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毕业论文怎么写

时间:2022-11-25 07:44:08 作者:饱饱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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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法律系毕业论文

法律推理、法律论证等问题近年来已成为我国法理学研究的热点之一,我国的法理学似乎步正西方的后尘经历着“方法论转向”。

而有效性问题又是法律推理、法律论证中的—个核心问题。

“—个法律推理是有效的”意味着什么呢?是说这一推理具有逻辑上的“完备性”、内容上的“合理性”,还是说这一法律推理是好的推理呢?我们需要对“有效性”概念作一简单的梳理。

一“有效性”:从形式有效到实质有效

“有效性”概念是一个复杂的概念,人们对“有效性”的认识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

逻辑学教科书一般都将“有效性”表述为:一个推理或论证是有效的,仅当其前提真而结论假是不可能的。

这表明逻辑学只关心前提与结论之间的形式,意图解决推理的保真性问题。

这种“有效性”只能用来评价形式推理,而无法适用于非形式推理,因此,这种“有效性”是非常狭隘的。

为了使“有效性”概念能够涵盖除演绎之外的更多的推理形式,学者戈维尔对“有效性”概念的外延进行了拓展。

他认为,有效性至少有三种意义:总有效性、语义有效性和形式有效性。

按照戈维尔的解释,所谓总有效性指的是:一个推理是有效的,仅当其前提与结论有合适的联系,且对其提供充分理由。

此处,戈维尔实际上向我们推荐了一种“弱有效性”,它只要求前提为结论提供充分的支持,而不需要达到必然性的程度。

哲学家图尔敏认为,经典逻辑的“有效性”并不比其它有效性概念更优越,我们应当从更广阔的视野来理解“有效性”。

他指出,迄今为止的逻辑理论发展中的最主要曲解因素是将某一领域内的论证有效性当作普遍标准,而很少讨论其他领域的有效性问题。

其实,有效性问题带有领域依赖性。

图尔敏发现,存在一种与逻辑有效性完全不同的“法律学的论证模型”,在这一模型中,一个论证的有效性不是由于其形式性质而产生的结果,而是由于其内容正当性的结果。

评价这种论证模型,经典逻辑的“有效性”概念显然是不够的,因为一个正当理由不是逻辑原则,而是一个实质性原则,是与论证的内容有关的东西,所以,经典逻辑的“有效性”概念无法准确评价这种有效性,我们需要发展出一种更广泛的“有效性”概念。

最后,图尔敏建议我们从逻辑与数学那里离开,转而去研究法学。

自从图尔敏将有效性概念从逻辑与数学领域移转开来、转向日常论辩领域之后,更多的学者加入了这一行列。

如20世纪在许多领域广泛兴起的.“新修辞学”理论提出,我们应当在整个论辩过程的框架下重审“有效性”概念。

为此,克莱恩提出了“集体有效性”概念,强调论辩各方“集体共享的不成问题的知识”是产生使人信服力量的理由。

他认为,论证者和听众的组成、他们的关系、他们之间的相互期望等因素都对推理(论证)的有效性有很大的影响。

学者弗瑞尔则明确提出了“修辞有效性”以替代“形式有效性”概念,他认为,影响修辞有效性的主要因素有:论辩进展中的听众的共谋(强调听众的主动参与),修辞论证与判断之间的可能关系,由修辞论证假定和产生的知识的规范力量。

语用一辩证学派的代表人物爱默伦和格罗顿道斯特在研究日常论辩者的合理性标准以及应用这些标准的一致性时,提出了“惯常有效性”标准,即必须是主体间可接受的。

由以上的论述我们还可以看出,“有效性”概念的发展是一个不断弱化的过程,其使用领域也不断地得到拓展,这两种倾向对于我们理解与评价法律推理的有效性是非常有用的。

二、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法律推理有效性的判定标准

法律推理能够达到何种程度的有效性呢?

有学者反对用“形式有效”概念来刻画法律推理,因为他们认为,法律推理是一种实践推理,是一种证成性推理,其结论不需要达到必然性程度。

法律推理过程不是一个纯逻辑的操作过程,而是一个价值判断的过程,因此不存在形式有效的问题。

其实,这是一种偏见,法律推理中同样存在“形式有效”问题。

所谓法律推理的形式有效性是指法律推理必须满足逻辑推理形式上的要求。

如果一个法律推理满足逻辑形式上的要求,则这一推理就是有效的,反之就是无效的。

之所以强调“形式有效性”对于法律推理同样重要,首先是因为法律推理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思维过程,而任何思维过程都需要遵循逻辑规则,法律推理也不例外。

其次,人们通常将法律推理分为形式法律推理和实质法律推理,形式法律推理主要指的是演绎推理,这一过程当然要遵守演绎推理的规则。

第三,从法律推理的总体结构来看,它仍然呈一种演绎结构模式:法律规范是大前提,案件事实是小前提,判处的结论为推理的结论。

既然总体结构是演绎性的,就存在着形式有效性的问题。

第四,从“有效性”概念的发展过程看,有效性概念虽然在不断弱化,但是,它并不能说明“形式有效”被彻底的否定,正如戈维尔所说的,有效性有三种形式,三者之间是相互补充的。

当然,在法律推理中,形式有效性的作用是非常小的,我们很少单纯地强调形式有效性,因为法律推理的目标是达到实质有效。

所谓法律推理的实质有效指的是法律推理有着较强的说服力,其结论有着充分的理由支持,其可信性程度优于其不可信的程度。

众所周知,法律推理的过程就是论证判决正当性的过程,是为判决提供理由的过程。

这种理由首先是法律上的理由,其次才是案件事实上的理由,最后才是逻辑上的理由。

从这三者的关系上看,法律推理要具有说服力,首先应当具有法律上的充分性,亦即法律上的理由才是法律推理的关键因素。

同时,法律推理是一种复杂的推理,其复杂性不在于它的形式,而在于它的内容。

这种复杂性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法律上的复杂性。

时常出现的情况是:法律无明确规定,即出现“法律漏洞”;法律规定之间存在矛盾,即出现法条冲突;还有法律规定过时,即出现法律滞后等。

另一方面是案件事实的复杂性。

这种复杂性主要表现在案件事实的某些因素或情节与具体的法律条文规定的构成要件不一致、有出入,尽管事实在整体上可以归属于这一条文规定的事实或事件的范围,即出现司法归类困难,使法官无法对待决的案件事实做出法律上的评价。

在这两种情况下,我们只能得到一个较有说服力的论证,而不能够得到一个无争议的、必然的论证。

总之,法律推理是形式有效和实质有效的统一,并且,实质有效是法律推理的追求目标。

如何评价一个法律推理是否有效呢?尤其是在存在两个竞争性的法律推理时,我们如何评价哪一个更加有效呢?我认为,应当参考以下几个因素:

第一,逻辑上的说服力。

即看哪一个推理更有逻辑上的说服力。

第二,可接受性。

这实际上是一种“主体间性”标准,持这一思想者尤以佩雷尔曼最为著名。

佩雷尔曼认为,要使一个法律推理具有有效性,需要考虑两方面因素:一是听众因素,另一是作为双方论证起点的共识,如果在这两个方面做得很好,则这一法律推理就是有效的。

第三,融贯性。

很多学者认为,由于裁判之前提具有命题学的性质,命题本身具有可反驳性,“为了使具有可反驳性命题所组成的知识体系,必须透过逻辑可演绎性以外推论合理性,来保证其知识的正确性。

”也就是说,法律推理的过程必须符合融贯性的要求。

第四,社会公正性。

这实际上是一种后果性标准。

正如查尔斯·尼桑所说:“裁决的可接受性是法律能够道德化和具有教育功能的关键;审判尽管表面上看起来是一个发现真实的过程,而实际上则是一个剧场,一个戏剧,公众通过参与而从中吸收应当如何行为的信息。

”如果法律推理的结论是不公正的,则会影响到人们的可接受性和社会对法律推理作用的信任,并进而会动摇法律推理有效性的基础。

总之,评价法律推理是否有效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几个方面的因素,这些因素并不是相互矛盾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

三、法律推理有效性的实现途径

由于影响法律推理有效性的因素既有形式方面因素,也有内容方面因素,因此,法律推理有效性的实现途径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第一,从内容方面讲,要实现法律推理的有效性,必须保证其前提是真实可靠的、令人信服的。

前提的可靠性程度越高,则推理的有效性程度就越高。

就提高前提的可靠性而言,又分为两个重要步骤:

一是应尽可能地寻找到恰当的法律规范,从而形成恰当的法律判断。

形成法律判断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找法的过程。

我国是一个制定法国家,法官首先应从立法机关明确颁布的法律规范或法律解释中寻找裁判的依据;其次,法官可以使用一些具体的法律方法来确定法律,如法律解释方法、类推适用方法、漏洞补充方法,利益衡量方法等,这些法律方法在民事案件中无疑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是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应尽可能真实、客观,尽可能与适用的法律规范契合。

如何认定案件事实并形成可靠的法律事实判断呢?法学家恩吉施认为,应经历这样三个步骤:

(1)对具体的生活事件(即实际上已经发生之案件事实)加以想象,分析出构成法律规定的事实要素;

(2)对该案件事实确实发生予以确认,即法官以“未经加工的案件事实”为工作的起点,认真听取对案件事实的描述,排除那些于本案无关的、无法律意义的描述,最终对已经发生的案件事实做出确认。

(3)在对案件事实做出某种选择、解释,形成自己的法律事实判断。

第二,从形式方面讲,要实现法律推理的有效性,必须遵守逻辑推理的规则。

逻辑学在法律推理中到底起一个多大的作用,历来具有:限大的争议。

虽然有许多法学研究者贬抑逻辑的作用,但我仍然认为应当对法律推理中逻辑学的作用首先予以充分的肯定,即,逻辑学在法律推理中发挥着基础的作用,它能够提高法律推理的有效性程度。

但是,另一个方面,我们也不能夸大逻辑学的作用。

毕竟,影响法律推理有效性的因素很多,除了逻辑规则以外,还有其他许多因素。

第三,为实现法律推理的有效性,我们还应当重视修辞学等论证手段的作用,这实际上是从形式和内容两方面来说的。

由于法律推理是一种说服人的活动,是否具有说服力是衡量法律推理有效性的一项重要指标,因此,作为一种说服技巧的修辞学对于法律推理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正如佩雷尔曼所说的,新修辞学的“这些方法已被法学家在实践中长期运用,法律推理是研究辩论的沃土。

法律推理对新修辞学,正如数学之对形式逻辑和证明学说一样”。

正是由于运用新修辞学这种智力手段,法官就为法律带来了正义、衡平、社会效果等价值。

此外,有很多处于法律推理构成要素之外的因素对法律推理有效性的影响同样巨大,如佩雷尔曼所说的“听众”、参与法律推理活动的主体之间的最低共识等因素对法律推理的有效性有着直接的影响。

因此,提高一个社会的法官职业素质与全民的法律意识是提高法律推理有效性的重要路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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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STEPHEN TOULMIN.The Uses of Argument[M].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58.7-8.

[3] H. VAN EEMEREN,R.GROOTENDORST,B.MEUF-FEI.S.M.VERURG.The (un)reasonableness ofad hominem fallacies[DB/OL].www.argumentationspb.ru-1.

[4] 廖义铭.佩雷尔曼之新修辞学[M].(台北)唐山出版社.76.

[5] 颜厥安.论证、客观性与融贯性[J].月旦法学,(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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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K.ENGISCH.Logische Studien zur Gesetzesanwendung [J]Aufl., Heidelberg, 1963,(19).

篇2:法律系毕业论文

浅析我国法律教育的职业化导向

摘要:法律专业在我国高校中非常普遍,其已经成为了我国高校重要的教学科目之一。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司法领域对于法律专业的学生需求越来越大,其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在这种背景下,我国法律教育开展应该积极结合我国的客观实践,以职业化为导向,不断提升教育的针对性和应用性,基于此,本文就对我国法律教育职业化导向发展的思路进行分析。

关键词:法律教育;职业化;改革

一、引言

法律教育职业化导向发展是我国法律教育新时期必须要思考的问题,在我国不断推进司法改革的背景下,我国法律教育工作也应该结合客观需求来调整自己的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这是我国高等教育法律教育必须要考虑的问题,本文就对此进行深入研究。

二、法律职业化概述

所谓法律职业化,指的是从事法律工作、法律事务为主要来源的人群,他们在职业上具备共同的要求和特点,从实践情况来看,法律职业群体会通过应用特定的法律术语进行判断和推理,同时其有专业化的法律思维方式。此外,法律职业群体是在相应的法律体系和法律观念下开展相应的工作的,且其具有非常强的职业精神。特别是在我国司法领域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背景下,我国对于法律人才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这使得我国法律人才队伍在不断壮大,形成了独特的职业队伍。且在我国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的背景下,法律职业化的特点和重要性得到了更多人的认可。,我国开始推行司法考试,以此来实现职业准入限制,这也极大地加速了我国法律职业化的进程。可以说,司法考试是我国法律职业化的关键所在。司法考试为我国法律人才进入法律行业提供了一个必要的途径和依据,通过公平的考试检验,确立相应的准入门槛,从而让获得职业资格者更好地参与到法律工作中,提升法律工作的职业化。可以说,我国的司法考试制度和法律教育制度和我国的法律职业化发展是密切相连的。法律教育有效带动了法律职业化发展,而法律职业化也为法律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方向和思路。二者不可分割,缺一不可。

三、我国法律教育职业化导向发展的必要性

在我国法律职业化发展的背景下,我国进一步加强了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管理和推行,这为我国选用了大量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国家司法考试的报考人数达58.8万余人,增幅为20%,实际参考人数为43.8万余人。去年司考参考率74.6%,可见,司法考试已经成为了我国重点考试项目之一,越来越多的人关注此考试,且想要步入法律行业工作,就需要通过司法考试。在这种背景下,我国的高等法律专业教育自然不能忽视这一考试,无论是教学内容还是教学方法上,都应该与司法考试相挂钩,以职业需求为重要导向,在教学过程中不但要教授学生相应的法律知识,也需要让学生掌握必要的法律思维以及法律职业能力,以帮助学生通过司法考试,在实践工作中更好地应用自己的知识为导向。不得不说,这是我国当前法律教育改革和完善的重要思路。然而,从实际调查情况来看,我国的高等教育在开展相应的法律教学工作时,并没有将教学科目同法律职业需求有机结合,存在着一定的脱节问题,且在我国对法律人才需求不断增大的背景下,大量高校都积极开设了法律专业,来培养法律人才,但是这种发展方式较为粗放,学生的素质并不是非常高,并不能真正反映我国当前法律教育的质量。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我国的司法考试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但是考生的质量却并没有得到有效提升。从实践发展来看,社会的需求是教育开展的重要动力,是教育发展能够可持续开展的重要基础。法律教育应该以此来导向来进行完善和发展。然而,当前我国的法律教育并没有做到这一点,甚至与社会的需求有越走越远的趋势。因此,大力进行法律教育改革,促进职业导向化发展已经成为了当务之急。而深入分析我国法律教育职业化导向发展路径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当前我国法律教育存在的缺陷

在我国大力倡导法律教育职业化导向发展的背景下,我国的法律教育工作开展并没有紧密结合这一思路,在教学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具体来说,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教学课程设置并不合理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当前我国的高等教育中,法律教育的课程设置存在很多不合理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律教育质量的提升,不利于法律教育职业化发展。一方面,当前法律课程的教学内容存在一定的不合理。从客观情况调查可知,我国当前高校法律教育中有十五门核心课程,这些课程基本覆盖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主体内容,需要大量的时间。在司法考试界有这样一个说法:“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考试的庞杂程度可以超越中国的司法考试。15门专业学科,360万字的教材,300多个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超过200万字的真题,700多万字的基础阅读材料……这个文字量早已超越了人类的记忆极限。每一个敢于报名司考,并坚持考完的同学都是超级英雄!”由此可见,司法考试在考试者心中的难度,而这也说明法律专业学生需要学习的知识内容的庞大性。如果再设置一些无关紧要的科目,显然会极大地侵占学生的学习时间。同时,对于课程设置方面,很多学校将法理学科放在了大一学年,这让刚刚接触法律学科的学生往往难以理解。而民法相搭配的民事诉讼法、刑法相搭配的刑事诉讼法学科的安排却人为地将这些学科割离开来,这在很大程度上不利于学生学习的开展,也不利于其法律知识体系的有效整合,从而弱化了学习质量和学习效果。这为其司法考试学习的开展造成了一定的阻碍,也不利于其未来职业化发展的需求。

(二)缺乏对学生法律职业素养的培养

从客观教学情况来看,当前法律教育缺乏对学生法律职业素养的培养。可以说,法律职业素养培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慢慢实现的,是在整个学习阶段逐渐形成的,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需要在教师的有效引导下进行。然而,当前法律教育并没有对此给与足够的重视,很多时候,对于学生法律素养的培养更多的是基于学生自我学习过程中慢慢形成的。当前的法律教学模式仍然以传统的课堂讲授为主,教学方式单一,虽然教学过程中灵活应用了诸如案例教学法、实践教学法等,但是仍然无法改变当前教学方式单一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学生法律专业知识的讲解已经让学生难以消化和吸收,更别提培养其职业素养了,这也造成了很多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难以有效形成。

(三)缺乏对学生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的重视

从当前实际情况来看,当前的教学活动缺乏对学生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的重视。对于一名合格的法律职业者来说,其需要具备很多的素养,如法律表达能力、推理能力、沟通能力、归纳总结能力等,这些能力都是法律工作者必不可少的基本素质。然而,在当前课堂讲授模式下,这些能力往往无法从课堂教学中获得,需要学生在实践中慢慢摸索。虽然高校会安排相应的实习活动,但是实习时间段,且仅限于毕业实习,很多时候,学校也只是将此活动流于形式,根本没有进行严格管理,往往会让学生自我选择和自我管理,只需要交上一份实习报告即可,而大部分学生的实习报告都是复制、摘抄的,甚至一些学生的实习公司盖章都是作假得来的,这无疑弱化了培养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的效果,根本不利于学生职业化发展。

五、我国法律教育职业化发展的思路

(一)以职业化为导向完善相应的法律课程

在当前形势下,要基于职业化发展需求,不断提升法律教育的职业化。教学活动的开展不仅要丰富学生的知识体系,也需要培养学生的法律知识学习能力,培养其法律思维,不但让其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也可以让其可以触类旁通,学会举一反三。同时,要进一步优化法律专业课程设置,合理安排不同的学科,将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以及法理学等进行合理设定,尽量往后安排,这样可以让学生更好地展开学习,也利于司法考试的开展。在大一年级多开设理论性强的科目,让学生增进对法律学科的了解,为其学习重要的法律打下基础。此外,还需要进一步丰富教学方式,可以积极聘请法官进行讲授,开办模拟法庭、实际法庭等,也可以聘请律师进行讲座,邀请通过司法考试的学长和学姐传授经验,让参加工作的毕业生来校面授机宜,讲解实际工作和学习的联系和差异,从而为学生学习提供有效的方向和思路,为其职业化发展提供帮助。

(二)重视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素养

要重视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素养,在教学内容上和教学方式上给与一定的倾斜,通过应用大量的案例展开教学,提升学生的法律思维逻辑分析能力,可以考虑专门开设相应的案例分析课程,让学生可以更好地分析案情。案例的选择要有针对性,同教学目标相一致,且涵盖需要教学的课程。同时,可以积极开展小组学习活动、课堂辩论活动、课堂快速小法庭模拟等教学方式,让学生积极参与其中,通过对案例和相关知识进行分析和讨论,提升对所学知识的认识,也更好地形成系统完善的思路和思想,为今后的发展打下基础。

(三)重视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

为了有效提升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当前教学活动应该对此加以重视。为此,教学活动的开展需要提升实践性,并且突破学校的限制,将校内实践活动和校外实习活动有机统一起来,提升学生的法律参与度。在校内活动开展中,要充分利用模拟法庭、法律援助中心以及法律诊所等环节,让学生切身参与实践活动中,参与庭审活动、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解答服务、进行必要的法律问题诊断等,通过这些活动来提升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而对于校外实践活动来说,实习活动要相应地提升次数,可以考虑在每个学年的假期安排一次,且学校积极同相关组织,如法院、律师事务所、法律公司等展开合理与交流,为学生实习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并设置一些定期的校外法律活动,让学生更好地静距离了解真正的法律工作,形成相应的法律思维,从而提升其法律职业能力。

六、结语

教育是为实践服务的,因此,当前的法律教育活动开展应该服务法律行业,要以职业化为导向,不断完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重视培养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法律职业素养以及法律职业能力,从而让学生可以更好地提升法律综合素质,为今后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郑成良,李学尧.论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衔接―――法律职业准入控制的一种视角[J].法制与社会发展,(01).

[2]冯军,王静.法律职业教育实训教学的探索与实践[J].教育与职业,(17).

[3]敖冬梅.论传统法律教育与诊所式法律教育的结合[J].边疆经济与文化,(01).

[4]许庆坤.美国法学教育透视[J].山东大学法律评论,.

篇3:法律系毕业论文经典的

《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的实践教学研究》

摘要:“基础”课与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实际紧密相连,实践教学是其非常重要的环节。研究性实践教学以培养学生针对特定问题亲身实践探索并试图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基本目标。这一模式由研究课题的提出、组织学生实施、学生具体实践、共同交流总结等环节构成。研究性实践教学的最后评价应注意全方位、综合性并贯穿全过程。

关键词:实践教学;研究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1、实施研究性实践教学的意义

7月27日,中宣部、教育部发布《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计划》强调,要“努力强化实践教学,建设与课堂教学相互促进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第二课堂教学体系”,“注重总结实践教学成果,把优秀调研报告等作为课堂教学的补充材料”。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简称“基础”课)一般在大学新生入学后的第一学期开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导论篇”。这门课程的最大特点是与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实际紧密相连,与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息息相关,所以尤其应重视实践教学。就课程性质而言,“基础”课是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思想道德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的主要渠道和重要环节,其教学目标是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思想素质、道德素养、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学习这门课程要求大学生必须做到知行结合,对各种规范要求不仅要“内化于心”,更要“外化于行”。因此,“基础”课的实践教学不应该只是对理论教学的说明和补充,更不能纯粹为了完成这一教学环节而流于形式,而应该实行更具挑战的研究性教学模式。“基础”课的研究性实践教学是指在该门课程的理论教学期间,教师根据一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坚持以人为本,力求贴近生活、贴近社会、贴近大学生学习生活实际,进而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学生以实例考查、问题探讨、社会调研等方式,对思想道德知识和法律问题进行自主探索和研究,使学生在实践当中受到更直接更深刻的教育。这是一种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并真正实现理论联系实际、促进知行统一的实践教学活动。总而言之,“基础”课的研究性实践教学不仅仅是一个教学环节或一种教学手段,而且更是一种教学理念和必须具有的重要教学内容,对实现教学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2、实施研究性实践教学的目标

目前,在各高校具体实施方案中,“基础”课实践教学一般由课内、校内和校外的活动组成。就其具体教学形式来说,大多会采用课内的讨论、辩论、演讲以及观看视频等,课外的参观考察、访谈、社会调查、参加志愿者活动等。这些活动的开展是对传统的以课堂、教材、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的改革,有助于提高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性、主动性,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教学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实践教学的目标不够清晰或目标层次偏低;只把实践教学当作点缀或任务在做,使得实践内容脱离教学目标或缺乏对实践内容的深度思考和挖掘等[1]。就其本质而言,实践教学的实质就是实践,也就是重在参与、体验、行动。但不能止于这个层次,而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或升华。因此,“基础”课实施研究性实践教学的目的应是为了更好地调动学生主动思考、勇于探索、努力参与社会生活的积极性,力求让学生在考察实践、调查研究、独立锻炼与相互合作的过程中亲身体会书本的理论,以更好地了解自身、认识社会,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素质、道德素养、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它以培养学生针对特定问题亲身实践探索并试图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基本目标。这一教学模式,要求大学生至少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锻炼与收获:一是要学会用研究的方法主动思考并积极参与和课程内容相关的实践问题研究;二是要在研究过程中积极动脑、动手,亲身实践,主动设计、参与、搜集、分析相关的信息和资料,尝试对所研究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建议;三是要联系所研究的问题,对比、反思自身的观念、态度及行为,切实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法律素养[2]。

3、研究性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

“基础”课研究性实践教学要实现上述目标,真正成为与理论授课相互促进的“第二课堂”,最重要的是要把组织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3.1组织实施的主体在研究性实践教学中,组织实施的主体主要是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的教研室和任课教师。对于整个教研室来说,在理论课程正式开始以前,就应组织全体授课教师集体讨论,详细制定并修改完善研究性实践教学的具体方案;承担教学任务的各位教师则负责具体组织学生严格按照教研室所制定的方案逐步实行。

3.2实践课题的提出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的教研室应提前组织教师集体讨论,根据“基础”课的课程性质、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分门别类地归纳、编写相关实践课题供学生选择。为更好地实现本课程实践教学的目标,也可以让大学生亲自参与这一过程。如在某些教学单元中,教师可以先布置命题范围,然后引导学生去发现并提出问题,设计出有价值的研究课题,教学效果会更显著。总体而言,所设计的研究课题要从解决当代大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出发,是大学生感兴趣又迫切需要进一步了解、思考、研究的,并且是本课程教学的重要内容和关注的主要方面,要做到有的放矢。以湖南大学为例,关于适应大学生活的问题,我们设计了“大学新生不适应新人际环境的典型案例分析”“关于大学生作息时间的调查与分析”“大学生逃课现象的调查与分析”等课题;在理想这个主题方面,则设计了“名人(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理想的调查与研究”“大学生理想现状的调查与研究”“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相结合的个案分析”等;在爱国主义方面,“我的爱国情、爱国心、爱国行”“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优良传统对青年大学生的影响调查研究”“大学生国家民族意识的调查研究”等都是不错的选题。此外,“大学闲暇生活调查”“校园法治面面观”“大学校园十大不文明行为调查”“校园网络文明调查”“大学生诚信现状的调查与研究”“大学生道德素养与法律素养调查”“长沙城市主要交通道路人、车违章统计调研分析”“两地书?母(父)子(女)情”“何为低碳生活”“大学生网络交友状况调查”“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大学生活中的法律现象剖析”“大学生消费现状的调查”等实践教学活动的设计也都很有特色。

3.3组织学生实施教师组织学生对研究课题进行研究,应尽量避免单个学生独立进行,而是要大力倡导和推广小组形式。湖南大学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通常是由学生自由组合形成研究小组,小组成员以4~5人为宜。在分组时须特别注意,一个小组的所有成员应是同一个专业班的同学,这就需要教师在学生自由组合的同时要及时宏观调控,以避免后期出现调研报告或研究论文在装订、存档以及成绩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具体的研究选题应由小组民主讨论确定,组长也须经民主推选产生。课题实践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内部应有明确分工和合作要求,每一项具体任务都应明确落实到个人。如谁负责资料收集、谁负责问卷或访谈主题的设计、谁负责撰写调研报告或研究论文、谁负责打印排版最终稿件等等。以小组形式开展研究性实践教学,不仅能使学生的人际交往能力得到很好的锻炼,也能使他们的研究能力、实践水平以及团队合作精神得以提升。

3.4学生具体实践各课题研究组成员在经过多次讨论协商后,拟定详尽合理的研究计划,选择确定恰当的方法,积极开展社会实践与课题研究。比如,有的研究小组走出象牙塔,深入社区或农村,面对面采访社区居民、村民或郊区新市民,亲身感受民情民风;有的研究小组穿梭于学校教学楼、食堂和宿舍之间开展问卷调查或深入网吧暗访,了解大学生如何利用网络;有的小组直接在校园论坛或社交网络上进行调查,收集数据资料;有的则走进福利院、养老院,为孤儿和老人们带去欢乐与慰藉的同时,思考着怎么样才能更好地为这些群体服务;有的走上街头,观察记录公共生活中人们的公德意识与不文明行为;有的召开班级讨论会,交流各自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会与思考;有的参观监狱、旁听法院庭审,感悟领会我国的法治精神……各课题组努力调动所有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大家的智慧和能力,为完成实践研究课题坚持不懈地努力行动。

3.5共同交流总结“基础”课理论授课结束之前,教师可利用课堂时间或另外安排课余时间,让各课题组汇报交流研究成果和实践体会。在集中汇报之前,各课题组应对实践过程进行集体讨论,认真总结,利用相关软件对问卷数据和其它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在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高质量地完成一篇调研报告。湖南大学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除要求学生提供调研报告作实践教学的成果外,还要求各小组的每位成员都要撰写和提交心得体会等。汇报时各课题组除了制作PPT讲解调研报告外,还可以制作电子相册或者微电影等,把实践过程中所拍摄的图片、视频、录音以及问卷调查结果等都通过多媒体设备生动形象地向大家展示出来。最后,由教师作总结与点评,指出各课题组的成绩与不足,并提出各组以后可更一进提高与完善的建议。

4、研究性实践教学的评价

研究性实践教学的最后评价应注意全方位、综合性并贯穿全过程。既要综合考核大学生们对待研究性实践活动的态度和参与热情,又要考察他们能否把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对具体问题的研究中去,并在问题提出和解决过程中主动获得新的体会和感悟。不但要评价学生们最后研究成果的质量,还要关注学生们在参与过程中的投入与表现,尤其是检查与评价学生在开展分工合作、解决实际问题过程中所获得的体验和感悟。评价者可以是研究性实践教学的组织者即教师,也可以是学生个人或课题研究小组等。在评价方式上则可多样化,如对调研报告和研究论文质量的评价与对研究小组的最后汇报、成果展示的综合表现评价要相联系;对整个研究小组的综合评价与对各个成员的独立考核要相结合;既要有定量考核,又要有定性评价;既要让学生集体互评,又要有教师综合考核等等。以湖南大学为例,对于“基础”课研究性实践教学的成绩评定一般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实践过程方面的分数,二是研究论文或调查报告方面的分数。实践过程方面的分数是评价学生对于研究性实践活动的参与态度和是否全身心投入、团队分工协作情况以及最后是否全部提交了研究论文或调查报告之外的所有其它材料(如实践计划、小组总结、个人心得等)。研究论文或调查报告方面的分数则是对研究论文或调查报告本身质量的评价。既包括对论文或报告这一最终成果的形式方面(如字体、字号、页面设置等格式)的考核,也包括内容方面(如课题论证的逻辑性、严谨性、创新性等)方面的评价。具体操作上,教师先对各研究小组的这两方面进行评分,然后在此基础上,根据各成员的具体表现以及在团队中的贡献来确定其成绩。

最后,教师还可将学生在研究性实践教学中的表现纳入课程考核内容,以此可以很好地弥补“基础”课考核单一的不足。跟以往单纯的卷面考试不同,此类考核更能锻炼和提高大学生的各项能力。无论是实践研究的选题、调研,还是研究论文、调查报告的写作、提交,自始至终,整个过程都能很好地锻炼提高学生多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如资料收集和查阅的能力、社会实践和调查访谈的水平、人际交往和组织协调的能力、调研报告撰写的水平等,收获是很大的。此外,以小组形式进行研究性实践,对于提高和加强大学生的民主思想、竞争意识和团队精神不无裨益。而且,这一实践研究过程同时也是学生自我学习、自我反省、自我德育的过程,从而更好地实现了“基础”课的总体教学目标。

参考文献:

[1]青.“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整体改革的思考[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1(2):82-84.

[2]贺俊燕.研究性学习教学模式的探索―――以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为例[J].现代教育科学(高教研究),2010(5):143-145.

篇4:法律系毕业论文怎么写

一、应用型本科《物流法律法规》课程教学现存问题

(一)教学方式单一

讲授法作为一种古老而传统的教学方法,一直在教学过程中被最广泛地使用,这种方式虽然有一定的好处,在《物流法律法规》课题上,个别教师上课看着课件念诵这种照本宣科的现象也存在,这种缺乏眼神和思想互动的教授方式致使整个课堂死气沉沉,学生不仅学不到知识,而且还会影响到学习的兴趣,更谈不上提升创造力了。在这个过程中,学生一旦产生了对物流专业知识枯燥的刻板印象,就很难再重新调动学习的积极性了。

(二)理论有余,实践不足

物流专业的学科特点决定了它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新学科。当前高校物流专业人才培养,物流实践通常都安排在最后一个学年,而这段时间学生主要精力在就业上,故不能安心实习,往往使得毕业实习流于形式,甚至有的学生直接开个假工作证明,没有任何实践经验的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就会遇到更多的困难,过多的困难又会让学生的成就动机下降,而成就动机正是学生创造力的重要影响因素。

(三)师资力量整体薄弱

目前物流专业教师师资力量薄弱,很多学校的物流专业设立时间短,教师都是从其他专业和其他学院转型过来的,其物流专业知识储备主要来源于教授的几本相关教材,对这门学科的理解缺乏物流专业的新知识、新理论。另外一个问题是教师大多数是从学校到学校,没有任何物流企业的相关经验,学校对教师的培训投入的不够更加剧了这种现象。

二、提高学生的创造力

(一)加强案例教学法

在教学过程旁征博引的教师往往会得到学生的褒扬,因此,很多教师在上课的过程中都会穿插案例,案例教学法的教学方式通常有两种:一是老师提前发下案例,学生分成若干小组,课下让学生查阅相关资料,与同组成员讨论后将自己对案例的理解做成课件,下次课上在每个小组中随机的挑选一名学生到讲台上演示他所做的课件,然后对学生的课件进行分析、点评;二是老师课下准备经典或最新的案例,课堂上进行案例的梳理、分析后提出问题,随后让学生与邻座的同学讨论后再作答。这两种案例教学法均能较好地提升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除此以外,在应用型本科《物流法律法规》中,第一种案例教学法学生准备的过程中,不仅锻炼了其查阅资料、做课件的能力,还提升了沟通能力,在发散思维和逻辑思维得到锻炼的同时,学生的创造力也随得到提升。

(二)增强与企业合作

物流专业的学科特点决定了它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新学科,国内外企业都偏好动手能力强或有实际工作经验的物流专业人才。在实践环节中,我们应该改变教学计划在二年级下学期或在三年级上学期安排综合实习,这样野在做中学冶的这种工作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使学生可以发现问题,提出尽可能多的解决方案,直到最终解决问题,这就是创造力的一种体现。增加校企合作,校企合作的良性循环一旦形成,学校和企业都会得到持续、长久的回报,实习结束后,企业会以学生成绩达到一定的要求和拿到相关的证书为要求,签订有条件的就业意向协议,这将是企业源源不断的人才库,同时,学校在就业压力下也会督促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生作为能动的个体,为了实现个人价值,会提升个人的成就需求和创造力来达到校方和企业的要求。

(三)提升教师的业务能力

教师是课堂的领航人,教师的知识结构、教学风格无疑对学生创造力的发展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刻不容缓,教师的业务能力主要应该从两个方面提高,首先是在教学内容上,教师在课堂上教的知识概括为前沿性知识和方法性知识,这两种知识本身就构成了创造力的前提,教师要做好这两点需在课下不断地更新知识,关注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其次是在教学方法上,高创造力人群通常具有更高水平的内在动机,与专制型教学风格相比,民主型教学风格能更能提高学生的内在动机。教师教授中应将知识的学习放入具体的问题情境之中,启发学生自己动手解决问题,鼓励学生之间相互讨论,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让学生在问题解决的过程中,形成技能,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在课堂中培养学生的创造性人格和创造性思维。

三、试点小班教学模式

《物流法律法规》作为物流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被选为24人小班教学的首批试点课程。24人小班教学模式下,学生以3-4个人为一个学习团队,全员参与到教学中来,和老师一起共同完成教学任务,其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进而提高教学质量。在此模式下,教师要转变教学观念,注重课程设计,构建“以学生为主体、项目任务为载体”的系统化的模块式的课程设计模式,强调能力目标的实现,促进学生综合技能的提升。

(一)“以学生为主体、项目任务为载体”的24人小班

《物流法律法规》课程设计1.课程内容选取《物流法律法规》课程是以现代物流业务操作活动相关工作岗位群所对应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要求来构建课程模块教学体系,以现代物流业务操作活动相关工作岗位群的工作过程为依据来整合与序化各模块教学内容。通过课堂理论教学、法律法规知识辩论、教学实习,并辅之以网络教学、企业经营模拟演练、技能比赛等办法与措施,做到教学做相结合。物流法律法规的课程内容可以将其工作任务分解为依法成立物流服务企业、规范构建物流服务业务、依法进行物资采购、仓储运输、配送、流通加工、信息处理等物流活动,以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物流纠纷,进而依据这四项工作任务创设情境,分别是依法构建物流公司、规范签订物流合同、依法从事物流业务活动和模拟法庭。依法成立物流服务企业以成立公司的形式拉开序幕,首先我们要求学生3-4人一组成立物流企业,提交公司成立策划书。在公司创立以后,要求学生进行仓库的选址和仓库内部布局规划,并购置仓储设备,模拟完成和供应商的谈判并签订采购合同,对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阐述。2.能力训练项目设计能力训练项目的设计应避免单一的操作性活动,应根据企业生产或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选择相对完整的环节形成训练项目。以“配送物流损坏”为例,设计了物流企业在物流配送过程中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应该采取的赔偿和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二)教学改革的成效

我院开展24人小班教学已历时两个学期,实践证明,24人小班教学的确是提高质量的有效途径,得到了广大师生的一致认可,教师的课堂把控能力有了很大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也大大提高,师生间关系也得到了良好的发展。具体来讲,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成效:1.教学效果显著提高上小班课的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可以关注到每一个学生,根据每一个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调整教学的手段、难度、进度。课堂练习答疑指导也可以照顾到每一个学生,确实实现了教育的公平性,提高了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程度。2.学生学习行为规范明显改善24人小班课一方面有利于教师加强课堂管理,另一方面教师更多的关注和更个性化的指导提升了学生自身的价值认可,激发了学生学习兴趣和动力,实施小班课的课程旷课现象基本绝迹,迟到明显减少,学生上课注意力明显提高,99%的学生能够做到全程专心听讲,玩手机、讲话、打瞌睡现象大幅减少,学生自主专业学习和实践动手能力明显提高。3.激发了教师对教学的激情学生学习兴趣、效率和效果明显提高是对教师工作价值的认可和肯定,也激发了教师的成就感、自豪感和工作激情,教师将会把投入更多的热情到教学中去。

四、结束语

在国家大力提倡职业教育的今天,应用型本科教育的质量不容忽视,我院实施的24人小班教学是学院内涵式发展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重大举措。通过《物流法律法规》24人小班教学的改革,构建了“以学生为主体、项目任务为载体”的系统化的模块式的课程人才培养模式,职业能力得到训练,学生的主体作用得以发挥,提高了学生的创造力,教师执教能力大大提高,教学质量显著提升。希望学院能够继续实行小班教学,我们将努力探索,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高,更能适应企业的需要。

参考文献:

[1]武立栋,张迪,李超.高职院校物流管理专业《物流法律法规》课程教学设计[J].科技风,(5):235.

[2]范珍.高职院校物流管理专业建设的构想[D].重庆:西南大学,

[3]朱长宁.应用型高校物流管理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的策略探讨[J].物流技术,(19):281-284.

[4]燕珍,邓小瑜,蔡晓丽.应用型物流管理人才培养目标下的实践教学体系构建[J].物流科技,(4):38-40.

[5]白晓娟.应用型大学物流管理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研究[J].中国物流与采购,(19):74-75.

[法律系毕业论文怎么写]

篇5:财经法律系

尊敬的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求职信.

我叫,是一名即将毕业于景德镇高专财经法律系03经济法专业的学生.借此择业之际,我怀着一颗赤诚的心和对事业的执着追求真诚地推荐自己.虽然我很平凡,但我不甘平庸.我诚实稳重,乐观大方,积极向上,爱好广泛.大学三年,经过老师的精心培养和个人努力,我已经具备了当代大学生应有个方面素质和能力.我系统的掌握了法律学科的专业知识,能熟练的操作计算机.我始终以天道酬勤自励,积极进取,立足扎实的基础.在学好每门功课的同时,更注重专业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我利用暑假的时间到律师事务所实习,除了认真学习课堂的知识,还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十几年的寒窗苦读造了我的学识和自信.我坚信认为“天生我材必有用."

缺乏经是我的不足,但我拥有饱满的热情以及"干一行爱一行"的敬业精神.在这个竞争日益激烈的时代,人才济济,我不是最优秀的,但我仍然很自信."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一直是我的人生格言.

尊敬的领导,相信您伯乐的慧眼,相信我的实力.我真诚地期望能投足你的磨下,牵手事业路.风雨同舟.共同构筑美好的未来.

此致

敬礼!

自荐人:

篇6:法律系简历

人力资源-人事助理

职位名称:人事经理 ; 人事助理 ; 工作地区:湛江市开发区 ; 湛江市霞山区 ; 待遇要求:可面议 ; 不需要提供住房 到职时间:可随时到岗

 
 技能专长 
语言能力: 
计算机能力:(本文由()大学生个人简历网提供)
综合技能: 
 
 教育培训 
教育经历:
时间所在学校学历
培训经历:
时间培训机构证书
 
 工作经历 
 
 其他信息 
自我评价:人际关系较广,沟通能力强!
发展方向: 
其他要求:希望五天工作制。
 
 联系方式 
  

篇7:法律系实习生求职信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XX师范大学经济法律系的一名学生,即将面临毕业。

XX师范大学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优良的传统,并且素以治学严谨、育人有方而著称,在这样的学习环境下,无论是在知识能力,还是在个人素质修养方面,我都受益非浅。

四年来,在师友的严格教益及个人的努力下,我具备了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系统地掌握了市场营销等有关理论;熟悉涉外工作常用礼仪;具备较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译等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同时,我利用课余时间广泛地涉猎了大量书籍,不但充实了自己,也培养了自己多方面的技能。更重要的是,严谨的学风和端正的学习态度塑造了我朴实、稳重、创新的性格特点。

此外,我还积极地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抓住每一个机会,锻炼自己。大学四年,我深深地感受到,与优秀学生共事,使我在竞争中获益;向实际困难挑战,让我在挫折中成长。祖辈们教我勤奋、尽责、善良、正直;福建师范大学培养了我实事求是、开拓进取的作风。我热爱贵单位所从事的事业,殷切地期望能够在您的领导下,为这一光荣的事业添砖加瓦;并且在实践中不断学习、进步。

收笔之际,郑重地提一个小小的要求: 无论您是否选择我,尊敬的领导,希望您能够接受我诚恳的谢意!

祝愿贵单位事业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篇8:法律系实习生求职信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XXXXX大学法律专业的'一名大学生,我对法律行业有着浓厚爱好,并且希望暑假期间可以在贵公司进行专业实习,相信以我的专业知识和踏实的工作态度会为公司带来一份微薄的收获。我热爱法律专业并为其投入了巨大的热情和精力。在三年的学习生活中,系统学习了《民法》《刑法》《婚姻法》等专业知识,并于2XX年X月至X月在“XX公司”进行了为期X个月的实习,通过这次实习我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大学期间,在师友的严格教益及个人的努力下,我具备了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系统地掌握了电气控制,自动化理论等有关理论;熟悉涉外工作常用礼仪;通过英语四六级考试,具备较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译等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机,c+语言编程。同时,我利用课余时间广泛地涉猎了大量书籍,不但充实了自己,也培养了自己多方面的技能。更重要的是,严谨的学风和端正的学习态度塑造了我朴实,稳重,创新的性格特点。

此外,我还积极地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抓住每一个机会,锻炼自己。大学四年,我深深地感受到,与优秀学生共事,使我在竞争中获益;向实际困难挑战,让我在挫折中成长,培养了自己吃苦耐劳的精神。祖辈们教我勤奋,尽责,善良,正直;天津科技大学培养了我实事求是,开拓进取的作风。并在老师的帮助培养下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

就业以来,我更加丰富了自己的人生阅历,使得自己更加成熟了,在工作方法上积累了不少的经验。我热爱贵单位所从事的事业,并有信心与能力胜任这份工作,殷切地期望能够在您的领导下,为这一光荣的事业添砖加瓦;并且在实践中不断学习,进步。

收笔之际,郑重地提一个小小的要求:无论您是否选择我,尊敬的领导,希望您能够接受我诚恳的谢意!

祝愿贵单位事业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篇9:法律系实习生求职信

Respectleadership:

Howdoyoudo!

Iampolicecollegestudentsofschooloflawinhunan,Isawonxiaoxiangmorningpaperfromyouradvertisementlegaladvisorofinformation.Inallthesociety,inordertofindtheaccordwithhisprofessionalandinterestedinthejob,betteruseoftheirtalents,toachievetheirlifevalues,andextendtoyouasaselfisrecommended.

DuringtheperiodofschoolIstrictdemandsonthemselves,andlearningresultisoutstanding.Alsoactivelyparticipateinschoolactivitiesoftheorganization.Inamockcourt,Iserveasdefendersrole,beforethehearingpositivegatherevidence,thinkingdebatecountermeasures,andfinallytothecourttheexcellentlevelofplay,getthepraiseoftheteacher.21yearsofduringthesummervacation,Ihelprelativestodealwiththehit-and-runcasetogether,satisfactoryresultsareobtained.Inaddition,Ihavealsodonemanypart-time.Hairhandbill,organizingactivities,suchastutor.Inaprocess,Ilearnedsomeinterpersonalmethod,accumulatedacertainamountofsocialexperience.Iamverywillingtoplayforyourpany.

Ihopeyoucangivemeachance,Iwillmakeyousatisfied,andwillletthepanysatisfied!

Iamenclosingaresume.Thankyoufortakingthetimetolookatmyapplicationletter!EvenifyouthinkImnotaccordwiththeconditionofyou,andIwillcontinuetofocusonthedevelopmentofyourpany,andonthismymostsincerewishes.

this

salute

篇10:法律系毕业自我鉴定

时间如白驹过隙,稍纵即逝,法律系毕业自我鉴定。我的开放教育法学本科学习即将结束,在这两年的学习中,我认真的对待学习,严格要求自己,形成了敏锐的法律眼光和全面的法律思想,学会了运用法律价值观判断事物的是否曲直,同时,本人在思想觉悟、法律专业素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回顾过去,现就两年的学习情况作如下评论:

一、政治思想方面。

本人在这两年的时间里,无论是在学习上还是在工作上,精益求精,力求完美,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一是遵纪守法,按法律人的思想武装自己。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同时,我的政治理论水平进一步加强。二是团结同学同事,很好的融洽同学们及同事们的关系。在校期间,我能和同学们很好的处理关系,互相帮助和照顾。回到单位,在工作上,我能够很好的和同事们处理工作上的关系,得到了同事们一致好评。

二、专业学习方面。

古人云:“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才”,为此,本人在几年前就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积极报名参加法律专业自考考试,并在三年的时间里拿到了法律专业专科文凭,自我鉴定《法律系毕业自我鉴定》。由于自己对法律知识的挚爱,我更加珍惜这个好的学习机会,养成了课堂上系统的学习和课外理论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方法,通个上网搜索、远程视频听课及周未现场授课等多种渠道吸取法律养分,在学习期间,我严格要求自己,对待法律的学习力求臻善臻美,学习积极主动,虚心向老师、同学求教,不耻下问,为自己树立起良好的法律思维打下了坚实的基矗

三、能力培养方面。

本人在学习之余,充分利用空闲时间,以学促学、活学活用,积极去法院旁听相关案件审理,提高自己的法律实务能力,曾在20xx年7月某天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民事庭庭外为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提供现场咨询,得到了当事人的肯定。回到单位,我主动向单位领导请缨,担当单位的烟草方面行政案件的办理员,同时在工作上,还及时解答同事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方面的问题,深得领导和同事的认可。通过这一系列的法律实践,目前,本人的法律思维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法律理论水平明显提高。

四、存在的不足之处。

因本人非正规全日制大学出身,仅仅靠自学通过法律专业大专学习,所以,我在法律的理论、制度等方面仍存在诸多的不足,希望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的强化学习,不断进步。

五、奋斗目标。

毕业后,积极参加司法考试,争取早日成为一名法律职业人。

篇11:法律系专业介绍

最高学府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的法律系拥有的学生数量最多,约2 .4 万名;其次是国立科尔多瓦名牌大学,约1 .4 万名;接下来是罗萨里奥大学和西北大学,分别拥有8 8 0 0 名和名学生。

阿根廷各大学法律系学生人数的快速增长,已经超越了传统的热门学科―――经济系和医学系。经济系现有7 .5 万多名学生,其龙头地位已被法律系取代。医学系也曾经有过非常风光的岁月,但因为难度大,再加上阿根廷一般医疗人员过剩、公立医院医师待遇不高、学习时间漫长等限制,现在也不是青年们入学的第一选择。当前全国只有五万多名学生就读于医学专业。

众多学子选修法律专业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学法律相对难度较小,学生的毕业比例高,半途而废的人数比其它热门科系要小得多;二是毕业后出路较宽,大多能找到工作。

阿根廷一些教育界人士分析,大学法律系一个普通的学生,只要能通过繁重的训练和记忆力挑战,大半就能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相反,要成为“和死神拔河”

的第一线医疗人员,除了繁重的学业内容和压力之外,还存在着是不是适合的问题,有的人天生就不适合当医生,即使很会读书也不行。其它诸如工程师、会计师等需要天天与数字为伍的工作,也不适合数学基础不好的人。除了学业本身的原因外,也有社会背景这个重要因素。近些年阿根廷经济不景气,使许多经济系、会计师一类的专业毕业后很难找到工作,而学法律的学生却有着较好的出路,因为并非所有读法学院的人都将成为律师或都以律师为其唯一的职业,其他相关的工作如代书、民事法律顾问、刑事法律顾问、商事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代表、法院工作人员等,都是可以选择的出路。

近些年,不仅阿根廷公立的高等院校不断扩大法律系专业的招生人数,而且许多原先没有设立法律系的私立大学也纷纷开设这门专业,加入了竞争行列。虽然这些私立大学的名气不如老牌国立大学响亮,但它们也有一定的优势,可以为学生提供许多实习的机会,如和企业建立教学合作关系,或者安排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工作见习,有些还可以领薪水。今年新设法律系的“乌塞斯科学企业社会大学”则特别强调联系实际的特色,所有的学生上午在律师事务所见习,下午再到校上课,该校人数虽然不多,但却是阿根廷目前唯一采用这一特殊教学制度的学府。

面对各高等学校大量吸收法律专业学生的这一现象,阿根廷一些法学教授和法律工作者也表示出新的担忧,他们说,这些学生在未来毕业后将会遇到很大的就业竞争压力,因为法律相关工作的时间长而且有持续性,三五年之后,找工作势必越来越吃力。

[法律系专业介绍]

篇12:法律系大学生个人简历

姓名: 大学生个人简历网 民族: 汉族 目前所在地: 北京市   年龄:    24 岁  户口所在地: 湖北省   婚姻状况: 未婚     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   人才类型: 两者均可   应聘职位: 律师/法律顾问 工作年限: 5 职称: 中级   求职类型: 两者均可 可到职日期:   随时   月薪要求: 面议 希望工作地区: 北京市       个人工作经历: 2000/4- 2002/12   公司名称: 湖北南嘉律师事务所 职  位:  法律工作者  工作地点: 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   工作职责和业绩: 主要负责办理民事、行政、经济诉讼案件及其非诉讼代理。期间共办理各种案件近百起,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受到委托人的一致赞扬,被评为优秀法律工作者.   离职/换岗原因: 2002年底因入伍离职  2002/12- 2004/12   公司名称: 北京卫戍区警卫一师 职  位:  班长  工作地点: 解放军总政治部(北京)   工作职责和业绩: 在部队期间曾多次受到嘉奖,并被多次评为优秀士兵。   离职/换岗原因: 2004年底因退伍离职  2004/12- 至今   公司名称: 解放军艺术学院 职  位:  公务班班长  工作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   工作职责和业绩: 在职期间工作兢兢业业,按照院领导的要求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为全院的.教学做好各种保障工作.因此受到院领导的一致赞扬.  在管理工作中能做到团结一致,严格要求,关心战士.经常交心谈心  解决他们在思想上的困惑.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武汉大学   最高学历: 本科 毕业日期: 2006年7月   所学专业一: 政法类 受教育培训经历:  2002/7- 2006/7     学  历: 本科   学校名称: 武汉大学 专  业: 律师   专业描述:  主要课程:法律文书写作、合同法、国际私法、婚姻家庭法、房地产法、税法、金融法等  2001/7- 2004/7   学  历: 大专   学校名称: 中南财经政法学院 专  业: 律师  专业描述:  第一专业:法学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理论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重大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以及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同时培养能在中等以上学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理论教学和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宪法、中国法制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民法、经济法、商法等.  语言能力   外语: 英语 外语水平: 良好   国语水平: 精通 粤语水平: 精通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熟练掌握民事、行政、经济诉讼案件及其非诉讼代理。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比较感兴趣,尤其是对如何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管理人员思想素质和管理水平,尽可能地减少和避免诉讼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和系统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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