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isha”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20篇老人力随笔作文,下面是小编整理后的老人力随笔作文,欢迎您能喜欢,也请多多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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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老人力随笔作文
老人力随笔作文
人一旦上了年纪,就会变得越来越健忘,“呃——那个什么……”经常会冒出类似的话语吧!
这种状态我们称之为“老人力上身了”。一般说来,这是人上了年纪后才可能出现的现象,有人称之为“老年痴呆”“老糊涂”,而我们却偏要说:“那家伙的老人力真带劲呀!”
这样说的话,会觉得随着年纪的增长,人的积极性也上来了。
人上岁数,开始丢三落四了。不过对于自己来说,这只是迈向未知领域的开始,仿佛迎来了人生的第二春。
又仿佛是乘上宇宙飞船,闯入人生的旅途,一路颠簸前行。从幼年区域闯过少年区域、青年区域,又从中年区域逼近老年区域。于是,拥有了从未体验过的“老人力”。
其实,即使不去老年区域,人类原本就有忘却力。当记忆力的发动机嗡嗡作响的时候,在旋转轴的另一侧,忘却力也被释放了出来。
我已年过花甲,被称为“痴呆老人”也没有什么不可思议的。所以,对于这样的称呼,我并不感觉特别沮丧。不过又听说,大家似乎也觉得这种叫法有点不妥。于是,在一次大家共同赴外地考察下榻某地的晚上,有了这样的`话题。 顺便说说,所谓的路上观察学会其实不过是个由区区数人组成的小团体。大家相约去外地考察时,才有一同住宿的机会。
那一次,我碰巧和藤森照信、南伸坊同住一个房间。其时,妙语连珠,诸如好友间的笑骂、嘲笑等,可谓应有尽有。我就是和这二人一边聊着“痴呆老人”的话题,一边陷入了思考。在我看来,这二人也逐渐老糊涂了——想不起名字、记不清事儿、想不起日期,而且这种状态逐渐常态化了。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把“长老”叫做“痴呆老人”毕竟不太合适吧!反正大家迟早都要变成老糊涂的,所以,还是想个稍微妥帖点的词语吧!既然这样,为什么不把“痴呆”看成是一种新能量,并赋予它一种积极的意义呢?叫“老人力”如何?就这样,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有人把“老年痴呆”看成是一种新能量。
篇2:老咸菜随笔
老咸菜随笔
因为血压的关系,我的饮食受到商老师的管制,所以我有一段时间没闻到咸菜的味道了。真的有点想吃咸菜了,特别是老咸菜!
在以前,临近冬天,村里人就把从地里收获的白萝卜、胡萝卜、疙瘩、洋姜,甚至还有辣菜缨子、脆嫩一点的白菜疙瘩,偶尔也会有几块红薯,清洗干净之后,一起都放进院子里的一口大缸内,倒上清水,放进相当数量的粗盐,简单腌制一个冬天!等到来年春天春分节气,再把这些腌好的咸菜,从缸里捞出来,晾晒,然后加上大料等一些作料上锅煮熟!这就是所谓的老咸菜了!
别小看这缸咸菜,这可是一个农村家庭一年的下饭菜,而且这还是比较富裕的家庭才有的,日子过得差一点的 ,咸菜是不够吃或者吃不上的,一年中要有一段时间蘸着盐水,下饭了!
其实那些蔬菜在缸里腌制一个多月后,就已经入了味。我们会把他们切碎,放上一点酱油醋,偶尔也会倒上些许香油,于是这些生咸菜就成为我们餐桌上的美食了!
毫不夸张的,这些咸菜在当时对我们来说真的.是美食!在我们小的时候,吃饭时,姐妹几个都不说话,一边忙着忙嘴里送干粮,一边不停地用筷子抢咸菜吃,等大人收拾完锅灶过来,我们姐妹几个会把一大碗咸菜几乎消灭殆尽!
当然,有时候其中某个孩子因为抢的太成功,咸菜吃得太多,会齁到自己,会咳嗽会上火。
所以有一次父母一着急,把小半碗咸菜,一下子扣进某个抢得最欢的孩子的饭碗内。于是大家都不再吱声,变得很老实,开始无声无息的喝自己碗里粥,吃自己手里的馒头!
到我们达到入学年龄,开始上小学的时候,我们会在夏天带一酒瓶白开水去上学,预备渴的时候饮用。有些时候,我们也会趁大人不备,放几根咸菜在水瓶里!现在我已经记不得,白开水加老咸菜,是什么味道,只记得,自己真的这么做过,而且别人也这么做过,而且喝这样的水的时候,是很得意的!
在我上初中的时候,因为学校只提供份饭-----早晚每人一份粥一个馒头,中午每人一份菜汤两个馒头,咸菜,也是我们去上学必带的东西,作为早晚下饭之用。当然,比较讲究的家庭,会把煮熟的咸菜,下锅炒一下,有了油星得的咸菜味道会更显诱人!这样的咸菜,一般都会在一天之内,被同班的同学哄抢的一根不剩!
甚至到了九二年,我们的饭桌上也很少见到炒菜。记得我一个一周多一点的外甥女放在我家,让我母亲照看。平日里我们也会给孩子一碗玉米面的稠粥,然后放上一点切的碎碎的咸菜,一周的孩子,见到粥中有咸菜,就会大口大口喝的很香,如果端给她没有咸菜的粥,她就会拒绝吃饭。
咸菜,老咸菜,作为主菜,在我生活中出现了二十多年。等到我结婚后,工资虽然不高,但是我们每顿饭都能炒上一点蔬菜吃,我真的觉得很满足了!但是我还是会思念老咸菜的味道,经常从老家带一些来,作为餐桌上的点缀,多少吃一点,感觉日子很圆满。
只是近几年,我身体不大好,我自己很注意商老师也限制,咸菜菜吃得少了!但是有一阵子不吃咸菜,我就觉得嘴里没滋没味,生活中好像少了点什么!不过,现在村里人生活水品也提高了,也很少腌制老咸菜,而且就是腌咸菜,也不会做很多,我也羞于张嘴讨要!
改天吧,改天我一定回老家向哥哥姐姐要一点,解解馋!
篇3:老人与狗随笔
老人与狗随笔
养过狗的人都知道狗重感情,还特别听主人的话,有的狗还特别“忠于职守”。
我的邻居王大爷也养了一只狗。大爷的老伴几年前去世了,一双儿女都在外地工作生活。大爷不愿离开老家跟儿女去外地生活。于是,这只狗就成了他最亲的“家人”。
我每天下班都要经过大爷的家门口,大多能看见他坐在门口那张靠背椅上,狗儿总是蹲坐在他脚边。老人神情宁定地看着不远处的风景,狗狗也神情宁定地看着同一方向,老人与狗都好像在思索着什么,他们是在思考同一问题吗?
有一次,我好奇地与老人闲聊起来。
我问:“大爷,这狗您养了多少年了?”
大爷顺手抚摸着狗的头,深情地回答:“十年了!”只见狗狗也顺势轻舔大爷的手,头亲昵地轻轻触碰大爷的小腿。
我说:“那您和它感情很深吧?”
“那还用说,它就像我的孩子一样。”
突然,老人神色有点伤感起来,他接着说:“可它毕竟不是我的孩子啊,它今年已经十岁了,狗生长一年就相当于人生长七年,按这样算,它已经是七十多岁的老人了。”
大爷苦笑着说:“它就是我的老伴啊!”
听着老人的话语,我若有所思。大爷也已经七十多岁了,这只狗还能陪伴大爷多少年呢?孤独是人生中悲伤的事,谁都不愿意寻找孤独,但孤独有时候会找上门来,让你躲都躲不开。
我们的楼房对面是一个小公园,大爷每天早晚都会带着狗去公园走走。清晨,晨练的人是公园的一道风景,而大爷和狗是另一道风景。跳舞的'、打拳的、急走的、跑步的,他们就像一支青春的乐队,鼓点遒劲而激越。大爷和狗踩着缓慢的步子,就像一首古老的牧歌,深沉而悠扬。大爷和狗几乎是并行,有时大爷会走得快了几脚,他就停下来等狗狗。有时狗狗快了几步,它也会停下来回头张望大爷。这时,我才明白大爷说的那句“它就是我的老伴啊”的真正含义!傍晚,夕阳西下,落日的余辉洒在公园的小道上,大爷和狗狗依然踩着缓慢的步子,悠悠地行走在小道上,给夜幕将临的公园增添了几分宁静和清冷。
大爷每次到公园去都要经过一条小街,小街上车流不断,特别是上下班高峰,情况更是严重,行动敏捷的年轻人穿过时都要小心,行动迟缓的老人要穿过就更加吃力了。
一天下午,大爷带着狗照常穿过街道往公园走。当走到路中央时,一辆急驶而来的电动车眼看就要撞向大爷。这时,只见陪在大爷身旁的狗狗“嗖”的一下冲到大爷的前面,用自己的身体把大爷挡住在了危险之外。电动车一个急刹,可是,已经把狗狗撞倒在一米之外的地上了。只见狗狗躺在地上动荡不得,发出阵阵哀吟,身上有的地方已经血肉模糊,鲜血直往外流,地上不一会就有一滩血迹。等大爷反应过来,一切都晚了。狗狗睁大着眼睛,看着走过来抱起它的主人,眼里流出了不舍的泪水。大爷不断地呼唤着狗狗的乳名,失声痛哭,伤心不已。狗狗在大爷的怀里,渐渐没有了声息,离开了与它朝夕相伴十年的主人。骑电动车的小伙子一个劲地向大爷说“对不起”,善良的大爷没有责骂小伙子,只带着哭腔语重心长地对小伙子说道“你以后骑车慢点,老天给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在大家的提醒下,小伙要赔钱给大爷,可大爷没收,他说“钱了却不了我对这只狗的恩情,狗为救我付出了生命,而我还要用它用生命换来的钱,我怎么忍心啊?”
大爷的狗个头不大,论岁数也已经是十岁的老狗了,可在关键时刻却能迸发出那么大的能量,是什么给了它这么大的动力?是爱!是大爷这么多年对它付出的爱。狗是世界上最重感情的动物,它用壮举回报了它主人这么多年的付出。
没有了狗狗陪伴的大爷很少去公园散步了。偶尔去走走,只要有狗从他身边过,他的目光就总会停留在狗狗身上,跟着狗狗的身影,注视很久,一直到它们消失在他的视线里。看上去,大爷比以前显得更孤独了。
有一阵子,大爷的房门紧锁,一连好多天我都没看见大爷的身影。一打听,才知道大爷生病住院了。我正在为老人身边无亲人陪护而担忧时,终于有一天看见大爷的女儿陪大爷出院回来了。
过了几天,大爷的房门又紧锁了,门上出现了“房屋出租”几个大字。
篇4:老童生随笔散文
老童生随笔散文
作为老童生,嗜好无论如何都无法改变的。不光他自己这么想,他老伴、儿子、儿媳、孙子,全都是这么认为。
上午的考试一散场,老童生就一脸正色地问表情复杂的考生:作文,作文究竟是怎样的题目?大约考生们还都没回过神来,也许是对他的问话没大听清,没人作答。老童生真的有点扫兴,后生们都考糊涂了吧?考场外已经没人了,是都走光了,他才没意搭思地转回身来,家走。
实在说,老童生的午饭都没吃好,因为他挨个问家人,谁知道上午的作文题目究竟是什么呢?家人顶烦他关注这个,所以,七嘴八舌地声讨他,似乎该是必然的结果。“你关心那个有什么用?”说话的,是他的老伴。老伴爱他、疼他,可谓几十年如一日,即便他在写作上再没出息,老伴也从没嫌弃过他。
不过,最近几年,他对每年的高考作文题目格外关注,却遭到了老伴的反对,不是别的,家里没有中学生,关注那个有用么?老伴的想法,与老童生的观点,正好完全相反,人家老童生的想法是:积累经验,总结教训,对后来者,是个很好的帮助嘛。
可是,每当他的想法一出口,就遭到了一片声讨:“谁听你的?”尖利的声音,不用问,是儿子抢先说。
“爸,人家如果给您稿费,我看花点心思,还是可以的。”儿媳对公公说话,一向是斯斯文文的,尽管骨子里的想法和表面不一样。
“爷爷爷爷,是你家的事情吗?”
老童生遭老伴的.声讨,遭儿子的斥责,遭儿媳绵里藏针的奚落,全都不恼,惟独对孙子的话,怒从心头起,他反问孙子:“谁教你这么自私?小小年纪,什么时候是个头?”
孙子却一点不在乎:“人不为己,天诛……”话音没落,爷爷一个耳光煽过去,屋里立即像开了锅一样,这回,老童生真正陷入被声讨的境地之中了。
晚饭过后,屋子里很安静,老伴、儿媳、儿子、孙子,全在客厅里看电视,惟独老童生在厨房的角落里的旧电脑前呆坐着,这时,他已经查找到了全国、广东、山东、上海等地的作文题目,他觉得,今年的高考作文题目出得忒一般。不过,对于助人的歌手遇到了困难,被他帮助过的人却无动于衷的过节,讨论一下,还是很必要的,不但可以以正视听,还能使年轻的一代懂得应该怎么样,不应该怎么样。他想了想,似乎是想好了,一双瘦骨嶙峋的手,在键盘上缓慢地敲击起来,文章很快成就了。他又反复检查了几遍,以为是病句、错别字以及标点不够准确的,统统改正过来。然后,习惯地发在网上。他满足地起身,上厕所,见客厅里只剩老伴和儿子,儿媳和孙子不见了,他们去了哪里?别看中午那不愉快还哽在他的心头,可他对儿媳、孙子的自私表现是理解的,如今的后生……现代意识……他从厕所出来,仍没见儿媳、孙子。出于好奇,他往孙子的屋里张望,见孙子和儿媳正趴在电脑前看着,孙子见他,把虚掩的门关上了。从孙子的眼神里,他似乎读出了什么秘密。
第二天,家人都出去了,孙子上学,儿子媳妇上班,老伴去了菜场,老童生打开孙子的电脑,在孙子的文集里,找到了孙子最新的文章,题目是:《爷爷今年的高考作文仍旧是零分》。文章虽然简短,但思想还是集中的,也还算切题,不过,文章里,把爷爷写成了守旧的古董……有些话,是大人的,他想到了儿媳,孙子的作文,历来都是儿媳指导,甚至她亲自捉刀……
“我就这样了……可孙子呢?”想到这里,老童生的眼前,突然飘来荡去的,尽是那些被歌手资助过的、而又忘恩负义的面孔……
篇5:老岁月老电影随笔
老岁月老电影随笔
广场上的露天大屏幕每天都在播放老电影,观众真不少。看着老电影,一些有关与电影的往事,也像电影一样,在我的脑海里一幕幕放映起来。
我在童年和少年曾是一个十足的影迷,为了看电影哪怕是在日晒雨淋下走上几十里路,然后再站着看也乐此不疲,说起来与电影结缘也有四十年了。
电影确实是那个时代的标志性印记,精神财富匮乏年代中一点相当可怜的调剂品。如果能看场电影,那就格外惊喜。在我的记忆中的电影领地,是职工礼堂或连队的'露天白墙,每次连队放电影,附近连队的人都会赶来,那时候消息闭塞,每个周末,我就盼望“今晚有电影”的好消息。有时因消息不准,白跑一趟,大家就互相调侃,说你看的是《月亮照白墙》,他看的是《白跑路的小英雄》,听着自己取的电影名,也会开心大笑,忘记白跑一趟的遗憾。
记得我读初二那年,离学校最远的一个连队中午要放电影《霍元甲》,我和许多同学都去了,电影太精彩了,屏幕上的“再见”俩字出来,才把我们拉回现实,急忙赶到学校,下午第一节英语课已经上了半个小时!英语老师罚我们抄单词,每个一百遍,有几名同学竟然炼会了用两支笔一起写单词的功夫呢!
再后来有了网络电影,我“恶补”了好多电影,大部分是战争片,里面的英雄人物仍令我产生敬佩之情,这些老电影向人们展示了一种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我觉得应该珍惜,应该赞美。看老电影,虽说是重复看,但是我依然会兴奋,依然会感动得流泪,那是我人生难以割舍的情节,看的不仅仅是电影,更是一种记忆,一种岁月,一种历史和梦想。
篇6:班主任老晋随笔
班主任老晋随笔
初三那年,老晋是我们的班主任,他仅比我大5岁。
一见面,老晋直接点到我:“你,当班长!”
我晕了:“您也太逗了吧?查查我的履历,成绩糟糕,顶撞老师,打架。”
老 晋只说了一句话:“咱俩对脾气!”
从那时起,我对学习渐渐有了兴趣。老晋的课讲得真不赖,为了讲鲁迅,他连续一个月不刮胡子,胡子又黑又浓,跟鲁迅的.胡子一模一样,同时也理了发,每一根头发都直直地竖着。更为另类的是,他穿了一件土里土气的黑袍,直面全班同学。我们笑得肚子疼,后来,不笑了,就觉得讲台上站着的不是老晋,而是鲁迅。“鲁迅”嬉笑怒骂,说古道今;我们洗耳恭听,受益良多。
那时,学校的管理很混乱,很多学生被校外的小混混骚扰。最让老晋担忧的是,“四大校花”统统在我们班。
一次晚自习,老晋正在讲课,三个混混破门而入,领头的那个气势汹汹,显然是“老大”。他直奔“第一校花”赵颖:“做我女朋友吧!”
赵颖吓得浑身哆嗦。
这时,老晋走过来,只一个字:“滚!”
话刚说完,“老大”的小弟抽出了铁链子,直奔老晋。我立即起身,操起一条凳子甩了过去。
很快,全班乱成一片,我带几个男生冲在前面。
老晋很淡定,依然是一个字:“打!”
三个混混被打得鼻青脸肿,想逃,门被堵了。老晋朝“老大”撂下一句狠话:“从现在起,我的这些弟弟妹妹如果有事,你们就完了!”
一些同学趁机说:“联系派出所。”
老晋却摆摆手:“就这么点破事儿,犯不着麻烦我那帮学生!”
自那以后,全班一片安宁,大家都服了老晋。
中考说到就到,全班一多半同学上了高中,还有几个上了中专。聚餐时,老晋说:“你们这个班,是最合我脾气的一个班,记着,不管什么时候,遇到难事,找我!”
我们都哭了。
三年后高考,我落榜,接着报名参军。老晋知道后,请我喝酒,说:“你有血性,适合当兵,去吧!”
此后,我时刻记着老晋的话,入伍第三年争取到一个考军校的名额。老晋听说后,兴奋得一连几天没睡好,搜集了很多资料寄给我。接着,不幸的消息传来,我超龄了,无法报考。老晋知道我的情况,我的实际年龄并没超,只是小时候报户口时报大了一岁。
为此,老晋专程给部队首长打电话。首长说:“需要市级户籍部门的证明信。”于是,老晋调动全部人脉,几番周折,开出了证明信。只是,军校招考已经结束。
退伍后,我找的第一个人就是老晋,老晋破天荒掉了泪:“哥没把你照顾好!”
我泪水横飞,与他紧紧抱在一起。
去年,老晋由于工作压力大等原因,不幸患上了脑梗死。不用谁招呼,知道消息的同学全回来了。大家守着老晋,泣不成声,直到他出院。
出院后,很多同学并未散去,天天陪他遛弯、聊天,甚至为他做饭。他的心情格外好,恢复得很快。
同学们说:“今年,我们毕业20周年,聚聚吧……”
“这段日子,咱们一直在聚啊!”老晋说。
我们早已泪流满面。
篇7:老何杂文随笔
老何杂文随笔
我再次见到老何的时候,他就是一个完全的陌生人。
当然,原本我们也谈不上认识,更谈不上熟悉。因为认识是两个人相互之间的事情,我能认识他,他未必认识我,哪里算是认识呢?同样,我对他算是有一些了解,而他可能连我是谁都不清楚,自然也算不上熟悉。
我关于他的信息来源主要是第三方和自己最初的记忆,比如村里的传言,比如他的一些实实在在的印记。尽管这些信息的来源多半是发生在我小的时候,而他的实实在在的印记有的已经斑驳,有的已经风化而逐渐模糊。
这些印记包括他曾经吹过悠扬的竹笛,拉过如泣如诉的胡琴,只是这些声音已然久远,我连自己究竟有没有听过都难以确认,不过的确久久地曾经在村里响起过,在村里的口耳相传中鲜活过;他还能用极短的时间在墙上写出潇洒的大字,画出逼真的画像。这些大字曾经频繁地出现在村子里最为显眼的墙壁上,激荡过许多年轻年老的热血,匹配过一个群情勃发的时代;至于他画的领袖像则更是出现在村里被称为“宝书台”(“宝书”的含义有一定年纪的人应该不陌生)的墙体上,那几乎是村里最为神圣的建筑,只是打我记事起,我并没有见过一副出自于他手的清晰画像。
我记事的时候,他已中年,在外面做起了生意,很少在家,据说是村里少有的几个富人之一。
他女人和两个孩子常年在家,但女人不种地,也不做其他农活,通常会提着一个竹制的小提篮到集镇上买菜做饭。别人拉着水牛扶着鉄犁和田野搏斗的时候,那个女人可能正在轻巧地磕着瓜子,不时还会流露出不屑的表情。他的两个孩子都是男孩,和我仿佛年纪,他们吃得零食穿的衣服,都是我们不敢奢望的。他们竟然有彩色蜡笔,而且可以肆无忌惮地用它画画。只要是他们画的画,老师都会表扬,因为他们的美术作业本上五颜六色,可以用彩色盖住粗黑的铅笔,只有他们画的花才是红色的,在灰白的年代和灰白的乡村,连老师们对于彩色都是倾慕的。
他们还画过天安门城楼,一层一层的,两端尖尖的,他们说那是龙的形状。我们没见过龙,但是见过河道里穿梭过得龙舟,确实能够对的上。
他家盖起了全村的第一幢二层楼房,楼梯就在我们称为“堂屋”而他们称为“客厅”的地方,从家里就可以直接上二楼。他们只是在极少的情况下才喊我们到他家楼房上玩儿,这个极少的情况是指他们心情极度高兴或者他们实在百无聊奈需要我们陪伴和慰藉的时候。
我也因此极其偶尔地看到了老何。当然那时人们还不怎么喊他老何,叫名字的居多,只是他究竟叫什么名字我已然记不大清了。他明显和我们不是一个世界上的人,他梳着整齐的头发,背在后面,露出宽阔的脑门,穿着笔挺的中山装和同样笔挺的西裤,每个纽扣都扣得严严实实,手腕上的手表不巧遇到了太阳光的`反射发出刺眼的光芒,同样刺眼的还有他乌黑的皮鞋,整个人始终不怒自威。满是泥泞的山间小路,他能把皮鞋维护的这样,直到今天,我都想不出他有着怎样的天才。
他的妻子我倒是常见,矮、黑、稍胖,喜欢耷拉着脸,较长,且很少有笑容,属于丢在人堆里一秒钟就能被淹没的那种女人。尽管她有时尝试着把自己弄得花枝招展,但就是没有办法在我们小孩子心目中留下什么好印象。即便是完全不更事的我们都觉得,这两个人的组合有那么点不对。而在我的记忆当中,我也几乎很少看到老何和她之间的交流,只是女人在打孩子的时候,老何会阻止,这倒是他们交流的最主要的渠道之一,尽管非常地不友好,也有后遗症,因为争吵之后女人便会没玩没了的哭嚎,半个村子都难以幸免。
村里的大人包括我父亲、外公等等有时会论及他,外公还和他做过生意,赞赏过他做生意的果断决绝,说他特别有魄力,舍得花血本,他想做的事情一般都能做成。外公说得事情我后来零零碎碎地知道了一些,当外公花了很大精力才说服自己给别人送烟酒以拓展生意渠道的时候,老何已经在烟盒里送钱了。两相比较、高下立判,外公立马就成了败将,而老何自然生意越来越大。
外公还渗透着这样一个信息,有本事的人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能做好。
他就是外公言语当中那种有本事的人,而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于有本事的人好奇心也越来越重,经过多渠道的收集,老何在我的脑海中轮廓越发清晰起来了。
十八九岁的老何(那时应该叫小何)初中毕业之后回到了自己的家乡,那时的他年轻、高大、俊朗,几年在外读书的经历把他身上的泥土气息洗刷殆尽,他声音洪亮,步履款款,一不小心会从嘴里说出据说叫做普通话的别扭言语。人们却不敢用惯常的轻薄来讥讽他,反倒觉得在他身上发生的合情合理,他的一举手一投足都成为村里大人小孩的关注所在。作为全村唯一的一个初中生,迅速地进入了众人的视线里。大队和学校都向他伸出了橄榄枝,他可以在大队充当一个团委书记的职务,也可以在村办小学里当一个民办老师。
他选择当了一名民办老师。
乡村破旧的教室里出现了一个年轻的见过世面的老师,成了新生代的先生,受到了全村老少的尊敬。每当夕阳西下,羊肠小路上,他的身前身后围满了半人高的孩子们,他会给孩子们讲故事,还会带着孩子们唱歌,在孩子们的簇拥下,他胸前飘扬的白色围巾轻盈地舞动着,像冬天圣洁的白雪。
他还会好几样乐器,一根竹笛是随身携带的,他能忽然从身后抽出来,只是轻轻地往嘴上一碰,立即就会发出清脆的旋律。孩子们只要是会唱的歌曲,他都会吹出来,村里的戏班子唱戏的时候,他只要听一遍,就跟一模一样地吹出来。
按照上级的指示,村里经常要搞宣传,因为他的横空出世,村干部有了主心骨。只要任务一来,队长大手一挥,叫小何来!何老师来了,微笑着,有求必应,写标语的时候他提起刷子在墙上一蹴而就,连不识字的队长都能觉察到他书法的遒劲有力;画领袖像,他也是稍作勾勒,和蔼可亲的领袖便出现在人们的眼前,人们虔诚地称颂着领袖,也顺带对那个画功非凡的年轻人久久地赞许。
他会当校长,当乡长,当市长,当省长,当画家,当书法家,当作家……村民们因为他而把所能想象得到的好事和美差搜罗殆尽;甩起辫子的姑娘们也开始吃吃地把自己和他联系在一起,终而觉得有些天高地厚,在泛起一阵红晕之后,姑娘们默默地低头,悄悄地远去。
他已心有所属。他恋上了大队书记的女儿,一个竟然也读过初中的农村姑娘,也在学校里当着民办老师。有学生据说都见过何老师经常在刘老师跟前吹笛子,还有学生说,办公室里只要何老师和刘老师在,其他老师们都会不约而同地有事出去。
但学生们不再谈论何老师了,也不大喜欢何老师了,因为何老师不知怎么地像换了人似的,上课的时候草草几句就结束,也不唱歌了,尤其是他从不离身的笛子有好长时间再也没有响起过,稍微大一些的学生更是煞有其事地向别人透露,何老师和刘老师两人走路的时候都离得很远很远。
夜晚,村子坠入沉寂,人们坠入梦乡,后山的竹林会因为山风的惊扰而发出瑟瑟的声响,冷不丁地,似乎就在竹林中间,传来了一阵凄惨的声音,那是胡琴的声音。那声音简直就是一个女人的哭泣,自始至终地哭泣,时而轻声呜咽,时而顿足捶胸,时而风雷震荡,时而低徊婉转,长歌当哭,久久不绝。
那是何老师在拉胡琴。起初听的时候,村民在赞叹何老师才艺的同时也能听出何老师遇到了事情,有些同情,也有些惋惜。可他天天如此,再好听的曲子也会稀释了人们的辨别能力,听众的情绪转为漠然,渐而厌烦。最后,人们也不管他拉什么曲子,统称为《小寡妇上坟》,而在人们的判断中,他也成了一个病人,病的名字叫做:相思病!
刘老师没有继续同何老师交往过,她选择了一个同村不识字的年轻人,和何老师的贫农出身相比,那个人不但穷到一无所有,而且家里还有军属的背景。刘老师没有爱上竹笛和帅气,而是爱上了出身和前途。
何老师并没有成为村里最为显赫的姑爷,而是被学校开除回家了,原因是他的相思病使他目光时常呆滞,记忆丧失明显,有时候会自顾自地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已经不适合再继续教书了。刘老师成了校长,而她木讷的丈夫一如既往地木讷着,从一根木桩变成了一个石桩。刘校长的所有热情和冷漠和丈夫没有丝毫关系,刘校长经常挂在嘴边上的一句话是“牺牲小我,成就大我”,村里能懂这句话的没几个人,她丈夫更不懂。
再后来,邻村的一个姑娘自愿嫁给老何,还说结婚可以冲喜,然后他就和这个姑娘结婚了,这个姑娘就是他现在的女人。
这个女人竟然真的让老何的精神恢复正常,几年后,他们还生了两个虎头虎脑的儿子。
再次谈论他,我已成年,老何一家已经全部进城,两个儿子在城里安家落户,不过,他的生意也戛然而止,因为他最主要的一个靠山——某一个国企倒闭了,他彻底断了财路。
十八岁的时候,我鬼使神差地走上他曾经呆过的那个学校的讲台,人们会偶尔谈论他。我的好几个同事和他一道共过事,我半开玩笑地问过那些同事,是什么样的一个女人能让一个青年才俊真的想不开?就在我的身边,就在不久前还有过这样令人唏嘘的爱情吗?我的同事笑了,什么样的女人?长得还不如他现在的女人!看到我可能要往地上掉的下颏,同事说:“没什么奇怪的,那个年代和你们现在不一样”,可他又迅速改口:“也不完全不同,现在领导家的姑娘也还是很吃香,不过大队书记肯定不像以往那么吸引人”。
又停了一会儿,我那同事又改口:“还是不一样的,那时候的爱情可能是一种荣誉吧!”
那个女人不是校长吗?现在怎么样?
她算个什么校长!小学三年级水平都不到,哪里能当校长。运动结束后,她父亲的书记当不成了,所有人都要通过考试才能决定是不是还能当老师。她不敢考试,自己回家了,吓得!
那老何也可以考试啊?
他是小聪明啊!出去一圈跑下来,看不上老师了,哪里还会考试呢?老师是清水的衙门,不如做生意来钱快,就转行做生意了。还是急功近利了一些,当老师安稳,他到老了,不见得会比老师好!
我听说他是个全才,是真的吗?
我同事笑了,看在什么年代,在那个年代,山里的初中生当然是人才。现在你说初中生算人才吗?
可他是不是有很多特长?比如书法,比如绘画,比如音乐等等,村里都把他当神话了。
有些天分吧,但水平真的很一般!
我同事说完,忽然煞有介事地看了我一下,他不如你,一门都不如你!
一阵冷风窜到我的后背,我凉到脚底。
之后,再也没有出现过关于他的谈论。直到今年夏天,我回老家,父亲指了指一个佝偻着腰身的老人说,那就是老何。我顺着父亲的手指往前看,就在路边,一个老得不成样子的男人正在蹒跚前行,须发皆白,杂乱地包围着一个瘦小的脑袋。他的身体快和地面平行了,肩上还耷拉着一个蛇皮口袋,正在捡小孩们喝完四处乱扔的矿泉水瓶和燃放过后鞭炮的外壳。
我爸说,他到底还是有些痴呆,现在看来是好不起来了。
那天,村里有件大事,中午很多人在一块儿吃饭,隔壁桌上坐着老何,身边是一群和他年纪相仿的老人。那些人可能是他当年的崇拜者,总是和他拉话。我坐在隔壁桌上,听得很清楚,尽管他的声带已经沙哑到只能勉强地发出简单的字符,但我还是听得一清二楚。
他在尝试着讲一个故事。他说,有一条水蛇遇到了一只癞蛤蟆,水蛇想箍住癞蛤蟆,可是箍不到癞蛤蟆,就是箍不住癞蛤蟆,箍不住……箍不住……
他可能是记不得故事怎样往下发展了,很着急,声音在喘,越来越急促,人们提醒着,询问着,他就是讲不下去……
我忽然感觉到他很难过,可能还在轻声地哭,场面很安静,人们逐渐兴趣索然,逐渐散去。
一个更老的女人走了过,拉起了他,要带他回家,那是他的女人。
那个女人认识我,和我招呼了一下,还问我以前当过老师有没有什么养老金,让我关心一下。我鼻子有些发酸,觉得这个女人不像记忆当中的那么讨厌。
篇8:老屋老猫随笔
老屋老猫随笔
我记忆里的老屋,是敞开的。老屋的周围,青山抱水而立,夏日青翠,冬日宁静。远处田塍纵横,春天的时候水稻生长,清香袅袅,扑鼻而至。
老屋的确很老,是爷爷奶奶年轻时亲手所建。幼时的我便住在这里,由爷爷奶奶照顾。老屋的墙是泥做的,檐牙高啄,铺满了玄色的瓦片。
我与老猫的相识,便在这砖瓦之上。幼时的我淘气顽劣,常常喜欢顺着梯子爬上屋顶,然后张开双臂,在屋脊上摇摇晃晃地行走。玩累了,我就躺在瓦砾间,看着月升日落,斗转星移。有一回,我躺在屋檐上数星星,忽然感觉脸上一阵湿濡,好像有什么东西正在舔我的脸。我侧过脸,发现一只小猫正盯着我,眼睛水灵灵的。
小猫通体雪白,零星地长了几根稀疏的黄毛,只是面相老成滑稽,于是我便唤它老猫。
老猫的到来,让老屋增添了许多生气。老猫的性子淘气得很,它喜欢玩毛线球,常常咬着一根粉红色的线头在屋里上蹿下跳。从沙发跳到相框上,再跳到茶几上,软软的肚子撞在玻璃上竟没有一丝声响。只是可怜了老屋,狼藉遍地,什物上挂满了交错的毛线,彼此纠缠勾绕,分也分不开。亏得奶奶偏爱它,把自己的房间让给它,任它在里头闹得天翻地覆。
老猫不喜欢吃鱼,却偏偏钟情于人的食物,尤其是米饭。于是,爷爷给了它一只碗。老猫聪慧,起初还有些不熟练,但很快就学会了在碗边乖乖吃饭。我常常抱着老猫爬上屋顶,坐在瓦片上,于皓月下吹奏排箫,它就趴在我身旁,静静聆听。
后来,老猫渐渐长大,长出了金黄的`毛发和锋利的爪子。
我和老猫一日日长大,一晃已有十年。老猫越发胖了,有一日,我拿着盛好的米饭去逗它。它正在午憩,费了好大劲才缓缓睁开惺忪的睡眼,伸出舌头,却怎么也够不着碗沿。我这才发现,老猫真的老了。
猫是有灵性的。老猫走的那天,它跳到我的怀里,我明白它的意思,于是我爬上了屋顶。村里人家的屋顶都是连着的,我抱着老猫,走啊走,走遍了整个村子。后来,我抱着它坐在瓦片上,我用唇抵住排箫开始吹。彼时,暮色正好,霞光流溢,天边有大朵大朵的火烧云,殷红色的,格外好看。我轻轻地吹着,乐音清脆如铃,乘风而去。我说不上那是一种什么感觉,既不悲凉,亦不凄清。老猫枕着我,静静地听着。一曲毕,我垂下脸,老猫耷拉着脑袋,安然阖目,睡着了一般。晚风吹拂着我的脸庞,轻轻地,凉凉地。
再后来,我们搬家了。爷爷用一把朱红的大锁把老屋给锁了。他说这样老猫的魂魄回来的时候,就不至于找不到家。
我站在老屋的门口。而老屋,被岁月锁着。
篇9:老茶馆杂文随笔
老茶馆杂文随笔
老茶馆的老板叫李强,多少年来,是他让老茶楼免受拆迁和破坏,维护了其原貌,一直经营到现在。这座茶馆座落在川西平原双流彭镇老街上,茶馆是幢平房,没有店名、也没有招牌,占地约二、三百平米,两面临街,前后门口全是长长的木质旧铺板。老茶馆店堂里木梁木柱已有点歪歪斜斜,墙壁上斑斑驳驳,整个茶铺告诉你:它生活在遥远的历史里。进得茶馆,看见哪些老茶桌、老竹椅、老茶客、老茶碗,给人恍若隔世之感。
我和朋友是春节后不久去的,到达茶馆时刚刚6点多,老板早就把开水烧好,等着茶客的到来。天微微发亮茶客就陆续来到茶馆落座,老茶客每天坐的地方基本是固定的`,不会轻易换地方,老人、老茶馆、老地方。茶客每次给老板1元钱,喝茶的费用不多,这也吸引了大量的老茶客。另外,摄影者来茶馆拍照也要交费用,如茶艺表演则另算费用,所以茶客并不拒绝拍照,是一个相互相成的事。
因我们到的很早,老板把我们的东西单独放到一个房间,每人给上了一碗茶,茶水我们要付费。茶馆的墙上有毛主席的画像,还有不少的毛主席语录,这也是老一代人永远不会忘记的年代。现在就跟着我的镜头去看看彭镇的老茶馆和茶馆里的人。
篇10:喜欢老徐随笔欣赏
喜欢老徐随笔欣赏
认识老徐,是那部《将爱情进行到底》,那时她还是清清纯纯的大学生模样。因为时间太久的原因,对剧情倒没什么太多印象了,但却实实在在记住了那个梳着两条细细小辫子的叫“徐静蕾”的演员,喜欢上了她带给人的那股清新如春风的感觉。
之后,在《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儿》里,又看到了徐静蕾以警察身份的出场,再次感受到她的纯情玉女风格,但又有不同的地方,似乎多了那么一点点“狠”、一点点“傻”、一点点固执和一点点浪漫。
我早就过了追星的年龄,也不是喜欢追星的人。只是,现如今,信息和网络实在是充满了每个人的生活,这些年耳濡目染的,陆陆续续看到、听到关于徐静蕾的消息:做了大学老师、当了导演、开了博客(曾经她的博客在大陆地区点击率排名第一)、创立了《开啦》电子杂志……于是很佩服她的才情、才气,佩服她的勇气和执着。好一个多才而能干的女子!当今,演而优则唱、唱而优则演的事情在娱乐圈里太普遍了,能自编、自导、自演的也不止这老徐一个。可不知怎么,我就是喜欢老徐,她的外表从不张扬,永远给人亲切清新的感觉。最近看了《杜拉拉升职记》的全球首映仪式,看到了老徐的变化,更有种成熟女人的气质和魅力。原来那个清清纯纯的学生模样,如今也出落得如此妩媚动人。女人的美是多样的,有的人美得不可接近,而老徐的美是一种亲切的美、清新的美。
喜欢老徐,当然不能仅在外表,更在于她的内在。她始终在工作,在追求梦想,工作成就了她的美。喜欢老徐的“傻”努力。她自言拍电影有些傻,比如为了演好杜拉拉,她仍然要遵循着传统的做法,到一个个企业去现场实地采访白领。就象张一白说的,“现在谁还这么拍电影啊?都是几个人凑在一起,拍脑袋急就章的编出一个天才故事。”可老徐不仅傻,还能够坚持这种傻,我就更加喜欢她。做任何事情,怕就怕“认真”二字。必须要认认真真地按照必不可少的环节去体验,才能真正学到东西,才能挖掘到真的感受。演白领,不实地体验怎能演得象?这在文学创作上叫做“体验生活”,没有生活的体验,怎么能真实地演绎生活?这也是对艺术负责、对创作负责、对观众负责的必然要求。
一个人的成长,不只是模样的改变,更是心理的成长,是为梦想奋斗的过程。老徐是一个有个性的人,通过她的.“傻努力”诠释了“我可以、我能做得到”的信条。我喜欢老徐,喜欢老徐的电影,因为它总有与众不同的地方。就象写文章,人家写过了你再写,如果没什么创新就没意思。从《我和爸爸》、《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梦想照进现实》到《杜拉拉升职记》,立意和视角总会让人耳目一新,让我能看到她是在真正的通过自己的努力诠释电影的创作理念、是真正的在学习电影创作、真正地在体会电影、在感受电影。
由百位职场女性对老徐做了一个中肯的评定——她不断超越自我,游刃有余地驾驭主编、编剧、导演、演员、教师多重职业,成为最受追捧的现代职场女性的榜样。正如她的名字,蕾,美好地绽放、盛开,她的每一种职业,都是生命之花的一个花瓣,汇集成一朵美丽绽放的花朵。一天,偶然间看到《杜拉拉升职记》的拍摄过程视频,更感到做导演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爱电影是一件非常有乐趣的事情。“累,并快乐着”,大概是每一个追求梦想、为梦想而奋斗的人都会体验到的。也总感觉,老徐是一个有着自己个性的人,衷心希望老徐能坚持自己的个性,不要沾染娱乐圈的恶习,也衷心祝福老徐有更多好的作品和惊喜带给我们。
篇11: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随笔:老杜
“一天多少钱?”有人关心地问她,“二十四小时是一百八十块钱。十二小时是一百五,八小时是九十块钱。”她微笑着介绍收费的行情。我也不知听对了没有,我并没有仔细听,因为我就是一名“护工”,我们不需要她的服务。
“要陪护床吗?每天十块钱。”她微笑着问我。我其实是干活不操心的人,床早都租赁好了,饭厅的卡也办好。“不要,有了。”我没有笑,想起我在门外她在门内的那一瞬间,语气有些冷。
“不是不让你进,那是医院的制度,你没看到,护士在一边一直眼睛瞪着我,我已经被批评好多次了。”她也没笑,很认真地给我解释。我心情好了许多,一肚子的怨气渐渐消散了。冷静下来嘲笑自己,和一个下苦的妇女有啥过不去的?不就是人家医院的制度吗?有啥生气的?我不再有埋怨她的意思,反而对她的人生充满了好奇,一个五十岁的人当护工,她的家是什么成员几个人组成的?我能写关于她的故事吗?我开始靠近她,和她聊天,她是一个不太会笑的的人,笑起来表情并不多么自然。
“我家在山阳县赵川镇,大儿子考上医科大学,他在航天研究所上班。”我不知医科大学的人为啥被分到了研究所,或许是她没说对,姑且不去议论这个,总之儿子考上大学有工作了。
“我两个女子都成家,嫁到西安了。”她的笑浮现在脸颊上,我为她的幸福也微笑了。“你丈夫在西安打工吗?”我开始以采访的形式和她对话。“他有病,一直在老家。”我不想揭开她痛苦的话坛,我不再问她男人的事情。“你三个孩子?也不容易啊!”我还是想谈她高兴开心的事。
“还有一个丈夫的侄子,两个月时母亲跑了,我把他拉扯大,今年二十二岁,也谈恋爱了。”我吃惊地看着她,一位身材不太高大且有些佝偻的母亲。“你娃大了,也开始幸福了。”我真心祝福她。“我丈夫字写的好,每年春节写春联卖钱,这几年印的春联多了,他改行做花圈卖冥币。”她又提起她的丈夫,我若有所思的噢了一声。从她的眼神里我读懂了她,她在思念着远方那个身患疾病的男人。
渐渐地她和我熟悉起来,我一次又一次靠近她,想和她说话,想写好这一位才认识几天的护工。在水房打开水,看见她一个人吃着馒头喝着白开水,情不自禁地问,“娃都成家了还攒钱干啥?到饭堂吃饭也不贵。没看见得病的人多么痛苦和花钱如流水的情形吗?”我一边打开水,一边笑着对她说。“身体是本钱,要吃好喝好。”她没有笑,她还是喝着滚烫的开水,低头吃着裸馒头。我要离开水房时她慢悠悠地说,“还要给侄子娶媳妇。一个媳妇要不少钱。”我没有回头,可以判断她的语气是坚定的,听来,娶一个侄子媳妇是她奋斗的目标。
第二天早晨我刚上楼看见几个穿着蓝西服戴着护理公司工牌的人在批评她,“说过多少次,八点到十点是查房时间,不让一个人进去,你咋连门也看守不住。能干啥?”她低着头小声说,“患者家属有急事要进门见大夫。”那中年男人指着她语气冰冷地说,“谁也不让进,这是制度。”我脸红了,前天她给了我面子,八点多让我进了病房。我暗暗地对自己说,不要为难她,为了她的一份工作,为了她侄子的媳妇,我要遵守医院的制度。批评她的人还在继续对她训话,我默默地坐在十三楼大厅的连椅上,凝视着低头挨训的她。
我多么想站起来对那中年男人说,“别批评了,一位五十多岁的人也不容易,能原谅就原谅了一次吧!”却没能说出来。确实,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可有很多事,不是所谓方圆就能涵盖的,比如,我那天只能在那个八点赶到,我不进去,我的亲人就没人陪护;比如,没有规矩,就是有,也不能够让一个五十多岁的农村妇女心甘情愿的吃冷馍喝凉水,给一个跟她没有任何血缘的,丈夫的侄子,下苦攒钱娶媳妇......
社会,有时候,只会让人无语,就这样,而已。
本文作者:王茹辛(微信公众号:三贤文苑)
篇12:华阴老腔随笔散文
华阴老腔随笔散文
“伙计们,抄家伙!”这是来自黄土的一声冲击城市人灵魂的呐喊。
源于渭水华岳的一声喊,积淀了千百年的历史文化;始于渭南黄土的一声吼,映照北方汉子的豪放雄强。当苍劲的老腔响起,豪放激扬的唱腔冲入耳中引起灵魂的震撼,声率铿锵有力,唱词质朴生动。不矫揉造作,也不无病,每一句唱词都源于生活,每一段唱腔都是内心的真实呐喊。它张扬但不狂妄,它淳朴但不娇柔,唱腔一起,便如渭水奔流,一泻而下,势不可挡;性情爆发,就如华山巍峨,傲然耸立,岿然不倒。
老腔的源头便是渭水上的船号子,简单质朴犹如奔流的渭水,扬起的黄土。五个人一台戏,一人呼众人应,热情激扬,令人血脉贲张。
陡然平地一声喊,引起众人和,声音直上云霄。锣鼓一敲,唢呐一吹,立马变得喜气洋洋。节奏鲜明欢快,嘶哑的唱腔喊出了来自黄土高原的质朴。忽地,一人搬张板凳冲到中央,心头先被一惊:那板凳竟也成了乐器?心却又不自觉地融了进去。
唱腔略显嘶哑却能灵活穿梭于大地与苍穹,忽地沉下来,唱词铿锵,时缓时快,唱词人灵活地插入念白,引得众人捧腹,笑声也如老腔般豪放;倏而,声音一个陡转直冲云霄,乐器声戛然而止,好像明知无法比拟自动服输似的。唱腔毫无圆润可言,却能打动人心。耳顺之年的老汉,把所有的质朴一嗓子吼给你,声音高亢却又如黄土高原般沟壑纵横。你以为声音哑下去了,沉下去了,他又一抖身激你个措手不及。再一次冲上去,锣敲几声,板凳用尽力气砸,众人应和,又是一通念白,唢呐声连声,锣鼓声又起,声音混杂交叠,那唱词却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钻进你的耳朵。
小鼓声声自在,一声跟一声,节奏又加快了,你这会儿就明白又是要一声吼了,自然地扬起已经红润的脸颊,随着那一声嘹亮向后拗过头去……又是那质朴豪放的笑声,各笑各的,呈现出无律的自然之美。华阴老腔可谓是中国的摇滚,它声声有力,每一个音掉到地上都能冒出烟来,欣赏完这充满野性的老腔,台下无人内心不激动。
老腔这名字已被城市抛在了高原的沟壑里,今天,它以铿锵澎湃的音韵震撼了平静的世界,激起涟漪。最本质的东西往往最具冲击力,因为用最本质的东西才能触动人的内心深处。直到那一声震撼人心的.老腔喊起,才震落了那层罩在传统文化上的城市之霾。老腔是要吼了,它要给世界一点颜色;老腔是该吼了,它要震荡人们的心灵,唤回那属于传统文化的记忆。
在这飞速向前的时代,人们开始追名逐利,忘却心灵中的纯粹,迷失在城市的喧嚣中,人们心底的那份质朴还在不在?当然还在,只不过它被岁月的尘土埋得太深、太久。它在等待,等待着有一天重新发出夺目的光芒。而今天老腔的被发掘、被重视、被唱响不就是最好的体现吗?
在这辽阔的中华大地上,传统文化的根已牢牢深入地下,成为这片黄土的一部分,它呼喊着:“我要发芽!我要生长!”而我们,这一群在尘世间行走的人啊,循着它的声音去吧,拭去它表面的灰尘,让传统文化为世界增添一点色彩,让那落满灰尘的质朴重新在世界舞台上闪耀!
篇13:老典座杂文随笔
老典座杂文随笔
来到宁波三江口江厦公园,一边欣赏着霓虹灯下的夜景,一边想象着当年明州市舶司以及城内高丽使馆、波斯馆的盛况。宋朝市舶司有两个码头,其中之一就是地处这里的“江厦码头”。而且朝廷规定“非明州市舶司而发过日本、高丽者,以违制论。”所以从日韩来的商船都要在这里靠岸。在当时的日本商品中有一样叫“倭椹”的东西吸引了我,查了一下《博物志》,原来这里的“椹”是指食用菌菇。日后成为日本曹洞宗之祖的道元和尚,在这里与前来买“倭椹”的阿育王寺老典座相遇,由此引发了一段对日本文化具有广泛影响的对话。
因为没办好“签证”而滞留船上近一个月的道元,和为了准备次日端午节斋饭用的菌菇而来的老典座相遇时。年轻的道元并没有重视这位六十出头的老典座,所以说:“坐尊年,何不坐禅办道,看古人话头,烦充典座只管作务,有甚好事?”典座僧笑道:“外国好人,未了得辨道,未知得文字。”
老典座是一位离乡四十年的蜀僧,遍历了诸方丛林后,前一年夏天才在宁波阿育王寺担任了典座之职,而阿育王寺离这里有三十四、五里之遥,所以道元请他当天不要回去了,以便“舶里说话以结好缘”,当然他很想知道什么是“辨道”和“文字”。同时在他看来,阿育王寺这样的大寺,有个把典座没回去,不会有事么大碍的。可是老典座却认真地回答:“吾老年掌此职,乃耄及之辨道也,何以可让他乎?又来时未请一夜宿暇。”无疑老典座是十分敬业的,而且他还把日常的“理会斋粥”,当作是自己修行“辨道”的实践,这就不由得让道元“发惭惊心”了。
老典座还对他说:“若不蹉过问处,岂非其人也!”并且邀道元,有机会到阿育王寺去再慢慢深入地作“一番商量文字道理”的切磋。两个月后,老典座辞去典座一职准备还乡时,终于与道元又见了一次面,于是道元赶紧再请教前日在船上提及有关文字和辨道的问题:典座说:“学文字者为知文字故也,务辨道者要肯辨道也。”道元就问:“如何是文字?”座道:“一二三四五。”又问:“如何是辨道?”典座回答:“遍法界不曾藏。”所谓文字,就是学习的经典,我们在学习文本的时候,不能只停留在文字上,时刻本着一颗辨道之心,在日常看似琐碎的`事物中去认真实践,就可以从中寻找到那个遍(存)在的真理。
道元到天童寺以后,一日用斋罢,穿过东廊,在去禅房的途中,又见到了另一位老典座,正在夏日的太阳底下手携竹杖,弯着腰汗如雨下地在翻晒东西。道元上前与他一攀谈,知道对方已经六十八岁了。于是道元问:“典座年高,如何不使行者代劳?”得到的回答是:“他不是吾。”同样的道理,就如自己的生命一样,别人怎么能替代得了呢?日后道元特地撰写了《典座教训》一书,把这个道理告诉后人,还由此写了一部《赴粥饭法》,直到今天还影响着日本人的日常生活。
徘徊在当年“江厦码头”的江边,看着那树立在那里的“道元入宋纪念碑”,我想:是啊,真理不就蕴含在我们每天要面对的日常事务中,等待着我们去发现吗?人生的真谛不也就是脚踏实地地、认认真真努力做好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每一件事情吗?
篇14:越老越漂亮随笔杂文
越老越漂亮随笔杂文
对于老年人来说,比肌肤衰老更可怕的是心灵的衰老。步入老年是每个人都要经历的过程。但在变老的路上,有的人活得疲惫,老气横秋;有的人活得轻松,老得漂亮。
“漂亮”是一个很好的`形容词,它涵盖了“精彩、成功、幸福……”还有一股子说不出来的得意,一种坚持美丽的态度。一个人的长相是无法选择的,也许我们没有漂亮的外表,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变成一个漂亮的人,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丑人,只有懒人。
老年人的漂亮,更多的是来自于气质、修养、学识、良知。这些都是内在的东西,可以通过兴趣爱好来增补。一个修炼气质的爱好,一颗永远善待自己的心。这个爱好可以是诗书,也可以是音乐、美术、体育。只要能陶冶性情,培育人格,健康身体,滋润心灵,均可以“修”出漂亮,“养”出精神。美丽和时尚是一种态度,不管多少年岁,都要保持优雅得体、适当装扮。这既是自尊,也是尊重他人。
老年人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有一种爱心。爱自己,更爱他人;善待自己,快乐生活。生命是活在当下,让自己活得轻松,活得潇洒,老得精神,老得漂亮,达到人生更高的境界。
篇15:老物件的随笔散文
老物件的随笔散文
大年三十,回乡敬祖。当我推开那扇老旧的木门时,再次打开了岁月的记忆。
一庭农家小院,座北朝南,迎面三间正屋,东西厢房各一间,红瓦土砖,斑驳的土地,灰色水泥墙,那么的质朴,那么的幽静。
一、八仙桌
打开门锁,推开大门,摆放在堂屋上部中间八仙桌,依然庄重典雅。质地坚硬,周围是木质,中间大理石,用指甲划不出痕来。比重很大,要两人才抬得动,油漆越擦越显绛红的光亮。
八仙桌摆在春台前的正中方向,宴席座位安排体现尊老敬贤,一家人围着方桌就坐,位置随便不得。祖辈在上,依次是父辈,再是下辈。来了客人,客人在上,正对家门,以显尊贵。首席位置,也就是上横的左边位次,因名目不同而异。儿子结婚,做娘的娘家尊长坐首席;小孩满月,新外家为大,即孩子母亲娘家尊长坐首席;乔迁新屋,是泥水师傅坐首席,木匠师傅次之;做寿时候,则寿星坐首席。
按照祖上的规矩,八仙桌要多留出几个位置给逝去的祖父祖母。吃饭前,家人依次敬奉香火,说上几句贴心话。在给祖父祖母敬香时我问父母,我该向祖父祖母说些什么呢?父母让我在心中默念,让祖父祖母保护我们一家大小平安。如今,父母不在世了,我不知道问谁,他们真的能听见吗?
老屋的八仙桌,是上下几代人围拢一起畅谈家事的满堂福,是乡邻后生团坐吃大锅肉、喝大碗酒、坦露真情的人生宴。那一张张绝无半丝虚伪的面孔,不需要请约,一缕酒香,一声吆喝,就是请柬。大家围坐在方方正正的八仙桌旁,其乐融融,交谈声、朗笑声此起彼伏,热闹非凡。
二、春台
一个长条的台子,静默地尊严地站在堂屋靠墙的正中位置。对于故乡人来说,“春台”这样美好的词语给了这个物件,无疑它对于一个家来说是何等的重要。它比八仙桌要高,刚好接住从堂屋上端挂下来的吉祥画,寓意着“忠、孝、礼、义”,蕴含着美好的祝愿和期待。
“春台”尊贵而端肃,它的材料一般是杉木、大椿树、香樟和楠树,隐隐透露出一股幽香的味道。台面被上了黑红色或者鲜红色的油漆,厚重威严,堂皇贵气。
置放于“春台”上的物件,那是不简单的。最早时候“春台”正中摆放的是观音菩萨或者佛像,后来正中摆放了一个人的画像。随着一个时代的结束,“春台”上摆放的是诸如茶盘、茶壶、茶杯、茶叶这些日常物件。如今,父母都不在了,摆放的是他们的遗照。在做遗照时,我没有按传统的黑白照片来敬放,而是选择了面带微笑的彩照,一如父母活着时的模样,好像没有走远。
“春台”在家,一切都有了规矩和秩序。
三、土灶台
用青砖水泥垒砌的土灶台,有一米多高。灶台里外分别有一个硕大的铁锅,我们习惯称之为“里锅”、“外锅”。铁锅下面是生火的灶膛,里外各设一个。在灶膛中央的上方设有一条烟道,连接着里屋的土炕,土炕用一块块土坯垒成。烟道一头连着外屋的灶台,一头连着屋顶矗立的烟囱,袅袅炊烟由此氤氲升起,飘向天空。
小时候,每一天最早来到土灶台前的便是母亲。公鸡刚打鸣,天还没发亮,母亲就起了床,来到冰冷的灶台前,围着灶台忙着生火、洗灶、烧水、做饭,一步步有条不紊地操持着。
引燃灶膛的柴火都是枯草、树叶、松针或者劈柴。柴火经常会有紧张的时候,有时就不得不使用未晒干的柴火。梅雨季节,沾满湿气的柴火很难烧着,常常会飘起阵阵的浓烟,呛得满屋人咳个不停。
每当夏天,围着土灶台打转的母亲,往往是湿透一身衣裳,但她从无怨言。天长日久的磨练,聪明的母亲能烧一手好菜。鱼丸汤面、肉汤肉面、家常豆腐、清炒小菜、辣椒炒茄子等等,都是我最喜欢吃的,那香辣的'味道,至今念念不忘。
这些年,每当我亲自做饭时,总会想起母亲在土灶台旁一边翻动锅铲、一边用手背擦拭额头汗水的模样……
四、纺车
纺车,是我家的重要物件,可惜没有保存下来,但它一直藏在我的脑海中,总也抹擦不掉。母亲是纺线高手,纺线速度快,纺出的线细而均匀。我们家盖的被子,大人小孩穿的单衣棉衣,大姐二姐出嫁用的被褥,全都是母亲纺织出的或一针一线做成的。
母亲纺线,总是忙里偷闲,没有整块的时间。白天她还要干农活,回到家里,还要做饭、喂猪、干家务,一切干完之后,趁着村里上工之前的间隙,抓紧时间纺上一会儿。只有到了晚上,才能安安静静地纺线。
那时煤油奇缺。为了节省,每次纺线时,母亲总是将灯芯压得很低,整个房间昏暗得几乎什么也看不清。可是,当我们写作业的时候,母亲却很大方,把灯芯调得很高,灯光很亮,照得整个屋子灯火通明。
冬天我们睡在热烘烘的炕上,看着母亲低着头认真仔细地纺线,那双手仿佛不像是在纺线,而像是在舞蹈。她一手轻轻摇着纺车,一手轻快均匀地把棉线拉长,灵巧地把线回缠在穗子上。有时半夜醒来,看见母亲还坐在那里,想到她白天要干活,想着母亲的辛苦,就会有一种心疼的感觉。
五、其它物件
在我的故乡,作为一个普通百姓家,除了这些老物件外,还有一些日常物品。
升斗,每天用它来量铲大米。那个时候家里缺粮是常有的事,为了计划用粮,母亲每天就会用它来量一量,多了,少了,她要做到心中有数。
水缸,饮用水来自塆前的井水,是滋养我身体的养分。小时候的夏天,口渴了,就顺手拿起葫芦做的水瓢,舀上一瓢,一股清凉甘甜的井水顺着喉咙流进胃里,直甜到心底。
木质碗柜,是盛放菜肴和碗筷的地方,打开它,就是打开了味蕾工坊;托盘,一个小木盘,是用来传递菜肴的托盘,一般在来客较多的时候用得上,也意味着我们可以美美吃一顿佳肴了。
箩筐,是用来挑粮食的筐子;皇桶,是用来盛放粮食的器具,那时候也没有多少粮食可装的,母亲会将一些自做的苕果、花生、糯米果等零食存放在里面,盖上一个厚厚的木盖子,惹得我垂涎三尺,趁母亲不在家的时候,会禁不住诱惑偷食几口。
高木柜和低木柜,是放置衣物的柜子。母亲说,这两个柜子至少有百年历史了,它古色古香,完好无损。梳妆屉,原来的背面有雕刻镂空的造型,是成双的喜鹊,因为“破四旧”,不得已将其砸坏了。印象特别深的是一个小妆盒,抽屉上有明钱、铜拉手,特别精致。这个小妆盒,也是我小时候收藏小物件的好地方。
庭院深深,绿荫环绕。老屋,就这样安安静静地伫立在红尘岁月里,仿佛隐匿于尘世中的世外桃源。光阴荏苒,岁月如歌。在老屋的庇荫下,在老物件的陪伴下,我们度过了艰难而快乐的少年时代。
……
这些曾经朝夕相处的一件件老物件,印刻着岁月的痕迹,承载了一个个故事,充满了乡情乡愁,是我心中永远难忘的记忆!
篇16:老男人也疯狂随笔
老男人也疯狂随笔
座落于界首市城北新建的火车站广场,宽阔整洁,是晨练的人们理想的健身场所。每天清晨都会有人在那里晨练,多是一些老年人,也有部分中年人,。多数情况下总有一群中年妇女,在音乐的伴奏下,她们在欢快地跳着健身舞。老人们有的在做着太极拳,有的三五成群的踱着步,也有的随着音乐轻声伴唱。正当人们畅然晨练的当儿,一个嘶哑的声音传来:“我的小宝贝,让我看一眼,给你买项链!我的小宝贝,让我亲一亲,给你买大奔!我的小宝贝,让我挎一挎,给你买宝马!我的小宝贝尔,跟我去上床,给你买大房!我的`小宝贝,喊我声干爹,给你买别墅(ye )!哈!哈!哈!……”
正在跑步的我,转眼一望,一位七十岁左右的土豪模样的老者,伴着随声听发出的音乐,张着蛤蟆大嘴忘情地唱着,扭动着硕胖的身体舞着,听着恶俗的歌词,看看拙笨的舞姿,我本能地皱起了眉头。再看看周围的人,几位年长者被惊的目瞪口呆,还有几位老人在窃窃私语,有的还不时地朝那位歌舞者瞟去讥讽和鄙夷的目光。几个从他跟前走过的老年妇女快速通过,有的好好象还低声骂着什么,远处做健美操的中年妇女有人也向着张望着,好象想弄清楚这边发生了什么事……现在社会就这样,在各类娱乐节目的引领下,老男人也疯狂起来!
篇17:我伏案变老随笔
我伏案变老随笔
我伏案变老,不再曾经傲娇的.模样,也只是忽而记起,那一年长发及腰……
我伏案变老,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年岁已荒。爱在窗前看花开花落看日升月降。偶尔,也会想起梦和远方……
我伏案变老,许久不曾写信,许久不曾哼歌,许久不曾联系,许久不曾翻那些老得发黄的照片……
我伏案变老,头发花白,心静如湖,开始回味流逝的年华。生活就在眼前,梦和你却远方……
我伏案变老,一个影集,收藏亲情和友情;一个动态记录着故事和心情。每次翻看,都会嗔怪光阴太快。
我伏案变老,春怕荒芜夏怕怜,秋惧孤独冬惧冷。喜欢阳光透过窗柩照在脸上,常常思念菜花飘香的家乡;厌烦记不完的账理不完的票,常常有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冲动!
我伏案这里,慢慢变老……
篇18:相守红尘,情易老随笔
相守红尘,情易老随笔
红尘内外,坐拥一世长情,终以为,拥得,变是亘古的永恒,殊不知,天若有情天亦老,人若有情人亦老。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一些点滴的故事,过去了,也便成了永久的记忆,可以忘却,可以珍藏。那些被时光搁浅的记忆,终有一日会随着岁月的流逝,悄然而去,犹如四月随风而去的飘絮,轻舞妙曼,偶尔在肩头停歇,又随风而去了。
独自走在岁月的长廊,五月的眉弯里,总有一些故事,在心底泛起涟漪,曾以为会像一滩死水的平静,却在内心深处阵阵波澜。笑看尘世沧桑,想将街角演绎的故事,用点滴的笔墨,写于素白的纸上,晕染,散开,零落成一幅养眼入目的黑白画卷,待流年似水,轻盈而过,赏来,一种相思,一处闲愁,越上心头。
斑驳尘世,拾捡一份安逸,静守着岁月赠与的美好,不悲不喜。用干瘪羸弱的文字,记录初遇时的美好纯净,像出水的莲,妖娆而不骄。这苍茫的尘世里,我终是迷茫在了情的漩涡里,可遇而不可求的真情,可望而不可得的深情,可守而不可移的痴情。如风,如雨,轻轻慢慢,只能在某个来过的瞬间感受,从不知,何时会离自己而去。
缘起缘灭,终有定数,繁华落尽的红尘缱绻里,我只能守着一方净土,用只属于我的笔墨纸砚,充实岁月曾给的美好。想要抚平落在你眼角眉梢处的惆怅,与你牵手红尘,携手走过剩余的人生。而最美好的东西,终究都是在想象里,原来曾经憧憬向往的爱情,也会老,它老了,老的连模样都变了。像出水婷婷而立的莲,终经不得季节的变迁岁月的流逝。
携一缕清风,走在季节的诗行,平仄押韵,最深的真情,多半在于文字,可以不计后果,不诉离殇。最美的初遇,在容若的词里,惊了世人烦躁的心,迷了情人娇羞的脸。
红尘滚滚里,想念会老,虚无缥缈的尘世里,与文字作伴,起舞弄清影,人醉,字也醉,矫情也好,卖弄也好,只想在这般有阳光洒落的清早,做自己便好。一直以为,袅袅婷婷的烟云过往里,经过流年洗礼,早已相濡以沫,才发现,最终的结局,还是相忘于江湖,才懂得,相守红尘,原来真情也会老。
于是,流年终瘦了想念,瘦了我笔墨下的爱情。多想,在这馥馨唯美的人间四月,与你携手,踏遍大好时光,看尽花开花落,絮柳翩翩,杨柳依依,殊不知,情淡了,也就变了。
空瘦成了一纸干瘪的文,无人问津。
红尘中,谁是谁的过客?谁又是谁的.唯一?桃花谢了春红,柳绿没了嫣然,谁在落红满地的深处,莞尔一笑,便倾了心。落红几番轮回,想十指相扣,谱写天长地久,那温馨,那浪漫,沉醉在了一方沃土。
人生,总有一些故事因你而起,捡拾遗失在半路的美好,像风,像雨,落在心田,吹乱发梢。想起,便是幸福,而我,喜欢选择性的记忆,喜欢将美好的故事,记在心里。既是故事,便有一个开头,终有一个结局,苍茫尘世里,有太多的意想不到,曾经的信誓旦旦,说变也就变了,就像那句:我猜中了故事的开头,却没有猜中故事的结局。
清清浅浅的岁月里,贫穷到只剩下一支笔,一些文字,一支素笔,又该如何描摹五彩斑斓的尘世?一些没有灵魂的文字,又该如何组织成一篇感人肺腑的篇章?残章断句,小心刻画,终是红尘多变,一纸难书。
就是这样一个平凡到不能平凡的人,喜欢沉浸在自我安慰的小欢喜里,平庸也好,自恋也罢。
生活,就像品一杯茶,闻着清香入鼻,细品有一丝的苦涩,入口清涩馨香,一杯一杯的续水,由浓到淡。把迷茫的心,放逐在细腻温暖的文字里,在文字里品读一份快乐,一字一句,尽显真情。
繁华尘世烟火里,相守一世,就连真情也会变淡,一切的一切,终抵不过岁月的流逝,季节的变迁。而我只愿,在想象中的美好里,用文字书写爱情的美好,将尘世给不了的美好,书于纸上,落在心头。将我空想的思念,寄于随风而飘零的柳絮,落到哪,哪就有无尽的想念。
许季节一个微笑,许岁月一个幻想,许红尘一场春梦,从相识,相知,到相守,简单着想像的简单,快乐着想念的快乐。此刻,阳光明媚,时光静好,心漂泊于岁月的墨香,感受容若的初相遇,体会文人墨客的情真意切,字句相依。
尘缘未尽,相守红尘,我心已老。原来爱情也有保鲜期,原来真情也终会在时光匆匆里变淡。纷扰的尘世,只能守着心的一方水土,不悲不喜,看尽繁华三千,春去秋来,你来你走,都已成习惯了的悄然。
陌上前尘,就将最美的记忆,落于纸上,铭于心里,待真情已老,爱情已远走,闲时翻来,零泪落两行,诉说,原来爱情回来过,只是来去匆匆。
你已走,我已不是从前的我,相守纷繁尘世,情老了,人变了,唯有文字,从未改变过。
篇19:老潼南的讶异随笔
老潼南的讶异随笔
以前常有人戏称重庆潼南县有“其实一条街”,如果不是潼南本地人,一定会把“其实一条街”当成“七十一条街”,但自从凉风垭开发区与江北新城的修建,潼南就名符其实地变成了七十一条街或者更多的街道,因此,我们在外乡人面前说起潼南的街道胆气儿壮多了,不说是眉飞色舞,也是喜悦之情溢在脸上,因为潼南不再是“其实一条街”。
儿子要结婚了,所以,我与妻子陪着儿子去选购他结婚的新房,虽然潼南县从江南到江北,到处都是建筑工地,到处都有商品房在出售,但由于儿子的工作单位在江北新城,我们就确定在江北了,走了很多地方,最后选定在上城华府,一是这儿离主城稍远,二是这儿环境比较清幽,当我们看完房子,交了定金出来,我发现,上城华府对面全是我认识的人,他们都是我小时候的玩伴或者小时候接触过的邻里乡亲,我感到非常讶异,咦!这儿是哪里呢?为什么他们都住在这里呢?我的记忆中,他们的家是在井田坝那边。我也是井田坝出生的,由于读书的原因,很早就离开了家,加上父母也进城了,家也就搬到城里了。所以我就很少回井田坝了,这些年舅舅走了以后,虽然离那儿很近,但回去的时间更少了,常听表弟说,井田坝也被征收了,在井田坝那儿修起了一片房子。我曾经以为,井田南离江北大广场好远,当年我们要进城,走路要一个小时或者更多,但今天我看见他们,以为他们也在城里买了房子,哪知道,这是国家为他们修的还建房,而且就在上城华府对面,小区里设施一应齐全,我问儿时的伙伴们,那我们井田坝在哪儿?我们小时候那口水井在哪儿呢?他们告诉我,这里就是井田坝,我们的房子就是在原来的土地上建起的,为了看那口少年时我们喝过水的水井,他们还把我带去看了那水井的地方,我真没有想到,生活在那儿很多年的人,我曾经再熟悉不过的田园我竞认不出来了啊,这就是发展,这就是变化。更让我惊奇的`是,我儿子的家,就安在我们曾经住过的地方,这就是无心回家,可家就在脚下,以后,我与童年的伙伴们,我少年时熟悉的那些乡邻们,又要天天见面了,我为潼南有变化感到无比惊奇,我更为这样的机缘而感到无比的高兴,原来居住的家在井田坝,现在的家,在不知情的情况又安在了井田坝。四十年后回归故地,仿佛演绎了一个美丽的梦,但这又不是梦,而是现实。
我这个老潼南不认识我们的新潼南,要么就是说明我这个老潼南真的老了,要第就是潼南的城市化进程太快了,难道真的老了吗?我认为不是,那唯一的结论是潼南变化太快了。
我好讶异,我好惊奇!
篇20:爱情随笔《我想和你一起老》
爱情随笔《我想和你一起老》
爱一个人,就是护他安好,陪他到老,我想和你一起老,从红颜到白发,从牵手到光阴的尽头,时光清浅,携手,一起老。
——题记
一直相信,这人来人往的路上,总有两片叶子,沐浴同样的阳光,总有两朵花,散发着同样的芬芳,心灵的相契,是灵魂深处最深的懂得。懂你,是月圆时,站在窗前,隔山隔水的牵挂,是行遍千山万水,灯火阑珊处,那匆匆一眼的回眸;是心灵的感动,在平淡相守中,愈加深厚的沉淀;是美好的情愫,在日月积累中,点滴的蔓延,有些情感,看似淡若清风,却是深情款款,如若是一首诗,便是字里留念,回味无穷。
纷扰的尘世,好想有一个人,能陪我,如菊般静静的地老天荒。春看百花秋赏月,夏沐凉风冬赏雪,在向晚的黄昏里,俯看万家灯火,坐在岁月的光晕里,看一场岁月静好。年岁更长,便向往那些温和明净的画面,和寻常温馨的生活,有的时候,平淡远胜于坐在繁华里。蒋勋说过,最深的爱情是一句平安,胜过所有的语言,那么我只需要你平安,于漫长的光阴,与我一粥一饭,看一路风景。总有些真情,要用最深的陪伴,来成全,总要有些铭记,来暖这一路的山高水长。
爱情,是懂得,是慈悲,那时你青春年少,我芳华正好,我爱着你灼灼的容颜,此时,即便你白发苍苍,步履蹒跚,我仍爱你深浅的皱纹。爱是四月天空的那一场烟花绚烂,是八月桂花的香馨远,是寒梅映雪的无悔,无论是瞬间开到荼蘼,还是到老了相互搀扶在夕阳下的身影,想起,都是美的惊心。
一首歌听了许多年,依然喜欢,一个人,相伴了很久,还在心间,择一城终老,遇一人白首,我来到这世上,所有的千回百转,就为了能够遇到这样一个你,生命中永恒的东西不多,惟我对你的感觉不变。喜欢和你一起站在风中,笑对日月,愿意和你走在雨中,分享朝夕,若你头发乱了,我轻轻的帮你整理,若你有了皱纹,我悄悄的为你抚平,将你的'悲喜,连同一粥一饭的点滴,装帧在心底,年华老了,对你的情却依旧,不是因为与你一起走过的风景,有多少欣喜,只为那份珍惜与懂得,只为你给我的暖,带着岁月的味道。
若可,请你住进我的文字中,纵然尘世多喧嚣,我许你一份安静春夏秋冬,我为你种下相思的红豆,月缺月圆,你在我心里,从未曾远离,我的生命因此而不再孤单。那些对你说过的话,是我浅淡的心语,那些为你写下的诗篇,我借着时光,读了一遍又一遍。没有月上柳梢,没有人约黄昏后,你就这样住进我的文字中,走进我的生命中,一直到老,你说好不好?
温一盏岁月的茶,让清香致远,尘烟袅袅,日子,便有了烟火的味道。喜欢这份恬淡,有阳光的沐浴,有小草的清新,还有自然和简单。心念如水的日子,我与你依偎在一起,看风月流转温凉交替,看红尘熙攘世间百态,看天空颜色晨昏变幻,看月华如水百转千回。因为简单,心是澄明的,且波澜不惊,光阴,虽静寂,却有我喜欢的温暖而清凉的味道。生活,不再是浮在纸上的华丽,而是经历了日月绵长,人间冷暖后的珍惜和懂得,过尽千帆,愿用一颗平和温润的心,陪着你与山水,光阴,草木,烟火相安,共享尘世的暖,我知道,这样的时光,我喜欢,你亦会喜欢。
这世间所有的经历都是用来珍惜的,所有的深情一定是叠加而生成的,我不知道由春到秋的距离会有多少时光要流逝,也不知道从红颜到白发要有多少风雨要走过,我只知道心与心的距离要用懂得来衡量,谢谢你给我的那张叫做一生一世的素笺,让我能伴着日月,在上面种花,种树,种光阴。让我能够洗尽铅华,在尘世烟火中,只为一人流连辗转,低眉成一朵莲。
也许这一生最幸福的事,就是牵起所爱人的手,于平淡中,走过风,走过雨,走过所有的悲喜,然后,和你庭前煮酒看落花,对看霜染白发。每天黄昏,我都会为爱着的那个人,点亮一盏温暖的灯,然后,一起分享着生活的点点滴滴,听着他讲这一天的经历,陪着他简单的笑,紧张着他的紧张,那一刻,房间里溢满了烟火的味道,心,自是欢喜的。
多么希望,在远离红尘喧嚣的青山绿水旁,能和你有一座房子,不需要很大,屋后植果树,房前种花草,要有一扇窗子,我每天清晨,坐在窗前的阳光里写字,然后一抬头,便能看见窗外向我微笑的你,这,便是此生命运赠与我最纯美的光阴。
我想和你一起老,抚摸你那再熟悉不过的脸庞,看你那日渐苍老的容颜,和你走过河流和山川,越过坎坷和风雨,将彼此融入生命,我们就这样,时光清浅,携手,一起老。看朝霞起,夕阳落,看野花开在山坡上,看月圆缺,与你共沐四季的阳光。在一衣一饭的朴素里相依相伴,红尘岁月,我在,你在,情意在,便是我许你的一世春暖花开。
“当我老了,眉眼低垂,鬓染风霜,唯你心中深藏着我的青春,仍那般葱茏,当我老了,背影弯曲,步履蹒跚,唯你眼里洋溢着爱恋仍那般澄澈。”岁月那条河我们一起蹚过,人生的聚散我们一起经过,当我们老了,你是我的眼,我是你的拐杖,我一生最温暖的事,就是途中与你相遇,然后相濡以沫,共闻花香,只愿这一生,饭是和你一起做的,水是你端的,我爱你,是你说的,如此到老,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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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力随笔作文(通用20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