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时间:2024-10-14 03:39:38 作者:美女寂寞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美女寂寞”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8篇基建物资采购管理规定,下面是小编整理后的基建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篇1:基建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基建物资采购管理条例

1、矿井自购物资由综合科设立专职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采购工作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综合科严格遵守公司的各种管理制度、采购管理流程,本着服务公司基建的宗旨,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2、矿井财务部门负责对公司的所有采购合同进行审核、监督,保证公司所有经济行为的合理性和经济性。计划科负责对采购计划的审批,确保采购行为的合理和采购资金的落实。

3、收集矿井基建所需的物资、设备(公司集中控制的)采购需求,编制各期采购计划,上报矿井财务科审批并执行。

4 、按时完成各期采购计划和零星采购计划,保质保量、及时准确地为基建施工提供采购服务,并就供应的物资的质量、数量、品种规格、价格、交货期等要素及时征求施工单位的意见,改进不足。

5 、积极参与集团公司、煤业公司组织的大宗物资采购及招标工作,并提交合理化建议。

6、采购合同的签订:

初步确定供应商和待采购物资、设备的市场价格后,综合科、办公室应及时组织和相关供应商开展关于采购物资、设备的价格谈判,签订采购意向合同、协议。

矿井综合科、办公室将采购合同、协议以及采购计划报公司计划科审核,经事前审计、确认其合法、经济后,报矿井财务负责人审批、签字许可后,和相关供应商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协议。

7、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原则和注意事项自主、自愿,平等协商是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基本原则。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注意事项为:

合同、协议的条款、内容以及履行方式等必须符合法律规范。

合同、协议的规定必须符合矿井的利益,或与矿井的利益没有抵触。 合同、协议的履行条件及履行方式必须具有完整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不确定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的纠纷。

篇2:物资材料采购管理规定

物资材料采购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规范采购行为,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本公司所有材料物资的采购均适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采购流程及职责分工

一、采购流程:

1、生产部根据设备状况滚动编制月度、季度、年度生产计划包括主要材料(玻璃、铝框、接线盒、背板等)月度、季度消耗总量、单位产品材料消耗量及原辅材料安全库存量,经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单位消耗量、安全库存量、实时库存量、采购周期及供求状况定期编制原辅材料采购计划,经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核准后进行询价;办公用品由需求部门申请,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统一采购,其余物资采购包括修理用备件、机器设备及工具、办公设备、家具、低值易耗品等由需求部门申请,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3、采购审批权限:公司原辅材料采购计划,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核准;其余物品采购计划或采购申请由需求部门申请,经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核准后执行;大宗机器设备等巨额采购还需呈报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执行。

4、采购人员进行询价、议价、比较分析报审,原辅材料、修理用备件、机器设备及工具、办公设备、家具、低值易耗品等定价须经公司物资价格监查组审议通过后执行采购。

5、成立物资采购监查组。物资监查组的工作职责:参与公司供应商的选择;负责公司采购物资价格的审定等,监查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为成员的四人监查组。供应商评价采用现场考察和资质审查相结合,但参与现场考察人员和参与其资质审查人员不得重复;供应商评审采用比较记名投票方式,董事长一人两票制,其余人员一人一票制,全数为五票,少数服从多数。经监查组审查通过的采购价格才能执行。

6、定期或即时签订购销合同,日常由采购人员联系发货时间、发货数量及交货地点等事项。

7、仓库收货、品管人员现场验货。

二、职责分工:

1、销售部门负责公司月度、季度、年度销售计划的制定和修正;

2、生产部门负责公司月度、季度、年度生产计划的制定和修正;

3、采购部门负责公司所有材料物资的采购,同时根据生产计划、交货期限、实际库存数量及安全库存量定期或适时进行采购申请;

4、品管部门负责采购货物的质量参数以及进仓货物的品质检验;

5、财务部负责采购流程及购销合同、单据的审核,同时负责相关资金的落实安排;

6、仓库负责货物的数量验收、发放及实时库存数量反馈等;

7、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负责采购申请及其购销合同的签批,包括主要材料、修理备用件、办公设备、低值易耗品等货物采购供应商的选择及其接洽;

8、董事长负责机器设备、不动产购置、无形资产受让等非经常性物资采购的接洽、合同签批等。

第四条一般材料物资、备品的存量最高不得超过3个月的用量。

第五条供应商评定控制程序

1、主要材料的含义

主要材料是指构成产品的主体、产品之间可以分隔但不影响产品性能材料,主要包括玻

璃、铝框、接线盒、EVA等,辅助材料就是主要材料以外的材料;

2、对供应商的评价

2.1、采购部根据同类材料的无差异控制要求,结合物资的质量、价格、供货期等比较,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填写《供应商选择评定记录表》。在无差异或差异可控的基础上,对同类材料供应,应尽量选择几家合格的供应商。经采购部、监查组等相关机构审查通过后,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单》中材料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材料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2.2、评价供应商时一般可考虑以下因素:

a、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价格及付款条件、售后服务、历史业绩等;

b、质量保证能力,即质量控制体系;

c、业内评价、第三方认证等;

d、满足法规的要求,采购产品涉及强制性认证的,应具有相关认证的证书和质量证明等

2.3、对第一次供应材料的供应商,除提供充分的背景证明材料外,还需经样品测试及小

批量试用,经测试合格后才能供货:

a、新供应商根据相关要求提供少量材料;

b、交生产车间试用,并填写《供应商评定记录表》中相关栏目,结果反馈给采购部;

c、小批量进货验证或试用不合格则取消其供货资格。小批量试用合格的,必要时再经试用,均合格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3、供应商的日常管理

3.1、采购部应对供应商的供货业绩进行跟踪,及时与品管部进行沟通。供应商产品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采购部应及时向供应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如两次发出“通知单”但质量仍没有明显改进的,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3.2、采购部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至少进行两次跟踪复评,填写《供应商业绩评定表》,评价时按百分制,质量评分占50%,交货期评分占10%,价格及售后服务占40%。评定标准为:一年中平均质量合格率达到98%以上的给予满分,每降一个百分点扣5分,但质量评分不能低于35分;交货期都准时交货的给满分,经常送货不及时的,给5分以下;在同等质量的基础上价格在业内最低的,给35分以上。总评分不能低于80分,若低于80分或质量评分低于35分,应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如因特殊情况留用,应报总经理批准,但应加强对其的检验或验证工作。

3.3、采购人员保持与供应商及时沟通,当供应商的供货变化会影响获证产品一致性时,采购部应采取相关措施,以确保该变化符合认证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供应商的选择所有物品采购供应商采购部门必须建立其背景资料档案库,同类

物品采购至少准备两家或以上数量供应商,以确保供应渠道的顺畅,供应商的选择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择优录用;

第七条价格确认

1、已经核定的物料,采购人员应注重分析,收集信息资料以尽可能降低采购成本,其他部门人员若有相关信息应尽可能提供采购人员,以供参考;

2、最新采购物品或最新供货的供应商其供货价格须报请物资采购监查组进行审议,经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已经核定物料采购价格通知上调时,须附价格上调原因,采购部报请物资采购监查组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八条询价、比价、竞价

1、根据物料采购的需求,采购人员应至少选择三家适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询价,询价的内容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报价的有效期限、交货日期、结算方式、合同形式(长期合同或即时合同)等;

2、采购部在收到供应商反馈信息后,采购人员据此分别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期、售后服务等进行比较分析,选择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招投标,公开竞价;

3、物资采购监查组审议价格的过程严肃认真,审议的方法是评定计分制,审议的地点必须是公司注册地,审议的依据是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书或报价单等。

第九条执行采购

1、采购人员接到经核准的“请购单”后,应与供应厂商进一步接触,进行正式的质量、价格和后续服务谈判。对金额较大的或批量采购,应到供方生产工厂进行实际考察,以充分了解供方的资信程度、供货能力和现货品质等,向对方明确订货意向。

2、在采购作业所需的全部条款与供应商达成一致后,采购人员应准备相应买卖合同四份,经授权签字盖章后生效,供方留存两份,需方留存两份,其中一份采购部、一份财务部,合同需要列明至少下列条款:

2.1、供应商资料:包括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2.2、采购物料的详细描述: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等,如有超出标准的特殊要求需特别注明;

2.3、订单所采购的数量/重量:单位包装数量/重量;包装件数;

2.4、价格:单价,合计价、合同总额,定金或预付款

2.5、交货日期:分批交付时应明确每批的交付时间和交付数量。

2.6、付款方式

2.7、所需的质量证明资料(检验单、质保单、出厂证明单、化验报告等)。

2.8、质量保证条款:发生质量问题时进行退换或其他处理方法。

2.9、运输方式和销售发票的要求。

3、属于分批交货的货物,采购人员根据实际需求,出具交货通知单经采购部门经理审核,加盖公章后由采购人员通知供方发货,

采购人员应跟踪控制材料物料交货,及时向供应商跟催交货进度。

4、发货前要求供应商在其“送货单”上注明“订购单编号”及“包装方式”,以便验收确认。5、采购部门接到生产部门紧急采购案件,应立即进行询价、议价,按采购程序指明专人迅速办理。

6、阶段控制及沟通

6.1、采购过程分为请购、询价、订购、交货四个阶段,采购部应协调控制采购作业每个阶段的进度。

6.2、采购人员未能按既定进度完成作业时,应将异常情况反馈给主管上级,说明异常原因及预定完成日期,以便拟订对策处理。

7、采购作业方式除一般采购作业方式外,采购部门可依据材料物资使用情况和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7.1、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物资,可以集中采购计划交货的,可核定材料项目,通知生产等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采购部门定期集中办理采购。

7.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的大宗材料物资,应事先选定厂商,议定长期供货价格,报批准后通知各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计划。

8、退货

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物资需要退货时,仓库应出具红字“材料入库单”或拒绝入库,同时书面通知采购人员并附有关“材料检验报告”,采购应及时同供应商沟通进行后续处理。

第十条货物验收及付款

1、供应商交货时采购部应通知仓库,对实物清点件数或称重,随货同行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实物与请购单或采购合同内容核对相符后签收,仓库出具入库单,库管员签字确认,如发现不符时,即通知采购部会同处理。

2、对有质量参数要求的材料物资,品管部派员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仓库出具入库单,同时品管人员和库管员必须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付款结算

1、采购款项必须按采购合同所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由财务部统一安排支付。

2、付款申请由采购人员提交,提交的内容包括:送货单、入库单、对方开具的发票、检验报告等,申请付款应严格按照相关合同要求进行,分清轻重缓急材料物资采购管理办法采购管理。申请付款单上应注明交货日、开票日、预付款、已付款、余款等。按审批权限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3、只有在出现以下情况时才可由采购人员借款或垫款进行直接支付:

3.1、紧急采购且不能及时办理财务付款手续;

3.2、外埠采购且供应商要求立即付款时;

3.3、现场调试期间临时急需材料采购;

3.4、1000元以下的零星采购

第十二条进度控制及异常反馈

1、采购部应注重合同或协议的到货时间要求,掌握到货进度。

2、采购人员发现供货方交货日期有延误时,应主动与供货厂商联系催货,对异常原因及处理对策,通知生产部协调处理。

第十三条质量评价

就公司所耗用的材料物资质量予以关注,根据使用效果分别材料、分别供应商作出质量评价,以利于供应商的优选。

第十四条参与采购过程的各相关部门,明确分工、明确责任、互相配合,发挥互相督促的作用,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十五条参加采购的人员要严格自律,加强法制观念,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任何人不得私下收受回扣或佣金,虚心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日起执行。

篇3: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如下

一、职责部门:业务部

1、负责按本单位的要求组织对供方进行评价,编制《合格供方名录》,并对供方的供货业绩定期进行评价,建立供方档案。

2、负责制定采购计划,执行采购作业。

3、负责编制《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

4、负责对采购物资的进货验证

5、编制《供方评定记录表》

二、采购物资分类

采购物资分为三类:

1、重要物资: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部分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使用或安全性能,可能导致顾客严惩投诉的物资。(一级)

2、一般物资:构成最终产品非关键部分的物资,它一般不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或即使略有影响,但可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物资。(二级)

3、辅助物资,非直接用于产品本身的起辅助作用的物资,如一般包装材料等。(三级)

三、对供方的评价

1、业务部根据采购生产需要,通过对物资的质量价格、供货日期等进行比较,对同类的重要物资和一般物资,应同时选择几家合格的供方。业务部负责建立并保存合格供方的质量记录,根据《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规定的产品类别,明确对供方的控制方式和程度。

2、对有多年业务往来的重要物资的供方,应提供充分的质量证明文件,适当时包括以下内容,以证实其质量保证能力:

a、供方产品质量状况或来自有关方面的信息(如供方其他用户对其产品质量的反馈);

b、供方质量管理体系对按要求如期提供稳定质量产品的保证能力;

c、供方顾客满意程度;

d、产品交付后由供方提供相关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如堆栈件供应,维修服务等);

e、其他方面,如履约能力有关的财务状况,价格和交付情况等

3、对第一次供应重要物资的供方,除提供上述的书面证明材料外,还需经样品测试及批量试用,测试合格才能供货。

4、对于一般物资供方,除应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文件外,

还需要经过样品验证和小批试用合格,业务部提供评价意见,厂长批准,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5、对于批量供应辅助物资的供方,也应提供质量证明文件,业务部相关人员在进货时对其进行验证,并保存验证记录,合格者由厂长批准后即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对零星采购的辅助物资,其进货验证记录即为对此供方的评价。

6、供方产品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各部门(单位)应向供方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如两次发出处理单而质量没有明显改进的,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7、业务部每年对合格供方进行一次跟踪复评,填写《供方年度业绩评定表》,评价时按百分制,质量评分占60%,交货期评分占20%,其他(如价格、售后服务等)占20%。评定总分低于60(或质量评分低于48),应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如因特殊情况留用,应报厂长批准,但应加强其供应物资的进货验证,并执行上述条款。连续第二次评分仍不及格,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四、采购

1、采购计划

业务部主管根据本单位的《月生产计划》及库存情况编制《月采购计划》及库存情况编制《月采购计划》,经厂长批准后实施采购。

2、采购的实施

a、业务部根据批准的《月采购计划》、《采购单》,按照采购物资技术标准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供方并进行采购;

b、第一次向合格供方采购重要和一般物资时,应签定《采购合同》,明确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技术标准、验收条件、违约责任及供货期限等。

五、采购产品的验证

1、如采购物资发生质量问题应采取隔离、标识、通知供方、退货、更换等方法。

2 、具体的采购作业,由采购员以“采购单”的形式执行。

篇4: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物资采购质量,加强物资管理,把住采购源头,净化采购渠道,降低采购成本,规范采购行为,增加物资采购的透明度,防止采购业务的暗箱操作,保证公平交易,抵制不正当竞争,促进物资队伍的廉洁自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结合我公司物资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物资采购招标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二条 公司成立由主管设备物资的副总经理任组长,总会计师任副组长,设备物资科、财务会计部、经济合同办、安质部等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设备物资部物资办。其职责是负责公司大宗物资采购招标的监督、审核、组织和指导工作。

第三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职责是具体负责本单位所需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的实施,并对小型低值零星物资的采购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上报各种招投标文件以便备案。

第三章 招标采购的范围

第四条 招标采购的物资主要是指工程建设中的主要物资,包括钢材、木材、水泥、燃料、火工品、周转材料、地材、预制构件、防水材料、轨料、特种材料(橡胶支座、锚具、外加剂等)以及单项累计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其它物资。

上述物资的采购必须由采购单位的招标领导小组按法定的招标办法和程序统一组织招标采购。任何人都不得绕开招标领导小组私自进行物资采购,否则将追究经办人的责任。

第五条 对小型低值零星的物资采购,不再履行招投标程序,但招标领导小组要深入市场调查,编制指导性的物资目录价格表。采购人员要严格按ISO9000标准的采购控制程序,•依据采购计划,以经单位分管物资的领导批准后,按“比质、比价、比运距、比信誉”,核算成本择优定点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应严格监督。用料单位要有专人验收,并且推行采购和付款两条线的采购方式,严禁采购付款一人包办,付款须经单位主管签批。

第四章 招标原则

第六条 物资采购招标应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者和投标者不得相互勾结,循私舞弊,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环境。招标人设有的标的应密封保存,在开标前任何人不得泄密。

第五章 对投标人的要求

第七条 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合格的资信证明,有完善的产品检测设备和专业检测人员,有相当的生产能力,能够提供满足招标单位要求的产品,质量可靠、信誉良好,并能确保完善的售后服务。

第八条 对顾客指定的生产厂家,同样应当满足上述第七条的有关要求,并可以议标的形式向厂家采购。当业主指定的厂家不能满足施工的要求时,应向业主说明,协商解决。

第六章 最佳经济订购批量

第九条 招标采购的物资应根据工程需要,结合外部资源,按最佳经济订购批量采购。超量定购容易造成积压,不利于现场管理,低量定购就会增加订购次数从而增大采购费用,也不能充分享受批零差价。经济订购批量是一次采购某种物资的最佳数量,既节约采购费用又不会积压资金。经济订购批量可按下式求得:Q=2RG/CH•(式中Q为一次订购数量;R为某种物资的年订购总量;G为一次订购费用;C为物资单价;H为该物资年储存费率)。

第七章 招标程序

第十条 采购单位依据工程技术部门提供的材料使用数量,根据施工计划进度,计算所购物资的最佳经济订购批量,确定产品型号、规格、质量要求、到货日期后编制招标采购物资计划,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交招标领导小组实施招标采购。

第十一条 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根据招标采购计划要进行深入的市场调查,了解资源,广收信息,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在此基础上招标领导小组选择符合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并向其发放招标邀请通知书。通知书的内容应包括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招标人的资格;

3、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4、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5、投标的实施时间和地点;6、其它应说明的事项。

第十二条 投标单位在索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证明其资格的有关文件,招标领导小组应对其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应购买招标文件并根据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第十三条 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书面形式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企业概况以及企业业绩进行简要的、真实的描述,并对招标物资的技术性能、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情况进行承诺和报价。投标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并有法人代表的签字,在规定的时间内密封送达规定的投标地点。招标单位收到投标文件后签收保存,不得开启。 第十四条 开标应在预定的时间公开进行,投标单位少于三个时,招标单位应当依照规定重新招标。

第十五条 开标后两天内,招标领导小组应遵守职业道德,以对单位高度负责的精神。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标书进行评审,并填写评审记录,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应签名。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和各种要求的情况下,反复比较讨论,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第十六条 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领导小组应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上报上级物资采购招标办公室备案。

第十七条 对未中标的单位不再发通知书,不退标书购买款,但可接受查询。

第八章 合同签订

第十八条 招标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后,双方必须依据《合同法》签订购销合同。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互相信守,不得违约,否则将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对中标单位而言,投标文件做为合同的一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在效能考核时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将进行重点检查。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设备物资部(物资办)负责解释。

附录:

1、招标邀请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标书评审一览表

篇5: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公司及子公司运营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所有物资(包括固定资产、易耗品、营销礼品等)的采购。

三、职责权限

1、公司董事长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批;

3、公司财务部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

3、产品中心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制订。

四、采购原则

1、询价比价原则

物品采购必须有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作参与。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3、低价搜索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

(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3)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4)加强学习,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5、招标采购原则

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品,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采购、财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物品,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时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6、审计监督原则:

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或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依照公司相关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物资分类:

(一)物资分类

1、固定资产类: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有形资产。

2、经营物资类:与经营有关的各种物品。

3、营销礼品类:节日礼品、营销礼品等。

4、办公用品类:与办公有关的物品。

5、后勤物资类:指厨房和宿舍方面的物品。

6、其他类型物资:其他需要采购的相关物品。

(二)采购安排:

由总公司统一采购:经办人填写申购单,经所在部门经理审批,子公司总经理审核后,原则上由总公司产品销售中心统一采购。(子公司办公用品类、后勤类的食堂菜品及调料、店内经营所供的小吃、水果等临时性易耗品经部门经理造册报子公司总经理审批,财务审核后可由子公司自行采购)

六、采购流程:

1、采购申请:

使用部门填写《申购单》经部门经理及子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产品销售中心,申购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

2、询价比价议价:

(1)每一种物品(物资)原则上需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2)采购员接到报价单后,需进行比价、议价,并填写《询价记录表》,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

(3)属下列情况者,无须进行比价、议价:独家代理、独家制造、专卖品、原厂零配件无代用品,但仍需留下报价记录。

3、样品提供和确认:

(1)若须进行样品提供和确认的,须确定送样周期,由采购人员负责追踪,收到样品后,须第一时间送交需求部门进行确认,必要时需会同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予以确认。

(2)对于需要保存样品的,须作封样处理,以便日后作收货比较。 4、供应商选择:

(1)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者。

(2)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良好者。 (3)信誉良好者。 (4)客户认可的供应商。 采购人员须建立供应商信息台帐。 5、合同签定:

(1)供应商经送样审查合格后,由采购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2)交易发生争执时,依据合同的核定条款进行处理。 6、进度跟催

(1)为确保准时交货,采购人员应提前采用电话、传真或亲自到供应商处跟催,以确保物品(物资)能适时供应。

(2)若采购物品(物资)无法在预定时间内交货的,采购人员须提前通知需求部门,寻求解决办法,并须重新和供应商确定新的交货期,并知会需求部门。

7、验收入库:

采购物品(物资)到公司后,属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大宗劳保用品等经需求部门验收,办公用品等常用品经库管验收合格后,库管开具《入库单》,按流程办理入库手续。如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部门通知采购部门,2日内办理换(退)货手续。

8、对帐付款:

采购付款实行审批制度,具体程序如下:

(1)采购人员凭申购单、入库单、购货发票到财务处办理申请付款手续; (2)付款方式:

A、金额在200元以下,经产品销售中心和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后,公司财务审核后现金支付。

B、金额在200元-1000元,经产品销售中心和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后,公司财务审核后转账支付。

C、金额在1000元以上,经产品销售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财务审核、董事长签字后,转账支付。

(3)需要预付款的部门,直接填制转账汇款申请单,经产品销售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财务审核、董事长签字后可先办理汇款手续,财务部据此挂账,待发票来到后再由经办部门办理发票入账手续冲账。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八、本制度附件: 1、《请购单》 2、《采购询价记录表》

篇6: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加强对采购的监督管理,按照科学有效、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是公司采购重要物资、一般物资、辅助物资以及其他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所需物资过程中的决策、质量检验和价格监督等行为的基本规范。

二、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的分类

1、月度物资需求计划即月采购计划;

2、临时物资需求计划即物资采购计划单。

三、采购工作应遵循的原则与方式

(一)采购原则:

1、执行询仪价原则。物资采购要货比三家,择中选优,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供方评定原则;

3、职责分离原则,采购人员不得参与物资检查验收;

4、一致性规定,采购的物品必须与采购单所列要求的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

5、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原则。

(二)采购方式:

1、招标采购;2、固定厂商、长期报价采购;3、即时询价采购。

(三)付款方式:

1、预付部分款项;2、货到凭发票报销付款;3、货到后分期付款;4、货到延期付款;5、以上方式的结合。

四、采购计划请购和实施

(一)提出与确认:料库依据公司生产计划和物资消耗定额,根据库存情况核定采购数量,编制月份采购计划。经部门主管、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传递到供应部,物资采购请购审批程序完成。零星物资(生产、技术等急需材料、配件、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物资采购计划单,由部门领导审核,经料库审查确认,主管副总审批后交供应部实施。设备采购由技术部配合。

(二)选择采购渠道,确定采购价格

供应部接到经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单》,先核对采购内容,查阅《物资供应商登记台帐》和其他有关资料后,根据采购物资的缓急程度,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除经批准的紧急特殊情况外,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询价(设备采购由技术部配合)。对于厂商的报价资料进行整理后,采购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拟订议价方式及各种有利条件,和符合规定的采购方式向厂商议价。采购经办人员询价、议价以及对有关物资的质量、付款方式等内容洽谈完成后填写《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经供应部部长审核后,进行采购。必要时与供应商签定《购货合同》,按合同审批程序审批后再进行采购。做好采购质量记录。

五、质量验证与检验

质检中心负责对采购物资进行验证(设备采购由技术部配合),采购物资未经质量检验合格不得办理正式入库手续和结算手续,特殊情况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特例处理。所有特例处理的情况均须记录备案。各种生产用物资进厂后,由料库填写检验通知单,经质检中心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送至料库,由料库按其质量状况进行标识。不合格物资由料库报供应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不合格的物资要求全部退货,严禁进入生产过程。

六、物资验收入库结算程序

采购物资到厂后,料库提请质检中心对采购物资进行检验或验证。 检验或验证合格后,填写各类《物资入库验收单》,签字后物资登记入库。采取预付款方式的采购物资,由采购人员凭《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填写《借款单》,经总经济师审核批准后办理预付款手续。采取除预付款方式之外的方式付款的采购物资,在采购物资到厂入库后,由采购人员凭《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物资入库验收单》,以及购货发票根据公司财务报销的有关规定经总经济师审核批准后办理报销付款手续。

七、规定要求

(一)物资需求(采购)信息传递规定 :

1、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必须在《月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单》上将所需物资的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说明,特别是品种、规格、型号以及对采购物资的其它特殊要求填写具全。

2、所需物资需试用后方能结算付款的,物资需求单位应《月度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上注明相关事项。

3、物资需求使用单位要及时掌握所需物资的市场信息情况,在《月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上将所需物资的市场信息情况列明。

4、物资需求使用单位需要对所需物资的规格或数量进行变更时,必须立即通知供应部,双方协商积极配合处理好有关事宜。

(二)物资采购规定:

1、物资采购部门必须按照“质量第一”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降低成本、保障生产经营”为目的,切实做好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2、供应部要严格遵守供货商评定规定,通过“同等条件,质优优选、价低优选、近处单位优选、老供货单位优选、直接生产单位优选、信誉好单位优选”的方式,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四个方面的内容,在“重质量、遵合同、守信用、看服务”的前提下,做好物资供应商的考察选择工作。对同类的重要物资和一般物资,应同时选择三家以上合格的供方,并保存合格供方的质量记录。

3、凡采购的大型设备、成套设备、大宗物资,必须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由随事成立的公司招标小组确定相关事项。

4、若因缺货等原因无法按需货日期完成物资采购,供应部应及时通知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双方积极协商处理好有关事宜。

(三)采购物资验收入库、出库规定:

1、采购物资到厂后,必须经质检中心检验或验证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于经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采购物资,料库通知供应部,由供应部与供货商进行协商,采取退货、换货或索赔措施。

3、各需求单位在物资验收合格后按单位使用情况填写领料单,经部门领导和主管副总批准后到料库办理领料出库手续。

(四)采购物资付款规定:

下列情况财务部应拒绝支付采购款项:

1、与《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规定的付款方式或付款金额不一致的款项。

2、质检中心未在《物资入库验收单》上签字的款项。

3、《物资入库验收单》中列出的采购物资的数量、品种与《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不符的款项。

4、所需物资需试用后方能结算付款的,物资需求单位应《月度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上注明相关事项。

(五)采购纪律规定:

1、各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本着“节约、降本”的原则提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对任何乱报计划、铺张浪费甚至违规违纪提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物资采购经办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采购成本的最低化、采购质量的最优化、采购效率的最快化。

3、采购人员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订购和盲目进货。

4、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任何人不得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对实际出现的回扣或酬金必须在三日之内上交。

5、采购人员必须树立服务意识,急生产经营所急,想生产经营所想,任何人不得无故积压或拖延采购及相关工作。

6、为掌握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商品信息,如价格行情等,采购人员必须经常自觉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工作的能力,以保证及时、保质保量地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六)售后服务规定:对于采购物资供应部在签定购买合同时,要明确服务约定。采购物资在投用前需厂家进行现场指导的,由供应部负责联系。对于在使用过程中(保质期内、正常使用条件下)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应部在规定时间内协调解决。

八、采购价格监督管理

企管部是行驶采购价格监督的职能部门,内设审计监督比价员,抽查供应部的采购质量记录。负责采购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和审计;负责从各种渠道搜集各单位拟采购的各类物资的供货单位价格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并与各单位填报的《材料验收单》上的供货单位、价格等进行比较分析。凡由供应部提供的纳入清单的通用物资,原则上要明显低于市场零售价格,并做到对质量问题包退、包换,负责到底。使用单位如发现从料库领用的上述物资价格高于市场零售价格,应即向企管部报告,由企管部调查处理。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审计及针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

九、责任与奖惩

所有从事物资采购的人员都必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关于物资采购管理的文件,认清自己的责任,团结协作,互相监督,共同把公司的物资采购工作做好。

对降低采购成本做出突出贡献的采购人员和其他人员、严格履行职责且成绩显著的质量、价格监督人员、举报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违法乱纪采购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人员将予以奖励。对违反本制度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帐外暗中收受回扣和收受贿赂的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与本制度规定不符者以本制度为准。

篇7: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采购物资质量,节约物资采购成本,提高物资采购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物资采购全过程。

第二章 物资采购供应职责

第三条 公司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由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统一负责。采购物资包括公司生产所需原、辅材料、维护物资、维修物资、技改项目及其它非生产所需物资。

第四条 所有物资的采购必须在公司发布的《合格供方目录》中选取供货方。

第五条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实行物资采购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分段管理模式,生产计划与采购、质量检验与采购、价格审核与采购、合同审核与采购、货款支付与采购等职责分离。

第三章 物资需求计划编制、审核与提报

第六条 每月月初工艺计划部根据当月生产计划、设备维护维修需要以及管理需求编制物资需求计划,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审核后的物资需求计划报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执行。

第七条 物资需求计划中有专门技术要求的,技术质量部应提出最终技术条件,随物资需求计划一并报采购中心,在物资采购过程中技术质量部负责协同采购中心完成物资技术谈判、物资技术协议的签订和技术评定工作。

第四章 采购计划编制与审批

第八条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对审批合格的物资需求计划进行库房清查。经查库确系不存在或库存不足的,由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分类编写物资采购计划,经市场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送交财务部。

第九条 生产急需物资经总经理批准后,采购中心可先询价采购,物资采购计划报批手续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补齐。

第五章 供应商选择与考核

第十条 合格供方的考核、评定及控制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组织技术质量部、工艺计划部、生产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估、优选,建立公司供应商档案和台帐。

(一)合格供方的考核、评定过程

1.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根据公司生产物资现有供方和待开发的供方,在满足合同保证、供货能力、质量能力、资信能力的条件下进行摸底考察,提出初选供方单位。

2.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组织公司技术质量部、工艺计划部、生产部、财务部等部门对供方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格、在同行业中的业绩、执行产品标准、质量等级、法人资格、企业规模、履约能力、企业资信、企业财务状况等相关能力等方面做出评价。

3.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组织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价资料或实地调查结果,进行分析、评审,确定合格的供方,报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二)合格供方的控制

1.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在合格供方目录中选择供货方,并对合格供方的资金运作情况、执行能力等多方面进行动态管理。

2.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每年须组织评审小组进行一次合格供方的评定,对上一年质量过硬、供货及时、服务周到的供方应予以肯定,继续进入本年的合格供方目录。

3. 相关部门验证采购产品首次发现不合格品时,通知供方暂停发货,并按不合格品的有关规定处理,合格供方一年内两次出现不合格产品时,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4. 合格供方须遵循诚信公平、货真价实的原则,及时供应性价比合理的物资,经查实一年内合格供方恶意虚高物资报价三次以上,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5. 合格供方与公司合作过程中,违反相关技术商务合同要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拖延交货时间影响我公司生产、技改的,应作好相应记录,由于供方的原因造成严重的质量责任事故,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6. 每年的合格供方目录经批准后于 3~4 月公布。

7. 重新进入合格供方的评定要求同新进入完全相同。

(三)合格供方资料管理

1.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将合格供方名单目录汇编成册、归档统一管理。

2. 所有有关合格供方情况的活动必须记录存档并妥善保存。

第十一条 公司其他部门不得指定供应商,审计监察室每半年检查一次,因指定采购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 采购价格的确定与控制

第十二条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密切跟踪市场行情,分析研究通用物资的成本构成与市场

价格变动趋势,建立价格数据库,作为确定采购价格的依据。

第十三条 物资采购人员对包括采购价格、运输保险费用、物资使用寿命、后续维护费用等在内的物资采购的总成本进行分析比较,在满足物资功能与技术质量要求前提下,按性能与价格比最优和采购的总成本最低原则确定采购价格。

第十四条 公司审计监察室、财务部对采购价格的确定进行监督。

第七章 采购合同审批、签订与执行

第十五条 批量或比较重要的物资采购必须签订采购合同。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根据确定的供应商与价格,依照经法律顾问审定的标准采购合同文本拟订采购合同,认真审查产品名称、产地、规格型号、质量技术要求、数量、单价及总金额、验收准则、付款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违约及处罚、质量异议处理、签约地点及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等条款。公司对采购物资有特殊技术要求时,由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协同技术质量部对物资的特殊技术要求所涉及的技术协议内容进行审查,对合同项目涉及技术的先进性和可靠性或适应性承担实质性审查职责。

第十六条 财务部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审查后,交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负责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最后送总经理(或董事长)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标的金额在 30万元以内的由总经理签订,并向董事长说明,其余合同均需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签订。

对重大和复杂合同,需报经法律顾问审查,再送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第十七条 财务部负责合同的管理,建立合同台账。

第十八条 物资采购人员、合同管理人员跟踪并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合同执行完毕及时核销。

第八章 运输及保险

第十九条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与确定的供应商在签订采购合同中必须确定物资运输方式及运输发生途耗、毁损、丢失的相关责任,并根据不同的交货方式确定保险责任。对运输和保险中发生的异常情况,要分清责任,分析提出处理办法,并追究责任。

第二十条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按照采购合同中确定的制造周期、交货时间、工程项目进度计划落实催交催运措施,监督合同按期执行。

第九章 质检入库

第二十一条 物资的入库验收须有物资采购人员、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库房保管员三方参加,按核准后的采购计划,对入库物资的数量、质量进行严格检验,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二条 所有物资入库前,由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组织相关人员按物资采购技术协议或质量标准要求执行验收,发现不合格产品,应隔离、标识并做好记录,由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按不合格品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专业技术要求高的机器、设备及备件的入库验收由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组织相关采购人员、技术人员对设备的名称、数量、型号规格、随机备品备件、随机资料等逐项进行验收,完全符合合同中的各项要求后方能出具物资到货验收合格单。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维修常用件、标准件由采购员、库房保管员进行数量和合格证的验证,做好物资入库记录,并对库存电子数据及时更新。

第二十五条 物资的验收票据、合格证、计量单、机器设备随机档案资料等由采购员负责收集管理。全部技术资料由采购员负责交公司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人员归档管理。

第二十六条 物资到货数量短交,采购员须要求供方及时补足,物资到货数量出现超交,采购员要及时汇报,并做好情况记录。

第二十七条 物资验收质量不合格由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负责出具不合格品处置报告,公司分管组总经理批准后与供方协商,按照合同规定办理退货索赔等事宜。

第二十八条 对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办理验收入库,限额内的数量损耗由财务部及时处理,无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及外观检验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不得办理入库,有超限额数量损耗的也不得办理入库。

第十章 发票的审批

第二十九条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收到发票后,采购员持票到库房和保管员核对后在发票上经办人处签字,然后将入库单附后,交由物资采购中心负责人审核、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办理报销事宜。

第三十条 财务部认真审核,根据业务内容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第十一章 货款支付、核算记账

第三十一条 合同约定有付款方式的按合同约定付款;大宗、常用材料,当月供货,当月开票,隔月付款;低值易耗品按月结算付款。

第三十二条 每月末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根据采购合同约定或公司相关的付款规定,编制月度付款计划。月度付款计划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根据月度资金会议决定审核批准后报财务部。

第三十三条 财务部根据经过批准的付款申请支付款项,并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四条 财务部应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规定,正确核算物资采购成本、库存成本,并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与仓库部门定期进行实物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十二章 经营活动分析

第三十五条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定期汇总分析采购物资的数量、价格、质量状况、采购费用、供应商选择、需求计划的准确性、市场供应供需情况、价格走势等,提出采购建议和下一阶段的控制目标。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

第十三章 本规定由市场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篇8:煤矿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煤矿物资采购管理条例

1、计划员依据业务科室和各生产区队提报计划及消耗定额、储备定额,制定出当月物资采购计划及物资申请计划,提请供应科长及经营矿长批准后上报供销部审批,完成月计划审批程序。

2、计划员根据物资计划及仓库储备情况及物资供应合同信息,依据仓库管理员提供的动态物资储备量,及时组织到货、验收、入库及发票挂账等业务,信息及时反馈至财务科,保障生产需要。

3、部门无物资供应合同,计划员依据“煤矿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之规定及时提报物资采购到货时间计划,提请供应科长、分管矿长审核决定,供应科长及时将审核结果返回到计划员处,依据此结果及时组织供应所需物资及其它信息反馈。

4、对于统管物资计划员依据仓库管理员提供的动态物资储备量及区队提报物资需用计划,特制定当月统管物资申请计划物资到货时间表,及时通知相关计划员查询仓库缺少物资到货时间与情况,如所需物资为生产急需物资将该信息及时反馈至供应科长及所需区队相关人员,保证随时与供销部相关计划员保持联系,了解实物流信息如有异常及时向上级有关人员反映,以解决生产急需物资的到货,保障生产需要。

以上四项制度相关计划员应及时做好查询记录以备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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