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尴尬的下午三点”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8篇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这次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整理后的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供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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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中共xx市委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为建设发展型机关和业务精、作风硬、纪律明、形象清的干部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关于组工干部行为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政治坚定 思想解放 第一条 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条 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的决定、指示、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上来,恪守组织原则,不得发表与中央和省、市委不一致的言论。 第三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不准搞无原则的纠纷,闹不团结。 第四条 勇于创新,开拓进取,积极研究探索组织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力戒思想僵化、墨守成规、不思进取。 第五条 政治敏锐,头脑清楚,不听信、不传播、不扩散政治性的小道消息和谣言,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领导权威。 二、坚持原则 公道正派 第六条 严格按照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办事,坚持任人唯贤,坚持五湖四海,不准任人唯亲,搞团团伙伙。 第七条 坚持干部标准,注重群众公论,客观公正地考察、评价和使用干部,不准封官许愿、拉拉扯扯,严禁以任何形式为跑官要官者提供方便。 第八条 实事求是,公正无私,敢讲真话,敢于反映真实情况,敢于坚持正确意见,如实反映干部考察情况,不准在干部考察中掺杂个人好恶,弄虚作假。 第九条 作风民主,善于听取各种意见,不准搞个人说了算。 第十条 严格执行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认真履行干部管理职责,不准违规干预干部任免。 三、严守纪律 按章办事 第十一条 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学法、守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模范。 第十二条 严格按照干部工作规定和程序办事,不准违反干部工作程序或超越权限擅做主张、随意表态。 第十三条 严格保守干部工作秘密,不准泄露有关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察情况、干部任免调配的讨论情况和尚未公布的干部任免调配决定、干部和党员的审查情况、干部档案内容以及其他属于组织内部掌握的情况。 第十四条 严格遵守干部保密工作规定,不准玩忽职守、麻痹大意。 第十五条 不准在不适当的场合谈论与当事人有关的干部工作业务。 四、求真务实 作风优良 第十六条 深入实际,讲求实效,力戒作风漂浮,不准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第十七条 密切联系群众,热忱为基层、为工作对象服务,力戒官僚主义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习气。 第十八条 工作细致、严谨、缜密,不准懈怠懒散,得过且过,敷衍塞责,粗枝大叶。 第十九条 实行工作首问责任制。对干部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要热情周到,文明用语,做好联系和衔接工作,尽心竭力帮助解决问题,不准推诿拖拉、态度生硬。 第二十条 对外交往谦虚谨慎,平等待人,不准口大气粗、盛气凌人,要自觉维护组织部门的形象。 五、克己奉公 清正廉洁 第二十一条 严格遵守有关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经得起名利、权力、金钱和美色的考验,不准有以下行为: 1、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为配偶、子女和亲友就业、录用、调动、提职、晋级、入党、出国、经商等谋求任何照顾; 2、利用权力和工作之便打招呼联系工程和参与经商; 3、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4、接受工作联系单位或工作对象的礼品和礼金; 5、利用工作影响,长期无偿占用工作对象和单位车辆、设备; 6、要求工作联系单位、工作对象提供超过政策规定的特殊照顾和服务; 7、参与带有赌博和敛财性质的任何活动。 六、淡泊名利 品行端正 第二十二条 勤奋敬业,甘于奉献。坚持以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认真履行职责,刻苦钻研业务,埋头苦干,甘为人梯,不争名图利、患得患失。 第二十三条 坚持真理,有错必纠,知错必改,不文过饰非,争功诿过。 第二十四条 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不口是心非,阳奉阴违。 第二十五条 心胸开阔,宽宏大度,不嫉贤妒能,压制人才,或利用职权打击报复。 第二十六条 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不搬弄是非,挑拨离间,听信或者传播小道消息。 第二十七条 崇尚科学,破除迷信,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反对一切形式的封建迷信和伪科学。 第二十八条 举止端庄,仪表整洁,语言文明。
篇2:组织部机关建设相关制度
组织部机关建设相关制度
为加强我部工作人员思想作风建设,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公道正派、廉洁勤奋、求实创新”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制定如下规章制度。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
组织人事干部必须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中心,顾全大局,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总目标、总要求,积极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
第一章 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组织人事干部要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坚持党的原则,坚持党的组织路线和组织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公正无私,唯贤是举。
第一条、任人唯贤,搞“五湖四海”,不准封官许愿,拉拉扯扯,搞小圈子。
第二条、扶正祛邪,自觉抵制以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升迁或者职务变动的行为,不准为跑官要官者提供方便。
第三条、秉公办事,刚直不阿,不准在工作中掺杂个人好恶,或者讲人情,看关系。
第四条、全面地、历史地、客观公正地看待同志,不准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评价干部,重才轻德或者重德轻才。
第五条、作风民主、善于听取各种意见,不准搞个人说了算。
第二章 严守法纪,按章办事
组织人事干部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的严肃性。
第一条、发展党员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办事,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准违反工作程序,擅作主张,随意表态。
第二条、如实反映情况,敢讲真话,不准弄虚作假,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第三条、提高政治警觉性,不准玩忽职守,麻痹大意。
第四条、严格保守工作秘密,不准泄露有关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察情况,干部任免调配的讨论情况和尚未公布的干部任免调配决定,干部和党员的审查情况,干部档案内容以及其他属于组织内部掌握的情况。
第三章 牢记宗旨,端正作风
组织人事干部要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学与用、知与行的统一;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工作。
第一条、关心群众疾苦,自觉接受监督,做党员和干部的贴心人,不准脱离群众,对群众的要求和意见漠然置之,甚至做损害群众利益的事。
第二条、深入实际,讲求实效,不准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第三条、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勇于同不良倾向做斗争,不准对错误言行熟视无睹。
第四条、知过必改,有错必纠,不准文过饰非,或者争功诿过。
第五条、积极开拓进取,勇于改革创新,勤奋敬业,严谨细致,不准懈怠懒散,得过且过,敷衍塞责,粗枝大叶。
第四章 拒腐防变,廉洁从政
组织人事干部要自重、自省、自励,头脑清醒,意志坚定,始终经受住名位、权力、金钱和美色的考验。
第一条、公私分明,严格要求自己,不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为配偶、子女和亲友就业、录用、调动、提职、晋级、入党、出国、经商等谋求特殊照顾。
第二条、谨慎交友,减少应酬,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第三条、艰苦奋斗,勤俭朴素,不准讲排场,比阔气,贪图享乐,奢侈浪费。
第四条、克已奉公,清正廉明,不准违反中央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第五章 增强党性,保持情操
组织人事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团结,互助友爱,始终保持高尚的情操。
第一条、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不准口是心非,阳奉阴违。
第二条、心胸开阔,宽宏大度,不准嫉贤妒能,压制人才,或者利用职权打击报复。
第三条、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不准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传播或者听信小道消息。
第四条、热情服务,谦虚谨慎,不准盛气凌人,简单生硬,骄傲自大。
组工干部守则
一、政治守则
1、政治坚定。坚定信仰,明确方向,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中央、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
2、旗帜鲜明。头脑清醒,增强政治敏感性,始终站在党的立场上,自觉维护县委形象。
3、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坚决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4、党性坚强。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坚决做到四个服从。
5、光明磊落。对同志以诚相待,话讲当面,不搞阳奉阴违。
6、公而忘私。以党的事业为重,正确处理名利位三者关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工作守则
1、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尽职尽责,高标准,严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清正廉洁。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树立组织部门良好形象。
3、任人唯贤。坚持党的干部a“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唯贤是举,凭党性、凭政绩看待和使用干部。
4、公道正派。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不优亲厚友,自觉抵制跑官要官闹官等不正之风,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5、严格程序。严格按组织程序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开展工作,让县委放心,让群众高兴,让干部满意。
6、甘当人梯。默默无闻,埋头苦干,选好干部,配好班子,无私奉献。
三、作风守则
1、作风扎实。每年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基层调研或开展工作,办实事,求实效。
2、联系群众。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3、谦虚谨慎。为人谦虚,工作严谨,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跑风漏气。
4、雷厉风行。说到做到,高标准,快节奏,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
5、精干高效。思维敏捷,办事果断,务求实效,事争一流。
6、仪表大方。穿着整洁,言谈得体,举止端庄。
四、学习守则
1、勤奋学习。充分利用每周五下午学习日及工余时间,坚持学习。
2、博采众长。广泛涉猎各门科学知识,充实自己,完善自己,提高知识水平。
3、思想进步。深入钻研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马列主义理论水平,用于指导工作。
4、业务精通。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成为业务上的行家里手。
5、一专多能。不仅具备组织工作能力,还应具备经济管理等多方面工作能力。
6、博学多识。成为有思想、有见解、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
部务会议制度
一、部务会议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可随时召开。部务会议由部长主持。
二、出席部务会议的人员为:部长、副部长、部务会成员。根据会议内容有关科室(含联系办、企业工委、荐评中心。以下同)的负责人列席。
三、部务会议的主要内容:
1、研究有关党的建设和干部人事工作中的重要政策问题;
2、研究县委管理干部的调整、配备、审查、任免等事项;
3、研究本部机构设置、干部任免、调整和有关人事工作的重要问题;
4、讨论市组部、县委临时交办的重要事项;
5、研究需提交部务会议议定的其他问题。
四、部务会议的组织程序。
1、实行部务会议议题申报制度。各科室拟提交部务会议讨论的议题,需提前向办公室申报。由办公室综合后提请部长审定;
2、由办公室通知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员与会。有关列席人员只参与研究与己有关的议题;
3、被确定提交部务会议研究的议题,由有关科室准备汇报材料,并按要求的份数打印好交办公室,于会前交送参加部务会议成员。凡未列入本次会议议题的事项,会上原则上不予研究;
4、部务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
5、会议决定的事项,分管副部长要认真组织落实。承办科室要迅速办理,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议定事项的办理情况,并及时向部领导汇报。
部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部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由部长决定可随时召开。部长办公会议由部长或部长授权副部长主持。
二、出席部长办公会议的人员为:部长、副部长、部务会成员、各科室(含联系办、企业工委、荐评中心。以下同)科长、主任。根据需要,有关同志列席。
三、部长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重要指导精神和交办的重大事项;
2、研究有关党的建设和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规定以及贯彻执行的措施,检查党的组织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3、研究讨论向上级的重要请示、工作报告和部名义下发的重要文件;
4、讨论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阶段性工作部署;
5、检查、交流各科室的工作情况、研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自身建设等问题;
6、应由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四、需要提请部长办公会议研究的问题,各科室应在会议前两天提出,办公室协调、汇总后交部长或部长授权副部长审定,然后通知与会人员。
五、各科室拟提请部长办公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分管副部长研究,提出初步解决意见;拟提交会议讨论的文件,须经分管副部长审阅。
六、部长办公会议讨论的问题,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印发领导和各科室。会议决定的事项,分管副部长要认真组织落实,承办科室要迅速办理。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各科室对会议决定事项的办理情况,并及时向部领导汇报。
七、部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组织、记录等项工作。
工作例会制度
一、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在月底进行。会议由部长或部长授权副部长主持。
二、出席工作例会的人员为:部长、副部长、部务会成员、各科室(含联系办、企业工委、荐评中心、老干部局、县直工委,以下同)负责人。
三、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
1、由各科室负责人分别通报本科室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安排;
2、部领导对各科室的工作提出要求。
四、办公室负责工作例会的组织、记录等项工作,并负责对领导要求的督导落实。
请示报告制度
一、为确保机关工作高效运行,防止重要事项的压误、漏办,特建立请示报告制度。
二、请示报告的主要事项
1、上级组织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会议通知或要求办理的事项;
2、各乡镇、各部门发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
3、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对某项工作的安排、建议;
4、部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的完成情况;
5、对各乡镇、各部门请示的重要问题的答复;
6、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和建议的答复;
7、其他单位要求会商办理的重要事项;
8、其它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三、请示报告的程序
请示报告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
1、各科室(含联系办、企业工委、荐评中心、老干部局、县直工委。以下同)需请示报告的事项,一般由科室负责人直接向主管副部长汇报。
2、主管副部长对各科室请示报告的一般事项,应及时做出决策,对于重大的、涉及全局的或难以把握的事项,由主管部长(或与具体承办科室负责人一起)向部长汇报。
3、部领导对请示报告的事项批示后,具体承办科室和承办人要负责到底,认真落实办理,并把结果逐级向部领导反馈。
4、遇有紧急情况或主管部长不在时可由科室负责人直接向部长汇报。
文明接待服务制度
一、文明接待服务
文明接待服务,是部机关接待基层和上级有关部门来人、来函、来电,请示问题,办理公务,指导工作。把部机关干部的接待行为纳入文明、高效、规范的轨道,旨在提高服务质量和办公效率,树立高层次、高效率、高素质的机关办公形象,把组织部门真正建成党员之家、干部之家、知识分子之家。
1、来人办事接待服务。无论是基层还是上级来人办事,从进机关、办理公务、离开机关以及公务的处理结果,都以规范文明的行为给以接待。
(1)领办人文明接待制度。机关来人办事,部内设第一接待人,属哪个科室的业务,通知哪个科长办理,并由第一接待人负责督办,并设接待登记册,将来人单位、办理事项、处理结果予以登记,以便检查。来人对科室业务职能不清楚的,打听到谁,由谁来领办,领办人负责把来人领到应去的业务科室,使其与岗位责任人接洽后,领办人方能告别离去。
(2)承办人文明接待制度。来人办事应先起身让座,倒一杯清茶,然后耐心听取来人办事的内容,能马上办的马上办,不能马上办的限期办理,不能办的耐心向来人解释清楚。属于其他科室办理,应主动与其他科室联系、协调,并领来人到有关科室说明情况。来人所办公务不能马上办的,应填写文明接待登记卡,一式两份,来人一份,承办人存放一份,限期办理,限期答复。一般需请示部领导处理的事宜,不能超过一周时间,需请示上级有关部门的事宜,不能超过10天。如果特殊情况需延期,承办人应向来人说明理由。事情办结之后,来人在登记卡上签字,并将登记卡交给有关科室的`科长。
(3)文明反馈制度。基层或上级来人办理公务,需要结果的,不能立即处理和答复的事宜,应在限期内给予答复和反馈。需超过限期的,应及时向有关人士和部门解释清楚。如出现拖拉、推诿、扯皮、渎职现象,来人和有关单位有权向部办公室直至主管部长提出咨询。
2、来函、来电文明处理制度。各科室均建立文明处理来信、来电登记制度,凡是基层或上级有关部门来信、来电反映问题、部署工作,均填写文明接待登记卡,需反馈的应及时反馈。上级部署工作,按上级规定时限完成,基层请示工作,能马上办的马上办,需请示部领导的最长不能超过一周。基层反映问题,需调查核实的最长不超过一个月时间。特殊情况需延期,由部长和主管副部长决定。不宜反馈或不能解决的,应向有关来函来电方面解释清楚。需要请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有关科室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严禁一推了事,不负责任的态度。
3、协调联办制度。基层或上级来人、来函、来电,办理公务,涉及几个科室业务职能,由部长明确一个科室牵头负责,其他科室配合,按规定时限共同办理。办理结果由牵头科室向部领导汇报。
二、行为准则
衣着整洁,谈吐大方,举止端庄,办公有序,笑迎来者,握手相送。做到“一起立,二让座、三倒茶、四办理,五送客”。实现“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
1、电话行为:接电话开头语:“您好,我是××科××人,您有什么事请讲”;结束语:“好的,再见。”
打电话:开头语:“您好,我是县委组织部××科××人,请问××人或事?”结束语:“好的,谢谢,再见。”
2、机关接待行为:
接待来人来访:您好(起身握手),您请坐。(倒水),请喝茶,您有事请讲。(自己不能处理)您请稍候,我向科长(部长)请示一下。(如不能办理)对不起,您这事需请示领导研究后才能解决(或处理),我们尽快办理,并及时通知您。(如不属本科室业务范围)对不起,这件事属××科室负责,请您跟我来,我带您去介绍一下。基层同志办完事后,起身相送,出门握手,“您慢走,再见。”
3、回答问题行为:
来者:同志,请问××部长在哪?
答:请问,您是哪个单位的?
来者:我是××单位的,来办××事情的。
答:噢,好吧。请跟我来,我领您去介绍一下。
来者:请问,办理××业务到哪个科室。
答:请问您是哪个单位的?
来者:××(单位)的。
答:好的,请跟我来,我领您去介绍一下。
三、检查监督
1、群众举报制度。如果部机关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拖拉、推诿、扯皮等现象,群众有权进行监督和举报。届时,部办公室将把群众举报的内容向有关科室和部长通报,并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
2、文明接待服务制度在部务会领导下施行。部党总支和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每月检查两次,检查结果及时通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弘扬正气,建设文明的机关办公环境、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工作纪律及有关制度
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请假须经有关领导批准,返回后要及时销假。工作人员请假,一天由科长、主任决定,两天内由主管副部长批准,两天以上由部长直接审批。上班期间,暂时离开单位要向科长、主任口头请假,回来销假。对无故不请假影响工作者要酌情予以处理。对部内安排的集体活动(包括党日活动)除特殊情况可向主管领导请假外(党日活动向总支书记或支部书记请假),任何人不得无故不参加。连续三次不参加视为无故不参加。
严格考勤制度。每月由科长认真记录本科室人员出勤情况。工作人员建立工作日志,记录每日工作情况。
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制度
一、每周五下午为学习日,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
二、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重要文献及相关的业务知识。
三、学习由党支部或党总支组织,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注重积累、反馈信息和形成调研成果。
四、严格学习请假制度。集中学习,坚持考勤、登记制度。
部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部中心组学习一般每月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可随时召开,部中心组学习由部长或部长授权的副部长主持。
二、部中心组学习参加人员为:部长,副部长,部务会成员,各科(室)科长(主任),联系办、企业工委、荐评中心负责人。
三、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重要指导精神和重大决策、决定。
四、部中心组学习由办公室负责组织、记录、考勤等项工作,严格请假制度。
机关值班制度
一、部内实行非工作时间轮流值班制度。办公室按月安排值班表,发至部领导及各科长(主任),由科长(主任)通知科(室)内同志。
二、值班职责: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保证在岗,尽职尽责,确保政令畅通。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做好情况记载。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禁止外单位人员随意出入办公楼,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值班人员换班提前通知办公室,不准找值班表以外人员替班。
四、办公室随时进行检查督促,对不上岗或擅自离岗的给予通报批评,出现延误工作或发生丢失、盗窃现象造成损失和影响的,追究值班人员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机关安全保卫制度
一、办公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二、机关内禁止存放个人的贵重物品和现金,出入办公室要随手关门,锁门,下班后要锁好门窗。
三、按规定保管好现金、印章、文件、档案、微机等物品,配备相应设施,做到防盗、防水、防火、防蛀,杜绝丢失泄密现象和各类事故发生。
四、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禁止推销等闲杂人员进出办公室。
印章管理制度
一、部内印章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建立用章登记审批制度。
二、各科室例行公事用章,需经主管部领导同意后,办公室方可盖章。
三、重要事宜用章,报部长批准后使用,并做签字登记。
四、私事一般不准动用部内印章,遇到特殊情况,由主管部长审批。
文件制发审批程序
一、清组发字、清组通字、清组办字文件,由有关科室起草后,先交办公室在行文规范和内容上进行审核,再送主管副部长审阅,由部长审定签发;以中共xx县委组织部字头行文的请示、报告、通知、批复、通报等,属于事务性的,由主管副部长签发,具有指导性和其它重要内容的,由部长签发;组干字文件,由有关科室起草,一般由主管副部长审批,特殊情况由部长审批。
二、转发上级文件,由有关科室起草转发通知,办公室审核,经主管副部长审阅后,由部长审定签发。
三、代县委起草的文件,呈报县委书记、副书记审批的文件,由有关科室起草,主管副部长审阅,部长审批。
四、联合发文,以其它单位为主的,由有关科室商办公室提出意见,送主管副部长审阅后,由部长会签;以我部为主的,先按部内文件审批程序办事,后办理会签手续,文件编为主单位的文号。
五、以部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起草后均须填写发文单,再送办公室审核和部领导审批。
六、文件审定签发后,再行编号和确定份数。各类文件的送印、校对由起草科室负责,由办公室负责存档。
车辆管理规定
一、司机要爱护车辆,熟悉车况,加强保养,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保证工作用车。
二、司机按派车单出车,不许私自出车。出车时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章驾驶,确保工作顺利完成和行车安全。不出车时在办公室待命,出车返回后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并将车辆存放在单位,不准将车辆带回家或停放在其他地方。司机不得将车辆外借或交与他人驾驶。
三、责任追究。司机不遵守管理规定,影响部内工作的,除给予批评外,司机要做出检查。违犯规定造成责任事故的,视情况给予处罚或组织处理。
四、出车批准权限和车辆协调。部领导及各科室工作用车,按领导工作用车优先的原则,由办公室派车。非工作时间(含节假日)出车,外单位及本单位个人用车,报经主管部长批准。各科室工作用车,由各科(室)科长(主任)负责提前一天向办公室填写用车申请单。若几个科室同时用车,由办公室按工作轻重缓急和提出申请的先后顺序予以协调。部内没车时由各科室自行解决。遇有特殊情况,办公室协助。
公务活动中用餐的规定
一、工作日内中午一般不喝酒。确因工作需要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但不准酒多误事。
二、工作时间之外不准酗酒,不准酒后滋事。
三、在考察、考核干部等公务活动中,在县直范围内(含xx镇、城区办事处),不得在被考察、考核单位用餐;在乡镇考察、考核,必须在乡镇机关食堂用工作餐,不准喝酒。
四、部内人员要自觉遵守本规定,并做到互相监督、互相约束。违犯此规定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分别做出相应处理。
关于部内选调、借用工作人员的暂行规定
一、基本条件
组织部选调、借用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富有改革创新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坚定,作风扎实,群众公认程度高。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岁。
3、正规院校毕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国家承认学历,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4、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较高的文字功底,国家正式干部,中共党员。
5、身体健康,且具有较好的形象、气质。
6、财政开支的行政事业在编人员。
7、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选调、借用时间
1、各科(室)临时借用部外人员帮助工作,应根据工作量来确定临时借用人员的数量及借用时间。
2、借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半年,如确需延长借用时间的,要重新提出申请。
3、被部内确定为选调对象的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用人科(室)要及时提出能否留用的意见,不适合留用的,退回原单位工作。可以留用的延长试用时间。
三、选调、借用程序
1、各科(室)确因工作需要选调、借用部外人员帮助工作,应提前由本科(室)以文字形式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长审批。(申请包括借用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借用事由、借用时间等情况)。
2、主管部长审批后,将申请交党总支。
3、党总支接到申请后,召开总支会议商定确需借用人员,然后由总支与被借人单位主要领导沟通,被借人单位同意后,委派专人进行考察。考察后,报部长审批。
4、部长审批后,党支部将审批意见反馈到有关科(室),由科(室)负责具体落实。
四、对借用人员的管理按照《对借用人员的管理规定》执行。
对借用人员的管理规定
一、各科(室)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部外人员帮助工作,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量来确定临时借用人员的范围、数量及借用时间。对应急性工作借用人员借用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二、各科(室)借人应提前由本科(室)以文字形式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长同意,交由党总支考察并报部长同意后由本科(室)负责落实。
三、对借用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凡借用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由党支部定期进行考核,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回原单位时,由党支部对其在借用期间的表现写出鉴定;借用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应办理临时组织关系,参加组织部党组织的活动。
四、被借用人员到部内正式上岗前,由党支部对其提出要求,即:在组织部工作期间要时刻用组工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并遵守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说话办事不得损害组织部门的形象,严格规范其行为。
五、各科(室)对借用人员及其所在单位,不许诺任何条件。
关于部内选调、借用人员补充规定
经领导研究决定,对《关于部内选调、借用人员的暂行规定》作以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科室因工作关系确实需要临时或较长时间借用人员时,必须先与办公室、党总支进行沟通,沟通以后再按《暂行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直接向借用人员透露借用意向,更不得直接借用人员到部内工作。
二、按程序借用人员时间在1周以内的,要先与总支副书记、办公室主任沟通;借用时间在1个月以内的,还须与总支书记沟通;借用时间超过1个月的,要由总支书记与部长沟通后,再按《暂行规定》的程序办理。
保密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增强保密意识,严格执行《保密法》和“保密守则”。
2、所有秘密级以上文电的收发、传、批、借、存、销每个环节,都要按保密规定办理并履行严格的登记手续,确保准确无误。
3、不经有关领导批准,秘密以上文电不得带出机关、不得翻印、复印。并按要求定期收回、上缴。
4、对保密性强的文件,只能由机关打字室印制,不得到商业性印刷点、打字室印制。
5、部内尚未公开的有关政治、经济、社会等重大问题,不得外传、不得见诸报刊。
电话使用规定
1、机关电话只供内部人员因公使用,通常只准打市内电话,不得转借外单位使用。
2、因公需打长途电话时,要从严掌握,经主管部领导批准,并做好记录。私事一律不允许打长途电话。
3、部内同志接打电话语言要简洁明了,不允许聊天,长时间占用电话。
4、尽力压缩电话费支出,禁止出现与工作无关的信息服务费等,一经发现,追查有关人的责任。
5、传真电话为传真专用(包括通过上网向上级组织部门报送信息),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填写《使用传真电话审批单》,经过办公室主任同意方可拔打。
卫生制度
一、以科室为单位划分卫生责任区,实行科室长责任制。
二、经常保持卫生区整洁。楼道、厕所、楼前院落要坚持每日上班前清扫清理,办公室内和楼道保持四壁无尘,地面清洁无杂物,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会议室、值班室保持整洁。
三、自行车必须存放指定地点,楼道楼厅内禁止存放自行车。
四、严禁随地吐痰,乱丢烟头、废纸及其它杂物。
五、部内成立卫生检查小组,对部内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并发通报。对卫生工作先进的科室予以表扬,颁发卫生流动红旗。对落后的科室提出批评和改进意见。
会议审批制度
为精减会议,鼓励多到基层调查研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经研究制定本制度。
总的原则:召开会议必须主题明确,准备充分,内容充实,时间简短。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开,能不开的会坚决不开。
审批程序:
1、除每年的全县组织工作会议必须召开外,其他需要基层领导参加的会议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
2、召开会议科室要提前2天提出申请,填写《会议审批单》,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内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3、《会议审批单》由主管副部长签批后交办公室,由办公室征求其他科室意见,看有无需要合并召开的会议,有无随会下发的文件,如有商主开科室统筹安排。
4、办公室汇总有关协调情况,提出意见,然后由主开科室报部长最后审批。
文印制度
一、文件印制审批。一般文件(份数较少或时间性不太强等)由各科室自行打印。对确需由文印室打印或复印的文件,经主管文印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审批后,交由文印室复印(速印)。
二、文件印制登记。文件印制时,由主印科室人员从旁协助,并负责登记,注明印制的时间、文件名称、页数、印制份数及登记人。
三、文件保存。原件交办公室存档,另附2份正式件。
四、设备管理。文印室工作人员负责正确操作和经常性维护,并保持室内清洁,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微机(包括打印机)、复印机、速印机及其它文印设备。否则,在操作过程中,造成设备损坏,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维修费用由主印科室承担。文印室设备一般不得外借或随意搬移,其他科室或部门因保密或加班确需使用或外借文印室设备的,经请示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搬移或操作文印室设备,在操作过程中造成设备损坏的,借用科室负责一切维修费用。
五、落实责任。文印室负责文件的格式和复印(速印)质量,主印科室负责校对和装订。
六、有专项拨款的科室或部门,文件在部内印制时,自带纸张。科室或部门举办有收费项目的培训班、组织有专项经费的会议或活动及其他一切有收入的活动,所需文印耗材(包括粉筒、油墨、版纸、纸张等)自行承担。
七、为节约文印费用,各科室需复印的材料如无特殊要求,一律双面复印。各科室、部门日常所用纸张及其它易耗品,均自行负担。
办公物品管理制度
为保证部内财产的完整,防止流失,提高办公物品的使用效率,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建立帐册,专人负责。各科室要对所使用的办公物品登记造册,明确使用人的责任,并确定专人负责管理。部办公室对部内办公物品登记入帐。定期结合有关科室进行盘点。
二、爱护公物,人人有责。部内同志要对自己使用的办公物品精心爱护,妥善保管,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三、对新购置的办公物品,各科室要及时登记入册,同时报办公室登记备查。
四、对闲置、报废的物品,交由办公室保存,科室之间办公物品调剂由办公室协商进行,并履行交接手续,不得自行处置。
五、对办公用低值易耗品建立领用登记制度。
六、对故意损坏公物的行为人,给予相应处罚,并赔偿公物。遗失公物的,追究管理人的责任。
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勤俭办事,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按规定办理财务事项。
2、办理财务事项须取得合法票据,并写明事项,经办人员签字,由财会人员审核后报领导审批。
3、财务审批程序
(1)购置办公文印用品,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按审批权限报经领导批准后购置。办公文印用品专人保管,领用登记。
(2)汽车修理、加油实行定点。汽车修理由司机填写申请单,写明修理部件及维修费用,报办公室主任及主管领导批准后到定点厂家修理。汽车用油凭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按车核算。
4、财务审批权限。财务事项在500元以内由主管财务部长审批,500-2000元须报请部长审批,2000元以上由部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5、财会人员按规定报送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党总支例会制度
每月召开一次总支会,主要汇报各支部本月工作完成情况,对下月工作进行安排,研究我部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找出差距,针对存在问题,采取相应措施。
党总支委员在工作上要率先垂范,认真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为全体党员做表率。同时要经常地、主动地找部内同志开展谈心交心活动,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其做好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思想政治工作“三谈四访”
三谈:每逢部内调资、晋级、岗位变化等容易出现思想波动时,党总支和各支部委员要主动找有关同志谈话,做好思想工作。
四访:每逢部内同志生病、婚丧嫁娶、家中遇有突发事件或特殊困难时,党总支和各支部委员要主动进行家访慰问,帮助解决困难,使同志们真正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党员入党纪念日贺卡制度
每逢党员入党纪念日,由党支部书记找该同志谈一次话,听取党员思想、工作汇报;每个党员对总支工作、支部工作提一条建议;党组织对本人提出要求,赠送入党纪念日贺卡一个,鼓励其做好本职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优秀共产党员。
党日活动制度
每周五下午为党员活动日,活动坚持“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原则,一般安排学习、到基层参加义务劳动、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等。并利用节假日时间组织部内同志参观旅游、开展社会调查、向先进单位和个人学习等,寓教于活动之中,使机关生活有张有弛,劳逸结合,为大家创造一个“健康、愉快、和谐、文明”的工作环境。
三会一课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制定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每次举行支部党员大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详细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数及名单、会议议题、每名党员的发言内容、决议的内容及表决情况(同意的人数、不同意的人数、弃权的人数),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支部委员会。每月最少召开一次。主要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指示、决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等;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支部委员会议内容也要安排专人按要求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党小组会。通常每月召开一次或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支部的决议,完成各项任务;党员汇报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党课。每月组织全体党员上一次高质量的党课,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章、邓小平理论及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时还要从单位实际出发确定党课内容,不断增强全体党员的党性修养。
篇3:幼儿园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尊重幼儿,树立“一切为了孩子”的观念,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二、努力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创设适宜幼儿发展的教育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与表现的机会和条件。
三、树立服务意识,作到微笑服务、周到服务,正确使用老师用语,对家长热心,对孩子爱心,使家长对幼儿园放心,让孩子在幼儿园开心。
四、服从分配,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五、团结同志,相互配合,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有意见通过正当渠道提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为人师表、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谈吐文雅,穿着符合教育工作者的身份,在园内严禁浓妆,上班时不梳披肩发。
七、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园内纪律,上班不迟到早退,不串班,不干私活,不擅自离岗和接待来访者。
八、主动接待家长,积极争取家长的配合,接受家长批评和建议;不私自接受家长的馈赠,与家长谈话注意方法,注意老师身份。
九、保护儿童健康和利益,不使用幼儿的物品,不让幼儿干力不能及的劳动,保证幼儿安全。
十、积极参加政治及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思想业务素质,树立以园为家的思想,爱护公共财物,勤俭节约。
业务园长工作细则
一、教育教学
1、负责教育教学的全面管理与指导,根据幼儿园学期工作计划内容制定全园保教工作计划。
2、带领各年级组长制定每学期教育教学计划,幼儿发展目标,并指导实施与总结。
3、认真分析教师的教育水平与幼儿发展状况,设定合理的幼儿园教育教学课程,并在教育实验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形成特色,有所突破与提高。
4、指导教师创设适宜的教育环境,发挥环境的教育作用。负责指导活动区、游戏角、家园联系栏、自然角的材料投放。
5、负责审定教师用书、杂志、音像各种教具以及玩具幼儿图书等。
二、教育科研
1、负责组织与领导各种级的教育科研活动。认真分析幼儿园教改中的`不足与难点。选择科研课题,制定研究方案,配合课题负责人保证课题正常顺利地开展。
2、组织参与课题研究的人员进行学习与培训,负责搜集研究资料与研究过程的管理。
3、每两周参加一次课题组活动。组织教学观摩活动。针对问题进行研讨,体现教科研成果和观念。
4、每年帮助参加教科研的教师制定课题计划、撰写论文,并负责各课题专项档案的整理,做好各课题的中期汇报,结题评定工作。
5、负责课题成果的再利用与推广工作(现场会、讲座、教材、读物等)。
三、观摩接待
1、负责省、市、区、旗各级现场会及验收评比的接待工作。
2、负责外省市教师的教学观摩接待与组织工作,指导幼师学生的见习、实习工作。
3、每次的教学观摩要与开课教师一起选择课题、备课、试教、说课,体现最新的教育科研成果和观念,为青年教师提供脱颖而出的机会。
四、教师培训
1、每年制定说细的培训计划,利用课题组活动和业务学习时间,对青年教师、骨干教师进行分层培训,让教师在参与式的培训中不断提高。
2、每学期为教师提供去外园观摩、学习的机会。
3、请幼教专家来园讲课,提高全园教师的素质。
五、日常工作
1、指导各班幼儿一日生活常规的培养,并组织各年级进行评价。
2、组织安排好“六一”儿童节庆祝活动和幼儿运动会。
3、每周组织一次业务学习(有课题的以课题研究的形式),传达学习教育新信息、新观念、新方法。
4、每两周检查一次教师的备课本、计划本、观察记录本、教育教学笔记本,并根据情况及时反馈意见。
5、每学期听课50节以上,了解教师的教学水平及幼儿发展情况,并及时评价。
6、每学期对全园1/3幼儿抽查测评,并将分析结果和指导性建议时与教师交流。
7、组织教师进行幼儿发展水平的评价与分析。
保育员工工作职责
1.负责本班活动室、寝室、盥洗室、包干区的清洁卫生工作。
2.接受保健人员的指导,严格执行儿保卫生消毒制度,熟练掌握消毒卫生技能与方法。
3.在保健人员的指导下,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平时细心观察,消除各种事故隐患。
4.随时开窗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光线充足。
5.负责进餐时的清洁与收拾:餐前用消毒水擦干净桌子,准备餐具、漱口水,根据幼儿饭量随时添加饭菜,进餐时不催促幼儿,尽可能满足每个孩子的需求,餐后打扫等,保证所有幼儿的进餐量和未散步幼儿的安全,不让幼儿抬送餐具。
6.创设安静、整洁的睡眠环境,根据季节注意保暖与通风。收拾床铺,仔细检查被、褥下是否有影响幼儿安全的物品。
7.根据季节保证幼儿有足够的温度适宜的饮用水,并提醒幼儿饮水。
8.为幼儿开展体育活动做好场地布置和运动器械的准备工作,锻炼前检查幼儿的服装、鞋子,备好干毛巾,供幼儿擦汗,对体弱幼儿进行个别照顾。
9.帮助幼儿整理衣着,根据天气及活动量及时为幼儿增减衣物。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
10.检查幼儿大小便后整理服装的情况,幼儿便溺后及时处理,清洗衣物。指导、督促幼儿餐前、便后洗手等,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11.在保健人员的指导下对体弱儿、肥胖儿进行科学护理。
篇4:审计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审计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审计人员行为规范,是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公务和社会生活中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条本规范旨在培养审计人员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品格和作风,使审计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有一个可遵循的行为准则,规范审计执法行为,打造政治坚定、务实高效、纪律严明、敢争一流的审计队伍。
第二章 政治行为规范
第三条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和党中央和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认真贯彻执行局党组的各项决议、决定和制度,一切言行都要有利于维护审计的声誉。
第四条树立学习是终身使命的观念,加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理论水平,优化知识结构,提高工作技能。
第五条 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党、热爱祖国,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六条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搞好审计监督。
第七条 自觉遵守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宪法》、《审计法》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公务,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三章 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第八条 忠于职守、勤奋工作。热爱审计工作,忠诚于自己的职业,对本职工作有高度的荣誉感和自豪感,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勤于实干、肯于奉献,勇于开拓、锐意进取。
第九条 实事求是,秉公执法,依法审计,客观公正,正确履行职责。
第十条 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注重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造新方法,做出新贡献。
第十一条 互相帮助,团结共事。工作中努力为他人创造较好的环境和条件,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互相配合,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 严于律己,遵纪守法。以高度自觉的精神,模范地遵守党纪、政纪和法纪。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第十三条 认真学习保密守则,熟悉保密规定,遵守保密纪律,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不准私自转借、摘抄、录制、复印审计资料或将这些资料及复制件带离办公场所,不准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审计秘密。
第十四条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公仆意识。通过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踏实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第四章 业务行为规范
第十五条 钻研业务、拓展知识。审计人员要熟悉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力求学深学精,以适应审计监督工作的需要。
第十六条 深入实践,提高工作水平。努力把基础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做到既有处理具体问题、具体工作的`能力,又有综合分析和承担本岗位全部工作的能力;既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又有较高的文字表述水平,能胜任本职工作。
第十七条 快速准确,讲究实效。工作责任心强,本职业务熟练,办事雷厉风行、认真细致,一丝不苟。遵循客观规律、严格工作程序,保证工作质量,实现既定目标。
第十八条 学法、懂法、用法,有较强的法律意识。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审计和其他事项不主观臆断,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手续完备、定性准确、客观公正、处理适度。
第五章 文明审计行为规范
第十九条 提倡文明用语,讲究语言艺术,说话要有条理性、逻辑性,用词准确,语言简练,谦虚谨慎,平易近人,与人为善,诚挚待人。
第二十条 进驻审计现场前,应与被审计单位事先沟通,送达审计通知书。进点时召开见面会,审计组长向被审计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说明来意,讲明审计组廉政规定,并在被审计单位公示审计纪律,欢迎被审计单位监督。
第二十一条 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泄密失密。态度要和蔼,语气要适中,不高高在上盛气凌人。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不同意见要正确对待,耐心解释。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时要始终做到有理有节,不卑不亢。审计结束时,要主动与被审计单位领导道别,感谢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工作支持。
第二十二条 团结同事,协调友邻。同事之间真诚相处,热情相待。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正确处理与各部门和友邻单位的关系,处理好与被审计单位的关系。
第六章 廉洁勤政行为规范
第二十三条 要加强修养,洁身自爱,自觉遵守机关的廉政制度和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珍惜个人的品格和名誉。
第二十四条 艰苦奋斗,勤俭办事。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搞特殊化,树立以节约为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勤俭办一切事务。
第二十五条 廉洁自律,不谋私利。保持和发扬审计机关的廉洁作风,领导干部要带头清廉从政,管住自己和家人。
第二十六条 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第二十七条 严格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审计期间严格执行“三不准”,即:不准接收被审计单位的宴请,不准接收被审计单位馈赠的礼品、礼券或现金,不准隐匿审计查处的问题。
第七章工作秩序行为规范
第二十八条 按时进入工作岗位,上下班不无故迟到、早退。
第二十九条上班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或做私活、串岗、玩电脑游戏、聊天等一切与上班无关的事项,遵守工作纪律。
第三十条保持好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卫生,做到勤打扫、勤清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并做好保洁工作,做到地面干净、门窗无尘、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第八章 仪表举止行为规范
第三十一条 穿着得体,仪表大方。穿着服装要注意庄重、清洁、整齐,要讲究个人卫生、面容干净、头发整齐、大方得体。在办公场所不穿拖鞋、背心和短裤,不坦胸露背或穿奇装异服等。
第三十二条 仪表端庄,不失身份。坐态文雅,站态自然。坐有坐相,站有站相,不根据自己的习惯或舒服与否任意行事。
第三十三条 尊重他人,礼貌热情,言之有礼,谈吐文雅。在与他人交往中,要彬彬有礼。来访者或领导同志走进办公室时,要起立相迎,并表示问候和敬意;来访者告辞时,要起立相送。
第三十四条 行为举止,要拘小节。从小处着眼,从小节做起,从小事做起,重视修饰自己的行为举止,站坐姿势端正,不在办公室内高声喧哗和闲谈。参加会议时,要自觉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成振动。不在禁烟区吸烟。
第九章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规范要求审计机关全体人员认真执行,执行情况列为绩效考核内容。触犯党纪、政纪、法纪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篇5:总务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总务处作风建设,树立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做到“文明服务、礼仪接待、诚信后勤”,实现规范化、科学化、量化管理,总务处全体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一、办公室人员素质要求
1、要有“窗口形象”的思想意识;
2、要有“淡溥名利”的思想境界;
3、要有“以办为家”的敬业精神;
4、要有“争创一流”的工作目标;
5、要有“日清日毕”的工作作风;
6、要有“平和礼貌”的待人态度;
7、要有“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
8、要有“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信息沟通能力;
9、要有“虚心好学、孜孜不倦”的求知精神。
二、用语与接待要求
1、接待师生员工和其他来访者,要主动起身打招呼,做到态度热情,语言和气,以“您好”开头,“再见”结束;问、答、听、记,要耐心、谦恭。
2、接听、拨打电话时,语调要亲切、温和,应讲普通话,以“您好,后勤服务集团办公室、资产科、维修科??”开头,“再见”结束。
3、待客办事语言准确、简明、文雅。实行“三三”制,即:接待来访办事人员“不得厌烦,不耍态度,不讲粗话、脏话”;主动为来访办事人员“指道路、指科室、指人员”。对来我集团办事人员“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严格禁止说:“不知道、我不管、你找谁去、我不当家”等生硬语言。
4、各办公室配备接待记录本,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应认真记录,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5、提倡讲普通话。
三、仪表举止与办公场所环境要求
1、倡导和规范工作人员服务礼仪化、文明化,服务态度体现“四心”和“四轻”。即“爱心、关心、细心、耐心”。“走路轻、说话轻、操作轻、关门轻”。
2、仪表端正,着装整洁,举止大方。
3、办公室应保持整洁、卫生,办公物品应按统一标准有序摆放,不得随意摆放杂物。
4、办公场所应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打闹。
5、树立安全意识,下班前认真检查门窗、照明灯、电器开关是否关好。
四、工作处置要求
1、请示工作、递交报告、办理工作等应遵守工作程序,不越级,不超范围,不随意处置公务。
2、作风严谨,服从领导,办事利索,提高效率。凡上级领导布置下来的任务及本职工作内的事务,应马上办理,不得推诿、拖延。
3、对职责范围内一时不能办理的事情,应耐心解释说明,需要汇报的,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对不属于本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主动与主管领导或相关部门联系,及时处理。
五、工作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遵守总务处的考勤和值班制度。
2、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闲聊,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因事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向部门领导或周围同事告知去向,且速去速回。
3、不得用办公室配备的工作电话拨打私人电话,拨打信息台或闲聊;工作时间接听私人电话一般不得超过3分钟,不得利用计算机玩游戏、打扑克及上网访问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4、不得利用上班时间办理私人事务,处理公务时如与师生员工利益发生冲突,应主动相让,做到“三先”,即:“先公务,后私事,先群众、后个人,先别人、后自己”。
总务处文明礼貌用语和服务禁忌用语
一、文明礼貌用语
(一)十字文明用语
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二)接听电话用语
1、您好!这里是×××,请问您找谁?
2、我就是,请问您是哪一位???请讲。
3、请问您有什么事?(有什么能帮您?)
4、您放心,我会尽力办好这件事。
5、不用谢,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6、×××同志不在,我可以替您转告吗?(请您稍后再来电话好吗?)
7、对不起,×××同志不是这个电话号码,他(她)的电话号码是??
8、您打错号码了,我是??没关系。
9、再见!(与以下各项通用)
(三)打电话用语
10、您好!请问您是×××单位吗?
11、我是后勤服务集团 ×××科×××,请问怎样称呼您?
12、请帮我找×××同志。
13、对不起,我打错电话了。
(四)接待来客用语
14、请进!
15、您好!请问您是???
16、请问您找谁?
17、他(她)不在,请问有事需要转告吗?
18、×××处(或×××同志)在×楼,我带您去。
19、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20、请坐(请喝茶)。
21、我就是,请问有事需要办理吗?
22、请稍等,我马上为您办理。
23、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尽快办理(处理)。
24、对不起,这个问题??,请留下您的联系电话,我们将尽快给您答复好吗?(第23-24句也适合接听电话)
25、不用谢,请慢走!
(五)到外单位办事用语
26、对不起,打扰您一下。
27、请问×××处(室)在哪间办公室?
28、请问×××同志在吗?
29、非常感谢您(麻烦您了)。
二、服务禁忌用语
1、别乱喊!
2、你没看我正忙着呢。
3、喊什么?等会儿!
4、搞快点!
5、我解决不了。
6、这不关我的事。
7、不知道。
8、我没时间,你找别人。
9、快点,快点,别磨磨蹭蹭的。
10、刚才不是告诉你了吗?怎么还问?
11、没有零钱找,等着。
12、黑板上不是写着吗,你不会自己看吗?
13、没上班呢,等会儿再说。
14、到点了,你们快点。
15、越忙越添乱,真烦人。
16、怎么不早做准备。
17、领导要我这样做的。
18、你不懂我们的规矩。
19、后边等着去!
20、×领导叫你来,你找×领导去。
篇6:辽阳市财政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总 则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局系统干部职工的公共行政行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财政干部队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此行为规范。
分 则 工作纪律
第一条 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
第二条 不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乱走动,不闲聊、不办私事;不利用计算机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三条 工作时间外出时,要将自己的去向、时间及联系方式告诉给科室(部门)领导或同事。全科(部门)外出时要在办公室门上明示。
出入礼仪
第四条 驾驶车辆上班时,要将车辆按序存放在指定位置。
第五条 走路姿态端庄;与人同行不抢路,进出门时要主动礼让。
第六条 同志之间见面要互相问好或点头示意。
文明待客
第七条 领导和客人进入办公室时,要主动起立致意。
第十一条 接受别人名片要认真注视,如在室内应先摆放在自己的桌上;向客人送交名片要双手递上,如没有名片应主动说明自己的身份、姓名。
第十二条 客人道别时应主动送出门。
第十三条 接听电话时要先问“您好”,接打电话要简单明了,不说与公事无关的话题,通完话要说“再见”。
第十四条 对外来办事人员的询问要认真答复,切实履行首问负责制。
会议纪律 外出活动 第二十五条 下基层要轻车简从,不要让基层同志迎送。
环境卫生
第二十七条 要保持机关楼内肃静,不大声喧哗,不在走廊里高声呼叫同事姓名,不随意将亲属、子女带到办公室,教育子女不要进入办公楼玩耍打闹。
第二十八条 保持机关环境卫生,不在办公楼内走动吸烟,不乱扔烟头、废纸等杂物,不随地吐痰;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或挪作它用。
第二十九条 树立简朴意识,节约使用水、电、纸等机关提供的公共物品。
第三十条 保持办公室清洁整齐,不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注意办公室的安全防范,不存放贵重物品,下班前要关闭门窗和所有电器的电源。
第三十一条 不在办公室内打麻将或搞有赌博性质的活动。不因个人喜怒哀乐影响自己工作情绪。
第三十二条自觉遵守机关食堂制度,节约粮食,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无特殊情况,不在办公室内用餐。
上网规定
第三十三条 不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衣着及其他 第三十八条 保持个人衣冠整沽,工作时间的着装应符合自己的工作身份,不穿戴与机关环境不相称的服装或装饰品,不浓妆艳抹。
第三十九条 不议论他人,不传播小道消息,不开取笑他人残疾或缺点的`玩笑,不说使他人烦恼或伤害他人自尊的话。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行为规范适用于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工勤人员。
第四十一条 全局工作人员要认真遵守本规范。各单位、科室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十二条 本行为规范由局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行为规范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一九九七年起开始执行的行为规范同时废止。
第三十四条 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公司机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十五条 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规定的以及不健康的信息。
第三十六条 不得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第三十七条 不得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
第十五条 遵守会议时间,不迟到,无特殊情况中途不退席。局系统内召开的会议签到时不能替他人代签,请假人员要写明原因。
第十六条 参加会议要按指定位置或选择适合本人与会身份的位置就坐,要服从会议主持人的指挥。
第十七条 坐姿要端正,不在会议室或其他公共场所做不文雅的动作。
第十八条 要遵守会场秩序,认真听取别人的发言,做好会议记录,不交头接耳,不看报刊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会前将手机关闭或静音,不在会场内使用手机。
第十九条 会议发言要选择适当时机,并事先征得主持人的同意;讲话要简捷明了,抓住重点;发言的口气要符合自己的与会身份,不超越职权范围和会议议题随意表态或发言。
第二十条 随同领导参加会议,非经领导授意或允许,不抢先表态、发言。
言谈举止
第二十一条 向领导汇报工作要事前准备,尽量简明扼要;对领导的指示、意见要认真听取,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二条 对领导交办的工作不推诱,不拒绝,要及时认真完成,并将办理结果向领导做口头或书面汇报;如有特殊情况应当面讲清,不敷衍。
第二十三条 与人谈话要目视对方,认真听取对方的讲话,不随意插话或打断对方的讲话;谈话时,语言力求通俗易懂。
第二十四条 与人谈话态度廉和,谈话时口气要符合自己的身份,切忌指手划脚,轻言狂语。
第二十六条 参加社交活动不喧宾夺主,应尽量避免参加与自己身份和工作不相符合的社交活动;接待领导与来宾应按照有关规定或领导指示,不得以个人意愿行事。
第八条 进入他人办公室应先叩门,经允许方可进入,并遵照主人的示意就坐。未经允许不要翻阅他人的文件、资料信函、书籍、抽屉等;离开时要主动向主人示意、道别。
第九条 对外来客人要热情接待,主动握手致意。男同志接待女客人可示意、招呼,不主动也不回避和对方握手。
第十条 客人进门要起迎让座,对客人要热情接待,以示尊重。
篇7:湖北武汉市委组织部机关选调笔试通知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机关选调工作人员笔试通知
一、笔试时间地点
4月16日(周日)上午8:30―12:30,在中共武汉市委党校(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五路29号)学术报告楼进行。
二、参加笔试人员
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选调考试,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其中,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不参加笔试。具体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附后。
三、考生注意事项
1、请考生于4月16日(周日)上午8:00前,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进入指定考场。身份证遗失或过期失效未及办理的,凭本人工作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入场。没有任何身份证件的,不得入场。
2、考生迟到30分钟以上,不得入场。请考生注意提前查询和确认考点位置、交通路线及天气状况,确保考试当天安全、准时到达考点。
3、考生自备黑色中性笔。考场提供矿泉水、草稿纸等物品。
咨询电话:82402537(不接受关于考题的咨询)。
联系人:尹凌之、刘圆曦。
附件: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
204月12日
[2017年最新湖北武汉市委组织部机关选调笔试通知]
篇8:XX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XX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树立机关良好形象,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办公室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立场坚定,令行禁止,恪尽职守,廉洁从政,端正行风,保守机密,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仪表整洁,认真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树立良好形象。
第三条工作人员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声誉和威望。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资产阶级自由化言论;
(二)散布与党和国家的政策相违背或有损于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三)传播有损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的言论;
(四)传播有损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言论;
(五)违反宪法或法律的其他政治言行。
第四条令行禁止。工作人员必须维护政令的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党委、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各项决议、决定,做到令行禁止。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按要求贯彻落实办公室党组会的决议、决定及重要工作部署;
(二)对上级的指示拒不执行或采取消极态度;
(三)公开或私下另搞一套。
第五条恪尽职守。工作人员必须履行职责,勤政为民。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对来机关办事的人员态度冷淡、生硬、蛮横;
(二)对部门、基层和人民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置之不理;
(三)主观臆断决定问题,造成工作失误;
(四)失职渎职,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和损失;
(五)滥用职权,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工作懒散,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办私事,工作消极,完不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七)对部门和基层单位提出的申请、报告处理不及时;
(八)对需要有关部门协调事项不主动;
(九)对需要向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不及时。
第六条廉洁从政。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行贿或介绍贿赂;
(二)索贿或受贿;
(三)贪污或私分公款公物;
(四)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五)让下属单位出资或变相出资供子女上学;
(六)到基层单位报销本应由个人支付的餐饮、娱乐、购物等费用;
(七)由下属单位用公款为自己装修住房;
(八)利用职权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九)执行公务时,接受超标准接待;
(十)借开会之机,用公款旅游;
(十一)用公款组织、参加或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参加营业性歌厅、舞厅、按摩等高消费的娱乐及健身活动;
(十二)无偿占用基层单位或其他单位公物;
(十三)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优惠条件;
(十四)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取酬;
(十五)公款私存;
(十六)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十七)擅自用公款配备、使用通讯工具;
(十八)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七条端正作风。工作人员必须忠诚老实,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独断专行;
(二)对下级及关系亲密者护短、迁就、包庇;
(三)怂恿、暗示下级说假话;
(四)编造假工作情况,欺骗上级和群众;
(五)采取伪造证件等手段为自己或他人骗取职务、职称、荣誉和学历等;
(六)在接受调查、取证和质询时,提供伪证;
(七)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八)阳奉阴违,搞两面派行为;
(九)拉帮结派,搞小团体活动;
(十)弄虚作假,破坏团结等其他不良行为。
第八条保守秘密。工作人员必须增强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经同意阅读领导的`秘密文电、资料;
(二)泄露不宜公开的领导谈话、讲话、批示、指示;
(三)泄露有关会议酝酿讨论的人事任免、奖惩等秘密;
(四)向他人泄露案情或为当事人通风报信;
(五)未经批准私自转借、摘抄、录制、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或将这些文件资料及复制品带离办公场所;
(六)在公共场所和家属、亲友面前谈论国家秘密,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作品中涉及国家秘密;
(七)发现秘密文电、资料丢失或被窃不及时报告;
(八)对外提供不应公开的政治、经济、科技等情况;
(九)其他违反保密法规的行为。
第九条遵守社会公德。工作人员必须文明礼貌,品行端正,讲究公共卫生,爱护公物,维护公共秩序,时时处处注意维护自己在公众中的形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讲公共卫生;
(二)侮辱诽谤他人,破坏他人名誉;
(三)遇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临危退缩,能救而不救;
(四)组织参与或支持赌博、迷信等活动;
(五)观看、收藏和传播黄色书刊及影像;
(六)在社会生活中侵犯他人利益;
第十条弘扬家庭美德。工作人员必须尊老爱幼,生活严谨,认真执行有关法规,严格履行家庭成员应尽的义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承担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二)不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
(三)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四)乱搞不正当关系;
(五)损害家庭和睦的其他行为。
第十一条仪表整洁。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期间,着装仪表必须得体、整洁,讲究文明礼貌。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男性留长发、穿背心、拖鞋;
(二)女性浓妆艳抹;
(三)语言粗俗,讲脏话;
(四)举止不端,粗野傲慢;
(五)酗酒滋事,扰乱工作或公共秩序。
第十二条认真学习。工作人员必须刻苦学习理论知识、法律知识和本岗位的专业知识,学习和掌握现代化办公技术,认真执行各项学习规定和制度,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行公务必需的能力。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借故不参加学习、教育活动;
(二)不接受培训、考试或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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