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24-08-11 03:34:20 作者:ty0808 发言讲话稿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ty0808”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5篇在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在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一起分享。

篇1:在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方成同志对全市的住房保障工作作了很好的部署, 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也是市长办公会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住房保障工作部署的意见, 请同志们按照方成同志刚才讲的、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认真地、高效地抓好落实。少文同志通报的还比较客气,省里通报我们的三类情况点到了具体的市州,点到了具体的县市区,下一步我们也要这样通报。要是实在地,客观地,都是应该能公开的。下面,我再强调几点。

一、要十分重视住房保障工作

保障性住房是群众关心的事,是群众现实的 切身利益的 大的事,是困难群众,是工薪阶层群众,是高薪收入阶层群体都关心的事情。所以我们要从政府履责、社会和谐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来看待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住房保障工作,这两年相继出台了20 多个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定,在今年7 月初召开的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鸿忠省长别强调,“能否做好住房保障工作, 是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执政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检验”。市委、市政府一直把住房保障作为改善民生的大事来抓,多次研究住房保障工作,市政府连续四年把住房保障列为“十件实事”之一,然后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纳入政府综合责任目标进行考核。

近年来,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在改变困难群众、低收入群众的住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刚才方成同志作了很实在的总结和分析,但我们的工作也存在问题,有些问题还很突出。方成同志既肯定了成绩,也指出了问题。我们全市上下要发扬成绩,要正视问题和解决问题,进一步把住房保障工作做好。

住房保障的问题有“两不”:一是不适应需求。不适应困群众、困难群众、低收入家庭、一般工薪阶层的住房需求,这是一个客观的进程。我们要努力适应对保障性住房的需求。二是不平衡。全市从面上看进展是不平衡的,各县市区之间也不平衡,各项保障性住房的事项也不平衡,包括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的发放也不平衡。保障性住房的五类:廉租房、经适房、公共租赁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从国外经验来看,公共租赁房是重要的一类,国家花大力气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廉租住房的租赁补贴资金没有发到位,这是不应该的,不是我们力所不及的问题,而是我们的工作落实问题,是我们的工作失职。

下一步乃至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我们要针对不适应、不平衡的问题,从起,要快马加鞭地动起来。补贴资金去年没发到位的,今年要发到位。政府要关心弱势群众,摸清困难群众的情况,做好困难保障,要做到以人为本。市县两级要用心、用情、用力去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的具体任务,一项一项地又好又快抓好落实,确保完成今年的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

二、有效落实住房保障建设工作

市政府已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20xx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责任书是军令状,没有儿戏,没有含糊的余地。要紧扣“五房”目标,对廉租房和租赁补贴发放、经适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公共租赁房建设,有效抓好落实。

(一)有效地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责任制。 一是明确“三到”:任务到项目、责任到单位、落实到人头。别是进度慢的,项目任务还未到项目的,要以非常手段加快进度。二是强化(优先)“三保”:保障及时优先供地,不能搞边角废料地,要供应交通区位方便的用地;保障必要的配套资金,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 、公积金的全部净收益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优先保障“五房”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到位。政策性住房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方面,既包括小区环境,也包括屋内设施,要创造不低于普通商品住房的居住环境,让困难群众、低收入群众真正住上有尊严的保障性住房。三是做到“三定”:定项目、定建设要求、定完成时限。要用非常的办法和措施做到这三定。全市要迅速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的日程控制表,已经制定的要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日程表,按表推进落实

(二)有效地落实住房保障各项支持政策。 要重点落实好税费支持政策。根据省政府今年30 号文件精神,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包括农村危房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免征、缓征或减征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服务性收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执行。切实按照政策规定,将税费减免政策不折不扣地执行好、落实好,一定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费用降到政策规定的低水平。

(三)有效地落实住房保障监督管理。 加强监督管理,是健康顺利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必要过程。要采取多种形式如抽查、检查、约谈等多种方式,以现场性的为主,实现“五个确保”,即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确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群众得到实惠。别是质量管理,不得随意降低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政府要严格履行责任,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规范的程序监管,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要严格招投标工作,对保障性住房从项目立项、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设计、建设、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相关责任主体要认真负责地做事,千万不能有豆腐渣工程产生,真正让困难群众住上放心房,努力让低收入阶层、工薪阶层群众有房住。要按照《孝感市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管理,工程款都要审计后再拨付,避免资金运行出现问题。

三、切实加大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力度

住房保障工作是系统性的工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务求实效,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一要加强领导力度。 完成住房保障工作任务,领导是基本的保证。比照省里的做法,我们已经将原市廉租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新武和方成同志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都要成立、加强相应的领导机构,我和县市区长们是责任人,分管的同志是直接的责任领导,市、县两级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都是住房保障工作履行相关职责范围内承担工作的责任人,市县两级政府的部门都要切实提高住房保障工作的执行力,又好又快地干好住房保障工作。对于目标任务进度,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的同志都要心中有数,承担具体工作职责的部门有困难有问题不能解决时,时间应及时上报,分管领导要及时过问住房保障工作,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如果分管的同志解决不了,要及时向主要负责同志报告,这是一个硬要求,也是加大领导力度的关键。

二要加大研究力度。 主要是加大政策住房保障需求的研究力度。各县市区要加强住房需求研究,定对象、定群体、定需求、定时段。一是商品住房需求研究,对中高收入阶层,主要是靠市场调节。二是一般收入的工薪阶层和低收入群体别是困群体,要认真研究住房需求。一般收入的工薪阶层,别是新创业人员,这一部分人是难受的,是经济成长、社会事业进步重要的新生力量,针对他们的住房需求,要放开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政府划拨土地,减免费用,以单间和小套型为主。解决了这一阶层的需求,可以缓解低收入家庭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对商品住房建设审批要增加一定比例中小户型的房屋配建控制,政府要强制性地去做。一定要加强住房需求的研究力度,针对不同的需求、不同时段研究不同的保障住房供给,一定要精细地去做好这项工作。

三要加大配套力度 。对土地、资金和税费减免政策,一定要落实。对保障性住房的配套硬件和配套设施要及时到位,配套建设也要加大力度。

四要加大督办力度 。一是一月一统计,一月一上报,一月一通报,这是市政府的要求,也是鸿忠省长讲话的要求。十月上旬要在孝感报上公开通报住房保障工作各项任务的进展情况,然后每个月通报一次,元月份通报全年的情况,要确保做到真实无误,公开透明地告诉老百姓我们的住房保障工作进度。二是一月一算账,月月破难题,月月有进展。三是月月有检查,月月有自查。要做到县市区自查与市里检查结合起来,确保落实。对不落实的还是要进行阶段性及时问责,把工作做在过程中。四是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出现问题。

五要加大明年保障工作计划和十二五保障性住房规划编制工作力度 。五类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都要有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各县市区要深入扎实地开展工作,认真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总的来说,孝感的住房保障工作是做的不错的,全市上下克服了不少困难,解决了许多保障性住房问题,这是一个要不断去做的事情,希望全市继续努力,把住房保障政策及时落实到位,把租赁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把“五房”建设计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断地为老百姓在住房方面多排忧解难,人民满意的政府才能名符其实。

篇2:在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在市“两会”期间召开这次会议,充分体现了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实效性和紧迫性,这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也是重要的政治性任务。全国、全省的保障性住房工作任务已经明确,这次会议的目的就是要明确我市的具体任务,请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根据会议安排,我就贯彻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及20xx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各级政府要紧密围绕“住有所居”的目标,坚持“保基本、可持续、促公平”的原则,按照“扩规模、多层次、宽覆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进一步拓展住房保障形式,健全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范围,力争满足更多城镇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努力促进基本住房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当前,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重心要落实到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上。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保证租不起房子的对象有房住;二是保证低收入家庭有房住;三是保证暂时处于低收入水平、流动性大的对象租得到安全、廉价、卫生的公共租赁住房。保证上述三类对象有房住是各级政府履行公共职能的重要体现之一,是我市住房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和主要任务。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份内之责。解决住房问题,特别是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是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的重大民生问题。惠及全体人民群众的小康社会关键在“全体”,关键在于低收入困难群众的收入能否提高,生活能否改善。其中,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能否得到基本满足。

二要充分认识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城市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如果得不到保障,部分困难群众如租不起房流落街头,必然产生乱搭乱建和“城中村”等问题,影响社会治安和稳定。要积极稳妥解决好低收入群众住房问题,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体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要充分认识加强住房保障工作是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加强住房保障工作是一个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要通过帮助低入群体解决住房困难,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正确引导住房消费,充分发挥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逐步缓解住房供求矛盾,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总之,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履行好职责,建好、用好、管好保障性住房,努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二、突出重点,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新机制

1月30日,市政府召开了20xx年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了市房产局关于我市近年来住房保障工作基本情况以及20xx年全市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情况的汇报,并对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进行了研究。总的来说,今年保障性住房目标任务市人代会已充分体现,就是要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重点,以满足城市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需要为目标,按照“统筹规划、分步解决,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政策、因地制宜,市级负总责、县区抓落实”的原则,扩大保障性住房制度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加快形成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

(一)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是我市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也是当前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根本举措,是城市住房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覆盖范围,由过去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即低保家庭,扩大到城市低收入家庭,做到“应保尽保”。要通过集中新建、分散配建、定向建设、批量收购、零星收购或社会捐赠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对已申报20xx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的县区,从现在起就要抓落实,认真准备,办理前期各项手续,在9月30日前必须开工建设。

(二)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市级负总责,县区抓落实,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把公共租赁住房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在投资、土地、财税、金融等方面按照中央和省的政策要求,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同时发挥市场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多渠道多方式筹集资金和房源。要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内部装饰,使租住者便捷入住。新建安置房小区要配建部分公共租赁住房,做到多处布点,方便群众。和廉租住房一样,各县区从现在起就要及早谋划,做好项目储备,办理前期各项手续, 9月30日前必须开工建设。

(三)加快棚户区改造。要把确保群众得实惠,切实改善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作为棚户区改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做好这项工作。通过棚户区改造,真正使住房困难群众住有所居,住房环境和条件得到改善。在棚户区改造中,首先要保障好群众利益。对棚户区改造方式的确定和安置补偿方案的制定,要广泛征询群众意见,不得搞强拆强建。要深入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各县区要按既定的目标任务积极谋划,确保在11月底前全部完成棚户区征收改造工作。

三、加强领导,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到“五个强化”,确保我市城市住房保障工作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住房保障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要做到统一政策、统一措施,统一方案,统一组织。各县区政府(管委)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管理。县区政府(管委)是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同时,还要落实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和具体实施机构,完善政策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强化部门合力。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组办公室要积极发挥协调联系职能,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配合意识,确保工作到位、政策到位、资金到位、保障到位。建设规划(房产)部门要做好住房保障政策的研究和制订,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等工作,还要优先安排规划审查,按照便民、利民、合理布局的原则,选择交通出行方便、基础设施配套较完善的区域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要严格把关,严格“十制”管理,做到保证工期、保证质量、保证租住人满意;财政部门要将住房保障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支出计划,保证资金足额到位;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年度建设计划,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民政部门要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提供低保、低收入家庭变化情况,为准确确定保障范围、测算保障资金提供科学依据。

(三)强化政府投入。住房保障工作实施的力度大不大,关键是看政府保障资金投入能否到位。市本级和各县区要根据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专户,切实落实保障资金来源。与此同时,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创新投融资和资金使用方式,积极探索利用国家政策性银行和金融市场融资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市发改委、财政局要积极争取项目和国家、省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一律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四)强化管理监督。要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加强配租配售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后期管理,坚持以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做好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工作。各地要建立住房保障制度实施情况的定期报告和监督制度。今年上半年,市政府将组织开展一次住房保障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观摩,重点督查各县区政府(管委)落实市政府目标责任、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等情况。市住房保障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住房保障工作的督查调度,坚持做好月调度、月通报、年终考评,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要做好住房保障年终奖评工作。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扩大群众知情权;要加强正面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市县区好的经验和做法,动员全社会积极支持和主动参与,推动工作顺利开展。住房保障工作要实干、干实,适度宣传。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努力开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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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在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召开的这个会议很重要,其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7 月6 日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xx]30 号),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全年住房保障工作任务。

一、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省住房保障工作会议精神

7 月6 日 ,省政府在武昌召开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会议,李鸿忠省长作重要讲话,要求重点从三个方面强化措施,创新思路,做好全省住房保障工作:

一是在全面落实住房保障各项支持政策上狠下工夫 ,做到优先保证建设用地,保证工程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并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折不扣落实好税费支持政策,当减则减,当免则免;严格工程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二是在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制度化建设上狠下工夫 ,根据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的不同任务和要求,坚持科学规划、规范操作,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有序推进,把好事办好。

三是在创新住房保障体制机制上狠下工夫 ,坚持解放思想,结合实际,大胆创新,积探索多种途径解决住有所居问题的办法。

李鸿忠省长强调,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关键要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监管有力,保障有效。各地要把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行市、州、县长负责制,市、州、县长是责任人,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各负其责。各市、州、县政府都要成立相应机构和工作专班,逐级落实住房保障目标责任制,加强督办检查,定期通报情况。

各县市区政府及各部门在会后要认真组织学习鸿忠省长的讲话,并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要根据各地实际,在住房保障工作上做出色,做出成绩。

二、肯定成绩,正视差,增强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住房保障工作的有关精神,切实把住房保障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大事来抓,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工作力量不断充实,保障力度不断加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保障效果逐步显现。 一是廉租住房目标任务超额完成 。09 年全市新增廉租住房20.17 万平方米、4033 套,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061 户,超额完成了省政府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分别占计划的100.8% 和139% ,全市共对11108 户家庭进行了廉租住房保障。 二是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积推进 。全市各地在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销售、使用管理的同时,加大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20xx年,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共建设13.2 万平方米,占计划的110% ,解决了1335 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三是农村危房改造试点顺利开展。20xx年我市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大悟县、孝昌县共改造农村危房2198 户,全面完成了省下达的任务。

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中央、省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的差,当前突出反映在四个方面:

一是认识不够到位。 部分地方对中央和省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深,申报廉租住房项目主要是对上补助, 一旦项目申报成功,中央和省的补助资金到了,过问少了,要中央和省的钱不挪用,完成多少是多少,不愿想办法筹集地方配套资金。一旦上级督促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督查廉租住房工程进度,连申报下一年度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也不愿意。

二是廉租住房工程建设进度慢。 20xx年我市虽然通过多种渠道筹集廉租住房房源,完成了省下达的实物配租任务,但是离完成国家和省已补助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任务还有较大差,别是08 年的欠账太多。少文同志刚才通报的情况中, 2008 年、20xx年国家批准我市廉租住房项目开工率有68.45% ,竣工率有58% 。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这些欠账我们都要补齐。20xx 年我市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新建廉租房项目总建筑面积12.53 万平方米,2506 套,省里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时要求各地项目必须于4 月30 日前开工,迟也得7 月份动工。到目前为止,这些项目大部分还未动工。

三是 廉租住房建设地方配套资金严重不足。 根据08 、09 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资金计划,全市应筹集配套资金18910 万元。到目前为止,全市筹集地方配套资金10250 万元,资金缺口为8660 万元。根据政策规定,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不低于10% 、公积金的全部净收益应用于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地方债券筹集资金也应优先用于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有的县市区用中央的补贴资金建廉租住房,做多少算多少,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公积金的净收益和地方债券均未用在廉租房建设上。

四是廉租住房建设管理还不规范 。中央、省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我市廉租住房建设检查中发现,一些地方在廉租住房建设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因前期工作不到位,导致廉租房项目地址变动频繁;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有关资料不齐全;建设资金拨付不及时、不规范和手续不完备;部分项目套型面积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清形势,正视差,并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着力改进和提高。

三、强化措施,全面推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

(一)明确目标,确保完成住房保障各项任务

根据省政府和市政府签订的20xx 年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书, 今年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是 :新增廉租住房(包括新建、购买、改建、租赁等方式)2270 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7000 户,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466 套,城市棚户区改造8954 户,林业棚户区改造347户,垦区危房改造400 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007 户,新建公共租赁住房300 套,农村危房改造3868 户。这些任务按照省里的要求和各县市区上报的数据已分解到各县市区, 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对照各自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科学安排,强化措施,稳步推进,狠抓落实, 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在新增租赁补贴方面 , 按照省下达我市的廉租住房保障任务,今年将新增廉租住房补贴7000 户,比20xx年的2188 户增加2 倍多。各县市区要对照本地新增任务数,继续提高保障标准,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的保障范围,增加廉租住房保障的受益面,确保完成新增租赁补贴任务。

在新增廉租住房房源方面, 要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房源渠道。 一是加大廉租住房项目建设力度 ,确保08 、09 年国家批准的廉租住房项目在今年底全部竣工。对20xx 年已批准的建设项目要按国家和省要求的时间开工和竣工。 二是加大在普通商品房开发中按一定比例 配建廉租住房的推进力度, 并将此作为土地出让前置条件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目前,孝感城区即将出台配建办法,各县市区也应比照该办法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配建办法。 三是对租赁补贴节余资金数额较大的县市区,要继续采取 收购、改建、租赁廉租住房等形式,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房源 。 四是抓紧时间申报20xx 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 。按照孝感市20xx-20xx 年住房保障规划,各县市区20xx 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市住房保障、发改、财政三部门已联合发文明确,各县市区一定要按计划任务申报,取国家补贴。如果不申报补贴,各地自筹资金也要完成任务。

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方面, 要支持企业和社会参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严格经济适用住房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实行全过程信息公开,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在 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及林区、垦区和农村危房改造方面, 要 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统筹兼顾、配套建设的原则,全面落实国家对棚户区改造实行以奖代补和税费、土地、安置补偿等优惠政策,加大棚户区和旧城改造力度。同时把城市综合改造和建设保障性住房结合起来,积探索有效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困难的新途径。对林区、垦区和农村危房改造要早动工,早竣工,保证计划内的居户当年住上新房。

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方面 , 要按照全国公共租赁住房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的要求, 可采取试点性质探索公共租赁房的建设、运营模式,要把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予以重点保证。 各县市区应急百姓所急,深切体会住房困难户的渴盼心情,把这项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位置,不推诿,不懈怠,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性,调动人力物力,尽快让“期房”变成“现房”,让这一百姓寄予厚望的住房新型态能“看得见”“住得进”。

(二)认真调查,合理编制住房保障规划和做好落实工作

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调查摸底工作,为制订本地区住房保障规划打下基础。《孝感市20xx-20xx 年住房保障规划》是按照《湖北省20xx-20xx 年住房保障规划》的要求,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数据,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后确定的,各地各有关部门不得自行对目标任务作调整,必须无条件、不折不扣地完成好目标任务。在落实好20xx 年住房保障任务的同时,各县市区要抓紧编制“十二·五”住房建设规划。在规划的编制工作中,要按照“低水平、广覆盖”、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的原则,优先解决人均住房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并明确保障性住房建设面积和用地,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和向社会公示。要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结合政府公共财政投入能力、房价的涨幅趋势和住房保障的实际需求,科学制定住房保障规划。住房保障规划要真正体现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结合、多层次与多方式相结合的原则。

(三)创新机制,健全住房保障体系

一是要进一步创新住房保障方式。认真研究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结合各地实际,创新保障方式,积探索技术专业人才、新进职工、农民工住房制度,建立针对不同收入群体分类分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二是要改变保障性住房由政府单一投资建设到多渠道投资建设的模式,建立保障性住房投融资体制,鼓励社会和企业参加保障性住房建设。三是完善住房保障各项管理制度,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不同类型的保障性住房制定不同的管理办法,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保障性住房管理公平、公正、公开。

(四)加强督办检查,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各项工作

为了将住房保障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建设落实好四个制度,一是分级制度。对分配到各县市区的住房保障任务,各县市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同志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参谋。二是综合考评制度。住房保障各项责任目标已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党委、政府的综合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住房保障任务完成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年度政府考核的综合得分情况。三是定期通报制度。实行一月一统计、一月一上报,一月一通报。四是督办检查制度。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住房保障工作的督办检查,加大督办力度,强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促进我市住房保障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同志们,加快解决孝感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构建符合各地实际的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住有所居,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市县政府的重要职责。全市上下务必采取有力措施,保质保量完成今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为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再作贡献。

谢谢大家!

篇4:在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今天召开的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我根据简阳等五起土地违法案件的情况,讲二点意见。

一、、把握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土地管理的紧迫性和责任感

要准确把握的第一个形势:土地监管更加严格,查处更加严厉。近年来,为加强土地管理,国务院连续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严格执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也于20xx年公布了《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对惩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文件下发之后,土地管理形势开始向好的方面转变。但是总的来看,土地管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正如国土资源部徐绍史部长在5月24日“未报即用”整改查处电视电话会议上所说的三句话“总体趋于好转,尚未有效遏制,反弹压力很大”。为此,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连续开展了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以及今年首次覆盖宜宾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国已是第10次)。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也适时启动了例行督察,集中人员和时间对一个地方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核查。土地管理涉及范围逐步扩大,方式不断创新,工作持续规范,查处更加严厉。20xx年国家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采取的措施是约谈和亮黄牌、拉警报;20xx年不仅是亮黄牌、拉警报,而且还扣减了用地指标;到今年就不是扣指标的问题了,而是举红牌、问责了。

要准确把握的第二个形势:全市违法用地情况不容乐观。从举报了解和实地核查来看,一些区县以扩大内需为名在短时间内大批量征地,操作程序不规范;有的地方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标准偏低,被征地农民抵触情绪大;特别是有个别县、乡镇突破政策界限,未批先用、借机圈地、搭车用地等。如果违规违法用地不能得到有效遏制,可能出现大量问责的局面。

对此,我们必须要进一步提高依法管地用地的意识,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土地规范的关系,要从三个方面来提高认识:一是依法用地管地就是在保红线。18亿亩是一条红线,必须守住,无论如何不能突破,否则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就没有保障。这是中央的要求,也是各级政府的政治任务。二是依法用地管地就是在保发展。如果因为某个区县违法批地、违法占地导致全市用地审批被暂停,将严重影响到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三是依法用地管地就是在保护自己。根据15号令规定,一个地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要对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实行问责,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

二、全面清理,认真整改,切实加强土地管理

按照国土资源部安排,今后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将成为常态,我市将在接下来的一两年内接受土地督察机构的例行督察,例行督察是对行政辖区土地管理的全面督察。为了避免出现全市用地审批被暂停以及大量相关人员被问责的情况,全市各级各部门应切实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紧时间组织清理和自查。各区县政府牵头,组织国土资源、规建、发展改革、监察等相关部门对辖区用地情况进行一次彻底、全面的清查,对辖区内所有的未报即用、边报边用、未供即用的违法用地,以及政府违法批地情况做全面的排查,同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全市的征地报批、征地补偿、耕地保护和补充、土地供应和办证、执法监察等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反思,力争尽早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自行纠正处理,争取工作的主动性。

二是针对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对自查清理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对照规定,认真研究,分类处理,该上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要抓紧上报,该依法安置补偿到位的迅速补偿到位,该组织供地的迅速开展供地工作,该依法查处的要坚决查处到位,涉及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全力做好卫片执法检查和土地例行督察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各区县要认真对照清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措施,深入分析原因。在抓好查处与整改基础上,在土地违法防范机制、发现机制、查处机制、责任追究机制以及共同责任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

篇5:在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此前,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有关全省城市住房工作会议精神及我市贯彻意见的汇报,研究了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文件。刚才,叶阿东副市长就城市住房保障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并和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责任状,希望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抓好落实。下面,我简单讲三点意见,归纳起来,就是三句话。

第一句话:住房保障是重大民生问题,各级政府必须要担负起义不容辞的责任,把工作重心转移到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上来。

住房和住房保障问题是两个概念。住房是人类生存发展最基本的生活资料,是人民群众安身立命之本;住房保障实际上是指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指政府的主要责任之一就是要保障居民解决住房困难。对于整个房地产市场和住房管理来讲,政府总的责任是“保低护高”四个字,具体是三个方面:一是保障低收入家庭有房住,这是基本职责,是重点;二是调控商品房的合理供应规模、节奏和市场秩序; 三是维护中、高收入家庭的合法消费权益。当前我们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府住房保障工作的重心必须要落在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上。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一是保证租不起房子的对象有房住。二是保证低收入家庭有房住。三是暂时处于低收入水平的对象能够租得到或买得上小户型的经济适用房。四是流动性大的低收入对象租得到安全、廉价、卫生的小住房。保证上述四类对象有房住是各级政府履行公共政府的基本职责,是住房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和主要任务。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城镇住房建设不断加快,居民住房条件逐步得到改善,20xx年,全市城镇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了33.7平方米,位居全省第一,以住宅为主的房地产业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但与此同时,部分县(市、区)房价上涨过快;商品住房套型面积偏大,住房供应结构矛盾突出; 住房建设粗放发展等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在房价持续较快上涨的过程中,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支付能力相对下降,大量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日益突出。虽然近三年来,市委、市政府每年都把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住房保障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但对照现有政策,目前我市仅中心城区低收入家庭就还有约4600多户住房问题亟需改善。对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快推进城市住房保障工作。

一是要充分认识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份内之事。公共政府,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公平政府。市场体现效率,政府调节公平。解决住房问题,特别是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是我们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的重大民生问题。惠及全体人民群众的小康社会关键在“全体”,关键在于低收入困难群众的收入能否提高,生活能否改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能否得到合理满足。

二是要充分认识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如果得不到保障,部分困难群众如租不起房流落街头,必然引发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问题。我们必须积极稳妥解决好低收入群众住房问题,科学规划和推进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体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要充分认识加强住房保障工作是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加强住房保障工作是一个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我们要通过帮助低入群体解决住房困难,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正确引导住房消费预期,充分发挥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逐步缓解住房供求矛盾,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总之,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履行好职责,建好、用好、管好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努力缓解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第二句话:必须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工作重点,调整完善并认真落实政府的住房保障政策和各项保障措施。 关于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住房保障工作任务,刚才叶阿东同志已作了明确,总的来说,就是要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重点,以满足城市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需要为目标,按照“统筹规划、分步解决,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政策、因地制宜,市级负总责、县(市、区)抓落实”的原则,扩大廉租住房制度实施覆盖面和受益面,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逐步改善农民工等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加快形成完善的政策体系,力争到“十一五”末,使我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今年,全市要实施城市廉租住房保障536户,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18.7万平方米,旧住宅区综合改造11.7万平方米,建设农民工公寓7.1万平方米,人才公寓等住房1.8万平方米。

(一)强化廉租住房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核心环节,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的根本举措,也是当前城市住房工作重中之重。我们要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覆盖范围,由过去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即低保家庭,扩大到低保标准两倍以下城镇低收入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即有即保。要健全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方式,对低保家庭可以继续执行现行政策,给予全额租金补贴;对承租原有公有住房的低收入家庭,继续实行租金减免;对部分有一定住房支付能力的低收入家庭,可以按一定比例由政府给予租金补贴。要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房源,通过鼓励小户型住房出租、社会捐赠以及政府收购、新建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新建廉租住房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

(二)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继续建设一批经济适用住房,推动低收入家庭通过购房改善居住条件。这次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由过去的中低收入家庭调整为低收入家庭,这是一个比较大的政策调整。各地要切实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确保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严格控制建设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要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要严格上市交易管理,明确产权和收益分配关系,完善退出机制,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三)努力改善农民工等其他社会群体的住房条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农民工等社会其他群体的住房问题越来越突出,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改善农民工等群体的居住条件。要强化用工单位的责任,用工单位要向农民工提供符合基本卫生和安全条件的居住场所;要求农民工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鼓励有条件的用工单位,在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中配套建设农民工公寓。对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开发区(工业园区),提倡集中建设集体宿舍,面向农民工出租。争取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农民工等群体的居住条件有一个明显改善。

第三句话:做好城市住房保障工作,必须明确责任,上下一心,形成合力。

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到“五个强化”,确保我市城市住房保障工作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将成立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住房保障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管理。县(市、区)政府是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抓细抓实。同时,还要落实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和具体实施机构,制定政策措施,抓好各项

工作落实。

(二)强化部门合力。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工作到位、政策到位、资金到位、保障到位。建设规划(房管)部门要做好城镇居民住房保障政策的研究和制订,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等工作,此外还要优先安 排规划审查,按照便民、利民、合理布局的原则,选择交通出行方便、基础设施配套较完善的区域建设保障性住房;财政部门要将住房保障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支出计划,保证资金足额到位;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年度建设计划,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民政部门要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提供居民最低收入家庭收入变动情况,为准确确定保障范围、测算保障资金提供科学依据。

(三)强化政府投入。就我市情况而言,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力度大不大,关键是看政府保障资金投入能否到位。各地要根据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专户,切实落实保障资金来源。与此同时,各地还要积极探索利用国家政策性银行和金融市场融资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市发改委、财政局要积极争取国家、省预算内投资补助和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应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负担。

(四)强化督导检查。要建立住房保障制度实施情况的定期报告和监督制度。今年上半年,市政府将组织开展一次住房保障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各县(市、区)政府落实市政府目标责任情况、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情况等。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扩大群众知情权;要加强正面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动员全社会积极支持和主动参与,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努力开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新局面。

篇6:在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年省市下达我市的住房保障建设目标任务:新增廉租住房1320套, 新增公共租赁住房153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4310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154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00户。我市根据住房保障的要求,紧紧围绕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现全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全力以赴抓开工,赶进度,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工作进度仍不如人意,开工率仅处于全省下游水平。今年是我市开展住房保障工作以来任务最为繁重的一年,压力前所未有。下阶段,我市将进一步提高认识,集中力量,发挥“后发赶超”的精神,打好这场攻坚战,确保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在中央、省里要求时间内全部开工。

(一)完善体制,健全机制。迅速成立以市长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领导机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全会,研究住房保障工作重大问题,迅速确定全市住房保障中长期目标和当前重要事项,建章立制,健全住房保障管理机制。

(二)是创新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解决地方配套资金瓶颈制约。在我市目前的财政状况下,要做好成本核算与成本控制,既不能降低建设标准,又要做到花小钱办大事,把大事办好。坚决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将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优先落实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及工作经费。同时在土地供应、房地产开发项目、房产部门现有资产上做好做活筹资文章,缓减财政投资压力,克服财政资金紧缺的困难。

(三)坚决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减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税费是对民生的投入,对经济发展的投入产。中央和省里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我市一定认真贯彻实施,确保税费支持政策落实到位:对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有财政拨款的执收单位,其经营服务性收费按低限减半征收。

(四)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审批的“绿色通道”, 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特别是今年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扩大到了城区以外的所有乡镇,我市将进一步分解落实目标责任,精心部署,加快组织实施。要求相关单位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将更多的精力集中到这项工作上来,及时协调解决矛盾和问题,以积极负责的精神,切实把这项关系全局的大事抓实抓好。

(五)加强工程科学管理,又好又快地抓好工程质量与安全。严格按照建设规律和政策,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抓好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质量和安全。强化责任,严格管理,提高安全质量管理水平,通过各方的用心,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为领导放心、群众安心的民生工程。保证建设工程任务的顺利实施,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强化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一是做好进度督查工作。建立严格的月调度、月督查、月通报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各乡镇、各项目单位工作进度。二是做好质量安全督查工作。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关系政府形象,出不得任何纰漏。对此我们将从源头抓起,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和建设程序、建设标准,确保房屋质量过硬,把保障房建成“放心房”,经得住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三是做好保障对象准入审核程序督查工作。由监察部门加强对社区、乡镇、住房保障部门在租赁补贴发放、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过程中的执法监察,对不严格按“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程序执行,不核实情况就乱签字、乱审批、乱盖章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单位要严厉查处,防止因审核把关不严引起分配不公和社会矛盾。

住房保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各相关部门的重要使命,我们一定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扎实工作,奋力进取,不辱使命,坚决完成我市住房保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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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以及刚刚结束的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今年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确保完成省上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会上,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王建军同志还要做重要讲话,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就今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做一具体安排。

一、提高认识,增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

近年来,西宁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保障性住房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重点,以新建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为保障形式,成立专门机构,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目标,不断加大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特别是去年以来,我们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扩大投资、促进消费、改善民生的重点来抓,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20**年,全市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1万套,155.4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0.23亿元。截止目前,全市共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9万套、211万平方米。已入住5416套,38万平方米,累计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7633户,实现了城市低保家庭的应保尽保。

经过几年来的努力,我市基本形成了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国有工矿棚户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为主要内容的保障性住房体系,不仅有效改善了城镇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条件,也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实践中,也探索了不少有效做法,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一是保障房政策制度逐步完善。制定出台了《西宁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廉租住房实施细则》、《西宁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实施意见》、《西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西宁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优惠政策》等政策措施,为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二是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初步建立。在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补助和省级配套资金,逐年加大市级配套资金投入,加大银行融资力度的同时,创新资金运作模式,在棚户区改造中,捆绑使用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资金;在棚户区综合整治中,捆绑使用国家补助资金、节能改造资金、房屋维修资金等,充分发挥了资金综合使用的叠加效应和规模效益。三是保障模式不断创新。结合西宁实际,确定了“引导大型国企自主实施棚户区改造、政府主导实施破产企业棚户区改造、开发企业在商品房小区中配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与环境综合整治、保障房建设与重大项目拆迁安置相结合”等“五路并举”的保障房建设模式。初步构建了具有西宁特色的住房保障新模式。

但总体上看,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起步晚,覆盖面小,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差,特别是,工矿棚户区和城市棚户区危旧房集中,基础设施年久失修,居民收入低,开发价值小,改造难度大。同时,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保障范围扩大,新增保障需求将进一步凸显,保障任务更加艰巨,将面临存量改善与增量需求的双重压力。

二、预测需求,科学编制“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

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不仅是关乎群众利益,关乎发展大局的经济社会问题,更是关乎和谐稳定的政治问题。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稳预期、控房价、惠民生、促和谐、扩内需的重要举措,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全国今年要开工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硬任务,并在“十二五”期间大规模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3600万套,覆盖面达到20%左右,规模之大,前所未有。

在3月23日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省委、省政府明确了通过五年的努力,基本解决我省城乡居民住房困难问题,形成比较完备的住房保障体系,使全省住房条件整体发生根本性变化,创出一条具有青海特色的城乡住房建设之路的保障总体要求。住房保障工作已经从解决短期低收入家庭住房矛盾的现实问题,提升到了更加长远稳定的住房保障体系构建的新高度。

我们必须把思想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顺应转变,立足市情,在摸清存量、预测增量的基础上,努力构建既解决现实群众住房困难问题,又兼顾未来新增需求的住房保障新体系。

一是要贴近需求,科学规划。走具有西宁特色的住房保障之路,实现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量的突破与质的提升。要从转变保障性住房规划编制的思路与方法入手,将目前“以现状调查为基础的规划”提升扩展为“以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增长、城市化发展预测为主导的规划”。以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增长、东部城市群建设及城市化发展趋势为主导,尽快启动西宁市“十二五”保障性住房规划编制。以满足两大需求为目标,构建我市未来保障房建设的两大体系。即:涵盖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以增量为主的公共租赁住房体系,以及工矿棚户区、城市棚户区等以存量改善为主的棚户区改造体系。

二是要把书记在21日市委会上做出的“居住的包容性和平等性”的指示,作为保障房规划布局的精髓和最高准则,按照“远期可控制与近期有保障”的原则,充分规划好保障房建设用地。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远期,在城市周边地区留足未来保障房建设用地;近期,在城市中心地区安排保障房项目,与商品房开发、商务商业区建设同步实施。要遵循“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合理规划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从城市中心区到城市外围地区,要形成梯度有序的空间布局、合理搭配的圈层结构。在用地紧缺的城市中心区,应以分散配建为主;在用地相对宽松的城市外围地区,宜建设相对成规模的公租房小区,以便于运营管理。

三、多措并举,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昨天,省政府与各州(地)、市签订了20**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任务,西宁市年内要建设保障性住房3.34万套、231.42万平方米。

针对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骤增、任务繁重的实际,市政府已安排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牵头,规划、土地部门配合,分两个工作组,逐项调研衔接,把任务逐项初步落实到了具体地块上,分解到了各地区单位,编制了建设方案。该方案已经3月22日市委会议专题研究通过。任务已经下达,目标已经明确,作为全市今年头号工程,我们只有迅速落实之责,毫无迟疑犹豫之隙。必须早下手,快行动,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扎实有效的工作,坚决打好这场攻坚战。

(一)责任落实到位,迅速完成前期工作

省上对保障房建设进度的总体要求是: 2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年底前100%实现入住;20**年项目年底前基本竣工,50%以上实现入住;20**年项目9月底前全部开工。各区(县)、园区,及相关责任单位的目标任务已经分解确定。一是各区(县)、园区、有关部门要尽快将目标任务分解细化,编制实施方案,落实任务到人。二是由市政府成立房产、发改、土地、规划、建设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的保障房前期工作组,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专门开展计划下达、规划选址、红线划定、土地储备等前期工作,并采取会审联批,一次性研究拍板,分口执行办理的特殊措施确保行政审批事项迅速办结。三是承担保障房建设任务的各地区、各部门、单位也要成立专门工作组,抽调精兵强将,委托实力强的规划设计单位在近期内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征地方案、规划编制、施工图设计和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抓住当前施工建设的黄金时机,排除困难,争分夺秒,加快进度,确保今年的项目最迟在9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二)保障土地供应,确保项目落地

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约需1544亩,其中,新增用地约376亩,盘活存量土地1168亩,落实土地是今年大规模保障房建设的重要前提。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大胆解放思想,除按照省政府要求优先保证用地指标,采取先行供地等特殊措施外,关键在于要把保障房征地作为近期头等大事,调集全局力量,迅速开展征地工作,务必保证新增保障房用地在6月底前全部划拨到位。市城乡规划局近期要组织保障房规划组,逐项深入现场,在踏勘的基础上,编制规划设计条件,核发选址意见书,发挥好龙头的带动作用。今年起,规划部门要把商品房开发中10%的配建要求作为土地招拍挂的前置条件,国土部门要明确列入土地出让合同之中,严格执行。各园区要紧密结合园区产业发展,引导园区大型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利用自有土地集中建设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保障性住房。

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中,近四分之三的任务要通过盘活存量土地来实施,涉及拆迁面积近70万平方米,拆不掉就开不了,项目能否落地,关键要看拆迁。各实施单位,特别是房产集团公司以及各大型企业,对拆迁工作的艰巨性要有充分的认识。要提前着手入户调查,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拆迁安置方案;要通过听证会、动员会等形式加大拆迁政策的宣传解释力度,全力推进拆迁工作。各区党委、政府要按照房屋征收管理、国土管理事权划分的新格局,承担起各地区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的重任,充分调动乡镇、街道办事处力量,形成合力,确保拆迁工作顺利推进。

(三)努力创新,构建保障房融资新模式

项目快与慢,资金到位是关键。今年我市开工建设3.34万套、231.42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需要建设资金38.86亿元,其中国家、省上配套资金5.75亿元,市上配套资金0.31亿元,缺口资金近32.8亿元。为确保今年项目如期开工建设,我们必须在多渠道筹融资的基础上,继续创新融资思路,下大力气多方筹措建设资金。一是要积极争取国家、省上补助资金,落实好市级配套资金。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规定,并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保证项目顺利启动实施。二是加强项目资金整合。打捆使用棚户区改造和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实现资金的充分有效利用。将原住户安置房建设费用纳入腾空土地的成本,通过商业开发,实现资金平衡。三是将以前年度单位公房房改售房款用于保障房建设,实现增值保值,用活沉淀资金。四是创新公租房融资模式。按照“政府主导、平台运作、社会参与、股权多元”的新模式,构建以新的产权制度为核心的公租房体系。以中央、省上专项配套资金、划拨土地作价入股作为资本金,组建西宁市公租房发展运营公司,以此为平台,利用国家中长期政策性贷款的同时,广泛吸收各类企业投资参股,形成公租房股权多元化,使公租房公司与投资参股企业之间形成以资产为纽带的产权共管关系,实现公租房用途的有效管控。五是落实好税费减免政策。按照省上“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家和我省支持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所涉及的有关税收政策。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行业经营性收费”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税费减免政策,确保让利于民。

(四)加强监管,提高项目水平

保障性住房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从规划设计、工程质量到配套建设,都要从严要求,替群众着想,让群众放心。一是规划设计要坚持“户型合理、配套完善、功能齐全”的原则,注重节能环保,特别是集中新建小区,要突出环境优美,在户型设计上进一步探索近期能保障、远期可提升的可能,在小户型上做出大文章。在节能环保上,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特别要发挥地域优势,强制推广太阳能热水利用,降低困难群众的长期生活成本,实现既要在户型上经济实用,还要在功能品质上“低碳宜居”的要求。二是要对文化、教育、医疗、社区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规划、统一安排;同时要确保水电气暖、电信等配套设施配套齐全,满足基本入住条件。三是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项目前期管理,完善项目审批手续,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选择技术力量强、社会信誉好的企业参与项目建设。加大住房建设工程监督检查力度,注重从设计、招标、施工各个环节严把质量关,不定时组织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检查,重点解决工程质量通病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五)公平分配,提高管理水平

随着大规模的建设,我们将面临大规模分配的公平性与大规模物业管理的考验。把保障房建起来是政府组织力的一役之举,把保障房分配好是对政府公信力的检阅,把保障房管得好将是对执政能力的长期考验。一是要按照政务公开和“阳光工程”的要求,向社会公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标准、依据、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配售、配租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坚决杜绝违规操作和暗箱操作,确保我市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二是要把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工作当作一项重大课题,组织人员专门研究,制定方案。要充分考虑城镇保障性住房家庭支付能力较低的困难和实际,依托居民自治组织,建立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管理模式。同时,引导社会专业化的物业服务公司参与物业管理。根据业主的消费需求、意向和支付能力,提供管理维护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维护环境卫生等最基本的物业服务,切实解决住得起、管得好的问题。创出一个具有西宁特色的物业管理新模式。三是要充分发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进一步完善各类保障性住房档案,对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及其变化情况进行动态监测,不断提高保障工作效率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保障房配租的动态管理,确保该出者及时出去,该保者应保尽保。

四、落实责任,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省政府明确提出,将对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把工作完成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内容。对工作力度大、成效好的地区,给予奖补;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地区主要领导和相关单位进行问责。因此,各区县、各部门一定要强化组织领导,迅速行动起来,采取有力措施,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责任

市委、市政府将成立西宁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县政府,各园区也要相应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小组。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亲自出面具体协调。市政府对区、县、各园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将年度目标任务实施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对力量组织不到位、土地资金不落实、工程进度缓慢的地区,以及涉及前期工作中协同配合不主动、扯后腿的相关部门,市保障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市监察局等有关部门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旬跟踪、月通报、季考评的跟踪督查制度,全面督查工程进展、政策落实、资金到位、建设质量等情况。特别是要把旬跟踪作为督查工作重要的工作方法,把项目推进中需要协调的困难作为重点随时通报,以便及时化解,形成迅速协调解决的良好工作机制,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二)部门联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目标任务明确,建设任务繁重,时间要求紧迫,各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各环节必须及时跟进。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加强督查,确保工程建设按计划、按步骤推进。市国土、规划部门要加快审批工作进度,在土地供应、规划审批上采取灵活变通方式,开启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间,为工程开工建设创造良好条件。市发展改革部门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进行管理,并落实好预算内投资资金。市财政部门要落实好财政补助资金,预算内投资和财政补助资金,尽早下达。金融办要抓紧研究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具体办法。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督导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区、县政府,各园区管委会,以及各大型企业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切实承担起责任,作为“一把手工程”,坚决抓好落实。

同志们,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是我们肩负的历史使命,也是对全市市民的庄严承诺,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意义大、责任大、难度大、决心更要大”的要求,按照市上的工作部署,狠下决心,快速行动,把今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完成好。

篇8: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和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抢抓机遇,强化责任, 完善措施,加快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刚才,志宏同志就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情况作了说明,市发改、财政、国土部门负责同志作了发言,会上还与各县区和有关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大家要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事关民生和发展大局

住房是群众的基本需求,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去年以来国务院连续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副先后四次召开保障性住房工作会议,研究解决不同收入阶层住房困难;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今年8月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从思想认识、目标任务、工作重点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些都充分表明,中、省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机遇非常难得。就我市而言,市委、市政府一直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的大事来抓,作为民生八大工程的重要内容,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保障能力逐步提高。近年来全市累计开工建设廉租房1.2万套近60万平方米、公租房1000套5万平方米,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8万户,已使城乡3 万多户低收入家庭改善了住房条件,廉租房建设连续三年受到省上表彰。

在充分肯定成效的同时,也要看到我们的工作还有差距,进展也不够平衡,少数县区重视不够,推动力度不大,没有按照应保尽保和住有所居的要求谋划项目、上报项目、落实项目;有的工程实施比较缓慢,土地供应紧张、配套资金不能及时落实到位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成为影响项目建设的最大制约。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尽快加以解决。

保障性住房是事关民生改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大事,是各级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责。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深刻的认识。

首先,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重大机遇来对待。为应对金融危机,20**年中央就把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列为扩大内需促进增长十项措施的首位。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进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缓解群众在居住方面遇到的困难。今后3至5年国家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入将进一步加大,再加上税费、用地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为我们提供了难得的建设机遇。

其次,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重大民生工程。“住有所居”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求。目前我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6平方米,低于全省28平方米,全市还有1万余户城市棚户区、危旧房以及8万户农村危房需要改造。住有所居、安居乐业,是人民群众最迫切、最关心、最现实的需要。如果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群众的住房问题不能有效解决,就会扩大贫富差距,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全面小康目标的实现。对此,各级政府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必须把保障性住房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作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切实把这一重大民生工程抓紧抓好。

第三、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有效途径。我市城镇化相对滞后,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将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和移民安置、受灾群众建房、乡镇机构改革等结合起来,推动35万农民进城落户,使我市城镇化水平提高到46%以上。要让农民愿意进城落户,真正进得来、留得住、能发展,关键要使这部分人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比较可靠的社会保障,其中最基本的是能够住有所居。有条件的农民可以购买商品房,但还有相当一部分要靠保障性住房解决。

第四,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保障性住房的目的在于改善民生,但也是一个十分巨大的市场空间。按照规划,今年到20**年3年间,我市要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5万多套,完成各类改造近4万户,必将有效带动社会资金增加对住宅建设的投入,拉动建材、设备、五金以及装饰装修、家电家具、通讯物业等服务产业的发展。同时,通过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让中低收入家庭靠政府帮助,中高收入居民靠市场供应来解决住房,可以优化住房结构,缓解市场需求,从而达到既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满足群众住房需求,又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稳步发展的目的。

总之,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是改善民生之要、拉动经济增长之需、政府应尽之责。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紧紧抓住当前中、省加大住房保障投入的机遇,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好这件暖民心、惠民生、促发展的大事,确保顺利完成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二、着力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任务非常繁重,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省、市的要求,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责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快我市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

一要明确任务,统筹规划。我市从今年到20**年要通过各种方式筹资建设廉租住房1.52万套,新增租赁住房补贴4700户;新建经济适用房1.18万套、公共租赁住房3000套、限价商品房2.75万套,实施棚户区改造1.36万户、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1300户、农村危房改造2.4万户。各县区要根据目标任务,迅速组织开展城镇居民住房、收入基本状况的摸底调查,统筹规划,重点编制好20**到20**年以及“十二五”期间的保障性住房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季度、半年、年度,落实到具体项目和责任单位。

二要创新思路,突破难点。土地和资金是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也是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关键。首先要落实好各项支持政策。在土地供应方面,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房用地实行行政划拨,保障性住房用地要占到房地产用地指标的30%左右,未能按时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的,暂停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审批。在建设资金上,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要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各县区要按照政策要求,加大土地储备力度,盘活存量土地,多渠道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来源;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筹集落实配套资金。其次,要统筹社会力量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要在发挥政府主体作用的同时,注意运用市场机制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重,土地、资金需求也比较大,各县区、各部门要创新思路,积极探索,不断寻求和拓展解决问题的办法。

三要分类推进,规范管理。要加快廉租住房建设,从20**年起,在国家对新建廉租住房每平米补助500元的基础上,省财政按每平米400元予以配套,各县区要抓住机遇,进一步加大投入,采取新建、收购、改建及鼓励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快廉租住房建设进度,着力解决好城镇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住房;要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模,通过新建、改建、收购、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要积极争取将我市列入试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要支持限价商品房建设。限价商品房主要解决城镇中等收入家庭住房,土地供应实行在限房价、限套型的前提下面向市场招拍挂,确定开发建设单位。各县区要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从一开始就完善制度,规范运作,有序推进。要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强规划设计、项目招标、建设施工、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要实施阳光操作,健全申请、审核、公示制度,做到公正公平、公开透明,把保障性住房建成民心工程、优质工程、廉政工程。

三、以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好工作

保障性住房建设涉及群众的切实利益,既是一件大事、好事,也是一件难事,实际工作中有很多困难,但是群众的期望很高,群众要求改善住房条件的愿望十分强烈,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快推进这项工作。

一要落实责任。各县区、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程,作为一把手工程,认真研究部署,层层落实责任,每个项目都要明确包抓领导、具体单位、时限要求、奖惩措施。各县区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成为实体性的办公室,作为常设的工作机构,抽调得力人员集中办公,切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矛盾和问题。

二要形成合力。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县区和职能部门要加强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完善配套措施,不断丰富我市的保障性住房政策体系。各级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发改、财政部门要积极争取中、省投资补助;规划、住建部门要搞好规划、制定方案、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国土部门要按照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方式,抓紧落实用地指标和地块;人民银行、银行监管部门要做好金融信贷政策支持工作,人社、公安、民政、环保、扶贫、税务等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形成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要强化监督。市、县两级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发挥协调组织职能,加强工作指导,及时解决问题,促进任务落实。要加强督促检查、跟踪督办,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建设、政策执行、资金运行的监督,坚决防止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宣传各级党委、政府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总的来说,过去工作做的不错,但任务还十分艰巨,我们肩负的责任重大,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抢抓机遇,迅速行动,以干克难,勇于创新,加快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努力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住有所居”的目标。

篇9: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保障性住房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今天,省政府专门召开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我们进一步提高认识,推动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会儿,赵省长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狠抓落实。下面,我就财政部门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做以下发言。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大意义

“居者有其屋”是中国人千百年来的共同理想。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各部门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支持重点,在加大廉租房、棚户区改造工程等方面取得了一定实效。但是,整体上看,保障性住房建设与老百姓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为了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问题,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进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赵省长在7月2日召开的市长座谈会上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下功夫解决的重要问题,落实严格的责任制。对此,各级财政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保障性住房是群众的基本需求,事关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事关城乡统筹发展,事关民生改善,事关社会和谐进步。我们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对人民群众讲感情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上来,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全力以赴做好保障性住房财政性资金的落实、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把这件暖人心、惠民生,保增长、促发展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二、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足额落实

根据省政府确定的《20**-20**年陕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近三年全省要建设廉租房15.74万套,公共租赁房15.47万套,棚户区改造10.16万套。要完成这么大的任务,不仅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更需要财政投入大量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财政性资金的需要。

一是继续争取中央资金。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中央财政是重要的资金来源。我们将积极与省级相关部门一起,加强项目资金对接,千方百计、不遗余力,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在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方面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减轻省市县财政压力。

二是加大省级财政投入。省财政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支出压力很大的情况下,通过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加大了对保障性住房的投入。今年,省政府决定,将廉租住房省级补助资金由每平方米200元提高到400元,省级财政承担的保障性资金翻了一番。虽然省财政压力很大,但只要是省政府决定的事项,我们都将不折不扣地落实。要将预算内与预算外、存量与增量资金进行有效整合,通过超收安排、调剂基金预算、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调整支出结构等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省级财政投入不留缺口。

三是落实市县资金。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市县政府是建设的责任主体,市县资金能否足额落实,关系到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成败。市县财政部门要将保障性住房建设支出列入本级预算,切实加大预算安排规模。要落实好现有的筹资政策,确保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全部用于廉租住房保障,按规定将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廉租住房保障。上述两项资金不足的,可以适当提高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比例。同时,要进一步开阔思路,拓宽投融资渠道,通过资产置换、盘活土地、增加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形成的土地增值收益等多种形式,筹措保障性住房资金。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作,搞好项目衔接,引导企业、社会资金及信贷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保障市县配套资金足额落实。

四是认真落实税费减免政策。为了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省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对廉租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房产税、契税;对与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土地出让收入予以免收。不能因为税费减免政策不落实,影响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

三、管好用好资金,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推进

为了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各级财政在支出压力很大的情况下,千方百计挤出资金,加大了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入力度。这些资金来之不易,我们必须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管好、用好这部分资金。

一是建立特设专户制度。为了确保资金不被截留和挪用,保证市县财政资金足额到位,从今年开始,我们将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特设专户制度,中省市县财政资金都要打入这个专户,实行封闭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同时,要建立财政、银行、主管部门的资金使用信息反馈机制,通过银行的信息系统,来跟踪、监控、反馈资金进出专户实况,确保资金高效运行。

二是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各级财政部门既要坚持资金按计划、按预算、按程序、按进度的拨款原则,又要考虑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特殊性和紧迫性,在项目开工和各方资金到位后,可采取提前预拨、提高首付比例,简化拨付审批程序等措施,加快拨付进度,全力支持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

三是加强绩效考评。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对保障性住房的项目进度、质量、资金管理效率、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绩效考评。绩效考评的结果作为财政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与下一年度省级补助资金安排相挂钩。资金使用效益好的,继续支持或加大支持。资金使用效益差的,要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减少支持或不予支持。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等财务活动进行全程监督。要建立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保障性住房资金的,要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谢谢大家!

篇10: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材料

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材料【篇三】

同志们:

这次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领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新理念,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十二五”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部署今年任务。等一会,杨咏中厅长还要作工作报告,安排布置今年工作。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十二五”期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

“十二五”时期,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积极担当作为,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城乡规划体系不断完善。 初步完成了 《甘肃省城镇体系规划(20**-2030)》的编制工作,走在了全国新一轮省域规划编制工作的前列;《兰州市四版规划》、《敦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30年)》获批并组织实施;省政府印发了《甘肃省城镇风貌规划编制指南》; 敦煌、玉门等7个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多规合一”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完成; 全省 镇、乡总体规划实现全覆盖,村庄规划覆盖率达到85%, 150 个美丽示范村规划全部编制完成,初步形成了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城乡规划体系,进一步优化了城乡规划布局。

二是房地产市场发展总体平稳。 认真贯彻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鼓励扩大房地产投资,积极引导住房消费。“十二五”期间,全省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发展态势,5年累计完成投资3142.11亿元,比“十一五”增长253.78%,年均增长37%。累计新开工面积10996.27万平方米,比“十一五”增长143.86%,年均增长25%。累计竣工面积4279.29万平方米,比“十一五”增长82.49%,年均增长16%。累计商品房销售面积5797.75平方米,比“十一五”增长81.88%,年均增长16%,有效拉动了社会投资,保障了住房需求。

三是住房保障建设成效显著。 “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实施棚户区改造81.64万户,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79.94万套的任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02.8万户,超目标任务10.8万户。“十二五”期间,累计争取中央补助资金322.12亿元,同比增长500%。截至20**年末,累计争取国开行棚户区改造政策性贷款641.4亿元,实际发放贷款256亿元。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20**年全省货币化安置率达到41.8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全面完成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东乡特大山体滑坡、岷县漳县地震灾后学校、住房等重建代建任务。

四是 新型城镇化试点积极推进。 20** 年,在全省17个县市和30个建制镇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积极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产业培育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提高户籍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截至20**年,预计我省试点县、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13%,高于全省41.68%的平均水平3.45个百分点;试点县、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0.15%,高于全省27.85%的平均水平2.3个百分点,带动全省城镇化率提高1.55个百分点,新 型城镇化试点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增强。

五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强。 “十二五”期间,省政府先后出台了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编制了城市供水、燃气、垃圾处理等12个专项规划导则。 累计完成基础设施投资1552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3.3倍,建成了一批供水管网、污水垃圾处理、供气、供热项目。目前,全省运营和在建的污水垃圾处理厂已全部覆盖16个设市城市和65个县城,白银市列入全国首批10个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功能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嘉峪关、玉门市、高台县20**年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园林县城荣誉称号;平凉关山风景名胜区通过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验收,城市风貌明显改善。

六是建筑业市场有序发展。 切实加强 建筑市场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省建筑市场诚信体系逐步健全,工程安全质量总体可控。全省建筑业增加值由20**年382亿元提高到20**年703亿元,年均增长13%;建筑业增加值占二产增加值的比例由19.24%提高到20**年25.12%;全省共有建筑业企业3117家,从业人员90万人,其中农民工70万人,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约占全省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省建投集团连续4年入选中国500强企业。建筑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十二五”时期,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在规范中加快发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干部职工在压力下主动作为,实现了“十二五”圆满收官,成绩来之不易,我们要倍加珍惜。

二、准确把握新常态下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面临的任务和形势

城乡建设工作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十三五”特别是20**年的城乡建设工作,必须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努力转理念、调思路,让适应和引领新常态成为 城乡建设 工作的“大逻辑”。

一是去库存成为房地产调控的重中之重。 适应经济新常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把化解房地产库存作为去库存的重要内容。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住建部已把去房地产库存作为房地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我省情况看,去库存压力整体不大。但地区分化加剧,除兰州、天水等城市外,一些市州特别是县城由于持续增加商品房供给,但消费需求没有相应增加,导致供求失衡,库存大幅增加,市场风险不断积累,商品房库存量已经超出合理区间,如不尽快化解,极易引发经营和市场风险,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已经成为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任务。

二是稳投资的地位和作用更加重要。 经济新常态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动力转换,消费的基础性作用更加凸显。但从我省发展阶段看,目前投资仍然是经济增长的第一动力,稳定和扩大固定资产投资仍然是支撑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的关键。为此,省委省政府着眼“十三五”时期经济年均增长7.5%的预期目标,确定20**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并要求发挥城市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和重大项目拉动作用,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形成有效支撑,力求全省建筑业增加值增长8%。城乡建设历来是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20**年全省房地产投资768亿元,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8.9%,棚户区、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投资达到498.3亿元,有效带动了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随着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力度持续加大,随着地下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逐步推进 ,随着纳入省委省政府“六个一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启动实施,城乡建设领域将有一大批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将带动大量的政府和社会资本投入,并与房地产投资一起成为拉动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引擎。

三是促改革面临新的挑战。 经济新常态下,改革是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针对城市管理存在“多龙治水”的乱象,近期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住建部门是城市管理的主管部门,要求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市县两级政府城市管理大部门制改革,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推进综合执法,到20**年年底,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下移执法重心,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尽快形成城管执法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针对城乡建设与土地供应、产业布局不匹配的问题,国家提出全面推进“多规合一”,实现各类空间性规划统筹布局。针对建筑业发展不规范的问题,国家提出要完善顶层设计,制定突破性的改革办法。结合房地产业去库存任务落实,住建部提出要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的住房体制改革,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公积金管理制度。可以说,城乡建设工作改革力度之大,涉及领域之广前所未有,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是一次严峻的考验。

四是惠民生的任务更加繁重。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对经济新常态下“怎么干”进行了精辟阐述,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持续改善民生,让城乡居民住有所居。今年,全国新开工棚改项目600万套,并实施城镇旧房改造工程。住建部也将安排农村危房改造400万户以上。国家下达我省保障性住房改造任务17.69万套,比去年增加1.81万套。按照《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20**年要全面完成63万户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今年全省要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4万户以上。与此同时,住建部加大了民生领域投资和保障力度,今年将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和农村垃圾处理两项新的民生工程,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来讲,保障民生的任务更加繁重。

五是补短板的要求日益紧迫。 适应经济新常态就是要转方式、调结构,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十二五”时期,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发展不平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比如,规划体系还不完善,全省16个设市城市中,尚有5个没有完成新一轮城市总规编制工作,白银、武威、敦煌控制性详规制定率尚未达到全覆盖要求。比如,城市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全省绝大多数城市道路、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偏低、功能不全、设施老化,超过正常的使用年限。兰州市生活垃圾处理量占全省3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仅为19.8%。再比如,新型城镇化建设滞后,20**年全省常驻人口城镇化率仅为41.68%,比全国54.8%平均水平低13个百分点。新型城镇化试点县、镇储备论证的项目,有一些还停留在图纸上,实现今年试点工作圆满收官的目标,需要我们奋起直追,加快推进。

总之,我们必须要清醒认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形势,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积极主动作为,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加积极有力的措施,做好新常态下住房城乡建设工作。

三、努力实现“十三五”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良好开局

20** 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新理念,坚持以城市工作为主线,以化解房地产库存、强化规划引领约束、推进新型城镇化为重点,协调推进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完成今年目标任务。

一要积极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去房地产库存,不仅有利于化解市场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也有利于稳定市场信心和消费预期,促进宏观经济稳定。各级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全面落实棚户区改造、住房公积金和商品房转公租房等政策措施,打好“组合拳”、打赢“攻坚战”。要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支持房地产企业将存量房源作为租赁房,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要进一步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纳入制度范围,创造需求,扩大市场。鼓励支持各地根据公共租赁住房需求,把适合作为公租房或经过改造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存量商品房转化为公共租赁房,通过回购存量房、长期租赁等方式,完成4.6万套公租房民生实事项目。要推进跨界地产发展,鼓励企业利用存量房,发展旅游、养老、创业等地产,开展多元化经营。多措并举,消化库存商品房。要加强土地供应的管控,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管好土地闸门,对于库存总量消化周期明显过长的市县,要暂缓或减少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要把去库存与稳定房地产市场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25条政策措施,全力巩固房地产稳中向好走势。各市州政府要切实履行稳控房地产市场的主体责任,加强政策引导。各级建设(房管)部门要会同统计部门,摸清房地产库存总量,认真分析研判,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金融和地税部门要紧盯国家政策动向,抓好信贷支持和税费减免政策的落实,合力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着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城镇化是协调发展的题中应有之意,也是经济新常态下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的最大潜力所在。今年是全省新型城镇化三年试点的收官之年,各试点县镇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创新工作思路,突出“新”字,围绕“人”字,落脚“实”字,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完成试点任务,带动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 要 更加注重产业支撑。按照特色发展、差异竞争的原则,依托现有产业和工业基础,大力发展一批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精深加工企业,大力引进一批产品附加值和技术含量高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形成以产促城、以城促产、产城融合发展格局,进一步增强产业支撑能力,防止城镇“空心化”。要更加注重基础设施建设。抢抓国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机遇,加快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城市管网建设和改造、城市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核心,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落实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城镇建设用地新增指标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挂钩、中央基建投资安排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等政策,及时出台配套措施,完善挂钩机制,调动试点县镇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积极性。落实与转移农业人口相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脱钩政策,调动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积极性。稳步推进城乡就业、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住房保障一体化,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就业、就学、就医、住房、计划生育等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实现进城落户农民与城市居民享受一元化公共服务。各试点县镇要整合资源,加大投入。省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完善政策,加强部门联动,抓好工作落实。省建设厅要会同发改等部门抓好试点工作的考核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要强化规划引领,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 规划是城市建设发展的坐标和先导。深刻指出,考察一个城市首先要看规划,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各级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深刻理解和把握规划编制的重要意义,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提高城乡建设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前瞻性。要完善城乡规划体系。按照“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抓紧编制、修订城乡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要把城市规划放在优先位置,有序推进县城规划编制和完善工作。要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全面完成全省17个县市“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并适时向全省推广。要借鉴浙江特色小城镇建设的经验,结合我省历史、人文、地理和产业等特点,谋划布局一批文化旅游、民族工艺、医药养生、创业设计等主题突出、独具魅力、宜居宜游的特色小城镇。要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扩大公众参与,严格执行规划,杜绝有规不依的现象,防止长官意志和盲目建设,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持之以恒抓落实。要用好敦煌市“多规合一”规划成果,切实加强敦煌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为办好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提供有力支撑。要大力推进城市违法建筑清理工作,由省建设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清查和专项整治,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

四要着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承载能力。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我省城市建设的短板。各市州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统筹地上地下的原则,重点开展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智慧城市建设和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省建设厅要指导白银市做好地下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工作,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春节过后,要组织召开现场会,观摩学习,交流经验,指导有条件的市州积极开展地下综合管廊试点。要加强现有污水垃圾处理厂和城市建成区路网的改造升级,力争今年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6%和90%以上。要抢抓国家支持中西部地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机遇,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要积极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有效解决城市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的问题。省建设厅要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有条件的市县政府一定要下定决心,优先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地下综合管廊、垃圾污水处理厂等项目的投资建设。

五要全面完成住房保障任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实现住有所居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今年住建部计划下达我省棚户区改造计划13.07万套,争取农村危房改造22万户。各市州政府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不折不扣完成目标任务。要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从去年工作情况看,凡是货币化安置率高的市州,政策性贷款支付进度快、资金到位率高、任务落实得好,而且还有效化解了商品房库存。相反,那些采取拆迁新建安置的项目,由于拆迁难度大,过渡周期长,不仅增加了建设成本,而且也造成贷款资金迟迟不能到位,项目工期受到影响。各级政府要下决心压缩棚户区改造新建项目,切实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确保货币化安置率达到50%以上。要用足用好政策性贷款,20**年,除续建项目外,新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不再实行省级平台统借统还模式,统一采取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方式,这是棚户区改造融资模式的重大转变。近期,省政府将出台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管理办法。省建设厅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工作指导,主动协调省财政厅、国开行甘肃省分行、省城乡投资集团共同抓好政策落实。各市州政府要主动与国开行甘肃省分行对接,积极争取贷款支持。省城乡投资集团要配合国开行甘肃省分行做好历年棚改项目贷款审核发放工作。国开行甘肃省分行要加大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培训力度,简化工作程序,加快放贷进度,合力推进棚改工作。要全面落实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计划,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为重点,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全面落实补助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借此机会,我强调一下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自身建设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承担规划编制、房地产市场调控、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等职责,负责施工图审查、项目选址等工作,责任重大,权力不小,廉政风险较大,社会高度关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分解、压力传导、履职报告、约谈提醒等各项措施,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坚持把功夫用在平时,定期研判、及时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加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落实情况检查,强化“三述”考核、巡察检查、执纪问责等措施,坚决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典型案例教育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使党员干部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党纪法规始终做到心存敬畏,着力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要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倡廉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告诫,做到毫不放松、毫不懈怠,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以“严”的要求和“实”的作风,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不正之风,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对于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切实增强抓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把握大局,改革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篇11: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材料

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材料【篇二】

同志们:

刚才,耿庆海同志传达了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淄博、东营、潍坊、威海、临沂、菏泽等市有关部门和武城县政府作了典型发言,还有16个单位作了书面交流,各地要互相学习借鉴。下午,李力同志还要就落实住建重点工作任务,特别是党的建设工作提出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下面,根据厅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科学谋划,精准施策,全省住建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0**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大决策部署,团结进取,扎实工作,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预计全省房地产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完成投资9200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20%左右;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增加值约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0%,缴纳税收占全省地税收入40%以上,为推动全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着眼全局谋大事,住建工作地位显著提升

过去的一年,是住建系统肩负重任、埋头苦干的一年。我们紧紧围绕中央和全省的中心工作狠抓落实,坚持谋全局、抓大事、促发展,出色地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交付的重点任务。

一是城市工作站上了新的起点。将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中之重,举全系统之力,从战略和全局高度谋划推进城市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城市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山东省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省厅全力抓好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建立工作台账,层层压实责任,召开全系统视频会议进行部署。目前,9个设区市先后召开城市工作会议,明确了城市工作思路和发展定位。枣庄市打造“山、水、城”空间布局;莱芜市构建“一体两翼、一带四片”空间结构;滨州市放大“四环五海、生态滨州”品牌效应;聊城市突出“江北水城·运河古都”城市特色;泰安市彰显“两山相映、一水绕城”山水城市格局。住建部简报多次刊登山东做法,对我省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棚户区改造等工作给予肯定。

二是新型城镇化工作卓有成效。落实国家“三个1亿人”有关部署,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提请省委、省政府召开城镇化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一系列政策文件,建立了以人口市民化实施意见为“1”,与户籍制度改革、农业转移人口权益保障、支持市民化财政政策等共同构成的“1+5”政策体系。会同省政府研究室开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蹲点调研”,摸清了农民进城意愿和制约因素,为指导推进人口市民化提供了理论依据。编制完成《山东半岛城市群发展规划》,确立了“两圈四区、网络发展”总体格局。贯彻国家“一融双新”工作部署,启动中小城市试点培育和特色小镇创建,促进产城融合,构建新型载体,有力推动了就地就近市民化。创新推动国家和省级城镇化综合试点,形成了青岛绿色城镇化、威海全域城镇化、德州“两区同建”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济南、淄博、烟台、聊城、诸城、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入选第3批国家试点,总量达到14个,位居全国第一。中财办来我省专题调研人口市民化,国务院督查室回访督查视察山东指示精神落实情况,系统总结了我省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经验做法;中央对我省城镇化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安排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8.84亿元,规模居全国第二位。预计全省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60%左右和50%左右,均保持2个百分点以上的较高增速。

三是规划战略引领作用明显增强。《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已上报国务院,确定了“双核四带六区”的城镇空间结构。启动到2030年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济宁、寿光等市已经获批。4个“多规合一”试点县(市)全部完成城乡总体规划成果,青岛、威海等市强化规委会职能,大力推进“多规合一”。加强重大项目和新城新区规划管控,省厅核发鲁南高铁等选址意见书152项,办理开发区、保税区等规划选址审查25个。促进规划管理精细化,城市、县城控规覆盖率分别达到95%、85%,在全国率先实现规划督察员派驻和卫星遥感监测市、县全覆盖。

四是房地产去库存稳市场扎实有效。落实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研究提出三项任务、七项措施,纳入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综合采取鼓励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房、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用足用好公积金、发展跨界地产等多种措施去库存,商品房去化周期降至14个月,其中商品住宅去化周期降至10个月,均处于9-16个月的合理区间。坚持分类指导、因城施策,一手抓促消费去库存,一手抓控房价防泡沫。9月份以来,按照中央和省部署要求强化市场调控,令行禁止、迅速行动。济南先后3次出台调控政策,青岛坚持精准调控平价走量,房价过快上涨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全省商品房每平方米销售均价5858元,同比上涨4.8%,远低于全国平均增幅。

(二)心系群众惠民生,住房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过去的一年,是住建系统服务群众、顺应期盼的一年。我们聚焦住房这一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核心问题,抓好安居宜居的民生实事,抓出了成效,抓出了亮点,抓出了群众满意度。

一是棚户区改造任务顺利完成。将棚改范围拓展到城中村、城边村,并在全国第一个扩大到建制镇和采煤塌陷区。全省棚户区改造开工53.4万套,连续七年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任务,货币化安置率达到55.9%。各地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菏泽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周打分排名通报制度,棚改任务重、推进快;潍坊、枣庄、东营、烟台等市狠抓货币化安置,安置比例超过70%。孙伟常务副省长在全国棚改电视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全国住建会推广了我省棚改工作经验。

二是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全面推开。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完善配套,加快进度。130个试点项目全面完成,1727个计划项目全部开工,惠及老旧小区居民85万户。淄博市资金投入力度大,政策落实速度快,破解难题办法多,提前超额完成全年计划。潍坊市因地制宜,科学确定改造标准,推行“5+X”改造模式,整治内容全面、群众拥护。青岛、威海、济宁等市扎实做好前期工作,主动宣传政策,充分调动了社区和居民积极性。

三是住房公积金作用充分发挥。持续扩大缴存覆盖面,规范和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降低企业成本。全省新开户缴存职工85万人,新增缴存额突破900亿元。12329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威海、泰安、济宁、日照、枣庄等市已相继接入。健全提取政策,优化服务流程,公积金使用效率明显提高。全年提取公积金662亿元,同比增长37%;向22万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746亿元,同比增长47%;个贷率达到81%,比年初提高11个百分点,为职工购房提供了有力资金支持。

四是农村危房改造稳步推进。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脱贫攻坚的有力支撑,做好农村危房改造与精准扶贫结合的文章。全省改造危房5万户,争取中央补助资金2.46亿元,落实省级配套资金5亿元,其中2.37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全面开工。济南提前半年完成改造任务,并率先将农户信息全部录入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信息档案系统。青岛、淄博、枣庄、济宁、日照、德州等市突出规范操作,精准危改,优先彻底解决了“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贫困农户的住房安全问题。

(三)瞄准短板解难题,城乡发展质量显著提升

过去的一年,是住建系统直面问题、攻坚克难的一年。我们针对交通拥堵、马路拉链等城市病和村镇环境脏乱差等顽疾,以城市“十个系统”建设和农村“七改”工程为重点,加快补齐基础设施与管理服务短板,全省城乡面貌进一步改善。

一是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持续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全面提速,青岛地铁3号线全线通车,7个城市轨道交通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在建线路总长度308公里。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加快,13个设区城市、36个县市建成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由点上突破转向面上推进,形成综合管廊廊体137公里,建成海绵城市244平方公里,总量居全国前列。日照市综合管廊建设规模大、标准高,一年建成29公里。济南、青岛入选国家海绵城市试点,青岛、威海入选国家综合管廊试点,总量位居全国第一。预计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管道燃气普及率、集中供热普及率分别达到96%、98%、72%、68.7%,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二是城市环境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全面启动城市违法建设治理,省委、省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出台实施方案,确定用3年时间打一场违法建设治理攻坚战。全省查处新增违法建设607万平方米、存量违法建设1794万平方米,累计拆除1715万平方米。启动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1.06万个问题治理完成54%。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体,73%的水体整治已经开工,其中84条完成整治。扎实推进建设扬尘治理,规模以上房屋建筑工地基本落实了扬尘治理措施。加大散煤燃烧治理力度,推进煤改气、改电,淘汰小型供热燃煤锅炉,为城市治霾作出了积极贡献。全省新增5个省级园林城市、3个节水型城市;青州市荣获中国人居环境奖,4个项目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数量全国最多。

三是村镇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改善。扎实推进改厕工作,全年改造401万户,完成任务量的2倍,涉及村庄3.07万个,惠及群众1000余万。东营、临沂等市高度重视改厕,建立高效工作推进机制;淄博、莱芜、聊城等市自主开展产品研发,实现了产业发展与改厕工作互促共进。启动农村改暖工程,省政府出台农村地区供暖工作实施意见,在5个县市区、12个建制镇开展试点。加快国家重点镇和省级示范镇发展,省厅在全国小城镇建设会议上介绍了经验做法。我省被住建部列为全国村镇污水治理示范省,10个县(市)入选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首批通过十部委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验收认定,提前5年完成国家确定的任务。陈政高部长在全国住建会上予以高度评价。

(四)锐意创新促改革,行业发展活力显著提升

过去的一年,是住建领域深化改革、重点突破的一年。我们着力破除制约行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创新管理模式,转变发展方式,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激发了行业发展新活力。

一是城管体制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省委、省政府出台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目标、内容、机制和实施步骤。省政府批准省厅设立城市管理局,城管领域机构综合设置和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全面推开。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16个设区城市、53个县(市)数字城管平台建成运行,35个城市建成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二是住建产业转型发展提质加速。赴省内外开展建筑业调研,形成了建筑业转型发展研究报告;省政府出台房地产业和园林绿化、建筑设计与装修服务业转型升级方案,住建产业转型发展进入快车道。预计全省建筑业总产值突破1万亿元,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6300亿元,规模分别位居全国第三、第四位。6家建筑企业晋升特级资质,8家开发企业、18家物业企业晋升1级资质,新增甲级勘察设计企业46家,发展工厂化装饰企业300余家,2家园林绿化企业在新三板上市,产业集中度和企业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全面执行新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全省新增节能建筑1.1亿平方米、绿色建筑3000万平方米,创建首批绿色生态示范城镇16个,开展绿色住区示范项目25个。加快建筑生产方式革新,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获批国家装配式建筑科技示范项目27个,占全国的23%。我省在全国装配式建筑现场会上,就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作了典型发言。

三是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圆满收官,在全国执法检查中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符合率均超过90%,继续名列前茅。组织开展“大快严”集中行动、建筑施工和市政安全检查、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等,持续实施包市督导,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给予充分肯定。1723个镇(街)全部设立副科级行政编制的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配备管理人员约8500人,形成了省、市、县、乡四级监管网络。突出抓好抗震工作,省政府出台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意见,明确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及新建农房按不低于7度抗震设防;开展了抗震设防专项检查。

(五)强基固本利长远,自身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过去的一年,是住建系统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一年。我们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党风、带政风、转行风,展现了忠诚、干净、担当的住建干部队伍新形象。

一是“两学一做”取得明显成效。把“两学一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省厅制定了《关于全省住建系统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指导意见》,及时动员部署,精心谋划安排,从严从实用力。住建系统各级各部门准确把握学习教育总体要求,在抓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突出住建特色,增强了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省直机关工委在省厅召开现场推进会;省委组织部督导组给予充分肯定。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强化。全省住建系统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认真组织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及时传达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例通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开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房屋征收、保障房分配、农村危房改造等严格监管,严肃查处各种突出问题。在全国率先取消施工图审查收费,减轻了企业负担。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各级各部门广泛开展自查,行业乱收费、多收费和房屋中介监管薄弱等问题得到有效纠治,社会各界和群众予以充分肯定。

三是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提请省人大修订燃气管理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以省政府令出台《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实现乡村工程建设管理全覆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标准化管理办法等立法工作扎实推进。规范行政许可审批,下放7项行政许可和经营许可,取消3项非行政许可。梳理行政权力清单,取消4项行政权力,出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了行政执法主体、程序和工作流程。住建系统全面推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法律顾问制度,顺利通过“放管服”第三方评估。省厅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省依法行政先进集体。

四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配合省委组织部举办了“新常态新理念新作为”领导干部培训班和新型城镇化专题研讨班,对设区城市政府、城镇化试点市(县)、住建系统负责同志进行集中培训,提升了领导干部指导工作的能力水平。按照郭树清省长批示,在苏州新加坡工业园举办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高级培训班暨齐鲁国际讲堂;成功举办了鲁港新型城镇化高层论坛和鲁英城镇化建设商贸对话会;全年组织因公出访、精准考察、境外培训12批次、94人次。制定出台培训评估管理办法,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了岗位培训效果,开展了关键岗位培训统一考试。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出色完成了援疆援藏援青、包村帮扶和东平整体脱贫帮扶任务,得到当地政府和群众一致好评。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团结协作、真抓实干的结果,是全体干部职工甘于奉献、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住建厅,向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感谢!

二、把握形势,凝心聚力,进一步坚定做好住建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20**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今年住建工作,关键是把我们所处的发展环境和各种条件分析清,把面临的重大机遇和风险挑战研究透,充分用好有利因素,因势利导、迎难而上,努力在更高起点上推动住建工作实现新的突破。

(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为住建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城镇化工作会议、城市工作会议,城市工作提到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举足轻重的地位,新型城镇化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住建系统的地位和作用今非昔比。国家和省就规划建设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市场发展等重点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去年新年伊始,姜异康书记到济南视察棚改工作;郭树清省长多次深入基层考察人口市民化、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龚正副书记、孙伟常务副省长负责的省委重大调研课题分别选定为小城镇建设、新型城镇化,充分体现了省领导对住建工作的高度关注。仅20**年,省厅提请省委、省政府及两办下发各类文件17件,省领导对住建工作作出重要批示160余件。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对房地产调控、新型城镇化等作了重点部署,在书记、省长讲话中专设章节予以强调,是历年来篇幅最长、分量最重的一次。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将住建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各级各部门扎实推进,形成了上下协调、部门配合、合力推动的工作格局。

(二)重大战略和利好政策密集出台,为住建事业发展创造了难得机遇。近几年来,国家以“一带一路”为统领,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抓手,实施了一大批重点建设项目,对外开放布局进一步完善,为山东半岛城市群和住建事业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20**年国家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在关键领域有所进取。国家投资重点逐渐转向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等“短板”领域,对于拓宽城镇建设投融资渠道具有积极意义。到,全省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分别提高到55%、65%,大约要增加城镇人口1000万,每年200万人左右。城镇化进程加快,必将释放巨大的消费潜能,吸引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带动巨大的购房、装修、公共服务等消费需求。未来一个时期,住建事业发展面临广阔空间,蕴含巨大潜力,住建工作大有可为。

(三)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健全,为住建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从国家到地方都加强对住建工作的领导,理顺体制机制,住建部和厅里都专门设立城市管理机构,省厅新的三定方案进一步强化城镇化、物业管理、抗震设防等职能,为我们做好工作提供了组织机构保证。住建系统参与组建多个议事协调机构,如城镇化、违法建设治理、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农村改厕等,都由我们牵头,与有关部门形成了良好合作关系,成为推进工作的有效机制。住建领域改革创新持续深化,我省多个城镇入选全国新型城镇化、“多规合一”、智慧城市、综合执法、村镇污水垃圾治理等试点,各地结合实际进行了大量探索,为引领带动面上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住建领域立法力度不断加大,目前已有16件地方性法规、15个政府规章,是省直部门中法规数量最多、体系最全的,为我们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法规保障。

面对住建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我们既要坚定发展信心,又要树立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昂扬的斗志、扎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积极作为、攻坚克难,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

三、统筹协调,重点突破,推动全省住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20**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省委“一个定位、三个提升”的总体要求,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统领,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主线,大力实施百姓安居、规划提升、新型城市建设、城市管理规范提升、村镇人居环境改善、住建产业转型升级、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七大行动,着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法治建设、信息化、人才队伍、科技创新五项保障,加快建设“美丽宜居新山东”,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平稳健康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深入推进“三个市民化”,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

20**年,全省实现160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120万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常住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均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这是实打实的硬任务。各级住建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凝聚各方力量,协调推动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同向发力,确保人口市民化目标如期实现。

第一,提高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能力。这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关键。调研结论显示,农业转移人口进城意愿与收入水平成正比,收入水平越高,在城市落户的意愿和能力越强。一是强化产业就业支撑。把发展城市经济作为市民化的前提加以推进,统筹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和工业、服务业转型升级,促进产城互动,增强城镇发展生机与活力,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吸引更多农业人口转移到城镇就业安家,实现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融合。二是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和社会保障水平。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行动计划,建立覆盖城乡的培训机制,稳定就业岗位。将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扩大农民工“五险一金”参保比例。农村大中专毕业生、新生代农民工和适龄未婚青年是城镇落户重点人群,促进这类群体落户,必须解决好稳定就业、降低住房成本等问题,使其进城落户“有房、有业、有底气”。三是全面推行“两证”保“三权”。推行集体成员资格证明和户籍转移备案证书制度,确保农业转移人口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其他集体权益不变,稳步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和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健全完善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促进农民带着“可变现”资产进城,既消除后顾之忧,又提高其融入城镇能力。

第二,补齐教育医疗文化养老设施短板,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近期,省政府将出台统筹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指导意见,以市为单位逐步实现县域间基本民生标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待遇和公共设施建设标准等“五个统一”。省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意见实施。一是加快解决“大班额”问题。统筹规划学校布局,足额均衡配置师资,今年年底前全面解决“大班额”问题,方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改薄,2018 年底完成改薄任务,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全覆盖。二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延伸,消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空白点,将农业转移人口及随迁家属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三是加强文化养老设施建设。统筹文化设施建设布局,力争所有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达到国家三级,社区和行政村建有符合标准的文化服务中心。实施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方案,提高养老服务水平,今年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

第三,着力优化城镇化布局形态,夯实人口市民化载体。顺应人口流动趋势,尊重农民转移意愿,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以城市群为主体,大力培育中小城市,着力打造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向城镇集聚。一是提升山东半岛城市群一体化水平。抓好《山东半岛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建立发展协调机制,提升中心城市经济体量和辐射带动作用,横向错位发展,纵向分工协作,形成山东城市发展的整体合力。编制完成济南都市圈和济枣菏都市区发展规划,启动烟威、东滨、临日都市区规划编制,加快构筑“两圈四区,网络发展”格局。二是大力培育中小城市。落实设立新的中小城市试点和创建特色小镇实施方案,加强财政、金融、土地、项目支持力度,做大做强县城,培育新生中小城市,进一步提升县城和重点镇、特色镇产业支撑能力、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提高人口承载功能。三是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提升农村新型社区设施配套水平,引导城乡兼业人口和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市民化,将经济和就业非农化水平超过70%的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有条件的可新设镇或街道办事处。

第四,创新城镇化体制机制,着力破除政策障碍。围绕人地钱房等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继续深化改革,完善配套政策。一是健全完善“1+N”市民化政策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建设用地指标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农村承包土地退出处置利用等方面的改革举措和配套文件。抓好人口市民化规划实施,指导各地编制市民化规划。二是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成立城镇化试点专家指导委员会,推广前两批试点成熟模式,鼓励试点地区立足地方实际,创新城镇化体制机制,加快推进试点任务落实,确保“一年起好步,两年有突破,三年见成效”。三是积极推进行政区划调整。鼓励设区城市增加市辖区,壮大中心城区规模。支持经济基础好、地理位置优、人口集聚度高的县撤县设市。加大撤镇设街、撤乡设镇、乡镇合并力度,扩大县市城区规模。加快推进村改居,转变城中村、城边村和农村新型社区管理模式。四是完善考核督查机制。开发建设人口市民化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和监测评估机制,对市民化进展快、成效好的地区加大扶持力度。提高城镇化指标在科学发展考核中的权重,修订完善城镇化考核指标体系,考评优秀城市提请省政府予以表彰。对“三个市民化”、“六大行动计划”、试点推进、改进城镇化率统计等工作进行重点督查,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二)实施“七大行动”,推动住建重点工作实现新突破

第一,大力实施百姓安居行动,在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保障上实现新突破。住房是民生之要,安居乃幸福之本。做好住房工作,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准确把握住房居住属性,统筹处理好市场和保障的关系,一手抓调控、稳市场、防风险,一手抓棚改、推旧改、惠民生,全力推动百姓安居。一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去年以来,住建部先后18次召开专题会、电视会,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各级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实行供需双向调节,支持刚性改善性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将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控制在9-16个月合理区间,使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涨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幅,坚决守住不出风险这条底线。坚持分类指导、因城因地施策,济南、青岛等热点和潜在热点城市,要增加住宅及用地有效供给,继续执行好限贷限购、限价限售等措施,确保房价环比不增长;其他城市要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有序推进商品住宅去库存,积极化解非住宅库存。加强市场监测和网签管理,科学引导市场预期,防止商品房交易量及价格暴涨暴跌。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强市场监管及整顿,全面实行商品房预售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产权管理有序衔接,实行房地产中介备案制度,切实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二是加大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分配力度。最近,省政府要与国家签订20**年工作目标责任书,对我省的考核主要涉及棚户区项目开工、公租房分配入住两项约束性指标。国家下达我省棚改开工任务76.36万套,连续三年位居全国第一。各地要将棚改重点向城中村、城边村、建制镇拓展,对1505个项目实施精准管控、动态督导,确保10月底前全部开工。大力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商品房库存量大、市场房源充足的三四线城市和县城基本实行货币化安置。加快公租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准入退出和租赁补贴制度,强化合同管控和协议备案管理,及时将保障对象纳入保障范围,确保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数量不低于16.73万套。三是充分发挥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强化政策宣传和行政执法,加大缴存失信企业惩戒力度,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全省新增公积金缴存职工100万人,新增缴存额1000亿元。落实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支持购房和租房。继续提高个贷率,力争达到85%。推进12329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与全省公积金管理机构完成对接,接入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四是抓好老旧小区改造和物业管理。加快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重点改善基础设施和小区环境,同步实施物业管理,年内改造1900个项目,惠及居民65万户。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修订《山东省物业服务规范》,针对不同物业类型、服务内容设立相应服务标准。推进物业管理与社区党建深度融合,结合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行业创建,开展物业文明服务年活动,评选优秀示范项目,提升物业行业整体水平和业主满意度。

第二,大力实施规划三年提升行动,在发挥规划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上实现新突破。去年9月、10月,住建部和省厅先后召开城乡规划改革会议,省里启动规划三年提升行动,明确了规划工作的目标方向和重点任务。各地要唱响规划改革主旋律,创新规划编制和监管方式,全面开展城市设计,推动规划从侧重中心城区向全域管控转变,从技术成果向公共政策平台转变,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一是推进城乡规划改革。改革规划编制、审查审批、批后监管三个环节,推进规划审批“放管服”,提高审批效率。省厅将提请省政府调整公布省城乡规划委员会组成人员,明确委员会和办公室机构职能。各地要探索推进“多规融合”,逐步实现城乡统筹、全域管控。完善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对强制性内容实施情况进行量化评估,指导规划科学实施、依法修改。优化“一书两证”审查许可程序,推进与城市设计、地下空间利用有机衔接的“立体”许可。二是提高规划编制实施水平。强化城镇体系规划法定地位,制定实施办法,编制沿海城镇带和城镇密集区规划,为省域空间资源合理配置、重大设施布局提供科学依据。大中城市要积极开展城市发展战略研究,科学预测城乡发展目标、规模和空间结构,充分考虑城市未来发展需要,为高铁、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留出余地,为城市发展预留弹性空间。加快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强化刚性约束,实行总体规划空间管控要素“一张图”和核心指标体系“一张表”,省政府审批总体规划的市县年底前要形成纲要。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建立片区控规和街区控规的分层控制体系,实现城区规划建设用地控规全覆盖。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和项目竣工规划核实制度,开展城市规划执法检查和卫星遥感监测,建设省级规划管理信息平台,完善问责体系,对规划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三是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建立城市设计管理制度,将城市设计贯穿规划和建筑设计全过程,在总规中增加总体城市设计章节,控规中纳入区段城市设计内容,把城市设计要求落实到地块规划条件和建筑设计上。制定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和技术导则,开展城市设计试点,精心设计城市公共空间。开展新一轮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优秀建筑申报认定,支持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传承历史文化,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第三,大力实施新型城市建设行动,在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上实现新突破。新型城市是现代城市建设发展的目标。要以创新、绿色、智慧、人文为方向,推动城市建设从规模扩张、空间拓展转变到功能完善、内涵提升上来,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着力增强综合承载能力,打造和谐宜居城市。一是开展城市修补生态修复。贯彻落实住建部三亚现场会精神,全面启动城市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综合调查评估,制定以工程项目为主要内容的双修实施计划。用更新织补理念,科学组织城市更新,修复城市问题设施,美化城市天际线和街道立面,提升城市特色活力。用再生态理念,开展山体、水体、废弃地修复,加强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开展立体绿化、街头游园建设,改善城市环境质量。集中力量治理影响城市环境和形象的三大问题:铁腕推进建设扬尘治理,坚持全天候巡查,加大违法施工、运输等行为查处力度,深入推进城市深度保洁和裸露土地绿化,落实重污染天气工地停工、路面洒水、渣土车禁行等应急措施;全面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巩固治理效果,全省完成率达到60%,济南、青岛、东营、济宁、莱芜等市建成区率先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深入开展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贯彻省委、省政府三次推进会部署,落实净化、绿化和美化措施,基本消除铁路沿线脏乱差,宜林地段绿化率达到95%以上,10月底前全面完成治理任务。二是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建设,济南、青岛新建108公里,淄博、烟台、潍坊、济宁、临沂等市尽快完成前期准备。大力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分解落实170公里开工任务,抓进度、保质量,加快管线入廊,确保发挥效益。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住宅小区、道路广场、绿地公园中推广海绵城市建设标准,新增海绵城市200平方公里。推进“气化山东”“热化城市”工程,城市管道燃气和集中供热普及率分别达到74%、69%以上。提升供水水质,控制管网漏损,改造供水管网1500公里。启动消除城区重点易涝区段三年行动,新建扩容雨水管网1000公里。实施污水处理升级改造,285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大力推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焚烧比例达到40%。研究推行垃圾分类的政策措施,加大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力度。要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强项目储备,加快立项、规划、环保、用地等前期工作,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建设。三是提高设施便民利民水平。根据城市人口预期和分布情况,考虑使用人群特点,科学规划、配套建设公共设施,完善菜市场、便利店、物流、文体等服务设施,提高城市公厕密度,形成功能齐全、通达方便、服务优质的生活圈。进一步优化路网结构,推行街区制,打通断头路,搞好微循环,增设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充分挖掘现有道路资源潜力,有效缓解交通拥堵。做好交通设施建设“快、慢、停”三篇文章:快就是建设快速路,解决大城市长距离交通问题;慢就是完善自行车、步行等慢行系统,作为短途交通主要方式,全省新增公共自行车1.1万辆;停就是规划建设立体和地下停车设施,新建建筑按标准配建车位,减少路面停车,设区城市编制完成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全面启动公共停车场建设。四是加快建设绿色生态城镇。城市新区要按照绿色生态城区要求规划建设,推动绿色建筑由单体向区域发展、由城市向乡镇延伸,创建绿色生态示范城镇。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完善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体系,推广绿色建材和绿色施工。推动太阳能、地热能等在建筑中的深度复合应用,加快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城市实施住宅宜居综合改造,济南、青岛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国家示范。实施建筑能效领跑者和建筑能耗限额制度,完善省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积极创建节水型城市,推广再生水利用,提高城市用水效率。

第四,大力实施城市管理规范提升行动,在构建现代城市治理体系上实现新突破。随着城市规模扩大,人口快速增长,城市管理的压力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要认真研究分析城管工作的问题症结,以深化改革为契机,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提高智慧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市治理能力。一是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落实省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理顺体制机制,科学界定城管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和工作边界,实现城管领域机构综合设置和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充实一线人员力量,制定权力清单,落实执法责任,权随事走、人随事调、费随事转,推动城市管理和执法重心下移。进一步细化城市管理标准,创新服务模式,加强考核监督,落实保障措施,加快形成高效顺畅、权责一致的城市管理工作体系。二是加快建设智慧城市。智慧城市建设是提高城市管理效能、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各地要加快建设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和城市公共数据库,推进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的综合应用和数据共享。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在城市管理中的应用,推动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升级。结合创建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试点,进一步丰富示范内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建设智慧住区、智慧建筑、智慧公用、智慧工地等示范项目,集中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三是全面推进违法建设治理。今年是拆违攻坚的关键一年,要贯彻好全省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会议精神,确保年内完成60%治理任务。省里将制定违法建设认定和分类处理办法,建立考核评价和奖惩激励机制,定期调度督查,实行到位销帐。地方城管执法和规划部门要加强配合,完善推进机制,强化宣传引导,保持高压态势,树立依法、安全、和谐拆违理念,处理好发展与稳定、拆违与改造、治标和治本的关系,形成强大声势和工作合力。对新增违法建设实行“零容忍”,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对知法犯法的“钉子户”,要敢于碰硬,依法履行程序,坚决予以强拆。四是提高城管队伍素质。城管执法人员工作在街头,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必须加强队伍建设,开展执法人员轮训,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推广“721”工作法,用服务解决70%的问题,用管理解决20%的问题,用执法解决10%的问题,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效能。实行规范执法,做到服装标志、执法证件、文明言行、全程记录“四个到位”,集中开展城管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打造人民满意城管品牌。

第五,大力实施村镇人居环境改善行动,在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上实现新突破。贯彻落实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农村“七改”为重点,推动村镇人居环境由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的“单项突破”,向污水处理、农村供暖、厕所改造、风貌塑造等“全面提升”转变。一是加速推进农村改厕改暖。省里确定年内改造农村厕所300万户,任务十分艰巨。各市要落实财政资金,规范工作流程,加快改厕进度。探索建立社会化农村厕所管理运营机制,鼓励企业或个人出资进行改厕及检查维修、定期收运、回收利用等工作。根据农村地区供暖工作实施意见,省里确定5个县(市、区)和12个乡镇试点,每个设区城市都有1个试点单位。各地要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供暖方式,“宜电则电”“宜气则气”,通过试点引领推动农村地区清洁供暖。二是提高村镇垃圾和污水处理水平。落实全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电视会精神,启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解决城市垃圾“上山下乡”问题。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法治化、减量化、资源化。要着力提高村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在10个国家级示范县推广“建设运营一体、区域连片治理”的村镇生活污水治理模式,确保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达标一个。三是塑造山东特色乡村风貌。充分考虑区域特点、自然景观和乡风民俗等,重点打造4大风貌分区和12条省级特色风貌带,构建彰显地理环境特色和历史文化特征的乡村风貌。在村内道路、坑塘河道和公共场所植绿护绿,建设绿色村庄。在村庄出入口、主干道和公共活动空间设置路灯,提高有亮化设施村庄的比例。评选命名第四批传统村落,做好已确定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工作。四是提高农房设计建设水平。去年省里组织了齐鲁新农居设计大赛,把获奖成果编印成建筑设计方案和施工图集。各级要组织开展“送图下乡”活动,把图集免费发放到村里,指导农民新建改建房屋。继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适当提高户均补助标准,年内改造3.5万户,完成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全面推行危房改造强制性质量安全检查和建筑工匠责任制,确保危房改造质量。

第六,大力实施住建产业转型升级行动,在增创行业发展优势上实现新突破。住建产业链条长,关联度高,带动力强,市场空间广阔。目前,房地产业和园林绿化、建筑设计与装修服务业转型升级方案已经印发,建筑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正加紧制定,住建产业转型升级的方向已经明确,路径已经清晰,关键是狠抓落实。一是做大做强企业。按照“扶大、扶优、扶强”的原则,瞄准一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重点优势企业,加大扶持力度,推动优势资源向其集中,培育在全国有影响力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依托当前房地产行业调整的大背景,推动企业优胜劣汰、兼并重组、挂牌上市,促进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提高产业集中度。二是拓展市场空间。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EPC)模式,降低项目建设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抓住“一带一路”战略机遇,依托半岛蓝色经济区、海上丝绸之路等区位优势,持续扩大对外开放,推动建设企业“走出去”,积极开拓省外、国外市场,参与对外工程竞标,培育企业竞争新优势。三是强化技术研发。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市政公用等企事业单位建立研发机构,着力增强技术集成和产品研发能力。推动建设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多边双边合作,进行工程建设原始创新和技术集成创新。四是拓展产业链条。以大型骨干房地产开发企业为龙头,以设计、施工、装修、物业、园林等企业和科研单位为依托,组建住宅产业联盟,发挥住建产业纵向一体化集聚效应。推动建筑施工、勘察设计、装饰装修等企业与开发企业开展战略协作,提前介入开发项目,更好地保证项目质量和使用功能。五是转变建造方式。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强力推进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建筑发展,具备条件的地方积极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推行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开展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示范项目建设。政府投资工程、保障房项目等率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商品住宅全面推行预制楼梯、叠合楼板。设区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新建高层住宅实行全装修。

第七,大力实施工程建设管理改革行动,在提高建筑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上实现新突破。今年国家将要召开建筑业会议,出台深化建筑业改革促进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建筑业大国向强国转变。要以建筑业转型和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为契机,完善建筑市场监管方式,切实树立标准权威,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一是强化建筑市场监管。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二期建设模块建成应用,建立信用信息与行政许可、动态监管挂钩机制。推动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改革,强化招投标监管,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探索推行保函、工程保险等风险防范机制。推动工程监理优势资源整合,支持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施工阶段工程监理、受政府委托质量安全巡查等多元化发展。二是加强工程建设标准管理。落实《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围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重点领域,制定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与英标、德标等国际标准对接,助推“山东标准”建设。制定“百年建筑”工程建设标准,研究提高民生项目、生命线工程、标志性建筑等质量保障年限,建造“百年建筑”。开展标准执行情况“双随机”检查,定期开展标准宣传和培训,确保标准执行到位。三是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追溯机制,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建立事前预控、事中检查、事后验收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施工图审查在质量安全监督中的先导把关作用。以鲁班奖、广厦奖、国家工程建设优质奖为标杆,打造一批精品工程。深化住宅常见质量问题防治,完善投诉处理闭合机制,提高群众满意度。四是突出抓好安全生产。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实施建筑施工安全治理三年行动,严格建设单位、施工和监理企业主体责任,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明确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实行市场现场两场联动,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建筑施工安全平稳。抓好城市排水防涝和燃气热力等市政工程安全监管,确保城镇安全稳定运行。强化建筑抗震防灾工作,编制《山东省抗震防灾综合防御体系规划》,做好超限建筑工程、学校、幼儿园、医院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深入实施《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农村民居建筑抗震技术导则》,进一步加强农村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和抗震工作。

(三)强化五项保障,为住建事业长远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今年住建系统改革发展任务很重、要求很高,必须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各级各部门要将抓落实作为一项政治责任,围绕重点工作确定项目清单,建立“住建工作项目化、项目实施责任化、督查落实常态化”的推进机制。要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干部队伍和行业作风建设,做好法治化、信息化、科技创新等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法治环境和服务环境,为住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第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防止反弹回潮。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部门行风评议位次。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妥善处理房屋征收、农民工工资拖欠、物业服务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工作,培养树立一批群众基础好、威信高、代表性强的先进典型,宣讲住建好故事,传递行业正能量。

第二,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按照地方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风景名胜区、燃气管理、工程抗震设防、绿色建筑管理等重点立法工作,健全行业法规体系,开展1-2项立法后评估。设区城市要突出重点,加快城管、治违、管线管理等立法。落实住建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结合市县住建系统机构改革,探索建立执法监察新机制,实行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制度,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强化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实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继续推进简政放权,保留事项优化流程,取消事项一步到位,下放事项做好承接。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第三,加快信息化建设。将大数据应用作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制定住房城乡建设信息化发展规划,加快推广云计算、物联网、3S(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等信息技术,建立城乡规划、市政设施、村镇建设、地下管线和城建档案、各类建筑和运营信息基础数据库,开发建设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于一体的“住建云”平台,逐步实现与城市公共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推动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运维等环节应用,提高工程全生命周期服务和监管能力。

第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学用一致、按需施教”原则,制定实施教育培训计划,加大领导干部培训力度,搞好继续教育培训。完善执业资格注册、监理、造价等人才信息管理系统,健全住建领域专家库。评选城市规划和勘察设计大师,充分发挥行业领军人才作用。强化对外交流合作,巩固深化鲁港论坛、鲁英商贸对话、鲁巴友好省州等机制平台,引进高端人才。弘扬“工匠精神”,加强现场作业人员培训,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一批“齐鲁建设工匠”。

第五,推进建设科技创新。制定《关于加快推进住建领域科技创新的意见》。建立企业、社会、政府相结合的多元化科技投入新机制,组建关键技术研发中心,深入推进产学研用结合,争创部华夏奖、省科技进步奖。完善产品认定、技术目录推广等制度,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充分发挥城建学院、发展院、规划院、建科院等厅属单位作用,加大科技攻关力度,重点推进行业发展急需的软科学和关键技术研究,加速传统产业技术升级。

同志们,新的一年住建工作任重道远,使命光荣。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坚守初心,务实进取,奋力书写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新 篇章,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篇12: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材料

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材料【篇一】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首先我要向大家报告,根据省委、省纪委统一部署和安排,省纪委派驻省住建厅纪检组已于20**年元月19日正式进驻履职了,同时我也要向大家报到,我和我的5位同事都已经履新任职,下一步我们将逐步地与大家见面熟悉,开展工作。今天上午,曹广晶副省长和尹维真厅长在讲话中都大篇幅地讲了加强全省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并且特别提到前不久省纪委侯长安书记、省巡视办张曙主任专门就省委巡视组巡视全省住建系统发现的城乡规划和工程领域突出问题向曹省长和尹厅长反馈,要求住建厅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管,督促整改,举一反三。这充分说明,全省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上必须全局一盘棋,上下联动。因此,为进一步做好全省住建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就借今天这个会议的机会代表派驻纪检组讲3点意见:

一、要认真学习贯彻好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和即将召开的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年1月12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这次全会总结了20**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了20**年任务。发表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讲话,王岐山书记作了题为《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的工作报告。

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深刻分析了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的目标任务。的讲话既直面问题、切中时弊,又充满自信、催人奋进,体现着坚强的党性原则,彰显了以同志为的党中央的责任担当,为我们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也即将于20**年1月22日召开。全省住建系统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认真学习领会,抓紧贯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学习贯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全省住建系统要把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和即将召开的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复杂形势,进一步澄清模糊认识,抵制错误观点,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省住建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看齐”意识,率先垂范、做好表率,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学以致用、用以促学。

二是要层层传导压力,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盯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这个“关键中的关键”,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党内监督、行政监察监督、群众监督等各方面监督。

三是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全面加强全省住建系统各级党组织的纪律建设。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和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正确把握和运用好执纪监督的“四种形态”,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任何时候都绝不动摇。要把扯扯袖子、咬咬耳朵作为对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从严从紧从硬加强干部日常监督。

四是要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要以更严格、更有力的措施,下力气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紧紧盯住全省住建系统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进一步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办力度。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整治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

五是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开展“四风”整治。全省住建系统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作风建设的各项制度,健全明查暗访长效机制,强化执纪监督,严厉查处各种顶风违纪行为,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要紧紧盯住“四风”新形式、新动向,长抓不懈、久久为功,绝不让“四风”反弹回潮,努力把全省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引向深入。

二、抓好今年全省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需要把握的几个重点。

20**年,全省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和中央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即将召开的省纪委十届六次会全精神,认真践行“三严三实”,以加强作风建设、加强权力监控机制建设、促进干部廉洁从政为工作重点,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全力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主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责任落实,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层级管理,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全省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抓制度建设,以健全的制度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运作。全省住建系统要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对涉及重要业务、重大经费使用、“三公经费”等干部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切身利益事项,利用网站、宣传栏等载体做好政务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三是抓转变作风,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治本之策。全省各级住建部门要围绕解决“四风”问题,大力开展作风建设。要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作风动态监督、考核评价、执纪问责制度,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四是抓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包括和王岐山同志在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即将召开的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和省委领导讲话精神,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通过学习,统一全省住建系统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紧紧围绕反腐倡廉重点开展工作,不断规范党员干部的言行,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五是抓监督检查,抓早抓小,扯袖子咬耳朵,把违纪违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全省住建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不断增强领导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民主管理的自觉性。要使监督检查,明察暗访,追责问责常态化不间断。

三、要积极支持纪检派驻机构改革。

推行纪检派驻机构改革,是党中央依据党章规定,从形势判断和目标任务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促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需要,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也是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提升纪检机关监督权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的需要。省委、省纪委与中央、中央纪委“聚焦对表”,对省一级工作部门和单位实行派驻,实现全覆盖,意义重大。省住建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在省一级行政机关中具体重要影响,省纪委向省住建厅派驻纪检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推进省住建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纪法分开,纪在法前。

当前,全省各地都在积极推进纪检派驻机构改革。全省住建系统各部门都要进一步为派驻纪检组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同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畴,是一个责任的两个方面。支持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为派驻机构提供工作便利,也是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体现。全省各级住建部门过去一直对纪检工作高度重视,希望继续保持,提供有利于强化监督的环境,支持派驻机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在今后的工作中,省纪委派驻省住建厅纪检组将紧紧围绕省委、省纪委中心工作,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神圣职责,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积极协助省住建厅党组抓好本单位、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保证政令畅通,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同时,我们派驻纪检组也要找准自身定位,积极履职尽责,聚焦主责主业,创新方式方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正风肃纪的最前沿,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自觉接受全省住建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还要大半个月,中国的传统节日春节就要到了。全省住建系统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防止春节重大节点“四风”问题出现反弹。“严管就是厚爱”。这里,特别提醒一下,省纪委监察厅公开发布通知,春节前后将在全省开展明察暗访,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死死盯住商场超市、歌厅、洗浴中心、KTV等场所的公款消费,运用“一键通”、“人人拍”等手段,把各种潜入地下的“四风”问题揪出来。因此,我们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聚焦“节日腐败”,抓好监督检查,我们要郑重地告诉大家,对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执纪问责,决不姑息,决不手软,确保全省住建系统过一个风清气正的新春佳节。

最后,祝同志们新春愉快、工作顺利、阖家安康!

谢谢大家!

篇13:在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住房保障一直是代表、委员商讨议论的热门话题,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继续大规模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语气非常坚决,足见中央政府的决心。大力建设保障性住房无疑是现实条件下的正确选择,是普通百姓的福音,也是各级政府无可推卸的责任。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召开与住房保障紧密相关的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专门研究住房公积金工作,显得更有意义。希望管委会各位委员及从事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干部职工,负责任、讲大局,抓住良机,认真履职,共同谋划我市住房公积金发展的未来,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实施住房保障和城镇化进程中,发挥更多更好的作用。关于具体工作,元昌主任将作全面安排,请各位委员认真审议,多提好的意见和建议。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充分肯定20xx年工作成绩

20xx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无论是业务发展、规范管理、还是自身建设,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是业务总量再上新台阶。全市公积金归集总额达17.6亿元,余额达到近10亿元,较上年增长32%;当年向3.2万户干部职工发放贷款11.8亿元,贷款余额6.3亿元,较上年增长50%,个贷率达到64%。特别是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取得新进展,新增40个单位1300多人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二是贷款政策有了新突破。放贷政策走向积极,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还款期限延长。全市公积金通贷工作取得新进展,职工异地购房也可办理公积金贷款。更多的沉淀资金用于支持职工买房,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三是为廉租房建设做出了新贡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克服诸多困难,累计投入330万元,当年筹资158万元,用于支持廉租房建设,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使用效益得到进一步延伸和拓展。四是服务质量有了新提高。积极推行目标责任考核,促进了任务落实,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正在发生改变,管理进一步规范,服务进一步优化,社会反响日益良好。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公积金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省上多次给予了通报批评,相关县区政府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二是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公积金贷款环节多、流程长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管理中心与银行、房管局等部门的衔接还不够好,手续还是显得繁杂,干部职工还是感到不方便,公积金使用的潜力还亟待我们通过完善管理、优化服务来挖掘。三是专项治理检查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地纠正。全市还有157万元违规资金没有清收,部分县区欠缴和挤占挪用公积金问题没有纠正。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作用

(一)认清形势,统一认识。当前,国家经济形势正处在回暖复苏的关键时期,特别是信贷规模压缩,新上项目控制更严,基础建设有保有压,增加了上项目扩投资的难度。为了更好地保民生、保稳定、促就业、促发展,国家已经要求一些中央企业退出房地产市场。用温家宝的话说,就是要坚决遏制一些城市房价增长过快的问题,继续大规模提供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出了“两个三百万”政策,即要在城市改造棚户区房和建设廉租房300万套、农村实施危房改造300万套,危房改造面进一步扩大。在住房保障倍受社会关注、各级如此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新形势下,各地先后出台若干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一词,在新闻报道和网络上,曝光率和点击率直线上升,已逐渐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一股新兴的金融力量。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可以保增长、扩内需,还可以平抑地价、房价,改善民生。中央提出提高和扩大经济适用房的保障范围,省上明确提出把经济适用房的标准向上推,由低收入向中收入推,以及要增加职工的财产性收入。有些地方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都在建经济适用房,重庆、大连等大城市推行郊区农民用宅基地换楼房,住房保障成为各级高度关注的重点工作。今年,全市计划建设经济适用房50万平米,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政策,确定方案,加大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各县区管理部一定要静下心来认真学习领会中、省“两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思考,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全体干部职工理所当然地要在关注民生、解决安居乐业过程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大显身手、大有作为。[NextPage]

(二)解放思想,创新工作。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常规工作:一是强调归集、扩面、提标,二是强调资金安全,三是积极发挥资金的效益。尽管支持职工购房的贷款没有买国债效益好,但公积金的天然属性是解决职工住房贷款问题,公积金管理中心只是一个平台,应把资金尽量的投放到为职工解决住房贷款上来。要更多地算社会帐,只要有市场,就应该尽量放贷。尽管我市的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在全省一直在前列,但与有些城市比,例如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到85%,由此可见我们在利用上还有很大潜力,今年的工作目标要进一步调整,要在确保公积金归集余额突破12亿元的基础上,个贷力争突破10亿元,增值收益要突破2000万元。为实现这个目标:

一是在归集上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各县区的归集基数和标准不一致。市中心和各县区管理部要根据各县实际,对住房公积金覆盖情况和缴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没有办理缴存登记手续和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要详细摸底,分析具体原因,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对效益状况不佳、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按照“低门槛、广覆盖,先进门、后调整”的思路,根据缴存单位的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缴存比例和交存方式。逐步达到统一基数,统一标准,增加住房公积金归集。

二是尽最大可能向职工提供住房贷款支持。执行《条例》是必然要求,但各地有各地实际,办法应该更灵活。要把国家政策与安康的实际结合起来、与我们的服务对象结合起来,拓展贷款范围,积极发展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二手房”和房屋装修贷款。市场房价和职工的工资都在不断上涨,公积金贷款也要相应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还贷期限,满足职工买房的需求。特别是对于刚参加工作,收入较低,购房贷款需求量大的年轻职工,要敢于通过降低自筹资金比率、提高贷款限额、延长还款时限等优惠政策,支持他们解决住房困难。在确保资金安全前提下,只要贷款对象准确,贷款政策可按积极、放宽的原则,再灵活一些,再细化一些,使广大职工买得起房、住得进房。

三要把闲置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首先要提高对廉租房建设的资金投入。市公积金中心累计在廉租房建设方面投入300多万元,但有的县区在这方面还没有资金投入。《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的收益在满足管理费前提下,首当支持的是廉租房建设。今年,十县区在廉租房建设资金投入上不能有空白,都要从公积金收益中尽力支持廉租房建设。

其次要积极支持经济适用房建设。今年,全市将加快经济适用房建设,这是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益的良好机遇。去年,住房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住房公积金不仅可以参与廉租房建设,也可参与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条例》限制公积金的投向,但没有限制流向,所以一些地方采取发行特种住房公积金债券的形式,募集资金建设保障性住房,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各县区一定要勇于解放思想,根据国家政策,借鉴外地一些成功经验,制定具体的办法,最大限度地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四要优质服务,提高办贷效率。住房公积金贷款涉及的窗口很多,中心有贷前审查,房管部门有评估、担保,司法部门有公证,银行有审核、放贷。一个窗口卡住,就会影响整个办贷效率。因此,各级公积金管理机构要认真研究办贷流程,着力加强与相关窗口单位的协调,实现信息共享,简化贷款手续,缩短办理时间,尽量把贷款审批控制在10个工作日内。要清理贷款各环节的收费项目,取消不合理收费。要加强与银行的合作与协调,建立良好的委托关系,积极推行组合贷款,装修贷款、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按揭贷款协议,满足职工的不同贷款需求。对单位集体办贷的可以实行上门办理,特事特办,尽力为职工提供便利。

三、科学管理,带好队伍,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是直接服务于广大职工的窗口,随着服务领域的拓宽,资金管理任务将更加繁重,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至关重要。

一要树立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是上帝、是我们衣食父母的理念。公积金管理如果按企业来管理,今天在座的管委会成员,相当于董事会的成员,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管理者、经营者,中心的员工只是这个企业的工作人员,主任是总经理,我们广大公积金缴存人员相当于股东,同时也是服务对象。我们是拿广大干部职工的钱来理自己的财。各级公积金管理机构一定要认识到,我们的职权是广大缴存职工授予的,提供优质服务、解决好中低收入职工的住房困难是我们的职责所在。

二要树立让所有服务对象都能满意的理念。广大缴存者既是我们的服务对象,更是我们的老板。我们每一名工作人员没有权利骄横、没有理由怠慢我们的股东,更不能推三阻四、拖拖拉拉办事;每一名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服务无止境的思想,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到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等各个层面,坚决杜绝工作拖拉、方法简单、态度粗暴、不思进取等现象。要通过我们的工作让服务对象在归集、提取、贷款的各个环节都能受到礼遇、感到满意。

三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住房公积金管理是直接面向群众的工作,是政府的窗口,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希望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一步依靠有效的制度加强管理,依靠科学的管理创造效益。要增进团结,提高凝聚力。作为一个集体、一个团队,每一个成员必须围绕一个共同目标,相互支持,通力合作,追求集体的成功。故意找事、挑刺的人,不利于单位发展、不利于事业成功,必将被大家所不齿。要完善岗位责任制,将目标责任体系细化到每一个科室、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身上,形成权责一致的运转机制。积极推行激励工作机制,实行绩效挂钩,充分调动全体同志的积极性。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住房公积金,来之于民,用之于民,服务于民。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项利民、惠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其地位和作用将愈加重要和突出。希望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和支持住房公积金工作,使公积金制度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安康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篇14:在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省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工作,部署20xx 年任务。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20xx年工作

20xx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省公积金事业的“关键年”,具有历史意义的一年。20xx年7 月19 日,厅公积金监管处正式挂牌运行,应该说我省住房公积金事业从此翻开了新的一页,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迈入常态化。一年来,在厅党组和各市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的干部职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在创新机制、完善制度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超额完成了省政府责任目标,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发展的轨道,发展势头良好。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的特点:

(一)超额完成省政府责任目标

截止到12 月底,全省有4.5 万个单位,476 万名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全省住房公积金归集覆盖率达到66.56% (省定责任目标64.83% ),比省定责任目标高出1.73个百分点;资金使用率达到63.35% (省定责任目标58.06% ),比省定责任目标高出5.29 个百分点。

(二)主要经济指标有增长

截至20xx年12 月,全省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242.56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6.11%,累计归集1196.42 亿元,归集余额803.16 亿元;当年发放个贷96.78 亿元,累计发放522.90 亿元,个贷余额371.96 亿元,职工个贷率达46.33% 。当年实现增值收益7.82 亿元,累计实现增值收益35.08 亿元。全省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平稳,归集覆盖面、资金使用率稳步提高,各地住房公积金在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尤其是在住房保障工作中的地位和职能作用更加突出。

(三)服务工作有进步

今年,各地按照住建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围绕管理抓服务,抓好服务促管理”的总体思路,制定方案,认真部署,切实推动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各地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郑州、安阳中心还在服务大厅实行朝九晚五工作制和值班经理制度。二是改善服务环境。重点加强了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服务网点等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三是积极发挥信息化作用。通过机房建设、系统升级、开通热线、开办网站,打造信息化服务平台。郑州中心开通了电子监察系统,实现了对各网点服务大厅视频监控全覆盖。四是加强了队伍建设。通过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业务知识学习,举办形式丰富的培训、岗位技能竞赛等,增强干部职工文明服务的自觉性。如商丘实行“5+2”工作法,要求中层干部双休日在服务大厅轮流值班。五是加强了信息宣传工作。各地都能够及时公开服务事项、服务标准、工作流程、办结时限。同时,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政策、发布信息,营造公积金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支持保障房建设有成效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适时调整政策措施,加大公积金支持职工购买普通住房的力度,并重点对中低收入和购买中小户型的职工家庭给予适当倾斜。截至20xx年12 月底,全省当年提取住房公积金94.68 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6.78 亿元,支持了广大职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同时,提取增值收益1.50 亿元用于支持政府廉租住房建设,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今年,洛阳中心启动了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已向5 个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发放公积金贷款2.3 亿元。

(五)建章立制工作有进展

一是各地基本建立起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个人贷款审批、财务会计核算、目标责任考核与奖惩、责任追究等一系列的工作制度。实现了以规章制度管事、管人、管权。二是加强了公积金风险防控机制的建设,建立了个贷风险防范预警体系。通过严格审核贷款对象,抓好贷后资产管理,建立健全逾期贷款催收机制等方式,有效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质量。三是部分城市积极完善公积金管理业务系统和服务信息系统。不但为资金安全提供了技术保障,而且为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效能的提高提供了保障。

( 六) 直管县体制改革工作有突破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赋予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规定、以及我厅下发的《关于支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省厅会同省编办、财政厅、审计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银监会河南银管局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省直管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的通知》,从政策层面上理顺了省直管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目前,10 个省直管试点县(市)中有8 个县(市)已成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其中,汝州、滑县、邓州已核定了人员编制和内设处室。其他各地资产审计、人员移交等工作正稳步有序推进。

(七)文明创建活动有提升

按照住建部对开展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总体安排,全省住房公积金行业扎实开展了文明创建活动。活动中,各管理中心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社会知名度;改善办事环境,提升服务品质;加强窗口管理,打造服务品牌;强化素质提升,促进效能建设;简化办事流程,推动业务创新;健全规章制度,推进规范化建设,确保了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今年,漯河中心、焦作中心荣获了“河南省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郑州中心、漯河中心继续保持了“河南省优质服务窗口”荣誉称号。通过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全省住房公积金行业创建文明单位的理念进一步得到增强,行业文明之风整体向好,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以上这些成绩是来之不易、克服了不少困难,是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积极工作取得的,应该给予充分肯定。在此,我代表省建设厅党组对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做出辛勤劳动的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在座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的中央经济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对国内外的经济形势进行了全面分析,当前,我国经济增速虽仍处在合理区间,但经济增长下行压力较大,各种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上升。自去年以来,由于受国内通胀压力、房地产市场风险、金融风险等的影响,各地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受到了一定冲击,一些企业因停产、破产或兼并,裁员减薪等,使公积金实际缴存人数减少,导致归集量增幅下降,影响了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同时,由于受国家财政、金融和货币等宏观调控政策以及房地产“限购”政策的影响,职工对未来住房价格下行的预期加大,持观望态度,使住房公积金个贷也受到一定影响,而且从目前的形势看,这种影响还将持续。特别是去年央行6 次调整了住房公积金存贷利率,对各地公积金增值收益水平影响很大。对此,我们一方面要紧紧把握住国家和行业宏观调控政策的大方向,“顺势而为”。另一方面,要针对经济运行、行业动向的各种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的变化,加强预研、预判、预测,使决策更具针对性和指导性。

当然,困难机遇同在,挑战发展并存。在看到困难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工作中的有利因素。今年,国务院制定下发了《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这个《指导意见》中已明确提出,要“加强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在刚刚召开的全省建设工作会上,洪涛厅长在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力度”。住房公积金作为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在新一轮的跨越式发展中尽快融入到实现中原崛起、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大潮中,积极谋划和思考,意义深远。因此,我们要围绕中心,着眼大局,抢抓机遇,创新思路,扎实工作,把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势发挥好。

把握机遇的另一方面是既要知道我们的优势,又要认清我们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从目前我省公积金行业发展来看,有几个方面的问题不容忽视。一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不平衡,部分城市缴存率仍偏低。截至20xx年末,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率覆盖率为66.56% ,比上年同期有所增长,但仍有7 个城市缴存率低于50% ,有2 个城市低于40% 。二是全省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仍处于较低水平。截至20xx年末,我省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为63.35% 。个贷率为46.33% ,其中有8 个城市的个贷率低于40% ,特别是行业管理分中心平均个贷率仅为24.07% ,低于全省22 个百分点,远低于全国62% 的平均水平。三是行业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各管理机构在机构设置、业务管理、办公环境、规章制度等方面,缺乏统一的规范,在资金监管、会计核算、费用控制、风险防范等方面缺乏有效管理。四是服务工作的水平还不高。特别是服务大厅的建设明显滞后,有的还没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办公环境狭小,软硬件设施远没有达到一站式的服务要求。在服务专线、查询终端、公积金网站等服务平台建设上都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另外,行业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还不完善,管理机制还不健全,全省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建设标准、运作模式还不统一。对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抓紧研究解决。

三、20xx 年重点工作

20xx 年我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总体思路和厅党组的统一部署, 围绕“抓监管,防风险;抓制度,夯基础;抓队伍,提服务;抓宣传,扩影响;抓重点,保进度”的工作要求,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中原经济区建设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全省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

按照这一指导思想,我们今年重点抓好以下九项工作:

( 一) 确保完成省政府责任目标

去年12 月29 日,全省建设工作会上,各市向省政府递交了20xx 年工作目标责任书。其中,今年仍然把住房公积金归集覆盖率和资金使用率作为省政府责任目标下达到各市和直管县。我们将加强各地对省政府责任目标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和考核工作,对落实情况要发通报,希望各地要认真研究,尽早把任务分解下去,狠抓落实,确保年度责任目标的完成。同时,各地要积极做好“健康推进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课题调研,研究在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常缴存的基础上,如何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的归集扩面工作,切实把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的强制性要求落到实处。这方面,郑州市的做法值得学习。

(二)抓好试点城市工作

试点城市工作既是国务院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指导意见》的明确要求,也是住建部20xx 年度的重点工作。2010 年,洛阳成为全国28 个试点城市之一,为全省大部分城市的试点先行一步,提供了借鉴。因此,今年我们要积极向国家争取,扩大我省试点城市数量,从资金规模上加大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特别是公租房建设力度。

( 三) 积极开展内部审计

20xx 年, 我们将重点加强住房公积金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按照预定方案和进度, 采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方式,委托中介机构尽快进驻,分批次、分阶段开展审计工作,计划每年按照30%-50% 的单位比例开展行业审计,从而达到绩效考核与内部审计相结合、倾听基层与监管指导相接合、调查研究与推动工作相结合的目的。

( 四) 加快建立省级监管平台

在对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业务操作系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住建部实时镜像各城市中心全量业务、财务数据和开户银行资金账户明细数据的工作要求,督促各城市中心尽快落实镜像工作任务,全面梳理住房公积金数据,建立与监管系统数据元的映射关系,逐步完成省、市、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联网对接。实现省级监管平台对各地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实时监控,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

( 五) 加强业务管理规范

一是按照住建部《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管理中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建立重大事项备案制度,要求各管理中心对管委会决策事项、大额资金调动、银行账户开立、年度审计报告和住房公积金年度运行情况要及时向省厅备案。三是完成业务重点研究课题工作,并在修改完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成文的制度规范予以印发,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工作。

( 六) 加强业务培训

今年要在全省住房公积金行业系统内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工作。分层次、分专业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通过各类专题培训、专题讲座、岗位轮训提高行业干部职工的整体业务素养和管理水平。同时,组织行业人员到先进地区进行学习,开拓眼界,打开思路,加强沟通联系,建立交流机制,营造公积金文化氛围,增强公积金发展的生机和活力。

( 七) 加强信息宣传工作

20xx 年,信息宣传工作的重点一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要求各地要明确专人报送信息,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1-2 次针对信息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信息采集的内容、范围、途径,报送要求,并将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二是加强网站建设。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利用网上平台,反映行业发展动态。三是办好工作快讯。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长短结合的方式编发工作快讯。另外,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报道住房公积金业务,积极争取人大、政协的支持。

( 八) 推进省直管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按照《省直管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加强对全省直管县(市)住房公积金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分步骤、分阶段推进省直管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确保各省直管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改革在机构设置、人员移交分流、业务资产划分等方面落实到位。

( 九) 继续加强文明创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要继续加强对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落实文明创建责任。搞好文明创建活动的宣传动员,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自觉投入到文明创建活动中,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文明创建的良好局面。同时,各地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管理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体系。要把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作为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基本规范常抓不懈。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确保资金、队伍两个安全。

同志们,今年的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要以更加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更加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更加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更加扎实有力的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我相信,只要全省各地住房公积金系统的干部职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集中精力,开拓创新,我省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一定会更高效、更规范、更科学,我们也一定能在全省上下大力开展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新时期做出更大的贡献,实现更大的跨越。

篇15:在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关于在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一、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省自1993年逐步建立起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各地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取得了较大成绩,对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完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促进住房金融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1998年国务院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后,我省的公积金管理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轨道。到2003年底,有133.7万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42.6亿元,累计向近16200户家庭发放了个人贷款,有效地提高了职工特别是广大中低收入职工的购房支付能力,扩大了个人住房消费需求,对拉动经济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我省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还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有的问题还相当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住房委员会制度不健全,房委会决策流于形式,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置不规范,多头管理,经营分散,有的县(市)至今还未建立公积金制度,影响了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二是部分企事业单位未交缴公积金,相当数量的企业没有按规定建立公积金制度,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尤为严重,致使我省公积金归集面窄,归集额少,仅占全国归集额的1.4%,排在全国下游水平,远远满足不了我省城镇居民对住房公积金的需求。三是全省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数额较少,仅为公积金归集额的11.3%,致使大量公积金闲置,影响了住房消费的启动和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四是违法挤占、挪用公积金数额较大,违规发放贷款的现象时有发生,存在着公积金风险的隐患。到2003年底,我省挤占、挪用的住房公积金和项目贷款余额达2亿元,其中逾期贷款约1.9亿元。另外作为抵贷实物仍有1.7亿元资产未能兑现归位,部分资金被挤占、挪用,一些项目贷款很难收回,已成为建设部重点检查的对象。

上述问题的产生,有法律、法规不完善的客观因素,但主要还在于我们自身。一些地方政府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的、意义以及住房公积金的性质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住房公积金就是财政性资金、部门资金。因此长官意志盛行,大量挪用于城市建设、项目建设,甚至挪用到与住房无关的项目上;有的地方政府及其管理部门法制观念淡漠,不按《条例》的规定办事,甚至把严重违反《条例》的行为,比如在《条例》颁布后还违规发放新的项目贷款和单位贷款,当作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一些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只求管住,不求用好,怕风险,怕麻烦,个人贷款设定条件过高,手续复杂,时间太长,为群众服务的意识不强;有关部门的监督,特别是《条例》确定的财政监督原则没有落到实处,一些地方往往仅限于管理费用的审核,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和使用的全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督。对于我省住房公积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省政府非常重视,专门召开省长办公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要求,制定了《*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实施方案》,在公积金决策体制、管理机制、管理内容、监督手段等方面都进行了调整和加强。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顾全大局,从维护群众利益、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全面贯彻落实好国家的《条例》、《通知》和省政府的《实施方案》。

二、要落实责任,明确我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重点

在新的形势下,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核心,是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决策机制,理顺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加强对公积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提高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这个核心,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调整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决策体系。目前普遍存在的政府分管领导、挂靠部门领导和管理中心主任代替住房委员会决策的状况,是住房公积金决策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按照国务院《通知》、《条例》和省政府《实施方案》的要求,尽快成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形成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管委会是决策机构,统一行使对住房公积金使用和管理的决策职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其他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干涉管委会的依法决策。各地要严格按照《条例》中“三个三分之一”的规定,规范人员组成。要选聘具备履行职责能力、懂得国家方针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管委会委员,切实维护缴存人的利益,确保公积金安全运行。管委会要抓紧制定章程,完善工作制度、会议制度、表决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履行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等职责,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防止住房委员会决策流于形式。各地要在6月底之前,完成管委会的组建工作。

二是调整和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公积金管理机构的清理整顿和调整撤并,是当前任务最重、矛盾最多、困难最大的一项工作。各地在机构调整中既要做到公积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不断、不乱,又要做到人员妥善安置和资产安全,保证稳定。《条例》规定,每个设区市只能设立一个管理中心,县(市)管理中心都要在全面审计的基础上,按照“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原则全部进行撤并,调整改组为新管理中心的业务经办网点,作为管理中心的办事机构,负责一定范围内的具体管理业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非营利性的独立事业单位,直接隶属于市人民政府,不得挂靠任何部门,也不得与其他任何单位合署办公以及投资、参股或兴办各类经济实体。

三是健全和完善住房公积金监督体系。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是确保各项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公积金安全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要针对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定期执法检查制度,切实承担起《条例》赋予的指导职责。省建设厅作为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的牵头部门,对加强监管负有重要责任,要会同联席会议各成员部门,建立自上而下的监管体系,定期对各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通报情况。财政部门要按照《条例》要求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的全面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必须有财政部门参加。人民银行各支行要依法加强对经办银行承办公积金金融业务的监管,规范专户设置。审计部门要严格实施年度审计制度,防止资产流失,提高管理效率。要建立全省住房公积金信息网络系统,建立住房公积金举报制度、公开曝光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高监督水平。严肃查处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随意干预而造成公积金损失的,必须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加快回收项目贷款和违规使用资金。住房公积金是政府强制实行的、个人所有的长期住房储金,不同于一般的自愿储蓄或投资。如果公积金管理不当流失了,不仅损害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而且会影响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引发金融风险,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要按照“谁决策借款、谁负责回收”的.原则,对被挤占、挪用的住房公积金,交由原决策机构和决策人负责,于今年6月底前全部收回;对违规发放的项目贷款,要在今年年底前全部收回。因违规使用资金而造成

公积金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是强化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高个人住房贷款使用比例。

加强公积金的归集工作,向符合条件的购房职工发放贷款,支持他们尽早买房,改善居住条件,使群众得到实惠,是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根本意义所在,也是在公积金管理中为群众谋利益的具体体现。要树立效益观念、风险观念、竞争观念、服务观念,积极拓展贷款范围,向所有符合《条例》规定的职工发放贷款,规范发展个人贷款业务。要认真解决贷款条件过高、手续繁杂、审批时间长等问题,充分考虑中低收入居民的实际承受能力,切实降低担保、评估、公证、保险、抵押登记等个人贷款费用,减轻职工负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都必须做到条件公开、程序公开、时限公开、决策公开,接受管理相对人的监督,防止以权谋私。要进一步强化归集工作。住房公积金具有政府规定的强制性,《条例》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必须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尽管是事业单位,但《条例》授权其在规定范围内可以实施行政处罚。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执法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提高归集量。特别要抓好非国有经济等薄弱环节的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工作,为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权益意识和缴存积极性,引导居民个人贷款购房,促进住房消费。

三、要加强领导,确保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关系到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关系到城镇住房建设和居民居住水平的提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一是要认真做好管理机构撤并调整工作。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直接涉及缴存人的利益和资金的安全,省政府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并从建设、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和人民银行抽调了专人组成了办公室。各地、各部门也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思想统一到《条例》和《通知》的精神上来,相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抓紧制定机构调整实施方案,报省政府审批后执行,确保在10月底之前完成机构调整工作。

二是要严肃纪律,认真做好移交工作。各地要按照《关于严禁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中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通知》要求,按规定冻结现有管理中心的资产和人员编制,分步实施好“冻结、清理、审计、移交”四步清理、核实环节,保证资产平稳移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要认真执行各项政策,严格遵守纪律,做到令行禁止。有关人员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拒不配合,妨碍并帐、调整工作的进行;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待机私分财物,不准突击提干,不准擅自扩充编制,不准滥发奖金和实物。对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三是要精心组织,妥善做好富余人员的分流工作。在机构调整中要加强思想政

治工作,及时解决好出现的新问题。特别是在制定调整方案时,必须同时明确人员调整和安置任务,保证机构调整工作的稳步实施。新的管理中心要根据本人意愿、工作需要和业务能力,对现有人员优先择优留用;未留用的富余人员,要妥善做好分流安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在全县信息工作会议上讲话

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讲话

在全市地方志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物价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镇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水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教育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烟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讲话

在全县防汛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集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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