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校录取时间通知

时间:2024-03-08 03:34:59 作者:li2231603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li2231603”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1篇天津高校录取时间通知,下面是小编整理后的天津高校录取时间通知,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天津高校录取时间通知

天津高校录取时间通知

津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上旬全面展开。

具体时间表如下:

7月初艺术、体育类本科院校按照设置的录取批次依次进行录取。

7月上旬按照提前本科录取院校、“农村专项计划”、本科一批(含A、B类)、本科二批(含A、B阶段)录取院校顺序依次进行录取。

7月18日至19日中午12时市高招办公布本科一批院校余缺计划,考生填报本科一批征询院校志愿。

7月25日至26日中午12时市高招办公布本科二批(含A、B阶段)院校余缺计划,考生填报本科二批征询志愿。

7月29日至8月1日中午12时考生填报本科三批、高职高专(含提前、高职高专批次)院校志愿。

8月初本科三批院校进行录取。

8月4日至5日中午12时市高招办公布本科三批院校余缺计划,考生填报本科三批院校征询志愿。

8月上旬按照高职高专(含提前、高职高专批次)录取院校顺序依次进行录取。

五种方式获知录取结果

市高招办提请广大考生注意,录取信息应以考生收到高校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但此前考生可以通过以下办法查询录取情况:

一是到报名所在单位和区县招办查询;二是登录高校网站查询;三是登录招考资讯网查询;四是自愿使用手机短信查询:编辑短信 “16120×××××××××”发送到10657050810102查询结果(此项业务目前仅向天津移动用户提供服务);五是自愿拨打声讯台“普通高考查询专线”查询,号码为16893999。

由于录取工作是一个动态过程,且各高校录取进程略有不同,市高招办将根据具体情况将录取结果及时予以公布。

26条“禁令”确保录取公平

为确保20高校招生录取阳光、公正、廉洁,教育部明确提出了招生工作26条“禁令”。

市高招办在此郑重承诺:不违反投档工作程序或在政策之外降低标准向有关高校投放考生档案;不将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考生档案投放给高校或为高校办理录取手续;不对已录取考生违规变更录取学校和专业。同时,将监督在津招生各高校不得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简章或者进行虚假招生宣传; 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擅自扩大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规定的项目范围、招生计划;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得在特殊类型招生中变更经公示的考生入选专业、录取优惠分值或录取不具备条件的考生;不得避开市高招办通过中介机构或中学教师等自行组织生源录取考生等。

警惕两类录取骗局

近年来,在招生期间,一些非法中介组织或个人,从事非法招生诈骗活动。对此市高招办请各位考生朋友和考生家长要提高警惕。

一是关注院校的招生资质。一些非法院校通过网站、中介等进行非法招生,骗取考生学费,入学后考生无法接受正规高等教育,也无法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在此提醒考生和家长,市高招办编印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津招生计划》中的高校是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在此之外的学校进行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均为非法招生,教育部不予注册、不予承认。

二是警惕“破格”“特招”等虚假承诺。一些行骗机构或个人承诺可以帮助考生办理高收费指标生,通过“破格”或“点招”等方式帮助录取等均为违法骗局,考生家长切勿轻信,以免上当。市高招办强调,录取中高校招生计划的调整,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考生、家长切勿听信花钱买指标的谣言。各高校除收取学费、住宿费及相关学习费用外,不会向考生收取任何与录取挂钩的费用,不会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录取。

新闻链接:

天津市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上旬全面展开。录取期间,市高招办将严格执行招生工作规定和工作纪律, 依法遵章招生,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公平公正;将继续秉承“心系考生,情暖院校”的理念,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以考生为本,优化服务内涵和服务措施,努力提升考生和招生院校的满意度。

一、各批次录取时间早知道

7月初,艺术、体育类本科院校按照设置的录取批次依次进行录取。

7月上旬,按照提前本科录取院校、“农村专项计划”、本科一批(含A、B类)、本科二批(含A、B阶段)录取院校顺序依次进行录取。

7月18日至19日中午12时,市高招办公布本科一批院校余缺计划,考生填报本科一批征询院校志愿。

7月25日至26日中午12时,市高招办公布本科二批(含A、B阶段)院校余缺计划,考生填报本科二批征询志愿。

7月29日至8月1日中午12时,考生填报本科三批、高职高专(含提前、高职高专批次)院校志愿。

8月初,本科三批院校进行录取。

8月4日至5日中午12时,市高招办公布本科三批院校余缺计划,考生填报本科三批院校征询志愿。

8月上旬,按照高职高专(含提前、高职高专批次)录取院校顺序依次进行录取,

二、五个“严格”强化规范管理

2016年本市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多措并举,强化规范管理,落实从严治招。

一是严格组织架构。建立闭合式的组织结构,市招生考试机构建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录取现场设有系统组、录取检查组、录取审核组、纪检监察组、咨询信访组,各组间相互监督制约,确保录取信息准确、录取程序严谨,录取结果公平。

二是严格场所管理。录取场所实施封闭式管理,除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和招生录取纪检监察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以保持良好的录取环境,保证招生工作安全有序。

三是严格教育培训。加强招生录取人员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工作人员经系统培训后方可上岗,通过培训要熟练掌握录取政策和录取流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

四是严格监督检查。由市纪委驻教育两委纪检组、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纪委组成市招生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进驻录取现场,对招生考试机构、在津招生各高校执行国家招生规定和招生计划,遵守招生纪律和招生禁令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五是严格过程管理。严格落实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管理要求,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和数据备份。考生电子档案的流转、招生计划的调整、招生信息的动态管理和录取审批均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实现,市高招办与高校之间的工作轨迹全部由计算机信息系统予以记载,更好地保证了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26条“禁令”确保录取公平

为确保2016年高校招生录取阳光、公正、廉洁,教育部明确提出了招生工作26条“禁令”。市高招办在此郑重承诺:不违反投档工作程序或在政策之外降低标准向有关高校投放考生档案;不将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考生档案投放给高校或为高校办理录取手续;不对已录取考生违规变更录取学校和专业。同时,将监督在津招生各高校不得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简章或者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擅自扩大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规定的项目范围、招生计划;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得在特殊类型招生中变更经公示的考生入选专业、录取优惠分值或录取不具备条件的考生;不得避开市高招办通过中介机构或中学教师等自行组织生源录取考生等。

四、七个步骤详解录取环节

今年本市的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高专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该模式下,录取工作主要分为七个环节。

一是模拟投档。模拟投档是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特有的.工作环节,并不是向高校实际投档,而是通过运行计算机程序,对在津招生高校的生源和投档分数进行预测。模拟投档结果出来后,市高招办通过网络向每一所高校公布模拟出的最低投档分、生源的分数分布等详细数据。模拟投档期间,考生档案状态无变化。

二是确定调档比例。在津招生高校依据模拟投档情况和高校的招生章程,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最终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并按规定程序向市高招办反馈。

三是正式投档。市高招办按照在津招生高校最终确定的调档比例和考生志愿,将符合高校调档条件考生的电子档案投递给高校。平行志愿同一志愿下只进行一次投档,不进行补充投档。

四是审阅档案。在津招生高校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已投档考生的电子档案进行审阅,审阅内容包括考生的成绩、专业志愿、是否服从调剂选项、体检表以及诚信档案等。

五是进行预录取。在津招生高校按照考生的成绩和专业志愿,根据招生规定和已公布的本校招生章程合理安排考生专业,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预录取,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予以预退档,并将预录取和预退档的结果通过网络上传至市高招办。

六是录取检查。市高招办对在津招生高校提交的预录取和预退档结果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高校是否按照其招生章程规定的原则录取;高校对录取新生专业安排是否合理;高校完成计划情况;高校预退档考生的退档理由是否合理。若发现高校的预录取或预退档结果不合理,市高招办会及时指出,要求校方按规定录取,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

七是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束后, 在津招生高校要将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独立学院及民办高校本科层次另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通过邮局寄送至考生。

五、两项提示警惕录取骗局

近年来,在招生期间,一些非法中介组织或个人,从事非法招生诈骗活动,请各位考生朋友和考生家长要提高警惕。一是关注院校的招生资质。一些非法院校通过网站、中介等进行非法招生,骗取考生学费,入学后考生无法接受正规高等教育,也无法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在此提醒考生和家长,市高招办编印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津招生计划》中的高校是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在此之外的学校进行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均为非法招生,教育部不予注册、不予承认。二是警惕“破格”、“特招”等虚假承诺。一些行骗机构或个人承诺可以帮助考生办理高收费指标生,通过“破格”或“点招”等方式帮助录取等均为违法骗局,考生家长切勿轻信,以免上当。市高招办强调,录取中高校招生计划的调整,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考生、家长切勿听信花钱买指标的谣言。各高校除收取学费、住宿费及相关学习费用外,不会向考生收取任何与录取挂钩的费用,不会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录取。考生和家长要通过市、区县和学校招生咨询部门或有关网站等正规合法渠道了解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

六、五种方式获知录取结果

录取信息应以考生收到高校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但此前考生可以通过以下办法查询录取情况:

一是到报名所在单位和区县招办查询;

二是登陆高校网站查询;

三是登陆招考资讯网查询;

四是自愿使用手机短信查询:编辑短信“16120XXXXXXXXX”发送到10657050810102查询结果(此项业务目前仅向天津移动用户提供服务);

五是自愿拨打声讯台“普通高考查询专线”查询:号码为16893999。

由于录取工作是一个动态过程,且各高校录取进程略有不同,市高招办将根据具体情况将录取结果及时予以公布。

篇2:广东省录取时间通知

广东省录取时间通知

2016年广东省录取时间正式公布了,将从7月7日正式开始,下面是2016年广东省录取时间通知的详细内容,

昨日,省招生委员会召开了广东省2016年高校招生录取动员大会,我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7日正式开始;其中,军队、武警、公安、司法、国防生以及招收飞行技术专业等提前批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7日至10日,第一批本科高校录取预计将于7月12日开始。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教育考试院院长杨开乔在会上指出,我省高校录取将继续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严禁“点档”、“点招”,坚持在全省公布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严格按考生成绩、排位和志愿顺序进行投档。此外,会议还指出,为减少考生退档数量,我省将适当调整投档比例,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本科院校,投档比例从往年1:1.05调整为1:1.03,总体退档风险得到降低。

据了解,今年面向广东招生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有1500多所,参加统一录取的招生计划共56.9万多,比去年增加1.1万。其中,本科招生计划为27 万多人,比去年增加1.1万;专科招生计划为29.9万人,与上年度基本持平。省教育考试院预计,连同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等录取人数,今年我省高考录取总人数将超过60万人,总录取率有望实现稳中有升,将超过80%,社会比较关注的一本录取率和本科录取率也会高于去年。

省教育考试院表示,今年将进一步加大招生录取信息公开的力度,对每批录取院校第一次投档情况、投档最低分、投档最低排位,征集志愿高校的招生计划、报考资格线等考生关心的录取信息,及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告知社会。考生要及时登录查询录取结果。如果没有被所在批次录取,要密切关注该批次的征集志愿信息,踊跃填报征集志愿,努力争取被高校录取的机会。

针对往年有个别考生收到难辨真伪的'“录取通知书”或志愿以外学校寄来的录取通知书,省教育考试院强调,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实施,未经省招办同意录取的,都是非法的、假的。考生辨别《录取通知书》的真伪,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近期公布的查询方式和渠道进行查核,或到所在地的招生办查询录取结果,以免受骗上当,

相关阅读:

广东普通高校招生录取7月7日开始。其中,军队、武警、公安、司法、国防生及招收飞行技术专业等提前批 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7日-10日;预计第一批本科高校录取7月12日开始。今年实行平行志愿的本科院校投档比例由往年1:1.05调整为1:1.03,降 低考生退档数量及退档风险。

1500多所高校面向广东招生

据介绍,今年面向广东招生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1500多所,参加统一录取的招生计划共56.9万多人。其中,本科招生计划27万多人,比去年增加1.1万;专科招生计划29.9万人,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省教育考试院预计,连同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等录取人数,今年广东高考录取总人数将超过60万人,总录取率超过80%。因此,今年全省高考录取率稳中有升,总录取率及本科录取率均将有所提高,特别是社会比较关注的一本录取率也会高于去年。

下调投档比例减小退档数量

今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7月7日开始。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说,今年将进一步加大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力度,对每批录取院校第一次投档情况、投档最低分、投档 最低排位,征集志愿高校的招生计划、报考资格线等考生关心的录取信息,及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告知。若没被所在批次录取,考生要密切关注该批次征集志愿 信息,踊跃填报,努力争取被高校录取的机会。

南都记者对比发现,今年实行平行志愿的本科院校投档比例有所降低。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解释,今年广东投档比例由往年1:1.05调整为1:1.03,以减小考生退档数量、退档风险,对考生而言非常有利。

招录纪律:严禁“点档”“点招”

7 月4日广东省2016年高校招生录取动员大会透露,今年广东高校录取继续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坚持本科、专科录取不对个人降分的原则,严禁点档、点招; 坚持在全省公布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严格按考生成绩、排位和志愿顺序进行投档,凡未达到录取分数线或投档线的,一律不得投档、录取。

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提出,要加强特殊类型招生管理,规范和完善高水平运动队、自主选拔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管理,做好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工 作。要组织实施好农村专项计划,农村专项计划实行单独安排计划、单独设置志愿、单独划线录取的办法,使更多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能够惠及农村、边远、贫困、民 族地区的农家子弟。完善“绿色通道”入学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考生,高校要通过提供相应的奖、贷、助学等措施,确保不让新生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

篇3:2020天津高校名单和录取政策

天津市(56所)
93南开大学4112010055教育部天津市本科
94天津大学4112010056教育部天津市本科
95天津科技大学4112010057天津市天津市本科
96天津工业大学4112010058天津市天津市本科
97中国民航大学4112010059交通运输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天津市本科
98天津理工大学4112010060天津市天津市本科
99天津农学院4112010061天津市天津市本科
100天津医科大学4112010062天津市天津市本科
101天津中医药大学4112010063天津市天津市本科
102天津师范大学4112010065天津市天津市本科
10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4112010066天津市天津市本科
104天津外国语大学4112010068天津市天津市本科
105天津商业大学4112010069天津市天津市本科
106天津财经大学4112010070天津市天津市本科
107天津体育学院4112010071天津市天津市本科
108天津音乐学院4112010072天津市天津市本科
109天津美术学院4112010073天津市天津市本科
110天津城建大学4112010792天津市天津市本科
111天津天狮学院4112010859天津市教委天津市本科民办
112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4112012105天津市天津市本科
113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4112013658天津市教委天津市本科民办
114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4112013659天津市教委天津市本科民办
115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4112013660天津市教委天津市本科民办
116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4112013661天津市教委天津市本科民办
117南开大学滨海学院4112013663天津市教委天津市本科民办
118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4112013896天津市教委天津市本科民办
119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4112013897天津市教委天津市本科民办
120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4112013898天津市教委天津市本科民办
121天津大学仁爱学院4112014038天津市教委天津市本科民办
122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4112014087天津市教委天津市本科民办
123天津市职业大学4112011032天津市天津市专科
124天津滨海职业学院4112012484天津市天津市专科
125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4112012487天津市天津市专科
126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4112012719天津市天津市专科
127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4112012720天津市天津市专科
128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4112012721天津市天津市专科
129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4112012722天津市天津市专科
130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4112012723天津市天津市专科
131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4112012732天津市天津市专科
132天津商务职业学院4112012788天津市天津市专科
133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4112012803天津市天津市专科
134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4112012880天津市天津市专科
135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4112012881天津市天津市专科
136天津艺术职业学院4112012882天津市天津市专科
137天津交通职业学院4112012883天津市天津市专科
138天津工业职业学院4112013700天津市天津市专科
139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4112013701天津市天津市专科
140天津城市职业学院4112013702天津市天津市专科
141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4112013863天津市天津市专科
142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4112013911天津市天津市专科
143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4112014020天津市天津市专科
144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4112014021天津市天津市专科
145天津海运职业学院4112014022天津市天津市专科
146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4112014102天津市天津市专科
147天津体育职业学院4112014599天津市天津市专科
148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4112014600天津市教委天津市专科民办

1、填报志愿

1.实行公布高考录取总成绩后填报志愿方式。考生填报志愿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填报志愿的时间和办法另文规定)。市招生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试成绩情况,分别划定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普通本科批次(含A、B阶段)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0%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相应分数范围的考生可以依次填报本科批A阶段和B阶段志愿,可参加本科批A阶段和B阶段的志愿征询。

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0%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相应分数范围的考生可以填报高职(专科)批次志愿。

艺术类本科批次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我市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定比例,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类本科自划线院校可自主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本市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定比例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相应分数范围的考生可以填报艺术类相应批次的志愿。

体育类本科批次和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分别根据体育专业市级统考合格考生的文化统考成绩,按照略多于招生计划数(不超过1:1.5)的原则,划定体育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相应分数范围的考生可以填报体育类相应批次的志愿。

2.填报志愿工作由区招办指定的报名单位组织实施。各报名单位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办不得将考生高考录取总成绩提供给有关高校。

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在津招生院校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要求及志愿填报的相关政策规定,参考市高招办提供的分数统计信息,及在津招生高校招生计划、往年录取数据等,按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信息泄露、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考生在填报志愿后但尚未被录取前,如申请放弃提前本科批次志愿,只能参加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及以下批次的录取;如申请放弃本科批次志愿,只能参加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如放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志愿,可到报名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区招办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可允许其放弃。

2 、录取

1.在津招生高校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市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各高校在津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高校在津招生录取顺序依次为: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批次和提前本科批次(三个批次同步录取,不得兼报),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及提前高职(专科)批次(三个批次同步录取,不得兼报),普通高职(专科)批次。

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为招收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本科高校或专业;提前本科批次分为A、B两个阶段,A阶段为飞行员、军队、公安、消防、司法、航海、公费师范生、小语种等特殊类专业,以及经教育部批准的综合评价试点高校,B阶段为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普通类本科批A阶段为公办本科高校及经批准在本批次录取的高校,普通类本科批B阶段为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为招收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高职(专科)学校或专业;提前高职(专科)批次为有特殊要求的高职(专科)学校或专业;高职(专科)批次为其他高职(专科)学校或专业。

3.各批次均实行“院校+专业”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方式。普通类本科院校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普通类高职院校原则上以“院校”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艺术类及体育类各批次,原则上均以“院校”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对于有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要求的本科院校,可以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

4.高校在津录取新生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高校应结合生源分布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要求。在高考录取总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5.艺术类本科和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中的市级统考类专业,体育类本科和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提前本科批次B阶段(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普通类本科批次(含A、B阶段)、高职(专科)批次录取高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办法;提前本科批次中的其他院校志愿,以及普通本科批次中的特殊类型考生志愿,根据院校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计算机投档系统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高考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时,则投档到序号在前的高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则直接投档到该院校(专业组)。当若干名普通类考生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总成绩(含政策照顾)相同时,将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等级性考试三门科目中最高成绩、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全部相同者同时投档。

顺序志愿投档规则:第一志愿录取时,计算机系统先依次检索各个招生院校的一志愿生源,将选报同一招生院校的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生院校的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进行投档。如果招生院校在第一志愿录取时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可以招收第二志愿的考生,第二志愿投档规则与第一志愿相同。

6.在津招生的普通本科高校,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施录取。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具体使用办法由各院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普通高职院校,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施录取。

艺术类、体育类高校(专业),分别按照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应的招生办法实施录取。

7.各批次高校在津招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市高招办为在津招生高校提供符合条件考生的相关信息和服务,组织管理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在津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8.各批次录取时,市高招办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依次投档,由高校审查录取。高校要尊重考生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正确处理好考生成绩与志愿的关系,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的考生电子档案不足时,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11.高水平艺术团及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资格考生均在普通本科批次投档录取,未经高校测试合格并经“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投档。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资格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原则上按照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排名全市前30%的成绩划定。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我市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12.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市高招办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经降分仍未完成的计划,可采取征询志愿方式或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13.本科批A阶段的高校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高校和专业,由高考成绩达到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自主选择填报。市高招办将向相关高校提供征询志愿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本科批B阶段的高校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高校和专业,由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先自主填报征询志愿,市高招办根据志愿填报情况,再划定B阶段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招生高校在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经高校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4.高职(专科)批次的高校,如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经高校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5.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16.我市录取工作将于8月上旬开始,9月上旬各批次录取工作全部结束。

17.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18.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www.zhaokao.net)或录取高校的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高校根据市高招办核准印发的本校录取考生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汇总后,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之内报送市高招办。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19.招收保送生的高校须根据教育部规定,将本校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阳光高考”平台。市招办将在“阳光高考”平台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数据,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并及时将保送生录取名册寄至相关高校。

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7月30日之前向市招办报送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篇4:天津小学开学时间通知

根据天津市中小学生开学时间公布的通知信息了解:天津小学20开学时间是2015年3月2日(农历正月十二,周一)。

2015年2月2日(农历腊月十四,周一)放寒假,第二学期于2015年3月2日(农历正月十二,周一)开学,全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1周,寒暑假11周。

备注:具体开学时间请以学校通知为准!

篇5:2022天津各高校暑假时间

2022天津各高校暑假时间

天津职业大学的暑假时间预计是在7月11日开始,开学时间预计是在8月28日。

天津大学的暑假时间预计是在6月27日开始,开学时间预计是在8月5日。

南开大学的暑假时间预计是在6月27日开始,开学时间预计是在8月28日。

天津科技大学的暑假时间预计是在7月11日开始,开学时间预计是在8月28日。

中国民航大学的暑假时间预计是在7月16日开始,开学时间预计是在9月2日。

暑假安全注意事项须知

(一)行走安全

1、走人行横道,靠路右边走。

2、走人行横道,天桥,不能随意横穿马路。

3、注意道路和车辆信号,不服从交通管理。

4、不在车行道,桥梁,隧道上追逐、玩耍、打闹。

5、不能穿越,攀登,跨越道路隔离栏。

6、不要在铁路道轨上行走,玩耍,横穿铁路,钻火车。

(二)骑车安全

1、未满12岁的儿童勿独自骑车。

2、不能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骑车和逆袭骑车。

3、勿骑车横冲直撞,争道强行,与机动车抢道。

4、转弯需要减速,并且打手势。

5、勿在路口抢信号。

6、勿骑车双手离把。

7、追逐打闹,三五并行。

(三)乘车安全

1、上车前先看清公共汽车是哪一路,切忌慌忙上车而乘错车。

2、不在机动车道上等候车辆;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3、待车子停稳后再上下车,上车时将书包置于胸前,以免书包被挤掉或被车门轧住。

4、上车后往里边走不要挤在车门边,见空处站稳,并抓住扶手,头、手、身体不能伸向窗外,否则容易发生伤害事故。

5、乘车过程中,保管好自己的财物,重要物品贴身放置。

6、文明乘车乘车要尊老爱幼,见老弱病残及孕妇要主动让座。

7、不带违禁危险品上车,遇突发事故不慌张,听从司售人员指挥。

(四)交通安全小常识

1、走路走人行道,横穿马路时看清信号灯。

2、不在马路上追逐、嬉戏打闹。

3、不乘坐无牌、无营运证、超载的车辆。

4、乘坐车辆不要将头、手、身体伸出窗外。

5、发生事故被困车中时可击碎车窗玻璃逃生。

6、所乘车辆着火时,应先防止吸入烟气窒息,再设法逃生。

7、从所乘车辆中逃出后,要远离事故发生地点,防止因车辆着火、爆炸而造成的伤害。

暑假防溺水标语

1、珍爱生命,远离危险水域。

2、溺水事故揪人心,下水游泳不安宁。

3、珍爱生命,坚决不下水游泳。

4、增强防溺意识,绽放生命光芒!

5、齐抓共管,联防联动,严防溺水事故。

6、珍爱生命、谨防溺水,远离危险、平安成长。

7、你不能像鱼儿那般在水中自由,所以,请你预防溺水!

8、生命至高无上,学生安全第一!

9、为了你的生命安全,请不要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10、珍爱生命,关爱为先,切实做好防溺水工作。

11、不要因碧波蒙蔽了双眼,不要因清凉失去了判断——预防溺水,珍爱生命。

12、预防溺水,不要让水变成亲人的眼泪!

13、让溺水事故远离校园,让平安幸福一生相伴。

14、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伴君一生。

15、生命只有一次,溺水只差一念。

16、安全是生命的基础,安全是欢乐的阶梯。

17、水中非天堂,涉水请慎重!

18、如果你想变成死鱼一条,就请在此处下水。

19、生命第一,预防溺水。

20、安全第一,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从我做起。

21、珍爱生命,远离溺水。

篇6:广东省录取时间安排通知

广东省录取时间安排通知

1.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各类高等学校在广东省招生的录取工作。录取工作通过计算机录取专用系统进行网上录取。

2.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符合同批录取资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省招生办公室按投档原则,以一定比例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给高等学校,由高等学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高等学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进行解释以及处理其他遗留问题。省招生办公室对高等学校执行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高等学校提交的录取和退档名单进行核准备案,对高等学校不合理录取或退档提出复议。高等学校必须认真对待省招生办公室提出的复议,对不合理落选的考生,高等学校应予纠正,如不纠正,考生提出质疑或上诉,高等学校必须进行解释和妥善处理。对群众来信来访,高等学校应认真、及时接待处理。

3.录取期间,省招生办公室设立录取监察组。录取监察组要加强对录取工作的监察,加强反腐防腐教育,加强录取纪律的监督,维护录取期间的正常秩序,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4.高等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等学校须采取积极措施,加强计算机设备、校园网络及通讯线路建设,保障网络畅通,做好计算机与网络防病Du工作,确保招生录取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各高等学校需指定一位熟悉招生业务工作的同志,负责本校与省招生办公室的联络工作,录取期间须保证通讯畅通。

5.高等学校分五批次进行录取,包括提前批、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A类、第三批专科B类。艺术类、体育类院校(专业)的录取与文科类、理工类院校(专业)录取同批次进行,艺术类在同批次中先于文理科投档。具体批次如下:

(1)提前批:需军检、面试、政审的本、专科院校的军事、公安、国防生、司法类普通专业及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飞行技术专业,华南师范大学的师范专业、华南农业大学的农林畜医专业,以及其他经批准同意在提前批录取的院校(专业)。其中提前一本和提前二本院校(专业)在文科类、理科类一本之前录取;提前批专科层次的院校(专业)在第二批本科录取结束、第三批专科A类录取开始前录取。

(2)自主招生(含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试点)的院校在提前第二批之后投档。高水平运动队(统考)及高水平艺术团的录取与院校文科类、理科类所在批次同期进行。

(3)“地方专项计划”在第一批本科录取开始前进行,考生电子档案投放与“自主招生”同步进行。

(4)第一批本科:“211工程”院校和其他重点本科院校,以及经我省批准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

(5)第二批本科:一般本科院校和经批准的其他院校,以及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院校。

(6)第三批专科A类: 中央部属、省属本科高校专科专业、广东所辖市属本科高校面向全省招生的专科专业、省属专科院校(含外省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或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广东所辖市属高职院校的师范类专科专业,及面向全省招生的市属高职院校(经学校申请,省招生办公室同意)。

(7)第三批专科B类:独立学院专科专业、广东所辖市属专科高校(含市属本、专科院校面向本市招生的专科专业)、省外高职院校、省内外民办高职院校。

(8)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计划按基层需求分县(区)设置院校专业计划,在定点院校所在招生批次录取结束后按专业志愿优先的投档办法进行投档,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检索,一次性投档。对有缺额的院校专业,从有专业服从的考生中调剂录取。

(9)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的本科专业、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以及“三侨一台”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等,均在院校本科相应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结束后进行投档。

(10)高等职业院校招收“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生(含退役士兵考生)的录取工作在第三批A类专科院校录取前进行,其中退役士兵、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报考高职院校实行单独投档,择优录取。

6.录取分数线的确定:

(1)省招生委员会依据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分别以文化课统考总分按一定比例划定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文化课统考总分和术科分数,按一定比例划定体育类专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艺术类考生文化课统考总分和术科分数,按一定比例划定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高等学校可根据办学水平、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以及生源情况,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可自主制定本校具体的录取规则,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的要求,高水平艺术团录取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最低要求一般不低于高校在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对于少数艺术团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往年录取分数情况,单独划定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特别优秀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单独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4)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将上述专业归在艺术类招生的高校须在《广东省术科考试管理系统》上报术科考试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允许开展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校,不得低于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5)普通高校少数民族班、预科班以及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单独划线。

7.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原则、比例及顺序按照《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实行平行志愿的学校,须根据省招生办公室预投档的生源情况,按规定向省招生办公室反馈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及调整投档比例。未按时反馈投档比例的,省招生办公室按招生计划数1:1比例投档。

8.填报平行志愿的考生,按投档原则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组投档,或投档第一院校志愿组相应院校而被退档的,不再投档第一院校志愿组其他院校志愿,但可参加相应批次第二院校志愿组的排序投档。未能在第二院校志愿组投档,或投档第二院校志愿组相应院校而被退档的,不再投档第二院校志愿组其他院校志愿,但可参加征集志愿录取,或参加下一批次排序投档。

9.非平行志愿批次的投档原则、比例及顺序:

(1)总投档原则: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省招生办公室根据各院校的招生计划总量适当控制各院校投档比例。

(2)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及比例: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文科类、理科类招生计划,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1至1:1.2的比例投档,由高等学校择优录取。

(3)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投档顺序:第一次投档,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投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根据院校剩余招生计划情况,按补投第一志愿,及第二志愿、第三志愿顺序进行第二次投档,按1:1比例一次性提供考生档案给高校择优录取。第二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对第三批专科B类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适当调整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志愿顺序一次性进行补档,补档后再根据调整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录取情况,安排征集志愿;其余批次各类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调整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补档,先向社会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安排征集志愿。

(4)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统考专业的投档原则及比例:省招生办公室根据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招生计划,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以一定比例按文化分总分或术科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术科统考的院校和专业,省招生办公室在文化总分和术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首先在文化总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术科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60%的考生档案;其次,在术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40%的考生档案,由院校择优录取。投档比例为1:1至1:1.2,院校招生计划按考生第一志愿已投满的,不再投后续志愿。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按补投第一志愿,及第二志愿、第三志愿顺序进行第二次投档,按1:1比例一次性提供考生档案给高校择优录取。

(5)艺术类院校(专业)投档顺序:第一批本科艺术院校及专业按先投统考+校考,再投校考,最后投统考的顺序投档;第二批本科艺术院校(专业)按先投统考,再投统考+校考,最后投校考的顺序投档;第三批专科(A类、B类)艺术院校(专业)按先投统考,再投校考的顺序投档。

教育部批准自行划定分数线的艺术类独立设置院校或专业(含音乐、美术),按院校确定的分数线由省招生办公室投档。

在广东省艺术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进行校考的院校,录取时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在广东省术科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认可院校术科校考的合格成绩,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将文化分上线,省级术科统考合格且校考合格的考生按志愿顺序分别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艺术类术科校考院校(即省级术科统考未涉及的专业,教育部批准自行划线的院校除外),录取时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院校提供的校考合格名单及文化分上线情况,按考生志愿顺序将双上线考生分别一次性提供第一志愿考生档案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再投第二志愿考生档案;对于已完成招生计划或未录取完第一志愿考生的院校,不再投第二志愿考生档案。

(6)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高校投档原则: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先投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由各高校确定录退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按补投第一志愿以及第二志愿、第三志愿顺序,按1:1比例一次性提供考生档案给高校择优录取。

10.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达不到相应批次高校录取要求的考生,不予投档。普通高等学校不得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

11.录取原则:

(1)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应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录取试点、择优录取的原则。各高校要切实做好高分考生的录取工作,对高分考生的退档,要慎重处理。

(2)高等学校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要求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对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进行择优录取。高等学校录取时,需认真参阅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并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录取或退档依据之一。在道德修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艺术素质等领域中有特殊专长或特别优秀的考生,高等学校经核准后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

(3)高等学校录取要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我省志愿设置情况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录取办法,正确处理好考生成绩与志愿的关系。当同批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组)的考生档案不足时,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组)的考生。

(4)高等学校本科自主招生录取,省招生办公室对符合相关高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并填报志愿的考生全部投档给有关高校。高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各试点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及入选专业情况,在本校模拟投档最终确定的投档线上择优录取。

(5)高等学校必须按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环节工作,保证考生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超过时间或不按规定进行录取的,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拟录状态,从低分到高分顺序收回超比例投档考生档案。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等学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6)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的本科院校录取,但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按本科院校志愿被录取后,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原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学校。

(7)各高等学校必须在投档比例数内完成招生任务。如因生源原因,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第三批B类院校在调整分数线上)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或由于专业生源不平衡,又无法专业调剂造成缺额的,由省招生办公室公布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进行征集志愿。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由省招生办公室根据生源情况调剂录取。

(8)第一次投档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数的,该次投出的考生档案,无特殊原因的,高等学校不得退档。

(9)高等学校退档,必须注明退档理由,省招生办公室对高等学校退档情况进行监督备案。对不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退档或退档理由不充足的,将退回高等学校复议。如高等学校坚持退档,责任由高等学校负责。考生对退档提出质疑的,高等学校必须做出解答,并负责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10)由于省招生办公室或高等学校工作失误或执行政策产生偏差而造成考生落选,省招生办公室或高等学校应积极协同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11)对肢体残疾、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的学习,且填报志愿合理并达到录取最低分数的考生,高等学校应按照有关政策予以录取。

12.各高等学校要建立招生问责制,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13.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单通过计算机录取专用系统报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备案,纸质录取名册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的依据。高等学校依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并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打印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或授权签发),不再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学校在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由录取学校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14.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15.被录取的新生户籍迁移按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录取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广公(治)字〔2015〕9号)执行。

16.省招生办公室通过相关网站和信息平台公布考生录取情况。

17.为保证录取工作的正常秩序,高等学校必须在当批次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任务,不得跨批次录取。各

批次高等学校录取日程初步安排如下:

(1)提前批本科录取高等学校、第一批艺术类高等学校:7月7日-7月11日,其中提前第一批本科高等学校录取时间7月7日-7月9日,提前第二批本科高等学校录取时间7月9日-7月11日;

(2)提前自主招生(含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试点)本科高等学校:7月11日-7月12日;

(3)“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本科高等学校:7月13日-7月14日;

(4)第一批录取本科高等学校(含体育类):7月13日-7月20日;

(5)第二批录取本科高等学校(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院校):7月21日-8月1日;

(6)3+证书类院校:8月2日-8月5日;

(7)提前批录取专科高等学校:8月2日-8月5日;

(8)第三批A类录取专科高等学校(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院校):8月6日-8月12日;

(9)第三批B类录取专科高等学校(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院校):8月13日-8月20日;

以上各批次进、离场时间如有变动,由省招生办公室另行通知。

18.已被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到县(市、区)级招生办公室领取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并在各高等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内交给各有关高等学校。县(市、区)级招生办公室必须按规定整理、密封好考生的档案,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考生档案内容或收取考生的建档费。

19.高校要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对弄虚作假及违规录取的考生坚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20.各高等学校须在9月20日前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进行退档注销,注销名单加盖院校公章寄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备案。高等学校必须认真核对注销的考生名单,误注销的考生将不能参加当年的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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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陕西成人高考录取时间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成人高等学校:

现将陕西省成人高等学校(简称“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地点:

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接待站。

二、录取时间:

参加录取会的工作人员于12月1日报到。录取工作于12月2日至11日进行。

三、录取办法

(一)省招办成立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录取现场各项工作。

(二)成人高校招生全部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工作程序按照《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指南》进行。招生计划调整较多的学校,可选派联络员到录取现场操作。

(三)各成人高校跨省计划调整工作必须通过“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网上调整系统”进行。

(四)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档案为电子档案,档案内容包括考生的基本信息(含照片)、统考成绩、报考志愿等,由省招办汇总建立,招生学校通过录取系统在网上下载。

招生学校按省招办审批后的新生录取名单签发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直接邮寄考生本人,不得由他人代领。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区)招办选派一名坚持原则、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熟悉成人高校考务管理的在编人员参加录取工作。

(二)招生学校应提前对录取工作人员进行招生政策和业务培训,使他们熟悉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流程,掌握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院校端应用软件使用方法。各学校工作人员必须持单位介绍信进入省招办录取现场。

(三)根据陕价费调发〔2000〕44号文件规定,各成人高校应向省招办缴纳招生费。具体缴款方法为: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先向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户名: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开户行: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账号:7252210183100000314)预交招生费,也可在录取现场刷卡或现金结算。

省招办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40号,邮编:710068,联系电话:029―85221744(财务室)。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篇8:关于河南高考录取时间通知

20河南省录取工作分七批进行:

1.提前录取批7月9日7月14日录取:军事院校(含国防生),公安类,司法类专业,航海类专业,免费师范类,免费医学定向就业类,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教育部统一规定、有特殊要求的高校或专业,体育类本科专业。

2.专项计划本科批7月12日7月14日录取。

3.本科一批7月16日7月22日录取:211工程院校和部分经我省批准参加该批录取的高校本科专业。

4.本科二批7月25日7月31日录取:一般本科院校(专业)。体育类专科专业与本批同时录取。

5.本科三批8月3日8月6日录取:独立学院、民办院校的本科专业及经我省批准在该批录取的高校本科专业。

6.专项计划专科批8月7日8月8日录取。

7.高职高专批8月9日8月16日录取:

8.艺术类的录取安排(志愿填报在提前批):

(1)艺术本科A段7月9日7月16日录取。

(2)艺术本科B段7月18日7月22日录取。

(3)艺术高职高专7月26日7月31日录取。

9.专升本和对口生的录取安排

专升本7月9日7月14日录取。

对口本科7月16日7月22日录取。

对口专科8月3日8月6日录取。

[关于河南高考录取时间通知]

篇9:高校寒假放假时间通知

各处(室、馆)、学院:

根据xx学院关于寒假放假规定及学校教学工作情况,现将2015-寒假放假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学 生:1月29日-3月7日;

教 师:202月3日-3月3日;

干部职员:2016年2月4日-3月2日;

后勤职工:轮休12天(含春节3天),由后勤保卫处具体安排。

二、开学时间

学 生:报到日期和时间为2016年3月8日(星期日),上午8:00-下午4:00;报到地点由各班辅导员另行通知;2016年3月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教 师:2016年3月4日(星期三)

干部职员:2016年3月3日(星期二)

三、学生补考时间

2016年3月4日(星期三) 上午8:15开始

2016年3月5日(星期四) 上午8:15开始

2016年3月6日(星期五) 上午8:15开始

四、有关注意事项

1.各学院必须在2016年2月2日(含2日)前完成阅卷和网上登分工作,并将各门课程考试成绩书面送交学校教务处,如逾期不交,影响学生补考安排等工作,将作为教学事故处理。

2.各部门在确保人员休息时间的前提下,妥善完成本职工作,其中:校办、教务处、学生教育处、人力资源管理处、财务处、后勤保卫处等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在非节日期间值班,值班名单于2016年1月23日前报人力资源管理处和校办,其他行政部门可自行安排相应工作,以上均不作为加班。

3.后勤保卫处应妥善安排好假期内的安全保卫工作、留校学生的住宿与伙食、设施维修保养等工作,特别做好校园治安、火情隐患的防范工作,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请各处(室、馆)、学院认真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和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放假前,各部门务必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特此通知

xx学院

2016年1月15日

篇10:山东高校放寒假时间通知

山东高校放寒假时间通知

每年的寒暑假都牵动着莘莘学子们的心,那么的寒假,你知道自己能放假多少天吗?请看下文!

寒假将至,在享受假期的同时,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如何让孩子过一个安全的寒假成了许多家长最关心的问题。寒假期间家长应教会孩子一些必要的安全常识,避免意外伤害和事故的发生。为使孩子们拥有一个安全快乐的寒假。

寒假注意事项

1、老师和家长每天最惦记的.就是你们的安全。据了解,每年因各种事故,数以万计天真无邪的儿童死于非命,给家庭带来了不幸,给父母造成无法愈合的创伤。因此,同学们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懂得安全的重要意义,做到:安全第一,从我做起;安全第一,从小事做起。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人人讲安全,保证人人都安全。

2、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春节是走亲访友的高峰期,也是各类交通安全事故多发期,希望同学们在寒假期间遵守交通法规,外出要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骑车要在人行道靠右边行使,严禁在路上骑车追逐打闹。注意乘车安全,没有春运证的车不要乘;无牌无照的车不要乘;拥挤的车不要乘。若发生交通事故,要想法及时通知家长,并拨打120及时实施抢救。

3、正确燃放烟花爆竹。接近年关,烟花爆竹大量上市,一些“三无”劣质产品偷偷上市,同学们在购买时一定要注意,最好能在家长的陪同下,在正规的经销处购买。在燃烧鞭炮、焰火时,要由家长陪同,要在宽敞地方放,不要对准人放,避免造成人员伤亡,严防伤害事故发生。

篇11:高校在安徽录取分数线通知

2017高校在安徽录取分数线通知

华北片区

中国人民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

安徽考生理科排名500 到600名可以填报;文科排名120 名左右可以填报。

北京外国语大学

考生可参照去年录取线,理工科3800 名以内,文科320 名以内报考把握较大,文科340 名也可以冲一冲。

北京师范大学

今年该校在皖招生文科12 人,理科22 人,国家专项计划15 人。建议考生参考近三年招生录取情况,文科超一本线80 分左右,理科超一本线120分左右希望较大。

南开大学

今年报考该校,文科在全省300 名以内,理科在1500 名以内希望较大。

外交学院

该校为提前批次录取,参照去年文科录取最低排名在350 名左右,理科2300 名左右,建议今年文科超一本线80 分,理科超一本线120分报考有希望。

中国传媒大学

今年安徽考生理科排名6000名左右可以填报;文科考生排名600左右可以填报。

北京交通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

理科考生全省排名7000 名以内希望较大,8000 名以内可以冲一冲,5000 名内可以报考较好的专业,如电子信息、交通运输等优势专业。文科考生1700 名以内希望较大。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

该校今年实行大类招生,理科考生在全省排名1200 名以内可考虑报考,1000 名以内报考更稳妥一些。

中国农业大学

今年安徽理科考生排名7000名可以填报;文科排名1200 名可以填报。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今年该校首次一本招生,在皖共招15 人,文科需在全省100 名以内,理科在1000名以内。

北京邮电大学

去年该校在安徽录取理工类最低排名是3500 名,今年预计理科录取线在605分左右。

北京理工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

预计今年理科排名在3500 名以内可以报考,分数线预计在611分左右。

北京化工大学

参考去年录取情况,理科考生在12500~13000 名,超一本线75 分左右可以考虑报考。

北京科技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

按照近几年录取情况,预计今年报考该校理科需超一本线80 分,文科需超一本线40分。

北京中医药大学

该校在皖招生以理工科为主,考生可参考去年录取线,超一本线60~70分可以考虑报考。

北京林业大学

今年该校在皖招生96 人,文科全省2600~3000 名,理科14400 名左右可以考虑报考。

天津大学

该校今年计划在安徽只招理科生190 人,理科排名3600 名以内的考生可以填报。

中国石油大学

今年该校在安徽只招收理科生205 人,理科排名15000 名左右有望填报,排名13000名希望很大。

首都师范大学

今年在安徽文理科共招收18人,其中理科考生排名2 万名左右,文科考生排名2500 名左右可以填报。

华北电力大学

文科全省排名2800 名以内,理科全省排名9000 名以内填报有希望。

燕山大学

理科高出一本线60 分以上,文科高出一本线20分以上可以填报。

东北片区

哈尔滨工业大学

文科高出一本线70 多分,理科全省排名2000 名以内有希望报考;工科、理科和管理专业都是优势专业;如果专业不理想,第一年成绩进入前20%以内的学生有希望转专业。

东北大学

招生比去年有所增加,文科全省排名3000 名以内,理科全省排名9000 名以内有希望报考,理科自动化和计算机专业比较热门,建议排名5000名以内填报。

东北财经大学

在安徽招生44 人,文科全省排名1500 名以内,理科全省排名10000 名以内有希望。以文科会计专业见长,文科排名1200 名以内有希望填报该专业。

大连理工大学

在安徽只招理科生,理科全省排名4500名以内可以冲一下。

哈尔滨工程大学

文科高出一本线70~80 分,理科全省排名1万名以内都有希望。

东北林业大学

理科考生比一本分数线高出50 分,文科超出一本分数线30 分有希望。

中南片区

武汉大学

该校今年在皖一本批次招生文科38 人、理科185 人,国家专项计划文科7 人、理科30 人。考生可参考近几年录取排位,近几年排位均在上升,去年我省录取理科排位在1900名,文科248名。

中国地质大学

今年预计理科考生要高出一本分数线71 分左右,文科高出一本分数线53分左右可以填报。

中山大学

理科考生排名3500 名左右,文科考生500名左右可以填报。

华中师范大学

考生可参考去年录取情况,文科1300 名以内,理科11000 名以内报考较有把握。

华中科技大学

和去年录取分数线差不多。理科全省排名2500 名以内,文科全省排名900 名以内可以报考该校。该校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分数线较高,理科全省排名2000 名以内可以冲一下。

华中农业大学

在安徽招生162 人。文科高出一本线30~40 分,理科全省排名20000名以内都有希望报考该校。

中南大学

理科考生排名5000 名左右,文科考生1000名左右可以填报。

华南理工大学

今年在安徽招生比去年有所增加,文科全省排名1800 名以内,理科全省排名3100 名以内有希望报考,建筑、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比较热门,建议理科排名1000 名以内填报。

录取通知

天津中考录取分数线

录取通知电影

高校录取后的祝福语

天津限号最新通知

天津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录取结果查询等事宜通知

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高考录取通知书时间

天津中医药大学高考录取分数线

调整时间通知范文

天津高校录取时间通知(共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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