心得“哇”地一声哭出来了,加上呼吸不顺,就这样晕了过去。等我醒来,他妈妈已经听小轩说了一切,先是对我感谢了一番,然后说道:“外来孩子,不习惯新环境,这里烟也特多,不能怪你。唉,除了我们几家,其他云都搬走了。在这里,衣服总也洗不干净,呼吸总不顺畅,人也都变黑了…我以前也像你这么爱干净呢!还有云因为不适应,而得了哮喘,不幸死去,化为了黑尘……”我犹如醍醐灌顶,顿时明白了两个哥哥的病因,心里既害怕有悲凉也同情。小轩的妈妈继续说:“其实,这种现状也不是没办法挽回。桃花市的人们已经意识到错误,不再肆意排放烟尘了,只要有更多的云来净化,一切是有希望好转的。但没有云愿意来,已经臭名昭着了啊!”我的内心仿佛被触动了,那朵脏云此时仿佛变得无比洁白。“或许,我可以帮助他们,总之,先回家和妈妈商量一下吧……”于是我便告辞回去了。

在回去的路上,我眼前总是浮现着脏云们苍白的脸色,听到他们因净化工作而不断的咳嗽声,甚至有云呼吸困难而死去,其中就有我的两个哥哥。但他们幸福地微笑着,没有任何后悔的表情,他们在向我发出召唤:让我们一起为自然的存在做贡献吧,只有这样,当你年迈的时候,才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悔恨,更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愧疚,你可以自豪地说:“我愿意,我的一生都在为他人服务,我的一生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环境保护。”

我把这些告诉了妈妈,妈妈严肃地问我:“作为一朵至圣至洁的云,你自愿去那儿,无论生老病死,无论时过境迁,你都自愿在桃花市做净化工作嘛吗?”

“是的,我愿意!”刹那间我似乎看到了小轩和他妈妈的笑脸,又一次看到哥哥们的微笑。

“我愿意!”这句话久久回荡再山中,却又飘得很远,好像全世界都听见了。

后记:

桃花市不断加强环境保护,终于变成名副其实的桃花市!

篇17:我和阅读一起成长作文

我和阅读一起成长作文

当我们告别了呼朋引伴的孩提时代,当生活被整齐地切割成上课下课,开学放假相吻合的无数段落,与时间平行流逝的时候。我想起了和我一起成长的阅读。

——题记

我们所生存的世界,糅合着光明与黑暗,幸福与不幸。它是冷漠,也是良知;它是残酷,也许温暖;它是荆棘,也是花田;它是天堂,也是地狱;它是恨,也是爱。这是我们所在的世界。但这个世界我们可能还不能完全了解,因此我们需要依靠阅读。

回忆总是拥有淡暖色调的。想起自己阅读的第一本课外书是《哈利波特与密室》,这本书风靡全球,但在当时的自己看来却一钱不值。那时的自己所在意感兴趣的大多是动画之类的,对书的世界一无所知。但在第一次走进那个充满奇幻和未知的世界时,脑海里所有的动画都消失殆尽,心绪的起伏完全跟随着书里的情节。

那是第一次体会到阅读的喜悦感。那是一种你忘记了外物,心只属于那本书的感觉,你的喜怒哀乐在书里可以不断释放,形成一个个小宇宙。也许那时你早已不在书桌前,你的灵魂已经在书上行走,与里面的人物交谈着。这是无与伦比的美好,这是阅读。

之后在几年将金庸全套小说读完后,转而又去读史书。中国的历史可以追溯几千年,拥有漫长的过程。史书能让那些过往一幕幕重现,将那些惊世骇俗的人物和兵荒马乱真实地铺卷在眼前。我喜欢在白天的时候坐在阳台如水般的金色阳光中,手里拿着一本这样的记录着历史的书。这样在看的时候更可以感觉如同穿越时空,过去上千年的事情历历在目。看的时候时常可以感受到一种震撼和感动,我会觉得自己是在重新审视这段历史,会觉得过往的世界已经被包容在心里。这是阅读所能给予的。

这些都是在小学时阅读的。上了初中后开始接触80后文学。最开始是看韩寒的书,韩寒是一个出色的作家,他没有写伤春悲秋的文字,他所表达的是对社会不足之处的不满,是批判现在的'这个时代的黑暗。后来看了郭敬明的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夏至未至》。那是一个经历了10年的过程,那些美好的青葱时代和盛夏的炙热气息,仿佛弥漫了整个世界。你会为这里面最真挚的友情感动,你也会为这里面淡淡的暗恋感到美好。这是一部童话,又是一部悲剧。最后的支离破碎和分崩离析,相信你也会为它揪心。郭敬明的书读完后又看了七堇年的,张悦然的,安妮宝贝的。这是现在这个时代最先锋的文字,你只有去阅读它,才能使内心拥有最真实的满足感。

现在是高中。我们正一步步走向自己的梦想,路上长满了带刺的玫瑰,你不知道有多少人走过,留下他们的梦想,留下他们的灵魂,染成鲜红般的颜色。这在一路上,我们可以和阅读一起成长。阅读让我们慢慢读懂自己所在的这个世界,你也会深深迷恋那些书里的故事和人儿,仿佛他们就在自己的身边,仿佛我们像一个路人一直默默看着他们的故事。你骨子里的聒噪会一扫而光,你的内心会渐渐甜美而拥有生命的力度,你的梦想也近在咫尺。

如果可以,你应该试试阅读。

时光飞逝只能让我们的年岁增长,但真正的成熟是需要经历。而你可以试试在经历之前,先阅读更多的书。它可以教给你更多的东西。

成长是一个过程,从孩童时代到小学时代,再从初中时代到高中时代。一路上,我们都可以和阅读一起成长。毕竟,青春就是一本太仓促的书。当你阅读过很多书之后,青春这本书,你也可以更好地去读。

我会和阅读一起继续成长。那么,你也要来作伴么。

我阅读我成长

成长作文1500字

阅读让我成长初二作文

阅读滋润我成长作文800字

阅读使我快乐成长作文

我阅读我快乐我成长为优秀作文

阅读使我成长800字高一作文

我的臂膀1500字作文

真实的我作文1500字

我的老师作文1500字

我阅读我成长作文1500字(共17篇)

欢迎下载DOC格式的我阅读我成长作文1500字,但愿能给您带来参考作用!
推荐度: 推荐 推荐 推荐 推荐 推荐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