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芳华抒情散文

时间:2023-01-03 09:03:58 作者:momomo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momomo”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1篇赠芳华抒情散文,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后的赠芳华抒情散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赠芳华抒情散文

赠芳华抒情散文

青春方到身俄顷,晨光适入心未几,至于待日斜之归。心凄,肤凉,志熟。等,待黄昏之既至;盼,望明月之将至。达廖寂树林,探萧条小屋,觅陈腐竹椅。孤身独坐,倚窗,明蜡,然烛。见迂腐木桌,于桌上,陈旧古笺;于笺上,孤廖字迹,好似宿命里守候的`那个瓜破女子。期盼,静待,延伫她的来临。

一点星光,映射于字迹,燃亮于心境。微弱星光,不足为奇;漫天群星,不以为稀。她却越闪愈明,越其之星;然当我视她之际,她已尤刺目;渐渐,她已倾之星,为星中至精之星。

仰望夜空。她,若冥王,些许素净,略短墨发,稍黯肌肤。然八大行星,阻隔着路迢遥,卓殊辽远,无奈感慨,甩头,庶可忘,你消淡,却不泯灭。流年,紊扰于我心。愁,镶于眉间;叹,绕于唇边。

居有间,她,又尤金,渐渐明亮。黧身,尤聪,尤为明亮。她,手不释卷,是身心疲倦中的精神奕奕;她,惜时如金,是片刻嘈杂中的永恒沉寂。于此,她又如我心里那片大地中的核心,吸引着我。无奈,无法,体未若于她,智益不如她。无可,奈何?然不得不强学,不得不强身。

拂晓之际,每当我心中所想,因你,而学。你,正直;你,无邪。你,总是天真,总是烂漫,总是不断影响着我,从而改变于我。

你是星,更是月。而我,不过是在破屋中,在烂窗旁赏花弄月的常之门人罢了。你是荷,我是叶,两岸相隔,过乱花流水,过杂草丛生,我只得默默欣赏这辽远风景,愿为你撑起一片叶,哪怕是一千年也不会改变,或许闻不到没有扉人清香,但心甘情愿。

于严寒之东,大雪纷飞,冻结心扉之际。你浅坐于屋檐之下,守望雪景,抚弄古琴,回眸,浅笑,不予装饰,却勾人心魂。而我只愿做那计分之一的雪花,漫天飞舞,悄然落地,也许能有幸接近于你,那便心满意足了。我若花,只愿配于你的发髻,直至终身,无怨无悔。满面清泪,你,在何处?

伤感,悲痛,如何是好?孤身独望于你,可你现任于学状,抚弄琴弦,你可知天外之眼,人外之心么?

我今当奈何?!唯头悬梁,锥刺股,学出一番事业,才可有些许资格吧。我永无弃,汝不及永!

既而,在那春暖花开之际,我为你铺十里玫瑰为状,临鸟语花香之屋,心无所卑与念之去牵汝手,而其便而得终身福之一日。

篇2:赠好友抒情散文

赠好友抒情散文

走在路上,

微笑停在脸庞

双手编织美好,

怀揣着梦想

把稀翼寄托,

把美好展现

曾经的憧憬,

曾经的幻梦

阡陌纵横,

碧海荡漾

走过曲折,

走过艰辛

时光走远,

把痛苦遗藏

曾经的`缺憾,

让生命无光

为了曾经的抉择,

悔恨網網

为了那白发苍苍,

为了永远的寄托

把过去的岁月磨灭,

把美好珍藏

不在停下脚步,

把阴霾抛进深谷

桃花树下,

把那一切埋藏

擦去泪水,

把美好重又扛在肩膀

不要痴笑我的懵懂

不要蔑视我的年少轻狂

挺起胸膛,

路已在前方

篇3:夏雨梧桐十里芳华抒情散文

我等待在寂静的午后,一个沉睡的时节。

怀想着昨年回忆划过的微色伤波,世界无声无息地入睡了。我和我的红雨伞,坐在记忆中怀念的地方,看着光影交错投射在瞳孔的痕迹,突感彷徨。

篇4:夏雨梧桐十里芳华抒情散文

在透明的微凉中,大抵人都有这样一个不容遗忘的地方,那惺松泥土上,几次来回被刻画的深浅脚印。然后如同一阵风逝,一场雨后,一个该醒在温柔日光中的身影,我们终将在熟悉的地方,彼此问候,独自行走。

我左手留下的倒影,弹奏着铁轨遥远的灰白路迹,你伴风一路前行的姿影,而我却只能停留在夏天的背影,轻声哼吟些什么。

等待着,等待着。

如同有一场干净的梦境,里面供我肆意渲画,我会抹上那点雨色,在梧桐的喧嚣中,仿佛我能够在无形中插上翅膀,然后慢慢消失。

也许路过那梦境的你会回头一看,然后看到一片透白的身影,时隐时现。你会看见记忆中的夏雨梧桐,你也会看见那把红雨伞,孤独的立在梧桐的一边,它沾着雨水的姿态莫名有点哀伤。

初夏,会有哭泣过的泪痕。

那声始终安静的.脚步,总是在阳光散碎的时候出现,立在相约的地方,然后悄悄离去。而我记忆中的那张泛黄书签,打乱了文字的灵魂在叫嚣着岁月不羁,它在言语你的过去,和你曾经难以言语的回忆。

当飞絮随着岁月的流逝落入千里之外的你的窗扉,而你在沉静了一切的目光中睡去。那是我所无法触及的边缘,和我此刻已远离的时光半载。

夏雨梧桐,轻言寂寥。我坐在那一如往日的地方不禁望向远方,我的红雨伞孤零零地立在一边仿佛在哭泣。

等待着,等待着,如一滴雨的故事。

篇5:初三抒情散文:赠友

初三抒情散文:赠友400字

在夏至这个美好的时节遇到你

我的朋友

这使我感到异常的喜悦

你似清泉

缓缓流过我的心田

带来一丝清凉,一缕平静

你似阳光

融化了我内心的`积雪

使我也变得充满生机和活力

尽管那时中考在即

我的心情

自从遇到你之后

就再也没有之前的焦躁沉闷

在那段被试卷埋没的日子里

你给予我鼓励

让我不再松懈

朝着我的目标迈进

你的话语是如此的诚恳

让平素多疑的我

卸下了心防

我似乎能想象到

你对我说话时的面庞

一定是十分的温暖明亮

你让我看到了这世间更为广阔的天地

西方哲学史、相对论史实

让我不再拘束于课本

不再做那井底之蛙

勇敢去探索那未知的世界

我希望有一天

能与你并肩

一起看山,看水,看云,看风

一起看天,看星,看月,看太阳

看四季景色之多变

看人世间痴愚、倥偬。

篇6:只因初心醉我芳华抒情散文

人生之路,已至不惑。难忘初心,醉我芳华。

原想,把这份记忆永久的珍藏,留在工作之余,闲遐时光静静的回想。

本以为,尘封三十余载的往事,不再提起,却在不经意间,又翻阅到了眼前。

原来,如水的岁月没有冲淡深埋在心底的眷恋,却将其浣洗得纯洁透明。

多年前一篇稿件的发表,引起了你的共鸣,从此,鸿飞雁往千里穿梭。打开洁白的日子也打开了友情的大门。自此,共同的追求,一样的`梦想,成了友谊的心桥。

虽为异己,却没有杂念,无关风月,只存一颗初心相识相交,相处默昵。

从此,初心如露,纯洁透明,凝结于彼此初绽的心灵。初心如丝,缠绕心头,牵扯不断。

初心,就那么一抹嫩绿,萌芽生长。就那么一点晶莹,悄然芬芳。就那么一米阳光,燃烧热望——

也许因为懵懂,常々错过花季,等懂得欣赏时,早已失去了这个权力。

也许因为痴狂,总是念念不忘。那个只有邮差的年代,寄取一封盼望,哪怕徒步十几里。

也许因为年轻,总是梦想很美丽,而现实的天空,常常凄风冷雨……

当时生活的维艰,家庭的重担,男人的责任……压在我孱弱的肩头,常々在地摊书刊中寻找廉价的喜欢......

我为人夫人父,你也做了人妻人母,各自在家庭中承担着责任。孩子一天天长大,日子一天天继续。梦泡在了柴米油盐里。工作操劳之余,是朋友的支持鼓励,让我走出低谷不忘初心。

“梦!要继续!”

“笔耕,莫弃!”

“加油,努力!”

白驹过隙,弹指之间。只有初心未改旧梦不移。功夫不负有心人,常常有“豆腐块”一样的芬芳,“火柴盒”一样的美丽,愿与你分享,激动不已。

“也许在我生命的季节里/洁白的信笺/暖不了袭来的风/挡不住潲进的雨/可我依然/从心里感激。

也许在我艰难的跋涉中/携手追梦的只有你/诉不完心中的感动/传不尽纯真的心语/可我真的/倍加珍惜......”

你说,你喜欢这首《给朋友》,真的,这是出自我内心的诗句,我也一直珍藏在日记里。

忘不了,你我青涩时的照片,忘不了彼此书信中的笔迹,更珍藏着你寄赠给我的书刊诗集。

莫笑我贪婪,莫笑我痴迷,爱,请忠心不渝。

“始于初见,止于终老”。喜欢这句话,也许这就是对初心最完美的诠释吧!——不管是爱情还是友情。

难忘

不舍

篇7:借一段细雨留住刹那芳华抒情散文

借一段细雨留住刹那芳华抒情散文600字

岁月轻浅,爱恨成殇。雨落无迹,梦华旖旎。

告诉你,我的世界没有缺过寂寞!缠缠绵绵的秋雨里,夜晚被高楼隔绝得十分静谧,那种雨水溅落的湿润和优越,恍若隔世的记忆,其实相距也不过十来年的光景。小屋一夜听雨,总是那么简单快乐。

一直以为洒脱的存活是一种罪过,直到那天相逢又别离的错愕,才知美好竟是如此落寞。

进进出出的人流,回眸之间,你告诉我要快乐,历经的生活如同翻过的书页,有些奸人不是生命的感叹号。在爱的路途谁都会犯错,一些伤害就当人生的一课,课听完了,就凭自己的`慧根解禁恶果。

朋友说,文字太过悱恻,让人误以为你在为爱落寞。不如去大自然逍遥。

于是在迷迷糊糊地懒觉中被你鼓动,踩着细碎的雨花和你一家出发,于烟云迷蒙处,成就一段快乐的佳话。

何必去伤感自己的形单影只呢,和你的孩子在小花伞下笑靥如花了。

青青草丛,淙淙白桦,扳动相机,一个妖娆的倩影定格,快乐一直沿袭到回家后的好多天。

不管是风景还是风景里的人,只要安安静静地去快乐,自然就回馈你丰硕的果实。悟得这个道理,我愈加喜爱出游了。

九月的细雨时断时续地飘逸着,山间的草色被云烟涤荡得不着一丝萧条的痕迹了,水珠儿晶莹剔透,松柏泛着薄薄地白雾,如同一位裹着蝉翼的仙子用曼妙的舞姿抒发着内心的渴求。远处的山峰云蒸雾敛。

朋友开玩笑说,我们就是居住云深处的神仙,小女生便抡起伞随细雨旋转。朋友老公说,对着远山高喊,回音袅袅,我和朋友试着大喊,哦----e----声音没有回旋,快乐去不经意地荡开了去。

植物园细细的瀑布下,拍一张彰显婀娜的玉照,美了年华,醉了岁月。伞下的我,原来铅华尽洗,不孤单,不落寞,静静地喜欢,默默地爱恋,心安于这一场邂逅的快乐。

篇8:《芳华》读书笔记

文学作品相较影视改编更多出了人文关怀和现实时代沧桑感以及对人物的剖析反思,《芳华》这部电影掀起了小说的阅读热,庆幸自己还是选择先看电影在阅读原著,从《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到《推拿》再到《霸王别姬》《追风筝的人》,文学作品无疑更显现其顽强的生命力。

在小说里你可以窥得那些青年时代无条件的爱,从刘峰对林丁丁再到何小曼对林丁丁,你可以看见在混沌的年代里家庭是如何作用于每个人,将他们教唆成每个并无一样的模子,如此脱离本性,成长为“非人”,然后再是甘于平凡,相互揭发,以背叛为阶级斗争的日常步调,,战争的残酷,个人融入集体主义的热血,,善良到头的好人是怎么一步步走进陌路却还是依旧残存着这个世上原本不配与之相对应该承受的善良,被大家捧上神坛之后,明里的崇拜和暗地里的不屑,妄图拆穿,将人人都拽下来的阴暗心理,多年以后终于能够剖析自己审视那些年黑暗的你和我时代的洪流中究竟何种人才是弄潮儿,而谁又终将被巨浪拍下,抑或谁也逃不脱,都将是以青春为背景,芳华作幕布的一干陪葬品。

篇9:《芳华》读书笔记

“每次战友聚会,别人都是一脸沧桑抱怨着生活,而刘峰和何小萍,却显得平静温和,他们彼此相偎一生,从未结婚,虽然话不多看起来比别人更幸福。”

片尾这段萧穗子的独白,一刷我曾这样理解:一个经历凄惨的孤独女孩,面临不公,柔弱的内心变得正直,虽遭遇战争和疾病,不忘初心守护爱情,与心爱的人相偎一生。

我以为他们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其实,他们只是有情义终成伴侣。

他们之间的感情,不是爱情,始终是何小萍的一厢情愿。而刘峰对何小萍,从带她进文工团之日起,就是单纯的一种对弱者的爱护和照顾。

刘峰天性中的善良,可以体现在对待每一个战友身上,比如农村家庭出身的战友结婚,主动帮他打沙发省钱等。

刘峰的爱情,只交付给了林丁丁。虽然真心并没有换得真心。

林丁丁真是一个落井下石的人吗?

刘峰在她心中一直是个被仰望的人,是身边的活雷锋,是一个纯粹的人,高尚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所以,只有一个普通人胸怀的林丁丁,可以坦然接受医生、干事的“搂抱”,唯独刘峰不行。因为情欲这种东西,发生在刘峰身上,在她心里简直大逆不道,罪不可赦。

当刘峰冲动地将她抱在怀里,被两个战友意外撞见,战友的误会和指责,瞬间将她推到极端尴尬难堪之境,她只有置刘峰于不顾,自证清白脱身。不是说学雷锋就不可以有爱情,而是她对刘峰从来没有那种情愫。

刘峰对林丁丁,正如何小萍对刘峰,都是一场单相思。

刘峰何小萍自蒙自烈士陵园一别,竟然又是十年。十年后的20xx年,何小萍把病倒的刘峰接到身边照顾,俩人才开始在一起。

萧穗子片尾的那段道白,其实揭示了他们感情的实质,他们是知恩图报的战友,是惺惺相惜的朋友,是相依为命的家人,而非两情相悦的恋人,尽管,何小萍对刘峰一往情深,但刘峰的心也许早已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因此,我们自然也能理解,为何十年前被老婆抛弃的刘峰,和孑然一身的何萍在蒙自小站相聚一抱,却没就此在一起。战争结束后何小萍住院,刘峰只是看了一眼,随后和别的女人结了婚。

这大概才是他们最后相依为命,并未结婚的真正原因。

《芳华》里一厢情愿付出热情的爱情,当然还包括萧穗子和陈灿。她一直用行动默默向他表白,他只回以模糊的小暧昧,如顺厨房的西红柿给她吃,在寒冷的车厢上帮她暖手,接受她的足金项链做牙托,文工团即将解散,她鼓起勇气把情书塞进他的乐器箱,才发现他竟然成了好友的男友。

《芳华》的编剧也是原著作者,我看电影从不想受原著绑架,只想把电影看成一部独立的作品,因为,不是所有的观众都是读者,而是大多数观众不是读者,所以,我对电影的解读只忠于它本身的反馈,像《芳华》这样一部结构和叙事非常完整的电影,情绪又如此饱满,信息量十分丰富,带给观众的思考和触动是全方位的。作为影音艺术,它最大的一个亮点是拍出了新鲜感,虽然是过去历史的再现,却让观众耳目一新,解决了观众的审美疲劳,这是一刷感触最深的地方,这也是冯小刚导演在这部电影上的发力之处。

《芳华》展现的是出生在五六十年代的那一代军人,在最美的年华经历的最残酷的青春,越往后看,越压抑,但电影一边释放一边收缩这种情绪,每到临界点,就小心翼翼拉回来,它让你动容的同时,更多是沉默和反思,而不是一味同情和伤心。

回到刘峰和何小萍的感情,再看陈灿和郝恵雯的婚姻,林丁丁的婚姻,萧穗子无果而终的初恋,萧穗子片尾的独白:每次战友聚会,别人都是一脸沧桑抱怨着生活,而刘峰和何小萍,却显得平静温和。也许,这是编剧严歌苓和导演冯小刚想借电影,向观众共同表达的婚恋观吧。

篇10:《芳华》读书笔记

一、《芳华》人物——何小萍

每个人青春的样子都可以称之为芳华。

哪怕内心的风景是一片持续的坍塌。

芳华,是张扬的流动的跳跃的奔跑的青春,是冲动的暴躁的矛盾的迷茫的年华。

不施粉黛也闪亮娇俏。

不谙世故也凶险可怕。

令人迷醉的曼妙和嫣然,裏挟着挥之不去的跋扈和冷酷,像凌厉的台风,席卷柔弱,露出狰狞的笑,这是电影《芳华》的芳华。

谁的青春又不曾含悲而笑?

谁解何小萍的孤独?

那个如花似玉的团队,只是何小萍凶险的暗礁。

比凶险更可怕的是阴险,如那个一边慷慨陈词一边将何小萍彻底推向深渊的政委。

何小萍自始至终都是个落水自救的人。在被歧视的日子里,刘峰伸出去的那只善意的手,并不能将她拉上岸。

就连何小萍的伯乐,一心搞业务的分队长,也没有多器重她,在文工团的'那段日子,何小萍更多是在后台负责服装道具。

只有战争,不歧视她的卑微和孤独,也懂得她的善良和隐忍,并在其慷慨赴死的牺牲面前,成就了她的决绝和勇敢。

为什么电影会让我们难过和流泪,因为,何小萍的孤独是所有弱者的孤独,刘峰的孤独,是所有委屈者的孤独。

只是何小萍以沉默代替抗争,从不委曲求全,她的孤独显得格外悲壮。

二、《芳华》人物——刘峰

当刘峰向林丁丁表白那一刻,我差点以为他之前的所有好人好事都是刻意做给她看的。因为他说把进修机会让给别人,是不想离开文工团,离开她。

之前她吃不惯饺子,他就用电炉子煮一碗挂面,并戳上一筷子香油。

部队野营拉练,他用随身的针线包给她挑破脚上的泡,她走不了路,就背着她行军。

完成任务回到军营,小心翼翼扶她下车。

打靶场上,手把手耐心地教她射击……

这些细节,我都理所当然地认为刘峰是在学雷锋关心战友。

没想到后面埋这么一大伏笔。

刘峰本来是文工团的红人,当然,是“有事找刘峰”那种红人,大家非常习惯享受他的付出。

“搂抱”事件发生之后,除了何小萍,所有人都对他弃之敝屣,避之若浼。

怨谁呢,怨林丁丁落井下石?

在前线医院,何小萍对偶遇的萧穗子说:刘峰那么爱林丁丁,她却落井下石。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她。

可是,刘峰那么爱他,她就该那么爱他吗?

我们都看到了,在刘峰整个表白过程中,林丁丁始终在躲闪没有回应,刘峰越说越激动,林丁丁只好起身逃避,是那坨遗落在刘峰手里的毛线,罪恶地把他们拉扯在一起,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

刘峰这冲动一抱,那么急不可耐,不考虑场合,换谁都会受到惊吓。

关键是,刘峰来不及分辨对方的态度,一厢情愿,甚至带点自私,不顾一切不计后果地酿造了这个错误。

这是不可原谅的错误。

如果不是电影里萧穗子的旁白,此刻,我也怀疑刘峰学雷锋的动机。

刘峰在战场上负伤后一心求死,想成为英雄洗刷耻辱,想让那个叫林丁丁的歌手来歌唱他的英雄事迹,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我不否认刘峰之前的光辉,但他此刻的狭隘想法,难道不是预示了他未来的人生会多狭窄和崎岖?

篇11:《芳华》读书笔记

岁月是一条永不能回头的长河,汹涌而平静的水流时而窃窃私语,时而嚣闹不羁,时而痛哭流涕,时而欢笑疯狂,机智如它,将一群来自四面八方的人汇集在一处,使他们乘上青春的船只跌跌撞撞地驶向远方的远方;残忍如它,仿佛他早就窥视到了岁月的秘密,正如时光永远无法停止,那群正值芳华的少男少女也将像长河里流水一样一去不复返,而当年一个个熟悉的面庞也将被巨大的浪花拍散到世界的东西南北。

更多的人熟知《芳华》的故事是因为著名的导演冯小刚,正是这由文工团的少男少女曾亲身演绎过的青春故事,才让有同样经历的导演十分青睐。在《芳华》的发布会上,冯小刚向大家解释了选择拍《芳华》的原因。他说,“当年自己在文工团的时候,是在舞美队做布景的,根本没有机会接触到那些跳舞的女孩儿。为此,他要拍这个电影,把当年的失落感找回来。”

而更值得去深入探究的是《芳华》的作者严歌苓。当你初读时,便莫名地会有一种想要去揭开文字之上的面纱,去发掘文字之下的严歌苓的冲动。严歌苓与冯小刚有共同的文工团经历,这便不难理解两人是如何合作出这样一部有情怀的作品的。严歌苓曾在军队呆了13年,曾在文工团跳了八年的芭蕾舞,书中的人物是她在文工团结识的好友,后来文工团解散,她转行做了中越战争的战地记者。

严歌苓曾说:“这个故事是虚构的,但细节全是真实的,哪里是排练厅,哪里是练功房,我脑子马上还能还原挡死的生态环境,这是非常自然的写作。”

是的,她完美地将这种自然进行到底了,将一代人的芳华原原本本地展示出来。《芳华》用第一人称从一个自叙者的角度用四十余年的跨度描述了自己当年亲身经历的某部队文工团的生活,营房的红楼是他们曾经青春过大胆过的一个默契的据点。而芳华是美好的,是一个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代,它值得永远地被保留下来。

从她的作品不难看出,这两段经历对她深入骨髓的影响。我一直都在心里暗暗设想:或许严歌苓一直在心中将她最值得回味的青春定义成为文工团的模样,人生中最美好的八年时光全部付诸于文工团之中。文工团是她全部的青春岁月的据点,更是在那个环境下,她逐渐开始从周围的人入手思考更为深层次的东西。《芳华》便有一种奇幻的魔力,无形中将你拉入一种自身思维,让你开始思考人性本身的问题。

《芳华》讲述的是一群正值芳华的男女,生活在充满着革命理想和激情的文工团。她们的责任便是将最好的表演来鼓舞艰苦作战的战士,这便是她们革命理想存在的价值。她们在一处叫做红楼的地方经历着成长中不可避免的爱情、友情,然而岁月不能将一切都置于安静的屏障之下,随着时间的流逝,她们开始面对充满变数的人生,好人成为了坏人,坏人又成为了好人,甚至于最后这都成为了一团巨大的疑云笼罩在每个人的心上,成为芳华中无人得知的结局。

故事的主人公名叫刘峰,那时文工团的人们都称他“雷又峰”,意译过来就是第二个雷锋。就如他的名字一般,他是善良的。反正不管是哪有东西修修补补,哪有脏活累活无人愿做,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刘峰,每个人都曾或多或少地接受着这个无私的奉献者的好处。正是这份无私的付出,让他逐渐在这个小团体里逐渐重要起来,他被选为雷锋标兵,这对他的政治生涯来说无疑是一件极好的事情。岁月平静,但躁动的生活却总想搞点小动作。刘峰成为人人唾弃的过街老鼠是源于一次“触摸事件”,刘峰一直暗自喜欢文工团的一名叫做林丁丁的女孩,他在与林丁丁独处的时候,一时没控制住自己的荷尔蒙,把手深入女孩的衣服里触摸了她的后背,导致林丁丁大喊“救命”被别人听到后报告了组织,自此,刘峰就彻底被拉下了画像拉下了大理石雕塑基座,遭到了除何小曼以外的所有他曾全心全意帮助过的战友们的公开批判,他也因此被下放到伐木连,参与了中越战争,在战争中他失去了一条胳膊,正是这样一位善良质朴的人,却从未得到过同等价值的关怀。

故事的另一位主人公叫何小曼。何小曼是一个从小便卑微到尘土中的人,原本她也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中,父亲是个文人,她的母亲剧场里打杨琴弹古筝,然而这美好的一切都因为父亲的自杀而结束了。她随着母亲的改嫁也进入另一个家庭,在这里她忍受着白眼、孤独以至于她的潜意识里有一种求死的意识,她通过泡冷水澡的方式来折腾自己以换取母亲的短暂的怀抱。她拼尽全力想加入文工团,希望远离漠视和歧视,可最终,她在这里还是那个被排挤的人。大家之所以歧视她,作者也在文中进行了详细地叙述:“比如她吃饭吃一半藏起来,躲着人再吃另一半;比如一块很小的元宵馅她会舔舔又包起来,等熄灯了接着舔;在比如她往军帽里垫报纸,以增加军帽高度来长个等等。”而大家对何小曼真正有意见是因为发现了她将两块海绵来填充胸部。这个事件也使大家真正开始歧视起何小曼来。唯一给过何小曼温暖的人是刘峰。小曼十分感谢刘峰的善良,因为她从未被温柔相待过。何小曼在刘峰走后,彻底对大家的所作所为寒了心,也选择离开了文工团,去战场护理伤残的士兵。不久,因为坚持背了伤病员十几公里,被尊为英雄,可内心卑微的她却无法承受这突如其来的巨大的荣誉,精神失常了。

刘峰在人们眼中是个极好的人,而小曼在人们眼中是个极坏的人。可我不禁在心里暗暗想:什么是真正的好与坏呢?真正的好难道就是好的时候好死?坏的时候坏死?难道“触摸事件”之前的刘峰就是极好之后就是极坏?难道“背伤员事件”发生之前的小曼就是极坏之后就是极好?那个时代明明没有标准来区分好坏,却要偏偏喜欢去区分一个人的好坏。

在“触摸事件”发生之前,文工团所有的人都认为刘峰本是一个圣人,有着高尚的道德操守,一点人间烟火味也没有。而在事件之后,模范英雄标兵的头衔不再,当初受到过他恩赐的同伴对他吹毛求疵,说尽了坏话,将他贬低到尘土里。刘峰也是一个人,有着作为人最原始的人性,就如即使大家表面上对刘峰是信服的,其实他们心中也从未信服过刘峰,正是这种人性的局限,没有人愿意相信表面上的刘峰是真实的,甚至所有人都等着李峰露馅,因为每个人心里都存着那点阴暗。就人性而言,那是非常正常的一种现象。所有的的人都在心里宽恕自己的黑暗和狭隘,却要对一个善良质朴的人痛下杀手,这便是人性。

就像作者在书中说道:“人得有点儿人性,之所以为人,总得有点儿人的臭德行。

刘峰是一个正常的人,他有真实的情感,或许他的错在于感情太过汹涌以至于倾覆了女孩的观念,但他的错不在于他作为一个模范英雄标兵就不该有人最原始的宝贵的人性。然而当他作为一个最真实的人将内心的情感表达出来的时候,那些人却无法接受了,无法接受这样一个陌生的刘峰。

这便是人性,这就是刘峰的悲哀,是时代的悲哀。

在“背伤员事件”之前的何小曼还是大家唾弃排斥的对象,是人们眼中“极坏的人”,却因为背了一个伤员十几里地,成了英雄事迹的主人,带着大红花到处作报告,成了人们争相追崇的一个“极好的的人”,这样的判断标准不是过于荒谬了吗?

然而那个时代的人们是不懂的。

刘峰对所有的人是失望的,正如何小曼对自己的身世和周遭世界生出的一种煎熬和悲哀的情绪。他们有着同样的身世、同样的处境同样的善良,所以他们可以惺惺相惜,在那个时代依旧做最真实的自己。当刘峰迫不及待赶往伐木连的时候,他是一天也不想在文工团多呆的;当何小曼装病糊弄的时候,便也是一天也不想在这多呆,她已经受够了所有的人。对于文工团曾经朝暮相处的人,他们只剩下一种心寒的情绪。甚至往更深处说,刘峰和小曼对那个时代都是失望的,他们的意识中都有一种求死的愿望,在生死关头,他用他救助自己生命的最关键的几十分钟故意给驾驶员带错了路,或许是想创造一个英雄故事,也许这故事会流传到很远,被谱成曲,流传到林丁丁的歌本上。何小曼她的求死意识却可以说是在她小时候就一直存在的,她热爱生病,生病的人似乎都能在别人身上得到更多的温暖,就像刘峰爱林丁丁或许是因为她的孱弱,总之小曼并没有那么珍惜生命,她宁愿用生命去换来对她来说意义上真正重要的东西。

在那个时代的人,总是将背叛当作正义,将讲坏话正义化,荣誉化,这不能不说是时代的悲哀。就如公开批判会上,大家毫不留情的用最难听最狠的话来打击刘峰,这是一种赤裸裸的背叛,但是在人们的心中这却是一种正义的发言。

就像作者在书中所说的,那就是背叛的时代。时代操蛋。

在书末,郝淑雯对萧穗子坦白了当年的背叛,三十多年前,萧穗子曾因为“情书事件”成为了团里的最卑微的人,而这个事件的始作俑者是郝淑雯。萧穗子喜欢团里一位漂亮的男生少俊,两个人以书信的形式来往,郝淑雯将这一切看在眼里,背地里勾引少俊,怂恿少俊将萧穗子的情书公诸于世,于是萧穗子受到了组织的批判,让她在大家一直抬不起头来。郝淑雯最后的坦诚却仍是一种优势者的心态来表述,当时的背叛何不是出于一种“竞争心理”。这便是人性。

在何小曼眼中,正是刘峰的“背叛”给她带来了最温暖的感动,正是在整个群体都嫌弃她“脏臭”的时候,他以一个“背叛者”的姿态脱离了集体,给了她一记触摸,仿佛一股暖流,流进了小曼的心中,存放了好多年。显而易见,这种“背叛”并不是我上面所指的那种背叛。

这所有的背叛何尝也不是源自人性?

那个时代虽然有点糟,幸好,还没有一些坏到骨子里的人。《芳华》里面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郝淑雯、萧穗子、林丁丁不都是最好的证明吗?

故事的结局,刘峰和何小曼,相依相偎,他们并没有结婚,却比大多数人活得更幸福,更为满足。刘峰虽然身患肠癌去世,但我想他生命的最后是美好的。

冯小刚导演以一代人的芳华的盛开到凋敝为窗,对那个时代的文工团致上崇高的敬意,芳华一代人的芳华已逝,在那里我们可以嗅到青春的味道,并为之热泪盈眶。而作家严歌苓用细腻的笔触描述了很多电影中都无法体现的更为细腻的一些东西,更是以书中人物的性格和命运提醒着读者人性的复归,那一代人的芳华已经逝去,我们更为关注的应该是是新的社会和时代的人性。

岁月时空深处,一两星在文工团的上空闪烁着,离近了,隐隐还 能听见欢声笑语,那群正值芳华的少男少女也将像长河里流水一样一去不复返,而关于他们的记忆却值得被永远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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