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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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senlinzu”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8篇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下面是小编给各位读者分享的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欢迎大家分享。

篇1: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关于做好本市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用人单位: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本市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企业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

二、夏季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三、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参照执行。

四、本通知自206月1日起施行。《关于调整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1〕43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3日

【延伸阅读】

高温津贴6月起发放 该发不发最高可罚2万元

6月起,全国各地将陆续进入高温季节,而据传今年很有可能是史上最热一年。对于已到来的炎炎夏季,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如何?30日,记者从临沂市人社局获悉,根据规定,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以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6月起,全国各地将陆续进入高温季节,而据传今年很有可能是史上最热一年。对于已到来的`炎炎夏季,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如何?30日,记者从临沂市人社局获悉,根据规定,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以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高温作业每人每月200元 非高温每人每月140元

每年夏季,高温津贴都是不少劳动者关心的话题。“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都属于高温。”据介绍,根据规定,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都可享受高温补贴。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户外露天作业,也可享受高温补贴。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我市执行的高温补贴标准为8月1日下发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其中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据悉,各类企业要履行防暑降温工作主体责任,按《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制度,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措施,调整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确保夏季生产安全和职工身体健康。

高温作业中暑 也能申请工伤

火辣辣的阳光,滚烫的热风,虽然一年中最热的天气还没到来,但想想这即将到来的天气也让人难耐。高温天里,企业应如何合理安排员工工作时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根据我省下发的《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 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中暑也算工伤,很多上班族并不了解。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4部门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物理因素引起的中暑,诊断为职业病的,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诊断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可持职业病诊断证明书,30日内到属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该发不发可拨打8139170举报

“高温津贴只是一项福利,企业可发可不发。”采访中一些劳动者及企业存在这样的看法。对此,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要求现金发放,该发不发属违法行为。

据介绍,根据规定,企业提供的清凉饮料等不能充抵防暑降温费,高温补贴必须以现金形式发放。对此,每年,我市劳动监察支队都会对高温场所进行劳动保障专项检查,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企业未发放高温补贴的情况,会按规定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记者了解到,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若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上违规,劳动者可拨打8139170举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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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关于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关于做好本市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用人单位: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本市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企业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

二、夏季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三、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参照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关于调整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1〕43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3日

【涨知识】

高温津贴6月起发放 该发不发最高可罚2万元

6月起,全国各地将陆续进入高温季节,而据传今年很有可能是史上最热一年。对于已到来的炎炎夏季,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如何?30日,记者从临沂市人社局获悉,根据规定,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以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6月起,全国各地将陆续进入高温季节,而据传今年很有可能是史上最热一年。对于已到来的炎炎夏季,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如何?30日,记者从临沂市人社局获悉,根据规定,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以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高温作业每人每月200元 非高温每人每月140元

每年夏季,高温津贴都是不少劳动者关心的话题。“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都属于高温。”据介绍,根据规定,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都可享受高温补贴。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户外露天作业,也可享受高温补贴,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我市执行的高温补贴标准为208月1日下发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其中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据悉,各类企业要履行防暑降温工作主体责任,按《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制度,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措施,调整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确保夏季生产安全和职工身体健康。

高温作业中暑 也能申请工伤

火辣辣的阳光,滚烫的热风,虽然一年中最热的天气还没到来,但想想这即将到来的天气也让人难耐。高温天里,企业应如何合理安排员工工作时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根据20我省下发的《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 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中暑也算工伤,很多上班族并不了解。记者了解到,根据20国家卫生计生委等4部门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物理因素引起的中暑,诊断为职业病的,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诊断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可持职业病诊断证明书,30日内到属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该发不发可拨打8139170举报

“高温津贴只是一项福利,企业可发可不发。”采访中一些劳动者及企业存在这样的看法。对此,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要求现金发放,该发不发属违法行为。

据介绍,根据规定,企业提供的清凉饮料等不能充抵防暑降温费,高温补贴必须以现金形式发放。对此,每年,我市劳动监察支队都会对高温场所进行劳动保障专项检查,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企业未发放高温补贴的情况,会按规定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记者了解到,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若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上违规,劳动者可拨打8139170举报维权。

篇3: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各有关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用人单位: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xx〕89号)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本市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企业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

二、夏季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三、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参照执行。

四、本通知自20x年6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关于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关于调整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xx〕43号)同时废止。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5月23日

篇4: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考虑到近期天气逐渐炎热及我公司实际工作情况,为体恤员工在高温环境下的.辛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从6月起发放高温补贴,现将本年度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公布如下:

1、制造各系一线班长及作业人员、工务/生技班长及现场作业人员、铁屑工、检查机作业员、巡检作业员、磁粉探伤作业员、仓库外部人员等300元/月;

2、目视检查人员、品保各班长、生管调度员200元/月;

3、其余未涉及人员130元/月,

4、当月未全勤的按照未出勤时数予以扣减高温补贴;

5、如当月离职的按照江苏省最低标准,按出勤天数计发;

6、高温补贴发放月数为6、7、8、9月。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广濑精密机械(太仓)有限公司

2016-6-15

篇5: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高温补贴发放通知(一)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高温天气期间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经公司研究决定给在岗职工发放高温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每月出勤天数不少于22天且发放之日仍在岗的职工。

二、发放标准及时间:

(一)中高层管理人员、后勤处室一般管理人员及辅助人员、生产厂科段级及一般管理人员、抽借在后勤处室及各生产厂科室的人员发放标准为50元/月;其他员工发放标准为100元/月。

(二)发放时间为20____年6 -8月共3个月,逐月造表发放。

三、发放办法:

(一)各单位按上述标准及要求按附表一《高温补贴发放登记表》的格式在次月3日前将人员名单报所在公司人事部门审核。

(二)所在公司人事部门审核后将名单及汇总表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处审核、签批。

(三)各单位的借用人员(含试用)在借用单位发放。

人力资源处

二零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温补贴发放通知(二)

公司各单位:

为体现公司人文关怀,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公司员工在夏季高温工作条件下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特别发放高温补贴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温补贴的发放范围:

炼焦分厂部分岗位员工、电力分厂锅炉工、厨师等。

二、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 8元/天/人、10元/天/人、12元/天/人(根据现场工作环境分为三档)

三、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6-8月份。

四、高温补贴的发放形式:以补贴形式在6、7、8月份的工资中兑现。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每月出勤天数按28天计算,当月天数不足28天时高温补贴按照实际出勤天数给予;

2、享受高温补贴的岗位不再享受环境补贴。

特此通知!

高温补贴发放通知(三)

各部门、分部:

鉴于目前我区各地已经进入高温酷暑阶段,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确保公司暑期的正常运作,报经总部批准,区部决定对部分外勤及体力劳动强度较大的特殊岗位按月发给高温补贴,并购买一定数量的防暑药品下发到各分部及点部,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温补贴发放时间:20xx年7 ~ 9月,按月给发,发放标准均为每人每月50元。

二、高温补贴发放岗位:司机(含司机组长)、收派员、仓管员(含仓管组长,不含运作文员)、运作员(含运作组长)、理货员、点部主管和部分行政后勤人员(汽车维修员、食堂工作人员和保安)。

说明:以上岗位人员高温补贴给发时以其实际在岗时间为限(新进人员满20天的按全月发给,不足7天的不发,其余按半月发给)。

三、结合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建议以部门(分部、中转场或行政部)为单位统购消暑物品,每月20日之前,各单位分别汇总购物发票和实际报销人员名单(请参照附件一的格式填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填制报销单据,并粘贴好后上交财务报销(必须在规定标准范围之内报销;发票填开的要求请向财务部门咨询)。

四、区部行政部将统一购买防暑药品(包括藿香正气水、仁丹、风油精等,为3个月用量)。在防暑药品采购到位后将统一下发各分部或部门使用。

如分部防暑药品仍有库存(在有效期以内)的,应尽快下发使用。

五、防暑药品要下发到各点部,以便有员工需要时能及时领用。建议药品以集中保管为佳。

请各分部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执行,不得任意扩大范围或超出标准发放。

特此通知

Xxxx公司

年月日

篇6: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受高温天气的影响,为了保障各位员工的身体健康,以人为本的指导精神,根据景文公司领导的.会议决定,从六月份起开始发放高温补贴,现把发放的标准的一些事项通知如下:

全体在岗职工都享受高温补贴,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共三个月,即从六月份到九月份。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发放高温补贴经费的标准按照以下执行,高温防护罩和钢制拖链及风琴防护罩生产车间员工每人每月200元,企业办公室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补贴经费将发放在各位员工的工资中,望各位到时候注意查收,有任何问题请到后勤部咨询。

希望各位职工在高温中做好防暑措施,注意自身健康,努力的做好本职的工作

篇7: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一、高温补贴的发放范围:

炼焦分厂部分岗位员工、电力分厂锅炉工、厨师等。

二、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

8元/天/人、10元/天/人、12元/天/人(根据现场工作环境分为三档)

三、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

6—8月份。

四、高温补贴的发放形式:

以补贴形式在6、7、8月份的工资中兑现。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每月出勤天数按28天计算,当月天数不足28天时高温补贴按照实际出勤天数给予;

2、享受高温补贴的岗位不再享受环境补贴。

特此通知!

篇8: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2016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2016北京市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与标准

根据北京市安监局、卫计委、人力社保局和市总工会联合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北京市按照相关规定将继续在6-8月份发放高温津贴,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

同时,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相关负责人介绍,“钱物不能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也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市人力社保部门介绍,露天作业如交巡警、快递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工人;室内作业如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都有可能享用到高温津贴。

职工未领到高温津贴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也可直接拨打人力社保举报热线12333投诉。

同时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对用人单位进行统一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建筑、制造、采矿、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检查内容包括企业遵守高温津贴规定、遵守工时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等方面情况。

相关知识:

国家安监总局、卫生部、人保部、全国总工会等4部委日前联合修订已实施半个世纪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并公示新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意见征集已结束。根据新《办法》,气温超过40℃将停止户外作业,高温中暑也有望列入工伤,以保护劳动者安全。

【高温保护惠及广泛】

依据新办法,高温保护将适用于所有行业。新《办法》明确,高温劳动保护适用于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安监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对用人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工作场所各项防暑降温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工会组织也将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工会组织将督促用人单位及时改正,拒不改正的将被依法处理。

政府有关部门对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制止,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日气温超35℃即高温】

依据新《办法》,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须调整劳动者作业时间: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 以下时,安排室外作业不得超过5小时,12时至15时不得安排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不含37℃)时,须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且不得安排室外作业者加班。安监部门表示,只有用人单位采取降温措施使劳动者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的,或因行业生产特点无法停工及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才能安排必要的`高温作业。

【中暑可申请工伤】

依照新《办法》,劳动者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的,经诊断为职业病、认定为工伤的,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中暑死亡或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性中暑诊断,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依照有关规定,接触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后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还须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高温作业情况,配备中暑急救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或在35℃以上高温天气作业的,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适时调整。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时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新办法难落实】

从事快递、保险、销售、维修、建筑等行业的工人,普遍认为新《办法》难以落实。

刘X是北京某大型物流企业员工,日常工作是骑着三轮车送快件。去年夏天,他三次因工作中暑。“需要送达的快件太多,根本不可能休息。”刘X说,他所在的业务部十几名快递员,平均每天需要工作10小时以上。由于人手紧张,刘X即便中暑,也只能带病坚持。

刘X对高温保护新《办法》的落实并不乐观。因为快递员工资主要是计件奖金,如果中暑就休息,肯定会耽误送件,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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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温补贴规定

浙江省高温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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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共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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