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

时间:2024-03-25 03:40:29 作者:srocnc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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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

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如下

1、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开具的处方,由驻店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对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要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或销售。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时,不得调配。销售人员调配完毕核对无误后应在处方上签全名。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如门店药师不在岗,有店长指定人员审核签字。顾客必须取回处方的,应用抄方单抄写处方,并让顾客在患者处签字留档。

2、如遇无处方顾客,仔细询问患者病史及相关用药情况,确定患者长期应用该药后,方可调配,并让顾客在患者处签字留档。处方病因病种必须正规书写疾病诊断名称。

3、处方药当天销售必须当天抄写完成,如遇检查处方抄写未完成或签字不完整的,视同无处方销售,处罚店长100元。药师签字字迹必须一致,如发现字迹不一致的,处罚店长100元。处方必须按处方药销售明细抄写,如抄写与电脑或实货不符的,处罚店长100元。店长应追究相关责任人。

4、处方药销售要留存处方并做好记录,处方保存5年备查。

5、对违反该规定造成纠纷或投诉的,查明原因,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店长及当事人进行处罚。

处方药销售流程

1、顾客进店要求购买处方药,首先询问顾客有无处方,对有处方的顾客,从顾客处接受由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开据的处方。

2、接到处方的营业员,认真审查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用药方法、药物配伍及医师签章,如有药名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有“相反”、“相畏”、“妊娠禁忌”及超量等情况,应向顾客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章后再调配。

3、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依次进行,调配完毕后,让另一营业员进行核对处方,对药名、含量、用法、用量等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发药给顾客后,并详细交待服药方法,注意事项和答复询问等。

4、发药完毕后,药师(药师不在岗的门店由店长指定人员)及发药人均应在处方上签字,处方留存五年。

5、如询问顾客后无处方,应详细询问病史及相关用药情况,确定患者长期应用该药后,让患者亲自在抄方单签字后发药。发药给顾客后,并详细交待服药方法,注意事项和答复询问等。并告知顾客下次必须凭处方购药。

6、抄方单应规范书写,严禁出现超量、配伍禁忌及药味重复等情况,抄方单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审核人处签字笔迹一致。疾病诊断应书写病种名称。

7、处方药销售当日必须书写完处方,及时装订,处方留存5年。

篇2: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条 为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使用方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

与发展的决定》,制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

第二条 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管理。

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

第三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的制定。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非处方药目录的遴选、审批、发布和调整工作。

第五条 处方药、非处方药生产企业必须具有《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其生产品种必须取得药品批准文号。

第六条 非处方药标签和说明书除符合规定外,用语应当科学、易懂,便于消费者自行判断、选择和使用。非处方药的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第七条 非处方药的包装必须印有国家指定的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必须符合质量要求,方便储存、运输和使用。每个销售基本单元包装必须附有标签和说明书。

第八条 根据药品的安全性,非处方药分为甲、乙两类。

经营处方药、非处方药的批发企业和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必须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商业企业可以零售乙类非处方药。

第九条 零售乙类非处方药的商业企业必须配备专职的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专业培训后,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证的人员。

第十条 医疗机构根据医疗需要可以决定或推荐使用非处方药。

第十一条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购非处方药,并须按非处方药标签和说明书所示内容使用。

第十二条 处方药只准在专业性医药报刊进行广告宣传,非处方药经审批可以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广告宣传。

第十三条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有关审批、流通、广告等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

篇3:销售人员管理规定

销售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对本公司销售人员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规程办理外,悉依本规定条款进行管理。

第二条

原则上,销售人员每日按时上班后,由公司出发从事销售工作,公事结束后返回公司,处理当日业务,但长期出差或深夜返回者除外。

第三条

销售人员凡因工作关系误餐时,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发给误餐费×元。

第四条

部门主管按月视实际业务量核定销售人员的业务费用,其金额不得超出下列界限:经理××元,副经理××元,一般人员××元。

第五条

销售人员业务所必需的费用,以实报实销为原则,但事先须提交

费用预算,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销售人员对特殊客户实行优惠销售时,须填写“优惠销售申请

表”,并呈报主管批准。

第二章 销售人员职责

第七条 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注意仪态仪表,态度谦恭,以礼待人,热情周到;

(二)严守公司经营政策、产品售价折扣、销售优惠办法与奖励规定等商业

秘密;

(三)不得接受客户礼品和招待;

(四)执行公务过程中,不能饮酒;

(五)不能诱劝客户透支或以不正当渠道支付货款;

(六)工作时间不得办理私事,不能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条

除一般销售工作外,销售人员的工作范围包括:

(一)向客户讲明产品使用用途、设计使用注意事项;

(二)向客户说明产品性能、规格的特征;

(三)处理有关产品质量问题;

(四)会同经销商搜集下列信息,经整理后呈报上级主管:

1.客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

2.客户对价格的反映;

3.用户用量及市场需求量;

4.对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销量;

5.同行竞争对手的动态信用;

6.新产品调查。

(五)定期调查经销商的库存、货款回收及其他经营情况;

(六)督促客户订货的.进展;

(七)提出改进质量、营销方法和价格等方面的建议;

(八)退货处理;

(九)整理经销商和客户的销售资料。

第三章 工作计划

第九条

公司营销或企划部门应备有“客户管理卡”和“新老客户状况调查

表”,供销售人员做客户管理之用。

第十条

销售人员应将一定时期内(每周或每月)的工作安排以“工作计划表”的形式提交主管核准,同时还需提交“一周销售计划表”“销售计划表”和“月销售计划表”,呈报上级主管。

第十一条

销售人员应将固定客户的情况填入“客户管理卡”和“客户名册”,以便更全面地了解客户。

第十二条

对于有希望有客户,应填写“希望客户访问卡”,以作为开拓新客户的依据。

第十三条

销售人员对所拥有的客户,应按每月销售情况自行划分为若干等级,或依营业部统一标准设定客户的销售等级。

第十四条

销售人员应填具“客户目录表”、“客户等级分类表”、“客户路序分类表”和“客户路序状况明细卡”,以保障推销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

各营业部门应填报“年度客户统计分析表”,以供销售人员参考。

第四章 客户访问

第十六条

销售人员原则上每周至少访问客户一次,其访问次数的多少,根据客户等级确定。

第十七条

销售人员每日出发时,须携带当日预定访问的客户卡,以免遗漏差错。

第十八条

销售人员每日出发时,须携带样品、产品说明书、名片、产品名录等。

第十九条

销售人员在巡回访问经销商时,应检查其库存情况,若库存不足,应查明原因,及时予以补救处理。

篇4:业务部销售管理规定

一、销售业务基本原则

1、一切销售活动必须符合GSP要求。

2、业务人员严格执行公司委托授权的区域内开展销售的规定。 3、严格按公司规定的销售价格供货,不得私自变价销售。 4、加强对客户维护管理,尽量满足客户的需求。 5、公司代理、优势品种的区域要做好市场防范工作。

二、合同管理制度

为保障公司产品销售业务的正常运行,销售部门按公司经营产品价格、结算政策、交易方式等规定与销售客户洽谈,达成一致意见。

1、在与客户开展销售业务活动中,应按规定填写“销售合同”,以此作为公司销售计划、发货、回款、折让的依据。

2、与客户签订合同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价格政策、交货方式、结算政策执行。

3、与客户签订合同时,须详细填写产品品名、单位价格、交货时间、购货方全称及交货地点、收货人、结算方式、期限和注明质量条款等,内容完整无漏项,字迹工整、清晰。

4、销售部门主管严把合同审批关,对所签合同要认真审核,经确认符合条件后方可批准执行。

5、根据合同上注明的交货日期安排发货。

6、销售部门建立合同台帐,详细记录收货单位、签订日期、品名、批号、发货数量、合同金额、执行情况等,以备查询。

7、“销售合同”销售部门应每月整理、装订成册,存档备案。

三、发货管理制度

根据经销合同约定,及时、准确、安全、经济的将公司产品运送到目的地。

1、实行公司直接向销售统一配送,禁止给业务员个人送货。

2、发货的依据是“随货同行”、并注意核对客户的回款情况(有积压货款的情况请示业务经理后再进行发货)。

3、发货必须坚持先批号先出库的原则。

4、根据客户类别和企业具体情况,确定每一个客户的资信限额,以此作为最高发货限额。

5、进货应提前7天向公司提出申请,否则公司不能保证按时发货。

四、发票管理制度

1、给客户开具发票时,须提前上报业务副经理。

2、销售发票由专人负责依据有关销售合同、已发货的销售单及发票管理法规的规定要求到财务部门开具并建立销售发票领用登记台帐。

3、若销售发票由公司销售部门直接寄到客户指定部门时,销售部及时与客户收票部门沟通,并办好签收手续,

4、已开出的销售发票应妥善保管,并及时、安全地送达相关单位,不得擅自长期携带或个人保存。

5、对违反规定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发票丢失等问题,一旦发生,责任人须及时报告,并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故意延误报告或隐瞒不报者,一经发现,将加倍给予处罚。

6、开具税票资料必须认真填写,传至公司,如税票资料错误导致税票不能

使用,业务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7、本公司的供货价含税,开税票和不开税票都是一个价。当年的发票总额必须当年开完,过期无效。

8、业务员根据货款到位情况,及时提示公司财务人员开具发票。

五、应收帐款管理制度

1、销售部门要将正常应收款项控制在公司规定的限额内,及时跟进和催收应收帐款。坚持按时(一般按每月)与经销单位核对帐目,以确保帐、款、货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在业务活动中要坚持“少量多批、加速周转”的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没按合同付款的客户,应尽快组织催收;超出3个账期的应收款,应向业务经理上报原因,同时制定清收措施,限定清收时限。

3、对有销售却5个月不付款的,公司视为呆帐,根据清收的难易程度及与对方协商的具体情况,提出清收报告,报请公司批准后执行。

4、对拟停止业务关系及发生转制、兼并、股东法人变更等意外变故经销单位的欠款,按正常业务方式无法付款的,须立即上报原因及清收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清收。在请收期间,除现款现货或经批准外,原则上不再与该经销单位建立业务关系。

5、所发生呆帐,将根据具体原因对当事人进行相应处理。

6、业务中遇有被骗、被抢、被盗等特殊情况时,要在事发24小时内上报,公司根据事发原因进行处理。对隐瞒不报的,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从行政及经济两方面进行处罚。

六、业务人员建帐、对帐管理制度

1、每位业务人员均应随时关注、了解和掌握自己所分管业务的'往来账目情况,并须始终保持往来账目清楚、数额相符。

2、每月20日前将各业务单位的销售品种、销售数量、发票号、票面金额、应收款额、已收款额等,以书面形式告知有关销售主管,销售主管负责落实核对,及时与业务单位进行对帐。

3、一旦发现公司与业务单位账目不符的情况,要及时汇报尽快核对清楚。 4、凡在本人所管业务范围内,无论属何种原因造成的往来账目不符,业务人员均须承担一定的责任。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对责任者作出批评教育,限期查清帐目,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辞退等处理决定。对构成犯罪者,将依法予以追究。

七、换、退货管理制度

1、以预防为主,防止退货事件发生,对销售客户坚持了解库存和批号,根据客户的实际销售量和资信限额等少量多次、有计划地发货。

2、退货对象必须是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经销商或代理商。退货范围包括产品质量发生问题,破损, 清理客户,终止合同和呆死帐,销售政策变化等。

非上述原因的退换货要求,不予处理。

3、退货必须填写《退货申请表》履行审批手续,由销售部门经理上报,质量副经理审批。经批准的退货须填写《产品退货记录》,详细记录退货品种、数量、批号、退货原因等。。

4、在退货过程中须严格按照装箱规定进行,认真清点,归类,装箱,并详细记录,备查。

八、客户、用户档案管理制度

时可采取先开票铺货,可实行阶段性结算该客户的实际销售的货款,根据实际货款的到位情况,再行开具发票。

十一、工作报告制度

1、各位业务员须与直接领导保持经常性的电话沟通和联系汇报工作,有重大事情还必须随时书面报告。

2、重要事项报告制度:业务副经理如遇不能决定的重要事项应及时向上汇报。

十二、报酬管理制度

1、业务人员在货款回笼至公司指定账户后,公司40天内将提成款支付

给业务员。

2、具体的报酬按销售品种和金额而定。

十三、业务交接管理制度

1、无论何种原因形成的人员离职,都必须上报业务部,在获得批准后,离职人员方可进行业务交接。

2、与公司内职能部门有业务衔接的,营销部负责通知至相关部门,及时办理交接及变更手续,防止在财、物管理上出现纰漏。所有离职人员必须通过相应的财务审计。

3、未交结清楚的不得办理离岗手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另行处理。

4、在离职人员离岗同时须将业务部书面通知送达至相关客户,以防止出现离岗后私提货款及货物等现象。

篇5:销售合同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明确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范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本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授权(《公司章程》、《合同管理制度》等)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称销售合同是指本公司为了确定与客户(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销售供应关系而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章 销售合同格式的使用

第3条 本公司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公司销售部经理会同法律顾问共同拟定,经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后统一执行。

第4条 公司销售合同格式按照版本号由销售部和公司法律顾问分别保管,供查阅和使用,已作废版本应予以注明。

第5条 公司销售合同格式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二)产品名称、质量标准、单价(价格审批)。

三)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四)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五)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六)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七)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八)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第6条 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应尽量采用公司经审批的统一格式;

一)若客户要求使用客户公司的范本,合同需先经公司法律顾问及销售经理审核,经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执行。

二)若客户不愿意签订销售合同,由客户经理填写《免签销售合同申请单》,报销售部经理审核,经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免除签订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应按“销售订单评审流程”中“XX条款”执行。

第7条 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调整,但调整后的销售合同应报经销售部经理审核,并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三章 销售合同审批与签订

第8条 与客户签订不含金额的销售合同,客户经理应填写《合同签订申请单》,报销售经理审核,经本制度第6条、第9条规定权限审批后,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第9条 与客户签订含有金额的销售合同,客户经理应填写《合同签订评审表》,结合“销售订单评审管理流程”和本制度控制要求签订。

篇6:销售合同管理规定

一)签订不含确定金额的销售合同,即供货协议,依据以下权限审批:

(1)上一年度年销售额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合同,由主管销售员制订,销售经理及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署;

(2)上一年度年销售额100-500万元(含100万元)的合同,由主管销售员制订,销售经理审核,主管销售副总经理签署;

(3)上一年度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下的及新增客户合同,由主管销售员制订,销售经理审批签署;

(4)与关联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按照《关联方交易管理规定》执行。

二)签订含有具体金额的销售合同,依据以下权限审批:

(1)合同金额

第11条 销售合同订立后,客户经理将合同正本交销售助理归入该客户的档案盒,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销售助理应将销售合同扫描成电子档归入电子档客户资料。

第四章 销售合同变更与解除

第12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原因,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条款,合同变更由客户经理填写《合同变更申请单》,按照本制度第二章和第三章合同审批权限规定报相关权限人审批。

第13条 当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发生时,销售合同自动解除,销售部客户经理与客户协商是否续签合同,不续签合同的应出具《客户流失报告单》说明缘由和后续管理措施,报销售经理审核,上一年度销售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或合同约定金额超过50万元的客户,《客户流失报告单》销售经理审核后应报总经理确认。

第14条 未发生合同解除条件需要解除合同的,客户经理填写《销售合同解除申请单》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签署《销售合同解除协议》,解除协议审批前均应经过法律顾问审核;《销售合同解除协议》中应指明解除的合同,并明确双方职责。

第15条 销售部客户经理依据变更后的销售合同或《销售合同解除协议》办理由于变更和解除导致的违约赔偿事项,公司法律顾问负责指导及办理约定无法履行的诉讼事项。

第16条 销售经理按月检查客户经理对违约赔偿事项的管理情况,并将结果汇总上报给主管销售副总经理与总经理。

第五章 销售合同存档与保管

第17条 销售部签订的《销售合同》、《免签销售合同申请单》和《销售合同解除协议》,以及其他关联的单据(包括《销售合同变更申请单》、《销售合同解除申请单》、、《客户流失报告单》),必须齐备并归类存档。

第18条 客户经理对其负责的客户编制《销售合同登记表》,登记客户名称、签约时间、到期时间、信用账期等重要信息;

第19条 客户经理应每月检查登记表的到期时间,确保在合同到期一个月内提前与客户签署新的销售合同;若客户不同意签订新的销售合同,客户经理按本制度第13条执行。

第20条 销售业务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保留原件。

第21条 销售合同及相关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文件,保管和借阅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机密文件要求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22条 本制度若与公司章程、合同管理规定等上级管理制度有冲突的,依照公司级规章制度要求执行。

第23条 本制度由销售部负责编制和修改,经股份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发生效力,由销售部负责解释。

篇7:销售部门出差管理规定

销售部门出差管理规定

一、人员能在当天返回的不视为出差。

二、出差申请程序及管理办法

1、申请出差流程:凡营销中心业务员申请出差均需写一份出差计划交于部门主管处并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及计划出差时间及联系电话,部门以下的人员(不含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审批,部门经理出差由副总或其授权人批。

2、出差返回时,需及时书面汇报本次出差效果、工作完成情况和返回时间等,并办好相关的手续。原则上各片区业务人员应坚守岗位。

3、未接到总部的通知和无特殊原因的情况下,均不得擅自回总部。特殊原因需提供事实、证据。各区域主管以定期的形式回总部汇报工作。否则不予报销此出差的费用,主管人员及财务亦不得审批。

三、出差报销规定

加强公司业务人员的出差管理,特对出差报销作如下规定:

1、差旅总费用包括:旅途交通费、住宿费及其它公司规定能报销的杂费。

2、旅途交通费包括:各类车票、船票、机票寺交通工具及机场建设费、旅途保险费,必要的行李托运费等均可凭票实报实销。

四、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据实报销。

1、按规定的级别乘坐的火车、汽车、豪华大巴、飞机及夜间到达乘坐的市内计程车(只限一次)及特殊情况需乘坐的(特殊情况按第七点规定),均须出具统一的票据。

2、以上如确属无法提供统一票据的可出具证明单,呈部门主管确认后方可报销。

3、业务人员出差应扎实提供真实的凭证,如凭证私自涂改和无法辨认的,不予报销。

4、出差人员乘座交通工具标准

到有租房的办事处的区域出差,原则上需到办事处住宿。同性三人以内一同出差,本着节约原则,只许一个标准间住宿费。

五、员工出差差旅费应据实核报,不得弄虚作假,否则费用不予报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六、出差费用报销流程

报销人申请→部门主管复核→会计审核→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

1、报销人申请:需将所有的票据整理好,报部门主管审阅。

2、部门主管初核:根据报销申请人所提供的先前备案的出差计划表进行了解、调查。

3、会计审核:会计对出差人员的报销单据的真实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审定。

4、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根据会计审定的报销单据的审批。.出差人员凭总经理审批过的报销单据到出纳领款。

七、本地区驻外人员交通补贴:驻外人员交通费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按票据实报实销,业务人员外出需经区域主管同意,报销时需附外出行车票据后注明往返路址,区域主管应认真做好监控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区域主管及当事人按报销单据金额的十倍处罚。

篇8:销售公司制度管理规定

销售公司制度管理规定

一、总则:为了提高本公司经营运作,加强产品市场的开发及维护,公司决定确立经济责任制,采用重管重制政策,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各种业务管理公司营销策略,采取设立经销点的经销制,同时为加强经销网络的维护,致力开发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及包干制业务,应定期走访各经销点,每月对所有经销商的业绩审评,对销售业绩突出者予以奖励,并随时做好所有客户的销前、后服务工作。

二、岗位职责:2.1销售副总:

a.负责总公司各项销售政策的实施及各项制度的执行。b.组织并参与市场调查和预测,及时反馈市场信息和客户要求。c.会同销售部经理制定和完善销售承包责任制,制定年销售计划,各时期营销策略。d.对营销网络的维护建立,并将信息及时反馈至公司总经理。e.负责资金回笼工作,主持解决所有经济合同的纠纷事务。f.会同分公司总经理,技术部主管制订订货排产计划。

2.2销售部:a.负责企业产品的销售、售后服务工作。b.严格依销售制度及第十二条款之合同管理规定,贯彻并执行。c.负责编制“销售合同”,“工矿合同”“订货排产情况汇总表”。d.负责对驻外各经销点监督、检查、反馈工作。并对其经营负责。e.制订本部门的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程序文件,并负责落实与考核。f.负责资金回笼工作。g.负责联系储运业务。h.负责本部门的业务培训工作。

2.3销售部经理岗位职责:a.负责企业产品的销售、售后服务工作;b.严格依销售制度及第十二条款之合同管理规定,贯彻并执行;c.负责编制《销售合同》,《工矿合同》、《订货排产情况汇总表》;d.负责对驻外各经销点监督、检查、反馈工作,并对其经营负责;e.制订本部门的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程序文件,并负责落实与考核。f.负责资金回笼工作;g.负责联系储运业务;h.负责本部门的业务培训工作。

2.4助销员岗位职责:a.负责客户的往来接待工作及产品的初步介绍;b.负责公司所有销售客户的往来跟踪、服务、联系;及售后服务等销售内务工作;c.负责销售部所有销售档案的整理、跟踪及管理;

d.销售部经理外出时,全面负责销售部内部一切日常运做;e.负责所有销售合同的跟踪;

f.负责销售部及销售大厅的卫生打扫工作。

2.5开单员岗位职责:a.负责开具产品《出货单》、〈〈样板申领单〉〉、《样板发放单》;b.负责销售台帐的登记,每月25日与财务对帐;c.每日负责填报《销售日报表》及《销售月报表》,及销售电脑的操作管理工作;d.并于每年12月28日会同成品仓库管员前往公司专卖店进行年终盘仓;e.填报《质量日报表》;f.负责销售部及销售大厅的卫生打扫工作;

三.销售服务:销售部应保持8小时日常上班时间有人接听电话,公司各有关部门人员应文明礼貌待客,具体要求如下:

3.1、接听电话:

凡有客户来电首先应答:“您好,公司”然后应耐心解答客户问题,产品价格应以公司统一规定报价。如为外地经销商,应记住对方联系电话、地址,需要时请销售经理接听并做电话记录。讲完后应说:“谢谢!欢迎您随时到本公司来,再见!”等礼貌用语。

3.4、对于与公司往来密切的大宗经销客户注意不可怠慢,但不可使在场的其他客户有差别待遇感。

3.5、对于所有初次往来客户,无论大小,在初次见面后均应了解并记录对方的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其外貌特征应尽快熟记,以便客人二次来公司后,有亲切感及重视感。

3.6、如客人询问与交易无直接关系的问题,应礼貌回避,不应明显表露出不悦或直接敷衍了事。且不可在自己不了解情况时,告诉客人错误答案。

37如遇工作秩序关系,使客人被怠慢或耽误客人时间,应向客人做出礼貌解释,并向客人表示歉意,请客人原谅,不可与客人发生争执及面有不悦冷落客人。

3.8、当客人离开时,应主动与之“再见,欢迎下次再来”等礼貌用语。

3.9、如客人委托保管任何物品,应乐意接受,并妥善处理,如发现客人遗留或忘记物品时,收好并通知该客户。

310销售部所有人员应尽量满足客户所提一切合理要求,不合理的应婉言拒绝。

3.11、凡公司销售人员及其它相关部门人员不得与客户串通勾结,一经查处,公司将依情节做严肃处理。

四.客户服务细则:

4.1.客户意见调查及处理:所有客户的经销情况、储运、财务、仓库均应做实际了解,如客户对公司销售营运提出任何意见,销售部均应记录备档,并及时解决处理,如有重大事件,应及时反馈至分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处,以便及时处理。

4.2.客户投诉:a.客户质量投诉:公司销售部凡接到客户对产品有关质量问题的投诉时,不论情节大小均应由销售副总或销售经理亲自安排处理,对客户投诉内容的相关票据、品名、规格、数量、等级、色号、购买日期等予以登记备档,并必须通知有关部门立即查明原因。对客户的投诉理由进行确定,必要时销售副总或经理应协同相关部门主管一同前往客户处进行详细了解、调查并迅速做出相应的处理结果。同时对所处理结果进行追踪服务并做记录备份留档。b.客户对非质量的投诉:客户对销售人员或有关部门人员的销售服务提出意见或进行投诉时应向销售副总或经理报告,并据情节大小、向公司办公室提出上报及处理建议。销售部或办公室对此做出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客户。

五.对客户投诉的有关处理办法:

5.1所有质量投诉无论大小、轻重,销售经理均应及时填写《客户投诉质量处理表》,并送至各相关部门,据实际情况对表内相关内容进行如实填报,并做出相关处理。处理结束后,将此表复印后送办公室留档,销售部保留原件备档。

5.2所有服务投诉,由销售经理填入《客户投诉服务处理表》,投诉责任人的有关部门应对投诉及时作出相应处理,并将复印件报办公室一份留档,原件由销售部备档。

5.3对客户投诉的有关内容的处罚规定:a.凡属于服务质量引起投诉的,经查实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据情节严重予以罚款20—100元/次,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b.凡属于质量问题引起投诉的,对相关责任人及部门除予以通报批评并据情节根据《考核方案》予以处罚,如情节十分严重,所造成后果恶劣,并没有悔改表现的,公司将予以辞退处理。

篇9:销售展厅日常管理规定

销售展厅日常管理规定

一、日常规范

1)着公司统一工装并佩戴工牌。

2)女同志要化淡装,扎头发。男士统一领带,深色袜子,皮鞋干净。

3)8:00未到者,即为迟到。当月内迟到: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乐捐10元,一月迟到3次以上,乐捐20元每次,并且公司通报批评。

4)公司晨会如无特殊情况,销售部员工必须全体参加,晨会前整理好个人仪表和内务,销售经理安排每日工作流程,解决简单遗留问题,晨会后团队激励口号。每日夕会销售经理必须100%真实有效评估销售顾问展厅接待9大流程,并做好三表一卡的统计,库存报表。

5)每周二为培训日,销售顾问提前安排时间,不得请假。

二、展厅整体

1)展厅内、洽谈桌、展示架等保持干净整洁,应定期清洁。

2)应挂有鸿阳汽贸营业时间看牌。

3)展厅的地面、墙面、展台、前台、灯具、空调、视听设备等保持干净整洁,墙面无乱贴的广告海报等。

4)展厅内的照明要求明亮,令人感觉舒适。

5)在营业期间播放舒缓,优雅的轻音乐,顾客到休息区应播放公司宣传片。

6)每天下班前,必须关闭电暖气及空调,关闭所有电源。

三、展车清洁

1)展厅车辆有销售部统一负责,专人专车负责。

2) 展车必须时刻保持干净(包括车胎需经过喷蜡处理)、车身、车窗及门把手须无指纹樱

3) 脚垫、坐垫,必须按规定的位置摆设并保持清洁。

4)座椅要调整标准,车内无任何杂物,玻璃上无任何多余标贴。

5)每人负责的车辆必须在晨会后早9:30之前擦拭完毕,卫生在早9点50之前必须打扫完毕。

6)每进一部新展车由负责人清洁,展厅人员有义务进行帮助擦拭。

7)每日检查车辆电瓶,如发现展车没电,由该车负责人当日及时充电。

8)销售经理应在上午10:00和下午4:30进行检查。

四、资料架整理

1)休息区每个资料架上必须各个展车的车型资料,资料必须随时保持摆放整齐。

2) 销售经理应在上午10:00和下午4:30进行检查

五、前台接待

1)接待台面要保持干净整洁,无任何杂物。

2)如值勤人员有特殊原因离岗,需找到替代人员,替代人员承担

所有前台值勤的责任。

3)前台值勤人员站姿要端正,不允许弯腿或身子倚在接待台,不允许手插入裤口袋。

4)销售前台不许无人,禁止在销售前台阅读书刊报纸、聊天、喝水、吃零食、嬉戏打闹,打电话。

5)销售前台电话要在铃声响三声内接听,并说“您好!这里是鸿阳汽贸奇瑞4S店,我是销售部XX”。如确实因特殊情况在三声内无法接听的,第一句话要说“您好!鸿阳汽贸。对不起,让您久等了。”电话在最后应说:“感谢您的来电”并做好电话来访记录。

6)前台值班人员必须做好电话记录登记。

7) 上班时间不能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六、顾客休息区

1) 顾客休息区,保持整齐清洁,沙发,茶几等摆放整齐并保持清洁。

2)顾客休息区桌面上备有烟灰缸,烟灰缸内有3个以上(含3个),应立即清理;每次在客人走后立即把有过烟灰缸清理安静。

七、展厅接待

1) 销售员如有事外出一定要告知销售经理。

2)负责该区域销售人员必须站在距离门口2-5米左右的位置,当客户进门时,要微笑致意:“您好!欢迎光临鸿阳汽贸”,在送别客人时,要说:“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3)值班销售人员如有事离开,须由其他销售人员替代,如无人替代需及时告知办公室人员替班,接替人员同样执行本守则标准。

4)销售人员在展厅上岗须随身携带名片。

5)禁止聚集在展厅聊天、阅读书刊报纸、喝水、吃零食、嬉闹。

6)在接待不饱和的情况下,不允许出现客户看车无人接待(来店维修客户看车亦不例外)的状况,如客户多时,应及时通知办公室人员,接待客户。

7)客人就座应立即倒茶水,并向客户微笑致意:“您好,请喝茶。”

八、午间值班

1)午间值班人员须分批吃饭,午饭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

2)如找不到人替班不能离岗。

九、市场调查

1) 以实地调查为主,电话调查为辅,每人每周必须进行电话调查,并搜集全国各个车行车型的价格,每周应实地出访一次,由销售经理统一协调安排。

2)每周调查一次,回店立即将调查表交由销售经理,并于第二天早会上分享调查心得。

3)调查地点:竞品车型4S店、其它车型专卖店等。

4)认真填写好调查表格。

十、PDI管理制度

1)新车的验收,销售顾问必须按照公司规定严格验收,因运输途中原因造成的损失,必须查明原因,制定解决方案:属于本车质量问题,要及时联系售后索赔人员,进行索赔。

2)库存车辆的管理,每天早上9点之前和下午4:30之前进行库存

检查。

3)商品车、展车和试驾车的钥匙由前台保管,丢失责任到个人。

4)试乘试驾必须填写试驾协议,试驾完毕后及时上交钥匙。

5)销售顾问交车时做好交车信息确认表,并且清点随车工具。

6)看板的在途库存车辆公布情况,必须随时更新。

管理规定

更衣柜管理规定

非机动车管理规定

广告公司管理规定

房地产开发管理规定

作业管理规定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吸烟室管理规定

出货单管理规定

班级管理规定

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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