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惜春纪》有感

时间:2022-11-28 10:28:30 作者:新美氧乐水 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新美氧乐水”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5篇读《惜春纪》有感,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读《惜春纪》有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读《惜春纪》有感

看过很多诗词,最令人由感悲伤的还数林黛玉的《葬花词》。

在红楼梦中黛玉和贾宝玉的爱情也是令人悲情。“丢弃了不离不弃黄金琐,忘记了莫失莫忘通灵玉”,好一个多情潇洒的贾宝玉,娇嫩多病的林黛玉,塑造了一个发生在清朝封建家庭的动人爱情悲剧。

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荣国府,渐渐与贾政之与生俱来通灵玉而性格顽劣的公子贾宝玉相恋,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带有黄金琐的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故事。

我实在是为林黛玉而感到悲哀不值,更为他们悲惨的命运而惋惜。但追究人物本身并没有过错,让人憎恨却是那种封建的传统观念。什么婚姻大事父母做主,什么门当户对,这种思想真是害人不浅。这不,贾宝玉和林黛玉就是因此而要承受阴阳相隔,想而见不着的痛楚。还要让贾宝玉受这样的欺骗。唉,就是石头心肠的人也会被他俩的真情所感动的。

“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一部《红楼梦》,让多少人为它垂泪,让多少人为它感动啊!

篇2:读《惜春纪》有感

喜欢读《红楼梦》的人如山如海,然而喜欢读四丫头惜春的,的确是极为稀罕的。说到贾惜春,熟悉她的人,一定会提到三处。

其一,是她的小:曹公在书中对于她的描述极为模糊,只有一句“身量未足”便打发了我们的好奇心;其二则是她的冷:不同于林黛玉的病态的柔美所渗出的冷味儿,亦与妙玉的不流于世俗的清冷,惜春的冷,是“万人近不得身”的冷僻;其三则是她的结局:原稿虽未了结所有的结局,但四丫头去做了尼姑的预测,却是铁铮铮的板上钉钉儿的。

安意如,这个蕙质兰心的女子,用她细腻的笔触,带我们进入一个红楼梦中梦,用怜惜的口吻,淡淡地描绘出了贾惜春的身影。这才令我不禁感慨,那些对《红楼梦》如痴如醉的人,不知是否也曾走进贾惜春寂寞的世界里,去了解这个女子的一生。而安意如,用她自己的感悟,给我们展示了一个她心里的惜春,一个完全不同的带有悲剧色彩的女子。犹记年幼时初读《红楼梦》,读的尚且是青少年版,但仍是一知半解,对于这个繁华的故事,有一种似懂非懂的迷蒙之感。

大人们考我,问我书中有何人物,我脱口而出的,便是惜春。至今我也不明白为何对于这个在曹公笔下笔墨少得不能再少的女子这样印象深刻,也许是因为她的名字,也许是因为她身上的神秘色彩。多年来,未曾再去细细读一遍这本著作。想来一直为很多事而忙着,始终对于这样一本经典抱以不置可否的态度,毕竟,要读这样一本书,要下功夫,下决心。

偶然的机会,同学向我推荐这本书,古朴的封面,看了便让我心生喜欢。这是一个与原著不同的故事,也许会带给我一些新的惊喜,于是,我便静下心来翻阅了起来。依旧是豪门贵族,不可避免地正渐渐走向衰败,惜春在这个豪门深似海的家庭里,长成了一个寡言的女子。安意如将她的身世安排为秦可卿与公公爬灰所生,这无疑变成了她所有自卑和冷淡的源头。

无论这些富贵人们怎样依旧地悠闲生活,她就是一双冷眼,似乎早就看穿了所有人的虚假的伪装,看清了这个家族的命运。得知自己的身世后,她愈发地冷漠了,整个贾家,只有贾母和秦可卿,对她是真切的爱着的。然后,可卿死去了,贾母也终于走了,整个贾家,就这么跨了,没有人,再去保护这个没有依靠的冷漠的女子。她被迫嫁给一个垂死的老头冲喜作为妾侍,她亦没有逃避,默默接受了这一切。这一切,都将她的心冻住了,这一生,那个唯一曾经探到她的内心的男子,她也没有这个勇气去爱。她对所有的这一切,都觉得绝望。我的心被故事紧紧牵动着,如果结局是这样的,那实在是太伤感。

终于,出现了一个她生命中的转机。丈夫死去,而正房排斥她,爱人冯紫英身染重病,他母亲求惜春去救救他。惜春一定觉得这一切都太不可思议,她似乎可以触摸到幸福的翅膀。于是,她相信了心理那个惴惴不安的念头——豁出去一次,去爱一次,不要顾及任何东西。那一刻,她心里带着美好的盼望,奔向她的爱情。为什么说惜春是个悲剧人物,因为她最后,还是离开了所有人,去追寻她心底最深的渴望。

与妙玉重逢的喜悦和妙玉的死带来的震撼冲击着她一直以来心中那摇摇晃晃的信念。然后,她没有在冯紫英的眼中看到她所需要的东西,终于明白她一直以来这样飞蛾扑火地去爱他,现在到了尽头。她一直知道他并不是她值可以依靠的人,却一直尝试去依靠他。她选择了离开,离开爱情,离开对于爱情的执着。然后,在这个世上,再也没有贾惜春这个贵族小姐,而是一个青灯为伴的尼罢了。浅浅看来,她似乎未曾获得过幸福,然而她的坚韧,是我所惊叹的。

在这个繁华的世间,她不止有一双冷眼,更有一个独立的心,懂得有舍有得,懂得去追寻人生中的目标,而不是在一种环境下沉沦。我深爱的,便是她这样的一种勇气,以不惜一切的激烈的方式,要挣脱出去。然后,她终于在为尼时,她的灵魂获得了超脱,终于平静了下来。我想,安意如笔下的惜春是幸福的,因为她最后找到了她自己。我想,我们也应该拥有这种勇气,去追寻人生的意义,去寻找到更好的自己。

篇3:读《惜春纪》有感

纯洁,天真,不谙世事复杂,内心顽强反抗封建主义的网,热烈大胆在追求着自己的幸福。黛玉是水做的,纯洁的水做的,但是能冲击岩石的峭壁,不是一湖死水,而是一直向前流动的水。

叹只叹那旧社会的大网给了林妹妹太多的压抑和沉闷,叹只叹上天捉弄人,有情人却不能在一起,美丽的黛玉却不能得到自己的幸福,但她追求了,尽力了。

在贾府这个大房子倒塌以前死去或许是上天对其薄如纸的命的一种补偿,她用不着看房子倒下来的那一幕,她用不着经历那种痛苦,她也不能再经受痛苦了!上天给她的最大恩赐是留住了她的美丽,尽管带了些凄凉。王熙凤工于心计却被一张破席给卷走了。宝钗也只能独守空房……

林妹妹不是只会哭泣的一无是处的。相反,她大胆追求自己的幸福,反抗这封建礼教的束缚的精神是值得我们肯定的。

她的的确确是一块纯洁的,无瑕的“通灵宝玉”。

篇4:读《惜春纪》有感

在读《红楼梦》是,心里越来越沉重,也越来越鄙视明政府的腐败无能,深深感受到清政府的无能。

《红楼梦》主要讲了主角贾宝玉身处贾家,一生从高处走向低处,最后人去楼空。贾宝玉一家原本大富大贵,父亲是朝廷大官,姐姐是后宫妃子,一家人说有多风光就有多风光,而这些也不是长久的,姐姐在宫中病死,贾府被进朝廷查抄,贾宝玉最终遁入空门。

想想其实也就知道原因了。

例如,原来奢华的大观园,园子里众多女子,绫罗绸缎,珠环玉翠,锦衣玉食的奢靡生活。

又例如,有一次宴请刘姥姥,只一道茄子就用了数十只鸡做配料,而且还用金筷子来耍刘姥姥。

由这几个例子就可以看出当年贾家生活的奢侈浪费。这样的生活开支绝不是一个清廉的官员能承受的,贾家必然会走向衰败。

在当时的统治阶级每年浪费的食物足够全国人口食用 1 年,而百姓却过着食不裹腹的日子,成为“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真实写照。

通过读《红楼梦》一书,我了解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制度,看到“大观园”里人物的种种不幸,我更加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 !

篇5:读《惜春纪》有感

今日我看了读后感,哇里面的贾府家里吃饭简直是太设施了,说的夸张一些就是快赶上皇上的食欲了,还有黛玉和宝玉的机智也令我很佩服,

我们这些贫民老百姓喝一个腊八粥就是相当于八宝粥,而贾府喝腊八粥的配料就是:红枣、栗子、花生、菱角、香芋等,还有很多的米豆。我不明白别人是怎样吃的反正我们家就是这么吃的,

林黛玉和贾宝玉的机智令我佩服,贾宝玉给林黛玉讲的故事刚刚一开头,贾宝玉讲的故事,林黛玉竟听出来了贾宝玉是编的故事,这一点说明林黛玉反应的比较得快,而林黛玉给贾宝玉说的你有玉人家就有金来配你,人家有冷香,你就没有暖香来配人家,然后贾宝玉才听出来林黛玉拿他和宝钗开玩笑,这贾宝玉没有林黛玉反应的快,可是最终还是反应过来了。

篇6:读《惜春纪》有感

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被我在三天之内啃完了,这一本名著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发生了一段凄凉但又美丽的故事,让人不禁泪流满面。

这本小说讲了金陵四大家族之一贾家的兴衰史。出自苏州的林黛玉,失去了妈妈的关爱,爸爸又工作繁忙,只好寄住在外婆贾母的家中,结识了表哥贾宝玉,并且爱上了他。而贾宝玉也同样喜欢上了她。但是贾母却没有把林黛玉许配给他,反而将薛家的薛宝钗许配给了贾宝玉。林黛玉不久得了抑郁症,离开了人世。虽然薛宝钗讨人喜欢,但依旧阻挡不了贾宝玉对林黛玉的思念。贾家开始衰败,而贾宝玉只好去当了和尚。

而书中也有不少我敬佩的人,如林黛玉。她善解人意,多愁善感,还十分富有智慧。他曾为花写了一首词,名《葬花词》,充分地体现出了林黛玉多愁善感的特点。诗将是她的灵魂,诗将她精神的寄托。我一定要像林黛玉一样,努力学习,成为一位多才多艺的人。

这一段凄凉的爱情将被读者牢牢记住。

篇7:读《惜春纪》有感

《红楼梦》是四大名著之一,内容多次让我流泪。(开门见山开头,直接引出下文。)

令我流泪的地方有很多。比如:贾母给宝玉定亲,林黛玉病逝潇湘馆……(举例,过渡。)

在这本书中,我了解到贾府是很有权势的。在贾府中说话最有份量的是贾母,贾母最疼爱的是衔玉而生的贾宝玉。宝玉不爱学习,喜欢和姐妹们在一起玩耍。他的父亲贾政很不喜欢这样的。但是,贾母却无比溺爱。后来林黛玉来到贾府,他们两个情投意合,但是因为家里人的种种因素,他们两个有情人没有在一起。最后黛玉含恨离世,宝玉离家出走。(简单叙述,为下文做铺垫。)

书中有很多有血有肉的个性人物,比如敢爱敢恨的晴雯,心思细腻的林黛玉,处事圆润的宝钗,天性豪放的史湘云……大观园里,百花齐放,因为这些女孩子的结局,让我知道了:悲剧就是把最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人看。(缺少必要的论证技巧,文章内涵不足,建议写自己熟悉的便于驾驭的素材,《红楼梦》读后感是相当有难度的,望你今后会慎重选材!)

篇8:读《惜春纪》有感

我爱看书,无论漫画,还是书报,我都爱不释手。

今年国庆节,妈妈帮我买了一套少儿版本的四大名著,可把我高兴坏了。一拿到书,我就先看红楼梦。我觉得这本书是一本欢乐和悲惨交加的故事。这本书里的人物很多。有很多漂亮的女孩子。例如:元春、史湘云、林黛玉、薛宝钗、妙玉、探春、惜春等等。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薛宝钗。我觉得她很善良,而且阳光,为人很好。我不喜欢林黛玉,她老是哭哭啼啼,而且心眼很小,不大度。我最讨厌的是夏金桂,她经常欺负香菱。我很佩服王熙凤。我觉得她很聪明,很会讨人喜欢,经常逗贾母笑,贾母可喜欢她了。虽然她没有读多少书,可是贾府的大小事物都是她管理,而且管理得妥妥当当。故事的结局我不喜欢,太悲惨了。

篇9:读《惜春纪》有感

《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红楼梦》也是中国的四大名著之一。

《红楼梦》里描述了十二金钗的悲惨命运,机关算尽的凤辣子——王熙凤、封建家庭叛道逆子——贾宝玉、洁身自好的悲剧典型——林黛玉,《红楼梦》里讲述了宝玉和黛玉的情感悲剧,并以他们的爱情,生动的讲述了多姿多彩的世欲人情,淋漓尽致的说明了一个封建大家庭的兴衰荣辱。这真是一部伟大的杰作。

《红楼梦》中我最喜欢的“刘姥姥二进大观园”这一章。刘姥姥那种毫不做作的性情讨得贾母的欢心。在大观园里设宴时,她说的一句话——老刘老刘食大如牛,吃个老母猪不抬头!把大伙都逗笑了。刘姥姥幽默的话语让我看了,笑得合不拢嘴。

我希望我长大以后把《红楼梦》改写,让王熙凤不再令人厌恶,林黛玉不再弱小,贾宝玉可以放心的与林黛玉有情人终成眷属。

呵呵,我想我还是要生活在新时代中,不能再做像林黛玉式的人物了。现代女性的命运要掌握在自己手中。

篇10:读《惜春纪》有感

读《惜春纪》有感

喜欢读《红楼梦》的人如山如海,然而喜欢读四丫头惜春的,的确是极为稀罕的,说到贾惜春,熟悉她的人,一定会提到三处--其一,是她的小:曹公在书中对于她的描述极为模糊,只有一句“身量未足”便打发了我们的好奇心;其二则是她的冷:不同于林黛玉的病态的柔美所渗出的冷味儿,亦与妙玉的不流于世俗的清冷,惜春的冷,是“万人近不得身”的冷僻;其三则是她的.结局:原稿虽未了结所有的结局,但四丫头去做了尼姑的预测,却是铁铮铮的板上钉钉儿的。安意如,这个蕙质兰心的女子,用她细腻的笔触,带我们进入一个红楼梦中梦,用怜惜的口吻,淡淡地描绘出了贾惜春的身影。这才令我不禁感慨,那些对《红楼梦》如痴如醉的人,不知是否也曾走进贾惜春寂寞的世界里,去了解这个女子的一生。而安意如,用她自己的感悟,给我们展示了一个她心里的惜春,一个完全不同的带有悲剧色彩的女子。

犹记年幼时初读《红楼梦》,读的尚且是青少年版,但仍是一知半解,对于这个繁华的故事,有一种似懂非懂的迷蒙之感。大人们考我,问我书中有何人物,我脱口而出的,便是惜春。至今我也不明白为何对于这个在曹公笔下笔墨少得不能再少的女子这样印象深刻,也许是因为她的名字,也许是因为她身上的神秘色彩。多年来,未曾再去细细读一遍这本著作。想来一直为很多事而忙着,始终对于这样一本经典抱以不置可否的态度,毕竟,要读这样一本书,要下功夫,下决心,

偶然的机会,同学向我推荐这本书,古朴的封面,看了便让我心生喜欢。这是一个与原著不同的故事,也许会带给我一些新的惊喜,于是,我便静下心来翻阅了起来。

依旧是豪门贵族,不可避免地正渐渐走向衰败,惜春在这个豪门深似海的家庭里,长成了一个寡言的女子。安意如将她的身世安排为秦可卿与公公爬灰所生,这无疑变成了她所有自卑和冷淡的源头。无论这些富贵人们怎样依旧地悠闲生活,她就是一双冷眼,似乎早就看穿了所有人的虚假的伪装,看清了这个家族的命运。得知自己的身世后,她愈发地冷漠了,整个贾家,只有贾母和秦可卿,对她是真切的爱着的。然后,可卿死去了,贾母也终于走了,整个贾家,就这么跨了,没有人,再去保护这个没有依靠的冷漠的女子。她被迫嫁给一个垂死的老头冲喜作为妾侍,她亦没有逃避,默默接受了这一切。这一切,都将她的心冻住了,这一生,那个唯一曾经探到她的内心的男子,她也没有这个勇气去爱。她对所有的这一切,都觉得绝望。我的心被故事紧紧牵动着,如果结局是这样的,那实在是太伤感。

终于,出现了一个她生命中的转机。丈夫死去,而正房排斥她,爱人冯紫英身染重病,他母亲求惜春去救救他。惜春一定觉得这一切都太不可思议,

篇11: 读三国纪有感

久闻易中天对《三国演义》见解独到,并偶尔也会在电视中观看《易中天:品三国》节目,这次借管委会第二期读书学习活动的机会,将《易中天中华史:三国纪》阅之。易中天用现代的眼光解读讲述三国严肃正史,前半段,是曹操与袁绍的路线斗争;后半段,则是曹魏、和孙吴的权利斗争;最后三分归一统,回到了历史的本来走向。通过这次阅读让我对三国中的历史人物也有了新的了解,最为深刻的应当属曹操。

在阅读之前曹操给我的历史形象应该是冷酷奸诈的,当然也是受了儿时看的电视《三国演义》的倾向“尊刘贬曹”造成的,阅读之后使我对曹操产生了敬佩之情,最让我佩服得是他的知人善任,唯才是举;推诚取信,用人不疑;令行禁止,赏罚分明等用人之道。曹操之所以会那么快的迅速壮大,我觉得就是因为曹操能够发现人才,并尊重人才,能够让这些人发挥他们的才能,给他们施展自己才华的平台,能够采纳好的建议为自己所用,而且赏罚分明,这些成就了曹操身边不缺少有才干的谋士为他出谋划策,并死心塌地的跟随曹操。

那个硝烟四起的时代与如今企业竞争的时代不无两样,放眼当今社会的大小企业亦是一样的,靠什么壮大,靠的是人才。那么一个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不只是单靠工资的,而是必须在文化上、制度上、管理上表现出整体的形象来,首先就是要让员工信服企业的信誉和企业的发展潜力,信服企业文化,通过好的管理制度,来做到人为我所用,这也是为什么当今企业都那么重视人力资源的原因。我曾在电视上看过一次阿里巴巴马云的演讲,期间有个记者问马云:“你认为这世上缺乏人才吗?”,马云就十分肯定地说:“不!”当时我就认为马云的意思可能是:这世上并不缺乏人才,而是缺乏发现人才的眼睛,以及怎样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后来马云的讲话也验证了我的想法,他说:“阿里巴巴最大的财富之一是员工,始终把”员工、客户“看作公司最不能忘的两件事,与其把钱存在银行,不如把钱投在员工身上,我们坚信员工不成长,公司不会成长”.

诚然,曹操的知人善任,唯才是举;推诚取信,用人不疑;令行禁止,赏罚分明等用人之道可以给现代管理带来很多启示和借鉴。

篇12: 读三国纪有感

这是一段撼人心魄的历史,烽烟四起,群雄逐鹿,多少能人志士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又有多少绝世武将一战成名,所向披靡。《三国纪》,带我进入了一个真实的三国,一个真正的战争年代。

三国,是由袁绍开启而由孙皓终结的,在这期间,有无数鲜为人知的情节,这本书让我见到了这段历史真实的一面。《三国演义》让人人都相信空城计,相信周瑜是被气死的,却很少有人探究事情的真相,这本书,就让我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三国,一个鲜为人知的三国。

首先让我惊讶的是诸葛亮,早在刘备三顾茅庐前就见过他,甚至和他谈过话!大多数人认为刘备爱才,事实上刘备即使见过诸葛亮,知道他的才华,在刘备眼里,也完全没必要为一个小字辈亲自动身,如果不是徐庶极力推荐,或许这段佳话就消失了。而且,刘备并不是去招聘诸葛亮,而是去谈话的,谈妥就合作,不妥就算了。即使诸葛亮来了,对不起,还不能当官。他真正有官,那是赤壁之战以后。然而,诸葛亮靠一张巧嘴,不仅说服了刘备,还说服了孙权,说服了周瑜。在生活中,口才仍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像小升初的面试,口才就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不管是学习中的口才展示,还是未来的入职面试。能言善辩的人一定会获得更多机会,拥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巧嘴是一生的财富。它既能帮你化险为夷,又能帮你化敌为友,还能帮你赢得鼓励与自信。所以,拥有一个好口才又何尝不是一件幸事?

当时,曹操还在追杀刘备。表面上,孙权帮这个忙,是绝对没有好处的,刘备没有分寸土地,还会招惹曹操。但,诸葛亮说,不帮,麻烦也是孙权的。他又历数曹操长途奔袭的缺点,把曹操说得一无是处。最后,诸葛亮凭他那张巧嘴,硬是把孙权说动了心。他把刘备的弱点搁下,偏说曹操的弱点;他把刘备的麻烦搁下,偏说孙权的麻烦。等于灌输一个思想:我是强大却无用武之地的朋友,他是弱小而又不堪一击的敌人。而你,最好顺势而行。于是,刘备不费一兵一卒,获取了赤壁之战后的大量利益,从此,天下三足鼎立之势形成。这就是一种避短就长的技巧,比如你向别人介绍你自己,不一定要面面俱到,有时候,挑些好的和别人爱听的来说,或许效果更好。

说到孙权,那可是一手把三国打造起来的王者,他称帝最晚,亡国也最晚。他不对外扩张,也不让一寸土地。他善变,可以和刘备称兄道弟,也可以让曹操俯首称臣。他会用人,不管是出身寒门,还是富家子弟,只要有才,他都用。他从不冲动,既不会长驱直入,也不会莽撞行事。归根结底,他会治国,不会打仗;会用才,不会治才;会谋略,不会决断。他的国家最幸福,也最富裕。其实,孙权并不是没有野心,而是懂得知足常乐。有时候,我们也会因为一些小小的利益去损失更多的利益。有时候,想想风险,再想想利益,或许可以得出更加合理的结论。同时,在冲动的时候,稍微想一想,或许就会避免一次无谓的损失。在学习中,更不能有丝毫莽撞,一时冲动的答案,不一定是正确的。

《三国纪》让我看到了三国的真面目,没有奇迹,也没有妖术。这种历史,最真实。

篇13: 读清醒纪有感

亲爱的书友们:

大家好,我是占翠仙。上次我们相聚在这里,我拿到了安妮宝贝的《清醒纪》。这是一本摄影图文集,或者说是小说散文集。文字风格很有特色,一种都市生活的颓废感,自省的写作方式。

我看书是很随性的:喜欢的可以通宵达旦,曾经为了看《红楼梦》,坚持一个礼拜凌晨三四点睡;不太喜欢的,可以看很久,家里的《史记》我从初中到现在也没有完整看过。而《清醒纪》我其实也还没有看完,不是因为不喜欢,而是它其中的文字让我共鸣,我不得不停下整理自己的心情。下面就和大家分享其中两种。

一、关于孤独

文中有段文字说:“孤独是,在你需要别人的时候,你遍寻不着;在你不需要别人的时候,你自给自足。”每个人都会感到孤独,自知或不自知的。我当初考特岗教师的时候并不是自身的主动意愿,只是恰好那段时间很空闲,恰好朋友都在考教师招聘,我也就随波逐流了。那段时间,充实吗?当然。但我偶然间也觉得孤独。我孤单于当时的努力并不是为了自己的未来,而是为了打发时间。其实那是的我并不十分明确那份心情,只是感到迷惘。我不知道自己需要向谁倾诉,大家都觉得考老师挺好。也没有人知道我的心情。在捎带着脆弱的糊里糊涂中,我成为了一名特岗教师。在时间的洪流里,我渐渐地习惯。我还是会偶然地孤独,可我宁愿闭上嘴、关上心门,只在心里默念:过一会儿,就好了。

二、有关选择

安妮宝贝认为:“为了自己想过的生活,勇于放弃一些东西。”贪心估计是社会对强者的赏赐。平凡人都是在各式各样的选择中度过一生。学校里常常有很多活动,年轻教师是备受期待的主力军,( )可其中又有多少的“被参加”呢。可以选择不参加吗?那就要舍弃青年人勤奋肯干的形象或以后的其他机会。思前顾后,往往就参加。所以烦恼又来了,是得过且过,还是悉心准备?生活着,就会面对或大或小的选择。只要是选择,我建议大家都认真对待。小到不同品牌的酱油,它可能会影响你的味蕾,进而影响你的心情;大到人生大事,相信亲爱的你们肯定会慎之又慎。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很多感触。愈是自省,愈是了解自己,愈是清醒。我有时也学着在纸上记录心情:愉快的,无奈的,如鲠在喉的失落……写完后,我就像宣泄了一番。我又重振旗鼓继续前行,谁让时间只会前进呢。

谢谢大家的聆听。

篇14: 读清醒纪有感

老实说,苦丁茶很不好喝,苦得几乎让人难受,在口中涩涩的,久久不能散去。但是,它最适合细细品尝了,每品尝一次,就会觉得没有上一次的苦,品久了,还会觉得很香、很美。是啊,《清醒纪》最适合如此这般品尝了。在书中,我逐渐了解了安妮宝贝内心的世界。欣赏大海在她眼中的宽广,欣赏真实的人性在她笔下的暴露,她不会用很华丽的语言来伪装自己。因为她知道,其实那像纸一样薄的面具是多么容易被戳破,留下的,只是她孤独地在角落里哭泣。她是如此的平凡,用手中唯一的笔,用朴实的语言,宣泄着心中的爱、恨、情、仇。如此,亦如苦丁茶。

篇15: 读清醒纪有感

我和她相遇的时间刚刚好。穿过一排排书架轻抚过一本本书脊的一见如故。不蔽体的外衣和那让人一激灵的名字。午休时刻的图书馆,初冬斜斜暖阳,杯口氤氲的水汽。她是我未曾读过的安,亦是这本我未曾读过的《清醒纪》。

她像是低声说给自己的话,软软的音调,却一字一句砸进心坎。如换做这之前的我来看她,也许就像轻拨琴弦那般,弹奏时珠落玉盘叮咚清脆,却少了那袅袅不绝的余音。真巧呵,在经过了成群嬉闹的中学操场,两人私语的山腰小径,现在的我正学习一个人行走。她的孤独是我的孤独,而她的清醒也是我要的清醒。

“孤独是,在你需要别人的时候,你遍寻不着。在你不需要别人的时候,你自给自足。”

大学之前,总习惯陪伴,上下学路上那条窄窄长长的巷道,教室到操场的楼梯间,挤挤攘攘的食堂,还不够,再加上被老师嬉笑过批评过的“上个厕所都要邀着一起!”。好像没有身边那些个花儿,习惯臂弯的手不知道搁哪,习惯叽里呱啦说笑歌唱的嘴不懂如何张合,习惯往前迈的腿也似乎发软无力。若我们身边有可能没有彼此,有可能自个排队,有可能独坐一张餐桌,有可能沉默下咽食物……便也没有“若”的可能性,我们拒绝一个人的状态。我们排斥让人无措的孤独。

若说那时的我们还是孩子,还能任性地找足借口与依赖和陪伴交朋友。那么在这个由来自天南地北的拥有不同生长轨迹的存在彼此差异性的成熟个体组成的大学校园里,牵手尚显不妥,撒娇求陪同易遭卫生球。何况成年人,被不被逼迫,都已经以长大的姿态向外。作为这大环境中的一员,尤其在回归单身后,不可避免对过去总结对现在思考,比以前总多些内心的体会。孤独,是其中无法抹杀的浓色一笔。

“感到失落落的.,尤其看到别人的一对一群”,“荒芜泛滥的时候甚至觉得自己不接地气,心里横了根刺”,“软弱得想蹲下,想抱作一团,想哭”,这些是我随笔中记录孤独的片言只语。我像一个旁观者,看着情绪小人在胸腔里针锋相对,有时是无关痛痒的耍嘴皮,狠起来也会揪头发练摔跤。内里尽管斗得乱麻一团,一闭眼一睁眼,所有不安也就能凝聚到笔尖变作清冷淡漠的文字。

可所有的感受抒发,以及我想到的辞藻表达,也不及这一句的一语中的。“就是这样啊。”我叹口气,感同身受地嘴角一扬,然后就替我的孤独找到了安身之所。

“宁可保持独自,也要获取坚定。互相取暖,那是不可控的事情。”

我喜欢“宁可…也要…”这样的句式,有一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英雄主义大无畏色彩。想起王迪诗的《一个人私奔》里这样一句话:“一个个裹在大衣里的孤岛,我行我素的漂浮于人海间,那是一种深刻的真实。”其实并没有要追求独立特行,要与人群格格不入的意思。我想我所理解的孤独是从个体离开群体的过程里衍生的。人类虽是群居性物种,也总有独处的空间和时间,“获取坚定”一说在我看来倒和《礼记》里的“慎独”一词有所契合。不管独身如己与周围的喧闹形成何等鲜明的对比,都要拥有灵魂深处纯粹而坚定的一簇火焰。”对于城市中的人来说,置身滚滚红尘浪滔天,每天面对无数欲望颠沛,若能保持自持修行的坚韧,遵循品德和良知,洁净恩惠,并以此化成心里一朵清香简单的兰花,即使不置身于幽深僻静的山谷,也能自留出一片清净天地,”安这样说,”这也应是此书最为普及的意义。”

又想起那个“用灵魂的笔摄下我的影子”的作家田维在她最后的生命独舞《花田半亩》中这样记录心路:“你曾强装着勇敢,把胆怯咬在舌头下边,像个盲目的人一样从孤独中走过去了。没有人知道这一切,因为,孤独是自己的,没有谁能真正了解。”我构想出这样的画面:她躺在病床上,眼神没有焦距地迷离,不轻不重落在虚无缥缈空气里的某一点,头脑似是而非的一片澄明,安静而深沉,感受孤独的灵魂在纯白的生命空地反复徘徊。也就恍然明白何谓“寂寞是肤浅的,孤独却深刻”。在浮躁之外渐悟的这一深刻,给了我的孤独几分“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畅怀。

“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由两种不同方向的矛盾重重的力量支配,挣扎是来自于你跟随向上的力量还是向下的力量。但你必须要保持自己内心的纯洁,愉悦与坚定,而不管外界环境如何。”

比较接近于对上一句话的拓宽叙述。延续下来的是“坚定”。想对它作个比喻,类似定海神针、定心丹一类都可,不过是给自己一个走下去的理由。守不住孤独的,总会演化成耐不住寂寞,然后发泄到所谓游戏人生,走马观花的恋爱,一埋头忘却白日黑夜的游戏,亦或是灯红酒绿,一切麻痹都是逃避,不想看清真实内在的自我感受,不想看清被剖开来摊在眼前的失落和压抑。我们都是近视,从眼睛到心灵。顾城说:“睡吧,合上双眼,世界就与我无关。”这种甘于自欺的唯心,和掩耳盗铃者的愚蠢有何两般,我们耻笑后者,却乐得对自己的视而不见。

说说行走。不急不缓,大道小径,听得耳朵起茧的那句话依然一代一代被虔诚吟诵传承---人生长路不是一帆风顺的。暂不提什么荆棘坎坷,跋山涉水,就这么走着,身边来往的人快慢成影,前进倒退地放映,也络绎不绝。干劲足时跑几步,累了蹲下喘口气歇息,再甚睡一觉爬起来踉跄着继续往前,这就很好的。“必须等待他的最后时刻,死亡与葬礼之前,谁都不敢说幸福与不幸福。”我想我的清醒就是带着孤独让一个人这般行走,“在这平凡的境地中,寻得必须的安闲悦乐。”是的,我很清楚,不管是地球公转还是自转,涨潮还是退潮。不管是暖流改变气候带来鱼群,或者是海水淹没岛屿失去踪迹。不管我的世界是车水马龙,繁华盛世,还是他们瞬间消失化为须臾,我都坚定的向前走,不迷惑,不慌张---就让我借用安东尼的文字抒发我的坚定。

安在《清醒纪》里旁观她的纷杂缤纷的世界,探讨她所感触到的时间与人、孤独与爱、隐秘与盛大。而我只充当十足平凡的过客一个,刚好为我的行走讨来一杯清水,一树洁白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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