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证金交易制度

时间:2023-02-24 04:04:59 作者:管他冬夏与春秋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管他冬夏与春秋”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8篇什么是保证金交易制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什么是保证金交易制度,欢迎参阅。

篇1:什么是保证金交易制度

问题:什么是保证金交易制度?保证金交易制度是什么意思?

在股指期货交易中,为了确保履约,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实行保证金交易制度,

什么是保证金交易制度

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无论买方还是卖方,均需按所在交易所的规定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是交易者履行合约的财力担保金。

篇2:保证金交易制度

保证金交易制度

含义

保证金交易是指客户在其买卖外汇现货合约或期货合约时,只需按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缴纳资金,而无需全额支付,而盈亏是按照和约金额来确定的,从而使得现货和约和期货交易盈亏产生了杠杆效应。

现货和约的保证金和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有所不同。具体是,前者是交易的预付款或订金,而后者除了作为交易的预付款或订金外,还作为对期货合约每天价格波动风险结算的资金担保。

保证金交易制度是指在股指期货交易中,为了确保履约,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实行保证金交易制度。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无论买方还是卖方,均需按所在交易所的规定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是交易者履行合约的财力担保金。

我国相关定义

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征求意见稿)中,保证金分为交易保证金和结算准备金。

交易保证金是指结算会员存入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确保合约履约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其金额按合约总价值的一定比例来计算。当买卖双方成交后,交易所按公布标准向买卖双方、按买入和卖出的持仓量分别收取交易保证金。

结算准备金是指结算会员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预先准备的资金,是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须以会员自有资金缴纳。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标准。

结算会员向非结算会员和投资者收取的交易保证金不得低于交易所向结算会员收取的交易保证金。非结算会员向投资者收取的交易保证金不得低于结算会员向非结算会员收取的交易保证金。结算会员的自营业务只能通过其专用自营结算账户进行,其保证金必须与其经纪业务分账结算。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

延伸解读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期货结算行为,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防范和化解期货市场风险,保障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结算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结算业务是指交易所根据交易结果、公布的结算价格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交易双方的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及其他有关款项进行资金清算和划转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

交易所的结算实行保证金制度、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结算担保金制度和风险准备金制度等。

第四条

交易所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交易所对结算会员结算,结算会员对其客户、受托交易会员结算,交易会员对其客户结算。

第五条

交易所、会员、客户、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应当遵守本细则

篇3:保证金制度

在股指期货交易中,为了确保履约,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实行保证金交易制度。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无论买方还是卖方,均需按所在交易所的规定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是交易者履行合约的财力担保金。

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征求意见稿)中,保证金分为交易保证金和结算准备金。

交易保证金是指结算会员存入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确保合约履约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其金额按合约总价值的一定比例来计算。当买卖双方成交后,交易所按公布标准向买卖双方、按买入和卖出的持仓量分别收取交易保证金。

结算准备金是指结算会员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预先准备的资金,是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须以会员自有资金缴纳。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标准。

结算会员向非结算会员和投资者收取的交易保证金不得低于交易所向结算会员收取的交易保证金。非结算会员向投资者收取的交易保证金不得低于结算会员向非结算会员收取的交易保证金。结算会员的自营业务只能通过其专用自营结算账户进行,其保证金必须与其经纪业务分账结算。

篇4:保证金制度

一、充分认识建立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重要性。建立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是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随着我市经济迅速发展,进城务工人员已成为经济建设的主力军。但近年来,我市因劳动报酬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不断发生,企业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的案件以及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案件日益增多,由此引发的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已成为社会各界密切关注的社会焦点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建立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保障企业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抓紧建立健全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

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按相关文件的要求规定执行。

篇5:保证金制度

工程建设行业保证金制度的现状

保证金制度是实施工程担保的一种具体形式,作为一种行政手段和经济工具,保证金制度具有积极的作用的一面,为维护建筑市场参与主体行为的规范与诚信起到了相应的有效作用。

一是随着我国经济由计划转向市场,政府主管部门充分运用经济杠杆的调控作用,不仅依靠规章制度同时应用经济手段监督管理施工企业。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建筑法>、<招标投标法>、<行政许可法>、<担保法>等法律要求,并结合实际出台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等规章制度,对保证金的收取、使用和返还做出了相应规定;二是一定程度上防止企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扣减或没收保证金来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例如,为了规范工程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工通过劳动获得报酬的权利,预防和解决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在开始逐步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目前,各地方和行业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相关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推广和贯彻落实,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随着工程建设市场的快速发展,保证金制度得到了普遍应用,而且渗透到了建设过程的若干环节,其种类繁多,有的甚至已经成为建设方排除潜在投标人的一个堂而皇之的门槛。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工程建设市场的保证金主要有以下种类:

企业注册保证金。企业注册保证金是施工企业到公司所在地以外的地区注册,当地政府为了提高入住门槛,或者防止企业的违法违规,加强对企业的有效约束,向企业收取的保证金。一般按施工企业资质收取,各地标准不一,一般在30-100万元之间。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指为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保证施工企业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在指定银行专户预存的一定数额的资金。各地规定不同,一般为工程合同价款的1%-3%。

工程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交的资金。设置的目的是为了在招投标阶段对投标人进行制约,以防止其中标后出现不诚信行为(比如不签合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招标人的权利。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是履约担保形式之一,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而提前收取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从标的5%到10%不等。

工程质量保证金。简称“质保金”,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一定的金额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主要担保竣工验收后保修期限内的质量问题。一般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安全生产保证金。是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为了更好的保证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使安全生产的保证资金落到位。各地收取的标准不一,一般为合同价的1%左右。

工期保证金。是工程中标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为了约束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按时完成工程,而缴纳的保证金。合同期内完工,保证金退还施工企业,延期则作为罚金,予以没收。收取比例和行业和各地标准不一,常见为合同价的5%左右,也有从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按1%-5%截留。

优质工程保证金。是地方政府或者建设单位为了加强工程建设质量,提出明确的工程创优目标,要求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施工单位实现了创优计划保证金予以返还,不能实现予以没收。缴纳的比例不等,一般都由地方政府和建设单位确定。

工程建设市场保证金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保证金制度设置不够合理,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名目繁多,数额巨大的保证金在起到一定作用的同时也显现出很多不合理之处。部分保证金是对施工企业的单方面约束,不是建立在建设方与承包方权利对等的基础上的: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和投标人作为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应各有其权利和义务。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按时履约,同时投标人也应该有权要求招标人保证招标程序和过程规范、公平公正。投标人既须支付投标保证金,按照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招标人也应支付保证金,防止出现“明招暗定”等不规范行为,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只是招标人单方面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是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体现,宗旨是利用经济手段引入第三方对工程建设进行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是业主为了保证承包商履行施工合同的义务,要求承包商向第三方(银行或担保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第三方向业主提供保函,一旦承包商违约,由第三方代为履约或赔偿。同时,业主也应该提供支付保证担保,保证业主履行施工合同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一旦业主违约,由第三方代为支付或赔偿,确保工程款及时到位支付。但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业主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约担保,如果承包商一味坚持要求业主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业主很可能就会重新选择承包商,迫不得已,承包商只能面对双方不对等的条件,单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工程质量保证金目前按照原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05]7号)执行,在保障建设工程竣工交用后落实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减少质量投诉,保证建设单位的合法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首先,业主单位扣留质量保证金时比例就高不就低,一般均按照5%左右比例扣留。其次,质量缺陷期的执行时间长,质量保证金拖欠额度大,追索十分困难。再次,建设工程也属于商品,应该具有其他商品的属性,市场上所有流通的商品只有建筑商品扣留质量保证金,其余商品都是按照市场价值购买。如果产品质量出了问题,有很多方法处理,比如说法律手段,双方按合同约定来解决;或者可以采取补救措施,在公证部门的公证下,增加补救条款等。一些大的建设项目如果出了问题,5%明显不够赔偿损失的,所以工程质量保证金在这一点上存在违背市场原则的不合理性。

工程建设市场上常见的保证金很多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企业注册保证金、安全生产保证金、工期保证金、优质工程保证金等种类没有上位法的支持,但是施工企业却依然要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虽然有上位法的支持,但是除了投标保证金在相应的规定中有明确规定,其余的都缺乏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在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共同下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办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局30号令)中第三十七条规定: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除现金之外,可以使用银行保函、银行汇票、保兑支票等。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都要求施工企业以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名目繁多,标准不一,严重削弱了建筑施工企业的竞争力。建筑施工行业的保证金的存在,本来是为了建立高效率、低风险的行业规则,但由于法律、政策以及其他多方面原因,这种制度很快在市场实际中变形,成为特定主体的牟利工具。据中施企协的调研,目前工程建设企业缴纳的各类保证金名目繁多,涉及到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企业注册保证金、安全生产保证金、优质工程保证金、工期保证金、劳动统筹保证金、承兑汇票保证金等10个种类。缴纳8种以上保证金的企业占10%,缴纳5-8种的占58%,缴纳5种以下的占32%。不同地区要求保证金的比例也不相同,企业只能按照各地方政府和业主单位的规定进行缴纳。

建筑施工行业是微利行业,根据统计,建筑强省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的平均利润率不足2、2%。保证金需要提前交纳或者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保证金属于流动资金部分,流动资金就是企业生产经营的生命线,很多企业需要银行的高息贷款,而保证金是没有任何利息的闲置,从资金上说是一种浪费,增加了企业的经济负担,加大了企业资金周转难度,削弱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进步。

以一个特级或一级资质企业为例,如每年接20项工程,施工总产值以10亿元计算,履约保证金按照5%的比例缴纳,光履约保证金一项将是5000万元。工程竣工不结算,一拖两三年,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变得遥遥无期。

保证金易造成款项拖欠。虽然各种名目的保证金都有归还期限,但是在实际中zhèng fǔ 部门和业主会以各种理由拖延,建筑施工企业没有具体的应对措施,保证金名目众多,返还的时候不能全额、返还时间无法保证,已经成为工程建设行业的通病。这样企业的负担会越来越重,利润空间越来越小,进而影响企业扩充积累,阻碍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如果在此期间,相关部门或单位的负责人可能发生变化,更会为保证金的返还增加了难度。对工程建设企业来讲,保证金的催收也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极易造成款项的拖欠。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已竣已结工程质量保证金执行情况统计:已竣已结工程1630项,施工总额861、6亿元,质量保证金预留总额43、08亿元,平均预留比例5%,保证金到期返还总额19、004亿元,返还率44、1%。质量缺陷维修费用3、09亿元,支付维修费用占预留的质量保证金比例9、1%。被发包方拖欠和预留的质量保证金数额高达24亿元,占预留保证金总额的55、7%。均为无息拖欠。保证金的巨额拖欠,目前已经成为建筑施工企业履步维艰的又一大羁绊,制约了施工企业的生存 与发展。

保证金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由于保证金大量占用了工程建设企业的资金,由于资金不足可能引发一系列隐患:由于资金不足可能导致企业经营能力下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能力不足;部分实力不强的企业只能将资金压力向下传递,拖欠劳务企业的工程款;施工材料减料缩水,达不到质量要求;工程款支付不及时,工期延后等问题都可能出现。这些现象扰乱了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容易引起连锁反应,导致法律案件增多,甚至出现一些民工欠薪讨薪、劳务官司、纠纷等影响国家社会和谐稳定的事件发生。

保证金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是保证金问题的主要原因。我国现行的<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都没有明确规定工程建设行业保证金收取的种类、比例和返还时间,这就从源头上给了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随意收取保证金的机会。一些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驱动的“土政策”、“土法规”应运而生,使法律缺少了公正性和严肃性,是目前保证金问题的主要原因。

“多头管理”和“交叉执法”造成保证金制度缺乏规范和统一。目前,我国工程建设市场的管理部门众多,造成了多头执法、交叉执法、越权执法、超前执法的问题严重。多年来,绝大多数的工程建设企业,在承受自身体制变动阵痛的同时,还饱受建筑市场多头管理的执法困扰。各种保证金越交越多,接待的执法部门越来越多,对工程建设企业的管理已经由原来的“条状”行业管理,变成了现在的“网状”zhèng fǔ 部门集体管理。这种重复执法、过度执法的问题出现,增加了保证金的种类和额度,严重干扰了工程建设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制约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政策建议

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秩序。现行的<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都有许多需要补充和细化的地方,特别是<建筑法>的修订刻不容缓,以便从源头上依法治理整顿规范建筑市场。进一步提升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者必究、究则必严。使建筑市场参与的各方主体都能够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

减少保证金种类,统一标准。建筑市场上的保证金种类多,收取标准差异大。减轻建筑施工企业负担有利于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减轻建筑施工企业负担,有效保证企业合理的生产经营利润,有利于企业集中精力做工程,加大在设备更新、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技术储备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投入,不断提升工程技术与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明确保证金收取种类,除法律明确规定可以收取的保证金外,其他的应全部予以取消;规范保证金收取,规定规范保证金收取的形式、金额及返还周期,各地统一标准,并监督实施。

加大银行保函应用范围,逐步取消用现金缴纳保证金。银行保函是指银行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人开具的,用以担保申请人依约履行与第三人所定协议的书面信誉保证。一旦申请人未能依约履行义务(包括缔约和履约),则第三人可以该书面保证文件为依据,请求银行承担保证责任。常见的保函种类有:

投标保函:又称缔约保函。是指承包商在招投标阶段向开发商开具的,保证在中标后同开发商缔结合同的独立银行保函。投标保函的金额按照国际惯例,一般相当于承包商报价总金额的2%-3%,期限应与报价的有效期相同,即90-180天。

预付款保函:开发商为了使承包商尽快动工,常常会在施工前给付承包商一定比例的预付款。为防止承包商拿到预付款后怠于动工或携款逃走,开发商一般会要求承包商申请银行开具与预付款等额的独立银行保函,一旦承包商未依约动工,开发商即可凭保函向开具保函的银行索赔。预付款保函金额应与业主支付的预付款数额相同,即合同金额的10%左右(一般情况下不低于5%,不高于15%)。

履约保函:为保证承包商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开发商按合同总额的一定比例要求承包商开具独立银行保函,如果承包商没有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开具保函的银行将承担给付保函金额的担保责任。履约保函的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左右。

工程维修保函:建设工程完工后,承包商对完工工程有一定期限的维修义务。为担保该项义务的履行,承包商向开发商出具独立银行保函。维修保函一般依惯例及规定为合同总价款的5%-10%。

目前,银行保函在我国建筑市场上的应用有限,很多政府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不接受银行保函,要求施工企业必须用现金缴纳各种保证金。个别地区的银行甚至不给建筑施工企业开具保函,这大大的加重了施工企业的资金负担,造成了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的局面。

探索和建立社会保险体系。利用建筑工程质量保险逐步取代现行的保证金制度,将风险管理引入工程建设市场。建筑工程质量保险是国际上通行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方式,承保建筑工程质量因潜在缺陷发生的质量事故造成的赔偿责任。

“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将加强和银监、保监部门合作,在建筑市场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其中,工程质量保险将率先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开展试点。相关部门将会联合制定和发布工程质量保险制度配套法规和实施细则。相关部门将会联合制定和发布工程质量保险制度配套法规和实施细则。相关部门将会联合制定和发布工程质量保险制度配套法规和实施细则。

从切实减轻施工企业负担的角度出发,结合市场实际,引入社会保险体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完善保险机制和体制。

篇6:保证金制度

期货交易中,任何一个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缴纳少量奖金,作为其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然后才能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并视价格变动情况确定是否追加奖金。

保证金的收取是分级进行的,可分为期货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保证金和期货经纪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即分为会员保证金和客户保证金。保证金应当以货币奖金缴纳,可以上市流通国库券、标准仓单折抵期货保证金,不得使用银行保函等折抵期货保证金。

当每日结算后客户保证金低于期货交易所规定或双方约定的保证金水平时,期货经纪公司应当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否则期货公司将强行平仓,直至保证金余额能够维持其剩余头寸。

篇7:保证金制度

银行保证金存款是为取得其他银行服务而为银行提供的风险保证金,比如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主要是看你需要办理什么风险业务,银行在看是否需要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是指用于核算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各种保证金性质的存款。

在法律对于保证金缺乏明确规范的背景下,探讨保证金的类型,对于备用金类型的'保证金、预付款类型的保证金、租赁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定金类型的保证金、保有返还请求权的保证金、无双倍返还效力的保证金分别界定,确定各自的法律效力,十分必要。

在证券市场融资购买证券时,投资者所需缴纳的自备款。

现货黄金保证金交易是指交易黄金合约时,无需进行全额资金划拨,只需按照该黄金合约总额支付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持有订单的证明。现货黄金保证金交易通常有以下几种保证金类型:

1、开户保证金

开户保证金是指交易商规定客户在开设外汇保证金交易账户时,必须交纳的最低存款金额。

最低开户保证金:100美元

2、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是指交易商规定客户入市买入或卖出黄金时,即开盘买卖时客户账户所必须具有的保证金。

伦敦金:1000美元/手,伦敦银:650美元/手

3、维持保证金

维持保证金是指在持仓过程中,客户的保证金能够维持交易账户继续持有敞口头寸的最小金额。保证金制度。当客户账户的保证金比例为30%时,系统便会对其强行平仓。

伦敦金:300美元/手,伦敦银:195美元/手

4、锁仓保证金

锁仓指客户做了产品相同、数量相同,但方向相反的交易。锁仓保证金是指对锁仓的头寸部分所收取的保证金,系统中的锁仓保证金是按单边收取的。

5、可用保证金

可用保证金是指客户账户的保证金净值减去已用保证金的余额。

6、追加保证金

当客户账户的保证金比例小于等于100%时,便会收到追加保证金的通知。

2投资优势编辑投资外汇保证金的优点:投资目标是国家经济,而不是上市公司业绩;炒外汇是双边买卖,可买升可卖跌,可避免其中之规限;可以进行保证金方式交易,投资成本轻;成交量大,不容易为大户所操控;t+o交易……

投资外汇保证金的八大优点:

投资目标是国家经济,而不是上市公司业绩。

炒外汇是双边买卖,可买升可卖跌,可避免其中之规限。

可以进行保证金方式交易,投资成本轻。

成交量大,不容易为大户所操控。

t+o交易。

能够掌握亏损的幅度(设定止损),不会因为没有买家或卖家承接而招致更大的损失。

二十四小时交易,买卖可随时进行。

利息回报率高(股票每年最多只派息四次,而外汇则是若投资者持有高息货币合约者,每天都可享有利息)。

篇8:国外保证金交易浅析

国外保证金交易浅析

国外保证金交易浅析

[摘要] 在国外证券交易中,特别是在衍生产品的交易中,经常进行一种叫做保证金交易的交易方式。在期货交易中,包括金融期货和种类繁多的衍生期货交易从来都是保证金交易方式。这种交易方式与通常的现金交易方式是完全不同的。保证金交易通过保证金账户的方式为投资者筹措更多的资金,对活跃市场,活跃交易,增加市场流动性,提高投资者资金运作的有效性有很大的作用。

在国外证券交易中,特别是在衍生产品的交易中,经常进行一种叫做保证金交易的交易方式。在期货交易中,包括金融期货和种类繁多的衍生期货交易从来都是保证金交易方式。这种交易方式与通常的现金交易方式是完全不同的。保证金交易通过保证金账户的方式为投资者筹措更多的资金,对活跃市场,活跃交易,增加市场流动性,提高投资者资金运作的有效性有很大的作用。

保证金交易释义在成熟的市场上,特别是在美国,当投资者在经纪公司开立帐户时,一般要选择开立一个现金账户还是开立一个保证金账户。现金账户要求投资者存进所购买资产的全额资金。保证金账户允许投资者仅存进相当于所购买股票资产价值50%的资金。保证金交易实际是一种投资者以所购买的证券资产作为抵押从经纪公司借钱买股票的方式。投资者利用保证金交易来提升自己的投资能力,使自己能够拥有更多的证券资产而不必全额支付现金,增加资金运作有效性。

为减少投资者的风险,监管当局对保证金交易有明确规定。美联储以及许多自律机构包括纽约股票交易所,国家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都有相应的规则来管理保证金交易。经纪公司也可以有自己的规定,但一定比美联储以及各自律机构的规定更严格。在美国,保证金交易的基本规定如下:最低保证金。在保证金交易之前,纽约股 票交易所和国家证券交易商协会要求投资者在自己的经纪公司存放最少2000美元或者100%的购买证券资产总值。有些经纪公司可能要求多于2000美元。这笔保证金叫做最低保证金。

基本保证金。根据美联储的规则T(关于交易商和经纪公司进行保证金交易的管理条例),投资者可以最高向经纪公司借款50%。开始交易后,投资者被要求存放证券资产价值一半的现金。有些证券公司可能要求高于一半。这部分保证金叫做基本保证金。

维持保证金。股票进行保证金交易以后,纽约股票交易所(NYSE),国家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要求在任何时候,保证金账户中至少保持25%的股票资产市值。这个25%叫做维持保证金。大多数经纪公司有更高的维持保证金要求,所谓“对不可靠性的要求”(Called“House”),一般都在30%到40%之间,特别是对一些波动性很大的股票。具体情况要看投资者购买哪种类型的股票,高风险股票要求较高的维持保证金,低风险股票要求较低的维持保证金。(不是所有的证券都可以进行保证金交易的)。

维持保证金的运作是保证金交易最关键的部分。下面从一个例子看维持保证金如何运作。

如果投资者进行保证金交易的初始交易后拥有16000美元的股票资产,其中8000美元是投资者保证金账户基本保证金,或叫做投资者权益。另外8000美元是经纪公司的贷款。按照美联储和NASD25%维持保证金比率的规定,该投资者的维持保证金金额应该是4,000美元。这时投资者权益大于维持保证金,这意味着风险在可控制的范围之内。现在因为股价下跌,16000美元的股票资产变成12000美元,亏损4000美元。投资者保证金账户的投资者权益由8000美元减少到4000美元。如果经纪公司要求的保证金比率也是25%,该投资者现在的维持保证金金额应该是3000美元,仍然低于现在的`投资者权益,应在允许范围之内。但是如果经纪公司要求的保证金比率是40%,则该投资者现在的维持保证金金额上升为4800美元,高于现在的投资者权益。这时候经纪公司可能向投资者发出“补充维持保证金要求”,既所谓“MarginCall”,投资者应立即用现金或者证券资产补充。如何进行交易保证金交易给投资者提供一个以少量资金扩大证券资产实现杠杆效应的渠道。杠杆效应是指投资者购买的股票资产价值大于投资者所投入的资金总量。杠杆效应使得投资者对投资的每一块钱具有更大的“冲力”和“活力”。

举例说明,在上涨的市场上,投资者用10美元的价格买了某一支股票,后来价格涨到20美元。如果开立的是现金账户,投资者付出10美元,获利10美元,100%的收益率。如果是开立的保证金账户,投资者仅付出5美元,得到200%的回报率。当然净收益率必须是还本付息以后。杠杆效应使得投资者投资的每一个百分比都全面放大。杠杆作用使用得越多,放大效用越大。

但是杠杆效应是一把双刃剑,在下跌的市场上,它会带来负面效应。如上面的例子,当股价从20美元降至10美元,如果是现金账户,损失是10美元,即为50%亏损率。如果是保证金账户,损失10美元,亏损率为100%。另外再加上本金和利息,损失就要超过100%了。

保证金交易中借钱越多,杠杆的放大效应越式。这种放大效应在股价上升的时候,能够带来巨大的收益。但是在股价下降的时候,也会变成巨大的灾难。

保证金交易的风险保证金交易的风险来自下面几个方面。

首先保证金账户是一种抵押贷款形式。抵押品一般是本身账户的投资者的证券资产,或其它金融资产的形式。通常,抵押资产的价值下降时,投资者的其它证券资产价值也是同时下降的。所以“补充维持保证金要求”发生时,投资者的补偿能力可能受到制约,而出现债务危机。

其次,风险来自保险金交易的杠杆效应。股票市场的波动带来资产价值的变化和投资者的财富的大起大落,杠杆效应自动放大这种巨大波动的幅度。当投资者选择保证金交易方式时,其证券组合变成高风险资产。当股票大市走低时,杠杆作用对一个高风险的证券组合产生“补充维持保证金要求”的概率比对一个低风险的证券组合的负面的放大效应要大得多,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

最后,当“补充维持保证金要求”,既“margincall”的情况发生的时候。由于维持保证金低于要求,投资者被要求存放更多的现金或者证券资产进入“保证金账户”。如果不论什么原因投资者没有满足补充维持保证金的要求,经纪公司有权强行平仓,卖掉投资者的证券直到维持保证金达到经纪公司的最低标准为止。如果卖掉所有的证券资产还不能满足要求,投资者的账户就要被关闭。经纪公司在股票下跌时强行卖掉投资者的股票,投资者就失去了在市场回升时重新盈利补偿损失的机会,经纪公司的强行平仓会造成投资者的巨大损失。更有甚者,经纪公司可能并不等待投资者运作补偿资金,甚至不必发出“补充维持保证金要求”,也不给任何通报的情况下,卖出投资者部分或全部的证券资产,以偿还贷款。经纪公司可以不经过投资者的认可自行决定卖出投资者股票组合中的任何股票。也就是说,在市场不景气时,保证金交易的投资者不仅损失资本,甚至失去对自己资产的控制。

>( 《中国证券报》, 银河证券 左小蕾 )

篇9:安全保证金制度

安全保证金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四川凌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末召开全体员工大会,要求建立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营造人人关心安全生产,注重安全生产的氛围,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到奖惩分明,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人员适用于公司班组长(含)以上干部、分公司、项目部、挂靠人员在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管理过程中的活动。

第三条 安全生产保证金是属于年度安全奖惩的一种,公司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考核、奖惩的原则,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通过安全生产保证金的收缴,依据年度公司考核的结果对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个人或单位予以返还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责任人予以扣罚。

第四条 安全生产保证金由分公司、项目部、挂靠人员按年或项目工期一次性支付。

第五条 安全生产保证金的收缴、管理:质安部根据公司安全生产保证金缴纳标准,编制在岗人员风险抵押金缴纳名单及金额,经董事长/总经理核准后,下发年度公司安全生产保证金缴纳通知。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保证金的收缴和保管工作。

第六条 安全生产保证金由财务部开设安全生产保证金专用账户,专项存储,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二、安全生产保证金的缴纳标准

第七条 项目经理、分公司、挂靠人员缴纳安全生产保证金标准。

1、项目部负责人:

2、分公司负责人:

3、挂靠人员:

以上三种人员按承包合同金额的5%缴纳安全生产目标风险保证金,最少不低于1万元;

4、挂靠人员未交纳风险保证金的不得安排工作,否则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三、安全生产保证金的返还和补交

第八条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保证金经公司质安部核实后,返还给缴纳项目经理、分公司、挂靠人员。

1、分公司、项目部、挂靠人员与总公司终止施工、员工个人与企业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前未发生生产等安全事故、未受违章处罚,可全额返还。

2、分公司、项目部、挂靠人员与总公司终止施工、员工个人与企业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前发生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受违章/违约处罚的,根据安全合同条款扣除违章/违约款后,返还剩余部分。

3、发生责任事故或受违章处罚的分公司、项目部、挂靠人员,财务部门接到罚款通知书(单)后,从该分公司、项目部、挂靠人员的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通知分公司、项目部、挂靠人员补交,分公司、项目部、挂靠人员与总公司终止施工可从工程(劳务)款中直接扣除。

4、分公司、项目部、挂靠人员与总公司终止施工的安全生产保证金的返还,由总公司质安部提出申请审核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办理。

5、责任人安全生产保证金的返还,由个人提出经公司质安部审核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办理。也可由公司统一转入下一年度进行考核。

四、安全生产目标风险抵押/保证金的管理

第九条 公司质安部会负责对安全生产保证金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监督本办法的实施;

2、审核安全生产保证金缴纳额度,返还数额,结转数额,并报公司有关部门备案;

3、监督项目经理、分公司、挂靠人员按时足额缴纳安全生产目标风险抵押/保证金,逾期未缴纳的,可责令缴纳;

第十条公司财务部协助公司质安部做好安全生产保证金的收缴、返还、奖励工作。

五、安全生产目标风险抵押/保证金的监督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目标风险抵押/保证金监督部门应履行好以下监督职责:

1、审查安全生产目标风险抵押/保证金的收支、管理情况;

2、接受申诉,反映各单位的各方面意见,并督促有关部门处理。

六、安全生产目标风险抵押/保证金的认定、考核及实施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事故的认定,由公司质安部审议批准。

第十三条 若发生一起死亡事故、重大火灾(损失金额在 元以上)及爆炸事故。

1、事故直接责任人依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细则》进行处理,并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或情况恶劣的扣除 元 。

2、事故责任人扣除 元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可重复扣除)。如果责任单位是挂靠人员扣除 元的安全保证金,并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或情况恶劣的扣除 元。

3、公司质安部成员扣除20%的安全生产保证金。

第十四条 若发生一起人身重伤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停工日期在 天或者影响产量 吨)、一般火灾(损失金额在 元以上)事故、中毒事件事故。

1、事故直接责任人依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细则》进行处理,并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或情况恶劣的扣除 元。

2、事故责任人扣除 元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可重复扣除)。如果责任是挂靠人员,扣除 元的安全保证金,并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或情况恶劣的扣除 元。

3、公司质安部成员扣除10%的`安全生产保证金。

第十五条 若发生一起人身轻伤事故、一般设备事故(停工日期在 天或者影响产量 吨)、轻微火灾(损失金额在 元以上)、一次失窃金额在 元以上案件事故。

1、事故直接责任人依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细则》进行处理,,并赔偿公司的全部经济损失。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或情况恶劣的扣除 元。

2、事故责任人扣除 元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可重复扣除)。如果责任是挂靠人员,扣除 元的安全保证金,并赔偿公司的全部经济损失;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或情况恶劣的扣除 元。

第十六条 若发生一起公司记录事故或其他一般事故。

1、事故直接责任人依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细则》进行处理,,并赔偿公司的全部经济损失。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或情况恶劣的扣除 元。

2、事故责任人扣除 元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如果责任是挂靠人员,则扣除 元的安全保证金,并赔偿公司的全部经济损失。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或情况恶劣的扣除 元。

第十七条 受到国家政府机关在安全、环境管理、消防、治安方面的“责令改正通知书”累计达三次(同一问题),扣除分公司、项目部、挂靠人员 元的安全生产保证金。

七、对实现安全生产保证金的扣罚和奖励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保证金奖励金的来源:从安全生产保证金罚款和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资金中提取。

第十九条 年底结束时,公司100%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因违章或事故原因被扣除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不超过10%,按扣除违章或事故原因罚款后剩下的安全生产保证金的 1.2 倍并结合部门系数给予奖励(部门系数见附件)。若因被扣除的安全生产保证金超过30%但不超过50%时,返回因事故被扣除后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并按被扣除后的安全生产保证金的 0.5倍并结合部门系数给予奖励(部门系数见附件)。若因被扣除的安全生产保证金超过50%,只返回因事故原因被扣除后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不给予奖励。挂靠人员只返回因事故原因被扣除安全保证金后剩余的安全生产目标风险保证金,公司不给予奖励。

第二十一条 公司办公室每年 12 月 20 日前,按照公司有关考核办法完成上年度安全生产保证金的考核工作,提出考核结果报公司质安部审定,办公室根据审定结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扣罚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每年1月份由公司财务部将安全生产保证金收支情况报送公司领导和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 考核期间如涉及职务调整、工作调动,上岗员工以新任岗位的安全生产保证金缴纳标准及时间收取抵押金,扣罚和奖励按月分段计算。

八、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公司其他有关安全奖罚规定仍有效,已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处罚的不再进行重复罚款。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质安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01月01日起施行。

篇10:新股交易制度

新股交易制度

过会即给批文,发行人可自主选择发行窗口《意见》规定,发行人过会并履行会后事项程序后即核准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选择时间窗口,核准文件有效期放宽至12个月。未来新股发行节奏有望由市场自主调节,从而实现一级和二级市场的供需平衡。

进一步提前招股说明书预先披露时点《意见》规定了“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正式受理后,即在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进一步提前了招股说明书的预披露时点,以尽可能地给予社会各界足够多地时间发现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防患于未然。

《意见》还增加了对于承销商、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的违约成本和惩罚力度。规定招股说明书预先披露后,发行人相关信息及财务数据不得随意更改。审核过程中,发现发行人申请材料中记载的信息自相矛盾、或就同一事实前后存在不同表述且有实质性差异的,中国证监会将中止审核,并在12个月内不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推荐的发行申请。发行人、中介机构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及相关法律文书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移交稽查部门查处,被稽查立案的,暂停受理相关中介机构推荐的发行申请;查证属实的,自确认之日起36个月内不再受理该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并依法追究中介机构及相关当事人责任。

IPO在审企业可申请先行发行公司债鼓励探索发行普通股之外的其他股权形式或以股债结合的方式融资,这为优先股的推出预留了政策空间。

证监会审核期限缩短为三个月《意见》规定中国证监会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核准、中止审核、终止审核、不予核准的决定

。这条是此次意见稿非常重要的提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证监会三个月内审核期限是非常紧张的,这就使得证监会只有时间进行合规性审查,比如材料是否有缺,条件是否符合等。没有时间进行实质性审查,比如判断企业未来盈利趋势等。

进一步推进存量发行《意见》指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鼓励持股满三年的原有股东将部分老股向投资者转让,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比例。老股转让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得发生变更。老股转让的具体方案应在公司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中公开披露。发行人应根据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合理确定新股发行数量,新股数量不足法定上市条件的,可以通过转让老股增加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新股发行超募的资金,要相应减持老股。

强化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等责任主体的诚信义务加强对相关责任主体的市场约束破发与减持挂钩,这一规定的初衷可能更多的考虑了投资者的利益,但其实造成新股破发的原因有很多,除了发行市盈率过高,还有二级市场的走势波动等因素,所以我们认为这条规定略显严苛。另外,作为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当市场价低于发行价,而公司价值未能在二级市场得以体现时,其减持的意愿本身也是较低的。

另外,《意见》加强了对相关责任主体的约束惩罚力度,规定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应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公开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发行人控股股东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提高公司大股东持股意向的透明度《意见》特别规定,发行人应当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披露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持股5%以上股东转让股票,应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股东减持原因、该股东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须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提高公司大股东持股意向的透明度,明确潜在“利空”预期,有利于市场投资者对未来股价进行相应的预判。

强化对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证券交易所将加强对相关当事人履行公开承诺行为的监督和约束(www.),对不履行承诺的行为及时采取监管措施。

进一步提高新股定价的市场化程度改革新股发行定价方式新规下新股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自行协商确定,另外,这次改革对新股定价取消了

“25%规则”限制,此次意见稿仅对于拟定的发行价格(或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的,要求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上申购前应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须明示该定价可能存在估值过高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并细化了必要的提示内容。这一变化给之前因行业划分等原因导致个别新股发行市盈率被严重压制的现象不复存在。

扩大询价对象主体这部分内容《意见》相较征求意见稿重新做了修订,规定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下的,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应不少于10家,但不得多于20家;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应不少于20家,但不得多于40家。网下发行股票筹资总额超过200亿的,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可适当增加,但不得多于60家。有效报价人数不足的,应当中止发行。

《意见》减少了报价的机构投资者的数量,给予中小投资者更多的参与机会,另外,结合10%的剔除报价,由于有效投资者家数比较有限,所以每家可以拿到的股份数量较多,而且报高了价格就会被剔除,这样报价必然会往低报,这可以部分解决发行价过高的问题。

强化定价过程的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制作定价过程及结果的信息披露文件并公开披露,审慎确定发行价格。信息披露遵循八字真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改革新股配售方式引入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机制引入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机制,有利于建立发行人、主承销商及投资者之间的制衡和长效博弈机制,使得主承销商在发行时需要同时关注前端发行人与后端投资者的利益,从而缓解了过去定价时主承销商较多偏向发行人利益的情况,并有利于最终的合理定价。

调整网下配售比例,强化网下报价约束机制《意见》调整了网下配售的初始比例,增加了网下投资者的配售量。即公司股本4亿元以下的,网下配售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60%;超过4亿元的,网下配售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余下部分向网上投资者发售。既定的网下配售部分认购不足的,应当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向网上回拨股票。由于目前A股市场机构投资者的比例不断增大,所以网下配售的比例也在相应的增加。

改进网上配售方式――不完全的市值配售机制网上配售方式的规定,《意见》跟征求意见稿相比,做了大的改动,采取不完全的市值配售机制。除了按照持有非限售股票市值进行比例配售外,还会考虑申购资金量,是一种不完全的市值配售,不会引发过度抛售。而且在该机制下,预计能比较有效的抑制炒新行为。

网下配售向公募和社保基金倾斜,比例≥40%《意见》规定网下配售的新股中至少40%应优先向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由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配售。上述投资者有效申购数量不足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向其他投资者进行配售。监管层认为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背后代表的.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而且公募基金和社保作为相对理性的报价群体,监管层提高其配售比例,也可能是出于对抑制发行“三高”现象会有所帮助的考虑。

调整网下网上回拨机制网上投资者有效认购倍数在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征求意见稿规定为15%);网上投资者有效认购倍数在100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征求意见稿规定为30%)。所以新规下回拨机制的启动不再取决于网上网下的相对中签率,而取决于网上中签率的高低,给予了中小投资者更多的参与机会。

强化新股配售过程的信息披露要求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应制作配售序及结果的信息披露文件并公开披露。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在发行公告中披露投资者参与自主配售的条件、配售原则;自主配售结束后应披露配售结果,包括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名称、报价、申购数量及配售数额等,主承销商应说明自主配售结果是否符合事先公布的配售原则;对于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数量的投资者,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配售结果中列表公示。

发行人、主承销商、参与网下配售的投资者及相关利益方存在维护公司股票上市后价格稳定的协议或约定的,发行人应在上市公告中予以披露。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三公”原则进一步落实中介机构责任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已经明确具体地提示上述业绩下滑风险、或存在其他法定免责情形的,不在此列。这条规定比征求意见稿时更为严厉,但估计未来每个承销报告都会提示业绩下滑风险,所以虽然看起来很严厉,但是操作性不强。

建立以新股发行价为比较基准的上市首日停牌机制,约束“炒新”目前的新股首日停牌机制以首日开盘价和换手率为基准。虽然停牌时间和停牌次数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炒新行为,但以开盘价为基准的监管方式很难从根本上抑制首日的爆炒行为。如果

将目前的规则应用到以发行价为停牌基准的话,首日收益率或许会大幅降低。

强化新股发行的过程监管、行为监管和事后问责发行人和承销商不得向发行人、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销商及上述人员的关联方配售股票。发行人和承销商不得采取操纵新股价格、暗箱操作或其他有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行为;不得采取劝诱网下投资者抬高报价但不向其配售股票的行为;不得通过自主配售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或谋取不正当利益。证券业协会应制定自律规则,规范路演推介、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披露、承销商自主配售等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信息披露的深化信息披露的八字真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三条红线不能碰――虚假记载、重大遗漏、误导性陈述。

篇11:外汇保证金交易培训心得

李经理:

您好。

就像您在今天培训结束时所说的 “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那么快” 。我还在沉浸在虚拟交易盈利的喜悦中,突然的发现明天就是培训的最后一天了,我们也要迎来考核。虽然不知道能不能顺利通过,并且留在这个集体当中。但这几天的学习着实让我有了很大的提高。

说到对培训的看法,我觉得它是非常有意义的。作为一个刚毕业的学生,这样的培训机会绝对是弥足珍贵。我仿佛像是回到了大学的校园一样,在听老师的讲课。只是老师是那么的年轻,不再是大叔大妈的年纪,而是哥哥姐姐。佳姐和边哥在这几天为我们的付出我也都默默的记在心里。佳姐的讲解让我从一个对外汇市场交易毫无了解的小白,变成了一个可以自己分析蜡烛图,有自己观点和想法的菜鸟分析师。而边哥的指导也让我受益匪浅。那次我因为自己的事情请假,通道线没有学到,还是边哥早上过来为我补课,让我赶上大家的脚步。

回到培训本身,我觉得短短的五天培训对于外汇市场交易的技巧的学习是远远不够的。但是这五天的课程,也绝对是精品了。很快地让我对外汇市场知识有了初步的理解和概念,为我树立了信心和勇气,也为以后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说到对市场的看法,我觉得外汇市场有很多的优点,值得我们去研究 ,去学习。它交易量大 ,涉及的国家多,没有太多的人为因素,不会那么容易被的操纵和控制,提供了一个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能者多得。而且,外汇保证金的交易方式也让我们有了以小搏大,在外汇市场中通过小资本获利的机会。简而言之,我个人非常看好这个市场,也希望可以在其中展示自己的.能力和价值。

我入职的目标及规划很简单,短期内一定还是一个学习和积累的过程。我会继续拿出在培训时的精神,努力的学习和充实自己。我相信公司的老员工,比如佳姐和边哥,都有很多我需要学习的地方。我希望可以通过在公司的学习和锻炼,早日成为一个合格的分析师。拥有对各种价位变化,点位变换的敏感度。做到眼前无线,心中有线。记得边哥讲过 ,曾有一个同事甚至可以拿趋势线、通道线做出一幅画。我相信只要踏实的努力,有朝一日也可以做到在蜡烛图上飞舞。至于具体的理想,也很简单:我们在单位工作,都希望向上爬,获得属于自己的社会地位。佳姐也是我的奋斗目标,希望数年之后,我也可以在会议室培训新的学员,为他们讲述自己当年在这里培训的故事。

无论最后是否会留下,我都会很珍惜这段时光。也会继续加强自己对外汇保证金交易的理解。衷心感谢佳姐和边哥在这几天的指导和培养。

刘xx

20xx年8月23日

篇12:外汇保证金交易培训心得

外汇保证金交易培训心得

外汇保证金交易培训心得

李经理:

您好。

就像您在今天培训结束时所说的 “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那么快” 。我还在沉浸在虚拟交易盈利的喜悦中,突然的发现明天就是培训的最后一天了,我们也要迎来考核。虽然不知道能不能顺利通过,并且留在这个集体当中。但这几天的学习着实让我有了很大的提高。

说到对培训的看法,我觉得它是非常有意义的。作为一个刚毕业的学生,这样的培训机会绝对是弥足珍贵。我仿佛像是回到了大学的校园一样,在听老师的讲课。只是老师是那么的年轻,不再是大叔大妈的年纪,而是哥哥姐姐。佳姐和边哥在这几天为我们的付出我也都默默的记在心里。佳姐的讲解让我从一个对外汇市场交易毫无了解的小白,变成了一个可以自己分析蜡烛图,有自己观点和想法的菜鸟分析师。而边哥的指导也让我受益匪浅。那次我因为自己的.事情请假,通道线没有学到,还是边哥早上过来为我补课,让我赶上大家的脚步。

回到培训本身,我觉得短短的五天培训对于外汇市场交易的技巧的学习是远远不够的。但是这五天的课程,也绝对是精品了。很快地让我对外汇市场知识有了初步的理解和概念,为我树立了信心和勇气,也为以后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说到对市场的看法,我觉得外汇市场有很多的优点,值得我们去研究 ,去学习。它交易量大 ,涉及的国家多,没有太多的人为因素,不会那么容易被操纵和控制,提供了一个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能者多得。而且,外汇保证金的交易方式也让我们有了以小搏大,在外汇市场中通过小资本获利的机会。简而言之,我个人非常看好这个市场,也希望可以在其中展示自己的能力和价值。

我入职的目标及规划很简单,短期内一定还是一个学习和积累的过程。我会继续拿出在培训时的精神,努力的学习和充实自己。我相信公司的老员工,比如佳姐和边哥,都有很多我需要学习的地方。我希望可以通过在公司的学习和锻炼,早日成为一个合格的分析师。拥有对各种价位变化,点位变换的敏感度。做到眼前无线,心中有线。记得边哥讲过 ,曾有一个同事甚至可以拿趋势线、通道线做出一幅画。我相信只要踏实的努力,有朝一日也可以做到在蜡烛图上飞舞。至于具体的理想,也很简单:我们在单位工作,都希望向上爬,获得属于自己的社会地位。佳姐也是我的奋斗目标,希望数年之后,我也可以在会议室培训新的学员,为他们讲述自己当年在这里培训的故事。

无论最后是否会留下,我都会很珍惜这段时光。也会继续加强自己对外汇保证金交易的理解。衷心感谢佳姐和边哥在这几天的指导和培养。

刘xx

8月23日

篇13:外汇保证金交易现状论文

外汇保证金交易现状论文

1叫停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原因

(1)投资者风险大,损失严重。大量投资者对外汇、汇率方面的基本知识、复杂的交易规则和手段了解有限,风险防范意识和承受能力较弱。同时杠杆原理的运用,放大了损失额度,虽然国内银行规定的杠杆上限是30倍,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存在对客户提供更高杠杆率的现象,从而急剧扩大了可能的损失额度。并且,由于外汇市场24小时运转且没有涨跌幅限制,波动剧烈的时候可能在一天之内就波动数月才能积累的幅度。外汇的走势更受众多因素影响,很难确切地判断汇率的即时变动。而每天外汇市场最为活跃的时段正对应于我国的夜间时段,因此投资者一旦持仓过夜,损失的可能性极大。实际的交易结果也显示绝大多数的投资者目前都处于亏损状态。

(2)市场投机行为过度,影响整体稳定。近年来热钱不断涌入中国,大批逐利资金有可能流入外汇保证金市场,进行非理性逐利和短期投机,造成市场波动幅度加大。同时股票交易的减少,会对我国股市的发展和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造成很大的影响。

(3)服务配套和平台建设不足。银行提供的有关风险预测,汇市走势等方面的信息量和技术指标很少;在分析预测市场走势和评估风险水平等方面的准确性和能力也与国外的经纪商有较大的差距,这都不利于正确引导投资者选择投资方向、提升投资水平。银行交易平台的稳定性、时效性和业务员的熟练性不能完全保证,看盘和实际行情可能会有不超过10个点的点差,会给保证金交易的投资者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4)商业银行经营风险难以控制。因客观条件的制约(市场规模小)和逐利的需求,交易的大部分头寸由银行持有进行对赌,没有在国际市场对冲,一旦汇率的变动与敞开头寸的方向相反就将造成巨额亏损。并且银行的角色从服务者转变为了参与者,面对潜在高额利润的诱惑,银行能否坚持安全性的原则值得警惕。远至巴林银行的倒闭案,近至法国兴业银行巨亏和美国次债危机都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果最后都必须以人民币反映,折算风险也不可避免。更重要的是,若因银行的违规操作,或对风险的提示和交易指导不充分,导致客户在交易中的严重亏损,将会影响公众对银行,监管机构甚至市场的评价和信心。

(5)监管体系不够健全和有效。法律体系散乱、不统一,法律位阶低,权责不明,多头监管,自律监管缺位和法律老化。许多资本市场发达的国家都有在原有证券期货法律的基础上扩充或加强了对外汇保证金交易的监管。与国外相比我国的监管体系不够健全,尚未形成一个一体化的、有效的、明确的监管法规体系。

2叫停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影响

(1)对于国家和监管者而言,面对外汇保证金交易实际操作中的一系列问题,如果不采取措施,坐视大面积的投资者产生亏损,将会严重影响投资者的热情,进而影响其对于商业银行、市场和政府的信任,产生严重的联带效应,不利于社会经济健康平稳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叫停可以迅速、直观的规避这一系列问题。

(2)对于银行的发展而言,从短期来看,银行在规避该业务面临的经营风险的同时也失去了这项风险相对较小、收益来源稳定、盈利能力强的业务;从长期来看政策的导向作用将不利于银行业对于衍生金融产品的提供和金融创新的发展。

(3)对于投资者而言,面临两种选择:①进行平仓,承担已形成的损失或收益,永久性退出市场;②将资金转移至境外交易经纪商的平台。目前市场调查结果显示:虽然投资损失惨重,但大部分投资者反对叫停该业务。结合94外汇保证金业务第一次被叫停后大量资金继续通过境外交易经纪商的平台流出进行交易的历史经验和目前投资者动态,可以推断,在此次叫停后,必然会有大量资金再次转入地下进行交易。但在地下交易中交易资金安全得不到保证,并且由于缺乏法律保护,损失无法追讨。从短期来看,投资者的风险将会从与国有商业银行的交易关系中转移至与境外经纪商交易关系中,并且有增无减。从长期来看,银行作为本身承受相对较小风险的主体规避了风险(假设银行不会将抽出的资源投资于其他风险市场),而投资者作为承受相对较大风险的主体却增大了损失可能。因此,在表面矛盾淡化的情况下,问题并不能得到有效率的解决。

(4)对于整个市场未来的发展,首先要明确的是:此次叫停实质上等同于长期叫停(若在短期内可解决的问题不可能叫停,因为政策短期内的反复会使监管机构和政府失去公信力,或引发公众对监管能力的怀疑)。在此前提下对市场未来发展的影响进行分析:①叫停会使刚刚兴起的市场会再度萎缩。外汇市场有三种发展模式:自然演进式(美国为代表);被动发展模式(俄罗斯为代表);主动发展模式(新加坡为代表)。从实际情况对比来看我国与新加坡的发展道路十分相似,都是从严格管制到逐步放开的渐进发展过程,政府在其中起重要作用。目前新加坡在世界外汇交易的份额中已占到近6%的份额,是全球重要的'外汇交易中心,而我国的份额不到0.2%,且只有远期外汇交易这一项业务开展较为广泛。造成这种差距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我国开放过程中市场化不连续、不彻底。实践表明一个成熟市场的标志应当是由需求推动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减少政府干预是发展外汇衍生产品市场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选择。对我国而言则是在政府应需求主导建立起一个市场之后,逐步放松管制,定位于优化和创造有利于市场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各种条件,维持和提供透明、公正的游戏规则,引导市场创新,培育扶持市场的发展,而不是强加干预。②在缺少市场实际检验下的监管方式和效率值得考虑:从1994年该业务第一次被叫停至恢复,的改进、准备、完善换来了相似的结果,原因何在?另一个相似的案例:国有股减持的方案在推行之前经过长时间的无数研究、论证后开始推行,但真正实行后不到几个月时间就宣布暂停。这也许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说明脱离了实践的长时间的研究、改进换来的可能只能是时间和成本的浪费,时机的贻误。对经济运行能产生影响的因素非常多,只有在实际运行中不断发现问题,进而解决,才有可能完善。市场的形成是需要时间来培育的,但如果能够通过有效的监管实现市场跨越式的发展,也许会收到更好的效果,新加坡的发展历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虽然两国在体制和其他方面有着许多不同,但类似的发展轨迹还是极具参考价值的。

因此,从自由经济市场的角度来看,无论是对于银行、投资者,还是整个外汇市场未来的发展,该监管措施的影响都将弊大于利。

3对外汇保证金交易发展前景的建议

(1)针对投资者,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注意风险控制和防范,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者可选择较低的杠杆率,有效运用限价买/卖单、止损买/卖单等措施控制损失额度;将资金分散投资于不同的交易平台上以控制信用风险和时滞风险。同时要加强对于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和研究,关注各类相关信息的出台和变化,调整投资心态,消除期望通过外汇保证金市场一夜暴富的心理。

(2)针对商业银行,首先要提升配套服务的质量,为投资者提供高质量的、时效性强的分析、评估、预测,和多样化的技术分析工具和指标;定期举办讲座和培训班,以提高投资者的水平;加快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及交易规则和平台的建设,使交易平台能24H稳定持续运行,保证交易流程的透明化。其次要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更多有需求的投资者进入,以扩大市场的容量;做好风险防范和提示,限制暂不具有相应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杠杆率和持仓总量,以为投资者提供最适合的服务为目标。完善银行内部制度,加强内部监管,控制银行操作中的漏洞,避免内部信用风险与道德风险的发生。

(3)完善市场监管,加强风险控制。①整合有关监管部门的力量,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一个完善的、统一的、超前的监管体系,对银行交易流程进行全程监控;②加强相关法规建设,明确定性非法行为特征,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制订严格制裁措施,为监管查处提供法律依据;③建立、完善和加强的投资者档案体系、交易信息安全与保密机制、投诉处理机制与处理能力。

(4)调整监管的原则和目标,权衡监管成本与收益。不以禁止投机性交易为监管的一个主要原则,而应将监管的原则和目标定位于完善有利于市场发展的条件,设施维持和提供透明、公正的市场运行规则,以市场的自主运行为主体,保证市场运行的效率性和连贯性。同时监管还应更加关注成本与受益的关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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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付乐,曾宪宁.我国金融创新的现状与路径探析[J].企业经济,2007,(10):142-144.

[9]@庄磊,张志辉.国有股减持问题探析[J].浙江金融,2000,(8):31-32.

篇14:什么是期权保证金

问题:什么是期权保证金?期权保证金是什么意思?

在期权交易中,买方向卖方支付一笔权利金,买方获得了权利但没有义务,因此除权利金外,买方不需要交纳保证金,

什么是期权保证金

对卖方来说,获得了买方的权利金,只有义务没有权利,因此,需要交纳保证金,保证在买方执行期权的时候,履行期权合约。HacK50.com-是最好的入门资料网站

卖方期权保证金按传统方式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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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什么是投标保证金

问题:什么是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什么意思?

现行的《担保法》规定了五种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担保法》规定:保证是当事人为了确保债的履行,根据法律规定或者约定所采取的保障债权人利益实现的法律措施,

法律还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由此可见保证是人的概念,而且还是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概念。 www.HacK50.com-找入门资料就到

在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都没有提到投标保证金的概念,也就是说按照即将实施的《行政许可法》法理原则,投标保证金并非是在工程招投标中必须存在的内容。

篇16:什么是履约保证金

问题:什么是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是什么意思?

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履约担保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额度为合同价格的10%;履约银行保函是中标人从银行开具的保函,额度是合同价格的10%;履约担保书是由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证卷公司、实体公司或社会上担保公司出具担保书,担保额度是合同价格的30%。一般情况下履约担保是在保修期满并颁发保修责任证书后15天或14天退回。大中型工程保修期为一年至两年,中小型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是我国的称谓,《fidic》编制的1987年第四版施工合同条件称为缺陷责任期,而第一版施工合同条件称为缺陷通知期限。HacK50.com-是最好的入门资料网站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HacK50.com-是最好的入门资料网站

要求中标人提交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是招标人的一项权利。该保证金应按照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或者根据招标人在评标后作出的决定,以适当的格式和金额采用现金、支票、履约担保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其金额应足以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后应予反还。但在工程合同中,招标人可将一部分保证金展期至工程完工后,即直到工程最后验收为止,

在货物或服务采购合同中,招标人也可将一部分保证金展期至安装或调试之后。 www.HacK50.com-找入门资料就到

如果中标人拒绝提交履约保证金,可以视为放弃中标项目(参见《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可以从仍然有效的其余投标中选择排序最前的投标为中选的投标,但招标人也有权拒绝其余的所有投标,并重新组织招标。HacK50.com-,投资者入门的好帮手

履约保证金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更不同于保证。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5条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由于本法没有规定接受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不履行合同时是否应当双倍返还履约保证,所以我们不能将其视同为定金。其次,履约保证金也不同于预付款。预付款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前提前支付合同约定价款。以帮助义务人能更好地履行合同,属于履行的一部分。预付款不遵循定金罚则,即预付款交付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不发生丧失或双倍返还的问题。而履约保证金则发生不予返还的问题。最后,履约保证金也不同于保证。保证是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履行债务的担保方式属于人的担保。HacK50.com-,投资者入门的好帮手

履约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的形式时,最容易与银行担保相混淆。银行担保,是银行以自己的财产或信用为他人债务提供的一种担保形式,也是一种保证,是一种新的人的担保。而作为履约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只是银行保证在中标人不履行合同时,从其开户上支付相应的保证金额。所以银行保函实质上还是中标人自己的担保,并非作为第三人的银行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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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什么是外汇保证金

问题:什么是外汇保证金?外汇保证金是什么意思?

外汇保证金的操作是投资人将一定金额的资金存入交易帐户,作为外汇交易的保证金,由交易商同意,授予客户若干信用倍数,使其可操作相当于存入资金的数倍的交易金额,

什么是外汇保证金

使其用可以用较小的资金,在外汇市场上进行较大的交易,外汇保证金投资另一项最吸引人的特色是可以双向操作,您可以在货币上升时买入获利(做多头),也可以在货币下跌时卖出获利(做空头),从而不必受到所谓的熊市中无法赚钱的限制。HacK50.com-是最好的入门资料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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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新三板交易制度

一 以机构投资者为主,自然人仅限特定情况才允许投资。

二 实行股份转让限售期。新三板对特定主体持有股份规定限售期,另对挂牌前增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等也分别规定了限售期。

三 设定股份交易最低限额。每次交易要求不得低于1000股,投资者证券账户某一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的,只能一次性委托卖出。

四 交易须主办券商代理。主办券商代为办理报价申报、转让或购买委托、成交确认、清算交收等手续,挂牌公司及投资者在代办系统所进行的股份交易的相关手续均需经主办券商办理。

五 依托新三板代办交易系统。新三板代办交易系统依托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与中小板、创业板等并列于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

六 投资者委托交易。投资者委托分为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委托当日有效。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均可撤销,但已经报价系统确认成交的委托不得撤销或变更。

七 分级结算原则。新三板交易制度对股份和资金的结算实行分级结算原则。

安全保证金制度

离岸再保险人保证金制度

制度是

保证金承诺书

保证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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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

什么是合伙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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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保证金交易制度(精选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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