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山洪灾害应急预案

时间:2023-12-30 03:38:09 作者:江西赖毅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江西赖毅”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3篇防山洪灾害应急预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防山洪灾害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一起分享。

篇1:防山洪灾害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山洪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的降低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对经济发展影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防总《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山洪灾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御预案。

一、组织指挥机构

当出现突发性局地山洪灾害后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情况,根据险情、灾情迅速作出决定,县防汛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预案,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按预案分工协作,所在乡镇政府及防汛单位具体实施。

二、工作职责

1、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当河道出现突发性险情或出现突发性山洪灾害时,县防汛指挥部发布命令,水务局派员现场技术指导,制定方案,属地乡镇负责组织实施。当发生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时,县防汛指挥部发布命令,矿管办(滑坡办)派员现场技术指导、制定方案,属地乡镇负责组织实施抢险。

(1)县气象局负责诱发山洪灾害的天气监测和预报,提前做好强降雨和灾害性天气预报,为山洪灾害防御提供气象预报信息。

(2)县矿管办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治理,全面掌握地质灾害分布情况,确定降雨可能诱发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危险区域,分析标明灾害可能发生的程度及影响范围,把防灾“明白卡”发放到村、户,并加强监测预警,切实做好我县矿山汛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治监督检查工作和技术指导。

(3)水务部门要做好山区洪水预报及各类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山区洪水灾害造成的损失。

(4)建设部门要全面掌握山洪灾害易发地区群众居住分布情况,加强城乡居民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严格对山洪灾害易发地区工程项目的规划审批,使各类设施建设尽可能避开山洪灾害危险区域。

(5)民政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危险区群众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

(6)农业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群众籽种供应工作。

(7)交通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道路的抢修疏通工作。

(8)财政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资金扶持工作。

(9)林业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林木的抢护工作。

(10)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处理突发的'山洪灾害。

(11)县粮食局、电力局、人武部、公安局、供销联社、商业局、物资局、卫生局、广电局、发改委、电信局、移动公司、教育局、经贸局、旅游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县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职责执行。

2、乡镇工作职责:

(1)乡镇长对本辖区防汛工作负总责,全面广泛深入宣传防汛知识法律法规,做好广大干部群众抗洪抢险救灾组织动员工作。

(2)及时组建抢险队伍抢险抗灾,落实防汛职责和任务。

(3)积极筹措防汛抢险所需物资。

(4)加强防汛值班,固定防汛专用电话,确保水情、雨情、险情、灾情快速传递和防汛抢险指令的执行。

(5)及时如实统计,快速上报洪涝、地质灾情。

三、山洪灾害报告和处理程序

如果发生山洪灾害,所在乡镇政府应在6小时内,同时迅速上报县防汛办、县矿管办;如果发生山洪灾害,山区乡镇政府应在4小时内、平原乡镇应在2小时内迅速报县防汛办。防汛办、矿管办、城镇防汛办在1小时内按程序报县防汛指挥部领导和上级部门,积极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四、监测预报

各乡镇政府要建立严格的防汛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领导手机要全天待机,保证防汛通讯联络畅通,并及时处理雨、水、险情警报。凡接到强降雨预报,要精心组织,妥善安排,迅速通知受威胁地区群众做好防汛抗灾准备。凡30分钟内降雨超过10mm的地区,做好启动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准备,派员监测重点滑坡、泥石流多发区域的险情;凡1小时降雨量超过30mm的地区,要适时启动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各级党政部门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果断启动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抗洪抢险,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预警信号发布方式

(1)当突发性山洪地质灾害发生时的报警按照《县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县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案》规定的报警方式执行。

(2)山区乡镇山洪暴发时采取鸣锣报警方式。

六、抢险救灾

1、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的同时,当地应急抢险队要迅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2、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山体、建筑物等要落实专人进行监测、防御。

3、当发生灾情、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4、如有人畜伤亡,要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

5、对紧急转移人员作好临时安置,确保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卫生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工作。

6、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七、保障措施

1、汛前检查

汛前,县级有关部门及乡镇政府要对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限期处理,消除隐患问题,该搬迁的要及早搬迁,对一时难于解决的问题,要安排专人负责防守。

2、宣传教育

要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宣传,向社会公布山洪灾害危险区分布范围和相应的防御措施,要采取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山洪灾害的防御知识,提高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如遇险情,做到防、撤、抢有序进行。并采用签发明白卡、张贴公示、培训宣讲等方式广泛向可能受灾群众预先交底告知。

3、奖励与责任追究

山洪灾害突发性强,点多分散,所以要将山洪灾害的检查监测、险情传报、转移、避险和防抢救灾责任,落实到村、组、户、人,各有关乡镇、部门要将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要将各级责任人上报备案,并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统计报告制度,山洪灾害发生后,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及时核实情况,如实统计上报。

要严格防汛指挥部调度和汛情、灾情反馈制度,所有防汛指挥部命令由防汛指挥机构下达,汛情信息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逐级反馈上报,要严肃防御山洪灾害的工作纪律,对在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中擅离职守、推诿扯皮、指挥组织不力、监测预警不及时、防御措施不落实、阻碍防汛指令执行、隐瞒假报险情灾情、贻误避险撤离时机等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将按照《省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之规定,严肃查处。

篇2:山洪灾害应急预案

我县是一个山洪灾害多发的县份,境内山、塬、川、滩皆存,其中山区面积2272.57平方公里,占版图总面积76.55%,由于山地、黄土台塬地质环境较为脆弱,人类道路建设、采矿工程等活动频繁,植被破坏严重,崩塌、滑坡、泥石流、水土流失等地质灾害极为发育。加之特殊地埋位置,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山区多年平均降雨量865.22mm,暴雨多集中降在7、8、9三个月洪水泛滥,加剧了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有逐年递增趋势,据调查统计,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18处,有48户147人居住在历史洪水位线下的河边及沟道口,严重的安全隐患点涉及7个乡镇,20个行政村,并威胁着部分地区人们的生命财产,影响制约着经济的顺利发展,为切实做好全县山洪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的降低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对经济发展影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防总《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山洪灾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御预案。

一、组织指挥机构

当出现突发性局地山洪灾害后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情况,根据险情、灾情迅速作出决定,县防汛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预案,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按预案分工协作,所在乡镇政府及防汛单位具体实施。

二、工作职责

1、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当河道出现突发性险情或出现突发性山洪灾害时,县防汛指挥部发布命令,水务局派员现场技术指导,制定方案,属地乡镇负责组织实施。当发生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时,县防汛指挥部发布命令,矿管办(滑坡办)派员现场技术指导、制定方案,属地乡镇负责组织实施抢险。

(1)、县气象局负责诱发山洪灾害的天气监测和预报,提前做好强降雨和灾害性天气预报,为山洪灾害防御提供气象预报信息。

(2)、县矿管办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治理,全面掌握地质灾害分布情况,确定降雨可能诱发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危险区域,分析标明灾害可能发生的程度及影响范围,把防灾“明白卡”发放到村、户,并加强监测预警,切实做好我县矿山汛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治监督检查工作和技术指导。

(3)、水务部门要做好山区洪水预报及各类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山区洪水灾害造成的损失。

(4)、建设部门要全面掌握山洪灾害易发地区群众居住分布情况,加强城乡居民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严格对山洪灾害易发地区工程项目的`规划审批,使各类设施建设尽可能避开山洪灾害危险区域。

(5)、民政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危险区群众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

(6)、农业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群众籽种供应工作。

(7)、交通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道路的抢修疏通工作。

(8)、财政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资金扶持工作。

(9)、林业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林木的抢护工作。

(10)、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处理突发的山洪灾害。

(11)、县粮食局、电力局、人武部、公安局、供销联社、商业局、物资局、卫生局、广电局、发改委、电信局、移动公司、教育局、经贸局、旅游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县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职责执行。

2、乡镇工作职责:

(1)乡镇长对本辖区防汛工作负总责,全面广泛深入宣传防汛知识法律法规,做好广大干部群众抗洪抢险救灾组织动员工作。

(2)及时组建抢险队伍抢险抗灾,落实防汛职责和任务。

(3)积极筹措防汛抢险所需物资。

(4)加强防汛值班,固定防汛专用电话,确保水情、雨情、险情、灾情快速传递和防汛抢险指令的执行。

(5)及时如实统计,快速上报洪涝、地质灾情。

三、山洪灾害报告和处理程序

如果发生山洪灾害,所在乡镇政府应在6小时内,同时迅速上报县防汛办、县矿管办;如果发生山洪灾害,山区乡镇政府应在4小时内、平原乡镇应在2小时内迅速报县防汛办。防汛办、矿管办、城镇防汛办在1小时内按程序报县防汛指挥部领导和上级部门,积极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四、监测预报

各乡镇政府要建立严格的防汛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领导手机要全天待机,保证防汛通讯联络畅通,并及时处理雨、水、险情警报。凡接到强降雨预报,要精心组织,妥善安排,迅速通知受威胁地区群众做好防汛抗灾准备。凡30分钟内降雨超过10mm的地区,做好启动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准备,派员监测重点滑坡、泥石流多发区域的险情;凡1小时降雨量超过30mm的地区,要适时启动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各级党政部门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果断启动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抗洪抢险,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预警信号发布方式

(1)、当突发性山洪地质灾害发生时的报警按照《县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县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案》规定的报警方式执行。

(2)、山区乡镇山洪暴发时采取鸣锣报警方式。

六、抢险救灾

1、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的同时,当地应急抢险队要迅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2、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山体、建筑物等要落实专人进行监测、防御。

3、当发生灾情、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4、如有人畜伤亡,要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

5、对紧急转移人员作好临时安置,确保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卫生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工作。

6、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七、保障措施

1、汛前检查

汛前,县级有关部门及乡镇政府要对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限期处理,消除隐患问题,该搬迁的要及早搬迁,对一时难于解决的问题,要安排专人负责防守。

2、宣传教育

要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宣传,向社会公布山洪灾害危险区分布范围和相应的防御措施,要采取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山洪灾害的防御知识,提高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如遇险情,做到防、撤、抢有序进行。并采用签发明白卡、张贴公示、培训宣讲等方式广泛向可能受灾群众预先交底告知。

3、奖励与责任追究

山洪灾害突发性强,点多分散,所以要将山洪灾害的检查监测、险情传报、转移、避险和防抢救灾责任,落实到村、组、户、人,各有关乡镇、部门要将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要将各级责任人上报备案,并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统计报告制度,山洪灾害发生后,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及时核实情况,如实统计上报。要严格防汛指挥部调度和汛情、灾情反馈制度,所有防汛指挥部命令由防汛指挥机构下达,汛情信息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逐级反馈上报,要严肃防御山洪灾害的工作纪律,对在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中擅离职守、推诿扯皮、指挥组织不力、监测预警不及时、防御措施不落实、阻碍防汛指令执行、隐瞒假报险情灾情、贻误避险撤离时机等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将按照《省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之规定,严肃查处。

篇3:山洪灾害应急预案

一、防汛基本情况

我乡位于丰都县北岸,距县城80公里。有小(二)型水库4座,全乡共有7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53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3443人,幅员面积51.6平方公里。

二、防汛组织保障

为做好防汛工作,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凤余

副组长:陈越祥、范灿、秦勇、向玲、陈葵阳

成员:王荣辉、杨娅、王黎、付承福、陈东、江禄鑫、杨秦领、隆远权、任华军、秦宗臣、各村(居)委会主任。

三、各成员职责

组长:负责全乡防汛工作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相应防汛应急响应等级。

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全乡防汛工作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农服中心:负责防汛避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各村的确定预警水位,确定各村的临时安置点,重点抓好全乡范围内水库、山坪塘等水利工程的汛前汛中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制订度汛方案,负责防汛技术指导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灾核灾,做好重点水利设施蓄水调度运行。

社事办:负责灾情统计和核查,及时向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灾情信息。

卫生院:做好全乡范围内的医疗药品、器械的汛前安全,尤其要做好乡村医院(室)人、药、器材的安全,组织医护人员做好防汛突发应急事件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汛后要及时消毒防疫,杜绝疾病流行。

教管中心:负责全乡内学校校舍安全和在校学生汛期安全,做好师生疏散工作。加强安全检查,特别是危房的学校、教室,汛前要维修加固完善,确保学生、员工安全。

党政办:负责全乡防汛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和宣传工作。

财政办:负责全乡防汛工作经费安排。

各村村委:负责本村防汛物资、人员准备工作,根据历史洪水情况,确定各村的预警水位,汛期安排各村值守人员,收集本村雨情、水情,第一时间处理防汛突发事件并做好上报工作。

四、预警信息发布

根据天气预报和本乡范围内的实际降雨情况,及时向各村发布预警;

蓝色预警:根据天气预报,对即将来临的强降雨或连续降雨超过30mm并有持续强降雨时,由副组长发布;

黄色预警:在持续强降雨时,根据各村水情或是有三个村组水位超二级警戒线时,及时由副组长发布;

橙色预警:有一个村进水时,由组长发布;

红色预警:超过两个村进水时,由组长发布。

五、应急响应

蓝色响应:乡政府必须留有相应的值班人员,负责收集全乡的雨情、水情。

黄色响应:全体乡干部在岗在位,做好抢险准备,各联系村干部进驻各联系点;

橙色响应:第一时间上报县防洪办和县领导,除留有相应的值守人员,全体乡干部、防汛民兵应急小分队赴受灾点紧急处理灾情,并根据实际情况,就近联系附近的应急小分队和县级抢险队伍救援;

红色响应:第一时间上报县防办和县领导,除留有相应的值守人员,全体乡干部赴各受灾点紧急处理灾情,并根据实际情况,就近联系各村居防汛应急小组和县级抢险队伍救援。

六、预警级别的变更

预警升降:随着汛情预警信息的不断变化,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组织实时会商,认为防汛突发事件的影响与原预警影响有较大变化时,可改变预警级别,并发出新的预警信息。

预警结束:按照“谁发布、谁取消”执行。

七、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政府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八、信息处理

各村对本村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汇总分析,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迅速将情况上报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对各类防汛突发事件以及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任何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政府或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有权对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进行举报。

九、教育、培训和演习

1.宣传教育。由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防汛、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重点地病险水库、泥石流易发区等周边的居民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公民防洪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2.培训和演习。开展面向各村两委人员的防汛突发事件相关知识培训,在培训教材中,增加防汛突发事件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内容,以增加各村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知识和能力。

防汛工作应根据预案,定期组织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应急演习,应急演习应包括演习准备、演习实施和演习总结三个阶段,确保做好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理的程序,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等各项工作;在群众中普及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篇4:乡镇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精选)

一、基本情况

(一)社会经济及自然地理情况

山阳区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范围大部分在山阳区中星办事处境内,位于焦辉公路以北海拨200米以上地区。涉及巡返、上马、寺河、高岭、桶张河、庙河、冯河等行政村及山阳实业公司、涧兴实业公司所辖地。面积约19.3平方公里,耕地7.2千亩,人口1.2万人。

区域内年各业总产值2亿元以上,工业及其它行业产值约占总产值95%,主要有化工、建材、运输等行业。农业、林业、牧业等行业产值约占总产值5%。农业用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豆类、油料等作物,平均单产3150公斤/公顷,年人均产粮312公斤。

该区域地层属古生界石炭系和奥陶系,地势随太行山走向,向东、东南和南倾斜,地面单斜,以山区、丘陵地貌为主。

(二)水文及气象特征

该区域属海河流域,卫河水系。河道、冲沟属季节性河沟,旱季无水,汛期因暴雨河水陡涨,往往造成下游涝灾。主要河道有:东部与马村区交界的山门河,西部与解放区为邻的群英河以及流经境内的瓮涧河。上述三条河道由于切割较深,如发生洪水及上游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情况,其危害程度较小。区域内另有小型冲沟9条,分别为牛庄泄洪沟、冯河泄洪沟、寺河泄洪沟、上马村泄洪沟、巡返泄洪沟,总长约11000米。由于流经地域内植被少,土质结构差,水土流失严重,发生山洪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该区域地下水埋藏较深,水量丰富,主要赋存在250米以下奥陶系灰岩中。区域属温带大陆性气候,气候干燥,光热资源充足,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4.9,年降水量550-630毫米,6-9月份降水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60-70%.

二、山洪灾害的特点及防御山洪灾害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特点

由于该区域河道冲沟属季节性河沟,旱季无水,汛期发生山洪灾害以暴雨成因为主,山区由于地形陡峻,所降暴雨往往历时短而强度大,河水陡涨,水量集中,造成下游涝灾,山洪作用时间短,往往暴涨暴落。

(二)防御山洪灾害存在的问题

1、山区人为过度开采石料,破坏植被和岩层,造成水土流失,使山洪诱发滑坡及挟带泥沙、石块造成壅塞的可能性提高。

2、群英河、瓮涧河、山门河、牛庄泄洪沟、冯河泄洪沟等处,因城市扩建、工厂改建弃土、修路弃土、居民倾倒垃圾、私搭乱建房屋等,挤占、阻塞河道现象十分严重,影响河道行洪。

3、群英河、瓮涧河等主要行洪河道进入市区后,由于堤岸较陡,且土质松软,一旦河道满水,经浸泡冲刷后土岸将发生滑坡、坍塌,影响沿河道路、建筑物的安全。

三、山洪灾害防御方案

(一)基本原则及目标

今年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坚持“以防为主”的方针,要贯彻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原则。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干部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落实各项责任制,确保遭遇特大暴雨山洪时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组织指挥管理体系

山阳区抗旱防汛指挥部是本区域山洪灾害防御的组织领导机构,履行统一领导,组织部署,集中指挥的职责。在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中,实行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管理责任制,各级政府的行政首长、单位、部门一把手要对本辖区内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全面负责,做到思想到位,指挥到位,投入到位,否则出了问题要追究行政首长责任。各级领导要加强对《防洪法》和防汛专业知识的学习,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切实担当起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责任。

汛前,各办、各部门要深入现场检查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反映和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洪水到来时,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度汛。

(三)监测及预警预报方案

1、监测

监测措施主要为:汛前防洪检查,雨季和洪水期间派人巡守或看守以及观测检查。

汛前指挥部组织人员对3条行洪河道以及9条冲沟的抗洪能力进行检查摸底。同时,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责任分工,积极主动做好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制定出防抢措施,保证安全度汛。

在汛期和洪水期间由区防指、当地办事处以及相关部门安排专人值守,观测检查站,按时如实报告情况。

2、预警、预报

由于山洪的集流时间短、预见性短,因此,山洪预报属紧急预报。预报内容主要是:预报降水的可能性及降水量,降水强度;根据降水量来预报径流深度、强度等;根据径流深度预报有关地点(流域出口、村落、耕地等)的流量和水位。

预报人员由区防指办公室,办事处选派专人负责,如实及时上报雨情、汛情、灾情。

(四)躲灾、避灾方案

躲灾、避灾主要有永久转移和临时转移两种方案。永久转移指汛期通过检查,位于山丘区河道,冲沟附近零星居民和群英河、瓮涧河道内私建房屋居民,由当地办事处责令其限期搬出,以免造成伤亡。临时转移指山丘区居民接警后由当地办事处安排其向远离行洪区的地区转移。下游河道附近居民接警后由办事处、单位、部门组织转移至安全地带。

(五)发生突发性灾害时的应急抢救方案

1、转移:迅速转移发生突发性灾害地段内的居民。

2、抢险;堵塞漏洞,加固洪水漫堤地段,在出险地段定领导、定任务、定责任、定时限,完成抢险任务。

3、抢救:及时抢救遇险人员以及财产,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4、疏通:疏通遇险下游河道,清理障碍,及时排洪。

篇5:山洪灾害应急处理预案(通用)

为及时有效地开展抗洪救灾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防汛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以防洪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不断提高防汛抗洪的水平。

(4)坚持依法防汛抗灾,实行公众参与,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参与和支持抗洪救灾工作。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1)卫生院设立防汛抗洪领导小组,负责医院域内的洪水灾害应急工作。

组长:李国高

副组长:曾祥润

成员:葛大明、万伯祥、周雄英、各村乡村医生。

在区党委、区政府、区卫生局及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全院重大洪水灾害的抗洪救灾工作;传达贯彻上级防汛指挥部对抗洪救灾工作的指示;根据汛情变化研究抗洪救灾对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防汛经费、物资的安排使用与管理;组织收集、评估、核查和上报灾情;开展防汛抗洪以及转移安置、灾后救助和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制定和落实灾区疾病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向灾区派遣疫病防治队和医疗队;负责制定救灾防病所需医药器械计划等工作。

2)卫生院成立洪灾医疗救治小组,负责洪水灾害后的医疗救治工作。

组长:曾祥润

成员:葛大明、文健、陈名儒、林珊、万伯祥、蔡承志、葛朝平、张恋、谭方霞、各村乡村医生。

救治小组做好急救药品、物品的准备,随时处于应急状态,租用一车辆作为急救车,急救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无阻。

3)卫生院成立消杀小组,负责灾后消毒灭菌及防疫的工作。

组长:周雄英

成员:葛达明、文健、林珊、葛朝平、曾晓川、各村乡村医生。

4)卫生院成立物资储备小组,负责物资储备工作。

组长:郭晓玲

成员:曾德俊

物资储备组要做好各类急救药品和器械的储备工作,随时供应医疗救治组及消杀组的各类医疗急救物资。

5)卫生院成立信息组,负责组织收集、核查和上报灾情的工作。

组长:葛大明

成员:范承宗

信息组要做好各类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3、预防和预警机制

洪涝灾情发生后,及时向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洪涝灾害情况,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损失。不得夸大或虚报、瞒报。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

4、应急响应

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IV级(一般)、III级(较大)、II级(重大)和I级(特别重大),颜色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待命。如果接到通知后不到位,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因洪水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应组织相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6、指挥和协调

现场应急指挥和协调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出现洪水灾害后,防汛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7、应急处置

各类应急工作小组、抢险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设备。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灾民的生活救助、疾病控制工作。

8、应急保障

负责灾后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经费、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篇6:防山洪应急预案

汛期即将来临,为了更好地贯彻“积极防御、常备不懈、全力抢险、确保安全”的防汛方针,做好我村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根据上防指《郑州市上街区关于印发20__年城市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研究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按照防洪与除涝并重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防洪工作会议精神,立足于防大洪、抢大险、抗大灾,做到早部署、早准备、有备无患,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扎扎实实搞好今年的城市防汛工作,确保辖区安全度汛。

二、组织领导

根据办事处要求,我村成立防汛抢险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总体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委主任担任组长,村组干部为成员。同时成立抗洪抢险小组、应急队、预备队。相关任务分配如下:

1、遇较大汛情时,抢险小组做好应急准备,出现险情接通知10分钟赶到指定位置集合抢险。

2、遇特殊汛情时,预备队做好准备,根据村防汛领导小组要求,随时增援各地险情地点。

3、应急队负责我村重点防汛隐患地区,随时增援防汛重点区域。

三、应急处置

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汛情灾情报告制度和记录制度。当发生汛情和灾情时,立即报告上级防汛指挥部。并在上报的同时采用有力的措施进行处置。

1、汛期内要保障所有防汛设施检修保养完毕,进入使用状态;防汛物资器材储备完毕,随时听候调用;各抢险突击队组建完毕,并上报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2、出现汛情时,防汛领导小组要及时掌握水情、天气变化情况,分析趋势,并与抢险人员保持联络。抢险队伍就地待命,做好抢险准备工作。

3、连续持续暴雨降雨量在每小时30mm以上的为超标准汛情。此时,防汛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对本区低洼地带和易发生地质灾害点的巡查,加强观测,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群众撤离。对受灾较严重的路、桥树立警示标志,严禁行人过往,确保安全。各抢险救灾小组到位,准备好抢险救灾物资,随时待命出发。取消人员请假外出(特殊情况除外),所有人员必须在职在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掌握水情、险情、灾情,并及时上报,做好上传下达。

四、保障措施

防汛抢险工作人员务必熟悉本预案,牢记职责,要以高度重视、高度负责的态度投入抢险救灾各项工作,切实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应急抢险队要配齐必备的抢险工具、设备,定期检查、更换,发现缺失要及时补充,保证抢险工作的需要。抢险过程中,遇到危房倒塌、火灾、煤气泄露、电气设施损坏等其他情况,由抢险人员向“110”公安联动中心报警求援。

篇7:2023山洪灾害应急处理预案(精选)

1、总则

1.1总编目的及依据

为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山洪灾害应急、保障和防控体系,全面提高应对山洪灾害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的消除山洪灾害危害,避免和减轻山洪造成的损失,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障本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杜绝群死群伤,根据《卢氏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矿区内山洪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是矿区山洪灾害防御组织,协调本公司山洪灾害应急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程序规范。

1.3预案有效期

本预案有效期为3年,特殊情况下及时予以修订。

2、基本情况

2.1社会经济和河流情况

本公司位于潘河乡清河村后清河组,公司有3个采矿区(清南、清北、前坪矿区)一个选厂一座尾矿库,全公司有职工345人,矿区面积大约有8平方公里,清河从矿区穿过是全矿区的中间防洪河流。

2.2山体滑坡情况

本公司没有发现山体滑坡迹象。

3、危险区

我公司危险区主要在清南矿区712、706、700、744以及尾矿库。

4、群防群测组织体系

4.1人员组成

本公司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总指挥由钟文均担任,副总指挥由__担任,成员为__、__、__、__、__、__等21人。同时成立一支由青壮年职工为主体的32人应急抢险队伍,应急抢险队长由__担任。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指挥部确定雨量观测员2名、水位观测员2名,预警员(包括鸣锣员、口哨员、手动警报器报警员)共9名,负责水雨情、险情的监测、发送及预警工作。

4.2主要职责

4.2.1相关机构职责如下

指挥部:在县、乡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落实山洪灾害防御避灾躲灾各项措施,掌握山洪险情动态,收集雨情、水情、灾情等资料数据并上报,定期进行险工险段、山体开裂、滑坡等隐患的监测,动员和组织员工的安全转移与避险,认真执行上级的命令,积极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建设等。认真落实公司、各坑口、二级联创机制,确保发生洪灾后人员能够及时转移。在发生交通、通讯、电力中断的紧急情况下,指挥做好本公司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和人员转移工作。

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4.2.2相关人员职责如下:

总指挥:负责组织制定本公司防御山洪的各项制度,组织做好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增强广大职工防御山洪的意识;负责组织开展本公司防御山洪的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的建设,不断提高防御山洪灾害的能力。负责编制本公司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贯彻执行上级调度命令。根据汛情,及时做出防御山洪灾害工作部署,组织指挥本公司职工参加抢险;山洪灾害发生后,立即组织、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职工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保持社会稳定。

监测员:负责本公司的雨量、雨情、水位、险工险段、泥石流及滑坡点的监测工作。

预警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

5、水雨情信息监测

5.1监测内容

本公司的水雨情监测内容包括水位监测、降雨量监测、泥石流监测和滑坡监测。降雨量监测收集简易雨量站的降雨量信息;水位监测收集河道水位资料,泥石流和滑坡监测负责监测由山洪引起的泥石流、滑坡资料。

5.2监测要求

监测要突出实时性、准确性,以便能提供实时的、可靠的监测资料,并及时将检测结果上报给各级防汛指挥部。

5.3监测方式

监测采取群防群测为主的方式。通过利用现有雨量站、水位站进行监测,将监测到的数据及时报告到防汛指挥部。在发生暴雨时,要充分发挥群防群测的作用,发现险情及时报告。

篇8:2023山洪灾害应急处理预案(精选)

一、目的

为做好水灾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水、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乡防洪危机等自然灾害。

三、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量、水利、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乡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灾情的发展和防洪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部

乡成立山洪灾害指挥部,由乡长任总指挥,分管副乡长任第一副总指挥,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乡各部门成员、小学、卫生院、村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本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市、区防汛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乡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措施,制定乡山洪灾害方案;组织全乡的山洪灾害、山洪灾害工作;对全乡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由乡防指组织成立转移安置组、卫生救护组、学校安全组、治安保卫组,实施安置保障。

1、党政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综治办负责出现山洪灾害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3、乡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4、乡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山洪灾害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山洪灾害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5、民生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乡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6、财政所组织实施全乡山洪灾害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乡提出的申请,会同乡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山洪灾害经费,并监督使用。

7、卫生院负责山洪灾害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乡防指提供山洪灾害受伤人员;组织医疗卫生和流行。

8、小学负责学校山洪灾害工作,防止山洪灾害,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实战演练,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9、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山洪灾害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山洪灾害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每日14时前报乡山洪灾害指挥部办公室。

五、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灾害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乡山洪灾害指挥部。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1、乡防指指挥长主持乡防指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指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洪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由乡防指副组长带班,加强防汛值班,及时发布汛情通报及防汛措施;乡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乡防办随时将情况上报区防指。

2、受灾村村委会的主要领导应根据乡防指指今及时动员、部署本村防汛工作,服从乡防指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工作;乡防汛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受灾区做好防汛和抗灾救灾工作。

(二)应急响应措施

当发生汛情灾害后,乡防指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信息报送和处理各类防汛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円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乡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区防汛指挥部。

七、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乡防指统一指挥村组及各有关单位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乡防指研究分析雨情、水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进行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乡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村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村组织买施抢险救火、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乡负责所属预备役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并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村转移危险地方的群众。成员部门单位分别指导抢险救灾工作;乡民生办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乡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乡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买和争取上级财政困又付,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农行等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二)医疗卫生保障。乡卫生院等单位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三)后勤保障。灾害发生的村配合乡政府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四)灾情核查。民生办牵头,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乡防指

(五)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村庄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方的重建工作。各村委会、乡直各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每个成员单位必须成立15-20人以上的抢险突击队,并报乡山洪灾害指挥部备案。

八、附则

对防汛抢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乡防指报乡政府进行表彰。对防汛工作中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防洪法》、《水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篇9:2023山洪灾害应急处理预案(精选)

为了有效的防御台风、山洪灾害,尽量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x村防台风和山洪灾害应急预案。

一、基本概况

x村村位于x,总面积x平方公里,辖x个村民组,x户,x人,境内有x河沿村而过,涉及x余人。

二、危险区、安全区划分

根据区域山洪灾害的形成特点,在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区域的基础上,结合气候和地形地质条件、人员分布等,分析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范围,合理划分危险区、安全区如下表。

x村山洪灾害防治危险区、安全区划分

三、山洪灾害防御组织机构

为有效防御台风山洪灾害及泥石流,特成立x村灾害领导小组:

四、预警预报

村发出到各农户的预警信号为广播、喇叭、铜锣声、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如遭遇险情时,由各村预警员发出警报信号,警报信号设置为:持续短声铜锣,表示险情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危险区、警戒区村民立即按预定转移路线有秩序的把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

预警预报和转移命令有村支部书记负责。

当村境内上游出现强降雨时,预计可能会发生山洪灾害和泥石流,抗灾领导小组要进入临战状态,加强巡查,通知危险区域内的群众做好撤离准备,通知方式采取电话联系。

如出现连续降雨3小时,降水量达50毫米时要发布预警,连续降雨6小时,雨量超过90毫米,或已有连续降雨超过110毫米而仍连续降雨时,应要准备转移老弱病残人员,当降雨6小时,降水达130毫米,而且还有持续的可能,应对威胁区域内的人员全部转移。

转移命令下达后,各区域责任人电话通知或呼喊声或敲铜锣作为警报信号,群众按预先设定的方案做好准备或按制定路线转移到安全区域,电话不通的由责任人到户通知,并负责撤退人员的清点工作。

五、制定转移、撤离方案

明确各自然村每户的撤离线路,撤离安置地点,并明确相应的负责人。

在组织撤离时,要服从联系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做到动作迅速、秩序井然和相互关照,要以保证生命安全为主,千万不要为了顾及家里财产而延误撤离时机,在较短的时间内撤离到指定安全地带。村支部书记、主任在本村遭遇严重山洪组织群众撤离时,要尽早向乡政府和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汇报。

六、生活保障

灾害发生后被转移的人要确保他们有饭吃,有水喝,有房住,有病可医,他们的吃、住、医由村委会统一安排和调度并且配备好生活中的必需品,一旦发生灾害,卫生防疫由村卫生室负责。

篇10:水电站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强化全区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的统一组织和指挥,统筹做好城区清雪除冰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冰雪灾害对全区生产、生活的影响,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4)《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5)《青岛市城市冰雪灾害应急预案》

(6)《城市雪灾气象等级》

(7)《市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青岛市市北辖区内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同应对,专业处置;军地结合,公众参与。

1.5风险评估

根据我区冰雪灾害特点及历年城区冰雪灾害发生情况分析,冬季因寒潮、降雨、降温及其他因素,城区冰雪灾害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城区道路、桥梁、人行道及公共场所等其他设施的正常使用。

(1)我区冬季气温较低,遇寒流时,冰雪灾害发生的概率增大。冰雪灾害易造成道路结冰,加之部分道路坡度较大,导致城区车辆在道路、桥梁上行驶安全性明显降低,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增加,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于道路交通受阻,也会造成物流等运输中断,影响城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

(2)因积雪、结冰过厚,易造成公交站亭、建筑工棚及危旧房屋倒塌、电线电缆中断,影响企业、市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3)我区公共广场、口袋公园较多,夜间降雪如果不能快速清除,将不利于市民的正常活动,冰雪融化可能造成广场结冰,市民在公共场所易发生滑倒伤人事件。

(4)冰雪灾害发生后,如果不能及时清除房屋及高空物体上的积雪,将形成冰凌,一旦冰凌掉落,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及其他灾害。

(5)由于昼夜温差较大,冰雪灾害发生后,会形成冰融现象,出现结冰路面覆盖积雪的情况,车辆行驶时易发生滑移失控事故。

(6)在清雪除冰过程中,使用的融雪剂不当,可能会造成环境污染及园林植物损害。

1.6事件分级

按照冰雪灾害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冰雪灾害由低到高划分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4个级别。

一般冰雪灾害(Ⅳ级):24小时内出现降雪及道路局部结冰情况,对城区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活等造成一般影响的;因冰雪灾害原因,造成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3小时以上(“以上”包含本数,下同)、6小时以下(“以下”不包含本数,下同)的。

较大冰雪灾害(Ⅲ级):24小时降雪量2.5mm以下及出现局部道路结冰,对城区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因冰雪灾害原因,造成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重大冰雪灾害(Ⅱ级):24小时降雪量2.5-5mm及出现道路结冰情况,对城区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严重影响的;因冰雪灾害原因,造成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

特别重大冰雪灾害(Ⅰ级):24小时降雪量5mm以上及出现大面积道路结冰,对城区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极其严重危害或影响的。

1.7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为《市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支持性文件,主要针对《市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冰雪灾害,与《青岛市城市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相衔接。各相关部门、单位、街道办事处,应根据本预案内容,制定本部门、单位、街道办事处冰雪灾害预案或处置方案,并与本预案相衔接。

2.组织指挥机制

2.1区防汛(清雪)指挥部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是全区清雪除冰组织指挥机构,由区政府副区长任总指挥,区城管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教体局、区文旅局、区退役军人局、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区城建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房管中心、区市场建设服务一、二中心、各街道办事处、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历史城区管委会、青岛山炮台教育基地、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市北交警大队、市北消防大队等单位主要领导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区防汛(清雪)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冰雪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

(2)组织指挥一般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较大及以上级别冰雪灾害的先期处置,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给予支持;

(3)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冰雪灾害,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发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

(4)负责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

(5)根据冰雪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

2.2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办公室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城管局,是区防汛(清雪)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城管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城管局分管局长担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落实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办公室的决定;

(2)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区级冰雪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

(4)建立冰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核实与研判,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5)负责组织冰雪灾害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

2.3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冬季冰雪灾害清雪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服从区防汛(清雪)指挥部的指挥,保障本单位或本系统的清雪应急资源处于随时可用的良好状态。按照各自职责参与清雪工作,各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1)区委宣传部:协调指导事件具体处置部门做好新闻发布、记者对接、舆情研判等工作,协调指导媒体按照新闻发布口径做好新闻报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把握正确导向。

(2)团区委:负责组织发动全区青年志愿者参与冰雪灾害相关服务工作。

(3)区教体局:负责指导、督促学校进行冰雪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及责任范围内的清雪工作;根据冰雪灾害避险需要,协调学校提供应急避险场所;下达学校停课通知。

(4)区文旅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因冰雪灾害滞留的旅行社组织的旅客实施救援。

(5)区退役军人局:遇有冰雪灾害时,协调部队参与城区清雪除冰工作。

(6)区民政局:做好灾后受灾困难群众的政策内社会救助工作。

(7)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区市政一、二公司,环卫一、二公司,绿化一、二公司、交运北洁公司和区花木公司按照《市北区道路清雪工作分工表》做好责任范围内主次干道的清雪工作,及时清理责任范围内雪后垃圾杂物,尽快恢复城区环境卫生;做好责任范围内倒伏树木的清理工作;督促责任范围内施工单位做好工地及出入口周边道路的积雪清除及抢险工作;突发冰雪灾害严重影响施工时,通知责任范围内施工单位做好停业工作。协调上级部门解决群众供水、供电、供热、排水等问题;负责指导、督促物业公司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清雪工作,并对物业公司的清雪工作进行检查。

(8)区城建局:负责配合市住建局做好全区建筑施工工地环境秩序的管理,包括围挡设置等,配合做好开发建筑施工场地清雪布置、检查和指导工作,确保施工现场清雪除冰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9)区卫健局:负责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及时督促医疗机构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清雪工作。

(10)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冰雪灾害期间主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11)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导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对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未履行扫雪除冰责任的行为依法处罚。

(12)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区直管公房危旧房的排查工作,做好相关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13)区市场建设服务一中心、二中心:负责做好所属市场清雪工作;加强冰雪灾害期间市场的监管。

(14)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管区范围内清雪防滑工作负总责。降雪前,积极开展清雪防滑宣传活动,增强居民清雪意识,发动企事业单位、居民群众积极落实社会清雪责任;降雪期间,组织街道干部、社区居民委员会,发动群众和社会力量对责任范围内市政支路、背街小巷、居民楼院等部位的积雪清除及抢险工作;组织驻管区企事业单位按照“门前五包”制度,清扫人行道积雪,与各单位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做好辖区危旧房的摸底排查工作,做好相关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积极协调驻区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市民进行义务清雪,及时清理责任范围内雪后垃圾杂物,尽快恢复城区环境卫生;做好责任范围内倒伏树木的清理工作;突发冰雪灾害严重影响企业生产时,通知企业做好停产工作。

(15)历史城区管委会、青岛山炮台教育基地:负责对责任范围内的道路开展清雪除冰工作。

(16)中央商务区管委会:负责对责任范围内未移交部分的路段开展清雪除冰工作。

(17)公安市北分局:负责冰雪灾害期间社会治安维护及生活秩序管控;对妨碍清雪人员执行清雪作业的单位和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协助相关部门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转移安置。

(18)市北交警大队:负责做好冰雪灾害期间道路交通的指挥疏导、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置工作;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及交通引导工作。

(19)市北消防大队: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全区应急抢险工作。

(20)区机关各部门:积极参加清雪防滑工作,做好各项准备,随时服从调度指挥。

3.监测预测

3.1预防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责任范围内的冰雪灾害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冰雪灾害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冰雪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2预测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历年冰雪灾害案例汇总、年度气候趋势预测等,对冰雪灾害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对于外地已发生的冰雪灾害也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防范、预测,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3.3预报

市气象局发布降雪预报及冰雪灾害性天气预警级别后,区防汛(清雪)办公室根据市气象局的降雪预报及预警级别,通知各防汛责任部门做好防汛工作。

4.预警

4.1预警分级

按照冰雪灾害发生的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冰雪灾害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Ⅳ级、Ⅲ级、Ⅱ级、I级4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4.1.1蓝色预警(Ⅳ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蓝色预警:

(1)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可能出现降雪及道路局部结冰情况,将对城区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活等造成一般影响的;

(2)经区防汛(清雪)办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一般冰雪灾害的。

4.1.2黄色预警(Ⅲ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黄色预警:

(1)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2.5mm以下及出现局部道路结冰,将对城区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

(2)经区防汛(清雪)办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较大冰雪灾害的。

4.1.3橙色预警(Ⅱ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橙色预警:

(1)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2.5-5mm及可能出现道路结冰或积雪情况,对城区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严重影响的;

(2)经区防汛(清雪)指挥部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重大冰雪灾害的。

4.1.4红色预警(I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红色预警:

(1)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5mm以上,并伴有大风降温,将出现大面积严重道路结冰或积雪情况,对城区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极其严重危害或威胁的;

(2)经区防汛(清雪)指挥部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特别重大冰雪灾害的。

4.2预警发布

4.2.1预警发布主体

区防汛(清雪)办根据冰雪灾害影响情况和市级主管部门通知要求,及时发布冰雪灾害预警。

4.2.2预警发布内容

包括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建议采取的措施、发布机关和发布时间等内容。

4.2.3预警发布方式

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网站、微博、微信等相关媒体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发布或通报有关部门(单位)。

4.3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区防汛(清雪)办、各成员单位应密切关注冰雪灾害的发展态势,及时做出反应;加强值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4.3.1蓝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区防汛(清雪)办副主任、相关人员在岗值班。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由分管领导部署并指挥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清雪工作,制定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安全,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区防汛(清雪)办。

(2)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短信、微博、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防灾应急常识、发布有关信息;

(3)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4)检查、调集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5)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6)各相关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融雪除冰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清雪人员、机械、物料三落实工作;

(7)气象及相关责任部门随时关注、监测天气变化,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报送区防汛(清雪)办,适时提升响应等级;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3.2黄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蓝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副总指挥在岗带班,防汛(清雪)办主任、相关人员到岗值班,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由主要负责人部署并指挥本单位、本行业(领域)清雪工作,制定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安全,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区防汛(清雪)办。

(2)加强对冰雪灾害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警,组织专家对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强度、事件级别进行研判,并提出相关建议;

(3)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冰雪灾害危害的警告、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4)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

(5)采取各种方式,提示受影响或可能受影响区域的单位和居民,利用各自的清雪工具、机械、物料等其他设备做好清雪除冰工作;

(6)指令应急救援队伍、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7)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4.3.3橙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1)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副总指挥在岗带班,防汛(清雪)办主任、相关人员到岗值班。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由主要负责人部署并指挥本单位、本行业(领域)清雪工作,制定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安全,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区防汛(清雪)办。

(2)积极发动社会群众参与清雪除冰工作;

(3)在区防汛(清雪)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指挥下,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清除积雪,确保城区市政设施和公共交通的运行正常。

4.3.4红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橙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主要措施:

(1)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在岗带班,副总指挥、防汛(清雪)办主任、以及相关人员到岗值班,响应范围为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全体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由主要负责人部署并指挥本单位、本行业(领域)清雪工作,制定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安全,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区防汛(清雪)办。

(2)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派遣工作组,指导、督查各成员单位及时做好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4.4预警变更与解除

区防汛(清雪)办应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有关规定变更预警级别;危险已经解除的,按规定解除警报,终止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5.信息报告

5.1报告责任主体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收集冰雪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并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和分析评估,及时向区防汛(清雪)办报告。特别重大的,可同时向上一级报告。

5.2报告时限和程序

冰雪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应立即核实并在10分钟内以电话形式、4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防汛(清雪)办和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5.3报告内容

冰雪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是否已发出预警信号、是否需疏导交通及周边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接到国家、省、市领导批示的,办理情况也应及时向区防汛(清雪)办进行报告,由区防汛(清雪)办负责汇总,分别向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区政府进行报告。

6.应急处置

6.1先期处置

冰雪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和区政府报告。

冰雪灾害发生后,接报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6.2分级响应

(1)一般冰雪灾害(IV级):由区防汛(清雪)办提出建议,报区防汛(清雪)办主任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处置。

(2)较大冰雪灾害(Ⅲ级)、重大冰雪灾害(Ⅱ级)、特别重大冰雪灾害(I级):由区防汛(清雪)办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启动应急响应,配合市级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协同处置。

6.3指挥与协调

(1)一般冰雪灾害(Ⅳ级):区政府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或区政府分管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对于一般突发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区政府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2)较大冰雪灾害(Ⅲ级):区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对于较大突发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多的事件等,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3)重大、特别重大冰雪灾害(Ⅱ级、Ⅰ级):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较大及以上冰雪灾害,市政府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统一领导下,按照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6.4应急处置措施

6.4.1一般冰雪灾害处置措施

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市政、园林、环卫等专业融雪作业队伍及时到位,组织抢险人员采用“扫雪和融雪相结合,以扫雪为主”的作业方式,首先清除道路上的大部分积雪,然后撒少量融雪剂来防止道路冻结;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社区、驻区企业、物业公司做好责任范围内市政支路、背街小巷、居民楼院等部位的清雪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对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未履行扫雪除冰责任的行为依法处罚;区教体局负责督促各学校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清雪工作;区市场建设服务一中心、二中心负责组织做好所属市场的清雪工作;其他清雪责任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城区清雪工作有序开展;各清雪成员单位及时向区防汛(清雪)办报告冰雪灾害的发生、发展和处置情况。

6.4.2较大冰雪灾害处置措施

在采取一般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

各专业除雪作业队伍要做到雪中与雪后清雪、融雪并举,保证及时对城区主干道、次干道、桥梁、人行立交桥、人行地下通道、公交线路集中的道路、坡度较大的道路、公共场所等重点位置进行清雪、融雪、除冰作业;市北交警大队组织做好道路交通疏导等工作;区委宣传部必要时通过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避免出现现场混乱局面。

6.4.3重大冰雪灾害处置措施

在采取较大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迅速调派紧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进入现场进行处置;对于持续出现的大面积的降雪,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应优先确保主干道车辆的正常通行,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等相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工,结合现场需要紧急调拨和配送救灾所需设备、生活必需品等物资和抢险专业设备、器材;区卫健局做好现场伤员紧急医疗救护准备工作。

6.4.4特别重大冰雪灾害处置措施

在采取重大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

结合冰雪灾害危害程度,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通知有关单位停产、停业、停课;现场指挥部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随时制定并实施相关措施。

6.5扩大响应

如果冰雪灾害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预计凭我区现有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或者冰雪灾害已经波及到我区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由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向市政府请求支援。

6.6应急联动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与驻区各大企业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值守应急通信联络方式、信息共享、信息报送要求、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

6.7社会动员

冰雪灾害发生后,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应根据处置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户外显示屏、短信、微博、微信等向社会公众发布应对工作提示,各街道办事处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积极配合区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6.8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经分析论证,确认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后,区防汛(清雪)办提出建议,报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7.信息发布与舆情应对

7.1信息发布

冰雪灾害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的原则。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应在冰雪灾害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发布内容主要包括冰雪灾害的监测、预测、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一般冰雪灾害信息由区防汛(清雪)指挥部负责发布,较大及以上冰雪灾害信息由市相关部门负责发布。

7.2舆情引导

冰雪灾害发生后,区防汛(清雪)指挥部要组织做好舆情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8.恢复与重建

8.1善后处置

冰雪灾害处置结束,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迅速做好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依法依规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8.2社会救助

区民政局负责统筹灾害后社会救助工作,指导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做好政策内的社会救助工作。

8.3总结评估

冰雪灾害处置结束,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应组织对冰雪灾害的影响、处置情况、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按规定报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8.4恢复重建

冰雪灾害处置结束,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9.应急保障

9.1队伍保障

应急处置队伍包括依托公安交警消防队伍组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由区政府有关部门组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由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社区等群众自治组织组建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冰雪灾害等级处置措施的相关程序进行指挥和调度,参与救援。

9.2物资保障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组织指导各成员单位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的物资保障体系。

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冰雪灾害应急处置需要,配置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应急救治、通讯工具等应急设备。

融雪剂由市冰雪灾害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公开招标、统筹配给的方式供给,保障清雪工作顺利进行。

探索运用物联网技术,完善重要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更新、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区政府要鼓励和引导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储备基本的应急自救物资和生活必需品。

9.3通信保障

各成员单位需加强工作配合,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网络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保障应急状态下的指挥通信联络。

区防汛(清雪)办及各成员单位至少要保证1部专用值班电话,并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通信畅通。

9.4交通保障

市北交警大队要建立应急保障体系,冰雪灾害发生后要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交通设施受损时,交通、城管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确保运输安全。市北交警大队要根据处置需要,对事发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9.5治安保障

公安市北分局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事发地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9.6卫生保障

区卫健局要建立卫生应急队伍和保障体系,根据需要及时组织队伍赶赴现场开展紧急医学救治、疾病预防控制、伤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工作,为受灾地区提供必要的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援助。区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要积极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9.7技术保障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利用已有固定电话、移动通信网络,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联互通的指挥平台,为冰雪灾害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辅助决策、协调调度等提供技术支撑。

9.8生活保障

区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要会同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事发地街道办事处负责汇总统计参加抢险救灾队伍、人数情况,组织配合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9.9经费保障

处置冰雪灾害所需各项经费,由区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区审计局做好应急保障资金的监管工作。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捐赠和援助。

10.宣教培训和演练

10.1宣教培训

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要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冰雪灾害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预案发布后,区防汛(清雪)办要对相关指挥员、应急救援队伍进行预案解读培训,使其熟悉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

10.2演练

区防汛(清雪)办负责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构建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按规定做好演练量化指标评估。冰雪灾害应急预案每2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和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11.责任追究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负责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应急处置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事件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12.附则

12.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区防汛(清雪)办负责制定、管理、解释,并具体组织实施。

12.2预案修订

区防汛(清雪)办应结合机构调整、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实行预案可持续改进。

12.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市北区冰雪灾害应急预案》(青北政办发〔2018〕67号)同时废止。

篇11:水电站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强化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的统一组织和指挥,统筹做好城市清雪除冰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冰雪灾害对城市生产、生活的影响,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青岛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市雪灾气象等级》《青岛市城市冰雪灾害应急预案》《平度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平度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平度市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同应对,规范处置;军地结合,公众参与。

1.5风险评估

根据我市城市冰雪灾害特点及历年城市冰雪灾害发生情况分析,冬季因寒潮、降雪、降温及其他因素,城市冰雪灾害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城市道路、桥梁及公共场所等设施的正常使用。

(1)平度市地处东经119°31′~120°19′,北纬36°28′~37°02′,为温带季风气候,冬季气温较低,遇寒流时,城市冰雪灾害发生的概率增大,城市冰雪灾害易造成道路结冰,导致市区车辆在道路、桥梁上行驶安全性明显降低,发生交通事故概率增加,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于道路交通的受阻,也会造成物流等运输中断,影响城市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

(2)因积雪、结冰过厚,易造成公交站亭、建筑工棚及危旧房屋倒塌、电线电缆中断,影响企业、市民正常生产、生活。

(3)平度市公共广场较多,夜间降雪如果不能快速清除,将不利于市民的正常活动,冰雪融化可能造成广场结冰,市民在公共场所易发生滑倒伤人事件。

(4)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如果不能及时清除房屋及高空物体上的积雪,会形成冰凌,一旦冰凌掉落,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及其他次生灾害。

(5)由于昼夜温差较大,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会形成冰融现象,出现结冰路面覆盖积雪的情况,车辆行驶时易发生滑移失控事故。

(6)在清雪除冰过程中,使用融雪剂不当,可能会造成环境污染及园林植物损害。

1.6事件分级

按照城市冰雪灾害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城市冰雪灾害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较大城市冰雪灾害(Ⅲ级)、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Ⅱ级)和特别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Ⅰ级)4个级别。

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24小时内出现降雪及道路局部结冰情况,对城市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活等造成一般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3小时以上(“以上”包含本数,下同)、6个小时以下(“以下”不包含本数,下同)的。

较大城市冰雪灾害(Ⅲ级):24小时降雪量2.5毫米以下及出现局部道路结冰,对城市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12个小时以下的。

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Ⅱ级):24小时降雪量2.5至5毫米及出现道路结冰情况,对城市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严重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

特别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Ⅰ级):24小时降雪量5毫米以上及出现大面积道路结冰,对城市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极其严重危害或影响的。

2.组织指挥机制

2.1市城市冰雪灾害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共青团平度市委、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水产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市红十字会、山东移动平度分公司、中国联通平度分公司、中国电信平度分公司、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城市冰雪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组织指挥一般级别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负责较大及以上级别城市冰雪灾害的先期处置,必要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支持;对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城市冰雪灾害,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发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负责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根据城市冰雪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指导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做好一般城市冰雪灾害的先期处置;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2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担任。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落实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决定;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建立城市冰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核实与研判,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负责组织城市冰雪灾害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负责本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

2.3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做好应急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报道和协调指导工作。按照《平度市舆情处置工作规程》进行舆情处置,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全市应急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指导协调冰雪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调调度全市应急专业队伍,衔接驻平部队、青岛、国家与省部级专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参与指导冰雪灾害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协助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根据受灾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做好有关救灾捐赠工作。

团市委: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志愿者参与城市清雪工作。

市公安局:做好冰雪灾害情况下道路交通的指挥疏导、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置工作,保障清雪作业机械的正常通行,配合交通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及交通引导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维护及生活秩序管控。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统筹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组织重要物资、商品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市商务局:协调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具体负责肉类、蔬菜、豆制品等“菜篮子”商品的供应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冰雪灾害市级应急保障资金的落实、使用监管及评估。

市民政局:负责灾情的汇总核实,协助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根据受灾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灾后捐赠工作。

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做好降雪期间供热、燃气、园林绿化、城市房屋建筑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施工范围内积雪清除及抢险工作;承担城市道路清雪除冰的组织协调、指挥和督导检查工作;督促排水、燃气、供热企业做好供应保障工作;督导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各单位及时清理雪后垃圾杂物,尽快恢复城市环境卫生;协调落实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其他指令;配合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对危旧房屋进行排查及受灾房屋的抢修、建设。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县道的清雪工作,同时根据市城市冰雪灾害专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协助做好其他区域的清雪工作。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建立公路部门的清雪直属队伍,做好管护职责范围内道路的清雪工作;根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协助做好其他区域的清雪工作。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负责因冰雪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监测等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协调本地生产企业做好重要保护物资的生产调度,指导市直工业企业自身的应急处置,突发城市冰雪灾害严重影响企业生产时,通知重点企业做好停产工作。

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进行冰雪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及责任区内的清雪工作;根据冰雪灾害避险需要,制定应急方案,下达学校停课通知。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因冰雪灾害滞留A级景区的游客实施救援。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及时督促市区医疗机构做好责任区内的清雪除冰工作。

市红十字会:普及卫生救护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开展募捐救助工作;组织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开展红十字人道主义服务。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防雪所涉及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督促社会化清雪工作门前包干制,按规定扫雪除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检查所管理专业市场,及时清理“门前五包”范围内冰雪。

市水利水产局:负责做好城市供水、城市排水工作。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遇有冰雪灾害时,协调驻平部队积极参与城市清雪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报和预警,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降水天气实况、短时临近预报以及相关气象分析资料。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协调保险机构做好灾后保险理赔工作。

市供电公司:负责降雪期间的城市供电保障工作,及时抢修供电设施,制定应对冰雪灾害天气的城市供电应急方案和措施。

山东移动公司平度分公司、中国联通平度分公司、中国电信平度分公司:负责市区的通信线路、设施的检查维护管理工作,确保紧急情况下通讯畅通;及时准确传递冰雪灾害防护信息。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负责所辖行政区域清雪工作的组织、指挥和监督检查,落实相关单位责任区域内的清雪工作及应急保障资金;负责冰雪灾害天气下组织动员本辖区单位、村庄及广大群众积极开展清雪、融雪及保洁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城市道路等的清雪除冰工作;组织辖区各单位按照“门前五包”的区域范围做好清雪工作;做好冰雪灾害影响区域人员的信息通知、疏散转移、安抚劝导、救助安置等善后工作;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的冰雪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清雪应急演练;负责本辖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职能,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必要时根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指令参与救援抢险。

3.监测预测

3.1预防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城市冰雪灾害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城市冰雪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2预测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历年城市冰雪灾害情况汇总、年度气候趋势预测等,对城市冰雪灾害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对于外地已发生的城市冰雪灾害要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本辖区、本系统城市冰雪灾害防范、预测工作,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3.3监测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市气象局、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配合,建立健全监测体系,充分利用卫星、气象站等现有城市冰雪灾害监测途径进行监测,加强城市冰雪灾害监测系统建设,提高对城市冰雪灾害的监测能力。

气象部门统一发布城市冰雪灾害监测实况信息,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建立与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民政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卫生健康局、供电公司、通信公司等部门的城市冰雪灾害监测联动机制;建设城市冰雪灾害监测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4.预警

4.1预警分级

按照城市冰雪灾害发生的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城市冰雪灾害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4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识。

蓝色预警(四级):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可能出现降雪及道路局部结冰情况,将对城市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活等造成一般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可能会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3小时以上、6个小时以下的;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一般城市冰雪灾害的。

黄色预警(三级):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2.5毫米以下及出现局部道路结冰,将对城市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可能会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12个小时以下的;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较大城市冰雪灾害的。

橙色预警(二级):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2.5至5毫米及可能出现道路结冰或积雪情况,对城市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严重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可能会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重大城市冰雪灾害的。

红色预警(一级):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5毫米以上,并伴有大风降温,将出现大面积严重的道路结冰或积雪情况,对城市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极其严重危害或威胁的;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特别重大城市冰雪灾害的。

4.2预警发布

蓝色、黄色预警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发布。

预警发布内容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预警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短信、网站、微博、内部专用网络等向社会发布或通报有关部门(单位)。

5.信息报告

报告责任主体: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收集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发展、损失等情况,并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和分析评估,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报告时限和程序: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应立即核实并在事发“15分钟内电话报,40分钟书面报”。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报告内容:城市冰雪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接到国家、省、青岛市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应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分别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市政府报告。

6.应急处置

6.1先期处置

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接报的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6.2分级响应

(1) 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根据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的请求和实际需要,市有关部门(单位)启动部门预案进行应急响应,并配合处置。

(2)较大城市冰雪灾害(Ⅲ级):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以及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3)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城市冰雪灾害: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6.3指挥与协调

(1)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他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赶赴现场参与配合处置。对于一般城市冰雪灾害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他有关成员单位主要或分管领导赶赴现场配合处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应根据需要赶赴现场或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协调处置。

(2)较大冰雪灾害(Ⅲ级):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参与配合先期处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对于较大城市冰雪灾害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事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事件等,市政府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或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协调先期处置。

(3)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城市冰雪灾害: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

较大及以上城市冰雪灾害,青岛、省、国务院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6.4现场指挥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牵头组建现场指挥部,视情况成立若干工作组,并建立现场指挥部相关运行工作制度,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

综合协调组: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抢险救援证件印制发放,资料收集归档,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及其他专业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应急处置组: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由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局、水利水产局、气象局、供电公司组成。负责组织调动清雪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等工作。

治安交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突发事件现场警戒、交通管控,社会面管控及秩序维持。

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环境保护组:由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牵头,城乡建设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清雪除冰工作过程中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中的环境监测等工作。

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城乡建设局、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研究制定新闻发布方案,协调新闻报道、赶赴现场媒体记者的对接工作,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引导,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等工作。

保障善后组:由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牵头,应急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局、财政局、民政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利水产局、供电公司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应急处置经费拨付,应急物资、设备等的筹集、调拨,确保应急处置物资供应;提供应急所需交通工具、通信、电力保障;应急处置工作人员食宿以及其他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做好城市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害评估、保险理赔、灾后救助安置等工作。

专家组:现场指挥部根据抢险工作需要,由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根据各单位上报和现场收集掌握的信息,对整个事件进行评估研判,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置决策建议,视情向社会公众解答有关专业技术问题等工作。

6.5应急处置措施

(1)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处置措施: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组织做好辖区内人行道及其他道路的清雪工作,尤其要发挥村庄及社区居委会的作用;通知各成员单位按照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划分做好清雪工作;连续降雪时,根据城市冰雪灾害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保证不影响道路交通。公交营运线路融雪时间由公交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当气温降至摄氏零度以下、降雪量不大、仅有少量积雪时,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部门等专业融雪作业队伍应及时到位,组织抢险人员,采用“扫雪和融雪相结合,以扫雪为主”的作业方式,首先清除道路上的大部分积雪,然后撒少量融雪剂来防止道路冻结;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报告城市冰雪灾害的发生、发展和处置情况,并按规定向市政府报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2)较大城市冰雪灾害(Ⅲ级)处置措施:在采取一般城市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各专业除雪作业队伍要做到雪中与雪后清雪、融雪并举,保证及时对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桥梁、公交线路集中的道路、坡度较大的道路、市区公共场所等重点位置进行清雪、融雪、除冰作业;相关部门组织做好现场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清雪除冰提供条件;必要时通过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避免出现现场混乱局面。

(3)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Ⅱ级)处置措施:在采取较大城市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迅速调派紧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进入现场进行处置;全程跟踪城市冰雪灾害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实时监测、滚动预报,并及时将事发地冰雪灾害信息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通报;对于持续出现的大面积的降雪灾害,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应优先确保主干路车辆的正常通行,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红十字会等相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工,结合现场需要紧急调拨和配送救灾所需设备、生活必需品、药品等物资和抢险专用设备、器材;卫生部门应做好现场伤员紧急医疗救护准备工作。

(4)特别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Ⅰ级)处置措施:在采取重大城市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结合城市冰雪灾害危害程度,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会同应急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和体育局研究决定,通知有关单位停产、停业、停课;现场指挥部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随时制定并实施相关措施。

6.6扩大响应

如果城市冰雪灾害的事态进一步扩大,凭我市现有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或者城市冰雪灾害已经波及到本市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向驻平部队或青岛、省、国家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6.7应急联动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与周边城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信息共享、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健全与大型企业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值守应急通信联络方式、信息报送要求、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确保灾害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

6.8社会动员

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处置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户外显示屏、短信、微博、微信等向社会发布防范应对工作提示,动员全社会力量协助做好救援处置工作。

6.9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经分析论证,确认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7.信息发布

城市冰雪灾害的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的原则,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在市冰雪灾害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城市冰雪灾害事件发生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组织做好舆情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8.恢复与重建

8.1善后处置

城市冰雪灾害处置结束,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迅速做好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依法依规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8.2社会救助

市应急管理局统筹城市冰雪灾害社会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受灾群众安置,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救助。

8.3保险理赔

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协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保险查勘、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

8.4总结评估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组织对城市冰雪灾害的影响、处置情况、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在15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8.5恢复重建

城市冰雪灾害处置结束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9.应急保障

9.1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包括由气象部门组建的专业应急气象监测队伍、依托消防救援大队组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由政府有关部门组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由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社区等群众自治组织组建的基层应急处置队伍。

应急处置队伍按照城市冰雪灾害等级处置措施的相关程序进行指挥和调度,参与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

9.2应急物资保障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组织指导各成员单位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的物资保障体系。

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需要,配置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应急救治、通讯工具等应急设备。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融雪剂由各单位自行组织采购。要提前储备足够的、符合环保要求的融雪剂;每次降雪使用之后,应根据消耗情况及时补库,确保满足正常使用。

建立完善重要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更新、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鼓励和引导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储备基本的应急自救物资和生活必需品。

9.3通信保障

各成员单位需加强工作配合,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网络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保障应急状态下的指挥通信联络。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至少要保证1部专用值班电话,并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通信畅通。

9.4交通保障

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要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交通设施受损时,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确保运输安全。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处置需要,对事发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9.5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9.6卫生保障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伤员医疗救治,协调做好现场有关区域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市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要积极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9.7技术保障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利用已有固定电话、移动通信网络,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联互通的指挥平台,为城市冰雪灾害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辅助决策、协调调度等提供技术支撑。

9.8生活保障

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会同有关部门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负责汇总统计参加应急处置队伍、人数情况,组织有关单位配合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9.9经费保障

处置城市冰雪灾害所需各项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市、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分级负担。

市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冰雪灾害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捐赠和援助。

10.宣教培训和演练

10.1宣教培训

各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城市冰雪灾害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鼓励企业、个人积极投保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提升自身风险保障及应对城市冰雪灾害的能力。

预案发布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对相关指挥员、应急救援队伍进行预案解读培训,使其熟悉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

10.2演练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构建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按规定做好演练量化指标评估。市城市冰雪灾害应急预案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经常组织应急演练。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和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11.责任追究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应急处置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事件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12.附则

12.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管理、解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辖区冰雪灾害应急预案,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12.2预案修订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平度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实现预案可持续改进。

12.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12:水电站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

为积极应对冰雪灾害天气,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市城区清雪除冰工作,确保降雪期间及雪后道路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冰雪对居民工作、生活秩序的影响,根据《银川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冰雪灾害天气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落实、门前自包、全民参与”的原则,城区单位和社区按街巷划分的区段及时清除。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配合做好拉运积雪工作,公安交通部门做好交通疏导工作,所有单位和个人都要牢固树立“灵武是我家,清雪靠大家”的观念,切实履行冰雪灾害天气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做到以雪为令、见雪行动、人人参与、及时清除。

二、组织领导

成立灵武市城区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总指挥,分管城管工作的副市长任副总指挥,成员为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各园区管委会、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兼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办公室与市应急办联合办公。

三、责任分工

(一)市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市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的制定、启动、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市应急办公室负责冰雪灾害天气指令下达,以雪为令,各单位积极应对清雪除冰工作。

(三)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全市冰雪灾害天气各责任单位的督导检查。

(四)市城管局负责城区冰雪灾害天气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环卫、机运、城管队伍的统筹调度,根据我市冰雪灾害天气需要,购置清雪除冰设备、材料和物资。负责协调各沿街单位、商户开展冰雪灾害天气工作,并进行督导和执法。

(五)市气象局负责做好降雪预报,特别是大雪、暴雪,要在降雪前12小时向市指挥部和全市发布雪情预报、预警信息,为启动和终止本预案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六)市公安局负责冰雪灾害天气期间的交通疏导,必要时对局部道路实施封闭除雪,对运雪车辆开放禁行路段,保障清雪除冰车辆安全畅通。

(七)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对建筑工地及出入口(含对应责任路面)的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

(八)市房地产管理所负责全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雪堆由物业公司负责清运到指定倾倒地点。

(九)街道办各社区负责辖区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雪堆由社区负责清运到指定倾倒地点。

(十)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穿越市城区的国道、省道和车站及人流、车流出入口的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

(十一)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各农林场及驻灵区属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路段责任分工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冰雪灾害天气工作,雪堆由各单位自行负责清运到指定倾倒地点。

(十二)市文广局负责及时宣传报道冰雪灾害天气工作。

四、区域划分及降雪级别

区域划分详见《灵武市城区冰雪灾害天气清雪除冰责任区域划分表》

依据雪天可能对道路交通、生产生活等造成的影响程度,将降雪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小雪)、较大(中雪)、重大(大雪)、特别重大(暴雪)四个级别。

1、当24小时内的降雪厚度达到0.1到2.4㎜/天时(积雪厚度在2.5cm以下)为小雪,即为蓝色雪情预警。

2、当24小时内的降雪厚度达到2.5到4.9㎜/天时(积雪厚度在5cm以下)为中雪,即为黄色雪情预警。

3、当24小时内的降雪厚度达到5.0到9.9㎜/天时(积雪厚度在10cm以下)为大雪,即为橙色雪情预警。

4、当24小时内的降雪厚度大于等于10㎜/天时(积雪厚度在10cm以上)为暴雪,即为红色雪情预警。

5、发生连续降雪天气时,根据累积降雪量确定事件等级。

五、工作要求

(一)小雪:白天降雪,雪停即组织清扫;夜间降雪的,次日上班前清扫完毕。道路、办公院落、住宅区等人流密集区要及时清理,无堆雪、散雪、结冰现象。

(二)中到大雪:按照“机械清理为主、人工清理为辅、全面参与、协同作战”的原则进行。降雪开始时,组织人员在主要道路陡坡、急转弯、重点路段撒融雪剂。如夜间降雪时,次日早晨7点组织清扫,需在上班前将各小区主要路面清扫完毕。道路、办公院落、住宅区等人流密集区要及时清理。

(三)暴雪或路面大面积结冰: 应急指挥办公室要立即组织人员就位,封锁道路,组织人员分片、分段清理,对于已经结冰的路面撒融雪剂进行融化。

(四)降雪清理要做到随扫、随清、随运,不积堆、不留底。要充分利用中午气温较高和道路车辆、行人较少的有利条件,加大清雪除冰力度。禁止将撒盐的积雪倒入绿地、花坛和树穴中。清雪后,要确保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通行基本顺畅。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各责任单位要把冰雪灾害天气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建立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层层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冰雪灾害天气工作机构,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一式三份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二)强化指挥调度

出现雪情后,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靠前指挥,保证本单位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按时完成。各单位接到雪情通知后,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通报情况,确保通讯畅通。

(三)加强协调配合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配合,统一行动,有效做好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同时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及时报道冰雪灾害天气工作动态,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广大市民自觉履行清雪除冰义务的意识。

(四)强化督导

市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值班巡查力度,做到有效防范,及时应对,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篇13:水电站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应对冰雪灾害确保安全过冬工作,保证各部门密切配合,统一行动,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灾工作,全面提高应对冰雪灾害的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华阳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救援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镇区域内的冰雪灾害的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救灾等工作。

本预案所称冰雪灾害,指受寒潮、低温、大风、冰雹、冰雪等天气而造成的大范围降雪和冰冻灾害,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

二、应急指挥部体系及职责

成立华阳镇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班子成员及行业分管负责人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潘勇兼任办公室主任,邢朝政、王小苗、胡英任办公室成员。

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工作,做到统一领导、集中指挥、组织协调,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危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督促检查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情况;

(3)负责紧急调运抢险救灾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

(4)根据气象情况成立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及时组织人员疏散等工作;

(5)研究解决其他有关重大问题。

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收集、分析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损害情况并根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损害程度确定应急等级上报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2)落实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任务,执行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

(3)跟踪掌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影响和灾害,向应急小组提出应急行动建议;

(4)在天气恢复正常时,及时向应急小组建议解除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状态;

(5)督促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制定应急预案。

3.成员单位组成及职责

(1)党政办:负责及时将灾情报告镇政府和并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报,提出防灾、抗灾措施和建议,对防灾、救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做好防灾救灾物资、设施储备。

(2)重点办、项目办: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指导做好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等工作。为领导小组启动和终止冰雪灾害应急预案提供决策依据。

(3)经发办:参与协调救灾装备,负责企业的灾害预防及抢险救灾工作,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做好隐患排查;

(4)应急办:负责组织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发展态势进行会商和综合研判,加强监测预警,提出应对建议,协助镇政府组织特别重大、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各类应急队伍。

(5)宣统办:负责组织各主流媒体及时对全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情况宣传报道,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

(6)卫健办:负责做好医疗救灾工作准备,加强冬季易发病的宣传,做好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协助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救灾、灾后防疫。

(7)卫生院:负责组织医疗救急队及时抢救伤病员,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调开展医疗救治等卫生应急工作。

(8)公路站:负责所管养公路、桥梁的安全、畅通工作;抗灾救灾人员、物资的公路运输工作,安排客运线路的停运和恢复工作,组织公路、桥梁清雪、清障,配合各部门做好冰雪清运工作。负责做好码头安全、畅通工作,及时做好维护工作。

(9)规划办: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老旧房屋排除安全隐患加固维修,及时对居住在危旧房屋的人员进行转移;及时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10)环保办:加强对环境监测、风险评估工作,严防因冰雪灾害引起突发环境事件。

(11)水利站:督促、指导加大对防汛堤坝、水库的巡查力度,防止发生冰雪次生、衍生灾害。做好农村饮用管网的防冻、抢修和技术保障工作;

(12)农办、振兴办:负责农业生产中冰雪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农民采取行之有效的防冻保暖措施,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负责扶贫产业设施、设备、厂房安全监管。

(13)资规中心:负责组织因积雪融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提出应急防治措施建议,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4)城管中队:及时做好道路的扫雪除冰工作,确保道路畅通和市容整洁,及时做好市政设施的维修及户外广告牌隐患整治工作,负责各菜市场的秩序保障工作。

(15)市场监督所:负责灾区救灾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组织开展专项价格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负责做好食品药品的监管工作,保证物资安全运转。

(16)供电所:负责供电线路及供电正常,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保障农村生活用电和农业安全用电需要。

(17)林业站:负责核查、评估林业因灾损失情况,组织专家和林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恢复林业生产。

(18)社会事务办:负责储备救灾物资,及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负责敬老院、福利院、分散供养五保户的住房安全,严防积雪压垮房屋、伤死人事件发生,做好困难群体日常生活保障;及时将灾情上报应急办公室。

(19)通讯部门(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负责保障通信线路畅通,组织修复因灾损坏的设施,搞好灾区应急通信。

(20)财政分局:负责冰雪灾害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21)武装部:组织协调军队、武警、民兵和应急部队参加抢险救援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22)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镇道路的交通安全、安排力量值守危险路段及桥梁,对事故多发路段进行严密监控;加强对交通工具的检查,严防超载和车辆带病运输;督促车辆驾驶员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冰雪恶劣气候下的交通事故接、出警和施救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和解救困难群众;组织做好灾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消防部队实施抢险救灾;负责公共场所、单位、居民的消防安全。

(23)禁捕办:负责农村自备船舶安全管理。

(24)各村(社区):负责在镇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辖区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工作全面负责,做好灾情调查上报、救灾物资发放、灾民安置、灾民安抚等工作。自预案实施起,负责组织巡察队伍每日排查上报辖区内安全隐患。

(25)应急队伍:负责应急物资、设备运送、出现险情及时抢险,随时可以调动。

三、预防预警机制

(一)预防和预警

1.领导小组跟据市、县气象局预报对冰雪灾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发布启动预警命令。

2.有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公众按照冰雪灾害预警信号,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3.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部署应对工作。

(二)预警级别及发布

按照冰雪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I级),依次用黄色、橙色、红色表示。参照市、县级预警级别,结合实际情况启动预警级别。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Ⅲ级响应

一般冰雪灾害发生后,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迅速宣布进入Ⅲ级响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监测冰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和县有关部门单位。

2.Ⅱ级响应

较大冰雪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迅速宣布进入Ⅱ级响应,县、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监测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县政府和领导小组。

3.I级响应

重大冰雪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迅速宣布进入级响应,县、乡镇冰雪灾害指挥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

(二)应急处置措施

冰雪灾害发生后,镇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小组组织、协调指挥各成员单位、专业应急队伍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实行早晚信息报送制(早上:11:00、下午:5:00)。

1.各村(社区)应当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单位要各负其责,立即参与抢险救灾工作;要加大对灾情和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帮助困难群众度过生活难关。

2.卫生院应派遣专业医疗队伍抢救伤员,并对灾区流行病、常见病进行防治。

3.根据应对处置的需要,派出所、交警中队可以依法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4.应急指挥机构应当迅速组织人员,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对重点人群、重点物资设备进行保护。

5.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备、设施。

6.各村(社区)、单位应确立本地区的避难场所,设立标志,制订完善紧急疏散办法和程序,确保受到灾害威胁的群众安全、有序、及时转移,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食品、饮用水、衣被、临时住所等。

(三)安全防护

1.群众的安全防护

各村(社区)和各部门要落实各自预案,在灾情发生时做好避难场所、救灾物资、应急救援等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要对灾害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要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社会公众参与时,要对群众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培训。

3.交通运输保障

派出所、交警中队、道路劝导员应当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和畅通。

(四)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各级应对拓宽社会参与的渠道、充分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志愿者队伍和群众参与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五)应急通信方式

镇、村(社区)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保证24小时通信通畅,并将值班电话、辅助通信方式和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向同级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

(六)冰雪灾害评估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冰雪灾害评估。冰雪灾害评估结果应当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和县人民政府。

(七)应急终止

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终止时,应当宣布应急结束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必要时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灾害发生和处置情况进行通报。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灾害发生地应当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受、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对因参与重大冰雪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2.卫生院、医疗室应对做好冰雪灾害现场的消毒与疫情监控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3.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做其他处理。

4.领导小组要组织事发地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及时调查、核实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上级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5.领导小组应当组织专家组对冰雪灾害事件处置成因进行分析总结。

(二)社会救助

党政办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三)保险理赔

保险监管部门应当督促保险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兑付工作。

六、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

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镇应当根据保险灾害应急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专项资金。

(二)物资保障

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应储备保险灾害应急救援必需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等设施设备。

(三)安置场所保障

发生需要转移安置群众的灾害后,第一时间启用临时救援安置场所。雷阳片区临时安置场所:皖江职校;华阳片区临时安置场所:望江四中。确保受到灾害群众安全有序转移。

(四)队伍保障

1.镇冰雪灾害应急指挥成员单位建立两支应急处理救援队伍分别负责雷阳片区、华阳片区应急救援和灾情处置工作;镇其他党员干部组成后备救援队伍,负责华阳镇区应急处置工作。

2.镇政府、村(社区)、派出所、卫生等应急救援队伍应按照领导小组的指令,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镇政府组织引导民兵、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资源组建各类群众性的应急救援队伍,对冰雪灾害事件进行先期处置。

(五)交通运输保障

交警中队负责对冰雪灾害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保障道路运输秩序,公路站应及时做好道路的清障工作,应当迅速组织专业队伍对受损道路设施进行抢修。

(六)医疗卫生保障

按照“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原则组织实施应急救护。卫生院、医疗室负责院前急救,县医院、中医院负责后续专科救治,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救护队伍开展救护工作。

(七)技术储备与保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当建立会商制度,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指导对社会公众开展冰雪灾害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应急技能培训。

(八)受灾房屋的恢复重建

灾害稳定后,各行业领域分管负责人应及时组织职能部门牵头,安排专门技术人员对因灾受损的居住房屋、农作物、扶贫产业、林业、道路设施、水库等进行受损等级鉴定,分类统计上报,并根据情况及时安排恢复重建,确保灾后恢复生产生活。

七、监督管理

(一)宣传、培训和演习

各村(社区)、宣传办应当充分利用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冰雪灾害预警信号及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相关知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当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习。

(二)奖励与处罚

此次应对冰雪灾害天气安全工作纳入镇对村(社区)年度考核,对在防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存在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部门、单位或个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监督检查

镇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该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保障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到位。

八、附则

(一)预警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根据情况变化,由镇应急办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经镇党委政府批准后实施,由镇应急指挥小组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施行。

灾害应急预案

乡镇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防台风应急预案

防控应急预案

塔吊防台风应急预案

幼儿园防电应急预案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看守所防台风应急预案

夏季防台风应急预案

防山洪灾害应急预案(共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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