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七秀”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5篇市电动汽车产业化行动方案,以下是小编整理后的市电动汽车产业化行动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市电动汽车产业化行动方案
市电动汽车产业化行动方案
为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加快推进电动汽车产业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5号)和《市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xx)》,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发展思路
按照“市场换投资、换技术,投资和技术共促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结合国家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大力实施“千辆电动汽车示范推广工程”,建立电动汽车能源供给体系,积极营造和改善电动汽车上路、使用、管理等外部环境,着力培育和引进电动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生产龙头企业,形成市场和产业有效互动的良性发展机制,积极推进我市电动汽车产业跨越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xx年,在我市公交、出租车、旅游观光、绿化、市政、环卫、城市管理等行业(领域)推广应用电动汽车千辆以上,建成与电动汽车拥有规模相匹配的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网络;培育和引进电动汽车整车生产龙头企业1―2户、动力电池生产龙头企业2―3户、电机及控制系统生产龙头企业1―2户,形成年产电动汽车整车2万辆、动力电池3亿安时、电机及控制系统2万台(套)以上的生产能力,实现销售收入100亿元。
三、重点工作
(一)应用示范。
1.公交车示范。在我市公交系统开展电动公交车应用示范,首期投入50辆,到20xx年共投入250辆。
2.出租车示范。在我市出租车行业投入电动出租车应用示范,首期投入300辆,到20xx年共投入1300辆。
3.专用车示范。在我市旅游观光、绿化、市政、环卫、城市管理等行业(领域)投入电动专用车应用示范,首期投入50辆,到20xx年共投入350辆。
(二)环境建设。
1.,编制出台我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配套设施布局规划》,加快引进国内知名电动汽车能源供给运营企业,建立电动汽车“电池租赁”商业模式,支持运营企业在我市公交车始末站和旅游观光、绿化、市政、环卫、城市管理等专用车停车场建设充电站(柱),到20__年在全市建设充电配送中心4―5座、充换电站30―50座、充电柱5000―10000个,形成较完善的与我市电动汽车发展规模相匹配的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网络。
2.尽快制定出台我市《电动汽车使用管理试行办法》、《电动汽车电池报废技术标准》、《电动汽车报废电池回收管理办法》、《电动汽车充换电配套设施建设地方标准》、《电动汽车运行收费标准》等规范和标准,解决电动汽车上路、使用和管理等问题。
(三)产业规划。在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我市电动汽车产业基地,重点发展电动公交车、电动专用车、电动轿车等电动汽车整车项目及关键零部件项目,建立完善我市电动汽车技术研发体系,大力培养电动汽车专业人才和熟练工人。
1.电动汽车整车。
(1)电动公交车。依托本地客车生产企业发展电动公交车,支持企业实施自主创新、技术改造及开展合资合作,形成年产1000辆电动公交车的生产能力。
(2)电动轿车。培育和引进国内外知名的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1―2户,同时鼓励本地轿车企业发展电动轿车,形成年产2万辆电动轿车的生产能力。
(3)电动专用车。支持本地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和专用车生产企业合作,通过自主研发和技术改造,形成年产1000辆电动专用车的生产能力。
2.关键零部件。
(1)车用动力电池。引进国内外先进的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1―2户,鼓励本地锂离子电池、无钕稀土系镍氢电池企业与整车企业合作开发相匹配的车用动力电池,形成年产3亿安时动力电池的生产能力。
(2)电机及控制系统。引进国内外知名的电机及控制系统生产企业1―2户,加强与省内市(州)合作,建立感应电机、永磁电机、开关磁阻电机、自适应控制系统、变结构控制系统等电机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制造战略联盟,形成年产2万台(套)电机及控制系统的生产能力。
3.研发体系。
(1)建立核心技术研发平台。充分利用我市科研优势,以生产企业为主,联合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电池、电机、控制系统核心技术研发平台,支持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2)建立电动汽车检测平台。建立区域性的电动汽车检测服务中心,为生产企业和研发机构提供全面检测(测试)服务,确保“造”电动汽车质量可靠、安全稳定。
4.人才培养。与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展合作,依托高等院校定向培养我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急需的专业人才。鼓励我市职业技术院校开设电动汽车相关专业,培养适合我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需求的'熟练技术工人。
四、配套政策
(一)市场推广扶持政策。争取将我市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和私人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城市。在未列入国家试点之前,可参照财政部、科技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6号)有关补贴标准,对购买我市生产的电动汽车给予资金补贴。
(二)环境建设扶持政策。
1.对我市电动汽车能源供给网络系统项目建设用地,可按项目规划,采取划拨、出让、租赁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供应土地,并给予用地价格优惠支持;对电动汽车能源供给运营企业及充电站用电实行工业或非普工业用电标准,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2.对在我市采取“电池租赁”商业模式从事电动汽车能源供给的运营企业,可根据其新增用户所配置的电池数量,按照实际采购价格给予10%的资金补贴。
3.对落户我市的电动汽车能源供给运营企业,根据其每年报废电池数量,按照实际采购价格的5%给予资金补贴,支持其对报废电池进行环保处理。
(三)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1.对在我市注册且其产品符合电动汽车国家标准的电动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将其产品纳入我市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给予支持。
2.对我市电动汽车整车、动力电池、电机及控制系统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按照“一企一策”的办法研究政策给予支持。
3.鼓励和支持电动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地方和国家标准,科技、质监等部门要对电动汽车标准化项目给予优先立项支持。
4.将我市电动汽车技术攻关项目纳入市科技投入重点支持内容,加快突破整车集成、电池、电机及控制系统等关键技术瓶颈。
5.对符合条件的检测机构新增电动汽车检测设备,可给予不超过新增设备投资总额30%的补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市经委、市科技局、市交委、市城管局、市林业园林局、市投促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物价局、市交管局等部门和经开区组成的市电动汽车产业推进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和推进我市电动汽车应用示范和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委。
(二)组建产业联盟。由市经委牵头,组建有电业局、能源供给(加电站)网络运营商、研发机构、大专院校和电动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参加的市电动汽车产业联盟,依托电动汽车产业联盟,强化行业自律,开展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研究,参与制定电动汽车地方标准,开展联盟内产业协作配套和行业间协调。
(三)明确职责分工。全市电动汽车产业化工作由市经委牵头统筹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市电动汽车产业化行动工作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推动我市电动汽车应用示范工作顺利开展,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快速发展。
本行动方案自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
篇2:市爱心行动实施方案
市爱心行动实施方案
为保障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爱心行动”,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少年儿童实施康复手术。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对象
年龄在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户口在即墨市的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少年儿童。
二、实施程序
为提高手术成功率,我市将市人民医院确定为定点医院。符合条件的患者可在自愿的基础上提出手术申请。
(一)经市人民医院确诊可以手术的,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实施康复手术。
(二)病人出院时,应按规定缴足病人自负部分资金,办理出院手续。
(三)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按照《即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和《即墨市城镇无医保居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结报手续。
(四)市红十字会启动大病医疗救助程序。
三、相关政策及资金来源
(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无医保居民合作医疗的患者。
1.在定点医院实施手术的相关政策。
(1)市人民医院减免住院医疗费用(扣除药费和材料费)的20%。
(2)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按照《即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和《即墨市城镇无医保居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患者住院医疗费用进行结报。患者负担规定报销范围内总费用的20%和规定报销范围外的费用;规定报销范围内的其余费用由市红十字会给予救助。
(3)低保户家庭的患者以及孤儿和残疾人患者,其个人自负部分由市红十字会从救助资金中予以解决。
2.经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和市人民医院同意转诊到其它医疗机构实施康复手术的患者,其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即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即墨市城镇无医保居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试行)》和《即墨市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结报。参加城镇无医保居民合作医疗的患者,在实施手术的当年年底,由市红十字会根据患者的家庭状况和住院医疗费用情况予以救助。
3.病人自行到其它医疗机构治疗的,其费用按照《即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和《即墨市城镇无医保居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结报。
(二)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无医保居民合作医疗的患者。
1.在定点医院实施手术的相关政策。
(1)市人民医院减免住院医疗费用(扣除药费和材料费)的20%。
(2)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参照《即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对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给予补助。
(3)病人出院时,需缴足除补助和医院减免住院医疗费用之外的所有费用。
(4)实施手术的当年年底,由市红十字会根据患者的家庭状况和住院医疗费用情况予以救助。
2.经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和市人民医院同意转诊到其它医疗机构实施手术的患者,其费用参照《即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的标准进行补助,实施手术的当年年底,由市红十字会根据患者的家庭状况和住院医疗费用情况予以救助。
3.病人自行到其它医疗机构治疗的,其费用参照《即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的标准进行补助。
(三)市政府每年安排30万元资金,用于未参加合作医疗患者的补助、救助及参加城镇无医保居民合作医疗患者的救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的救助资金,从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资金中解决。
四、保障措施
各镇、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田横岛旅游度假区(以下统称各镇)和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将这项工作作为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大事和实事来抓,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市红十字会负责“爱心行动”的咨询和救助等工作;各镇负责辖区内“爱心行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康复手术和住院费用结报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按时拨付农村大病医疗统筹和救助资金;市红十字会、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关工委等单位负责对“爱心行动”进行调查研究,并不断完善实施方案;市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保障“爱心行动”的顺利开展。
本实施方案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
篇3:市规范幼小衔接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市规范幼小衔接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等精神,推进幼儿园科学保教和小学零起点教学,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规范幼小衔接专项治理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建立完善幼儿园科学保教和小学“零起点”教学的长效机制,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和小学“非零起点”教学现象,促进儿童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二、治理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各级各类小学起始年级,小学附设学前班及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
三、主要目标
纠正幼儿园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强化知识技能训练等“小学化”倾向;纠正小学“非零起点”教学,不落实课程标准,提前教学等行为;纠正校外培训机构以“幼小衔接”为名目,强化应试,超前教育,超课标教学等行为。通过专项治理行动,促进幼儿园树立科学保教观念,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使以幼儿为本、尊重幼儿年龄特点与身心发展规律的价值理念深入人心、普遍践行;各级各类小学招生行为进一步规范,起始年级教学内容和进度符合课程标准;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尊重教育规律,适合幼儿成长和发展需要。
四、组织机构
市教育局成立规范幼小衔接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基础教育科、职成教科、师资管理科和宝鸡教育学院、市教研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统筹协调、部署安排、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基础教育科:制定全市规范幼小衔接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负责每月信息报送、综合协调和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幼小衔接排查整改等工作。
2.职成教科:负责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幼小衔接专项治理排查整改等工作。
3.师资管理科:将幼儿园“去小学化”和小学“零起点”教学纳入教师培训计划,负责指导督促市、县教师培训机构分级、分类做好师资培训等工作。
4.宝鸡教育学院:科学制定幼儿园“去小学化”和小学“零起点”教学教师培训计划,扎实开展专项培训。
5.市教研室:围绕幼小衔接加强业务指导,开展教育科研,引导广大校园长和教师转变转念,提高科学育人能力。
五、重点任务
1.幼儿园:坚持科学保教。各级各类幼儿园要认真落实《幼儿园“去小学化”教育活动指南》,尊重幼儿学习方式和年龄特点,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创设良好游戏环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科学制定教学计划,不得采用课堂集中授课方式提前教授小学内容,不得组织有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不组织练习写拼音、写字和计算,不提前大量识字。
2.小学:坚持“零起点”教学。各小学起始年级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结合《小学一年级语文“零起点”教学指南》和《小学一年级数学“零起点”教学指南》要求,按规定开齐课程,上足相应教学内容课时,严禁随意增减课程,不得以任何理由压缩课时,不得加快教学进度。结合小学新生年龄特点,科学设计和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3.校外培训机构:切实规范办学行为。清理提前教授小学内容的学前班和“幼小衔接”班,严禁对3-6岁儿童以课堂集中授课为主要形式组织安排教育活动,不开展以知识技能为主的强化训练。坚决禁止组织与小学入学挂钩的考试。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治理任务。开展规范幼小衔接专项治理行动,事关幼儿身心健康成长,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各县区教育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规范“幼小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教规范〔2019〕6号)精神,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小学、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扎实开展规范幼小衔接专项治理行动,对幼儿园“去小学化”教育活动和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等提出具体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推进育人观念转变,完善教学实践。
(二)加强排查整改。各县区教育局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结合实际组建领导机构,制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如期完成治理任务。要充分发挥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联席会议作用,定期对中小学、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排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坚持每月报告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三)实行承诺制度。各县区教育局和小学、幼儿园要公开承诺坚持正确育人方向、科学育人方法和规范育人行为。各县区教育局、幼儿园、小学校(园)长以及相关教师要签订公开承诺书(见附件),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小学和幼儿园的承诺书要在校园显着位置张贴,接受监督。各级各类幼儿园、小学一年级学科教师就做好“去小学化”教学和“零起点”教学工作签订承诺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强化培训指导。宝鸡教育学院和县区教师进修学校要将幼儿园“去小学化”和小学“零起点”教学纳入教师培训计划,制定专项培训方案,加强新教师入职培训、初任小学校长、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民办小学校长、园长专项培训、幼儿园转岗教师岗位培训、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和安全意识全员培训等。市、县区教研室要完善区域教研制度,开展结对帮扶和送教下乡活动,确保基层小学校长、园长和教师在规范幼小衔接方面能够得到经常性的业务指导。
(五)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区教育部门要加强规范幼小衔接专项治理行动督促检查,对办园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给予降级降类处理;对没有按照要求进行“零起点”教学的小学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对以幼小衔接为名目强化应试、超前教育、超课标教学的培训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警告,整改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建立幼小衔接工作月报制度,定期报送本县区幼小衔接工作进展情况,设置专门举报监督电话和信箱,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各县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畴。
(六)重视宣传引导。各县区教育、教研部门要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广播等多渠道开展规范幼小衔接专项治理行动宣传教育,普及科学育儿知识。要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学校开放日、家访、专题报告等形式,促进家长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念、教育观念、成才观念,引导社会尊重科学、尊重规律,纠正错误的教育观念和教育行为。引导家长认清“拔苗助长”的危害,纠正“抢跑”心态,为广大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请各县区于4月18日前将规范幼小衔接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报市教育局。同时从204月起,每月18日前请各县区治理行动进展情况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发文字号:宝市教发〔2019〕166号)
篇4:市中小学校文明餐桌行动实施方案
市中小学校文明餐桌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优化学校食堂就餐环境和秩序,提高学生健康素养,养成文明、节俭、科学的饮食习惯,根据市文明办要求,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师生文明素质和校园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勤俭节约,文明用餐”为主题,在全市学校食堂餐厅,大力普及餐桌文明、推广餐桌礼仪,提倡健康用餐、节约用餐、反对铺张浪费,打造餐饮文化,在学校形成珍惜粮食、尊重劳动、节约俭朴的良好风气。
二、活动内容
1.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组织发动辖区内全部中小学校食堂餐厅参与活动,在入口处摆设文明餐桌告示牌,在食堂餐厅显著位置内张贴“文明餐桌行动”等宣传标语,利用电子显示屏或电子滚动字幕播放宣传片或宣传口号:“文明就餐,从我做起”等宣传口号。
2.优化就餐环境,展示形象。以此次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餐厅的管理水平,为学生营造一个卫生、洁净、和谐的就餐环境。按照潍文明办发[20XX]15号文件中“文明餐桌行动”示范食堂标准,做到柜台、空调、灯具、风扇灯设施设备无灰尘。墙壁、窗户无污渍、无蛛网,地面无纸屑、烟头等杂物,物品摆放整齐、图片张贴规范。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工作衣帽整洁,并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
3.营养配餐,文明就餐。在每张餐桌设文明餐桌提示卡,通过名言名录提示学生,爱护粮食,文明就餐。学校要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营养配餐。食堂从业人员在学生配餐时帮助其合理搭配菜品及分量,力争让学生吃好吃完。
4.创建示范,提升服务。针对“文明餐桌行动”相关内容对食堂从业人员和学校广大师生开展培训,普及餐桌礼仪,倡导文明用语,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堂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三、实施步骤
活动从20XX年7月份启动,鼓励各单位结合日常工作实际,组织学校食堂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
(一)启动、宣传(20XX年7月)。制定《昌邑市中小学文明餐桌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的宣传活动。各校要制定出本校的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同时,要通过主题班会、宣传栏、手抄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和学生宣传,让合理膳食、勤俭节约,文明用餐的理念深入人心。
(二)实施、推进(20XX年8月至10月)。按照教育局的总体部署,全市中小学食堂开始全面实施文明餐桌行动,按照《昌邑市中小学校文明餐桌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进我市学校“文明餐桌行动”示范食堂的创建工作。各学校要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把节约粮食、珍惜资源的要求融入学校食堂的管理中,切实落实到食堂管理实践中,为师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文明、和谐的就餐环境。
(三)总结、表彰(20XX年11月)。对各学校创建活动进行评估验收,推荐表现突出的学校参加市“文明餐桌示范食堂”的评审。适时召开中小学校创建活动总结表彰会,表彰奖励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活动取得成效后,逐步将活动转为常态化工作,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四、保障措施及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区教育办、市直学校(幼儿园)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工作方案。各单位要把深入实施中小学校文明餐桌行动,争创“示范食堂”作为本学期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并出台关于餐桌文明的规章制度,运用行政手段强化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理念,做好文明餐桌行动的宣传工作。
2、加强检查督导。各镇街区教育办、市直学校要加强对本单位学校文明餐桌行动的检查督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教育,积极编写活动简报,收集活动相关图片,认真做好本次活动总结。市教育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全市学校文明餐桌行动“示范食堂”创建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各镇街区教育办、市直学校(幼儿园)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落实,于9月11日前将本单位的行动方案加盖公章后报市教育局安全科,电子版发邮箱cy7199172@163.com。
教育办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于9月9日前将本单位的行动方案发到邮箱:bmzzs@126.com
昌邑市教育局
二〇XX年八月二十八日
篇5:市计划生育协会开展服务行动拓展年优秀方案
市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开展服务行动拓展年优秀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计生协“六代会”和省计生协“六代会”精神,促进计生协在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全面提升各级计生协的活动能力和项目实施水平,根据鸡西市计生协“关于开展协会‘服务行动拓展年’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并结合我市计生协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对开展协会“服务行动年”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
协会的生命力在于活动,凝聚力在于服务,这是计生协生存和发展的两个关键。以服务活动为重点,是计生协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宗旨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适应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建立计划生育工作机制的需要,是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帮助广大群众提高实行计划生育能力的主要途径。当前,满足群众的需要,提高群众的满意程度已成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核心内容。各级计生协要提高认识,把“群众所需、协会所为”作为服务群众的出发点和立脚点,创新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提高活动和服务水平,不断增强计生协的生命力和凝聚力。
二、指导思想和活动主题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把握群众求知、求富、求健康等方面的需求,以项目为载体,为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弱势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活动主题:围绕生殖健康和“三生”服务,积极启动和实施“生育关爱”项目,以关怀计划生育家庭、关怀育龄群众、关怀独生子女、关怀女孩成长、关怀基层计划生育干部的“五关怀”为重点,真心实意地帮助广大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办实事办好事。
三、主要任务
1、开展宣传服务月活动。市计生协按省、市计生协的要求将今年的5月份定为全市计生协“服务行动年”集中活动月,开展一系列宣传服务活动。一是在全市启动“生育关怀”项目。成立由市计生协常委副会长为组长的“生育关怀”项目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确定一个社区两个村(六人班、兴华村)开展“生育关怀”试点村,组织市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医生开展“家庭健康计划”、妇女生殖道和乳腺癌病普查、6周岁儿童体检等项服务。二是市区要以社区下岗职工和流动人口为服务对象,组织全市各级计生协开展“生育关怀”项目活动;市计生协将组织市技术指导站医务人员到试点地开展义诊咨询等服务活动。各级计生协要结合5月份的母亲节、会员活动日等纪念日和节假日,组织大型宣传与服务系列活动,突出协会集中宣传和服务月的特色。要把经常性宣传和集中性宣传服务相结合,把“服务行动年”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
2、依托服务载体,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各级计生协要以青少年、妇女、老年人和计划生育困难户为服务重点,开展“五关怀”活动,为育龄群众做1至2件好事。一是在社区建立流动人口计生服务之家,为广大群众提供周到便捷服务,服务之家要挂牌。二是启动第三期“幸福工程”项目,拟资助贫困母亲60户。三是结合“三生”服务,紧紧围绕少生快富、科技致富和生殖健康开展服务。
3、整合项目资源,发挥项目服务功能。要结合所实施的项目工作,开展服务活动。协调市妇幼保健院和计生开展出生缺陷筛查活动,形成项目互联、互补、互动的“生育关怀”大项目。
4、开展交纳会费活动。号召全市广大会员以志愿交纳会费的形式(城市会员每人交1元,农村会员每人交0.5元,团体会员单位交200—300元),用于实施“生育关怀”项目的服务对象和救助济困活动。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计生协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协会“服务行动年”活动的重大意义,把它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全市建设新农村试点村通过协会组织促进计生基础建设。项目活动既要全面部署,又要突出重点,既要体现特色,又要与时俱进。要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完善具体措施,实施项目管理,逐级落实到点到人,保证项目顺利开展。
2、坚持原则,融入大局。开展协会“服务行动年”活动,要本着“以人为本,创新思维,因地制宜,整合资源,项目服务,群众受益”的原则。要以协会“服务行动年”活动为契机,把宣传服务活动与坚强基层协会组织建设、项目管理、开发资源等工作结合起来,全市各级协会要结合项目开展一次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实行计划生育所带来的成果和实惠。
3、坚强宣传,服务群众。要充分利用会员之家、计划生育计生服务站、会员小组等基层
计划生育宣传服务阵地,进一步坚强管理,充实内容,完善功能,发挥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大众媒体的优势,加强项目宣传,为“服务行动年”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基础计生协工作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为群众做好面对面的咨询服务。计生协会员和志愿者要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宣传活动,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必要的服务。
4、加强指导,总结表彰。市计生协将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及时指导基层协会“服务行动年”活动的开展。并将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上报省、市计生协参与评选表彰,推动全市计生协活动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5、加强信息,及时反馈。各级计生协要及时将开展“服务行动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具体措施、活动效果等情况报市计生协办公室,以便于及时掌握情况,交流经验,指导活动。
★ 行动方案
★ 粮食节约行动方案
市电动汽车产业化行动方案(推荐5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