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要求

时间:2023-01-18 04:07:29 作者:我在睡觉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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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各单位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要求

各单位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要求

县各有关单位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业务工作要求 一、明确管理服务对象 各单位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对象为本单位四类已婚育龄妇女(同样适用于本单位代管的男职工配偶):新婚无孩、已婚现有一个孩子、已婚现有二个孩子或以上未绝育、绝育未满一年。 年龄在45岁以上、无生育能力(不孕症子宫切除等)、无生育条件(离婚丧偶)、长期分居等特殊管理服务对象单位可以由单位进行访视(访视单样式附后),由单位计生专(兼)干部、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在访视单上签字以示负责,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注意以上几类人员也要填写到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育龄妇女名单中(样式附后,见表一) 二、认真排查管理服务对象 对本单位应管理服务对象要全面排查摸底,要通过工资单、全员花名册、本次计划生育专项清理活动等有关资料多方核对单位育龄妇女底数,按照要求将应管理服务对象全部纳入本单位管理服务范围之中,凡单位漏排造成违规生育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有关负责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对待本单位男职工配偶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首先要按照管理服务对象的范围要求明确男职工范围,除现在配偶正常被本单位代管的.男职工外,对其它男职工配偶全面实施计划生育管理属地证明制度,由本单位男职工配偶到其计划生育管理属地开具计划生育管理属地证明单,证明单须有计生部门盖章有效,单位通过收集证明单,填写男职工配偶计划生育管理属地统计表(表二,样式附后),对无计划生育管理属地的男职工配偶一律纳入本单位正常管理服务,确保应管理服务对象无遗漏。(职工配偶计划生育管理属地证明单样式附后) 各单位按照以上要求将本单位应管理服务对象填写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育龄妇女名单(表一,样式附后,),并由单位专(兼)干部、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负责后报计生局,妇检与服务工作将按照此名单进行。同时对于新增育龄妇女,要尽快补办妇检服务信息卡。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育龄妇女名单在妇检前一律在单位公示七天,接受职工监督,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将不定期抽查。 各单位明确应管理服务对象后,应加强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切实注意日常信息的变更工作,及时填写计划生育信息季度变更单报计生局,特别对新增人员,要切实注意核实其来本单位前计划生育情况,对于调出人员要做好计划生育移交工作。 三、严格现场妇检服务要求 各单位按照时间安排表,统一妥善组织,由专(兼)职干部带领到县计划生育指导站进行妇检服务。应参加妇检服务对象每人一卡,在单位专(兼)职干部目视下参加妇检,并由专(兼)职干部签名确认,以示负责。计生局人员不再把关验证,主要搞好维持秩序、收集信息卡、过录妇检人员信息等工作。本次妇检服务严格要求,单位专(兼)职干部不在场的一律不予妇检,请各单位按照时间安排表做好妥善组织安排工作。本着节约时间和精力的原则,避免零星补查,对首次未按照时间安排参加妇检的人员,由单位再次集中统一时间由专职干部带领进行补查。 四、积极做好妇检服务的后续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所报名单积极做好催办育龄妇女参加妇检服务工作,经计生局统计,对未按照要求参加妇检服务的,将由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下达未参加妇检人员督办单,一式两份,由单位专(兼)职干部、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签名确认,加强督促。七日内再完不成妇检服务工作任务的,将由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领导对该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直至完成妇检服务工作任务。每年两次的计划生育妇检和服务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计划生育考核。 各单位当前主要先做好除已经代管外的应管理服务男职工配偶的管理属地证明单的收集工作,对没有计划生育管理属地的按本单位女职工纳入本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填写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育龄妇女名单。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育龄妇女名单和男职工配偶计划生育管理属地统计表两种表格于4月20日前完成并报计生局城管股。妇检服务日期另行通知。 注意:表一、表二内容不要手写,要电子版,再由领导手工签名。然后报计生局。 单位需要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育龄妇女名单来参照的,可电话联系计生局城管股89238380 城管股邮箱为fxjsjcgg@163.com 以后电话联系后可用邮箱传发一些工作上的资料   城区有下属单位的主管局及时开会布置传达给下属单位     丰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204月10日  

篇2: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规定

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新时期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应当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管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保障流动人口依法享有生育权利,依法获得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普教育、计划生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三条 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服务机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下,会同公安、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卫生、工商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村(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决策、综合管理,共同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四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明确各业务机构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中的职责。流动人口较多的地方应根据需要,设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工作人员。

第五条 现居住地应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地区经常性管理和服务范围,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

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是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重点,现居住地应为其提供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宣传咨询和技术服务。

为男性和女性未婚流动人口提供相应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

第六条 流动人口户籍地应依法落实流出人口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现居住地应当向流入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现居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社区,按照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家庭,在就业、就医、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提供优惠服务。

第七条 流动人口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的职责:

(一)为流出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

(二)对流动人口开展多种形式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三)指导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适时提供随访服务;

(四)根据本地实际,坚持公民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与流出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五)建立与现居住地的经常性联系协调制度,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信息沟通和反馈工作;

(六)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

(七)法律、法规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的职责:

(一)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督促未办理《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在规定期限内补办;

(二)建立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登记制度,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生育变动信息;

(三)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城市社区或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日常管理服务和统计评估考核;

(四)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各项制度,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出租屋管理、物业管理、市场管理和劳动用工等相关管理工作中;

(五)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优质的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服务,定期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检查,及时准确地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以下简称《报告单》),将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的结婚、生育状况通报其户籍所在地;

(六)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七)支持、鼓励和指导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社区和用工单位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八)法律、法规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已婚流动人口应当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离开户籍地时办理《婚育证明》;在到达现居住地后主动交验《婚育证明》。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应定期寄回《报告单》。

第十条 办理《婚育证明》应坚持便民原则,提供便捷服务。

户籍地应及时为流出人员办理《婚育证明》提供服务,逐步实行进村(社区)入户办证,切实提高办证率。

现居住地在查验《婚育证明》时,对未持有全国统一格式《婚育证明》的,应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补办。在限期补办期间,现居住地可为其办理临时《婚育证明》。

未办理《婚育证明》,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由现居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婚育证明》,并将办理情况通报其户籍地:

(一)经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

(二)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三)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现居住地为流动人口办理的《婚育证明》,在办证机关所在县(市、区)范围和规定期限内有效。

第十一条 现居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可委托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指定的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为流动人口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已婚育龄流动人口接受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费用,由现居住地人民财政负担;有用工单位的,由用工单位负担。

第十二条 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的管理,实行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提倡采取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积极开展生殖保健和咨询服务活动,满足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服务需求。

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手术并发症,由现居住地县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有关规定负责受理、鉴定和处理工作。

在现居住地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技术服务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建立流动人口户籍地与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和反馈制度。

(一)国家建立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负责省际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交换;各省(区、市)建立本省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实行省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

(二)建立有效的双向交流和协调制度。现居住地与户籍地应通过信息交换平台以及其它方法提交、反馈有关信息,重点是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的婚姻、生育、生殖保健服务、避孕节育措施、持证和缴纳社会抚养费等情况。信息交换应准确、有效,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三)现居住地与户籍地的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本辖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有关信息的收集、反馈及协调工作;

(四)纸质信息反馈应使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生育信息通报单》和《报告单》。

第十四条 跨省流动人口夫妻拟生育第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由现居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按照现居住地有关规定办理生育服务证件:

(一)男方为现居住地的户籍人口,女方因婚姻事实迁入现居住地或所生子女可随父落户的;

(二)夫妻双方在现居住地共同居住1年以上,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且具有常住倾向的;

现居住地在为流动人口办理生育服务证件前,应向其户籍地了解有关情况,户籍地应在30日内予以情况反馈;办理生育服务证件后,现居住地应及时向其户籍地乡(镇)或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通报有关情况。

流动人口生育子女的户籍登记,按户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跨省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件,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三)《婚育证明》或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为其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四)夫妻双方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申请。

流动人口在办理计划生育有关证明时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行为发生,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流动人口本人或现居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求户籍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婚育情况证明的,户籍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如实出具,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第十七条 流动人口申请再生育的,依照女方户籍地有关规定办理。户籍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依法审批,对符合生育规定的,不得拒绝和拖延。

第十八条 户籍地与现居住地应当互相配合,按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不得因同一事实重复征收社会抚养费。

违法生育行为发现地不是其户籍所在地的,发现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在作出征收决定之前,应先向当事人户籍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协商确定征收事宜,并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对确定由现居住地征收的,户籍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协助提供当事人实际收入和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数额。

(二)对确定由户籍地征收的,现居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协助征收。

(三)征收地不能一次性征收完毕的,可委托当事人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继续征收。

(四)执行征收或协助征收、受委托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应按照规定上缴国库,并及时向对方通报征收情况。

第十九条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制度,做好经常性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

现居住地负责流动人口的出生统计,录入微机上报,并向户籍地反馈出生信息。

省、市、县三级的人口计划应包含流动人口的有关计划。

第二十条 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评估制度。根据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和户

籍地与现居住地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对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以及相关部门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办法。

现居住地重点考核评估对流入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落实情况、综合治理情况以及对流入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有关证件的验证情况和通过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提交信息的情况等。

户籍地重点考核评估对流出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奖励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为流出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办理相关证件情况和通过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向现居住地反馈信息情况等。

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省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评估。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省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评估,每年通过信息交换平台和抽查等方式,考核评估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户籍地管理与服务工作落实情况。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在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必需的经费投入,并按下列规定予以保障:

(一)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渠道加以解决;

(二)逐步实行国家、省(区、市)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经费和药具经费统一结算制度;

(三)在核定本地区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时,应包含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和技术服务等经费,保证与户籍人口人均经费的同等投入水平。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和人民来信来访工作责任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流动人口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违反当地有关规定拖延办理《婚育证明》或生育审批手续的;

(二)擅自增设流动人口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乱收费的;

(三)户籍地在流动人口现居住地设立孕检站点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承认流动人口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报告单》的;

(五)已获得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报告单》或信息交换平台反馈的避孕节育信息,仍要求其返回户籍地接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的;

(六)出具虚假《报告单》的;

(七)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篇3: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计划格式

一、始终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加强组织领导,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要求各级领导要积极参与,齐抓共管,抓好落实

严格按照薛家湾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领导包片、一般干部包村责任制,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促进相关部门从根本上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增强统筹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有效工作机制。

二、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旗制定的各项惠民政策。积极探索建立新的优生优惠政策。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

(一)完善和落实好现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做到宣传到位,确定到位,发放到位,管理到位,切实解决好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的后顾之忧。要按政策和程序足额落实兑现当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养老保险金”补贴,计划生育手术奖励费,放弃生育指标奖励费,国家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奖励费。

(二)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三)按照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会议精神,努力推动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与各项惠民政策相互兼容、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积极探索建立新的优生优惠政策。进一步深化服务计生家庭的民生意识,不断转变育龄群众的婚育观念。

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进优生促进工程,全面实施“三大工程”,搞好“五个服务”

(一)对婚育人群进行优生优育科普知识和出生缺陷预防知识宣传,做好优生优育指导和监控工作,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

(二)通过计卫联手,在免费婚检、免费孕检的基础上,免费进行孕前优质健康检查、孕中监测;为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妇免费发放叶酸、福斯福;继续推进“一杯奶”生育关怀管理服务,建立出生缺陷档案,实现跟踪服务。

(三)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落实好住院分娩补贴制度,深化和完善0-3岁婴幼儿早教工作,做好青春期健康教育等工作。

(四)要搞好政策服务,生殖健康服务,药具宣传服务,随访亲情服务,一条热线释疑解惑服务,推广“三大工程”(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

四、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建立健全“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

(一)各村、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所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定期召开计划生育工作协调会,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作用,加强行政指导与监督,更好的服务群众。

(二)建立完善流动人口协管工作制度,每300-500名流动已婚育龄妇女配备一名流动人口协管员。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窗口,为流动人口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积极开展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巩固和完善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格局。

(三)以全国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和人口文化活动为工作载体,以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为主线,利用人口学校和人口文化活动阵地进行计划生育各项政策、优生优育及健康知识宣传,对流动人口开展人性化真情服务。

五、加强人口统计工作,全面完成全员人口信息建设工作

做好全员人口信息的收集、更新,补录、复查、逻辑审核及纠正录入错误(如居住性质、结婚日期)等相关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提高统计报表质量。

同时,上报的全员人口信息资源库数据要与20__年底上报的报表数据进行对比,重点分析总人口数和出生人口情况,对有出入的数据要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全员人口数据采集规范》附件一的《清理复查人员情况表》和《清理户籍情况表》进行汇总,并将汇总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六、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深入开展整治“两非”专项管理服务

(一)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先导作用,营造浓厚的社会_氛围。加强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从源头防范选择性别生育。

(二)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继续实施关爱女孩管理服务,提高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社会地位。

(三)与监察、卫生、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开展整治“两非”专项管理服务。严厉打击溺弃女婴行为,组织开展实名登记工作。

七、稳定低生育水平,坚持依法行政,完善村民自治工作机制,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严格控制非政策生育,维护好计生合法权益。

(一)深入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一法三规”,加强对再生育审批的监督和管理。我们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计生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我旗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范围标准和要求,及时足额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做到管理制度健全,征收程序规范。重点要查处往年非政策生育情况,规范依法行政卷宗.档案和各类制度,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二)村委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_管理及_监督,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深入开展“阳光计生”管理服务,让育龄群众真正成为计划生育的主人。

(三)加强信访工作,强化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

八、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构建人口计生宣传工作新格局。

抓好群众宣传、社会宣传和阵地宣传,完成上级下达的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强化人口文化建设,形成“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宣传教育格局。

九、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口和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认真落实市、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培训和实践锻炼,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干部整体素质和综合服务能力,继续组织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和“流动人口评计生”的“双评活动”和“下评上”活动。

篇4: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_大和十_届_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决定》精神,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目标,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新机制,确保__年度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为推动我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__规划目标继续努力。

二、工作思路:明确一个目标,即计划生育率达100%;突出一个重点,即建立计划生育责任追究体系和考核体系,落实四项措施,即抓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抓好优质服务工作,提高群众满意率,抓好依法治育工作,提高计生执法水平,抓好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工作,提高政策落实率。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围绕计划生育率指标,加强基础管理,提高计划生育基础工作水平。

围绕计划生育率指标,不断加强基层基础管理工作。具体做到落实两个保障,增强六个强化,抓好一个环节。

落实两个保障:

一是争取投入机制的保障。积极争取西湖景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力度,落实合规的财政基本投入,使办事处财政对计划生育的投入到位,并纳入预算加以保障,保证计生基本免费项目的落实,保证计生优先优惠政策的兑现,保证基层工作正常运转。

二是争取队伍保障。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计生队伍建设,继续坚持绩效联酬,严格奖惩的工作机制。紧密结合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际,拟举办业务知识培训班,对计生专干、计生联系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技能。以每月工作例会为契机,以会代训,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广大计生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开展计生系统比、学、赶、超等活动,使广大计生工作人员树立服务理念和提高服务技能。

增强四个强化:

一是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加强网络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基础账卡册,坚持目标责任管理,明确责任,狠抓各项目标、任务、措施的落实。

二是强化三查服务工作。坚决实行一年二次的三查服务,以见面率为重点,以服务质量为保证,确保每个育龄妇女孕育情况清、措施落实情况明,争取参检率100%。

三是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对外流已婚育龄妇女,要坚持按村规民约,实行合同化管理。对寄回无效报告单和不能及时寄回报告单的对象,要通过加强联系,督促她们参检到位;对流进人口进行清理,摸清底数,主动与户籍地和管理单位联系,做好交接工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对未婚青年,要摸清她们的实际婚育状况,纳入管理,争取做到无无证生育现象。通过以上措施,确保管理服务率95%以上。

四是强化避孕节育工作。要通过宣传、咨询和知情选择,督促已婚育龄妇女落实长效的避孕措施,确保措施落实率达100%。

(二)建立计划生育责任追究体系和考核奖惩体系。

形成村两委、各村民组、各有关单位重视计划生育工作的氛围。村书记、主任要切实担负起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形成村组干部共同抓的格局。建立计划生育责任追究体系。在责任追究上,对超生责任人要按照文件规定坚决处理到位。在考核上,坚持一票否决制。

(三)抓好优质服务工作,提高群众满意率。

以开展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为重点,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

一是提高婴儿出生缺陷干预率。对怀孕的育龄妇女,要通过宣传,组织她们参加区、办事处、村一级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对病残儿照顾再生育对象和部分育龄妇女要动员和鼓励她们参加二、三级干预,有效降低出生婴儿出生缺陷率。

二是提高知情选择率。对每个应落实措施对象,由计生专干向其介绍避孕措施种类、特点和避孕原理,使其在知情选择的基础上选择一种长效的避孕措施。

三是提高随访服务率。计生工作人员要提高工作责任心,及时对育龄妇女进行随访服务,有不良反应的,要及时帮助落实治疗,对节育措施到期的,要督促她们及时更换措施,及时通知绝经对象要终止措施。

(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知识知晓率。

首先,转变宣传思路。要跳出就计划生育搞宣传的狭窄空间,以群众参与、群众受益作为计生宣传活动的出发点,从先进文化的层面,来思考和推进计生宣传教育,使先进婚育文化成为群众自觉要求,成为群众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搞好宣传融入。要采取多种途径,开展计生宣传教育进村、进户,同卫生、民政、妇联等相关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同重大节庆结合起来,使新型生育文化在结合中融入,在融入在发展。

第三,拓宽宣传渠道。要充分发挥广播、报刊等传播媒体的作用,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管理服务为主题,加大对计生法律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普知识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四,注重直面宣传。要坚持把宣传教育与日常计生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动员和组织计生工作人员深入农户、走进群众,通过沟通谈心、排忧解难、送证上门等交流与服务方式,以更直接、零距离的渠道开展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亲和力、感染力和号召力,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进步、文明的婚育观念,努力建设和谐的新型生育文化。第五,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专题宣传活动。要加大投入,通过典型推动的力量,营造文明新风吹遍万家的氛围。

(五)抓好依法治育工作,提高计生执法水平。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制定配套的合法、有效的政策文件和制度;同时要加强对计生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教育,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贯彻实施好《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防止因计划生育工作行为失误而引发的恶性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六)强化社会保障机制工作,提高政策措施落实率。

要大力宣传和实施关爱女孩管理服务,在社会上形成尊重女性、关爱女孩的浓烈氛围。

一是认真排查,摸清底数。将全村只有一个女孩且贫困的家庭排出来,建立档案。

二是制订措施,实施帮扶。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联合妇联、劳动保障、民政、司法、教育、中小学校等部门和单位,对贫困母亲和贫困女孩实施帮扶,特别在公益金扶助对象要优先考虑到独生女家庭。

三是认真落实奖励优惠政策和奖励扶助制度,健全利益导向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和奖励扶助制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让群众全面了解实行计划生育可以享受的各种优先优惠。全力抓好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兑现与落实工作,使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家庭切实享受各种优先优惠政策,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让群众逐步形成计划生育好,政府帮养老、养儿防老不如优惠政策好的思想观念。建立奖励扶助制度的运行机制,把握排查摸底,资格确认环节,使符合条件的对象一个不漏,充分发挥政策推动力的作用。

篇5: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的意见

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完成县委、县政府确立的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经研究,将如何做好今年的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成立组织

1、成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全局计划生育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同志负责。

3、局与部门、部门与个人,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签订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状。

二、明确目标

1、加强部门职工的管理。强化孕前管理,确保无计划外生育、无无措施怀孕,无大月份引产,无来信来访。

2、按政策生育,提倡晚婚晚育,杜绝早婚现象。

3、期内综合避孕率达标,所有服务对象统一到指定地点接受服务,节育措施率达100%。

4、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做到各项制度健全,基础资料规范,账册调整及时准确,无漏洞现象发生,计划信息上报及时。

5、加强对半家户人员的管理,无违法生育。

6、做好宣传学习。认真学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及法规。

三、奖惩措施

1、因部门工作配合不力,被计生部门批评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2、年底被县评为先进的,对照局奖惩办法,给予相关人员适当奖励。

3、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处罚、处理的单位与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所有评先、评优资格。

篇6:教育部通知要求加强就业服务工作

教育部通知要求加强就业服务工作

进入暑假以来,高校毕业生已陆续离校,但仍有部分毕业生尚未就业。针对这种情况,教育部29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加强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大力扶持未就业毕业生自主创业。

通知说,各地教育部门要积极协调人社、财政、税务等部门,为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开业咨询、小额贷款担保等多方面服务,帮助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难题,鼓励他们敢于创业、成功创业。

同时,各高校要动员专业教师与有创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结对子,为他们提供技术支持和项目咨询,并主动邀请企业家、投资人和工商部门、金融部门工作人员等担任创业导师。要把国家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创业培训、注册登记、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优惠政策及时推送到每一名未就业毕业生,发挥政策效应促进自主创业。

此外,通知要求各高校积极配合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时将未就业毕业生纳入就业见习计划,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重点帮扶工作,使毕业生成为“不断线的风筝”,切实做到毕业生“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各地教育部门要积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就业服务周”等活动,努力帮助未就业毕业生尽快落实就业岗位。

据了解,20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727万人,比上年增加28万人,增幅4%。截至今年7月1日,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超过70%,与去年基本持平。

篇7:离退休管理服务工作先进事迹

离退休管理服务工作先进事迹

王玉林同志从事离退休管理服务工作,至今已有一十二个年头了,多年来他一心扑在离退休工作上,不辞劳苦、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在各个不同的时期出色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落wenmi.net实老同志的“两个待遇”,受到了组织上和同志们的好评,现将他的主要先进事迹简介如下: 一、加强政策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工作素质 王玉林同志多年来能够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和国家、省、市及一冶等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具体规定,这为他在工作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使他能够在离退休管理服务工作的实践中得心应手、游刃有余。例如:当老同志们或基层离退休工作人员咨询到有关离退休方面的政策规定时,他能够做到立即根据有关的政策规定及时给予准确答复,顺利解决问题。 二、加强支部建设,发挥离退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王玉林同志作为一名有25年多党龄的老党员,深知搞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王玉林同志作为离退休党支部多年的党务工作者,每当离退党总支根据党章规定作出了组织换届改选、党员活动、过组织生活等决定后,王玉林同志总是忙前忙后,通知、召集、组织、安排老党员们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好离退休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准备,以及各支部党费的收缴、计算、造表等工作。通过细致党务管理工作,从而使老党员同志们真正做到了人离退休,思想上政治上不能离退休,更不能退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共同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有些老同志的老伴儿是外单位的老党员,他们说:你们单位的党建工作抓得太紧了,象我们单位不要说一年到头难得过一次组织生活,就连党费都是从工资扣除。 王玉林同志不仅在党建工作上起到了一个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在组织全体老同志每月一次的政治学习方面,他总是按照公司党委的政治学习计划安排,认真准备好适合老同志关心的有关学习材料,认真地向全体老同志及时传达、宣讲中央、地方以及中国电信公司的有关方针、政策、文件精神。经常向老同志们通报公司的生产经营形式、当前的工作任务以及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使老同志们及时了解到他们为之奋斗了一生的企业最新情况、使老同志们深切地感到他们仍然是企业的一员、企业的荣辱兴衰将伴随着他们的一生,因而企业的各项改革活动得都得到了老同志们的理解和支持,使老同志们的思想觉悟不断提高、与时俱进。 三、急老同志之所急,为老同志多办好事、实事 王玉林同志常说,要做好离退休工作,就要具有“橡皮夹、鹦武嘴、老牛肚皮、鬼子腿”的精神,意思是说离退休工作要有耐心、有弹性、有磨力,对老同志要尊重、称呼要得体,使老同志感到心性舒畅,要耐心听取老同志反映的问题,就是不能解决的问题也要听老同志把话讲完,要有容量,老同志的事能办的必须尽快办、及时办,不能推、拖不办,要用情感温暖老同志的心,用行动感动老同志的心,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多为老同志办好事办实事,让老同志满意,为领导分忧。 王玉林同志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这也是他多年来工作经验的真实写照。他是一个细心的人,他心里时刻装着一本老同志情况的明细账,那位老同志身体不好生病住院,他都事wenmi.net必躬亲,前往探望、慰问、家访、祝福,给老同志们带去组织上的关怀,使老同志们感受到组织上的.温暖、同时又和老同志们进行了零距离的对话,随时了解到老同志的最新生活、家庭、身体健康等状况的第一手资料。 对长期生病住院的老同志,家庭生活有一定困难时,王玉林同志总是及时地帮助老同志们办理困难补助,及时地解决了老同志们的燃眉之急;当有老同志因病去世时,王玉林同志总是亲自前往,协助死者家属办理丧事。给他们讲解政府的相关政策,丧事的程序、补助抚恤费用等,帮助死者家属写发讣告,主持遗体告别仪式等,使丧事得以顺利进行。王玉林同志长期以来不分白天黑夜、星期天节假日,他只要一听到老同志不幸去世的消息,总是会立即赶到现场,让死者的家属子女在处理老同志的后事时,感到放心踏实,得到了死者家属子女们和同志们的好评。 他虽未作出感人肺腑、催人泪下、惊天动地的大事情,但他确实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体现了人生的价值。目前,王玉林同志正在离退休工作这个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地奉献……

篇8: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调查报告

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调查报告

在市政协“和谐社会建设若干问题调研”总课题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下,我们采用问卷调查,召开情况通报会、座谈会、委员约谈会,实地视察、暗访、查阅资料等形式,深入了解情况,分析梳理我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提出了建议意见,现报告如下:

一、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突破

近些年来,我市逐步加大了对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力度,主要体现在:

1、组织力量和经费支持初步得到缓解。至20XX年5月,全市流动人口协管员人数已配备357名,配比为流动人口数的1:961,其中XX县是我市第一亇按省要求1:500比例配备协管员的县,今年8月市政府又决定按1:500为XX区配备协管员;20XX年全市各级政府投入用于流动人口管理资金356.1万元,其中XX县就投入了114万元,全市今年预算投入443.7万元,比去年增加25%,至此,全市流动人口管理的组织力量和经费支持初步得到缓解。

2、体制机制有了较大的创新。全市总结推广了莲都白云街道的管理改革试点经验,初步形成了由党政领导、财政经费保障、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公安业务指导、基层组织具体组织实施的管理机制。重视推行“以房管人、企业管人”的暂住人口管理做法。各地还积极探索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社会化路子,流动人口管理信息化、规范化程度得到了提高。

3、管理服务工作成效明显。截止20XX年底,全市登记暂住人口36.95万人、出租房屋6.22万户,分别是20XX年登记数的6.86倍和 13.98倍。与此同时,公安、人事劳动、计生、司法、卫生、教育、工会等部门团体结合自身工作职能,突出以人为本,在优化维权服务上迈出了一大步,全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突破。

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难点和薄弱环节

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综合环境的不断改善,以及市区东扩,来丽水创业发展、务工谋生的流动人口还将不断激增和频繁流动,聚居倾向将更为明显,这将对我市的公共资源供给、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运作和社会治安稳定等带来更大的压力,同时,从调研的情况来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工作难点和薄弱环节,主要有:

1、服务管理机制不够健全,服务管理理念有待提升。尽管全市普遍建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但这些组织在实际工作中并未发挥高效、协调统一的作用,有的地方甚至连年度例会也难以保证;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虽然有若干成员单位组成,但尚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协调工作机制和监督考核制度;流动人口较多的XX区与市本级有些职能的资源难以得到有效整合;流动人口信息资源管理系统建设任务重和资源共享应用水平低的.问题十分突出;一些单位和干部对流动人口存在排斥、防范的观念,具体工作中往往是歧视多于尊重、管理多于服务、防范多于保护,导致工作开展不够主动。

2、基层基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全市流动人口登记站点只有418个,覆盖面偏小,社会化管理程度还不高;不少地方住宅无门牌、门牌混乱的情况还存在,特别在一些城中村和新开发区域,影响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登记管理工作;一些地段乱搭建窝棚住人、出租房违章搭建、拆隔,有的群居,安全隐患大、管理难度大;一些区域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出租房登记率低、暂住人口漏管失控和信息登记质量不高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地方流动人口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暂住人口离去末注销的垃圾信息也占有相当比例;一些旅馆业无证照经营,特别是城郊结合部情况更为严重;“以房管人”、“以用工单位管人”的工作机制尚未有效形成,不少用工单位主动申报意识不强,而且信息员队伍也不健全,少数机关单位干部职工配合登记意识淡薄,重经济轻治安的出租屋业主还普遍存在,参与治安管理的积极性不高,以致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工作进度缓慢,《XX市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无力;房屋中介市场无序的状况也给暂住人口登记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工作难度。

3、保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按省有关文件要求配备比例是500:1。按20XX年底统计的36.95万人暂住人口计算,应配739名,还缺382名,以致有的社区1名协管员要负责近1500名暂住人口的排模、登记,实际上工作难以做到位。另外,经费缺口较大,虽然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经费逐年有所增加,但远远赶不上外来人口增长的实际需要,且流动人口协管员工资待遇偏低,月工资只有六、七百元、影响了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协管员队伍的稳定性。

4、流动人口中高危人口管理措施还有待进一步落实。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已成为左右全市刑事发案、影响全市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据统计,20XX年全市抓获流动人员案犯1961人,占抓获案犯总数的31.1%。其中流动人口犯罪率超过50%的有市开发区、云和两地,开发区尤为突出,今年抓获刑事犯罪人员55人,其中流动人员53人,占96.36%。由于警力等原因,一批高危流动人口没能列入管控范围。

5、服务维权任重道远。一些企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签订中不平等情况时有发生、劳动超时加班现象频繁,而合法的加班工资难以兑现、工资拖欠和不按时足额发放在有些企业和建筑领域也很常见;流动人口享受公共服务覆盖面较小,其子女享受义务教育“同城同待遇”政策在有些地方难以完全落实,绝大多数流动人口居住环境恶劣,精神文化生活贫乏。

三、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建议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必须牢牢把握“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进一步深化和加强流动人口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措施,完善管理服务的长效机制,针对目前我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工作难点,调研组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氛围

党委、政府要积极研究和解决实际工作中的一些难点、重点问题。同时,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开展对流动人口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对流动人口进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流动人口服从管理的自觉性,努力形成尊重和善待流动人口的社会氛围,增强流动人口对我市的亲近感、认同感和归属感,促进流动人口与我市居民和谐相处。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1、整合力量,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社区管理和服务的重要作用,继续构建以社区为依托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平台,使之成为政府各部门对流动人口提供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接口。要依托社区,落实对流动人口提供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要推广XX区城南村探索在流动人口中建立民主自治组织,让外来流动人口参与社区服务和社区管理。要整合社会资源,动员和组织治保调解组织、治安志愿者、物业管理人员、保安联防人员等协助参与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

2、适合实际,建设协管员队伍。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继续加强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建设,应按照流动人口实有人数按城镇500:1的比例配齐配强,并将其纳入政府公益性岗位,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他们的工资标准,对外地员工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协管员或信息员,以配合做好相关基础工作。同时,要加强对这支队伍管理,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感。

3、强化“源头”管理。继续坚持“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重在加强宣传指导,督促落实房屋出租人、用工单位业主的主体责任,完善治安管理制度和措施;对房屋出租人不具备或难以履行治安责任的,实行有偿委托管理;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XX市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无力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完善办法,要集中力量清理违法搭建的窝棚,尽快解决一些地方无门牌号的问题。

4、强化治安管理。强化对流动人口中可能危及社会治安的高危人员的管理控制;加大对中小旅馆、美容美发、保健泡脚、建筑工地、废品收购站点、劳务市场、房屋中介、公共娱乐场所等流动人口容易聚集的场所、部位的日常检查力度,坚决取缔非法经营场所,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规范中介市场的经营秩序。5、强化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包括暂住人口、出租房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税收征管、劳动就业、用工单位、旅馆业、育龄妇女等在内的流动人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为实时、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底数及相关情况提供服务,不断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同时要加强信息资源整合,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综合信息资源跨部门、跨系统共享,提高综合管理效能以及为各有关部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行政管理、开展公共服务提供支持。

(三)完善服务管理机制,提升服务质量

1、健全公共服务机制,提供优质服务。结合我市情况,尽快出台加强和改进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问题的实施意见,促进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队伍稳定。一是落实政策待遇。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积极落实流动人口在政治生活、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居住生活、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政策待遇,逐步把流动人口纳入我市公共服务体系;二是解决突出问题。要将流动人口廉租住房建设纳入当地城镇居住体系建设规划和工业园区建设规划,通过政策引导、扶持、市场化运作等办法,鼓励企业根据自身需要和实力建造员工用房,通过政府划拨土地、贴息贷款、城镇建设配套费减免等,鼓励民间资本建设“民工公寓”,实行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和廉价出租,实行相对集中居住管理,为流动人员的聚居创造一个更为适宜的发展空间和外部条件;要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政府应对以接收流动人口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给予办学经费、师资培训等扶持,加强对这类学校监管、指导和规范,提高办学质量,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发放一定面额的“教育券”以保障相关待遇的落实。三是建立健全权益保障机制。积极引导外来务工人员参政议政,推荐其优秀模范人物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推选外来务工人员担任人民法院陪审员,逐步落实他们享有与我市居民同等的政治民主权益,依法查处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搞好就业服务和培训,继续做好对流动人口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同时,建立流动人口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及时掌握新情况,主动做好疏导化解工作。

2、建立符合实际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拨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所需经费时,要充分考虑流动人口实际增长情况,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把流动人口协管员工资、办公经费和公共服务管理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同时,积极引入市场机制,依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形成保障合力。

篇9: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调查报告

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综合环境的不断改善,以及市区东扩,来丽水创业发展、务工谋生的流动人口还将不断激增和频繁流动,聚居倾向将更为明显,这将对我市的公共资源供给、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运作和社会治安稳定等带来更大的压力,同时,从调研的情况来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工作难点和薄弱环节,主要有:

1、服务管理机制不够健全,服务管理理念有待提升。

尽管全市普遍建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但这些组织在实际工作中并未发挥高效、协调统一的作用,有的地方甚至连年度例会也难以保证;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虽然有若干成员单位组成,但尚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协调工作机制和监督考核制度;流动人口较多的xx区与市本级有些职能的资源难以得到有效整合;流动人口信息资源管理系统建设任务重和资源共享应用水平低的问题十分突出;一些单位和干部对流动人口存在排斥、防范的观念,具体工作中往往是歧视多于尊重、管理多于服务、防范多于保护,导致工作开展不够主动。

2、基层基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全市流动人口登记站点只有418个,覆盖面偏小,社会化管理程度还不高;不少地方住宅无门牌、门牌混乱的情况还存在,特别在一些城中村和新开发区域,影响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登记管理工作;一些地段乱搭建窝棚住人、出租房违章搭建、拆隔,有的群居,安全隐患大、管理难度大;一些区域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出租房登记率低、暂住人口漏管失控和信息登记质量不高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地方流动人口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暂住人口离去末注销的垃圾信息也占有相当比例;一些旅馆业无证照经营,特别是城郊结合部情况更为严重;“以房管人”、“以用工单位管人”的工作机制尚未有效形成,不少用工单位主动申报意识不强,而且信息员队伍也不健全,少数机关单位干部职工配合登记意识淡薄,重经济轻治安的出租屋业主还普遍存在,参与治安管理的积极性不高,以致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工作进度缓慢,《xx市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无力;房屋中介市场无序的`状况也给暂住人口登记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工作难度。

3、保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按省有关文件要求配备比例是500:1。按底统计的36.95万人暂住人口计算,应配739名,还缺382名,以致有的社区1名协管员要负责近1500名暂住人口的排模、登记,实际上工作难以做到位。另外,经费缺口较大,虽然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经费逐年有所增加,但远远赶不上外来人口增长的实际需要,且流动人口协管员工资待遇偏低,月工资只有六、七百元、影响了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协管员队伍的稳定性。

4、流动人口中高危人口管理措施还有待进一步落实。

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已成为左右全市刑事发案、影响全市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据统计,20全市抓获流动人员案犯1961人,占抓获案犯总数的31.1%。其中流动人口犯罪率超过50%的有市开发区、云和两地,开发区尤为突出,今年抓获刑事犯罪人员55人,其中流动人员53人,占96.36%。由于警力等原因,一批高危流动人口没能列入管控范围。

5、服务维权任重道远。

一些企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签订中不平等情况时有发生、劳动超时加班现象频繁,而合法的加班工资难以兑现、工资拖欠和不按时足额发放在有些企业和建筑领域也很常见;流动人口享受公共服务覆盖面较小,其子女享受义务教育“同城同待遇”政策在有些地方难以完全落实,绝大多数流动人口居住环境恶劣,精神文化生活贫乏。

篇10: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调查报告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必须牢牢把握“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进一步深化和加强流动人口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措施,完善管理服务的长效机制,针对目前我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工作难点,调研组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氛围

党委、政府要积极研究和解决实际工作中的一些难点、重点问题。同时,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开展对流动人口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对流动人口进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流动人口服从管理的自觉性,努力形成尊重和善待流动人口的社会氛围,增强流动人口对我市的亲近感、认同感和归属感,促进流动人口与我市居民和谐相处。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1、整合力量,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社区管理和服务的重要作用,继续构建以社区为依托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平台,使之成为政府各部门对流动人口提供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接口。要依托社区,落实对流动人口提供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要推广xx区城南村探索在流动人口中建立民主自治组织,让外来流动人口参与社区服务和社区管理。要整合社会资源,动员和组织治保调解组织、治安志愿者、物业管理人员、保安联防人员等协助参与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

2、适合实际,建设协管员队伍。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继续加强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建设,应按照流动人口实有人数按城镇500:1的比例配齐配强,并将其纳入政府公益性岗位,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他们的工资标准,对外地员工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协管员或信息员,以配合做好相关基础工作。同时,要加强对这支队伍管理,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感。

3、强化“源头”管理。继续坚持“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重在加强宣传指导,督促落实房屋出租人、用工单位业主的主体责任,完善治安管理制度和措施;对房屋出租人不具备或难以履行治安责任的,实行有偿委托管理;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xx市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无力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完善办法,要集中力量清理违法搭建的窝棚,尽快解决一些地方无门牌号的问题。

4、强化治安管理。强化对流动人口中可能危及社会治安的高危人员的管理控制;加大对中小旅馆、美容美发、保健泡脚、建筑工地、废品收购站点、劳务市场、房屋中介、公共娱乐场所等流动人口容易聚集的场所、部位的日常检查力度,坚决取缔非法经营场所,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规范中介市场的经营秩序。

5、强化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包括暂住人口、出租房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税收征管、劳动就业、用工单位、旅馆业、育龄妇女等在内的流动人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为实时、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底数及相关情况提供服务,不断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同时要加强信息资源整合,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综合信息资源跨部门、跨系统共享,提高综合管理效能以及为各有关部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行政管理、开展公共服务提供支持。

(三)完善服务管理机制,提升服务质量

1、健全公共服务机制,提供优质服务。结合我市情况,尽快出台加强和改进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问题的实施意见,促进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队伍稳定。一是落实政策待遇。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积极落实流动人口在政治生活、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居住生活、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政策待遇,逐步把流动人口纳入我市公共服务体系;二是解决突出问题。要将流动人口廉租住房建设纳入当地城镇居住体系建设规划和工业园区建设规划,通过政策引导、扶持、市场化运作等办法,鼓励企业根据自身需要和实力建造员工用房,通过政府划拨土地、贴息贷款、城镇建设配套费减免等,鼓励民间资本建设“民工公寓”,实行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和廉价出租,实行相对集中居住管理,为流动人员的聚居创造一个更为适宜的发展空间和外部条件;要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政府应对以接收流动人口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给予办学经费、师资培训等扶持,加强对这类学校监管、指导和规范,提高办学质量,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发放一定面额的“教育券”以保障相关待遇的落实。三是建立健全权益保障机制。积极引导外来务工人员参政议政,推荐其优秀模范人物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推选外来务工人员担任人民法院陪审员,逐步落实他们享有与我市居民同等的政治民主权益,依法查处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搞好就业服务和培训,继续做好对流动人口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同时,建立流动人口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及时掌握新情况,主动做好疏导化解工作。

2、建立符合实际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拨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所需经费时,要充分考虑流动人口实际增长情况,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把流动人口协管员工资、办公经费和公共服务管理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同时,积极引入市场机制,依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形成保障合力。

篇11:建立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机制工作汇报

建立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机制工作汇报

近年来,周口市川汇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川汇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周口市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进一步深化城区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夯实城区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区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新机制,做到“两明确、三加强、建立四项制度”,有力推动了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改革城区体制 落实属地管理 管理机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运行的基础与核心。

以前,川汇区城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沿用的是“单位负责,条条管理”的管理体制,全市市直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和驻周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市计生委城区科直接管理,19由新华街道办事处接管。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和计生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是:下岗待业人员、失业人员和无固定职业人员大量出现;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区;流动人口数量大幅增加;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农转非人员和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等等。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出现,使原来城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以“条条”和户籍为主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的发展。

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依据《国家计生委、民政部、中国计生协关于加快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意见》,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主管计生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的8个委局和5个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为成员的人口和计生属地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以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两办的名义先后出台了《关于完善城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的意见》、《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明确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围绕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做到“两个明确”。

(一)、明确属地管理对象。

9月,川汇区城区区划由原来的1个街道办事处扩大为5个街道办事处。市政府适时召开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改革会议,对原新华街道办事处管理的191个公共单位和24个社区居委会按照新的管辖区域重新进行了划分,在划分和交接过程中我们明确规定,所有公共单位无论级别高低,无论单位属性,其计划生育工作均有新的.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同时,社区居委会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单位和居民的人口和计生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驻本辖区的所有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工作、居住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承担宣传动员、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及综合服务的职能。辖区单位严格实行法定代表人责任制,自觉贯彻执行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服从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管理、指导和协调。负责本单位的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业务,落实计生奖励和优惠等有关政策和保障措施。

各公共单位的计生工作既要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又要向本系统的主管委局负责。市委、市政府还规定对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一级机构对其下属的二级机构有政策外出生的负连带责任。近年来,先后对8个二级机构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对其主管的6个委局实施了通报批评和黄牌警告等处理,对单位的正职和主管副职、计生专干分别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社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社区居委会是城市的基层组织,也是搞好城区人口和计生工作的落脚点。

新的管理体制建立后,他们按照《河南省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的要求,制定了《川汇区创建规范化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

篇12:人口与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思考

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思考

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思考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流动人口与日俱增,人口的流动,对于发展经济、繁荣市场、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缩小城乡差距,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也给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和困难。

一、我县流动人口的现状和特征

(一)数量规模特征

从改革开放初期劳务输出800人(俗称八百娘子军进城)到现在的劳务输出总量达12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0%,每年以成倍的速度递增,增长的速度和规模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质量构成特征

1、流动人口的文化水平偏低,外出务工人员多数是小学、初中文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不大,初步统计,小学占35%,初中占45%,高中以上20%左右。

2、流动人口的性别、年龄构成。男性略多于女性,年龄25至35岁之间的比例大,处于生育高峰期的育龄人员较多。

3、流动人口职业不稳定,流动性强,特别是男性职业很不稳定,女性略稳定些。

4、流动人口择业范围较为狭窄,由于受经济条件、技术限制,外出务工人员经商较少,从事建筑行业的较多,基本靠汗水和生命的风险获得微薄的收入,尤其男性较为突出。

5、流动人口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意识不强,对《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太少,在遇到工伤或劳动仲裁纠纷时,无法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两重性

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工作具有双重作用。从根本上看,从长远的发展趋势看,流动人口的发展对于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是有利的;从目前的现实情况看,流动人口又在某些方面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新的矛盾和困难。

(一)流动人口对实行计划生育的有利方面

1、流动人口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从而促进农民生育观的转变。流动人口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同时它又进一步促进和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在这一过程中,流动人口不仅改变了其职业和社会环境,而且流动人口本身增加和提高了经济收入,改善了物质生活条件。先进的社会环境和富裕的物质生活条件,使其价值观和生育观发生相应变化。

2、流动人口促进农村产业结构改善,从而有利于生育率的降低。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加速了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乡村人口向城镇人口的转化,直接引起产业结构的变化。在这一过程中,流动人口告别农业,从事工业、商业、运输等产业,或在农业领域中告别种植业转向林、牧、副、渔业。这一变化对于降低农村人口出生率有着重要意义。因为不同职业的人员的生育水平差别最大,农业劳动者与其他职业劳动者生育水平差别最大。

3、流动人口的发展直接促进农民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流动人口在从事农业以外的各种产业劳动时,商品经济的实践使他们认识到,子女多并不是致富之道,反而会影响他们致富。在商品经济实践活动中,使流动人口懂得,必须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水平,并且注意到下一代人的培养教育。

事实上,文化教育水平的高低,对妇女生育亦有决定性影响。育龄妇女的文化程度越高,平均生育子女越少;文化程度越低,平均生育子女越多。流动人口的发展,有利于这一代农民及下一代农民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也就有利于降低农村妇女生育,有利于控制人口过快增长。

4、流动人口的发展有利于进一步解放农村妇女,改变其政治经济地位,从而有利于控制人口数量和提高女性人口质量。流动人口的主体是男性青壮年劳动力,但也有相当数量的女性人口,包括一大批农村妇女。流动人口和商品经济的大潮,把她们从“锅台转”的地位和封闭落后的环境里解放出来,从养儿育女、侍候男人的小圈子中解放出来,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大学校里经风雨、见世面,不断提高文化教育水平和生产技能。这样,不仅有助于改变流动人口中妇女本身的生育观,而且也有益于在全社会形成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的强大社会舆论,这对于克服人们“重男轻女”的习惯势力,提高计划生育自觉性,有重大作用。

5、流动人口的发展有利于缩小城乡人口再生产的差别,推动农村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城乡人口再生育存在着的差别和矛盾,实质上是城乡经济、文化、科技、生活水平等多方面差别和矛盾在人口再生产上的反映。流动人口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商品经济的逐步扩散和城市经济的辐射作用,必须在农村经济的内联外引上不断扩大商品生产的深度和广度。从而有利于缩小城乡差别,加速农村城镇化的历史进程。这必须从多方面、多层次地推动农村人口从过渡型人口再生产、向集约型人口再生产的转变。

(二)流动人口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新的问题和困难

1、流动人口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的新问题。

由于流动人口中的绝大多数处于生育年龄,因此出现计划外生育的情况较多。我县流动人口政策外出生占流动人口出生的60%以上,占全县政策外出生的90%。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已成为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2、影响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的因素。

(1)影响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的经济因素。商品经济的发展对人们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在不同的时期分别具有促进和抑制的作用。在商品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人们的`经济状况初见富裕后,是有多生育的愿望和要求的。这一规律和趋势表现在流动人口方面,超生的经济原因有以下两点:一是子女的家庭经济价值在现实生活中得到提高。现阶段,城乡流动人口中特别是农村进城人口的经营活动基本上还是以手工操作的体力劳动为主。在这种情况下,家庭经济收入的多少直接与家庭劳力数量的多少相关,这必然刺激一部分流动人口产生多生多育及生育男孩的愿望。二是流动人口中有很多是从事第三产业的富裕户,这从客观上为想多生孩子的提供了经济条件。

(2)影响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的思想因素。流动人口大多数来自农村,他们受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比较严重,“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的思想仍然顽固地束缚着许多人的生育行为。再加上目前对流动人口的综合管理机制比较薄弱,他们一般缺少经常接受思想教育的危机和途径,较多地表现出组织纪律观念和法律政策观念薄弱的弱点,表现在生育问题上就是较多地出现计划外生育行为。

(3)影响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的年龄文化因素。流动人口的年龄构成轻,生育力旺盛期的人数比重大,这使得流动人口中的婚育行为较为普遍。这种因素在上述经济、思想及社会管理状况等不利因素影响下,则成为超生行为比重大的自然基础。另外,流动人口特别是从农村流入城市及农村内部异地流动的人口,其文化素质一般都较低,他们难以从传统的生育观念中摆脱出来,加上经济、思想方面的因素,他们现阶段倾向于多生孩子。

(4)影响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的社会管理因素。由于流动人口具有数量庞大、分布广泛、分散、人户分离和流动性极强等弱点,这在客观上给其管理工作带来许多困难。更重要的是,由于如此大规模的流动人口又是改革开放后较短时间内发展起来的事物,适合其规律与特别的社会综合管理体制尚未健全,容易出现漏洞。

三、近年来的基本经验和做法

(一)以宣传开路,促进婚育观念转变

婚育观念的转变是计划生育工作治本的根本途径。一是在交通要道的村、组书写永久性计划生育标语,办宣传栏,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二是印制流动人口宣传资料发放到每家每户,并组织群众认真学习,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三是以组为单位定期组织召开流动人口亲属座谈会,进行面对面的教育培训,详细分析计划生育对家庭、社会的影响和作用,用朴实的语言,用具体的典型事例分析政策、法律法规、优先优惠政策、奖励扶助制度对子女的成长,对自己养老的有关问题,以理服人、以情动人,逐渐把群众婚育观念从“养儿防老”、“无儿难养老”的落后婚育观念中解脱出来,逐步树立科学、文明的婚育观念。

(二)坚持依法行政,推行村(居)民自治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若干规定》做到流动人口权责利的统一,切实维护好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二是按《村(居)自治章程》、《村(居)民公约》有关规定与已婚育龄妇女签订合同协议,推行合同制管理,达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三是建立“一干三长”[村(居)、干部、村(居)民小组长、育龄妇女小组长、中心联系户长]联系制度,用最贴近流动人口的人员去联系、通报和反馈流动人口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便及时解决和处理问题。

(三)强化部门责任,推进综合治理

一是坚持部门“一票否决”的原则。公安、工商、卫生、计生、建设、劳动、教育、民政等部门切实履行自身职责,要把本职能管理范围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二是坚持“一证通行,无证否办”的原则。相关部门在为成年流动人口办理有关证件时,必须查验经计生部门审核过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对未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不予办理,并及时通报给当地计生部门;三是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用工单位和私营企业主要对雇用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负管理责任,要同流动人口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或协议书,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四是“以静制动”,加强房屋租赁户管理。房屋租赁户要及时将流动人口有关情况报村(居)或计生部门,协助村(居)共同管理。

(四)坚持以人为本,做好三个服务

1、流出前的服务:一是向流动人口发放一本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劳动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手册,让流动人口学法、懂法、守法,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在流出前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时,为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查环、查病和治病服务,确保流出人员有健康的身体在外勤奋工作,为家庭多创收;三是对流动人员进行劳动技能培训服务,包括电工、家政服务、文明用语等。

2、外出期综合服务。一是帮助外出人员解决好生产、生活、子女入学入托等困难,让外出人员在外安心工作;二是加强与流入地联系合作,为流出人员在生育、避孕节育等各项服务中提供便利。三是与流入地配合动员有条件的外出人员在流入地经商、定居的综合服务,实现农村向城镇化转移。

3、返乡后的综合服务。一是积极与乡镇企业联系,把流出人员在外所获的技术和管理的先进经验充实到企业管理经营中去,增进资源互补,促进个人与企业双丰收;二是积极推荐在外务工人员中有能力的人员充实到村级班子中,利用所学到的知识带头发展经济,带领群众勤劳致富;三是鼓励返乡人员把所获得的技术和资金投入到家乡建设中来,鼓励兴办企业、发展地方经济。

四、存在的问题

(一)流动人口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差距较大,通过近年来的宣传引导,“多子多福”的强烈意愿基本得到控制,但“养儿防老”的观念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二)基层(乡、村)对流动人口管理畏难情绪严重,普遍存在找不到着力点,没有正确正视流动人口管理的多面性,片面地把流动人口看作自己工作的负担。

(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的工作机制不健全,综合治理部门对流动综合治理意识不强,普遍认为流动人口只是计生部门一家的工作,与自己本部门的业务联系无关。存在相互推诿的被动局面。特别是上级直管单位、地方政府从考核、管理的角度无法实施有效办法。

(四)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经费投入不足,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流动人口管理经费应纳入单独财政预算,从近几年工作情况看,流动人口管理的成本较高,比如到周边县、市接送流动人口补救、手术对象的费用,为流动人口免费服务项目的资金难以保证,这也是基层不愿抓好流动人口的原因之一。

(五)依法行政的难度较大,从行政管理为主向依法管理的转型过渡时期,生育行为与法律要求差距较大,流动人口只知道《计划生育法》实施后,行政部门不敢采取强制性措施处罚违法行为,导致对违法事实取证难,依法处罚更难。

总之,流动人口涉及面广,影响的因素也比较多,它不只是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才重要,更是对整个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从长足着眼,它的作用是对社会的发展有密切相关的推动和抑制作用。

篇13: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总结

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总结

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总结

根据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省统一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的通知》(粤人口计育办[2012]2号)精神,我镇领导充分认识到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严重性和紧迫性。为进一步完善我镇的流动人口管理,结合我镇实际,镇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决定于5月15日至6月10日,在全镇开展为期27日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

一、高度重视,确定指导思想

根据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精神,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镇委、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要求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计生专干除自身加强学习外,还要强化宣传,使其深入人心,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要制订具体的活动计划、工作任务和时间表,抓好抓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在建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上不留死角,引导流动人口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

二、强化组织,成立活动领导机构

根据省通知精神,我镇及时召开流动人口专题会议,并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服务方案,迅速将流动人口服务方案印发下放到各村流动人口负责人,要求各村要认真落实方案内容,配合流动人口的清理清查。同时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活动的领导。

成立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领导小组为:组长张东雄,副组长陈**,成员由林为忠、张木帆、林瑞燕、郑跃辉、张杰生、林其周、童澍、黄财喜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陈**,副主任林良伟,成员由王少芝、苏思乐、林少卿、黄雪华、谢俊峰、林婉苹、林晓丹、黄如珍组成。

四、协调配合,进行人口全面清理清查

在全镇范围内的对流动人口聚集地段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抓好对工厂、宿舍、商铺、窝棚等重点地段和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等育龄对象的清理清查。(www.fwsir.Com)重点对育龄对象的信息进行详细采集,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的信息更新,进一步完善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要彻底摸**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状况,对在清查中发现政策外怀孕的对象坚决给予落实人流或引产补救措施;对未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人员经医院检查身体适宜的`给予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减少流动人口在我镇的计划外出生,进一步完善我镇的流动人口管理。

五、强化督查督办,对流出人口进行摸查核实

组织人员校对、录入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对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进行即场验证、审证,对已流出但未办理《婚育证明》或《服务证》的育龄妇女,经核实婚育情况清楚的,通知其家人为其代办。实时跟踪外出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及时掌握流出人口的变化情况,及时更新信息。

六、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情况

经清理清查汇总,今年全镇新增流动人口146人,其中,流出人口数共146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人数43人,其中,未育9人;已生一孩15人,落实上环措施13例;已生二孩19人,落实结扎措施16例。这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重点清理清查工地1个,厂区宿舍3个,窝棚1个;发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29人,接收查询信息38条,已反馈信息38条,专项活动经费投入0.15万元。

新塘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篇1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自查自评报告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自查自评报告

五和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双百”推进工程自查自评报告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双百”推进工程,切实破解流动人口工作难题,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我乡召开专门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全省流动人口计划服务管理“双百”推进工程会议精神,强化各种保障措施,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双百”推进工程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五和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双百”推进工程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不断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逐步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内部统筹协调,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双百”推进工程纳入20年度重点工作内容进行考核、监督,并根据考评结果给予表彰奖励,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依托村组,建立和完善以乡村计生专干和自管小组长为主体的`流动人口管理网络;依托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和村级计生服务室,建立和完善以技术服务人员为主体的流动人口技术服务网络;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www.fwsir.Com)全面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和查环查孕及健康检查等免费技术服务项目。

三是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以科学技术帮助实现流动人口信息共享。充分利用“两节”期间流动人口大量返乡的有利时机,安排专人值班,确保工作不放松,服务不断档,及时采集更新流动人口信息和数据、实行动态监测、准确掌握人口流动变动趋势。

四是落实双向管理责任,积极推动区域协作。建立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户籍地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利用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协查和反馈流动人口相关信息。

五是加强村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增强流动人口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能力。

6、通过“五结合”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双百”工程开展

一是与“三民”服务直通车工程相结合,将爱民、便民、安民的民本思想贯穿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双百”推进工程当中。

二是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将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按照“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分片划区,责任承包在每一位包片干部工作当中,保证“双百”推进工程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与“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相结合,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提供百分之百的服务。

四是与“家园融入”活动相结合,为流动人口提供医疗、就业、住房、子女入学等市民化亲情服务,增强流动人口的认同感、归属感、幸福感。

五是与“居家养老”亲情服务相结合,为辖区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保健、安全保障、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全方位服务。

篇15:××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要求与目标

××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要求与目标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把握,全县上下必须始终绷紧计划生育工作这根弦,保持清醒头脑,深刻认识新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和人均观念,坚决克服麻痹松懈的思想和无所作为的倾向。认真落实“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上新水平,促进人          口与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㈠全方位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人口计生工作的保障体系。要紧紧抓住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经费投入、队伍建设等关键要素,切实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必须始终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上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把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作为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重要举措,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正确认识×××的人口问题,切实负起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职责,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和经济建设等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奖惩,认真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关键性措施的落实,解决好关键性问题。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负总责,认真落实“十个亲自抓”制度,确保抓计划生育工作的思路认识、经费投入和责任落实“三到位”。二要健全责任机制。按照《×××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办法》规定,层层落实计生工作责任制,加强责任目标考核管理。进一步落实计生工作领导责任机制、计生责任离任审计制度、干部职工协助落实直系亲属计生政策的责任机制等,对工作落实不力、乡村计生工作水平滑坡或弄虚作假、瞒报漏报问题严重的相关责任人要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从严问责,严肃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三要完善经费投入机制。为保障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县乡两级财政要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确保计生事业投入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增长的幅度,做到“三个确保”:确保计划生育工作正常运转,确保各种奖励优惠的兑现,确保免费为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提供基本技术服务项目规定的落实。要继续把县乡两级计生工作人员工资列入财政预算,实行全额拨款,并及时兑现县乡计生工作人员的岗位津贴。四要加强计生队伍建设。对全县计生干部队伍要高看一等、厚爱一层,在今后机构改革中要稳定各级计生工作机构,不断充实计生队伍,并在学习上全力支持、在经济上予以保障、在政治上多加关心,努力形成行政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和群众工作队伍“三位一体”的体系,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要进一步完善全县计生干部的考核考评、推荐培养和选拔任用工作,对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计生干部,要优先评优、优先提拔,以激励计生干部做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正确用人导向。要紧紧抓住村级计生管理员工资由财政定补的契机,加强这支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村级计生管理员队伍素质。近期县乡两级要抓紧组织岗前培训,使其尽快进入角色,适应岗位需要。同时要建立能上能下的机制,加强跟踪管理,严格考核,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坚决予以解聘。㈡有重点推进综合治理,促进当前突出问题的有效解决。对当前存在的后进乡村点多面广、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等难点问题,要按照“循序渐进、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综合治理,确保有效突破。一要向纵深推进后进乡村集中整治,把后进乡村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好。近期要继续组织县乡村力量,着力抓好后进乡村出生人口底子清理、双查双补和长效节育措施拖欠清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大龄未婚男女青年婚育状况核实、法定奖励兑现等6项重点工作,按照“对象就是任务,彻底把计生底子搞清;偿清旧欠,不欠新帐,彻底把计生政策一碗水端平;按要求征收社会抚养费,彻底把计生的环境净化”的要求,做到底子要一个不漏全部搞清,外逃对象要一个不少全部追回,节育措施要一例不拖全部落实,政策外怀孕要一例不剩及时补救到位,大龄未婚青年要一个不少全部见面,社会抚养费要按要求一分不欠全部征收,双查对象要一个不差全部到位,切实解决后进乡村长期遗留的突出问题,夯实工作基础。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要继续抓好所挂包村的集中整治工作,直至全面完成任务。从明年起,县委将实行单项挂包后进村工作责任制,将全县所有处级领导和科局单位全部安排长年挂包计生后进村,协助抓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直至后进村实现转化。同时,要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要把能否肩负计划生育工作重担作为衡量村干部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准,把后进村的两委干部配齐配强,努力把村级组织建设成为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政令畅通、能够大胆负责、敢于拼搏的坚强战斗集体,切实解决目前一些村两委干部存在的计生工作不愿抓、不敢抓、不会抓的问题。对那些工作不负责任、不讲原则、有令不行,甚至与党委、政府“抬杠”的`两委干部要坚决撤换。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干部奖惩机制,促使他们对计生工作做到敢抓善管。考虑到基层党政领导干部挂村经常调换,导致为逃避责任而瞒报、漏报的现象发生,县委将要求各乡(镇)挂村领导包村一定3年或5年,非特殊情况不得调整,以杜绝挂村领导的短期行为。二要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切实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一是堵源头。一方面要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深入宣传“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的婚育观念,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爱护女孩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就是要加强孕情全程跟踪管理和服务,提高“双查”到位率。二是重管理。组织卫生、药监、计生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规范B超仪的管理使用,规范持生育证育妇终止妊娠手术,规范终止妊娠类药品市场管理,同时要加强医技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计生法规教育,确保执业行为规范。三是严打击。县里必须成立出生性别比失调专项打击常设机构。近期由县卫生局牵头,对持证中途终止妊娠、死婴、非法抱养、偷取环等案件,从县纪检、监察、公安、计生、药监等部门抽调人员力量,常年深入开展非定点分娩、死婴死胎、偷取环等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杜绝非法接生,严厉查处人为的死婴死胎、中途终止妊娠和偷取环案件。三要持久开展“三清三补”,切实解决人口出生率偏低的问题。一是把清初婚、补发证工作贯穿于计生工作的全过程。对各乡镇已达婚育年龄的青年,要全面掌握他们的婚育状况,及时把初婚育妇纳入经常性管理的范畴,动员他们及时申领生育服务证。对婚后已孕、未持证的对象,要及时补发生育服务证。在育龄群众申领一孩和二孩生育服务证时,都要与其前签订协议书,将持证对象在申领生育服务证后接受“双查”、申报出生、落实节育措施等内容写进协议条款,促进持证对象自觉履行义务。二是把清出生、挤水份工作贯穿于计生工作的全过程。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落实好孕情全程跟踪管理责任,及时掌握出生人口的数量、孩次、性别,防止人头漏统和性别错报;要认真核对公安、卫生等部门的相关资料,防止帐内漏报;要认真收集流动人口,特别是长期外逃计生对象的出生情况,防止漏统。三是把清“双查”、追外逃工作贯穿于计生工作的全过程。对每轮“双查”拖欠的对象,要通过各种有效措施,促其到位接受“双查”;对外逃对象,要及时设法追回补落实相应措施,从而根除政策外生育隐患。四要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解决“征收难”问题。一是严格标准征收。对应征对象要严格按照征收标准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二是依法强制征收。对有能力缴纳社会抚养费而长期拒缴的对象,要选择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户,依法实施强制征收,推动社会抚养费征收的顺利开展。同时要加强对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严禁挪用、坐支社会抚养费。五要落实经常抓的工作机制,遏制抢生、超生势头。一是通过落实责任严管。要进一步强化乡村干部的责任,切实把计划生育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广大乡村干部身上,加强各自所负责的村和片区的计划生育管理。要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协助落实直系亲属计生政策的责任,敦促其直系亲属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二是通过落实“双查”和节育措施严控。对已生一男或二女的对象,要列入重点管理范围,严格落实节育措施和“双查”。三是通过打击非法抱养严堵。由公安部门严厉打击贩卖婴儿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被拐卖的婴儿要依法实施解救。㈢多层次开展宣传教育,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风。要围绕“婚育新风进万家”这个主题,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加强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人口意识和文明、进步、科学的婚育观念,营造有利于人口与计生工作顺利开展的良好氛围。一要突出宣传形式的多样性。通过组织计划生育知识竞赛活动、演讲比赛、文艺汇演等形式,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以增强人们的人口意识和人均观念。要继续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电视专题栏目,及时宣传报道计划生育工作典型事例。同时,在“三下乡”和入户访视过程中,要通过宣传画、书报、展板、录音磁带、电影、VCD宣传片等,经常深入到乡村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加快群众婚育观念转变。二要突出宣传内容的广泛性。既要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又要宣传新型婚育观念,引导群众破除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等陈旧的传统观念,树立尊重妇女的良好风尚;又要通过县电视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电视专题栏目,及时宣传报道计划生育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引导广大育龄群众自觉转变婚育观念;还要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各类奖励优惠政策,特别是今年全面推行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等,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三要突出宣传对象的层次性。在抓好广大群众宣传教育的同时,还要面向各级各部门广大党员、干部,广泛深入地开展人口形势教育、计生政策法规教育,以及计生工作方式方法和各级出台的考核奖励办法的教育,从而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新时期人口与计生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增强抓紧抓好当前人口与计生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自觉履行抓好人口与计生工作的职责。群众:㈣多渠道实施帮扶服务,提高广大育龄群众的满意程度。要坚持以人为本,多渠道、宽领域地实施帮扶服务,解决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提高广大育龄群众的满意程度,形成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正确导向,激发他们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一要全面落实奖励优惠政策。要建立以法定奖励为主导的奖励优惠政策体系,真正使广大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长期得实惠。今后要坚持按省《条例》规定,不折不扣地予以兑现法定奖励费;要积极宣传和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使广大计生家庭看到希望。在农村低保过程中,要继续向农村二女扎户倾斜,做到应保尽保,并确保每月补助标准高于其他低保户。要积极督促各部门兑现各自出台的政策,对“计生三户”在生产生活、子女就学等各方面实行优先优惠政策。二要积极开展帮扶活动。县乡计生部门要依托专项帮扶资金,深入开展“三结合”和“幸福工程”帮扶活动,扶助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扎户发展生产,帮助他们脱贫致富,培育和树立“少生快富”典型。要组织县计生、妇联、民政等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牵手母女”行动和“关爱女孩”行动,联合实施致富帮扶工程、落实女孩成才工程、建立安居工程、积极帮扶女子成才和培育少生快富女能人典型,逐步全社会形成关爱女孩、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的婚育观念。三要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在技术服务上,要按照创建“优质先进县”标准要求,进一步加强县服务站、乡镇服务所、村服务室建设,大力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在知情的基础上,指导已生育子女的育龄群众选择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方法,免费为育龄夫妇提供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县计生服务站组织医技人员,坚持每月一次到一个乡镇或村开展查病、治病服务,乡镇计生服务所每年对已婚育妇进行一次以上的妇科病普查,对落实节育的育妇及时进行术后随访。在维权服务上,针对随意侵犯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和部分家庭歧视生育女孩的妇女、溺弃女婴等现象,计生、妇联、政法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查处侵犯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合法权益的行为。在综合服务上,要扎实开展“三送”和“三下乡”活动。组织计生技术人员开展经常性的送医、送药、送健康等温馨服务,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满意程度。㈤多形式开展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为推动基层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上抓落实、见成效,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实处,今后要把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作为我县计生工作一个重要“抓手”。一要通过领导督查来推动。要把督查计生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县、乡领导下乡进村调研的一项主要内容,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做到问题早发现、对策早明确、成效早显现。对存在问题突出的乡(镇),县计生领导小组将及时召开现场办公会,帮助摆问题、找对策、理思路,督促有关乡(镇)抓好整改。二要通过召开部门协调会来推动。县、乡两级计生领导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相关部门人口问题综合治理协调会,听取工作汇报,通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问题,推动齐抓共管职责落实。三要通过加强检查来推动。县乡计生部门要根据各阶段工作部署,组织精干业务人员深入各乡(镇)、村进行专项检查,查找业务工作上的不足和差距。四要通过召开季度例会来推动。坚持实行乡(镇)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并调阅乡村两级有关业务资料,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点评、指导。通过平时督促检查,对存在问题较突出的乡村,要及时启动预警机制,予以单项预警告或黄牌警告,限期抓好整改。通过半年或年终责任目标考核,对责任不落实的相关责任人严格按照省《考核奖惩办法》和县《责任考核追究管理规定》,及时兑现处罚措施。总之,在今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我县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部署和×××指示精神,进一步理清思路、创新机制,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锐意进取的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早日摆脱被动局面,推动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上新水平。

篇16:建立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机制的工作汇报

建立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机制的工作汇报

近年来,周口市川汇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川汇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周口市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进一步深化城区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夯实城区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区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新机制,做到“两明确、三加强、建立四项制度”,有力推动了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改革城区体制 落实属地管理

管理机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运行的基础与核心。

以前,川汇区城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沿用的是“单位负责,条条管理”的管理体制,全市市直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和驻周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市计生委城区科直接管理,19由新华街道办事处接管。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和计生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是:下岗待业人员、失业人员和无固定职业人员大量出现;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区;流动人口数量大幅增加;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农转非人员和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等等。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出现,使原来城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以“条条”和户籍为主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的发展。

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依据《国家计生委、民政部、中国计生协关于加快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意见》,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主管计生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的8个委局和5个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为成员的人口和计生属地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以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两办的名义先后出台了《关于完善城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的意见》、《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明确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围绕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做到“两个明确”。

(一)、明确属地管理对象。

20xx年9月,川汇区城区区划由原来的1个街道办事处扩大为5个街道办事处。市政府适时召开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改革会议,对原新华街道办事处管理的191个公共单位和24个社区居委会按照新的管辖区域重新进行了划分,在划分和交接过程中我们明确规定,所有公共单位无论级别高低,无论单位属性,其计划生育工作均有新的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同时,社区居委会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单位和居民的人口和计生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驻本辖区的所有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工作、居住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承担宣传动员、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及综合服务的职能。辖区单位严格实行法定代表人责任制,自觉贯彻执行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服从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管理、指导和协调。负责本单位的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业务,落实计生奖励和优惠等有关政策和保障措施。 各公共单位的计生工作既要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又要向本系统的主管委局负责。市委、市政府还规定对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一级机构对其下属的二级机构有政策外出生的负连带责任。近年来,先后对8个二级机构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对其主管的6个委局实施了通报批评和黄牌警告等处理,对单位的正职和主管副职、计生专干分别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社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社区居委会是城市的基层组织,也是搞好城区人口和计生工作的落脚点。

新的`管理体制建立后,他们按照《河南省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的要求,制定了《川汇区创建规范化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首先在新华路街道通桥路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社区试点的创建工作,今年三月在5个街道的所有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达到了“三个加强”。

(一)、加强了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楼院)→门栋四级人口和计生管理服务网络。街道办事处成立有人口和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本辖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每个社区居委会配备计生副主任;住宅小区或者若干个住宅楼组成的楼院配备一名楼院长,担任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员;选取计生协会会员、社会志愿者、退休老党员、老干部、低保户等人员担任楼长或门栋长。 在楼院长的配备上,他们做到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参加竞聘者要同时具备五个条件:一是女性;二是在本楼院居住;三是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四是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五是没有违反计生政策。通过民主推荐、笔试、面试、民主评议、组织考察,5个街道的24个社区居委会配备了480名计生楼院长,并对她们进行了岗前培训,使她们很快进入角色。为了更好地稳定队伍,调动其积极性,市财政每年增拨12万元经费,使24个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副主任月工资达到400元。市人口计生委每年从计生事业费中挤出十几万元,给计生楼院长每人每月发放20元的岗位补贴。

(二)、加强了阵地建设。

他们统一明确阵地创建标准,先后投入资金 20万元,对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办公服务场所进行升级改造。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具备条件的设立健康咨询室(悄悄话室)、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图书阅览室、娱乐活动室等。在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和康检咨询室设置了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政策法规等宣传版面,在社区居委会和楼院附近设置了固定的人口和计生宣传版面、标语、宣传橱窗和政务公开栏,使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在社区能及时享受到计划生育的宣传服务。

(三)、加强了软件建设。 根据属地管理的要求,他们设计并统一印制了社区楼院人口和计划生育户口登记表,更新完善了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台帐。原来的社区居委会计生台帐是以户口为基准建立的,人户分离和空挂户的问题突出。今年三月份开始,他们逐楼逐户逐人进行排查登记,做到辖区不漏楼、楼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用了四个月的时间按现居住实有人员为基准,重新建立社区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台帐,做到一楼一册,一户一页,并对已婚育龄妇女实行分类管理。

对居住在辖区内无固定职业、失业的以及与单位脱离劳动人事关系的已婚育龄妇女按主管类管理,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的管理和服务业务。

对居住在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已婚育龄妇女按协管类管理,此类人员由已婚育龄妇女所在单位具体管理和服务,并由单位所属的街道(镇)计生办向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的《川汇区计划生育管理证明》,工作单位定期向社区居委会通报该职工的生育节育及康检信息,由社区居委会协助单位进行管理和服务。对居住在辖区内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按流动类管理,对此类人员和常住人口一样纳入正常的管理和服务,做到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同考核。

经过4个月的努力,他们共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15289人,其中主管类2288人,协管类11669人,流动类1332人。排查出漏档漏管已婚育龄妇女655人,剥离和移交到镇村管理的已婚育龄妇女532人。目前社区居委会达到了“网络队伍建立健全,计生台帐更新完善,管辖区域不留死角,服务阵地温馨美满”。

三、建立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措施

为有效地开展城区属地化计生管理服务工作,他们建立了“四项制度”,实现了日常管理规范化。

(一)、建立定期清查和信息采集制度。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定期对辖区居民楼院集中入户排查登记,对漏管漏档的常住和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及时建立楼院台帐,纳入管理和服务。楼院长、门栋长每周到所辖居民楼院了解情况,收集人口和计生变动信息。社区居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人口和计生工作例会,收集各楼院的新婚、出生、节育、迁出、迁入、失业、就业、流入、流出等信息,及时变更楼院计生台帐。

(二)、建立信息通报和手续移交制度。 严格落实公共单位与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之间的计生信息通报制度。单位每半年向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格式的《川汇区在职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康检信息通报单》。对辞职、辞退、除名等脱离原工作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由单位在30日内向社区居委会移交计生管理服务手续,社区居委会接收到《信息通报单》和移交手续后向其单位反馈接收信息。

(三)、建立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制度。

街道计生办固定专职人员分片包段,主要负责沿街门店和较大的市场中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社区居委会对流入、流出居民楼院和背街小巷的已婚育龄妇女及时上门登记建档,协助街道计生办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查验、康检和催寄康检证明等工作。他们对流动人口全部实行免费办证、免费康检、免费四术、免费发放避孕药具的“四免一上门”服务。

(四)、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市委、市政府对各市直单位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其内部要建立垂直负责体系和目标责任制。市人口计生委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分类考核。对纯属农村的永安路、紫荆路街道办事处按照农村的考核方案进行;对纯属城区的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按城区的考核方案进行;对既有农村又有城区的杜甫路、孝义街道办事处分别按两种方案考核,其成绩按照城区和农村所占总人口的比例分别记分,合并后记入总成绩。

四、几点体会

川汇区城区的属地化计生管理体制改革之所以取得一些成绩,他们感到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

由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排除阻力,调动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才能推动城区属地化管理机制的进行。为做好属地化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明确了各街道办事处的管辖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市、街道两级财政每年都把城区和流动人口计生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投入到位,将城区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工作责任制,由过去的计生部门唱独角戏,转为“党政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得以真正落实。

(二)、社区建设是基础。

落实属地化管理与服务机制,关键是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只有加强社区计生网络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确保社区计生工作经费的到位,积极搭建社区服务平台,才能把城区计生工作融入到社区、服务到社区、落实到社区。

(三)、强化责任是动力。

市委、市政府坚持对各街道办事处和市直单位计生工作职责的落实情况每年进行两次督促检查,市人口计生委每年对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进行考核排序。做到了年初有布置,年中有督查,年底有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落实“一票否决”,增强了各级的责任心和危机感。

总之,经过近几年努力,川汇区改革和完善了城区属地化管理与服务机制,初步理顺了关系,健全了管理服务网络,城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初步步入了规范化管理服务的轨道。

篇17:信息化管理对计划生育工作的促进作用论文

1计划生育工作采取传统管理方法的弊端

1.1统计疏漏。统计疏漏的问题可能由工作人员的疏忽,原始资料遗失等原因导致材料不健全或丢失,给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带来一定的麻烦,对后期数据查询管理造成困难。尤其是在“二胎政策”放开后,孕龄层级将会有新的变化,计划生育工作中面临的挑战将更为艰巨。

1.2人工劳动量大,效率低。传统的统计工作多采用电子表格人工录入,在面临如此庞大和流动性大的数据时,对计划生育工作者提出了不小的挑战,工作繁杂而且效率不能保证,只能靠主观能到性去完成工作,造成人力资源浪费,组织机构人员冗长。

1.3数据准确性差、时效性差。人工操作难免会有遗漏、计算错误等,对统计数据的更新也比较慢,加上人员流动性比较大,对数据的更新会造成许多麻烦。整个流程从上到下一个环节出错,必将难保统计结果的准确性。

2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信息化管理成熟的客观条件

2.1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改革具有强力保障[1]。3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拟定的机构改革主要任务中明确提出“加快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体制,大力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信息化水平。”可见国家在对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方面早已提出了新的要求,切实解决部门与部门之间信息交流共享的问题,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效率,达成信息及时快速更新以及便民服务等任务已经早已提上日程。

2.2政府办公信息化基础已奠定。随着科技不断进步,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全国政府部门已开始进入信息化办公时代,大数据和局域网,政务服务网站的铺开等一系列工作已逐步开展,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乡镇计划生育委员会已经有80%配备电脑等设备,提高办公效率,这些软硬件的基础建设已经得以全面铺开,为信息化办公打下了坚实的物资基础。

2.3多窗口多渠道获取数据信息。随着政府职能网站的建立,已逐步建立如生殖健康管理系统、计划生育管理系统、政务信息管理系统、计划生育事业管理系统、公共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等高效的职能系统,为广大群众服务。收集、处理、存储、查询、分析、反馈和发布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及相关计划生育工作信息等日常工作将变得简单高效,同时也为基层计划生育科学管理与优质服务和计划生育宏观调控提供信息支持。

3信息化管理的方法列举

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将运用信息化管理的多种手段进行针对性开发和布局。其主要方法可分为以下几种:

3.1建立计划生育管理数据库。建立计划生育管理数据库将该改变原来的纸质档案模式,淘汰手工录入数据资料和人工计算,保存纸质档案的陈旧方式。对于工作人员来说,可实现轻松调阅想要查询的资料;对于管理方面的工作人员来说,将会有更多的时间运用在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上,而不是像以前那样要花大把的时间进行繁琐的数据计算和数据更新再重新整理档案。

3.2网络化办公,多方位,多渠道数据信息交流。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站,主动将向社会宣传计划生育政策、避孕节育知识、优生优育知识、生殖保健常识等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组建政府专线网络实现本级计划生育部门和政府之间、和政府其它部门之间以及计划生育上下级部门之间的信息传输网络化;计划生育部门的局域网,实现单位局域办公自动化,利用符合机关日常办公和计生工作特点的.办公自动化软件(OA),实现在局域网上进行文件的传阅、网络文本打印等功能[2]。

篇18:信息化管理对计划生育工作的促进作用论文

计划生育工作运用信息化管理首先是组建了一个庞大的数据信息系统,不论是在建立的过程中或者在建立完善后,对整个计划生育管理都起到了脉络清晰,数据可靠,随时调用,准确性高和灵活方便的作用。大大提高了数据的利用,满足了计划生育工作所要求的时效性。其次,网络化和系统化帮助计划生育工作者建立起了与政府、卫生部门的联系渠道,同时进行数据共享,实现了网内成员之间和成员单位内部政务办公“无纸化”,实现电子政务[3]。网络化开辟了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新途径,新思路,通过自媒体形式将计划生育工作渗透到各个角落。最后,信息化管理大大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不会存在由于人口流动所带来的诸多不便和人为因素干扰。

5结论

在全球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计划生育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必须加快脚步全面铺成,利用信息化管理的便捷高效为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服务,更好的进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综合决策、综合服务。

篇19:不断深化城市化中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服务与管理

不断深化城市化中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服务与管理

以居住地为经,以工作载体为纬

**区人口计生局副局长    **

**区概况

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外来经商务工人员越来越多。全区共有流动人口近30万,其中常住人口11万,被称为大连市的流动人口基地。按居住状态,我区的流动人口分三种类型,即公寓、大院、散居,亦即企业、农村、城市三种。为此,我们以流动人口的居住地为依托,以“双达标、双争创”活动为轴线,在城市化过程中进一步深化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有力地推动了全区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

至2005年9月30日(统计年度末),全区户籍人口601377人,出生人口3085人,人口出生率5.21‰,计划生育率99.87%,自然增长率-0.85‰,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6.08:100。

二、小组简介

**区计划生育QC小组成立于2002年1月,先后就计划生育中心户和流动人口公寓引进了QC管理,今年在流动人口的管理模式上又作了新的实践,开展了三轮PDCA循环。

1.小组概况

1 本次循环期 2005.1.1----2005.12.31

2 小组成立时间 2002.1

3 小组注册编号 0001

4 小组成员人数 4

5 小组活动类型 管理型

6 本次循环轮次 第三轮

7  本次循环小组成员平均接受TQM培训10课时

2.小组成员简介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职务 小组分工

郑全肃 组长 女 50 局长 组织制定活动计划与实施

崔丽光 副组长 女 41 副局长 活动组织领导

邱志平 组员 男 48 秘书长 活动组织协调、组织培训

李俊杰 组员 女 37 主任 对策与实施、现状调查

3.本次活动,全体成员围绕本课题共提出合理化建议 6项,经过认真分析归纳,确认重点采纳以下3项:

(1)按居住地域划分,对流动人口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

(2)创造载体,进一步深化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

(3)通过服务和引导,逐步实现流动人口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三、选题理由

1.**区在城市化建设中,因地理位置及经济结构调整等原因,成为外来流动人口的聚集地。

2.**区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已有很多成熟的做法,在此基础上作进一步地引导和总结,将对我区城市化建设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3、以居住类型确立流动人口管理方式,符合**区实际,对全区今后的流动人口管理将起到导向作用。

四、循环目标

以“双达标”“双争创”活动为载体,管理与服务同步,逐步实现流动人口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目标的可行性分析:

1.把流动人口纳入与本地人同管理同服务,积极发挥他们在本地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地尊重他们,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正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共识。

2.经过去年循环,流动人口公寓计划生育达标工作有了一定的实践基础。

3.“双达标、双争创”活动有具体的工作方案,该方案细则明确,操作性强,博得了本系统的一致认可,上下思想统一,落实力度大。

五、现状分析

1、公寓化管理已趋成熟,但城市化进程中需注意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大院式管理基本成形,成效也较为显著,但仍有死角。

3、散居式管理目前正在探索之中,尚不完善。

六、因果分析(见图表)

七、要因确认

针对三种类型的管理方式,我们做了认真的分析:

序号 原因 调查内容 调查人 结果

01 公寓建设不平衡 各公寓开展活动情况及活动设施 崔丽光 是要因

02 农村大院管理有死角  中心户开展活动情况及房屋租赁情况 李俊杰 是要因

03 城市散居者综合治理经验不足 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情况 邱志平 是要因

04 流动人员结构复杂 流动人员来源地繁杂,从业不同 李俊杰 非要因

通过现场调查,最终确认:

1.公寓建设仍不平衡;

2、农村大院管理有死角;

3.城市散居管理综合治理经验不足;

这3条是主要因素。

八、制定对策

序号 要因 现状 目标 对策措施 责任人 完成时限 检查人

01 公寓建设不平衡 外部环境建设及设施投入不足,开展活动不理想 实现达标公寓标准 加强指导,检查与指导相结合,加强培训,互相借鉴 邱志平 1--12月 崔丽光

02 农村大院管理有死角 有的流动人口漏管 消灭死角,形成全覆盖  提高党政领导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管理 李俊杰 1--12月 崔丽光

03 城市散居者综合治理不到位 对现存问题缺乏办法 纳入与本地人同管理 强化流动人口讲坛作用,加强企业的属地化管理 李俊杰 1--12月 崔丽光

九、对策事实(具体做法)

1、进一步强化公寓化管理模式。**区现有流动人口公寓92个,多数系工业小区为企业配套而建。在计划生育管理上,以“宿舍式”“旅馆式”“家庭式”三种管理模式为主。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一方面,农民住房逐步楼房化,可租赁的平房越来越少;另一方面,涌入我区的流动人口越来越多。因此,流动人口实行公寓化管理,将是我区今后流动人口管理的主要方式。

(1)开展达标公寓活动。达标公寓是 “双达标、双争创”活动内容之一,即在全区92所流动人口公寓中,开展公寓计划生育管理达标活动。标准是:①外部环境建设好,有宣传板、橱窗等;②有活动阵地,如活动室、俱乐部等;③有协会组织,有组织机构、会员名册等;④开展活动并有记录;⑤员工对政策知识、青春自护、婚育知识、生殖健康知识、生育政策的知晓率达80%以上。活动开展后,各镇街积极组织落实,培养典型。10月份,对全区第一批达标公寓进行了检查验收,涌现出了万海金浪水产有限公司、海辰集团等一批典型公寓,并以拉练的形式,组织镇街及公寓专干对四方、华林等典型公寓进行了现场参观学习。我们计划用3到5年时间,实现全区公寓全部达标。

(2)把华林做成样板。华林工业团地位于机场街道南山村,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共有各类企业40多家,小区内外来打工人员4000多人,女职工近90%。自1998年起,华林集团先后投资1800多万元为园区企业配套建了华林、泰成等6个流动人口公寓,可容纳4000多人,并配备了专门人员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华林以其出色的工作曾接待国务委员彭佩云同志的视察。今年在达标公寓活动中,我们主动与集团领导沟通协调,并达成共识,把华林工业团地做成全区工业小区计划生育管理的样板。在集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集团投资,各公寓统一模式,对楼道文化长廊和活动室进行了重新装修,重新更换了宣传板,并购置一批音像图书资料和电教设施,为外来女工重新建立了内容更为详实的个人电子档案,等等。走进装饰一新的公寓,尤如走进计划生育温暖的家。有力地带动了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的开展,为全区的工业小区带了好头。

2、积极推广“大院式”管理方法。“大院式”管理方法是针对居住在我区农村的流动人口的管理方法,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流动人口居住的大院,一是组织流动人口活动的大院。

(1)抓住大院,看严管好。近年来我区农村的流动人口剧增,农村房屋租赁十分火爆。在未规划地区,农家院里很快盖起许多临建房,一个院少则3、5间,多则20几间。仅辛寨子地区就有房屋出租户3397户,其中居住半年以上的近3万人。各村紧紧抓住大院,看严管好。首先与房东签订计生管理合同,抓住房东不放。同时,建起看管大院的网络队伍。有的村实行访视员包片包院制,访视员年报酬近万元,访视员下设中心户长配合工作。大辛村有中心户长38人,年报酬1200元。各村还建起会员看门望锁队伍,每20户就有一人。与此同时,加强宣传服务工作,把药具及各种宣传品送到大院里,在大院里建起计划生育协会,逐步实现流动人口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2)围绕大院,凝聚人气。用大院把流动人口组织起来凝聚起来,建立流动人口中心户,是我区农村流动人口管理的另一种方式。营城子镇西小磨子村就有这样一个“大院”。当初因居住的吉林人多,被称为“吉林大院”,渐渐地这里成了流动人口的聚集地。村里顺势成立了流动人口中心户。营城子镇每个村都建起了流动人口中心户,学习活动与本地人一样。几年来,他们已成为当地生活的一部分。没有人把他们当外人,他们也视自己为本地人,积极为当地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做贡献。

3、努力探索“散居式”综合治理路子。“散居式”管理是针对居住在我区城市的流动人口的管理方法,以综合治理为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到流动人口的管理中来。

(1)建立流动人口培训讲坛。各镇街全部建起流动人口培训讲坛,通过播放光盘、讲课培训、发放宣传品等方法,对外来流动人口进行相关的人口知识教育。各社区利用优孕通卡为流动人口孕妇进行优孕指导。有的.镇街还建立了流动人口爱心驿站,为他们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2)以“联合”管理“分散”。针对流动人口“散”的现状,各街道成立起由社区、警务、个协、物业、婚姻登记等部门组成的人口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形成综合治理的联动机制,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对辖区人口实行规范化管理。为做好网底建设,有的街道成立起由保洁员组成的计生信息员志愿者队伍,有的在低保户中选拔一批素质好的作为访视员,经过培训,统一标识,挂牌上岗。全区上下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3)开展企事业单位计划生育管理达标活动。企事业单位达标活动是“双达标”内容之一,即在辖区企事业单位中开展计划生育管理达标活动。标准是:①有外来员工10人以上;②有计生专兼干;③有活动阵地;④落实计划生育有关政策;⑤员工的人口生育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这项活动旨在引导企事业单位关爱外来员工,自觉落实计划生育的各项政策,争取区内达标企事业单位几年内覆盖面达80%以上;同时进一步增强流动人口对第二故乡的归属感,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涌现出丰源制靴等一批受到市政府表彰的先进企业。

4、以“双达标、双争创”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的管理与服务。“双达标”即达标公寓和达标企事业单位;“双争创”是在辖区流动人口中开展“树新风、讲文明、争创健康家庭”“添光彩、做贡献、争做新市民”活动。各镇街每年按计划培养一定数量的流动人口健康家庭及合格会员典型。全区每年评选出100户流动人口健康家庭和100名合格会员。积极倡导“百家带百户”“百人交百友”,即每个家庭按照标准再带一户,每个会员按照标准再带一人,这样,几年下来,健康家庭和合格会员的普及面将大大得到拓宽。为配合该项工作,全区为100名外来流动人口孕妇建立健康档案,免费进行孕期健康检查,直至婴儿出生,有条件的跟踪三年。进一步深化了计划生育的服务与管理,增强了流动人口对本地的融入感及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十、效果评价

1、以居住状态确立流动人口的管理方式,适合**区目前的实际状况,基本覆盖了全区的流动人口。三种管理模式针对性强,行之有效。“双达标、双争创”活动对三种管理方式作了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使平面管理立体化,起到了以点带面、以纲举目的作用。特别是百家带百户、百人交百友活动,使流动人口的自我教育面得到了极大的拓宽。

2、通过各种管理服务的实践,我区流动人口的融入感、归属感不断增强,自身素质不断提高,很多外来打工者在企业成为生产能手,在农村成为致富带头人,在城市变为计生协会的骨干,有力地推动了流动人口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3、实践证明,我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有力地推动了全区流动人口的全面管理,为加快城市化建设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区计生局关于城市化建设中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指导意见,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肯定。

十一、巩固措施

1、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和全社会对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继续总结推广三种管理模式,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方法。

3、按照预订计划,继续开展“双达标、双争创”活动,树立一批过得硬的公寓、企事业单位、健康家庭和会员典型。

4、对“双达标”“双争创”典型,每年表彰一批,充分发挥好典型引路的作用。

计划生育服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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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要求(共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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