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申请执行书范文

时间:2023-02-04 04:16:29 作者:起名困难症 申请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起名困难症”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20篇法院申请执行书范文,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法院申请执行书范文,欢迎大家前来参阅。

篇1:申请执行书

申请执行书

申请人:名称: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职务:___ 住址:_____ 电话:____

被申请人:名称: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职务:___ 住址:____ 电话:____

双方因___________一案,____人民法院__字第__号判决书(调解书)判决(调解)后,现判决书(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未(全部)履行判决书(调解书)中规定应尽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你院申请予以执行。

申请执行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判决书(或调解书)

篇2:申请执行书

被执行人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如系法人,应写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本地邮政编码、法人代表姓名、职务)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如系法人,应写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本地邮政编码、法人代表姓名、职务)

篇3:申请执行书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签名或盖章)

附:

1、证物 件

2、书证 件

二0一 年 月 日

篇4:仲裁申请执行书

仲裁申请执行书

申请人:名称: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被申请人:名称: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双方因_____________一案,已由________经济合同仲

裁委员会作出裁决,(__字__号裁决书)被申请人未履行裁决中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你院申请予以执行。

申请执行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仲裁裁决书

篇5:仲裁申请执行书

申请人:名称: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被申请人:名称: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双方因_____________一案,已由________经济合同仲

裁委员会作出裁决,(__字__号裁决书)被申请人未履行裁决中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你院申请予以执行。

篇6:仲裁申请执行书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篇7:道路交通事故申请执行书

申请人:卢××,男,1958年2月6日生,汉族,工人

住:常熟市××号,

电话:

申请人:刘××,女,1957年3月24日生,汉族,工人

住:常熟市××号

被申请人:戴××,男,1953年3月6日生,汉族,无业

住:溧阳市别桥镇××村委××村××号,

电话:

被申请人:阮××,女,1953年11月27日生,汉族,无业

住:溧阳市别桥镇××村委××村××号,

电话:

申请依据: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2005)新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

执行事项:

一、被申请人支付赔偿金18746.1元及诉讼费410元;

二、本案执行费用由四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审理完毕,并出具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2005)新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现该判决已生效,在履行期内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金坛支公司和蒋××已履行了义务,但被申请人戴××、阮××没有履行自己的给付义务,故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 呈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8月22日

篇8:民事申请执行书要点与

民事申请执行书要怎么写呢?

要点

(一)首部

标题,写明文书名称“申请执行书”,或者只写:“申请书”。

(二)正文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案由。写明上列当事人,因为什么案件或事项,经过什么机关关于何时发给什么法律文书,被申请人是全部还是部分拒不履行,因此申请强制执行。

3、事实和理由。

(1)简要地叙述原案情和处理结果,并说明现在的执行状况。原处理结果要写明经何机关、于何时、以何字号、何种法律文书作出处理,处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现被申请人执行的状况,是全部没有履行,还是某些部分没有履行,要写清楚。

(2)阐明强制执行的必要性。

首先,说明被申请人是应该履行,并且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同时举出其有能力履行的根据。

其次,对被申请人拒绝履行的种种借口,据理作出有力的驳斥。

4、请求目的。

在叙述事实、论证理由的基础上,提出具体、明确的请求目的。不单纯是“请求依法强制执行”,最好按照法律规定的几种执行措施,提出具体请求,以供人民法院考虑。

(三)尾部

1、致送机关名称。

2、右下方写: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3、附项中,如附送有证据,应注明证据的名称和件数。

范文

申请执行书

申请人:xx市针织二厂。厂址:xx区xx马路258号。

法定代表人:赵xx,男,厂长。

委托代理人:周xx,男,54岁,厂行政股干部。

被申请人:刘xx,男,56岁,汉族,河北省交河县人,xx市运输机械厂厂长,住xx区xx里xx楼一栋203号。

申请目的:责令被申请人执行(2015)津中法民上判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立即将座落在xx区xx路93号房屋一间半移交申请人,并协助申请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房屋纠纷一案先经XX区人民法院审理,以(2014)津北法民判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在案。被申请人不服,提起上诉,又经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以(2015)津中法民上判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维持原判。原判主文第一条规定:“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被告所有坐落xx区xx路93号房屋一间半归原告所有,原告付给被告房款3000元,被告协助原告办理一切过户手续,并立即将房移交原告。”现判决已确定多日,被申请人仍拒绝履行其应尽之义务,致使申请人之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综上所述,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本应服判履行。但被申请人明知故犯,拒绝履行,严重侵犯申请人之合法权益。为此,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之规定,申请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市针织二厂

法定代表人:赵xx

委托代理人:周xx

3月17日

篇9:民事仲裁调解协议执行书

民事仲裁调解协议执行书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执行__诉 一案并经( ) 仲调字第 号判决达成如下协议,以兹执行。

第二条 根据判决书,乙方应付甲方__,甲方承担仲裁费用__元。

第三条 经双方商定,乙方支付甲方__后,即为对( ) 仲调字第 号判决的履行,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全部结清,再无其他任何纠纷,____诉讼费由甲方负责与法院结算。

第四条 本协议签订后在__个工作日内,乙方将第3条款项一次性汇至甲方指定账号,甲方提供的开户行:__,汇款户名:__,帐号:

第五条 甲方若不能按约定的时间收到款项,甲方有权依判决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后生效,自履行完相关义务后失效。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__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0:申请法院鉴定

申请法院鉴定

申请法院鉴定

【内容提要】民事诉讼中,对当事人的司法鉴定申请,法院应当从需鉴定的事项与待证案件事实之间的关联性、与待证案件事实之间的必要性和鉴定成本与诉讼标的价值之间的可比性等方面进行审查,从而决定是否启动司法鉴定程序,一方面避免司法鉴定程序启动的随意带来的诉讼成本的增加,另一方面确保当事人的合法的诉讼举证权利。

【关键词】民事诉讼司法鉴定申请审查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司法鉴定程序的启动,需要当事人在指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预交鉴定费用及提供相关材料,并且需经法院同意。但是,对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后,法院应当在什么情况下同意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呢?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未明确。对此,我们认为可以从学理观点、法律规定和实践操作三个层面,对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行为的性质、法院审查鉴定申请的性质和法院审查鉴定申请的标准把握这三个方面进行探讨,从而梳理出这一问题的解析思路,一方面避免司法鉴定程序启动的随意带来的诉讼成本的增加,另一方面确保当事人的合法的诉讼举证权利。

一、当事人申请鉴定行为的性质

对当事人申请鉴定的行为,在学理上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一种解释认为,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即申请证据,是当事人提供证据的一种表现形式,因此申请证据当事人举证方式;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司法鉴定是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和审查判断证据的一种形式,由当事人申请后必须经法院许可同意后才能由法院委托有关部门进行。

这两种看法对司法鉴定程序的启动产生了不同影响。如果认为申请鉴定是当事人的举证方式,则当事人申请鉴定只要在客观上具备鉴定条件并且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期限,法院就应当启动鉴定程序,否则就不应当让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如果将鉴定视为法院调查证据、判断证据证明力的一种方法,则鉴定不过是法院获得心证的一种手段,启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法院的职权行为。

随着民事随着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这两种观点之间界限越来越模糊了,主要原因在于法院职权调查的范围收缩了,明朗化了,并且司法实践中由于对质证的强调和重视,使原来作为法院职权象征的调查收集证据行为,也要受质证的制约,成为法庭上双方当事人质辩的对象。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明确指出,对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也须质证,否则不能作为裁判的基矗另一原因是法院的心证公开化的要求。由于要公开心证理由,法院对证据的审查判断就必须有合理的、能说服别人尤其是当事人的依据。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很难通过暗箱操作的方式获得对案件事实的心证。所以,对申请鉴定在理论上究竟系当事人的举证方法,还是法院收集和判断证据的手段,并未取得一致的意见。

对此,我们认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行为实际上已纳入当事人举证行为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1]规定,鉴定结论属于法定证据各类之一,法律应当允许其由当事人提供,并且作为举证负担由当事人来承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也明确规定[2]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由此,从现行立法看,当事人申请鉴定属于当事人举证的一种形式。

二、法院审查鉴定申请的性质

当事人申请鉴定属于当事人举证的一种形式,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申请鉴定后法院就必须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因为当事人的鉴定申请还必须接受法院的审查,《民事诉讼证据规则》[3]明确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才能确定鉴定机构,也就是才能启动鉴定程序。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申请鉴定予以审查限制已经成为共识。这主要是由司法鉴定自身的性质所决定。

鉴定结论是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门技术知识、技能、工艺及各种科学仪器、设备等,对在诉讼中出现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后所提供的结论性意见。根据《民事诉讼法》[4]的规定,法院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民事诉讼证据规则》[5]规定,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或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在我国现行体制下,无论是法定鉴定机构还是指定鉴定机构,对其要求具备的条件以以下特征:其一,专业性,即鉴定机构在某一特定领域必须具有专门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其二,中立性,即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必须与案件审理结果或与案件当事人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其三,限定性,鉴定机构一般是法定的或法院指定的。由此得出的司法鉴定结论,通常具有权威性,也是排他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6]规定,对法院委托鉴定部门所作出的鉴定结论,如果当事人未能提供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可以确认这种鉴定结论的证明效力。也就是说,当事人提供的反证虽然有一定的说服力,甚至使之真实性与这种鉴定结论的真实性处于一种平衡状态,也不能达到推翻这种鉴定结论的效果,这种“足以反驳”是指在证明效力上具有一种明显的优势时方可予以认定。这同时也表明,在一定程度上鉴定机构实际起着对法院审判职能的辅助作用。据此,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后,法院通常予以审查,经法院同意后,司法鉴定程序才能启动。

从理论上进一步分析,法院对当事人鉴定申请的审查,实质上可以归入法院对证据审查的范畴。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法院如果形成肯定性的审查意见,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形成具有较高权威和较强排他性的司法鉴定结论,通常就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为从证据规则上看,要否定这种鉴定结论的效力难度较大。从这个角度讲,法院对当事人鉴定申请进行审查,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对鉴定结论证明力的一种前置性审查,或者说是对其必要性的一种限制性审查,因为法院支持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支持了鉴定结论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力。如果法院对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形成否定性的审查意见,不启动司法鉴定程序,表明法院从根本上否定了鉴定结论这一证据形式对个案的证明效力。

三、法院审查鉴定申请的标准把握

对当事人的鉴定申请法院需要进行审查,但是如何审查在立法上尚属“空白”。对此,我们认为,既然法院审查当事人鉴定申请可以纳入证据审查范围,那么对当事人鉴定申请的审查可以遵循或者是借鉴法院对证据审查判断规则。

对证据的审查判断,《民事诉讼法》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即“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7]要求“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这基本上确立了法院依法独立审查判断证据的原则,这些原则都有自身丰富的涵义。具体到对当事人司法鉴定申请的审查,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把握。

(一)审查需鉴定的事项与待证案件事实之间的关联性

当事人申请鉴定的事项,如果法院启动司法鉴定程序,最终体现为鉴定结论,鉴定结论是用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从一般意义上讲,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有三性,即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按正常司法程序得出的鉴定结论在真实性和合法性上通常不存在问题,关键是其与案件事实是否具有关联性,如果不具有关联性,则该鉴定结论不被法院采用,当事人申请鉴定就没有任何意义。所以在审查司法鉴定申请时,主要是审查待鉴定事项与案件事实是否具有关联性,有关联性可以启动鉴定程序;没有关启动司法鉴定程序的必要。

证据的关联性包括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资格与证明力问题,证据资格指向证据能力。英美法重在从证据能力方面审查证据的关联性,而大陆法侧重从证明力方面审查证据的关联性,《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保持了大陆法的观念。所以对待鉴定事项与案件事实关联性的审查,应侧重待鉴定事项对案件事实证明力方面的审查。当案件事实通过现有证据无法证实需要待鉴定事项予以支持,并且待鉴定事项对此存在较大的证明力时,法院可以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否则司法鉴定程序应当慎重启动。

(二)审查需鉴定事项与待证案件事实之间的必要性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主张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对当事人而言,是否提供证据或者提出的证据是否充分,将直接关系到胜诉或败诉的法律后果。当事人为避免不利的法律后果,会积极调查收集证据,包括申请法院进行司法鉴定。但由于案件复杂多样,有些案件难以找到直接证据,无法直接证明主张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考虑个案的具体情况,如果依据案件已有的各种间接证据,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可以通过事实推定来确定争议的案件事实,则无须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其次,如果按照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亦可进行合理地判断,也应当避免司法鉴定程序的启动。这样一方面可以免除或减轻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司法成本的支出,节约司法资源。

(三)审查鉴定成本与诉讼标的价值之间的可比性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否则由其承担不利后果。基于此,当事人在诉讼中会竭力提供各类证据,包括提出鉴定申请。而司法鉴定是需要支付不菲的鉴定费用,这一鉴定成本也应当纳入法院对司法鉴定申请审查的考虑之中。我们认为,在纯财产争议的案件中,只有当鉴定成本与诉讼标的价值之间具有一定的可比性,法院才应当考虑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如果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成本与诉讼标的价值之间不具有可比性,比如说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成本高出诉讼标的的价值时,法院如果单纯追求表现的公平与正义,为给当事人一个确切的无可争议的说法而启动司法鉴定

篇11: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xxxxx律师事务所卢xx律师

地址:,邮编:

手机:

请求事项:

1、请求贵院向xxxx合作社黄埔支行新港分社开户帐号323006001000065XXX有关存款、取款记录及余额记录,该帐号户名:禹X华,开户行:广州市城东农村信用合作社黄埔支行新港分社,拟证明被告禹X华帐号内的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合理分割。

2、请求贵院向增城市公安局永和派出所调取20xx年x月x日龙X清报警《询问笔录》、禹美华《询问笔录》,拟证明被告禹X华当天殴打原告龙X清的事实。

事实和理由:

我们在贵院受理“龙X清诉禹X华离婚”案中,担任原告龙X清的代理人,申请贵院依职权调取有关材料,以便贵院对本案审理。

1、被告禹X华在xxxx合作社黄埔支行新港分社

开户的帐号:,是原告、被告共同经营广州市黄埔区创X气动液压机械经营部收取经营款的帐号,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经营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现夫妻双方离婚。应当对帐户内的款项进行分割。

2、20xx年x月x日被告禹美华当天殴打原告龙X清,情节严重,龙X清增城市公安局永和派出所报警处理,该派出所的人员介入处理,并对双方作了《询问笔录》,该笔录反映了有关情况,能证明禹X华当天殴打原告龙X清的事实。

由于申请人无法取得上述证据材料,但这些材料对本案的审理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有关规定,特申请贵院调取上述有关证据材料。

此致

x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xx年x月x日

篇12: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本案原告A在中国银行的银行存款数额。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______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与______共同生活期间,经济上完全由______管理。现______声称,共同生活期间,没有留下任何存款,而事实上,申请人的工资、奖金等全都交予______,不可能没有任何存款。申请人在家中曾见过中国银行的存折,但并未看过具体内容。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对家庭财产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______在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款情况。

此致

敬礼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申请调查的证据的名称,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现住址。

篇13: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农民,住址:xx省xx县xx镇xx村xx社xx号。

申请人:________,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农民,地址:xx省xx县xx乡xx村xx社xx号。

申请人:________,女,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xx省xx县xx镇xx路xx号x单元xx室。

打定代理人:xxx(xxx之母),女,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xx省xx县xx镇xx路xx号x单元xx室。

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xx公司企业账簿明细。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xx继承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由于现在对xx与xx生前的公司(xxx公司)清算后净资产中属继承人xxx的遗产份额提出了反诉,现在需要xxx公司企业账簿明细,但xxx一各种理由推诿拒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调查取证申请,请贵院依法予以调查。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篇14: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

案号(20xx)增法民一初字第1562号

申请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卢愿光律师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2楼,邮编:510050

手机:13502403197、13724825670

请求事项:

1、请求贵院向广州市城东农村信用合作社黄埔支行新港分

社开户帐号323006001000065XXX有关存款、取款记录及余额记录,该帐号户名:禹X华,开户行:广州市城东农村信用合作社黄埔支行新港分社,拟证明被告禹X华帐号内的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合理分割。

2、请求贵院向增城市公安局永和派出所调取20xx年8月28日

龙X清报警《询问笔录》、禹美华《询问笔录》,拟证明被告禹X华当天殴打原告龙X清的事实。

事实和理由:

我们在贵院受理“龙X清诉禹X华离婚”案中,担任原告龙X清的代理人,申请贵院依职权调取有关材料,以便贵院对本案审理。

1、被告禹X华在广州市城东农村信用合作社黄埔支行新港分社

开户的帐号:323006001000065390,是原告、被告共同经营广州市黄埔区创X气动液压机械经营部收取经营款的帐号,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经营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现夫妻双方离婚。应当对帐户内的款项进行分割。

2、20xx年8月28日被告禹美华当天殴打原告龙X清,情

节严重,龙X清增城市公安局永和派出所报警处理,该派出所的人员介入处理,并对双方作了《询问笔录》,该笔录反映了有关情况,能证明禹X华当天殴打原告龙X清的事实。

由于申请人无法取得上述证据材料,但这些材料对本案的审理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有关规定,特申请贵院调取上述有关证据材料。

此致

增城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

律师:卢愿光

20xx年9月15日

篇15: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某某

性别:女

出生日期:月日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北京市号房从贷款到结清贷款日的历史明细(包括:本金总额、利息总额)。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某某继承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由于中国建设银行以必须本继承人本人或法院协调才能调查还款历史明细的原因,申请人及其委托的律师无法从中国建设银行处调取到该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调查取证申请,请贵院依法予以调查。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篇16: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

号:(20xx)越法民一初字第2320号

申请人:伍XX,女,汉族,1976年XX月X日出生,广州市XX人,住址:广州市XX区XX镇XX路29号,手机:137117XXXX7。

委托代理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卢愿光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2楼邮编:510050

电话:83858533手机:13724825670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职权向广东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XX的.实际月总收入工资单。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原告)与何XX(被告)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贵院将于20xx年8月16日开庭审理(案号(20xx)越法民一初字第2320号),申请人于20xx年8月9日收到贵院送达的《被告证据目录》(有关质证意见开庭时发表),申请人认为被告提交的《工资收入证明》存在隐瞒及低报工资额的情况,被告实际的月工资总额远比《工资收入证明》中5000元/月高,被告作为大型人力资源公司的市场运营部经理,一直以来被告均对申请人称其工资额在12000元/月。申请人起诉离婚后,被告为了逃避支付抚养费的责任,不愿按实际工资额承担儿子何X潢的抚养费,采用低报工资额的方式,实际上恶意逃避承担抚养责任的表现,严重损害何X潢的合法权益,另外由于何昊潢患有严重的脑瘫后遗症,医疗费很高,如果贵院采纳被告的《工资证明》5000元/月的标准计算抚养费,无法保障何昊潢的生活所需,此前申请人及代理人曾试图向被告的单位调取被告的实际工资单,但遭到拒绝。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及何X潢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依职权向广东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XX实际总收入的工资单。

此致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伍XX

委托代理人:律师

20xx年8月8日

附:申请调查的证据的名称:被告何XX实际月总收入的《工资单》。

篇17: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现在住址,联系方式。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本案原告B在中国工商银行的银行存款数额。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XXX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与XXX共同生活期间,经济上完全由XXX管理。现XXX声称,共同生活期间,没有留下任何存款,而事实上,申请人的工资、奖金等全都交予XXX,不可能没有任何存款。申请人在家中曾见过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折,但并未看过具体内容。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对家庭财产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XXX在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款情况。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XXX××年××月××日

篇18: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

上诉人(一审被告): 住所地:,

上诉人(一审被告): 住所地:沈阳市电话:,

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中支行诉我借贷纠纷一案,经和平法院一审我们败诉提起上诉现在贵院审理因有重大事实直接决定本案性质特提请二审法院调取:

原告说在20xx年11月2日把在20xx年11月3日把钱全部提出来,超过五万就得凭本人的身份证核实后取款,原告在有意回避47万取款条,要是骗子把钱都提出来就不会在20xx年11月9日去和原告公证,只有一种可能是经办人提走的钱,又要求骗子和他去办的公证(贷款都不公证就此特殊是以此要胁我们还钱), 而银行拒不提供该取款条,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 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虽然有此规定,但当事人还是想请求法院调取20xx年11月3日那47万取款条,查清事实,事实终究是事实啊,找出真正的贷款人啊,依法判决。

此 致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3月2日

篇19: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伍XX,女,汉族,1976年XX月X日出生,广州市XX人,住址:广州市XX区XX镇XX路29号,手机:*****。

委托代理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卢愿光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2楼邮编:*****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职权向广东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XX的实际月总收入工资单。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原告)与何XX(被告)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贵院将于20xx年8月16日开庭审理(案号(20xx)越法民一初字第2320号),申请人于20xx年x月x日收到贵院送达的《被告证据目录》(有关质证意见开庭时发表),申请人认为被告提交的《工资收入》存在隐瞒及低报工资额的情况,被告实际的月工资总额远比《工资收入》中5000元/月高,被告作为大型人力资源公司的市场运营部经理,一直以来被告均对申请人称其工资额在12000元/月。申请人起诉离婚后,被告为了逃避支付抚养费的责任,不愿按实际工资额承担儿子何X潢的抚养费,采用低报工资额的方式,实际上恶意逃避承担抚养责任的表现,严重损害何X潢的合法权益,另外由于何昊潢患有严重的脑瘫后遗症,医疗费很高,如果贵院采纳被告的《工资证明》5000元/月的标准计算抚养费,无法保障何昊潢的生活所需,此前申请人及代理人曾试图向被告的单位调取被告的实际工资单,但遭到拒绝。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及何X潢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依职权向广东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XX实际总收入的工资单。

此致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伍XX

委托代理人:律师

20xx年x月x日

篇20: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现在住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本案原告B在中国工商银行的银行存款数额。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XXX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

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XXX在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款情况。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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