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立M中国企业家调研报告

时间:2022-11-28 11:26:28 作者:安安碎碎念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安安碎碎念”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6篇金立M中国企业家调研报告,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后的金立M中国企业家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金立M中国企业家调研报告

金立M2017中国企业家调研报告

近日,金立携手黑马会、南方人物周刊对200位知名企业董事长、总裁、合伙人、总经理等成功人士进行专项调研,深入探索他们对“成功”的看法。据最终报告显示,82%的企业家认为,成功的标准是家庭幸福。

发现一:亿万身价,不如幸福的家

当下经济社会发展,“赢得财富”成为大多数人根深蒂固的成功学思维。企业家是财富的代表,当问及他们“成功的标准是什么”时,82%的企业家竟然选择家庭幸福,远高于财富或权势。

比尔·盖茨曾经说过,与妻子结婚是他有生以来最好的决定。对于企业家而言,家庭是坚实的后盾,是坚定的支持力量。谈及家庭与事业的关系,75%的企业家认为,幸福家庭能够让企业家在工作上更加心无旁骛,有助于事业少走弯路。

事业与家庭,犹如企业家的手心与手背,在事业家庭二选一的情况下,如何抉择?86%的企业家认为家庭比事业更重要。而且,公司规模越大,职位越高,他们越重视家庭幸福,这也进一步证明,家庭在企业家个人与事业发展中,起到关键性作用。

发现二:越忙越要陪家人

越忙越顾家,这是不少成功企业家的状态,比如扎克伯格,每年都要抽出时间陪妻子度假。而越来越多中国企业家,也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家庭中。在超过45岁的企业家中,75%的人一周陪家人时间超过35小时。

这一数据已经超过职场平均水平,但依然有80%的企业家认为需要花更多的时间陪伴家人。他们表示,如果有假期,最先考虑的就是跟家人一起度假。

此外,还有一个重要发现,可以佐证在企业家心中,成功的标准是家庭幸福。大部分受访的.企业家表示,在陪伴家人时,就算有突发工作,也不能丢下家人。

发现三:不做甩手掌柜,家庭需要像事业一样去经营

家庭是企业家们温暖坚定的港湾,他们在外拼搏,只有回到家的那一刻,才感到最放松、最安全。73.5%企业家认为,维护家庭幸福,健康第一,安全第二。

家庭与企业的经营之道也是相通的,夫妻关系作为家庭核心架构,已经上升到维护家庭幸福的首要位置。在这些企业家家庭中,妻子扮演着CEO的角色。

这些企业家的妻子也担负起“资产管理”的职责,比起逛街购物,她们更爱理财投资。

有很多企业家坦言,他们在事业拼搏中,曾牺牲了很多陪伴家人的时间,也正因为家人的理解与支持,让他们可以安心专注于事业,从而获得今天的成就,于他们而言,成功的标准正是家庭幸福。因此,几乎所有企业家都想对妻子说“谢谢”。

通过这份报告,我们对企业家的“成功观”有了更真实的了解,对“成功”的定义也更加多元化。从权力财富,到重回“家本位”,这一观念反映了成功人士对“人与人亲密关系”的重视与回归:越亲密越快乐、越有爱越快乐、越关心越快乐,而这也是金立“科技 悦生活”所提倡的精神。

篇2:关于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

调查背景:近年来,大量的农民工从乡村来到城市,在城市开始了寻梦之旅。

梦总是美丽的,现实总是残酷的,他们为城市注入了活力,为社会付出了廉价的劳动力创造了大量的财富,然而在陌生的大城市仍然处于“边缘”状态。他们干的是工人的活,身份却还是农民,他们很难融入城市生活,在城市里的生活状态不容乐观。

调查目标:借着这次跟着老师做调研的机会,对农民工的生存状况进行了深入调查,进一步了解农民工在城市中为何生存如此困难。

调查时间:20xx年8月1日-4日

调查对象:农民工的生存现状

调查方式:走访、交谈、问卷、查看新闻、报纸 调查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小月河及周边农民工聚集地

近年来,随着北京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吸引了大量的农民工涌向北京,他们干的是城市人不愿干的最脏、最重、最险的活儿,他们为社会奉献了自己的青春。他们的工作,他们的生活,他们的权益以及很多方面仍然让人堪忧,他们的生活现状牵动大多数人的心。海淀区小月河及周边是农民工的聚集地,在这次调查中,我们深入了解进城务工者们的现状,与农民工们交谈了解他们的一些基本情况,深入他们工作生活的地方感受他们的现状。现状将此次调查的结果报道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目前,北京市大约有400万进城务工的人员,他们为北京经济的持续发展发挥着他们这一特殊群体不可替代的作用。这群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来源地广泛,涉及30多个省、自治区,但主要集中来自于河北、河南、安徽、山东、四川等农业大省。从年龄结构上看,主要是15到49岁之间的青壮年劳动力,他们选择那些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工作环境差、北京本地人不愿干的工作岗位;这群农民工主要以男性劳力为主,并且大部分是具有初中学历的人,这样才可以较为适应北京工作的需要。他们名下的耕地由家里亲戚经营的所占的比重相当大。对于出来打工的目的,年轻的农民工比较倾向于来大城市见见世面开开眼睛,换个环境发展自己;中年的农民工则会毫不犹豫地说是为了挣钱,为了养家。

他们大多数并没有要长期留在城市的打算,并且认为限制他们留在城市的主要因素是没有归属感或没有户口,他们觉得出来赚钱只是暂时的,最终还是要回到农村去的,觉得能留在城市好好生活那是想都不敢想的一件事儿。因为政府为了首先保障北京当地人的利益而缺乏公正的对待外地人尤其是农民工,最典型的或许就是北京的户口政策了。因为这种严谨的政策,导致很多外来人口几乎不可能获得北京户口,这样,即使常住在北京一辈子,也不被认为是北京人,更得不到因为有户口而有的政策优势,譬如获得社会福利,保险,教育,就业等。这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种不公正。当然,从政府管理的角度看,为了控制北京当地人口,有必要加大对户口政策的管理,否则会导致北京人口的剧增。可是,政府却不能仅仅依靠户口的有无而施行两种甚至几种不同的政策,对外来人口在各方面生活上施加限制,实际上这是一种自私的作为,只让那些农民工创造出巨大的经济效益却不让他们享受发展的成果,将果实全部保留在自己的囊中,这难道不是一种自私吗?

二、就业特征

在北京的农民工在从事着建筑和服务等诸行业,因而在小月河小吃街及建材一条街上极少能看到本地人,大多数都是外来进城务工人员,所处的工作岗位大多都是无技术的工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体力劳动者,也有一部分是做些小本买卖,比如街边移动小吃摊、水果摊、地摊。在我们所调查的小月河及周围的地摊主中,我们发现,摆地摊的农民工还会有另一群竞争者。有很大一部分是毕业了的大学生,他们白天有着一份正当的工作,因为他们的工作收入不足以使其在北京过上好日子,夜晚就出来摆地摊。所在的工作单位性质基本上都是个体工商户,极少看到有农民工进入政府部门以及国有企业等社会福利较好的行业。这也与他们比较集中出事的行业为服务业及建筑业有关。他们平均每天工作时间有10小时左右,大多都是不固定的,会根据各种实际情况进行变化的。平均每个月休息的天数在2天左右,有很大一部分是没有一整天的休息时间的。究其原因主要是某些私营、个体业主追求高产量,高效率,而农民工也为了挣更多钱主动拖长工作时间。

在找工作方面,他们获得工作的途径有90%是通过朋友亲属介绍来的,基本上采取的模式是,有个熟人在这里干了觉得还可以就介绍亲戚朋友们也来这里工作。

在工资收入方面,变动幅度还是非常大的,从八百到四五千不等。在与他们的交谈中发现,他们基本不了解20xx年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160元。北京农民工的月平均收入在1200到1300左右,这种收入水平虽然相当于全国农民人均收入的四倍,可是,在北京这种高消费的城市里,这种收入水平或许只能满足温饱略有结余罢了,生活水平并不能比其他地方的民工高多少。我国的基尼系数排名世界前十,已经超过了0.5,说明我国的收入差距已经达到悬殊阶段。这是很能说明问题的,特别是在北京这种大城市,上层人士与这些下层民工收入差距更是触目惊心。除此之外,北京目前还存在着诸多拖欠甚至不发给农民工工资的现象,这虽然是多方面的原因(包括民工本身维权意识、合同意识不强等)造成的,但多数还是强势集团对弱势群体的欺压,是包括政府在内的组织不能充分保证民工利益的体现。当然,现在这种情况由于政府等机构的努力已不是那么泛滥,但仍不时有冒出北京民工为要回工资而遭遇拒绝和报复的新闻。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应该尽最大努力杜绝而不是减少这种不公正的现象,充分体现文明城市的公正、文明,这当然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长期共同努力,但最起码现在北京人应该尊重民工、善待民工、从态度上端正起来。

除了工资之外,他们找工作最为关注的问题大多集中在能否提供食宿等生活条件,毕竟要在北京自己租房生活的开销还是非常大的,但是工作单位所给他们提供的生活条件基本上只是属于能基本满足的水平,但他们也并没有过多的抱怨。

农民工所在的工作单位基本上没有为他们提供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基本保障。他们也不舍得自己办理保险。若他们不来北京打工,留在当地的话,大多数都是从事农业生产方面,不仅辛苦并且一年到头也留不下多少钱,觉得挣得的钱并没有在北京辛苦打工的多。他们从事的行业并不需要太多复杂的技能,因而在上岗之前只是作一些简单的介绍就能直接工作了,很少有全面的培训,不过他们还是挺希望能够得到一些培训的,这样对于他们能找到更好的工作提供了机会。

在业余活动方面,他们的休息时间并不是非常规律与充足,通常都是在家休息,限于看电视、睡觉等,并没有太多丰富的业余活动。一方面,他们本身的总体文化水平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低于当地人,这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他们的文化生活;另一方面,他们亦可能觉得自己除了工作没有什么时间去参见其他的休闲活动,也有的“难以融入北京当地的生活”。这其实也是有情可原的,前一种情况难以在短期内得以改变,后一种情况也符合农民工的切实心理:我们是赚钱来的,不是玩的。可是同样,这种情况也会造成不利的影响。他们的生活单调、简单、压抑,缺乏多样性,可能会造成某种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情况。农民工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文化财富的创造者和文化财富的创造者。农民工的文化权益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关注。政府多搞一些针对农民工的活动,鼓励他们参与丰富多彩的生活,也会填补他们在其他方面缺失的真空。他们平时交往的对象主要是同事和工友以及老乡,社会交往范围还是属于比较窄小的。

三、流动行为

进京的农民工基本上都有过在家务农的经历,因为在家种地既辛苦也挣不到多少钱,根本不足以养家以及供孩子上学,很多都是不得不出来打工的。也有部分农民工有着在其他城市务工的经历,只要有合适的工作,赚得比原来多,他们还是愿意变换工作地点的。变换工作地点的主要途径为亲属朋友介绍,变换决策主要还是由自己做出。在行业的变换也大多集中在销售、餐饮之类比较容易上手的服务业上,即使要变换工作,也优先现在原来从事的工作领域,毕竟是熟悉的有经验的。

四、子女受教育问题

据了解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问题是一个很让他们头疼的问题。在调查中发现,有四成农民家庭的孩子成为留守儿童,他们在乡村小学上学,平时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由于家里老人缺乏科学知识,缺乏法律知识以及教育现代孩子的正确方法,这堆孩子们的成长都是非常不利的,很多留守儿童的性格变得越来越孤僻,不能拥有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有部分人甚至走上犯法的道路。然而被接入城市的农民工子女在城市里上学需缴纳高额费用,这对于农民工来说无疑是一笔巨大的负担。

五、生活支出

在这次调查中我们将日常的支出分成这样几大部分,分别是:食品、衣服、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通讯费用(包括交通和电话、上网费用)、娱乐文教用品及服务费用、住房费用(包括水、电、燃气等)。

在这其中,用于食品的比例还是占据着绝大部分的,平均占到百分之五十。根据恩格尔系数反应国民生活质量,我们可以知道,食品支出比重越小生活质量越高,所以农民工的生活质量还是有待提高的。

在衣服方面的支出与年龄及性别还是有非常大的联系的,其中,年轻女性的衣服支出最多,平均每个季度都会给自己添置一俩套新衣裳,她们买衣服的地点大多是在地摊或是去动物园等较便宜实惠的地方,极少会去逛商场。年纪大的男性衣服支出最少,基本不买衣服,穿旧衣服只要不破不烂就行了。

在全年医疗保健支出方面,他们的情况是只要能撑则撑,实在不行才去买药,三分之二不上正规医院看病。其原因有:正轨医院费用太高。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他们没有习惯上正规医院就医。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没有钱,为了节约。因而在医疗保健支出方面还是比较少的,平均占到百分之五。

在交通通讯费用方面,他们很少出远门,一般都是来回于工作与住所,一般住的地方都在工作的地方或者距离很近,因而交通方面的支出是相当少的,出门坐公交,极少会打的。手机现在是普遍都有的,每个月的平均话费支出在三十块左右,一般都是与家里人联系。农民工基本上是自己没有电脑的,上网一般都是通过手机或者去网吧,他们上网最经常做的事是聊QQ,打麻将或斗地主等,甚至有些农民工把上网等同于上网聊天。总的来说,上网的支出还是比较少的,平均一个月十五块钱。

在住房方面,很大一部分是单位包住的,若不包住,则是租住一些出租屋,价位在一个月二百到三百左右,与他人合租,条件比较简陋。在设备用品以及服务、娱乐文教用品及服务这两方面的支出是非常少的,很多几乎为零。这也反映了他们的业余生活还是非常单调的。他们挣到的钱有很多部分都是留着寄回家给家里的老小提供必要的支出费用,在调查中同时也发现,有一部分农民工挣的钱不够自己花还在用着家里的钱,这种情况多出在年轻女性。

六、一些建议

农民工进入城市是不可逆转的洪流,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政府只能采取措施对他们进一步培训,规范建设更有利于他们生存的环境,使其尽快在城市里落脚,让他们与城市居民和谐共处才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物质和精神文明财富,才能更好地描绘未来城市的蓝图。

让我们一起来关注农民工这个重要而可爱的群体吧!以下是一些建议: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大力发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和农村劳动力培训意愿,大力开展多种门类、多种形式的培训,增强农民工外出适应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完善农民工就业信息服务。加强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健全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多渠道为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输出地要为准备外出就业的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和准确、及时的务工信息:输入地要完善用工信息发布机制,所有职业介绍机构向农民工免费开放。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引导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积极发展小城镇、县城经济,大力发展农村“水电路气房”;大规模开展农田水利和标准农田建设,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发展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第三产业,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农民工就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不仅解决自己的问题,还增加新的就业机会,是今后农村新的增长点。要在财政、税收、信贷、土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参与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发展规模种养业,创办工商企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当然,我们看到,目前北京政府已经付出很大努力来管理、改善农民工的生活了,这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是分不开的。可是,仍然有很多的问题亟待解决。这依赖于包括政府在内的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积极帮助,让农民工能够更好的适应这个社会,更好的生活。

篇3:中国旅行社调研报告

1、旅行社的顾客关系管理(结构)

旅行社大多有自己客户群,一些关系也是凭借着导游形成关系网。导游在其中起着很重要的连接作用。这种方式可以更有效率地工作,可是也给旅行社的业务带来了一些障碍。因为很多客户是只认人的,只要他们经常和哪个导游联系,不管这个导游是哪个旅行社都会再去找这个导游。这样如果导游跳槽就会带走相应的游客。

2、与其他旅行社的关系

由于张家界地区的地接旅行社居多,所以就宏观方面来说,外地旅行社在他们眼中,就是组团社。根据角色的不同,组团社当是地接社市场的末端。组团社对游客的宣传促销当是整个张家界旅行社促销最终实现的保障。因此,维护与组团社的关系或者说合作在整个张家界旅行社的运作中是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

对我们走访调研的近四十家旅行社进行分析知道:维护与组团社的关系主要靠以下几个环节:

(1)凭借知名导游的信誉,确保外地社保证对本社的组团业务量。

(2)依靠在各大市场区域的联络处,及时向所在区域旅行社发放宣传促销资料。积极主动实现点对点的促销。逢年过节向合作过的旅行社发送礼品,以增加其忠诚度。

(3)对于本地各大旅行社,结成一定的联盟(比如,张家界森林公园旅行社,顺达旅行社,青云假日旅行社等),开展共同的大型促销活动,从而优化资源,互补长短。达到市场顺畅,促销有效的结果。总之,旅行社的经营最终依靠是一个“熟人社会”。其实,旅行社的很多收入都很隐蔽,整个合作关系大多来说很难摆脱一个方面——“熟人关系”。

3、与宾馆饭店合作情况

基于旅游业的季节性特征,这势必会影响饭店的入住率,为了能够最小程度地减少?

失,达到双赢,旅行社与当地宾馆饭店已成为固定的合作伙伴。一般已与旅行社达成固定合作关系的均为二星级以上的饭店。多数情况下双方采用口头协议的方式进行合作,这给双方都带来了许多益处。如:在旅游旺季时饭店给旅行社以较低的客房出租价格,以换取在旅游淡季时旅行社保证饭店的入住率。双方都能以长远的目光作长期合作以求发展,同时受益的还有旅游者。

在我们调查的旅行社中,只有三家采用书面协议的方式(顺达旅行社、张家界湘西青年旅行社和飞扬旅行社)。但是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合作,双方在利益分配上均为口头协商,按情况所得比例不等。

根据调查的负责人的介绍了解到,饭店与旅行社之间的这种合作实质上存在着许多不公平的地方。旅行社在向饭店联系客房时狠狠地压价,而后又以较高的价格让旅游者入住,从中赚取高额利润,这不仅严重侵犯了旅游者的经济权益,也使得饭店发展很不平衡,这种饭店大多为那些家庭式的小旅馆。其次,因为只有口头协议合作,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导致客源减少,旅行社事先预定的客房就被取消,而饭店这时又没有接收其他客人入住,这给饭店造成不小的损失,使得大批饭店在短时间倒闭。

4、与交通公司合作情况

从调查结果来看,目前张家界只有25%的旅行社有自己的巴士公司,其形式多是联合经营,如金帆旅行社就与一家汽车公司联合经营。75%的旅行社通过当地两家(泰安、永通)巴士公司来雇用巴士。旅行社一般在旺季时会找巴士公司安排车辆,其余时间多是与司机直接联系,再与巴士公司协商。这样做的好处有两个:1、车辆本身上有保险,如发生事故则由巴士公司负责。2、费用较低,可降低成本。至于如何选择,旅行社则要根据淡旺季需求来定。一般情况下,旅行社和巴士公司采用口头协议的方式,来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不过这种模式既有优势也有劣势,存在一定的问题:

1、没有书面协议,发生利益冲突时,旅行社难以得到法律支持。

2、没有自己的巴士公司,旺季时易发生缺车的现象。

3、无法保证司机的技术水平,不利于管理。

5、与景区的合作情况

从调查结果来看,目前张家界市的这36家旅行社中有28%的旅行社有直接控股或参股的景区景点,如:张家界森林公园旅行社与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都隶属于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因此该旅行社在国家森林公园的订票价格自然会得到许多优惠。再有张家界天门旅行社,它的主要职责是组织附近地区川、黔、湘、鄂的游客前往外地旅游,但是它曾经就参与投资过张家界境内茅岩河漂流的开发建设,等等。此外,其余的占72%的旅行社则多通过口头协议的方式与境内各大景区或景点进行长期合作关系。而这些旅行社无论是采取何种方式与景区或景点合作,他们的利益分配原则是不固定的。

我们的调查结果和分析结果显示,张家界市内目前旅行社与景区景点的合作情况存在着许多弊端。首先,张家界境内旅行社直接参与景区景点投资管理的很少,大部分都因为初期达不到利益均衡分配而撤股,这样使得旅行社与景区景点的发展都滞后了很多。其次,旅行社与景区景点没有建立那种互惠互利公平分配的协议,这样极易造成双方的摩擦,从而易破坏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

6、与购物公司的合作情况

据有关人士介绍,旅行社与购物公司的合作受到政府部门的干涉。政府规定了15家定点购物商店,可以防止旅行社的不正当经营活动,但是,却严重损害了其他购物公司的经济利益。

目前,市内各大旅行社与购物商店的合作方式都是口头商定的,至于利润分配,有时购物商店将回扣直接交给旅行社,但大部分情况下是付给导游佣金,然后导游再交给旅行社人头费。有时某些购物商店还会向旅行社提供一些相应的奖励,以促使该社多派团来店观光。

纵观张家界境内旅行社与购物公司之间的合作情况,许多隐藏的问题都显露无遗。旅行社一味地与各种各样的购物公司合作,却忽略了旅游者对购物的感受。无论什么样的购物商店都带旅游者进入,使得旅游者对购物产生抵触心理。

旅行社属于特殊的社会组织,是营利性组织的一种。所谓营利性组织,它的主要目的'和功能在于运用和调配一定的资源在最小的成本投入下,追求最大的产出经济效益。所以它们也被称为经济组织(大多数经济组织的表现形式是企业),与追求最大化社会效益的社会组织不一样,利润最大化是所有营利性组织包括旅行社的终极追求目标。旅行社的所有运营和管理都是围绕和实现这个目标的一系列过程和行为。管理虽然不能绝对地增加资源投入所产生的价值,但是可以通过精细管理减少资源投入和消耗过程中的损耗而降低成本来相对地增加组织的利润。

旅行社虽然由于其在服务行业的特殊性而有所不同,它与大多数的经济组织——企业生产有形产品卖到市场获取利润不一样,旅行社是一种服务性的中介性的组织,它产生利润的方式在于生产其独特的服务,由其在市场上交换服务而获利。但是旅行社同样在提供其特殊产品(无形的服务)的过程中要调配一切人力、财力、物力、信息等资源投入,来产出它们特殊的产品来获利。所以内部管理同样在旅行社经营中占据相当重要的位置。

如前所述,这里大部分旅行社是地接社,处于旅游接待地是其直接原因,其中属于国内社的又占有绝大多数。基于这样的经营情况,经过统计,有比较明显的内部管理的特点:

(1)这里的地接社以中小型社为主,员工大多数都在45人以下,既地接又组团的旅行社的员工又略有不同,下面是两者的饼状图:

这说明有能力组团的旅行社的人数规模一般要比纯粹以地接为主要经营内容的旅行社要大一些:具有70人以上规模的旅行社比例明显比左图大得多。

对这两幅图进行分析还是可以看出,从规模和运营内容的搭配来看,湘西地区的旅行社的人员规模还是比较合理的,因为只以地接为主要业务内容的旅行社经营起来比较简便,由于其地理区位条件、旅游接待条件和设施以及距离宾馆饭店比较近,易于接洽,所以少量的人数能发挥非常大的效率;而由于组团到外地在联系和洽谈以及宣传等方面都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所以既营地接又营组团的旅行社的人员规模相对大一个等级也是理所当然。

其次,从人员的管理来看:大多数的旅行社都是分部门管理,但是都没有一个专门的人员、人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这与旅行社是一种动态性、灵活性比较强的组织,工作难度不太复杂有一定联系,因为人员的流动性比较大,所以独立的人事管理的成本远大于其收益。下面是人员流动情况的对比:

通过两图可以将国际社和国内社的人员年流动率作一个简单的对比,可见国内社和国际社的人员流动率大多数都集中于5%—25%之间,比较来看国内社的人员流动率要小于国际社。对于旅行社这样一种动态性和流动性很强的行业,5%—25%的年人员流动率是比较合理的。

张家界旅行社一般都是按部门领导负责进行的传统的管理。这些部门领导人对办公人员都比较熟,但是对本社的导游人员掌握得不是太清楚。下面是对旅行社每年旺季雇佣兼职导游情况的一个统计表,说明了由于兼职导游的不确定性很强,客观上决定了管理人员对本社导游人员的动态情况掌握得不是很清楚:

由图可以看出两极分化比较明显,雇佣兼职导游人数小于5%的比例和大于35%的比例都比较高,这就增加了对导游人员管理的难度。但是因为旅行社与导游有强有力的法律契约关系来约束双方的行为,目前的管理方式对大多数的中小规模的以地接为主要经营内容的旅行社倒是最为合理的。

篇4:关于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

一、调研目的:

通过此次调研,一方面锻炼了我们把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另一方面,使我们走出了书斋,走出了校门,担当起了一个青少年应该承担的职责,关注现实,关注生活,了解人民疾苦,尽我们的能力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二、调研内容:

时下正值酷寒的严冬季节,当大多数市民呆在暖乎乎的被窝里时,而那些民工兄弟却饱受严寒的在冰冷冷的工地上干工,境况类似这样的年轻民工数不胜数。宾馆的服务员,小区的保洁员、建筑工地的工人,理发师……这些在千千万万城市居民生尖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小人物”,大部分来自外地,干着绝大多数城市人不愿干的活。

据调研表明,绝大部分的外来人口都是从事建筑、美发、保洁、收旧等行业,其中80%以上是35岁以下的青年人。他们从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达55.7%,未婚青年占了61.5%,60%的人每月收入在500元以下。到达城市打工的37%的民工中,只有不到20%的人是通过职介所介绍找到工作的,大部分是通过亲朋好友来到打工的。

他们在城市中是怎样生活的呢?

在书上看到一篇报导,跟5个老乡租住在一带的小李今年20岁,初中毕业后在家乡学了点裁缝手艺,跟随家乡某私营老板来到做服装。常常是每天干14个小时才拿15元钱,饭菜每天几乎都一样,小李干了一年实在觉得辛苦,就“跳槽”到了一家个体小饭店。这里跟服装店差不多,也是早晨七八点钟工作,晚上11点左右睡觉。不过,收入稍高点,每月能拿到600元,这样,小李已经感到很满足了。

小李每月除了要寄300元给弟弟上学外,自己只有150元生活费,交了80元的房租后,可以**费的只有70元。因此,她很少买衣服。调研显示,外来务工青年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的达75%,其中8%的人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但他们中却有76%的人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

但他们中却有76%的人每月用在教育、文化、娱乐等方面的开支低于50元以下,来外地找工作期间身上带够一个月花费的仅占12.9%,一旦找不到工作,他们的生活就将陷入极困难境地。一旦有了工作,他们还要将收入的一大部分用来支持家里。

外来务工青年的精神生活跟同龄的城市青年相比有较大差距,他们缺乏务工青年自己的文化和教育活动阵地。据我们了解到的务工青年一般把大部分时间用在工作上,其余的一般就是聚在一起聊天,打牌、看电视,他们一般不关心时事新闻。虽然很多人都想去看些文学、技能介绍等方面的书,但苦于没钱或没时间,只得去买些地摊上的书,或者干脆趁休息时间跑到书店看免费的书。

民工中,绝大多数没签用工合同。一项调研中,当被问及“您希望组织对你提供哪些帮助”时,有30.1%的务工青年希望能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据了解,外来务工青年中75%的人工作不稳定,56%的人未签劳动合同,52%的人加班后没劳动报酬。

而且,务工青年法制观念和知识也很薄弱。据调研显示,绝大多数务工青年通常与用工单位口头协商工资待遇,只有不到44%的人签订了用工合同。用工单位为他们缴纳失业保险金和工伤医疗保险的寥寥无几。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33.2%的人感到孤立无助,只有13.3%的人想到去找工,青、妇、组织。

由于工作不稳定,外来务工青年的子女上学也成了大问题,他们的孩子不得不打游击,很多务工青年子女就读的外来务工子弟学校,既无法跟城市学校相比,又无法跟他们家乡的学校相比。

三、调研建议:

1、改善农村组织,生产结构。其次,要投入农业结构改革,改变靠天吃饭的传统,增加其他副业或手工业,使农民可以有多方的出路。总之,提高基层人员的素质是重点,提高农民的文化、认识是主要工作。

2、政府应该从各部门抽调人员,专门成立一个组织,专门针对农民工身上所发生的问题。

3、完善法律制度,但同时加强宣传效率,让农民工也能明白其简易程序,法律维护自己什么权益。

4、加强城乡交流,促进城乡居民的相互了解,可以考虑也让城区居民“下下乡”了解农民的生活,体验一下农民的感受,将心比心,切实到实际行动,完善两者之间的关系。

四、调研总结:

要关注一件事,你必须亲身实践去接近它,不要自己的想法去认知,这一次在接近,了解农民工的过程中,我们感受到了许多,也对“三农”中的农民工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思想受到了很大的触动,认清了作为中学生的职责,让我们共同投放目光。给弱势群体以人文的关怀,共同为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五、老师评价:

本文选取农民工作为调研对象,用独特的视角去关注,了解分析这一弱势群体,调研深入,见解透彻,建议 ,同时也体现了学生强烈的人道主义精神!

篇5:中国农村经济调研报告

农村经济的发展,一直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关键制约点。想要让中国经济能够保持一定高度的快速、稳定的发展,首先要认清农村经济的现状,关键是调整好农村经济的发展方向,这样才能够使农村经济的发展逐渐能够与高速的社会经济发展保持一致的步调。同样,作为中国经济整体的一部分,农村经济的良好发展也能够给中国经济的整体发展带来惊人的收益,是不容忽略的一种有效经济成分。充分利用好农村的有效资源,调整好发展方向并适当放开经济政策就能够将羸弱的农村经济扶持起步,使之为中国的社会建设与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一.农村经济的现状

要看清我国农村经济的现状,首先要从各个方面仔细分析,再具体深入调研、实践查看,才能根清、彻底地了解当今我国农村经济状况。

在安徽省临泉县张营乡,我们得到的相关资料情况如下:

劳动力资源:全乡镇的人口约为24万人,常年外出人口约为16万人,其余为家庭留守人员;留守人员中青壮年占35.73%,其余为老人儿童,约为64.08%,还有一部分社会流动性人口。

土地资源:全乡镇共有可利用土地资源约为83万4千多亩(统计),其中包括宅基地、可利用耕地、水塘用地、生产用地和林业用地等,其中可利用耕地约为74.8%。

水力资源:张营乡北靠泉河、南邻颍河,加上内部的八公河、流鞍河(河道名称)等内河支流,沿线总长度超过24万公里。正常年份下河中水量充足,加上水库或池塘蓄水,为养殖业等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资源利用情况:可利用耕地的利用率仅为87.3%左右,人力资源利用率接近42%,水力资源利用率不足50%,等等。有相当一部分的良好资源被荒废舍弃掉,这就造成了资源利用率低下的情况。

全乡镇人均经济收入情况:乡镇平均每人每年收入约为1.3万元,去除外出劳工的成分,纯农村经济年均人收入仅为402元(包含经济成本)左右。

总的来讲,目前张营乡农村经济建设一直处在高成本、低收入的状态,而且经济发展失衡比较严重,弱质人口资源及劣质土地资源等并不能积极调用起来,这在资

源上就造成了最重要的浪费;其次是效率低,交通不方便,剩余积累过多,不能及时有效地出售;另外就是技术太过落后,不能及时引进、更新,赶不上时代经济生产步伐;最重要的是人才,农村经济基础及相关设施太差,人才引进困难。总体上来看,张营乡农村经济仅处在极端低下的自给自足状态。

二.农村经济能够进行的调整

要发展好农村经济,关键是对其发展方向的调整以及有针对性的进行政策调整,这就要求在经济发展中能够战略性积极调用一切可调用的相关有利资源来进行经济建设。

发展方向调整:在我国的农村,农、林、牧、副业占主要的优势,所以向这些方面发展比较合理些。对于土地资源来说,中国的土地集中在大多数人的手中,这是中国的人口决定的,很难改动,但也可以逐渐向少数人的手中转移;水利资源属于公共资源,但也要加强规划,逐步实现绿色合理生产利用,坚决不提倡以环境换效益的做法;劣质土地资源也可以实现部分林业的规划,充分利用每一寸土地,在环保、实效的基础上实现农村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等等。

总体上来讲,抓环保,求效益,尽利用!

农村经济政策调整:现在大多数的当地政府都对农民购农机进行补贴,目前这却是不切实际的做法。首先要看清农民的购买力,并不是那么高的;其次要看机器的利用率,目前一般的农业机器在一年当中半数以上的时间处于闲置状态,利用率不足50%;再者,机器的维护费用,这也是相当高的一笔支出。这样算起来,农村农业的成本越来越高,但收益几乎没怎么增加,导致农村经济越发地不景气。在农村土地低集成度、高人口密度的现状下,农机普遍是不合理的。

所以,这就需要把方向调整到低成本、高收益的方向来。低成本,是指农民付出的成本相对较低,而不足的地方再由政府相应的补贴,这样以来资源都能够充分合理调动起来。 比如现在的农业贷款,政府担保风险;农产品向外扩展市场,政府帮助拓展渠道;政府组建农机队伍,农民(补贴)低价有偿使用;政府帮助引进技术,向农民(补贴)低价转让;等等。要把补贴放在成本的差价上,这样才能真正降低农业成本。

其他相关调整:其他方面的调整就是严格把关、简化程序,对农业的自由发展放宽开放道路。比如一些证件、手续等的办理方面。天气就是时机,农业对气候方面的依赖比较重,是不能耽误的。

三.农村经济未来可能的发展方向

现在由于大学生就业压力较大,许多大学生自愿到农村进行发展或创业,这就出现了相当现代化的农民。通过以下的一些案例我们来具体分析:

经典案例1:张营乡李桥黄牛养殖厂

20秋季由李桥的几户外出打工村民回乡创办。政府帮助从外地引进肉质良好的种牛,并且为其担保部分贷款风险;土地从农民那里转租而来,饲料由农秸秆

经过相应的机器加工而来;工人也是从附近村庄招聘来的老农户,对饲养牧畜有些经验。 这个案例中,政府在某些方面做得足够到位。而养殖场的一些必需资源,如饲料的原料、工人等,都是就地取材而来,充分利用了相关的廉价资源,同时也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一定的效益。这里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也是一种趋势,比如处理闲置的钱等资源,而不是纯粹地放在银行求取利息。

经典案例2:张营乡武沟大棚蔬菜种植基地

2019年返乡的几名毕业大学生联合创办了这个蔬菜大棚种植基地。自己学习研究种植技术,并进行相关的技术处理;从附近的村庄雇佣留守人员进行杂草处理、农药喷洒、土地翻耕等;成熟蔬菜通过蔬菜商贩卖到县城等附近各地。

这个案例对我们大学生来说是非常值得借鉴的。在低成本的前提下创办自己的产业,也是一种思想、一种手段。这里也充分利用了人力资源和环境因素;集中了相当一部分的可利用的耕地,这也是一种趋势。

经典案例3:张营乡庞庄中草药种植基地

这个种植基地也是由返乡大学生自己创办的,政府担保部分贷款风险;中草药种植技术直接从相关厂家引进,接受厂家的直接指导;其他的非技术方面的问题大多雇佣附近农民去处理;成熟的草药植株或其他有效成分,一部分按照相关协议卖给给予相关指导的厂家,其余的方可自由买卖。

这个案例来说,逐步从外界引进技术来进行生产,也是一种趋势。 所以,根据现在农村的大多经济现象来分析,未来的农村经济发展有以下几个大的重要的方向:

(1)土地资将逐渐源高度集中化,以适应大规模及更大规模的农业生产,与解放初的分田地呈相反趋势。

(2)优质资源的集中化利用。在可预见的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实现现代化农业生产的联合承包。

(3)农业生产逐步实现区域化。这主要是根据原材料及相关主要制约因素的影响而出现

的正常现象。据资料显示,现在的工业生产67%以上都在原材料产区建立厂区,这也将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趋势之一。

(4)生产逐步实现高度机械化。这是在土地高度集中之后必然发生的现象之一。

(5)农村经济逐步实现多元化。有生存就有依赖,各种产业之间总是有一定的内在联系的。

其他的种种现象总还是存在的,比如一些中间的过度现象等。

但总的来说,在农村人均收入底下的现状下,各种生产实现规模化、集中化发展是一种趋势,这样就使得农村经济的循环链条将更加丰富和完善,这是中国经济现代化高速、稳定发展的必然趋势。

总结

相对来说,从经济效益、人力资源和土地资源等方面来说,目前中国的农村经济还是开发的初级阶段。能够从根本上认识到并改进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制约条件,农村经济还是能够给中国经济整体的发展带来惊人的收益,是中国未来经济发展中不容忽略的一部分。在当今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中,任何经济成分都不能在后面太过于落下步调,能够将低迷的农村经济拉起来,其必将为中国社会的现代化经济建设与发展做出不朽贡献!

参考文献

1. 张营乡政府政务公开资料 2019.08~2019.08

2. 临泉新闻《农村经济专报》栏目 2019.12

3. 阜阳《颍州晚报》 2019.12

4. 阜阳《阜阳日报》 2019.09

5. 阜阳《颍州经济报》 2019.12篇二:大学生暑期农村调研报告

关于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的调研报告

一.调查时间:2019年7月15日到2019年7月25日

三.实践调查员:唐修峰(农业资源与环境132班)

四.调查目的:一是了解现代农业的发展状况,和现今农村的生活水平以及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为了让很多当代大学生了解现在农村的状况,特别是向我们这些农学专业的同学,如果不了解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和当今农村的基本情况还怎么为建设现代新农村做出一些实际的贡献。

五.调查方式:主要是针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农村的建设,制作一份详尽的调查问卷,进行问卷调查;其他的就是走访形式,因为我就在农村,小学初中高中有很多同学,好多都是农村的,我借着暑假时间,到他们家去做客去访问当地的一些情况。

六.前述:由于我本来就出生与农村,所以我对农村的情况还是有一些了解的,家里的许多亲朋好友同学也是在农村,所以在走访方面比较容易.我们村的情况和我们县的绝大多数村的情况都差不多,所以我们村的情况也间接反映了我们县其他村的情况.

七.调研内容:

前言:大家都知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非常快,国内生产总值高速提升,人们的生产水平不断提高.而今我国的gdp一年比一年高,现在已经超越了日本,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的经济体.中等以上的城市发展迅速,城市可谓是一片繁荣.而大家可别忘记了,我国仍是农村人口占大多数,依旧是农业大国.那么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的建设就尤为重要了,只有建设好农村,才能带动全国的更好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那么现在的的农村状况又是怎么样呢?我对我的家乡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这几年的发展变化有了一些基本的了解.下面是我对我们县的情况:

(一).概况:

无为县地处皖中,属芜湖市管辖,南濒长江,北依巢湖,与铜陵市隔江相望,距省会合

肥市百余公里,距马鞍山市90公里,距南京市120公里。面积2433平方公里,总人口141万,全县19镇,4个乡.

(二).1.经济发展 2019年无为县全县生产总值达270.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4.5%,人均gdp约18907元。全年完成农林牧渔业增加值46.8亿元,比上年增长5.6%,其中农业增加值为18.9亿元,比上年增长5.2%。全县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7.1万公顷,粮食总产量52万吨,增长0.3%;油料总产量8.2万吨,

增长10.1%;蔬菜播种面积2.3万公顷,蔬菜总产量55.6万吨,增长7.7%。无为县近年来取得的经济成果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经济支撑。

2.产业结构转型近几年,无为县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已经获得显著提高。现已基本建成沿江内圩40万亩棉油、西南、西北圩畈区60万亩水稻、沿江洲地20万亩蔬菜、西南圩畈区15万亩水生经济作物、沿堤与丘岗地区千万只草食型畜禽、江河水网地区20万亩特种水产六大区域化生产优势产业带,粮、棉、油、蔬菜、畜禽、水产品六大主导产业分别成为国家和全省优势产业带重点开发产业。这说明全县的农业产业化正在逐渐形成,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三)农村教育存在的问题: 生源的严重匮乏:

1 由于城镇化发展趋势的加速,导致农村的劳动力快速向城市涌入,这也致使大量的儿童跟随父母到城市就学。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由于生源的不够,导致很多的村级小学合并、撤消,基本上每个乡只有一所完全的小学,也就是平均三到四个村才能有一所小学,集合到一起,一个班也就20个人,生源的不够导致了村小学规模的严重萎缩。

2 老师的数量不够、专业单一: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每所完全的小学只有2到3名老师,有人可能会有疑问:两三个人怎么能够完成教学任务呢?在这里,就体现了农村教育的一个发展现状:复式教学。也就是一个教室同时有三个年级的学生在上课,但只有一位老师在教学,在这种轮番教学的情况下,老师勉强够用。其次在专业性方面,每个老师都是全能,既要会语文、数学,又要会体育、美术、音乐等,相比之下,基本上全都是业余水平。至于英语这方面的教学,根本就没有这个师资。

3 对教学认识的盲目性:

由于现如今高校学费的高涨、就业压力大等因素,读书无用论在农村泛滥。主要是我们的上一代普遍没有接受到良好的教育,以致在父母思想的指导下,很多小孩从小就养成了厌学、抽烟喝酒、打架斗殴等不良习惯,在这种环境下认真读书的没有几个,大多数只是把九年义务教育读完,好早早进入社会。 4乡村教师责任心的缺失:

在调查中我们注意到乡村小学教师的工作其实是非常辛苦的,尤其是从事复式教育的老师,既要充当学生学习上的引导者,又要在生活上去帮助学生。但也有一些老师则不同,他们只是把教学当成简单的谋生工作,上课时简单应付,下课后则是沉迷于搓麻将等娱乐;在有的小学甚至出现了由两名老师承包一个学校的做法,从而领取编制内所有人员的工资。教师是个崇高的职业,承担着教人育人的重责,每个老师都应该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 5现如今国家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也在加深,相继在全国中小学推广实施了阳光晨跑计划、营养早餐计划、校车安全计划等,旨在为年轻的一代创造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同时也希望政府能够合理调配教育资源,让每位学生都能够享受良好、公正的教育。

(四) 农村基本设施的发展:

1 交通发展状况:

俗话说:“要致富,先修路”。以前乡镇一级基本都是石子路,水泥路都很少有,而到了村与村之间则都是泥路,交通出行异常艰难;如今自从国家实行了“村村通”道路联网工程,村与村之间水泥路的全覆盖终于得以实现,百姓的日常生活更加方便,随之而来的便是收入

的不断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但与此同时,“村村通”道路联网工程在建设阶段仍存在一些问题:部分路段被少部分人承包,以致出现了个别路段道路质量不达标;道路没有专人定期检查维护,使道路过早老化等。

2 新农村建设发展状况:

住房是一个人生活的基本物质条件,在新农村建设中每家每户都能够从原来的旧房子中搬到崭新的小楼房中,从生活条件来看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在实际情况中并非如此,很多农民因为得不到理想的补偿条件就干脆不搬,而负责新农村建设的外包开发商为了早日完成工程进度减少损失,往往以威逼恐吓驱使不愿搬的农户搬走,对于态度坚决的则雇人上门恐吓殴打,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在新农村建设的整个计划中我们应该实事求是,把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在我们的调查中很多的农村都已经完成了新农村的建设,并开始了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土地的优化规划。

3 农村新型合作社的发展状况:

在这次农村发展调研中,新型合作社的发展是一个亮点。根据不同乡村的经济、农业发展状况,各个村都有独特、个性鲜明的发展项目。无为素来是鱼米之乡,有的村落则大力发展渔业,从鱼塘承包、饲养,再到开发销售路径,一个完整的产业链都能在一个小村落中得以整合;还有的农村则发展瓜果蔬菜大棚种植,从正常的蔬菜市场销售到生态园游览观光,每个环节无不体现着新型农村合作的无限发展潜力。但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的初期,每个环节都需要完善,都需要趋于成熟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发展。但从长期来看,新型农村合作社无疑使整个农村城镇化和现代化发展进程中最亮的点。

(五)农村环境问题

小时候,经常从爷爷,奶奶老一辈的口中说到:“二十年代洗米洗菜,六十年代鱼虫绝代,七十年代河水泛滥。小时候,家乡的水是清澈的。河里鱼虾成群结队,傍晚时分河里的石头上会有螃蟹停留在上面,我们就这样一边捡着螃蟹,一边嬉戏,我们还时不时到河里面去游泳。可随着我渐渐的长大,河道里满是废器、垃圾,由于垃圾的堆积,没有清理,河水变得臭气难闻,河里没有了鱼虾。那条我小时候记忆中的河流渐渐的消失了。

1 环境基本概况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生产与生活的基本条件。党和政府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农村对中国的经济建设起着巨大的支撑作用。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当前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日趋严重。特别近年来,随着地区经济的迅猛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越来越高。然而在人们越来越奢侈的物质享受的背后,却是生态的失调、环境的恶化。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到处可见的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污染、水土流失等一系列严峻的问题正在威胁着人们的正常生活,同时也严重影响着经济的发展。防止环境污染,保护环境,维持生态平衡,已成为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2 农村污染的现状

由于城乡差距大以及政府过多地把精力放在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和保护上,导致农村的环境问题比城市更加突出和严重。 我们经常自豪地声称,我们以占世界不到7%的土地养育了占世界22%以上的人口,这当然是个奇迹,但这个奇迹的后面却隐藏着巨大的生态危机。 这个危机就是,我国农村的生态环境正在急速退化,由我们村就能看出,环境越来越差,水质下降十分明显,发黑发臭,对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身体健康也有很大的影响!

3 水污染 60年代饮用灌溉,70年代淘米洗菜,80年代水质变坏,现在是黑臭难耐。”这是农村水环境变化的真实写照。其中一些地区农村饮用水存在高氟、高砷、苦涩、污染及血吸虫等水质问题,长期饮用这样的水,将严重的影响了农民的身体健康。

篇6: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

(三)农民工以初中文化程度为主,青年农民工和外出农民工文化程度相对较高

在农民工中,文盲占1.5%,小学文化程度占14.4%,初中文化程度占61.1%,高中文化程度占13.2%,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9.8%。外出农民工和年轻农民工中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分别占88.4%和93.8%。外出农民工的受教育水平明显高于本地农民工,青年农民工的受教育水平最高,也是最具潜力的农民工群体。

(四)没有参加过任何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多数,青年农民工更倾向参加非农职业技能培训

在农民工中,接受过农业技术培训的占10.5%,接受过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26.2%,既没有参加农业技术培训也没有参加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68.8%。青年农民工接受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要高于年长的农民工;与此相反,年长的农民工接受农业技术培训的比例要高于青年农民工,年龄层次越低,接受农业技术培训的比例也越低,这说明青年农民工正逐渐丧失从事农业生产的技能。

四、农民工就业情况

(一)农民工从业仍以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为主,从事建筑业的比重明显提高

在农民工中,从事制造业的比重最大,占36.0%,其次是建筑业占17.7%,服务业占12.2%,批发零售业占10.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6.6%,住宿餐饮业占5.3%。从近几年调查数据看,变化较明显的是建筑业,农民工从事建筑业的比重在逐年递增,从的13.8%上升到17.7%,从事制造业的比重则趋于下降。

(二)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以制造业为主,但比重下降

从农民工的从业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以从事制造业为主,占44.8%,比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中、西部地区制造业比重分别为23.0%和15.4%,比上年上升0.6和0.4个百分点。随着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劳动密集产业从东部向中西部转移,农民工在不同地区就业结构将继续发生变化。

(三)受雇人员的增长快于自营人员的增长,自营比重下降

在外出农民工中,受雇人员占94.8%,自营人员占5.2%;在本地农民工中,受雇人员占71.9%,自营人员占28.1%。自营人员主要从事批发零售业,占39.2%;其次是从事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占17.8%。近几年,外出农民工和本地农民工中自营人员所占比重均呈下降趋势,,本地受雇人员和外出受雇人员分别比上年增长9.4%和4.4%,本地自营和外出自营分别比上年减少2.1%和11.8%。

(四)农民工就业稳定性随年龄增长逐步提高

在外出农民工中,初次外出的平均年龄为26.7岁。从事现职的平均时间为2.7年,从事现职累计不满1年的占22.7%,1-2年的占43.1%,3-5年的占20.9%,5年以上的占13.3%。从不同年龄组来看,16-20岁年龄组中从事现职5年以上的占1.3%,21-30岁的占7.6%,31-40岁的占22.3%,41-50岁的占24.5%,50岁以上的占21.9%,说明随着年龄的增长,就业的稳定性也提高。从从事的工作种类看,企业管理人员、个体经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现职累计时间在5年以上的比重要明显高于服务业人员和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

篇7:2017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

春节期间我通过对我家乡盐城市响水县黄圩镇返乡农农民工的问卷调查,我对家乡农民工在收入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对农民工的欠薪、讨薪问题予以了特别关注。在调查的基础上,我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相关的分析研究,认为至少在我省苏南地区各市外来的农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讨薪问题已经基本上解决了,但是在其它应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他们普遍忍受着没有福利和保险、没有休假、超时工作以及没有奖金补贴的待遇。我希望对农民工问题不只是关注,而是更多地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来改善农民工的现状。

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正文内容)

一、调查背景和调查方式

20**年底,温为农妇熊德明讨薪一事,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从政府到民间,都以各种方式关注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尽力帮助农民工争取应得的权益,政府部门更是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解决欠薪问题。时隔一年半有余,

1.4亿农民工的现状是否有所改善,权益是否得到保护,特别是欠薪问题是否得以解决呢?对此我决定做一次小小的社会调查,旨在以小见大,一窥农民工的收入状况

本次调查对象均为在苏南务工返乡的农民工,本次调查采取了问卷调查和访问两种方式,一共调查了20名农民工,调查内容涉及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额、计酬方式、发薪方式、签订合同情况、拖欠工资情况、解决欠薪所采取的方式等

二、调查的数据分析

本次调查分别针对农民工、企业(用人单位),主要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 民工的从业情况

1、农民工大多是通过劳动市场找到工作单位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亲友、同乡介绍工作的。

2、从事的职业主要有建筑工人、工厂临时工、餐厅服务员、家政服务人员、城市环卫工人等。而且农民工大多奋斗在第二产业,从事的工作大多工作条件比较差、工作强度大,有些甚至工作环境极为恶劣,是城市居民所不愿从事的工作。

3、对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合同情况的调查发现,由于政府部门加大了建筑行业、加工制造业等农民工相对比较集中的企业的监督管理,现在签订劳动合同、临时雇佣合同的比例大大提高了。但还是有不签合同的情况,往往出现在打短工、由熟人介绍工作、以及在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打工的农民工身上。有的是因为不知道有订合同这回事,有的是根本不把签合同当回事,还有的则是因为老板根本不理会这种要求。而且,即使有签订合同,也往往是企业指定的,存在大量不合理、不合法的霸王条款,再加上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对这些条约理解并不深,明显不利于保护农民工权益。

(二)民工的工资状况

1、农民工工作报酬的计酬方式主要为计件制和计时制,计时制有按小时和按日两种。

2、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按工作的强度、技术要求、个人能力等有较大差别,从1500元到3500元不等。但是一般都没有奖金、公积金、社会福利、医疗保险。

3、薪资的发放有三种情况:打短工的一般是在完工以后一次性发放,不过可以预支一些作为生活费;建筑行业一般分为两部分,每月发放一部分生活费,年末或工程结束时再发放另一部分;工厂以及服务业一般按月发放,但会扣留一定的保证金,如果是打短工很容易发生拿不到短期打工的工资,损失保证金的情况。

(三)农民工的讨薪问题

1、出现工资拖欠的比例不高,而且多为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黑工头等不正规的雇主。工厂、工地往往会因为资金没有到位而出现短时间拖欠工资,但都能很快补发。

2、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主要有技术上的和道德上的两方面:技术上的原因有上家汇款迟延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层层分包体制等;道德上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的是工头卷款逃跑、有的是老板无视农民工的权利而肆意侵害其利益。

3、农民工在遇到长时间老板拖欠工资时,所采取的手段五花八门,包括直接向老板抗议、请工会之类的组织进行调解、向新闻媒体曝光、找政府部门投诉、求助于司法、仲裁等,其中,比较极端的有“跳楼秀”、绑架老板、报复包工头等,但一般很少会有人选择这种方式。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大多数农民工选择向政府部门投诉,因为一旦发生拖欠,向老板抗议或进行调解很少有实际效果,申请仲裁和诉诸于司法对农民工来说都成本太高,要上媒体又需要事情具有一定的新闻性,而找政府部门不但成本较低且成功几率也比较高。

篇8: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

春节期间我通过对我家乡盐城市响水县黄圩镇返乡农农民工的问卷调查,我对家乡农民工在收入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对农民工的欠薪、讨薪问题予以了特别关注。在调查的基础上,我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相关的分析研究,认为至少在我省苏南地区各市外来的农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讨薪问题已经基本上解决了,但是在其它应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他们普遍忍受着没有福利和保险、没有休假、超时工作以及没有奖金补贴的待遇。我希望对农民工问题不只是关注,而是更多地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来改善农民工的现状。

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正文内容)

一、调查背景和调查方式

20**年底,温为农妇熊德明讨薪一事,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从政府到民间,都以各种方式关注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尽力帮助农民工争取应得的权益,政府部门更是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解决欠薪问题。时隔一年半有余,

1.4亿农民工的现状是否有所改善,权益是否得到保护,特别是欠薪问题是否得以解决呢?对此我决定做一次小小的社会调查,旨在以小见大,一窥农民工的收入状况

本次调查对象均为在苏南务工返乡的农民工,本次调查采取了问卷调查和访问两种方式,一共调查了20名农民工,调查内容涉及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额、计酬方式、发薪方式、签订合同情况、拖欠工资情况、解决欠薪所采取的方式等

二、调查的数据分析

本次调查分别针对农民工、企业(用人单位),主要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 民工的从业情况

篇9:中国渔业调研报告

中国渔业调研报告

一、两地渔业基本情况

四川省和XX市都是我国西部地区的渔业大省(市),水产品总产量分别居西部12个省(市、自治区)的第二位、第三位。

四川省境内水域面积广阔,水库、湖泊众多,水域总面积896万亩,宜渔水面达358.5万亩,宜鱼稻田面积近1000万亩。全省鱼类资源丰富,是长江主要的鱼类栖息地,主要经济鱼类有50余种,特有鱼类30余种,有中华鲟、胭脂鱼、大鲵等55种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20,四川全省水产养殖面积达301.35万亩,水产品产量98.25万吨,水产业实现农民年人均增收29.69元,分别比“九五”末增长32.36%、91.48%、197%。在常规养殖品种稳定发展的同时,名优水产品养殖得到快速发展,产量比重已上升到35%。水产品加工、休闲渔业、水产流通和渔药渔饲料工业等二三产业快速发展,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XX市境内有河流223万亩,池塘49.24万亩,建成后的三峡水库水面达140万亩,其他水库35.25万亩,宜渔稻田400多万亩。辖区内地下冷、热水资源极为丰富,水生野生动植物及鱼类资源丰富。2005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达104.72万亩,水产品总产量达25.06万吨,分别比“九五”末增长23.6%、25%。渔业经济总产值36.7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5.7%。

今年1月~9月,四川省水产品总产量76.17万吨,同比增长9.14%;渔业经济总产值116.25亿元,同比增长12.05%。预计全年水产品总产量将突破百万吨,比上年增长7%左右;渔业经济总产值可望达155亿元,比上年增长12%;实现农民人均增收25元以上。XX市由于遭受特大旱灾损失较大,1月~9月水产品总产量为17.3万吨,同比增长1.4%,增速减缓。预计全年水产品总产量约为22.5万吨,同比下降10%左右。

二、主要措施与特点

四川省和XX市渔业主管部门按照省市党委、政府确定的发展思路,分别提出了“努力构建西部渔业强省”和“渔业发展新阶段”的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推进渔业“转变、拓展、提升”战略和增长方式转变行动,促进渔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特点:

一是争取和落实惠渔政策有新突破。四川省在今年的省委一号文件中明确要求,优化种养结构,加快发展畜牧业和水产业。省水利厅及时召开全省水产工作会议,落实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省财政安排专门经费,用于水产良种补贴和技术培训,并建立水产科研创新机制,开展水产育种攻关,有力地带动了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XX市农业局和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渔业规模化养殖补助(试行)办法》,集中运用农发资金,对规模化养殖给予补助,引导和推动规模化养殖发展,受到渔民群众的广泛欢迎。

二是开辟渔业投入渠道有新进展。XX市利用本地资源特色优势,吸引资金开发名优特色水产品养殖,黄颡鱼、翘嘴红等逐步形成规模化经营,观赏鱼养殖已发展成为打造郊区特色农业的重要产业。四川省利用中西部结合带的地缘优势,积极引进资金建设大型水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水产品加工和流通业,预计全省今年的投入将超过10亿元。许多养殖户也加大投入扩大生产,推动了水产养殖业的持续发展。一些丘陵地区结合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稻鱼轮作,成为新的渔业经济增长点。

三是建设生态渔业有新思路。保护生态环境是发展西部渔业的基本要求。两省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积极发展渔业生产的'同时,切实加强生态保护工作。XX市抓住三峡工程建设水面大量增加的机遇,积极探索并科学规划三峡水库渔业的发展思路与措施,努力实现发展渔业生产促进库区移民增收和保护水库生态环境的协调并举。同时,为减轻工程建设对长江渔业资源造成的不利影响,建立了水产原良种场,储藏、研究和保护长江特有鱼类资源,并积极开展渔业资源和环境监测,加大增殖放流力度,切实保护三峡生态环境,实行开发与保护并重。四川省结合地方实际和转变增长方式行动,从今年开始逐步取缔施肥养鱼,并积极推行环境友好的健康养殖方式,建设生态渔业,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域资源。

篇10: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

1、农民工大多是通过劳动市场找到工作单位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亲友、同乡介绍工作的。

2、从事的职业主要有建筑工人、工厂临时工、餐厅服务员、家政服务人员、城市环卫工人等。而且农民工大多奋斗在第二产业,从事的工作大多工作条件比较差、工作强度大,有些甚至工作环境极为恶劣,是城市居民所不愿从事的工作。

3、对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合同情况的调查发现,由于政府部门加大了建筑行业、加工制造业等农民工相对比较集中的企业的监督管理,现在签订劳动合同、临时雇佣合同的比例大大提高了。但还是有不签合同的情况,往往出现在打短工、由熟人介绍工作、以及在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打工的农民工身上。有的是因为不知道有订合同这回事,有的是根本不把签合同当回事,还有的则是因为老板根本不理会这种要求。而且,即使有签订合同,也往往是企业指定的,存在大量不合理、不合法的霸王条款,再加上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对这些条约理解并不深,明显不利于保护农民工权益。

(二)民工的工资状况

1、农民工工作报酬的计酬方式主要为计件制和计时制,计时制有按小时和按日两种。

2、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按工作的强度、技术要求、个人能力等有较大差别,从1500元到3500元不等。但是一般都没有奖金、公积金、社会福利、医疗保险。

3、薪资的发放有三种情况:打短工的一般是在完工以后一次性发放,不过可以预支一些作为生活费;建筑行业一般分为两部分,每月发放一部分生活费,年末或工程结束时再发放另一部分;工厂以及服务业一般按月发放,但会扣留一定的保证金,如果是打短工很容易发生拿不到短期打工的工资,损失保证金的情况。

(三)农民工的讨薪问题

1、出现工资拖欠的比例不高,而且多为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黑工头等不正规的雇主。工厂、工地往往会因为资金没有到位而出现短时间拖欠工资,但都能很快补发。

2、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主要有技术上的和道德上的两方面:技术上的原因有上家汇款迟延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层层分包体制等;道德上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的是工头卷款逃跑、有的是老板无视农民工的权利而肆意侵害其利益。

3、农民工在遇到长时间老板拖欠工资时,所采取的手段五花八门,包括直接向老板抗议、请工会之类的组织进行调解、向新闻媒体曝光、找政府部门投诉、求助于司法、仲裁等,其中,比较极端的有“跳楼秀”、绑架老板、报复包工头等,但一般很少会有人选择这种方式。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大多数农民工选择向政府部门投诉,因为一旦发生拖欠,向老板抗议或进行调解很少有实际效果,申请仲裁和诉诸于司法对农民工来说都成本太高,要上媒体又需要事情具有一定的新闻性,而找政府部门不但成本较低且成功几率也比较高。

4、各地方政府都有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并设有监察大队(纠察大队)专门处理这类案件,以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减少侵害的发生。从调查来看,各地政府部门都能比较及时有效地处理问题,一经调查认定,坚决追讨回欠款,案件成功解决的几率在98%以上,而且对违规单位有处罚、教育等手段。为了减少事件的发生政府还有日常的巡查,主动进行监察工作,平时也经常展开针对性的宣传教育。

三、调查得出的结论

虽然我省苏南地区的农民工工资待遇还不错,但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各地离乡务工3个月以上的农民有近1.4亿人,在我省苏南务工的农民工只能占农民工总数的一小部分,所以改善农民工待遇问题仍然任重道远。农民工他们承担了城市中大部分城市人不愿干的累活、脏活,却只拿着微薄的工资,过着艰难的生活,而且还时常遭受不公平的待遇。农民工的工资报酬相比与他们工作的强度是很低,这仅仅是农民工收入问题的一个方面,但有时就连这微薄的工资农民工也难以得到兑现!

通过对外来农民工的调查,我发现,由于政府近年来的大力整治与监管,农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讨薪问题已经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善,遇到欠薪的主要是没有合同规范以及雇主为不法经营或经营混乱的农民工。但是,农民工在其他应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即使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对其中明显不合理、不合法、差别对待的霸王条款无可奈何。他们已经普遍习惯了没有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没有休息日和假期,长期的超时工作却没有加班补贴的不公平待遇。如今背井离乡的农民工已成为城市最大的弱势群体!他们的生存现状,与他们做出的贡献形成巨大反差。如果放任这种不公正持续下去,致使农民工不满情绪上升,是大大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的。

农民工之所以会受到这种不公平的待遇,从其自身的来讲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农民工文化程度低,缺乏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受到侵害也不会维护自己利益,使侵害他们权利的人和准备侵害他们利益的人有恃无恐、趁虚而入;第二、农民工缺乏能够维护自己权力的组织,农民工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身单力薄,处于劣势地位,没有专门法律机构帮助农民工维权,而本该代表维护工人利益的工会组织早已名存实亡,许多时候它并没有起到它应有的作用,它应该更进一步为维护农民工利益作出努力。

由于经济状况、地理条件等原因,农民工大都文化程度不高,缺乏一定的专业技术,法律意识普遍淡薄。而且,由于来城市打工的农民来自五湖四海,从事的职业五花八门,没有一个有力、团结的组织来保护他们的权益。所以,使得农民工始终生活在城市的最底层。他们付出了艰辛的劳动,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但实际上却没有最基本的国民待遇,依然被排除在城市各类保障体系之外。他们从事条件最差、负荷最重的体力劳动,而用工单位却不愿投入更多成本给予改善。 我认为,社会在得到农民工如此多的给予之后,理应付出对等的回报,给予他们更多实际的关爱和帮助。首先,就应该切实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让他们享有法律所赋予公民的权利,对于侵害其劳动权利的个人与单位,进行有效的惩处,切实保障每个公民的权利。其次,社会各界尤其是社会舆论要加大对企业的监督,让欠薪等不法问题无处可藏,让欠薪等不法企业曝光于阳光之下。最后,政府还要有制度保障,从制度着手方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薪酬问题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劳动监察制度、国民收入分配制度等。总之解决农民工薪酬问题是不会一蹴而就,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们要从多方面多角度着手,为解决农民工薪酬问题采取一篮子措施。

最新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范文篇3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镇)和乡镇企业就业。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这就是被称为农民工的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农民工主要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城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他们就业流动性强,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亦工亦农;有的长期在城市居住、生活和工作,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虽然尚未成为城市居民,但与农民也有很大的不同,生产生活方式、思想文化观念已受到城市现代文明的熏陶。农民工的大量涌现,为社会创造了财富,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农民工的出现和发展,是中国国情的产物,将长期存在于现代化事业的进程中。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一个重大的历史性课题。

一、充分认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大量事实说明,农民工已是我国产业大军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据国家统计局调查,全国进城务工和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总数超过2亿,其中进城务工人员1.2亿左右。农民工广泛分布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其中在加工制造业中占从业人员的68%,在建筑业、采掘业中占到近80%,在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这一比重达到50%以上。农民工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说,过去20多年,如果没有农民工,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就不会有那么快,沿海地区新兴产业和开放型经济就不可能迅猛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已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从现实情况看,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主要是:工资偏低,拖欠工资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困难,经济、政治、社会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这些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纠纷,也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进一步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有着极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于改革发展稳定和整个现代化事业具有全局性的重大意义。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是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这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宗旨决定的,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和制度,促进工农、城乡协调发展,使城乡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必须实行有利于调动农民工积极性和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措施。农民工促进了市场导向、自主择业、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闯出了一条城乡融合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路。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将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协调工农关系,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篇11: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使全体社会成员都享有平等权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也必然要求解决好涉及农民工权益的一系列问题。只有妥善解决他们在劳动工资、就业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权益,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公平、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才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充满活力、有序安定的社会局面。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世界各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必然趋势。各国在工业化过程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规模、进度和方式不同,其社会效果也不一样。我国人口众多,农村劳动力数量也多,又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将有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渐转移到非农产业和城市中。农民工队伍的出现和壮大,是我国特色的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正确抉择和有效途径。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现象在我国不是短期的,而必将是长期的。我们必须顺应工业化、城镇化的客观规律,并从我国国情出发,正确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能否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现代化进程和宏伟目标的实现。

胡锦涛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综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并明确指出,“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这是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科学判断。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多地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提出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这些重要论述和要求,为我们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指明了方向。我们要从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正确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感和长期性。

二、解决农民工问题需要把握好的指导原则

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新事物。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最根本的,是要有正确的指导原则。概括地说,既要遵循世界上现代化建设的一般规律,又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既要积极解决农民工面临的诸多问题,又要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既要着力完善政策和管理,又要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统筹城乡发展,推动中国特色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稳步健康发展。进一步地说,解决好农民工问题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原则:

第一,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就是要尊重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消除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政策规定和体制性障碍,使他们和城市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具体体现,也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必须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农民工、尊重农民工、保护农民工的良好氛围。这不仅要体现在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措施中,也要体现在各地方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中,还要体现在用人单位的用人观念和做法中,任何部门、地方和单位都不应有歧视农民工的规定和做法。

第二,强化服务,完善管理。就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改善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努力为农民工提供就业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服务,提供维护合法权益和子女接受教育的服务。在管理方式上实现由防范式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在公共产品提供上实现由单纯面向城镇户籍人口向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常住人口转变。要充分发挥企业、社区和中介组织的作用,使农民工享受应有的公共服务和权利,也使农民工更好地适应在城市工作、生活的新要求。

第三,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就是实行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与就地转移相结合。要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搞好科学规划,实行正确的政策措施,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我国国情决定了和规定着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方针,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既要积极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又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这样,才能确保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防止大量农民盲目涌进城市特别是大城市,避免一些国家出现过的大城市人口急剧膨胀和贫富悬殊的现象。

第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就是要坚持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民工面临的各种问题。我们国家地域辽阔,各地发展不平衡,解决农民工问题也一定要考虑到各地的差异,不搞一个模式。近些年来,许多部门和地区进行了不少的尝试,积累了有益的经验。要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输出地和输入地都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民工问题。要积极探索保护农民工权益、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的有效办法和途径。

第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就是既要抓紧解决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又要靠改革和发展,逐步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深层次问题,形成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权益的体制与制度。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流动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也将伴随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长过程。解决农民工问题应该坚持当前和长远相结合,方向性和操作性相统一。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提出解决问题的原则、方向和思路,为各地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措施留有空间。

贯彻以上这些原则,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思想,尊重、保护和善待农民工,走中国特色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之路。

三、当前需要着力研究解决的几个问题

解决农民工问题涉及面广,需要做多方面的工作。当前,特别要抓紧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一些带普遍性和最现实的问题。

第一,着力解决农民工收入偏低和生产生活条件差的问题。这是农民工最直接的切身利益问题,也是当前农民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一方面,要从制度机制上杜绝拖欠和克扣工资的现象,通过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做到农民工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切实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处罚力度。另一方面,要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制定和推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逐步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现在,不少地方在这两个方面都做了积极探索,要认真总结经验,推广成熟做法。同时,要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监管职责,企业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的主体责任。要依法保障农民工的休息权和休假权,监督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工休息休假的规定,对于延长工时和占用休息日、法定假日工作的,必须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任何企业都不得压低或变相减少加班时间的工资支付。要多渠道地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标准,通过完善社区文化设施和公共服务,丰富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

第二,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和劳动合同管理。关键是要改革城乡分割的就业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公平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为农民工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服务。各地方、各部门要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各种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清理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各级政府都要把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开放,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要依法规范职业中介、劳务派遣和企业招用工行为。要适应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需求,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与监督,制定和推行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任何单位都不得违反劳动约定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特别要依法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严格禁止使用童工,对介绍和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应从严惩处。

第三,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也是各方面都比较关注的问题。抓紧建立符合农民工就业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已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这既涉及维护农民工权益,也关系稳定农民工队伍。要根据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需求,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首先着力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要适应农民工就业流动性大的特点,保险关系和待遇能够转移接续,使农民工在流动就业中的社会保障权益不受损害;要兼顾农民工工资收入偏低的实际情况,实行低标准进入、渐进式过渡,调动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各地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当前,要加快推进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采掘等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各统筹地区要采取建立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办法,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农民工也可自愿参加原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抓紧研究探索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第四,改善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农民工输入地政府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管理方式,对农民工实行属地管理。要在编制发展规划、制定公共政策、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统筹考虑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和居住的农民工对公共服务的需要,逐步健全覆盖农民工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当前,子女上学是长期在城市工作农民工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输入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列入教育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向农民工子女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输入地政府还要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工作;实行以输入地为主、输出地和输入地协调配合的管理服务体制,全面搞好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第五,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目前,涉及农民工的侵权案件屡屡发生,由于多种原因使得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困难重重,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至关重要。要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保障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权利。农民工在评定技术职称、晋升职务、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等方面要与城镇职工同等看待。要依法保障农民工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严禁打骂、侮辱农民工的非法行为。要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地、有条件地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户籍问题。当然,户籍制度改革是一个十分重要而又相对复杂的问题,一定要根据大中小城市的不同情况,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积极而稳步推进。要加大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执法力度,健全农民工维权举报投诉制度,做好对农民工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应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在农民工维权工作中的作用。

第六,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这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我国庞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必由之路,也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指导方针。据调查,目前全国已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在县域经济范围内吸纳了65%,主要是在乡镇企业和中小企业就业,浙江、江苏、山东、广东等经济发达省份省内就地、就近转移的农村劳动力都达到90%左右。实践证明,这种就业模式和途径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一定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容量。要努力引导相关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增加中西部地区农民在当地就业机会。要大力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这不仅可以帮助农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收入,也利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业。要提高小城镇产业集聚和人口吸纳能力,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回到小城镇创业和居住。特别要依法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这是降低农民工在城市失业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大问题。

第七,着力提高农民工自身素质。由于农民工已经并将进一步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支劳动大军的素质状况,直接关系到我国产业素质和竞争力,关系到整个工业化、现代化水平。因此,一定要用极大的努力全面提高农民工素质,包括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技能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水平。要在农民工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农民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守职业行为准则,成为既熟练掌握职业技能,又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的合格的产业工人。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工增强法制观念,知法守法,学会利用法律、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工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共环境、讲究文明礼貌,培养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广大农民工要努力按照现代产业工人的基本素质要求自己,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业务和生产技能、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遵守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履行当地城市居民应尽义务。

20**年初,国务院领导同志就研究解决农民工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国务院研究室牵头,组织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以及部分专家,对农民工问题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在研究成熟后为国务院制定一个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指导性文件。历经10个多月的努力,课题组形成了一批调研成果,并起草了一个指导性文件;20**年1月18日,温家宝主持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听取汇报,并讨论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文件,已经发布实施。这本,汇集了对农民工问题作系统调查研究的丰硕成果。这些研究成果,丰富了对农民工的地位、作用、现状、趋势和一系列相关问题的认识。农民工这一新事物还在不断发展变化中,请广大读者和我们一起继续关注和深入研究农民工问题,为这支新型劳动大军的可贵精神和重大作用鼓与呼,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作坚持不懈的探索与奋斗。

篇12: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

近日,国家统计局网站27日公布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报告显示,20,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5278万人,比上年增加1055万人,增长4.4%。其中,外出农民工15863万人,增加528万人,增长3.4%。

一、农民工总体规模

(一)农民工数量继续增长,总量达25278万人

据抽样调查结果推算,2011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5278万人,比上年增加1055万人,增长4.4%。其中,外出农民工15863万人,增加528万人,增长3.4%。住户中外出农民工12584万人,比上年增加320万人,增长2.6%;举家外出农民工3279万人,增加208万人,增长6.8%。本地农民工9415万人,增加527万人,增长5.9%。

(二)中西部地区农民工人数增长快于东部地区

从输出地看,东部地区农民工10790万人,比上年增加323万人,增长3.1%,东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42.7%;中部地区农民工7942万人,比上年增加323万人,增长4.2%,中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1.4%;西部地区农民工6546万人,比上年增加409万人,增长6.7%,西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25.9%。

二、农民工流向及就业地域分布

(一)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增长较快,中西部地区对农民工的吸纳能力进一步增强

从农民工的就业地区来看,2011年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16537万人,比上年增加324万人,增长2.0%,占农民工总量的65.4%,比上年降低1.5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4438万人,比上年增加334万人,增长8.1%,占农民工总量的17.6%,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4215万人,比上年增加370万人,增长9.6%,占农民工总量的16.7%,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分省看,就业地区主要分布在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等省,这4个省吸纳的农民工占到全国农民工总数的近一半。

(二)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比重继续下降

在长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为5828万人,比上年增加18万人,增长0.3%,在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为5072万人,比上年增加7.4万人,增长0.1%,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增加数量和增幅均明显低于上年水平。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分别占全国农民工的23.1%和20.1%,分别比上年下降0.9和0.8个百分点。随着中西部地区的快速发展,东中西部地区农民工工资水平趋同,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对农民工的就业吸引力在逐步下降。

(三)跨省外出的农民工数量减少,农民工以跨省外出为主的格局改变

在外出农民工中,在省内务工的农民工8390万人,比上年增加772万人,增长10.1%,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52.9%;在省外务工的农民工7473万人,比上年减少244万人,下降3.2%,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47.1%。在省内务工的比重比上年上升3.2个百分点。2011年,去省外务工人数减少,改变了多年来跨省外出农民工比重大于省内务工比重的格局。

(四)外出农民工仍主要流向地级以上大中城市

从外出农民工就业的地点看,在直辖市务工的占10.3%,在省会城市务工的占20.5%,在地级市务工的占33.9%,在地级以上大中城市务工的农民工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

三、农民工性别、年龄和受教育状况

(一)农民工以男性为主,年长农民工比重逐年增加

分性别看,男性农民工占65.9%,女性占34.1%;分年龄段看,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16-20岁占6.3%,21-30岁占32.7%,31-40岁占22.7%,41-50岁占24.0%,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4.3%。调查资料显示,4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逐年上升,由的30.0%上升到2011年的38.3%,三年中农民工平均年龄也由34岁上升到36岁。尽管每年农村新增劳动力主要会加入到农民工的行列中,但农民工年龄结构的变化,也说明农民工的“无限供给”状况在改变。

(二)年龄和家庭对农民工的空间流动有很大的影响

农民工中已婚者占73.4%,其中,本地农民工已婚者占90.2%,远高于外出农民工已婚者58.2%的比例,这主要是由于本地农民工平均年龄高出外出农民工12岁,本地农民工中40岁以上的占60.4%,而外出农民工40岁以上仅占18.2%。这反映了已婚、年纪较大的农民工更倾向于就近就地转移,大龄农民工不仅外出缺少竞争力,而且需要照顾家庭,这使得他们的外出积极性减弱。

篇13: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

【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精选范文一】

一、农民工追讨工资的件次及维权方式发生变化

20**年“两节”期间,农民工到因农民工工资未及时支付个访、集访共20余件次,涉及金额1201.1万元。20**年“两节”期间与去年同期相比投诉率上升了15.9%,金额上升10.8%,人数上升51.7%。不包括农民工到区城乡建设委,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农民工问题,堵高速路口等方式,在城区发生一次。城区堵交通干道的行为在北环路,三环路数次发生,同邦。国际城数次发生民工拉标语、敲盆子等方式上街游行。

二、工程领域普遍存在此类现象

其中工程项目有政府项目,也有私营工程,如示范街道及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房地产开发工程,工业园区厂房建设工程,巴渝民居改造工程,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就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要求各融资平台,国有公司,行业主管单位等要及时监督,按照“业主负责、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等方式保证工资按时发放。层层建立预警排查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层层落实专人,筹集应急资金,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工程款及民工工资支付投诉问题。

三、存在的原因

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受国家政策调控影响,也有融资市场的限制,支付压力逐渐加大,有个别劳务公司恶意欠薪,或者劳务公司因工程接近收尾,以追讨工资为名,雇请民工帮忙追讨保证金及工程尾款等行为。

根据20**年“两节”期间信访反映出来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项目资金不到位。因银行银根一度紧缩,使得资金融资难,筹集资金不到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资金跟不上建设的进度,到了支付工程款的时间或结点,建设单位无资金来支付进度款、结点款。由此直接给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以及劳务班组造成巨大的支付压力,或以各种借口不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工资支付矛盾纠纷增多。

(二)是合同履约难度大。按合同约定执行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也是日常管理工作的依据。一方面,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选择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在选择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在选择劳务班组的时候,由于这些企业的实力和信誉度参差不齐。实力雄厚和信誉度好的企业都能严格履行合同,也能顺利应对市场中的各种风险。遇到经济实力差和信誉度差的企业,他们会以各种形式和方法给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或劳务公司施加压力,逼迫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或劳务公司提前履约支付款项。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劳务分包合同、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不规范,甚至有的工程项目根本就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只有口头约定。导致争议、纠纷不断,给处理这方面的信访问题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工资监管力度差。目前,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主要是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总承包方、施工总承包支付给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支付给民工班组、民工班组支付给农民工。部分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在划拨工程款时,未遵循优先保证农民工工资的原则。即使建设单位在已按合同给定支付工程款后,下属分包单位未直接支付给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仍然存在。从中反映出工程项目对农民工工资监管乏力。

(四)建设秩序不规范。部分项目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施工管理人员配备不齐,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未细化不明确。工程项目管理不力,导致工程款结算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中诱发争议和矛盾纠纷较多。

四、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为了杜绝和减少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的发生,积极探索防止拖欠的方法及措施。从源头上防止拖欠。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资金达不到规定比例或后续资金没有保障的经营性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坚决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批准其开工建设。对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的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全区各类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要尽快成立处理民工工资应急方案,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民工工资投诉问题。

(二)是落实工程建设信用评价体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认真落实建设领域“工程建设信用评价体系”,利用“市场评价”、“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合同履约”、“市场行为”四个评价体系,重点是参建单位的“合同履约”情况。采取房屋建筑多层不得少于2次评价(即基础完成评价一次、主体封顶评价一次),高层不得少于3次评价(即基础完成评价一次、主体完成一半评价一次、主体封顶评价一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取建设进度过半一次,结束一次,加强对我区在建工程项目的动态监管。对存在有农民工工资支付拖欠行为的工程项目,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工程项目,采取建管、质量、安全、造价管理科室、站、所联动,限制该工程活动的继续进行。

(三)是健全农民工用工体系。区人社局要积极探索农民工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切实加大对农民工用工情况、用工合同签订的动态监督管理力度,随时掌握工程各阶段、各工种的农民工用工情况。切实有效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月结月清”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由建设单位和用工单位负责落实专人监管。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由用工单位以工资名册的形式向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报送备案。

(四)是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首先相关部门要强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管理,重点是在资格审查中,要确保建设单位择优录取实力雄厚、管理规范、信誉度好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坚决打击挂靠、围标、窜标行为。其次,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是加强对施工合同及履约情况的监管,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均表现在对合同的事后监督,通过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对合同备案后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早发现未按照合同进行履约的情况,避免造成承发包双方的扯皮事件,即时予以纠正,避免更大的损失,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对不按照合同执行的主体应视情况给与一定的处罚。再次,涉及施工现场的管理部门,要强化施工现场的监管,重点是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从业人员持资格证上岗情况、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现场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五)是落实清欠工作责任制。清欠工作在今后几年的工作中任务非常艰巨,是关系我区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区委、政府一定要把他摆到重要的工作日程上来抓。必须进一步完善健全清欠机制,以目前已经建立的清欠机制为基础,以《刑法修正案》第四十一条规定支撑,以打击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为重点,以“业主负责、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为原则,层层落实责任,落实专人,继续推进清欠工作。特别是要加强融资的力度,确保工程项目资金到位,切实维护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精选范文二】

春节期间我通过对我家乡盐城市响水县黄圩镇返乡农农民工的问卷调查,我对家乡农民工在收入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对农民工的欠薪、讨薪问题予以了特别关注。在调查的基础上,我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相关的分析研究,认为至少在我省苏南地区各市外来的农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讨薪问题已经基本上解决了,但是在其它应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他们普遍忍受着没有福利和保险、没有休假、超时工作以及没有奖金补贴的待遇。我希望对农民工问题不只是关注,而是更多地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来改善农民工的现状。

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正文内容)

一、调查背景和调查方式

20**年底,温总理为农妇熊德明讨薪一事,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从政府到民间,都以各种方式关注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尽力帮助农民工争取应得的权益,政府部门更是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解决欠薪问题。时隔一年半有余,

1.4亿农民工的现状是否有所改善,权益是否得到保护,特别是欠薪问题是否得以解决呢?对此我决定做一次小小的社会调查,旨在以小见大,一窥农民工的收入状况

本次调查对象均为在苏南务工返乡的农民工,本次调查采取了问卷调查和访问两种方式,一共调查了20名农民工,调查内容涉及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额、计酬方式、发薪方式、签订合同情况、拖欠工资情况、解决欠薪所采取的方式等

二、调查的数据分析

本次调查分别针对农民工、企业(用人单位),主要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 民工的从业情况

1、农民工大多是通过劳动市场找到工作单位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亲友、同乡介绍工作的。

2、从事的职业主要有建筑工人、工厂临时工、餐厅服务员、家政服务人员、城市环卫工人等。而且农民工大多奋斗在第二产业,从事的工作大多工作条件比较差、工作强度大,有些甚至工作环境极为恶劣,是城市居民所不愿从事的工作。

3、对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合同情况的调查发现,由于政府部门加大了建筑行业、加工制造业等农民工相对比较集中的企业的监督管理,现在签订劳动合同、临时雇佣合同的比例大大提高了。但还是有不签合同的情况,往往出现在打短工、由熟人介绍工作、以及在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打工的农民工身上。有的是因为不知道有订合同这回事,有的是根本不把签合同当回事,还有的则是因为老板根本不理会这种要求。而且,即使有签订合同,也往往是企业指定的,存在大量不合理、不合法的霸王条款,再加上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对这些条约理解并不深,明显不利于保护农民工权益。

(二)民工的工资状况

1、农民工工作报酬的计酬方式主要为计件制和计时制,计时制有按小时和按日两种。

2、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按工作的强度、技术要求、个人能力等有较大差别,从1500元到3500元不等。但是一般都没有奖金、公积金、社会福利、医疗保险。

3、薪资的发放有三种情况:打短工的一般是在完工以后一次性发放,不过可以预支一些作为生活费;建筑行业一般分为两部分,每月发放一部分生活费,年末或工程结束时再发放另一部分;工厂以及服务业一般按月发放,但会扣留一定的保证金,如果是打短工很容易发生拿不到短期打工的工资,损失保证金的情况。

(三)农民工的讨薪问题

1、出现工资拖欠的比例不高,而且多为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黑工头等不正规的雇主。工厂、工地往往会因为资金没有到位而出现短时间拖欠工资,但都能很快补发。

2、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主要有技术上的和道德上的两方面:技术上的原因有上家汇款迟延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层层分包体制等;道德上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的是工头卷款逃跑、有的是老板无视农民工的权利而肆意侵害其利益。

3、农民工在遇到长时间老板拖欠工资时,所采取的手段五花八门,包括直接向老板抗议、请工会之类的组织进行调解、向新闻媒体曝光、找政府部门投诉、求助于司法、仲裁等,其中,比较极端的有“跳楼秀”、绑架老板、报复包工头等,但一般很少会有人选择这种方式。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大多数农民工选择向政府部门投诉,因为一旦发生拖欠,向老板抗议或进行调解很少有实际效果,申请仲裁和诉诸于司法对农民工来说都成本太高,要上媒体又需要事情具有一定的新闻性,而找政府部门不但成本较低且成功几率也比较高。

4、各地方政府都有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并设有监察大队(纠察大队)专门处理这类案件,以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减少侵害的发生。从调查来看,各地政府部门都能比较及时有效地处理问题,一经调查认定,坚决追讨回欠款,案件成功解决的几率在98%以上,而且对违规单位有处罚、教育等手段。为了减少事件的发生政府还有日常的巡查,主动进行监察工作,平时也经常展开针对性的宣传教育。

三、调查得出的结论

虽然我省苏南地区的农民工工资待遇还不错,但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各地离乡务工3个月以上的'农民有近1.4亿人,在我省苏南务工的农民工只能占农民工总数的一小部分,所以改善农民工待遇问题仍然任重道远。农民工他们承担了城市中大部分城市人不愿干的累活、脏活,却只拿着微薄的工资,过着艰难的生活,而且还时常遭受不公平的待遇。农民工的工资报酬相比与他们工作的强度是很低,这仅仅是农民工收入问题的一个方面,但有时就连这微薄的工资农民工也难以得到兑现!

通过对外来农民工的调查,我发现,由于政府近年来的大力整治与监管,农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讨薪问题已经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善,遇到欠薪的主要是没有合同规范以及雇主为不法经营或经营混乱的农民工。但是,农民工在其他应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即使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对其中明显不合理、不合法、差别对待的霸王条款无可奈何。他们已经普遍习惯了没有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没有休息日和假期,长期的超时工作却没有加班补贴的不公平待遇。如今背井离乡的农民工已成为城市最大的弱势群体!他们的生存现状,与他们做出的贡献形成巨大反差。如果放任这种不公正持续下去,致使农民工不满情绪上升,是大大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的。

农民工之所以会受到这种不公平的待遇,从其自身的来讲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农民工文化程度低,缺乏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受到侵害也不会维护自己利益,使侵害他们权利的人和准备侵害他们利益的人有恃无恐、趁虚而入;第二、农民工缺乏能够维护自己权力的组织,农民工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身单力薄,处于劣势地位,没有专门法律机构帮助农民工维权,而本该代表维护工人利益的工会组织早已名存实亡,许多时候它并没有起到它应有的作用,它应该更进一步为维护农民工利益作出努力。

由于经济状况、地理条件等原因,农民工大都文化程度不高,缺乏一定的专业技术,法律意识普遍淡薄。而且,由于来城市打工的农民来自五湖四海,从事的职业五花八门,没有一个有力、团结的组织来保护他们的权益。所以,使得农民工始终生活在城市的最底层。他们付出了艰辛的劳动,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但实际上却没有最基本的国民待遇,依然被排除在城市各类保障体系之外。他们从事条件最差、负荷最重的体力劳动,而用工单位却不愿投入更多成本给予改善。 我认为,社会在得到农民工如此多的给予之后,理应付出对等的回报,给予他们更多实际的关爱和帮助。首先,就应该切实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让他们享有法律所赋予公民的权利,对于侵害其劳动权利的个人与单位,进行有效的惩处,切实保障每个公民的权利。其次,社会各界尤其是社会舆论要加大对企业的监督,让欠薪等不法问题无处可藏,让欠薪等不法企业曝光于阳光之下。最后,政府还要有制度保障,从制度着手方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薪酬问题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劳动监察制度、国民收入分配制度等。总之解决农民工薪酬问题是不会一蹴而就,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们要从多方面多角度着手,为解决农民工薪酬问题采取一篮子措施。

篇14: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

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国政府部门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大了对农民工欠薪问题的解决力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在10月表示,我国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基本解决,大部分省份已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工作重心已由“清理旧欠”向“预防新欠”转变。[1]这一消息确实鼓舞人心,但从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咨询和办理的案件来看,即使“旧欠”已清理完,“新欠”又接踵而至,仍然有大量农民工因拖欠工资而来求助,农民工欠薪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欠薪不但使农民工贫困的生活雪上加霜,而且也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因素。

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自9月8日成立至5月31日,共接待欠薪咨询案件6232件,涉及农民工65320人;决定提供法律援助的欠薪案件1880件,涉及农民工2830人次。现以工作站援助的欠薪案件中可核查的2782名农民工为基础,对当前北京市农民工欠薪情况进行分析。

一、农民工欠薪案件的特点

(一)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

表1 年龄分布

年龄(岁)      16岁以下(不含16岁)      16—17      18—25      26—35      36—45      46岁以上      
人数      7      41      470      788      957      519      
比例      0.3%      1.5%      16.9%      28.3%      34.4%      18.7%      

注:本表中的基数为2782人

虽然近几年来农民工平均年龄有增加的趋势,但仍以青壮年为主。从统计数据上来看,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36.3岁,其中25岁以下的占18.6%;35岁以下的占46.9%;另外,36—45岁的比例较高,达到了34.4%,主要原因是这一年龄段的农民工大多要承担子女上学及赡养老人的负担,外出打工的人数比较多。对于绝大多数的农民工家庭来说,打工收入是其主要经济来源,欠薪不仅会造成农民工家庭生活困难,还可能影响下一代的教育成长和老人的赡养。

(二)农民工中男性占绝大多数

表2 性别分析

性别      男      女      
人数      2637      145      
所占比例      94.8%      5.2%      

注:本表中的基数为2782人

从受援助的农民工性别结构来看,男性占绝大多数,是女性打工者的18倍还多,是打工人员的主力。在145名受援助女性当中,在建筑工地打工的有61人,建筑行业仍然是人数最多的,其次是加工制造业,有57人。女性在建筑工地打工的,一般来说较多的从事杂工、小工等工作量不太大、危险性也比较小的工种。

(三)农民工文化程度较低

文化程度      文盲      小学      初中      高中      大专及以上      
人数      34      754      1755      212      27      
比例      1.2%      27.1%      63.1%      7.6%      1%      

注:本表统计基数为2782人

在工作站援助的2782名农民工中,具有大学文化的只有5人,具有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的也是非常少,绝大部分的农民工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有的农民工来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时连字都不会写。这与国务院研究室在《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中得出的结论是一致的,“外出农民工年龄较轻,思想活跃,有强烈的外出冲动,也较为容易适应现代工业的生产要求,但总体素质仍然偏低,多数只能吃‘青春饭’,从事简单体力劳动”。由于文化水平不高,大部分的农民工只能从事体力劳动和技术简单的工作,与用人单位相比处于弱势地位,一旦权益受到侵害,不知道怎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的甚至采取过激行为。

(四)从事建筑工程的农民工占绝大多数

表3 从业领域

行业      建筑工程      加工制造      服务业及其他行业      
人数      2457      143      182      
比例      88.3%      5.1%      6.6%      

注:本表中的基数为2782人

根据《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中的统计,农民工在制造业就业的占30.3%,在建筑业就业的占22.9%,两者所占比重最大。从工作站援助的农民工从业结构来看,建筑领域的高达88.3%,农民工已成为建筑用工的主要来源。建筑业以体力劳动为主,行业准入的门槛低,适合于文化程度偏低的青壮年农民工;但这个行业也是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发生工伤事故比较严重的行业。

农民工从业领域以及文化水平低的状况一直没有改变,一方面反映出农民工群体数量庞大,这种趋势不可能短时间内改善;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还不到位。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关键也在于对建筑领域的规范管理。

(六)外出找工作主要依赖别人介绍

表5 外出就业途径

外出方式      别人介绍      用人单位招聘      自己找      中介      
人数      2431      193      156      2      
比例      87.4%      6.9%      5.6%      0.07%      

注:本表中的基数为2782人

据《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20的统计,88%的农民工通过自发方式外出,有组织的仅占到12%。从表5的统计来看,到目前为止这种情况没有明显变化,自发性外出的占到总数的93%。农民工外出打工仍然以地缘、亲缘关系为主,这里所说的“别人介绍”主要就是指“老乡带老乡”的形式。这部分农民工在离开老家时基本上就确定了自己要去什么地方、做什么工作,这种方式成本低、成功率高,是目前最主要的就业途径;而劳务中介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在2782个农民工中,只有0.07%是通过中介找到工作的。目前的中介市场存在很多问题,主要是提供的有效就业信息不足,而且质量参差不齐,还要交纳不菲的中介费,难以得到农民工的信任。

(七)包工头

包工头      有      无      
人数      2296      486      
比例      82.5%      17.5%      

注:本表基数为2782人

从统计数字来看,绝大多数农民工仍然跟随包工头干活,占到总数的82.5%;在工作站成立一周年(209月至9月)的调查中,这一比例占到87%,可以看出,跟随包工头干活的农民工人数有所降低,主要是由于非建筑行业申请援助的农民工人数有所增加。但在从事建筑工程的2457名农民工当中,这一比例仍然高达91%,与一周年的调查(92.7%)相比虽然略有降低,但比例之高仍然令人担忧。虽然包工头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农民工就业的渠道、降低其寻找工作的成本,但包工头的存在无疑是导致劳动力市场混乱的重要原因,严重危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七)务工期限较短

表6 务工期限

打工期限      6个月以内(含6个月)      6个月至1年(含1年)      1年至2年(含2年)      2年以上      
人数      2093      508      72      109      
比例      75.2%      18.3%      2.6%      3.9%      

注:本表中的基数为2782人

从统计数据上来看,2093名农民工的务工期限在6个月(含6个月)以下,其中在建筑行业工作的有1941人,占到92.7%。由于建筑行业本身的特点,一旦工程结束,农民工的打工日子也就随之暂时结束,因此大部分农民工在同一单位务工期限很短。连续务工在6个月至1年间的农民工人数为508人,比例为18.3%;连续务工期限在1年至2年之间的农民工人数为72人,所占比例为2.6%;务工期限在2年以上的农民工有109人,比例为3.9%,其中仅有37人从事建筑行业。务工期限在1年以上的农民工大多从事的是加工制造等较为稳定的工作。

(八)受援助的农民工来自河北的最多

表7 籍贯

籍贯      河北      四川      河南      安徽      山西      山东      北京      其他地区省份      
人数      1088      403      474      137      73      82      70      455      
比例      39.1%      14.5%      17%      4.9%      2.6%      2.9%      2.5%      16.4%      

注:本表中的基数为2782人

从工作站援助的案件来看,河北省的农民工数量最多,有1088人,所占比例达到了39.1%,这主要是由于河北省的地理位置邻近北京。而四川省和河南省原本就是两个农民工输出大省,申请援助的比例也就较之其他省份要高,分别为403人和474人,所占比例分别是14.5%和17%,其余农民工主要来自安徽、山西及山东等省份。此外,北京本地的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也逐渐增多。

(九)群体性案件发生的比例较高

表8 涉案人数

人数      1人      2—4人      5—10人      11人以上      
件数      125      28      51      78      
涉案人数      125      73      363      2221      
人数比例      4.5%      2.6%      13%      79.8%      

注:本表中的基数为2782人

在工作站援助的案件中,群体性的欠薪案件发生比例较高,5人以上的群体性案件共129起,涉及的农民工人数为2584人,所占比例高达92.9%;而11人以上的欠薪案件78起,涉案人数为2221人,比例为79.8%。群体性案件发生率高,与农民工主要在建筑行业打工有关系,而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包工头。群体性案件容易导致社会矛盾和暴力冲突,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十)结案形式以法院判决和律师调解为主

表9 结案形式

结案形式      调解      仲裁裁决      法院判决      终止援助      
监察调解      律师调解      仲裁调解      法院调解      
涉案人数      14      635      69      148      30      1101      312      
所占比例      0.6%      27.5%      3%      6.4%      1.3%      47.7%      13.5%      

注:本表中的基数为已结案件中的2309人

在已经结案的2309人中,主要结案形式为法院判决和律师调解。其中通过法院判决结案的人数为1101人,所占比例为47.7%。调解结案的总人数为866人,所占比例为37.5%,调解结案的比例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农民工证据不足及维权成本过高,许多农民工主动选择或被迫接受调解。在调解中,律师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律师调解结案涉及的人数为635人,占全部结案人数的27.5%,大概每四个人中就有一人通过律师调解结案。此外,工作站对312名农民工终止了援助,有一些案件是因为当事人提交给工作站的证据中存在伪造情况,如杨某等151人欠薪案中,援助律师经过去农民工原籍调查发现,许多农民工对于该案已经申请援助的情况根本不了解,其提交给工作站的授权委托书(已经过公证)和证据欠条中有包工头伪造的,因此工作站决定终止对其进行法律援助。还有的案件在律师为农民工办理援助手续后,在较长时间内联系不上农民工,只能终止。这种情况下,如农民工再来申请援助,符合条件的,工作站同样会受理。

(十一)农民工欠薪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表10 欠薪发生年份

欠薪发生年份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涉及人数      66      1      190      231      664      679      620      3      
所占比例      2.7%      0      7.7%      9.4%      27%      27.6%      25.2%      0.1%      

注:本表中的基数为2457人

从工作站援助的案件来看,在2001至20这一段时间里,除了只有一人外,其余年份中,20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数量最多,有679人,所占比例为27.6%。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数量明显减少,一个原因是统计时只截至2008年5月31日,尚未到年底结算工资的事件;另外,援助律师在办案中感觉到,现在政府采取的遏制欠薪案件发生的措施还是比较有效的,尤其是针对大中型建筑公司,即使其将工程违法分包或发包给包工头的,农民工欠薪的数量还是大大减少了。因拖欠工资到工作站求助的农民工当中,其他行业的逐渐增多,追讨加班费的也在增多。

二、农民工欠薪维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难以区分,不利于农民工维权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在司法实践中界定非常模糊的概念,两者都以一方提供劳务以获取相应报酬为基本形态;但在不同的关系中,劳动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的关系具有本质的不同,因此适用的法律完全不同。如判断为劳动关系的,要适用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要遵守国家对工作时间、最低工资标准和劳动安全标准等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劳动者团结权的行使;但如果确定为劳务关系的,双方只是提供劳动和给付对价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民法通则》以及《合同法》的规定,接受劳动方没有对劳动者的惩戒权,但也不必遵守工作时间和最低工资的约束。但在具体实践中这两者之间如何区别,就连劳动法专家也会有不同意见,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区分不明,对于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来说,却可能使其难以保障自己的权利。

从北京市农民工办理的拖欠工资案件来看,2457名农民工在建筑工地打工,占到了总数的88.3%,除了122人是由律师直接调解结案的以外,有2177名农民工在被拖欠工资后,是按照拖欠劳务费起诉的,占到88.6%。从统计数字来看,工作站处理的绝大多数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是按照劳务关系来讨要其工资的,主要原因是农民工在建筑工地打工时并非直接受雇于建筑公司,而往往是跟随包工头打工,无论工作内容、工资约定、日常管理还是工资发放,均依赖于包工头。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就认为农民工是跟着包工头打工的,与建筑公司没有直接关系,两者当然无法建立劳动关系,而只能是与包工头形成雇佣关系,从而将其划入“劳务关系”的范畴。另外一方面的原因是农民工在意识到运用法律维权时,常常已经超过了60日仲裁时效(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生效之前,仲裁时效为60天),如果仍然坚持劳动关系,得到的必然是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裁决,不得已的情况下,只好以劳务关系直接向法院起诉。

一旦被认定为劳务关系,农民工的很多权益就难以保障。如月收入可能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日工作超过8小时的无法要求支付加班工资,被拖欠工资无法主张25%的经济补偿金,在诉讼时也要承担更多的举证义务;而且法院一旦认定双方是劳务关系,往往会判决让包工头承担“雇主责任”,由于包工头流动性频繁,可能导致判决难以执行。

(二)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农民工权益难保障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凭证,是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劳动者保障自身权益、双方处理争议的重要依据。《劳动法》第16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0条也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一些用人单位出于各种目的不愿与农民工签订合同。工作站援助的2782人中,只有194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签订率仅为7%,并且其中有59人的合同是由用人单位保管的,农民工手中并没有。国务院研究室所做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中称,据劳动保障部2004年对40个城市的抽样调查,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也仅仅为12.5%。[2]农民工直接找用人单位索要工资时,由于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往往拒绝承认其与农民工的劳动关系,加之没有其他的证据,造成农民工讨要工资时求告无门。农民工由于没有劳动合同的保障,只能确认与用人单位的事实劳动关系,增加了维权的困难。

即使事实劳动关系得以确认,由于没有劳动合同的明确规定,农民工的诸多劳动权利仍然处于未明的状态,如工资数额难以确定。有的农民工在打工之初与用人单位有过工资数额的口头约定,但一旦发生争议,往往因用人单位拒绝承认而致工资数额不明;还有一些农民工打工时也没有对工资的明确约定,被拖欠工资后更是难以说明。当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只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无法确定具体的工资数额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裁判就有不同。有的判令用人单位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如工作站援助的陈某被拖欠工资案中,法院最终判决公司按照每月580元(北京市2005年7月至2006年7月最低工资标准)向工作岗位是公司技术管理人员的陈某支付工资,显然与陈某的实际工资水平相差甚远。但工作站办理的欠薪案件中,越来越多的裁判者在工资数额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用人单位又提供不出工资支付凭证加以证明的情况下,会裁判支持劳动者主张的数额,由用人单位来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这是对劳动者非常好的保护。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由于加重了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罚力度,劳动合同签订率有了很明显的提高。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用人单位种种规避法律的做法,如用人单位签完合同后即收回,以便应付劳动行政部门的检查,或者当劳动者诉至仲裁委或法院时,避免受到不利处罚,但实际上劳动者本人并没有合同,其地位仍然类似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一旦权利被侵害而用人单位又不愿承担责任时,只能先搜集各种证据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若无法证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很可能拒绝承认其为本单位员工,也不可能承担责任。还有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虽然也能给劳动者一份,但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数额却不是实发数额。如工作站接待咨询的张某被拖欠工资案中,张某每月实发工资1200元,但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数额只有每月730元(北京市20至今的最低工资标准),如张某不同意则立即辞退。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一般都不会因为将来可能发生的侵权而放弃目前比较满意的工作,但如果发生争议,仲裁委和法院很有可能按照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来裁判,农民工的权利仍然得不到保障。

(三)超时间劳动现象普遍,加班工资难以保障。

国家统计局2004年所做的调查显示,农民工日工作时间11小时,每月工作时间超过26天,76%的农民工在节假日加班未享受过加班工资。[3]工作站援助的农民工从人数上来看,绝大多数从事的是建筑工程工作,加班加点现象更加普遍;并且,用人单位(或包工头)也很少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包工头往往与农民工约定日工资标准,如架子工每日工资70元,小工每日工资45元等;或者直接按照工程量约定。无论其工作多长时间均以此为准,并且考勤记录也只是记载工作天数,几乎没人统计每日工作的时间。因而对于建筑工地的农民工来说,加班加点工资难以保障,不仅是缺少劳动合同难以认定的问题,还涉及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再确认劳动关系后加班时间证明的问题。由于建筑工地被拖欠工资的,往往以拖欠劳务费(劳务关系)为由直接向法院起诉,也就无法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性规定来要求加班工资了。

从事餐饮、保洁、保安等服务业以及加工制造业等非建筑行业的农民工,虽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比较容易认定,但存在的严重超时工作和不支付加班费的问题同样严重。2007年,由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牵头,在全国17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各地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门机构的协助下,开展了有关女性农民工劳动权利的随机问卷调查。从调查的统计数据来看,730名被调查的女性当中,日工作时间在10小时以上的有346人,占47.4%;311名女工表示加班是单位的强制性要求,占到总数的42.6%;244名女工表示没有加班后没有加班费,占到总数的33.4%。实际上,该调查从女性的视角反映了存在于整个农民工群体中的问题。

从工作站提供咨询以及办理的案件来看,有些用人单位明确拒绝支付加班费,而有些用人单位却采用种种手段规避法律对加班费的强制性规定。

用人单位最常用的规避方式则是采用计件工资制。表面上看起来多干多得,实际上超过8小时后的工作时间所得仅仅是普通的工资标准,并没有按照加班工资的标准支付。但这种方式有隐蔽性,很多农民工并不认为自己被拖欠了加班工资。如杨某欠薪案件中,杨某于2008年年初来到北京某床上用品公司做缝纫工,实行计件工资制,后杨某被拖欠2个多月工资。杨某来工作站求助时,律师发现其每天工作时间超过10个小时,除了按照计件工资计算的工资数额外,还应该向单位主张加班期间的工资,而杨某起初却觉得自己干多少活拿多少钱即可。

还有的单位安排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却没有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也不支付加班工资,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如工作站办理的崔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案件中,崔某是某物业公司的一名电工,物业公司安排崔某实行工作24小时休48小时的工时制度,工资是固定薪酬,每月1200元。但物业公司并没有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交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依照法律规定只能实行标准工时制,也就是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40小时、每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的强制性规定。物业公司自己的工时安排很明显违反了该规定,但公司却认为自己已经给崔某充分的休息时间,不应该再支付加班费。还有的农民工做保安工作,根本没有安排具体的工作时间,往往值班室就是宿舍,要保证一天24小时对所负责小区的安全巡查,没有事情时就可以休息,但工作时间、加班时间和休息时间就很难判断。如工作站接待咨询的王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案中,王某被某物业公司派驻某小区做安全保卫工作,月工资固定为800元。夜里王某一般都可以睡觉,但如果有车进出,就需要他开门并检查。对于王某是否存在加班、如果有加班应如何计算加班费的问题,就存在着多种不同看法。

由于农民工就业的非正规性和多样性,往往较之正规就业的劳动者更难判断其正常工作时间和加班工资,也更难得到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对其加班费的支持。

篇15: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

一、农民工追讨工资的件次及维权方式发生变化

20**年两节期间,农民工到因农民工工资未及时支付个访、集访共20余件次,涉及金额1201。1万元。20**年两节期间与去年同期相比投诉率上升了15。9%,金额上升10。8%,人数上升51。7%。不包括农民工到区城乡建设委,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农民工问题,堵高速路口等方式,在城区发生一次。城区堵交通干道的行为在北环路,三环路数次发生,同邦。国际城数次发生民工拉标语、敲盆子等方式上街游行。

二、工程领域普遍存在此类现象

其中工程项目有政府项目,也有私营工程,如示范街道及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房地产开发工程,工业园区厂房建设工程,巴渝民居改造工程,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就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要求各融资平台,国有公司,行业主管单位等要及时监督,按照业主负责、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等方式保证工资按时发放。层层建立预警排查机制,层层落实职责制,层层落实专人,筹集应急资金,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工程款及民工工资支付投诉问题。

三、存在的原因

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受国家政策调控影响,也有融资市场的限制,支付压力逐渐加大,有个别劳务公司恶意欠薪,或者劳务公司因工程接近收尾,以追讨工资为名,雇请民工帮忙追讨保证金及工程尾款等行为。

根据20**年两节期间信访反映出来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项目资金不到位。因银行银根一度紧缩,使得资金融资难,筹集资金不到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资金跟不上建设的进度,到了支付工程款的时光或结点,建设单位无资金来支付进度款、结点款。由此直接给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以及劳务班组造成巨大的支付压力,或以各种借口不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工资支付矛盾纠纷增多。

(二)是合同履约难度大。按合同约定执行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也是日常管理工作的依据。一方面,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选择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在选择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在选择劳务班组的时候,由于这些企业的实力和信誉度参差不齐。实力雄厚和信誉度好的企业都能严格履行合同,也能顺利应对市场中的各种风险。遇到经济实力差和信誉度差的企业,他们会以各种形式和方法给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或劳务公司施加压力,逼迫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或劳务公司提前履约支付款项。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劳务分包合同、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不规范,甚至有的工程项目根本就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仅有口头约定。导致争议、纠纷不断,给处理这方面的信访问题带来了必须的难度。

(三)工资监管力度差。目前,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主要是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总承包方、施工总承包支付给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支付给民工班组、民工班组支付给农民工。部分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在划拨工程款时,未遵循优先保证农民工工资的原则。即使建设单位在已按合同给定支付工程款后,下属分包单位未直接支付给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仍然存在。从中反映出工程项目对农民工工资监管乏力。

(四)建设秩序不规范。部分项目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施工管理人员配备不齐,管理制度不健全、职责未细化不明确。工程项目管理不力,导致工程款结算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中诱发争议和矛盾纠纷较多。

四、工作提议

(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为了杜绝和减少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的发生,进取探索防止拖欠的方法及措施。从源头上防止拖欠。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资金达不到规定比例或后续资金没有保障的经营性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坚决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批准其开工建设。对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的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全区各类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要尽快成立处理民工工资应急方案,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民工工资投诉问题。

(二)是落实工程建设信用评价体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认真落实建设领域工程建设信用评价体系,利用市场评价、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合同履约、市场行为四个评价体系,重点是参建单位的合同履约情景。采取房屋建筑多层不得少于2次评价(即基础完成评价一次、主体封顶评价一次),高层不得少于3次评价(即基础完成评价一次、主体完成一半评价一次、主体封顶评价一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取建设进度过半一次,结束一次,加强对我区在建工程项目的动态监管。对存在有农民工工资支付拖欠行为的工程项目,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工程项目,采取建管、质量、安全、造价管理科室、站、所联动,限制该工程活动的继续进行。

(三)是健全农民工用工体系。区人社局要进取探索农民工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切实加大对农民工用工情景、用工合同签订的动态监督管理力度,随时掌握工程各阶段、各工种的农民工用工情景。切实有效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月结月清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由建设单位和用工单位负责落实专人监管。农民工工资发放情景,每月由用工单位以工资名册的形式向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报送备案。

(四)是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首先相关部门要强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管理,重点是在资格审查中,要确保建设单位择优录取实力雄厚、管理规范、信誉度好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坚决打击挂靠、围标、窜标行为。其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加强对施工合同及履约情景的监管,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均表此刻对合同的事后监督,经过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对合同备案后的履行情景进行检查,及早发现未按照合同进行履约的情景,避免造成承发包双方的扯皮事件,即时予以纠正,避免更大的损失,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对不按照合同执行的主体应视情景给与必须的处罚。再次,涉及施工现场的管理部门,要强化施工现场的监管,重点是管理人员的到位情景、从业人员持资格证上岗情景、管理人员的变更情景、现场管理制度落实情景进行监管。

(五)是落实清欠工作职责制。清欠工作在今后几年的工作中任务十分艰巨,是关系我区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区委、政府必须要把他摆到重要的工作日程上来抓。必须进一步完善健全清欠机制,以目前已经建立的清欠机制为基础,以《刑法修正案》第四十一条规定支撑,以打击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为重点,以业主负责、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为原则,层层落实职责,落实专人,继续推进清欠工作。异常是要加强融资的力度,确保工程项目资金到位,切实维护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篇16: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镇)和乡镇企业就业。在这个过程中,构成了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这就是被称为农民工的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农民工主要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城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他们就业流动性强,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亦工亦农;有的长期在城市居住、生活和工作,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虽然尚未成为城市居民,但与农民也有很大的不一样,生产生活方式、思想文化观念已受到城市现代礼貌的熏陶。农民工的很多涌现,为社会创造了财富,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农民工的出现和发展,是中国国情的产物,将长期存在于现代化事业的进程中。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一个重大的历史性课题。

一、充分认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很多事实说明,农民工已是我国产业大军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据国家统计局调查,2004年全国进城务工和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总数超过2亿,其中进城务工人员1。2亿左右。农民工广泛分布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其中在加工制造业中占从业人员的68%,在建筑业、采掘业中占到近80%,在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这一比重到达50%以上。农民工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能够说,过去20多年,如果没有农民工,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就不会有那么快,沿海地区新兴产业和开放型经济就不可能迅猛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已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进取成效。但从现实情景看,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主要是:工资偏低,拖欠工资现象严重;劳动时光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困难,经济、政治、社会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这些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纠纷,也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进一步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有着极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于改革发展稳定和整个现代化事业具有全局性的重大意义。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是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这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宗旨决定的,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和制度,促进工农、城乡协调发展,使城乡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必须实行有利于调动农民工进取性和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措施。农民工促进了市场导向、自主择业、竞争就业机制的构成,闯出了一条城乡融合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路。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将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协调工农关系,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使全体社会成员都享有平等权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也必然要求解决好涉及农民工权益的一系列问题。仅有妥善解决他们在劳动工资、就业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权益,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公平、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才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成充满活力、有序安定的社会局面。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世界各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必然趋势。各国在工业化过程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规模、进度和方式不一样,其社会效果也不一样。我国人口众多,农村劳动力数量也多,又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将有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渐转移到非农产业和城市中。农民工队伍的出现和壮大,是我国特色的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正确抉择和有效途径。很多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现象在我国不是短期的,而必将是长期的。我们必须顺应工业化、城镇化的客观规律,并从我国国情出发,正确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能否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现代化进程和宏伟目标的实现。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综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供给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到达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并明确指出,“我国此刻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这是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科学确定。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多地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提出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这些重要论述和要求,为我们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指明了方向。我们要从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正确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感和长期性。

二、解决农民工问题需要把握好的指导原则

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新事物。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最根本的,是要有正确的指导原则。概括地说,既要遵循世界上现代化建设的一般规律,又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既要进取解决农民工面临的诸多问题,又要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既要着力完善政策和管理,又要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统筹城乡发展,推动中国特色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稳步健康发展。进一步地说,解决好农民工问题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原则:

第一,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就是要尊重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消除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政策规定和体制性障碍,使他们和城市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具体体现,也是现代社会礼貌提高的重要标志。必须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农民工、尊重农民工、保护农民工的良好氛围。这不仅仅要体此刻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措施中,也要体此刻各地方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中,还要体此刻用人单位的用人观念和做法中,任何部门、地方和单位都不应有歧视农民工的规定和做法。

第二,强化服务,完善管理。就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改善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努力为农民工供给就业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服务,供给维护合法权益和子女理解教育的服务。在管理方式上实现由防范式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在公共产品供给上实现由单纯面向城镇户籍人口向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常住人口转变。要充分发挥企业、社区和中介组织的作用,使农民工享受应有的公共服务和权利,也使农民工更好地适应在城市工作、生活的新要求。

第三,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就是实行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与就地转移相结合。要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搞好科学规划,实行正确的政策措施,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我国国情决定了和规定着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方针,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既要进取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又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这样,才能确保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防止很多农民盲目涌进城市异常是大城市,避免一些国家出现过的大城市人口急剧膨胀和贫富悬殊的现象。

第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就是要坚持从各地实际情景出发,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民工面临的各种问题。我们国家地域辽阔,各地发展不平衡,解决农民工问题也必须要研究到各地的差异,不搞一个模式。近些年来,许多部门和地区进行了不少的尝试,积累了有益的经验。要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输出地和输入地都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民工问题。要进取探索保护农民工权益、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的有效办法和途径。

第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就是既要抓紧解决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又要靠改革和发展,逐步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深层次问题,构成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权益的体制与制度。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流动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也将伴随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长过程。解决农民工问题应当坚持当前和长远相结合,方向性和操作性相统一。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能够提出解决问题的原则、方向和思路,为各地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措施留有空间。

贯彻以上这些原则,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思想,尊重、保护和善待农民工,走中国特色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之路。

三、当前需要着力研究解决的几个问题

解决农民工问题涉及面广,需要做多方面的工作。当前,异常要抓紧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一些带普遍性和最现实的问题。

第一,着力解决农民工收入偏低和生产生活条件差的问题。这是农民工最直接的切身利益问题,也是当前农民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一方面,要从制度机制上杜绝拖欠和克扣工资的现象,经过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做到农民工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切实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处罚力度。另一方面,要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制定和推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逐步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一样酬的状况。此刻,不少地方在这两个方面都做了进取探索,要认真总结经验,推广成熟做法。同时,要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监管职责,企业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的主体职责。要依法保障农民工的休息权和休假权,监督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工休息休假的规定,对于延长工时和占用休息日、法定假日工作的,必须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任何企业都不得压低或变相减少加班时光的工资支付。要多渠道地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贴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标准,经过完善社区文化设施和公共服务,丰富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

第二,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和劳动合同管理。关键是要改革城乡分割的就业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公平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为农民工供给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服务。各地方、各部门要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各种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清理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各级政府都要把帮忙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资料;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开放,免费供给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要依法规范职业中介、劳务派遣和企业招用工行为。要适应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需求,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提高农民转移就业本事。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与监督,制定和推行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任何单位都不得违反劳动约定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异常要依法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严格禁止使用童工,对介绍和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应从严惩处。

第三,进取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也是各方面都比较关注的问题。抓紧建立贴合农民工就业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已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这既涉及维护农民工权益,也关系稳定农民工队伍。要根据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需求,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首先着力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要适应农民工就业流动性大的特点,保险关系和待遇能够转移接续,使农民工在流动就业中的社会保障权益不受损害;要兼顾农民工工资收入偏低的实际情景,实行低标准进入、渐进式过渡,调动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保的进取性。各地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当前,要加快推进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采掘等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各统筹地区要采取建立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办法,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农民工也可自愿参加原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抓紧研究探索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

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第四,改善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农民工输入地政府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管理方式,对农民工实行属地管理。要在编制发展规划、制定公共政策、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统筹研究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和居住的农民工对公共服务的需要,逐步健全覆盖农民工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当前,子女上学是长期在城市工作农民工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输入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职责,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列入教育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理解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向农民工子女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输入地政府还要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工作;实行以输入地为主、输出地和输入地协调配合的管理服务体制,全面搞好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第五,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目前,涉及农民工的侵权案件屡屡发生,由于多种原因使得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困难重重,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至关重要。要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保障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权利。农民工在评定技术职称、晋升职务、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等方面要与城镇职工同等看待。要依法保障农民工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严禁打骂、侮辱农民工的非法行为。要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地、有条件地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户籍问题。当然,户籍制度改革是一个十分重要而又相对复杂的问题,必须要根据大中小城市的不一样情景,从各地实际情景出发,进取而稳步推进。要加大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执法力度,健全农民工维权举报投诉制度,做好对农民工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应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在农民工维权工作中的作用。

第六,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这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我国庞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必由之路,也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指导方针。据调查,目前全国已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在县域经济范围内吸纳了65%,主要是在乡镇企业和中小企业就业,浙江、江苏、山东、广东等经济发达省份省内就地、就近转移的农村劳动力都到达90%左右。实践证明,这种就业模式和途径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必须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容量。要努力引导相关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增加中西部地区农民在当地就业机会。要大力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这不仅仅能够帮忙农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收入,也利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业。要提高小城镇产业集聚和人口吸纳本事,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回到小城镇创业和居住。异常要依法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这是降低农民工在城市失业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大问题。

第七,着力提高农民工自身素质。由于农民工已经并将进一步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支劳动大军的素质状况,直接关系到我国产业素质和竞争力,关系到整个工业化、现代化水平。所以,必须要用极大的努力全面提高农民工素质,包括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技能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水平。要在农民工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农民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守职业行为准则,成为既熟练掌握职业技能,又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的合格的产业工人。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工增强法制观念,知法守法,学会利用法律、经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要开展精神礼貌创立活动,引导农民工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共环境、讲究礼貌礼貌,培养科学、礼貌、健康的生活方式。广大农民工要努力按照现代产业工人的基本素质要求自我,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业务和生产技能、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遵守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履行当地城市居民应尽义务。

2005年初,国务院领导同志就研究解决农民工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国务院研究室牵头,组织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以及部分专家,对农民工问题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在研究成熟后为国务院制定一个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指导性文件。历经10个多月的努力,课题组构成了一批调研成果,并起草了一个指导性文件;2006年1月18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听取汇报,并讨论经过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文件,已经发布实施。这本《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汇集了对农民工问题作系统调查研究的丰硕成果。这些研究成果,丰富了对农民工的地位、作用、现状、趋势和一系列相关问题的认识。农民工这一新事物还在不断发展变化中,请广大读者和我们一齐继续关注和深入研究农民工问题,为这支新型劳动大军的可贵精神和重大作用鼓与呼,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作坚持不懈的探索与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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