缁衣原文翻译及赏析

时间:2025-01-30 03:35:48 作者:candin2002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candin2002”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2篇缁衣原文翻译及赏析,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缁衣原文翻译及赏析,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缁衣原文翻译及赏析

缁衣

朝代:先秦

作者:佚名

原文:

缁衣之宜兮,敝予又改为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

缁衣之好兮,敝予又改造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

缁衣之席兮,敝予又改作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

译文:

色朝服多合适啊,破了,我再为你做一袭。你到官署办公去啊,回来,我就给你穿新衣。黑色朝服多美好啊,破了,我再为你做一套。你到官署办公去啊,回来,我就给你试新袍。黑色朝服多宽大啊,破了,我再为你做一件。你到官署办公去啊,回来,我就给你新衣穿。

注释:

①缁(zī资)衣:黑色的衣服,当时卿大夫到官署所穿的衣服。

②敝:坏。改为、改造、改作:这是随着衣服的破烂程度而说的,以见其关心。

③适:往馆:官舍。

④粲(càn):形容新衣鲜明的样子。一说餐的假借。

⑤席(xí席):宽大舒适。

赏析:

《缁衣》为郑风的第一首。这首诗,尽管在现在大学的教科书中根本不提,在各种《诗经》选本中也不见踪影,可在古代典籍中却不时提到。《礼记》中就有“好贤如《缁衣》”和“于《缁衣》见好贤之至”的记载(转引自《诗集传》)。郑国开国之君桓公为周幽王时的司徒,他的儿子武公则为周平王时的司徒。因此,唐代司马贞在《史记索隐》的《郑世家》“述赞”中说:“厉王之子。得封于郑。代职司徒,《缁衣》在咏。”宋代的朱熹在《诗集传》中说:“旧说,郑桓公、武公,相继为周司徒,善于其职,周人爱之,故作是诗。”他似乎是赞成这一“旧说”的。而清代的姚际恒、方玉润则以为这是“美武公好贤之诗”(《诗经原始》)。当代学者高亨先生也同意此说。他说:“郑国某一统治贵族遇有贤士来归,则为他安排馆舍,供给衣食,并亲自去看他。这首诗就是叙写此事”(《诗经今注》)。至于郑国统治者是真“好贤”,还是政治手腕,论者也是有不同看法的。如王夫之就认为:“《缁衣》之诗,王子友(桓公)之工其术以歆天下者也。”(《诗广传》)意思是,所谓“好贤”,乃是巩固其统治地位的权术耳。

其实,仔细玩味这首诗,会充分感受到诗中有一种温馨的亲情洋溢其间,因此,与其说这是一首描写国君与臣下关系的诗,还不如说这是一首写家庭亲情的诗更为确切。当代不少学者认为,这是一首赠衣诗。诗中“予”的身份,看来像是穿缁衣的人之妻妾。孔颖达《毛诗正义》说:“卿士旦朝于王,服皮弁,不服缁衣。退适治事之馆,释皮弁而服(缁衣),以听其所朝之政也。”说明古代卿大夫到官署理事(古称私朝),要穿上黑色朝服。诗中所咏的黑色朝服看来是抒情主人公亲手缝制的,所以她极口称赞丈夫穿上朝服是如何合体,如何称身,称颂之词无以复加。她又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示:如果这件朝服破旧了,我将再为你做新的。还再三叮嘱:你去官署办完公事回来,我就给你试穿刚做好的新衣,真是一往而情深。表面上看来,诗中写的只是普普通通的赠衣,而骨子里却唱出了一位妻子深深挚爱自己丈夫的心声。读者不必因为诗的主人公是卿大夫的妻妾,而说赠衣给丈夫仅仅是为了博得丈夫的宠爱。

全诗共三章,直叙其事,属赋体。采用的是《诗经》中常见的复沓联章形式。诗中形容缁衣之合身,虽用了三个形容词:“宜”、“好”、“席”,实际上都是一个意思,无非是说,好得不能再好;准备为丈夫改制新的朝衣,也用了三个动词:“改为”、“改造”、“改作”,实际上也都是一个意思,只是变换语气而已。每章的最后两句都是相同的。全诗用的是夫妻之间日常所说的话语,一唱而三叹,把抒情主人公对丈夫无微不至的体贴之情刻画得淋漓尽致。

篇2:缁衣原文翻译及赏析

缁衣之宜兮,敝予又改为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

缁衣之好兮,敝予又改造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

缁衣之席兮,敝予又改作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

翻译

看我夫君穿上那黑色礼服多么得体,破了我又为他新作一件像样的衣衫。我颠着一双小脚送到他执教的书馆,等他回家来我捧上精美丰盛的晚餐。

看我夫君穿上那黑色礼服多么美好,破了我又为他新作一件像样的罩袍。我颠着一双小脚送到他执教的.书馆,等他回家来我捧上精美丰盛的菜肴。

看我夫君穿上那黑色礼服多么舒展,破了我又为他新作一件像样的罩衫。我颠着一双小脚送到他执教的书馆,等他回家来我端上一桌丰盛的好饭。

注释

缁衣:黑色的衣服,当时卿大夫到官署所穿的衣服。

宜:合适。指衣服合身。

敝:坏。改为、改造、

改作:这是随着衣服的破烂程度而说的,以见其关心。

适:往。

馆:官舍。

粲:形容新衣鲜明的样子。一说餐的假借。

好:指缁衣美好。

席:宽大舒适。古以宽大为美。

鉴赏

这首诗中洋溢着一种温馨的亲情,因此,与其说这是一首描写国君与臣下关系的诗,还不如说这是一首写家庭亲情的诗更为确切。当代不少学者认为,这是一首赠衣诗。诗中“予”的身份,看来像是穿缁衣的人之妻妾。孔颖达《毛诗正义》说:“卿士旦朝于王,服皮弁,不服缁衣。退适治事之馆,释皮弁而服(缁衣),以听其所朝之政也。”说明古代卿大夫到官署理事(古称私朝),要穿上黑色朝服。诗中所咏的黑色朝服看来是抒情主人公亲手缝制的,所以她极口称赞丈夫穿上朝服是如何合体,如何称身,称颂之词无以复加。她又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示:如果这件朝服破旧了,我将再为你做新的。还再三叮嘱:你去官署办完公事回来,我就给你试穿刚做好的新衣,真是一往而情深。表面上看来,诗中写的只是普普通通的赠衣,而骨子里却唱出了一位妻子深深挚爱自己丈夫的心声。

全诗共三章,直叙其事,属赋体,采用的是《诗经》中常见的复沓联章形式。诗中形容缁衣之合身,虽用了三个形容词:“宜”、“好”、“席”,实际上都是一个意思,无非是说,好得不能再好;准备为丈夫改制新的朝衣,也用了三个动词:“改为”、“改造”、“改作”,实际上也都是一个意思,只是变换语气而已。每章的最后两句都是相同的。全诗用的是夫妻之间日常所说的话语,一唱而三叹,把抒情主人公对丈夫无微不至的体贴之情刻画得淋漓尽致。

创作背景

《郑风·缁衣》这首诗,旧说多以为这是赞美郑武公好贤之德的诗篇。《毛诗序》谓:“美武公也。父子并为周司徒,善于其职,国人宜之,故美其德,以明有国善善之功焉”。

篇3:缁衣原文及赏析

缁衣原文及赏析

原文:

缁衣之宜兮,敝予又改为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

缁衣之好兮,敝予又改造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

缁衣之席兮,敝予又改作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

译文

看我夫君穿上那黑色礼服多么得体,破了我又为他新作一件像样的衣衫。我送到他执教的书馆,等他回家来我捧上精美丰盛的晚餐。

看我夫君穿上那黑色礼服多么美好,破了我又为他新作一件像样的罩袍。我送到他执教的书馆,等他回家来我捧上精美丰盛的菜肴。

看我夫君穿上那黑色礼服多么舒展,破了我又为他新作一件像样的罩衫。我送到他执教的书馆,等他回家来我端上一桌丰盛的好饭。

注释

缁(zī)衣:黑色的衣服,当时卿大夫到官署所穿的衣服。宜:合适。指衣服合身。

敝:坏。改为、改造、改作:这是随着衣服的破烂程度而说的,以见其关心。

适:往。馆:官舍。

粲(càn):形容新衣鲜明的样子。一说餐的假借。

好:指缁衣美好。

席(xí):宽大舒适。古以宽大为美。

赏析:

这首诗中洋溢着一种温馨的亲情,因此,与其说这是一首描写国君与臣下关系的诗,还不如说这是一首写家庭亲情的诗更为确切。当代不少学者认为,这是一首赠衣诗。诗中“予”的`身份,看来像是穿缁衣的人之妻妾。孔颖达《毛诗正义》说:“卿士旦朝于王,服皮弁,不服缁衣。退适治事之馆,释皮弁而服(缁衣),以听其所朝之政也。”说明古代卿大夫到官署理事(古称私朝),要穿上黑色朝服。诗中所咏的黑色朝服看来是抒情主人公亲手缝制的,所以她极口称赞丈夫穿上朝服是如何合体,如何称身,称颂之词无以复加。她又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示:如果这件朝服破旧了,我将再为你做新的。还再三叮嘱:你去官署办完公事回来,我就给你试穿刚做好的新衣,真是一往而情深。表面上看来,诗中写的只是普普通通的赠衣,而骨子里却唱出了一位妻子深深挚爱自己丈夫的心声。

全诗共三章,直叙其事,属赋体,采用的是《诗经》中常见的复沓联章形式。诗中形容缁衣之合身,虽用了三个形容词:“宜”、“好”、“席”,实际上都是一个意思,无非是说,好得不能再好;准备为丈夫改制新的朝衣,也用了三个动词:“改为”、“改造”、“改作”,实际上也都是一个意思,只是变换语气而已。每章的最后两句都是相同的。全诗用的是夫妻之间日常所说的话语,一唱而三叹,把抒情主人公对丈夫无微不至的体贴之情刻画得淋漓尽致。

篇4:缁衣原文及赏析

缁衣原文及赏析

原文:

缁衣之宜兮,敝,予又改为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

缁衣之好兮,敝,予又改造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

缁衣之席兮,敝,予又改作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

注释:

⑴缁(zī)衣:黑色的衣服,当时卿大夫到官署所穿的衣服。

⑵敝:坏。改为、改造、改作:这是随着衣服的破烂程度而说的,以见其关心。

⑶适:往。馆:官舍。

⑷粲(càn):形容新衣鲜明的样子。一说餐的假借。

⑸席(xí席):宽大舒适。

翻译:

黑色朝服多合适啊,破了,我再为你做一袭。你到官署办公去啊,回来,我就给你穿新衣。

黑色朝服多美好啊,破了,我再为你做一套。你到官署办公去啊,回来,我就给你试新袍。

黑色朝服多宽大啊,破了,我再为你做一件。你到官署办公去啊,回来,我就给你新衣穿。

赏析:

《缁衣》为郑风的第一首。这首诗,虽然在近现代《诗经》选本中很少见到,可在古代典籍中却不时提到。《礼记》中就有“好贤如《缁衣》”和“于《缁衣》见好贤之至”的记载(转引自《诗集传》)。郑国开国之君郑桓公为周幽王时的司徒,他的儿子郑武公则为周平王时的司徒。因此,唐代司马贞在《史记索隐》的《郑世家》“述赞”中说:“厉王之子。得封于郑。代职司徒,《缁衣》在咏。”宋代的朱熹在《诗集传》中说:“旧说,郑桓公、武公,相继为周司徒,善于其职,周人爱之,故作是诗。”他似乎是赞成这一“旧说”的。而清代的姚际恒、方玉润则以为这是“美武公好贤之诗”(《诗经原始》)。当代学者高亨先生也同意此说。他说:“郑国某一统治贵族遇有贤士来归,则为他安排馆舍,供给衣食,并亲自去看他。这首诗就是叙写此事”(《诗经今注》)。至于郑国统治者是真“好贤”,还是政治手腕,论者也是有不同看法的。如王夫之就认为:“《缁衣》之诗,王子友(桓公)之工其术以歆天下者也。”(《诗广传》)意思是,所谓“好贤”,乃是巩固其统治地位的权术耳。

其实,这首诗中洋溢着一种温馨的亲情,因此,与其说这是一首描写国君与臣下关系的诗,还不如说这是一首写家庭亲情的诗更为确切。当代不少学者认为,这是一首赠衣诗。诗中“予”的身份,看来像是穿缁衣的人之妻妾。孔颖达《毛诗正义》说:“卿士旦朝于王,服皮弁,不服缁衣。退适治事之馆,释皮弁而服(缁衣),以听其所朝之政也。”说明古代卿大夫到官署理事(古称私朝),要穿上黑色朝服。诗中所咏的黑色朝服看来是抒情主人公亲手缝制的,所以她极口称赞丈夫穿上朝服是如何合体,如何称身,称颂之词无以复加。她又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示:如果这件朝服破旧了,我将再为你做新的。还再三叮嘱:你去官署办完公事回来,我就给你试穿刚做好的新衣,真是一往而情深。表面上看来,诗中写的只是普普通通的赠衣,而骨子里却唱出了一位妻子深深挚爱自己丈夫的心声。

全诗共三章,直叙其事,属赋体,采用的是《诗经》中常见的复沓联章形式。诗中形容缁衣之合身,虽用了三个形容词:“宜”、“好”、“席”,实际上都是一个意思,无非是说,好得不能再好;准备为丈夫改制新的朝衣,也用了三个动词:“改为”、“改造”、“改作”,实际上也都是一个意思,只是变换语气而已。每章的最后两句都是相同的。全诗用的是夫妻之间日常所说的话语,一唱而三叹,把抒情主人公对丈夫无微不至的体贴之情刻画得淋漓尽致。

篇5:无衣原文翻译赏析

作品原文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⑴。王于兴师⑵,修我戈矛,与子同仇⑶!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⑷。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⑸!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⑹。王于兴师,修我甲兵⑺,与子偕行⑻!

作品注释

⑴袍:长袍,即今之斗篷。

⑵王:指指秦君。

⑶同仇:共同对敌。

⑷泽:通“襗”,内衣,如今之汗衫。

⑸作:起。

⑹裳:下衣,此指战裙。

⑺甲兵:铠甲与兵器。

⑻行:往。

白话译文

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那长袍。君王发兵去交战,修整我那戈与矛,杀敌与你同目标。

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那内衣。君王发兵去交战,修整我那矛与戟,出发与你在一起。

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那战裙。君王发兵去交战,修整甲胄与刀兵,杀敌与你共前进。

文学赏析

在《诗经》大量的战争题材作品中,《无衣》一诗以其高亢的精神境界和独特的表现方式受到人们的重视。《无衣》乃是秦哀公应楚臣申包胥之请,出兵救楚抗吴而作,是哀公征召秦民从军,士卒相约之歌。

由于此诗旨在歌颂,也就是说以“美”为主,所以对秦军来说有巨大的鼓舞力量。据《左传》记载,鲁定公四年(公元前5),吴国[3]军队攻陷楚国的首府郢都,楚臣申包胥到秦国求援,“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于是一举击退了吴兵。可以想像,在秦王誓师的时候,此诗犹如一首誓词;对士兵们来说,则又似一首动员令。

如前所述,秦人尚武好勇,反映在这首诗中则以气概胜。诵读此诗,不禁为诗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那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艺术效果,第一是每章开头都采用了问答式的句法。一句“岂曰无衣”,似自责,似反问,洋溢着不可遏止的愤怒与愤慨,仿佛在人们复仇的心灵上点上一把火,于是无数战士同声响应:“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第二是语言富有强烈的动作性:“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使人想像到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这样的诗句,可以歌,可以舞,堪称激动人心的活剧。

诗共三章,采用了重叠复沓的形式。每一章句数、字数相等,但结构的相同并不意味简单的、机械的重复,而是不断递进,有所发展的。如首章结句“与子同仇”,是情绪方面的,说的是他们有共同的敌人。二章结句“与子偕作”,作是起的意思,这才是行动的开始。三章结句“与子偕行”,行训往,表明诗中的战士们将奔赴前线共同杀敌了。这种重叠复沓的形式固然受到乐曲的限制,但与舞蹈的节奏起落与回环往复也是紧密结合的,而构成诗中主旋律的则是一股战斗的激情,激情的起伏跌宕自然形成乐曲的节奏与舞蹈动作,正所谓“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礼记·乐记》)

篇6:无衣原文翻译赏析

无衣

作者:诗经

朝代:先秦

岂曰无衣七兮?不如子之衣,安且吉兮!

岂曰无衣六兮?不如子之衣,安且燠兮!

译文

难道说我没衣服穿?我的衣服有七件。但都不如你亲手做的,既舒适又美观。难道说我没衣服穿?我的衣服有六件。但都不如你亲手做的,既舒适又温暖。

注释

①七:虚数,言衣之多;一说七章之衣,诸侯的服饰。②子:第二人称的尊称、敬称,此指制衣的人。③安:舒适。吉:美,善。④六:一说音路,六节衣。⑤燠(yù玉):暖热。

赏析:

此诗与《秦风·无衣》题目及首句皆相同,然思想内容与艺术风格却完全两样。从字面上看,似觉并无深意,但前人往往曲为之说,《毛诗序》云:“《无衣》,美晋武公也。武公始并晋国,其大夫为之请命乎天子之使,而作是诗也。”朱熹《诗集传》云:“曲沃桓叔之孙武公伐晋,灭之,尽以其宝器赂周釐王。王以武公为晋君,列于诸侯。此诗盖述其请命之意”,“釐王果贪其宝玩,而不思天理民彝之不可废,是以诛讨不加,而爵命行焉。”(同上)这一说法今人多表示怀疑,如程俊英《诗经译注》就认为“恐皆附会”。

从诗意来看,此篇似为览衣感旧或伤逝之作。诗人可能是一个民间歌手,他本来有一位心灵手巧的妻子,家庭生活十分美满温馨。不幸妻子早亡,一日他拿起衣裳欲穿,不禁睹物思人,悲从中来。诗句朴实无华,皆从肺腑中流出:“难道说我没有衣裳穿?我的衣裳有七件,可是拣了一件又一件,没有一件抵得上你亲手缝制的衣裳,那样舒坦,那样美观。”“难道说我没有衣裳穿?我的衣裳有六件。可是挑了一件又一件,没有一件抵得上你亲手缝制的衣裳,那样合身,那样温暖。”语言自然流畅,酷肖人物声口。感情真挚,读之令人凄然伤怀。

对于诗中的句读,旧说两段的起句都作六字句,然今人徐培均认为应标点为:“岂曰无衣?七兮。”前四字为一句,用以自问,后二字为一句,用以自答,诗人正是在这种自问自答中,抒写了一腔哀思。另外在一些字、词的解释上也颇多歧见。如“七”字、“子”字、“六”字,朱熹《诗集传》以为“侯伯七命,其车旗衣服,皆以七为节。子,天子也”。又云:“天子之卿六命,变‘七’言‘六’者,谦也,不敢以当侯伯之命,得受六命之服,比于天子之卿亦幸矣。”朱熹的解释,完全服从于他对于这首诗主题的理解。这首诗既然是述晋武公向周釐王请求封爵之意,那末他就必然把“七”解释为“诸侯七命”,把“六”解释为“天子之卿六命”,而把“子”解释为“天子”。前二者与晋武公的诸侯身份相当,后者则与周釐王的天子地位相称。其说固然言之成理,不失为一家之见,然与诗的本意可能相去甚远。

从对此诗主题的理解出发,“七”和“六”俱为数词,也可以看作虚数,极言衣裳之多。而“子”则为第二人称的“你”,也即缝制衣裳的妻子。这样的理解,应该是符合诗的本意的。

全诗分为两章,字句大体相同,唯两起变动一个字:“七”易为“六”;两结也变动一字:“吉”易为“燠”。这主要为的是适应押韵的需要。从全篇来说,相同的句式重复一遍,有回环往复、一唱三叹、回肠荡气之妙,读者在吟诵中自然能体会其中的情韵。

篇7:无衣原文翻译赏析

原文:

无衣

先秦:佚名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译文: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战袍。君王发兵去交战,修整我那戈与矛,与你共同对敌。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内衣。君王发兵去交战,修整我那矛与戟,与你一起出发。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战裙。君王发兵去交战,修整甲胄与兵器,杀敌与你共前进。

注释: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gē)矛。与子同仇!

袍:长袍,即今之斗篷。王:此指秦君。一说指周天子。于:语助词。兴师:起兵。同仇:共同对敌。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jǐ)。与子偕作!

泽:通“襗”,内衣,如今之汗衫。作:起。戟:古代一种合戈、矛为一体的长柄兵器。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cháng)。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裳:下衣,此指战裙。甲兵:铠甲与兵器。行:往。

赏析:

这是一首激昂慷慨、同仇敌忾的战歌,表现了秦国军民团结互助、共御外侮的高昂士气和乐观精神,其独具矫健而爽朗的风格正是秦人爱国主义精神的反映。全诗共三章,采用了重章叠唱的形式,叙说着将士们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磨刀擦枪、舞戈挥戟,奔赴前线共同杀敌的英雄主义气概。

当时的秦国位于今甘肃东部及陕西一带。那里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班固在《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中说秦地“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焉。”朱熹《诗集传》也说:“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这首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确实反映了秦地人民的尚武精神。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他们就一呼百诺,紧跟出发,团结友爱,协同作战,表现出崇高无私的品质和英雄气概。

由于此诗旨在歌颂,也就是说以“美”为主,所以对秦军来说有巨大的鼓舞力量。据《左传》记载,鲁定公四年(公元前5),吴国军队攻陷楚国的首府郢都,楚臣申包胥到秦国求援,“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于是一举击退了吴兵。可以想像,在秦王誓师的时候,此诗犹如一首誓词;对士兵们来说,则又似一首动员令。

如前所述,秦人尚武好勇,反映在这首诗中则以气概胜。诵读此诗,不禁为诗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那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艺术效果,第一是每章开头都采用了问答式的句法。一句“岂曰无衣”,似自责,似反问,洋溢着不可遏止的愤怒与愤慨,仿佛在人们复仇的心灵上点上一把火,于是无数战士同声响应:“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第二是语言富有强烈的动作性:“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使人想像到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这样的诗句,可以歌,可以舞,堪称激动人心的活剧。

诗共三章,采用了重叠复沓的形式。每一章句数、字数相等,但结构的相同并不意味简单的、机械的重复,而是不断递进,有所发展的。如首章结句“与子同仇”,是情绪方面的,说的是他们有共同的敌人。二章结句“与子偕作”,作是起的意思,这才是行动的开始。三章结句“与子偕行”,行训往,表明诗中的战士们将奔赴前线共同杀敌了。这种重叠复沓的形式固然受到乐曲的限制,但与舞蹈的节奏起落与回环往复也是紧密结合的,而构成诗中主旋律的则是一股战斗的激情,激情的起伏跌宕自然形成乐曲的节奏与舞蹈动作,正所谓“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礼记·乐记》)

篇8:《无衣》原文翻译及赏析

无衣

朝代:先秦

作者:佚名

原文:

岂曰无衣七兮?不如子之衣,安且吉兮!

岂曰无衣六兮?不如子之衣,安且燠兮!

译文

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那长袍。君王发兵去交战,修整我那戈与矛,杀敌与你同目标。

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那内衣。君王发兵去交战,修整我那矛与戟,出发与你在一起。

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那战裙。君王发兵去交战,修整甲胄与刀兵,杀敌与你共前进。

注释

①袍:长袍,即今之斗篷。

②王:指周王,秦国出兵以周天子之命为号召。一说指秦君。

③同仇:共同对敌。

④泽:通“襗”,内衣,如今之汗衫。

⑤作:起。

⑥裳:下衣,此指战裙。

⑦甲兵:铠甲与兵器。

⑧行:往。

鉴赏

这首诗充满了激昂慷慨、同仇敌忾的气氛,读之不禁受到强烈的感染。可是《毛诗序》却说:“《无衣》,刺用兵也,秦人刺其君好攻战。”陈奂《诗毛氏传疏》也认为:“此亦刺康公诗也。”《诗经》固然讲究美刺,但这里明明是美,却被说成刺。按其内容,当是一首爱国主义的战歌。据今人考证,公元前771年(秦襄公七年,周幽王十一年),周王室内讧,导致戎族入侵,攻进镐京,周王朝土地大部沦陷,秦国靠近王畿,与周王室休戚相关,遂奋起反抗。此诗似在这一背景下产生。

当时的秦国位于今甘肃东部及陕西一带。那里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班固在《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中说秦地“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诗,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焉。”朱熹《诗集传》也说:“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这首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确实反映了秦地人民的尚武精神。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他们就一呼百诺,紧跟出发,团结友爱,协同作战,表现出崇高无私的品质和英雄气概。

由于此诗旨在歌颂,也就是说以“美”为主,所以对秦军来说有巨大的鼓舞力量。据《左传》记载,公元前506年(鲁定公四年),吴国军队攻陷楚国的首府郢都,楚臣申包胥到秦国求援,“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于是一举击退了吴兵。可以想像,在秦王誓师的时候,此诗犹如一首誓词;对士兵们来说,则又似一首动员令。

如前所述,秦人尚武好勇,反映在这首诗中则以气概胜。诵读此诗,不禁为诗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那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无怪乎吴闿生《诗义会通》评为“英壮迈往,非唐人出塞诸诗所及”。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艺术效果,第一是每章开头都采用了问答式的句法。陈继揆《读诗臆补》说:“开口便有吞吐六国之气,其笔锋凌厉,亦正如岳将军直捣黄龙。”一句“岂曰无衣”,似自责,似反问,洋溢着不可遏止的愤怒与愤慨,仿佛在人们复仇的.心灵上点上一把火,于是无数战士同声响应:“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第二是语言富有强烈的动作性:“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使人想像到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这样的诗句,可以歌,可以舞,堪称激动人心的活剧。

诗共三章,采用了重叠复沓的形式。每一章句数、字数相等,但结构的相同并不意味简单的、机械的重复,而是不断递进,有所发展的。如首章结句“与子同仇”,是情绪方面的,说的是他们有共同的敌人。二章结句“与子偕作”,作是起的意思,这才是行动的开始。三章结句“与子偕行”,行训往,表明诗中的战士们将奔赴前线共同杀敌了。这种重叠复沓的形式固然受到乐曲的限制,但与舞蹈的节奏起落与回环往复也是紧密结合的,而构成诗中主旋律的则是一股战斗的激情,激情的起伏跌宕自然形成乐曲的节奏与舞蹈动作,正所谓“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礼记·乐记》)

篇9:秦风·无衣原文翻译及赏析

秦风·无衣

佚名〔先秦〕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战袍。君王发说去交战,修整我那戈与矛,与你共同对敌。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内衣。君王发说去交战,修整我那矛与戟,与你一起出发。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战裙。君王发说去交战,修整甲胄与说器,杀敌与你共前进。

注释

袍:长袍,即今之斗篷。王:此指秦君。一说指周天子。于:语助词。兴师:起说。同仇:共同对敌。泽:通“襗”,内衣,如今之汗衫。作:起。裳:下衣,此指战裙。甲说:铠甲与说器。行:往。

鉴赏

这是一首激昂慷慨、同仇敌忾的战歌,表现了秦国军民团结互助、共御外侮的高昂士气和乐观精神,其独具矫健而爽朗的风格正是秦人爱国主义精神的反映。全诗共三章,采用了重章叠唱的形式,叙说着将士们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磨刀擦枪、舞戈挥戟,奔赴前线共同杀敌的英雄主义气概。

当时的秦国位于今甘肃东部及陕西一带。那里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班固在《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中说秦地“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焉。”朱熹《诗集传》也说:“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这首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确实反映了秦地人民的尚武精神。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他们就一呼百诺,紧跟出发,团结友爱,协同作战,表现出崇高无私的品质和英雄气概。

由于此诗旨在歌颂,也就是说以“美”为主,所以对秦军来说有巨大的鼓舞力量。据《左传》记载,鲁定公四年(公元前5),吴国军队攻陷楚国的首府郢都,楚臣申包胥到秦国求援,“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于是一举击退了吴兵。可以想像,在秦王誓师的时候,此诗犹如一首誓词;对士兵们来说,则又似一首动员令。

如前所述,秦人尚武好勇,反映在这首诗中则以气概胜。诵读此诗,不禁为诗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那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艺术效果,第一是每章开头都采用了问答式的句法。一句“岂曰无衣”,似自责,似反问,洋溢着不可遏止的愤怒与愤慨,仿佛在人们复仇的心灵上点上一把火,于是无数战士同声响应:“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第二是语言富有强烈的动作性:“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使人想像到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这样的诗句,可以歌,可以舞,堪称激动人心的活剧。

诗共三章,采用了重叠复沓的形式。每一章句数、字数相等,但结构的相同并不意味简单的、机械的重复,而是不断递进,有所发展的。如首章结句“与子同仇”,是情绪方面的,说的是他们有共同的敌人。二章结句“与子偕作”,作是起的意思,这才是行动的开始。三章结句“与子偕行”,行训往,表明诗中的战士们将奔赴前线共同杀敌了。这种重叠复沓的形式固然受到乐曲的限制,但与舞蹈的节奏起落与回环往复也是紧密结合的,而构成诗中主旋律的则是一股战斗的激情,激情的起伏跌宕自然形成乐曲的节奏与舞蹈动作,正所谓“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礼记·乐记》)

创作背景

在《诗经》大量的战争题材作品中,《秦风·无衣》一诗以其高亢的精神境界和独特的表现方式受到人们的重视。然而,由于作品的创作年代久远,文字叙述简略,故而后代对于它的时代背景、写作旨意产生种种推测。大致说来,主要有三种意见:第一,认为《秦风·无衣》是讽刺秦君穷兵黩武、崇尚军力的作品,如《毛诗序》说:“《无衣》,刺用兵也,秦人刺其君好攻战,亟用兵而不与民同欲焉。”第二,认为《秦风·无衣》乃是秦哀公应楚臣申包胥之请,出兵救楚抗吴而作,是哀公征召秦民从军,士卒相约之歌;第三,认为《秦风·无衣》是秦人攻逐犬戎时,兵士间团结友爱、同仇敌忾、偕作并行、准备抵御外侮的歌声。

据今人考证,秦襄公七年(周幽王十一年,公元前771年),周王室内讧,导致戎族入侵,攻进镐京,周王朝土地大部沦陷,秦国靠近王畿,与周王室休戚相关,遂奋起反抗。此诗似在这一背景下产生。

篇10:秦风·无衣原文翻译及赏析

原文: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注释:

①袍:长袍,即今之斗篷。

②王:指周王,秦国出兵以周天子之命为号召。一说指秦君。

③同仇:共同对敌。

④泽:通“襗”,内衣,如今之汗衫。

⑤作:起。

⑥裳:下衣,此指战裙。

⑦甲兵:铠甲与兵器。

⑧行:往。

翻译:

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那长袍。君王发兵去交战,修整我那戈与矛,杀敌与你同目标。

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那内衣。君王发兵去交战,修整我那矛与戟,出发与你在一起。

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那战裙。君王发兵去交战,修整甲胄与刀兵,杀敌与你共前进。

赏析:

这首诗充满了激昂慷慨、同仇敌忾的气氛,读之不禁受到强烈的感染。可是《毛诗序》却说:“《无衣》,刺用兵也,秦人刺其君好攻战。”陈奂《诗毛氏传疏》也认为:“此亦刺康公诗也。”《诗经》固然讲究美刺,但这里明明是美,却被说成刺。按其内容,当是一首爱国主义的战歌。据今人考证,公元前771年(秦襄公七年,周幽王十一年),周王室内讧,导致戎族入侵,攻进镐京,周王朝土地大部沦陷,秦国靠近王畿,与周王室休戚相关,遂奋起反抗。此诗似在这一背景下产生。

当时的秦国位于今甘肃东部及陕西一带。那里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班固在《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中说秦地“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诗,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焉。”朱熹《诗集传》也说:“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这首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确实反映了秦地人民的尚武精神。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他们就一呼百诺,紧跟出发,团结友爱,协同作战,表现出崇高无私的品质和英雄气概。

由于此诗旨在歌颂,也就是说以“美”为主,所以对秦军来说有巨大的鼓舞力量。据《左传》记载,公元前506年(鲁定公四年),吴国军队攻陷楚国的首府郢都,楚臣申包胥到秦国求援,“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于是一举击退了吴兵。可以想像,在秦王誓师的时候,此诗犹如一首誓词;对士兵们来说,则又似一首动员令。

如前所述,秦人尚武好勇,反映在这首诗中则以气概胜。诵读此诗,不禁为诗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那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无怪乎吴闿生《诗义会通》评为“英壮迈往,非唐人出塞诸诗所及”。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艺术效果,第一是每章开头都采用了问答式的句法。陈继揆《读诗臆补》说:“开口便有吞吐六国之气,其笔锋凌厉,亦正如岳将军直捣黄龙。”一句“岂曰无衣”,似自责,似反问,洋溢着不可遏止的愤怒与愤慨,仿佛在人们复仇的心灵上点上一把火,于是无数战士同声响应:“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第二是语言富有强烈的动作性:“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使人想像到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这样的诗句,可以歌,可以舞,堪称激动人心的活剧。

诗共三章,采用了重叠复沓的形式。每一章句数、字数相等,但结构的相同并不意味简单的、机械的重复,而是不断递进,有所发展的'。如首章结句“与子同仇”,是情绪方面的,说的是他们有共同的敌人。二章结句“与子偕作”,作是起的意思,这才是行动的开始。三章结句“与子偕行”,行训往,表明诗中的战士们将奔赴前线共同杀敌了。这种重叠复沓的形式固然受到乐曲的限制,但与舞蹈的节奏起落与回环往复也是紧密结合的,而构成诗中主旋律的则是一股战斗的激情,激情的起伏跌宕自然形成乐曲的节奏与舞蹈动作,正所谓“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礼记·乐记》)

篇11:澄子亡缁衣的原文翻译及阅读训练

澄子亡缁衣的原文翻译及阅读训练

宋有澄子①者,亡淄衣,求之涂②.见妇人衣缁衣③掾而弗舍④,欲取其衣,曰:“今者我亡缁衣!”妇人曰:“公⑤虽亡缁衣,此实吾所自为⑥也.”澄子曰:“子不如速与我衣,昔吾所亡者纺缁⑦也,今子之衣禅缁⑧也.以禅缁当纺缁,子岂不得⑨哉⑨ ” .

(《吕氏春秋》)

注释

①澄子—人名.亡——遗失.缁'(zi资)衣一黑色的衣服。

②求之涂一到路上寻找.涂,通“途”。

③衣(yi易)缁衣—穿着黑色的衣服.第一个“衣”是动词,“穿”的意思,读第四声.

④援而弗舍一扯着不放开.援,扯,牵.舍,放弃.

⑤公—对男子的敬称.

⑥吾所自为—我自己缝制的.

⑦纺缁一指黑色的夹衣.

⑧禅(chan蝉)衣—黑色的单衣.

⑨得—合算

【问题】一:

1解释下列加线词。

(1)衣缁衣 (2)掾而弗舍

2澄子说:“子岂不得哉?”用自己的.话概括澄子这样说的理由。

3文中刻画了一个怎样的人物形象?

【参考答案】

1(1)穿(2)不

2澄子认为妇人用一件单的夹衣服赔偿夹的黑衣服是占了便宜。

3一个自己丢了衣服,还强词夺理,自以为是的人物形象,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无法无天的诡辩狡诈之徒的丑恶嘴脸,具有深刻的讽刺意义。

【问题】二:

(1)解释下面加点词。

①宋有澄子者,亡缁衣( ) ②见妇人衣缁衣( )

③援而弗舍,欲取其衣( ) ④子不如速与我衣( )

(2)翻译下面句子。

以禅缁当纺缁,子岂不得哉?“

(3)从某一个角度概括这则寓言的思想意义。

【参考答案】

(1)①遗失。②穿,名词作动词。③牵,拉,扯。④还给。

(2)用一件黑色的单衣抵偿一件黑色的夹衣,你难道不划不来吗?

(3)人,要以理服人,不要强词夺理。

【译文】

宋国有个人名叫澄子,丢了一件黑衣服,到路上去找.看见一个妇人穿一件黑衣服,拉住不放,想扒下她那件衣服来,说:”刚才我丢了一件黑衣服!“妇人说:”先生虽然丢了黑衣服,可是这件衣服却是我自己做的呀.“澄子说:” 你不如赶快把衣服给了我,我原先丢的是件夹衣,如今你这件是单衣,拿单衣当夹衣,你难道还不合算吗 “

【导读】

这是选自《吕氏春秋》的一则寓言。寓言中的澄子是一个强横的不讲道理的人。他为了弥补自己的损失,肆无忌惮的损害别人的利益,而且公然宣称自己损人利己的行为使被掠夺者得到了利益。这是典型的强盗逻辑。

篇12:《国风郑风缁衣》的全诗翻译及赏析

《国风郑风缁衣》的全诗翻译及赏析

缁衣之宜兮,敝予又改为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

缁衣之好兮,敝予又改造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

缁衣之席兮,敝予又改作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

注释

⑴缁(zī)衣:黑色的衣服,当时卿大夫到官署所穿的衣服。宜:合适。指衣服合身。

⑵敝:坏。改为、改造、改作:这是随着衣服的破烂程度而说的,以见其关心。

⑶适:往。馆:官舍。

⑷粲(càn):形容新衣鲜明的样子。一说餐的假借。

⑸好:指缁衣美好。

⑹席(xí):宽大舒适。古以宽大为美。

参考译文

看我夫君穿上那黑色礼服多么得体,破了我又为他新作一件像样的衣衫。我颠着一双小脚送到他执教的书馆,等他回家来我捧上精美丰盛的晚餐。

看我夫君穿上那黑色礼服多么美好,破了我又为他新作一件像样的罩袍。我颠着一双小脚送到他执教的书馆,等他回家来我捧上精美丰盛的菜肴。

看我夫君穿上那黑色礼服多么舒展,破了我又为他新作一件像样的罩衫。我颠着一双小脚送到他执教的书馆,等他回家来我端上一桌丰盛的好饭。

赏析

《国风·郑风·缁衣》是中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的`一首诗,是《郑风》的第一篇。关于此诗主旨历来有很大争议,大致可以分为两种说法:一种认为此诗所要表达的是好贤、礼贤,反映出一种极强的矢志不回的精神;一种认为这是写家庭亲情的诗,用的是夫妻之间日常所说的话语,体现的是抒情主人公对丈夫无微不至的体贴之情。全诗三章,每章四句,直叙其事,属赋体,反复叠咏,每章的最后两句都是相同的,显示出一唱三叹的效果。

《郑风·缁衣》这首诗,旧说多以为这是赞美郑武公好贤之德的诗篇。《毛诗序》谓:“美武公也。父子并为周司徒,善于其职,国人宜之,故美其德,以明有国善善之功焉”。郑笺云:“父谓武公父桓公也。司徒之职,掌十二敎。善善者,治之有功也。郑国之人皆谓桓公、武公居司徒之官正得其宜。”

这首诗虽然在近现代《诗经》选本中很少见到,可在古代典籍中却不时提到。《礼记》中就有“好贤如《缁衣》”和“于《缁衣》见好贤之至”的记载(转引自《诗集传》)。郑国开国之君郑桓公为周幽王时的司徒,他的儿子郑武公则为周平王时的司徒。因此,唐代司马贞在《史记索隐》的《郑世家》“述赞”中说:“厉王之子。得封于郑。代职司徒,《缁衣》在咏。”宋代的朱熹在《诗集传》中说:“旧说,郑桓公、武公,相继为周司徒,善于其职,周人爱之,故作是诗。”他似乎是赞成这一“旧说”的。而清代的姚际恒、方玉润则以为这是“美武公好贤之诗”(《诗经原始》)。当代学者高亨先生也同意此说。他说:“郑国某一统治贵族遇有贤士来归,则为他安排馆舍,供给衣食,并亲自去看他。这首诗就是叙写此事”(《诗经今注》)。至于郑国统治者是真“好贤”,还是政治手腕,论者也是有不同看法的。如王夫之就认为:“《缁衣》之诗,王子友(桓公)之工其术以歆天下者也。”(《诗广传》)意思是,所谓“好贤”,乃是巩固其统治地位的权术耳。

这首诗中洋溢着一种温馨的亲情,因此,与其说这是一首描写国君与臣下关系的诗,还不如说这是一首写家庭亲情的诗更为确切。当代不少学者认为,这是一首赠衣诗。诗中“予”的身份,看来像是穿缁衣的人之妻妾。孔颖达《毛诗正义》说:“卿士旦朝于王,服皮弁,不服缁衣。退适治事之馆,释皮弁而服(缁衣),以听其所朝之政也。”说明古代卿大夫到官署理事(古称私朝),要穿上黑色朝服。诗中所咏的黑色朝服看来是抒情主人公亲手缝制的,所以她极口称赞丈夫穿上朝服是如何合体,如何称身,称颂之词无以复加。她又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示:如果这件朝服破旧了,我将再为你做新的。还再三叮嘱:你去官署办完公事回来,我就给你试穿刚做好的新衣,真是一往而情深。表面上看来,诗中写的只是普普通通的赠衣,而骨子里却唱出了一位妻子深深挚爱自己丈夫的心声。

全诗共三章,直叙其事,属赋体,采用的是《诗经》中常见的复沓联章形式。诗中形容缁衣之合身,虽用了三个形容词:“宜”、“好”、“席”,实际上都是一个意思,无非是说,好得不能再好;准备为丈夫改制新的朝衣,也用了三个动词:“改为”、“改造”、“改作”,实际上也都是一个意思,只是变换语气而已。每章的最后两句都是相同的。全诗用的是夫妻之间日常所说的话语,一唱而三叹,把抒情主人公对丈夫无微不至的体贴之情刻画得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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