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20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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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濮阳市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20日-30日

濮阳市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20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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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称考试报名通知

市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10月20日至30日在濮阳市财政局一楼112房间报名,各县区及油田到当地会计管理部门报名。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会计证、报名表(从河南会计网、濮阳会计网上下载或到报名点领取,并盖上单位公章、没有单位的可到档案管理部门或居委会盖章),报名条件和考试时间附后。另会计证考试报名错过时间没有报名的可在职称报名时补报。85年(含85年)后的考生不准报中级。联系电话:0393-6666721。

附件1:

20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览表

报考级别报名条件初级资格 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中级资格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附件2:

20度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级别、科目、时间安排表

考试日期初级资格中级资格5月15日9:00―11:30 经济法基础9:00―11:30 财务管理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5月16日 9:00―11:30 经济法

篇2:杭州市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20日-30日

2010年杭州市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20日-30日

关于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人事部通知,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杭州)报名日期定于10月20日至30日、考试日期定于2010年5月15日、16日。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其具体报名条件、交费方式、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届时请关注在杭州财税报名网(网址:www.hzft.gov.cn)或浙江省财政厅报名网(网址:kjbm.zjczt.gov.cn)上的正式通告。

杭州市财政局

二九年十月十六日

篇3:辽宁省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20日-30日

辽宁省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20日-30日

关于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9) 辽会资考办字 第20号

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印发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09]41号)规定,20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10年5月15日、16日举行。现就我省2010年度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的人员,具备报名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基本条件

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

2010年5月15、16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初级资格中级资格5月15日9:00―11:30 经济法基础9:00―11:30 财务管理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5月16日  9:00―11:30经济法

四、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0年度的考试。

五、考试报名、交费原则

我省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实行前审方式(即报名时系统自动审核报名条件)。全省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原则。

1、持有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直接登陆辽宁会计网(www.lnkjw.com)进行报名,报名时应选择其会计从业资格档案所在市作为报名地区,并到指定交费地点办理交费确认手续。

2、会计从业资格档案在省财政厅的省直单位考生,到沈阳市财政局指定的交费地点办理交费确认手续。

3、持外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需在辽宁报名参加考试的,必须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手续,将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转入辽宁后,按属地原则进行网上报名和交费确认。

4、持铁道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及香港、澳门居民,需在辽宁报名参加考试的,应填写《2010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考生登记表》(附件1),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2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指定报名地点办理现场报名手续,由所在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报名条件审核,符合条件的为其办理现场网上报名和交费确认。

六、考试报名和交费确认时间

(一)报名时间

1、全省网上集中报名时间为:2010月20日-30日;

2、全省网上补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4日-9日。

(二)交费确认时间

报名交费确认时间和地点,以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报名简章为准。

七、考试报名程序

1、考生在报名时,需登录“辽宁会计网”(网址:lnkjw.com),点击主页左侧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目下的[网上报名]按纽,进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2、登陆系统后,考生应认真阅读报考人员必读事项和考试公告, 在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点击[注册]按钮进入报名注册系统。

3、考生注册时,必须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记载的证件号码和姓名进行填写,在确认填写正确后,点击[确认]按钮,系统将通过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自动验证其报名条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按照系统提示进行逐步操作,认真设置登录密码(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以备网上打印准考证之需),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和考试教材征订单。

未按要求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系统将自动拒绝报名,并提示原因。

4、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一式2份),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持《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到各市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缴费地点办理现场交费确认手续,完成全部报名程序。未办理交费确认的人员,将无法取得考试资格。

5、2010年5月4日至5月14日,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按本人的“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采用彩色打印机和A4打印纸打印,相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应清晰无误。考生持准考证按规定日期和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八、考试报名工作要求

1、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于2009年10月19日前在相关媒体上刊登考试报名简章,公布本地区2010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方法和交费确认时间、地点等考试相关事项,同时注明2010年度考试使用新的考试大纲。

2、现场交费确认时间和地点,由各市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但务于2009年11月2日前结束集中交费确认,于2009年12月10前结束补报名交费确认,并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报名人数上报省会计考办。

3、报考收费按照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辽价函[2006]38号)规定,按每科4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

4、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并认真制定网上报名工作应急预案。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省会计考办反映,不得擅自处理。

5、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为广大考生服务,做好网上报名的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确保全省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九、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2009年10月2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报名简章。

2、2009年10月3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10年度考试报名工作。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09年10月19日至30日,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09年12月4日至9日。

3、2010年1月10日前,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表》(附件2)和2010年度考试教材及辅导用书预定单,并于2010年1月31日前将考试报名费、考试教材及辅导用书款项等上缴省会计考办指定的账户(收款单位、开户银行、账号等另行通知)。汇款时,务必将各项金额分列清楚,以便于核对备查。

4、2010年2月28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定表》(附件3)。

5、2010年3月10日前,各市完成联系考点,与考点签订协议等工作。

6、2010年4月3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核发考生准考证。

7、2010年5月5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

8、2010年5月10日前,省考办召开全省考务工作会议,布置考试考务工作。5月14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9、2010年5月15、16日举行考试。

10、2010年5月17日,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考卷送达省会计考办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1、2010年5月30日前,各市会计考办向省会计考办报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总结,作为全年工作考核依据。

12、2010年7月中旬,省会计考办收到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成绩数据光盘后,即通过辽宁会计网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省会计考办为考生提供查询分数服务。查卷范围仅限主观卷面的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情况。申请查分截止时间为8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13、2010年8月1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对本地区要求查分的考生进行认真统计,填写《2010年度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查卷人员登记表》(附件4),并附考生准考证复印件及《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查卷申请表》(附件5),报送省会计考办。

14、2010年9月10日前,各地完成合格证书的发放工作。不能按时发证的,应向考生说明情况。颁发证书时,应严格执行财政部、人事部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0]11号),不得强加外语、计算机考试等条件。

15、2010年9月30日前,对查分人员中存在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有误需更正考试成绩的,由省财政厅、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共同提出申请报告,填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更正情况表》(附件6),并附上试卷原件,报全国会计考办审核通过后,才能更正成绩。

16、2010年11月10日前,对中级资格考生因20考试档案号、身份证号错误,不能正常合并成成绩的,由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以文件形式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填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成情况表》(附件7),并附考生证明材料报省会计考办。

17、2010年12月1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试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09年度工作总结。

附件 1、2010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考生登记表

2、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表

3、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

4、2010年度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查卷人员登记表

5、2010年度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查卷申请表

6、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更正情况表(略)

7、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成情况表(略)

附件1、2、3下载

附件4、5下载

篇4:葫芦岛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20日-30日

2010年葫芦岛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20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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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考区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报名通知

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定于2010年5月15日、16日举行。根据辽宁省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的安排,现将葫芦岛市考区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1、参加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的报考人员须查阅《辽宁省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认真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个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填写考试教材订购单(2010年度考试使用新的考试大纲),打印《2010年考生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持自行打印的《2010年考生报名信息表》(必须有本人的'承诺签字和由所在单位盖章)到葫芦岛市财政局会计科进行报名确认和交费(报考费每科40元)。《辽宁省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规定的全省统一网上报名时间是:10月20日――30日和12月4日――9日。

2、葫芦岛考区“现场报名确认、交费”的地点是:葫芦岛市财政局(龙湾新区龙承街5号)联系电话:3112243。葫芦岛考区现场报名确认和交费的时间是:2009年10月21日――30日和2009年12月5日――9日。

3、重要提示:请报名人员牢记“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在2010年5月4日至5月14日期间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采用彩色打印机和A4打印纸打印,相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应清晰无误。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日期和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4、考试成绩大约在7月下旬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应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查询和自行打印考试成绩作为参加“减免会计人员当年度继续教育”的依据。对考试成绩有疑义的人员须在2010年8月5日前办理申请查分手续;初级考试成绩2科同时合格、中级考试成绩有1科以上合格的人员须在9月10日――20日期间到报名处领取《成绩合格证》,逾期不再受理。

葫芦岛市考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10月19日

篇5:温州市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20日-30日

温州市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20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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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级各主管部门,中央部属在浙各单位,驻浙各部队: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5月15、16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成绩管理

(一)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初级资格: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修订印发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二)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可获得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参加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严格按财政部、原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1.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三、考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及要求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考试日期初级资格中级资格5月15日9:00―11:30 经济法基础9:00―11:30 财务管理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5月16日  9:00―11:30经济法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2010年度全省会计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为2010月20日至2009年10月30日。2010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会计从业资格证属地原则进行,采用网络报名、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的方式。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在考试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报名的时间、办法、值班电话。凡要求参加考试的人员(宁波市除外),请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网(网址:kjbm.zjczt.gov.cn),按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报名及交费。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网上付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因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宁波市的网上报名工作,由宁波市财政局单独组织,详情请登录宁波会计报名网(网址:kj.nbcs.gov.cn)了解。

(三)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0〕440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按每科40元标准收取。

收费方式采用工商银行网上交费(除宁波市财政局组织的网上报名外)形式,考生通过网上交费系统交纳报名费和自主选购的考试辅导教材费。考试费用集中收取在浙江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结算分户,待报名工作结束后按规定分解到各市的指定账户。(四)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和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网络报名工作,精心准备,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操作。同时各地应至少设立1个自助报名点,并配专用设备、专人辅导,以确保网络报名工作顺利实施。

(五)报名工作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如遇特殊问题,应及时向省会计考办反映,不得擅自、越权处理。各地在完成考试报名工作后,必须及时整理和检查报名信息,发现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档案号等信息有误应及时进行更正。

(六)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有关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场设在省辖市以上中心城市或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地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规定的要求,从2010年起,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场统一设在各地级市,取消县级考点。

(七)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对考试各阶段工作的要求,我们制订了《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日程安排》,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认真安排本地区的考务工作日程,抓好落实,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扎扎实实地完成各项考务工作,保证我省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八)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异议,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当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申请查卷。查卷范围仅限主观卷面的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情况。

四、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考务规则,做好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考务工作。

附件1、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表

基本条件

档次

学历和资历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高中毕业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说    明

一、报名参加各档次资格考试所规定的学历,是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既包括正规全日制院校财经专业和非财经专业学历,也包括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成人教育学历。

二、报名参加资格考试所要求的会计工作年限和专业资格年限的计算,按如下规定掌握:

1.会计工作年限的计算自实际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至底。

2.专业资格年限,从评审确认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之时算起。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专业资格年限,从“资格证书”上的授予时间算起(其中:应持证上岗的在职会计人员,在国家实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制度后的会计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应与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实际注册期间相一致)。

三、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附件2、温州市各考办的自助报名点地址和咨询电话

报名管理部门指定受理场所地址联系电话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行政审批中心二楼财政窗口惠民路(温州市职业中专旁)88926202

88926213鹿城区财政局鹿城区行政审批中心财政窗口车站大道547号鹿城农村合作银行二楼88112442

88358261瓯海区财政局瓯海区行政审批中心一楼财政窗口兴海路50号瓯海区府内88515792龙湾区财政局龙湾区行政审批中心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东裙楼一楼86968369开发区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局预算科龙湾区汤家桥南路100号418室88928863永嘉县财政局永嘉县财政局会计管理科永嘉县上塘镇环城北路 财税大楼北楼67222828

67229905乐清市财政局乐清市财政局会管科乐成镇建设东路财政局二号楼四楼62522261瑞安市财政局瑞安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瑞安市万松东路财税大楼一楼大厅65827579平阳县财政局平阳县行政审批中心三楼财政窗口平阳县104国道大转盘边63735052苍南县财政局苍南县财政局灵溪镇江滨路218号财税大楼64703953文成县财政局文成县财政局会计管理科文成县大N镇伯温路(财税大楼)613室67833141泰顺县财政局泰顺县财政局会计管理科泰顺县罗阳镇公园路48号67593206洞头县财政局洞头县财政局会计管理科洞头县北岙镇新城区腾飞路79 号63387927

篇6:绍兴市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20日-30日

2010年绍兴市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20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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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财政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市级各主管部门: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10年5月15、16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成绩管理

(一)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初级资格: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修订印发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二)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可获得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参加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方可获得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严格按财政部、原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三、考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及要求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考试日期初级资格中级资格5月15日9:00―11:30 经济法基础9:00―11:30 财务管理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5月16日  9:00―11:30经济法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2010年度全省会计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为10月20日至2009年10月30日。2010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会计从业资格证属地原则进行,采用网络报名、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的方式。各县(市、区)财政局要在考试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报名的时间、办法、值班电话。凡要求参加考试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网(网址:kjbm.zjczt.gov.cn)或绍兴会计网(网址:www.shaoxingacc.com),按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报名及交费。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网上付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因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0〕440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按每科40元标准收取。

收费方式采用工商银行网上交费,考生通过网上交费系统交纳报名费及自主选购的考试辅导教材费。考试用书将以快递的方式送达。

(四)各县(市、区)财政局一定要高度重视网络报名工作,精心准备,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同时应至少设立1个自助报名点,并配专用设备、专人辅导,以确保网络报名工作顺利实施。

(五)报名工作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如遇特殊问题,应及时向省会计考办反映,不得擅自、越权处理。各地在完成考试报名工作后,必须及时整理和检查报名信息,发现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档案号等信息有误应及时进行更正。

(六)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异议,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查卷。查卷范围仅限主观卷面的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情况。

四、各县(市、区)财政局必须严格执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考务规则,做好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考务工作。

附件: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表

篇7:浙江省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20日-30日

2010年浙江省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20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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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会字〔2009〕60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级各主管部门,中央部属在浙各单位,驻浙各部队: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10年5月15、16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成绩管理

(一)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初级资格: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修订印发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二)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可获得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参加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严格按财政部、原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1。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三、考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及要求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初级资格中级资格5月15日9:00―11:30 经济法基础9:00―11:30 财务管理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5月16日  9:00―11:30经济法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2010年度全省会计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为2009年10月20日至2009年10月30日。2010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会计从业资格证属地原则进行,采用网络报名、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的方式。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在考试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报名的时间、办法、值班电话。凡要求参加考试的人员(宁波市除外),请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网(网址:kjbm.zjczt.gov.cn),按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报名及交费。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网上付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因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宁波市的网上报名工作,由宁波市财政局单独组织,详情请登录宁波会计报名网(网址:kj.nbcs.gov.cn)了解。

(三)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0〕440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按每科40元标准收取。

收费方式采用工商银行网上交费(除宁波市财政局组织的网上报名外)形式,考生通过网上交费系统交纳报名费和自主选购的考试辅导教材费。考试费用集中收取在浙江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结算分户,待报名工作结束后按规定分解到各市的指定账户。

(四)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和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网络报名工作,精心准备,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操作。同时各地应至少设立1个自助报名点,并配专用设备、专人辅导,以确保网络报名工作顺利实施。

(五)报名工作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如遇特殊问题,应及时向省会计考办反映,不得擅自、越权处理。各地在完成考试报名工作后,必须及时整理和检查报名信息,发现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档案号等信息有误应及时进行更正。

(六)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有关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场设在省辖市以上中心城市或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地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规定的要求,从2010年起,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场统一设在各地级市,取消县级考点。

(七)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对考试各阶段工作的要求,我们制订了《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2),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认真安排本地区的考务工作日程,抓好落实,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扎扎实实地完成各项考务工作,保证我省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八)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异议,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当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申请查卷。查卷范围仅限主观卷面的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情况。

四、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考务规则,做好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考务工作。

附件:1、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表

2、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日程安排

3、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略)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

二九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1:

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表

基本条件

档次

学历和资历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高中毕业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说明

一、报名参加各档次资格考试所规定的学历,是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既包括正规全日制院校财经专业和非财经专业学历,也包括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成人教育学历。

二、报名参加资格考试所要求的会计工作年限和专业资格年限的计算,按如下规定掌握:

1、会计工作年限的计算自实际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至2009年底。

2、专业资格年限,从评审确认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之时算起。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专业资格年限,从“资格证书”上的授予时间算起(其中:应持证上岗的在职会计人员,在国家实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制度后的会计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应与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实际注册期间相一致)。

三、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附件2:

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日程安排

一、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2009年10月20日之前公布报名日期、报名办法及值班电话。

二、2009年10月20日至2009年10月30日为全省统一报名时间。在报名的同时向考生收取报名考务费及预订书款。

三、2009年12月30日前,完成考生信息上报。

四、2010年2月27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报省会计考办。

五、2010年5月10日前完成考场设置等考试准备工作,并由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2010年5月14日前完成考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将值班人员、值班电话报省会计考办。

七、2010年5月15、16日举行考试。

八、2010年5月17日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实际考试试卷送省会计考办指定地点。

九、2010年6月22日前完成全省评卷登分工作。

十、2010年7月15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08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十一、预计在2010年7月25日前省会计考办向各市核发成绩盘。

株洲市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10日-30日

镇江市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10日-30日

瑞昌市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10日-30日

徐州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10日-30日

玉溪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10日-30日

绵阳市中级会计职称考试11.6-21日报名

庐江县中级会计职称考试11.13-24日报名

山西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30日

昆明会计职称考试报名

河南07会计职称考试11月12至30日网上报名

濮阳市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20日-30日(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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