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制度

时间:2022-11-29 14:35:11 作者:马小路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马小路”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6篇安全教育制度,下面就是小编整理后的安全教育制度,希望大家喜欢。

篇1:安全防范教育制度

为提高学校内部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现制定以下安全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一、学校安全责任人及保卫干部认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经常对学校教师进行安全防范、保密、遵纪守法教育,增强教职员工的法制观念。要做到学法、懂法、执法、守法。

二、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与保卫工作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并运用到治安防范工作的实践中去。

三、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安全防范业务知识及掌握专业技能(如:消防、防盗、报警器材使用和保养、维修等)。

四、对教师员工进行治安防范、防盗、防抢、防火、禁黄、禁毒、禁赌方面的教育。

五、制定计划定期开展各项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校园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网络安全、消防安全、自救自护知识)规范行为,提升师德。

篇2:幼儿安全教育制度

一、维护幼儿安全的原则

1.防患于未然,加强预见性。

2.组织有序,稳定幼儿情绪。

3.提供充分与足够的活动时间与空间。

4.教育与信任并重,处理好“收”与“放”的关系。

二、安全管理与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在班级保教管理中,应注意结合幼儿的年龄特点,进行适当的安全教育,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1.玩具的安全

①杜绝使用危害幼儿安全的玩具,如边缘锋利的玩具、容易破损或断裂的玩具、用有毒材料或涂料制成的玩具等,小班避免给幼儿提供体积较小或豆类的玩具。

②教会幼儿玩玩具的方法,尤其是户外大型玩具,应让幼儿掌握游戏常规。对于需成人指导才能玩的玩具,一定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

③注意玩具的维修和保管。如要定期给玩具消毒,对残旧的玩具要及时修理或丢弃,避免某些尖锐物体刺伤幼儿的手指。

2.活动安全

①在使用剪刀等危险性工具时,要注意教幼儿掌握操作技能、要领。如,将剪子交给别人时,要把剪刀的尖端握在手掌心,将剪刀柄递出去,以防刺伤别人。剪刀用毕要合好,放归原处。不能拿着剪刀乱跑。

②除非特别规定,不准幼儿玩弄电源插座、插头、电线,不能玩火柴、打火机等。

③不随便吞吃非食物的东西,不把钱币、玻璃球等小东西含在嘴里。

④使用户外活动器械要遵循正确的运动技能和方法,遵守活动规则,不得做任何危险的动作。如,爬攀登架时要抓紧护栏,不相互推拉。

⑤走路奔跑时要注意四周,不猛跑、猛停,要会躲闪,防止和同伴碰撞。

⑥上下楼梯靠右边走,不能与同伴相互推拉、挤。

⑦不把头伸到阳台、窗台、护栏外面,不攀爬楼梯护栏。

⑧不玩带刺或有尖角的物品,不把这些东西带在身上。

⑨户外游戏时,不远离集体。要整理好衣着,系好衣扣,鞋带,以免活动时绊倒发生危险。

⑩团体排队户外活动时,要确认并紧跟前面的小朋友,不掉队,不随便离队。教师应有二人随行,一前一后照顾幼儿,并随时清点人数。

3.交通安全

①引导幼儿学习认识交通标志,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在街上乱跑;横穿马路不慌张,注意看清左右有无行车,才可以过马路。

②乘车时,幼儿不可将头、手伸出车外。在车上不得大声喧哗,不在车上玩耍和跑动,要扶好车把,以免发生危险,不玩弄车门和车窗。按顺序上下车,不可相互推挤。

③教师要随时关注本班幼儿情况加强安全意识,注意安全防范,及时发现并消除危险隐患。

不得让幼儿单独离园,不能让陌生人接走幼儿。

4.着装安全

①幼儿着装要舒适、安全,避免穿太长的裙子、太大的衣服,以免影响幼儿活动,且易绊倒,发生意外。

②教师不能穿太短、太窄、太长的裙子,以及太高的高跟鞋,以免当幼儿发生意外时,影响教师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不能留长指甲或佩带影响教学的饰品。

5.防火安全

①幼儿园要按消防部门的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有足够的安全通道。

②每个班应贴出一张安全通道示意图,并组织教职工熟悉通道及消防和紧急事故电话。

③幼儿园应预先拟定紧急状况疏散计划,并让幼儿实际演习,以应付失火、地震等紧急状况。可通过比赛(游戏)的方式进行,教师听见紧急讯号后迅速带幼儿离开教室集中到室外空地(操场等)。这种练习每学期举行一次。

篇3:幼儿园安全教育制度

幼儿园安全工作事关全园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为此我园根据区教育局行政部门有关安全教育意见和精神,特制定幼儿园安全教育措施和制度如下:

一、安全教育措施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幼儿园安全工作。每月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对各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提出处理办法与意见,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派查出的问题责任到人,限期整改。

2、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1)每学期幼儿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月活动”,举办一次安全教育知识培训讲座等相关的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利用升旗仪式、班会、广播、网络等途径广泛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

(2)定期召开家长会,建立学校、社区、家庭“三结合”的安全教育网络。

(3)利用每年的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4)每学期组织全园师生进行一次安全疏散、安全自救的演练。

二、安全教育制度

1、利用一日教学活动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培养幼儿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2、各班要重视自由活动管理,杜绝安全隐患,全体教师要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抓好幼儿的安全,严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3、加强对班级活动场地的安全检查,确保活动安全,不组织存在安全隐患的活动。

4、班主任经常性的对幼儿强化安全意识,进行有的放矢的安全教育,密切注意安全动态,多引导、多跟班、多观察,杜绝自己管理范围内的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将安全教育贯穿于一日活动中。

5、在进行户外体锻活动前,要仔细检查各类器材的安全状况,发现有不安全隐患的问题立即汇报,并停止活动,严防事故的发生。

篇4: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潜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2、项目部职工务必定期理解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3、项目职工每年务必理解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1)项目经理每年理解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务必理解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理解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理解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其他职工每年理解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6)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务必理解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新进场的工人,在理解公司级安全培训合格后,还务必理解本项目部进行项目、班组的二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1)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资料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班组安全培训的主要资料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项目部与各班组负责人务必针对施工作业和施工特点,及时抓好对在场职工冬雨季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教育,做到不违章操作。

6、项目部务必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理解安全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

7、项目部务必制订年度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报公司(分公司)备案。

8、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和其它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机构组织实施;一般职工待岗、转岗、换岗、,职工重新上岗前以及新进场工人的安全培训教育由项目部自行组织培训。

9、职工安全培训,应当使用经建设教育主管部门和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统一审定的培训大纲和教材。

篇5: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潜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职工务必定期理解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公司职工每年务必理解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理解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30学时;

(二)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

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

每年还务必理解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三)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理解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

学时;

(四)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厂内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爆破工、

起重工等)在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理解有针对

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其他职工每年理解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六)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务必理解一次安全培

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七)以上(一)D(六)中所列时间均包括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

第四条:公司新进场的职工,务必理解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方能上岗。

(一)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资料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二)分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资料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三)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资料是:本工程、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五条: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公司务必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理解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第六条:安全培训的实施主要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内部培训是指公司的有关专业人员或公司骋请的专业人士对职工的一种培训;外部培训是指公司劳动人事部委托培训单位对部分职工进行培训,从而取得上岗证或是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第七条:劳动人事部会同分公司定期选派、安排公司领导及职工进行安全培训,以满足根据公司发展需要。

第八条: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篇6: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编制依据为公司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项目部安全保证计划、国家有关规定。

2、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由项目部安全员编制,项目经理审批,施工员负责实施。

3、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建立《专兼职安全员名册》、《特种人员名册》、《管理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制定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由项目部办公室实施。

4、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对新工人进行项目部级、班组级入场安全教育,教育资料为:《建筑法》、《生产法》、《劳动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教育卡相关资料。

5、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组织现场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职工日常安全教育、季节性施工安全教育。

6、职工务必理解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7、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持上岗证,每年还务必根据长春市有关部门安排理解安全专业技术培训。

8、特种作业人员务必指定部门技术和安全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务必按规定进行复训、年审。

9、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务必理解一次安全知识教育。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使用新设备的工人,务必进行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方准上岗作业。

11、新进场的工人务必理解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A、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资料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B、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资料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C、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资料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50学时。三级安全教育的资料要收集归档,职工要进行书面考试,试卷编号存档。

12、随着季节的变换,要根据施工季节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防冻防滑,防署防雷,防风防讯等教育。

13、随着施工的进程,要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特点,进行阶段性的安全教育。

14、节假日前后,要针对思想麻痹和不稳定,纪律松懈而易发事故的特点,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15、要做到集中时间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个性是要坚持日常教育,搞好现场教育。

1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根据企业的发展和形势拓展资料,要包括礼貌、卫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资料。

17、要透过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事故急救知识教育,以防发生事故后,由于抢救不当,造成扩大事故的后果。

篇7: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企业内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增强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持续改善,保障健康安全”的方针,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新员工、合同工、临时工);

2.2外来人员(外单位来公司业务联系、施工、培训、学习等);

2.3转岗、顶岗、脱岗人员。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新员工、临时工入厂一级安全教育;

3.2综合管理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一级安全教育;识别、计划并组织实施专项、日常安全培训教育;

3.3行政部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一级安全教育;识别、计划并组织实施消防、保卫、交通运输培训教育;

3.4各生产单位负责对新员工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协助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行政部进行安全培训教育;识别、计划、组织进行本单位安全培训教育;

3.5各生产班组负责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协助上级部门实施各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6财务部负责保障教育资金的落实。

4资料:

4.1入企业教育

4.1.1一级安全教育

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综合管理部、行政部对新入厂员工进行一级安全教育,教育资料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生产特点、相关事故分析、安全注意事项以及职业卫生防护知识等,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单位。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4.1.2二级安全教育

由各单位第一负责人负责,教育资料包括:厂安全生产制度、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相关事故教训、安全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工段、班组。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4.1.3三级安全教育

由班组长(工段长)负责,教育资料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生产设施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职责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预防措施、相关事故案例、安全设施装置、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器具)消防器材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4.2特种作业教育

4.2.1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特种作业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务必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4.2.2特种作业人员须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

4.3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人员教育培训

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务必进行有关安全培训,经所在地设区的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4.4变更培训

各单位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作业。

4.5事故教育

凡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公司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4.6大修或关键、重点部位检修前教育

各单位在大修或关键、重点部位检修前,各单位要组织并实施相关人员的专门安全教育。综合管理部进行监督检查。

4.7转岗、顶岗、脱岗人员教育培训

员工转岗、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6个月以上者,务必由厂、班组进行相关资料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8外来人员培训

4.6.1外来施工人员务必经综合管理部和行政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资料包括:公司生产特点、相关制度、相关规定、安全注意事项、事故应急救援等资料,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发放入厂证。

4.6.2外来参观、学习、业务联系人员,须由相关单位进行相关安全制度、规定厂及注意事项培训教育。

4.9日常安全教育

4.9.1综合管理部协助公司安委会制定并实施公司级日常安全教育,教育对象包括公司级、厂级领导及安全员,教育资料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公司安全文件、规章制度、典型案例讨论及其他相关资料。

4.9.2各单位组织制定本单位日常安全教育、班组安全学习计划,班组安全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所有人员务必参加,教育资料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公司安全文件、规章制度、厂安全规章制度、典型案例等相关资料。

4.9.3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定期参加班组安全学习,综合管理部和生产厂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状况,在活动记录上签字。

4.9.4公司安全培训是全员培训,任何人缺席均需进行补培训。

4.10安全培训教育管理

4.10.1公司各部门要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档案,记录培训时间、资料和考核结果。

4.10.2公司、各单位要根据生产需要,确定培训目标,指定培训计划并实施,培训计划变更要有记录。

4.10各部门要对培训教育方式和效果进行评价,确定是否到达培训目的。

篇8: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目的

为增强本厂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所有职工。

3资料与要求

3.1公司领导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各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须经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3.2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3.3凡新入厂的员工务必经过厂、车间和班组三级岗前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新员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理解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4厂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并作相关记录--《会议记录》。

厂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资料

A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B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C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D事故应急救援及防范措施;

E有关事故案例等。

3.5车间级安全培训由车间负责,并作相关记录--《会议记录》。

车间(部门)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资料

A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B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C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D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状况处理;

E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F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G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急注意的安全事项;

H有关事故案例等。

3.6班组级安全培训由各车间按实际状况进行,由安全员或班长负责,并作相关记录--《会议记录》。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资料

A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B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C有关事故案例;

D其他需要培训的资料。

3.7本厂员工在厂内调动工作岗位时,接收部门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3.8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除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外,还务必取得本企业的安全作业证。

3.9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专业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3.10脱离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的操作人员,由车间负责进行岗位复工安全教育。

3.11各部门、车间每年检修期间应对本部门培训需求状况进行识别,填制培训需求计划,并组织实施。

3.12安全作业证是职工独立作业的资格凭证,其发放范围限于企业直接从事独立作业的所有人员。

3.13发放安全作业证应考核以下资料

A化工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岗位的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知识、操作技能、异常状况紧急处理以及紧急救护等。

B通用工种(包括机、电、仪等维修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本工种应掌握的安全作业技能和与化工生产有关的安全基础理论知识。

C安全作业证车间考核成绩报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组织考核填写成绩报厂长批准发放备案。

3.14安全作业证管理

A安全作业证是职工上岗作业的凭证,凡是独立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务必持证上岗。

B安全作业证应记载安全教育的考核成绩。

C持证者务必每年至少理解一次安全考核,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凡补考不合格者,应收回其安全作业证,取消独立作业资格。

篇9: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等,要经常进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劳动纪律教育、法制教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典型经验和事业教训教育,

2、要经常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3、对新招收的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外包工或其他从未进行施工的人员,应实行公司、项目部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新工人在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后,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施工操作。

三级安全教育的程序和主要内容:

(一)公司一级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公司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主要内容是:

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

②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③本企业施工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

④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反吸取的教训。

⑤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

(二)项目部二级教育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纪教育,主要内容是:

①本工地安全施工情况及危险性作业项目,安全基本知识,

②本工地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专业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及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③机械设备,施工用电安全及高处作业安全基本知识。

④防护用品及防护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三)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是:

①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②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③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④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⑤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4、抓好普及安全、防尘、防毒知识教育,公司的三级教育和特殊作业的安全培训,是初级安全教育的开端,更重要的是生产实际中经常不断地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如班组每日的班前会教育,每周的安全活动教育,安全生产参观教育,事故现场会议教育,违章人员学习班教育等。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知识、防尘知识、防毒知识教育是普及安全教育的重要一环。

5、工人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工咱的安全技术教育,使工人掌握新工种的操作技能,熟悉新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后才能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检。

6、对特种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检。

篇10:小学安全教育制度

1、学校党政一把手必须时刻绷紧“安全重于泰山”这根弦,认真贯彻关于“安全防范”的有关文件精神。部署落实有关工作,每学期开学初制订好有关工作计划,排好行事历,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2、对在校师生员工每学期集中培训两次,使安全防范工作在全校人人清楚要点,个个明白职责。

3、安全保卫领导小组成员,每月培训一次,以作报告、看图片录像、外出参观、实际操作演练、请专家开讲座等形式,使所有成员既是安全工作战斗员又是技术员。

4、各班利用每周一次的主题班会、安全校本课程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知识灌输。

5、每学期组织全校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模拟演练。

6、认真总结经验,写好自己的工作总结或心得体会一份上交。

7、实行奖惩,对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失职者按制度给予严肃处罚。

篇11:小学安全教育制度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教育意见,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安全教育措施和制度如下:

(一)安 全 教 育 措 施

一、遵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以校长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等同志为组员的安全教育组织网络,负责学校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1、学校坚持三检查制度(开学、期中、期末统一检查)。

2、各部门坚持平时常查、常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二、建立安全意识,组织安全讲座,落实安全措施。

1、各校每学期要制订好安全教育工作计划,用“请进来”的办法定期组织师生进行安全知识讲座。

2、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安全教育网络。 建立放学排队护送制度(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负责排队护送过十字路口)。

3、成立以自然村为单位的路队小组,学习交通安全常识,开展安全知识竞赛。

4、学校规定凡十二岁以下的儿童一律不得骑自行车上学,十二岁以上学生须家长打报告学校同意后方可骑自行车上学。

(二)安 全 教 育 责 任 制

为确保安全教育落到实处,明确安全职责,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特制定岗位责任。

一、校长职责:

1、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制订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制度;

2、加强对各职能部门的督促检查,落实安全制度;

3、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有关安全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保障学校安全,做到警钟长鸣;

4、切实解决学校工作中的'不安全隐患,建立严格的外出活动报批制度(班主任、辅导员向校长报批)。

二、总务处职责:

1、及时进行校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加强对小店、食堂等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禁止无证经营,严把食品卫生质量关;

3、经常对教育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安全可靠,无安全隐患,同时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加强财产和经费的安全管理,严防失窃;

4、加强学校用电安全,定期组织对用电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

5、加强对学生外出用车的管理,保证学生用车的安全。

三、教导处职责:

1、认真组织开展有计划的安全教育活动,做到内容落实,如“安全教育周”、平时的安全防范意识等;

2、贯彻落实学校安全教育规章制度,并进行督促检查;

3、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并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做到谁组织谁负责;

4、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做到及时、准确。

四、班主任职责:

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2、加强对班级学生及活动场所(包括校舍、设施、用电、饮食卫生等)的安全检查,注意活动安全,不组织存在安全隐患的活动;

3、加强班级管理,重视课间管理,杜绝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4、做好排队放学的组织工作,严格执行学校的安全规定;

5、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及时反馈学生在校信息。

五、教职工职责:

1、严格组织课堂教学,活动课周密考虑安全因素,注意设施安全;

2、严密注意学生动向,切实履行安全教育责任,杜绝自己管理范围内的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3、严格遵守值周值日的注意事项,注意师生、校园的安全;

4、文明执教,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对由此造成学生死、伤、残、走等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常 规 制 度

一、校内安全:

1、不带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校,进校后即进教室学习。

2、坐姿端正,学习用品和教室用品摆放整齐,自觉维护安全的校园环境,爱护公物,不拿公物玩耍。

3、文明行走,不奔跑,不跳跃,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扒护拦和其他不安全处所。

4、课间文明活动,不大吵大闹,不追逐奔走,不做不安全的活动。

5、在校时间不得离开校园(午膳生包括午后休息时间),有特殊情况要离校的必须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开。

6、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不骂人、不打架,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报告。

7、学校食堂、小卖部工作人员均须持“健康证”上岗,师生食用品应保持清洁、卫生,杜绝“三无”食品和不洁食品出售。

二、校外安全:

1、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水、不玩游戏机,外出游泳与伙伴同行。

2、谨慎用火,野外不用火,严禁参加火灾扑救。

3、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饮暴食,不吃过期、霉变食品,不喝生水,饭前便后勤洗手。

4、在家听从父母长辈教导,不做不安全的事,离家外出要告知家长。

三、交通安全:

1、上学、放学各班实行排队放学,由老师带出校门。路上自然排成纵队,靠右行走,不闲荡,不奔跑,不争挤,不抄近路。按时到校,及时回家,不在途中做不安全游戏。

2、学生自行车刹车、响铃、车锁完好,经常检查,骑车不带人和其他有碍安全的物品,不骑快车,不显本事,不并行,不追逐,安全行驶,12岁以下学生不得骑车。

3、红灯停、绿灯行,行人过马路走人行横道,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4、过铁路“一停、二看、三通过”,自觉听从道口管理人员指挥。

四、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

1、建立学校师生集体外出活动报告制度,外出活动均须提前向上一级行政单位报告审批同意。提倡徒步远足,严格按规定使用证照齐全的车辆,保证活动绝对安全。

2、学校在活动前须对活动的地点,设施,交通等安全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安全。

五、校舍、设施安全:

1、学校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各班主任及指导老师要时刻注意教室及周围环境的安全,一旦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

2、建立校长具体负责制,各班特别是各班主任,应时刻对教室保持高度警惕,一经发现险情,果断处置,及时报告。

3、建立假期值班制度。

六、幼儿接送安全:

必须加强对幼儿的安全常识教育和组织纪律性教育,要求上学、放学均须家长安全接送,老师安全护送;不接送的家长须签订安全责任书。

七、建立事故报告制度:

各班对偶发事件和事故均须对事故的原因、经过、结果等情况及时向校长报告,切忌不闻不问,更不允许隐瞒掩盖,逃避责任。

以上制度望各班、各教师贯彻执行,凡制度不全或执行不严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不但对当年的评优、晋级一票否决,而且要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的责任。

篇1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第一条、安全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广泛的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等,要经常进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劳动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第二条、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制度要经常进行学习各级行政干部、技术干部和工人接受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考试,考试成绩记入安全技术合格证内作为考核受奖的依据这一。第三条、凡新入厂(场)或新调入施工人员(包括学徒工、合同工、临时工、劳务工、实习生或其他从未进行过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方可进入现场车间,三级安全教育的程序和内容如下:一级教育处队劳工部门会同安全员进行。1、・ 安全生产重要意义2、・ 应执行的'安全生产法规3、・ 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法规二级教育由项目经理会同安全员进行1、・ 本工程施工概况与应注意安全事项2、・ 施工现场有关安全管理规定3、・ 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4、・ 安全防火注意事项三级教育由施工员会同各施工队负责人进行。内容:1、・ 岗位操作安全注意事项;2、・ 工、器具安全操作注意事项;3、・ 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4、・ 第四条、对于特殊工种如电气及起重机械操作、焊接、受压机器、司炉工、架子工、厂内车辆驾驶员等,必须进行经劳动部门的操作技能培训,并经严格考试合格发证方可准许操作.第五条、工人调换新的工作,增添新的机械设备、采用新的操作方法等,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方法和新岗位的安全操作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进行实际操作。第六条、施工班组应坚持每天进行班前讲评活动,提钢为:工艺过程应注意安全事项;1、・ 容易发生事故的工序及预防措施;2、・ 检查班前操作场所各部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可靠;3、・ 安全施工思想教育和总结一周来的安全工作,对遵章守纪人员进行表扬,对违章人员要进行批评。第七条、各施工队每月初一次,利用1―2小时进行安全活动及安全日活动由各民工队,班组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组织进行,其主要活动内容:1、・ 学习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令、指示、规章制度和措施。2、・ 学习讨论事故通报及其它安全资料。3、・ 总结上月的安全工作,讨论改进安全措施及布置本月安全工作。4、・ 提出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护及消防防火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事项。5、    进行其它与安全工作有关的活动。

篇13:安全防范教育制度

为提高学校内咳嗽钡陌踩婪兑馐叮岣甙踩婪赌芰Γ种贫ㄒ韵掳踩婪督逃嘌抵贫龋

一、学校安全责任人及保卫干部认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经常对学校教师进行安全防范、保密、遵纪守法教育,增强教职员工的法制观念。要做到学法、懂法、执法、守法。

二、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与保卫工作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并运用到治安防范工作的实践中去。

三、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安全防范业务知识及掌握专业技能(如:消防、防盗、报警器材使用和保养、维修等)。

四、对教师员工进行治安防范、防盗、防抢、防火、禁黄、禁毒、禁赌方面的教育。

五、制定计划定期开展各项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校园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网络安全、消防安全、自救自护知识)规范行为,提升师德。

篇14:安全防范教育制度

一、园内集体活动安全防范制度

1、组织幼儿开展集体活动,有关部门和负责老师一定要周密计划,严格组织,确保安全。

2、集体活动前,各班应按时排队,有序前往指定地点,做到静齐快。如需带座椅,应规范执拿,轻拿轻放。

3、集体活动时,应坐姿端正,认真观看或听讲,不随便走动,不交头接耳。

4、集体活动结束后,应按序整队回教室。上下楼梯速度要慢,注意礼让不抢先。

二、校外集体活动安全防范制度

1、组织幼儿开展园外集体活动,事前须报园长室批准;组织全园性的园外集体活动,事前要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2、活动前,有关负责人要仔细研究,周密计划,严格组织。

3、要派人事先勘察活动场地、环境,确保活动场地符合安全和活动要求。

4、要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各班必须有一名教师带队,各班须二名教师。带队教师必须自始至终组织好队伍,照顾好幼儿,及时处置偶发事件。

5、集体活动前,必须进行一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6、无特殊情况,幼儿应戴安全帽参加活动。活动过程中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得私自脱离集体。遇有特殊情况应报告老师。

7、步行前去的活动,老师应与幼儿一道步行。

8、活动结束后,教师应把幼儿带回幼儿园。如安排家长接送的,必须待最后一个幼儿接走后,带队老师方可离开。

9、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必须租乘国有(A类)运输单位的车子,所乘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与有关单位签订安全承运合同。不得超载,不得乘坐无三证(健康证、驾驶证、上岗证)的人员驾驶的车、船。

10、其他单位要求组织幼儿参加的集体活动,须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否则,幼儿应予拒绝。

三、幼儿上学放学安全防范制度

1、应按时入园,及时回家。不要在园外游玩。

2、教师在中午和傍晚放学时,应组织幼儿排好路队,及时护送幼儿离园并安全穿过校门前马路。

3、值日老师应准时在园门口做好组织管理工作。静园时间到后,值日老师应清校,检查每间教室,发现有未回家幼儿,让其在传达室等候。

4、上学、放学时,幼儿不得在校门口滞留玩耍。路上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要结群嬉戏。

5、幼儿园禁止幼儿单独搭车上、下学。

6、严禁接送车辆进入校内。

7、如遇恶劣天气,教师应妥善处置难以回家的幼儿。

四、幼儿课间活动安全防范制度

1、课间活动时间,应及时作好课前准备工作。

2、上下楼梯,靠右行,慢慢行,不并步,不跳步。

3、不玩危险性游戏。不在教室、走廊、楼梯等处追逃,不趴在走廊或楼梯的扶栏上,不把楼梯扶栏当滑梯。

4、不玩各种电器开关、插头等,发现破损应马上报告老师,不要私自触碰。

五、体育课、运动会、课外活动安全防范制度

1、加强体育运动安全教育,使幼儿了解造成运动伤害的原因、后果及预防措施,掌握自我监督和预防伤害事故的方法,进行科学的锻炼。

2、教师要全面了解幼儿身体素质基本情况,适应个别差异,加强个别指导。

3、要做好准备和整理活动,运动量要适中,重视做好体育活动中的保护工作。

4、要加强组织教学和纪律教育,保证体育活动有序进行。幼儿因病等请假必须履行手续。

5、幼儿穿着要符合锻炼要求,如穿运动服和无跟软底鞋。不戴帽子和围巾,身上不要佩带金属徽章、别针、小刀和其他尖利或硬质物体等。

6、园内运动会时,不要随意站在跑道上,不来回穿越跑道或投掷场地。不参加比赛的幼儿不得接近赛场,应在指定地点有秩序的观看比赛。

7、教师应定期检查学校的体育活动场地和器材,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8、体育器械,非老师许可,严禁私自玩耍。

篇15:安全防范教育制度

旅行社安全教育和防范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旅行社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旅行社的正常经营秩序,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旅行社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制度用于本旅行社。

第三条 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指导思想,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第四条 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

(二)保障旅游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预防以旅行社名义进行违法活动;

(四)预防交通、食物中毒、刑事和治安案件等旅游安全事故;

(五)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第五条 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落实逐级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组(接)团,谁负责”的原则。

第六条 接受旅游及有行政管理部门,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 总经理的安全管理职责

总经理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设立安全保卫专(兼)职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及奖惩制度;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履行报告、处理本旅行社发生的安全事故的义务。

第八条 安全保卫专(兼)职人员安全职责

(一)负责本旅行社的日常安全工作及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及应急预案,协助总经理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宣传培训工作,处理相关安全事故;做好旅行社内保工作。

(二)接待、组织大型团队、重点团队时应安排专人随团负责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或问题,应当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或向导游人员、领队人员通报,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三)建立安全工作档案,及时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安全事

故情况,并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员工的安全职责

(一)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的安全职责:

树立安全服务意识,维护国家、企业和旅游者安全;掌握旅游安全知识,熟知所带团队人员情况与接待计划;履行告知、警示义务,对可能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旅游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处置并立即报告旅行社及当地相关部门。

(二)其他工作人员安全职责:

树立“安全第一”的服务意识,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履行报告义务,维护本单位内部环境的安全。

第十条 建立安全工作档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加强旅游接待中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中外游客游览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一条 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制订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第十二条 组织旅游团队和推荐旅游线路,应当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十三条 旅游产品或旅游线路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避免可能影响安全的各种因素,防止可能对旅游者造成的各种侵害,并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 为旅游者安排的住宿、餐饮、娱乐及购物场所,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并以合同的形式明确相关方面的安全责任。

第十五条 销售人员应当熟悉本社的旅游产品,对具体行程中可能涉及到人身、财产安全的问题,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履行向游客告知购买旅游意外保险的义务。

第十六条 组织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应当要求旅游者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健康情况说明,了解旅游者的年龄、身体健康状况等,对无监护人随行的未成年人或身体状况不适合旅游的游客,要说服其不予随团旅游;召开出发前说明会,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第十七条 组织学生团参加旅游活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全程陪同人员;召开由监护人一同参加的行前说明会,并告知应当遵守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组织老年人参加旅游活动,应当配备具有各项基本信息的个人胸卡;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全程陪同人员及医护人员。

第十九条 组织公民外出旅游,应当履行下列告知义务;

(一)旅游目的地相关禁忌;

(二)旅游目的地紧急救援方式和机构;

(三)旅游目的地风土民情;

(四)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第二十条 接待旅游团队,应当重点了解旅游者的年龄、国籍、身体健康状况、语言、全陪或者领队人员的情况:在接待方案中,应当附有详细、周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二十一条 进行登山、自驾车、狩猎、探险等特殊旅游项目,应当事先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方案和相应的急救措施,且以书面形式明示旅游者,并随时提醒旅游者注意安全,重要团队需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实行员工岗位安全责任制。员工每年要接受10小时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安全技能操作实践;新招聘的员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二十三条 聘用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应当持有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迹书。

第二十四条 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防范措施。

第二十五条 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当做到:

(一)严守国家机密,维护国家安全和民族尊严:

(二)熟知团队情况与接待计划;在接待游客过程中,应当向游客宣传旅游安全知识、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对老龄和学生团队,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随时清点游客人数,保障游客的安全;

(三)在游览、购物、住宿及娱乐场所,提醒客人保管好自己的财物,防止被盗和发生意外事故;

(四)乘车时要提醒司机注意行车安全,途经危险路段要提醒旅游者防止磕碰,到站下车要提醒旅游者带好贵重物品,停车时要提醒司机锁好门窗;

(五)掌握旅游者入住饭店的安全状况,协助饭店对旅游者介绍所住饭店的安全注意事项;

(六)不得组织、推荐旅游者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内容的场所或其它危险性娱乐活动;

(七)旅游者患病、死亡,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处理并及时报告;

(八)发生突发事件要沉着冷静,不得擅离职守;保护好旅游者

与事故现场,履行报告职责。

第二十六条 行李安全管理应当做到:

(一)旅行社应配备道德品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的行李管理人员;

(二)完备行李交接手续,明确责任,防止旅游者行李损坏或丢失;

(三)导游人员接团后,要协助旅游者查验行李,发现破损、丢失,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并妥善处理。

(四)办理行李托运,应提醒旅游者锁好行李,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第二十七条 交通工具管理应当做到:

(一)租用的旅游用车应当取得旅游运营车辆资质,保险手续完备;

(二)自备的旅游车辆应当经常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三)出车前,须对车辆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上路行使;

(四)不得驾驶故障车辆及过期报废车辆,不得疲劳驾驶,不得超载运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选择安全可靠路线;

(五)紧急避险专用工具和急救药箱必须放置在交通工具内明显位置,且保证其合格有效。

第二十八 条经营场所要做好财务、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工作,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设施,制定相应的财务、火灾、刑事、治安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确保旅行社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二十九条 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应当按照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进行; 对于一般、较大、重大和外国人在华伤亡事故,严格执行有关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规定,履行报告程序。

第三十条 在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后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伤员救护工作;

(三)通知被接待单位及家属:

(四)协助公安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五)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六)属于入境旅游者的伤害事故,由公安外事部门通知有关国家驻华使馆和相关单位;

(七)查找事故原因及责任人,汲取教训,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三十一条 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本旅行社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履行报告义务:

(一)发生一般(III级)旅游安全事故,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

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二)发生较大(II级)旅游安全事故,应当立即报告市旅游、公安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2小时后再次报告;

(三)发生重大(I级)旅游安全事故,应当立即报告市旅游、公安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视事故处理情况随时续报。

第三十二条 事故处理结束后,应当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对突发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分析,对结果进行通报,以吸取教训,并在3个工作日内写出书面整改报告。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至自5月1日起施行。

篇16: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入公司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职工调岗、复工的安全教育、《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考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电站职工、临时工、外包队伍的施工人员、实习人员和参观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电办[2000]3号《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电安生[1996]374号《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

3 管理职责

职工的安全教育由电站负责管理和监督,培训员负责组织实施,各值安全员配合实施。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入公司三级安全教育

4.1.1凡新被录用的职工、临时工、大中专和技校毕业分配生、外来培训实习人员都必须经过公司、部门和班组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进行工作、实习。

4.1.2未经公司级安全教育或安规考试不合格者,各部门、班组应拒绝接收,擅自安排其工作、实习的,生技科有权停止其工作、实习。同时追究安排者的责任。

4.1.3培训员在新人员进公司和外来人员培训、实习时,应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附表),由培训员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

4.1.4公司级安全教育结束后,由培训员命题进行安规考试,经考试合格后(八十分以上者为合格),随即转入部门和班组的安全教育。

4.1.5外来参观人员由接待部门负责进行参观前的现场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按规范着装、现场严禁烟火、严禁动手触摸设备及就地按钮、注意现场有何危险情况等要求进行。

4.1.6外包项目施工人员,除了安全管理部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外,属电力系统单位人员的由该项目负责人员,进行必要的规章制度和现场安全教育。外系统来公司施工人员,由生技科负责或授权有关部门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必要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才准予工作。

4.2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教育

4.2.1电站各生产和生产管理岗位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培训。

4.2.2焊接、起重、金相试验、架子工、行车工、潜水工、电梯操作工、公司内机动车驾驶员、压力容器监督,化学危险品管理工种,都必须经过专门的特殊工种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本工种作业。并要求定期参加学习、复训、换证工作等。

4.2.3对特殊工种人员违章操作或到期无故不参加培训学习换证者,电站有权停止其工作,经教育不改者,有权收缴其操作证,并建议有关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4.2.4培训员应经常组织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学习国家有关新颁法规,了解掌握新工艺、新技术,提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

4.3调岗、复工安全教育

职工由于各种原因岗位、工种变动或脱离生产岗位一个月及以上者,在上岗前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规考试,由部门安全员进行。未经安全教育、安规考试不合格,不得安排上岗工作。

4.4班组长安全教育

班组安全管理是全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电站将不定期地组织对全电站值班长以上管理人员进行分期分批的安全系统工程、劳动保护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培训。

4.5安规考试

4.5.1公司在每年5月组织生产管理人员、部门安全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

4.5.2运行、检修、试验及特殊工种等人员每年由培训办安排在5月份进行考试。

4.5.3考试成绩应记入被考者的《安规考试合格证》内,并存档。

4.5.4安规考试不合格者应停止工作,集中学习,停发当月安全奖金,经补考合格后恢复上岗。

5 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由电站进行检查和考核,并与安全奖挂钩。

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教育制度

日本教育制度

党员教育制度

美国教育制度

中国教育制度

幼儿园健康教育制度

中英学前教育制度之比较

我们的教育制度应该如何创新?

安全范文

安全教育制度(推荐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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