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首问责任制度

时间:2022-12-06 06:54:10 作者:大島優子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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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物价局首问责任制度

xxx物价局首问责任制度

一、为进一步增强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全力打造物价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首问责任制是指第一位接听来电、接触来访的本局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负责解答当事人询问,处理当事人的投诉举报,办理或引导办理当有关事项的责任制度。

三、当接触来访的本局工作人员有两人以上时,职位高者为首问责任人。

四、对咨询属于我局制定的物价政策、在我局监测范围内的商品及服务价格以及我局工作办事程序的,无论是否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首问责任人都必须负责详细解答,自己无法解答的,负责为当事人引荐能够解答相关人员。

五、对属于本人、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必须无条件受理,并负责办理;手续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要向服务对象一次性讲清楚需要补充的手续、要求等;一时难以办理的,要向当事人解释清楚,并约定办理时间。

六、对不属于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在简要询问有关情况后,主动引领至相关股室,如相关股室人员不在,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做好解释工作。接待(接听)时要使用文明用语,严禁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们管”等生硬语言搪塞敷衍。

七、对涉及本局几个股室办理的`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牵头办理。各股室不得相互推诿扯皮,不得人为地给外来办事人员制造麻烦和不便。

八、对不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应向当事人详尽说明,并尽自己的所能给予指导和帮助。

九、对违反上述规定者,由主管领导负责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因人为因素给机关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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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首问责任制

首问责任制

为更好地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是指外来人员来公司办事,被询问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负责人,负责首问责任。首问责任制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含聘用试用期人员)。

(二)首问人的责任:

1、办事人来我公司咨询或办理有关事宜,首问人要主动热情解答办事人的咨询,属首问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事,应当即办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表格等。

2、办事人提出的办理事项,属于本部室职责范围内其他责任人的事,首问人应主动为对方告知或联系有关经办责任人。若有关责任人不在或联系不上的,首问人应向对方说明情况;若对方有需要转告或日后继续帮助其联系的.,首问人应将前来办事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等进行登记,并负责转交(告)经办负责人;若遇经办责任人出差或暂无责任及责任不明确的事项,首问人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并给对方答复。

3、属于本公司其他部室职责范围事项,首问人要主动告知对方所办事项的部室,必要时帮助对方联系相关部室或责任人。

4、办事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公司职责范围能解决的,首问人应向对方作解释,并尽自己所知情况给予指导和帮助。

5、首问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不得冷漠待人,敷衍塞责,办事拖拉推诿。

(三)首问责任制要求全体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本职业务,了解公司各部室的岗位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办事人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篇3:公司员工首问责任制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管理服务水平,提升企业对外服务形象,营造规范、便捷的服务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用户在向本公司咨询(包括直接到本公司相关部门咨询或来电、来信咨询)或办理业务时,首位接受咨询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第四条 用户进行咨询或办理业务时,首问责任人应认真、耐心听取用户咨询,并准确了解用户希望解决的问题,必要时做好记录工作。

1、对首问责任人能够明确答复或办理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该详细、准确地向用户提供答复意见,或立即给予办理。

2、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但难于即时回答或不能立即办理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详细记录用户提出的问题,及时请示其主管领导,并将信息反馈用户,实时解决用户待办事宜。

3、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外的问题,首问责任人应将用户介绍到相关部门或责任人,并电话告知相关人员,做好接待工作。

第五条 用户咨询的答复方式

1、用户到本公司进行咨询,原则上以口头答复为主。

2、用户来电咨询,首问责任人能即时答复的,应以口头方式即时回答;不能即时答复的,应详细记录咨询人姓名、联系电话及咨询事项,在明确答案后通过电话答复咨询用户。

3、用户来信咨询的,首问责任人应认真阅读书面咨询材料,准确了解用户希望解决的.问题,及时转有关部门处理。对用户来信咨询如以书面答复的,经其主管领导审查确认以邮寄等方式送达咨询人;如通过电话或当面答复咨询用户,咨询用户表示接受的,可不以书面答复,但首问责任人应记好答复时间及有关内容,并在事后及时将答复记录资料存档备查。

第六条 考核办法

1、首问责任人及其所在部门出现不答复用户的咨询、推诿责任、态度生硬等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或被用户投诉、媒体报道批评,经公司查证属实的或被上级部门、公司考核部门检查发现的,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2、首问责任人及其所在部门对咨询用户热情接待,认真妥善答复用户咨询的问题,受到用户、媒体、上级部门及公司考核部门表扬,表现突出的,按公司相关规定奖励。

3、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党工部和各部门经理、分管副总、总经理进行逐级检查、监督和考核,并与绩效工资挂钩。

第七条 本责任制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篇4: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

目的:

消除客户服务、接待工作中,因部门、人员职责不清而产生的相互推委,时效性差问题,提升客户服务质量,提高顾客满意度。

定义:

由客户提出服务要求的第一接待人员,通过全程陪同或责任有效移交方式,保障服务要求得到及时、高效处理的制度。 培训:

各管理部通过培训的形式,使所有员工了解并熟悉本管理部各部门(此处所指部门,为管理部下一级行政单位,以下同)职责。

操作人员:

秩序维护员、保洁员、维修员等操作人员接到的客户服务需求,如属自身职责范围,直接提供服务,如不属自身职责范围,转移至直接上司,由直接上司负责处理。

管理人员:

秩序维护主管、保洁领班及管理人员接到的客户服务需求: 咨询类内容,如电话咨询,礼貌告知其物业相关电话;如来访,须通过电话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后,直接给予答复,直至客户满意。不得以非本人或本部门职责为由和简单、生硬的态度,推托首问责任。

如不属自身职责范围,但属单一部门责任,转移至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主管负责处理;

如不能清楚判定属何部门责任或多部门责任,则转移至管理部客户关系主管处。

客户关系主管:

客户关系主管接到客户服务需求后,正确判定服务需求事项的所属部门,并批转相应部门,由责任部门主管负责处理; 如属多部门责任,则填报“客户接待事项协调单”,指定主办部门,由主办部门负责处理。

需跨管理部处理的`服务需求,报管理部经理,由管理部经理协调处理。

责任部门:

妥善处理客户服务需求;

如首问责任人责任转移错误,责任接受部门必须向客户主动承担处理责任(隐藏内部问题),不得再次转移至其它部门,然后填报“客户接待事项协调单”,报客户服务主管协调处理,处理结果由首问责任接受部门回复客户。

方式一:首问责任人协调,使责任部门主管与客户通过电话实现直接沟通。

方式二:责任部门主管直接到客户所在现场提供服务; 方式三:需至服务现场办理的,首问责任人在征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由其陪同引领至

责任部门现场。

过程与效果控制:

首问责任人所处理的客户服务需求,须在本部门《接待业主情况记录》上进行登记,并由其所在部门客户服务主管负责跟踪事件的处理结果并记录。

接受服务需求部门接受首问责任人转移后,在本部门《接待业主情况记录》记录,并明确记录首问人员;事件处理结束后,须及时通知部门客户服务主管完成时间及情况。使其结束首问责任。

管理部在管理督查、公司在内审过程中,通过《接待业主情况记录》的检查,监控首问责任执行情况与客户服务需求处理情况,认定违规责任。

对于未按本细则规定的人员及部门,按公司即时奖罚规定给予处理。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金宁物业

7月14日

篇5:推行首问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关于推行首问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关于推行首问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进干部作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深入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根据县委茶发[200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实行首问责任制的重要意义

首问责任制,就是基层和群众到各级机关来咨询或办事,机关里第一位被问的同志必须主动热情接待,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要及时处理,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推托、刁难;不属于自己责任范围的,应将来人引领到责任部门或科室,向有关责任人交待或衔接好。如果责任人不在办公室,应主动帮助联系,找到责任人,或者承诺向责任人转告并帮办。

我局担负着全县规划、建设、管理的职能,是政府的窗口,代表政府的形象,切实推行首问责任制,是建立高效、廉洁、务实机关作风的重要环节,是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经济建设的客观要求,是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务求取得实效。

二、具体内容和要求

1、建立首问登记制度

各单位、站室都要设立首问登记本。记录发问人姓名、单位及住址,联系方法等基本情况,发问事由,被问人姓名,办理结果或衔接情况,记录要实在准确。

2、建立首问接待制度

各单位、站室要安排专人热情接待来访的群众和基层办事的'同志,能够事事有人接待,有人办理,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释,首问必果,减少办事的环节和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让群众满意。

3、建立首问承诺制度

为到本单位办事的基层单位的同志和群众早办事、快办事、办好事。按照有关规定能办的事应当马上办,不准延误、推托,更不允许刁难、索要。对按规定才能办的事,要指导和帮助对方按要求做好具体准备,承诺具体时限,帮助把事情办结好。

4、建立考核制度

把接待、登记、衔接、督促、办事等全过程纳入考核范畴。要比谁的接待态度好,比谁办事进度快,比谁的办事效果好,把首问责任制的考核和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的重要依据。

5、建立保障监督制度

要通过张榜,文件或通报,会议等形式,定期公布执行首问责任制的情况,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在机关内设立意见箱、意见簿、举报电话,接受基层和群众对执行首问责任制的监督。举报电话:5222853。

6、建立首问责任追究制度

对不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要求办事,在首问登记、首问接待和办事过程中违反制度和纪律规定,推诿、扯皮、怠慢引起不良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因工作中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实行待岗、下岗、辞退处理。

三、切实加强对实行首问责任制的领导

1、强化组织领导。要把推行首问责任制作为机关建设的切入点抓紧抓落实,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段湘平同志负总责,谭新元同志具体负责,各站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做到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形成良好的风气。

2、坚持首问制和岗位责任制相结合。保证人民群众来访有人接待,有办事,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热情周到。

3、切实抓好首问责任制各项制度的落实。首问责任制贵在落实,贵在坚持。局纪检、人事和办公室要承担好落实首问责任制的具体工作,做到有制度、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

篇6:物价局年终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局始终坚持以邓**理论和江**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积极落实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物价工作会议部署,以服务全县经济发展为主线,以清费治乱减负、优化经济环境为重点,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工作中心,充分履行价格杠杆职能,在“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上下功夫,公平、公正、严格执法,狠抓涉农价费管理,为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价费环境。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涉农价格收费管理,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

1、进一步完善涉农价费公示制,迎接全省涉农价费检查楚天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价格和收费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迎接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xx年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楚天行”活动。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一是从涉农收费公示牌入手,在各乡镇村及乡直各收费部门已建立收费公示制的基础上,对下达调整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帮助和指导各乡镇及时变更公示内容,同时在《房县报》、电视上予以公布。二是对涉农收费进行重点检查。在“楚天行”检查团到来之前,我局组织开展了对农业用水、农机服务、学校收费、农民建房、城建、供电、医院收费的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共清退24.7万元,没收10.4万元。三是积极配合“楚天行”对医疗、供电、农民建房、公安收费进行了检查,对土城镇镇村多收的建房管理费、身份证办证费,县实验中学收取的体检费组织进行了清退。四是利用“12358”举报电话,建立涉农收费监督管理网络,形成执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网络体系。经过多方面的督促检查,保证了此次“楚天行”活动在我县圆满成功地举行,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也为我县农民减负、清费治乱、招商引资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2、积极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清理整顿。

5月份,我局根据县委政府关于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工作安排意见,立即抽调3人,成立专项检查组,分别对城关、红塔、上龛、九道、杨叉山林场、旱粮场六个乡镇场的涉农收费和农民负担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采取听、查、访相结合的方式,直接进村入户和到涉农收费部门检查了解情况,共检查12个村,17所中小学校。检查表明:一是多数乡镇党委将减负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建立了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如:城关、红塔、上龛、九道都与下属单位签定了减负工作责任状,使农民负担问题真正成了党政和收费部门的高压线。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农村中小学校“一费制”。从检查17所中小学校看,今年春季都能够按“一费制”标准收费,中途无乱收费情况。三是涉农收费日趋规范。城关、红塔、上龛、九道、杨叉山林场、旱粮场已建立了永久性涉农收费公示牌,各部门的收费都已基本规范,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减负政策得到落实,干群关系较以前融洽。四是农村税费改革已顺利完成。各乡镇农业税及附加都已按政策进行了重新核定,特产税据实征收,无按人头、按户、按田亩平摊现象,农民负担卡入户率达100%,且填写规范。

3、建立农村价格信息联络网络,服务农村经济发展。

国家计委要求今年把县、乡、村三级价费监督网络建立起来,彻底消除少数地方农村价费问题“无人问、无人理、无人管、无人查”的现象。今年四月我局在加强县级物价工作的同时,主动与各乡镇场联系,请各乡镇场明确了一名分管物价工作的领导和一名物价联络员。今年二至九月我局在建立企业物价联络制度的基础上又在全县聘请了315名村级物价监督员,并下发了聘书。从而健全了乡镇村企业物价监督网络,为农民企业减负、农村经济发展保了驾护了航。此项工作《湖北日报》b版头条曾予以了报道。

二、整顿价费秩序,优化发展环境

按照依法治价、依法治费的要求,结合换发xx式《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经营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着重检查清理教育、卫生、土地、城建、公安等收费价格,理顺价费秩序,优化发展环境。

1、规范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行为,创建良好的价费环境。

充分利用今年换发新式《收费许可证》和《经营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的时机,搞好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和经营服务单位收费项目的清理、审验,坚决实行“一证一票一卡”制。任何单位和部门,必须持有物价部门统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和《经营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和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票据;必须持有由监察、物价部门印制的交费登记卡。各部门必须公开收费依据和标准,实行亮证收费,接受社会监督。对不使用“一证一票一卡”收费或超范围、超标准收费,一律视为乱收费。对拒不接受审验,将责令停止收费行为,并公开曝光。全年共换发《收费许可证》250套、《经营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30套,年审280多个单位。我局有机的将换证与审验相结合,换证结束后将所有的收费单位在《房县报》上进行了公示。我局针对房县实际,加大了对各类短期培训班收费管理,提出“先规范、后管理”的办法,将短期培训班全部纳入了收费管理。进而约束了我县各类培训班办班收费行为,避免了培训班泛滥的局面。

2、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积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为落实中央和省减免对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有关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我局及时转发文件,同时通知各收费单位来我局变更《收费许可证》,并在《许可证》上注明有优惠证的实行减免。全县共办理优惠证68个,涉及对下岗职工收费的单位8个,8个单位都落实了减免优惠政策,累计优惠275人次,优惠金额达105622元。

3、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收费和价格,加大管理和整治力度,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一是今年4月至5月,为配合做好**疫情控制和疾病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局及时转发了《十堰市物价局关于加强与防治**有关商品价格管理的紧急通知》,对于防**的中草药、消毒液、口罩的零售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对趁机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将依法严惩。为此,我们组织全局职工,分成4个组,并在“五·一”期间不放假,开展了防治“**”为主的专项市场检查。共检查55个药店门诊部及超市,对超标销售防“**”药品、消毒液的县防疫站、县中医院、化龙卫生院、青峰卫生院、军店卫生院、家家超市当场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倍的罚款,同时,对影响大的进行了电视公开曝光。

二是加大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力度,继续贯彻落实农村中小学校“一费制”,坚决制止乱收费。今年春季,先后对县二中、三中、实验中学、红塔乡、白窝乡、军店镇、化龙镇、窑淮乡、城关镇、大木镇、中坝乡等乡镇中小学和县直中小学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19所学校,处罚11个。今年秋季一开学,我们就认真贯彻中央七部委联席会议精神,把制止教育乱收费作为减负清费治乱重点工作来抓,重新明确了中小学校收费标准。要求所有学校都要设立收费公示栏,将各自的收费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并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同时对没有按政策收费的研究了处理办法。农村学校把补课费、住搭费作为重点内容清理,城区把代收费清退和各类补课费作为重点内容清理。通过二个多月的清理,农村中小学校执行“一费制”日趋规范,少数中学收取初三毕业生补课费、资料费、文具费、报考费、照像费均已作了相应的处罚,城区代收费大部分进行了清退。春秋二季共清出违纪金额84万多元,清退4万多元,处罚8万多元,从而维护了政策的严肃性。

三是开展农民建房收费检查。今年3月我局重点对红塔乡六谷村群众集体上访一案进行了调查处理。红塔乡城建办、土管所xx年度收取六谷村17户农民建房开垦费:每户3000.00元,计51000.00元(该费代县土管局征收);配套费:每户收取720.00元,计12240.00元;建房制约金(押金):每户740.00元,计12580.00元。以上三项共计违纪收费75820.00元。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计价格 [xx]1531号文件明确规定:涉及农民建房行政事业性收费除依法颁发的证照可收取工本费外,其他收费项目一律不得向农民收取。针对上述收费问题,我局对红塔乡土管所、城建办下达了《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限期7天内将违法收费75820.00元全部退还缴费者,并将清退情况报送县物价局及县政府。我局派人参加现场清退。在我局的督办下全部退还给了农民。此举受到了六谷村村民的一致好评。

四是认真清理公安收费。居民身份证、车辆检测、公安消防均涉及千家万户、国计民生。上半年我局检查清理了乡镇派出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收费。经检查清理,土城镇派出所xx年4月对土城中学64名学生集体办理身份证时,向每名学生收费20.00元(其中:工本费10.00元,照像费10.00元),当时收费后均未给学生开收据,大部分学生已领身份证,还有部分学生由于姓名不一致没有领到身份证。由此给部分学生造成了重复收费,经查实,对6名学生重复收取证件费予以了退还。

4、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xx年,我局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5件,意见1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我局认真对待每一件建议、意见,均安排一名副局长办理。每件办理结束都与代表(政协委员)见面,力争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如我局收到《关于尽快落实同网同价的建议》后,立即组织两个专班到部分乡镇调查,及时与供电企业衍接,使之尽快接管,而后向县委政府提出了我县同价方案,在四月一日全县范围内实现了同价,并在7 月份前对xx年12月10日以后多收的电费全部实行了清退。我局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无论来访或举报,凡属我们工作职责内的立即安排调查,七天内办结。不属于我们工作职责的,我们做好解释。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从而取信于民。

三、加大价格宣传工作力度,加强价格法制建设,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1、进一步做好价格宣传工作,让社会各界多了解支持物价工作。一是今年2月21日,在三招中心会议室召开了全县物价工作会议,与会领导有县委书记张维国、县长师永学、人大主任李永发、政协主席罗志增、副县长袁新云、县委办主任孙华凯等,参加会议的还有县直单位一把手和各乡镇(场)主要负责人。会上分管物价工作的副县长袁新云作了重要讲话,总结了xx年度物价工作取得的成绩,表彰了19个执行价费政策先进单位,安排部署了xx年物价工作。《房县报》、房县电视台对比作了专题报道。二是对社会关注的价格热点问题、政府重大价格改革措施、专项治理进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对于屡查屡犯的价格和收费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如:石油价格、自来水价格调前公示、防“**”药品价格等均在《房县报》、电视台予以公布。

2、强化价格法制建设,完善政府定价机制。认真贯彻中央和湖北省定价目录,在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服务项目的价格调整过程中全面推行价格听证制度。6月3日,我局主持召开了《房县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听证申请人供水公司经理报告了供水公司经营情况及调价理由,县物价局介绍了自来水成本审核情况及调价建议,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就此次价格调整充分发表了意见,听证申请人作最后陈述,整个会议严谨有序,体现了依法治价的严肃性,规范了定价行为。目前正在开展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标准的制定工作也正在按法定程序进行。今年8月,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以来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通过清理,取消了129件过时过期及违规文件,保留了45份,修改了2份,从而维护了物价局制发文件的严肃性,确保了物价政策在我县得以认真贯彻实施。为更好地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在八月份我们参加了由县人大组织的“为谁执法、为谁服务”演讲竞赛,陶冶了职工情操,增强了依法行政能力。

3、加强调查研究,做好价格监测工作。我们积极组织开展价格调研,探索新时期物价工作路子,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物价新形势。今年我局上报的信息材料被《十堰物价》采用13篇

(xx年只1篇,今年创历史最好水平)。我们积极参与价格调研,向市局上报了5份价格调研文章。其中三位同志撰写的理论调研文章《县级物价部门也要履行“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的职能》、《做好价格举报工作意义重大》、《冰冻三尺的药价虚高原因》分别在《价格天地》第十期、第十一期刊登。xx年8月,我县被国家计委明确为特色农产品黑木耳采价点。我局接此通知后,把它作为宣传房县、展示房县地产品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领导挂帅、安排高素质的同志做好监测工作,随机抽样确定了三个报价点,目前这项工作开展的井然有序,为国家计委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了服务。

4、利用价格杠杆,服务房县经济。一是继续为全县培植和发展小水电支柱产业服务。我们积极参与水电产业的发展,参与前期工作。房县瓦房坪三级水电站位于九道乡境内白河与阴峪河交汇处,被省政府列为扶贫攻坚、扩大县级地方财源的重点项目,xx年8月开工建设,今年5月已并网发电。为支持水电事业发展,我局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申报了《房县瓦房坪三级水电站上省网电价的请示》,并多次赴省局汇报,此项工作正在落实之中。柳园铺电站承诺电价省物价局已批复,每度0.3615元。为规范电力安装,制定了电力设施报装价格。二是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为发展县域经济服务。我局先后向省市物价局汇报了房县华龙公司、金辰磷化公司生产实际,争取企业享受高耗能电价优惠让利。今年5月,华龙公司优惠电价政策已落实,每度让利0.02元(执行到9月),金晨磷化公司优惠电价政策也已到位(每度让利0.05元,从10月执行)。三是抓好城乡同网同价政策的落实。今年年初,我局下发了《关于实现我县城乡各类用电同价的通知》,从而实现了全县城乡用电同价。四是调整了我县道路运输客运票价,对客运票价上浮实行了限额控制。五是调整了动物防疫注射部门收费标准,并转发了《市物价局关于加强我市农村畜牧兽医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规范了畜牧医疗服务防疫收费。六是在测算和论证的基础上下达了农业供水价格,实现了计量用水,改变了以往用不用水、用多用少一个样的平摊收费的做法,为农业用水价格改革奠定了基础。七是进一步规范了我县旅游价格,为我县旅游业的发展理顺了收费环境。

四、努力拓展物价工作领域,积极做好评估、价值认定和拍卖工作

评估、价值认证和拍卖工作是我们今年拓展工作领域、发展自我的重要渠道。我们按照《拍卖法》、省政府154号令,坚持“客观、公正、科学、独立、诚实信用”的评估和拍卖原则,认真为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各类案件进行评估鉴定,为司法机关量刑和行政机关处罚提供科学的依据。一年来,受理并完成评估鉴定12起;为企业改制、盘活企业资产存量,通过拍卖途径先后对野人洞、野人谷、林业宾馆、九龙沟电站、三海电站、驻汉办事处、县华龙水泥有限公司、供水公司、物资公司整体资产产权和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成交额达3297.2万元,比起拍价增加720.5万元,为县域经济发展增添了积累。

五、努力加强物价队伍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的物价形象

1、外树形象,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物价干部队伍必须是一支政治思想觉悟高、业务素质精、法律意识强、工作作风硬的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对此,我们从转变作风入手,以人为本,以教育、管理、提高为手段,增强“五种意识”、实现工作上的“四大转变”、建立考核上的“三个机制”。一是增强五种意识。即:工作赶超意识,在职工中开展比干劲、比贡献、比积极性、比成就;团结协作意识,股室之间讲协作、讲理解、讲支持、讲配合、讲帮助;工作中的加压奉献意识,自加压力,认真实践“三个代表”,心中装着人民、装着事业、装着单位;与时俱进意识,处理好放开与监管的关系,落后意味淘汰,做称职的物价官;廉洁自律意识,他律与自律结合,自律为主,不吃拿卡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二是努力实现工作上的“四大转变”。即:变坐等服务为深入企业、农村服务,帮助企业农民抵制乱收费;变事后服务为事前服务,围绕结构调整、农产品市场价格,利用发布价格信息,市场价格动态引导农民调整结构;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积极向上争取优惠价格政策;变一般性服务为针对性服务,盘活企业闲置资产,参与民营经济发展,招商引资,服务县委、政府工作中心。三是建立“三个机制”。即:在领导班子中建立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分工协作机制;在职工中建立争创一流、开拓进取的激励机制;建立干部职工队伍的培训机制,通过在岗充电,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物价新形势。针对物价局过去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今年提出工作中的九不准:不准工作推诿,事无人管;不准好大喜功,自以为是;不准互相猜疑,无中生有;不准制造矛盾,无事生非;不准互相拆台,各自为政;不准阳奉阴违,表里不一;不准拉帮结派,营私舞弊;不准机关赌博,上班玩牌;不准打架骂人,喝酒闹事。通过抓班子、带队伍,树立物价干部新形象。这就是:政治上坚定,思想上纯洁,作风上务实,工作上积极,纪律上严明,廉洁上自律。

2、内强素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坚持每周四学习制度,树立“学习就是工作,终生学习”观念,坚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wto知识,学习法律法规、物价业务知识。同时做到“四个结合”与“五有”。即: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知识学习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集体讨论与中心发言相结合。五有:有学习计划、有学习资料、有中心发言人、有心得体会、有学习笔记。一年来,我局共有1人参加市委党校培训,2人参加县委党校培训。所有执法人员全部参加了执法培训。中心学习小组有9人主讲,讲稿同时存入学习档案,讲课结束进行点评。二是教育干部有正气、有朝气、有虎气、有骨气,要敢于碰硬。三是坚持工作首问负责制,办理案件责任追究制。对来电、来信、来访及批转件认真登记,3天内有安排,7天内办结束。全年共受理举报案件72件,办理72件。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一年来,我局针对实际,先后制定了《干部学习制度》、《工作首问负责制度》、《单位文明公约》、《精神文明创建规划》、《检查人员检查制度及工作纪律》、《重大工作集体讨论制度》、《单位评比奖惩制度》、《工作廉洁纪律》等十几个制度,把预防、警示工作前置,狠抓源头治理。一是在价费审批、监管和服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查价、定价、管价“十不准”。二是与战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抓落实。三是在全局提倡每一名物价干部都做一个“五官端正”的人,管住自己的心(牢记宗旨,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管住自己的手(不滥用价格政策和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捞取利益)、管住自己的腿(多深入基层,为民排忧解难)、管住自己的嘴(不得接受服务对象和处罚对象的宴请,刹住奢侈之风)、管住自己的耳(不偏听编听)。躬身为民,努力实现八个字:公(公心待人)、正(心正、身正、行正)、谦(谦虚、谦让)、实(诚实、实话、实事、实效)、勤(爱岗敬业)、容(大度、容过、容言、容人)、廉(廉洁自律)、自(自警、自醒、自律、自严)。

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党建工作。

为了使全局有一个良好的内部环境和外部形象,我们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坚持一手抓物价业务工作,一手抓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搞好文明创建工作。

一是切实抓好党建工作,配齐了党支部领导班子,坚持一月一次党支部会议,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全局重大工作都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使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物价业务工作三者有机统一。xx年力争重新命名县级文明单位。

二是为进一步总结过去,把历史留给后人,组织编写了近几年的物价志。

三是做好扶贫村的工作,协助土城镇白河村制定了扶贫规划,帮助做好退耕还林工作,在我局资金困难的情况下为他们安装了电话,解决了通讯难问题。

四是积极参加各项竞赛活动。为庆祝“三八”、“七一”,我局女职工参加了县妇联组织的庆“三八”扛沙袋百米赛跑活动,庆“七一”拔河比赛。

五是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和计划生育责任制,年初与门卫、住户签订管理协议,与辖区、战线签订了综治责任书和计划生育责任书,并按责任范围认真落实,确保两个“一票否决”专人负责落到实处。

六是重视妇女、老龄和工会工作,建立新婚育龄妇女档案,时刻关心照顾老干部,从而增强了机关的凝聚力。一年来,我局围绕全县经济工作中心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县委、政府及上级物价部门要求,与物价业务实际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主要表现在:

一是价格调控的手段和力度较差。如今年**时期药品价格暴涨,而我们的监管和查处滞后。对今年秋冬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物价部门应对力较差,监测和监管的作用难以发挥。

二是我县物价检查所作为事业单位与执法要求极不适应,办案条件较差,技术手段落后,严重影响了执法业务的开展。

三是部分特权单位置审验、换证于不顾,乱收费一时难以从制度上制止,管理的方式弱化。四是由于受地方经济条件限制,“检查难、处罚难、收缴难、易反弹”现象在我县反映突出,清费治乱任务艰巨。

五是我们的工作水平、业务能力与新时期对价格工作的要求极不适应,许多同志没摆脱计划经济的思路,市场意识差,缺乏新思维、新观念、新方法。六是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氛围不浓,缺乏对新时期物价工作的认识,业务无进展、执法水平低,被动式开展工作。少数同志纪律松弛,集体观念差,个人主义严重,不够顾大局。

七、xx年工作思路

xx年我局将以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邓**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江**“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履行价格在经济发展中的杠杆作用,深刻领会“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的物价工作思路,狠抓涉农收费清理整顿,严肃价费秩序,进一步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新修改的《价格法》及价格法规,抓好干部教育工作,为开展物价工作打好理论和思想基础。

二是抓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在巩固县级创建成果的基础上,为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作准备。

三是巩固涉农收费公示成果,完善管理方式和手段,继续把涉农收费公示工作作为执政为民、实现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来抓。

四是继续抓好涉农收费清理与整顿工作,监督各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不得突破红线。对xx年已公示的收费单位与收费内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从严打击违规收费和无证收费行为。

五是针对我县实际,继续开展教育收费、电力收费、供水收费、医疗收费清理与整顿。规范好房地产和物业管理收费 。

六是开展好“明码标价”与“价格信得过”活动。在打击“价格欺诈”方面有所突破。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

七是进一步为发展县域经济服务,积极向上争取优惠价格政策,为建设“水电大县”出力献策。

八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按“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要求,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县委、政府经济决策当好参谋,为老百姓清费治乱当好卫士 ,为企业减负保驾护航。

篇7:物价局年度总结

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着力强化价格监管,努力为建设美丽鼓楼、实力鼓楼、幸福鼓楼营造有利的价格环境和提供坚实的价格服务保障。现将20xx年价格工作情况及20xx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xx年工作情况总结

(一)持续做好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

贯彻落实好省、市控价工作部署,坚持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常态化,每周对6个固定监测点的8大类61种商品价格进行采集、分析,重点关注容易诱发价格总水平较快上涨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商品价格动态;通过《鼓楼价格信息》和信息增刊为区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价格参考资料,目前共编发《鼓楼价格信息》12期,增刊47期。

(二)积极做好价格政策宣传工作

1.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一是在“3.15”、“ 12358价格宣传周”期间,发放“价格宣传册”、“明码标价宣传单”等宣传品,现场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开展价格维权宣传活动。二是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的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组织《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旅游法》、《商标法》等通用法律知识学习,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做好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迎检工作。三是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制作了以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展板(架),开展街头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舆论氛围。

2.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共更新子网站信息198条,政府信息公开99条,及时上网公示部门动态,行政审批事项结果、办事指南等。二是做好“鼓楼物价” 政务微博发布工作。以公开政务、服务民生、平等沟通宗旨,发布区域价格行情、价格趋势分析、物价系统调定价(如景区门票、汽柴油价格等)相关信息、转发社会热点问题等共计277条;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回复涉价问题互动信息21条,发挥了政务微博传播“正能量”的作用。三是牵头落实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区属各收费执收单位除在收费处醒目位置采取设立公示栏(牌)或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方式做好公示工作外,还必须在单位网站上予以公开,确保我区在年终绩效评估考核中该项工作能取得好成绩。

(三)不断强化价格监管

1.加强日常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加强了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围绕粮油副食品价格、商场(超市)商品促销活动、公园(旅游景点)门票及停车收费的明码标价等,抓好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及应急时段的市场价格检查。打击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正常节日价格市场秩序。

二是坚持经常性的明码标价检查。配合全国、省、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对辖区内东百、永辉、小柳等商场(超市)及农贸市场的明码标价组织了多次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明码标价率,杜绝价格欺诈,努力营造放心消费的市场氛围。

三是开展了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活动。对区属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零售商店、医疗机构(民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区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等的药品价格、医疗服务收费及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经常性的价格检查,对个别卫生服务站因政策了解不透彻,出现个别超标准收费现象,及时指正,督促整改。

四是开展惠企政策执行情况自查工作。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人事局于20xx年1月1日分别执行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及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和降低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的规定;区财政局取消收费票据工本费。

五是贯彻落实《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物业管理收费(含物业服务收费及停车收费)是价格投诉热点之一,我局在宣传解释政策法规的同时,对切实存在乱收费的,督促改正,努力规范物业收费行为;对因收费问题导致业主与物业之间纠纷的,尽快化解了业主与物业之间纠纷,维护物业小区和谐安宁。

2.开展重点领域价费专项治理。

一是开展20xx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与区财政局联合对在我局领取《收费许可证》的44家行政机关、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收费单位20xx年度收费情况进行年度审验,审验率达100%,合格率100%。

二是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共抽查了延安中学,鼓一、鼓五、井大等17所小学以及花巷、旗汛口等4家公立幼儿园。区属各中小学均能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不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材料,对服装、课本、簿籍等代办项目坚持自愿、非营利原则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延安中学认真落实择校生“三限”政策,洪山、梅峰等安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未向其收取借读费、赞助费等;公办幼儿园不自立项目、不提高标准、不以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费;区财政投入继续加大,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看电影、体检和社会实践等代办项目均由财政专项拨款,中心校与一般校的差距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是开展旅游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抽查了福建山水旅行社、福州青年假期旅行社等十家旅行社及三坊七巷、镇海楼等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坚决打击旅行社以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等违价行为,敦促景区在门票价格方面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落实好优惠、减免措施。

四是开展机动车驾培收费专项检查。针对机动车驾校培训价格急剧上涨,社会反映强烈的现状,对在我区注册的福州军安、福州中健、福州中路等三家驾驶培训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确保这些公司不发生乱涨价、乱收费及收取未标明费用等行为。

五是开展了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和规范工作。主要对行政事业性单位利用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向企业提供服务的收费以及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垄断行业的收费进行清理。下半年在市物价局的统一部署下,对媒体反映的部分窗口单位存在“高价复印”问题组织人员对区行政服务中心、十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及劳动局、房管局办事窗口的复印收费进行了检查,并宣传了相关收费要求。从检查情况看,我区绝大部分窗口单位均是提供免费的复印服务,个别收费不规范的已按要求作了整改,个别高收费的已将收费标准调为0.3元/张a4纸。

3.进一步落实阳光收费公示制度。

与区财政局、纠风办、减负办联合,对区属各收费单位贯彻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收费提出明确要求,督促各执收单位采取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示,开设互联网站的单位还应在其网站上醒目位置公示规定的收费内容。同时定期对有关单位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清理,今年已通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区园林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取消相关收费项目;上网公示了工商、教育、环保、建设等XX个部门的收费项目、标准及政策依据。

(四)重视群众价格投诉的处理反馈工作

继续实行举报与检查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12358”、“12345”投诉件在受理、批办、查处和反馈等各环节的规范化管理,畅通价格举报渠道,做到及时受理、认真查纠,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年共受理群众价格举报投诉177件,罚款处理6家,金额5095元,责令整改47家。

(五)加强干部队伍整体建设

一是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理论干部学习和业务培训,开设“道德讲堂”,开展《价格执法程序》等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干部素养。积极参加“优质服务窗口”、“平安先行单位”和“文明单位”评比活动,积极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宣传教育,树立执法良好形象。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扎实推进机关党的各项工作开展,今年未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案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全局干部也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行为。

三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检查,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从广泛宣传教育、严格自查自纠、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政务服务、切实改进文风、强化效能监察六个方面抓落实,树立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意识,使“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成为全局干部的自觉行动。

二、20xx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

1、坚持价格监测常态化。继续对6个固定监测点每周价格采集、分析。

2、应对价格异动。加强对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市场巡查,及时发现苗头性、趋向性价格异动。

(二)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1、开展教育、医疗服务、药品价格等热点行业的专项检查,并根据省、市物价局的统一部署,开展相关价费检查。

2、坚持日常性价格巡查、明码标价检查及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工作,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3、继续抓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重点是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

4、畅通价格举报渠道,加大价格投诉件处罚力度,及时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三)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1、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和普法教育宣传活动。

2、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3、加强干部学习培训,组织开展思想理论、物价政策、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理论水平和执法水平。

篇8:物价局年度总结

按照要求完成工作,开展了对城市供水、垃圾处理、天然气运营成本、社会民办学校教育成本、出租车运价成本等定调价成本认证与调查。加强成本分析与预测,为政府部门和领导决策、合理制定价格水平提供有力参考依据。

及时为上级部门价格决策提供依据。长期以来,1认真落实价格监测上报制度。局坚持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涉农产品价格及收费进行常规监测,按时、保质向市局汇报。为增强价格监测的准确性、及时性、针对性,提高价格监测工作水平,进一步筛选优化了采价监测点资源,完善了价格监测布局,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了市生猪生产、市场情况调研。

推进资源价格改革。为促进资源节约、降低成本,2认真落实价格政策。根据市局要求,积极稳妥地进行了天然气价格调查、听证,并制定了市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对其它价格调整文件及时转发,及时跟踪文件落实情况。严格监督成品油价格、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价格、食盐物流成本,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热情接待有关价格政策的来访、咨询66起,并一一解答、回复。

营造良好价费环境3加强清费治乱工作。

对各部门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加大取消取缔停收的落实力度。取消取缔了公安、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等8个部门16项收费;转市场调节6项;降低收费标准2项,对殡仪馆服务费进行了调整。

组织召开了城市垃圾处理费和污水处理费听证会,认真执行收费听证制度。听证会做到遵章守法、以人为本,保障了听证会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转发了省定第五批新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制定我省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期间。及时变更收费许可证。

认真履行职责,进驻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大厅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便民、高效”原则,不断提高服务效率,被评为服务标兵、红旗窗口。

审验过程中,认真开展收费年审工作。将各单位收费项目逐条逐项与收费目录核对,对取消的项目予以清理,审验单位120个,核发收费许可证250个,注销20个,审验率100%对年审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指正、限期整改,进一步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行为。

努力维护价格秩序。4组织开展价格检查。

创新价格监管方式,围绕我市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加大价格监管力度,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价费环境。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6件,涉及违法所得金额120万元,罚没违法所得金额23.7万元,受理各类价格咨询和投诉30件,已办结30件,办结率为100%群众满意率100%

通过检查,1开展农机服务收费、行业协会收费、农产品检验检疫收费、涉企收费。规范了行业的收费行为。

发现个别医疗服务机构存在病号服无配备或配备不完全、大小便器未免费发放,2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中。存在收费行为、明码标价不完整。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帮助其落实价格政策,提高价格收费的透明度,积极引导医疗服务单位不断规范价格收费行为。

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教育收费行为。9月初,对全市范围内中小学、普通高中的收费行为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高中存在宿舍配套设施不达标的情况,初中存在代收作业本费和饭卡费的乱收费行为,对存在问题责其整改。

畅通投诉渠道4加强价格举报工作。

耐心解答群众咨询,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热线的重要作用。确保人民群众对价格问题诉求渠道的畅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价格举报案件,做到认真受理,耐心解释,严肃查处,及时反馈。

提供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服务。一年来,5积极开展价格认证工作。认证中心的同志认真负责,坚持“科学、客观、公证”办案原则,高标准、严要求办好每一个案件,并不断完善价格鉴定程序,拓宽业务领域,加大工作力度,完善规章制度,转变工作作风,队伍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鉴定总额115万元,共受理涉案物品价格鉴定129起。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案件96起,涉及标的总额75万元,其它鉴定4件,金额43万元。所办案件无一起投诉、复议和复核裁定的为指导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提供决策依据。今年以来,6积极完成农本调查任务。局除较好地完成了小麦、散养生猪、中规模饲养生猪等生产成本直报调查和常规调查任务外,还对农民种植意向、农户存粮情况、农资购买情况、主要粮油成本收益情况、农民实际收支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分析。

开展调定价成本认证工作7服务系统。

篇9:2016物价局年终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吴江市物价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双抓双促”中心工作,坚定信心,履行职能,千方百计破解难题,全力推进科学发展观在价格工作中的创新实践,努力实现“两保一推”的总体目标。

一、1-5月CPI运行情况

1-5月份我市累计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下降了1.2%,除1月份由于春节购销旺盛的原因同比出现正增长外,2-4月份同比都出现了下降。在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的八大类中,呈现6降1升1平的趋势,其中烟酒及用品类上涨0.5%,食品类持平,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下降0.2%,居住类下降1.5%,娱乐教育文化用品下降2.2%,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下降2.3%,衣着类下降2.4%,交通和通讯类下降4.1%。1-5月份,我市价格总水平总体平稳,未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为促进企业发展和居民消费提供了良好的价格环境。

二、上半年重点工作

(一)健全一个网络,监督服务“全覆盖”

近年来,群众对价格监督、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希望价格部门提供便捷、快速、有效、全方位的公共服务。为了满足群众的需求,今年以来,我局积极推进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建设。在充分调研,听取镇、村、社区等基层意见的基础上,按一次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出的原则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并由市政府批转。积极争取和落实了网络建设经费,召开了全市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建设推进会,广泛动员。进一步整合现有价格监督服务的社会资源,盘活存量,扩充增量,在全市八镇二区建立了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站十个;在村、社区居委会中建立了价格监督服务点六十个;在大型商场、超市、各类专业市场中建立了价格监督服务台八十个;在价格调控责任制签约单位中聘请了监督员;另外还在松陵镇、同里镇建立了两个市场价格巡查队,建成了一个覆盖城乡的价格监督服务大网络,为更好地为群众服务、监管价格行为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做好三大服务,助推发展惠及民生

今年以来,国际金融风暴继续蔓延,并且越来越影响到实体经济,经济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多,吴江经济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抓投入促增长、抓服务促发展”中心工作,转变工作思路,认真履行职能,做好“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积极用价格杠杆“撬动”经济。为有效应对金融风暴的冲击,帮助企业走出发展困境,我局在用好用活价格杠杆动脑筋想办法。一是年初我局深入企业开展调研,结合本地实际,迅速出台了服务企业、促进发展十五条意见:包括加大清费治乱减负工作力度;扶持鼓励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发展;改革房价管理方式;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价费政策;完善煤热价格联动机制;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落实农产品价格保护政策;完善居民常用药品政府补贴政策;努力化解民生价费矛盾;推进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建设;积极提供价格信息服务;强化调查研究;优化市场价格环境;认真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等。二是为使十五条意见落到实处,我局还结合收费年审工作对取消和停征项目及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严查,督促减负政策的贯彻执行,预计全年可减轻社会负担3个多亿。三是开展了电力价格检查,对优惠电价执行情况、力调电费奖赔情况、专变固、变损计算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维护企业合法利益,促进吴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创新价格监管手段关爱民生。我局始终坚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个工作重心,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下功夫,今年共开展民生价格检查4项,实施行政处罚19件,经济制裁152.75万元,受理和答复群众举报(咨询)140件。同时不断创新监管手段,确保监管效果。一是将监管的关口前移,主动防范。春节前,为确保年夜饭价格“阳光”,我局向全市餐饮业挨家挨户发放了《吴江市物价局关于餐饮行业价格自律提醒函》,要求餐饮企业认真学习价格法规,强化诚信意识,合理制定菜肴、酒水价格和服务收费,做好明码标价工作,禁止价格欺诈。由于做好事先警示,今年我市有关“年夜饭”价格问题的举报明显减少。针对校园小店批零差价过高,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问题,我局联合教育局向各学校发出倡导,要求各学校将小店的租金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并向经营者发放了提醒函,要求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公开、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制定价格,做好明码标价。

二是运用现代电子、网络等手段规范民生价格。在教育收费上,通过吴江价格信息网、校园网、家校路路通等在开学前将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使家长明白缴费;在医疗收费上,推进医疗服务收费全市统一软件系统建设,有效控制了医疗收费项目和药品顺加作价率,推进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一百种常用药平进平出,切实降低医疗费用。在米袋子、菜篮子工程上,充分发挥集贸市场电子信息显示系统作用,用电子显示屏公布粮油、肉蛋、蔬菜的市场平均价格。

三是将成本监审的范围从监审目录扩大到全部民生商品和服务。5月1日起对涉及民生的商品、服务定调价前必须进行成本监审,将成本作为定价的主要依据,对不合理的成本予以事先剔除,使民生价格的制定更科学合理。

——巩固拓展工作阵地服务基层。基层是城市社会的基础,是价格工作的重要阵地,做好基层价格工作是和谐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基层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工作,切实为基层解难题。一是拓展经济作物和地面附着物价格鉴证阵地,化解征地补偿纠纷。在汾湖开发区征地及盛泽镇国家电网建设征地过程中,我局积极介入,充当“老娘舅”,客观、合理、公正、科学的对苗木等进行了价格鉴证,为政府部门排忧,为失地农民维权,实现了双赢。

二是强化农本调查和监测,进一步优化价格监测网点,实行夏粮收购和春茧收购监测日报制,确保国家最低收购价落实。大力开展农业生产成本和收益调查,准确引导农民进行优质生产和优价销售。

三是加强对家电下乡、汽车下乡的价格检查,对下乡家电、汽车、摩托车等的品种、价格变动、补贴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切实维护两下乡活动的市场价格秩序,确保农民得实惠。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局将以科学发展观总揽价格工作全局,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服务发展为出发点,以改善民生为落脚点,以推进改革为着力点,以提高效能为切入点,努力提升价格监管服务水平。

(一)实现四大职能转变。大力解放思想,打破各种思维定势,实现由单纯的目录管理转变为对所有价格和收费行为进行监管;实现从事一般的价格事务转变为提供全方位的价格公共服务;实现少数人抓价格监督服务转变到发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实现单纯监管价格行为转变为监管所有与价格相关的市场行为。在解决群众“最盼”上赢民心;在解决群众“最急”上见真情;在解决群众“最怨”上抓改革,做好全方位的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二)完善监督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价格监督服务网络的工作职责,拓展服务内容和范围;抓紧对价格监督员的培训,提高监督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指导价格监督员开展工作,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建立共享信息平台,加强与监督服务站点的沟通,切实发挥好“站、点、台、员”的作用,使价格监督服务网络真正成为联系广大企业、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三)履行职能强化监管。重点落实15条保增长、促发展的价格措施,加快完善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价费政策,认真落实减负文件,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着力整治医药、教育、商品房、物业、停车等价格收费秩序,完善低收入群体价格保障制度。认真落实“十一五”水价调整方案,完善城市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政策,贯彻落实好太湖流域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政策,稳步推进资源性价格改革。

(四)加强价格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比学赶超”主题活动,激发干部职工争先意识;加强法制建设,完善价格决策和执法监督机制,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网上公开运行,提升依法治价水平;强化作风建设,提高机关效能,增强服务意识,认真践行公开承诺,努力提高公众对价格服务的满意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警示教育,排查和防范风险点,打造廉洁自律,勤政高效的价格队伍形象。

篇10:2016物价局年终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局始终坚持以邓**理论和江**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积极落实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物价工作会议部署,以服务全县经济发展为主线,以清费治乱减负、优化经济环境为重点,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工作中心,充分履行价格杠杆职能,在“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上下功夫,公平、公正、严格执法,狠抓涉农价费管理,为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价费环境。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涉农价格收费管理,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

1、进一步完善涉农价费公示制,迎接全省涉农价费检查楚天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价格和收费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迎接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XX年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楚天行”活动。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一是从涉农收费公示牌入手,在各乡镇村及乡直各收费部门已建立收费公示制的基础上,对下达调整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帮助和指导各乡镇及时变更公示内容,同时在《房县报》、电视上予以公布。

二是对涉农收费进行重点检查。在“楚天行”检查团到来之前,我局组织开展了对农业用水、农机服务、学校收费、农民建房、城建、供电、医院收费的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共清退24.7万元,没收10.4万元。

三是积极配合“楚天行”对医疗、供电、农民建房、公安收费进行了检查,对土城镇镇村多收的建房管理费、身份证办证费,县实验中学收取的体检费组织进行了清退。四是利用“12358”举报电话,建立涉农收费监督管理网络,形成执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网络体系。经过多方面的督促检查,保证了此次“楚天行”活动在我县圆满成功地举行,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也为我县农民减负、清费治乱、招商引资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2、积极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清理整顿。5月份,我局根据县委政府关于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工作安排意见,立即抽调3人,成立专项检查组,分别对城关、红塔、上龛、九道、杨叉山林场、旱粮场六个乡镇场的涉农收费和农民负担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采取听、查、访相结合的方式,直接进村入户和到涉农收费部门检查了解情况,共检查12个村,17所中小学校。检查表明:

一是多数乡镇党委将减负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建立了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如:城关、红塔、上龛、九道都与下属单位签定了减负工作责任状,使农民负担问题真正成了党政和收费部门的高压线。

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农村中小学校“一费制”。从检查17所中小学校看,今年春季都能够按“一费制”标准收费,中途无乱收费情况。

三是涉农收费日趋规范。城关、红塔、上龛、九道、杨叉山林场、旱粮场已建立了永久性涉农收费公示牌,各部门的收费都已基本规范,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减负政策得到落实,干群关系较以前融洽。

四是农村税费改革已顺利完成。各乡镇农业税及附加都已按政策进行了重新核定,特产税据实征收,无按人头、按户、按田亩平摊现象,农民负担卡入户率达100%,且填写规范。

3、建立农村价格信息联络网络,服务农村经济发展。国家计委要求今年把县、乡、村三级价费监督网络建立起来,彻底消除少数地方农村价费问题“无人问、无人理、无人管、无人查”的现象。今年四月我局在加强县级物价工作的同时,主动与各乡镇场联系,请各乡镇场明确了一名分管物价工作的领导和一名物价联络员。今年二至九月我局在建立企业物价联络制度的基础上又在全县聘请了315名村级物价监督员,并下发了聘书。从而健全了乡镇村企业物价监督网络,为农民企业减负、农村经济发展保了驾护了航。此项工作《湖北日报》b版头条曾予以了报道。

二、整顿价费秩序,优化发展环境 按照依法治价、依法治费的要求,结合换发XX式《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经营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着重检查清理教育、卫生、土地、城建、公安等收费价格,理顺价费秩序,优化发展环境。

1、规范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行为,创建良好的价费环境。充分利用今年换发新式《收费许可证》和《经营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的时机,搞好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和经营服务单位收费项目的清理、审验,坚决实行“一证一票一卡”制。任何单位和部门,必须持有物价部门统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和《经营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和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票据;必须持有由监察、物价部门印制的交费登记卡。各部门必须公开收费依据和标准,实行亮证收费,接受社会监督。对不使用“一证一票一卡”收费或超范围、超标准收费,一律视为乱收费。对拒不接受审验,将责令停止收费行为,并公开曝光。全年共换发《收费许可证》250套、《经营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30套,年审280多个单位。我局有机的将换证与审验相结合,换证结束后将所有的收费单位在《房县报》上进行了公示。我局针对房县实际,加大了对各类短期培训班收费管理,提出“先规范、后管理”的办法,将短期培训班全部纳入了收费管理。进而约束了我县各类培训班办班收费行为,避免了培训班泛滥的局面。

2、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积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落实中央和省减免对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有关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我局及时转发文件,同时通知各收费单位来我局变更《收费许可证》,并在《许可证》上注明有优惠证的实行减免。全县共办理优惠证68个,涉及对下岗职工收费的单位8个,8个单位都落实了减免优惠政策,累计优惠275人次,优惠金额达105622元。

3、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收费和价格,加大管理和整治力度,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一是今年4月至5月,为配合做好**疫情控制和疾病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局及时转发了《十堰市物价局关于加强与防治**有关商品价格管理的紧急通知》,对于防**的中草药、消毒液、口罩的零售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对趁机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将依法严惩。为此,我们组织全局职工,分成4个组,并在“五·一”期间不放假,开展了防治“**”为主的专项市场检查。共检查55个药店门诊部及超市,对超标销售防“**”药品、消毒液的县防疫站、县中医院、化龙卫生院、青峰卫生院、军店卫生院、家家超市当场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倍的罚款,同时,对影响大的进行了电视公开曝光。

二是加大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力度,继续贯彻落实农村中小学校“一费制”,坚决制止乱收费。今年春季,先后对县二中、三中、实验中学、红塔乡、白窝乡、军店镇、化龙镇、窑淮乡、城关镇、大木镇、中坝乡等乡镇中小学和县直中小学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19所学校,处罚11个。今年秋季一开学,我们就认真贯彻中央七部委联席会议精神,把制止教育乱收费作为减负清费治乱重点工作来抓,重新明确了中小学校收费标准。要求所有学校都要设立收费公示栏,将各自的收费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并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同时对没有按政策收费的研究了处理办法。农村学校把补课费、住搭费作为重点内容清理,城区把代收费清退和各类补课费作为重点内容清理。通过二个多月的清理,农村中小学校执行“一费制”日趋规范,少数中学收取初三毕业生补课费、资料费、文具费、报考费、照像费均已作了相应的处罚,城区代收费大部分进行了清退。春秋二季共清出违纪金额84万多元,清退4万多元,处罚8万多元,从而维护了政策的严肃性。

三是开展农民建房收费检查。今年3月我局重点对红塔乡六谷村群众集体上访一案进行了调查处理。红塔乡城建办、土管所XX年度收取六谷村17户农民建房开垦费:每户3000.00元,计51000.00元(该费代县土管局征收);配套费:每户收取720.00元,计12240.00元;建房制约金(押金):每户740.00元,计12580.00元。以上三项共计违纪收费75820.00元。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计价格 [XX]1531号文件明确规定:涉及农民建房行政事业性收费除依法颁发的证照可收取工本费外,其他收费项目一律不得向农民收取。针对上述收费问题,我局对红塔乡土管所、城建办下达了《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限期7天内将违法收费75820.00元全部退还缴费者,并将清退情况报送县物价局及县政府。我局派人参加现场清退。在我局的督办下全部退还给了农民。此举受到了六谷村村民的一致好评。

四是认真清理公安收费。居民身份证、车辆检测、公安消防均涉及千家万户、国计民生。上半年我局检查清理了乡镇派出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收费。经检查清理,土城镇派出所XX年4月对土城中学64名学生集体办理身份证时,向每名学生收费20.00元(其中:工本费10.00元,照像费10.00元),当时收费后均未给学生开收据,大部分学生已领身份证,还有部分学生由于姓名不一致没有领到身份证。由此给部分学生造成了重复收费,经查实,对6名学生重复收取证件费予以了退还。

4、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XX年,我局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5件,意见1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我局认真对待每一件建议、意见,均安排一名副局长办理。每件办理结束都与代表(政协委员)见面,力争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如我局收到《关于尽快落实同网同价的建议》后,立即组织两个专班到部分乡镇调查,及时与供电企业衍接,使之尽快接管,而后向县委政府提出了我县同价方案,在四月一日全县范围内实现了同价,并在7 月份前对XX年12月10日以后多收的电费全部实行了清退。我局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无论来访或举报,凡属我们工作职责内的立即安排调查,七天内办结。不属于我们工作职责的,我们做好解释。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从而取信于民。

三、加大价格宣传工作力度,加强价格法制建设,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篇11:物价局年度总结

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业务指导下,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紧贴价格工作的中心和重点,切实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与价格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主要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1、价格监测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今年我局执行了中、省、市三个层级监测报告制度,其中向国家发改委报告总数60次,共3600价次;省物价局报告25次,采集报告1170价次;市物价局报告数据5745条,收集数据20163条。同时上报分析建议给省物价局、市政府,为政府、为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价格信息服务。

2、收费证年审工作有序进行。今年我局落实了中、省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规定,完成了去年《收费证》年审工作,市本级共审验《收费证》230个,审验率100%。加强对幼儿园、义务教育、公办高中等教育监管和医疗机构药品价格动态管理。

3、价格执法工作努力推动。截止11月底,今年全市各级价格举报部门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004件,查处价格违纪金额180、2万元,退还用户30.9万元,罚款108.8万元,实行经济制裁235.8万元。扎实开展专项检查,查处涉农价格和收费问题15起。对全市12所县办高中进行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全面开始,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也已开始安排实施。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的驾校、客运、物业、学校、交警、超市、车辆检测、天然气等方面的54件投诉进行了检查纠正,进一步规范了价格行为。

4、贯彻落实了成品油价格调整政策。今年我局及时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部署,调整我市汽、柴油价格,去年共进行了15次价格调整。针对成品油价格调整可能带来的影响,切实加强市场巡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5、积极推行阶梯电价改革方案。今年我局按照省物价局统一部署,自7月1日起开始实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新政,认真做好政策公布和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平稳过渡,保持社会稳定。针对部分出租房房东借机涨价的情况,迅速行动,研究应对,化解矛盾。

6、抓好规范价格执法行为。今年我局以贯彻落实价格执法各项制度入手,切实规范执法行为。结合实际,组织价格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价格法》、《陕西省价格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行政执法程序制度》、《价格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等一系列内部工作制度,要求所有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作出决定,确保价格行政执法行为事实清楚,合法公正,有效地防止和避免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

7、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一是根据市法制办的工作要求,于去年底今年初开展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强制专项清理工作,并结合此项工作开展了我局价格收费管理文件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

8、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按照“能放尽放”的原则,共下放行政审批管理权限11项,尤其民办学校收费监管权限下放县级物价局,有利于基层管理,方便群众监督。

9、多形式大力开展价格宣传工作。局办公室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专门机构,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法制宣传工作任务,组织本局法制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单位的工作联系,通过《向人民报告》、《环境热线》等形式,适时重点宣传报道价格法规知识和价格法制建设等内容并加强与群众的互动、沟通,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公众对价格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10、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通过XX市政府网、XX市价格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各项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等信息。在局机关大厅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公示办事机构、办事程序、办事依据、职责分工等。制定了办事流程图和行政职权流程图,并不断进行优化,提高行政效能。制作了岗位职责牌,明确公开工作人员责任。

11、积极开展学习培训。今年我局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参加了十八大和两会培训班,安排了依法行政工作,部署了政风行风全面工作,建立了党风廉政电子台帐,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了改进作风方面的八项规定,明确明晰了科室职能职责,修订和完善了30项工作制度,为依法行政奠定了基础。

12、严格价格执法程序。我局依法履行职责,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积极探索价格监督检查的新方式,价格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在价格监督检查中,严格按照《价格法》、《行政处罚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要求,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作出决定,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复议、提起诉讼的各项权利,高度重视价格执法程序,规范了价格执法的调查、审理和处罚等环节。价格执法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13、加强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有新突破。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在完成日常市场巡查和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等“规定动作”基础上,针对市场特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价格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涉农、涉企、医疗卫生服务、中小学食堂伙食费、教育收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等专项和重点价格检查工作,并保持“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化解各类价费矛盾。

今年以来,我局在依法行政方面再上了一个新台阶。政风行风测评在全市行政执法类排名第一,获优秀单位表彰。创建行政服务窗口工作群众满意度测评排在54个窗口单位第2名。我们清醒的意识到,推进依法行政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局将总结过去和面向未来的基础上,抓重点,破难点,坚持依法治价,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部署要求,结合价格工作实际,创新价格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做好“稳物价、保民生、促发展”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活力的陕西东大门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和法治环境。

篇12:物价局年度总结

20xx年上半年,吉安市青原区物价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围绕“强基础、稳价格、安民生、保改革、促发展、建和谐”工作目标,并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大力加强价格监管,全力整顿和规范价费秩序,有效地保持了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为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关注热点,履行职责,工作水平在基础中不断提高

把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价格热点问题作为履职的基础来抓,坚持在四个方面下功夫,切实使物价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稳定市场价格,制止串通谋求新突破。为切实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重点加强了 “米袋子”、“菜蓝子”、“气罐子”、“油瓶子”等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商品的监测,选择了吉安贸易广场、甘雨亭青原分店等6个大型市场为采价点,对猪肉、蛋、粮油、鸡、鸭、蔬菜等副食品进行了有效监测,通过收集数据、掌握走势、准确分析,切实为政府科学制定价格调控政策提供了有效依据;重点对有关粮油批发户、液化气站实行提价申报、备案、审批等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确保了全区粮、油、肉等主要副食品价格的基本稳定。近期市、区物价局又联合对吉安贸易广场的食用油、奶制品等批发点进行了巡查,并对价格变动等进行了事前提醒,稳定了市场源头;加大了节假日农副产品、粮食、食用油、肉禽蛋奶等生活必需品、液化气和客运市场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巡查,减少了价格欺诈行为,规范了价格市场,确保了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基本稳定。如在春运期间,配合市局对区内各车型春运票价进行了测算和制定,严格明码标价,并会同有关单位集中力量进行了巡查,严肃查处了一起青原至新圩乱涨价案件。同时,在春节前后两次从区副食品价调基金中拿出部分资金对低保户、受灾户进行适当补贴,共7600余户、15000余人,补贴资金达8万余元,有效解决了部分群众的临时生活困难。

二是优化发展环境,维护权益取得新成果。会同财政部门,变“上门送审为派人下审、变单独审为集中审,变单纯审和服务指导”,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和物业、停车场等经营服务性单位的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年审工作,得到了被审验单位的一致好评。今年全区审验金额1800余万元,审验率达100%。同时,对一次性、临时性收费行为进行了规范,目前共审批9次。认真做好了《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换证工作,共换发《收费许可证》105套,《收费员证》120套。对涉农收费一律停止,不予审批。同时,开展了惠农价格政策、惠农收费政策、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涉农收费,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

三是推进依法行政,法制建设迈出新步伐。以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在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价格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在吉安贸易广场、甘雨亭青原分店等大型商品市场悬挂了以宣传《价格法》为主要内容的横幅标语20多条,同时在《青原新闻》电视栏目插播《价格法》宣传标语。另外,通过走访一批企业、检查一批收费等形式向社会各个层面宣传《价格法》等价格法律法规知识,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在全区营造了良好的价格氛围。通过学习和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推进了依法治价进程,上半年我区无一起价格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是畅通诉求渠道,举报工作跨上新台阶。在12358价格举报工作方面,坚持做到“热心、耐心、用心、公心”,积极受理了群众对价格和收费方面的来电、来访、来信,并及时处理和解答了群众涉及药品医疗、成品油、交通运输、教育等方面的咨询和举报共18件,有效化解了价格矛盾。

二、解决难点,强化监管,对外影响在民生中不断扩大

针对当前普遍关注的“上学难、买房难、看病难、行车难”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和收费民生问题,坚持在五个方面花气力,不断扩大了物价部门的对外影响。

一是开展专项检查,教育收费得到有效治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区内的教育收费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件,查处价格违法所得5.3万元,有力地规范了教育收费行为。

二是进行重点检查,医药价格得到有效遏制。对区内及各乡镇医疗机构擅自提高医疗服务和药品销售价格,不执行政府定价及最高零售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处违法案件3件,查处违法所得1.65万元,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实行定期巡查,房产价格得到有效平仰。对涉及土地和住房建设的一些行政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及房地产开发企业XX年年1月以来的收费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为进一步控制房价过快上涨起到了一定的平抑作用。

四是坚持随时抽查,资源油价得到有效稳定。在对成品油价进行有效监控的基础上,重点对东固、富田、新圩、文陂等地理位置较偏僻的加油站油价进行不定期抽查,及时打击了囤积油品、停供限供、转手倒卖、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有效缓解了我区成品油供应紧张问题。

五是运用多种手段,农资价格得到有效控制。重点对春耕生产必备的化肥、种子、农用柴油等农资价格进行专项检查和市场巡查,重点打击了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通过以上五个方面的检查,上半年我局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6起,实现经济制裁9.75万元,其中收缴3.95万元,退回5.8万元。

三、找准节点,配合中心,部门工作在大局中不断完善

坚持在干部队伍、内部管理、作风建设及配合中心工作等五个方面做文章,使物价部门的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中日趋完善。

一是打造过硬队伍,干部素质呈现新变化。提出物价干部要具有“张口能讲、提笔能写、用脑能思、动手能干”的多面手素质要求,建立了干部周前工作汇报会和业务定期解说会制度,实行调研宣传任务分解,派送干部到大中院校理论学习和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等中心工作一线进行实践锻炼等途径,有效提高了干部的“动口、动笔、动脑、动手”能力。

二是规范机关管理,工作环境达到新要求。从改善办公条件入手,在资金十分紧张的前提下,挤出资金添置了空调、电脑、复印机等现代办公必备设备,并量力租用了新办公楼,新添置了办公家俱等。另外对机关行文、档案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工作基本达到办公“有宽敞场所、有必备设备、有规范程序,有合理制度”新要求。

三是扎实效能提升,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在局干部职工中亮出效能提升“五面镜”,即“亮出“团结镜”,照一照配合协作顺不顺;亮出“服务镜”,照一照工作效率高不高;亮出“履责镜”,照一照业务能力强不强;亮出“思维镜”,照一照创新意识浓不浓;亮出“廉洁镜”,照一照在外形象佳不佳”,打造出了“学习、服务、务实、高效、廉洁”型机关。其做法《青原区“五面镜子”话效能》等2篇文章在省《价格视窗网》上进行了刊登。

四是跟进主题教育,干部思想得到新解放。积极跟进解放思想大讨论主题教育,坚持在思想搅动上下真功夫、在本职工作上见真行动、在具体项目上求真实效,有效推进了活动的扎实开展,促进了干部思想大解放。其中《青原区物价局“三真”力促思想大解放》等5篇文章分别在《吉安物价》、《青原“两区”简报》、《井冈山报》上进行了刊登。

五是扎实服务载体,大局意识得到新体现。将区委、区政府安排我局的新农村建设点定位于“文化古村型”,制定了“旅游产业有新发展、基础设施有新改善、村容村貌有新变化、农民素质有新提高、基层民主有新发展”五大帮扶目标,并及时指导帮助该村新建了5个垃圾池,制作了130多块人才介绍牌,修缮了“义学会”古宅,新铺游步道300多平方米,拆除牛栏、厕所13间,配合拍摄了《走进毛家》旅游宣传片等,为该村争创“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使新农村建设与旅游发展相得益彰;把引进和服务项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千方百计引进了青原山民俗风情园,并以一流的服务促其早建成、早开放、早见效。目前该园各项建设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预计在“十一”黄金周可向游客开放,即将为青原山争创aaa级景区又添一新景。另外,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多次就浙江省桐乡市桐昆控投集团意向性投资开发我区稠塘湖生态文化园大型项目进行了有效洽谈,今年力争引进大项目。

篇13:物价局年度总结

一年来,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来年,我局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依法治国方略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紧紧围绕住建中心工作,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立足服务,加强监管,力争全局法治建设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20xx年,我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精神,服务民生,服务稳定,牢固树立诚信为民、热情服务理念,在全处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截止目前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315件,为XX县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发挥了应有保障作用。

一、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公证质量

落实各项服务措施,当事人首次来公证处,材料齐全当场受理,对于简单公证事项当日办结;材料不齐全,应向当事人开列所需证明材料清单,做到一次告知,二次办结,减少当事人往返公证处的次数。加大上门服务、假日服务力度。抓好公证质量管理,认真落实公证质量管理制度。强化公证事项的受理、审查、出证、审批、归档五个环节管理,明确五个环节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实行各环节互相监督、及时纠错机制,杜绝错假证,减少了瑕疵证。

二、服务“三农”,维护农村稳定

以公证服务规范村委会集体组织的经济行为,保障农村经济合法有序运行。积极参与我县兴济镇建国街成片土地承包事项,办理了竞价承包现场监督和土地承包合同公证。为确保竞价承包的规范化、合法化,认真出谋划策,起草了竞价承包方案、竞价规则、竞价承包公告、土地承包合同等文件,使建国街土地承包工作得以顺利完成,从而解除了承包方的后顾之忧,依法保障了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

以公证服务促和谐、保稳定,坚持诚信、热情、便民的服务理念,积极为我县农民提供优质便捷的公证服务,为行动不便当事人提供上门公证服务,积极办理了房屋买卖、财产赠与、财产继承、家庭财产分割、赔偿协议、有法律意义的文书、证据保全、民间借款协议等公证事项,稳定了农村民事秩序,减少了农村矛盾纠纷。

三、围绕政府工作,服务县域经济

为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客运车辆、危险货运车辆管理改革,我处认真谋划,一是办理了客运车辆车主道线运营承诺书公证,扫除客运车辆今后改革障碍,二是办理了危险货运车辆产权转让合同公证,我县247辆危险货运车辆的全部产权或部分产权转让给原九个挂靠运输企业,使我县危险货运车辆管理实现规范化运营。

积极服务我县金融企业,积极联系县农村信用联合社、县吉银村镇银行,为县信用联合社系统26个信用社办理了逾期沉淀贷款催收公证,依法保护了我县农村信用社作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邮政银行、吉银村镇银行办理了赋予贷款合同强制执行公证,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银行的后顾之忧。

篇14:物价局年度总结

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全面抓好落实。现将一年来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我局领导班子对此高度重视,为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工作,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由一把手张新增担任组长,副局长副支书刘翠娟任副组长,检查所及各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翠娟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李芳同志负责。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做到有专人具体负责。

二、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全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根据《XX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法》、《XX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XX县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XX县物价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和XX县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考核制度、社会评价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以及XX县物价局政务公开预审、备案、反馈、评价、责任追究等制度,对信息公开的原则、方式、内容、程序、责任人的职责、保障措施、考核办法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的工作目标管理之中,以制度建设促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扩大群众价格知情权

物价部门的工作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为方便广大群众了解国家有关价格和收费政策,更好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依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及保密原则,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公开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和收费政策。

1、坚持依法行政和“阳光行政”,建设公开透明运作制度。按照政务“四公开”即:职责和管理权限公开、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公开、行政执法公开、办事程序、时限、步骤和方式方法公开的原则,我局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对重大价格违法案件的处理,实行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增强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处罚的公正性、权威性。另一方面对重大价格调整实行价格决策听证制度,在调整重要商品和公用事业价格前,邀请有关部门代表、专家学者、消费者代表等共同商议,民主研讨,科学决策,尊重民众对政府价格决策的知情权和参与决策权,依法行政,保证了重大价格决策的顺利出台。

2、大力加强“翁源物价局”网站建设,利用翁源价格信息网发布各类价格和收费政策及价格信息。指定专人专门负责电子网站建设、维护和信息更新。目前网站已公开的内容包括县物价局的机构职能、工作职责、管理权限、办事程序,国家和省市县的各项价格政策及法律、法规,以及在网上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信息等,开辟了网上办事、公众互动、网上举报等平台,公布价格举报电话,及时更新公开信息。我们还根据县政府统一要求,完成了翁源价格信息网页与县政府门户网站和省价格信息网的链接,并加强网站维护,保障本局信息网与政府网和省局价格信息网的连接畅通,方便广大群众网上查询。

3、发挥物价系统“12358”投诉电话和网上举报平台的作用,积极受理群众咨询和价格投诉举报。实行节假日轮流值班制度,保证12358价格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随时记录民众的诉求和反映,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反馈处理结果。特别是设立网上举报平台后,指定专人负责,并将有关工作人员的手机与网上投诉联在一起,保证在第一时间收到网上投诉信息,及时受理查处。今年12月底止,我局共受理的群众价格举报58件,其中网上投诉占43件。对群众的咨询和投诉,我们都及时热情耐心给予解答并组织力量查处,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做到有报必接,接之必办,办之必果,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4、制作政务公开栏,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制作了政务公开栏,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定价批费、物价检查、价格认证评估工作程序、收费项目及标准、举报电话等全面在公示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取得的效果

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

(一)增强了干部职工为人民服务的意识。通过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干部职工责任更明确了,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意识更强了。

(二)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使大家更清楚地认识到自身在工作上的差距和不足,从而增强了奋起直追的责任心和干劲。

(三)促进了党风和廉政建设。通过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使干部的权力和责任都处在社会的监督之下,使各项工作变得透明了,促使干部始终绷紧勤政廉洁这根弦,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四)密切了干群关系。通过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少了,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多了,提高了物价部门在群众中的威信。

五、下一步工作的具体措施

下一阶段,我局将按照《中华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办法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力争使全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真正做到以制度规范行为,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二是继续扩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真正做到服务于群众、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继续拓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渠道,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做好“翁源价格信息网页”现有栏目的信息录入和更新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多有价值的信息。

四是加大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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