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年度目标的考核办法

时间:2022-12-01 01:40:33 作者:大池忆惊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大池忆惊”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9篇房管局年度目标的考核办法,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后的房管局年度目标的考核办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房管局年度目标的考核办法

房管局年度目标的考核办法

一、总则

1.为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形成客观公正、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促进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创新争先,推动我市房地产事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局属单位及机关科室的年度目标考核。

3.目标考核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坚持分类管理、量化考核原则;坚持突出重点、简便易行原则;坚持鼓励创新、促进争先原则;坚持有奖有罚、正激励与负激励相结合原则。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

4.局属单位、机关科室的考核内容分为职能目标和共性目标;有经济收入任务的局属单位,经济目标也纳入考核内容。

5.职能目标主要考核职责范围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职能工作开展情况。

6.共性目标包括: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招商引资、调研、队伍建设、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等。

8.做好职能工作之外开展的创造性工作,可以加分,但最高不超过5分。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按照《**市房产管理局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意见》落实。

9.考核内容以每年年初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为准,因政策性因素或不可抗力的问题,而影响到目标任务完成的,应于考核前上报局党委,经党委会议研究确认后,予以调减。

10.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此三项内容中,若有一项内容被一票否决,则全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不再计算汇总分值。

11.考核结果分四档,90分以上属优秀,75分以上属良好,60分以上属合格,60分以下或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中有一项被一票否决,为不合格。

三、考核的办法和程序

12.考核主要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领导评价和群众评价相结合、民主测评和社会反映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3.共性目标的考核由有关机关科室根据分工按照平时表现和年终完成情况提供各考核对象的`得分;职能目标中的经济收入情况以资金管理中心提供的数据为准。

14.年终考核的程序主要有:领导班子或科室负责人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现场查看、个别谈话等。

四、组织领导

15.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局纪检书记任副组长,局党委其他委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人事教育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16.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局党委及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实施对局属单位、机关科室的考核,对目标运行情况进行督查,汇总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奖惩建议。

17.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局属单位、机关科室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项目建设完成情况、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进行抽查和暗访,抽查、暗访结果及时向局党委通报。

18.严格执行考核工作纪律。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对在考核中发现有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科室,取消当年所有评先资格,并依法依纪对单位主要领导和责任人员提出批评与处理。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9.考核结果作为局党委对局属单位、机关科室进行表彰、奖惩的重要依据。

20.有经济收入目标的局属单位,完成年度经济收入目标的,返还事业经费减支部分;没有完成年度经济收入目标的,不再返还事业经费减支部分;超额完成经济目标的,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奖励,具体数额由局党委研究决定。

六、附则

21.局属单位的内部考核根据各单位实际,可参考本考核办法制定相应的目标考核办法。

2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2:教职工目标量化考核办法

教职工目标量化考核办法

教职工目标量化考核办法

***中学,学校内部管理体制自实施“四制”改革以来,学校内部活力明显增强,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学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年度新学期开始后,为引进竞争激励机制,继续实行“两纵三横一体化”管理,为更好的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使教育教学质量再上新水平,根据“****第9号”文件精神,以乡教委《教师量化考核细则》为依据,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目标量化考核办法如下:

一、   绩效工资的组成:

从个人工资中津贴部分每人每学期扣出250元+学校勤工俭学的一部分。

二、量化考核的考核内容:

目标量化的考核内容分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它们的比值为:德:10%;能:15%;勤:25%;绩:50%。

各部分的内容及权重:

(一)、“德”指思想品德,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为

人师表等方面,占10%。具体内容与权重(分值):

1、政治立场: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政治、业务学习:1%。A、按时参加政治学习,无缺勤旷会

现象;B、每学期写心得体会和学习笔记不少于5000字。

3、敬业爱岗:1.5%。A、热爱本职工作,时时处处为学校着想。-1-

B、服从领导安排,任劳任怨,干好分配给自己的工作。

4、生活作风:0.5%。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为人正直,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5、关心学生:1%。A、爱护体贴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B、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否则不得分。

6、团结同志:0.5%。A、与领导、同事关系融洽。B、待人谦和,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7、典型事迹:0.5%。A、默默工作,勇于奉献。B、事迹突出,起到榜样的作用。

8、尊规守纪:1%。A、遵纪守法,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B、遵守上级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9、带头作用:0.5%。学校安排的任务,积极主动,勇于带头,不为名利,按时完成率高。

10、社会公德:0.5%。尊老爱幼,乐于助人,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11、公益捐献∶1%。相应号召积极主动捐款捐物;参加义务劳动,积极主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12、为人师表:0.5%。为人办事大方,时时处处做学生的表率;言谈、举止有良好的教师形象。

13、计划生育:0.5%。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无违反计划生育现象。

14、其他:1%。根据具体情况得分。

考核办法:

对“德”的考核,利用表格形式,有三级评议组成:(1)年级组长-2-

只评议本组教师占20%;(2)学部成员只评议本楼教师,得分占40%;(3)校长及后勤、政工评议全校教师得分占40%,另外根据平时的有关记录、资料酌情加分,但不超过10%。

(二)“能”指学历、论文、教研成果,优质课、示范课、优秀教案、荣誉称号、继续教育等,占15%。

具体内容与权重:

1、上课(主要指授课水平),占5%左右。本学期内无人听一节课不得分;拒绝听课一次不得分,多次拒绝加倍倒扣分。

2、论文:由教育教学主管部门评选的论文,每人每学期至少有一篇县级以上论文,一等奖1分,二等0.5分,三等0.2分;两篇以上每多一篇加1分;市级最高加2分、省级最高加3分、国家级最高加5分。在学习报之类的文章及论文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最高得分分别为:0.8、0.4、0.2、0.1分;无论文不得分。

3、示范课:(可累计加分)校级一节0.2分,乡级一节0.3分;县级0.5分;市级2分;省级5分。

级别

百分数

项目

乡  级

县  级

市  级

省  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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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街道办事处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

街道办事处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

为了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巩固和扩大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转变工作作风,确保高效率、创造性的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赋予的经济社会各项目标任务。按照《新市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参照《新市区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结合办事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试行)。

一、考核原则

机关、社区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应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建立以实绩为核心的评价标准,使工作人员的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调动机关、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内容规范合理、客观公正,形式民主公开、注重实绩,评估结果赏罚分明、调动极性;

二、考核的组织形式

成立目标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书记负总责,各分管副主任及相关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党政办负责日常工作。

三、考核的范围

街道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均做为绩效考评的对象。(不含科级实职领导干部)

四、考核的等级及标准

(一)、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二)、获奖比例:一等奖不超过5%,二等奖不超过10%,三等奖不超过20%;

五、考核内容

街道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全年考核分数总分为1200分,每月合格分数为100分,每月考评奖100元,出勤奖300元,全年奖金按照年初新市区目标办各项奖金核发标准为依据。街道办事处各科室、社区居委会按照百分制计算。

(一)街道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

1、出勤到岗,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按时到岗,坚守岗位,勤奋工作。

①上班迟到或早退每次扣5分,扣除当月考评奖5元、出勤奖10元。超过一小时以旷工全天处理,旷工一天,扣10分,扣除当月考评奖10元,出勤奖30元。累计旷工2天者,扣20分,扣发一个月出勤奖、目标奖、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半年出勤奖、目标奖、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同时年终考评为不称职。累计旷工5天者扣发全年出勤奖、全年目标奖、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者予以除名。

②病假一天,扣除当月考评奖4元,出勤奖14元。事假一天扣1分,扣除出勤奖5元,出勤奖16元。学习假一天扣1分,扣除出勤奖14元。考试假1天扣1分,扣除出勤奖10元。学习假3天内考试假1天内不扣考评奖工资,如超过的按事假对待并1天扣2分,扣除考评奖5元。休假不能顶病事假使用,病事假证明,需附在当月考勤表后。

③工作时间未请假而外出办私事者查处1次,扣10分,扣除当月出勤奖100元。工作日中午饮酒被查实的每件次扣5分,扣除当月考评奖100元。值班期间擅自离岗,无正当理由不在岗者,查实1次扣20分,出勤奖100元。无故未值班者扣20分,扣除综合治理奖1000元、出勤奖20元。出现不执行报告制度的每件次扣2分。

④上班时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等每发现1起扣20分,扣发一个月考评奖,扣除年终精神文明奖金1000元,工作时间搓麻将、打扑克等非公务活动的,每查实1起扣20分,扣发一个月考评奖,扣除年终精神文明奖1000元。

⑤非因公缺席学习会或中途擅自退会的视情况而定每次扣1分,迟到1次扣1分。妇女在怀孕、哺乳期给予照顾,哺乳期每天不得超过1个小时。根据有关规定可正常休假,但休假不得跨年度。

2、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严格依法行政,优质服务,高效办事。

①办事处各职能专干应加强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每月不得少于2次,少1次扣2分,扣除当月考评奖10元。由于办事处职能专干指导、协调工作不到位,从而出现工作目标未完成,则扣发办事处职能专干5分,扣除当月考评奖20元及年终目标管理奖20元。

②社区干部应及时向办事处专干反映工作情况,若由于反映不及时,工作出差错,扣2分,扣除当月考评奖10元。若社区专干工作拖拉,未完成目标任务扣社区专干5分,扣除当月考评奖20元及年终目标管理奖20元。

③由于主观原因造成工作未在期限内完成的,或工作出现差错造成一定影响的,每件扣5分,扣除当月考评奖20元及年终目标管理奖50元。工作配合协调不力,遇事推诿而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件次扣5分,扣除当月考评奖20元及年终目标管理奖50元。越权办事、行政乱作为而发生群众投诉或受到上级批评的,工作责任性不强、作风不实、办事不公、服务态度差,被群众有效投诉或造成一定影响而有损办事处形象的,每件次扣10分,扣除当月考评奖50元及年终目标管理奖100元。

④认真执行各项办事服务制度,上班着装整洁,符合要求,挂牌上岗,办公室保持清洁卫生,不符合要求发现1次扣1分。

3、廉洁从政,严格遵守各级部门颁布的有关禁令和办事处制订的廉政制度,做到洁身自好,清政廉洁。

①执行公务时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或参加受服务对象支付的营业性场所的娱乐活动,视情节扣5-10分,扣除当月考评奖50-100元。利用职权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等违反廉政要求的,每件次扣10分,扣发一个月考评奖。

②发生违规违法事件,被办事处查处的每件次扣10分,扣发一个月考评奖。被上级查处的每件次扣20分,扣发二个月考评奖,扣发综合治理奖1000元,并追究科室负责人与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扣5分,扣除当月考评奖50元,分管领导2分,扣除当月考评奖20元。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将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二)街道办事处各科室、社区居委会完成区政府、办事处年初制定各项目标任务。

1、工作有计划方案,抓落实有措施力度,善于开拓创新,绩效显著受到公认的,得50分。

2、工作有计划部署,完成任务较好,绩效较明显的,得50分。

3、工作按部就班,得过且过,缺乏主动性开创性,绩效不很明显的,扣20分。

4、绩效考评以科室为单位分层次进行,自评、科室评定和分管领导评定各占40%、30%、30%比例,最后交办事处效绩督查考评审定。

5、工作创新,乐于奉献,绩效显著,受到上级在大会上表场、各类媒体报道肯定和被评为市、区各类先进的,予以加分。

(三)、评奖标准

1、一等奖标准:工作有创新,出色完成年度各项目标考核在上级业务部门实得分98分以上或获奖第一名的。全年没有受到上级通报批评。

2、二等奖标准:较好完成年度各项目标,实得分97分以上或上级业务部门获得名次的。

3、三等奖标准:完成年度各项目标,实得分96分以上。

六、考核方法和步骤

目标绩效考核实行日常考核和年终全面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对目标运行情况进行日常监控。对目标和办实事目标的督查,以月考核为基础;

(二)季度以自查为主,每季度末要对各自承担的实事目标、奋斗目标等各项目标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于下季初8号前报送目标绩效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三)半年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形成简要文字材料报绩效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对区政府下达的目标、各业务科站所主要工作目标的半年运行情况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汇同相关人员进行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自查和抽查的结果作为全年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年终全面考核由绩效考核委员会对全体干部职工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认真考核;被考核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做好年度考核的准备工作。应按规定的考核内容进行自查,简明扼要地写出目标自查总结报告填写加分项目申报表,填写有关表格和归集整理有关资料,自查报告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办绩效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五)集中会审。绩效考核委员会在单位自查和重点抽查的基础上,年终对科室和个人进行综合评定,并提出评审意见。

(六)汇总评分。按照检查评定结果及会审情况进行汇总,并根据考核比例及标难,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列、优中选取的原则,提出综合目标管理工作获奖科室名单,由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街道党工委审定。

(七)通报结果。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将最终考核结果以通报形式下发各科室。

七、加减分原则

(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以全年完成的实绩为依据,

(二)职位说明以外的兼职,根根工作难易程度、工作量和工作实际成果加l―5分;

(三)获奖项目加分:获国家级、自治区级先进称号和表彰的,每项加15分―10分;获市委、市政府先进称号和表彰每项加5分;获区级先进称号和表彰每项加3分,所有获奖项目的认定以奖牌、证书和通报为依据;受到街道办事处通报表彰的每人(件)次加2分;

(四)撰写经验材料、调研文章加分分别为:被省和市委、市政府(含省级报刊)采用或摘发的,每篇(条)加3分,被市级刊物刊发的(含经批淮在网站发表的)每篇加2分;信息加分:被市委、市政府有关内部刊物采用的,每篇(条)加2分,被区委、区政府有关内部刊物采用的,每篇(条)按1分加分;没有完成办事处下达的信息任务,每篇(条)按1分扣分;

(五)重点目标和政府实事附加分。承担重点目标或政府实事的科室,每完成一项加1分,有一项未完成扣1分

(六)在行风评议工作中被评为前两名的,分别加2分―1分;

(七)对完成任务好工作突出,受到上级领导肯定,但加分因素较少的科(室)经考核委员会确定,可按3―5分予以加分。

(八)因特殊原因并经主任办公会确认不能完成或经批准调低后完成目标任务,不扣分。

八、激励和约束机制

(一)综合目标考核确定为一等奖的科室,年终目标管理奖在平均奖的基础上上浮20%;目标考核确定为二等奖的科室,年终目标管理奖在平均奖的基础上上浮10%;目标考核确定为四等奖的科室取消单位负责人的'目标考核奖金,其他人员年终日标管理奖由平均奖下浮10%;上下浮动差额从目标奖总额中解决。

(二)对目标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四等奖的科室,科室其他成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三)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科室不予评奖:

1、采取弄虚作假、欺骗等不正当手段上报完成目标任务的。

2、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年终考核被评定为三等的单位。

4、对街道纠风工作不重视,任务不落实,检查验收不合格的。

5、被计划生育委员会行使一票否决的。

6、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四)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科室和个人降低奖励等级:

1、科室负责人成员受到责任追究或纪律处分的。

2、依照《新市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不合格的。

3、由于工作失误导致群众聚集上访,并造成重大影响的。

4、有《乌鲁木齐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暂行规定》第五条禁止之行为,视情节严重给予降级的。

(五)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不予发放目标管理奖:

1、当年未定等级、未参加考核、经考核被评为不称职(不合格)者;

2、当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刑事处罚者;

3、被组织部门诫免,并在诫免期内者;

4、年终验收确定为纠风目标任务完成不合格科室的负责人;

5、违反《乌鲁木齐市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受到责任追究的相关负责人;

6、由于个人工作过失,给街道办事处造成两千元以上经济损失;

7、民主评议群众满意率低于三分之二的干部;

8、引咎辞职的干部;

9、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10、当年因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分者。

九、目标管理奖金发放

1、病事假、旷工人员的奖金按照《新市区考勤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区党办[2003]67号)有关规定执行。

2、本年度离退休和辞职人员按其实际在岗时间计发奖金。

3、调入、调出人员按其工资关系转入、转出时间计发奖金。在两个单位调动的人员,双方属于区财政拨款单位的,由其年终所在的单位计发全年奖金。

4、借调人员在所借调部门借调期达半年以上的,属区财政拨款的,由借调单位写出申请报目标办,借调期的奖金出区财政发放,借调单位有预算外资金的,从预算外资金中支付,借调期不够半年的由原单位计发奖金。

5、被纪检监察及公安、检察机关依纪、依法立案审查者,审查期间暂不发放奖金,其奖金留存街道办事处财务,待问题查实后再作处理。

6、病、事假连续超过一个月者,按实际在岗时间计发奖。

7、由单位安排外出工作或学习人员不影响奖金发放。

本《办法》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目标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没有列举到的条款,经目标绩效考核委员会研究修订。

本《办法》自8月起试行。

篇4:县森林防火目标考核办法

县森林防火目标考核办法

森林防火是事关国家和人命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的大事,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为确保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的进一步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一、对森林防火责任目标的考核(35分)

1、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的组织机构。(5分)

2、镇与村委、村委会与村民小组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落实了对“五类人”的监管工作(要有登记卡和责任状)。(5分)

3、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了地方财政预算。(5分)

4、发生森林火灾,镇领导赶赴火场组织扑救。(10分)

5、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森林火灾控制率每次控制在5公顷以下。(5分)

6、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在90以上。(5分)

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15分)

1、根据本辖区各时期的.工作要点,各镇进行了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5分)

2、各镇中、小学开展了防火宣传教育。(5分)

3、各镇建有永久性防火宣传牌15块以上,各村委会刷写30条以上宣传标语。(5分)

三、野外火源管理(15分)

1、制定了野外火源管理办法,重点防火期及时发布“禁火令”。(10分)

2、成立了由镇分管领导负责的野外火源管理巡查队,要有名单和查处台帐。(5分)

四、扑火队伍和扑火工具(10分)

1、各镇建立有30人以上的半专业扑火队(要有花名册),有规章制度。(5分)

2、购置了二号扑火工具100把、砍刀50把以上。(5分)

五、完成火烧迹地更新造林任务。(10分)

六、重点防火期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实行了火灾报告制度。(5分)

七、全年无发生森林火灾。每发生一起扣2分,扣完本项为止。(10分)

篇5:城管局党政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城管局党政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城管局20党政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为适应新形势下城管系统信息工作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全局信息工作质量,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根据区委、区府、市局等上级部门关于信息工摘自文秘部落作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事业单位、各中队。     二、考核内容:各单位上报的党政信息数量,上级部门的'采用情况。同时,对各单位的信息机构、网络、制度建设情况及信息员队伍建设进行考核。     三、考核办法:党政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列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局成立党政信息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四、考核指标     1、基本分:局办公室、局市政科、局市容科、局绿化燃气科各80分;绿化、燃气、市政三个单位各70分;各街乡镇中队各60分;大队办公室50分。     2、好信息指标:局办公室、局市政科、局市容科、局绿化燃气科、绿化所、燃气所、市政所、大队各1篇。好信息的确定以区委、区府办信息通报为准。     3、区委、区府考核指标:局办公室、局市政科、局市容科、局绿化燃气科各15分;绿化、燃气、市政所10分;大队办公室、各直属中队各5分。     4、区纪委考核指标:各单位、各科室3分。     5、调研文章考核指标:各单位、各科室各1篇。     五、报送办法     1、按照谁报送信息谁得分的原则,一条信息多处录用可累计加分;同条信息(除跟踪报道的信息外)重复报送将视情扣分。     2、信息一般先报送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视信息内容向上级部门报送,特殊情况也可同时报送区委、区府两办信息科或上级有关部门。     3、被区级以上机关或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刊录用的信息,须附有原件报局办公室备案。     4、对突发事件类信息,必须在45分钟内同时报送局长、分管局长和局办,特别是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紧急信息,必须以最快速度报送,对发生紧急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等问题的单位,将视情扣分,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评比办法     年终局将根据各单位、各科室、各中队的党政信息工作情况进行评比表彰。凡达到或超过指标分,在同档次考核单位中名列前茅的,为局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对从事信息工作积极,能完成本单位党政信息考核指标的个人为局优秀信息员。

篇6: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2017精选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第二十条 音像电子档案的利用按各单位档案利用借阅制度进行,利用时应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档案馆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数码照片档案著录项目及说明

2.数码录音、录像档案著录项目及说明

3.档案光盘标识及说明

附件1

数码照片档案著录项目及说明

数码照片档案的著录字段至少应包括档案室代号(或全宗号)、分类代码、年度、照片组号、张号、组题名、文字说明、张数、摄影者、时间、保管期限、光盘号、部门、参见号、备注等,档案室代号(或全宗号)、分类代码、年度、照片组号、张号也可不分别著录,直接著录为档号。

1.年度:形成年度,采用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2.组题名:本组照片所共同反映的主要内容。

3.文字说明:组内每张照片所反映的主要内容,包括人物(姓名、单位、职务、照片中所处位置)、地点、事由等。

4.张数:一个照片组内数码照片的数量。

5.摄影者:照片的拍摄单位或拍摄人。

6.时间:数码照片拍摄的日期,采用8位阿拉伯数字,如:12月1日著录输入20121201。

7.光盘号:指存储数码照片档案信息的光盘序号。

8.部门:归档部门,采用部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并保持一致和稳定。

9.参见号:与本组照片有密切联系的其他载体档案的档号。

10.备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有相关宣传报道材料的,可在备注中记录报道标题。

附件2

数码录音、录像档案著录项目及说明

数码录音、录像档案的'著录字段至少应包括档案室代号(或全宗号)、分类代码、年度、件号、题名、摄录时间、持续时间、摄录者、保管期限、光盘号、部门、参见号、备注等。档案室代号(或全宗号)、分类代码、年度、件号也可直接著录为档号。

1.题名:反映数码录音、录像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由、背景等要素,如涉及多位重要人物出席或讲话的活动,应标注出文件中涉及的全部人物姓名、单位和职务。

2.摄录时间:录音、录像文件录制日期,以8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年、月、日。

3.持续时间:一个文件的拍摄时长,以分钟为计量单位。

4.部门:归档部门,采用部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并保持相对一致和稳定。

5.参见号:与本件音像电子档案有密切联系的其他载体档案的档号。

6.备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有相关宣传报道材料的,可在备注中记录报道标题。

附件3

档案光盘标识及说明

档案光盘标识

年 度

光 盘 号

光盘内容

分类代码

容量

件(张)数

保管期限

制作单位

制作日期

1.光盘号:存储音像电子档案信息的光盘序号,可以在同一年度下排列流水号,也可以跨年度排列流水号。由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不足4位的在前补数0”。

2.年度:光盘内音像电子档案的形成年度,采用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不同年度、不同类型的音像电子档案应分别存储在不同光盘内。

3.光盘内容:光盘内档案信息内容的简要说明,标明光盘存储内容所对应的起止照片组号或件号。

4.分类代码:光盘内存储内容的分类:ZP、LY、LX。

5.容量:光盘内存储数据的容量,如:4.2G。

6.件(张)数:光盘内存储的数码录音、录像档案的件数或数码照片的张数。

7.保管期限:光盘内档案的保管期限,统一填写为:永久。

8.制作单位:制作光盘内容的承办单位名称。

9.制作日期:制作光盘的年、月、日,采用8位阿拉伯数字。

篇7: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2017精选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音像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DA/T50-2014)、《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音像电子文件由能够反映有关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工作的数码照片、数码录音、数码录像文件组成,是指使用数字设备拍摄获得的,以数字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静态图像文件、数字音频文件和数字视频文件,包括经数字化转换的纸质照片、模拟声音信号(如录音带)、模拟影像信号(如录像带)所形成的电子文件。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音像电子档案是指具有查考和利用价值并归档保存的音像电子文件,由内容、结构和背景组成。

第四条 音像电子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拍摄者或承办单位负责对音像电子文件及时整理,并著录详细说明信息,档案部门对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负责音像电子档案的接收、保管、统计和提供利用。

第二章 归档

第五条归档范围。

(一)记录本单位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工程。

(二)记录本单位组织或参与处置重大事件、抢险救援活动,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突发事件。

(三)记录本单位法制建设、安全执法、隐患治理、行政许可、专项整治、督查督办、安全宣教等工作的过程及成果。

(四)记录本单位劳动模范、先进人物及其典型活动。

(五)本单位历届领导班子成员的证件照片。

(六)记录上级领导和著名人物前来本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参加与本单位有关的重大公务活动。

(七)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音像类电子文件。

第六条 归档要求。

(一)归档的音像电子文件应齐全、完整,记录客观、系统,主题明确、画面完整、音像清晰。

(二)数码照片应是用数字成像设备直接拍摄形成的原始图像文件,未经过裁剪、修饰等操作。对反映同一内容的若干张数码照片,应选择其中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数码照片作为一组归档,反映同一场景的数码照片一般只归档一张。

(三)以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数码录音、数码录像文件为素材,遵循活动时序与客观事实编辑制作的电子文件也应收集归档。

(四)音像电子文件应以通用或长期保存格式归档。数码照片为JPEG、TIFF或RAW格式,数码录音文件为WAV、MP3格式,数码录像文件为MPEG、AVI格式。

(五)音像电子文件归档时,应参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由移交人员和档案部门共同进行电子文件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以及病毒感染的鉴定和检测,并办理移交。重大活动有宣传报道的,应将与拍摄内容相关的宣传报道材料电子版一并归档。

第七条 音像电子文件在拍摄或转换完成后,应及时整理和归档,最迟不超过次年3月底。

各单位应不定期开展档案征集活动,收集与本单位及所属机构有关的、反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的音像电子文件。

第三章 整理和著录

第八条 音像电子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

第九条音像电子档案分为数码照片、数码录音、数码录像三类,其分类代码分别为ZP、LY、LX。

第十条 音像电子档案应按照档号命名规则在存储器中逐级建立并命名文件夹。

第十一条 数码照片文件的整理。

(一)数码照片以照片组为单位进行整理,同一会议、活动、项目或反映同一问题、事由的若干张数码照片组成一个照片组。

(二)数码照片文件以档号命名。档号由档案室代号(或全宗号)、分类代码、年度、照片组号、张号组成。

档案室代号:总局档案馆分配给各立档单位的代号,由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全宗号:地方档案馆分配给各立档单位的代号。

照片组号:同一年度内的照片组号按形成时间顺序从“1”开始顺序编号,为4位阿拉伯数字,不足4位的在前补“0”。

张号:同一照片组号内数码照片按形成时间顺序从“1”开始顺序编号,为4位阿拉伯数字,不足4位的在前补“0”。

(三)数码照片档案按分类、年度、照片组逐级分层次建立并命名文件夹。即在“数码照片”文件夹下按不同年度建立并以年度命名文件夹,同一年度文件夹内按不同组号分别建立和命名文件夹,也可以该组号加题名命名,组号与题名之间加两个空格。

(四)与一组照片内容相关的宣传报道材料电子版存储为txt格式,以报道标题加存储格式命名,存储在末级文件夹下。

示例:档案室代号为2110的单位拍摄的××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数码照片为20第1组,共有10张,存储格式为JPEG,该组第10张照片的文件名应为:2110-ZP-2009-0001-0010.jpeg,宣传报道材料文件名为:2009年××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召开.txt。存放路径为:

盘符:音像电子档案数码照片2009001

或盘符:音像电子档案数码照片2009001 2009年××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第十二条数码录音、数码录像文件的整理。

(一)数码录音、数码录像文件以自然件为单位整理,以档号命名,按形成时间顺序排列。其档号由档案室代号(或全宗号)、分类代码、年度、件号组成。同一年度内件号从“1”开始顺序编号,为4位阿拉伯数字,不足4位的在前补“0”。

(二)数码录音、数码录像档案按分类、年度、件号逐级分层次建立并命名文件夹。以件号命名文件夹,可以加题名,件号与题名之间加两个空格。

(三)与一件数码录音、录像档案内容相关的宣传报道材料电子版为txt格式,以报道标题加存储格式命名,存储在末级文件夹下。

示例:档案室代号为2110的单位录制了1组关于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视频,是20第3个视频文件,视频文件格式为AVI,文件名应为:2110-LX-2010-0003.avi,宣传报道材料文件名为:××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txt。存放路径为:

盘符:音像电子档案数码录像2010003

或盘符:音像电子档案数码录像2010003 ××省2010年8月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三条音像电子文件整理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病毒防护措施,免受计算机病毒的感染。

第十四条 音像电子档案著录应真实、完整、详细,便于检索。题名和文字说明应综合运用时间、地点、人物、事由、背景等要素。数码照片档案和数码录音、录像档案著录项目及说明见附件1、附件2。

第四章 存储、保管和利用

第十五条 音像电子档案可分别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一次写光盘和专用移动硬盘上。

第十六条 光盘应采用单片光盘硬盒竖立存放,盒内附有标识。不得直接在盘面上粘贴标记。档案光盘标识见附件3。

第十七条 存放环境要远离强磁场并与有害气体、强紫外线隔离,环境温度应控制在17-20℃,相对湿度应控制在35%-45%。

第十八条 对存储音像电子档案的光盘、移动硬盘每满4年进行一次抽样机读检验,抽样率不低于10%,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恢复措施。

第十九条对存储在光盘、移动硬盘上的音像电子档案,应每4年转存一次,原载体同时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

篇8:《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全文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全文

为加快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以下是详细内容。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快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范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评价考核。

第三条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行党政同责,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按照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奖惩并举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在资源环境生态领域有关专项考核的基础上综合开展,采取评价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年度评价、五年考核。

评价重点评估各地区上一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总体情况,引导各地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每年开展1次。考核主要考查各地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强化省级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督促各地区自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每个五年规划期结束后开展1次。

第二章 评 价

第五条 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以下简称年度评价)工作由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六条 年度评价按照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实施,主要评估各地区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方面的变化趋势和动态进展,生成各地区绿色发展指数。

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由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可以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及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情况作相应调整。

第七条 年度评价应当在每年8月底前完成。

第八条 年度评价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并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

第三章 考 核

第九条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以下简称目标考核)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牵头,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等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条 目标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中确定的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以及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突出公众的获得感。考核目标体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可以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及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情况作相应调整。

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禀赋等因素,将考核目标科学合理分解落实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十一条 目标考核在五年规划期结束后的次年开展,并于9月底前完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应当对照考核目标体系开展自查,在五年规划期结束次年的6月底前,向党中央、国务院报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并抄送考核牵头部门。资源环境生态领域有关专项考核的实施部门应当在五年规划期结束次年的6月底前,将五年专项考核结果送考核牵头部门。

第十二条 目标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和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等相结合的方法,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牵头部门汇总各地区考核实际得分以及有关情况,提出考核等级划分、考核结果处理等建议,并结合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责任离任审计、环境保护督察等结果,形成考核报告。

考核等级划分规则由考核牵头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 考核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审定后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作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对考核等级为优秀、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其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生态环境损害明显、责任事件多发地区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含已经调离、提拔、退休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章 实 施

第十四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会同国家统计局等部门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部际协作机制,研究评价考核工作重大问题,提出考核等级划分、考核结果处理等建议,讨论形成考核报告,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审定。

第十五条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采用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考核认定的数据、相关统计和监测数据,以及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数据成果,必要时评价考核牵头部门可以对专项考核等数据作进一步核实。

因重大自然灾害等非人为因素导致有关考核目标未完成的,经主管部门核实后,对有关地区相关考核指标得分进行综合判定。

第十六条 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应当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统计和监测的人员、设备、科研、信息平台等基础能力建设,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增加指标调查频率,提高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一致性。

第五章 监 督

第十七条 参与评价考核工作的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确保评价考核工作客观公正、依规有序开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得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相关统计和监测数据,对于存在上述问题并被查实的地区,考核等级确定为不合格。对徇私舞弊、瞒报谎报、篡改数据、伪造资料等造成评价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 有关地区对考核结果和责任追究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考核结果和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和部门提出书面申诉,有关机关和部门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受理并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可以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针对下一级党委和政府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国家统计局商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12月2日起施行。

篇9:医院药械科目标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医院药械科目标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为了提高我院药械科(包括中、西药局,煎药室)的服务质量和劳动纪律,为了更好地落实院内各种规章制度的实施。本着公平合理、科学管理的原则,特制定本考核办法,力求以此来增强科室工作人员的从业素质,更好的为医疗一线服务。

根据《xx市xx医院工作制度》、《放心药房建设规范》、《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xx市xx医院浮动工资分配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制定了xx市xx医院药械科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总体原则:

1.涉及医院的劳动纪律的有关事项。

2.涉及浮动工资二级分配的有关事项。

3.有关服务质量与道德修养的考核细则。

4.设计医疗差错方面的有关事项。

5.涉及年终考评的有关事项。

6.其他未及违反医院制度规定的处理办法。

二、操作办法:

1.本办法的执行牵头人具体科室负责人,在执行本办法时要严肃认真、严格,并及时把本科室人员违反本办法的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向药械科主任报告。

2.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人员,除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外,同时执行本办法,根据考核情况与当月浮动工资挂钩。

3.全科工作人员有权监督科主任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和带头行为。药械科主任的“违规”行为可直接向医务科汇报;具体科室主任的'“违规”行为可向药械科主任汇报。

三、主要内容:

1.劳动纪律方面

依据:《医院关于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元。

(2)上班溜号、不按时签到、不签到、代签到一次罚款10元。

(3)空岗位一次罚款50元。

(4)休假超过5天(不含5天)扣除当月全部浮动工资。注:包括事假、病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独生子女护理假。不包括公假、存班。

2.服务质量与职业道德方面

依据:《xx市xx医院医德医风管理条理》

《xx市xx医院医技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放心药房建设规范》

(1)服务态度生硬、顶撞病人,产生不良影响者,一次罚款50元。

(2)职工之间吵架一次罚款50元。

(3)上班干私活、打扑克等罚款20元。

(4)上班衣帽不整,不佩带胸卡者一次罚款5元。

3.工作质量与医疗差错方面

依据:《xx市xx医院药械科工作制度》

《xx市xx医院质量管理办法》

《xx市xx医院质量管理处罚标准》

(1)窗口单位计价差错一次罚款20元,并多退少补部分由当事人个人承担。

(2)窗口单位投药差错一次罚款20元,并由当事人个人承担一切损失。

(3)药库药品质量把关不严,不合格药品流入一次,保管员、质检员、科主任各罚款20元。

(4)煎药室未完成一次煎药任务,罚款当班人10元。

(5)煎药室煎药当日下午3:30时前所抓汤剂,务必当日煎出,否则一次罚款10元。

4.执行政策方面

依据:《医院管理规范》

(1)执行医院规章制度不到位或不执行者一次罚款10元。

(2)不服从领导和不服从工作安排一次罚款10元。

四、执行本办法的程序

本着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态度,各具体科室负责人在每月25日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拟定好各有关事项、内容和基本意见的综合汇总,报药械科主任签字后执行。

五、本办法做为年终评优的依据。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房管局信访年终工作总结精选

事业单位考核办法

房管局办公室工作小结

市房管局工作情况报告

售后服务管理及考核办法

礼仪规范及考核办法

绩效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冯家镇中学教师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目标及考核办法

医院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

工程部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

房管局年度目标的考核办法(共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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