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舅写人散文

时间:2023-10-13 03:35:55 作者:globe777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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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三舅写人散文

三舅写人散文

三舅是个厨子。对鲁菜颇有研究,四十年代,曾在青岛港上最有名的春和楼饭庄任大掌勺。他创作的“四喜丸子”、“油汆西施舌”等名菜,至今仍是鲁菜中的大盘之一。直到五十年代中期,岛上烹饪行当中,一提“胖厨”两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三舅还是个大胖子。体重二百来斤,挺了个大肚子,胖得连脖颈都没了,回头,得转过身来才行。

三舅家有两个闺女。一个和俺同岁,一个比俺大两岁。或许是舅舅重男轻女的老脑筋不开窍,格外地欢男孩儿吧,当俺长到四五岁时,三舅常来逗俺玩耍。有时,趁俺不备,抱起来就走。上东镇下馆子,品味各种大菜。俺这个“外甥狗”在很小的时候,便享受了一把当小皇帝的滋味,只要三舅带俺出去玩,他走到哪,必然背俺到哪。

记得五十年代初期,百废待兴。老百姓家里的日子过得很清苦。一个人在外挣二三十元,要养活五六口人。

当时,俺看中了一个最时髦的玩具,是用铁皮制做的“小火轮”。将一个专用的小油灯放进仓中,加热水箱,通过热水循环,推动小火轮,就能在水中嘟嘟嘟地跑半天呢。有一次,俺逼着三舅买。大概是价格不菲,三舅犹豫了半天才掏钱买。不然,俺高高兴兴地给娘看,也不至于被娘狠狠地揍了一顿呢。

为了炫耀小火轮的功能,俺拽着两个小姐姐,来到一个大水塘旁。给小火轮加油点火后,让小船在水面上嘟嘟嘟地乘风破浪,一往无前。岸上的孩子都在欢呼跳跃。不巧,刮起了一阵风。小船摇晃了两下,便一头栽进水中,不见了踪影。俺哭喊着要跳下去打捞。两个小姐姐死命地拽着俺,直到天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俺弄回家。

好景不长。一九六二年自然灾害期间,三舅患上了肝腹水,确切地讲是因营养不良引起的肝炎。“大旱三年饿不死厨子”的俚语不灵了。或许是那个年代的人太老实的缘故,记得娘领俺去医院探望他时,三舅拍着亮鼓鼓的'大肚子,有气无力地说,“你拍拍!俺肚子里有多少油水?”后来,三舅想吃稣皮月饼,必须是枣泥馅的。那时节,不到八月十五,压根就买不到。娘就只好自己做了。等做好热呼呼的稣皮月饼,急忙送往医院时,三舅己闭上了眼。

后来,三妗子逢人便说:“厨子咋能饿死呢?厨子咋能饿死呢?……”

前几年,与两个老姐姐聚餐,啦起了那些陈谷子烂芝麻的事儿,她们竟对俺投出了白白的一撇,异口同声地笑话:“一个小小的屁孩儿,咋能记住那么多屁事儿呢?”

篇2:捕鼠的舅老爹写人散文

捕鼠的舅老爹写人散文

瑟瑟冬夜,月悬中天,如同刚从磨刀石上磨过的一把弯镰,锃亮的锋刃散发着咄咄逼人的寒光,直扎你的心你的眼。

山村被朦胧的月光淹没,乡人在一片鼾声里睡去。辽远空旷的四野在清冷的月光下死一般的沉寂,冬天的夜晚静得让人心里发毛。

儿时的记忆里,冬日几种可圈可点的娱乐方式除了藏猫猫之外,大部分都是属于白天的,漫长的冬夜,有一位捕捉黄鼠狼的人却在我的记忆里总是挥之不去。

他已故去三十多年了,叫什么名字至今我无从知晓,只是知道依我母亲的辈分,我喊他舅老爹的,我自小也知道像他这样的舅老爹都不是亲的,可我喜欢隔三差五的到他家院子里去,把“舅老爹”喊得比喊亲舅老爹还响亮。因为在谷物都填不饱肚子的年代,在他家却能吃到让人解馋的肉。虽说那肉里携带着一股怎么也洗之不尽的狐臊之味,可在当时乡村人家紧巴干瘪得就像长不饱满的玉米粒样的日子里,馋涎欲滴的小嘴能嚼上两口,实在算是一种不可多得的美味。

而我对那位捉鼠人舅老爹的记忆已经变得模糊,依稀记得那时小小的的我常常思忖,时常吃肉的他为何始终精瘦精瘦的,身上好像永远挂不住一点肉,蜡黄的脸上纵横错落的刻满了皱褶,黑里发黄的胡须在下巴上恣意蔓延。印象较深的是他的目光犀利有神,臂膀细长有力,手掌上更是青筋暴突而无肉,现在想来极像是鹰隼之爪。

儿时的记忆里鼠满为患,尤其是黄鼠狼,大白天似不多见,夜晚却成群结队,出没于田间地头、村庄内外,咬鸭拉鸡偷蛋,常常夜半时分,鸡鸣狗叫之声传来,睡梦中惊起,只见左右邻居手持锨叉扫帚追杀至草垛石堆,大多空留一地鸡毛,无功而返。面对搅得鸡犬不宁人不能寐的黄鼠狼,靠攒几个蛋换取油盐过日子的乡里乡亲无不恨之入骨。

忙过秋收,挨到霜降过后,黄鼠狼那新生的御寒过冬的油亮厚实的皮毛开始值钱,天气一日冷过一日,毛皮的价格却蹭蹭上涨。有一手捕捉好手艺的舅老爹于是跃跃欲试,到了施展身手的时候。

冷月高挂,寒气四散,满地月光,凝结成霜,在场边地头,在河沿沟渠,在草垛,在树洞,胆子特大的舅老爹在月光里忙活起来,时而弯下腰细细的看,时而蹲下去静静的听,时而伏在沟坎里撅起嘴模仿黄鼠狼唧唧的叫声……村人都说舅老爹有一双能夜视的眼睛,月光下黄鼠狼原来的和刚走过的新旧脚印他都能辨得清清楚楚;说他的鼻子嗅觉非凡,顺着风向能知道黄鼠狼离他还有几步远的位置;说他身手敏捷,能把黄鼠狼逼进洞穴,细长的臂膀伸进去,仅靠那鹰爪般的一只手就能把黄鼠狼抓个正着。

我从没见过他捕鼠的场面,几个年长我几岁的`男孩曾经几次偷偷紧随其后,要么抵挡不了冬夜的清冷,要么屈服于父母一声声的呼唤,终究败兴而返,无一幸免。我只于白天见过他收拾摆弄捕鼠器械,也仅是些轧剪、夹子、吊砖、方石绳索之类物什,还见过他跑进生产队的仓库里,让保管员把他锁起来,在里面活捉老鼠,作为晚上捕捉黄鼠狼的诱饵。(粮食紧缺的时代,队里的粮仓一般要有三把锁,队长、会计、保管员三人到齐才可以打开的。)白天见的最多的是他凯旋归来,坐在屋檐下,用一根细麻绳穿过鼠牙,把黄鼠狼挂起来,从嘴巴开始自上而下剥鼠皮,动作干净而利落,一袋烟功夫,一整张鼠皮便下来了,脱了外衣的黄鼠狼和剥了皮的兔子一样肉嘟嘟的,通身腥红,泛着诱人的肉香。面带菜色的小馋猫们都把目光盯着鼠肉,此时的舅老爹总是满脸的兴奋与自豪,小心翼翼地把晾晒的干沙子顺着黄鼠狼皮的嘴巴口装进去,顺手揩去赃东西,理顺光滑的毛,好像有意夸耀似的挂在屋檐下更高一点的地方晾晒起来,收获多时,房檐下高高低低大大小小排起一长溜,很是壮观。

上学后,跟这个不算亲的舅老爹开始变得疏远起来。现在想来,一则读书时间在校,少有机会走动,再则生活已经有所改善,或许更多的是因为他年事已高邋遢肮脏,当初的美味已让我开始觉得恶心反胃。

听说他的晚年很凄凉,老婆早早的走了,儿子也患急症不治而亡,孤身一人的他后来得了一种乡里人唤作“鬼领路”的怪病,常常在睡梦中独自走出家门到旷野河沿去,天亮之前返回,自己却不知不觉。有一次,他在三角沟里噗通了半宿,差点被水呛死,幸巧被早起的拾粪人救起。他说睡梦中他听到儿子喊他,他就披衣而起,随喊声走去,一直走至村外,儿子没见着,只见一只火红的狐狸向他点头媚笑,招手引他相随,他一时兴起,逮了一辈子黄鼠狼,还怕你个火狐狸,急步赶去,谁知竟然跌进三角钩淹了个半死。这件事像刮起一阵风一样在村子里传开了。都说他一辈子逮黄鼠狼,不知逮了多少,黄仙来报复他了。

后来,他终究没能摆脱夜游病的摧残。在一个漆黑的夜晚,“鬼领路”把他带进了生产队灌溉用的深井里……

今夜,依旧冷月悬天,寒气逼人,依旧满天月光,落地成霜。让我为你沏一杯茶,静静地泼洒于月下。在心里默默的唤一声,舅老爹,你安息吧!

篇3:话说三舅散文

话说三舅散文

在我三个舅中,大舅沉稳老练,说话慢条斯理,二舅性格内向,少言寡语,三舅则性格开朗,为人正直。

小时候我很少去外祖母家,每年难得去几次,不是不愿去,而是路途遥远,那时交通落后还没有公交车,很不方便。尽管去的次数不多,但只要去了我总愿意跟着大我十二岁的三舅玩,他带着我去村北的芦苇丛中摸鱼捉虾,或到藕塘里扒藕,每扒到嫩藕,三舅便手舞足蹈,几步跑到沙河边,让清澈的河水洗掉藕身上的污泥,先递给我几根,我们便大嚼起来。

记得有一年,三舅领我去树林里粘知了,他对此行是很专业的,只要被他盯上的知了便交了厄运,十有八九是跑不掉的。先是把长长的竹杆悄无声息的往知了跟前凑,离目标不到十公分时,便猛一伸杆子,知了便被粘在了面筋上,扑腾着透明的蝉翼,鸣叫着做了俘虏。我的任务是保管俘虏,办法是用细细的铁丝残忍地把知了穿起来。

树林地处沼泽地,到处坑坑洼洼,并存有积水,泥土稀疏且滑,三舅这本土之人已习惯这种环境,可我这外乡人对这里的一切极不适应,一不留神就会被摔个屁股蹲,一上午我不知摔了多少次,浑身跟个泥人似的甚是狼狈,还好,战利品还是相当可观的,一大串知了的收获,摔几个跟头——值!

三舅结婚了,三妗子脾气比三舅温和的多,身体很棒,田里的庄稼活根本用不着三舅,前几年,三舅去广州打工,家里的责任田全是三妗子一人干。有一年刚立秋,我去看外祖母,在村南的泥土路上,远远地看见有一妇女推着一车土杂肥,近了原来是三妗子,我想帮她推,硬是被倔强的妗子拦住了,自己很轻松地运进了田里。她们村南三里长的路两边栽满了两排杨树,也是三妗子包下来自己栽的。三舅曾自豪的对我母亲说:“娶个能干的媳妇,就等于娶了棵摇钱树。”

三舅的脾气很暴,一句话说不合适他就急,为这三妗子没少和他打架,三舅不如妗子的力气大,每次打架总要吃亏,后来三舅学聪明了,不再和妗子动手,而是砸家具,摔东西,家里的沙发、茶几、电视机都被他砸过。三舅虽然脾气暴,但发泄完后,浓云密布的脸马上“阴转晴”,还和妗子闹着玩,约着妗子一块打扫“战场”,常常惹得妗子破涕为笑,年岁久了,妗子摸透了三舅的脾气,尽量控制自己不去招惹那个“火药桶”,当然家具也不敢买了,免得无辜的家具再遭不幸,三舅家里曾长达几年没有家具,只有一张吃饭用得“地八仙”和几个小板凳,每有客人问起,三妗子便支支吾吾,不肯说出实情。这几年,三舅明显的老练稳重了,那种叱咤风云的脾气已被岁月消蚀的无影无踪,房子已重新装修,添置了新家具,每次见到三舅,总觉着像换了个人似的。

三舅和我父母亲关系一直很好,父亲在六十多岁以前,只要是三舅来了,他俩是无酒不吃饭,不醉不散席,每次喝得东倒西歪,后来父亲戒了酒,但只要三舅来了,便开戒陪着他喝几盅,父亲去世时,三舅跪在他的`遗体前痛哭流涕长跪不起,是母亲才把他拉起来的。

三舅在村子里有极好的口碑,尽管外祖母家在他们村里是单门独户,没有强大的家族背景,但三舅以他的人格赢得了街坊邻居的尊重,他家每当有事需要帮忙时,村里人都主动和他帮忙。当然,别人有事时,三舅也是不请自到,实实在在的像给自己办事一样认真。记得八十年代末期,三舅被一辆拖拉机碰伤,住院期间,村里很多人都去医院看望他,体现了大家对三舅的关怀之情。

三舅今年已六十岁,头发有点花白,脸上明显的多了几道皱纹,他的身体还是很硬朗的,走起路来依然刚强有力,干起活来不减当年。我相信并预祝:三舅不会苍老,他身上永远有着旺盛的气息。

篇4:经典写人短篇散文

朱润青

六月,似火的骄阳高高地悬挂在空中。校园内,蝉们争先恐后地鸣叫着。然而外界的喧嚣和热闹都无法感染我,我拖着一颗考试发榜后疲惫的心,漫无目的地在偌大的校园中游荡着,强烈的阳光刺的我的眼睛生疼生疼的,然而更刺眼的则是手中试卷上鲜红的分数,像一张血盆大口,吞噬了我所有的自信和骄傲。

不知不觉中,我逛到了家长接孩子的西门前,在一大堆等待接孩子的家长中,我一眼就看见了身着紫色外套的母亲,正当我迈开步子准备跑过去的时候,我想起了今天的考试,于是脚底就像生了根一样停在原地,我找了个隐蔽的地方,蹲下来仔细地观察起妈妈。只见她一直使劲地踮着脚尖向教学楼出口的方向望去,就这样过了一会儿,原本人头攒动的大门前,只剩下了妈妈和另一位家长还没有接到孩子,这时,一个小姑娘蹦蹦跳跳地从教学楼里跑了出来,牵了母亲身边家长的手,回家去了。母亲看着他们还未远去的背影,伸手想叫住他们询问些什么,却只是张了张嘴,什么都没说。然而,我躲在这里却看得到母亲的焦急,她开始更加频繁地看手表,来来回回地在大门口踱步,望着教学楼上亮着灯的窗户一看就是半天,还似乎在焦虑地思考着什么。

这时,“轰隆”一声响雷把母亲冲沉思中惊醒了,她猛地抬起头,看了看天空中浓郁地能够挤出墨汁的乌云,掏出手机拨号,不一会儿,我的手机就在我的裤兜里疯狂地振动起来,我的手在接听和挂断间犹疑不定,还是选择了挂断。

就在我摁下挂断键的同时,母亲也處紧了眉头,满面担忧的样子,几次想转身走回车里,却又走了回来,我看到这一幕,突然记起了母亲是最怕下雨天打雷的。“糟糕!”我懊恼地大叫。这时,“轰隆隆”又一声惊雷砸下,母亲忍不住捂住了耳朵,而就在雨点噼噼啪啪地掉下来的同时,我再也顾不得什么考试分数和胆怯,飞奔到了母亲面前想要安慰她。母亲看见我,一丝不易察觉地喜悦悄悄地从她脸庞滑过,而她在看见我手中的试卷和心灰意冷的表情时,皱了皱眉,随即走了过来,轻轻把我揽在怀里。再次闻到她身上熟悉的馨香,我的泪水莫名其妙地流了出来,“你为什么怕雷还不车里去?”我趴在母亲肩膀上抽噎着问,“因为怕你找不到我着急,所以就站在这里等你出来啊!”母亲笑着回答,而我却哭地更凶了。

第二天早晨,母亲看见我依然胆怯的眼神,凑到我耳边说:“今天好好考试,我在家等你回来。”听了这话,一股力量缓缓注入我的心田,我昂首挺胸地走进了考场,而头顶,是雨过天晴后更加夺目的朝阳。

那一刻我终于明白,虽然成长的道路上,必须由我一个人去面对挫折和困难,但是母亲永远会站在某一处微笑地望着我,像一座灯塔一样,为我指引回家的方向,照亮前进的道路。

真水无香,真爱无声。不需要语言,只是一个眼神,一个拥抱就足以让我重新站起来,而正是因为母亲,让我知道,无论我走多远,总会有一扇窗子亮着灯,等着我回家。母亲用她的爱在等我,用她的爱书写了一个不寻常的等字,那是人生漫漫长路上,她对我的一种守候。

篇5:经典写人短篇散文

鲁迅

东京也无非是这样。上野的樱花烂熳的时节,望去确也象绯红的轻云,但花下也缺不了成群结队的“清国留学生”的速成班,头顶上盘着大辫子,顶得学生制帽的顶上高高耸起,形成一座富士山。也有解散辫子,盘得平的,除下帽来,油光可鉴,宛如小姑娘的发髻一般,还要将脖子扭几扭。实在标致极了。

中国留学生会馆的门房里有几本书买,有时还值得去一转;倘在上午,里面的几间洋房里倒也还可以坐坐的。但到傍晚,有一间的地板便常不免要咚咚咚地响得震天,兼以满房烟尘斗乱;问问精通时事的人,答道,“那是在学跳舞。”

到别的地方去看看,如何呢?

我就往仙台的医学专门学校去。从东京出发,不久便到一处驿站,写道:日暮里。不知怎地,我到现在还记得这名目。其次却只记得水户了,这是明的遗民朱舜水先生客死的地方。仙台是一个市镇,并不大;冬天冷得利害;还没有中国的学生。

大概是物以希为贵罢。北京的白菜运往浙江,便用红头绳系住菜根,倒挂在水果店头,尊为“胶菜”;福建野生着的芦荟,一到北京就请进温室,且美其名曰“龙舌兰”。我到仙台也颇受了这样的优待,不但学校不收学费,几个职员还为我的食宿操心。我先是住在监狱旁边一个客店里的,初冬已经颇冷,蚊子却还多,后来用被盖了全身,用衣服包了头脸,只留两个鼻孔出气。在这呼吸不息的地方,蚊子竟无从插嘴,居然睡安稳了。饭食也不坏。但一位先生却以为这客店也包办囚人的饭食,我住在那里不相宜,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地说。我虽然觉得客店兼办囚人的饭食和我不相干,然而好意难却,也只得别寻相宜的住处了。于是搬到别一家,离监狱也很远,可惜每天总要喝难以下咽的芋梗汤。

从此就看见许多陌生的先生,听到许多新鲜的讲义。解剖学是两个教授分任的。最初是骨学。其时进来的是一个黑瘦的先生,八字须,戴着眼镜,挟着一迭大大小小的书。一将书放在讲台上,便用了缓慢而很有顿挫的声调,向学生介绍自己道:——“我就是叫作藤野严九郎的……。”

后面有几个人笑起来了。他接着便讲述解剖学在日本发达的历史,那些大大小小的书,便是从最初到现今关于这一门学问的着作。起初有几本是线装的;还有翻刻中国译本的,他们的翻译和研究新的医学,并不比中国早。

那坐在后面发笑的'是上学年不及格的留级学生,在校已经一年,掌故颇为熟悉的了。他们便给新生讲演每个教授的历史。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胡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有一回上火车去,致使管车的疑心他是扒手,叫车里的客人大家小心些。

他们的话大概是真的,我就亲见他有一次上讲堂没有带领结。

过了一星期,大约是星期六,他使助手来叫我了。到得研究室,见他坐在人骨和许多单独的头骨中间,——他其时正在研究着头骨,后来有一篇论文在本校的杂志上发表出来。

“我的讲义,你能抄下来么?”他问。

“可以抄一点。”

“拿来我看!”

我交出所抄的讲义去,他收下了,第二三天便还我,并且说,此后每一星期要送给他看一回。我拿下来打开看时,很吃了一惊,同时也感到一种不安和感激。原来我的讲义已经从头到末,都用红笔添改过了,不但增加了许多脱漏的地方,连文法的错误,也都一一订正。这样一直继续到教完了他所担任的功课:骨学、血管学、神经学。

可惜我那时太不用功,有时也很任性。还记得有一回藤野先生将我叫到他的研究室里去,翻出我那讲义上的一个图来,是下臂的血管,指着,向我和蔼的说道:——

“你看,你将这条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了。——自然,这样一移,的确比较的好看些,然而解剖图不是美术,实物是那么样的,我们没法改换它。现在我给你改好了,以后你要全照着黑板上那样的画。”

但是我还不服气,口头答应着,心里却想道:——

“图还是我画的不错;至于实在的情形,我心里自然记得的。”

学年试验完毕之后,我便到东京玩了一夏天,秋初再回学校,成绩早已发表了,同学一百余人之中,我在中间,不过是没有落第。这回藤野先生所担任的功课,是解剖实习和局部解剖学。

解剖实习了大概一星期,他又叫我去了,很高兴地,仍用了极有抑扬的声调对我说道:——

“我因为听说中国人是很敬重鬼的,所以很担心,怕你不肯解剖尸体。现在总算放心了,没有这回事。”

篇6:写人散文

我的.父亲母亲是个地地道道的山村农民,孕育了我们六个子女,由于时代的不同,为一家人的生计最终因劳累得了不同种类的疾病,最近因母亲的病让我懂的了很多,因我长年在外打工,对父母有点陌生,最近一次回家是的4月份,看到母亲哪花白的头发,父亲一步一拐的背影我不忍默默落泪,我是家里的长子,按理应该是在家尽孝,可我天生不愿呆在那个山村。

我的父亲在改革前一直是村里的干部,我记事时起父亲就是生产队长,在我6岁时亲眼目睹生产队的一次换届选举,在以前的老房子内进行的,由全队社员投票,是把三个候选人的名字放在桌上,每个名字后面放一个碗,投票人每人一个玉米粒,投入你心目中的那个人,这次我父亲又当选了生产队长,父亲后来又当选了大对长,只到改革开放后再任村主任等等,在父亲办公处理事情时,家里的重担都压在母亲身上。我的母亲是一个篾匠,在家里为生产对编织竹制农用工具,供生产队的社员们生产使用,也为了方便照顾我们几个。

我们家庭有点特殊,奶奶的前夫在旧社会被土匪打死,留有一个儿子,后我爷爷入赘生了我的父亲,在父亲20岁时我大伯去世,那时我大哥9岁二哥5岁,大妈带着小儿子改嫁。大哥二哥就由我爷爷奶奶、父亲和母亲共同抚养,我奶奶最偏袒二哥了,当时我很怨恨奶奶,不管有什么吃的都给二哥吃不给我们吃,现在我明白了奶奶的用心。爷爷在我记事时就双目失明,不过爷爷也最喜欢我,不管是谁欺负我爷爷都会为我出头,也因为这个原因在我8岁以前我是无法无天,至于小学的老师都不敢说我,最后就成了我在周边有名的坏孩子,经常在路上挖坑,看到谁去厕所大便就往粪坑里扔大石头等等。

我的改变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次改变我的是我的母亲,是在我转学之后的下半年,我一直都是一年级,8岁那年是第三个一年级,非常的厌学,天天逃学带着一帮同学在山洞里玩耍下棋,下河洗澡,邻居的孩子还因为我挨了不少我爷爷的打,呵呵不好意思啊。这样持续了一月有余,后来老师家访,问我母亲为什么不让我去上学,母亲说我每天早上都是按时出的家门和同学们一期去的,母亲没有问我学习的情况,第二天早上就在后面跟踪我们,当我发现后只有硬着头皮往学校走,到了教室门口我不敢进去,因为一个月都没有踏过校门,非常的陌生,我母亲在学校门口用一根竹干打我,我的性子相当的硬气,怎么打我就不进教室的门,最后把一根比大母指还粗的竹干打成了竹条,我始终都没有告饶,最后是老师把我抱进教室,就这样我接下来夺的了全学区考试第一,还奖给我一只抽水钢笔和奖状,还领到了红领巾,从二年纪起一直到初一我都是班长。

第二次改变是在我21岁那一年,我在外漂泊了三年后回到家,父亲母亲没有一句埋怨,我记得回家的第一晚是父亲陪我睡,和我讲了很多那几年家里发生的事情,父亲很开心,而我没有说一句话,我只是默默的听,我也没有把我那三年的苦说给父亲和母亲,那时的我很懵懂,不懂父亲母亲的爱,总是不爱和他们说话,有很多的怨恨,总觉的贫穷是父母的原因,只到我再次走出家门,只到现在永远的走出家门,把他们孤零零的留在那蔽塞的小山村。

我现在也为人父,有一个美好的家庭,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只有当了父亲才理解当年父亲母亲的心酸,为了生计四处奔波的痛苦,为了让孩子过上好日子,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其实父亲母亲所付出的一切并不需要回报,当我理解了父亲母亲,我深感惭愧,后悔当年没有好好的和他们交流,后悔当年无知的决定,后悔一切的后悔。

我那伟大的父亲母亲!我希望您们身体健康!天天开心!

篇7:三哥写人作文

三哥写人作文

三哥来的这几天,我一直陪在他身边,除了喝酒,就陪他在阜阳比较有特点的地方转一转,让他在这儿能得到适当的放松。我知道,在我们兄弟五人中,三哥是最操劳的一个。初中毕业后,就在家乡的一个小型预制厂里帮人打工。他干的是最苦的活,但从未见他叫过苦;他也是最顾家的一个弟兄,每每厂里发工资,他总是原封未动的交到母亲手里;他还是弟兄中最细心的一个,利用干活的间隙他学习了很多关于工作方面的技术知识,成为这个行业里的一把好手。记得没过多少年,他就盘下了那个预制厂,和二哥一起开始学着自己经营。可能是因为年代的原因,虽然两个哥哥一直起早摸黑的干着,但那几年的生意却一直不怎么好。三哥说,他们一直坚持了好多年,中间也曾想过要放弃,但始终还是坚持了下来。“现在比以前好多了,最起码够一大家子人的开销还有很大的节余”,三哥满足的笑着。

在阜阳的这两天,我明显感觉到了三哥的变化。也许是年龄增长的原因,三哥也变的喜欢唠叨。每到夜晚,我们哥俩总是促膝长谈到很晚。聊家庭,聊兄弟和子女,而聊的最多的,是已去世的父母。

三哥是极孝顺的一个人,所以他对父母总是百依百顺的,很少见他忤逆父母的心意。父母在病重期间,为了方便照顾,他还特地在他住的房间隔壁盖了一间卧室和厨房,让父母住在他的旁边。这样,每到晚上父母需要找医生时,他们只需要在墙壁上敲打几下,无论多晚,三哥都会马上起身去请医生到家中为他们看病。“乡亲们都说咱的父母亲苦了一辈子。以前是条件不好,家里实在太穷了。现在条件好了点,父母又不在了,真的是没有享过咱们作儿女的一天的福气。”每每说到这儿,三哥总是满眼泪水、低着头,一脸的歉疚。而对于母亲因为他生了两个女儿,而对他的'不满甚至刁难,他却从未记在心里。

三哥走的那天早上很冷,他五点多一点就起床了,听到客厅里的动静,我和爱人起来给他做了点早餐。三哥只吃了很少的一点,默默的。还是儿子打破了屋子里的冷清,他喊三伯到他的房间里用手机拍照片留作纪念。大街上冷冷的,车站的行路人很少。送三哥到了车上,远远目送车子的远去,我的心却仿佛也随着他回到了遥远的故乡。

在我的记忆深处,三哥永远是那样的勤劳、善良和积极,是一位从内心值得我尊敬的好兄长,永远……

篇8:写人散文《大哥》

写人散文《大哥》

说到大哥,大家千万不要误会,不是我的亲哥堂哥表哥,任何血缘关系缔结的亲属。她是我的闺蜜。

我们是在大学中结拜,还有一个三妹,构成三剑客。大学期间,大家都喜欢用师傅徒弟,姐妹各种相称,表示亲密。这样的事情,大概是从初中就开始了。曾经也结拜过,大家都不习惯喊出口,再加上毕业之后大家都分开了,这事也就不了了之。

大哥是典型的女汉子。一般外出逛街买菜的时候,她都会主动帮我拎东西。俨然一副做大哥的样子。不过呢,真说到她的性格,还有不为人知的一面。

打电话的时候,连客户都夸她温柔。她走路的步履,就像跳舞。那感觉就像是踩在棉花上,轻柔从容。不仅如此,她烧得一手好菜。平日里煮的粥,色香味俱全。先把材料做好,胡萝卜,莲藕切成丁,芹菜剁成一截一截的,然后等到水烧开了,再倒入香米,等到粥煮到差不多的时候,再加入胡萝卜丁,莲藕丁,芹菜之类的。这个时候就用小火慢慢煮,最后一道工序是加入腌制的瘦肉,最后放盐等佐料。就这么一道简单的粥,她都能给你折腾出各种花样。

她的手艺好得没话说,关键还在于她有一颗热爱生活的心态。不说乐观积极,什么东西都愿意去尝试,能够把生活过得行云流水的人,绝对非她莫属了。

她每个周末都会和朋友一起出去玩。轮滑,溜冰,网球,羽毛球,一样都难不倒她,说她运动小将都不为过,我的轮滑还是她教给我的。就这样集手艺运动才情于一身的人,真是世间难寻啊。更难得可贵的是,我们居然成了好姐们。好的缘分是一份可遇不可求的际遇。

初次相遇

我们刚开始认识,是在大学新生军训中。那时候她感冒,恰好我感冒刚好,从医务室里买的感冒药还剩下一包。于是,拿过去给她。随后她就送给我一个梨。早在之前,我有注意过她,只是不清楚她叫什么名字。

军训期间,晚上大家经常围坐在一起,唱歌啊聊天。我经常看见她一个人坐在一旁,默默地听着。也许同有一颗孤寂的心吧,在外漂泊无亲无故的。

我们应该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交往的。从来没有想过,我们会变成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我在体育方面“残疾”,最后连上体育课都有恐惧感。快期末的时候,很多人都忙于备考。可是,我依旧为体育考试担心,又不想麻烦同学。无意间跟她说起这件令人烦心的事,她记得非常清楚,主动留下来陪我一起练习。

那段日子,空气中都到处弥散着感动。即使是寒冬腊月,我也觉得温暖如春。她身上的磁场特别强大,或者说是一种人格魅力吧。好像不管什么事经过她的手,都会变得顺调。

在扔铅球的过程中,我总是跨不过及格线。她却认定我一定能够考满分。当时我觉得及格就不错了,满分简直就是妄想。可是,她就那么认定,还说一定可以把我教得不错。结果虽然没有考满分,也过了良。

后来,应同学的要求,我在系刊发表了一篇文章《那些与青春的日子》,内容主要是写我们之间的友情。她也写了一篇诗歌送给我。

她的文采不错。这里偷偷摘抄几句,“樱花丛中灿烂起舞,桃花林里凝心嗅息”,“碧波托起几株静莲,啼声叫醒一湾新绿”。有时候就开玩笑说,如果你也“舞文弄墨”著书立说,我又多了一个竞争对手。奈何她志不在此。

她收藏的书各种各样。心理相关,唐宋诗词,还有管理类型,旅游地理,瑞丽杂志等等。这点我倒是半分不及。

旅行驿站

第一次看日出,不是跟自己喜欢的男生一起。有点小遗憾。如果没有和她一起看日出,那才是更大的遗憾。

当时我就随口一说,我想看日出。趁着十一黄金假期,又无事可做。更主要的目的是在逃避。某个心结藏在心头很久了。

在七夕的时候,无意中看见星座命理上说,摩羯座的人,初恋成功几率很低,需要借助朋友的力量。当然也受到一些文章鼓舞,内容大致都是恋爱跟自尊没有多少关系。于是,豪情壮志之下,头脑发热决定冒险试试。

于是,我就理所当然想起了她。七夕那天,我给那个男生发过短信。现在具体内容我已经记不太清了,暗语是,我一直在等他。

一直都觉得情诗有点露骨。像什么“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还有“遇见你是我最美丽的意外”,或者“喜欢你是我最透明的秘密”,“我在你的眼里有没有一点特别”,这些句子不是没有想过,但是碍于情面,终究没能脱口而出。仿佛只要说出口,那情感就淡了。这种感觉就像是,一坛发酵好的美酒在打开封口的那一刻,清香就溢走了。

后来,我把这件事说给一些朋友说。她们听完我的复述,然后劝慰我,你这句话说得很有歧义,可能对方误解了。

当时想要放弃,转念一想,都已经坚持这么久了,也决定豁出去。现在想来,当初该有多大的勇气,竟然可以那么毫无顾虑。以后可能再也不会这么疯狂了吧。至少如今没有留下任何遗憾。

有些事情表面看似冲动,内心往往纠结了很久。人的一生中至少要有两次冲动,一次为了奋不顾身的爱情,一次为了说走就走的旅行。凭着那股疯狂劲,在那段时间,我都做了一遍。

当时我跟她说这件事的时候,她在深圳。听完我的要求,犹豫了一会儿就答应帮我。可能由于距离的原因,外加我说话没有重点,含蓄不清。最后害怕她误解意思,末了还加了一句。用各种语言暗示我喜欢他。试探一下对方的`意思即可。

她特别积极,当天就行动了。她将他们之间的对话,差不多都转给我了。她先是提议请求,自己在烤龙虾,要不要来一只。然后又自我介绍,说是我的好朋友。属于特别好特别好的那种。因为我觉得她说话比较有趣。至少不会像我这么笨拙。就特别放心他们“谈判”。也许大家都能猜中结局。

我估计那是我特别卑微的一次吧。虽然也是朋友转述,之后也不太好意思提起这件往事。后来还有朋友问我这一桩事。我倒释然了很多,能够说出的秘密就不是秘密。年少的喜欢都太单薄脆弱,没什么坚持的力量。

暑假结束后,她回到北京。给我发短信,我今天去过你实习的地方,就是没有找到你。于是晚上回去之后,我给她发了具体地址,她第二天就给我送饭。

鱼香肉丝,还有尖椒茄子。说实话,我从来就没有吃过那么多的米饭。又不好意思薄了她的好意,最后吃了肚子都圆了一圈,还是没有把米饭解决掉。

十一的时候,为了缓解一下情绪。就去泰山看日出。十月四号晚上十一点多的火车,无座。车上人很多,坐着她带的两把折叠椅,就这么颠簸到了泰山。

下火车的时候,是早上六点多钟。我们吃了早餐就出发。

爬山的时候,她走得飞快,好像脚下踩着哪吒的风火轮,我爬得气喘吁吁,时不时停下来歇息。抬头总能看见,她站在触目可见的地方等我。爬到中间的时候,我们吃过东西,两个人靠着睡了一会儿。醒过来的时候,才发现时间不早了。花了一天的时候,才爬上泰山。

爬到十八盘的时候,很多人租帐篷,她征询我的意见时,我在犹豫,不想负载这么多余的重物。结果错过了。

到山顶的时候,天色完全被黑暗笼罩。鉴于帐篷贵了一倍,只好去下面不远处租了一个帐篷,三套棉衣。

那是我们第一次在外面搭帐篷过夜。天气特别冷。她先是研究了一会儿,无师自通地搭起帐篷。旁边的那些男生都羡慕死了,然后我们帮着另一对情侣也搭起来了。他们也是学生,男的跟我一起下去租帐篷,女友和我大哥在上面等待。

第二天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看日出了。提前设好闹钟,还让她早一点叫我起床。深夜有一些旅店招纳生意,红红火火的。半夜笙歌,非常热闹。即使穿着棉衣,身上还盖着一层,还是觉得冷。我们聊了一会儿,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睡着了。她没怎么睡觉。

第二天我们穿着厚重的大衣,就耐心等日出。每个地方都有不少人,趁着日出没有出来,吃了点东西,填肚子。

山上的日出,像是一位刚出浴的姑娘,沐浴半天,在众人翘首以盼中,披着金色的霓裳款款而出,出来的时候还是半遮半掩的,犹抱琵琶半遮面。不像海上日出,迫不及待地钻出来,恨不得立即见到心上人,恐怕是急冲冲地赴去约会。

我们一起旅行的时候,她的背包是最重的。就像她给人的感觉,安全感十足。各种证件,银行卡,零食,衣服,手机,充电器,这些必备的东西。外加手电筒,口哨等等。

记得我们去济南回来坐火车的时候,空调开得特别低,晚上冻得寒毛直竖。幸好她带了一件厚褂子,我们两个一起互相取暖。

那天晚上,时间也在低温中凝结成一团。我根本就睡不着。即使济南到北京,只有几个小时的车程,却感觉无比漫长。两瓣心房也需要凑着一起取暖。

本来爬过泰山就回去,火车站连站票都买不到。幸好十一假期长,于是,我们买票去了济南。当时,既没有提前预定宾馆,加上火车到站的时候,夜黑了。我们两个人,背包空荡荡的,肚子也是空空的,晃荡在街头。

在一座陌生的城市,就像是无头苍蝇,也不知道停歇在哪儿。来来回回转悠了好几圈,只有车站附近热闹。只看见,街头上还有几个拉着行李箱的人,招手打的。

于是,我给同学打电话,让他们帮忙查一下附近是否有旅店。然后又去寻找公交站牌,远远看见公交经过的线路,然后紧跟其后。看见公交站牌上的名称发呆。无意间瞥见,站牌上有一站是济南大学。想到大学附近少不了旅馆。

我们找了好几家,不是满员,就是价格偏贵。最后在一条巷子的背面找到一家旅馆。第二天,我们闷头睡到了十点钟。拉开窗帘,太阳刺剌剌从窗口地跳进来。

爬完泰山之后的感觉就是腿脚酸痛。但是想到自己在旅途中,又满是欢喜兴奋。大学附近确实很热闹,各种小贩夜间都出来活动。食物,衣服,都摆放在外面的小摊上。满目琳琅,目不暇接。在北京市区确实没有这种经历。我们每天晚上流连九十点,才恋恋不舍的回到旅馆睡觉。或者买水果,或者挑小饰品。

白天,就去济南市区逛逛。当然就少不了小吃街。名称倒很好听,芙蓉街。人来人往,络绎不绝。这里是吃货的天堂。

等到肚子饱了,然后我们又去闲逛。还特意去了一趟大明湖,为了那句经典的台词,“您还记得大明湖畔的夏雨荷吗?”一路上我们互拍,聊天。当时开心的旅途,如今成就了一段弥足珍贵的记忆。

生日庆祝

九月份是她的生日。我答应过请她吃饭。并且我事先订好了餐。一张西餐团购券,在世贸天阶附近。

当天我们都有课,晚上下课之后才出发。

可能是晚上的缘故吧,我的方向感实在差劲,出了地铁,来回转了几圈,都是刚开始走过的路径。跟服务员打过电话,他们总是说就在附近。圈圈绕绕了几个小时,怎么也到达不了目的地。我心里有点着急,西餐看样子是吃不了了。她倒是很善解人意,没事的,周六再来吧。

想到第一次为她庆祝生日,被我搅成这样。之后我们杵在世贸天阶那儿一段时间,欣赏了一下风景。旁边的金钱豹亮丽堂皇,人来人往。回到学校,都已经深夜了。

周六的时候再去,才发现当时在走环形,明明就是相差不远的路,再过几个路口就到了,最后怎么也没有绕出去。那是第一次去吃西餐,感觉还蛮好玩的。研究了一会怎么使用刀叉,刀叉都不是工具,简直是我的战利品,噼里啪啦作响。

当时的店里有点冷清,加上我们,只有三桌客人。其他一桌也是闺蜜。她们的穿着打扮也是一副学生模样。吃完了就离开。我们两个人,躺着坐着,拿着手机拍照,各种姿势。最后剩下一杯咖啡,喝了好半天,最后都凉了,然后我们俩坐在那儿傻呵呵地相视而笑。

Perfectmatch

记得大三那会儿,她碰到了一件棘手的事情。外出和同学打羽毛球,结识了一个北大研究生。本来这是件好事,可麻烦的事情来了,那个男的一直缠着她。她不太喜欢人家,可是,又不知道如何去回绝。

不管说什么,别人都能做到完全不在乎你的态度。照样还是那么对你。于是,她拉着我一起去和他见面。

我是对那名男子很感兴趣。从来没有见过她对某个人印象不好。

最后约在一家川味饭馆。一份香辣烤鱼,加上几样热菜。三个人一起吃。他坐在我们对面。见到我们来了,就忙着起身,刚开始不知道他的身高,等到站起来时候,才发现有点矮。不到一米六。

吃饭过程中,几乎都是他一个人侃侃而谈,内容主要是历史地理。我们两个是工科,我对这方面简直是一窍不通,最要命的是,他的话题完全让我们提不起任何兴趣。我试图转移话题,你是什么专业。答曰物理。

我点头,说到我高中最喜欢数学,物理不是很好。还没扯多远,话题又回到历史地理方面。

刚开始我们还是耐心地回应,后来实在觉得无聊。于是,我们坐在一起,也不怎么搭话。然后他看见我们两个打哈哈,不满意地说了一句,你们关系好像很好啊。

大哥回了一句,摩羯座和处女座是绝配。这句话确实能打击人。不知道他受到了打击没有。

本来以为这件事就完了。没想到,还是开头。不知道他是怎么通过人人网找到我的。自称是我的同学,加了我的QQ。于是我们开始聊天。

我很自然的问了他的名字。*明,完全记不清了。可能我对同学的面孔生疏,但是人名怎么也应该有印象吧。说话过程很不愉快,于是,我又问了其他一些同学,大家都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

末了才想起他是谁。如果真说要欠他什么,估计就是那次见面的一顿饭吧。我们本打算AA制,但是,他说不能不给他面子,于是,让他做了一回绅士。

之后由于言谈不和,将他拉入黑名单。这个故事才算完结。

我的情商实在不咋滴。说话比较直接。逞一时口舌之利,不仅容易生是非。往往需要承担更严重的恶果。在公司里面躺着中枪,就是最好的例证。

有一段时间,我比较迷漂流瓶。但是结局不太好掌控。然后她教我怎么说话。我们自设场景,我问她答。

在面对视频或者照片邀约时,可以风趣地说,你是外貌协会的吗?

如果对方一直紧追这个问题不放,可以彬彬有礼地回绝。有礼貌的人都会首先自我介绍。对于不想回答的问题,都可以转变思维回复。故意曲解意思,或者用谐音言及其他。这种模式特别像相亲大会,只是提前模拟。

我们分享的东西很多,除了美食,还有各种趣事,人生经历。

在某次期末考试的时候,需要提交一个程序。虽然我们都是计算机的,但是编程能力实在一般。主要原因,我的兴趣爱好不在这方面。然后她介绍一个朋友给我。编程高手。三下五除二,就把我的bug给解决了。我还没有明白过来,他又帮我解释了一遍。

一个人最重要的就是内在拥有格调,外在散发人格魅力。她两者都不缺。比如说,她的穿着打扮,没有特定的类型,都是非常适合自己的。还有,她遇到的困难,先是接受现实,然后想方设法解决,进而影响他人。就拿她实习时碰到的问题,一个月都没有工资,然后她自我安慰,免费学到东西也不错。这种乐观积极的心态都是可以感染人的。

大学期间,我们经常一起“出双入对”。她认识的朋友很广,天南地北。知识面也宽,也经常带我出去走动,从她身上学到了不少东西。就像她写的“你的船,你的海”。如果一个人想要变得更加优秀,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和优秀的人交往。

人生有这样一位良知益友无憾。

篇9:表叔写人散文

表叔写人散文

表叔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去世的。

表叔去世的很突然,以致于我站在他漆黑的棺材前,仍然无法相信里面躺的就是他。

表叔身体铁塔似的壮实。一头花白的头发蓬松而凌乱,脸上的皱褶里填满了黑色的污垢,两只大眼睛却炯炯有神,充满了睿智的光芒。他和蔼可亲,看到谁家的小孩子都会慈祥地摸摸小孩的头;他豁达开朗,天大的事情在他身上都不是个事;他古道热肠,无论谁生病了,哪怕是半夜三更他都会起床前去诊治。他经常穿一身补丁摞补丁的灰色衣服,天气再冷却从不戴帽子。走起路来铿锵有声,人还没到脚步声早就到了。无论吃生的、熟的、热的、凉的东西,从未听说得过什么病。就像表叔自嘲的那样,“咱身子骨贱,病菌不愿意光顾。”这么好的身体,怎么说走就走了呢?

表叔流浪了一辈子,一生未娶。吃百家饭长大,穿百家衣度日,但他的人生却有过两次辉煌。

他的第一次辉煌,是为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事业做出了自己应有的奉献。

表叔七岁父母双亡,留下他一个人孤独地生活在这个战乱的世界上,孤苦伶仃无依无靠,为了生存,只好走上了沿门乞讨的流浪历程。

十五岁那年,日寇入侵中原大地,有志之士纷纷奔赴抗日前线,他热血沸腾,用自己稚嫩的肩膀扛起了救亡的钢枪。在战斗的间隙和休整期间,部队安排年轻战士学文化,表叔放下钢枪,如饥似渴的拿起了书本。因学习成绩优秀,表叔被派去学了军医,用自己学到的知识在战场上救治伤员。解放战争中,他参加了著名的三大战役,最后在解放南京的战斗中,被呼啸的炮弹埋进了二尺厚的焦土里。被战友们救出时,神经便恍恍惚惚了。全国解放后,表叔胸戴大红花,作为三级伤残光荣退伍回乡了。

由于病情时好时坏,退伍时部队发的所有证件和荣誉证书全部丢失,唯一留下一张他和当年的老领导、老战友的合影。后来,病情好转时,大家都劝他去找当年的老领导或政府给自己安排一份工作。他却说:“在哪儿都是干革命,咱是农民出身,做务庄稼是咱的老本行,别的咱也干不了呀。”接着又语重心长地说,“不管干啥工作都要踏踏实实,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不能这山看那山高啊。”

记得小时候去表叔家,他正在为生产队看守西瓜。我和哥哥兴冲冲地跑到地里,看着成熟得都裂了口露出鲜红瓜瓤的西瓜直咽口水,表叔却开始了谆谆教导:“西瓜是集体的。小学生要从小热爱集体,热爱国家,不能拿集体的一针一线,更不能吃集体的西瓜,这样才是好学生好接班人,你们说对不对?”我和哥哥贪恋的盯着那开口的西瓜使劲地咽下口水点点头。表叔顺手递给我们一个军用水壶,让我们解渴。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表叔最终没能躲过那场政治浩劫,他以企图推翻社会主义政权的罪名而下了大狱。在狱中,他锲而不舍的一次又一次为自己申诉,终于在八十年代平反昭雪了。

出狱后,表叔兴致冲冲地回到阔别已久的故乡,迎接他的是自己赖以生存的老屋被人鸠占鹊巢了。原来他入狱后,村里人以为给他判了二十年徒刑,再也回不来了。他无儿无女,也没人继承他微薄的产业,生产队就将他辛辛苦苦储存下的粮食、粮票、布票全部分给了社员,就连他藏身的两只窑洞也分给了别人。面对这一切表叔的心凉透了,他默默地转身,背起行囊又一次踏上了流浪的征程……

就在表叔流浪几天后,一位远房侄子找到了他,信誓旦旦的表示要孝敬表叔,让他安度晚年。有人就劝他自己找个老伴,不要和侄子生活。表叔却说:“我已经六十好几了,还找啥老伴。再说了,我有这样的好侄儿还怕他不管我吗?”继而又感叹道,“这辈子娶亲的事不再想了。年轻时打仗没时间,仗打完了成了神经病,病好了又成了反革命。这样也好,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啊!”

当他用国家发给他的补偿金为侄儿家建起了一砖到顶的大房、为侄孙订了媳妇后,却被侄儿无情地踹出了大门。

他们村四面环山,幽幽的漆水河呜咽着淌过村前,两岸的垂柳为他难过地低下了头。村民们愤愤不平,劝他上告,他却见怪不怪地笑了:“钱财乃身外之物,要它何用?再说了,我一个人清净惯了,不习惯人多嘈杂。我早就想住到山上的盘龙寺了。”

就这样,表叔搬到了村后半山腰那座早已断了香火的盘龙寺。他说,自己的名字里有个“龙”字,这是他最好的归宿。寺院里没有香火,他又一次操起了幼年时期的打狗棍,沿门乞讨。白天十里八乡地讨饭要馍,晚上回到寺院孤守青灯。我家是表叔的外婆家,尽管他的外婆——我的.曾祖母早已作古,但作为他的表兄弟,我的父亲和伯父多次登门邀请他来我们家生活,却被婉言拒绝了,他不愿意拖累任何人,只是将早已为自己做好的棺材寄放到了我们家。

直到有一天,一位上山挖药材的村民到盘龙寺讨水时,发现了病卧在床的表叔。当村支书组织村民将表叔抬进卫生所时,已经奄奄一息了。村支书派人去通知他的侄儿,侄儿却不愿意搭理,气得支书跺脚直骂娘。尽管表叔不行了,但神智却异常清醒。他握住支书的手,含泪说:“书记,我死后就靠党组织和村委会安葬了。”尔后,他用颤抖的双手从怀里掏出几张存折和一沓现金对支书说,“这是我一生的积蓄,除了被侄儿骗去的,还有三万多。这些钱你拿去把村上的学校修一修,让娃娃们好好读书。”表叔喘了口气接着交代,“我在盘龙寺的枕头下放了三个馍,不要让老鼠咬了……”

这就是我的表叔,革命一生,一生革命的老战士的做人风范;一个流浪一生,一生流浪的流浪儿对家乡、对人民炽热的爱。表叔去世了,就在葬礼的前一天,却突然冒出了二十二位侄儿,他们将村委会团团围住,声称要自己料理表叔的后事。尽管他们要求办理表叔的丧事,却没有一个人为表叔披麻戴孝,哪怕是假装哭一声的也没有。

一弯残月斜挂在寒冷的西天,忽明忽暗的廖星分明是残月的眼泪在滴落。淡淡的清辉洒落在表叔漆黑的棺材上,如一层薄薄的银霜。在农村,老人去世后,棺材必须停放在堂屋里。表叔没有家,只能孤独的躺在清冷的村委会大院里,天当被子地当床,一如他流浪的岁月在继续。表叔没有儿女,没有亲戚,只有我们作为他的舅家前来为他送葬。当我们出现在村委会大院时,表叔的侄儿们正忙着和村干部吵闹,要求将表叔的遗产交还给他们。

表叔啊,你活着时没过一天安生的日子,死后还不得安生,您到底做错了什么?错在哪里啊?

表叔,您的葬礼由村委会主持,十里八乡的乡亲们流着眼泪赶来为您送行。凛冽的西北风摇撼着您亲手栽植的白杨树,哭诉着您凄惨漂泊的命运;悲怆而幽怨的唢呐声诉说着您不幸而伟大的人生;匆匆流淌的漆水河呜咽着您坎坷而又不平凡的一辈子。乡亲们拒绝用拖拉机为您送行,百余人硬是轮换着将您抬到了墓地。殷红的鲜血染红了乡亲们的肩膀,却没有一个人喊疼,他们是疼在心里啊!大家噙着泪花挥动着铁锨,铲起的黄土腾起了层层土雾,袅袅升空……

表叔,您被安葬在了漆水河对岸的山头上,放眼四望,您的家乡尽收眼底。如今,您可以看到新修的教学楼上的瓦片在明媚的阳光下如鱼鳞般闪闪发光,听到教室里传来孩子们朗朗的读书声,看见新修的漆水河大桥上露出愉悦笑容的乡亲们……

这就是表叔人生的第二次辉煌,也是他人生最后的一次绝响。

表叔,您可知道,每当农闲时节,乡亲们都会聚到桥头的杨树下,为下一代讲述着一位普普通通的老革命家周云龙——伟大而平凡的故事。您传奇而坎坷的事迹,如漆水河的流水川流不息,流向了远方,流向了大海……

篇10:林清玄写人散文

在机场遇到一位老先生,他告诉我要搬去大陆定居了。

“为什么呢?”

秤说,他在台湾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本来都很好的,自从他找到大陆的儿子之后,就变得非常不孝。

“为什么呢?”

“因为,担心大陆的儿子也来抢我的遗产嘛!其实我还没有死,哪里有遗产呢!”

看到老先生蹒跚上飞机,我想到,难道我们长大成人,还只想到向父母要什么,没想到能给老人家什么吗?

再想到大陆的儿子是台湾儿女的大哥,就是父亲的财产分一份给他又怎么样?何况父亲还没有死,财产还不知道怎么分呢!

那为自己儿女不孝而哀叹的老人告诉我:“有时候想想,既然这么不孝,连一毛钱也不要留给他们。”然后他苦笑着说:“我也不会真的那样做,总是自己的孩子嘛!”

他避居大陆,只是希望避免台湾的子女每次看他就生起一次怨恨。

唉!我多么希望这世间的子女都能体贴父母的心呀!

篇11:老师写人散文

老师写人散文

一别整整半个世纪,我在南来北往的人流中一眼认出了李老师。

那张永远捂不白的黑红长脸,那颗曾经让我们好一通纠结的金牙一如往昔。尽管额上沧桑深深,但掩不住那双犀利的眸子给整个人添了一种精气神。更让我称奇得是他的记性,竟然一口说出我的名字。要知道,四十年前我刚回到这座我出生的小城时,同学带我去拜访我小学最后一学年的班主任,那位曾经非常赏识我、曾经不止一次拿我的作文当范文宣读的老师竟然不记得我了。也许是他的年事已高,已经记不清他的天下桃李?

李老师记得我的名字,记得我的父母,并且记得我们之间发生过的让我记了他大半辈子“仇”的故事……

升入六年级,我们的课程表上多了一门课――俄语。那时候的中苏关系已经出现裂痕,我们都不明白为什么学校还要开这门课,便把原因归咎于教俄语的李老师。你看他,头一次在讲台上亮相,便摇头晃脑地说了一大串“鸟语”,然后才用中国话说:“同学们,大家好,我是你们的俄语教师,我叫李xie。”

讲台下,立刻响起一阵嗡嗡的声音,其中就有我,“李xie?血?(我们方言这个字读xie)还是蝎?或者是‘歇菜’的歇?”“瞧他嘴里那颗大金牙,真像苏联洋鬼子……”

李老师左右转动着他的脑袋,收敛了他的笑容,拿起讲台上的黑板擦,在台子上“啪啪”拍了几下说:“安静,安静,是不是都在议论我?告诉你们,我这耳朵可是顺风耳,课堂上再小的声音我都听得到,在我的课堂上思想开小差可给我小心了。”说着,拿起一根粉笔,转身在黑板上写下大大的两个字――李燮。同学们你望望我,我望望你:哦,原来这个字念“xie”,怪人,还有个怪名字。

俄语课每周三节,一般来说教副科的老师上完课后根本不再光顾教室,有的老师或许一学期里都认不全班里的学生,可李老师几乎成了我们的班主任,一天总要来教室里转悠几趟,好像不这样没处消食似得。我们的班主任是个年近半百的好好先生,更像是邻家慈祥和蔼的老大爷,讲起课都是轻声细语的。自习课总搬一张椅子坐在门边儿,戴上他的老花镜,捧着一本书在看,任凭同学们各自做作业,只要不是大声喧哗,一般都是不问什么的。李老师却不同,总是两手背在后面,从最前面一排踱到最后排,不时俯下身,偏着脑袋看学生的作业,有时还指指点点地评论着字的好赖,遇到这样的时候,我们都会有意无意地用书本遮住本子,惹得他鼻子里“哼”一声走开去。说实话,我们都不喜欢他,想想啊,一个满嘴鸟语的洋鬼子,一个每周只上三节课的老师,你凭什么多管闲事?

可是,你越不喜欢他,越是腻歪他,他还就狗皮膏药粘上你了。有一天,他管闲事管到我的头上,是的,是“头上”。那天放学,操场上集合了所有的班级,值日老师照例说着可说可不说的老生常谈。李老师也照例背着他的双手,迈着两条大长腿在一列列同学中巡视。看着他由远及近,我将眼光投向路队前面,有意忽略他的存在。可是,我分明听到那脚步声停在我的身后,接着,感觉脑后的辫子被拽了一下,(对了,那天我刚买了一块白底带着碎花的新手绢,我拿它将两条长辫子扎拢在一起,我认为那很好看)

我偏过脑袋看看他,他正呲着那颗大金牙,脸上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坏笑。我使劲甩了一下脑壳,像是要赶走一只讨厌的苍蝇。

我看到,李老师脸上的笑容褪去,绷着那张比苏东坡还要长的'脸说:你,下午上课前去一趟办公室。

去就去,谁怕谁呀?我一没破坏学校规矩,二没逃你的课,不过是甩了一下我自己的脑袋,再说,谁让你拽我辫子来着?

下午,我去了办公室,站在李老师办公桌前,我倒要看看你抓的是我哪点错,你能拿我咋样。他虎着脸说:“长本事了?还敢给我脸子看?(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老天,分明是他撂脸子,反倒说我……)知道我为什么拽你辫子?(我摇摇头,天才知道)你看你身上穿的毛蓝布褂子,挺朴素的嘛,一个学生,就要这样,把精力用在学习上,不要整天顾着打扮,再看看你头上,好好的两根辫子,干嘛要绑一条手帕?小资产阶级情调……”

往下,我只看到他的嘴动,看到他那颗大金牙在闪烁,我已经听不到他说的是什么,因为我的头脑里满是委屈、愤怒,我能感觉到泪花在眼眶里打转转。凭什么?凭什么这么说我?不就是扎了一条手帕吗?扯得上资产阶级吗?我爸我妈都没有因为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凶过我。我在心里呜咽,我担心下一秒我会“哇啦”哭出声来。

李老师也许真没想到女孩儿的脸皮会这么薄,反正,他也吓了一大跳,不敢再继续说我了,皱了一下眉头说:“好了好了,一句批评话都听不得,真是个娇小姐,去吧去吧,回教室去。”

我如逢大赦,又如逃一般奔出办公室。也许,他很快忘了这件事,可是,在我心里,足足记恨了半个世纪。

长大后,我也曾回想过那一幕,也在心底有过小小的反省。李老师说的也许有部分道理,当然,不是一条手帕就是小资情调,小姑娘爱漂亮没错,我的打扮毫不过分,他的确是小题大做。我错的是听惯了表扬听不得一点批评。

一晃,几十年过去了,那位记不清我是谁的班主任早已作古,甚至我当年的同学都有好几个不在了。许多教过我的老师面孔都逐渐模糊,只有李老师,他那张长脸,那颗金牙,那两条长腿,还有他说话喜欢歪着脑袋的样子,依然清晰地刻在我的心里。有时我在想:他还在吗?他过得好吗?还是那样招人嫌吗?俄语不吃香了,他是否改行了呢?

在我步入甲子年的一天,我在熙熙攘攘的集市上,突然发现一张熟悉的面孔。当我确认地站在李老师的面前时,他定定地看了我一分钟,脱口而出:“你是XXX同学。”

那一刻,我像当年那样眼眶里充满了泪花,我为李老师相隔半个世纪还记得我?不知道是谁先伸的手,四只手叠放在一起摇晃着。我说:“李老师,你还记得我?要知道,你那时已是成年人,相貌不会有太多变化了,可我那时还是个十二岁的孩子,女大十八变哪。”

他慈蔼地笑着,笑容像一股热流注入我的心田。原来,讨厌的李老师笑起来也会这么让人感动。

从他的话语中,我得知他早已退休,与师娘一起颐养天年。我们谈到当年那件事,这回,我可不怕他了,我当面指出他的“不是”,抱怨他不该惹得我哭鼻子,害得我几乎一天吃不下饭。他哈哈大笑说:“还记恨我哪?其实,我真没想找茬批评你,因为我认得你爸爸,拿你当晚辈才说了那么一句,谁知你不买账,梗着脖子不服气,我不批评你批评谁?”

“噢,还说不是故意找茬,上纲上线,连小资情调都搬出来了,晚几年,只怕你还会给我扣顶大帽子呢。”

年过古稀的李老师突然腼腆起来,不自然地用手挠着花白的头发,惹得我也一阵大笑,半个世纪的芥蒂一瞬间冰雪消融、无影无踪。我发现,年少时的我也是带着主观情绪去评价李老师的,其实,他也是蛮可亲可爱的,此刻的他,正像个犯了错被抓个正着的恶作剧孩子。阳光照在他那张依旧很黑,但这些年不见爬满沟沟坎坎的老脸上,呈现着一种慈爱、祥和。

我突然很想伸手去摸摸那张长脸,甚至想伸开双臂去搂抱一下这位我恨了大半辈子此刻却只有感动的老人,仿佛他是我的叔伯、我的父亲一样。

但是,成了老太太的我没忘了淑女的矜持,我最终还是老老实实地与老师叙话、道别,站在路旁望着这位曾经给我知识,给我批评的老人蹒跚离去……

篇12:张爱玲写人散文

《流言》美段赏读

(一)

不久我母亲动身到法国去,我在学校里住读,她来看我,我没有任何惜别的表示,她也像是很高兴,事情可以这样光滑无痕迹地度过,一点麻烦也没有,可是我知道她在那里想:“下一代的人,心真狠呀!”一直等她出了校门,我在校园里隔着高大的松杉远远望着那关闭了的'红铁门,还是漠然,但渐渐地觉到这种情形下眼泪的需要,于是眼泪来了,在寒风中大声抽噎着,哭给自己看。                                      (张爱玲散文《私语》)

美段赏读:这眼泪似乎来得有些迟,人走了才来。和大多数人在与人告别时痛哭,人一走就擦干眼泪笑不同。这是张爱玲式的告别方式,毫不造作,却真实感人。

(二)

一等到我可以扶墙摸壁行走,我就预备逃。先向何干套口气打听了两个巡警换班的时间,隆冬的晚上,伏在窗子上用望远镜看清楚了黑路上没有人,挨着墙一步一步摸到铁门边,拔出门闩,开了门,把望远镜放在牛奶箱上,闪身出去,——当真立在人行道上了!没有风,只是阴历年左近的寂寂的冷,街灯下只看见一片寒灰,但是多么可亲的世界呵!我在街沿急急走着,每一脚踏在地上都是一个响亮的吻。而且我在距家不远的地方和一个黄包车夫讲起价钱来了——我真高兴我还没忘了怎样还价。真是发了疯呀!随时可以重新被抓进去。事过境迁,方才觉得那惊险中的滑稽。                          (张爱玲散文《私语》)

美段赏读:与上段相似,同样是“景由情生”的经典例子。因为逃出了父亲的家,作者感到世界是“多么可亲的世界呵”,“我在街沿急急走着,每一脚踏在地上都是一个响亮的吻”。作者用简洁却非常富有表现力的句子,写出了自己当时激动而紧张的心情。值得我们在写作时学习和借鉴。

(三)

杨贵妃的热闹,我想是像一种陶瓷的汤壶,温润如玉的,在脚头,里面的水渐渐冷去的时候,令人感到温柔的惆怅。苏青却是个红泥小火炉,有它自己独立的火,看得见红焰焰的光,听得见哗栗剥落的爆炸,可是比较难伺候,添煤添柴,烟气呛人。我又想起胡金人的一幅画,画着个老女仆,伸手向火。惨淡的隆冬的色调,灰褐,紫褐。她弯腰坐着,庞大的人把小小的火炉四面八方包围起来,围裙底下,她身上各处都发出凄凄的冷气,就像要把火炉吹灭了。由此我想到苏青。整个的社会到苏青那里去取暖,拥上前来,扑出一阵阵的冷风——真是寒冷的天气呀,从来,从来没这么冷过!     (张爱玲散文《我看苏青》)

美段赏读:有些同学写人,写外貌就“浓眉大眼”,写性格就“活泼开朗”“乐于助人”“令人敬佩”。而张爱玲写苏青,却并没有直接写苏青是个什么样的人,只是用了两个似乎不相干却有着紧密联系的联想:一个用杨贵妃的“热闹”与苏青的“热闹”对比,还比出了这相同的“热闹”中微妙的不同;二是用一幅画中的情景,联系苏青,把苏青比成了画中的小火炉。这两个联想,非常巧妙地写出了一个立体的苏青,一个热闹而独立,以自身的力量温暖社会的闪着光、发着热的形象。

(四)

登台票过戏的内行仕女们,听见说你喜欢京戏,总是微微一笑道:“这京戏东西,复杂得很呀。就连几件行头,那些个讲究,就够你研究一辈子。”可不是,演员穿错了衣服,我也不懂,唱定了腔,我也不懂。我只知道坐在第一排看武打,欣赏那青罗战袍,飘开来,露出红里子,五色裤管里露出玫瑰紫里于,踢蹬得满台灰尘飞扬;还有那惨烈紧张的一长串的拍板声——用以代表更深夜静,或是吃力的思索,或是猛省后的一身冷汗,没有比这更好的音响效果了。外行的意见是可珍贵的,要不然,为什么美国的新闻记者访问名人的时候总拣些不相干的题目来讨论呢?譬如说,见了谋杀案的主角,问她对于世界大局是否乐观;见了拳击冠军,问他是否赞成莎士比亚的脚本改编时装剧。当然是为了噱头,读者们哈哈笑了,想着:“我比他懂的多。名人原来也有不如人的地方!”一半却也是因为门外汉的议论比较新鲜戆拙,不无可取之点。                 (张爱玲散文《洋人看京戏及其他》)

美段赏读:这段写得非常有趣,比如“见了谋杀案的主角,问她对于世界大局是否乐观;见了拳击冠军,问他是否赞成莎士比亚的脚本改编时装剧”,可以看出作者对于人生的敏锐的洞察力。“对于人生,谁都是个一知半解的外行吧?”这是作者非常经典的议论,告诉我们,世界上永远都有我们不了解的事情,不必装作“万事通”,也不必因为有些事不知道而自惭。

篇13:写人散文—安迪

写人散文—安迪

安迪是一位极度理性,又极度脆弱的商场女性,有着超乎常人的智商,也有着超乎常人的家庭背景。她理性分析着有关自己的一切,对于商场的事,她似乎是天生就会的。我感动的是她对自己的态度。

我也不知道从哪个地方就开始关注她了,也不知道她在哪个细节打动了我,让我情不自禁的跟着她的思路去思考,顺着她的思路来理清我的人生。

第一次深刻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哪怕是父母亲情,也必须建立在平等上。父母之于子女,物质条件固然重要,提供给子女自己力所能及的教育资源,给足孩子关爱,让他们不要有爱的缺失,这才是父母的天职。看到安迪理性的对待亲身父亲,我震惊了,那得是有多强大的内心才能做到那样啊!

对于从未给过自己关爱,还一味索取的父母,从我以前的忍让,到现在的理智对待,在摸索的过程中,学会了投其所好。我我惊讶于自己淡定的告诉身边人,我会奉养父母,尽我所能给他们提供最好的生活条件,确永远不会为他们付出我的爱。我惊讶于自己听到电话那头父母要钱的声音,我也能根据实际情况理性的拒绝。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经不会念家了,好像从我记事起,就没有过这种感觉吧!

初中开始,我希望能一直上课,不要放假,我怕回家,我怕周天返校的时候要问他们要生活费,这个时候迎接我的.将会是持续几小时的谩骂,还不一定能拿到50元一周的生活费。6年里,冬天冻的没有衣服穿,只好偷穿妈妈的,一旦穿上,就不敢脱了,怕被她发现后把衣服藏起来,我就只能挨冻了。冬天的夜晚在薄薄的被子里发抖,穿洞的鞋子惹得脚底厚厚的老茧,穿着被打湿的鞋子导致脚趾变形,如今都不敢穿凉鞋了!邻居却是一个劲的跟我说,看你父母对你多好,你要听话啊。当时小小的我,好奇他们从哪里看出来对我好了,如今看来,在那些邻居眼里,没有血缘关系的我能活下来,已经该是谢天谢地了吧!

谩骂,虚荣,算计,这些词汇组成的家,不是我的家。

如今的我长大成人,工作两年,因为对自己过去耿耿于怀,导致心绪难通,工作起色不大。当我看到安迪的经历和她对生活的态度,我释然了。人生不可能事事如意,但是把我身边的温暖和烟火气,才是真正的人生。

生活虽然一地鸡毛,但任然要欢歌高进,成长之路虽有玫瑰有荆棘,但什么都不能阻挡坚强的心。

篇14:母亲节写人散文

母亲节写人散文

说一个六十岁的人是“老古董”,应该带有坚守阵地一样的煲义色彩。说给一位五十岁的人,也有一种坚持原则的意思在里面。说给一个四十岁上下的人,你也不会有牵强附会不着边际的感觉。但如果这句话是说给一位三十岁还不到的人,那似乎就有点太不给面子了,或许有人还会嘀咕一声:这人可能有毛病。

然而不幸的是,这句话是妻说给我听的,我就属于第四种人。而那天是母亲节。

我也知道那天是母亲节,我又不是封关固守的人,成天的报纸电视加网络,想不知道都难。但我没有给乡下的母亲打电话问候。但妻乖巧玲珑地做了这件事,两个母亲都收到了她的孝心。她还特意提到我的母亲接电话时还哈哈一笑后说:还有这个洋节。刚好伊先问我时,我也说了一句:我才懒得理这些外国人的洋节呢。于是就有了上面的那句抱怨。

不过我认为母亲节还是应该有的,总比那些什么愚人节、情人节、感恩节等来得实在而且有意义,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泱泱中华五千年文化,居然没有为咱们一直诗文颂扬的辛劳母亲们立个节,弄得尔等过此节还是个不伦不类的舶来品,我想大约是一直的男尊女卑思想所致吧。其实我是想打个电话的,去年母亲节我还特意请假去了乡下的。但突然想起的一件事让我不快才没了心思:那是母亲节前几天,妻的一位表妹在我家吃饭,突然说了句“过几天就是母亲节了,到那天我给妈妈打个电话”让我惊诧不已。妻的这位表妹属于那种单亲环境中长大的“新新人类”,十六岁还不到早就自个缀学了,也不知道和一堆什么人在一起,常常上演“黄鹤一去不复返”的闹剧,经常可以一连数月杳无音信,折腾得她母亲心力憔悴。好不容易哪天回来了,母亲想管教一下,却又对着上演“全武行”,弄得她母亲一气之下丢下一句“就当没生你这个孽障”而含泪远去千里打工谋生。于是我就想,既然母亲节可以有人这样过,我保持沉默也罢。因我一向就很反感“形式”之类的东西,以为内容总要是第一位的,比如传统的春节、端午节、中秋节,也没见着也谁满大街的“距某某节还有多少天”的口号标语娱乐宣传,但人们总在那天无论多远多费力都一个劲儿地往家赶,都觉得有那么一种精神头在里面。于是就怀疑电视里那些做娱乐节目嗲声嗲气拿母亲节当卖点的主持或者明星是不是也是如妻的那位表妹一样的人了。

我的母亲实在是一个没什么可写可说的道地乡下妇女,即便写出来说起来你也就觉得好象是邻家的一位大妈而已。五十多岁,体态偏胖,腿还有些浮肿,嘴是极唠叨的,比如说你吃饭本来吃饱要搁碗了,她总还要不甘心地跟着嘟囔一句“还添一碗吧!”,手脚又是极勤快的,即使家里早就不种田了,她老人家还是拾了两块闲地,除了种点菜隔三岔五地提过来让我们尝点鲜外,还随时令季节种些甘蔗凉薯香瓜花生什么的,以至于在这些好东西成熟的季节,我和弟弟相约携妻儿去乡下就象过节一样。母亲在她这代妇女中算是知识分子,高小毕业,经常还看些书报,小时候很多功课就是母亲辅导的。不过母亲也有她的突出之处,比如她从不东家长西家短地背地里如剧本里农村妇女样说人家坏话,也不会以鄙薄的目光看待那些条件比咱家差的人家,包括那些讨米子(即乞丐),在那物质条件极其贫馈的年月里,即使是米坛里真的扫不出一把米来了,她也会为人家捧上一碗凉茶或者歉意地拉拉闲话。所以在老家的那道山湾里,无论是主姓人家还是后来搬迁过来的杂姓人家大都对我家比较友好。那时家里田地多,父亲又在外工作,农忙时节,那些乡邻四舍总是在忙完自家田头活后还有意无意地拉帮咱家一把。

不过母亲毕竟是一位太普通不过的中国农村妇女,她也一样有着我们民族妇女共有的劣根性,比如她记仇,会将当年“欺侮”了我们兄弟俩的人记得很清楚,多年以后还要翻出来教育我们要长记性长志气等之类。母亲这大半辈子也没听说过她干了些什么惊天动地值得载入史册族谱的大事,无非就是嫁给了父亲生了一对儿子以及伺候公婆等所有农村妇女都必须经历的事情。记忆中的母亲总是和田地锅台及缝缝补补联系在一起的,不知为什么,即使是现在条件好了,母亲在我印象中最深刻的形象还是多年以前在昏暗的煤油灯下为我们兄弟俩缝纳新鞋时纳一针就在头皮上抹一下的样子,脑海里每每浮现此情此景,总是有一种热热的东西让我的鼻头发酸。我想,母亲的眼疾就是在那时熬的吧。我们总劝母亲来县城和我们住在一起,她总说舍不得那个窝,到哪随自个,还说知道自己哆嗦,怕处理不好婆媳关系。而每年她过生日,总再三交待不让我们给她买东西,一般过生日她都会不在家,至于去哪儿,她也不说,搞得我们兄弟妯婶几个象警察查案一样挨个给亲戚打电话,甚是恼火。有一年好不容易给她缝了一套新衣服,却又逢人就笑嘻嘻地骄傲“控诉”:可不,儿媳妇非得拉着缝,好几百块,也看不出比几十块的好到哪去,吓不吓人,唉,现在的年青人啊,真不知道心疼钱,农村里可得忙大半年了!

其实中国绝大部分母亲都是如我的母亲一样,注定要淹没在浩瀚历史中的,古今如此。在浩如烟海的典籍深处,本来女性的面孔就不多,而具体到母亲的名义流芳百世的就更是屈指可数了,不过就是刺字的岳母搬家的孟母等廖廖几个,虽然也有“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样一些脍炙人口的诗词文献,但那毕竟太过笼统。于是母亲就成了勤劳、慈爱或者奉献的代名词,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文气很重的国度里,这样的人又实在太多,即使是如上所述的孟母岳母等也无非是倚仗一个历史巨人的儿子而让我们仰慕的。而这样的人往往最容易被忽视最容易被遗忘的,正如一座摩天大楼,人们总是只惊叹于它地面以上部分的华美壮观而无人谈及它的地基一样简单,而我们千千万万的'母亲们,正是这样一些不被人注意的塔基元素,就象大海深处那些数以亿计的珊瑚虫一样,孜孜不倦地构筑着历史的塔基,文化的塔基。她们不但孕育了我们如此厚重璀灿的历史文化,更是毫无怨言地承载了历史长河众多的腥风血雨苍海桑田,将一个如些美丽的今天呈现在世界面前。所以人们都说是伟大的,她的伟大不在于是只是生育了几个儿女那么简单,她的伟大在于她的平凡,在于她的朴实,在于她的一代代的生养不息,在于她一辈辈的默默无闻。

既然历史注定了母亲们的平凡,那就让我们不要以世俗的情意打乱她们固有生活节奏,也不要用刻意地炒作来让她们坐立不安。把该作的都做上前,让我们亲爱的母亲们一个安静、详和并能够悠然回忆往事的节日吧!(母亲六十二

明天,又是中国民间吃“腊八粥”的日子,恰是母亲的生日。四十年代出生的母亲,与纯朴、善良相携相伴,已走过风雨六十二年的人生历程。

今天中午,浸着七度的室外温度,迎着三四级的寒风,提前去了趟并不太远的乡下。事先通了电话,母亲已给我做好了菜,在简易火塘上炖了一钵我最爱吃的腊肉腊豆腐,炒了一个纯正绿色生态大白菜,还有她亲手腌制的豆腐乳。风卷残云,狼吞虎咽,母亲还是如多年前我读书寄宿时周末回家的样子,一直就坐在一边笑吟吟地看着我吃。前两年有一次,我说母亲现在做的菜盐放得太重,没以前好吃了,记得当时母亲小半晌没吱声,后来说了一句“可能是人老了,舌头感觉不到咸淡了”做了解释,父亲则用一句“我看是你们在外面把嘴巴吃刁了”堵了我的嘴。再后来的时候,每次我们回乡下,母亲总是有意识地放少了食盐以适应我们的口味。今天也是,母亲也许太刻意,味道过于淡了些,当我说加点盐的时候,母亲居然高兴得象个小孩子,边小跑着去拿盐罐边说“我说淡了不好吃吧”。其实我知道父母吃菜口味一直较重,特别是随着年岁的增长味觉钝化,放盐少了吃上去肯定特没味道,可是每次我和弟弟拉家带口回乡下时,他们总是还说菜淡点也好吃之类的话。我知道他们是违心的,因为我感觉他们总比前面吃饭吃得少一些,可为了儿孙能多回来几次,他们做得总是那么心甘情愿,而我们也总是享受得那么心安理得。可谁又知道,当我们回县城之后,父母是否又将剩菜加点盐热过再添碗饭了呢?

母亲性格有点古板,打心底不愿花儿子们的钱,有时给她买点东西回去,总得接受她一盘正儿八经勤俭节约的朴素主义教育,往往弄得下不得台,哪怕那些东西不太值钱。今天也是,临回转的时候,犹豫了半天,想给母亲一点钱让她自已买点东西。家里有客人,我怕母亲拉下脸一本正经当着众人教育我的样子,等母亲送我出大门时,我说给您老人家两百块钱自已买点合意的东西吧。果不其然,母亲的脸登的一下就拉了下来,说我们不该花的钱乱花,不该买的东西乱买,家里还欠着帐,花钱还大手大脚,自已年年都要过生日的,况且又不是整生,有什么好给钱的等等之类。我嬉皮笑脸地说了半天,最后母亲才答应减半执行,拿一百块钱了事。我如释重负地骑上车嗖地一声便回转了,后面还飘来一句“明天带涵子回来吃晚饭,么的东西都不要买喔!”。

记忆里的母亲总是劳碌着,哪怕现在本应轻闲了,她也总奈不住。小时候,家里人多田多,父亲又在外地工作,而劳力方面又不尽如人意,奶奶瞎子,爷爷年纪大,我和弟弟又小,真正的劳力就是母亲一个人。我记事的时候,刚联产承包到户不久,别人家因为劳力多,都有脚踩的那种带齿滚的打稻机,双抢打稻谷又快又轻松。但那玩艺儿重,要人抬,在田里拖动更要几个好劳力,所以我家里就一个板桶,只能抡起稻谷把在桶沿上摔,把谷粒用力摔脱稻梗,又吃力效率又低。双抢季节,温度奇高,半干不干的稻田里更是热得要命,蚊虫又多,吃不好睡不好又极度劳累,一个双抢下来,母亲真的要脱一层皮。那时我家和队上另外一个“半边户”一起合作双抢,两个女人带着几个孩子(我们抱把子,就是把割好堆好的稻谷把子送到摔谷子的人手里),往往别人家的秧苗都插下田了,我们两家的稻谷都还没收完。所以在很多时候,我的脑海里总有母亲在烈日下抡着稻谷把子一下一下使劲摔的样子。这么多年,也一下一下使劲地摔疼着我的心。

再后来,我们那里植种,功夫更利害。植种的那种稻子扬花时是夏天正午到两点左右最热的时候,这个时候必须下田“赶花”(就是拿着长竹篙把稻子的“父本”耸动,让花粉扬起受到稻子“母本”的花中去),那种稻谷长得比人还高,因为稻子打过农药,稻叶有锯齿,容易割伤皮肤导致中毒,所以赶花时还必须穿着厚实的衣服,闷在田里劳作时,皮肤温度不低于六十度,经常有人中暑。那时我最怕的就是暑假,因为家里田多,稻谷每天的扬花期较短,母亲即使再拼命,也不能把家里六七亩田在短时间内赶完花,所以我和弟弟也得做这些事情,虽然我们做得不多。母亲负责最大的两块田,她不可会象我们小孩子在劳作过程中还想能少赶一竹篙就少赶一竹篙地偷会儿懒,母亲总是能多赶一篙就尽量多赶一篙,只想有个好收成(那种稻子那时就一块多钱一斤,特值钱),所以几乎每年都中过暑,但她总是简单休息之后,又继续劳作。还有,就是那种稻谷需要打一些如“920”之类的激素农药,这种农药必须在中午最热的时候,兑上开水喷洒,这些事我们又帮不上忙,那时母亲腿上的皮肤经常被这些农药感染化脓。有一次为防飞虱洒石灰消毒,腿被石灰水浸咬后,一直溃烂到大腿。那段日子,母亲天天咬着牙给腿上涂紫药水,而那双腿紫一块红一块的样子,至今还让我心有余悸泪沾衣襟。就是这些沉重的岁月,母亲都无怨无悔地默默撑了下来。前些年,母亲还经常说我小时候懂事懂得早,做事做得多,很小的时候就帮家里当劳力干农活,我听了直想哭,因为比起母亲受的那些苦,真的又算什么呢?

前不久因为姨妈过八十岁的事,不知不觉就和母亲说到寿命的话题上来。母亲说自已身体不好,活到七十就满足了,说自已嘴巴啰嗦,年纪太大了讨人嫌。我说至少还要活到八十五嘛,看到孙子结婚抱重孙子,老人一般都喜欢这种儿孙满堂的话题。母亲听了呵呵一笑,然后极其认真地掰着指头算了一下,说八十五还有二十三年,儿子都快六十岁了,还有老娘在,都成老妖精了,说真要活那么大年纪,走也走不动了,弄饭也弄不起了,吃穿都要儿女侍候,那时自已都会觉得不好意思,与其拖累儿孙,不如早死还好一些。我听了半晌无语,以母亲一生不愿麻烦人的性格,她的真实思想真的就是这样。为了儿孙,为了这个家庭,母亲默默奉献操劳了这么多年。那些付出,那些血汗,那些艰辛的日子,母亲已毫不在意。而对于本应的回报,母亲居然也轻描淡写,毫不在意。我知道,她的心里,她的骨子里,只愿儿孙平安,顺利,健康。除此之外,别无他求。

母亲啊,您就好好地活下去吧,过了六十二,又是新一岁,向天再借五百年,真心的祝愿您健康,长寿。下辈子,您还是我最亲的娘,我还是您最亲的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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