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温补贴标准

时间:2025-02-17 03:51:06 作者:筱筱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筱筱”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8篇海南省高温补贴标准,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海南省高温补贴标准,希望您能喜欢!

篇1:海南省高温补贴标准

海南省高温补贴标准2017

海南发放时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根据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从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来看,各地也因气候条件差异有所区别。如,北京、山西等北方地区的发放时间段为6到8月,而海南省的发放时间长达7个月,为4到10月。

在明确发放时间的22个省份中,发放高温津贴时间最长的是海南省,为4月至10月,有7个月。

由于我国南北方气温差异较大,各地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长短不一,正和我国各地气温差异有关。其中,多数省份发放时长为4个月,多为北方地区,达到11个省份。如北京每年发放的时间是6、7、8月,这3个月也正是北京比较热的时期。

其中,海南发放时间最长,时长为4-10月,达到7个月时间,紧随其后的为重庆市,时长为5-10月,为6个月;发放时长最少为3个月,有四个省份。

安徽、新疆和四川等地发放高温津贴则没有天数的限制,规定以当地气象台公布的气温为准,当地气温露天在35℃、室内不能降低至33℃以下时,就可发高温津贴。

发绿豆汤能替代高温津贴?

另外,还有一些企业用饮料、绿豆汤、糖茶之类的物品代替高温津贴。通知指出,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也不得充抵高温津贴。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拨打举报电话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

针对这一问题,全总新闻发言人、宣教部部长王晓峰在7月2日全国总工会新闻中心新闻通气会上表示,目前各级工会已经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劳动待遇;各级工会要积极做好高温天气职工防暑降温工作,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劳动待遇。工会历来主张不得以发放钱物来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享受的权利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且单位不得用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

高温来袭 你该享受的权利

①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②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③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海南省高温补贴标准2017]

篇2:海南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随着7月来临,全国各地开始逐渐迎来高温天气。7月5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资福利处了解到,根据相关要求,我省今年高温津贴标准依旧不变,按照我省公布的《关于企业实行高温津贴的通知》要求,从4月份至10月份,从事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和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环境作业的人员,可以每人每天享受10元津贴。

高温津贴由企业发放最低工资标准不含高温津贴

据悉,高温津贴由企业向职工发放,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资福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关于企业实行高温津贴的通知》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

海南高温津贴标准是多少?

要求每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每个月300元,共2100元。

高温作业维权投诉少一农民工:不拖欠工资就满足

据悉,因地理位置等诸多因素,相对其他省份,我省是全国发放高温津贴时间最长的省份,从4月至10月,有7个月。一般来说,室外高温作业多发生在建筑工地、环卫、公路养护等领域。

不过,虽然相关部门明确各项劳动者高温作业下的权益,但是,记者从海口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省劳动保障监察处等多方了解到,这些部门接到的关于高温作业,特别是高温津贴权益受损害的投诉非常少。“一般都是欠薪、不交保险、不支付加班费的投诉比较多,关于高温作业高温补贴的投诉很少接到。”省劳动保障监察处处长邵民生说。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资福利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高温补贴的政策落实并不是很到位。《关于企业实行高温津贴的通知》规定,津贴由企业向职工发放,有些企业老板可能会想着降低成本不落实这个政策。有些职工了解这个政策,但也可能不敢跟老板提。

对此,记者采访了多名建筑工人,发现上述负责人所说的现象确实存在。来自四川的农民工老易目前正在三亚一工地做搬运工,他告诉记者,天气太热时,工地会提供绿豆汤、足够的饮用水等解暑饮品,“高温补贴就不提了,可以按时给我们发放足额的工资就可以了。”老易表示,如果工地不拖欠工资,他就很满足了。

6月2日下午,海口海甸岛某工地,建筑工人头顶烈日加紧施工。近期,我省部分地区持续20余天出现37℃以上的高温天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用人单位需及时采取防暑降温、发放高温津贴等措施,保障职工在高温条件下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今天(3日),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大用人单位需按照《关于用人单位实行高温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及时采取防暑降温、发放高温津贴等措施,做好夏季高温劳动保护,保障职工在高温条件下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

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据了解,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扣减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醒,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

篇3:海南省高温补贴规定

1、高温补贴发放月份

4月1日到10月31日,共计7个月。

2、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每人每天10元。

3、高温补贴发放对象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人员、仓库搬运工等;后者一般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具体需要看工作场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厂的铁皮厂房,里面若温度超过33℃,也应发放高温补贴。

4、高温补贴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5、降温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算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6、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以投诉

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7、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员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以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8、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9、其它高温福利

国家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重劳动(搬重物、锯刨、挖掘等)、中等劳动(锯木头、开卡车、粉刷、摘水果等)、轻劳动(打字、缝纫等),分别为不超过20、30、40分钟;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关于用人单位实行

高温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局、总工会、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用人单位实行高温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温津贴适用范围: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二、高温津贴发放条件及标准: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三、发放时间: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四、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

五、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六、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因提高高温津贴而扣减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七、高温津贴计入用人单位工资总额,所需资金按现行工资发放渠道解决。企业发放的高温津贴,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个人按照省政府规定取得的高温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标准发放的部分并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八、高温津贴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消费物价指数等因素确定并可适时调整。

九、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工资津贴规定,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

十、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卫生厅

海南省总工会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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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高温补贴标准

对于2015高温补贴标准,14个省份公布了高温津贴标准,共分按月补贴和按高温工作日补贴两种方式。执行月补的8个省份可以按照金额分为第四档,江苏、浙江和湖南最高,补贴为160元。广东排第二,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北京、山东、江西这三个省份名列第三档,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津贴都是不低于120元。天津的防暑降温费每月83.8元,是8个省份中最低的。在执行日补的省份中,重庆的金额最高,40℃以上高温工作人员每月最多可领20元/天的津贴。陕西高温作业工人每天的津贴仅为2元,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更少,为1元/日。

统计显示,广东、海南、重庆和福建发放津贴的时间最长,为5个月。北京、江西等5省份发高温津贴的时间为3个月,完全按照夏季时间进行补助。

专家表示,全国没有统一的高温津贴标准,各省份基本上是根据各地的自身情况来制定高温津贴标准的,经济发达的省份可能补助就稍微高点。国家应严格查处高温违规施工和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行为。

篇5:高温补贴标准

重庆

重庆发放时间:每年5-9月份

发放标准:一般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上海

上海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标准为每月200元。

北京

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天津

天津发放时间:每年6月到9月

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广东

广东发放时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江苏

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吉林

吉林发放标准:每人每日10元以上

云南

云南发放时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甘肃

甘肃发放时间:7-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45元

湖南

湖南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最低150元

发放时间:从7月1日起到9月30日止

广西

广西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10月

发放标准: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

内蒙古

内蒙古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辽宁

辽宁发放时间:6月份至9月份

发放标准:每天分别为6元、8元、10元、12元,最高每月372元

山西

山西发放时间:6月份至8月份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河北

河北发放时间:6月-9月份

发放标准:有三档(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篇6:高温补贴标准

炎炎夏日即将到来,根据医学常识,气温超过37℃时,人长时间在户外劳动或处于酷热之中,极有可能中暑,严重时还会威胁生命。因此,在酷暑中仍然坚持在高温天气中执行岗位工作的工人予以发放高温补贴。那么问题来了,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怎么样的呢?这关系到了奋战在一线的工人的切身利益。那么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一下20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吧。由于我国地域广阔,根据不同地区,相应的2015年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也会不尽一样。

7月13日,北京市气象台发布今夏首个高温橙色预警信号。入伏以来,各地迎来今年来最大范围的高温天气,北京、天津、河北、山东等地最高气温逼近40℃。

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卫计委、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各地区要对存在高温作业的用人单位和容易导致高温中暑的高危人群进行全面排查。用人单位要采取加大经费投入、改善作业条件、合理安排和调整作业时间、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发放高温补贴等措施,加强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通知》还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

据记者粗略统计,全国已有28个省份制定了高温补贴标准。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标准不一,一些省份按月发放,另一些则按天发放。其中,按月发放的地区中,补贴金额最高的为山西和江西,为每人每月240元,其次的浙江省,为每人每月225元;最低的为山东省,为每人每月120元。 按天发放的地区中,标准最高的为天津,每天24元(工作日),最低的为按天折算每天(工作日)每人6.9元的广东、湖南和深圳。

各地2015年高温补贴标准如下:(数据来源于媒体报道)

发放地区 发放金额 发放时间 北京

180元/月(室外)

120元/月(室内)

6-8月 浙江

225元/月(高温作业)

180元/月(非高温作业)

145元/月(一般工作)

6-9月 山西 240元/月 6-8月 上海 200元/月 6-9月 江苏 200元/月 6-9月 辽宁 200元/月 7-9月 福建 200元/月 5-9月 内蒙古 180元/月 -- 广东 6.9元/天,150元/月 6-10月 湖南 6.9元/天,不低于150元/月 7-9月 广西 100-200元/月 6-10月 江西

240元/月(室外)

160元/月(室内)

6-9月 山东

120元/月(室外)

80元/月(非高温)

6-9月 甘肃

12元/天(高温作业)

8元/天(其他工作)

6-9月 天津 全市职工日均工资12% 6-9月 湖北 12元/天 6-9月 河南 10元/天 -- 陕西 10元/天 6-9月 海南 10元/天 4-10月 云南 10元/天 -- 吉林 10元以上/天 -- 四川 8-12元/天 -- 新疆 10-20元/天 -- 宁夏

12元/天(高温作业)

8元/天(其他工作)

6-9月 重庆

33℃以上35℃以下 不低于5元/天

35℃以上37℃以下 不低于10元/天

37℃以上 不低于15元/天

5-10月 贵州 8元/天或168元/月 6-9月 安徽 不低于10元/天 -- 深圳 6.9元/天,150元/月 6-10月

篇7:高温补贴标准

7月13日,北京市气象台发布今夏首个高温橙色预警信号。入伏以来,各地迎来今年来最大范围的高温天气,北京、天津、河北、山东等地最高气温逼近40℃。

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卫计委、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各地区要对存在高温作业的用人单位和容易导致高温中暑的高危人群进行全面排查。用人单位要采取加大经费投入、改善作业条件、合理安排和调整作业时间、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发放高温补贴等措施,加强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通知》还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

据记者粗略统计,全国已有28个省份制定了高温补贴标准。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标准不一,一些省份按月发放,另一些则按天发放。其中,按月发放的地区中,补贴金额最高的为山西和江西,为每人每月240元,其次的浙江省,为每人每月225元;最低的为山东省,为每人每月120元。 按天发放的地区中,标准最高的为天津,每天24元(工作日),最低的为按天折算每天(工作日)每人6.9元的广东、湖南和深圳。

各地2015年高温补贴标准如下:(数据来源于媒体报道)

发放地区 发放金额 发放时间 北京

180元/月(室外)

120元/月(室内)

6-8月 浙江

225元/月(高温作业)

180元/月(非高温作业)

145元/月(一般工作)

6-9月 山西 240元/月 6-8月 上海 200元/月 6-9月 江苏 200元/月 6-9月 辽宁 200元/月 7-9月 福建 200元/月 5-9月 内蒙古 180元/月 -- 广东 6.9元/天,150元/月 6-10月 湖南 6.9元/天,不低于150元/月 7-9月 广西 100-200元/月 6-10月 江西

240元/月(室外)

160元/月(室内)

6-9月 山东

120元/月(室外)

80元/月(非高温)

6-9月 甘肃

12元/天(高温作业)

8元/天(其他工作)

6-9月 天津 全市职工日均工资12% 6-9月 湖北 12元/天 6-9月 河南 10元/天 -- 陕西 10元/天 6-9月 海南 10元/天 4-10月 云南 10元/天 -- 吉林 10元以上/天 -- 四川 8-12元/天 -- 新疆 10-20元/天 -- 宁夏

12元/天(高温作业)

8元/天(其他工作)

6-9月 重庆

33℃以上35℃以下 不低于5元/天

35℃以上37℃以下 不低于10元/天

37℃以上 不低于15元/天

5-10月 贵州 8元/天或168元/月 6-9月 安徽 不低于10元/天 -- 深圳 6.9元/天,150元/月 6-10月

篇8:高温补贴标准

入夏以来,各地气温越来越高。6月起,广大劳动者有望增加一笔津贴收入,在酷暑中享受一丝“清凉”。具体怎么回事,我们一起来看看!

2012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津贴制度。

每年夏天,监管部门、工会组织还会加强监管、监督,保证劳动者依法享受高温津贴。例如:2015年7月3日,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卫计委、人社部、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对存在高温作业的用人单位和容易导致高温中暑的高危人群进行全面排查,并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定责任义务,广泛开展防暑降温宣传教育,让每一位劳动者了解高温危害、后果及预防方法。

什么是高温津贴?

《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谁能享受高温津贴?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高温津贴标准也因地而异,具体由各省根据实际确定。

北京:发放时间为6月至8月,室外露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广东: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具体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每人每天6.9元。

上海:每年6月到9月期间发放,具体为每人每月200元。

高温津贴是工资!不是福利!

高温津贴只是一项福利,企业可发可不发?针对不少企业甚至劳动者存在的这一观念误区,广州市人社局提醒: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面临1万元罚款;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单位不发高温津贴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上违规,劳动者可以向工会寻求帮助,工会组织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改正。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社保、安监等部门举报,由相关部门采取责令用人单位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浙江省高温补贴标准

郑州高温补贴标准

菏泽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云南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潍坊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浙江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通知

陕西省高温补贴规定

广西高温补贴几月

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

海南省高温补贴标准(推荐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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