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

时间:2024-11-30 03:35:15 作者:l99l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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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

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学科门类(专业)

政治、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01】 哲学 45 75 75 305 【02】 经济学 50 85 85 340 【03】 法学 45 80 80 335 【04】 教育学 【0401】教育学 50 180 -- 340 【0403】体育学 40 150 -- 300 【05】文学 【0501】中国语言文学【0502】外国语言文学 45 75 75 330 【0503】传播学 45 75 75 350 【07】理学 45 70 75 305 【08】工学 45 70 75 315 【12】管理学 50 85 85 345 【13】艺术学 40 85 85 330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科门类(专业)

政治、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0251】金融 50 90 90 340 【0252】应用统计 45 80 80 330 【0551】翻译 50 75 75 350 【0552】新闻与传播 45 75 75 340 【0851】建筑学 45 80 80 325 【0852】工程 45 70 75 310 【0853】城市规划 45 80 80 325 【1351】艺术 40 85 85 330

三、管理类联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科门类(专业)

外语

综合能力

总分

【1251】工商管理 45 95 160 【1252】公共管理 45 95 155 【1256】工程管理 40 95 146

注意事项:

1、生源充足的.学部(学院、部)、校区可根据本学科特点、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数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专业复试线。考生需达到报考单位专业复试要求才能参加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组织。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按照教育部公布的分数线执行。

3、强军计划考生参加复试的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50分;单考生参加复试的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00分。

4、其他相关照顾政策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符合教育部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进行审核。

5、我校复试工作将于3月15日陆续展开,具体时间由各学部(学院、部)、校区确定,各单位复试细则也将陆续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主页的相关信息。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篇2:大连理工大学2016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学科门类(专业) 政治、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01】 哲学 45 75 75 305
【02】 经济学 50 85 85 340
【03】 法学 45 80 80 335
【04】 教育学 【0401】教育学 50 180 -- 340
【0403】体育学 40 150 -- 300
【05】文学 【0501】中国语言文学 【0502】外国语言文学 45 75 75 330
【0503】传播学 45 75 75 350
【07】理学 45 70 75 305
【08】工学 45 70 75 315
【12】管理学 50 85 85 345
【13】艺术学 40 85 85 330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科门类(专业) 政治、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0251】金融 50 90 90 340
【0252】应用统计 45 80 80 330
【0551】翻译 50 75 75 350
【0552】新闻与传播 45 75 75 340
【0851】建筑学 45 80 80 325
【0852】工程 45 70 75 310
【0853】城市规划 45 80 80 325
【1351】艺术 40 85 85 330
三、管理类联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科门类(专业) 外语 综合能力 总分
【1251】工商管理 45 95 160
【1252】公共管理 45 95 155
【1256】工程管理 40 95 146
注意事项:

1、生源充足的学部(学院、部)、校区可根据本学科特点、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数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专业复试线。考生需达到报考单位专业复试要求才能参加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组织。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按照教育部公布的分数线执行。

3、强军计划考生参加复试的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50分;单考生参加复试的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00分。

4、其他相关照顾政策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符合教育部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进行审核。

5、我校复试工作将于3月15日开始,具体时间由各学部(学院、部)、校区确定,各单位复试细则也将陆续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主页的相关信息。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7日

招生联系方式

学部(学院、部)、校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区号:0411) 联系邮箱
数学科学学院 孙老师 8470835013342297166 ljsun@dlut.edu.cn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吴老师 847083701334229837113342298381 zwl1990@163.com
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 张老师 8470948413342297066 yunzaizhaosheng@outlook.com
饶老师 8470948413342296690
机械工程学院 崔老师 8470654913342298701 ycui@dlut.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杜老师 8470732013342298610 dlhqhl@dlut.edu.cn
能源与动力学院 李老师 8476254213342296596 Liying3721@126.com
建设工程学部 袁老师 (硕士) 8470810113342298815 jgzstj2015@163.com
姜老师 (博士) 8470810113342297898
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化工) 李老师 (硕士) 8498601613342296766 lichengyuan@dlut.edu.cn
周老师 (博士) 8498601313342299661  
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环境) 王老师 8470808313342297100 hjsmxy@126.com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部 汤老师 (硕士) 8470847113342297621 tsfen@dlut.edu.cn
王老师 (博士) 8470847113342297622  
管理与经济学部 于老师 8470738813342298171 yushui@dlut.edu.cn
管理与经济学部 MBA/EMBA中心 张老师 黄老师 847065781334229825513342298256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 李老师 8470855213342297366 lijinghua168@163.com
MPA中心 张老师 卢老师 847088031334229880313342298813  
外国语学院 潘老师 8470785613342297876 pandi@dlut.edu.cn
体育教学部 胡老师 8470740113342298978  
建筑与艺术学院 路老师 8470853013342297885 lulianjun@dlut.edu.cn
软件学院 冯老师 6227446113342298128 fengyl@dlut.edu.cn
龙老师 6227446013342299522  
创新实验学院 刘老师 8470859913342297900 liuyutong@mail.dlut.edu.cn
盘锦校区 曲老师 周老师 0427-26319531334229710713342299295 pjyjszs@dlut.edu.cn

篇3:大连理工大学2016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大连理工大学2016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学科门类(专业)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总分
【01】 哲学457575305
【02】 经济学508585340
【03】 法学458080335
【04】 教育学【0401】教育学50180--340
【0403】体育学40150--300
【05】文学【0501】中国语言文学 【0502】外国语言文学457575330
【0503】传播学457575350
【07】理学457075305
【08】工学457075315
【12】管理学508585345
【13】艺术学408585330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科门类(专业)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总分
【0251】金融509090340
【0252】应用统计458080330
【0551】翻译507575350
【0552】新闻与传播457575340
【0851】建筑学458080325
【0852】工程457075310
【0853】城市规划458080325
【1351】艺术408585330
三、管理类联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科门类(专业)外语综合能力总分
【1251】工商管理4595160
【1252】公共管理4595155
【1256】工程管理4095146
注意事项:

1、生源充足的学部(学院、部)、校区可根据本学科特点、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数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专业复试线。考生需达到报考单位专业复试要求才能参加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组织。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按照教育部公布的分数线执行。

3、强军计划考生参加复试的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50分;单考生参加复试的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00分。

4、其他相关照顾政策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符合教育部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进行审核。

5、我校复试工作将于3月15日开始,具体时间由各学部(学院、部)、校区确定,各单位复试细则也将陆续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主页的相关信息。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3月7日

招生联系方式

学部(学院、部)、校区联系人联系电话 (区号:0411)联系邮箱
数学科学学院孙老师8470835013342297166ljsun@dlut.edu.cn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吴老师847083701334229837113342298381zwl1990@163.com
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张老师8470948413342297066yunzaizhaosheng@outlook.com
饶老师8470948413342296690
机械工程学院崔老师8470654913342298701ycui@dlut.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杜老师8470732013342298610dlhqhl@dlut.edu.cn
能源与动力学院李老师8476254213342296596Liying3721@126.com
建设工程学部袁老师 (硕士)8470810113342298815jgzstj2015@163.com
姜老师 (博士)8470810113342297898
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化工)李老师 (硕士)8498601613342296766lichengyuan@dlut.edu.cn
周老师 (博士)8498601313342299661 
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环境)王老师8470808313342297100hjsmxy@126.com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部汤老师 (硕士)8470847113342297621tsfen@dlut.edu.cn
王老师 (博士)8470847113342297622 
管理与经济学部于老师8470738813342298171yushui@dlut.edu.cn
管理与经济学部 MBA/EMBA中心张老师 黄老师847065781334229825513342298256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李老师8470855213342297366lijinghua168@163.com
MPA中心张老师 卢老师847088031334229880313342298813 
外国语学院潘老师8470785613342297876pandi@dlut.edu.cn
体育教学部胡老师8470740113342298978 
建筑与艺术学院路老师8470853013342297885lulianjun@dlut.edu.cn
软件学院冯老师6227446113342298128fengyl@dlut.edu.cn
龙老师6227446013342299522 
创新实验学院刘老师8470859913342297900liuyutong@mail.dlut.edu.cn
盘锦校区曲老师 周老师0427-26319531334229710713342299295pjyjszs@dlut.edu.cn

篇4: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公布

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公布

20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并经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学科门类(门类)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总分【01】哲学 45 80 80 310 【02】经济学 50 75 75 345 【03】法学 45 80 80 330 【04】教育学 【0401】教育学 50 180 -- 340 【0403】体育学 40 150 -- 300 【05】文学 【0501】中国语言文学 【0502】外国语言文学 50 80 80 325 【0503】传播学 50 80 80 350 【07】理学 45 70 75 305 【08】工学 45 70 75 310 【12】管理学 50 75 85 345 【13】艺术学 40 90 90 335

二、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

学科门类(门类)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总分【0251】金融 50 85 85 340 【0252】应用统计 50 80 80 350 【0551】翻译 50 85 85 350 【0552】新闻与传播 50 85 85 340 【0851】建筑学 45 80 80 320 【0852】工程 45 70 75 310 【0853】城市规划 45 80 80 325 【1251】工商管理 A线:在我校B线基础上适度上浮。 B线:同国家A类线。 【1252】公共管理 同国家A类线 【1256】工程管理 同国家A类线 生

三、其他说明

1、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是我校的最低分数要求,各学部(学院、部)、校区可根据本学科特点、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数制定专业复试线。复试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实行差额复试。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按照教育部公布的分数线执行。

3、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75分。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项目”、“三支一扶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等照顾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教育部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进行审核。

5、我校复试工作将于3月中旬陆续展开,具体时间由各学部(学院、部)、校区自行确定,各单位复试细则也将陆续分批次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硕士生招生主页的相关信息。

篇5: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规则

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规则

一 总 则

第一条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关于做好20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2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复试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计划主要用于招收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与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要按照“专业相近”的原则合理组织生源,要严格按照“一视同仁,同等对待”的原则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标准。生源充足的学院(学部、系)在考生自主选择攻读学术型学位或专业学位后,要同时确定两类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统一安排复试。

第四条  复试工作要坚持科学选拔,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各学院(学部、系)须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积极探索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办法,制定符合本学院(学部、系)学科特点的复试标准和程序,并报研究生院审定、备案。

第五条  为维护考生合法利益,各学院(学部、系)须提前在网上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办法,并将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告知考生。

第六条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通过复试。

二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规则,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分配各学院(学部、系)招生名额,审批各学院(学部、系)上报的拟录取和调剂名单;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复试外语听力的命题、阅卷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考务、阅卷以及组织开展复试的各项具体工作;校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

第八条  各学院(学部、系)应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复试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应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部长、系主任)担任,成员应包括相关学科的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指导教师等;专家复试小组组长应由相关学科带头人担任,由不少于5人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的教师组成,另须配备1名记录员。根据参加复试人数情况可成立若干专家复试小组。

第九条  各学院(学部、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校制定的复试规则,制定本学院(学部、系)复试工作的标准、办法和具体实施方案。

(2)根据本学院(学部、系)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指导专家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

(3)负责对专家复试小组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复试工作能公平、公正。

(4)负责确定考生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科目的命题、考务和阅卷工作;负责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工作。

(5)负责制定外语口试和听力测试的实施方案,并安排、组织好外语听力考试。

(6)负责审核各专家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复试结果和考生的其他情况。

(7)负责确定拟录取名单和申请调剂名单,并将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8)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第十条  专家复试小组在学院(学部、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的复试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工作(含面试、笔试、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

(2)负责审查复试考生的资格。

(3)负责做好复试考生的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工作。

复试小组成员需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三 资格审查

第十一条  学院(学部、系)负责组织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准考证;

(2)身份证(定向、委培考生须交一份复印件);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证明(作为复试参考);

(4)往届考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定向、委培考生须交一份复印件),无原件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对原件有疑问的,应及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向发证单位核实。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无此证明者不得录取;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则须提交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身份证明,否则视为同等学力考生;

(5)高职高专毕业考生还须提交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署名前2名),及具有资质的开课单位教务处出具的11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6)少数民族骨干考生还须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及考生所在单位证明。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四 复试比例及内容

第十二条  实行差额复试,各学院(学部、系)的复试比例根据招生学科(专业)的上线生源情况确定。对初试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应为本学科(专业)招生规模(不含校内外推免生)的120% - 140%。初试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的学科(专业),所有满足学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都应参加复试。

第十三条  复试一般包含三方面内容: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体检。专业素质考核是指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核则指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心理健康以及人文素养等方面的考核。体检工作在复试期间由研究生院委托授权体检中心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可在当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  复试方式和内容

(1)笔试

主要是专业课测试,是本学科(交叉学科的考生还包括对跨学科)的专业基本知识或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有条件的理工科专业可单独组织实验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内容和方式由学院(学部、系)自定,其分数计入复试总成绩。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非外语专业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由各学院(学部、系)自行组织实施。外语口语测试可放在综合面试时进行,但必须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和明确的评分标准。

外语专业考生的第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外语学院自行组织,测试办法和评分标准由外国语学院制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外语听力测试满分15分,口语测试满分15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素质,识别少数专攻考研课程的应试考生所学专业知识的程度。综合面试由各学院(学部、系)自行组织,面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情况要有记录,综合面试结束后应认真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表》,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综合面试满分2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4)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本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每门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试题内容应加强对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和实践技能的考查,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内容不得与初试及专业课复试内容相同,加试时间统一安排在各学院(学部、系)复试前,任一门课不及格(不足60分)则不能被录取,不再进入学院(学部、系)复试程序。

(5)心理素质测试

此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第十五条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由各学院(学部、系)制定选拔标准,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网上公布。复试过程中由专家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最高加分额度为5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十六条  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加分四者相加,即为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30分。

凡复试总成绩低于200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2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外语听力测试缺考;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各学院(学部、系)在复试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导师的主导作用,原则上要落实拟录取考生的指导教师,同时要保证排名在录取名额内、且综合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得以录取。

第十八条  复试小组成员要严格按照学院(学部、系)的复试标准和办法评分,评分要客观、公正,真实反应学生的实际水平。各学院(学部、系)须在复试结束当天公布考生的复试成绩。

五 总成绩计算及录取

第十九条  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应严格依据总成绩在相应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专业(领域)的排名

篇6:大连理工大学09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事项通知

大连理工大学09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事项通知

一、复试时间:4月2日至7日

二、复试项目:

1。外语听力测试:共20分钟,满分15分。英语听力测试时间、地点由学院(学部、系)通知;小语种听力测试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时间:4月2日下午5:30,地点综合楼:俄语703 教室,日语704教室。

2。专业综合笔试:共2小时,满分100分。

3。综合面试,满分215分(含外语口语测试15分)。

三、体检:考生通过复试后必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时间:4月2日上午8:10-11:10,下午1:30-4:30,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地点:研究生院会议室

五、复试考生报到手续:

1. 往届考生须带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准考证或信息采集表。

2.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带在学证明(由学校教务处开具证明)、学生证、身份证和准考证或信息采集表。

3. 参加复试考生均须提交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

4. 报考定向、委培硕士生考生报到时须向研究生院招生办提交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人才干计划考生还须提交单位证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两份。

5。缴纳复试费。

六、复试结束后拟录取考生须办理的手续:

1. 自筹经费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生:在学院(学部、系)签订自筹经费协议书。

2. 保留资格生:需填写“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留存一份,交研招办一份(国防生均录取为定向生并保留资格两年)。

3. 校外考生:到各学院(学部、系)领取本人档案的'调档函,自行带回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

4. 定向、委培生:到研究生院招生办签订定向、委培协议书。

注:各学科(专业)复试线、复试名单及以上事宜的具体安排请于3月27日后详见我校各学院(学部、系)网站通知。

保留资格返回学生请自行下载《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资格返回申请表》并及时与录取院(学部、系)联系、办理相关事宜。

保留资格生及保留资格返回生有关表格下载网址:gs.dlut.edu.cn/ZS/index.asp―》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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