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羡林《论正义》原文赏读

时间:2024-07-06 03:39:00 作者:若尘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若尘”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5篇季羡林《论正义》原文赏读,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后的季羡林《论正义》原文赏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季羡林《论正义》原文赏读

季羡林《论正义》原文赏读

我先说一件小事情:

我到德国以后,不久就定居在一个小城里,住在一座临街的三层楼上。街上平常很寂静,几乎一点声音都没有,只有一排树寂寞地站在那里。但有一天的下午,下面街上却有了骚动。我从窗子里往下一看,原来是两个孩子在打架。一个大约有十四五岁,另外一个顶多也不过八九岁,两个孩子平立着,小孩子的头只达到大孩子的胸部。无论谁也一看就知道,这两个孩子真是势力悬殊,不是对手。果然刚一交手,小孩子已经被打倒在地上,大孩子就骑在他身上,前面是一团散乱的金发,背后是两只舞动着的穿了短裤的腿,大孩子的身躯仿佛一座山似的镇在中间。清脆的手掌打到脸上的声音就拂过繁茂的树枝飘上楼来。

几分钟后,大孩子似乎打得疲倦了,就站了起来,小孩子也随着站起来。大孩子忽然放声大笑,这当然是胜利的笑声。但小孩子也不甘示弱,他也大笑起来,笑声超过了大孩子。

这似乎又伤了大孩子的自尊心,跳上去,一把抓住小孩子的金发,把他按在地上,自己又骑他身上。面前仍然又是一团散乱的金发,背后是两只舞动的腿。清脆的手掌打到脸上的声音又拂过繁茂的树枝飘上楼来。

这时观众愈来愈多,大半都是大人,有的把自行车放在路边也来观战,战场四周围满了人。但却没有一个人来劝解。等大孩子第二次站起来再放声大笑的时候,小孩子虽然还勉强奉陪;但眼睛里却已经充满了泪。他仿佛是一只遇到狼的小羊,用哀求的目光看周围的人;但看到的却是一张张含有轻蔑讥讽的脸。他知道从他们那里绝对得不到援助了。抬头猛然看到一辆自行车上有打气的铁管,他跑过去,把铁管抡在手里,预备回来再战。但在这时候却有见义勇为的人们出来干涉了。他们从他手里把铁管夺走,把他申斥了一顿,说他没有勇气,大孩子手里没有武器,他也不许用。结果他又被大孩子按在地上。

我开头就注意到住在对面的一位胖太太在用水擦窗子上的玻璃。大战剧烈的时候,我就把她忘记了。其间她做了些什么事情,我毫没看到。等小孩子第三次被按到地上,我正在注视着抓在大孩子手里的小孩子的散乱的金发和在大孩子背后舞动着的双腿,蓦地有一条白光从对面窗子里流出来,我连吃惊都没来得及,再一看,两个孩子身上已经满了水,观众也有的沾了光。大孩子立刻就起来,抖掉身上的水,小孩子也跟着爬起来,用手不停地摸头,想把水挤出来。大孩子笑了两声,小孩子也放声狂笑。观众也都大笑着,走散了。

我开头就说到这是一件小事情,但我十几年来多少大事情都忘记了,却偏不能忘记这小事情,而且有时候还从这小事情想了开去,想到许多国家大事。日本占领东北的时候,我正在北平的一个大学里做学生。当时政府对日本一点办法都没有,尽管学生怎样请愿,怎样卧轨绝食,政府却只能搪塞。无论嘴上说得多强硬,事实上却把一切希望都放在国际联盟上,梦想欧美强国能挺身出来主持“正义”。我当时虽然对政府的举措一点都不满意;但我也很天真地相信世界上有“正义”这一种东西,而且是可以由人来主持的。我其实并没有思索,究意什么是“正义”,我只是直觉的觉得这东西很是具体,一点也不抽象神秘。这东西既然有,有人来主持也自然是应当的。中国是弱国,日本是强国,以强国欺侮弱国,我们虽然丢了几省的地方,但有谁会说“正义”不是在我们这边呢?当然会有人替我们出来说话了。

但我很失望,我们的政府也同样失望。我当然很愤慨,觉得欧美列强太不够朋友,明知道“正义”是在我们这边,却只顾打算自己的利害,不来帮忙。我想我们的政府当道诸公也大概有同样的想法,而且一直到现在,事情已经过去十几年了,他们还似乎没有改变想法,他们对所谓“正义”还没有失掉信心。虽然屡次希望别人出来主持“正义”而碰了钉子,他们还仍然在那里做梦,梦到在虚无缥缈的神山那里有那么一件东西叫做“正义”。最近大连问题就是个好例子。

对政府这种坚忍不拔的精神和毅力,我非常佩服。但我更佩服的是政府诸公的固执。我自己现在却似乎比以前聪明点了,我现在已经确切知道了,世界上,除了在中国人的心里以外,并没有“正义”这一种东西,我仿佛学佛的人蓦地悟到最高的智慧,心里的快乐没有法子形容。让我得到这样一个奇迹似的“顿悟”的,就是上面说的那一件小事情。

那一件小事情虽然发生在德国,但从那里抽绎出来的教训却对欧美各国都适用。说明白点就是,欧美各国所崇拜的都是强者,他们只对强者有同情,物质方面的强同精神方面的强都一样,而且他们也不管这“强”是怎样造成的。譬如上面说到的那两个孩子,大孩子明明比小孩子大很多岁,身体也高得多,力量当然也强。相形之下,小孩子当然是弱小者,而且对这弱小他自己一点都不能负责任;但德国人却不管这许多。只要大孩子能把小孩子打倒,在他们眼里,大孩子就成了英雄。他们能容许一个大孩子打一个小孩子;但却不容许小孩子利用武器,这是不是因为他们认为倘用武器就不算好汉?或者认为这样就不fairplay?这一点我还不十分清楚。

我不是哲学家,但我却想这样谈一个有点近于哲学的问题,我想把上面说的话引申一下,来谈一谈欧洲文明的特点。据我看欧洲文明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力的崇拜,身体的力和智慧的力都在内。这当然不自今日始,在很早的时候,他们已经有了这个倾向,所以他们要征服自然,要到各处去探险,要做别人不敢做的事情。在中世纪的时候,一个法官判决一个罪犯,倘若罪犯不服,他不必像现在这样麻烦,要请律师上诉,他只要求同法官决斗,倘若他胜了,一切判决就都失掉了效用。现在罪犯虽然不允许同法官决斗了;但决斗的风气仍然流行在民间。一提到决斗,他们千余年来制定的很完整的'法律就再没有说话的权利,代替法律的是枪利剑。另外还可以从一件小事情上看出这种倾向。在德国骂人,倘若应用我们的“国骂”,即便是从妈开始一直骂到三十六代的祖宗,他们也只摇摇头,一点不了解。倘若骂他们是猪、是狗,他们也许会红脸。但倘若骂他们是懦夫(Feigline),他们立刻就会跳起来同你拼命。可见他们认为没有勇气,没有力量是最可耻的事情。反过来说,无论谁,只要有勇气,有力量,他们就崇拜,根本不问这勇气这力量用得是不是合理。谁有力量,“正义”就在谁那里。力量就等于“正义”。

我以前每次读俄国历史,总有那一个问题:为什么那几个比较软弱而温和的皇帝都给人民杀掉,而那几个刚猛暴戾而残酷的皇帝,虽然当时人民怕他们,或者甚至恨他们,然而时代一过就成了人民崇拜的对象?最好的例子就是伊凡四世。他当时残暴无道,拿杀人当儿戏,是一个在心理和生理方面都不正常的人。所以人民给他送了一个外号叫做“可怕的伊凡”。可见当时人民对他的感情并不怎样好。但时间一久,这坏感情全变了,民间产生了许多歌来歌咏甚至赞美这“可怕的伊凡”。在这些歌里,他已经不是“可怕的”,而是为人民所爱戴的人物了。这情形并不限于俄国,在别的地方也可以遇到。譬如希特勒,在他生前固然为人民所爱戴拥护,当他把整个的德国带向毁灭,自己也毁灭了以后,成千万的人没有房子住,没有东西吃;几百年以来宏伟的建筑都烧成了断瓦颓垣;一切文化精华都荡然无存;论理德国人应该怎样恨他,但事实却正相反,我简直没有遇到多少真正恨他的人,这不是有点不可解么?但倘若我们从上面说到的观点来看,就会觉得这一点都不奇怪了,可怕的伊凡更可怕的希特勒都是强者,都有力量,力量就等于“正义”。

回来再看我们中国,就立刻可以看出来,我们对“正义”的看法同欧洲人不大相同。我虽然在任何书里还没有找到关于“正义”的定义:但一般人却对“正义”都有一个不成文法的共同看法,只要有正义感的人绝不许一个十四五岁的大孩子打一个八九岁的小孩子。在小说里我们常看到一个豪杰或剑客走遍天下,专打抱不平,替弱者帮忙。虽然一般人未必都能做到这一步;但却没有人不崇拜这样的英雄。中国人因为世故太深,所以弄到“各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有时候不敢公然出来替一个弱者说话;但他们心里却仍然给弱者表同情。这就是他们的正义感。

这正义感当然是好的;但可惜时代变了,我们被拖到现代的以白人为中心的世界舞台上去,又适逢我们自己泄气,处处受人欺侮。我们自己承认是弱者,希望强者能主持“正义”来帮我们的忙。却没有注意,我们心里的“正义”同别人的“正义”完全不是一回事,我们自己虽然觉得“正义”就在我们这里;但在别人眼里,我们却只是可怜的丑角,低能儿。欧美人之所以不帮助我们,并不像我们普通想到的,这是他们的国策。事实上他们看了我们这种委委琐琐不争气的样子,从心里感到厌恶。一个敢打欧美人耳光的中国人在欧美心目中的地位比一个只会向他们谄笑鞠躬的高等华人高得多。只有这种人他们才从心里佩服。可惜我们中国人很少有勇气打一个外国人的耳光,只会谄笑鞠躬,虽然心被填满了“正义”,也一点用都没有,仍然是左碰一个钉子,右碰一个钉子,一直碰到现在,还有人在那里做梦,梦到在虚无缥缈的神山那里有那么一件东西叫做“正义”。

我希望我们赶快从这梦里走出来。

篇2:季羡林《寸草心》原文赏读

季羡林《寸草心》原文赏读

小引

我已至望九之年,在这漫长的生命中,亲属先我而去的,人数颇多。俗话说:“死人生活在活人的记忆里。”先走的亲属当然就活在我的记忆里。越是年老,想到她们的次数越多。想得最厉害的偏偏是几位妇女。因为我是一个激烈的女权卫护者吗?不是的。那么究竟原因何在呢?我说不清。反正事实就是这样,我只能说是因缘和合了。

我在下面依次讲四位妇女。前三位属于“寸草心”的范畴,最后一位算是借了光。

大奶奶

我的上一辈,大排行,共十一位兄弟。老大、老二,我叫他们“大大爷”、“二大爷”,是同父同母所生。父亲是个举人,做过一任教谕,官阶未必入流,却是我们庄最高的功名,最大的官,因此家中颇为富有。兄弟俩分家,每人还各得地五六十亩。后来被划为富农。老三、老四、老五、老六、老八、老十,我从未见过,他们父母生身情况不清楚,因家贫遭灾,闯了关东,黄鹤一去不复归矣。老七、老九、老十一,是同父同母所生,老七是我父亲。从小父母双亡,我从来没有见过我的祖父母。贫无立锥之地,十一叔送给了别人,改了姓。九叔也万般无奈被迫背井离乡,流落济南,好歹算是在那里立定了脚跟。我六岁离家,投奔的就是九叔。

所谓“大奶奶”,就是举人的妻子。大大爷生过一个儿子,也就是说,大奶奶有过一个孙子。可惜在娶妻生子后就夭亡了。我从来没有见过他。因此,在我上一辈十一人中,男孩子只有我这一个独根独苗。在旧社会“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环境中,我成了家中的宝贝,自是意中事。可能还有一些别的原因,在我六岁离家之前,我就成了大奶奶的心头肉,一天不见也不行。

我们家住在村外,大奶奶住在村内。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每天早晨一睁眼,滚下土炕,一溜烟就跑到村内,一头扑到大奶奶怀里。只见她把手缩进非常宽大的袖筒里,不知从什么地方拿出半块或一整个白面馒头,递给我。当时吃白面馒头叫做吃“白的”,全村能每天吃“白的”的人,屈指可数,大奶奶是其中一个,季家全家是唯一的一个。对我这个连“黄的.”(指小米面和玉米面)都吃不到,只能凑合着吃“红的”(红高粱面)的小孩子,“白的”简直就像是龙肝凤髓,是我一天望眼欲穿地最希望享受到的。

按年龄推算起来,从能跑路到离开家,大约是从三岁到六岁,是我每天必见大奶奶的时期,也是我一生最难忘怀的一段生活。我的记忆中往往闪出一株大柳树的影子。大奶奶弥勒佛似的端坐在一把奇大的椅子上。她身躯胖大,据说食量很大。有一次,家人给她炖了一锅肉。她问家里的人:“肉炖好了没有?给我盛一碗拿两个馒头来,我尝尝!”食量可见一斑。可惜我现在怎么样也挖不出吃肉的回忆。我不会没吃过的。大概我的最高愿望也不过是吃点“白的”,超过这个标准,对我就如云天渺茫,连回忆都没有了。

可是我终于离开了大奶奶,以古稀或耄耋的高龄,失掉我这块心头肉,大奶奶内心的悲伤,完全可以想象。“可怜小儿女,不解忆长安。”我只有六岁,稍有点不安,转眼就忘了。等我第一次从济南回家的时候,是送大奶奶入土的。从此我就永远失掉了大奶奶。

大奶奶永远活在我的记忆中。

我的母亲

我是一个最爱母亲的人,却又是一个享受母爱最少的人。我六岁离开母亲,以后有两次短暂的会面,都是由于回家奔丧,最后一次是分离八年以后,又回家奔丧。这次奔的却是母亲的丧。回到老家,母亲已经躺在棺材里,连遗容都没能见上。从此,人天永隔,连回忆里母亲的面影都变得迷离模糊,连在梦中都见不到母亲的真面目了。这样的梦,我生平不知已有多少次。直到耄耋之年,我仍然频频梦到面目不清的母亲,总是老泪纵横,哭着醒来。对享受母亲的爱来说,我注定是一个永恒的悲剧人物了。奈之何哉!奈之何哉!

关于母亲,我已经写了很多,这里不想再重复。我只想写一件我决不相信其为真而又热切希望其为真的小事。

在清华大学念书时,母亲突然去世。我从北平赶回济南,又赶回清平,送母亲入土。我回到家里,看到的只是一个黑棺材,母亲的面容再也看不到了。有一天夜里,我正睡在里间的土炕上,一叔陪着我。中间隔一片枣树林的对门的宁大叔,径直走进屋内,绕过母亲的棺材,走到里屋炕前,把我叫醒,说他的老婆宁大婶“撞客”了——我们那里把鬼附人体叫做“撞客”——撞的客就是我母亲。我大吃一惊,一骨碌爬起来,跌跌撞撞,跟着宁大叔,穿过枣林,来到他家。宁大婶坐在炕上,闭着眼睛,嘴里却不停地说着话,不是她说话,而是我母亲。一见我(毋宁说是一“听到我”,因为她没有睁眼),就抓住我的手,说:“儿啊!你让娘想得好苦呀!离家八年,也不回来看看我。你知道,娘心里是什么滋味呀!”如此刺刺不休,说个不停。我仿佛当头挨了一棒,懵懵懂懂,不知所措。按理说,听到母亲的声音,我应当号啕大哭。然而,我没有,我似乎又清醒过来。我在潜意识中,连声问着自己:这是可能的吗?这是真事吗?我心里酸甜苦辣,搅成了一锅酱。我对“母亲”说:“娘啊!你不该来找宁大婶呀!你不该麻烦宁大婶呀!”我自己的声音传到我自己的耳朵里,一片空虚,一片淡漠。然而,我又不能不这样,我的那一点“科学”起了支配的作用。“母亲”连声说:“是啊!是啊!我要走了。”于是宁大婶睁开了眼睛,木然、愕然坐在土炕上。我回到自己家里,看到母亲的棺材,伏在土炕上,一直哭到天明。

我不能相信这是真的,但是希望它是真的。倚闾望子,望了八年,终于“看”到了自己心爱的独子,对母亲来说不也是一种安慰吗?但这是多么渺茫,多么神奇的一种安慰呀!

母亲永远活在我的记忆里。

篇3:季羡林《老少之间》原文赏读

季羡林《老少之间》原文赏读

在任何国家,任何时代的任何社会里,都会有老年人和青少年人同时并存。从年龄上来说,这是社会的两极,中间是中年,这样一些不同年龄的阶层,共同形成了我们的社会,所谓芸芸众生者就是。

从社会方面来讲,这个模式是不变的,是固定的。但是,从每一个人来说,它却是不固定的,经常变动的。今天你是少年,转瞬就是中年。你如果不中途退席的话,前面还有一个老年阶段在等候着你。老年阶段以后呢?那谁都知道,用不着细说。

想要社会安定,就必须处理好这三个年龄阶段之间的关系,特别是社会两极的老年与少年的关系。现在人们有时候讲到“代沟”——我看这也是舶来品——有人说有,有人说无,我是承认有的。因为事实就是如此,是否认不掉的。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有“代沟”正标明社会在不断前进。如果不前进,“沟”从何来?

承认有“代沟”,不就万事大吉。真要想保持社会的安定团结,还必须进一步对“沟”两边的具体情况加以分析。中年这一个中间阶段,我先不说,我只分析老少这两极。

一言以蔽之,这两极各有各的优缺点。老年人人生经历多,识多见广,这是优点。缺点往往是自以为是,执拗固执。动不动就是:我吃的盐比你吃的面还多,我走过的桥比你走过的路还长。个别人仕途失意,牢骚满腹:“世人皆醉而我独醒,世人皆浊而我独清。”简直变成了九斤老太,唠唠叨叨,什么都是从前的.好。结果惹得大家都不痛快。

我想在这里特别提出一个我个人观察到的老年人的缺点,就是喜欢说话,喜欢长篇发言。开一个会两小时,他先包办一半,甚至四分之三。别人不耐烦看表,他老眼昏花,不视不见,结果如何,一想便知。听说某大学有一位老教授,开会他一发言,有经验的人士就回家吃饭。酒足饭饱,回来看,老教授的发言还没有结束,仍然在那里“悬河泻水”哩。

因此,我对老年人有几句箴言:老年之人,血气已衰;刹车失灵,戒之在说。

至于年轻人,他们朝气蓬勃,进取心强。在他们眼前的道路上,仿佛铺满了玫瑰花。他们对任何事情都不畏缩,九天揽月,五洋捉鳖,易如反掌,唾手可得。这是一种非常可贵的精神,只能保护,不能挫伤。然而他们的缺点就正隐含在这种优点中。他们只看到玫瑰花的美,只闻到玫瑰花的香;他们却忘记了玫瑰花是带刺的,稍不留心,就会扎手。

那么,怎么办呢?我没有什么高招,我只有几句老生常谈:老年少年都要有自知之明,越多越好。老的不要“倚老卖老”,少的不要“倚少卖少”。后一句话是我杜撰出来的,我个人认为,这个杜撰是正确的。老少之间应当互相了解,理解,谅解。最重要的是谅解。有了这个谅解,我们社会的安定团结就有了保证。

1994年7月3日

篇4:季羡林《漫谈散文》原文赏读

季羡林《漫谈散文》原文赏读

对于散文,我有偏爱,又有偏见。为什么有偏爱呢?我觉得在各种文学体裁中,散文最能得心应手,灵活圆通。而偏见又何来呢?我对散文的看法和写法不同于绝大多数的人而已。

我没有读过《文学概论》一类的书籍,我不知道,专家们怎样界定散文的内涵和外延。我个人觉得,散文这个词儿是颇为模糊的。最广义的散文,指与诗歌对立的一种不用韵又没有节奏的文体。再窄狭一点,就是指与骈文相对的、不用四六体的文体。更窄狭一点,就是指与随笔、小品文、杂文等名称混用的一种出现比较晚的文体。英文称之为Essay,Familiar Essay,法文Essai,德文Essay,显然是一个字,但是这些洋字也消除不了我的困惑。查一查字典,译法有多种。法国蒙田的Essai,中国译为“随笔”,英国的Essay,Familiar译为“散文”或“随笔”,或“小品文”。中国的明末的公安派或竟陵派的散文,过去则多称之为“小品”。我堕入了五里雾中。

子曰:“必也正名乎。”这个名,我正不了。我只好“王顾左右而言他”。中国是世界上散文第一大国,这决不是王婆卖瓜,是必须承认的事实。在西欧和亚洲国家中,情况也有分歧。英国散文名家辈出,灿若列星。德国则相形见绌,散文家寥若辰星。印度古代,说理的散文是有的,抒情的则如凤毛麟角。世上万事万物有果必有因。这种情况的原因何在呢?我一时还说不清楚,只能说,这与民族我颇有关联,再进一步,我就穷辞了。

这且不去管它,我只谈我们这个散文大国的情况,而且重点放在眼前的情况上。五四运动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件大事。在文学范围内,改文言为白话,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件大事。七十多年以来,中国文学创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据我个人的看法,各种体裁间的发展是极不平衡的。小说,包括长篇、中篇和短篇,以及戏剧,在形式上完成西化了。这是福?是祸?我还没见到专家讨论过。我个人的看法是,现在的长篇小说的形式,很难说较之中国古典长篇小说有什么优越之处。戏剧亦然,不必具论。至于新诗,我则认为是一个失败,至今人们对诗也没能找到一个形式。既然叫诗,则必有诗的形式,否则可另立专名,何必叫诗?在专家们眼中,我这种对诗的见解只能算上幼儿园的水平,太平淡低下了。然而我却认为,真理往往就存在于平淡低下中。你们那些恍兮惚兮高深玄妙的理论“只堪自怡悦”,对于我却是“只等秋风过耳边”了。

这些先不去讲它,只谈散文。简短截说,我认为五四运动以来中国文坛上最成功的是白话散文。其中原因并不难揣摩。中国有悠久雄厚的散文写作传统,所谓经、史、子、集四库中都有极为优秀的散文,为世界上任何国家所无法攀比。散文又没有固定的形式。于是作者如林,佳作如云,有如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旧日士子能背诵几十篇上百篇散文者,并非罕事,实如家常便饭。五四以后,只需将文言改为白话,或抒情,或叙事,稍有文采,便成佳作。窃以为,散文之所以能独步文坛,良有以也。

但是,白话散文的创作有没有问题呢?有的,或者甚至可以说,还不少。常读到一些散文家的论调,说什么:“散文的窍诀就在一个‘散’字。”散者,松松散散之谓也。又有人说“随笔的关键就在一个‘随’字。”随者,随随便便之谓也。他们的意思非常清楚:写散文随笔,可以随便写来,愿意怎样写,就怎样写。愿意下笔就下笔;愿意收笔就收住。不用构思,不用推敲。有些作者自己有时也感到单调与贫乏,想弄点新鲜花样;但由于腹笥贫瘠,读书不多,于是就生造词汇,生造句,企图以标新立异来济自己的贫乏。结果往往是,虽然自我感觉良好,可是读者偏不买你的帐,奈之何哉!读这样的散文,就好像吃搀上沙子的米饭,吐又吐不出,咽又咽不下,进退两难,啼笑皆非。你千万不要以为这样的文章没有市场。正相反,很多这样的文章堂而皇之地刊登在僵性的报刊上。我回天无力,只有徒叹奈何了。

要想追究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也并不困难。世界上就有那么一些人,总想走捷径,总想少劳多获,甚至不劳而获。中国古代的散文,他们读得不多,甚至可能并不读;外国的优秀散文,同他们更是风马牛不相及。而自己又偏想出点风头,露一两手。于是就出现了上面提到的那样非驴非马的文章。

我在上面提到我对散文有偏见。又几次说到“优秀的散文”。我的用意何在呢?偏见就在“优秀”二字上。原来我心目中的优秀散文,不是最广义的散文,也不是再窄狭一点的散文,而是更“窄狭一点”的那一种。即使在这个更窄狭的.范围内,我还有更多更窄狭的偏见。我认为,散文的精髓在于“真情”二字,这二字也可以分开来讲:真,就是真实,不能像小说那样生编硬造;情,就是要有抒情的成分。即使是叙事文,也必有点抒情的意味,平铺直叙为我所不取。《史记》中许多列传,本来都是叙事的;但是,在字里行间,洋溢着一片悲愤之情,我称之为散文中的上品。贾谊的《过秦论》,苏东坡的《范增论》、《留侯论》等等,虽似无情可抒,然而却文采斐然,情即蕴涵其中,我也认为是散文上品。

这样的散文精品,我已经读了七十多年了。其中有很多篇我能够从头到尾地背诵。每一背诵,甚至仅背诵其中的片段,都能给我以绝大的美感享受。如饮佳茗,香留舌本;如对良友,意寄胸中。如果真有“三月不知肉味”的话,我即是也。从高中直到大学,我读了不少英国的散文佳品,文字不同,心志各异。但是,仔细玩味,中英又确有相通之处;写重大事件而不觉其重,状身边琐事而不觉其轻;娓娓动听,逸趣横生;读罢掩卷,韵味无穷。有很多很多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之处。

至于六七十年来中国并世的散文作家,我也读了不少他们的作品。虽然笼统称之为“百花齐放”,其实有成就者何止百家。他们各有自己的特色,各有自己的风格,合在一起看,直如一个姹紫嫣红的大花园,给五四以后的中国文坛增添了无量光彩。留给我印象最深刻最鲜明的有鲁迅的沉郁雄浑,冰心的灵秀玲珑,朱自清的淳朴淡泊,沈从文的轻灵美妙,杨朔的镂金错彩,丰子恺的厚重平实,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至于其余诸家,各有千秋,我不敢赞一词矣。

综观古今中外各名家的散文或随笔,既不见“散”,也不是“随”。它们多半是结构谨严之作,决不是愿意怎样写就怎样写轻率的产品。蒙田的《随笔》,确给人以率意而行的印象。我个人认为,在思想内容方面,蒙田是极其深刻的;但在艺术性方面,他却是不足法的。与其说蒙田是一个散文家,不如说他是一个哲学家或思想家。

根据我个人多年的玩味和体会,我发现,中国古代优秀的散文家,没有哪一个是“散”的,是“随”的,正相反,他们大都是在“意匠惨淡经营中”,简练描摩,煞费苦心,在文章的结构和语言的选用上,狠下工夫。文章写成后,读起来虽然如行云流水,自然天成,实际上其背后实蕴藏着作者的一片匠心。空口无凭,有文为证。欧阳修的《醉翁亭记》,是流传千古的名篇,脍炙人口,无人不晓。通篇用“也”字句,其苦心经营之迹,昭然可见。像这样的名篇还可以举出一些来,我现在不再列举,请读者自己去举一反三吧。

在文章的结构方面,最重要的是开头和结尾,在这一点上,诗文皆然,细心的读者不难自己去体会,而且我相信,他们都已经有了足够的体会了。要举例子,那真是不胜枚举。我只举几个大家熟知的。欧阳修的《相州昼锦堂记》开头几句话是:“仕宦而至将相,富贵而归故乡,此人情之所荣,而今昔之所同也。”据一本古代笔记上的记载,原稿并没有。欧阳修经过了长时间的推敲考虑,把原稿派人送走。但他突然心血来潮,觉得还不够妥善,立即又派人快马加鞭,把原稿追了回来,加上了这几句话,然后再送走,心里才得到了安宁。由此可见,欧阳修是多么重视文章的开头。从这一件小事中,后之读者可以悟出很多写文章之法。我个人觉得,这样的开头有雷霆万钧的势头,有笼罩全篇的力量,读者一开始读就感受到它的威力,有如高屋建瓴,再读下去,就一泻千里了。文章开头之重要,焉能小视哉!这只不过是一个例,不能篇篇如此。纵观古人文章的开头,还能找出很多不同的类型,有的提纲挚领,如韩愈《原道》之“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由是而之焉之谓道,足乎己无待于外之谓德”。有的平缓,如柳宗元的《小石城山记》之“自西山道口径北,逾黄茅岭而下,有二道”。有的陡峭,如杜牧《阿房宫赋》之“天王毕,四海一,蜀山兀,阿房出”。类型还多得很,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一一列举。读者如能仔细观察,仔细玩味,必有所得,这是完全可以肯定的。

谈到结尾,姑以诗为例,因为在诗歌中,结尾的重要性更明晰可辨。杜甫的《望岳》最后两句是:“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钱起的《赋得湘灵鼓瑟》的最终两句是:“曲终人不见,江山数峰青。”杜甫的《缚鸡行》的最后两句是:“鸡虫得失无了时,注目寒江倚山阁。”这样的例子更是举不完的。诗文相通,散文的例子,读者可以自己去体会。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原因并不难理解。在中国古代,抒情的文或诗,都贵在含蓄,贵在言有尽而意无穷,如食橄榄,贵在留有余味,在文章结尾处,把读者的心带向悠远,带向缥渺,带向一个无法言传的意境。我不敢说,每一篇文章,每一首诗,都是这样。但是,文章之作,其道多端;运用之妙,在乎一心。我上面讲的情况,是广大作者所刻意追求的,我对这一点是深信不疑的。

“你不是在宣扬八股吗?”我仿佛听到有人这样责难了。我敬谨答曰:是的,亲爱的先生!我正是在讲八股,而且是有意这样做的。同世上的万事万物一样,八股也要一分为二的。从内容上来看,它是“代圣人立言”,陈腐枯燥,在所难免。这是毫不足法的。但是,从布局结构上来看,却颇有可取之处。它讲究逻辑,要求均衡,避免重复,禁绝拖拉。这是它的优点。有人讲,清代桐城派的文章,曾经风靡一时,在结构布局方面,曾受到八股文的影响。这个意见极有见地。如果今天中国文坛上的某一些散文作家--其实并不限于散文作家--学一点八股文,会对他们有好处的。

我在上面罗罗嗦嗦写了那么一大篇,其用意其实是颇为简单的,我只不过是根据自己六十年来的经验与体会,告诫大家:写散文虽然不能说是“难于上青天”,但也决非轻而易行,应当经过一番磨练,下过一番苦功,才能有所成,决不可掉以轻心,率尔操觚。

综观中国古代和现代的优秀散文,以及外国的优秀散文,篇篇风格不同。散文读者的爱好也会人人不同,我决不敢要求人人都一样,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仅就我个人而论,我理想的散文是淳朴而不乏味,流利而不油滑,庄重而不板滞,典雅而不雕琢。我还认为,散文最忌平板。现在有一些作家的文章,写得规规矩矩,没有任何语法错误,选入中小学语文课本是毫无问题的,但是读起来总觉得平淡无味,是好的教材资料,却决非好的文学作品。我个人觉得,文学最忌单调平板,必须有波涛起伏,曲折幽隐,才能有味。有时可以彩点文言词藻,外国句法;也可以适当地加入一些俚语俗话,增添那么一点苦涩之味,以避免干燥无味。我甚至于想用谱乐谱的手法来写散文,围绕着一个主旋律,添上一些次要旋律;主旋律可以多次出现,形式稍加改变,目的只想在复杂中见统一,在跌宕中见均衡,从而调动起读者的趣味,得到更深更高的美感享受。有这样的有节奏有韵律的文字,再充之以真情实感必能感人至深,这是我坚定的信念。

我知道,我这种意见决不是每个作家都同意的。风格如人,各人有各人的风格,决不能强求统一。因此,我才说:这是我的偏见。谈“偏见”,是代他人立言。代他人立言比代圣人立言还要困难。我自己则认为这是正见,否则我决不会这样剌剌不休地来论证。我相信,大千世界,文章林林总总,争鸣何止百家;如蒙海涵,容我这个偏见占一席之地,则我又将感激涕零之至矣。

篇5:季羡林《枸杞树》原文赏读

季羡林《枸杞树》原文赏读

在不经意的时候,一转眼便会有一棵苍老的枸杞树的影子飘过。这使我困惑。最先是去追忆:什么地方我曾看见这样一棵苍老的枸杞树呢?是在某处的山里么?是在另一个地方的一个花园么?但是,都不像。最后,我想到才到北平时住的那个公寓;于是我想到这棵苍老的枸杞树。

我现在还能很清晰的温习一些事情:我记得初次到北平时,在前门下了火车以后,这古老都市的影子,更像一个秤锤,沉重地压在我的心上。我迷茫地上了一辆洋车,跟着木屋似的电车向北跑。远处是红的墙,黄的瓦。我是初次看到电车的;我想,“电”不是很危险吗?后面的电车上的脚铃响了;我坐的洋车仍然在前面悠然地跑着。我感到焦急,同时,我的眼仍然“如入山阴道上,应接不暇”,我仍然看到,红的墙,黄的瓦。终于,在焦急、又因为初踏入一个新的境地而生的迷惘的心情下,折过了不知道多少满填着黑土的小胡同以后,我被拖到西城的某一个公寓里去了。我仍然非常迷惘而有点儿近于慌张,眼前的一切的仿佛给一层轻烟笼罩起来似的。我看不清院子里有什么东西,我甚至也没有看清我住的小屋。黑夜跟着来了,我便糊里糊涂地睡下去,做了许许多多离奇古怪的梦。

虽然做了梦,但是却没有能睡得很熟。刚看到墙上有点儿发白,我就起来了。因为心比较安定一点儿,我才开始看得清楚:我住的是北屋,屋前的小院里,有不算小的一缸荷花,四周错落地摆了几盆茶花。我记得很清楚:这些花里面有一棵仙人头,几天后,还开了很大的一朵白花,但是最惹我注意的,却是靠墙长着的一棵枸杞树,已经长得高过了屋檐,枝干苍老钩曲,像千年的古松,树皮皱着,色是黝黑的,有几处已经开了裂。幼年在故乡的时候,常听人说,枸杞树是长得非常慢的,很难成为一棵树。现在居然有这样一棵虬干的老枸杞树站在我面前,真像梦;梦又掣开了轻渺的网,我这是站在公寓里么?于是,我问公寓的主人,这枸杞有多大年龄了,他也渺茫:他初次来这里来公寓时,这树就是现在这样三十年来,没有多少变动。这更使我惊奇,我用惊奇的眼光注视着这苍老的枝干在沉默着,又注视着接连着树顶的蓝蓝的长天。

就这样,我每天看书乏了,就总到这棵树底下徘徊。在细弱的枝条上,蜘蛛结了网,间或有一片树叶儿或苍蝇蚊子之流的尸体粘在上面。在有太阳火灯光照上去的时候,这小小的网也会反射出细弱的清光来。倘若再走进一点儿,你又可以看到许多叶上都爬着长长的绿色的虫子,在爬过的叶上留下了半圆的缺口。就在这有着缺口的叶片上,你可以看到各样的斑驳陆离的彩痕。对了这彩痕,你可以随便想到什么东西:想到地图,想到水彩画,想到被雨水冲过的墙上的`残痕,再玄妙一点儿,想到宇宙,想到有着各种彩色的迷离的梦影。这许许多多的东西,都在这小的叶片上呈现给你。当你想的地图的时候,你可以任意指定一个小的黑点儿,算做你的故乡。再大一点儿的黑点儿,算做你曾游过的湖或山,你不是也可以在你心的深处浮起点儿温热的感觉么?这苍老的枸杞树就是我的宇宙。不,这叶片就是我的全宇宙。我替它把长长的虫子拿下来,摔在地上。对着它,我描画着自己种种涂着彩色的幻想,拴在这苍老的枝干上。

在雨天,牛乳色的轻雾给每件东西涂上一层淡影。这苍黑的枝干更显得黑了。雨住了的时候,有一两个蜗牛在上面悠然地爬着,散步似的从容。蜘蛛网上残留的雨滴,静静地发着光。一条虹从北屋的脊上伸展出去,像拱桥不知伸到什么地方去了。这枸杞的顶尖就正顶着这桥的中心。不知从什么地方来的阴影,渐渐地爬过了西墙。墙隅的蜘蛛网,树叶浓密的地方仿佛把这阴影捉住了一把似的,渐渐地黑起来。只剩了夕阳的余晖返照在这苍老的枸杞树的圆圆的顶上,淡红的一片,熠耀着,俨然如来佛头顶上金色的圆光。

以后,黄昏来了,一切角隅皆为黄昏所占领了。我同几个朋友出去到西单一带散步。穿过了花市,晚香玉在薄暗里发着幽香。不知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我曾读过一句诗:“黄昏里充满了木樨花的香。”我觉得很美丽。虽然我从来没有闻到过木樨花的香,虽然我明知道闻到的是晚香玉的香。。但是我总觉得我到了那种缥缈的诗意的境界似的。在淡黄色的灯光下,我们摸索着转近了幽黑的小胡同,走回了公寓。这苍老的枸杞树只剩下了一团凄迷的影子,靠北墙站着。

跟着来的是个长长的夜。我坐在窗前读着预备考试的功课。大头尖尾的绿色小虫,在糊了白纸的玻璃窗外有所寻觅似的撞击着。不一会儿,一个从缝里挤进来了,接着又一个,又一个。成群的围着灯飞。当我听到卖“玉米面饽饽”戛长的永远带点儿寒冷的声音,从远处的小巷子里越过了墙飘过来的时候,我便捻熄了灯,睡下去。于是又开始了同蚊子和臭虫的争斗。在静静的长夜里,忽然醒了,残梦依然压在我心头,倘若我听到又有塞搴的声音在这棵苍老的枸杞树周围,我便又知道外面又落了雨。我注视着这神秘的黑暗,我描画给自己:这枸杞树的苍黑的枝干该更黑了罢;那只蜗牛有所趋避该匆匆地在向隐蔽处爬去罢;小小的圆的蜘蛛网,该又捉住雨滴了吧;这雨滴在黑夜里能不能静静地发着光呢?我做着天真的童话般的梦。我梦到了这棵苍老的枸杞树——这枸杞树也做梦么?第二天早晨起来,外面真的还在下着雨。空气里充满了清新的沁人心脾的清香。荷叶上顶着珠子似的雨滴,蜘蛛网上宇、额、也顶着,静静地发着光。

在如火如荼的盛夏转入初秋的澹远里去的时候,我这种诗意的,又充满了稚气的生活,终于不能继续下去。我离开这公寓,离开这苍老的枸杞树,移到清华园来。到现在差不多四年了。这园子素来是以水木著名的。春天里,满园怒放着红的花,远处看,红红的一片火焰。夏天里,垂柳拂着地,浓翠扑上人的眉头。红霞般的爬山虎给冷清的深秋涂上一层凄艳的色彩。冬天里,白雪又把这园子安排成为一个银的世界。在这四季,又都有西山的一层轻渺的紫气,给这园子添了不少的光辉。这一切颜色:红的,白的,紫的,混合的涂上了我的心,在我心里幻成一幅绚烂的彩画。我做着红色的,白色的,紫色的,各样颜色的梦。论理说起来,我再西城公寓做的童话般的梦,早该被挤到不知什么地方去了。但是,我自己也不了解,在不经意的时候,总有一棵苍老的枸杞树的影子飘过。飘过了春天的火焰似的红花;飘过了夏天的垂柳的浓翠;飘过了红霞似的爬山虎,一直到现在,是冬天,白雪正把这园子装成银的世界。混合了氤氲的西山的紫气,静定在我的心头。在一个浮动的幻影里,我仿佛看到:有夕阳的余晖返照在这棵苍老的枸杞树的圆圆的顶上,淡红的一片,熠耀着,像如来佛头顶上的金光。

一九三三年十二月八日 雪之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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