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时间:2022-11-30 06:48:50 作者:要吃水煮肉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要吃水煮肉”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6篇机构编制工作经验交流材料,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机构编制工作经验交流材料,欢迎大家收藏分享。

篇1:机构编制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机构编制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创新机制强化监督努力把编办工作做实做强

近几年来,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巩固机构改革成果,防止机构编制再度膨胀,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进程,我们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工作中心,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适应当前形势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努力突出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增强了编制部门在人员编制工作方面的权威性。其中最深的一点体会是:只有把机构编制工作置于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去布署,积极发挥部门自身的能动性,加强部门协作,把好关前管理,抓好事后监督,就能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当地机构编制管理的行之有效的办法,进而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目的。下面简要地谈谈我们的做法和体会:

一、善于在机构编制管理运行中发现问题、寻找原因

前几年,我们和其他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一样,在人员编制管理方面是比较被动的,工作运行中我们感到,过去的“数字化”管理已经不能适应现实需要,其弊端十分明显:一是用人单位在编制管理方面基本处于半封闭状态,除了单位领导和人事工作人员知情掌握外,其他人员很少了解编制情况。很多情况下,往往是当事人遇到个人利益受到磨擦后才知情。二是给一些用人单位在人事工作纪律上留下了可乘之机和隐患,包括编制使用上的随意性,尤其是大系统单位,在编制性质、工资、经费来源渠道以及其他方面的弊端较多。三是鱼目混珠,吃财政空饷,长期在编不在岗,既占据编制,又冒领工资,或由所在单位长期领用该员工资。四是退(离)休人员经费来源不清,退(离)休前属于企业的人员,退(离)休后混入财政统发范围等等,使机构编制管理和用人单位在人员变更等相关问题上诸多“后遗症”。所以因为人员身份、入编性质、工资待遇等问题上访、滋事现象时有发生。针对出现问题,我们不回避矛盾、不推诿责任,积极查找属于编办工作环节上的原因,那就是机构编制管理透明度不高,管理比较粗放,编制管理程序的操作性较差,在属于我们掌握的管理资料中表现出“只见数字不见人”的状况。

二、善于探索机构编制管理新模式,把编办工作做实

为提高编制管理的有效性,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我们从机制上入手加大管理力度,控制机构编制的增长。从3月份开始,经过大量的前期调研,悉心探索,创立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模式雏形,从可操作性入手,重新设计制作了“机构编制管理证”。新的机构编制管理证除包括机构名称、性质、规格、经费形式等基本内容外,还增设了年末在编人员花名册和退休人员花名册,年度审核记录等内容。在编人员花名册细化到人员的姓名、性别、族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和职务等内容。不但能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机构的名称、性质、规格、经费形式等内容及变化情况,对机构中在编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也能一清二楚,对机构人员增减、流动状况也可一目了然。这为建立机构编制长效动态管理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其他相关部门工作提供了准确的依据。

另外我们完善机构编制台账资料,重点是建立《机构编制台账》、《组织机构台账》、《退(离)休人员台账》3本台账,台账在表现形式上采取了表、图、文相结合,展示清晰,便于查阅。近几年来,对台帐的内容不断延伸,成为我市组织机构沿革、编制核定沿革、在编人员和退(离)休人员等方面的纵横向史料的宝典。目前已将三本台账的全部信息录入到微机,建立了全市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库,初步实现了微机化管理。并在管理过程中不断进行完善和规范,为机构编制管理提供基础资料。

经过几年的运行和改善,现在我市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实用的“编制实名制管理”模式,包括:实名制登记程序化配套管理、微机化机构编制台账详情资料、强硬化机构编制年度审核与纠正处理。

三、善于运用机构编制管理新模式,把编办工作做强

强硬化的逢年必审的机构编制年度审核与纠正处理,是我们对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的重要环节,作为“编制实名制管理”的组成内容之一,它可以及时掌握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我市的机构编制年度审核工作自19以来,已形成惯例。我办每年用近1到3个月的时间,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审核。主要审查在编人员是否在岗、编制与工资基金是否对应、退(离)休人员审批与退休金来源是否错位,用工行为方面是否存在违规等。针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停薪留职人员及其他原因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内退人员、长期病假人员、退休未减编等情况,我办经归类后主动与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会商,按政策规定和各自的职能范围,分类予以处理、纠正。

每年年初书面通知各行政事业单位按序参加年审,对部分情况复杂的单位,我们同时组织力量到单位审核,这项工作始终得到了用工单位的积极支持与配合。仅以编制审核处理为例,按照惯例,初,我办对20编制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发现全市各种情况的在编不在岗人员113人。其中,停薪留职人员及其他原因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69人,内退人员20人,长期病假人员13人,退休未减编4人,其他情况7人。年审后我办立即与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领导开会商讨,马上着手纠正。对长期由职工个人或用工单位冒领工资的,予以停发工资,并要求用工单位清退已领工资;对调出人员、死亡人员及其他情况未予销编的立即注销编制;对于混岗混编的予以“正位”处理;对于违反规定单位内部搞“停薪留职”的`予以纠正,当事人要么返回单位上班,要么注销编制;对其他形式在编不在岗人员,针对不同情况分别予以了处理,达到正本清源。这样做,既杜绝了吃财政空饷,减少了财政开支,规范了用工行为,严肃了人事工作纪律,也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严肃性。

四、加强监督管理维护编制管理的权威性

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管理,是机构编制部门的基本职责。我们感到监督管理工作能否产生良好的效应,前提是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有效的监督管理运行机制,核心是我们自身行为的公正、公道。近几年来,我们在监督管理工作上始终抓住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和办事程序、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等几个基本方面:

一是切实把好机构编制审批关,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数量,防止机构编制膨胀

严格执行党政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严禁擅自设立机构、提高机构规格和变更机构名称。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数量。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涉及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事宜,全部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健全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和人事调配、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的一条龙运行机制。

二是坚持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和办事程序,把好编制入口关

凡属入编进人,除极个别情况外,均报编办办理或由编办提交编委会研究决定。近年来由于大中专毕业生和转业、退伍军人指令性分配安置等原因,一些用工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在把握政策上口径不一,不按分配工作程序操作,人为地形成分配事实。针对这种不良倾向,我们及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了《关于加强编制控制,严格办事程序,切实减轻财政负担的建议》,从做好政策把关和宣传疏导工作、严格分配工作的业务程序、坚持层层把关、堵住源头、严肃工作纪律等5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引起了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促使相关业务部门和用人单位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做好宣传疏导工作,严格分配业务程序,堵住源头,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责任,有效遏制了超编进人的势头,在一定幅度内减轻了财政负担。

三是营造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良好的外部环境,强化综合调控

机构编制工作,从单纯业务角度看是编办一家的事,但从业务的涉及面看,仅凭编办一家从管理到管理,往往效果欠佳。领导的理解支持,综合部门的密切配合,管理对象的积极参与等,都是我们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主要元素和必备条件。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始终注意加强与相关综合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用工单位之间密切合作,本着“协作、支持、监督”的原则,遇事同相关部门主动沟通,坦诚合作,有效地避免了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相互制肘,提高了工作效率。改变了编制部门一家守关,两目相视的管理格局。逐步形成了以编办、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联动的运行体制和约束机制,建立了机构编制与经费预算相结合的约束管理机制。工作中,我们坚持平等协商,和睦相处,和谐协作,各部门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携手把关、齐抓共管的格局。通过财政预算管理手段,强化编制管理;通过编制核定,确定人头经费。充分调动各部门自觉控编的积极性与责任感,为我办正常有序地开展编制管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篇2:财政局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总结

财政局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总结

根据中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度机构编制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机构编制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管理。按照中共县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财政局设1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预算股、国库股、行政政法和教科文股、农业农村股、社会保障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经济建设和投资管理股、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股、政府债务管理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股。局下设参公事业单位1个: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下设其他事业单位2个: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全局各内设机构设置按照“三定”规定(方案)执行。内设机构总体设置比较规范,尽量体现综合、精干的要求,避免了分工过细、设置过多的弊端。因形势的发展,需要增加人员均按照机构编制管理议事规则,经研究决定后办理,严格按照上级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设置,无擅自设立、撤销、合并行政机构或变更规格、名称的情况。

(二)人员编制管理。局机关可使用编制20名,其中工勤人员编制2名,实际局机关在编人员19名,其中工勤人员2名,空编1名。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核定编制16名,实有16名,空编0名;局下属事业单位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中心核定编制6名,实有6名;局下属事业单位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核定编制8名,实有8名,空编0名。经严格自查,未出现超编超配现象。

二、今后工作方向和重点

今后,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编制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为此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单位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二是结合市、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要求,学习借鉴先进管理经验和做法,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规范化;三是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三定”方案规定,把好编制使用审批关。

篇3:县机构编制工作现状调查报告

县机构编制工作现状调查报告

机构编制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科学、合理、系统地搞好机构编制管理,对于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行政效率,减轻财政负担,促进社会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但随着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机构编制管理存在的问题日益明显,特别是县级机构编制管理存在着更多急需解决的问题,迫切需要分析和研究,探索出解决的办法和路子。对此,笔者结合数年来在编办的工作经验,对县级机构编制工作现状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并作了理性的思考。

一、**县机构编制工作现状

近年来,**县编办在机构编制意识、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建立台帐和分单位编制册管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县乡机构改革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通过调整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合理设置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及确定领导职数,逐步建立与县域经济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相适应的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党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特点:一是部门管理体制趋于完善。机构上实行单独设置,正科级,为县委的七个工作部门之一,也是县政府的职能部门,编办主任兼任组织部副部长。核定人员编制5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1名,领导职数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内设两个职能组(综合组、机构编制审核监督组),**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归口县编办管理,副科级,具有单独法人资格,核定行政编制3名。二是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执行力进一步提高。无论是机构改革、编制调整、用编进人等事项,均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编办文件要求,执行坚决、落实到位。三是机构编制管理日趋规范。建立健全了编委会议制度、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经费挂钩的相互制约机制、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特别是在控制增机构、增级别、增编制、增人员和确保乡镇机构编制在“十一五”期间只减不增等问题上成效显著,机构编制管理日趋规范、精细、标准。同时,《条例》的出台也让机构编制工作有法可依,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四是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稳步推进。几年来,**编办联合县纪委监察部门出台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制度,先后开展监督检查活动18次,纠正了吃财政“空饷”、混编乱岗等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行为。受理机构编制信访事件9件,均得到了妥善的处理。五是自身建设成效明显。通过开展“三强四好”班子队伍建设、干部作风建设活动,班子队伍更加团结,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同时,添置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机构编制管理向电脑化、信息化道路发展。

二、县级机构编制工作依然存在的主要问题

**县机构编制工作情况作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县级编办的一个缩影,可以看到县级编办近年来取得的成绩。但作为县一级编办,在机构编制部门自身管理体制、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法律政策、领导职数管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等方面还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如:机构编制管理有法难依,可操作性依然不强;“人治”色彩强,机构编制管理干预多,压力大;一些地方机构编制工作得不到领导的重视与支持,相关职能部门尚未形成严密的协调配合机制,机构编制管理违规行为“有约无束”等等。具体表现在两大方面。

(一)自身管理体制不统一、不规范

1.机构不统,管理不顺。笔者从中国机构网“改革论坛”的一个关于“县级编办内设机构如何设置的讨论贴”中看了一些同仁的跟贴,了解到有些地方的县级编办编制有6到8名,设置了综合组、管理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内设机构基本完善和规范;而有些地方编制只有3名,1名主任、1名副主任,下设一个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工作人员1名;还有一些地方编制只有1名,主任由县人事局局长兼任,工作人员1名,除了机构编制工作,还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什么内设机构都无从谈起。但就算是笔者所在的**县编办,内设机构已经算是比较完善的了,但是与省、市编办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对比后,依然显得单薄。另外,很多地方的县级编办依然没有单独设置,有的归口组织部管理;有的与人事局合署办公,实际运行过程中成了组织部或人事局管理的一个内设股室,未能发挥机构编制部门应尽的职能和作用。

2.权限受限、制肘颇多。

笔者所在的编办单独设置,列入党委工作部门序列,又是县级政府的职能部门,是一个办事机构,上面有所谓的“大编委”。在实际工作中,无论是机构设置、编制配备、人员进编等,都是“大编委”说了算,编办没有任何决定权限,编办只是办事,最多偶尔参谋一下,被人笑为县编办就是丫环,只当家不作主。特别是近年来,机构编制审批权限进一步上收省、市编办,就算是“大编委”研究过的事项,也要凡事必报,乡镇机构编制事项更是要上报省级编办审批,一件事情往往要通过数轮程序、数十人之手,往返之间、费时颇多,就算好不容易办成了,群众依然骂娘,若是没办成,群众更会把矛头直指编办,说什么“县里大编委会都研究同意了,你们编办也敢顶着不办”,骂得你大门不敢出。如此审批权限、审批程序之弊端可见一斑了。

3.被动应付,创新太少。

由于职能和权限受限,县级编办工作是上级推动型,上级文件如何规定就要如何贯彻落实,不能搞“花样”,不能搞“擦边球”,怎么布置就怎么办。县委、县政府、县编委怎么安排就怎么做,不可“自作聪明”。这样一来,工作就显得非常被动,也特别容易让人形成被动的习惯,创新的东西也就越来越少了。

(二)有法难依,地方意识、条条干预严重

1.有法难依、监管乏力。

虽然《条例》的出台宣告了机构编制工作终于有法可依了,但是《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县一级编办却阻力重重。按照法律规定,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是违法行为,编办应该对这些事项一律冻结受理、审批,对出现的这些情况要进行监督,并清理纠正。但是这些事情要么是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要么是县编委领导集体决定的,谁敢否决,又有谁能监督?而且,《条例》中,关于要怎么怎么做,怎么怎么做就是违法的讲了很多,可是对怎么怎么做了就怎么怎么处罚说得少,对直接责任人也没有明确的处理、处罚措施,可操作性不强。同时,由于相关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全年工作重点,对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纪律性,促进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依然很难发挥实质作用。比如吃财政“空饷”问题,清理纠正一次过后没多久,新的吃“空饷”现象又会再次出现,没能彻底根治。根本原因是:吃“空饷”现象作为一种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问题,清查出来以后,在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基本能够纠正,但是由于对主要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没有具体的处罚措施和办法。所以,清理纠正的最终结果,就像没有打“预防针”的疾病一样,当条件成熟的时候,在各种因素的驱动下,新的吃“空饷”现象在所难免,“旧病复发”。

2.条条干预、地方现象依然严重。

,中央编办出台了机构编制“五不准”的规定,其中就有一条“不准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业务部门机构编制事项”的规定,可是,到今年,依然有一些省、市业务部门,以评先评优、下拨资金为要挟,要求县级业务部门要设什么内设机构、事业单位,这个股室应该叫什么名称,要配够多少编制等等。特别是计生、公安部门和下拨资金等干预事项,由于地方自我保护意识和地方利益意识的影响,县级领导根本不会拒绝他们的干预,这样一来,县级领导压到编办来,编办又拿什么来拒绝?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要解决上述问题,建立高效地县级机构编制管理体制,笔者认为可从七个方面着手。

篇4: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诸城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机构沿革情况

我单位成立于x年(编委,x编[]号文件)。xx年我单位机构名称调整为(加挂x牌子)(x编[]号)。

内设机构共xx个(编委,x编[]号文件),分别为,其中加挂x牌子。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核定我单位编制xx名,其中行政(政法专项)编制xx名,群团事业编制xx名。(事业编制xx名)。

现实有xx人,其中:行政(政法专项)xx人,群团事业xx人,工勤xx人。行政(群团事业)离岗待退xx人,工勤离岗待退xx人。

编外聘用、统发工资不占编等xx人,其中编外聘用xx人,统发工资不占编xx人。占编不在岗xx人,。

3、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

目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正副;科级非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非领导职数正副;。

现实配科级领导职数正副;科级非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非领导职数正副;。

高配领导xx人,高配至xx级。兼职领导xx人,xx级,所兼职务。

离岗xx人,其中:正科级xx人;副科级xx人;其他xx人。

二、存在问题

经过自查,我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机构(含临时机构)。

2、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在机构对外加挂xx牌子,合署办公等。

3、机关单位以借调、工作需要等名义长期混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xx人。

4、编制外聘用人员xx人。

5、已退休或调出人员未减编xx人。

6、超编、超职数人员xx人。

三、与实名制数据库信息不一致情况及原因

我单位有以下机构编制情况与实名制数据库中信息不一致,具体为:

主要原因是:

四、整改措施

依据自查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撤销擅自成立的机构,撤销擅自加挂的xx牌子,及合署办公机构等。

2、取消借调和长期聘用人员xx人。

3、为已到达退休年龄人员xx人办理减编。

4、通过自然减员、控制人员调入等手段,消化超编、超职数人员。

5、规范数据平台数据,确保平台数据准确性。

篇5: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xx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将xx市妇女联合会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市妇联按照中共xx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妇女联合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于20xx年2月10日经市编委审核,并报市委批准执行。“三定”规定批准后,市妇联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一)机构启动运转情况

xx市妇女联合会印章由于在此次机构改革中没有变更机构名称,不需要更换机构印章,仍用机构改革前的印章。按规定对外,挂了“xx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发展科、维权科牌子,加挂了“xx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办理了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01529007-1)。按照“三定”规定设置了办公室、发展科、维权科3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加挂xx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明确了内设机构职责、名称、规格、数量;根据《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加市妇女联合会人员编制的批复》xx市妇联人员编制x名(行政编制x名,暂定人员x名)。其中:主席名(正处级),副主x名(副处级);

科级领导职数x名(正科级)。目前,严格按照核定编制配备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确保工作人员到位到岗。

(二)职责履行情况

xx市妇联通过自查,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职责落实到位,规范履行工作职责。

1、职责落实到位。严格按照“三定”规定,认真履行妇联工作职责,无扩大或缩小职责范围和权限的情况;

职责范围明确,无越位、错位、缺位的情况;

职责分工清楚,科室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流程清晰;

建立健全临沧市妇联岗位责任制度,印发了《xx市妇联内部岗位职责》,使妇联各项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各科室职责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认真按照中央、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妇联工作职责的落实。

2、职责履行过程规范。在履行妇联职责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失误,无被投诉事项,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中无过错;

严格执行信访接待首问首办制,来信来访办结制度,妥善处理来信来访,确保信访结案率达90%以上。在临沧妇女网上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办事程序,向社会开通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向社会宣传公开鼓励创业“贷免扶补”项目贷款政策文件及办理程序,统筹城乡妇女共同发展。

3、职责履行效果较好。

xx市妇联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市委提出的“三个一百”、“新家园行动计划”、“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活动要求和“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进一步“突出主旋律、增强凝聚力、提高执行力”,打造妇联组织“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团结、动员全市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工作创新方面,市妇联以开展“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制度创新工作,以“诚信、公正、公开、效能、服务、廉洁”为主题,围绕“制度创新、服务创新、落实创新”三个方面创新妇联工作。

积极推进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于今年开展了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制定了巾帼志愿服务活动方案,通过整合市直机关妇女志愿者人才资源,分别指定牵头单位,共招募了xxx名巾帼志愿者,组建了xx支区、直部门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并于6月举行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八县(区)的巾帼志愿服务者招募活动正在进行中。工作受表彰情况,xx市妇联20xx年2月被xx省妇联表彰为“三八”红旗集体;

20xx年3月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权益先进集体;

20xx年9月被xx省绿化委表彰为“全省绿化先进单位”;

20xx年6月被xx市委表彰为20xx年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先进集体。

(三)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1、机构设置规范。xx市妇联按规定程序制定了《关于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请示》及《关于请求解决妇儿工委办公室编制的请示呈报市编委,分别下发了《中共xx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妇女联合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发〔20xx〕27号)和《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加市妇女联合会人员编制的批复》文件,明确了市妇联机构的设置;

根据“三定”规定,市妇联下发了《xx市妇联关于内设机构更名的通知》,内设机构更名,原发展部更名为发展科、原维权部更名为维权科。按照规定设置了办公室、发展科、维权科3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加挂xx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经自查,市妇联未出现越级上报请示现象;未发生过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等情况;未发生过擅自变更机关及其所属机构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2、人员编制管理规范。xx市妇联人员编制xx名(行政编制x名,暂定人员x名)。其中:主席名(正处级),副主席名(副处级);

科级领导职数x名(正科级)。目前,市妇联核定编制xx名,除工勤人员岗位外,实有人数x名。经自查,市妇联未出现越级上报请示现象。在计划安排调整或招录人员时按照规定报经市编委审核编制空缺情况;

严格按规定使用《机构编制管理手册》、《人员编制审核卡》、《领导职数审核表》等规范性表册办理日常机构编制业务。未出现擅自改变人员编制使用范围现象;

不存在混用、挤占、挪用其他类别的编制;

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情况,人员编制管理规范,科室领导在核定的职数内配备,机构编制按规范运行,没有超编设置机构和配备干部的情况。

3、机构编制其他方面管理情况。xx市妇联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由分管办公室的副主席分管,明确办公室主任负责机构编制工作,工作人员到岗到位,熟悉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具体工作;

市妇联不干预或变相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宜,不越权审批、不越权行政;

如实上报有关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及统计数据,注册了“xx市妇女联合会”中文域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历年来,xx市妇联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工作,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并要求相关管理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做好“四个管理”,即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二)程序规范,运行有序。xx市妇联不断加强日常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人员变动的,统一经市妇联党组研究审核同意后,按程序报市编委审批。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程序,按照市编委的要求,建立起定期的自查自纠制度,将例行检查、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相结合,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度较好地落到了实处,保障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按程序,按政策,按要求操作运行。

(三)加强管理,执行到位。xx市妇联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认真制定机构设置“三定”方案,经报请市编委审核,市委同意后,严格按照“三定”规定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遵守机构编制纪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理顺职责关系,规范工作程序,调整科室名称,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妇联职能职责。从自查情况来看,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xx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为xx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挂靠在xx市妇联,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主席兼任,但未明确机构级别,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建议。鉴于上述情况,建议明确xx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级别,理顺工作关系,明确职责任务,确保xx市妇儿工委办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篇6: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县委编办要求,镇党委、政府组织对我镇机构编制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按照县委编办文件要求,xxx镇机关单位应设内设机构2个,即党政办公室(挂便民服务站和群众工作办公室牌子)和综合办公室(挂财政所牌子)。现有领导、干部共28人、其中公务员14人、事业编制13人、机关工勤1人。中层干部3人,其中党政办主任1名,团委书记1名,妇联主席1名。

按照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相关要求,设下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为: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就业和社会服务保障中心、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核定事业编制共14名(含周转事业编制1名)、股级干部职数4名。县委编办发文同意增挂牌子的机构有: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法制办公室、环境保护办公室、河湖管理保护站。

二、机构编制工作情况

1.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一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贤任能。镇党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中层干部和专业骨干的选拔培养,注重人员综合素质、个性特长和班子的合理搭配,把合适的人员用在最能发挥潜能的关键岗位,树立了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二是深入调查研究,知人善任。了解干部是用好干部的前提,只有对干部有充分的了解,才能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才能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镇党委领导干部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切实掌握科级干部的工作思路、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等,为干部选拔和交流奠定了基础。三是严格选拔过程,程序规范。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从动议、公布方案、报名、资格审查到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党委集体决策、任前公示、正式任职等环节都做到依规依矩好报前,该有的环节一个不漏,规定动作不打半点折扣,未擅自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政策规定执行情况、事业单位分类和改革政策规定执行情况、“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良好。

2.加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工作力度。我镇严格按照上级关于选拔干部工作的意见,结合实际,严肃认真地走出了,并走好了民主推荐、竞争性选拔和公推遴选镇领导干部的第一步。通过做好民主推荐、竞争性选拔和公推遴选等途径产生的人选均需按照程序,通过镇党代会、人代会选举或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

3.完善干部考核体系。在考核内容上坚持运用科学发展观的评价体系考核干部,用历史和发展的观点,联系考察对象的性格特点、成长经历,联系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联系干部在重大问题和关键时刻的具体表现,联系大多数人的意见和少数人的不同看法,认真分析和准确把握干部的德才素质。既看主观努力又看客观条件,既看个人作用又看集体和群众的作用,既看显绩又看潜绩的办法,准确衡量和正确评价考察对象的工作实绩。

4.加强镇村干部双向交流力度。针对新形势下党对干部的严格要求,结合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采取下派、抽调等形式,不断加大镇机关与村(社区)干部双向交流力度,未出现超编人员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的情况。近年来,为适应创新社会管理和基层基础工作需要,全镇镇村干部双向交流锻炼总数达7人,其中镇下派2名机关干部到村(社)任书记,村抽调2名优秀干部到镇锻炼,逐步形成了机关下派、基层抽调等较为系统的干部交流方式。通过双向交流锻炼,使干部得到多岗位、多方向锻炼,培养了一批实现党事业的多面手人才,也为我镇今后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储备了一定数量的后备人选。

三、存在问题

一是选人用人观念滞后。二是选人用人范围偏小。

四、自查情况

配备科级领导干部7名,符合核定职数。现有行政编制人员14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事业编制人员13名。编外聘用2人,其中志愿者2人,村官1人。

镇机关实设机构2个:镇党政办公室(便民服务站和群众工作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财政所),设业务负责人2名。按程序配备镇团委书记1名,镇妇联主席1名。

设下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为: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就业和社会服务保障中心、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配备干部2名。挂牌机构有: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法制办公室、环境保护办公室、河湖管理保护站、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一)存在问题

(1)机关单位以工作需要等名义长期借用我镇人员;

(2)机构编制“云平台”工作仍需加强。

(二)整改情况

(1)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让借用人员按时回岗;

(2)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云平台”数据,确保数据准确性。

(三)下一步打算

镇党委、政府将加强机关编制管理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执行,从严按照任职条件和程序开展选拔任用工作,及时上报审批,规范资料收集整理,杜绝编制混用、不按程序或编制职数选拔任用干部等情况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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