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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北京外国语大学:小语种招生列入高考统招
北京外国语大学:小语种招生列入高考统招
北京外国语大学招办主任许晔老师北京外国语大学招办主任做客搜狐
主持人:各位搜狐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今天的搜狐嘉宾聊天室。我们今天的话题依然是关于09高考招生,最近越来越多的考生和家长对于学习语言的兴趣是越来越浓厚,对很多这样的考生和家长来说,有一所大学是他们的首选,就是北京外国语大学,我们今天也很荣幸的请到了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办主任许晔老师来和大家交流。在节目的开始先请许老师给我们介绍一下北京外国语大学。
许晔[北京外国语大学招办主任]:各位考生、各位网友大家好。北京外国语大学成立于1941年,其前身是延安外国语学校,目前是教育部直属的211重点大学之一,是我国外语类院校中历史最悠久、学科层次齐全、讲授语种最多的外语院校。目前我们学校开设了56个专业,讲授43种外国语言,拥有文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和工学学士的授予权,目前学校有教职工1400余人,教授、副教授300余人,专任教师一共是600余人。这是我们学校的师资力量。在近期我校有一个规划,要把我校建成国内一流、特色鲜明、具有国际影响的重点大学。
主持人:我们北京外国语大学是不是也有很多优秀的专业?您能不能针对这些专业的设置进行介绍?
许晔[北京外国语大学招办主任]:我们学校的专业设置基本上分成两种,一种是传统的外语专业,比如说英语、德语等43种外语语言类的专业。还有一类是哲学、社会科学类专业,我们从90年代就开始建设复合型专业,比如说经济学、会计学、法学、外交学这种复合型专业,也就是社会科学类的专业。
主持人:提起北京外国语大学,很多理科生心里就会比较担心,我能不能报考我们的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有没有文理兼收的一些专业或者是偏重理科的专业?
许晔[北京外国语大学招办主任]:我们学校从近些年的改革来看,都有这样的措施,基本上是在全国各个省文理兼收。只有在像西部的一些省份,山西、内蒙、云贵川、青海、宁夏、新疆这些省份只招收文科生,其他的大部分省份或者说大部分生源都是文理兼收的。所以理科考生不用担心,如果对外语有兴趣,那没有问题。
主持人:作为一所比较偏重于语言的院校,肯定有很多对外交流的项目,请您就学校相关方面的项目给我们做一些介绍。
许晔[北京外国语大学招办主任]:我们学校很重视学校和外界的对外交流。目前我们学校同世界50多个国家的300多个高校和教育机构签订了交流的'协议,建立了合作的关系。每年都派我们学校在职的教师和学生到国外进行交流或者学习。还会从国外聘请一些比较知名的教授到我们学校进行讲学。还有留学生到我们学校学习,这都是我们在合作交流方面开展的工作。
主持人:学校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去接触国外的文化。
许晔[北京外国语大学招办主任]:对。
主持人:学校今年有没有新开设的一些专业?
许晔[北京外国语大学招办主任]:我们学校今年新开设了两个专业,一个是波斯语专业,在第三批次。还有一个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是在一批次。
主持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是不是偏重于理科?
许晔[北京外国语大学招办主任]:计算机专业在我们学校是新建学科,它的特色从我们学校复合型特色的定位来讲,还是希望同学们把专业学好的同时,要熟练的掌握和应用外语知识。这是它的特色。
主持人:刚才您给我们介绍了相关的专业,每年考生报考最热的专业是不是也是您说的这些?
许晔[北京外国语大学招办主任]:从往年报考的情况来讲,一般是语言类的里面,英语、德、法、日、西班牙、意大利、葡萄牙,还有一些瑞典语,这些的专业都比较热。热的情况,一般来讲会根据国际形势有一些改变。这些对象国经济政治发展得比较好,跟我们国家的双边关系也比较好,报考的情况就会比较热。
主持人:每年我们英语专业专4和专8的通过率是怎么样的?
许晔[北京外国语大学招办主任]:英语专业的专8的通过率基本上接近百分之百。
主持人:考生进入一个学校以后,肯定特别关心我在这里工作四年或者是更久之后,能不能有一个很好的发展,能不能针对考生的就业和深造的情况做一个介绍。
许晔[北京外国语大学招办主任]:北外的就业率这几年基本上维持在96%左右。特别是去年和今年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我们学校的就业率基本上没有受到影响。因为一方面是我们学校本身的人数比较少,另一方面,就业率还是比较强的。因为社会上对外语的需求比较大。所以他们竞争力比较强。就业来看,还是比较不错的,其他的还有很多同学有出国的机会,直接就出国深造了。还有一部分,我们学校有几个研究生层面上的院系和中心,比如说有一个高级翻译学院,还有一个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这些都为英语的学生提供了一个向上深造的平台。这两个学院和中心是专门培养研究生的,不招收本科生。我们学校还有一个日本学院中心,也招收日语方面的研究生,不招收本科生。日语系的学生除了可以报考本系的研究生以外,还可以报考其他的。我们在学生的出入这一块还是设置了很多的途径。
主持人:您说了我们有43种语言,还有很多留学生,这种文化的碰撞和交融肯定也是很多,那校园文化是不是特别丰富呢?
许晔[北京外国语大学招办主任]:对。这是我们学校的特色。我们学校在文化、体育方面有各种各样的活动,比如说有各种各样的文化节,相对于不同对象国有不同的文化节,会把对象国的风土人情介绍给其他院系的学生和广大师生。还有社团文化。我们学校也一直致力于服务社会,比如说去年的奥运会的时候,我们学校的学生在陪同服务这一块起了很大的作用,一方面是派出的学生总体比例比较高,因为我们学校人数不是很多,从比例上看,有90%多的学生都参加了服务。都是陪同国际奥委会的成员,还有国家和地区奥委会的成员,我们一直致力于为社会做贡献。所以校园文化活动多姿多彩。
篇2:自主招生自荐信:北京外国语大学
自主招生自荐信:北京外国语大学
尊敬的北京外国语大学的老师:
您们好!
我叫XXX,女,今年18岁。是XX中学(省级示范性高中)高三3班学生。
一直以来,我成绩优异,团结同学。从一年级开始当班长,一直当到高一,获得了很多奖励:“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干部”……这些荣誉并不是我刻意去争、去抢过来的,而是老师、学校对我热心学校工作的一种肯定。所以,我对这些奖励一直怀着一颗感恩之心:感谢它们为我带来的荣誉。同时,更感谢那些始终关心我、爱护我的`老师们,是他们教会了我如何做人,如何自强自立。
我这人属于双向性格,有时会沉静地去思考、处理问题,但绝大多数时候,我是一个蹦蹦跳跳、说话口无遮拦的“马大哈”,这也许与我冷静处事但又不乏幽默感的家庭环境有关吧!
我很喜欢看书,像爸爸一样是个“书虫”,也喜欢滑冰,弹琴(古筝)等一些娱乐性活动。要说起我最喜欢并拿手的,莫过于朗诵和弹琴了。当一句句诗意的语言震撼我的心灵的时候,我通常对待它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它大声读出来,我感觉这样才能得到心灵的升华。
说到学习,我感觉自己还是一个比较有自制力的人,知道该学习的时候不能够分心,并且也能够遵守它。可我自认为自己并不是人们通常认为的“书呆子”—一心扑在学习上,而不注重与人交往、娱乐之类。我是一个EQ比IQ高的人。我最大的优点就是善解人意,我会在朋友最无助、最伤心时悄悄送去关怀;也会在两人吵架后,劝他们换位思考一下,最终让他们和好。其实,这也是源于妈妈小时候曾告诉我的一句话:“让别人快乐就是你自己最大的快乐!”我的外向性格理所当然使我拥有了对外界很强的好奇心和探索欲望,这也使我养成了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习惯。
北京外国语大学是培养外语人才的学校,而我从小的愿望就是成为一名优秀的翻译,所以我要报考贵校。我希望 我能在其中之一汲取知识,不仅是知识,更有献身祖国,为民族复兴贡献一份力量的情操。在学术活跃的北京外国语大学,我将努力参加一些团体、论坛和各种活动,弥补我以 前的不足,锻炼我的能力,把自己磨砺成一个北京外国语大学学生所具备的独特文化品位、非凡才能和良好综合素质的优秀人才。
恳请贵校领导能够接受我的申请,实现我的理想。
此致
敬礼
篇3: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保证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全称为北京外国语大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邮政编码是100089。
第三条 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首批进入国家高等教育“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
第四条 学校招收和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及各层次的国际学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
第五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事务的咨议与监督。
第七条 学校设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和招生办公室主任组成,负责制定全校的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重大事宜。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各省、市、自治区高考报名人数和生源质量等因素编制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将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录取优秀考生,具体由招生办视生源情况决定,并向招生领导小组备案。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依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一条 学校高招远程网上录取有本科提前批次和第一批次录取两种形式。
提前批次招生按综合评价办法录取,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国语言文化能力测试,具体招生简章学校将另行制定和发布。
第一批次招生由考生参加高考,填报高考志愿表的相应批次志愿,学校依据考生的高考分数在各省、市、自治区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当年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数的120%。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计划数的105%。
第十三条 对享受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档,投档后以考生的实考分进行排队顺序录取。实际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没有享受政策性加分的,依次录取外语、语文、数学和外语口试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 学校在录取时,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按实际考分排队,由高到低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如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根据分数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学校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顺序录取参考志愿和征集志愿考生。
第十六条 学校在专业录取时不设定专业志愿级差。
第十七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根据学校学科专业特点,凡有口吃、嘶哑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的、有听力障碍者不宜就读。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的外语专业中,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外语专业可招收任何外语语种考生,但入校后二外均为英语。
学校非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为英语,同时部分专业课为英语授课,所有学生应按我校课程设置规定学习。
第十九条 依据学校学科专业特点,除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不组织高考外语口试的'省份外,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且成绩合格。外语口试的组织及口试内容和成绩由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我校不再单独组织外语口试和专业面试。
第二十条 学校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即文科要求历史为A,其他为B,理科要求物理为A,其他为B,考生进档后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上海考生要求以原始成绩投档。
第二十三条 对于报考学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中外合作项目)的考生,由于该专业全英文授课课程较多,高考外语成绩必须达到卷面满分值的85%。
第二十四条 学校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和高校专项等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公布的当年招生简章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按教育部规定,经北京市物价局批准,学费标准是: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费为6000元/生·学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中外合作项目)学费为35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生·学年。华侨、港澳及台湾省学生的收费标准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学校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向在校生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学年750—1200元。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专业介绍、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和报考指南。
第二十八条 学校网址:www.bfsu.edu.cn,本科招生网址:joinus.bfsu.edu.cn,招生办公室E-mail:bwzsb@bfsu.edu.cn,咨询电话:010-88816254、8881648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10-88816259。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通过。
第三十一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篇4:北京外国语大学章程
序言
北京外国语大学(以下简称学校)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成立的第一所外国语学校,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学校前身是1941年成立于延安的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三分校俄文队,历经军委俄文学校、延安外国语学校、华北联大外国语学院、中央外事学校等主要阶段,至1949年发展成为北京外国语学校,1954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北京外国语学院,1959年与北京俄语学院(其前身为成立于1949年的北京俄文专修学校)合并,组建成新的北京外国语学院,1994年更名为北京外国语大学。
学校坚持“外、特、精”办学理念,以建设国际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外国语大学为办学目标,以培养高层次国际化人才、研究和传播中外优秀文化、探索新知、推动世界文明多样性发展为办学宗旨,追求卓越,精益求精,致力于成为中国外语教育发展的引领者,服务国家全球战略的智库,中华文化向世界传播的重要基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北京外国语大学,简称北外;英文名称为BeijingForeignStudiesUniversity,缩写为BFSU。
学校法定住所地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东校区)、19号(西校区)。
学校的网址是略。
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其主管部门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等重要事项,须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第四条 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 学校遵循国家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全面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水平。
第六条 学校以外国语言文学为基础,学科专业设置涵盖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学校发挥多语种特色和优势,创新发展人文社会学科和交叉学科。
第七条 学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不断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具有中国情怀、国际视野、社会责任感、思辨能力和跨文化能力的复合型、复语型、高层次国际化人才。
第八条 学校倡导科学研究,引导教师关注学术前沿和重大现实问题,鼓励教师自由探索,加强交流与合作,在相关学科领域做出创新性贡献。
第九条 学校以推动社会进步为己任,积极投身社会服务,通过志愿服务、知识普及、文化传播、智库咨询、继续教育等多种形式,致力于将特色优质资源转化为促进社会发展的成果。
第十条 学校从文明多样性的角度贡献于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促进中外文化的交流与融合。
第十一条 学校坚持依法治校,尊重学术自由,充分发扬民主。学校以师生为本,充分发挥师生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多种途径保障师生员工参与学校事务。
第十二条 本章程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学校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和管理活动以及开展社会合作,应以本章程为基本依据。
第二章 教职员工
第十三条 学校教职员工由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
第十四条 教师是学校办学的主体力量,学校为教师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第十五条 学校对教职员工实行下列任职制度:
(一)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资格认证和岗位聘任制度;
(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度;
(三)工勤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岗位聘用制度。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教职员工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十七条 学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公平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四)按规定公平获得国(境)内外访学、进修等学习、培训的机会。
(五)公平获得职业发展所需的机会和条件,公平获得各种奖励及荣誉称号,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六)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关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就职务聘用、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对学校侵犯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申诉、复议、诉讼或申请仲裁。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八条 学校教师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为人师表,尊重和爱护学生,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爱岗敬业,勤奋工作;
(三)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学术规范;
(四)珍惜、维护学校名誉,维护学校利益;
(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健全教师发展制度,鼓励并支持教师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第二十条 学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享受和承担与教师相同的权利与义务,但专属教师职责的权利与义务除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表彰奖励制度,对为国家和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学校规章制度和聘用合同约定的教职员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立和健全教职员工权利保护机制,维护教职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教职员工权益救济机制,设立教职员工申诉机构,受理教职员工申诉。
第二十五条 名誉教授、特聘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在站博士后、访问学者、进修教师等其他教育工作者,在本校从事教学、科研、进修活动期间,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学校规章制度和合同约定,享受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学校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帮助。
第二十六条 学校根据教学和研究工作需要,设立专门岗位,积极引进符合条件的外籍专业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从事语言与相关专业教学及研究工作。
外籍教师实行岗位聘用制,依据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合同约定,享有与其他教师同等的教育教学权利,享受相应福利待遇,履行相应义务。
第三章 学生
第二十七条 学生是指依法取得入学资格,在学校注册、具有学校学籍的受教育者。
外国留学生依照本章规定享有权利和义务,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学生享有以下权利:
(一)公平接受学校教育,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平等使用学校提供的公共教育资源。
(二)参加社会实践、科技服务、勤工助学、学生社团、文娱体育等活动。
(三)公平获得在国内外学习深造和参加学术文化交流活动的机会。
(四)按照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五)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取得与学业水平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六)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其他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
(七)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
(八)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时,向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申诉、复议或诉讼。
(九)获得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九条 学生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校规校纪,珍惜和维护学校名誉,维护学校利益;
(二)按照国家和学校的规定按时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三)遵守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和学生行为规范,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安全秩序;
(四)按时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和统一安排、组织的活动,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和研究任务;
(五)遵守学校考试制度和获得学历学位的相应规定;
(六)爱护并合理使用教育设备和生活设施;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条 学校建立学生权利保护与救济机制,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第三十一条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目标,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引导学生养成珍爱生命、尊重人权、爱国守法、诚实守信、热心公益的良好品性,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文化体育设施及相关服务。
第三十二条 学校支持学生依照法律和学校规定组建社团,开展学术、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
第三十三条 学校支持和帮助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依法保护学生以诚实劳动和服务获得的合法收益。
第三十四条 学校建立贫困学生救助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提供物质帮助。
第三十五条 学校对取得突出成绩和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违纪学生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三十六条 对于不具有学校学籍的受教育者,其权利义务根据相关的入学协议、培养合同等确定。
第四章 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 学校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章程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学校举办者依法对学校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为学校提供办学经费和基本保障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任免学校主要领导,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支持学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章程自主办学。
第三十八条 学校实施普通高等教育,适当开展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学校以全日制学历教育为主,适当开展非学历教育。依法确定和调整学历教育修业年限。
第三十九条 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招生比例,合理确定区域分布,确定选拔学生的条件、标准、办法和程序。
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外国留学生,创新留学生招生及培养机制。
为培养国家亟需的特殊语言及相关领域专业人才,学校依法依规实行自主招生制度,并建立规范的自我约束和监督保障机制。
第四十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自主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和教学大纲,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第四十一条 学校坚持特色办学,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定位和实际情况,依法自主设置、调整学科和专业,保持适度的办学规模。学校建立健全学科专业自我评估制度,接受法律规定的监督和评估。
第四十二条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主开设覆盖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外国语言和文化课程,培养具有多语言沟通能力的国际化人才。
第四十三条 学校根据国家战略和人才培养需要,在具有比较优势和发展潜力的学科或专业,结合深入了解、研究其他国家和地区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的需要,依据国家学位授权单位学科设置的规定,自主设置并开展相应专业、层次和类型的研究生教育。新设的研究生教育参照国际标准或者国内同类专业的一流水平设置课程、组织教学,通过引入社会评估机制、接受社会公信力评价等方式提高培养质量,形成教育特色,满足国家和社会的人才需求。
第四十四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学位授予的基本要求和实施细则,依法授予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
第四十五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招聘教职员工。
第四十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定位和学科发展规划,自主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自主行使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任职资格评审权。
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通过校内专家与校外专家共同评审的方式,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第四十七条 学校自主确定与自身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教职员工收入增长机制,保障教职员工的合理待遇。
第四十八条 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确定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行政职能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
第四十九条 学校根据需要依法设置附属单位,附属单位接受学校领导。
附属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学校对附属单位以出资人名义依法行使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第五十条 学校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办学经费和资产,依法接受监督。
学校依法拥有、保护并合理使用和开发校名、校徽、校誉、著作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
未经学校授权,校内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使用学校无形资产。
学校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职务作品和职务发明创造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第五十一条 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与其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国家机关、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签订协议,联合设立相关机构,开展合作办学、合作研究、协同创新、社会实践等。
第五十二条 学校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积极拓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依法自主开展与海内外大学、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拓展中外合作办学。
学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应以引进国外、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培养国内紧缺专业的高素质国际化人才为目的,在平等合作的基础上,采取设立合作办学项目或者合作办学机构等方式进行。
第五十三条 学校依托多语种、多学科优势,通过海外孔子学院建设等多种形式,传播中华文化,促进中外文化交流。
第五十四条 学校实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办学和管理行为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
第五章 学校治理结构
第五十五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北京外国语大学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五十六条 中国共产党北京外国语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对学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地行使职权并开展工作。党委会每届任期五年,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校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进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人才。
(二)审议确定学校基本管理制度,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学科调整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三)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四)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维护学校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五)做好统一战线工作。支持学校内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统一战线成员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发挥积极作用。
(六)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其他职责。
中国共产党北京外国语大学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其选举产生的常务委员会作为常设机构行使其职权,履行其职责。
出席党委常委会的正式成员为校党委常委。根据工作需要,非中共党员的校长、副校长和有关院系、部门的负责人可以列席会议。党委常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如党委书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应委托校长(中共党员)或党委副书记主持会议。出席人数超过应出席人数的1/2,会议方可举行。如有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出席人数需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2/3,会议方可举行。出席会议的常委有表决权,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1/2为通过。
第五十七条 中国共产党北京外国语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的党内执纪监督机构,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学校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整合监督力量,推进惩治预防腐败体系,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五十八条 校长是学校的主要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校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校长办公会议,决策、协调、处理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拟订学校总体发展规划,整体运行方案和重大改革实施方案;
(三)组织开展学科建设与调整、教学活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国际合作与交流;
(四)拟订校内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校内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五)聘任与解聘教职员工,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依照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六)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管理学校资产,筹措办学经费,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七)签署国际、国内合作交流协议和其他涉外文件,也可委托或授权相关人员代行签署;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九条 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负责研究提出拟由学校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的方案,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对学校重大行政事务进行决策。
出席校长办公会议的正式成员为校长、党委书记、副校长。根据工作需要,由校长或受校长委托的校领导确定,可以视情况邀请党委副书记、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参加或者列席会议。
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如校长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应委托党委书记或副校长主持会议。出席人数超过应出席人数的1/2,会议方可举行。校长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如果出现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应将不同意见记入会议记录。
第六十条 涉及学校全局性的党务工作,应当由党委书记或者副书记提请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涉及学校教学、科学研究和行政管理工作等重大问题,应当由校长或者主管副校长提请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学校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重大问题,在实行民主程序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提交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涉及学术事务的事项,在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前,应当依据本章程有关规定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者咨询学术委员会意见。
涉及教职员工直接利益的重大事项,在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前,应当依据本章程有关规定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六十一条 学校依法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学校依据《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本章程,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保障学术委员会根据其章程统筹行使对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学校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完善学术管理的体制、制度和规范,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尊重并支持学术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并为学术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第六十二条 学校依法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学校学位事务的决策机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独立负责学位的评定与授予,负责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等工作。
第六十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招生事务的咨议与监督机构,负责审议学校的招生政策、规章与程序,监督招生活动,裁断招生纠纷,维护招生公平公正。
招生委员会委员应有一定数量的教师、学生和校友以及其他相关方面的代表参加。
第六十四条 学校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依法保障教职员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学校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当作出说明。
教职工代表大会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章程行使有关职权。
第六十五条 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是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按照各自章程行使权利、履行职责。
第六章 学院
第六十六条 学校实行校、院(系、中心、所、部等)两级管理体制。具有独立建制的院、系、中心、所和部均统称学院。
学院作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实行自主管理。
第六十七条 学院的设立、变更与撤并,由校长依据学校的整体布局和学科发展需要,在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第六十八条 学校本着事权相宜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在人、财、物等方面规范有序地赋予学院相应的管理权,指导和监督学院相对独立地自主运行。学校通过预算方案划拨学院日常经费和其他资源。
第六十九条 学院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学校章程和学校规章制度制定学院管理制度。
(二)按照学校总体发展规划、规定或授权,制定并组织实施学院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及教学计划、教学改革,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和其他学术活动,提出年度招生计划建议。
(三)教育和管理本院学生,提出学生奖惩意见。
(四)经校长授权,聘任本院教师及工作人员;制定本院教师及职工的业绩考核、奖励及分配方案;推荐本院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五)依法管理和自主使用学院的办学经费和资产。
(六)开展对等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学校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七十条 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学院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决定在本学院的贯彻落实,支持院长履行职责。
第七十一条 院长是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受校长委托全面负责学院的学科建设、教学科研、队伍建设、行政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日常工作。院长定期向本学院全体教职员工报告工作。
第七十二条 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最高决策机构,对学院的教学、科研、人事、财务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安排进行集体讨论,表决决定或协商确定。党政联席会议由学院院长、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院长、副书记等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根据需要学院相关人员可列席会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另行规定。
第七十三条 学院设立基层学术委员会。基层学术委员会依据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制定其章程。
学院在作出涉及学术事务的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基层学术委员会的意见。
第七十四条 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建设需要,提出设置院系级教学科研机构的方案,经过基层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
第七十五条 学院通过多种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七章 外部关系
第七十六条 学校积极开展社会合作,促进产学研一体化,推动协同创新,为社会发展提供服务,争取广泛的社会支持;积极开展与国际社会的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境外教育和科研机构等的交流与合作,提升学校的国际影响力。
第七十七条 学校设立董事会,发挥董事会在促进社会合作、拓展办学资源、扩大决策民主和实施社会监督方面的功能。
董事会根据其章程组织并开展活动。
第七十八条 学校依法设立教育基金会。学校教育基金会是争取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捐赠,增加教学、科研经费及各类奖助基金,促进学校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
教育基金会根据其章程开展活动。
第七十九条 学校依法注册成立校友会。校友会根据其章程开展活动。校友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校友是指在学校(包括学校前身、附校等)学习或工作过的学生和教职员工,以及曾被学校聘为客座教授、兼职教授或者授予各种荣誉学位和荣誉职衔的中外各界人士。
第八章 投入与保障
第八十条 学校经费以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办学经费为辅。学校积极拓展办学经费来源渠道,筹措事业发展资金。学校坚持勤俭办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八十一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核算、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和管理财务预算,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制度和审计监督制度,防范财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第八十二条 学校国有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学校建立“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学校资产安全、完整。
第八十三条 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功能定位规划校园建设,注重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以服务师生为中心,突出学校的文化内涵,实现全方位的育人功能。
第八十四条 学校构建新型后勤保障体系,为学生及教职员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保障。
第九章 学校标识
第八十五条 学校校徽是由学校中、英文名称组成的盾牌形复合图案,内含学校成立年份“1941”字样和校名英文缩写“BFSU”,盾牌形图案中间构成一个“大学”字样“U”,颜色由黄、黑、蓝、白相间协调组成,白色为底色。
第八十六条 学校校旗为长方形2号旗帜(长2.4×宽1.6),背景以纯红色(大红色为主)为基调,黄色中文校名放置其中,左上角配以学校校徽。
第八十七条 学校中文校名字体采自毛泽东手稿集字。
第八十八条 学校校歌为《北外之歌》。
第八十九条 学校校训为“兼容并蓄,博学笃行”。
第九十条 学校校庆日为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六。
第十章 附则
第九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学校党委会审定,由校长签发,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第九十二条 学校应当保持章程的稳定。学校发生分立、合并、终止或者名称、类别层次、办学宗旨、发展目标、举办与管理体制变化等重大事项的,可以对章程进行修订。
章程修订应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1/5以上代表提议,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学校党委会审定后报教育部核准。章程经核准后,学校重新发布。
第九十三条 学校指定专门机构监督章程的执行情况,依据章程审查学校内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受理对违反章程的管理行为、办学活动的举报和投诉。
第九十四条 本章程由中国共产党北京外国语大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九十五条 本章程自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之日起生效实施,并向社会公开。
篇5:北京三所高校小语种招生政策公布
北京三所高校小语种招生政策公布
小语种即非通用语。按照《联合国宪章》规定,有6种语言是联合国目前的通用工作语,即英语、汉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除此之外,其他语言当然就是非通用语了。
我国高校招收的小语种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欧洲语系,主要包括俄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捷克语、荷兰语、瑞典语、波兰语、匈牙利语、意大利语、罗马尼亚语等;另一类是亚非语系,主要包括日语、朝鲜语、蒙古语、越南语、缅甸语、泰国语、老挝语等。 在这些小语种里,常年招生的有十多个,其他语种则是隔年或数年才招一次。
北京考试报讯 4月6日,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3所高校将进行小语种提前录取报名工作。有关专家建议,考生要走出三误区。
有些家长误认为小语种都是提前单独录取。北京语言大学招办主任黄展介绍,小语种专业招生分三种。第一种是提前单独招生,由学校自行命题、考试,已被小语种提前单独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北京目前没有实行这种招生方式。第二种方式在北京比较常见,考生要参加高校单独组织的面试,同时还要参加高考,这些小语种专业在提前批次之前录取,如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的小语种专业在北京招生实行单独加试、单独录取的方式。第三种方式是在提前批次、本科第一批次等批次录取,其报考方式与其他专业没有区别,如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交学院的小语种专业在京招生时一般放在提前批次录取,北京考生只需填报提前批次的相应志愿即可。
考生还要走出小语种专业录取分数低的误区。小语种专业提前单独录取只是给考生增加了一次录取机会,小语种专业录取分数并不低,一些热门专业录取分数高出重点线几十分。北大小语种专业录取平均分数线高出重点线百分以上,北外一些小语种专业录取分数也高出重点线数十分。
考生还要走出小语种专业都好就业的误区。近年来,小语种人才紧缺,小语种专业就业前景看好,这也带动了小语种专业报考持续升温。一些热门的小语种专业就业前景比较好,并不意味着所有专业就业都好,如一些经济不发达国家语种,就业情况并不如想象中那样好。
另据了解,小语种的称呼实际上是个简称,准确称呼应该是非通用语。
北京外国语大学 小语种口试包括中英文
北京考试报讯 记者日前从北京外国语大学获悉,该校小语种口试包括英文和中文两部分,中文部分要求考生朗读中文材料。
据介绍,北外19个小语种专业计划单独招生97人,该校提前单独招生的小语种专业包括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日语、波斯语、印尼语、老挝语、缅甸语、泰国语、罗马尼亚语、葡萄牙语、瑞典语、匈牙利语、意大利语、捷克语、荷兰语和韩国语。其中,德语、日语和法语3个专业今年首次在提前批次前单独录取。在招生计划中,文科招收49人,理科招收48人。
北外招办主任许晔介绍,英语口试有两位考官,一位是英语老师,一位是小语种老师。考生模仿的语音,并不一定是报考的.小语种专业,主要考查考生的模仿、理解、表达能力,考生平时要注意锻炼语言表达能力。
据了解,近年来,考生报考该校外语类专业的人数较多,录取分数较高,考生至少要过重点线才有可能被录取。从就业情况来看,目前,西班牙语、葡萄牙语、俄语、阿拉伯语、意大利语等专业就业率较高。
北京语言大学 新增意大利语专业
北京考试报讯 记者日前从北京语言大学获悉,今年该校小语种招生专业有7个,与去年相比,新增了意大利语专业。
据介绍,北语小语种招生专业包括法语、日语、西班牙语、德语、朝鲜语(韩国语方向)、阿拉伯语和意大利语。学校计划招收35人,其中男生21人,女生14人,招生总数比去年增加了7人。
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主任黄展介绍,北语小语种考试采取英语口试方式进行,考生阅读短文后回答考官提问,满分为5分,5-、4+、4为合格;4-、3、2、1为不合格。口试合格后,考生要参加普通高考,成绩要达到北京市划定的重点分数线。在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录取高考英语笔试、口试成绩高者,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面批次的录取。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重点考查听说能力
北京考试报讯 记者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获悉,该校小语种专业招生加试将重点考查考生在中学所学外语语种的听说能力。
北二外招办主任张严介绍,该校小语种加试包括外语口试和面试,口试主要考查考生高中所学外语语种的口语水平,不考所报考语种。面试考查语言表达、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行为举止及对所报语种的简单语音模仿情况。
张严提醒考生,语音模仿是为了了解考生是否具备一定的语言潜质,考官不会以发音精准的专家的标准来衡量。因此,考生要自信,不必由于一句半句模仿不出来而产生压力。模仿发音不是面试中最重要的环节,学校最注重的是考生的综合能力。每个语种都会有难发的音,考生不必过于紧张。
据了解,今年该校俄语、德语、法语等8个外语专业计划在京招收102人,招生计划按男女分配比例,其中男生45人,女生57人。学校对考生高考语种没有限制。
篇6:北京高招咨询拉开序幕 小语种提前招生
20北京高招咨询拉开序幕 小语种提前招生
今天上午,北京外国语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北京语言大学三所提前招生院校开始小语种招生咨询,由此拉开了今年高招咨询的大幕。今年各校的小语种提前招生纷纷扩大规模,北外、二外今年提前招生计划均比去年增加40个左右,招生名额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部分专业从统招一批改为提前批次。 二外今年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专业都从统招一批变为提前批次,共36个名额加入提前批次,提前招生人数达102人。北外德语(包括瑞典语)、法语(包括意大利语)、日语三个专业也从统招批次变为提前批次,共44个名额进入提前批,提前招生人数为97人。二外招办负责人介绍,从往年情况看,放在提前批次招生,学生质量更好。对考生来说,提前招生比统招增加了面试,但因为提前批次不影响统招录取,所以这三所学校的小语种提前招生,考生可以在一批录取时选择更多院校的小语种专业,增加一些录取的机会。
二外招办主任张严介绍说,从以往招生情况看,法语、西班牙语、德语录取竞争激烈,报名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最高达到50比1。录取分数比一本线高出50至60分。
另悉,因为今年考生人数下降,二外在京总招生计划比去年减少20人。
本月各高校将陆续举行校园开放日和咨询活动。今年首个大规模高招咨询会将于4月11日上午8点到12点在北京工业大学举办,据悉,共有55所北京本地高校及外省市高校参加咨询。北京本地高校包括北大、清华、人大、北师大等教育部属高校和北工大、首师大、首经贸、北工商等北京市属高校,共计44所。外省市高校有中山、川大、吉大、华东师大、南开、西安交大等11所。另外,18日、19日,北大、清华等高校也都将举办高招咨询活动。(记者李莉) (来源:北京晚报)
篇7:小语种招生方式有哪些?
小语种的专业外语人才一直是小范围的几个语言类和综合性大学进行培养的。
小语种的招生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提前单独招生;二是单独面试,参加高考,在提前批次以前录取;三是通过正常高考参加录取。以下主要介绍前面两种。
第一,提前单独招生,大部分高校小语种招生专业实行提前单独招生,组织命题和单独考试,在全国统考前录取。笔试一般考核语文、数学、英语。面试大多包含英语测试和对所报小语种的语音模仿,采取朗读、对话和知识面测试等方式,时间约为十分钟左右,考查点主要是语音、语调以及理解、表达等综合能力,据此判断学生是否具备学习所报小语种的能力。考试结束后,学校依据笔试和面试的成绩,确定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和当地省市招办备案。由于录取时间相同,所以考生不能同时报考两所学校。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按照教育部规定,不得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没有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照常参加高考。由此可见,提前单独招生的方式给考生多提供了一次选择的机会。
第二,单独考试,参加高考,在提前批次以前录取。一般北京地区的高校招收北京生源时采取这种方式。考生正常参加高考,学校录取时既要看考生高考总成绩和面试成绩,还会重视外语、语文的单科成绩。录取提档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各有关招生院校会按面试合格学生的成绩顺序提档录取。需要注意的是,报考小语种专业并不影响本科提前批次和一批次志愿的选报,学生可以正常选报其他高校的志愿。
其三,正常高考。有的学校把小语种专业放在提前批次,有的放在一批次。这种招生同普通高考没有区别,只要按所在的省级招办公布的各高校招生计划中列出的相关专业正常填报即可。
由于提前单独招生要在5月份完成录取工作,所以招生简章一般会在前一年的11月至12月公布,每年的3月至4月组织考试。各高校每年小语种招生方式和招生计划都有不同程度的变化,所以有意报考小语种专业的考生要及时关注这19所高校的招生简章,了解招生政策,以免耽误报考时间。
篇8:2022北京外国语大学高考分数线(含历年分数线)
招生省份 | 科目 | 年份 | 录取批次 | 选科/专业组 | 分数线 | 录取位次 | 省控线 |
---|---|---|---|---|---|---|---|
安徽 | 理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645 | 5136 | 515 |
安徽 | 理科 | 2020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一批 | -/- | 639 | 6703 | 515 |
安徽 | 理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624 | 11452 | 515 |
安徽 | 文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610 | 1034 | 541 |
安徽 | 文科 | 2020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一批 | -/- | 610 | 1073 | 541 |
安徽 | 文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603 | 1622 | 541 |
江苏 | 理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395 | 6529 | 347 |
江苏 | 理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388 | 11551 | 347 |
江苏 | 文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394 | 956 | 343 |
江苏 | 文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386 | 2006 | 343 |
福建 | 理科 | 2020 | 本科批 | -/- | 620 | 5518 | 402 |
福建 | 文科 | 2020 | 本科批 | -/- | 612 | 802 | 465 |
北京 | 综合 | 2020 | 本科批 | 历史必选/(05) | 640 | 3621 | 436 |
北京 | 综合 | 2020 | 本科批 | 不限/(01) | 639 | 3729 | 436 |
北京 | 综合 | 2020 | 本科批 | 物/史/地(3选1)/(03) | 639 | 3729 | 436 |
北京 | 综合 | 2020 | 本科批 | 思想政治必选/(04) | 639 | 3729 | 436 |
北京 | 综合 | 2020 | 本科批 | 物理必选/(02) | 635 | 4223 | 436 |
北京 | 综合 | 2020 | 本科批 | 不限/(06) | 632 | 4589 | 436 |
甘肃 | 理科 | 2020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 | 601 | - | - |
甘肃 | 理科 | 2020 | 本科一批I段 | -/- | 590 | 2899 | 458 |
甘肃 | 文科 | 2020 | 本科一批I段 | -/- | 617 | 343 | 520 |
甘肃 | 文科 | 2020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 | 604 | - | - |
广东 | 理科 | 2020 | 本科批 | -/- | 627 | 8827 | 524 |
广东 | 文科 | 2020 | 本科批 | -/- | 596 | 2305 | 536 |
广西 | 理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594 | 8013 | 496 |
广西 | 文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598 | 581 | 500 |
贵州 | 理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624 | 2550 | 480 |
贵州 | 理科 | 2020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 | 611 | 3992 | 480 |
贵州 | 理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599 | 5569 | 480 |
贵州 | 理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589 | 7149 | 480 |
贵州 | 文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638 | 420 | 548 |
贵州 | 文科 | 2020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 | 636 | 471 | 548 |
贵州 | 文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626 | 772 | 548 |
海南 | 综合 | 2020 | 本科批 | 历史必选/(06) | 731 | 622 | 463 |
海南 | 综合 | 2020 | 本科批 | 不限/(04) | 717 | 887 | 463 |
海南 | 综合 | 2020 | 本科批 | 思想政治必选/(05) | 717 | 887 | 463 |
海南 | 综合 | 2020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不限/(01) | 665 | 2941 | 463 |
河北 | 理科 | 2020 | 本科批 | -/- | 651 | 6724 | 415 |
河北 | 理科 | 2020 | 本科批 | -/- | 646 | 8341 | 415 |
河北 | 文科 | 2020 | 本科批 | -/- | 637 | 507 | 465 |
河北 | 文科 | 2020 | 本科批 | -/- | 627 | 975 | 465 |
河南 | 理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650 | 9653 | 544 |
河南 | 理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639 | 14936 | 544 |
河南 | 文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604 | 4240 | 556 |
河南 | 文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625 | 1401 | 556 |
河南 | 文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618 | 2080 | 556 |
黑龙江 | 理科 | 2020 | 本科一批A段 | -/- | 624 | 3405 | 455 |
黑龙江 | 文科 | 2020 | 本科一批A段 | -/- | 575 | 1267 | 483 |
湖北 | 理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632 | 5880 | 521 |
湖北 | 理科 | 2020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 | 610 | 12253 | - |
湖北 | 理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624 | 7914 | 521 |
湖北 | 文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618 | 441 | 531 |
湖北 | 文科 | 2020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 | 605 | 1024 | - |
湖北 | 文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595 | 1716 | 531 |
湖南 | 理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645 | 3498 | 507 |
湖南 | 理科 | 2020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 | 635 | 5404 | - |
湖南 | 理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618 | 9785 | 507 |
湖南 | 文科 | 2020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 | 637 | 534 | - |
湖南 | 文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636 | 582 | 550 |
湖南 | 文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624 | 1318 | 550 |
吉林 | 理科 | 2020 | 本科一批A段 | -/- | 626 | 2402 | 517 |
吉林 | 文科 | 2020 | 本科一批A段 | -/- | 613 | 353 | 543 |
江西 | 理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616 | 7203 | 535 |
江西 | 文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610 | 587 | 547 |
辽宁 | 理科 | 2020 | 本科批 | -/- | 649 | 2200 | 359 |
辽宁 | 文科 | 2020 | 本科批 | -/- | 643 | 357 | 472 |
辽宁 | 文科 | 2020 | 本科批 | -/- | 633 | 722 | 472 |
内蒙古 | 理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641 | 740 | 452 |
内蒙古 | 理科 | 2020 | 本科提前批A段 | -/- | 598 | 3081 | - |
内蒙古 | 理科 | 2020 | 本科一批B段 | -/- | 580 | 4646 | 452 |
内蒙古 | 理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578 | 4851 | 452 |
内蒙古 | 文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645 | 74 | 520 |
内蒙古 | 文科 | 2020 | 本科提前批B段 | -/- | 594 | 1274 | - |
内蒙古 | 文科 | 2020 | 本科提前批A段 | -/- | 564 | 2988 | - |
内蒙古 | 文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609 | 733 | 520 |
宁夏 | 理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566 | 1420 | 434 |
宁夏 | 理科 | 2020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 | 505 | 4484 | 434 |
宁夏 | 理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505 | 4484 | 434 |
宁夏 | 文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620 | - | 523 |
宁夏 | 文科 | 2020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 | 587 | 652 | 523 |
青海 | 理科 | 2020 | 本科一段 | -/- | 551 | 782 | 352 |
青海 | 理科 | 2020 | 本科一段 | -/- | 526 | 1303 | 352 |
青海 | 文科 | 2020 | 本科一段 | -/- | 584 | 138 | 439 |
山东 | 综合 | 2020 | 普通类一段 | -/- | 648 | 4987 | 449 |
山东 | 综合 | 2020 | 普通类一段 | -/- | 625 | 12653 | 449 |
山西 | 理科 | 2020 | 本科一批A段 | -/- | 622 | 4279 | 537 |
山西 | 文科 | 2020 | 本科一批A段 | -/- | 594 | 720 | 537 |
陕西 | 理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625 | 3492 | 451 |
陕西 | 理科 | 2020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 | 611 | 4999 | 451 |
陕西 | 文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645 | 355 | 512 |
陕西 | 文科 | 2020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 | 633 | 621 | 512 |
陕西 | 文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620 | 1070 | 512 |
上海 | 综合 | 2020 | 本科批 | 历史必选/(02) | 557 | 3925 | 400 |
上海 | 综合 | 2020 | 本科批 | 不限/(01) | 551 | 4912 | 400 |
四川 | 理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652 | 4527 | 529 |
四川 | 理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619 | 16131 | 529 |
四川 | 文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588 | 2306 | 527 |
四川 | 文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601 | 1218 | 527 |
天津 | 综合 | 2020 | 本科批A段 | 不限/(02) | 671 | 2214 | 476 |
天津 | 综合 | 2020 | 本科批A段 | 物理必选/(03) | 661 | 3388 | 476 |
天津 | 综合 | 2020 | 本科提前批A段 | 不限/(01) | 653 | 4528 | - |
天津 | 综合 | 2020 | 本科批A段 | 不限/(04) | 660 | 3523 | 476 |
新疆 | 理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602 | - | 431 |
新疆 | 文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590 | - | 482 |
云南 | 理科 | 2020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 | 635 | 4670 | 535 |
云南 | 理科 | 2020 | 本科提前批 | -/- | 631 | 5262 | 535 |
云南 | 理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614 | 8387 | 535 |
云南 | 文科 | 2020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 | 640 | 529 | 555 |
云南 | 文科 | 2020 | 本科提前批 | -/- | 634 | 735 | 555 |
云南 | 文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632 | 800 | 555 |
云南 | 文科 | 2020 | 本科一批预科 | -/- | 605 | 2544 | 555 |
浙江 | 综合 | 2020 | 平行录取一段 | -/- | 658 | 5879 | 594 |
浙江 | 综合 | 2020 | 平行录取一段 | -/- | 650 | 8795 | 594 |
重庆 | 理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633 | 3287 | 500 |
重庆 | 理科 | 2020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 | 602 | 7594 | 500 |
重庆 | 理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616 | 5393 | 500 |
重庆 | 文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631 | 436 | 536 |
重庆 | 文科 | 2020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 | 606 | 1429 | 536 |
重庆 | 文科 | 2020 | 本科一批 | -/- | 610 | 1209 | 536 |
高中生吃什么零食好
果脯类零食:饮食要平衡,平时除了吃鱼肉,也要适当地吃青菜或水果,可以给身体补充维生素和粗纤维等,而不少人对青菜和水果时常是少吃,不妨吃些果脯零食,果脯都是水果加工制作成的,不仅保留酸甜口感,还有含有维生素、矿物质、粗纤维等营养成分,学生住宿时,都可带些方便食用和储存的果脯零食,酸甜可口开胃,吃腻了饭堂的饭菜,没胃口时,啃些果脯零食也较好,如菠萝干、山楂片、草莓干、芒果干都属于果脯,可以试试小谷熊芒果干,口感还是不错的。
粗粮类零食:常见的粗粮类零食,其实就是粗粮小饼干、粗粮小馒头、红薯条等,可能一听到这类零食,大家都不太喜欢,因为它的加工简单,在口感上没什么吸引人的,但它含有丰富的粗纤维,吃了会有较强的饱腹感,对人的肠胃是有好处的,在饥饿时,吃上一些,也不容易饿肚子,学生的活动量大,消耗体力较快,时常会感到饿,考虑到饱腹问题,粗粮类零食还是可以备些的。
高中生的营养三餐食谱
营养早餐:早餐食谱中可选择的食品有:谷物面包、牛奶、酸奶、豆浆、煮鸡蛋、瘦火腿肉或牛肉、鸡肉、鲜榨蔬菜或水果汁,保证蛋白质及维生素的摄入。
丰盛午餐:午餐要求食物品种齐全,能够提供各种营养素,缓解工作压力,调整精神状态。可以多用一点时间为自己搭配出一份合理饮食:中式快餐、什锦炒饭、鸡丝炒面、牛排、猪排、汉堡包、绿色蔬菜沙拉或水果沙拉,外加一份高汤。
清淡晚餐:晚餐宜清淡,注意选择脂肪少、易消化的食物,且注意不应吃得过饱。晚餐营养过剩,消耗不掉的脂肪就会在体内堆积,造成肥胖,影响健康。晚餐最好选择:面条、米粥、鲜玉米、豆类、素馅包子、小菜、水果拼盘。偶尔在进餐的同时饮用一小杯加饭酒或红酒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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