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内容和方式

时间:2022-11-25 06:10:48 作者:redamancy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redamancy”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9篇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内容和方式,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内容和方式,供大家参考。

篇1: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内容和方式

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内容和方式

特别提示:

1 、目前我校公布的各院系复试方案仅为初步方案。各院系方案可能因相关政策和具体情况作出适当调整和修改。我校各院系的正式复试方案将在复试阶段( 3 月上旬或中旬)公布。

2 、复试参考书目仅供参考(若此处没有列出复试参考书目,请参考各院系网页上所列初试参考书目后面所附列的复试参考书目),并非考试范围,诚请广大考生积极准备,全面备考。

3 、因产生复试名单到复试之间的`时间紧迫,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以及相关复试信息我校将在我办和各相关院系的网页上直接公布,可能不再另行寄发书面复试通知书。

点击查看厦门大学各院系复试内容和方式信息

篇2: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特别提示:

1 、请各位可以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再登陆各相关院系网页以了解更进一步的复试信息;

2 、因为时间紧迫,我校绝大部分院系都不再寄发复试通知书。各位考生只要从我办或相关院系网页上的复试名单中查找到自己,即可根据相关院系的复试安排直接前来我校复试;

3 、根据省物价局闽价【 】费 179 号文件精神,参加复试的考生每人需交复试费 30 元(报到时向各相关院系缴交)。

4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各相关院系接受资格审查:

( 1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

( 2 )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或蓝色公章);

( 3 )准考证(遗失者可免交);

( 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5 )一张近期 1 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 6 )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 7 )体检表(可在复试后补交);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必需材料:

( 8 )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四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和 6 门及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

注意: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希望外地考生在往返我校的途中注意安全,提前安排好住宿,并预祝大家在复试中取得佳绩。

篇3: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

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

根据教育部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及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对我校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提高认识,服从大局,加强宣传,做好新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工作,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模式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模式转变 。

二、组织管理

成立学校和学院两级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长、各系分管研究生教育的主任、学院党委(总支)负责纪检工作的领导组成。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长任组长。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应由一般不少于 5 名办事公正和责任心强的教师(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 3 人)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

各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要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三、复试的要求与程序

1 、计划调整

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研究生教育的结构和模式,教育部新增加给我校 450 名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招生计划,用于招收法律硕士、会计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硕士(软件工程、项目工程除外)。

根据生源实际和教育部下达的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招生计划,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已讨论通过了计划调整。

2 、复试的基本分数线划定和实施细则要求

厦门大学 200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已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请见附件。

各学院(研究院)应尽快召开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会议,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在不低于学校各学科复试基本分数线和 1 : 1.2 差额复试比例原则下进一步确定本单位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3 、复试资格审查

各院系应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各院系接受检查:( 1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 2 )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或蓝色公章);( 3 )准考证(遗失者可免交);( 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一张近期 1 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6 )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7 )体检表(可在复试后补交)。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必需材料:( 8 )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 6 门及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注意: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 、复试实施办法

( 1 )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考核。推免生和往年保留录取资格生若已经复试过且所在院系同意不再复试的考生可予免试;如果尚未参加复试或参加过复试但所在院系认为有必要再次复试的考生由院系通知参加此次复试。

( 2 )复试比例:各院(系、所)应根据招生办下达的.招生规模数全面实行差额复试(生源不足的院系和专业除外),复试比例一般为 1 : 1.2 左右。

( 3 )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外语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

新增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按照教育部提出的 “ 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 ” 及“严格执行与统考生同一复试标准”的原则和要求进行。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复试方式主要分为:

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具体要求: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 5 人;参加复试的教师须独立评分;须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进行记录和录音。

各招生单位还可根据各自学科专业的特点增加其他的复试方式。 特别注意的是 ,全国统一外语初试中没有听力测试,各单位在复试中应加强对外语听力的考核。考核的形式由各单位自定,但要提前向考生公布。

( 4 )复试成绩的使用。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各单位可根据本专业的特点确定各部分的成绩比例,原则上专业课成绩不少于 30 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不少于 30 分,外语(含专业外语、听力和口语)成绩不少于 30 分。复试成绩的权重为:占总成绩的 30% ― 50% ,具体权重由各单位自定。

5 、复试要求

( 1 )复试要有试题,口试要有详细的考试提纲,并做好记录和录音(磁带或其他录音设备由各院系自备)。复试考核小组须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和给出评定的成绩。复试完毕后试卷、考试提纲、录音磁带及复试记录在各院(系、所)保存三年(未录取者保留一年)。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复试试题及其标准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请各单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同时,提倡各单位建立复试试题题库。

( 2 )对同等学力考生,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之外,还需加试。加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的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门 3 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 100 分。加试课程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到 60 分者,视为整个复试不及格。

( 3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与统考生一起参加复试。

( 4 )复试结束后各院(系、所)应将复试成绩及结果及时通知考生本人并报招生办备案。

6 、复试具有否决权。

复试不及格者( 60 分以下)不予录取。

四、体检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到厦大医院参加体检(推免生如在推免阶段已体检过可予免检;保留录取资格生不管是否已经体检,都必须参加此次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安排详见“ 七、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

五、调剂

1 、调剂复试的基本要求:

( 1 )校内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校基本复试线,校外调剂至我校考生必须同时达到国家复试线和我校基本复试线。调剂原则上应在同一个一级学科里进行,最好有一门相同的专业考试科目。

( 2 )优先从校内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中调剂。

( 3 )从校外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原则上毕业院校必须是国家“ 985 ”或“ 211 ”或教育部 75 所直属高校。

( 4 )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为调剂生。

( 5 ) 新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均从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中调剂。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全部从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中调剂录取 。具体的调剂办法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文件并结合我校各院系和专业的实际另文发布。

( 6 )单考生不能调剂。

( 7 ) MBA 联考生和法律硕士联考生不能调剂到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能调剂到这两个专业。

( 8 )调剂生应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2 、调剂程序

第一步 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请到网上下载我校统一的调剂申请表,填妥后交送至或邮寄至或传真至我校相关院系;

第二步 院系对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报送招生办复审;

第三步 复审通过后,招生办给调剂考生原报考的院校发函调取报考材料(含调剂专用信息表、成绩单和初试试卷);

第四步 相关院系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第五步 考生到教育部网上调剂平台(网址: yz.chsi.com.cn/tjxx/ )上填报调剂申请,以便我校下载考生的报名和考试信息。

六、录取

1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在 2009 年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请各院系(所)认真领会和学习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我校的研究生培养水平。

2 、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 = 初试成绩÷ 5 ×权重 + 复试成绩(百分制)×权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 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 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 、我校 2009 年硕士研究生共设特等、一等、二等和三等奖学金,各专业的奖学金指标原则上应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4 、各院系请于 4 月 13 日 前将分专业拟录取名单报送至招生办( 拟录取名单表 请到招生办网页下载区中下载)。

5 、各学院(研究院)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审定后应为每位考生填写“录取审批表”(可在招生办网站下载区下载)报送至校招生办。

6 、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审核确定,并报省招生办和教育部审批最终确定。

七、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1 、厦门大学纪委、监审处全程监督我校 200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

篇4: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 1921 年创建,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 211 工程”和“ 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位于厦门市南端,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校园环境堪称国内一流。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在 年将继续推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

我校将在现有国家拨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 统筹资源、优化配置,通过提高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的 金额和受益面及继续设立“三助”岗位(助教、助管、助研)等多种形式对研究生进行奖励和资助, 同时 根据研究生入学后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能力)和综合表现对获奖、助学金的学生进行动态管理,实行全新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

一、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共有 193 个硕士专业及 MBA 、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 20 个专业学位招收硕士研究生 3000 多名(含推免生、统考生和单考生)。我校 2010 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各院系的招生计划供各位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生源状况、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二、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制 2 ― 3 年。在校年限 2 ― 5 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

三、报考条件

(一)接受推免生的条件

1 、对申请我校文科类各专业(含哲学、经济、法学、教育、文学、史学、管理类各专业)的硕士推免生毕业院校的要求: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 211 工程”、“ 985 工程”高校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所在专业为全国重点学科或者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简称“基地班”)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申请资格。(艺术学院各专业和体育部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

对申请我校理、工、医类各专业的硕士推免生毕业院校的要求:除符合申请文科类各专业的毕业院校之外,所有具有推免资格院校且成绩排名在专业前 5 %的具备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申请资格。

2 、成绩要求: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

3 、外语水平要求:已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或参加英语六级新题型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以上者);

4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者,经三名以上相关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5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我校 2010 年招生的各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条件同上。

接受外校推免生的办法详见我校招生办网页《厦门大学 2010 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网址: zsb.xmu.edu.cn )。

注:申请我校的外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的时间为: 9 月 1 日 ―― 9 月 20 日 ,报名网址: zsb.xmu.edu.cn

(二)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于开学报到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须本科毕业三年以上方可报考);

3 、国家承认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4 、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已满两年及其以上的人员;国家承认的成人高校、网络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 2 )提供 CET 、GMAT 、TOEFL 、GRE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 3 )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

5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岁;

6 、参加工商管理硕士( MBA )联考、公共管理硕士( MPA )、法律硕士( JM )联考的报考条件请阅相关的招生简章。( http //:zsb.xmu.edu.cn )。

四、报名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 、网上报名: 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 www.yz.chsi.com.cn ,或教育网: www.yz.chsi.cn );网报时间一般为 2009 年 10 月 10 日 - 10 月 3 1 日,准确报名时间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具体报名时间、要求、流程请于 9 月下旬查阅我校考试中心和招生办网上的相关通知。

注意:报考我校 MBA 的考生必须选择厦大报名点。

2 、现场确认: 各位考生须到各自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和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名费的收费标准请以各报名点的相关通知为准。现场确认时间一般为 2009 年 11 月 10 日 ― 11 月 1 4 日 ,准确时间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五、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请关注我校招生网页的相关通知。

六、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进行,地点为厦大医院。具体安排详见我校招生网页的通知。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 、初试:

相关专业、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请详细阅读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布的 2010 年招生专业目录。( http //:zsb.xmu.edu.cn )

时间: 2010 年 1 月中下旬,准确时间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

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

2 、复试 :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 34 所自行划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自行确定最低复试分数线。我校原则上以 120% 左右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 3 月下旬至 4 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各专业的复试要求请关注网上通知。

我校经济学院 2010 年实行硕士研究生分类培养改革,将硕士研究生区分为学术型和应用型两大类分类培养,复试具体信息详见《厦门大学经济学院 201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conomic.xmu.edu.cn )

我校将在招生网和各相关院系的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八、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总成绩排序,结合素质考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50% 至 70% ,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30% 至 50% 。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 5 月中旬上网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 6 月寄出。

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我校 201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

九、奖、助学金

我校在 2010 年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提高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奖、助学金的金额和受益面。

(一)奖学金:

学校为 2010 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设立:

1 、特等奖学金 5.1 万元(全程学费 3.3 万元,三年生活费 1.8 万元);

2 、一等奖学金 1.7 万元(学费 1.1 万元 / 年,生活费 0.6 万元 / 年);

3 、二等奖学金 1.5 万元(学费 1.1 万元 / 年,生活费 0.4 万元 / 年);

4 、三等奖学金 0.4 万元(生活费 0.4 万元 / 年)。

学校为从应届本科生中录取的 2010 级全日制专业学位(双证)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设立 专项奖学金: 0.4 万元 / 年(每年分 10 个月发放,共发放 3 年;在学籍延长期内不再发放)。

(二)助学金:学校为 2010 级硕士研究生提供各类助学金总额约 1000 万元(助学金以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方式获得)。

(三)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获得条件请详细阅读厦门大学有关奖、助学金的管理办法。

十、学费

我校硕士生学费为: 1.1 万元 / 年,全程 3.3 万元 (除 MBA 外各专业,含 2 年及 2.5 年学制)。 MBA (全脱产、半脱产)全程 7 万元。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一、住宿条件和费用

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住宿条件一般为:双人 / 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每栋宿舍楼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学生公寓设施齐全,环境优美。住宿费 1600 元 / 人 ・ 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不超过三年。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在职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十二、招生考试咨询

1 、硕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2 、我校招生

篇5: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 1921 年创建,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 211 工程”和“ 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位于厦门市南端,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校园环境堪称国内一流。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从 年起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我校将在现有国家拨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 统筹资源、优化配置,通过提高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的 金额和受益面及继续设立“ 三助”岗位(助教、助管、助研)等多种形式对研究生进行奖励和资助, 同时 根据研究生入学后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能力)和综合表现对获奖、助学金的学生进行动态管理,实行全新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

一、招生规模

2008 年度我校将招收硕士研究生 3000 名左右(含推免生、统考生和单考生数),涵盖 183 个专业及 MBA 、法律硕士。我校 2008 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各院系的招生计划供各位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生源状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二、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制 2 ― 3 年。在校年限 2 ― 5 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

三、报考条件

(一)接受推免生的条件

1 、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或“ 211 工程”或“ 985 工程”高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所在专业为全国重点学科或者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简称“基地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道德品质良好、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力和素质;

3 、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前茅;

4 、已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或参加英语六级新题型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以上者);

5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者,经三名以上所在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接受外校推免生的办法详见我校招生办网页《厦门大学 2008 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网址: zsb.xmu.edu.cn )。

(二)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3 、国家承认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4 、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已满两年及其以上的人员;成人高校、网络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 2 )提供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 3 )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

5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岁;

6 、参加工商管理硕士( MBA )联考、法律硕士 ( JM ) 联考的报考条件请阅相关的招生简章。( http //:zsb.xmu.edu.cn )

(三)单考条件

我校 2008 年继续在部分专业定向招收与我校有产学研关系的单位推荐的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 95 名。单考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备索。

四、报名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 、网上报名: 网址为: www.chinayz.com.cn ,或 www.chinayz.edu.cn ;网报时间一般为 年 10 月 10 日- 10 月 31 日,准确报名时间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具体报名时间、要求、流程请于 9 月下旬查阅我校考试中心和招生办网上的相关通知。

2 、现场确认: 各位考生须到各自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和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名费的收费标准请以各报名点的相关通知为准。现场确认时间一般为 2007 年 11 月 10 日― 11 月 14 日,准确时间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五、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请关注我校招生网页的相关通知。

六、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进行,地点为厦大医院。具体安排详见我校招生网页的通知。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 、初试:

内容:除历史、教育、医学专业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外,其他专业由我校以一级学科统一命题。相关考试科目请详细阅读我校 2008 年招生专业目录和考试科目。

时间: 2008 年 1 月中下旬,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

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

2 、复试 :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 34 所自行划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自行确定最低复试分数线。我校原则上以 120% 左右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 3 月下旬至 4 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各专业的复试要求请关注网上通知。

我校将在招生网和各相关院系的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八、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总成绩排序,结合素质考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50% 至 70% ,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50% 至 30% 。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 5 月中旬上网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 6 月寄出。

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我校 2008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

九、奖、助学金

我校从 2008 年起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提高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在职生、MBA 、法律硕士、单考生)的奖、助学金的金额和受益面, 100% 的学生可申请并获得奖、助学金。

(一)学校为 2008 级硕士研究生设立:

1 、特等奖学金 5.1 万元(全程学费 3.3 万元,三年生活费 1.8 万元),共 100 名;

2 、一等奖学金 1.7 万元(学费 1.1 万元 / 年,生活费 0.6 万元 / 年),共 500 名;

3 、二等奖学金 1.5 万元(学费 1.1 万元 / 年,生活费 0.4 万元 / 年),共 900 名;

4 、三等奖学金 0.4 万元(生活费 0.4 万元 / 年),共 1025 名。

(二)学校为 2008 级硕士研究生提供:

1 、各类助学金总额 1000 万元;

2 、助学金以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方式获得。

(三)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获得条件请详细阅读厦门大学有关奖、助学金的管理办法。

十、学费

我校硕士生学费为: 1.1 万元 / 年,全程 3.3 万元 (除 MBA 外各专业,含 2 年、2.5 年及 3 年学制)。 MBA (全脱产)全程 5.5 万元, MBA (半脱产)全程 5.2 万元。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一、住宿条件和费用

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双人 / 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每栋宿舍楼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学生公寓设施齐全,环境优美。住宿费 1600 元 / 人・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不超过三年。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在职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十二、招生考试咨询

1 、硕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2 、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硕士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硕士生的报名考务工作。

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均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

招生办公室:

电话: 0592 - 2188888 传真: 0592 - 2180256

E-mial : nzsb@xmu.edu.cn 网址: zsb.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 : 0592 - 2184166 , 传真: 0592-2184117

E-mail: kszx@xmu.edu.cn 网址: kszx.xmu.edu.cn

3 、可由学校网络相关链接查询:

( 1 )我校各院(系、所)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电话;

( 2 )我校 200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三、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7 年 8 月

篇6: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

20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4790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77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20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学术学位约招2080名左右,专业学位约招1690名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部招收专业学位。所有专业代码中第三位为“5”的学科专业为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我校以下22个专业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资产评估硕士、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翻译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我校各院系 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学制等信息请详见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招生单位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包括接收推荐免试生、统考生和专项计划考生等)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待国家招生计划下达后综合考生报考情况、考试情况方能确定。

二、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它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它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它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它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它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被我校录取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能申请住宿,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等不转入我校;被我校录取为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如果符合学校相关政策和条件,可申请奖、助学金和住宿,其档案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详见七、资格审核)必须转入我校,否则我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对此类考生作出严肃处理。

考生被录取后,不得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

三、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 2 年、2.5年或3年。在校年限 2 - 5 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请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和统考两种方式。

五、报考条件

(一)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称推免生)的条件

1.具备推免资格且符合我校规定条件的考生既可申请我校硕士研究生,也可申请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自开始,我校大幅度提高直博生招生比例和人数,同时还专门设立直博生新生奖学金:凡是被我校录取的直博生新生都将享受直博生新生奖学金。直博生新生奖学金每人2万元,在新生入学后和通过中期考核后分两次等额发放。直博生新生奖学金与学校其它各类奖助学金可以同时享受。另外,直博生还可享受到高额的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助学金。

2.招收推免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的具体条件和详细办法请见推免文件《厦门大学20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zs.xmu.edu.cn/a8/a9/c5826a174249/page.htm)

(二) 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在 年 9 月1日 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7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 A、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B、提供 CET 、GMAT 、TOEFL 、IELTS、GRE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 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 A、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B、提供 CET 、GMAT 、TOEFL 、IELTS、GRE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 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不得报考、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方可报考、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第 ( 1 )、( 2 )、( 3 )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之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3.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和相关规定,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其中汉族考生不超过10%)”招收学生。考生除满足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条件之外,还须提交经生源所在省教育厅审批盖章的《少民骨干报考登记表》(提供PDF格式扫描件即可,请在11月30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厦门大学招生办邮箱:hht@xm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少民骨干计划” +考生姓名 + “报考登记表”命名)。未能按时提供《报考登记表》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另外,考生须在月30日前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厦门大学招生办邮箱:hht@xm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退役士兵计划” +考生姓名 + “入伍批准书”(或“退出现役证”)命名。未能按时提供扫描件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报名

(一)推免生报名

推免生须在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注册报名,并网上支付报名费。

特别提示:通过厦门大学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并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非通过夏令营方式录取)和通过夏令营方式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都必须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再次补充报名申请我校,并完成相关网上申请录取程序。具体程序和安排如下:所有推免生在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开放的第一天(9月28日)之内完成对我校的申请;在收到考生申请后,我校将在24小时之内通过系统补充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后,我校将在24小时之内通过系统补充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推免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

(二)统考生报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统考生的报考网址为:“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 yz.chsi.com.cn ,或教育网: yz.chsi.cn );网报时间为 年 10 月 10 日- 10 月 3 1 日,每天 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 9:00-22:00 。

考生网报时应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

推免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统考生须到各自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和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名费的收费标准以各报名点的相关通知为准。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安排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三)特别提示: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学历、学位及工作年限等)。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资格审查

1.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2.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研究生,必须将个人的以下材料转到我校:

(1)应届生须将档案转入我校。

(2)被录取前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需按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材料(需原件):A.原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学生,应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单;B.原工作单位不是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学生,若档案寄存于工作单位的,应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辞职证明文件;若档案挂靠于其它人才服务单位的,需档案寄挂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档案寄存证明和无工作单位证明。

(3)被录取前没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应提供录取前档案寄存机构开具的未就业、无工资收入的档案单纯寄存证明文件。

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研究生,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将以上材料转到我校。我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和院系人员进行认真核查,若经核查发现有未呈交上述材料、或呈交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呈交上述材料者,我校依据相关规定将对此类考生作出严肃处理。

八、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地点为厦门大学医院。具体安排届时详见我校招生网页的通知。

九、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相关专业和考试科目,请详细阅读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zs.xmu.edu.cn )。

时间: 年12 月 24 日至25日(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26 日进行)。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

(二)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除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之外,其余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加试方式为笔试。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 34 所自行划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我校原则上以不低于 120% 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 3 月中下旬至 4 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各专业的复试要求届时请关注招生办和各院系网上通知。

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和各相关院系的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十、录取

我校将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50% 至 70% ,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30% 至 50% ),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审查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 5 月中旬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 6 月中下旬寄出。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我校《 20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一、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887 号)的文件精神,从 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直博生学费为前三年每年1.3万元,第四年和第五年免收学费。

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全程3.3万元(含两年、两年半和三年学制)。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学费标准将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规定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十二、奖、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文件精神,我校从9月起建立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形式在内的完善的奖助政策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资助类型有:

1.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年

2.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组成,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适用于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只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年

3.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硕士研究生2万元/人;校级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两次,各奖项奖励金额元/人—10000元/人不等。具体名额和评审办法以当年评奖通知为准。

4.学校每年投入9000余万元用于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相关岗位获得资助。

注:奖助学金按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各类奖助学金需在学生缴清相关费用后才发放,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研究生需将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发放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

十三、住宿以及费用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二)被录取在航空航天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和醇醚酯化工清洁生产国家工程实验室与电化学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挂靠在化工系招收的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硕士新生将入住我校翔安校区。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在厦门岛的东北方向,与大陆相连,北靠香山风景名胜区,南与大海毗邻,风景优美。翔安校区总建设用地面积3645亩,距校本部34公里,通过翔安海底隧道半小时左右车程可直接抵达。

(三)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

直博生可申请入住博士生公寓,住宿条件:单人间,一般为独卫、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2400 元 / 人·年;双人包间,一般为公共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200 元 / 人·年,翔安校区双人间是独卫,住宿费1600元/ 人·年)。

硕士研究生住宿条件:双人包间,一般为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600 元 / 人·年;四人包间,一般为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200 元 / 人·年。

每栋宿舍楼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学生公寓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不超过三年。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四、招生考试咨询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二)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硕士研究生的报名考务工作。

招生办公室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考试中心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五楼。

招生办公室:

电话: 0592—2188888 ,真: 0592—2180256

E-mail : zs@xmu.edu.cn 网址: zs.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 : 0592—2184166 , 传真: 0592—2184117

E-mail: kszx@xmu.edu.cn网址 : kszx.xmu.edu.cn

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咨询(区号0592)。

(三)请考生及时关注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招生信息网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十五、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7:厦门大学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创建,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有思明校区、漳州校区和翔安校区共三个校区,校园依山傍海、风光秀丽,已成为公认的环境最优美的中国大学校园之一。

我校20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各学术型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考生须同时达到以下四个条件的具备推免资格的考生方可申请我校推免生:

1.推免资格要求:考生必须获得本科毕业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毕业院校要求:申请我校文科类各专业的考生其毕业院校须为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或“211工程”或“985工程”院校。若不满足申请文科类专业毕业院校要求,但考生所学专业为全国重点学科或者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简称“基地班”)者,可放宽院校限制条件;另外,申请我校艺术学院、外文学院和体育教学部各专业考生的毕业院校可适当放宽。

对申请我校理、工、医类各专业考生的毕业院校不作要求。

3.成绩要求: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

4.外语水平要求:文科类专业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500分及以上。理工医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对于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或四级成绩未达到上述标准者,如果TOEFL、GRE.或雅思考试成绩达到其总分的60%及以上的考生,也视作外语水平达标,可申请我校所有拟招生的专业。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的,需提供等同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TOEFL、GRE.或雅思考试的成绩证明。申请者的本科专业为外语类专业的,其外语水平达到相应的专业外语等级即可。

除此之外,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者,经三名以上相关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特别说明:上述申请条件仅为我校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我校各院系可在此基本条件之上提高标准或增加其他要求。

二、申请材料

1.《厦门大学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通过我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生成);

2.两位副教授及其以上专家的推荐信(空白表格在我校招生办网页下载);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英语四、六级水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注:若考生通过我校的审核,以上书面申请材料请于来我校参加考试时随身携带交给相关院系研究生秘书(其中英语等级/成绩证书、学术成果和获奖证书的原件供查验后退还给考生,其余材料则恕不退回)。

三、申请报名

申请者请与于8月20日至9月20日登陆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网址:121.192.191.175/yjsbss/)硕博招生频道的厦门大学2016年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注:通过夏令营被我校选拔录取的推免生无须通过此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四、审核与选拔

1.初审:由于我校实行三学期制,新学年要9月10日左右才开学,对于在8月20日至9月14日间进行网上报名的申请者,我校招生办将在9月15日前完成对申报者的网上信息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者的电子材料转至相关院系;对于在9月15日至9月20日间进行网上报名的申请者,我校招生办将在二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核并将初审合格者的电子材料转至相关院系。

2.复审:我校对申请者的审核与选拔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集中审核模式,待到报名工作结束后,此类院系汇总所有申请者信息,根据相关原则择优选拔出部分申请者给予复试机会;另外一种是分阶段审核模式,对于在8月20日至9月14日间进行网上报名的'申请者,此类院系将在9月16日前完成对申报者的网上信息审核,根据相关原则择优选拔出部分申请者给予复试机会,对于在9月15日至9月20日间进行网上报名的申请者,此类院系将在二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核并根据相关原则择优选拔出部分申请者给予复试机会。

五、考试

通过复审的申请者根据我校相关院系的安排前来我校参加考试(由于通过夏令营选拔录取的推免生之前已参加了严格的考试选拔,所以不用参加此次考试):考试时间为9月21日-9月27日(具体时间和安排请以各院系通知为准)。考生来校参加考试时,请携带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的《厦门大学2016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两位专家的推荐信、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英语水平等级(成绩)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关学术成果和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并于报到时呈交所申请的院系研究生秘书(其中英语等级/成绩证书、学术成果和获奖证书的原件供查验,其余材料则恕不退回)。

六、拟录取

我校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拟录取推免生方能最终被我校正式录取。

补充履行网上录取程序:由于自开始,所有推免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新推出的全国统一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完成所有的工作程序,因此8月20日至9月20日间通过厦门大学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并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和通过夏令营方式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都必须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再次报名申请我校。补充申请时间: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开放的第一天(预计为9月28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在收到考生申请后,我校将在24小时之内通过系统补充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后,我校将在24小时之内通过系统补充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七、奖、助学金

我校从9月起构建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组成的多元奖助政策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但不包括在职生、定向培养研究生、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等)。

全日制学历型硕士研究生的奖助标准为:学业奖学金1.1万元/年,国家助学金0.6万元/年,校长助学金0.12万元/年。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

注:如果以上奖助体系发生变化,请以我校最新的政策为准。

另外,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各类助学金总额约1000万元左右(助学金以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方式获得)。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获得条件请详细阅读厦门大学有关奖、助学金的管理办法。(请详见厦门大学学生处网页:xsc.xmu.edu.cn)。

八、学费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费标准为:全程3.3万元(含两年、两年半和三年学制)。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九、住宿以及费用

1.在职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2.被录取在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和醇醚酯化工清洁生产国家工程实验室与电化学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挂靠在化工系招收的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硕士新生将入住我校翔安校区。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在厦门岛的东北方向,与大陆相连,北靠香山风景名胜区,南与大海毗邻,风景优美。翔安校区总建设用地面积3645亩,距校本部34公里,通过翔安海底隧道半小时左右车程可直接抵达。

3.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住宿条件一般为,双人包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1600元/人・年;四人包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1200元/人・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每栋宿舍楼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学生公寓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不超过三年。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0592-2188888,传真:0592-2180256,E-mail:zs@xmu.edu.cn,网址:zs.xmu.edu.cn

各院系的联系电话请详见招生办公室网页,网址:zs.xmu.edu.cn?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O一五年八月

篇8: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分数线划定

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分数线划定

教育部公布《20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与去年相比,今年的考研分数线总体上升。学术型学位中除哲学、经济学、军事学分数线略有下降外,包括教育学、历史学、管理学等10门学科的分数线均有所提高。专业型学位中,除临床医学的总分略降外,审计、教育(汉语言国际教育)、应用心理、艺术等11门学科的分数线均有所提高。各硕士生招生单位即将全面启动复试、录取工作。

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教育部门和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复试录取工作;加强复试考核,着力强化对考生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方面的考查;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规范复试录取工作程序,严肃招生纪律,大力推进信息公开,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教育部同时要求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各招生单位要切实加强针对复试考生的`服务工作。为方便考生调剂,4月1日至5月5日,教育部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yz.chsi.cn)开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符合条件且有调剂愿望的考生可及时上网了解调剂信息和调剂系统的使用方法,按要求申请调剂,招生调剂单位要认真细致地做好相关工作。

篇9:教育部: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最低分数线

日前,200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工作结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基本要求已经确定(具体内容见附表)。各招生单位将于4月上旬陆续进行复试工作。

今年确定最低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原则有以下三个主要特点。

一、保持招生政策的稳定和连续性,体现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原则。分数线以今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总体规模和考生的全部成绩为依据,并充分考虑了差额复试的要求。

二、体现了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根据我国东西部地区经济、教育发展不平衡的实际状况,对报考西部地区招生单位的考生以及少数民族考生采取在一定条件下适度照顾的政策。特别是对今年首次实施的“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实行单独划线、适度照顾的`政策。对力学、冶金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水利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矿业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兵器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农业工程等11个艰苦专业也采取了单独划线的适当照顾政策。

三、体现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确定进入复试最低分数线,对考生不但有总分的要求,而且有单科的成绩要求,以体现对考生知识结构的全面考察。对低于分数线的特殊优秀专业人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招生单位可自主决定破格复试。

教育部有关部门提醒广大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是国家为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规定的基本要求,各招生单位一般将在不低于此要求基础上,根据本单位学科门类的招生名额和上线生源情况按一定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名单。硕士生招生过程是初试和复试两次筛选,符合最低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不等于进入复试,进入复试也不等于已被录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按照各自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办学条件等因素以及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等原则,自主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全面、严格、有效的复试和审核,复试重点将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招生单位将根据初试、复试全面考核的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为方便广大考生,使上线考生有更多的调剂机会,教育部有关部门今年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www.chinayz.com.cn)”从3月28日到5月15日开通硕士生招生调剂信息服务系统,有调剂要求的考生届时可上网自行发布调剂信息,也可浏览查阅招生单位的调剂信息。

教育部还要求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切实负起为国家选拔优秀人才和为考生服务的责任,高标准、严要求,做好下一阶段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确保研究生选拔质量。

另据教育部有关部门介绍,今年北京大学等34所高校仍然进行自主确定进入复试分数线试点工作,这些高等学校迄今已各自确定并公布了进入本校复试的基本要求,现正在安排复试工作。

据悉,“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复试分数线将另行公布。

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公布

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

研修内容及方式

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规则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命题范围

复试英文自我介绍包括哪些内容

厦门大学考研复试基本分数线预计三月中旬公布

关于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参考

党课考试重点内容

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内容和方式(推荐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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