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调研报告

时间:2023-08-29 03:36:33 作者:酱鸭头巴斯克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酱鸭头巴斯克”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7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调研报告,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整理后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调研报告,希望能帮助大家!

篇1: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近两年来,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紧紧围绕畅通、有序、安全的总体目标,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保持了城区正常的交通秩序,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比较平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较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一)初步建立交通安全综治机制。,市政府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统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定期通报交通安全形势,听取意见和建议,部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初,专门下发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公安、城管、交通等主要职能部门相互配合,以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为抓手,联手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共同推进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稳步开展。

(二)不断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近两年来,城区新建主次干道5条,改造主次干道、背街小巷9条,道路总长70公里,路网结构不断优化,总体呈现“六横七纵”格局,基本满足城市交通需求。结合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和“创卫创模”工作要求,对城区部分主干道进行了渠化、亮化,设置了绿岛隔离带、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台,更新了部分交通标志、标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得到改善。同时,从解决交通安全管理难点、热点入手,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化应用,升级改造机动车轨迹查询系统,增设3组交通信号灯和10套高清监控系统,强化了道路交通日常管理。

(三)重点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坚持按照“压事故、保畅通”的原则,针对不同的交通管理对象,集中整治了涉牌涉证违法行为、超载超限、危化品运输、校园周边秩序、马路市场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加大了对酒后驾车、闯红灯、机非混行、车辆乱停乱放等重点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公安交巡警部门共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万多起,处罚123986人次。同时,对城区重点地段、重点时段予以强化管理,城区交通基本保持畅通有序,即使是上下班高峰期或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也没有出现大面积拥堵现象。

(四)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深入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认真排查交通安全隐患,提出科学合理的整治意见,组织集中整改。同时,开展道路交通事故个案评析,从中找寻事故发生规律。,公安交巡警部门共排查重大交通隐患6处,发出整改通知书(函)4份,均已整改到位。此外,在突发性恶劣天气来袭时,能够按照预案全员出动,科学指挥,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努力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氛围。以社区居民、中小学生和机动车驾乘人员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印发交通安全知识系列宣传单,组织民警深入社区、学校等单位进行交通安全辅导宣讲,不断增强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新闻媒体还开设了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和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台,教育市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收到了一定的宣传教育效果。

二、存在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由于城市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城市道路交通压力不断增大,道路交通事故居高不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然严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还存在不少难点和突出问题。

(一)规划设计先天不足。一是道路建设规划不够合理。道路建设规划超前意识不强,历史欠账太多,缺乏统筹和科学论证,造成城区路网结构不尽合理,交通循环不够流畅。目前城区纵向道路基本贯通,但横向道路多为“断头路”、“卡脖子路”,不仅路幅狭窄,而且多处于商业、学校聚集区,如人民路、鼓楼路、北城河路等。二是停车场规划建设未得到重视。目前,整个城区没有标准的专门停车场,一些公共场所和商业街区,如人民影剧院、人民医院、真州农贸市场、国庆路步行街等人口密集场所,因缺少充足的公共停车泊位,加剧了占道停车和乱停乱放的现象。按规定每百辆车37个泊位计算,目前城区仅有汽车停车泊位多个,其中300多个还是马路停车位,停车泊位拥有率不足20%。同时,居住小区没有按规定、按比例建设停车场,多数居住小区、商住楼不能满足自身停车需求。三是公共交通发展滞后。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原有公交线路已不能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公交线路未能同步覆盖。因公交站台规划缺失或设置不够合理,公交班车随意停靠上下客现象较为普遍,影响交通并留有安全隐患。

(二)交通安全设施不够完善。主要表现为:部分道路等级较低,路幅狭窄,功能不明确,交通信号标志建设滞后,农村道路交通标志严重缺乏。城区主次干道共有24个交叉路口,还有7个路口未装红绿灯,8个路口未装“电子警察”,4个路口的“电子警察”已损坏,少数红绿灯设置不够科学合理。中小学校周边大多没有施划减速带,缺乏交通警示标志标牌,未划定学生家长等候区等。城区道路几乎没有交通指路标志,影响城市对外形象。

(三)市民安全意识有待增强。少数市民交通安全意识不强,有的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常识。行人闯红灯、横穿道路、翻越隔离护栏等违法违章行为时有发生,出租车急刹急停,骑摩托车不戴头盔、超速行驶、随意调头、乱闯红灯等现象屡禁不止。另外,对一些电动车驾驶人抢占机动车道、抢灯越线、逆向行驶,以及三轮车“闯禁区”等违规行为,群众反映也较为强烈。

(四)科学管理能力急需提高。一是条块分割,综治合力不强。《仪征市综合交通规划》虽已编制完成,但尚未颁布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综治机制虽初步建立,但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格局尚未形成,基本上还是多头管理、责权不清,相互之间缺乏协调,长效措施不能落实,致使影响城区交通安全的顽症,如超载超限、“红旋风”随意进城、工程车带泥行驶、渣土车抛洒滴漏等,未能得到彻底根治。二是执法不严,管控难以到位。受办案、罚没指标考核的影响,少数执法人员执法理念存在偏差,对交通违法行为往往重罚款、轻教育,重机动车辆查处、轻非机动车和行人管理。交通运管部门对不进车站和非法营运的车辆还缺乏有效的管控手段。三是队伍薄弱,结构有待优化。交警、交通路政、城管是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三大主力军,目前均存在人员不足、结构不够合理的状况。以交警为例,我市现有交巡警145人,在职137人,其中城区28人,平均年龄达42岁,在机动车保有量和公路里程快速增加的情况下,警力不足、年龄老化问题日趋突出。

另外,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上的较大隐患还有摩托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没有得到全面落实,农村各种违规车辆载客运货、接送学生等。

三、几点建议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事关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构建平安仪征、和谐仪征的重要内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又是一个涉及人、车、路、环境的动态系统工程,有赖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更是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长效机制

要切实加强对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从谋划长远发展的高度,谋划道路交通事业的发展。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要求,依法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的作用,督促规划、建设、公安、交通、城管、建管、工商、教育等成员单位各司其责,协作互动,形成监管合力。规划部门在审批城市道路沿线的大型建筑及其他重大建设项目时,应当事先征求公安交巡警部门的'意见,组织进行交通影响评价,认真落实“三同时”(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为日后交通安全管理创造条件。建设部门在设立道路绿岛、安装路灯照明时,也要征求公安交巡警部门的意见,统筹考虑绿岛、照明设施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二)进一步重视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交通安全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市政府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列入普法重要内容,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社会团体都要履行好自身职责,配合公安交巡警部门共同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形成社会化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宣传文化部门要切实履行宣传义务,把交通安全作为一项公益性事业来宣传,选择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谴责不文明的交通行为,提高全民遵守法规、安全出行的意识。教育部门要着眼于未来,从小抓起,把交通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做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方人群,促进整个社会。各类驾校要严格把好新驾驶员培训、考试关,增强新驾驶员遵章行车意识和安全驾驶素质。

(三)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改善交通环境

一要优化城区路网结构。要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完善城区路网结构,形成城区道路环状循环,重点解决城区东西向道路“断头路”的问题,逐步提高道路横向通行能力,确保交通顺畅。二要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要将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近期迫切需要在城市入口处规划建设停车场,切实改变城区货运车辆停放混乱的状况;针对主城区“停车难”、“停车乱”的现状,公安、建设等部门要按照主干道每500米有一个小型停车场的要求,逐步规划建设一些小型停车点。对已建成的停车场,要发挥其功能,尽早解决时代超市等地下停车场挪作他用的问题。同时,要制定相配套的停车场(点)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停车位有偿使用机制,推进城区停车文明有序。今后,新建、改扩建的大中型公共建筑、道路、商业街区、居住区等,应当超前规划,科学评估,按照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三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要充分认识公共交通这项公益性事业在城市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坚定不移地加快城市交通结构优化调整,在规划、投资、建设、运营和服务等各个环节,为公共交通发展提供优先条件。加快城市公交公司化改造步伐,增加公交线路,统一规范管理,提高公交通行能力和正点率。四要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要加大投入,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作为城市交通安全设施固定投入,尽早实现交通安全设施全覆盖。要继续在城区的一些主要路口合理增设信号灯、“电子警察”和标志标牌,并进行路口渠化改造,增加通行效率;对设置不够合理的信号灯,要重新科学设置。进一步完善学校、医院门前的行人过街信号灯、人行横道线、提示标志、等候区等交通安全设施,保障交通安全。城区主要干道应当增设指路标牌,提升城市对外形象。

(四)进一步抓好重点整治,严格交通管理

针对目前城区道路现状,要立足现有条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疏堵保畅,改善通行条件,压缩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空间,维护城区正常交通秩序。要实行交通安全信息记录制度,建立交通违法公布榜,定期向社会公布。要对公交、出租车行业进行整顿,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出租车市场混乱现象,要尽快出台具体的解决方案,保证出租车市场营运秩序稳定。要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继续加大对“双超”车辆的治理,扎实整治“红旋风”进城、渣土车抛洒滴漏、工程车带泥行驶、酒后驾车、校外违规车辆接送学生等交通安全突出问题。要规定重型车辆和危化品车辆进城的时间和路线,对超载车辆一律进行卸载,抛装车辆一律加盖防护网。同时,对学校、医院、步行街等重点地段的交通秩序,实行高峰时段联动管理;针对工农路苏果、时代两大超市门前占道停车、真州农贸市场门前摊位外溢,影响道路交通等问题,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此外,要认真完善恶劣天气和突发情况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应急预案,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平安。

(五)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要切实加强对广大执法人员执法理念的教育,牢固树立群众利益至上的观念,规范服务行为,强化制度管理,加强执法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杜绝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的发生。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警力不足和年龄老化的问题。要努力充实路面一线执勤力量,同时,走科技强警之路,加快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加大交通监控设施和交通安全执法科技装备的投入,有效提升交通安全管理能力和执法效率。另外,要做到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相结合,给予执法人员多方面的关心,帮助他们解决好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使他们全身心投入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推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篇2:道路交通安全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维护城乡道路交通安全,避免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要求,结合“安全建设年”活动,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开展了城乡道路交通安全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当前我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城市出口问题:xxxxx市是我省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城市周边公路出口多(普通公路为xxxxx个,高速公路xxxxx个)且开发区都是围绕城市公路出口进行建设,出口沿线企业、商家多、居民多。

2、建筑垃圾随意倾倒问题:xxxxx市为xxxxx省西部地区建筑材料生产地,近年来随着建设速度的飞速发展,建筑垃圾激增,随意往公路倾倒建筑垃圾情况极其普遍。

3、占道经营问题:沿线商户多采取出户经营方式,并且几处多年自然形成的集贸市场颇具规模,占道经营现象严重。并且公路两侧店铺林立,商家为了追求利益,擅自摆放牌匾幌和活动灯箱。

4、农村公路问题:由于农村公路技术等级低,路基、路面狭窄,沿线随意堆放现象较严重,农村公路交通事故逐渐呈现上升趋势;公路设施投入不足,年久失修,造成险桥、险涵数量增多,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5、车辆超限超载问题:xxxxx市城市发展速度快,对各类建筑材料需求量不断加大,导致车辆超限超载现象严重。

二、引发城乡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

1、xxxxx市是我省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公路等级高,网络密度大,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交通条件。同时城市周边公路出口多,且开发区都是围绕城市公路出口进行建设,出口沿线企业、商家多,给管理带来很大难度。公路部门受法律条文交叉、资金、人员及管理手段多因素制约,城市公路出口管理水平停滞不前一直是我们力求突破的难点问题。

2、农村公路的投资、管理主题为辖区内地方政府,由于资金配套不足,缺少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是普遍存在的。

3、治理超载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车辆生产、改装与管理、运输市场、管理体制等多个部门和领域,情况错综复杂。,而且由于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是很完善,又缺乏配套措施,导致一方面是超载问题日趋

严重,一方面是有效管理不配套,甚至出现管理真空。检测人员按照法律规定只能在站内实施卸载和劝返,对暴力抗法、恶意闯关无能为力。而且超载车辆长时间在检测站停留,也对公路的安全畅通和站内正常运作带来极大压力。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办法

1、加强了公路养护。通过长期的清理整治工作,基本达到了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积水、无垃圾杂物;路肩、边坡、边沟规则标准,排水畅通;路树修剪美观、无残枝落叶、无悬挂白色垃圾;各种标志齐全鲜明,全市出口路环境卫生面貌有了极大改观。

2、搞好清障,保障安全畅通。通过开展路政集中清理,重点解决了乱倒垃圾现象。我局公路处路政科指导协调环城段路政科与养护科一起,并配合养护公司,出动各种机械设备,对沿线的生活垃圾及堆积物等进行了集中清理,此项工作已于*月末全面完成,有效保障了路面的整洁和提升了道路的安全行驶系数和通行能力;

3、加强对非公路标志的清理。组织环城全体路政人员,必要时动用全地区路政人员开展集中行动,对公路出口的灯箱和牌匾幌进行集中清理,前期下达告诫书,责令其自行拆除,若不拆除,采取强制措施,集中收缴。通过集中整治,使出口的路容路貌发生根本改变。

4、强化日常巡路。建立起完善的巡路制度,保持了巡路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在坚持平时正常巡路和遇有特殊和重大活动时,采取白天巡路和夜间巡路相结合的办法,不分时节,在公路两侧倾倒垃圾行为多发的地段,加大巡查和看守力度。及时处理各类路政案件。

5、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工作。一是摸底排查,消除各类隐患。全面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深度与广度上下功夫;二是加强公路险桥险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要求,对易发生事故的险桥险段等实施重点监控。市处要求路政人员对国省道及重要县道公路上的所有桥梁、涵洞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查中对桥涵实施拍照、录像,用影像直观的记录下桥涵的技术等级、通行状况及又无病害等基本情况。同时通知相关单位组织人员修复;三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巩固隐患排查工作;四是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治超并举。

篇3: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我乡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道路得到了较大改善,但同时也带来了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增强安全感和幸福感,构建和谐社会。目前,全乡农村道路建设快但安全设施少、农村车辆多但群众安全意识差,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根据县“大调研”、“大排查”、“大整治”文件要求,我乡组织相关安全责任部门开展大调研、大排查。现将有关调研、排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状况

我乡境内交通发达,目前通车公路总里程达367.5公里,其中县道25.5公里,村道140.5公里,组道201.5公里;全乡共有机动车驾驶员112名,机动车75辆。近年来,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围绕“保畅通、保安全”的总体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工作机制,我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本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工作成效逐步显现。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村村通工程”建设的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日趋严峻。

二、主要问题

1、发生事故情况及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

我乡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发生0起,无人员死亡,虽然没有发生死亡事故,但目前我乡道路交通形势管理难度非常大,主要是摩托车无牌无照,非法营运十分严重,经统计,摩托车2750辆,其中无牌无照22047辆,非法营运16辆。严重存在着交通安全隐患。

2、安全设施普遍缺少

“村村通工程”的实施和新农村建设的开展,乡村道路建设迅猛,但安全设施普遍缺少。全乡白聚油路18公里,甘宝油路7.5公里,通村公路18条、140.5公里,通组公路120余条、201.5公里,普遍存在着坡陡、弯急、路面差等现象,并且缺乏护栏、档墙、防撞墙、警示标牌139处,另外还有许多村民、企业集资修建、改建的道路,基本没有安全设施。同时,农村马路边乱搭乱建情况较多,严重阻碍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的视线,由此带来了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3、管理力量比较薄弱

由于一直以来在交通安全工作中管理力量历来不足。当前在农村硬化道路和机动车保有量增长、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农村群众安全意识欠缺的情况下,农村道路迫切需要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我乡现仅有派出所4名干警,安监站3名工作人员,既要保证城镇的交通畅通、安全,又要做好农村大范围、长里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同时还要抓好我乡其它工作,管理力量与管理需要之间显然很不协调。

三、主要原因

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制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差

农村群众文化水平相对较低,而且接受交通安全教育的面比较狭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都较差,特别是老年人难以在短期内改变固有的思维和行为习惯,随意穿越马路、在路边堆放杂物情况较多;幼儿更是没有自我保护意识;外来人员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都不强;许多青壮年村民法制意识淡薄,无证驾驶、驾驶无牌车、报废车、超载、加载等违法行为十分突出。这些都会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2、交通压力不断增大。

近年来,我乡农村驾驶人员和机动车量迅速增加,基础建设也吸引了大量外地车辆和务工人员,加重了农村道路的交通压力;农村中从事非法运营的面包车较多,而且驾驶报废车、无牌无证摩托车等行为一直以来都是管理的盲点和难点,尤其是在农村主要道口、农贸集镇上,各种车辆混杂,交通拥挤,交通安全问题非常突出,我乡的通村、通组公路路面窄、坡陡、弯急,在很多地方无安全标示牌,防护栏和档墙等安全设施。这些都加剧了农村道路的交通压力,也成为造成交通事故的隐患。

四、对策建议

为加强和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防范事故的发生,建议如下:

1、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重视交通安全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关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是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深刻认识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要性和特殊性,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大力解决影响农村人民群众安全的突出问题。

2、明确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农村道路及安全设施要象城市道路和国省道一样,明确有人建、更有人管。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特别是要明确村道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职责,防止出现“有人建、无人管”和“人人管,人人又不管”的情况。二要认真履行职责。各部门之间要加强配合和协作,切实履行相应职责。同时对今后新建的道路,要严格把关,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道路设计、建设、验收。

3、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安全素质

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派出所,安监站,交管站等部门要经常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道路安全工作的宣传和报道。二要强化对农村青壮年的教育。农村中的青壮年往往是农村交通违法行为的主要和主动参与者,他们在较大程度上决定着交通是否安全。要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和培训纳入农民素质教育工程,通过强化教育,提高村民的法律知识和安全意识,提高村民素质。三要增强弱势群体的自我保护意识。我乡农村中的老年人、幼儿和外来人员是交通安全中的弱势群体,要采取他们易懂、易记、易接受的教育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增加他们的交通常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安全设施

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既是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投入,特别是要加大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的经费投入,最大限度地解决安全隐患的存在,尽可能控制安全隐患的发生。

篇4: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调研报告

随着我国经济的大发展和国家“摩托车汽车下乡”政策的实施,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将迅猛增加。而农村落后的交通观念、低等级的道路条件现状还难以在短期内改变,防范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所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因此,加强当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是摆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面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问题。

一、“汽车下乡”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带来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农村公路发展迅速,国家发展内需政策必将促进农村道路更快发展,县乡村道路通车里程在快速增长且道路等级也在不断提高的同时,随之隐藏的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也不断加大,“汽车下乡”必将成为农村新一轮发展的动力,但是也将给农村道路管理带来许多新问题,成为道路交通事故的新增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道路等级较低设施不全,各种交通方式混行严重。近年来,由于“村村通”工程的实施,使农村道路网络四通八达,我小河口交警中队辖区乡村通车公路已达330多公里,且均是坡陡弯急、路面窄,路面差的'道路、许多路段标志、标线、交通警示牌依然不齐全,存在无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的光板路,且大多数道路宽度只有5米左右,路面相对较窄,造成行人、各类非机动车、机动车无法分离,出现混行路面并交会困难。这些不仅给农村交通安全带来潜在性的危害,也给管理带来困难,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处于更严峻的时期。

2、新车发展迅猛,旧车安全技术状况依然堪忧。目前,正在实施“汽车下乡”政策,轻型载货汽车、微型客车、摩托车均在经济补贴范畴,加之“十天高速”“襄渝二线”多个标段在我县境内施工,带动了新一轮机动车的快速增长,新车的增长和旧车的替换是一个长期过程,辖区群众出行以摩托车、低速货车作为代步工具,短期内不会得到根本解决;部分乡镇大量摩托车、低速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从事采石或货物运输业、非法载客等现象难以根除,绝大多数旧车安全技术状况很差,且由于诸方面原因,存在相当数量的车辆未能上牌上证和检验审验,有的旧车在交易中没有办理法定手续,一旦肇事,极难查究,给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和安全隐患。

3、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警力严重不足。农民为尽快的脱贫致富,大量购置了低成本的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一些“二手车”、报废车、拼装车,这些车辆技术状况安全性能较差,无牌无证现象严重,给交通安全留下严重的隐患,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不利因素,加之乡村道路的安全管理警力严重不足使管理矛盾更显突出。

4、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综合管理缺乏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未得到社会及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足够的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容易被忽略,道路交通安全的社会化综合管理缺乏必要的支持和保障,交通管理部门单打一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广大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识贫乏,交通安全及相关法制意识不高,造成承受着交通事故所带来的巨大痛苦和损失。

二、解决突出问题的办法

1、坚持依靠政府和发挥主力军作用相结合,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由“部门行为”提升为“政府行为”,进而转化为“全民行为”。坚持依靠政府和发挥主力军作用相结合,在深化新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网络化”机制,努力形成齐抓共管格局。推动新机制向部门和乡镇延伸,将交通安全责任拓展、覆盖至乡村、学校及有关部门,协助乡镇建立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交通安全责任制,使道路交通安全层层有人抓、有人负责。

2、坚持路面执法与源头管理相结合,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力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秩序,遏制交通事故新的增长点。主动参谋,不断改善农村道路的通行条件,不断强化源头管理,最大限度地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全力构筑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体系,系统推进农村交通安全各项制度的落实,大力做好源头管理工作,要始终坚持加大路面执法的力度,从重处理严重违法行为,杜绝重特大事故和减少小事故的发生。

3、由政府牵头,组织多部门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全力预防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要不定期的组织公安、交通、农机、工商、安监等部门,适时开展各类专项整治,从严查处农用车、摩托车等违法载人行为。要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在解决突出问题上见成效,把工作的重心始终放在长效管理上,并找准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不足,这样有利从“应急式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从人力“粗放型管理”向科学“集约型管理”转变,这是走出困境和实现交通管理工作长效化的必经之路。

4、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不断巩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群众基础,着力构建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的长效机制。针对农民群众受教育的程度和法律意识相对较低的情况,交通管理工作者要深入农村地区,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一方面,充分利用社区、村镇、企业内部的宣传橱窗、板报宣传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号牌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危害,增强群众法制意识;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标语、展板、宣传车等形式,在学校、村委会、集市等人流量大的公共活动场所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并通过分析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交通事故案例,讲清违法行车、违法载人等造成事故对本人、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害性,让群众都来关注交通安全,都来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交通管理工作者的良好氛围,更好的服务“汽车下乡”政策的全面落实。

篇5:道路交通安全如何管理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

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第五十五条 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二)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三)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拖拉机只允许牵引1辆挂车。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二)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挂车不得载人;

(三)载货汽车所牵引挂车的载质量不得超过载货汽车本身的载质量。

大型、中型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及其他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

(一)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二)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第五十九条 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

第六十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第六十一条 牵引故障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被牵引的机动车除驾驶人外不得载人,不得拖带挂车;

(二)被牵引的机动车宽度不得大于牵引机动车的宽度;

(三)使用软连接牵引装置时,牵引车与被牵引车之间的距离应当大于4米小于10米;

(四)对制动失效的被牵引车,应当使用硬连接牵引装置牵引;

(五)牵引车和被牵引车均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汽车吊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牵引车辆。摩托车不得牵引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

转向或者照明、信号装置失效的故障机动车,应当使用专用清障车拖曳。

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第六十四条 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第六十五条 机动车载运超限物品行经铁路道口的,应当按照当地铁路部门指定的铁路道口、时间通过。

机动车行经渡口,应当服从渡口管理人员指挥,按照指定地点依次待渡。机动车上下渡船时,应当低速慢行。

第六十六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遇交通受阻时,可以断续使用警报器,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禁止使用警报器的区域或者路段使用警报器;

(二)夜间在市区不得使用警报器;

(三)列队行驶时,前车已经使用警报器的,后车不再使用警报器。

第六十七条 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机动车应当低速行驶,避让行人;有限速标志的,按照限速标志行驶。

第三节 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六十八条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二)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四)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五)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

第六十九条 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非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第七十一条 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二)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

(三)畜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辕,后端不得超出车身1米。

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第七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驭畜力车应当年满16周岁,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醉酒驾驭;

(二)不得并行,驾驭人不得离开车辆;

(三)行经繁华路段、交叉路口、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或者窄桥、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超车。驾驭两轮畜力车应当下车牵引牲畜;

(四)不得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随车幼畜须拴系;

(五)停放车辆应当拉紧车闸,拴系牲畜。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七十四条 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二)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第七十五条 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第七十六条 行人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每横列不得超过2人,但在已经实行交通管制的路段不受限制。

第七十七条 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二)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三)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四)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五)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

第五节 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第七十九条 机动车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应当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驶入车道。

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降低车速后驶离。

第八十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第八十一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遇有前款规定情形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显示屏等方式发布速度限制、保持车距等提示信息。

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第八十三条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

第八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施工作业路段时,应当注意警示标志,减速行驶。

第八十五条 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参照本节的规定执行。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指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七条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部门。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九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九十六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第九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理。

车辆、行人与火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以及在渡口发生的交通事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九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建立警风警纪监督员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办理机动车登记,发放号牌,对驾驶人考试、发证,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越权执法,不得延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改变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第一百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及时调查核实,反馈查处结果。

第一百零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防止和纠正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中的错误或者不当行为。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零三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驾驶许可的,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

第一百零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又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即时替代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一)不能出示本人有效驾驶证的;

(二)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

(四)学习驾驶人员没有教练人员随车指导单独驾驶的。

第一百零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应当接受测试、检验。

第一百零六条 公路客运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乘员、载货汽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机动车后,驾驶人应当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费用由超载机动车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承担。

第一百零七条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一百零八条 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第一百零九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或者暂扣驾驶证处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对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没有当场处罚的,可以由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处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交通警察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加重其处罚。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百一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是指手扶拖拉机等最高设计行驶速度不超过每小时20公里的轮式拖拉机和最高设计行驶速度不超过每小时40公里、牵引挂车方可从事道路运输的轮式拖拉机。

第一百一十二条 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拖拉机登记、安全技术检验以及拖拉机驾驶证发放的资料、数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拖拉机驾驶人作出暂扣、吊销驾驶证处罚或者记分处理的,应当定期将处罚决定书和记分情况通报有关的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吊销驾驶证的,还应当将驾驶证送交有关的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

第一百一十三条 境外机动车入境行驶,应当向入境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应当根据行驶需要,载明有效日期和允许行驶的区域。

入境的境外机动车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以及境外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许可的条件、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第一百一十五条 本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1960年2月11日国务院批准、交通部发布的《机动车管理办法》,1988年3月9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91年9月22日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篇6:道路运输管理调研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安排,6月12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秀侠带领人大城建工委及农村工委组成人员,对我县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通过看现场、听汇报、谈问题、提建议、寻对策等方法,对我县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情况有了基本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紧紧围绕“十三五”发展规划,以推进“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法治交通和文明交通”为核心,励精图治、锐意进取,乘势而进、加快发展,扎实推进道路运输管理、服务工作,努力营造“路畅其通、货畅其流、人便于行”的交通运输环境。主要表现在:

一是客运管理工作稳定有序,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客运场站建设渐趋完备,货运市场秩序安全规范。

三是机动车维修行业迅速发展,驾培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四是治理超限工作成效显著,道路运输安全稳定有序。

县交通运输局多次被授予省市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淮北市“交通工作先进单位”、“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优秀单位”称号。

二、存在的问题

调研发现,我县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道路货运运输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不高,整体发展不平衡。县域公交体系有待完善,城乡客运公交服务一体化水平不高。道路运输监管机制有待完善,治超难度大,仍然存在治超盲点及失控漏管现象。企业安全运输的意识有待提高,行业重点领域存在薄弱环节等。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服务,大力提升货运保障能力。坚持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道路运输业发展方向,鼓励和支持服务质量优、安全有保障的道路运输骨干企业加快发展。积极搭建全县运输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公开货物运输市场信息,共享货运信息资源。大力推动货运行业转型升级,整合资源、提升综合物流服务能力。

(二)强化公交系统规划和建设,满足群众出行。加强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要以实施农村畅通工程和交通扶贫为契机,加快城乡道路运输一体化改革,继续优化调整公交线路,加快推进智能公交站台和新能源电动汽车项目的建设步伐。

(三)创新管理机制,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对客货运输的日常运营实时监管。落实好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及货源单位的监管,大力开展道路运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采取源头监管与路面治理相结合的办法,推进联合治超的制度化和长效化。

(四)强化综合治理,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要强化“两客一货一危”企业的安全督查,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交通秩序治理工作,不断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及措施,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全县道路运输安全治理体系,努力营造路畅其通、货畅其流、安全有序的道路运输环境。

篇7:道路运输管理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道路运输工作创新,促进运输企业发展,我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业户档案、许可文书和处罚案卷,对道路运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市场监管等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一、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情况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公平公正执法,在强化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障运输安全、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实实在在的工作,主要有:

1、抓法规宣传从基层做起。为了使社会各界知晓我们的管理职能和行业法规,使广大运输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我分局积极做好法规宣贯工作,迅即开展了紧锣密鼓的宣传工作,一是组织对客货运输站(场)、维修厂家、驾培学校等单位的领导召开了宣传动员大会,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出了具体部署和安排。二是开展了政策法规的咨询活动。

2、抓法规培训改变工作方式。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素质,我分局对法规培训常抓不懈。第一,全力开展岗位学法活动。去年我分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第二,还经常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广大运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制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

3、运用法律法规,强化市场监管。我们对非法营运的整治,对违章车辆实施罚款处理,分局领导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周密的部署,常抓不懈。

二、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的矛盾和问题

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的力度逐步加大,每年查处各类道路运输行政处罚案件均在20件以上,未发生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没有发生一起公路“三乱”现象,也未发生不作为、乱作为的违法行政案件,但离规范化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在调查中,反映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有:

1、执法环境差

据调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目前的执法环境还不尽人意,主要表现在:

一是管理难。不少经营者法纪观念淡薄。

二是处罚难,由于处罚标准较高,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有关系的请人说情,没关系的无理取闹,致使执法工作难以顺利进行,行政处罚难以到位。

三是扣车难。由于执法手段单一,扣车经常遭到围攻。

2、执法程序还不是很规范

《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已明确运管执法人员可以在公路路口进行监督检查,但执法程序还不是很规范,给运政执法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规范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的方法与措施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道路运输业出现了新动向、新情况、新问题,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担负着道路运输的许可、监管及处罚的重任,规范道路运输行政执法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要解决好上述矛盾和问题,应做好以下工作:

1、着力体制创新

针对目前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的体制性弊端,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了改革行政执法体制的要求,按照《条例》授予的职责重新调整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内部组织系统和职责分工,优化组合人才资源,为规范道路运输行政执法扫除体制性障碍。

2、加强法制建设和宣传

要解决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环境差的问题必须依靠法律手段。我们认为,现阶段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法制建设的重点应围绕规范行政执法这个主题,深入开展法制调研,努力探索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与行政处罚的有效监督机制。认真探索《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制》、《错案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责任评议考核制》等相关制度的具体操作办法。规范行政处罚减免程序,杜绝随意减免。在此基础上,还要做好法制宣传工作,通过网络、电台、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道路运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扩大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的影响面,提高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的知名度。

3、依法界定执法职责

运管机构应依法界定执法职责,我以为,要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对运管机构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认真的梳理,列明目录、科学分类、合理编排。

二、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将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职权分解到具体的执法岗位。

三、根据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在分解法定职权的基础上确定执法责任,做到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和违反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具体明确。

4、用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及《条例》等都提出了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因此,对道路运输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与行政处罚都要建立完备的规章制度,并确保落实制度的有效手段。

一是规范行政许可项目的具体实施程序,并开发实用的行政许可网上运行操作系统,对行政许可实施程序予以规范。

二是规范行政处罚程序,用计算机应用软件对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进行全面规范。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要采取自评、经营户满意度调查、互查互评、日常检查、年度评议相结合的方法,重点考核执法人员行使法定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还要对执法是否符合执法权限、适用执法依据是否准确、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度是否恰当、行政执法的复议和诉讼结果、案卷质量等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在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中被确认违法、变更、撤销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的责任。

5、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是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基本要求,又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规范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的根本途径。因此必须花大气力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精通、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敢打敢拼、能打硬仗的执法队伍。加强队伍建设,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不断完善激励考核机制,建立末位淘汰制,逐步淘汰素质低下的人员。

(2)把单纯的学历要求转移到素质教育上来,造就一批专业知识较全面的人才,为规范执法提供人才保障。

(3)将信息化建设列入工作日程。执法人员要树立不懂新科技就是“文盲”的观念,学习和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为规范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4)树立为经营者服务的理念。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是对外服务的窗口单位,面对的是方方面面的经营者,所以,运政执法人员要正确地定位,开展公平、公正、公开服务,彻底解决好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并真正做到限时办结、承诺到位,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6、提高科技含量,强化市场监管

道路运输具有点多、面广、流动、分散、情况复杂等特点,要对其实施有效监管,只靠源头管理和路检路查,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要坚持两手抓,要在强化源头管理和路检路查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提高运输管理的科技含量,将静态管理和动态监控有机地结合起来。并逐步建立全省乃至全国的运政管理信息网络,确保营运车辆违章通报制度的落实,确保客运经营期限制和质量信誉考核制的顺利实施。

7、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要规范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还要加强执法监督。

(1)建立执法监督机制,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定人员、定职权。

(2)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做到“四公开”,即执法程序公开、执法依据公开、权力义务公开、处理结果公开。

(3)完善执法程序。不论行政许可,还是行政处罚,都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4)落实责任追究。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都要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决不姑息。

(5)建立政务中心与处罚中心。一方面规范业务程序,达到为民便民的总体要求。另一方面为实行查处分离,罚缴分离创造先决条件。

篇8:道路调研报告

通村水泥路处在农村公路路网的末端,辐射半径最长,受益群众最多,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加快通村公路建设既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实现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达到共同富裕的有效手段。

近年来,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县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创立了两不修、八步工作法、6 1工作举措、四定管养办法等先进做法,使我县农村公路基本实现了建、管、养、运、安协调发展。全县共建成通村水泥路2227公里,行政村通公路率达100%、通水泥路率达80.7%。

一、我县通村水泥路建设的大环境及现状

近年来,全县上下积极筹资立项,通村水泥路建设呈现出大投入、快发展的强劲势头,建设成就斐然。一是政府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把通村水泥路建设作为改善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县里成立了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交通部门成立了农村公路规划管理中心,确定了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参与单位及责任人员,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将通村水泥路建设纳入县政府综合目标考核,逐级签订责任状,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二是乡村主动作为。乡镇、村组把通村水泥路建设作为头等实事项目,争相到交通部门要项目、要计划,深入发动群众,积极筹资筹劳,努力化解建设中的各种矛盾和纠纷,有力的推进了通村水泥路建设。三是部门大力支持。发改、财政、国土、水利、林业、电力等部门高度重视通村公路建设,在项目审批、工作协调等各个方面,积极配合支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有力的服务了通村水泥路建设。四是群众积极参与。群众对交通建设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自觉服从建设需要,踊跃参加一事一议,自愿捐资投劳,支持农村公路建设。五是多种力量推动。首先是老板推动。在广大农村,一部分有经济实力的老板出于多种原因,在大多数群众集资尚不到位的情况下,自行垫资动员村委会积极要求立项,立项后便于承揽工程。其次是成功人士推动。在当地有影响或在外经商、从政成功者,出于回报家乡等目的,纷纷动用各种关系要求修建通村路、通社路甚至是通户路。这部分人士一般都会捐助或通过其他渠道解决一部分建设资金。最后是大环境推动。自以来,国家大力宣传,通村水泥路建设家喻户晓,无形中督促乡镇、村社干部必须在通村水泥路建设中有所作为,否则群众意见较大。

二、通村水泥路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全县通村水泥路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通村水泥路建设总里程迅速增加,技术等级不断提高,路面状况明显改善,但是通村水泥路在建设、筹资、管养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群众利益难协调。在通村水泥路建设中,虽然群众的积极性很高,但往往在涉及到自身利益时,部份群众过分注重个体利益,在自身利益受损或个体利益没有满足时,不惜采取阻工、上访等过激方式,给村委、乡镇甚至是交通部门施压,以达到有利于自己的目的。

(二)通村水泥路指标供需矛盾突出。

20我县共有1250公里通村公路规划里程进入省厅数据库,随着近年来农村公路快速度建设,库内指标已不足200公里。但广大群众修建通村水泥路甚至是通社路、通户路需求越来越大。目前县上已下达2016、2016两年通村路建设指标1100余公里,需兑付奖补资金约2.5亿元。但目前接到的立项申请又接近600公里,相当一部分存申报里程都大大超过规划里程,县上仅存的指标难以满足要求。

(三)通村水泥路总体技术水平不高。

通村水泥路总体技术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公路建设投入不足,公路建设等级低下。目前全县农村公路仍有1000余公里的泥结碎石路和毛坯路,全天候通行能力比较差;已建成的2227公里通村水泥路基本上都是3.5米宽,临崖涉水路段较多,安全通行能力较差;二是受地理位置、资金保障、建设理念等要素影响,农村公路挡墙、涵洞和排水、安保等配套设施严重不足,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十分脆弱。三是农村公路网络尚未真正形成。目前我县通村水泥路越建越多,基本以线状公路为主,村与村之间的公路形不成能真正发挥效益的乡村网状公路。

(四)通村水泥路建设资金严重不足。

目前,通村水泥路的概算造价每公里大约为65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主要由上级补助、群众通过一事一议集资、吸纳社会各界捐资等渠道组成。然而,针对我县群众尚不富裕、社会各方捐资有限的现实情况,随着物价的上涨,建设成本的增加,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集日渐困难,县级财政压力巨大。同时由于有个别项目村为争取指标,在群众自筹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通过借、垫、贷等方式将资金筹齐,待公路建成后导致一部分已建成公路存在一定的隐形债务,极易诱发新的社会矛盾。

(五)通村水泥路普遍存在重建轻管现象。

公路建成后,群众以为水泥路是一劳永逸的事,参与养护管理的热情不高。多数村社管养制度不具体、不细化、不落实。管养资金筹措渠道不多,额度不够,管养责任不落实,加之路政、运政管理触及不到村道,许多超重车辆碾压,造成通村水泥路失养现象十分普遍,导致路面破坏严重,水系不通,功能失效。据统计,在已建成的通村水泥路中,能够得到正常养护的寥寥无几。

三、通村水泥路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通村水泥路建设要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农村公路建设实际,从农民迫切需要而又有条件做好的入手,分阶段、有重点地稳步进行,做好七个结合,把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最关心的问题解决好,使他们真正得到实惠。

(一)通村水泥路建设应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通村水泥路建设规划,要在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框架下,结合新的建设规划、产业布局等因素,进行不断的调整和完善,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把农民的愿望尽量反映在规划中,确保有序协调发展。一是要坚持全盘考虑,统筹安排。将通村公路 进行分类,并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支持重点道路先建设,达到优化路网结构、合理配置资源的目的。二是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先通后畅,逐步提高通村水泥路技术等级。在满足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尽量少占耕地,少拆迁,以老路拓宽为主。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设4.5米宽的水泥路,大多数仍以3.5宽为主。三是在编制好农村公路体系专项规划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政策的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对通村公路建设通达标准进行适当调整,解决通村公路中因计划不合理而形成断头路、分支路等问题。

(二)通村水泥路建设应与群众主体地位相结合。通村公路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顺应民意,量力而行,维护群众利益、减轻群众负担,做到一事一议,不修广大群众不想修、不愿修、不参与修的路。同时合法筹集建设资金,不强行摊派、集资。要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决策和行动主体作用,多方筹资,切实减少建设资金的缺口,努力解决由于通村公路建设形成的乡村债务和拖欠工程款等问题。

(三)通村水泥路建设应与加强资金监管结合起来。 要建立健全通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制度,保证国家补助资金真正用到通村公路建设中去,防止中间截留和挪用。对自筹资金的管理更要加强。一是要加强对自筹资金真实性的核查,杜绝借、垫、贷现象发生;二是要对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定期进行公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的社会监督。

(四)通村水泥路建设应与工程质量进度相结合。通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不高,但是质量要求绝不能降低。如果在质量上出了问题,民心工程就变成了伤心工程。一定要处理好质量与进度的关系,宁可慢一点,也要好一点,决不能留下质量隐患。村委会要切实履行业主职能,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质量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县农村公路指挥部的技术人员要切实担责,严格每道程序的验收把关,联合验收组在验收时认真负责,不走过场,确保不出现渣工程。

(五)通村水泥路建设应与加强公路管养相结合。

要通过宣传引导,杜绝重建轻管现象发生。一是要明确各级责任。要将通村公路管养纳入对乡镇的目标考核,使乡镇重视通村公路管养工作。二是健全相关机构。充分发挥乡镇交管站的职能作用,要加强乡镇交管站建设,确保有人做事,有钱办事。赋予乡镇交管站更多的通村公路管理职责。同时村上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具体做好村道养护工作。三是加大资金筹集力度。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实现通村公路民建、民管、民养、民享。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筹集管养资金,县级财政按每年每公里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四是加强技术指导。公路管理部门可向乡镇派出养护管理技术人员,重点做好村级养护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

(六)通村水泥路建设要与完善安保设施相结合。

针对道路交通特别是通村水泥路易发交通事故的特点,要大力推行安保设施四同时建设(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使用、同时养护)。凡新建村道公路,安保设施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设计,并经县农村公路规划管理中心审查和县交通运输局审核批复;新建的通村水泥路路基宽度除保证3.5米宽的有效路面外,两边硬路肩宽度均须达到0.5米,保证每公里至少有4处错车道,并在危险地段增设防护栏(防护墩)、安全警示标志等设施。对以前建成的通村水泥路要由乡镇政府督促项目村逐步完善安保设施建设,强化道路通行安全保障。

(七)通村水泥建设应与提高公路使用效益相结合。在提高通村公路通达深度的同时,坚持从农民群众的需求出发,完善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大力发展通村客运,努力让农民群众坐上方便车、经济车,逐步实现把公路修到农民家门口,把车站设到农民家门口,把班车开到农民家门口的总体目标。为保护农村客运市场健康快速发展,对从事农村客运的班车,县政府应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以减轻农村客运经营者的负担,提高经营效益,确保通村客运开得起、留得住、有效益。

篇9:道路调研报告

为做好道路客运市场结构调整工作,市处组织两个##调查组于20xx年10月16日至31日对全市道路客运市场进行了一次调查。调查以市区至各县(市)城关及周边主要地(市)的客运干线及农村客运市场为重点,对客运市场的供给、需求现状进行了分析,对部分线路的客运经营成本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组通过实地跟车考察,到车站、企业现场查验相关统计资料,召开经营者座谈会等方式,获取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为制定下一步##道路客运结构调整的方案提供了依据。

一、全市干线客运市场现状

调查将全市干线客运市场分为市区至各县(市)城关线路、市区至周边主要地(市)线路、距市中心20KM范围内与公汽同线经营的短途客运线路及部分超长客运线路四个方面进行研究。

(一)市区至各县(市)城关客运线路

市区至各县(市)城关客运线路一直是市处调控的重点。近几年,围绕压缩总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的调整目标,采取了严把车辆准入关、退三补三、资质评审、信息引导等方法,客运市场主体结构、运力结构及经营结构有了明显改善,部分线路的客运供求关系已趋于平衡,并处于稳定、健康发展状态。目前这些线路上,中、高级车发展到79台,占在线运力的30%。零散客运经营业户已全部完成调整、归并工作。

(1)襄樊至南漳线路

运输能力分析:在线运行车辆44台,1204座,分属3家企业。其中:高级车1台,中级车(主要为依维柯)16台,普通车27台(大多为29座宇通车)。以高中级车日发3班,普通车日发2班计算,每日最高送达旅客可达5680人次。

运输需求分析:该线经营者联合经营后,为降低消耗,依市场需要对班次进行调整。10月份,中级车平均日发2。5班,普通车1。5班,出站实载率80%,该线实际客流量为3580人次/日。

经营情况分析:

1、运输收入:9月份,该线客运总收入为:656617元,其中:客票收入570000元,货票收入62320元,包车收入24297元,实际运行车辆41台。单车平均收入:16015元。2010月份,受黄金周旅游客运需求大增的影响,该线总收入达889938元,实际运行车辆44台,单车收入20225.8元。

2、运输成本:以南漳籍29座宇通车为例,其月均消耗(不计人员工资)分别为:油料3600元;轮胎及修理费1400元;通行费2000元;养路费、客附费、运管费2620元;工商管理费260元;营业税344元;保险费500元;上交公司管理费1700元;折旧(以车14万,6年计算)1944元;检测费60元;客运站代理费1000元。合计15428元。

从车辆运行实载率及经营者盈利能力方面来看,该线处于比较均衡的水平。

(2)襄樊至保康线路

运输能力分析:在线运行车辆15台,423座,分属二家企业。其中,高级车2台,中级车2台,普通车11台(大都为30座东风、宇通车型),以日发1班计算,每日最高可运送旅客846人次。

运输需求分析:9月份车辆平均实载率为60%,客流量为507人次/日。

经营情况分析:

1、运输收入:据调查车辆日均收入900元,月收入27000元

2、运输成本:以保康籍29座宇通车为例,其月均消耗分别为:油料5500元;轮胎及修理费1700元;通行费2280元;养路费、客附费、运管费2700元;工商管理费360元;营业税700元;保险800元;上交公司管理费4500元;客运管理费1000元;折旧1944元;车辆月均审验费250元,合计为21734元。

襄樊至保康线客流量较小,但由于市场开放程度小,缺乏竞争,且车辆行驶里程高,票价到位,单车盈利能力处于较好水平。但车辆总量与其档次上不能适应保康开发旅游资源的需要,特别是在五一、十一旅游高峰期,其运输能力不能满足旅游人数激增的要求。

(3)襄樊至谷城线路

运输能力分析:在线运行车辆43台,另有乡镇始发至樊城25台,挂长跑短10台在线经营,实际车辆78台,1485座,分属6家企业。其中,中级车17台(依维柯),普通车61台(大多为19座东风车)。以中级车日发3班、普通车2班计算,日最高可发送旅客6514人次。

运输需求分析:该线经营者联合经营后,停运车辆27台,实际运行车辆51台,1050座,车辆日发2班次,实载率80%,实际客流量为3360人次。

经营情况分析:据调查,该线车辆平均收入在1.2万左右。收入较低原因主要是停运车辆参加分配。

襄谷线实际核准经营车辆只有43台,843座,但由于大量乡镇始发车辆及部分挂长跑短车辆(谷城至武汉、荆门)参与襄谷线经营,加大了襄谷线上供大于求的矛盾。

(4)襄樊至老河口线路

运输能力分析:上线车辆34台,645座,分属二家企业。其中,中级车(依维柯)20台,普通车14台(19座东风)。以中级车日发3班,普通车日发2班计算,日最高发送旅客可达3354人次。

运输需求分析:该线车辆出站实载率在80%,故日均客流量2600人次。

经营情况分析:

1、运输收入:20xx年9月份,该线客运经营收入总额达49.5万元。其中依维柯车平均收入1.8万元,东风车9000元。

2、运输成本:以18座依维柯车为例,月支出分别为:油料2700元;轮胎及修理费1000元;通行费500元;养路费、客附费、运管费1600元;工商管理费30元;营业税(含个人所得税)300元;保险800元;上交公司管理费800元;折旧3333元(车价24万,6年);检测费60元/月,客运代理费1000元;合计12123元。

该线车辆总量少,车辆运用率高,加之上交公司管理费低,单车利润处于较高水平。但车辆大多属于小型车,座位数较少,因此,遇客运高峰时,运力略显不足。

(5)襄宜线

运输能力分析:上线运行车辆43台,另有33台起讫点为宜城乡镇的车辆投入营运,合计76台车辆,1411座,分属6家经营单位。其中,中级车5台(依维柯),普通车71台(大都为19座华西、东风车型)。按日发2班计算,可送达5644人次。

运输需求分析:该线实行联合经营,停运车辆30台,运行46台,782座,出站实载率90%,日均客流量2815人次。

经营情况分析:

1、运输收入:该线月收入为80.23万元,46台车平均分配,单车可达1.744万元,但由于停运30台车辆也参与分配,其收入将低于此水平。

2、运输成本:以19座东风车为例,月均消耗分别为:油料3180元;轮胎及修理费800元;通行费1220元;养路费、客附费、运管费2280元;工商管理费150元;营业税(车船使用税)430元;交通检测费53元;公安检测费69元;上交公司管理费1400元;客运代理费1000元;折旧990元。合计12030元。

该线由于大量乡镇始发车参与襄宜线经营,导致了襄宜线运力大大超过运量的矛盾;同时,停驶车辆参与分配,致使整体盈利水平降低,经营者缺乏发展后劲,也是导致该线车辆结构(仅有5台中级车)在全市处于最差水平的重要原因。

(6)襄枣线

运输能力分析:该线上线车辆50台,933座,分属7家企业。其中,中级车(依维柯)19台,普通车31台(大都为19座东风车)。以普通车日发2班为据,中级车日发3班计算,日发送旅客可达4344人次。此外,乡镇始发至襄樊车辆有36台,720座。

运输需求分析:车辆出站实载率80%,日发2班,日均客流量3000人次。

经营情况分析:

1、运输收入:20xx年10月,襄枣快速线(21台车)总收入404215元,单车平均收入19428元。

2、运输成本:以依维柯为例,其成本为1000012000元/月(各公司收取管理费不同)。

(二)进城短途客运线路

由于体制上的原因,进城短途线路客运车辆缺乏应有的调控,导致车辆总量过大,技术等级偏低,形象较差,已成为政府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具体表现在:

一是车量总量过大。进入城区的主要线路有:樊城至泥咀(81台)、樊城至欧庙(22台)、樊城至内燃机厂(67台)、樊城至东津(23台车)、樊城至伙牌(11台)、樊城至牛首(23台)、樊城至黄集(27台)、樊城至双沟(48台),总量达302台。另与泥咀、内燃机、伙牌、牛首同线经营的公交车近40台,运力大大超出实际需求。由于供大于求产生的无序竞争,恶性竞争日益加剧。

二是经营者盈利能力差。除少数客运线路外,大部分线路的客运经营处于微利状态,与公汽同线经营的更差。据调查,上述线路单车月收入70008000元,成本在60007000元(不含折旧),盈利能力差导致经营者无力更新新车,陷入买报废车、二手车上线经营,而又导致竞争力差的恶性循环。

三是车辆技术等级低,结构不合理。上述车辆大都为已行驶5年以上的1519座的小型客车,且不少为原城市客运淘汰下线及公路客运调整下线车辆,车辆大多破旧不堪,车容车貌技术状况较差,油耗大,污染高。

四是经营行为不规范,形象较差。由于竞争压力,经营者相互争抢客源而在城市干道沿街揽客、压站候客等屡禁不止,已成为影响城市交通和形象的重要因素之一。

五是与同线经营的公汽车辆矛盾多,协调难度大。长期以来,由于中巴车与公汽的管理隶属于两级政府中的不同部门,虽同线经营却不能同站点、同管理,相互之间经营矛盾、管理矛盾乃至冲突虽耗尽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量精力来协调,但未得到根本解决。

六是管理难度大。中巴车大部分为个体车主,经营高度分散,且经营者成份复杂,自律性较差。

(三)襄樊至周边主要地(市)

由于主导企业的参与,襄樊至周边武汉、荆州、宜昌、十堰已完成了运力由普通车至中级车,再发展到高级车的两轮调整。上述4条线路有客运车辆98台(襄樊至武汉40台,襄樊至十堰25台,襄樊至宜昌12台,襄樊至沙市21台),其中普通车25台,中级车34台,高级车39台,公车公营车辆27台,基本形成了以中、高级为主体,以公车公营为主要经营形式的格局,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武汉线公车公营的资金年回收率34.4%,沙市线资金年回报率26.7%。

(四)南方线路状况

枣阳、襄阳、谷城是我市三个重点民工输出县,输入地主要集中在广东。几年来,该客运班线得到长足发展,从事南方线路运输的卧铺客车近100台,目前经营形势不容乐观。以枣阳为例,每年有八、九万人在广东、浙江等地务工,以广东方向为主。公路运输是以大型卧铺客车为主要运输工具,但其经济效益却在下降。主要原因为:

1.其他运输方式的冲击。枣阳正处在京广铁路线上,近几年铁路运输几次提速对公路运输冲击相当大。从时间上相比,枣阳广州坐火车一趟只需18小时,而从公路卧铺客车就得2428小时;从票价上相比,火车票价每人81元,而汽车为每人160元,春运期间汽车票价上涨但火车票价却不上涨。经常出现一个村十几个人到广州打工,2人带上所有行李坐汽车,其余人节省钱坐火车的现象。

2.周边地区汽车争抢客源。打工的人绝大部分是农村人,面大地广,客源不集中,有很多人在农村设点,拉客后以低于正常票价3050元的价位转卖到其他客车上,从中谋取1040元的利润。

3.实载率下降,运输成本相对提高。根据国家规定,卧铺车由原来的2+2型改为现在的1+1+1型,车座位由原来的47座变为现在的31座,座位减少34%,但是票价没变。而随着高速公路的发展,单本运输成本也逐年增加。以枣阳澄海的卧铺单车为例,其一个月运输成本为:人员工资2500元,燃料费用6150元,轮胎磨损为1000元,修理费200元,折旧2000元,通行费6200元,养路费1020元,运管费256元,客附费2210元,工商、税金487.5,车、人保险费800元,10项支出月合计成本为22823.5元。该车座位为31座,单程票价为202元(春运期间340元),每月跑2.5班,以此计算,该车平均实载率达到72.9%时保本经营。但是近来年,外出打工的人形成了三、六、九往外走,七不出八不归的规律,所以客流量有疏有密。若赶上客流量少的班次,平均实载率达不到72.9%,经营就亏损了。据了解,目前平均实载率达60%。

为降低成本,枣阳、谷城等企业正淘汰卧铺车,更新大型高级客车。目前全市已更新34台。

二、结构调整中存在的困难分析

调查中发现,全市干线客运结构调整虽然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面临着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跨县(市)干线上经营主体的高度集中与车辆经营的高度分散的矛盾日益突出。虽然通过资质等级评定,零散客运车辆全部进行了集中、归并,但大部分仍属挂靠经营,企业仅仅履行收费职能。企业主体职能的缺位是目前客运线路上车主自发联合经营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制约下一步结构调整的重要因素。

二是部分线路上车主联合经营,实行了平均分配的大锅饭政策,保护落后,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经营者缺乏更新车辆的内在动力。同时,车主为维护既得利益,抱成一团,排斥其它先进的运力、运行方式进入市场,又将成为推进结构调整的阻力。

三是市区至城关线路上客运组织结构尚未有质的突破。受种种原因制约,有的`是一条线经营企业较多,利益点难以协调;有的是认识不统一;有的是资金不足等,致使以线路为纽带,公车公营的运行方式在市内干线上仍未出现。

四是进城短途客运车辆结构调整任务重,困难大。因现行管理体制上的原因,襄阳区进城客运中巴与城区其它进城客运车辆、以及与公汽同线经营的客运车辆一直不能实行统一的宏观调控政策是制约短途客运车辆结构调整的关键原因。特别是与公汽同线经营的客运经营者或是担心市政府要取缔中巴车,或是害怕中巴车总量下降,公交车的班次要增加,一直不愿更新车辆上线经营,致使车辆结构调整步伐缓慢。

五是市场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调查中,也发现客运车辆负担过重,有些收费标准过高,部分区域客运市场失序等问题,需要运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管理,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三、对客运市场结构调整的建议

2016年是十五计划的第三年,抓好2016年的结构调整对于实现十五客运结构调整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对下一步的客运结构调整提出如下建议:

1.客运结构调整必须坚持以发展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调整的目的是发展运输生产力,提高道路客运的竞争力和服务水平。调整的内在动力是市场,通过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优化结构。就我市客运干线上客运市场现有的格局来看,无论是襄南线、襄老线的供需基本平衡,还是襄谷线、襄宜线自发下线车辆,都是市场竞争所形成的结果。

2.运力的调控应将供需基本平衡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在目前行政审批保留的情况下,行业管理应运用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市场进行调节,以实现运力供给与运输需求的基本平衡。在调控过程中,应充分注意四个因素。一是必须满足社会对道路客运日益增长的运输服务要求,即围绕安全、舒适、方便,严把车辆的技术等级、舒适等级关,合理安排发班密度,提高道路客运服务水平。二是保证市场经营主体有一定的盈利发展能力。企业是运输结构调整的主体,只是通过对总量的调控,保证经营者的经营处于一定的盈利水平,经营者才有升级、调整车辆的内在动力和能力。同时,多年的实践也表明客运经营者有利可图是减少恶性竞争、保持客运市场秩序稳定的一个重要环节。三是调控应保护和促进竞争。当一条线路上的客运利润处于较高水平时,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为其它资本、先进经营方式进入市场提供宽松的环境及公平的竞争条件,建立起正的落后的运输工具、运输方式及时退出市场的机制,以促进结构的上档升级。四是建立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输市场调查制度,对客运运力供给、运输需求及运输经营成本进行定量分析,确定市场供需求平衡点,为制订调控政策提供依据。

3.调控的方法应因线施策。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管理体制、管理力度不同,各条线上市场环境有很大差异。且目前运管部门承担着保持运输市场稳定的任务,因此,在对运力进行调控时,要根据各条线的实际实施不同的方法。如对与公汽同线的进城短途客运线路,首要的任务是理顺管理体制。对所有进入城区的客运线路及车辆由一家管理,实施统一的调控政策。争取政府出台对与公汽同线经营的客运中巴与公汽车辆发展的调控政策,采取发放补贴、给予城市客运出租车经营权、由公汽公司出资购买同线中巴车经营权等措施,逐步调整、下线客运中巴车。在维持现行管理体制的情况下,对上线运力要压缩总量、提高车辆新度系数,对部分供需矛盾突出的线路实行退二进一,更新车辆必须是新度系数不低于0.6(使用年限未超过28个月的二手车)且技术等级达到二级的客车。在市区至各县(市)城关线路上,襄南线、襄保线、襄老线保持总量不变,重点发展中、高级车,考虑到目前襄保线、襄老线车辆均以小型车为主,可适当增加一些座位数较多的中、大型车。襄谷线、襄宜线则是压缩总量,重点发展中级车,通过实施退三补二(即下30个座位,上20个座位),将运力供给能力降至目前实际运行水平。在跨地线路上,下一步的调整重点在发展品牌线路、创塑品牌形象。

4.客运结构的调整应将经营结构的调整放在首要位置。调整不等于上几台高级车,调整也不是搞挂靠经营。对当前出现的各类联合经营运管部门要认真研究,规范引导。在进城短途客运线路上,鼓励经营者以线路为纽带,自愿实行联合,自律依法经营,并引导其发展成具有法人地位的、规范化的公司。在市区各县(市)城关线路上,鼓励沿线经营单位牵头,采取公车公营、股份合作经营、品牌经营等多种方式,实行联合经营。在跨地线路上,主要依托主导企业,扩大公车公营覆盖率。

农村客运市场作为道路旅客运输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道路运输市场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广大农民的乘车出行需求,沟通了城乡之间的联系,加快了农副土特产品的流通,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繁荣,我市农村客运市场也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是由于受到市场发育程度的限制以及交通部门重视、引导不足等原因,全市农村客运市场发展很不平衡,存在着许多问题。

一、全市农村客运市场基本情况

襄樊市辖三县三市五区,105 个乡镇,2961 个自然村,农业人口总量4150806万人,农民年均收入 2176元。全市农村客运线路共计209 条,1170台营运客车参营,总座位21407座,其中农用中巴车 203台,2171座。主要车型有:友谊、华西、牡丹、微型面包及部分小东风等平均为17座的普通中巴客车,许多为客运干线上调整下线的二手车。全市乡镇至城关全部通达班车,乡镇与乡镇及部分村组间班车通达率达84%,村组与村组间除班车参营外,尚有近2万余台简易车(电麻木)参与短途旅客运输。农村客运市场主要运输组织方式:一是县(市、区)汽车客运站在部分乡镇设立分站或客运代办点,统一进站售票;二是部分线路经营业户以线路为纽带组成客运联合体,实行循环发班;三是大量的简易车在乡镇、村镇客源较集中的区域停放侯客,以出租客运的形式存在。

二、农村客运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各地运输市场发育程度不一,制定统一的导向政策难。我市下辖三县三市五区,有三个山区县,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大,有的地区农民年均人平收入不足1500元。收入水平底导致运输消费需求不足。从调查的部分乡镇来看,由于农民年均收入普遍偏低,对出行需求的要求首先是价格低廉,其次是出行方便,最后是安全舒适。从旅客构成成份看,乘坐班车的大多为进城出售农副土特产品和部分经商人员,农民之间走亲访友多用自备运输工具和租乘简易车辆。此外,农村客运市场还存在着季节性强、客流不集中等特点。而现有客运班线,无论是其运行方式,还是管理模式,远不能适应此客观要求。仅就价格来说,一辆从事客运的7座面包车一个月要交纳的税费1700元(不含车辆折旧)左右,而一辆机动三轮车(麻木)一年的费用仅为5001000元。客运经营者维持正常经营依赖于一定的客源和必要的价格水平,而这又超出农民的承受能力,形成在有些区域农民坐不起客运班车、经营者无力经营班车的局面。 2、从事农村客运的运输工具繁杂,准入把关难。近年来,随着农村路网改造步伐的加快,乡镇之间、村组之间铺筑、硬化了路面,通行条件的改善带来了多种运输工具的参营,而目前市场上缺乏既符合客运车辆技术等级条件,又能满足农村客运对车辆价格低廉的要求,导致大量的农用车、报废车、三轮摩托车以座位少、价格低廉、方便灵活,能实行门对门运输的优势占领了绝大部分乡镇与村组间的运输市场,形成了道路成网络,麻木通万家的市场格局。

3、行业管理中存在职能交叉,经营监管工作难。从调查的情况看,全市农村客运市场均存在着收费与管理职能交叉的矛盾,局规费办或交管站负责收取农村四小车辆的各种规费,但不参与管理。而县(市)运管所履行客运管理职能又在乡镇无触角,导致大多数参营车主认为收费后就该允许参营,对运管部门整顿农村客运市场进行抵触甚至围攻、打骂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农客市场秩序清理整顿难度加大。

4、农村外出劳力多,旅客流量下降。近几年来,由于外出打工人员日益增多,农村剩余劳力多是老人、小孩,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旅客流量。客运量不足也是制约农村客运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加快发展农村客运市场的建议

针对农村客运市场的实际,当前发展农村客运要因地制宜,分层规划,培育市场,促进发展。

1、正视农村客运市场的实际,平稳解决农村客运车辆技术等级与行业管理要求差距较大的矛盾。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日益重视,特别是《安全生产法》出台以后,取缔农用中巴车从事旅客运输的呼声越来越高,但从调查的情况来看,由于农民承受能力差,农用中巴车在市场上仍有一定的经营市场,依靠交通部门一家之力取缔农用中巴车既不现实,也不利于农村客运市场的稳定。因此一是对已参营的农用中巴车要实行两个限定,即限定营运范围(村组之间十公里以内)、限定营运期间(两到三年为宜),逐步淘汰。二是要严把车辆安全关,对达不到安全标准(以公安部门是否核发客运车辆的行车证为据)的,不核发客运经营手续,并强制下线。

2、因地制宜,分层规划,积极培育、发展农村客运市场。一是在运力结构调整上,对经济较发达的县(市)内区间客运干线,鼓励发展高中级客车,逐步淘汰老、旧、破及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车辆,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及乡镇间,鼓励发展适合农民携带农副产品的普通车辆,满足不同层次旅客的出行需求。二是在运力调整政策导向上,除鼓励经营车主更新车辆外,还可借鉴、偿试买断经营的模式淘汰老、旧、破和农用中巴车,即已买断车辆的方式获取部分乡镇线路的经营权,买断的资金由受益人(新车主或运输企业)承担,然后统一更新车辆。三是在客运班线的发展和管理上,要分层规划,区别对待。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及县(市)城关及乡镇线路上,以发展定线客运、班车客运、城乡公交为主,推行经营主体民营化、客运车辆小型化、班次运行公交化,通过加大发班密度,方便群众出行。在贫困地区及乡镇至村组支线上,重在培育农村客运市场。要进一步放开市场,只要符合安全准入条件,就允许进入市场,不搞强行挂靠。要进一步搞活经营,客运经营以区域为主,不定班、不定线、不定站、不定价。要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客运车辆实行准入登记制,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从业人员资格证的核发从简。

3、加大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规范农村客运市场秩序。大量电麻木、简易车从事农村客运,给农民出行带来一定方便,但安全隐患极大,对农村客市场也有较大冲击。因此在客运干线上,对此类车辆要重点打击,坚决制止。可由交通主管部门委托各乡镇交管站进行管理,同时应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与相关职能部门一道进行综合整治。

4、适当降低农村客运经营者税费标准,营造宽松的经营环境。从农村客运经营成本的调查结果看,各种税费占经营成本近50%,还有部分不合理收费。建议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适当调整税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针对交通内部的各项规费,可按经营线路的冷、热程度做调整,不搞一刀切,切实减轻农客市场经营业户的负担,放水养鱼,为农村##客运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好的环境。

篇10: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通告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决定精神,现就加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

(一)道路运输企业、场站必须严格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配备专职交通安全员和动态监控人员,开展日常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二)对无证、无资质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予以取缔,追究法律责任;对超资质范围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上限处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公开曝光。

(三)对道路运输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整改不达标的取消经营资质。

二、严格客运车辆通行安全管理

(一)从8月13日起已经不再审批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线路和卧铺客车。对现有800公里以上的长途客运线路和车辆逐条逐车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符合安全运营要求的准许继续运营,不符合的立即进行停运整改,完善安全措施后方可恢复运营。

(二)对道路运输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客运车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经营资质。

(三)严禁营运客车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在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运行,凡违反相关制度规定的客运车辆一律停运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吊销道路运输证。

(四)严格落实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凡违反相关制度规定的客运车辆一律停运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吊销道路运输证。

三、严格旅游客运车辆安全管理

(一)严禁超范围经营、使用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不按包车客运标志牌注明的事项运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的乘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对一年内有3次以上违规行为的旅游包车客运企业,暂停包车客运标志牌审核发放工作,待整改结束后,再恢复发放。

(三)对于3个月内3次以上违反有关规定的车辆以及长期在异地违规运营的省际包车,一律停止发放包车客运标志牌,责令停运整改,直至吊销经营范围。

四、严格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

(一)所有在用的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必须加装紧急切断装置。从20XX年1月1日起,没有加装紧急切断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罐车,一律不予年审,并注销道路运输证。

(二)对托运人委托的承运人不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承运车辆所装载的危险货物与道路运输证所标注的经营范围不符等非法行为,立即责令改正,并对托运人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落实危化品运输车辆零时至5时在高速公路和国道上禁止通行的规定,违者,一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严格校车交通安全管理

(一)严禁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严禁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违者,扣留车辆,依法从重处罚,没收违法所得。

(二)严禁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违者,收缴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扣留车辆,依法从重处罚。

六、严格客运危险品运输动态监管

(一)所有客运、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设备必须接入联网联控管理系统,凡未接入的车辆,停业整顿一个月;一个月后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取消营运资格。

(二)对客运、危险货物车辆动态监控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责令停运整改,直至正常使用。

(三)对故意损毁、屏蔽客运、危险货物车辆动态系统的,发现一次责令相关车辆停业整顿;发生两次以上行为的,取消营运资格。

(四)道路运输企业、场站动态监控人员要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及时提醒、纠正、处理驾驶人违法违规行为,对其交通违法记录提供给公安机关认定后依法处罚。

篇11: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我市农村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农村硬化路面建设迅速,改善了农机的交通环境,给农村道路运输的车辆安上了翅膀,上路行驶的拖拉机逐年增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与拖拉机相关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与损害。按照上级的调研内容,我们深入村屯和农户详细了解,找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节点,找出问题和原因,形成如下报告:

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情况

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常抓不懈,尤其是对拖拉机的使用者和农民群众的宣传更要深入细致,主要是对政策法规的宣传更要深入人心,不能只做表面文章。当前有些地方因人力、物力、财力不足,宣传教育方法单一,不能只在墙上刷几条标语、在空中悬挂几条横幅、向群众散发几份传单而已。缺乏直观形象的效果,只流于形式。有结合实际的生动的典型案例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达到明显的效果,起到震撼和警示作用。

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状

农村道路目前为混行路面,供各种车辆和人畜通行,农村拖拉机和两轮摩托车迅猛增加,道路较窄,安全标识不配套,给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很大压力。

三、农业机械上牌落户及安全技术情况

由于农民安全意识的原因,大部分农户能遵章守法,积极办理拖拉机登记入户手续,但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民法制意识淡薄,不办理拖拉机落户和安全技术检验,更有一些人为了降低成本把安全当儿戏,达到报废标准的拖拉机和安全设施不可靠的拖拉机仍旧上路行驶,给道路交通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

四、农村车辆驾驶人持证率及日常培训教育情况

我市加大对农机驾驶人的规范化培训工作,持证率在迅速上升,驾驶员驾驶操作技能和法律常识在不断提高,但还有一部分人比较被动,还需要严格管理和监督。

五、执法存在一些难点

农机监理对上路拖拉机监督存在路权问题,对乡村道路上路拖拉机的管理力度不够。

篇12:道路建设调研报告

道路建设调研报告

通村水泥路处在农村公路路网的末端,辐射半径最长,受益群众最多,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加快通村公路建设既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实现20xx年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达到共同富裕的有效手段。

近年来,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县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创立了“两不修”、“八步工作法”、“6+1”工作举措、“四定”管养办法等先进做法,使我县农村公路基本实现了“建、管、养、运、安”协调发展。全县共建成通村水泥路2227公里,行政村通公路率达100%、通水泥路率达80.7%。

近年来,全县上下积极筹资立项,通村水泥路建设呈现出大投入、快发展的强劲势头,建设成就斐然。

一是政府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把通村水泥路建设作为改善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县里成立了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交通部门成立了农村公路规划管理中心,确定了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参与单位及责任人员,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将通村水泥路建设纳入县政府综合目标考核,逐级签订责任状,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

二是乡村主动作为。乡镇、村组把通村水泥路建设作为头等实事项目,争相到交通部门要项目、要计划,深入发动群众,积极筹资筹劳,努力化解建设中的各种矛盾和纠纷,有力的推进了通村水泥路建设。

三是部门大力支持。发改、财政、国土、水利、林业、电力等部门高度重视通村公路建设,在项目审批、工作协调等各个方面,积极配合支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有力的服务了通村水泥路建设。

四是群众积极参与。群众对交通建设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自觉服从建设需要,踊跃参加“一事一议”,自愿捐资投劳,支持农村公路建设。

五是多种力量推动。首先是老板推动。

在广大农村,一部分有经济实力的老板出于多种原因,在大多数群众集资尚不到位的情况下,自行垫资动员村委会积极要求立项,立项后便于承揽工程。其次是成功人士推动。在当地有影响或在外经商、从政成功者,出于回报家乡等目的,纷纷动用各种关系要求修建通村路、通社路甚至是通户路。这部分人士一般都会捐助或通过其他渠道解决一部分建设资金。最后是大环境推动。自20xx年以来,国家大力宣传,通村水泥路建设家喻户晓,无形中督促乡镇、村社干部必须在通村水泥路建设中有所作为,否则群众意见较大。

近年来,全县通村水泥路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通村水泥路建设总里程迅速增加,技术等级不断提高,路面状况明显改善,但是通村水泥路在建设、筹资、管养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群众利益难协调。在通村水泥路建设中,虽然群众的积极性很高,但往往在涉及到自身利益时,部份群众过分注重个体利益,在自身利益受损或个体利益没有满足时,不惜采取阻工、上访等过激方式,给村委、乡镇甚至是交通部门施压,以达到有利于自己的目的。

(二)通村水泥路指标供需矛盾突出。

20xx年我县共有1250公里通村公路规划里程进入省厅数据库,随着近年来农村公路快速度建设,库内指标已不足200公里。但广大群众修建通村水泥路甚至是通社路、通户路需求越来越大。目前县上已下达20xx、20xx两年通村路建设指标1100余公里,需兑付奖补资金约2.5亿元。但目前接到的立项申请又接近600公里,相当一部分存申报里程都大大超过规划里程,县上仅存的指标难以满足要求。

(三)通村水泥路总体技术水平不高。

通村水泥路总体技术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

一是农村公路建设投入不足,公路建设等级低下。目前全县农村公路仍有1000余公里的泥结碎石路和毛坯路,全天候通行能力比较差;已建成的2227公里通村水泥路基本上都是3.5米宽,临崖涉水路段较多,安全通行能力较差;

二是受地理位置、资金保障、建设理念等要素影响,农村公路挡墙、涵洞和排水、安保等配套设施严重不足,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十分脆弱。

三是农村公路网络尚未真正形成。目前我县通村水泥路越建越多,基本以线状公路为主,村与村之间的公路形不成能真正发挥效益的乡村网状公路。

(四)通村水泥路建设资金严重不足。

目前,通村水泥路的概算造价每公里大约为65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主要由上级补助、群众通过“一事一议”集资、吸纳社会各界捐资等渠道组成。然而,针对我县群众尚不富裕、社会各方捐资有限的现实情况,随着物价的上涨,建设成本的增加,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集日渐困难,县级财政压力巨大。同时由于有个别项目村为争取指标,在群众自筹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通过“借、垫、贷”等方式将资金“筹齐”,待公路建成后导致一部分已建成公路存在一定的.隐形债务,极易诱发新的社会矛盾。

(五)通村水泥路普遍存在“重建轻管

”现象。

公路建成后,群众以为水泥路是一劳永逸的事,参与养护管理的热情不高。多数村社管养制度不具体、不细化、不落实。管养资金筹措渠道不多,额度不够,管养责任不落实,加之路政、运政管理触及不到村道,许多超重车辆碾压,造成通村水泥路失养现象十分普遍,导致路面破坏严重,水系不通,功能失效。据统计,在已建成的通村水泥路中,能够得到正常养护的寥寥无几。

通村水泥路建设要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农村公路建设实际,从农民迫切需要而又有条件做好的入手,分阶段、有重点地稳步进行,做好“七个结合”,把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最关心的问题解决好,使他们真正得到实惠。

(一)通村水泥路建设应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通村水泥路建设规划,要在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框架下,结合新的建设规划、产业布局等因素,进行不断的调整和完善,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把农民的愿望尽量反映在规划中,确保有序协调发展。

一是要坚持全盘考虑,统筹安排。将通村公路进行分类,并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支持重点道路先建设,达到优化路网结构、合理配置资源的目的。

二是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先通后畅,逐步提高通村水泥路技术等级。在满足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尽量少占耕地,少拆迁,以老路拓宽为主。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设4.5米宽的水泥路,大多数仍以3.5宽为主。

三是在编制好农村公路体系专项规划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政策的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对通村公路建设通达标准进行适当调整,解决通村公路中因计划不合理而形成“断头路”、“分支路”等问题。

(二)通村水泥路建设应与群众主体地位相结合。通村公路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顺应民意,量力而行,维护群众利益、减轻群众负担,做到“一事一议”,不修广大群众不想修、不愿修、不参与修的路。同时合法筹集建设资金,不强行摊派、集资。要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决策和行动主体作用,多方筹资,切实减少建设资金的缺口,努力解决由于通村公路建设形成的乡村债务和拖欠工程款等问题。

(三)通村水泥路建设应与加强资金监管结合起来。要建立健全通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制度,保证国家补助资金真正用到通村公路建设中去,防止中间截留和挪用。对自筹资金的管理更要加强。

一是要加强对自筹资金真实性的核查,杜绝“借、垫、贷”现象发生;

二是要对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定期进行公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的社会监督。

(四)通村水泥路建设应与工程质量进度相结合。通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不高,但是质量要求绝不能降低。如果在质量上出了问题,“民心工程”就变成了“伤心工程”。一定要处理好质量与进度的关系,“宁可慢一点,也要好一点”,决不能留下质量隐患。村委会要切实履行业主职能,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质量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县农村公路指挥部的技术人员要切实担责,严格每道程序的验收把关,联合验收组在验收时认真负责,不走过场,确保不出现“豆腐渣”工程。

(五)通村水泥路建设应与加强公路管养相结合。

要通过宣传引导,杜绝“重建轻管”现象发生。

一是要明确各级责任。要将通村公路管养纳入对乡镇的目标考核,使乡镇重视通村公路管养工作。

二是健全相关机构。充分发挥乡镇交管站的职能作用,要加强乡镇交管站建设,确保有人做事,有钱办事。赋予乡镇交管站更多的通村公路管理职责。同时村上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具体做好村道养护工作。

三是加大资金筹集力度。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实现通村公路民建、民管、民养、民享。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筹集管养资金,县级财政按每年每公里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四是加强技术指导。公路管理部门可向乡镇派出养护管理技术人员,重点做好村级养护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

(六)通村水泥路建设要与完善安保设施相结合。

针对道路交通特别是通村水泥路易发交通事故的特点,要大力推行安保设施“四同时”建设(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使用、同时养护)。凡新建村道公路,安保设施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设计,并经县农村公路规划管理中心审查和县交通运输局审核批复;新建的通村水泥路路基宽度除保证3.5米宽的有效路面外,两边硬路肩宽度均须达到0.5米,保证每公里至少有4处错车道,并在危险地段增设防护栏(防护墩)、安全警示标志等设施。对以前建成的通村水泥路要由乡镇人民政府督促项目村逐步完善安保设施建设,强化道路通行安全保障。

(七)通村水泥建设应与提高公路使用效益相结合。在提高通村公路通达深度的同时,坚持从农民群众的需求出发,完善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大力发展通村客运,努力让农民群众坐上“方便车”、“经济车”,逐步实现“把公路修到农民家门口,把车站设到农民家门口,把班车开到农民家门口”的总体目标。为保护农村客运市场健康快速发展,对从事农村客运的班车,县政府应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以减轻农村客运经营者的负担,提高经营效益,确保通村客运“开得起、留得住、有效益”。

篇13:道路工程调研报告

路基施工是实现理想设计方案的重要过程,路基施工是检验设计合理性的手段。精心设计、精心施工是一个完整的过程。

(一)施工时应实现的基本要求:

1、路基的位置、标高、断面尺寸、材料规格及压实或砌筑等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和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以保证路基良好的使用性能。

2、根据条件,选择适用的施工方法,合理的调配和使用劳力、机具与材料,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建筑成本和确保工程质量。

3、路基施工的各项工作要紧密配合,路基工程同其它工程也要相互协调,并服从整个道路施工组织与计划的统一安排,以便按时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

4、路基施工必须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总之,为实现优质、经济、快速、安全的要求,必须重视施工技术与组织管理。

(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组织准备、技术准备、物质准备工作。

(三)施工要点

1、基本要求

(1)必须搞好施工排水;

(2)路基挖填范围内的地表障碍物,事先应予以清除;

(3)路基取土与填筑,必须有条不紊,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操作;

(4)路堑开挖,应在全横断面进行,自上而下一次成型,注意按设计要求准确放样,不断检查校正,边坡表面削齐拍平;

(5)土质路堤,应视路基高度及设计要求,先着手清理或加固地基;

(6)土路堤分层填平压实,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关键;

(7)路基原定设计要求及施工操作规程,是路基施工的依据及质量检验的标准,必须严格执行。

2、填挖方案

填挖方案— —沿路基深度或宽度的施工顺序。

方案的选择依据:当地自然情况、工程量大小和分布、施工机具的性能及施工要求等条件。

(1)路堤的填筑应注意的问题。路堤基底(地基与堤身的接触部分)的处理;填料选择:填料要求强度高、水稳性好、压缩性小、便于施工压实以及运距短的土、石材料;填土压实-保证质量的关键。

(2)填筑规则。不同性质的土要分层铺筑;各类土层的安排,应考虑路基工作条件;透水性较小的土填在下层时,其顶面应做成4%的双向横坡,以保证上层透水土有排水出路;保证水分蒸发和排除,路堤不宜被透水性差的土层封闭;上下两部分填料的颗粒尺寸相差较大时,其间应加设由砂石等材料铺成的反滤层,以防止细颗粒土挤入石块间的空隙中,引起路堤沉陷;相邻两段用不同类土填筑的路堤,应力求采用斜面连接,以免交接处产生明显的不均匀变形(差异沉陷)。

(四)路基压实

路基压实工作是施工过程中一个重要工序,也是提高强度与稳定性的有效的经济的根本技术措施。

目的:通过对路基进行认真的压实使土基获得一定的密实度,以提高其强度与稳定性。

1、机具选择与操作

压实机具大致有碾压式、夯击式和振动式。不同压实机具,适用于不同土质及不同土层厚度等条件。

对于砂性土:振动式较好、夯击式次之、碾压式较差。

对于粘性土:碾压式或夯击式较好,振动式较差甚至无效。

压实方法:先轻后重、先慢后快、先边缘后中间(超高路段,先低后高)。

2、压实次数

压实机具重复作用下,土层压实变形的累积过程服从对数规律。也即,初次作用的压实变形大,随后压实变形随作用次数的增加而迅速降低。一般,可采用“薄层少压”的办法,也即减薄层厚,仅用少数几遍就达到要求压实度。这种方法可收到很经济的效果。

3、压实土层的湿度

施工时,土的天然湿度不可能总是拾好等于最佳值。这时,必须采取措施,或者改变土的天然湿度,或者改变压实方法,使压实工作能经济有效地进行。实际进行压实时,的湿度允许比最佳值大或小1%~2%。

(五)特殊路基施工技术

1、软土路基施工技术

所谓软土,从广义上讲,就是强度低、压缩性高的软弱土层。在软土地基上修筑路基,若不加处理,往往会发生路基失稳或过量沉陷,导致公路破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习惯上常把淤泥、淤泥质土、软粘性土总称为软土。软土的特性主要表现为天然含水率高、孔隙比大。含水量在34%—72%之间,孔隙比在1.0—1.9之间,饱和度一般大于95%,液限一般为35%—60%,塑性指数为13—30。

2、施工现场常用处理软土路基及弹簧土方法:

在施工中经常碰到的情况多数不是软土地基,因为如果有软土地基一般情况在设计时应该根据地质资料,提出处理方法。多数情况是有局部地段地质情况和原来设计不同,出现局部地基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或者由于局部地段含水量过大(原有排水系统不畅,原有地基土质渗水性不好)造成地基软弹(翻浆,弹簧土地段)。根据出现的这些情况一般常用的方法主要有:

(1)换填。 这是最常用的方法。这种方法最大有效处理深度3米。采用人工或机械挖除路堤下全部软土,换填强度较高的粘性土或砂、砾、卵石、片石等渗水性材料。换填的深度要根据承载力确定。

(2)抛石挤淤。片石不小于30cm,自中向两侧抛,横坡陡于1:10时,自高向低抛,抛出水面后用小石子填塞垫平,重型压路机碾压,再铺反滤层,再填土。

(3)盲沟。就是在要处理的路段根据要处理的路段的长度,在横向或纵向挖盲沟,盲沟通常用渗水性大孔隙填料或片石砌筑而成。也可以填入不同级配的石块起到排水的功能。注意盲沟的出口要与排水沟连接,以便把路基中的水排出路基。

(4)排水砂垫层。排水砂垫层是在路堤底部地面上铺设一层砂层,作用是在软土顶面增加一个排水面,在填土的过程中,荷载逐渐增加,促使软土地基排水固结渗出的水就可以从砂垫层中排走。为确保砂垫层能通畅排水,要采用渗水性良好的材料。砂垫层一般的厚度为0.6-1.0米。为了保证砂垫层的渗水作用,在砂垫层上应该填一层粘性土封住水不让水返上路基。在路基两侧要修好排水沟,通过砂垫层渗出的水通过排水沟排出路基外,保持路基的稳定。

以上介绍的几种工地常用的处理软基础以及弹簧土的方法,还要根据工地的具体情况选用那种方法施工,有时几种方法可以交替或一起使用。目的主要是要保证工程质量,保证工期。

篇14:道路安全调研报告

地区西部的重要交通枢纽。全县总面积2230.5平方公里,辖13个镇、14个民族乡,168个行政村,总人口65万人。县境内有公路总里程3862公里(其中省道2条160公里、县道8条239公里、乡道17条170公里、乡村道路3293公里),有机动车20000余辆,机动车驾驶人22000余人。在公路总里程中,有等外级公路1080公里,占总里程的28%;未铺装道路1409.52公里,占总里程的36.5%;接养公路仅有548公里,接养率只占总里程的14.2%。

滞后的道路条件与不完善的管理机制,使道路交通成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几年前,我县曾就如何改变道路交通安全的被动局面,进行了大量探索,总结出了一些有效的管理经验。但因机制不完善、措施不配套,导致效果不明显,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呈现出波浪式的不稳定状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与否,成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是否稳定的晴雨表。

20xx年,新一届政府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关注民生、构建和谐xx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总结前几年工作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以夯实基层基础为核心,以狠抓责任和措施落实为重点,着力建立社会化管理长效机制,推动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明显好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在全县安全生产事故中所占的比例从上年的65%下降到了45%,首次实现了地区和县下达的年度控制目标,探索建立了一整套较稳定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管理机制。

一、从事故的阵痛中探索出一套适合xx县实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一)充分发挥政府领导在社会化管理中的核心作用。

一是县人民政府把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作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突破口。制定了“压事故、保畅通、促稳定、求发展”和“巩固成果、抓出特色”的工作目标,出台了《xx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xx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xx县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xx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各乡镇、各部门的职责,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从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和社会行为。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公安、交通、安监、农机、运管等16个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以乡镇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格局,充分发挥了政府在社会化管理中的核心作用,从根本上提高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年初,县人民政府按照“双轨四级”的原则,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了责任状,各乡镇、各部门与各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学校、驾驶人层层签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将道路交通安全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了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建立了统一的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考核、奖惩体系,并将道路交通安全列入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考核内容及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内容。建立了道路交通安全月度分析、季度公布、半年总结、年终考核兑现奖惩的监督检查制度及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工作台帐》、《工作日志》等一系列制度,实现了道路交通安全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三是坚持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县人民政府始终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分析、预测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重大事项和需要多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治理的问题。

四是把乡镇作为整个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重点。县人民政府整合原“道路交通安全联组”资源,以乡镇派出所为平台,在27个乡镇分别组建了由安监、农机、派出所联合组成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道安办),落实了办公场所,明确了专人负责。

五是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的内容,对各乡镇、各职能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奖惩;对不作为或突破死亡人数、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乡镇、部门、单位实行黄牌警告,直至建议县委撤销职务。严格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被否决的单位取消当年安全生产综合评比资格,主要领导要在次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作问责发言;对工作措施不力的乡镇、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问责谈话,问责谈话两次以上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进行工作岗位调整;对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员,依法严肃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强对道交通安全事故的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夯实基层基础,把道路交通安全的重点放在农村,有效发挥各乡镇政府的领导作用。

一是要求乡镇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必须亲自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是按户籍式的管理办法,建立了农村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档案,实行“一车一档”,采取干部包村、包路段、包车辆的“三包”措施,对车辆、驾驶员实行“一盯一”管理,强化了源头管理。

三是坚持路检路查工作制度。乡镇派出所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坚持与道安办人员一起上路查车,加强对辖区内县、乡、村三级公路的路面监管;特别是每逢场天和相邻乡镇场天、重大节日(活动)及车流、人流集中时期,乡镇分管领导必须亲自带队上路查车。乡镇道安办加强了客运车辆始发点站场的管理,坚持执行客运车辆“签证放行”制度,严禁客运车辆超员超载。

四是建立了“有村名、有里程、有联系电话、有交通安全文明提示、有包路段干部或协管员姓名”的管理路碑,解决了道路交通安全有人抓、有人管的问题。

五是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延伸至村一级,写入村规民约,由乡镇政府行文聘请村委会主任或支书兼任交通协管员,明确知法懂法、办事公道的人员担任基层协管员,根据《协管员管理办法》明确职责,协助派出所管理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初步构建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全县现有乡镇道安办27个,工作人员120人,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328人,专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员56人,夯实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基层基础,解决了有人管、管什么、怎样管的问题,改变了道路交通安全由单一公安交警部门管理的状况,把社会化管理的措施延伸到了基层一线。

(三)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联动,齐抓共管。

交警部门始终抓住客运车辆源头管理这个重点,加强对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客运企业的管理,定期开展驾驶员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全面落实了交警包(保)客运车辆责任制和客运车辆“安全营运明白卡”制度。在全县推行了“交警赶场”制,坚持场天道路交通安全巡回检查及一月一小查、一季一大查、半年和全年全面大检查制度,定期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指导。县交通、交警、运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作,共同把好驾驶员资质关、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关,切实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督促客运企业严格执行客运车辆进出站例检制度及客运车辆“签证放行”制度。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在客运企业推行了安全费用提取及客运车辆高额投保、高额赔付、高限责任追究的“三高”措施,既增加了客运车辆的抗风险能力,又增加了客运车辆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自觉性。教育部门将道路交通安全列入教育教学计划,列入学生的德育考核内容,加强了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交通、公路部门加强了道路的维修、整改,加快了通乡油路建设速度,加强了工程质量监管,着力整治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重点路段。宣传部门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对道路交通安全进行广泛宣传和舆论监督,及时宣传报道道路交通安全的正面典型,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突出重点、难点,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针对摩托车办牌办证率低,管理难度大的特点,我县广泛开展了无牌无证摩托车专项治理活动。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带领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深入无牌无证摩托车现象较突出的乡镇展开调查摸底。经过3个多月的调研后,县人民政府于20xx年8月8日,召开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按照省交通厅《关于对无牌无证摩托车进行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组织县交警大队、县国税局、几家保险公司等部门,本着“守法、合法、减轻农民及城乡干部负担”的原则,采取政府督导、激励乡镇、优惠车主的办法,从8月中旬至12月底,对持有乡镇道安办证明前来办牌办证的摩托车实行集中优惠,共办理摩托车行车证5000余个,驾驶证6000余人,相当于我县近3年来摩托车办牌办证的总和。摩托车办牌办证率从原来的20%提高到了85%以上。

二是重点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的重点在农村,解决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就抓住了主要矛盾。为此,我们积极整合乡镇力量,充分发挥派出所、安监站、农机中心、交通安全协管员、村治保主任、兼职协管员的作用,大力开展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整治工作,着力解决了一批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问题。

三是在抓好汛期、“春运”等重点时期、重点环节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同时,结合“整脏治乱”和“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狠抓城区交通秩序整治。

四是加强重特大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xx县20xx-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施方案的通知》(x府办发[20xx]58号),成立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机构,制定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安监、交通、公安、交警、运管等部门联合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决战70天”、“报废车辆集中治理”、“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打击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打回潮、查隐患、反违章、压事故”等10多项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治理行动,有效预防了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篇15:道路安全调研报告

一、全市交通安全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职、密切配合,大力加强交通安全工作,不断优化道路交通环境,全市交通安全大局总体平稳。特别是今年以来,市交安委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推进的作用,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坚持“构建一二三六体系,打造畅安聊城”的总体思路,扎实开展交通安全管理样板市创建工作,着力提升综合治理水平,截止10月底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减少65人、下降12.84%。

(一)坚定一个目标,实施三项工程,综合治理更加有力。坚定“交通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一个总目标,大力实施党政、社会和全警三个工程。一是实施党政工程。市政府先后召开9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25个市直部门负责人、11个县(市、区)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出台了实施意见,将30项交通安全重点工作量化分解到各级各有关部门,高规格启动交通安全管理样板市创建工作,各县(市、区)也都成立了由政府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强力推进。二是实施社会工程。各成员单位强化协作,安监、公安、交通、公路部门积极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宣传、广电、公安部门健全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机制,教育、公安、交通部门大力推进“平安校车工程”,住建、公安、城管、交通部门综合治理渣土运输车辆,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加交通管理。三是实施全警工程。市公安局党委组织全警齐抓共管,实行交通安全工作“片长、路长、段长”三长负责制,交警、特警、治安等警种部门联勤联动、常态化联合执法。

(二)完善两项机制,健全两个保障,基层基础更加扎实。完善基层管理和督导考核两个机制,为工作开展提供两个保障。一是完善基层管理机制。20xx年起,推动市、县两级成立了常设议事机构交安委及其办公室,乡镇普遍成立了交管办,30%的乡镇配设了专兼职交通安全管理员,50%的村居配备了专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市交安委坚持每月一考核、每月一通报,“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交通安全管理机制日趋完善。二是完善督导考核机制。市委、市政府将淘汰黄标车等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市大督查落实委员会跟踪考核,驻聊主要媒体公开曝光。出台了《依法加强对社会单位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工作的实施细则》,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事故责任。

(三)围绕三大重点,实行六化措施,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围绕管好人、控好车、治好路三大重点,狠抓六化管理措施。一是狠抓综合执法常态化。市公安局立足路面主战场,扎实开展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行动、“七类重点车辆、七种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今年以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39万起,行政拘留607人,对4625名严重违法驾驶人一次记满12分,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264起、致人死亡逃逸案件93起,侦破率分别为97%、98%。与安监、交通、公路、教育、住建等部门建立联合治理城区交通环境、治超、治理“四非”车、治理危化品运输车和黄标车五项机制,成效显著。二是狠抓源头监管动态化。81家“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和重点货运企业建立车辆动态监管平台,目前正筹建全市重点车辆监管中心。建成全市车管指挥中心和驾考中心,实现对26个考场、21条检测线网上实时动态监管。摸排列管“七类重点车辆”10.7万辆、重点驾驶人1.5万人,特别是把5781名酒驾、一次记满12分等5类高危驾驶人纳入派出所重点列管。三是狠抓基础设施规范化。实施生命防护工程,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129处,实行挂牌督办,目前已督促完成整改59处;推进样板路建设,完善护栏、减速带等防护设施,年内四环路建成样板路,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条国省道样板路、2条县乡道样板路。四是狠抓安全防控智能化。建成国省道高清监控卡口127处、区间测速系统27处,完成环城区5处警务工作站升级改造,建成全省领先的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实现对机动车实时布控和对假牌套牌等重点交通违法精确打击。五是狠抓宣传引导制度化。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健全警示提示、事故曝光、公益广告刊播、协调配合、督导考核等5项宣传机制,开办了由一线交警主持的《长涛说交通》电视专栏和《平安行直播室》广播专栏。六是狠抓分类教育精细化。严格驾驶人培训考试,加强客货运驾驶人 “大培训、大宣传、大教育”,对“七类重点车辆”驾驶人每季度进行一次宣传教育,开展宣教活动500多场次,印发宣传资料300多万份,发送提示短信50多万条。市城区正推进湖滨公园等两处交通安全文化公园建设,村普遍建设“一墙(墙体标语)、一栏(宣传栏)、一牌(隐患路段树立固定警示牌)、一喇叭(交通安全大喇叭)”,不断提升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

(四)创新四项工作,抓好四个突破,交管工作亮点突出。一是创新综合治理考核。市综治委将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综治考核,在全省乃至全国首次明确为“一票否决”项目,并实行通报批评、挂牌督办、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取消平安建设评先创优资格五个等次的强力问责,受到省交安委高度关注。二是创新学生宣传教育。全市推广冠县经验,为中小学校培训并配设专兼职交通安全教师,将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了日常教学和综合素质评定,出版了20多万册全省首创、拥有独立版权的《小学生交通安全读本》,在全市建成10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三是创新渣土运输管理。实行源头控、动态查,以人管车、统一标识、统一改装、部门联动、公开曝光,住建、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联合治理,查处渣土车违法2000多起。去年9月中旬全省城市建筑渣土运输规范化管理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四是创新平安校车工程。大力推广平安校车“东阿模式”,全市11个县(市、区)均成立校车公司,已配设专用校车277部,目前正加快建设全市校车监管中心,初步形成了“以县为主、公司运营,校企共管、部门监管”的集约化运营管理机制。

二、当前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全市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激增,人、车、路、管理之间的矛盾凸显,交通事故总量仍在高位徘徊,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20xx年,全市生产经营性交通事故起数占安全生产事故总数的98.43%,死亡人数占92.31%,交通事故已成为人民群众平安幸福最严重的危害之一,交通安全形势严峻性和事故预防工作长期性的基本局面依然没有改变。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从人的因素看,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不强。20xx年以来,因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及行人交通陋习等原因,造成的事故起数占94.43%、死亡人数占95.33%。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机动车驾驶员方面,部分驾驶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酒驾、闯红灯、开斗气车等依然存在。一些交通运输企业日常安全监管不到位,挂靠经营问题突出,只收取对挂靠车辆的管理费,不履行对挂靠车辆及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职责,安全防范不到位。二是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方面,闯红灯、跨越防护栏、不按交通标线指示行驶等现象屡见不鲜;公路集市贸易时有发生,严重堵塞交通,影响交通安全;部分群众为个人出行方便,阻碍安装或安装后偷拆掉公路中央防护栏,极大增加了公路行驶的危险性,此问题在县乡公路尤其严重。三是学生安全方面,部分学校为降低成本,仍用非标准校车接送学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部分家长安全意识薄弱,存在侥幸心理,家庭拼车超员接送学生,农村三轮车、小货车、小面包车超员接送学生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从车的因素看,机动车安全隐患明显增多。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03.7万辆,其中汽车62.8万辆,汽车与前相比增长6.97倍,并以每年10万多辆的速度激增,私家车发生事故起数占75.05%、死亡人数占63.46%。此外,我市有电动三四轮车生产厂点30家,销售商户101家,此类车技术落后、增长迅猛,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同时,随着周边省市高速公路采取危化品运输车辆限行或禁行措施(河南省全天禁行,河北省夜间禁行),途经我市的危化品车辆大幅增加,全市日均通行危化品车辆800多辆次,其中高速公路日均510辆次(济聊高速430辆次,平均3.3分钟通过1辆,特别是夜间通行高达287辆次,平均2.1分钟通过1辆;青银高速80辆次),其他国省道290辆次,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恶性事故。近三年共发生危化品车辆交通事故10起,造成7人死亡、2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2万元,仅济聊高速公路就发生泄漏、着火事故8起。

(三)从路的因素看,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仍然薄弱。一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制度落实不够好。减速、隔离、交通信号灯、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欠账大,全市县乡公路占通车总里程88%,总体安全技术状况较低,其中次、差等级4634公里、占28.2%,隐患路段1095.9公里,各类危险桥梁359座,严重影响通行安全。近三年在防护设施不全的道路上,发生的事故起数占67.8%、死亡人数占72%,今年3起较大事故发生的道路都不同程度存在防护设施不全问题。二是城区交通设施不能满足需求。缺乏立体交通设施,停车规划不完善,管理机制不健全,加剧交通拥堵。三是公共交通发展相对滞后。公共交通发展滞后于群众出行需求,市城区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仅为11.2%,远低于全省22.7%的平均分担率。特别是农村公共交通运力不足,客运难以覆盖偏远地区。四是科技投入进展较慢。目前的科技投入距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全路段覆盖、全时段监控”的要求有很大差距。按照全省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三年规划要求,20xx年底要完成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安全建设任务,重点国省道要有明显突破。我市高速公路、国省道和重点县乡道智能交通三年规划建设需资金3.04亿元,其中高速公路智能交通需7436万元,目前仅投入资金608万元,距省里要求的每公里投入20万元、年底完成的目标相比,差距很大。

(四)从管理因素看,交通安全管理合力仍待加强。一是有的地方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力,县、乡两级虽然成立了交安委及交安办,但很多仍处于空转状态,工作推动力度不大。尤其是乡、村交通安全管理员、协管员配设不到位,经费保障不落实,致使工作流于形式,严重制约了全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发展提升。二是交警警力明显不足,目前全市有交警844人,万人配备交警数量为1.45人,低于全国1.85人的平均水平。全市有乡镇交警中队32个,警力130人。每个中队平均警力4人,管理3至4个乡镇,人均需管控138公里公路。市城区仅有民警164人、协勤167人,与毗邻的菏泽相比(民警143人、协勤330人)相比,管理力量明显不足。三是近年来恐怖袭击、人为破坏等非传统安全事件在交通安全领域时有发生,给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带来新挑战。

三、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

交通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交通安全管理样板市创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打造“畅安聊城”。

(一)着力解决管理合力不足的问题,实现交通安全管理系统化。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从谋划长远发展的高度,谋划交通事业的发展。要依法完善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交安委的作用,督促公安、交通、公路、住建、规划、教育、城管、工商等单位各司其职,协作互动,形成监管合力。二是要健全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做实县、乡两级交安委及其办公室,为乡镇配齐交通安全管理员,为村居配齐交通安全协管员,提供好经费保障,充分发挥基层作用。借鉴菏泽经验,由各县(市、区)统一招录政府交通安全专职管理员,统一财政保障,由公安机关交警中队管理使用,专职配合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时,为城区新招录一批交通协管员,缓解警力不足问题。三是要健全考核机制。压实各县(市、区)政府的交通安全工作主体责任,由市大督查落实委员会进一步加强督导考核,确保实施意见确定的30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二)着力解决宣传不广泛的问题,实现宣传引导制度化。一是完善社会宣传制度。以深化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载体,将文明交通纳入文明建设体系,加大权重,督促各部门、单位依法履行交通安全宣传责任,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化作品和“文明交通之星”评选,广泛招募文明交通志愿者,组建志愿者服务队伍,培育浓厚的交通安全文化。二是完善公益宣传制度。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机制,在各级各类媒体设立专栏,对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报刊每周刊发、电视台每天播出、广播电台每天播出3次、主流网站设置弹出窗口,努力形成全民共建、共管、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三是完善公开曝光制度。对查处的典型违法案例、发生的死亡事故,要公开曝光,做到处罚一个人,教育一个村、影响一个乡;一地发生事故,全乡、全县、全市受教育,发挥好预防警示作用。要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指尖上的文明交通”、“交通违法我监督”、“文明出行我点赞”、“交通隐患我建言”等随手拍、提建议活动,弘扬文明交通正能量。

(三)着力解决安全意识差的问题,实现分类教育精细化。一是抓好继续教育。继续大力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大培训、大宣传、大教育”活动,继续加强对校车、客车、货车、渣土车、危化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低速载货车等“七类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将酒驾、年内有10次以上交通违法等5类高危驾驶人纳入派出所列管教育,切实提高其交通安全素质。二是抓好阵地教育。建强宣传教育阵地,市城区打造好滨河大道、湖滨公园两处大型交通安全文化公园;各县(市、区)至少建立一处交通安全文化公园。组织宣传队下乡进村宣传,推进农村交通安全宣传“一墙、一栏、一牌、一喇叭”固定阵地建设。三是抓好学生教育。继续推广冠县经验,以“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为目标,开展“小手拉大手,携手文明行”主题活动,实现交通安全教育进课堂,逐校完善宣传设施,各县(市、区)至少建成两处高标准交通安全示范学校,形成教育常态化、教师专业化、教材普及化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模式。

(四)着力解决关口把不严的问题,实现源头监管动态化。一是严格源头监管。加强车辆生产、销售、登记、检验等每个环节的管理,对非法生产、非法改装、非法拼装、非法回收拆解车辆违法行为,拉网式、常态化从严打击,坚决铲除源点病灶,把好控牢源头。二是严格重点监管。旅游包车、大型货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和校车、渣土车全部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卧铺客车安装车载视频装置,“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健全动态监管平台。建成全市重点车辆监管中心,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公安、交通部门和企业实行“一次违法、三方处罚”,形成科技引领、动态监管、精准干预、三方联动的动态监管模式。三是严格基层监管。乡、村两级全部健全辖区车辆台帐,落实检验告知、交通违法警示等动态监管措施。村居设立交通安全劝导站,发动协管员、治保人员等力量开展劝导,及时劝导、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交通违法不出村、不上路。

(五)着力解决治理不彻底的问题,实现综合执法常态化。一是强化公路执法。县、乡两级至少建立一支政府牵头,公安、交通、公路、安监、农机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队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常态长效推进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行动,不定期组织开展流动执法,严查严纠酒驾,“三超一疲劳”,侵占、挖掘、损坏公路和公路设施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防严管严控的强大声势。二是强化城市治理。深入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完善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停车规划等专项规划,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评价制度,重拳治理混乱区域和交通乱象,搞好主干道路的“大回环”和背街小巷的“微循环”,最大限度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发动全社会向不文明交通行为和交通陋习宣战,从严治理闯红灯、乱停乱放、翻越护栏、“中国式”过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提升文明交通指数,树立文明城市形象。从严治理非法营运载客三轮车,健全常态管理机制;强化渣土车管理,实现公司运营、密闭运输。三是强化校车管理。大力推广东阿平安校车模式,加快校车配置进度,各县(市、区)全部做好校车公司化运营的各项准备工作,建成全市校车监管中心,形成政府主导、以县为主、覆盖全市、公司化运营、集约化监管的“平安校车”模式。

(六)着力解决安全隐患多的问题,实现基础设施规范化。一是实施生命防护工程。集中治理道路安全隐患,完善公路隔离护栏、红绿灯、黄闪灯、标识标牌、减速带等防护设施。加强农村公路安全设施设置,足额配置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等设施,沿线村庄全部设置村名标牌。在农村公路重要平交路口、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沿线出村道口、学校驻地等重点路段设置红绿灯、黄闪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完善“交通、公安部门联合排查,交通部门实施隐患治理,安监部门负责挂牌督办”的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模式,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加大挂牌督办力度,确保加快完成整改。二是健全农村客运网络。制订鼓励发展农村公共交通的优惠政策,建立布局合理、畅通有序、安全便捷的农村客运网络,从源头上杜绝农用车、摩托车违法载人以及非法营运等现象。三是加强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建、扩建道路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使用“三同时”制度,在竣工验收时吸收公安、安监等部门验收评价,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确保道路安全设施投资到位并同步建成。严格落实市县两级道路建设养护管理主体责任,确保设施及时维护更新,不新增隐患。

(七)着力解决科技含量低的问题,实现安全防控智能化。一是加大科技投入。各县(市、区)建立由发改、财政、公安、交通、气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快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二是提升管理水平。实现与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互通互联、信息共享,建立完善指挥平台调度、监控系统取证、执法站检查的“三位一体”运行机制,着力构建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联动、人防物防技防互补的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实现对道路的信息化、动态化、科技化管控。进一步加强深度研判,分析各类非传统安全因素可能带来的巨大风险,做到超前预警、严密防范、高效应对。

篇16:道路建设调研报告

按照市委、区委领导对构建大民生格局的指示,根据《20xx年区委重点调研课题实施方案》要求,xx镇开展了以“解决群众急难愁、增强民生获得感”为主题的道路建设和交通管理情况大调研。报告如下:

一、xx镇道路现状

xx镇现状干道中,沪南公路、大川公路、人民路、南祝路、拱极路等干道的部分路段和节点容易发生拥堵情况。支路中,在老镇区、学校周边地区呈现时段性拥堵情况。

xx镇道路拥堵的问题主要原因包括:一是xx镇公共交通体系不健全、不发达,公共交通出行比重偏低,仅为11.5%,而个体机动车拥有率和使用率位居xx新区各镇前列;二是路网方面,骨干路网不畅通、支路等“毛细血管”不发达。部分干道尚未按规划建成或尚未达到规划水平,路网密度指标偏低、断头路较多,服务地区的路网体系尚未形成;三是xx镇停车设施不完善,停车占用道路资源。

二、缓解思路

(一)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根据国际城市以及上海中心城区的发展经验,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是解决交通问题的根本途径。规划考虑在xx镇范围内,构建轨道交通市域线、局域线、公交快线、公交接驳线、辅助公交等多层次公共交通网络。其中,轨道交通是公共交通发展的重点,在现状16号线的基础上,研究新增沪通线、南汇支线等2条市域线及惠航线、惠迪线、惠祝线等3条局域线,轨道交通站点600米半径覆盖60%以上人口,大幅提升xx镇轨道交通服务水平。

(二)优化完善路网体系

1.加快形成三级环路体系

在xx镇形成“环+放射性”的骨干路网体系。

老城环路:以“城西路-拱极路-南祝路-沪南路”形成老城环路。环路内以公交、慢行交通方式为主,保护老城。

xx中环路:以“大川路-拱为路-川南奉公路-惠园路”形成xx中环路,以xx内部各组团之间联系功能为主。

xx外环路:以“南六公路-下盐路-观海路-宣黄公路”形成xx外环路,以分流过境交通,承担xx对外功能为主。

放射性道路:联系三个环线之间及xx对外功能为主,作为xx道路网络的骨架。

2.加快提升路网密度,打通断头路

加快形成2横3纵的主要公路/主干路及9横9纵的次要公路/次干路体系,完善支路网络。规划xx镇市政道路总长249公里,路网密度达到5.9公里/平方公里。

(三)建管并举缓解停车难题

以拱极路-南祝路-沪南公路-听潮路为界,构建xx镇静态交通重点研究区域。在区域内,通过挖潜、建设公共停车场、构建停车智能系统,缓解停车难题。在区域外,通过适度提高停车配建标准,解决停车问题。

(四)提高出行品质,实现老城区慢行优先

在xx镇老城区范围内,改善道路慢行环境,释放公共空间,优先保证公共交通前提下,减少小汽车进入,打造慢行优先示范区。

(五)争取区级职能部门支持,加大政策扶持和财力投入

xx镇镇级财力薄弱,需要区级财力的支持和投入,加快xx道路路网建设和相关设施的改建,并不断加大政策扶持,优化xx交通路网布局。

三、近期实施建议

(一)加快轨道交通局域线储备研究

结合轨道交通18号线、沪南路改造等工程的时间节点,加快研究轨道交通局域线惠航线的规划建设,加快形成沪南路公共交通廊道。

(二)加快相关道路建设

近期加快形成xx镇三层环路系统,疏通东西、南北干道网络。同时结合近期发展地区,完善地区路网。

(三)进行桥梁建设和改建

惠新港(城西路、城基路段)建造桥梁,打通卫星路、城西路、城基路,连接沪南公路,使老城区中心路网向外围连通。改建南门桥,不再限高,疏通十字街于沪南公路的拥堵点。

(四)改善重要交通路段和节点

开展地铁xx站综合交通整治行动。结合xx交通枢纽规划建设,优化道路断面形式和交通组织方式。

开展老城交通整治。结合xx内环路和滨河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对老城内部道路断面和交通组织进行优化,研究单行交通组织方案。

开展交叉口拥堵点优化。对拥堵较为严重的交叉口进行评估,对信号灯配时和进出口道进行优化,提升交叉口通行效率。

(五)优化公交线路

提升公交快线的效率。开通沿主次干道,衔接轨道交通2号线、11号线等站点的公交快线,为轨道交通局域线培育客流。

完善公交接驳线。以中小型公交车、社区公交为重点,加强公共交通接驳功能,提升公交服务效率。

(六)改善静态交通

推动公共停车场建设。结合轨道交通xx站、古钟园等绿地公园、老城区更新改造,研究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

加强挖潜、提升停车设施能力。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医院、学校等公建配套设施,在有条件地区增加停车设施能力。

(七)推动交通信息化

推动道路交通诱导指示牌。在xx镇主要交通路段,研究设立道路交通诱导指示牌,引导交通流量均衡。

研究设立停车诱导指示牌。对停车场库、道路停车数据进行采集和发布,引导停车,倡导停车资源共享。

篇17:道路工程调研报告

兰埔路市政道路改造工程位于前山片区,起于**石路,止于**区人民医院,全长610米,路幅宽24米,为双向4车道。工程总投资9342万元,其中建安费3351万元,征地拆迁补偿费5420万元,其它费用571万元。该工程于2014年3月4日完成施工招标工作,建设单位是珠**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道路用地范围内共涉及**市赋衡投资有限公司、前山供销社、嘉远世纪酒店等征拆对象20户,建筑物面积共5621平方米,其中永久性建筑物3736平方米,临时建筑物1885平方米。

一、征地拆迁进展情况

兰埔路市政道路改造工程于20**年1月9日完成房屋征收公告、现状证据保全公证手续,20**年1月13日完成了用地范围内20户征拆对象的测量工作。目前,已出测绘成果报告书14户,尚有6户未出。征地拆迁补偿方案于2014年底报市政府,因市财政等部门对方案存在异议,市国土资源局已重新修改,待报市政府审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调地问题未及时解决。

1.**市赋衡投资有限公司用地、前山供销社用地的调地问题,市规划、国土部门至今未有明确方案。

2.**粮油食品公司用地(兰埔路西北侧,锦峰苑西南侧)4389平方米,现有砖瓦结构平房2178平方米。据粮油公司反映,该地块早已调地,地块上青苗及附着物未补偿。但经国土部门调查,未能提供调地相关证明材料。

3.前山供销社用地和手工联社用地重叠。在前山供销社1178平方米用地上,包含前山手工联社250平方米用地,且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地产权证。前山手工联社前身为修理单车、手表、补衣等行业组成的手工业管理委员会,隶属于市二轻局,改制后成为独立单位,现有职工6人,退休工人16人,在前山澣林苑小区内办公。

(二)补偿方案一直未明确。如**市311所(国家安全局)房屋、张军才房屋、前山供销社房屋、**粮油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地块的青苗及附着物、廖清华房屋及部队军用光缆迁移费用的补偿问题一直未明确。

(三)路线方案不够科学。现在的道路路线方案用地存在较多的征地拆迁问题,遇到的阻力非常大,工作推进困难,路线选择还存在可优化的空间。

三、其它问题

(一)兰埔路交逸仙路南侧用地情况。经调查,该地块使用者为市二建公司前山施工队(现已改制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为刘立平),用地总面积482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住宅,宅基面积2586平方米,建筑面积3242平方米,已列入前山村C区城中旧村改造范围。

(二)嘉远世纪酒店用地红线情况。嘉远世纪酒店(原八一酒店)用地单位为**军区**接待处。经与市规划设计院核实,该用地红线与兰埔路规划用地红线吻合,酒店门前停车场用地占用了兰埔路规划用地。

(三)区人民医院门前路中间房屋情况。该房屋属于夏村旧村改造范围,户主为殷创荣,房屋面积约120平方米,要求补偿商铺面积60平方米,回迁房90平方米,现正在协商谈判,若协商不成将申请司法部门强拆。该房屋不在本次兰埔路建设范围,但会影响兰埔路第二期建设工程。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协调市规划部门,适当调整道路路线方案。

二是继续加大对被征收人的思想工作力度,协调国土和规划等部门,力争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前山供销社和**市赋衡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收地、调地工作。

三是牵头组织前山街道、城管和国土执法等单位,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沿线各类违章建筑清拆工作。

四是跟进项目征收补偿方案的审批情况,待市政府批准后,立即依法开展房屋、青苗和附着物的评估工作,力争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征收补偿工作。

《道路工程调研报告范文》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整改报告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整改报告

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汇报

道路交通安全标语

道路交通安全保证书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

农村建设管理调研报告

道路交通安全的公开信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调研报告(精选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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