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音乐文献的文献学方法及其规范论文

时间:2023-03-18 03:59:29 作者:本意元元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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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探讨音乐文献的文献学方法及其规范论文

探讨音乐文献整理的文献学方法及其规范论文

音乐文献整理中,文献学方法的运用有失规范,影响到对中国古代音乐史诸多问题的认识与总结,“燕乐二十八调”的研究是为显例。文章围绕这一问题的整理研究,利用目录、选择版本、校勘注释、考订辨伪、义理分析等基本方法展开讨论,强调正确运用文献学方法的重要意义。

当我们引进了“音乐学”(musicology)这个概念时,我们看重的是这个术语的后缀-ology,它表明这是一个关于音乐的知识系统,这就意味着研究方法要遵循学科规范。研究音乐史,最主要的工作内容是在分析理解音乐史料,并将这些史料与保留至今的音乐传统以及出土文物相互联系起来思考。这个与文献挂钩的环节就产生了音乐学的一个分支――音乐文献学。从前辈王光祈、杨荫浏等人的里程碑式的学术成果中,我们看到了文献工作是保证其学术成功的重要基础。他们的成功经验也为我们竖起一个榜样:中国古代音乐研究要与传统学术结合起来。中国音乐的研究者也同样认识到:中国古代音乐叙事有自己独特的描述、记录音乐和理解音乐的方式及传统,但在记录专业知识的同时,这些音乐文献也是在中国古代学术的规范背景下形成的。所以,在研究古代音乐史问题中,不仅要重视音乐文献,更重要的是要以文献学方法来认识、理解音乐文献。

要泛泛论文献学,说起来极简单,即关于文献典籍搜集、整理、研究的学问。艰难的是,从哪里搜集,如何整理,又怎样研究。因此,应用文献学的技能并不是容易的事。文献学实际上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就文献整理而言,即关涉到文字、音韵、训诂、目录、版本、校勘、辨伪、考订、辑佚等等诸多方面的知识。各种学科的相互贯通及其长期实践,形成了各学科的基本原则与基本规范。比如在文献整理中,孔子整理校释“六经”时所总结的“多闻阙疑”、“择善而从”、“无征不信”的原则与方法,即为后代文献典籍整理者所信守。再如具体到校勘学,汉代刘向、刘歆广备众本,互相对校,校字句、订脱误、删复重、增佚文等方法,清代章学诚《校雠通义》即将之树立为“宗”。而现当代学者的古籍校勘,陈垣“四校法”则堪称“模范”。文词注释,荀子的“循名责实”,为精确地辨析、训解词语指明了道路;释事释义,唐代李善《文选注》,历来被看成古注之佳作。辨伪学上,从来都以孟子“尽信《书》,则不如无《书》”为训,以资提醒对古文献的整理采取审慎态度。考据学派的诸多“技能”,均成为文献整理研究的“守则”。

方法运用的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结论的是否真实,尤其是对古典文献的整理,所求的就是“真实”的文献效果。没有正确的方法,或违背学科的基本原则,即失去了规范。在不守规则的基础上进行研究,难以达到信实的结论,这也是不难理解的。虽然音乐文献有其特殊性,但是当我们面对“不闻其声”、仅存文字的古代音乐典籍时,实际上的工作就是古籍整理,这可以说与一般文史学界的古籍整理工作没有区别。当音乐学界的人们要进行这样的工作时,只不过是以“音乐人”的身份在从事古代文献的整理工作,仍然应该以一般意义上的文献学理论原则、工作方法为指导,遵守文献学的规范进行研究。本文即以“燕乐二十八调”的研究为例,来探讨运用正确、规范的文献学方法在学术研究中的重要性问题。

对“燕乐二十八调”的整理、研究,涉及到古文献学的诸多方面,比如目录、版本、校勘、注疏、辑佚、辨伪、考订。本文就下列四个主要方面加以分析。

一、“燕乐二十八调”的资料搜集与目录版本

依靠目录检索,“二十八调”名称的出现,今见最早文献为《乐府杂录》。这里举《乐府杂录》为例。

《乐府杂录》,作者唐段安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对其成书与著录情况有一个较为简明的介绍:“书(《乐府杂录》)中称僖宗幸蜀,又序称洎从离乱,礼寺隳颓,既移,警鼓莫辨,是成于唐末矣。《唐书・艺文志》作一卷,与今本合。《宋史・艺文志》则作二卷,然《崇文总目》实作一卷,不应《宋志》顿增,知二字为传写误也。”①《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是阅读古籍的入门书,为目录著作之典范。这里提供了三个信息:《乐府杂录》成书于唐末;北宋初年的《崇文总目》即有著录;《新唐书・艺文志》著录一卷,与成书于它稍前的`《崇文总目》比勘,可证《宋史・艺文志》著录有误。考《乐府杂录》的流传,宋代而下,如元末明初陶宗仪《说郛》、明嘉靖陆楫等辑刊的《古今说海》、明吴g校刊《古今逸史》、清曹溶辑《学海类编》、清道光钱熙祚校刊《守山阁丛书》,均有收录。在诸多版本中,以陶氏《说郛》本为早。尽管陶氏《说郛》为丛书,却时有节录。故为求全求精,尚需查找足本以及校勘整理本。依据这些基本规则,清道光钱熙祚校刊《守山阁丛书》本《乐府杂录》更具有学术资料性。《守山阁丛书》本虽后出,但钱氏遍检《文献通考》、《太平御览》、《琵琶谱》诸书,逐句考定,校勘精当,《丛书集成初编》收录并据此影印。《丛书集成》的这种选择,其实已经为我们提供了如何采用版本的参考。但钱氏在编校《守山阁》本时,并未见过《说郛》,这却又留下了很大遗憾,《守山阁》本仍然存在几处关键性错误,笔者将另行撰文专论。

再如《事林广记》,目前较易阅读到的有两种版本:一为中华书局1963年影印元至顺年间(1330―1333)建安椿庄书院刻本;另一种为日本元禄十二年(16,即康熙三十八年)刻本,见《和刻本类书集成》第一卷。这两种版本中的谱字律名均有不同程度的讹误,只要将二书对校,就会看到中华书局影印元本比日本元禄刻本错误要少得多。但在研究中,因为疏于版本选择,学者多以日本元禄本为据,盲目跟从,研究的结论也就可想而知了。

“燕乐二十八调”研究的已有成果,之所以存在诸多偏失,主要原因即在于对所录各版本缺乏源流考辨,未能选取精善之本作依据,比如清代著名学者凌廷堪对二十八调结构的分析,仅据《辽史・乐志》的记载立论,难免挂一漏万,得出不全面的结论。而后来的研究者,趋其一端,以他的研究成果作为原典文献,反过来去论证宋人沈括、陈元靓、张炎的记述,以企分辨“七宫四调”还是“四宫七调”,这种颠倒文献关系的做法,难以说清问题的根本。

可见,重视文献来源,慎重选择版本,精细考识辨别,以求掌握古文献的本来意义,恢复古文献的本来面貌,这正是解读音乐文献的基础。

二、“燕乐二十八调”的资料梳理与校勘考订

今存“燕乐二十八调”的文献资料,依时代顺序来看,主要有:唐段安节《乐府杂录》、宋欧阳修等《新唐书・礼乐志第十二》、王溥《唐会要》、沈括《梦溪笔谈》、《补笔谈》、宋徽宗《景v乐髓新经》、陈D《乐书》、蔡元定《燕乐书》、陈元靓《事林广记》、张炎《词源》、元脱脱《辽史・乐志》、《宋史・乐志》等。这些文献著述成书的时代不同,撰写编辑的体例有异,随着不同时代的刊刻传播,版本一定会有出入。因此,在溯源探流、辨析版本优劣的基础上,进行校勘、考订,以求精求善是必须进行的工作。

校勘的目的是为了正讹误。在校勘正误、考识辨别的基础上再作研究,地基扎得稳,结论靠得住。遗憾的是,现今诸多研究者,仅据某一版本或只就翻检到的文献,甚至据别人文章、著作中的转引,立论申发,指责“郑译弄错了”,“蔡元定弄错了”,“宋人弄错了”,或拘于传统偏见,对文献不作全面的梳理与考订,一味地加以否定而致使观点错误,使研究陷入困境。比如对张炎《词源》所记燕乐二十八调理论的认识与采用,就表现出这样的偏颇。

张炎是南宋末年著名的词作者和词论家。其父即通晓音律,他本人也曾从当时著名的古琴家杨缵问学,词作音律协洽。所著《词源》,成书于元仁宗延v四年(1317)前后。书中详细全面地记录了二十八调(尽管当时常用的只有七宫十二调)的结构关系。他的记录应该是当行本色之论。当代著名的音乐学家也承认《词源》以及《景v乐髓新经》、《梦溪笔谈》、《燕乐书》等的记载,以为“它们至今还是基本上可以各与当时乐坛上流行曲调相对证的‘活材料’”①。可惜的是,在论到燕乐二十八调的记载时,却说“其间(指《景v乐髓新经》、《梦溪笔谈》、《燕乐书》和《词源》)虽然捉襟见肘而不得不一变再变”②。“不得不一变再变”的结论是如何得出来的?宋人又是如何“捉襟见肘”了呢?当我们将这几部宋代文献依成书的时间先后排列比勘,将其中所记燕乐二十八调的相关内容进行考查订正,便会发现,《词源》所记录的调名及律吕的对应关系与《乐府杂录》、《唐会要》所记录的自唐天宝十三载以来的对应关系,未见发生变化。如果非要论定宋人“泥古”,他们的记载不可信,那么,依据什么文献才是可信的呢?也许是受凌廷堪的影响,研究者竟然多重视《辽史・乐志》的记载。《辽史・乐志》的撰成晚在至正四年(1344)。众所周知,辽起朔方,记载本少,其制国人著作不得传于邻境,故经兵燹,荡然无存,修史时仅据金人耶律俨、陈大任二家所记及叶隆礼《契丹国志》。资料缺乏,颇见疏略,早为史学界所公认,书中舛误,钱大昕《廿二史考异》也早有辨证。就其中燕乐二十八调的记载而言,比较低级的错误也是屡见不鲜,从中亦可见出,撰著者对于这个已经失传一半的乐调理论,既不请教乐工,也未仔细考订,只是一味“托古”,将二十八调名附会于《隋书・乐志》中苏祗婆调名之下,以示所谓的“高古”。凌廷堪关于“不用黍律以琵琶弦叶之”(语出《辽史・乐志》)的错误说法③,正是以《辽史・乐志》的所谓“四旦”为依据的。但《辽史・乐志》中关于“旦”这个术语的理解已经不同于最初出现在《隋书・乐志》中的“旦”,故此“四旦”的乐学内容已经不同于苏祗婆之“五旦”。以错误文献为原始依据,得出的结论怎能令人信服!

三、“燕乐二十八调”的资料阅读与辨疑注释

阅读、整理古代文献,分辨资料的真伪,对资料的可靠性进行审订,破疑释难,准确注释,是进一步研究的前提。关于“燕乐二十八调”,在对诸多文献进行精细校勘的基础上,分析辨别,疏通注释,做出正确理解,这才是研究工作的意义所在。

记载“燕乐二十八调”的文献,版本系统复杂,流变时代久远,尤其“燕乐二十八调”是专业性极强的音乐文献,如何正确理解,辨妄纠缪,进行正确的注释,便显得十分重要。《梦溪笔谈・乐律》虽然全面记载了燕乐二十八调的结构理论,但其中所记有许多显而易见的学理性错误。

例证一:关于工尺谱字与十二律吕名称的对应关系,《梦溪笔谈》有两处记述。第一处见卷六《乐律二・燕乐十五声》,第二处是《补笔谈》卷一《乐律・燕乐十五声》。两处所记,孰是孰非?为了明晰辨疑,兹据清照旷阁刻本录原文并断句如下:

《梦溪笔谈・卷六・乐律二・燕乐十五声》:

十二律并清宫,当有十六声。今之燕乐,止有十五声。盖今乐高于古乐二律,以下故无正黄钟声,只以“合”字当大吕,犹差高,当在大吕、太簇之间。“下四”字近太簇,“高四”字近夹钟,“下一”字近姑洗,“高一”字近中吕,“上”字近蕤宾,“勾”字近林钟,“尺”字近夷则,“工”字近南吕,“高工”字近无射,“六”字近应钟,“下凡”字为黄钟清,“高凡”字为大吕清,“下五”字为太簇清,“高五”字为夹钟清。

《补笔谈・卷一・乐律・燕乐十五声》:

十二律并清宫,当有十六声。今之燕乐,止有十五声,盖今乐高于古乐二律,以下故无正黄钟声。今燕乐只以“合”字配黄钟,“下四”字配大吕,“高四”字配太簇,“下一”字配夹钟,“高一”字配姑洗,“上”字配中吕,“勾”字配蕤宾,“尺”字配林钟,“下工”字配夷则,“高工”字配南吕,“下凡”字配无射,“高凡”字配应钟,“六”字配黄钟清,“下五”字配大吕清,“高五”字配太簇清,“紧五”字配夹钟清。

根据以上文献内容,列表比较如下:

表中所示相异之处有如下四点:

1. 工尺谱字所对应的音律高度不同。按《梦溪笔谈》(以下简作《笔谈》)所记,合字在“大吕、太簇之间”,最后四清律有明确对应谱字,但与倍(正)律谱字完全不合;按《补笔谈》所记,合字恰好对应于黄钟。两处所记相差1 半音,谱字全体相隔1 半音,或者反过来说,《补笔谈》所参照的律吕系统比《笔谈》全体低约1 半音。

2. “紧五”音位,《笔谈》未记,《补笔谈》记。

3. “下工”音位,即“高工”左边(低半音)的音位,记法有异。《笔谈》记作“工”,《补笔谈》记“下工”,即按《补笔谈》所记,“工”这一谱字,实际上应该理解为“下工”音位。

4. 自“高工”至“下五”一段,排序不同。《笔谈》排列:“高工、六、下凡、高凡、下五”。如此排列,即可知“合”的高八度谱字是“高凡”;《补笔谈》排列:“高工、下凡、高凡、六、下五”。这一分歧极有参照性,必须对这二者的正误做出鉴别。

这里的疑问有二:

1. 正确的排序究竟是“凡”比“六”高,还是“六”比“凡”高?

2. 与“合”字同律名(比“合”字高八度)的,究竟是“高凡”还是“六”?

有工尺谱常识的人不难判断:

1. 工尺谱字的高低顺序是“六”比“凡”高,十个谱字的顺序为:合、四、一、上、勾、尺、工、凡、六、五。这是音乐常识,而《笔谈》则排列反了。

2. “六”与“合”是同律的高低八度谱字;《笔谈》中低八度大吕、太簇之间为“合”,大吕清、太簇清之间就应该是“六”,而不是“高凡”。也就是说,应该是这样的对应,如下表:

显然,《笔谈》所记误,《补笔谈》所记是。再如,燕乐二十八调各均所用的谱字,《梦溪笔谈・卷六・乐律二・燕乐二十八调》记云:

今之燕乐二十八调,布在十一律,唯黄钟、中吕、林钟三律各具宫、商、角、羽四音,其余或有一调至二三调,独蕤宾一律都无。内中管仙吕调,乃是蕤宾声,亦不正当本律,其间声音出入,亦不全应古法,略可配合而已。如今之中吕宫,却是古夹钟宫;南吕宫,乃古林钟宫。今林钟商乃古无射宫,今大吕调乃古林钟羽,虽国工亦莫能知其所因。

《补笔谈・卷一・乐律・燕乐二十八调》记云:

今燕乐二十八调,用声各别。正宫、大石调、般涉调皆用九声:高五、高凡、高工、尺、上、高一、高四、勾①、合;大石角②同此,加下五,共十声。中吕宫③、双调、中吕调皆用九声:紧五、下凡、高工、尺、上、下一、四、六、合;双角同此,加高一,共十声。高宫、高大石调④、高般涉皆用九声:下五、下凡、工、尺、上、下一、下四、六、合;高大石角同此,加高四,共十声。道调宫、小石调、正平调皆用九声:高五、高凡、高工⑤、尺、上、高一、高四⑥、六、合;小石角加勾字,共十声。南吕宫、歇指调、南吕调皆用七声:下五、高凡、高工、尺、高一、高四、勾;歇指角加下工,共八声。仙吕宫、林钟商、仙吕调皆用九声:紧五、下凡、工、尺、上、下一、高四、六、合;林钟角加高工,共十声。黄钟宫、越调、黄钟羽皆用九声:高五、下凡、高工、尺、上、高一、高四、六、合;越角加高凡,共十声。外则为犯。

显然,《补笔谈》比《笔谈》更加详细地记述了各均所用的谱字以及角调加用的谱字,《补笔谈》还专门记录了二十八调煞(杀)声:

十二律①配燕乐二十八调,除无徵音外,凡杀声:黄钟宫,今为正宫,用“六”字。黄钟商,今为越调,用“六”字。黄钟角,今为林钟角,用“尺”字。黄钟羽,今为中吕调,用“六”字。大吕宫,今为高宫,用“四”字。大吕商、大吕角、大吕羽、太簇宫,今燕乐皆无。太簇商②,今为大石调,用“四”字。太簇角,今为越角,用“工”字③。太簇羽,今为正平调,用“四”字。夹钟宫,今为中吕宫,用“一”字。夹钟商,今为高大石调,用“一”字。夹钟角、夹钟羽、姑洗宫、商,今燕乐皆无。④姑洗角,今为大石角,用“凡”字。姑洗羽,今为高平调,用“一”字。中吕宫,今为道调宫⑤,用“上”字。中吕商,今为双调,用“上”字。中吕角,今为高大石角⑥,用“六”字。中吕羽,今为仙吕调,用“上”字。蕤宾宫、商、羽、角,今燕乐皆无。林钟宫,今为南吕宫,用“尺”字。林钟商,今为小石调,用“尺”字。林钟角,今为双角,用“四”字。林钟羽,今为大吕调,用“尺”字。夷则宫,今为仙吕宫,用“工”字。夷则商、角、羽、南吕宫,今燕乐皆无。南吕商,今为歇指调,用“工”字。南吕角,今为小石角,用“一”字。南吕羽,今为般涉调,用“工”字⑦。无射宫,今为黄钟宫,用“凡”字。无射商,今为林钟商,用“凡”字。无射角,今燕乐无。无射羽,今为高般涉调,用“凡”字。应钟宫、应钟商,今燕乐皆无。应钟角,今为歇指角,用“尺”字。应钟羽,今燕乐无。(《补笔谈・卷一・乐律・二十八调杀声》)

根据《补笔谈》的描述,便可勾勒出二十八调的结构逻辑。可见《补笔谈》确实做到了“补”,文献价值

比《笔谈》要高。但在通常运用中,无论文史界还是音乐界,往往关注《笔谈》多于《补笔谈》。考察已有成果,笔者阅读到的诸多论文及数十种著作,均以《笔谈》的记载为主要依据。事实上,若仅据《笔谈》,上举学理性的错误就无从辨识,产生的疑难也无以解释,而结论本身又要引起质疑了。“燕乐二十八调”的记载,出于同一人之手的《笔谈》、《补笔谈》,尚且存在正误差异,其他诸如类书中的记载,资料辗转摘抄,若采摭史料失考,即有以讹传讹之嫌,更当谨慎采用,因以起疑,细加考证方好。

对古籍文献加以注释,内容广泛,方法多种多样,注音、辨字、句读、释义、释事均在注释学范围之内。考辨名实,成为关键。注释专业术语,古代文献学中早有循名责实、据实考名的理路。对如“燕乐二十八调”这些专业性极强的理论做出正确注释,应该是音乐学研究者责无旁贷的义务,但若忽视文献整理的基本规范,总是偏于一隅,要对专业之内的理论做出准确释读也是困难的。

四、“燕乐二十八调”的资料分析与探求义理

从方法上说,文献学分两大派,即考据派与义理派。考据派力主从对语言文字、典章制度等诸多内容的考证入手,以求掌握所考察文献的本来意义,恢复它的原始面貌。义理派则多采取“六经注我”的方式,往往摆脱语言文字,为我所用,注释疏证或穿凿附会,强就我意。我们不提倡轻疑、臆测的不实学风,但针对一个学术概念、学术问题,要分辨是非、择善而存,没有义理分析,也很难做出判断,更难以在学术思想史上有所开拓。实际上,在具体研究中,考据、义理二者并不是泾渭分明的,往往两种方法兼而有之。与考据的实证性相比,义理分析更需要专业知识为积淀,否则即使是著名的文献学家、音乐文献研究家也会因专业理论方面的隔膜而做出错误判断。比如关于“二十调中管调”的考订,很显然《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本《乐府杂录》的编校者对“中管调理论”缺少了解,所以尽管看到了《说郛》本的“二十调”,还是仅据惯常使用的“二十八调”之说,并沿袭钱熙祚的校勘结果,对“二十调中管调”写出“‘二十’下似脱‘八’字”的校语 ①。文学界研究词学的学者,多重文献的文字记录,不思音乐术语的运用。以此集成本在词学研究界的影响,跟随论说者不会少,即使在音乐学界,亦偶见从者。另外如《补笔谈》卷一《乐律・燕乐二十八调》所记各均所用的谱字以及角调加用的谱字,其间有关两均所用谱字的记载明显存在逻辑矛盾:

正宫、大石调、般涉调皆用九声:高五、高凡、高工、尺、上、高一、高四、勾、合;大石角同此,加下五,共十声。

……

道调宫、小石调、正平调皆用九声:高五、高凡、高工、尺、上、高一、高四、六、合;小石角加勾字,共十声。

加以对比,可以看出:1. 两均如果不看角调加用之声,仅从前三调来看,一均(一个音律集合)之内,有“上”就不可能有“勾”,有“勾”就不可能有“上”。2. 若按胡道静的校勘,将“勾”字校改为“六”,以“合”字为宫和以“上”字为宫的两均,前三调所用七声完全一样,更是不符合乐调结构逻辑。因为任何相邻两个音律集合必有一音不同(参见附录中的综合分析表)。所以,“正宫”一均所用九声中应删去“上”字,添加“六”字。可是,这些问题,专业意识不敏感或专业知识缺乏的人是难以发现并加以纠正的。

记载“燕乐二十八调”内容的文献极其复杂。有唐宋人的笔记杂录,如《乐府杂录》、《笔谈》、《补笔谈》、《事林广记》;有正史乐志,如《新唐书》、《辽史》、《宋史》;有专门的乐类著作,如《景v乐髓新经》、《乐书》、《燕乐书》;有文学类的著作,如《词源》;有分立门类记载典章制度、文物故实的会要,如《唐会要》。这些文献中,唐代文献对“二十八调”的记载,并未写出完整的调名与律吕的对应,因此,要勾勒出二十八调的结构逻辑,就必须借助宋代文献予以补充。而宋代文献多数又将“二十八调”放置在“八十四调”的叙述框架中,需要加以辨析叙述体例,加以区别,并要纠正文本叙述中可能存在的系统性错误,以便寻绎各类文献记载的共性与差异,分辨其差异产生的历史原因和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其错误性质又是怎样的。比如,二十八调的排序,《乐府杂录》、《唐会要》、《景v乐髓新经》、《新唐书・礼乐志二》、《梦溪笔谈》、《补笔谈》、《乐书》、《燕乐书》、《词源》、《事林广记》、《辽史・乐志》的记载差异很大,诸书叙述的体例也不同,主要有下列三种方式:

1. 以调式分类叙述,按煞声的音高顺序排列,由低至高记述

《乐府杂录》、《新唐书・乐志》、《辽史・乐志》、《乐书》、《燕乐书》所记四调顺序以及音高顺序略有不同。《乐府杂录》和《新唐书・乐志》中七个“角调”的叙述顺序不同:

《乐府杂录》七个角调顺序是:“上声角七调 第一运越角调,第二运大石角调,第三运高大石角调,第四运双角调,第五运小石角调,亦名正角调,第六运歇指角调,第七运林钟角调。”②

《新唐书》七个角调顺序是:“大食角、高大食角,双角,小食角、歇指角、林钟角、越角为七角。”①

《辽史・乐志》七个角调排列顺序与《新唐书》相同,即:“大食角,高大食角,双角,小食角,歇指角,林钟角,越角。”②

陈D《乐书》七个角调顺序是:“越角、大石角、高大石角、小食角、双调角、歇指角、林钟角,是谓为七角……凡此俗乐异名,实胡部所呼也。”③

《宋史・乐志》中载蔡元定《燕乐书》七个角调顺序是:“角声七调:曰大食角、曰高大食角、曰双角、曰小食角、曰歇指角、曰商角、曰越角,皆生于应钟。”④

《乐府杂录》为保持音阶由低到高的排列而形成按平声羽、上声角、去声宫、入声商的顺序叙述四调,角调类叙述顺序又保持了与商调调名平行的关系;而《新唐书・礼乐志》中四调类顺序与《古今乐纂》相同。每类的七个煞声排列顺序也是按音律的音高,基本保持以黄钟为煞声开始,由低到高罗列,但角调顺序则以大石角与高大石角的派生关系而略作调整。诸种文本各有其体例叙述方面的道理,顺序不同并不意味着改变了各种调式之间的结构。

陈D《乐书》基本上也是以音高顺序来排列调名,但角调和羽调的排列顺序比较混乱,以“石”、“食”区分大小,最后一句“凡此俗乐异名,实胡部所呼也”也不准确。因为二十八调名中有些形成于典型的中国传统调名法,原来一些来源于胡乐的调名也早已被“华化了”,比如从“鸡识”转化过来的“大食调”、“小食调”等,惟一还留有舶来意味的只剩“歇指”、“般涉”这样的调名。此则材料与前代已有的资料相比,没有任何新的实质性价值。与同代人沈括《梦溪笔谈》的信息来源也没有关联。据岸边成雄考证认为,这段记载是以徐景安的《乐书》为根据,但比较《新唐书》中也被认为是出自徐景安《乐书》的那段记载,叙述顺序还是有些不同。从角调叙述顺序比较来看,与《乐府杂录》的关系更直接一些。

2. 以均(调域)分类叙述

《唐会要》、《梦溪笔谈》、《补笔谈》,按音阶顺序排列宫、商、羽、角四调,体现出内行意识。《补笔谈・燕乐二十八调》每均所用谱字由高至低排列;以雅乐律“为调”称谓对应燕乐调名。

《景v乐髓新经》,按音阶顺序由低至高排列,以雅乐律“为调”称谓对应燕乐调名,并以雅乐律“之调”称谓补充其他三调。但这实际上是个雅乐八十四调结构,将当时盛行的燕乐调名放置其间。其中对“角调”的理解,和对二变声(变宫、变徵)的名调方法混淆了二十八调的逻辑关系。此处不展开讨论。

《词源》,按音阶顺序排列七声,也是八十四调的结构,燕乐二十八调收纳其间,用二十八调名、二十中管调名,又以雅乐律“之调”称谓对应燕乐调名,以俗乐律“之调”称谓补充其它三调,构成八十四调名。

3. 以煞声分类叙述

《事林广记》,按十二律吕顺序排列,以雅乐律“之调”称谓对应燕乐调名并补充其他三调,构成八十四调。

这些文献尽管因为分类不同,叙述顺序有异,但其中“义理”脉络是清晰的,只要对比分析,理出逻辑结构,即可准确阐述,正确运用。可是,已有的研究成果,尤其是20世纪以来的研究论文,大多只选用上述文献中的某一种或某几种立论,以局部判断代替全部判断,对于不同文献中有关二十八调顺序的叙述缺少分析,便导致对二十八调逻辑结构理解的错误。

综上所述,对“燕乐二十八调”研究,堪称音乐文献整理中的“显例”。明清之际,或为恢复传统乐调理论系统,或为从音乐史上解释现实音乐实践的传承变异,或为清理乐调系统的变化脉络,众多经学家即对“燕乐二十八调”加以解释,出现了不少专著。如明代《太和正音谱》(朱权)、《钟律通考》(倪复)、《苑洛志乐》(韩邦奇)、《 雅乐发微》(张)、《乐律纂要》(季本)、《曲律》(王骥德)、《稗史汇*》(王圻辑);清代《竟山乐录》(毛奇龄)、《律吕新义》(江永)、《乐律表微》(胡彦升)、《律吕古义》(钱塘)、《魏氏乐谱》([日本]魏皓撰辑)、《燕乐考原》(凌廷堪)、《管色考》(徐养原)、《律话》(戴长庚)、《古今乐律工尺图》(陈懋龄)、《词源衣伞罚ㄖN撵蹋、《顾曲麈谈》([清末民国初]吴梅)、《清史稿》(柯劭氲龋……形成“燕乐二十八调”研究的“高潮”。20世纪80年代以后,可谓是“燕乐二十八调”研究的第二次高潮。据检索,相关论文近200篇,著作近30部。遗憾的是,如此众多的研究成果并未能解决“燕乐二十八调”中存在的根本问题,论者仍然各执一说,未达共识。原因何在?综观大多数研究成果,结合本文对“燕乐二十八调”的资料考察、梳理、分析可以见出,研究方法的得失,成为获得“真实”结论的关键。这一问题决不是某篇论文或某位作者个人的不足,关涉到整个音乐史学界的学科建设,应该引起普遍重视。面对繁富的古籍文献,正确解读乐学理论,弘扬传统音乐文化的精华,的确有待音乐学界、文史学界的学者们的共同努力。

附:

燕乐二十八调文献综合分析表

制表的必要说明:表中“合”字所配的“黄钟”,相当于当代国际通用律制的c1,有如下理由:

1. 据李石根对西安鼓乐乐器的记录,“平调笛”和“梅管笛”配“平调笙”和“梅管笙”是僧、道两派常用的。城隍庙的平调笛筒音“六”字,绝对音高为c1,梅管笛筒音“五”字为d1,三孔为“尺”字,绝对音高为g1①。

2. 杨荫浏的《陕西的鼓乐社与铜器社》②是一份对1952年、1953年两次在西安地区的田野调查的最终调查分析报告,其中记录了城隍庙乐社的平调笛、平调笙和管子的绝对音高都是“六字”为c2。杨、李二人的记录都表明各乐社“官调笛”的“六”字绝对音高不统一,特别是手工业者、农民组成的乐社,喜欢较高较明亮的音高,笛和笙之间甚至刻意追求音高不同③。而平调笙与梅管笙之间管苗对应的音高关系和陈D《乐书》中记载的和笙与巢笙组合关系相同。这表明,平调笙与梅管笙的组合关系有着悠久而稳定的传承历史,并依托于道观、寺院这种稳定的实体保存下来。

3. 程天健所撰《长安古乐中的笛子及其应用》④一文报告了当代的数据。

该文概括:“西安市及城郊各古乐社的音高大都在ㄙ=c1,个别乐社有偏差,但基本是围绕在c1的周围。”(在燕乐半字谱的谱式内,读作“合”[huó]的谱字写作“ㄙ”。)

该文所列的统计资料,有12个古乐社的测音数据,其中

8个古乐社ㄙ=c1

3个古乐社ㄙ=#c1

1个古乐社ㄙ=b

4. 结合李幼平对宋代大晟钟黄钟标准音高研究的成果,大晟乐推行期间,教坊宴乐奉诏用大晟律黄钟标准音高,相当于当代国际标准b-c1⑤。

5. 考虑到古琴的琴歌传统⑥和宋代词调的盛行,二十八调的绝对音高调(tiáo)制应该是以适合人声为前提的。

根据以上理由,设计上表时,将燕乐“合”字所配(宋代俗乐律制的)“黄钟”与小字一组c(即中央C)相对应。

6. 表中以律吕相生秩序与调域编号来提示七均之间的亲疏关系。以“合”字为宫的7音律集合(均)为核心,调域编号为0;向右可移1步,调域编号为正号;向左可移5步,调域编号为负号,总计共有7个不同的集合。

上表展示的七宫四调逻辑结构清晰明确,与历代文献记载相一致。各个朝代黄钟音高的变迁不影响燕乐二十八调的逻辑结构。

责任编辑 容明

①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①②黄翔鹏:《念奴娇乐调的名实之变》,载《音乐研究》1990年第1期。

③凌廷堪:《燕乐考原》,影印清嘉庆十六年(1811)张其锦刻本。

表一《梦溪笔谈》:

表二《补笔谈》:

1

①胡道静的《梦溪笔谈校证》(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以为“六”原误作“勾”,故将“勾”字删去。当代多从之,皆省去“勾”字。胡道静校证所据各本皆为“勾”字,见《校证》第913页第531条。

②原文缺“角”字。

③原文缺“宫”字。

④原文缺“高大石调”。

⑤原文写为“高宫”,校为“高工”,《四库全书》本亦为“高工”。

⑥原文写为“下四”,校为“高四”。

①张氏昭旷阁刻本误为“十三律”。

②同上,原文误为“太簇调”。

③《古今丛刊》本误为“上”字,昭旷阁本为“工”字。

④两本皆漏“姑洗宫”。

⑤昭旷阁本讹为“游调宫”。

⑥原误为“高大石调”。

⑦两本皆误为“四”字。

①《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第一卷,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年版,第64、89页。

① 《新唐书・礼乐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影印本,第4183页。

② 《辽史・乐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影印本,第6865页。

③ 影印文渊阁的《四库全书》本。

④ 《宋史・乐志》,上海古藉出版社1986年影印本,第5610页。

①参见《西安鼓乐中的音阶变异》、《西安鼓乐的乐器与乐器法》两文,两文分别载于《中国音乐学》1987年第3期、1991年第2 期。

②中央音乐学院民族音乐研究所编,1954年油印本,第70―79页。

③参见杨荫浏《陕西的鼓乐社与铜器社》,油印本第70页。

④程天健:《长安古乐中的笛子及其应用》,《长安古乐研究论文选集》,西安地图出版社版,第291―299页。

⑤参见李幼平《大晟钟与宋代黄钟标准音高研究》,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出版社版,第134页。在11月武汉音乐学院举行的东亚乐律学研讨会上,李幼平报告了他在北美找到的大晟钟“无射”钟,经测音,音高为#A,再次证明黄钟音高为C。

⑥笔者曾请教琴家吴文光教授有关古琴定弦的音高传统。他也认为琴上黄钟音高一直是在c-d之间,而且这个音高习惯不会有太多变动,因为许多琴学文献中对琴丝弦制作有很详细的记载,对各弦缠丝的股数有详尽规定。

篇2:科技论文作者署名、文献人名的书写形式规范

科技论文作者署名、文献人名的书写形式规范

ISI Web of Sciences Science Citation Index (SCI)数据库 在收录中国期刊上的中国作者人名时(尤其是单名的作者),经常出错。

例如:

Title: Waves induced by a submerged moving dipole in a two-layer fluid of finite depth

Author(s): Gang W, Lu DQ, Dai SQ

Source: ACTA MECHANICA SINICA Volume: 21 Issue: 1 Pages: 24-31 Published: FEB 2005

文章的署名原样:Gang Wei · Dongqiang Lu · Shiqiang Dai

因此,正确的是:Author(s): Wei G, Lu DQ, Dai SQ

名字写法不影响被 SCI 收录。 但是确影响引用次数的统计。

其他作者引用以上的文献,按照一般的习惯,他们会使用Wei G, Lu DQ, Dai SQ. 这样的.引言方式虽然是 正确的,但在SCI中无法构成正确的链接,原因当然在于SCI收录时出的错(把Wei G写成Gang W)。

根据 ISI 的规则,参考文献中每一条引文的

1) 第一作者

2) 期刊名

3) 卷号

4) 起始页码

5) 年份

这五个数据中有任一数据出错,将无法构成正确的链接,也就无法统计被引次数。第二作者及其之后作者、终止页码不出现在 ISI 的 Citing References.

据我的观察,ISI收录时,文献中的第一作者姓、年份、起始页码,这三个元素是最重要的。期刊名的缩写格式可能不统一,但不是决定性因素。

结论:在国际杂志投稿时,署名一定得姓在后,名在前。最好采用形如D.Q. Lu的缩写方式。

实际上,老外记不住Dongqiang Lu,能记住D.Q. Lu就不错了。在中国的杂志实际上也应该这么做,遗憾的是,中国的杂志并没有和国际接轨。目前国内期刊通常采用姓在前且大写、名在后加连字符的方式。例如 LU Dong-qiang. 这种方式不能避免SCI时不出错;一旦署名格式出错的话,不论是统计作者的SCI论文收录情况,还是统计论文的被引用情况,都会跟着出错。

例如 (中国期刊,姓在前,名在后的情形)

Title: FLEXURAL-GRAVITY WAVES DUE TO TRANSIENT DISTURBANCES IN AN INVISCID FLUID OF FINITE DEPTH

Author(s): Lu DQ, Le JC, Shi-Qiang D

Source: JOURNAL OF HYDRODYNAMICS Volume: 20 Issue: 2 Pages: 131-136 Published: APR 2008

(根据中国期刊要求)正确的是:Author(s): Lu DQ, Le JC, Dai SQ

篇3:行政法律规范适用方法有效性探讨论文

(一)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在行政事业单位处理一些比较复杂的事件,比如在法律理论的范围内,但是又违反情理的事件,采取自由裁量权可以在这两者的`基础上做出最好的行政裁决,如果在监管不当的时候,就会非常容易出现相关权利滥用的情况,从而导致行政法律规范适用方法出现各种失误。当行政适用单位或者是相关的人员在内心出现一些不良的想法时候,在实践中处理相关的案件的时候,就是出现适用不当的现象,使正确的判决结果有所偏离,在一定程度上还会使参与到相关事件中的人員的合法权限受到一定的伤害,不能有效的落实依法行政的方针。在此基础上,使行政法律规范适用方法有效性更加的难以实现,并且不同的行政事业单位具有制定规范和执行规范的权利,因此,在实行的过程中一般的事业单位都会根据自身所定制的规范来执行,这对于统一适用方法于各个行政事业单位中有着一定的难度。

(二)适用人员对法律法规的误读

造成相关法律适用不当的原因包括适用人员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产生误读的现象,目前主要是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在面对行政行为其中一种时,由于适用的效力因为行政问题的不同从而产生一些不一样,比如说有的法律是适用于大部分解释,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又比如说部分法律在实践解释中只是适用于其中一种,具有一定的独立性[3],在实践的过程中,有的时候就会发生司法所给出来的解释,和行政事业单位适用的法规有所不同,会引发不同程度的冲突。其次,出现上述现象的时候,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冲突是由我国国务院来对此作出相关的决定的,同时选择一个最佳的作为适用规范,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裁决。但在实践中,由于缺乏相应的程序来进行规范,使其在运行的过程中比较容易产生冲突,影响到行政法律法规适用方法有效性。

(三)援引错误和适用笼统

行政事业单位在执法的过程中也是比较容易出现失误的,比较常见的援引错误和适用笼统,这两种形式是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法律规范中存在的漏洞,这个漏洞会在实践中,被一些行政法律规范主体的应用程序所利用,从而导致一些相关法律的缺失等问题。在相关人员实践执行的过程中,执行的相关法律会比较笼统,对于很多具体的条例没有进行比较细的划分,同时也没有将其具体的表明出来,只是说明采取哪一种法律来进行处理,但是不够具体,在执行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失误,导致错误的产生。在相关法律的援引方面,有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执行相关的法律的时候,没有将法律援引到其中,还有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虽然将法律援引运用到其中,但是其中的漏洞会导致一系列的不良影响[4]。

篇4:行政法律规范适用方法有效性探讨论文

(一)提高适用人员的职业素质

行政法律规范适用方法有效性能否提高,相关适用人员的职业素质对其有着非常大的影响,但是在现阶段行政法律规范适用人才明显的表现出专业能力不过硬,综合职业素质不高的状态。行政事业单位通过一系列的活动来建立相关人员的法律思维模式,从而使整体人员的综合素质有所提高,采取培训的方式来更新巩固适用人员对相关法律规范的认识,再采取考核的方式,使适用人员对于相关法律规范有着更加深刻的认识,在实践中减少错误,或者是通过国内外人才交流的方式以及一些锻炼的机会来增加适用人员的实际经验。

(二)提升可操作性

要想将行政法律规范适用方法有效性提高,首先要对于行政法律规范适用方法的理解程度进行改善,有部分相关人员对于法律的解决能力不足,因此,可以使行政法律规范适用方法的理解程度适当的降低,从而让更多的人员理解,有效的提高行政法律规范适用方法的可操作性。可以从其语言表达的形式入手,通过比较明确的语言来表达其中心意思,同时吸取一些在实践中的一些经验,使其变得通俗易懂,便于理解的法律方式语言。

(三)减少潜在问题

要减少其中的一些漏洞,必须要通过对相关法律的建设与完善,通过在出现失误的实践案例中找出具体并且多次出现的问题,通过对问题的一些理解,并通过实践研究,选择出比较合适的方式来将问题进行处理,找出比较合适的处理方案,减少潜在问题发生率,使其有效性有所提升。要减少相关问题的产生,必须要加强相关法律程序的监管,对于相关法律产生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严格的监督,并在表决完成后,严格按照规定执行[5]。对制度要加强相关的配置,通过对行政制度以及司法解释制度的不断完善,来将行政立法的一些空白的地方进行改善,使整个程序是比较完整的,是有法可依的,在实践运行的过程中也会更加的规范。

4结束语

随着时代的变更,我国行政法律规范适用方法的种类也越来越多了,只有通过找出在其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相应的处理方法来进行解决,才能建立起依法治国的法制国家。

参考文献

[1]陈碧瀚.民法规范在行政法中的适用性探讨[J].法制与社会.2016(18)

[2]江河.行政诉讼中民法规范的适用[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5,17(1):87-95

[3]王鹏飞.行政法律规范适用方法有效性探讨[J].人间.2016,216(21)

[4]陳國成.專利有效性爭議司法審查之研究-以美日及我國法為中心[J].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學位論文.2013

篇5:行政法律规范适用方法有效性探讨论文

行政法律规范适用方法是指在实施行政法律、法规的相关机构,通过利用相关的行政法律来对发生的案件进行处理的时候,使用相关处理方法的相应规定,以及整个流程中所需要注意的问题,还有以什么方式来表现的总和。相关的行政人员在实践过程中,必须要熟悉行政过程中法律的应用,并通过对这种手段进行掌握,从而在最大程度来减少错误率,使行政工作的成效有所提高[1]。

行政法律规范适用方法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在相关的行政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所遇到的一些行政问题,可以选择出最合适的方式,在实践中使整个过程变得规范化,并选择较为合理的行政法律适用方法,可以使自由裁量权得到合理的表现,为使权利能够得到有效的平衡,必须要使行政单位的行使权利合理化。

同时行政法律规范适用方法还有着一定的客观性,让行政相关的人员按照要求以及严格的法律法规对实践中的一些事物进行处理,并通过让相关的人员对自己所选择的方法进行详细的讲解与诠释,可以加深相关行政人员的影响,对于相关行政人员的法律思维以及执法理念有着大幅度的提升。除此之外,行政法律规范适用方法还具有一定的辩证性,对于司法机关行政判决的批判性讨论可以更好的开展,通过对各种行为采取相应的行政法律法规适用方法,这种形式所产生的认知以及结果都是有差异的,以不同的方式来结束冲突,可以促进相关判断的正确性,产生一个更为理性的意识,提高行政法律规范适用方法的有效性,使行政法律规范适用方法可以在实践中更好的运行[2]。

篇6:大学音乐教学模式与方法论文

大学音乐教学模式与方法论文

摘要:在素质教育背景之下,大学在注重对学生专业教育的同时,还需要借助音乐加强对学生审美情操的强化,启迪学生灵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基于此,本文从明确教学目标,正确处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丰富教学内容,扩展高校学生音乐视野、注重音乐欣赏,升华大学音乐教学意境、创新教学方法,创设优质良好教学氛围四方面重点探讨大学音乐教学模式与方法,旨在通过本文研究为大学音乐教育者提供一定的借鉴,提高大学音乐教学水平,落实素质教育目标。

关键词:大学;音乐;教学模式;教学方法

音乐作为大学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不及艺术教育那般专业,但是对学生人文素养的提升、审美情趣的提升、健全人格的塑造均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大学生通过音乐知识的学习、音乐作品的欣赏,可以从中感悟到生活的真谛,使得学生的心灵、情感得到满足。纵观当前大学音乐教学的现实情况来看,仍旧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如教学目标不明确、教学模式死板、教学内容落后、教学方式单一等。

一、明确教学目标,正确处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

在大学音乐教学过程中,高校音乐教师要以素质教育精神为引领,结合大学生身心发展的客观情况,在塑造健全人格、提高学生审美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导向之下精准定位大学音乐教学目标,正确处理音乐理论与实践教学之间的关系,确保所培养的人才更加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求,实现学生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发展。对此,教师要树立正确的音乐教育价值观,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启发,在加强对学生音乐理论知识传授与讲解的基础上,还需要结合多元化的实践训练活动,实现学生理论能力与实践能力的双向强化。一方面,教师要注重培养学生的音乐思维的方式,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音乐综合能力;另一方面,教师要加强教学过程创新,将音乐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如在课堂中模拟“音乐舞台”,给予学生展示自我音乐才华的机会,对歌曲进行改编,拉近学生与音乐之间的距离。

二、丰富教学内容,扩展高校学生音乐视野

在大学音乐教学过程中,高校音乐教师要在以生为本教育教学理念的指导之下,创新灵活使用大学音乐教材,对音乐教材的内容加以分析和有效研究,根据时代发展趋势及时更新大学音乐教材内容,将符合时代精神、满足学生客观需求的教学资源融入其中,进一步完善大学音乐教育课程体系,达到扩展高校学生音乐视野的效果。对此,教师要尊重学生在大学音乐课堂中的主体地位,以学生的`兴趣爱好为切入点,选择相应的音乐课程内容,确保所讲解的音乐教学内容具有针对性,满足学生全面发展的客观需要;同时,在现有大学音乐教材的基础上加以探索,将具有时代气息的教学内容融入其中,使得学生感受所讲解音乐教学内容的时代感,紧跟当前音乐发展前言,掌握最新的流行元素,达到创新音乐教学内容的效果。

三、注重音乐欣赏,深化大学音乐教学意境

在大学音乐教学过程中,高校音乐教师在为学生讲解音乐作品的同时,还需要引导学生注重音乐欣赏,充分发挥音乐教育的美育功能,加强对学生思想情感、品格精神的有效渗透,扭转当前大学音乐“重教学,轻欣赏”的教育窘境,不断提高大学音乐教育教学有效性,达到深化大学音乐教学意境的效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此,大学要设置专门的音乐欣赏课程,将学生将学习的关注点放在欣赏层面。例如,在大学音乐课堂教学中,教师可以为学生播放贝多芬第五交响曲《命运交响曲》,使得学生在欣赏与聆听过程中感受该交响曲中所营造的慷慨激昂的氛围,帮助学生形成坚定不移的信念;再如,为学生播放《蓝色多瑙河》,加深学生对维也纳圆舞曲结构理解的同时,促使学生更为真切的体会维也纳人热爱故乡的深厚情谊。

四、创新教学方法,创设优质良好教学氛围

在大学音乐教学过程中,高校音乐教师要秉持以生为本、创新教育的教学理念,对传统单一讲解的音乐课堂教学方式加以创新变革,应用多元化的课堂教学方法,从传统教学模式的束缚之中解放出来,逐步优化大学音乐教学结构,加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交流,与学生建立亦师亦友的良好关系,创设优质良好的课堂教学氛围,最大限度调动学生音乐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结语

综上所述,在大学音乐教学中教师要加强对素质教育的全面理解,以素质教育精神为引领明确大学音乐教学目标,正确处理音乐理论与音乐实践的关系,将具有时代内涵的资源融入到大学音乐教学课程体系当中,进一步丰富大学音乐教学内容,扩展高校学生的音乐视野。同时,教师要充分发挥大学音乐的美育功能,注重音乐欣赏,深化大学音乐教学意境,于无形之中影响学生,提升学生的思想境界。此外,创新音乐教学方法,优化音乐教学模式,营造优质良好的课堂教学氛围,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全面发展的素质型人才。

[参考文献]

[1]郎群.多媒体环境下音乐院校教学管理模式创新分析[J].中国报业,2018,08:41-42.

[2]王思思.“重唱互动教学”促师生协同发展―谈综合性大学声乐基础课的现状及突破[J].音乐创作,2018,04:162-164.

[3]王蕾,刘笑成.MOOC模式下高校学生音乐审美与教学策略[J].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8,02:91-97.

篇7:音乐教学中的方法点滴的论文

音乐教学中的方法点滴的论文

内容摘要:素质教育的今天,音乐教师除了基本的组织教学能力与音乐实践能力外,如果没有适当的教学方法,没有与学生沟通的语言技能,没有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能力,就无法进行正常的教学活动。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注意教学方法、语言技能及学生的学习兴趣。

关键词:兴趣 教学方法 语言技能

音乐教师是一份十分美好的职业,在素质教育的今天,音乐教师正以蓬勃的生机焕发出动人的魅力与光彩。那么,怎样才算是一位合格的音乐教师?一位合格的音乐教师光会唱歌、跳舞、弹琴就行吗?

唯物辨证法认为:矛盾贯穿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矛盾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对待特殊矛盾时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音乐教师除了基本的吹、拉、弹、唱外,如果没有适当的教学方法,没有与学生沟通的语言技能,没有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能力,就无法进行正常的教学活动。

我认为,一位合格音乐教师,除了基本的组织教学能力与音乐实践能力之外,还必须做到“教有法、言有技、学有趣”。

一、适当的教学方法是教学活动的根本立足点。

教学方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为了达到预定的教学目标,及实现一定的教学任务而采取的教学手段和教学途径,它包括了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两个方面。

音乐教学的方法有很多,没有什么固定的教学模式。音乐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心理特征、接受能力等来选取适当的方法进行教学活动。一般说来,通过教学活动,学生掌握了知识,解决了存在的问题,达到了预期的教学目的,这种教学方法就是恰当的,教学活动就是成功的。如果在教学过程中,解决不了问题,达不到预期的教学目的,即使你运用的方法再先进,也只能被否定。

在唱歌教学中我曾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学生能够完整的唱出歌曲,但是跟伴奏带唱的时候不是快,就是慢,特别是3拍子的歌曲。为此,我想了很多办法,甚至在学生演唱的时候我用力拍过桌子,想以此来提醒他们速度,但仍然没有解决这个问题。

从哲学的角度来看,没有解决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我没有把握好矛盾的主要方面,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即稳定速度的方法。在一位教师的启发下,我运用了数字“1、2、3”。在教唱歌曲《雪绒花》的时候,我首先让学生学会演唱歌曲,学会之后我并不是马上要求学生跟着伴奏演唱歌曲,而是要求学生跟着伴奏手拍节拍,嘴数“1、2、3”,并且要求他们把“1”拍得重一点。由于简单,学生很快达到要求,再加上教师表扬、鼓励的话语,学生特别高兴并信心十足的迎接下一个挑战。接下来的练习还是围绕着“1、2、3”,我要求学生跟着伴奏嘴里数“1、2、3”,手只在“1”那里拍一下,其他地方不拍,完成后要求学生只在“3”那里拍,其他地方不拍。这个时候稍微不留神就会出错,由于学生的好胜心强,不愿意认输,所以他们做得特别认真。难度进一步加强,在伴奏的配合下,我把学生分为两组进行交替练习,一组学生在“1”处拍,另一组学生在“3”处拍,并要求学生在心里默数“1、2、3”。学生的注意力高度集中,并且有了一个相互协作的精神。这时,我加入了歌曲演唱,出乎意料的是学生不仅和上了伴奏,而且速度稳定, 3拍子的强弱关系也表现得非常好。值得提出的是:学生始终围绕“1、2、3”做练习以及从数出声到心里默数,都是在为稳定速度做铺垫。

从这里不难看出,音乐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教学方法适当与否,是教学活动成败的关键。所以,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是进行音乐教学活动的根本立足点,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教有法而无定法,关键在于教学得法。”

二、灵活、多变的语言是教学活动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

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认为:“教师的语言是作用于受教育者心灵不可替代的工具。”教学的艺术是打动人心的谈话艺术,音乐教师通过语言进行教学活动,因此,音乐教师必须具有一定的语言技能。

语言技能是在特定的环境中,教师通过激励性、幽默性语言引起学生思维的注意,唤起学生学习的兴趣,以及处理教学中的各种矛盾等,它是教学活动成败的关键。

1、表扬激励的语言能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使学生树立终生学习音乐的愿望。

教师对学生做出的学习反应要给予表扬和鼓励,要善于捕捉学生身上的闪光点。适当的表扬鼓励能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能增强学生的自信心,能使学生经常处于渴望取得新成就的精神状态之中。有这样一件事情让我记忆忧心:初二级有一位男生非常调皮、捣蛋,成绩也不是很好。但是,他有一个特点:会弹吉他。有一次学校搞艺术节,他报名参加了师生乐队,为此,我在课堂上表扬了他,他很高兴,他也因能和校长同台演出而更加自豪。从那以后,他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上课认真了很多,还每天中午利用休息的时间跑到我的办公室练琴。我知道,是我简短的几句表扬激起了他的学习欲望,他也通过参加师生乐队看到了自己存在的价值。给学生多一点鼓励,给学生的错误多一点宽容,不要让暂时的“不对”、“不好”影响学生终生学习音乐的愿望。

2、幽默诙谐的语言是课堂气氛的调节器,是进行音乐教学活动的有利保障。

教师适时的幽默言语可把学生带入一个轻松愉快的教学情境之中,能活跃课堂气氛,解除学生的疲劳,起到寓教于乐的作用。同时,教师幽默诙谐的言语,亲切、和善的语言,可以缩短师生之间的距离,避免师生之间的矛盾冲突,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我有过这样一段经历:学生在演唱歌曲《月光光》的时候,显得特别兴奋,在某些地方唱得特别突出。我就问学生:“你们知道这首歌曲是在什么时候唱的?”学生回答:“是妈妈在哄宝宝睡觉的时候唱的。”我答:“如果你们是‘妈妈’,我是‘宝宝’,在听你们唱歌的时候我肯定睡不着,即使睡着了我也会做噩梦。”在学生哄堂一笑的同时,他们领悟到优美的歌声是多么的重要!

三、浓厚的兴趣是教学活动的内在动力。

兴趣是学习的基本动力,是学生主动进行学习和研究的精神力量。对感兴趣的事物,学生会采取积极的态度,即使有困难,他们也会尽力克服。相反,对不感兴趣的事物,即使有再大的吸引力,学生也只会消极的对待。

在教学过程中,音乐教师要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审美的心理特征,以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和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激发和培养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在教唱《My heart will go on》这首歌曲的时候,我真正感受到了兴趣给教学带来的闪光之处。学生表现出了从未有过的热情和欲望,就连平时最捣蛋的学生也表现出了可爱的一面。他们主动提出不会读的单词,在不会唱的地方叫我反复教唱,直到能够独立演唱这首歌曲。课后有位教师感慨的说:“学生英语成绩一般,没想到英文歌曲唱得这么好!” 《My heart will go on》是一部著名电影的主题曲,也是音乐课本上仅有的一首英文歌曲,我想,学生浓厚的兴趣就源于此吧!这节课是成功的,教学活动也在学生兴趣的推动下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融洽 。学生不仅能够演唱这首歌曲,而且在影片男主角沉入海底的那一瞬间,他们感受到了世间最纯洁的爱。

综上所述,适当的教学方法,灵活、多变的教学语言以及浓厚的学习兴趣是进行音乐教学活动的有利保障,是学生在音乐方面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在素质教育的今天,在新课程标准的引导下,音乐教师要发挥出音乐教育做所具有的独特魅力。让学生带着浓厚的兴趣走进音乐课堂,让学生保持一种对音乐学习的积极态度,让音乐课成为学生精神上的家园,这是时代赋予的使命,这是音乐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

参考文献:

1.章连启・音乐教育教学经验・〔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

2.吴跃跃・实用音乐教学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

3.音乐课程标准研制组・音乐课程标准解读・〔M〕・北京,北京师范法大学出版社

4.中国音乐教育杂志社・中国音乐教育・〔M〕・北京,人民音乐教育出版社

篇8:小学音乐课堂教学质量提升方法论文

小学音乐课堂教学质量提升方法论文

现在的音乐课堂教学不但要给学生传授音乐方面的理论知识,还有要给学生传授学习音乐的方法。为了实现小学音乐课堂教学目标,作为小学音乐教师,我们要在教学中尽量结合小学生好动、好奇、好玩,耐心不足的天性,给学生设计精彩、有趣的教学内容,并采用灵活的教学方法进行施教。如此,才能让学生走进音乐的世界,潜心学习音乐,提高音乐素质。

一、制定明确的教学目标

目标是一个方向,只要我们有了方向,干什么事情才能不迷失、不犹豫、不彷徨,朝着目标奋进。在小学音乐教学中也需一个明确的目标,有了教学目标,教师也才能一步一步,有计划,有节奏地安排内容,有效教学。小学生虽然在幼儿园的时候简单地以儿歌的形式接触了音乐,但那算不上音乐的启蒙,他们的音乐启蒙教育,其实就在小学生。小学音乐教学作为对小学生艺术和情操的基础培养,我们要根据它的学科特点,制定长期、短期,甚至一堂课的教学目标,让学生一步步在目标的实现中,提高学习音乐的信心,增强他们学习的乐趣。如在课堂上,我们教会学生某一首歌曲,那么我们就要围绕这个歌曲,找资料,讲故事,听音乐,等等,通过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增进学生理解,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让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音乐的学习中、欣赏中,不知不觉间被音乐带入一种情境,真正感受到音乐的魅力。这样的小目标,日积月累,也会变成实现大目标的有利条件,能促进音乐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只要我们朝着音乐课的教学目标,努力在教学中为学生打好音乐的基础,学生在未来的音乐学习中才能有更高的起点,学到更多的东西,我们的课堂教学目标也才能顺利地实现。

二、用精彩的导入营造课堂教学气氛

开门见山,直入主题的课教学方法固然有它的优势,如能让学生直接进入学习的状态,不过多浪费课堂宝贵的时间;老师也不用为导入费心,直接可以接着上堂课的内容,继续往下进行。但是,在这种直接的,唐突的教学中我们忽略了个关键点:一是学生没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学习的状态还没有被调动起来,不容接受新的东西;二是没有精心设计课题导入,来给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课堂气氛,让学生在一个宽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也很难让他们把新旧知识进行有效的衔接,收到良好的学习效果。比如,夏天天气热,学生容易犯困,在课堂上昏昏欲睡的情况常有发生。在上课前,为了调动学生学习热情,刺激他们的大脑,让他们跟着教师的教学节奏,快速进入课堂教学活动中来,我们就可以播放歌曲《男儿当自强》,使学生精神振奋,充满信心地投入到学习中。如此,不但让学生欣赏了歌曲,也为课堂教学的顺利开展打好了基础,为取得预期的教学效果做好了准备。

三、在教学中增强课堂互动的有效性

在传统的课堂教学中,教师习惯于唱独角戏,一讲到底,满堂灌输。这样的教学方法导致的后果是,学生没有学习的兴趣和热情,教学没有应有的收获和效率,整个课堂陷入在一种消极,落后的气氛中。随着新课程改革的`影响和推动,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转变观念,提高学生的主体性,积极带动学生参与课堂教学,与老师互动、交流,提高教学的有效性。我们知道,音乐这门学科与其他的学科有所不同,所以,在教学中我们要注意音乐自身的特点,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增强与学生互动、交流,使课堂教学在教师与学生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提高效率,保证课堂教学内容的全面性,以及学生对内容学习的高效性。只要学生的主体性被引起重视,他们的参与性、积极性也就会随之提升。如在学习完《四季放歌》后,教师完全可以让学生根据对《四季放歌》的理解,引导他们进行欣赏不同的音乐。再让学生组成小组进行演唱表演,提高学生兴趣。再如,在欣赏《中国花鼓》时,为了创设有效的教学情境,我们可以借助多媒体,给学生们放映一些与花鼓相关的视频和画面,提高学生认识,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教学过程中。只有在课学上,教师掌握教学的节奏,以及和学生互动的方式方法,就能顺利完成教学任务,更能锻炼学生参与的勇气,促进课堂教学目标的实现。

总之,如何教好小学音乐,在课堂教学中发现、挖掘学生的潜力,让学生在学习音乐的过程中感受音乐,欣赏音乐,爱上音乐,增强学习的信心,是小学生音乐教师研究的问题。但是我们相信,只要我们每一位音乐教师,本着为了学生的综合发展,提高学生的音乐综合素养,就一定能在课堂教学中发挥自己的作用,实现小学音乐课堂教学的意义。

篇9:小学音乐教学中合唱教学创新方法论文

一、采取多样化的合唱方式,进行合唱教学创新

第一,开展师生合作的合唱的方式。在小学合唱教学当中,不仅仅有学生之间的相互合作,还有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合作。通过教师在合唱曲当中的指引式演唱,能够让学生较好地把握合唱的整体音乐节奏。让学生能够有效的完成合唱的目标与任务。开展师生合作的合唱的方式,能够让教师在合唱当中适时的引导学生如何进行音调的变化、音色的`调整、和声部分如何进行相互的衔接与配合,让合唱能够完美地展现出行云流水的音乐艺术之美。第二,采取巩固曲目与新学曲目的方式,提升学生合唱的能力。在音乐教学当中,必须做到“温故而知新”,教师可指导学生集中注意力,经过反复的练习,首先要练习熟悉几首合唱曲目,并定期的复习之前所学习过的合唱曲目,学习新的合唱曲目,以此来将之前所学习与掌握合唱的方法,充分运用到新学习的合唱曲目当中。从而真正的体现出“温故而知新”。在学生理解与掌握原有的合唱曲目的基础上,再学习新的合唱曲目,就能够水到渠成地进行学习。并能够逐渐增加学习的难度,而音乐合唱的难度,主要体现在音乐的力度与速度的变化、音乐层次的展现等方面,学生通过长期的练习,可有效提升自身的演唱的水平,从而为学生今后的音乐学习奠定下坚实的基础。

二、进一步优化合唱教学的题材选择,促进合唱教学创新

从教学的角度而言,只有通过有效的创新与实践,才能较好的达到预定的教学目标。在小学合唱教学实践中,由于学生在音乐学习的过程当中存在个性差异性。学生的音乐水平并不一致。由于学生会存在缺乏音乐自信心,在进行合唱学习时,学生通常会具有一定的畏惧心理。这些因素的存在,必然会影响到学生的合唱学习。面对这些问题,教师必须充分体现出学生在教学当中的主体地位,在合唱歌曲的题材选择方面,应立足于学生的实际需求,选择简单易学的合唱题材,并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为学生创设良好的合唱教学情境,让学生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合唱教学活动当中,教师应科学合理的调配合唱当中各个声部的演唱人员,从而让学生在合唱当中,能够较好的体现出音乐的层次感、立体感,并获得最佳的合唱效果。以往传统的小学音乐合唱形式,大都是以唱为主,难以真正体现出音乐作品当中所蕴含的丰富情感,因此,教师可在合唱教学当中,做好题材选择,适当增加一些打击乐、音乐律动,以此来有效促进合唱教学的节奏感与层次感。在音乐教学实践当中,不少教师会指导学生分声部演奏,让学生相互聆听各个声部的演奏,再进行合奏,最后,再指导学生进行合唱。这样一来,就可让学生不但能够较好地把握自身的演唱声部,还能够把握其他的演唱声部,能够更好的进行合唱的衔接与递进,从而较好地进行合唱的配合。

三、有效的拓展合唱课堂教学内容

合唱是一种具有较强群体性的音乐活动,其不仅仅需要演唱者具有良好地紧密合作的意识,也需要演唱者能够准确的把握好合唱当中的音准与节奏。想要具备这样的音乐能力,就必须通过长期的训练。通过不断的演唱实践,方可逐渐形成。第一,创编二声部节奏。对于音乐作品而言,节奏即是音乐的主体部分,以此,在旋律当中适当的融合二声部节奏,不仅可让合唱更具有层次感、立体感,还能够激发起学生学习音乐的浓厚兴趣,让学生能够体会到歌曲当中所蕴含的丰富情感,并让学生有效的构建起了合唱的意识,让音乐课堂教学氛围更加活跃。创编二声部节奏,可较好的拓展学生的音乐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让学生能够在合唱当中紧密的进行配合;第二,有效的创编二声部的歌词。在合唱歌曲当中,并非所有的合唱歌曲都适合于创编歌词。因此,创编歌词必须要体现出较强的主动性,真正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样才能体现出创编歌词在音乐教学当中的实效性。在创编歌词的设计阶段当中,教师应立足于音乐题材、音乐形式、音乐风格等诸多因素,客观全面来进行选择,在创编歌词时应该真正做到简洁明快、词意隽永,必须符合歌曲的主体思想,因此,即是必须较好的指导学生创编歌词,让学生能够深入体会到歌词当中所蕴含的思想内涵与丰富情感,让学生能够较好地进行合唱学习。总之,在当前的小学音乐教学中,想要有效的创新合唱教学方法,可通过采取多样化的合唱方式;进一步优化合唱教学的题材选择;有效的拓展合唱课堂教学内容来进行。以此来有效提升学生的音乐素养,促进学生获得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丁迪.小学音乐课堂合唱教学有效性研究[D].济南:山东师范大学,2017.

作者:陈果 单位:广安市广安区恒升镇小学校

篇10:浅谈在音乐课堂中开展愉快教学的方法论文

浅谈在音乐课堂中开展愉快教学的方法论文

愉快教学,简单地说,就是教与学的活动中让学生愉快地学习、思考,在愉快中获取知识,在愉快中锻炼学生的各种学习能力,在愉快中培养学生当学习的主人。对于愉快教学,许多有见识的教育理论家和教育实践家此曾有过精辟的论述:远在两千多年前的伟大教育家孔子就明确指出:“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注:《论语.雍也篇》)宋代大理学家朱熹说得好:“教人未见意趣,必不乐学。”(注:转引自广西师大出版社出版刘会文著的《教师与幽默》第67页。)于是,培养学生对于音乐课的兴趣就变得尤为重要。

我们经常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课堂上学生能不能集中注意力,专心听老师讲授,关键在于诱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特别是作为非主课的音乐课,兴趣更是学生学习的动力。所以面对一系列的问题:要快乐地学习,又不可以无忧无虑、没有负担地学习,又不可以不要教科书,想学什么就学什么,那我们怎么才能真正地做到快乐地学习呢?我根据自己在教学中的学习、探索,总结出以下几个观点:

第一:大胆利用各种教材,优化教学。

俗话说:不管黑猫白猫,捉到老鼠都是好猫。这句话同样适用于我们的实际教学工作。要做这只好猫,音乐老师要做很多的准备,音乐教材在我们的教学工作中占有最重要的地位。二期课改以来,徐汇区音乐教材有了很大的变化,但是每学期开学,我都会先认真通读教材,并且把教材和利用课余时间查找到的能一起利用的素材、资料放在一起,甚至有时我还会加入流行音乐。

例一:我校使用的乐器为竖笛,新六年级大部分的同学都没有接触过竖笛。所以,六年级第一学期的器乐教学就显得较为困难。我在初教竖笛时,运用了学生都比较熟悉的乐曲《两只老虎》作为练习曲目,利用学生都会唱这首歌的优势,加入竖笛的指法练习,降低了学生初学竖笛的难度,也增加了学生学习竖笛的兴趣,使学生在很短的时间内熟悉了竖笛的指法,为以后的器乐教学开了个好头。

例二:在六年级第一学期第一课,我在正常课题学习前加入欣赏了《我听见时光的声音》这首歌曲,通过歌曲的欣赏,同学们马上就可以进入上课的状态,而且可以让同学们知道了自己上中学和小学的不同意义。

第二:用自己的情绪感染每一个学生

我们常说:“喊破嗓子,不如干出样子。”情绪是极具感染性的,在一定条件下,人们的情绪情感很容易相互感染,相互影响,从而产生相近的情感体验。在教学中我始终告诫自己要做一名“快乐教师”,只有教师懂得了用快乐教学,学生才会体会到快乐。学生与老师的沟通主要就是聆听与交流,教师良好的精神气质乃至得体的言谈举止都会给学生以极大的感染力,使学生自觉地产生奋发上进的内在动力。当学生犯错误时,我不是语气生硬的批评,而是用带有幽默的语言教育,让学生始终感受教师的快乐情绪。在愉快的氛围中上完一节课,对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辅助作用,所收到的效果是事半功倍的。

例一:刚过完寒假的第一堂课,学生们还沉浸在过年的喜悦中、有着说不完的话,纪律问题成了上好这节课的“绊脚石”,要想他们马上收心上课时很困难的。但是我认为教师在一上课就板着脸,并且语气严厉地对待学生并不是很好的方法。于是,当我面带微笑走进教室,主动热情洋溢地向学生问新年好时,得到了学生整齐的:“老师新年好!”的问候。这时,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都会在愉快的心情中度过这一节课。

第三:让学生们在游戏中快乐地学

音乐教学要根据学生好玩、好动、好奇、持久性差的年龄心理特点,尽量使课堂教学形象化、生动化、趣味化,让学生乐在其中。

例一:在训练节奏的感知能力时,我设计了《拍电报》游戏,让学生在游戏中掌握节奏、节拍等知识技能。

游戏的形式是:以教室内学生坐的竖行为一小组,每组一号桌前反扣一份“电码”(即节奏卡),游戏开始时,一号同学翻看“电码”后立即用右手食指在二号同学左手心里按“电码”卡片节奏,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位同学,将接受的“电”翻译到黑板上,然后与本组原码对照。用这种游戏的`方法,避免了枯燥的知识讲诉,让学生在愉快的心境下,接受并掌握音乐节奏组合,自然乐而不疲。

第四:为学生创造美的课堂

罗丹说过:“艺术就是情感。”音乐美,即是一种特殊的情感表达方式。音乐基础教育的核心在审美。音乐教育作为美育的重要途径,其特质就是情感审美。音乐就必须:以情感人,以美育人。而实际教学过程中,很容易受传统教学体系的影响:就是进行练声训练、节奏训练、听觉训练等等,这种机械操练枯燥无味,学生缺乏审美体验,最后导致厌学在所难免。所以我认为教师的备课就显得尤为重要,我要求自己上课时除了尽量做到情景创设美、范唱音韵美、伴奏曲调美以外,运用自己饱满的情绪,一丝不苟的教学态度来诱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激发学生表现情感的欲望,使学生变枯燥、被动的苦为美的享受。

例一:由于现在的中学生都热衷于通俗音乐、流行歌曲,对课本上的校园歌曲不是很感兴趣,导致教唱歌曲时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我利用课余时间仔细琢磨、练习了每首歌曲的钢琴即兴伴奏,尽量把伴奏弹得悦耳动听,能够感染学生的情绪;而且还仔细研究了给学生范唱时的发声方法,使歌声听起来既悦耳又正规。这样一来,大大增加了学生唱校园歌曲的兴趣。

总之,教育要面向全体,只有调动起每个孩子的学习热情与兴趣,这堂课才是真正成功了。音乐课更应如此!

篇11:小学音乐教学考核方法的尝试与探索论文

小学音乐教学考核方法的尝试与探索论文

教学评价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艺术教育的方向。合理的教学评价能促使学生主动地学,教师主动地教,使教学更注重过程,使知识积累向能力形成转化。通过评价更能显示出学科的学术价值、社会的文化价值和学生的发展价值。因此,要重视教学评价的系统性、科学性、操作性,真正发挥教学评价的功能。新课标十分强调音乐评价机制的改革,提出四个转变:从重结果走向重过程,从重共性走向个性,从重甄别选拔走向重发展、提高,也将进一步从重知识能力走向重创新、审美,其核心理念便是:评价应有利于学生的发展。新课标明确指出,小学音乐教学中的评价应有利于增强学生学习音乐的信心,提高学习音乐的兴趣。

音乐教学考核正是音乐教学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目的是为了检查教师的教学效果,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促进学生的学习,激励教师进取,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教学管理,推动音乐教学的不断发展。多年以来,小学音乐考核以考唱歌为中心,或用一张试卷去度量所有的学生,评价一个学生音乐成绩的好坏,看他唱歌是否走调、节奏是否稳,卷面知识是否得高分,现阶段的评价机制中,虽然又增加了表演、乐器的演奏等几项内容,但从根本上还是学生考什么,教师就教什么,学生就学什么,迫使学生一切依照标准答案而不发挥创造力,在评价时,忽略学生对音乐的表现力和创造力,不能体现了素质教育以人为本的精神,更不符合音乐教育以审美体验为核心,以学生发展为目标的特点。为此,建立科学、系统、可操作的小学音乐教学考核方法势在必行。那么,小学音乐教学该如何考核呢?下面谈谈本人的几点想法:

一、指导思想

1。尊重学生差异,树立发展性的考试观

新课程提出:音乐教育不是培养音乐家,首先是培养人。音乐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健康的审美情趣,是为了培养众多的音乐爱好者。奥尔夫说:“音乐教师的作用不是去鉴定学生音乐素质的好或差,而是让学生心中的.音乐种子生根发芽”。是的,每个人都天生具有一些音乐感觉和潜能,同时,因为每个人性格、能力、经验甚至地区的差异使得音乐能力也有巨大区别。所以评价应尊重学生的差异走人性化、个性化、生活化的轨道,着眼于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带给学生自信。2。重视学生实践,建立适合年龄特点的多元化的评价体系

新课程倡导在考试内容方面,少考一些死记硬背的理论知识,多考一些能体现综合应用的需要创新思维的内容,以反映学生真实的理解状况。新课程也倡导考试方法要灵活多样,体现先进的评价思想,同时试行提供多次考试机会,同一考试也可以呈现多样化,给予学生充分选择的空间。当代课程评价还特别强调把评价活动和过程当作是为学生提供一个自我展示的平台,给学生实践的机会,鼓励学生展示自己的努力和成绩,让学生通过他人的赞赏而受到激励。苏霍姆林斯基说:成功的欢乐是一种巨大的情绪波动,它可以促进儿童更好地学习的愿望,没有自我肯定的体验就不可能对知识真正感兴趣。所以必须改革过去音乐课唱一首歌或用书面的形式进行音乐知识测试这种陈旧的考试形式,充分利用音乐具有比赛性的特点,通过班级音乐会、音乐探宝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用他们喜爱的方式来展示自己,学生都会感到愉快和兴奋,即使所谓的“音乐差生”也不用担心被老师认为是“五音不全”了,音乐考试为自己展示特长提供了机会,可以根据歌词大意画出很漂亮的图画,可用自己丰富的想象力描绘音乐所表达的情景,在民主、和谐的气氛中,个人潜能得以展示,学生间互相交流互相激励。

二、具体的考核方法

传统音乐考试的弊端在于评价时间的一次性和评价标准的单一化,既不能测试出学生的真正成绩,也不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新理念要求我们在教学过程中经常进行评价,评价方法上要求多样化,评价标准也应因人而异。因此,我认为要变单一评价为综合评价,可采用“平时考核+期末考核+期末学生自评”三合一形式对学生进行考核。为了促进学生的发展,对学生最终成绩的评定应重在为学生提供建设性的改进意见,而不应该成为给学生“加压”的手段,为此,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处境和发展的需要,以激励为主的方式对考试的结果进行反馈,促进学生原有水平的发展。因此,我认为对学生考核成绩的评定应取消百分制和等级制,采用“等级加评语”的形式,而且取消“不及格”的评价等级,改为“你进步了”,因为“不及格”的评价会给学生造成自卑心理,无异于把学生一脚踢出音乐的门外,对学生的发展有害无益,不能实现音乐教育的最终目的。

篇12:浅议高师专业音乐教育中民间音乐传承方法的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高师音乐教育 民间音乐 传承方法

论文摘 要:当前我国高校高师专业音乐教育课程不断完善和进步,专业的课程设置让学生更好地吸收专业知识,然而民间音乐却在无形之中被忽略。现阶段,高师专业音乐教育专业在教材选取方面还存在一定不足,在课程设置方面也明显减少关于民间音乐这部分,由此导致学生对民间音乐不够重视。因此,开设音乐教育专业的高校要对民间音乐更加重视,并且进一步完善教材选择、课时安排等。本文分析了民间音乐在高师专业音乐教育中的现状,并重点探讨了高师专业音乐教育中民间音乐的传承方法问题。

一、民间音乐在高师专业音乐教育中的现状

各个高校的民间音乐在整个音乐专业中的现状主要表现在观念方面、课程方面、教学教法方面、教材方面及师资力量方面,具体表现为:

1。学生对民间音乐的认知存在一定局限性。学生在学习音乐课程时,往往漠视民间音乐,认为民间音乐古老、枯燥、不够流行,不符合当前的学生心理,因此在学习民间音乐的过程中,学生没能形成正确观念,不懂得对民间音乐进行学习和传承,由此导致学生对民间音乐的认知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肤浅性。

2。课程设置方面。首先,民间音乐的课程设置时间较晚,建国后至今,以国家教育部名义正式下发的高师本科《教学计划》只有两版,真正把民间音乐课程作为一门专业基础必须课而进行设置至今还不到20余年,还有很多高校没有正式设置民间音乐课程。其次,民间音乐的课时相对较少,目前就大部分高校音乐教师所做的教学计划来看,民间音乐所占的课时要比其他专业相对来说少了很多,还有很多学校将民间音乐作为辅助课程。

3。音乐教师的教法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几乎所有的音乐教师在教学时采用的都是“灌输法”。虽然有部分教师在讲课时能够将课时理论与实践进行有机结合,但具体教授方法却各不相同,有的侧重理论讲解,有的不讲理论,只对学生进行民族乐器的教学,单纯地进行技能方面的训练,或者简单欣赏一些民族器乐曲,这就导致学生对民间音乐的学习不全面。

4。当前高校所使用的民间音乐教材不统一。目前各高校所使用的民间音乐教材尚不统一,很多出版社编写的教材都没有作为民间音乐高师专业统一教材。在教师所选用的教材中,有的是选自他人的出版物,还有的教师用的是自己编写的教材,这些教材基本上是专业音乐院校教材的分支,而教师独立编写并能公开出版的教材明显不足。此外,教师们上课所使用的音响、音像资料绝大部分来自公开出版物,还有一部分是从他处转录的,教师亲自采风所得的资料很少。

二、在高师专业音乐教育中民间音乐传承方法

1。重新树立民族音乐文化观和相应的音乐教育观。

首先,应该树立多元音乐文化观念。

在当今的信息社会,不同的文化相互交流和碰触,这就要求高师院校对文化的多元格局有明确的认识,形成多元的音乐文化观念,重新建立高师音乐教育体系,这既包括民族音乐课程的多元化,又包括教学方法的多元化,同时意味着高师音乐教育不仅仅要融合大量的民间音乐,还要融合其他的国家的民间音乐,更好地汲取前人及当代一切有益于理解音乐文化,并且充分发挥学生个性创造力和符合民间音乐的有效教学方法。

其次,树立与高师音乐教育相适应的民族音乐人才教育观。

高师音乐教育关于民间音乐传承人才的设定,应该结合当地的民间音乐文化实际,各个高师院校所设的音乐教育机构,应当自觉地致力于建设当地音乐文化资源良性循环的互动机制,高师院校应该吸纳当地的民间音乐文化资源,充实其教育内容,担负起建设传统民间音乐文化的职责,并且以这一机制为目标,设定高师院校培养民族音乐人才的规格,实现新型人才教育观。

2。确立民间音乐在高师音乐教育中的主体地位。

首先,多渠道地引进民间音乐文化资源。高师院校的音乐教育机构应该自觉地进行采访和收集当地的民间音乐文化资源,并且将其引进到高师音乐教育之内,或者建立相关专业,或者开设相关课程。此外,将老艺人或者民间音乐家等引进高师课堂进行授课,教授学生特色的民间音乐。

其次,编纂专门的民间音乐教材,教材是实现教育目的的重要工具,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国家教育部门应该组织全国民族音乐学界和高师音乐 教育界的专家和教师共同编写民间音乐方面的教科书,在教材的编写过程中,应该广泛收集和利用我国民族音乐学界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音乐理论体系的研究成果,特别是应立足于五大集成出版的既有成果,制定将其转化为高师民间音乐教材的规划。

最后,创建新型的`民间音乐教学方法,教学方法体现特定的教育价值观,受特定课程内容的制约,同时也受教学组织的影响。教师应该改变以往传统的教学方法,让学生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使师生及生生之间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并且富有创造性。

3。将民间音乐传承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

民间音乐文化传承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它需要社会各界的力量对民间音乐进行整合,作为社会文化与学校教育相结合的高师音乐教育,更应该主动承担起联系社会文化部门和地方音乐文化社团的职能,使传承民间音乐文化、重建地方民间音乐文化成为一个有机的社会行为。

首先,应借助社会力量对高师院校的民间音乐教师进行师资培训,在高师中传承民间音乐,师资是最重要也是最关键的因素。当前我国专业教授民间音乐的教师极度匮乏,因此应该借助社会上各种办学力量,采用举办短期高校民间音乐师资培训班,对高校的民间音乐教师进行深度而系统的专业培训。

其次,成立地方专门的音乐文化研究机构。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地的民间音乐文化异常丰富,这就体现出地方的音乐研究机构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因此,各地区应成立地方音乐文化研究机构,以充实对本区民间音乐文化的搜集和整理力量。高师院校也应该创造条件,成立自己的民间音乐研究机构。这样既能提高教师队伍的研究能力,又能突出高师民间音乐的办学特色。

最后,呼吁社会各界重视民间音乐传承。要想更好地对民间音乐进行传承,光靠高师院校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调动社会上一些积极力量,来共同营造一个传承音乐文化的良好环境,因此,应该呼吁社会各界都重视民间音乐的传承。

综上所述,民间音乐作为我国一项重要的音乐文化,急需得到更好、更久远的传承和发展,而高师院校的音乐专业则肩负着这一重要传承使命,希望各高师院校能够有针对性地根据当前现状制定合理的民间音乐传承方法,合理选取民间音乐教材,适当增加民间音乐的教学课时,并增强民间音乐课程的师资力量,同时积极调动一切社会力量来引起全民对民间音乐的重视,使民间音乐得到良好传承和发展。

参考文献:

[1]辛恩利。关于高师音乐教育专业课程建设的思考。艺术教育,2011,1。

[2]梅本红。浅议高师音乐教学。遵义师范学院学报,2003,2。

[3]何茜。音乐课程改革与教师教育理念的重建。中国音乐教育,2006,7。

[4]黄耀文。对高师音乐教育改革的几点思考。中国音乐,2008,3。

[5]张计。我国音乐教育与音乐文化协同发展探析。学术交流,2010,2。

[6]罗静。关于社会音乐教育的几点思考。歌海,2010,1。

篇13:在小学音乐课堂开展民族音乐教学的意义及实践方法论文

在小学音乐课堂开展民族音乐教学的意义及实践方法论文

【摘要】本文从民族类音乐教学入手,探索在小学音乐课堂开展合唱教学的教学方法,旨在提高小学音乐合唱教学的有效性。

【关键词】小学音乐;民族音乐;合唱教学

在整个小学音乐教学中,合唱教学一直都占有很大的比例。因为合唱教学在强化小学生演奏观念、提高团队协作能力、培养音乐素养方面都有着积极的作用。小学音乐教师应该在授课中加强民族音乐教学,增强学生的民族音乐审美能力,让学生感受民族音乐文化丰富多彩的魅力;弘扬民族音乐,增强学生对民族音乐的了解、喜爱,让学生通过对民族音乐的了解和掌握,激发他们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情感,增强学生的爱国爱家情怀。

一、民族音乐教育的意义

(一)培养小学生的审美创造能力

民族音乐的审美教育是一个富有体验性和创造性的过程。在民族音乐教育活动中,学生通常会用创造性的语言或者动作表达情感。例如编创歌曲或者编创音乐动作,学生在自娱自乐的创作世界中学会表达自己的感受,教师也可以此提高小学生的审美创造能力。比如我国民族音乐中的宝贵财富――壮族民歌。热爱生活、热爱劳动,追求真善美的壮族人民把“以歌会友、以歌传情”的音乐文化深深地融入到了歌曲的创作中。学生通过学习壮族民歌,不仅感受到了壮族民族的风俗和壮族人热情好客的性格,还体验到了创编歌曲歌词的乐趣。

(二)提高小学生的审美感知能力

民族音乐对学生审美感知能力的培养是多方面的,主要通过对民族音乐“五美”的感受和体会,即旋律美、意境美、音色美,节奏美和风格美。学生开展艺术创作活动和艺术欣赏的基础就来自于审美感知能力的培养,民族音乐利用其旋律的动听、音乐形象的生动、曲调的`优美和风格的浓郁等特点构成学生对民族音乐的感知要素,学生在此过程中拥有丰富的审美体验,从而提高学生的审美感知能力。

(三)强化小学生的审美理解能力

民族音乐作品的内容丰富,包含有对秀丽山河的赞美,对顽强生命的歌颂,对恋乡情结的苦楚表达等,无一不体现着人们在生活中的真切感受和体验。比如一首富有藏族风格的少儿歌曲《妈妈格桑拉》,这首歌第一部分有抒情的旋律,以第一人称的口吻,叙述着母亲对孩子浓浓的爱。歌曲的第二部分是由歌颂母爱转为孩子对母亲的呼唤,描绘了孩子对妈妈深深的依恋。该曲赞颂了母亲的伟大,同时也激发了学生要懂得孝顺父母以及对亲人感恩的意识与情感。

再比如《爱我中华》这首歌表现我国五十六个民族团结一心,建设国家的雄心壮志。在学生深入理解、学唱歌词的基础上,让学生一起齐读歌词中“爱我中华,健儿奋起步伐。爱我中华,建设我们的国家。爱我中华,中华雄姿英发。”这部分的内容,不仅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想象力和表达能力,还有利于激发学生爱国的情怀。民族音乐作品包含的民族情感和精神,在净化学生心灵,陶冶学生情操的同时,实现了在小学音乐教育中弘扬民族精神,加深小学生对民族文化内涵的理解。

二、开展合唱教学的实践方法

合唱是一种讲究共性的集体表演艺术,它与个别的声乐教学活动大为不同,可以说合唱艺术就是合作的艺术,所以每一位合唱队员互相合作训练是极为重要的。学生要养成每天阅读英语文章的习惯。因此,教师可要求学生每天坚持阅读不少于20分钟。

三、阅读材料要丰富

在阅读教学中,教师可选择篇幅短、内容有针对性的文章,让学生在课外寻找有关的资料进行阅读。这样有助于提高阅读与理解文章的有效性。教师可指导学生多阅读书籍、报刊、杂志、广告等,注意留意中西方的文化与习俗,熟悉各种文体特征、各种题材内容,切实提高阅读能力。阅读材料可以来源于英语电影、英文报纸杂志等,可以是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等。教师还要根据学生的不同阅读水平选择合适的材料阅读,最好能分专题阅读,或选择与课本相关的专题阅读。这样,学生通过大量阅读各种英文书刊,增加自己的阅读量,而且也拓展自己的视野。在阅读教学中,教师可以针对学生在阅读中存在的薄弱之处,有目的地设计或者选择一些阅读材料,对某一项阅读技能进行强化训练。

总之,农村教师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在工作中探索适合农村学生进行英语阅读的方法,有针对性地引导学生且持之以恒,相信在师生的共同能力下,一定可以提高农村中学生的英语阅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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