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制度

时间:2022-11-27 12:47:21 作者:不梨你啦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不梨你啦”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9篇养老制度,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后的养老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养老年金保险业务统计制度

一、总体说明

(一)统计内容

本制度的统计内容主要是各人身保险公司开展的养老年金保险业务。根据《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令第3号),养老年金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年金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保险合同约定给付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的年龄不得小于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二是相邻两次给付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一年。

其他人身保险转换为养老年金保险的,自转换之日(保险合同变更之日)起纳入养老年金保险进行统计。

此外,新增统计指标中还包含了报告期末被保险人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相关指标。

(二)报送单位

各保险公司(含集团、控股公司,下同)。

(三)报送方式

各保险公司应按照“全科目、大集中、一级报三级”的方式,通过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向我会报送养老年金保险业务统计指标。

(四)报送频度和报送层级

各保险公司应按照附件标注的报送频度和报送层级,分别向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报送季报、半年报和年报统计指标。

(五)测试要求

自3月1日至3月30日,各保险公司可登陆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测试库,对养老年金保险业务统计指标等进行数据测试。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测试库地址如下:

(六)报送要求

1.各保险公司应充分重视新增统计信息的报送工作,及时修改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的对接系统。

2.各保险公司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相关统计信息。

3.本制度未特别说明的事项,按现行统计规定执行。

二、填报口径

1.“寿险责任准备金-普通寿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普通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寿险责任准备金。该指标为a26040024“寿险责任准备金-普通寿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2.“寿险责任准备金-普通寿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普通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寿险责任准备金。该指标为a26040025“寿险责任准备金-普通寿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3.“寿险责任准备金-普通寿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普通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寿险责任准备金。该指标为a26040028“寿险责任准备金-普通寿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4.“寿险责任准备金-分红寿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分红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寿险责任准备金。该指标为a26040053“寿险责任准备金-分红寿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5.“寿险责任准备金-分红寿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分红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寿险责任准备金。该指标为a26040054“寿险责任准备金-分红寿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6.“寿险责任准备金-分红寿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分红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寿险责任准备金。该指标为a26040057“寿险责任准备金-分红寿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7.“寿险责任准备金-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投资连结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寿险责任准备金。该指标为a26040067“寿险责任准备金-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8.“寿险责任准备金-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投资连结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寿险责任准备金。该指标为a26040070“寿险责任准备金-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9.“寿险责任准备金-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投资连结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寿险责任准备金。该指标为a26040073“寿险责任准备金-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10.“寿险责任准备金-万能保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万能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寿险责任准备金。该指标为a26040083“寿险责任准备金-万能保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11.“寿险责任准备金-万能保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万能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寿险责任准备金。该指标为a26040086“寿险责任准备金-万能保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12.“寿险责任准备金-万能保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万能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寿险责任准备金。该指标为a26040089“寿险责任准备金-万能保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13.“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普通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070“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14.“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普通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071“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15.“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个人-新单保费-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普通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新单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072“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个人-新单保费”的其中项。

16.“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个人-新单保费-其中:新单趸交-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普通型的人身保险,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新单趸交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073“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个人-新单保费-其中:新单趸交”的其中项。

17.“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普通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075“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18.“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团体-新单保费-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普通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新单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076“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团体-新单保费”的其中项。

19.“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团体-新单保费-其中:新单趸交-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普通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新单趸交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077“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团体-新单保费-其中:新单趸交”的其中项。

20.“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分红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110“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21.“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分红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111“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22.“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个人-新单保费-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分红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新单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112“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个人-新单保费”的其中项。

23.“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个人-新单保费-其中:新单趸交-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分红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新单趸交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113“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个人-新单保费-其中:新单趸交”的其中项。

24.“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分红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115“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25.“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团体-新单保费-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分红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新单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116“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团体-新单保费”的其中项。

26.“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团体-新单保费-其中:新单趸交-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分红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新单趸交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117“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团体-新单保费-其中:新单趸交”的其中项。

27.“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投资连结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131“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28.“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投资连结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132“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29.“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个人-新单保费-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投资连结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新单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133“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个人-新单保费”的其中项。

30.“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个人-新单保费-其中:新单趸交-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投资连结型的人身保险,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新单趸交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134“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个人-新单保费-其中:新单趸交”的其中项。

31.“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投资连结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136“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32.“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团体-新单保费-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投资连结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新单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137“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团体-新单保费”的其中项。

33.“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团体-新单保费-其中:新单趸交-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投资连结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新单趸交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138“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团体-新单保费-其中:新单趸交”的其中项。

34.“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万能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152“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35.“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万能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153“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36.“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个人-新单保费-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万能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新单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154“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个人-新单保费”的其中项。

37.“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个人-新单保费-其中:新单趸交-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万能型的人身保险,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新单趸交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155“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个人-新单保费-其中:新单趸交”的其中项。

38.“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万能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157“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39.“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团体-新单保费-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万能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新单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158“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团体-新单保费”的其中项。

40.“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团体-新单保费-其中:新单趸交-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万能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新单趸交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159“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团体-新单保费-其中:新单趸交”的其中项。

41.“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普通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死伤医疗给付。该指标为a65110082“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42.“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普通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死伤医疗给付。该指标为a65110083“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43.“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普通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死伤医疗给付。该指标为a65110084“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44.“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分红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死伤医疗给付。该指标为a65110095“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45.“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分红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死伤医疗给付。该指标为a65110096“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46.“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分红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死伤医疗给付。该指标为a65110097“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47.“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投资连结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死伤医疗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01“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48.“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投资连结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死伤医疗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02“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49.“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投资连结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死伤医疗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03“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50.“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万能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死伤医疗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07“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51.“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万能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死伤医疗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08“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52.“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万能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死伤医疗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09“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53.“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普通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满期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36“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54.“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普通保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普通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满期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37“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普通保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55.“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普通保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普通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满期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38“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普通保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56.“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分红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满期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52“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57.“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分红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满期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53“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58.“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分红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满期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54“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59.“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投资连结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满期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61“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60.“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投资连结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满期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62“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61.“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投资连结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满期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63“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62.“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万能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满期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70“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63.“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万能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满期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71“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64.“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万能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满期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72“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65.“赔付支出-年金给付-普通寿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普通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年金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96“赔付支出-年金给付-普通寿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66.“赔付支出-年金给付-普通寿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普通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年金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97“赔付支出-年金给付-普通寿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67.“赔付支出-年金给付-普通寿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普通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年金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98“赔付支出-年金给付-普通寿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68.“赔付支出-年金给付-分红寿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分红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年金给付。该指标为a65110206“赔付支出-年金给付-分红寿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69.“赔付支出-年金给付-分红寿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分红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年金给付。该指标为a65110207“赔付支出-年金给付-分红寿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70.“赔付支出-年金给付-分红寿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分红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年金给付。该指标为a65110208“赔付支出-年金给付-分红寿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71.“赔付支出-年金给付-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投资连结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年金给付。该指标为a65110215“赔付支出-年金给付-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72.“赔付支出-年金给付-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投资连结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年金给付。该指标为a65110216“赔付支出-年金给付-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73.“赔付支出-年金给付-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投资连结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年金给付。该指标为a65110217“赔付支出-年金给付-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74.“赔付支出-年金给付-万能保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万能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年金给付。该指标为a65110224“赔付支出-年金给付-万能保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75.“赔付支出-年金给付-万能保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万能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年金给付。该指标为a65110225“赔付支出-年金给付-万能保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76.“赔付支出-年金给付-万能保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万能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年金给付。该指标为a65110226“赔付支出-年金给付-万能保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篇2:新型农村养老制度的调查报告

新型农村养老制度的调查报告模板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中央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标志着在经历了十多年的试点、探索之后,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被正式提上日程。

有资料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34亿,超过总人口的10%,其中65岁以上人口1.1亿,占总人口的8.5%。全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老龄化问题突出。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缺乏可靠保障,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空巢家庭增多,传统的土地保障功能面临严峻挑战。

一、当前我国农村养老的基本方式

随着社会的变迁、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养老已不再是单一的家庭养老,而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其它养老方式并存的格局。

家庭养老:这是当前我国农村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农村家庭养老之所以如此重要,其原因在于:第一,我国农村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由于农村地区间发展差异大,经济发展不平衡,短时间内不可能在全农村范围内建立、推广养老保险制度,这决定了家庭养老会在相当长时间内成为农村养老的基本方式;第二,农村家庭服务业不发达。即使部分老人拥有数目可观的养老金,但由于疾病缠身、自理能力较差,他们仍然难以安度晚年;第三,传统的思想文化观念对农村老人生活习惯的感染和影响。“子孙满堂”的天伦之乐仍是他们所渴求、向往的,且随着年岁的增加,农村老人抵御生活风险的能力越来越有限,对家庭人员的物质、精神依赖亦会增加。

集体养老: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作为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养老过渡的一种形式,是以集体为单位对老人进行集中供养的养老方式。

尽管集体养老在历史上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但现在看来,其作用仍然有限。第一,养老对象过窄,集体养老的范围事实上就是对五保户的供养。然而,五保户的供养条件非常苛刻,对于只有女儿的老人一般不予“五保”;第二,没有敬老院的农村地区主要由村组负责对“五保户”实行分散供养。集体养老保障也仅仅停留在维持其温饱;第三,对集体养老认识明显不足。在农村地区,许多符合条件的农民不愿享受“五保户”待遇,只要尚有一点点劳动能力,或者有亲人可以依靠,谁也不愿享受“五保户”的供养。

储蓄养老:是一种最典型的自我养老方式,即老年人依靠日积月累、勤俭节约的积蓄养老,但这种养老方式在农村越来越缺少实用价值。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获得的收入有限,尽管辛苦劳作和省吃俭用,但盖房、子女教育、医疗等各项开支却很大。到了晚年,其积蓄难以保障养老的基本需求。

二、人口老龄化对传统农村养老模式的挑战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特征明显,城乡发展差距大,绝大部分农村地区尚未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长期以来,农村养老保障主要依赖于家庭养老。日趋严重的农村老龄化问题,必将对农村老年人口养老问题提出严峻挑战。

1.农村老年人口的增加,加大了农村养老的压力。

2.老年人口的高龄化降低了老年人的自我养老能力。农村老年人口受教育程度比较低,未读过书的占一半以上,受教育程度在小学及以下的占到九成以上,低素质决定了农村老年人口大部分都是体力劳动者,年龄对他们的自我养老能力影响很大。老年人口中高龄人群比重的增加,降低了老龄人口的自我养老能力,同时也降低老龄人口自理能力。农村老年人口高龄化和健康状况的下降,无疑加重了农村养老的负担和压力。

3.农村家庭的小型化弱化了家庭养老的功能。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农村家庭的子女数也大大下降,导致家庭规模小型化、核心化的比例上升。家庭规模的小型化、核心化,使过去一般是多对夫妇供养一对老人变成现在一对夫妇供养两对及两对以上老人,无论财力上还是精力上,都让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难以为继。

4.“空巢老人”的增多,独身老人比重上升,加大了农村养老的社会化需求。传统的家庭养老不仅由子女为老人提供经济保障,更重要的是生活照顾和精神抚慰。农村青壮年进城务工后,虽然也履行了在经济上供养父母的义务,但考虑到进城农民的自身经济状况,供养的程度是有限的,而且无法给予老人必要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同时,农村老人尤其是高龄人口中独身老人,由于缺少了“老来伴”,没有在生活上相互照应、在情感上相互慰藉的对象,使得养老更加困难。

三、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现状

(一)农村养老保障的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

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保障对象一直限于“困难的人”、“光荣的人”和“富裕的人”,农村的大多数人由于种种原因还无法享受社会保障。相关的调查显示,占人口总数20%的城镇居民,享受全国89%的社会保障,占人口80%的农村居民,仅享受到了社会11%的社会保障,在县城以下集体单位的1 000多万职工和2 000多万城镇个体经营者基本上得不到应有的社会保障。

(二)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挑战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其所面临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子女的赡养压力增大。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使独生子女家庭成为我国农村主要的家庭构成模式,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来临,80年代后的独生子女,面临着承担四个老人的赡养义务,同时还有一至二个子女的负担。(2)劳动力流动和人口的迁移给家庭赡养带来了负面影响。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内地农村人口大量向经济较发达的城镇流动,这些“离土又离乡”、“进厂又进城”人员长年在外务工经商,势必影响对老人的供养。(3)随着农民观念和家庭规模的变化,传统的大家庭模式正在被核心家庭模式所取代,家庭养老的保障功能正在弱化。

(三)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管理水平较低

事实上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一直都是一项技术和管理水平要求都很高的工作,既有商业保险的技术难度,又存在着依法实施的政策难度,对管理水平的要求也很严格,按照国际上通用的做法就是管理、缴费和实施的使用三权分离,互相监督,这样才能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使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过程更加顺利,使基金的运营更加畅通;但就我国现行的农村保障基金的管理办法却是管理、缴费和实施使用三权集于一身,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挤占、挪用、挥霍农村养老保障基金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农村养老保障的现行制度和法规与农村经济的发展不协调

从现状来看,我国现行农村养老保障的制度和法规与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并不协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农民的养老保障制度主要是以土地为中心的正规保障。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人均可耕地面积逐年减少,大量农村人口离开土地涌入城镇,使得农村土地的保障功能正在不断弱化。其次,新型的社区养老和商业养老保障模式仅仅在少数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和农村较富裕的家庭存在,很难推广普及。与此同时,我国老龄化的步伐正在加快,老年人比重达7.51%的农村老龄化压力更加不言而喻。

篇3:新型农村养老制度调研报告

新型农村养老制度调研报告

随着我国农村老年人口数不断增加,农村养老成为政府和社会面临的一大难题。农村养老保障是针对农村老年人口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有别于社会养老保险,从法学的角度来看,养老保险是养老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长期以来,由于经济结构的原因我国城乡之间分别存在两种不同的、相互独立的社会保障现象:市民靠政府养老,村民靠家庭自己养老。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保障项目少,保障具有应急性,缺乏制度化。在目前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之后,农村首要的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应提上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行列。

关键词:老龄化 城乡二元结构 农村养老保障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中央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标志着在经历了十多年的试点、探索之后,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被正式提上日程。

有资料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34亿,超过总人口的10%,其中65岁以上人口1.1亿,占总人口的8.5%。全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老龄化问题突出。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缺乏可靠保障,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空巢家庭增多,传统的土地保障功能面临严峻挑战。

一、当前我国农村养老的基本方式

随着社会的变迁、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养老已不再是单一的家庭养老,而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其它养老方式并存的格局。

家庭养老:这是当前我国农村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农村家庭养老之所以如此重要,其原因在于:第一,我国农村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由于农村地区间发展差异大,经济发展不平衡,短时间内不可能在全农村范围内建立、推广养老保险制度,这决定了家庭养老会在相当长时间内成为农村养老的基本方式;第二,农村家庭服务业不发达。即使部分老人拥有数目可观的养老金,但由于疾病缠身、自理能力较差,他们仍然难以安度晚年;第三,传统的思想文化观念对农村老人生活习惯的感染和影响。“子孙满堂”的天伦之乐仍是他们所渴求、向往的,且随着年岁的增加,农村老人抵御生活风险的能力越来越有限,对家庭人员的物质、精神依赖亦会增加。

集体养老: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作为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养老过渡的一种形式,是以集体为单位对老人进行集中供养的养老方式。

尽管集体养老在历史上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但现在看来,其作用仍然有限。第一,养老对象过窄,集体养老的范围事实上就是对五保户的供养。然而,五保户的供养条件非常苛刻,对于只有女儿的老人一般不予“五保”;第二,没有敬老院的农村地区主要由村组负责对“五保户”实行分散供养。集体养老保障也仅仅停留在维持其温饱;第三,对集体养老认识明显不足。在农村地区,许多符合条件的农民不愿享受“五保户”待遇,只要尚有一点点劳动能力,或者有亲人可以依靠,谁也不愿享受“五保户”的供养。

储蓄养老:是一种最典型的自我养老方式,即老年人依靠日积月累、勤俭节约的积蓄养老,但这种养老方式在农村越来越缺少实用价值。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获得的收入有限,尽管辛苦劳作和省吃俭用,但盖房、子女教育、医疗等各项开支却很大。到了晚年,其积蓄难以保障养老的基本需求。

二、人口老龄化对传统农村养老模式的挑战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特征明显,城乡发展差距大,绝大部分农村地区尚未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长期以来,农村养老保障主要依赖于家庭养老。日趋严重的农村老龄化问题,必将对农村老年人口养老问题提出严峻挑战。

1.农村老年人口的增加,加大了农村养老的压力。

2.老年人口的高龄化降低了老年人的自我养老能力。农村老年人口受教育程度比较低,未读过书的占一半以上,受教育程度在小学及以下的占到九成以上,低素质决定了农村老年人口大部分都是体力劳动者,年龄对他们的自我养老能力影响很大。老年人口中高龄人群比重的增加,降低了老龄人口的自我养老能力,同时也降低老龄人口自理能力。农村老年人口高龄化和健康状况的下降,无疑加重了农村养老的负担和压力

3.农村家庭的小型化弱化了家庭养老的功能。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农村家庭的子女数也大大下降,导致家庭规模小型化、核心化的比例上升。家庭规模的小型化、核心化,使过去一般是多对夫妇供养一对老人变成现在一对夫妇供养两对及两对以上老人,无论财力上还是精力上,都让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难以为继。

4.“空巢老人”的增多,独身老人比重上升,加大了农村养老的社会化需求。传统的家庭养老不仅由子女为老人提供经济保障,更重要的是生活照顾和精神抚慰。农村青壮年进城务工后,虽然也履行了在经济上供养父母的义务,但考虑到进城农民的自身经济状况,供养的程度是有限的,而且无法给予老人必要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同时,农村老人尤其是高龄人口中独身老人,由于缺少了“老来伴”,没有在生活上相互照应、在情感上相互慰藉的对象,使得养老更加困难。

三、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现状

(一)农村养老保障的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

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保障对象一直限于“困难的人”、“光荣的人”和“富裕的人”,农村的大多数人由于种种原因还无法享受社会保障。相关的调查显示,占人口总数20%的城镇居民,享受全国89%的社会保障,占人口80%的农村居民,仅享受到了社会11%的社会保障,在县城以下集体单位的1 000多万职工和2 000多万城镇个体经营者基本上得不到应有的社会保障。

篇4:新型农村养老制度调研报告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中央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标志着在经历了十多年的试点、探索之后,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被正式提上日程,

有资料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34亿,超过总人口的10%,其中65岁以上人口1.1亿,占总人口的8.5%。全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老龄化问题突出。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缺乏可靠保障,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空巢家庭增多,传统的土地保障功能面临严峻挑战。

一、当前我国农村养老的基本方式

随着社会的变迁、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养老已不再是单一的家庭养老,而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其它养老方式并存的格局。

家庭养老:这是当前我国农村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农村家庭养老之所以如此重要,其原因在于:第一,我国农村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由于农村地区间发展差异大,经济发展不平衡,短时间内不可能在全农村范围内建立、推广养老保险制度,这决定了家庭养老会在相当长时间内成为农村养老的基本方式;第二,农村家庭服务业不发达。即使部分老人拥有数目可观的养老金,但由于疾病缠身、自理能力较差,他们仍然难以安度晚年;第三,传统的思想文化观念对农村老人生活习惯的感染和影响。“子孙满堂”的天伦之乐仍是他们所渴求、向往的,且随着年岁的增加,农村老人抵御生活风险的能力越来越有限,对家庭人员的物质、精神依赖亦会增加。

集体养老: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作为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养老过渡的一种形式,是以集体为单位对老人进行集中供养的养老方式。

尽管集体养老在历史上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但现在看来,其作用仍然有限。第一,养老对象过窄,集体养老的范围事实上就是对五保户的供养。然而,五保户的供养条件非常苛刻,对于只有女儿的老人一般不予“五保”;第二,没有敬老院的农村地区主要由村组负责对“五保户”实行分散供养。集体养老保障也仅仅停留在维持其温饱;第三,对集体养老认识明显不足。在农村地区,许多符合条件的农民不愿享受“五保户”待遇,只要尚有一点点劳动能力,或者有亲人可以依靠,谁也不愿享受“五保户”的供养。

储蓄养老:是一种最典型的自我养老方式,即老年人依靠日积月累、勤俭节约的积蓄养老,但这种养老方式在农村越来越缺少实用价值。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获得的收入有限,尽管辛苦劳作和省吃俭用,但盖房、子女教育、医疗等各项开支却很大。到了晚年,其积蓄难以保障养老的基本需求。

二、人口老龄化对传统农村养老模式的挑战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特征明显,城乡发展差距大,绝大部分农村地区尚未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长期以来,农村养老保障主要依赖于家庭养老。日趋严重的农村老龄化问题,必将对农村老年人口养老问题提出严峻挑战。

1.农村老年人口的增加,加大了农村养老的压力。

2.老年人口的高龄化降低了老年人的自我养老能力。农村老年人口受教育程度比较低,未读过书的占一半以上,受教育程度在小学及以下的占到九成以上,低素质决定了农村老年人口大部分都是体力劳动者,年龄对他们的自我养老能力影响很大。老年人口中高龄人群比重的增加,降低了老龄人口的自我养老能力,同时也降低老龄人口自理能力。农村老年人口高龄化和健康状况的下降,无疑加重了农村养老的负担和压力。

3.农村家庭的小型化弱化了家庭养老的功能。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农村家庭的子女数也大大下降,导致家庭规模小型化、核心化的比例上升。家庭规模的小型化、核心化,使过去一般是多对夫妇供养一对老人变成现在一对夫妇供养两对及两对以上老人,无论财力上还是精力上,都让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难以为继。

4.“空巢老人”的增多,独身老人比重上升,加大了农村养老的社会化需求。传统的家庭养老不仅由子女为老人提供经济保障,更重要的是生活照顾和精神抚慰。农村青壮年进城务工后,虽然也履行了在经济上供养父母的义务,但考虑到进城农民的自身经济状况,供养的程度是有限的,而且无法给予老人必要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同时,农村老人尤其是高龄人口中独身老人,由于缺少了“老来伴”,没有在生活上相互照应、在情感上相互慰藉的对象,使得养老更加困难,

三、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现状

(一)农村养老保障的`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

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保障对象一直限于“困难的人”、“光荣的人”和“富裕的人”,农村的大多数人由于种种原因还无法享受社会保障。相关的调查显示,占人口总数20%的城镇居民,享受全国89%的社会保障,占人口80%的农村居民,仅享受到了社会11%的社会保障,在县城以下集体单位的1 000多万职工和2 000多万城镇个体经营者基本上得不到应有的社会保障。

(二)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挑战

,特别是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其所面临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子女的赡养压力增大。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使独生子女家庭成为我国农村主要的家庭构成模式,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来临,80年代后的独生子女,面临着承担四个老人的赡养义务,同时还有一至二个子女的负担。(2)劳动力流动和人口的迁移给家庭赡养带来了负面影响。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内地农村人口大量向经济较发达的城镇流动,这些“离土又离乡”、“进厂又进城”人员长年在外务工经商,势必影响对老人的供养。(3)随着农民观念和家庭规模的变化,传统的大家庭模式正在被核心家庭模式所取代,家庭养老的保障功能正在弱化。

(三)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管理水平较低

事实上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一直都是一项技术和管理水平要求都很高的工作,既有商业保险的技术难度,又存在着依法实施的政策难度,对管理水平的要求也很严格,按照国际上通用的做法就是管理、缴费和实施的使用三权分离,互相监督,这样才能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使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过程更加顺利,使基金的运营更加畅通;但就我国现行的农村保障基金的管理办法却是管理、缴费和实施使用三权集于一身,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挤占、挪用、贪污、挥霍农村养老保障基金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农村养老保障的现行制度和法规与农村经济的发展不协调

从现状来看,我国现行农村养老保障的制度和法规与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并不协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农民的养老保障制度主要是以土地为中心的正规保障。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人均可耕地面积逐年减少,大量农村人口离开土地涌入城镇,使得农村土地的保障功能正在不断弱化。其次,新型的社区养老和商业养老保障模式仅仅在少数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和农村较富裕的家庭存在,很难推广普及。与此同时,我国老龄化的步伐正在加快,老年人比重达7.51%的农村老龄化压力更加不言而喻。

新型农村养老制度调研报告范文的延伸阅读——调查报告的特点与作用

调查报告有以下几个特点

(1)写实性。调查报告是在占有大量现实和历史资料的基础上,用叙述性的语言实事求是地反映某一客观事物。充分了解实情和全面掌握真实可靠的素材是写好调查报告的基础。

(2)针对性。调查报告一般有比较明确的意向,相关的调查取证都是针对和围绕某一综合性或是专题性问题展开的。所以,调查报告反映的问题集中而有深度。

(3)逻辑性。调查报告离不开确凿的事实,但又不是材料的机械堆砌,而是对核实无误的数据和事实进行严密的逻辑论证,探明事物发展变化的原因,预测事物发展变化的趋势,提示本质性和规律性的东西,得出科学的结论。

调查报告的作用

调查报告具有针对性、真实性、论理性、典型性和时效性,起到了解、剖析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趋向,对于解决问题具有积极的作用。

篇5:哈尔滨引入养老处事评估制度

日前,哈尔滨市首期养老处事评估培训班正式开班,哈尔滨市小心上海等先辈都市履历,引入养老处事评估制度,年底前将对失能、半失能老人津贴领取资格举办评估,从而确定发下班具,实验本性化养老处事。

据相识,今朝哈市有失能半失能老人20余万人。针对此类老人,哈市出台系列政策,对具有哈尔滨市城区(含9区所属州里)户籍,享受最低糊口保障报酬(不含低收入坚苦家庭、低收入家庭),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损失糊口自理手段的老人发放照顾护士津贴,每人每月100元。而今朝哈市对失能和半失能认定首要依赖邻人或社区医院给开证明,然后社区和街道办入户核查,再由民政部分评定,由于没有同一的尺度,统计功效不异常精确。

此次引入的养老处事评估制度对失能老人有了明晰的界定,近一般糊口举动所有损失自理手段,完全依靠他人照顾护士顾问的晚年人。失能老人评估分3个方面,即对老人的根基环境、糊口手段和认知手段举办评估,以确定老人的失能水平,从而确定津贴的种类、级别以及日后给以的照顾护士范例、享受的优惠处事等。

篇6:养老

养老

养老yǎng lǎo[释义]

①(动)奉养老人。

②(动)指年老闲居休养。

[构成]  动宾式:养|老[例句]  这位老人回到乡下~。(作谓语)

篇7:养老

“众人”齐呼,中国未富先老!

由此,“中国式”的养老办法也众多起来——特别是中国的退休养老金制度尤为众多:中国退休人员众多,国家怎能养得了,不行,延迟退休!延迟退休不行,延长缴纳养老金年限!如此循环,方可养老!真有办法!

养老乃人之养老,非钱之养老——无钱怎么养老?中国老年人好养!几十年的中国老年人是怎么过来的?

中国老龄化率高,来得快,是计划生育的副作用。

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对中国的发展功不可没,尤其是中国的经济发展,一个火烧,给一个孩子和两个孩子吃是不一样的,但是,生育是自然规律,违背生育规律,是会给社会带来麻烦的:过多的老龄化,男女比例可能失调,人的竞争力减弱(富窝里的人竞争力怎样呢?)等等。

所以养老还需要计划生育负责!

过早老龄化,是相对青年人来说的,青年人的数量,即可解决老龄化的问题——将计划生育在三至五年内(有待考察)放开二胎,迅速增加青年人的数量(xx年~2040年26周岁人口生力军)来中和老龄化,同时中国人口总量也增加,然后再回归正常的计划生育——凡是都有一个调节!

其作用:一、增加青年人的数量,中和老年人的数量,有利于养老。二、增加中国人口的有生力量,稳定中国的经济发展。三、调节人口结构,调节男女失衡。四、适时放开二胎是社会公平的象征,不能有钱人多生,无钱者叹息,更何况社会抚养费,对社会危害极大!再说普通老百姓也未必愿生——养不起!五、生二胎也是减轻下一代养老的压力,同时防止出现更多的“孤独老人”。

……

养老比天大,比地厚,是人、家、国的最基本的常事。不养老,何谈发展!

一年级:咸菜

篇8:成立健全养老处事津贴制度动静

10月23日从民政部网站获悉,日前,财务部会同民政部、世界老龄办连系下发《关于成立健全经济坚苦的高龄、失能等晚年人津贴制度的关照》。

《关照》要求进一步加大民众财务支持力度,切实办理经济坚苦的高龄、失能等晚年人的后顾之忧,敦促实现根基养老处事均等化,从计谋和全局的高度敦促养老处奇迹成长。这是继推进当局向社会力气购置养老处事之后,国度加大民众财务投向养老处奇迹的又一重要政策。

《关照》要求,省级财务部分要会同民政部分、老龄事变部分,团结内地现实,实时拟定经济坚苦的高龄、失能等晚年人津贴制度的资金打点步伐和详细实验方案。已经出台了相干津贴政策的地域,要进一步完美补贴政策,强化资金打点,不绝进步资金行使效益。

《关照》明晰,凭证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经济坚苦的高龄、失能等晚年人的养老处事津贴经费由处所财务承担。各地财务部分应精确测算养老处事津贴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务预算。

篇9:创建新型农村家庭养老制度调研报告

关于创建新型农村家庭养老制度调研报告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经济逐步发展,农村老人的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但是由于农村家庭供养意愿和供养水平普遍较低,老人的生活水平还停留在温饱线附近。

一、农村家庭养老制度面临的困境

目前在农村,由于代际关系“轻老重幼”格局的形成,一方面家庭物质资源的代际间分配严重扭曲,老年人处于被忽视被排斥的地位;另一方面,老人在家庭和社区中的话语权也在迅速失落,他们不但缺乏与子孙交流和沟通的机会,而且连表达个人意见和不满的权利也经常被剥夺。老人生活质量和社会经济地位的弱化与农村整体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之间的结构性矛盾,反映了农村以年龄和代际为界的社会分化业已形成,并在不断扩大。

第一,家庭养老的制度基础已经改变。一般认为,家庭养老是在长辈对知识和家庭经济具有控制权威的社会中形成的制度性传统,父辈对财产等资源的控制地位是其赖以获得子孙赡养的主要制度基础。我国农村经过近半个世纪的经济社会结构变迁,特别是改革开放后,随着人口流动与交往范围的扩大,资源配置方式的改变,长辈对家庭经济和其他资源的控制性地位已不复存在,他们可用于与子女交换赡养的物质基础亦非常有限。在农村,儿孙对老人的赡养意愿和赡养水平,通常与老人的财产和收入状况密切相联。由于父权基础的普遍衰落,除亲情约束之外,养老不再具有强有力的制度约束力和保障,较大程度上主要依赖子女的个人意愿和内在道德的支撑。

第二,家庭养老的支持性文化正在衰落。有研究认为,我国独特的文化传统,即“孝”文化可以成为当今家庭养老制度的主要依托性资源。但调查表明,“孝”文化的支撑作用并不乐观。在农村,对赡养内涵最具共识的看法是“给老人吃饱”,这种基本义务也成为普遍的标准赡养行为。例如,兄弟几人每年合供每位老人500斤谷子或300元钱后,对老人其余衣食寝饮、情感悲欢不闻不问,以“供”代“孝”,有“养”无“孝”。虽然农村目前还能普遍接受家庭养老制度,但是在养老的制度基础逐渐瓦解后,作为其文化基础的“孝道”观念也已逐渐式微。

第三,人口流动背景下的老人照料资源短缺和血缘关系弱化。调查显示,贫困农村家庭的养老仍然主要依赖子女数量。农村劳动力在地理上的流动和迁移,使得因计划生育和家庭小型化而出现的老人供养及其照料资源短缺的问题进一步加重。流动带来的影响主要是改变了家庭养老所赖以存在的重要条件———紧密的血缘联系。地理间隔使得农村老人从儿孙方面获得生活照料和精神慰籍变得不现实。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另一个重要后果是,农村人口“城市化”、“公民化”过程的开启将会导致血缘关系的重要性逐步降低,人们对家庭养老模式的认同程度也会随之下降,从而进一步削弱家庭养老的基础。

第四,养老行为的规范资源消失或功能减弱。作为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家庭养老制度还包含一套规范人们养老行为的制度维护机制,如法律、社区行政组织、宗族制度和公共舆论等,对不赡养行为予以规范和惩戒。但农村的现实情况是,除法律外,其他传统的制度维护机制作用都在显著消退,家法族规和公共舆论曾经是农村最重要的规范资源,但是这项制度资源的功能也在弱化中。村干部对眼皮底下发生的一些赡养纠纷通常持消极态度,“民不举官不究”,“管不了,没法管”。一旦发生不赡养或其他事件,老人能够从制度渠道获得的救济非常有限。

第五,新的制度资源开始进入,但是远远不够。一些新的支持性制度资源正在进入农村并且受到老人们的欢迎,如农村合作医疗、计划生育奖励制度等。但是这些制度资源目前还存在着资源量小、覆盖面窄等问题,总体而言,还只是杯水车薪。

二、解决农村家庭养老困境的政策思路

农村养老制度目前面临两难选择,所谓资源困境实际折射的是农村经济、社会和文化变迁的背景下,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因其制度化基础改变而难以为继。对此,首先要改变对农村养老方式的自然主义态度,加强国家对农村养老行为的积极干预、扶植和管理;其次,要创造新的资源形式,立足农村资源的开发,鼓励探索和实验新型养老方式。

第一,政府主导在农村兴起尊重、关怀老人的风气,以政府的威望代替老人在社区和家庭中日益没落的'权威。除必要的大力倡导和宣传工作之外,还应考虑采取一些制度措施,如成立老年人协会等,并规定其在村庄相关事务决策中的一定地位,以提高老年人在社区中的话语权来带动老年人其他权利地位和权利意识的提升。

第二,强化村级组织在社会风气、道德建设方面的规范、监管职能。在养老制度以道德自律方式难以充分维持的情况下,应补充以行政>文秘站:<手段,建立新的尊老敬老的村规民约,以及群众投诉和举报的受理责任制,切实解决不赡养和其他老人的行为。

第三,倡导移风易俗,鼓励女儿赡养,挖掘农村新的养老资源。在多数老人看来,儿子供养是出于义务,女儿赡养则是出于亲情,女儿的重要性在精神和物质两方面都能得到体现。但传统的风俗习惯制约着老年人在儿子和女儿间自由选择赡养者。对女儿而言,因有义务而无权利也存在诸多不平等问题。所以在农村,倡导新观念,宣传和推进儿子女儿平等的继承和赡养地位,不仅有利于普法而且有着更为现实的意义。

第四,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社区集中供养试点,探索社区和邻里相助的福利功能。如在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村庄,由村委会负责,子女部分出资,尝试将老人的赡养或部分赡养职能集中在一起,建立老人的疾病、照料、闲暇等统一管理和相互照顾制度等。

第五,针对改革开放后进入中年的“准老人”,逐步推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这些“准老人”与集体化时代过来的老人不同之处在于,他们大多数有自我养老的意识,也经历了一定的市场化洗礼,并且具备一定的财富准备。只要养老保险制度制定合理,经过若干年后,农村能够实现从完全的家庭养老过渡到合理的家庭与保险制度并重的养老方式。

第六,针对老年人是疾病多发群体、医疗消费的最困难人群,应在合作医疗制度中设置倾斜性资金。可以考虑国家拨付专款,对65岁以上老人提高一定的医疗报销比例。还可针对老人“大病等死”的窘境,建立专项的“大病扶助基金”,规定家庭和国家不同的出资比例等。

篇10:中国拟建当局购置养老处事制度动静

财务部、民政部等四部分克日连系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局购置养老处事事变的关照》,提出到,根基成立较量完美的当局购置养老处事制度。

据中国之声《世界消息联播》6日报道,今朝我国有60岁以上晚年人2.02亿,到,这个数字将到达2.58亿,老龄化程度也随之进步到17.9%,怎样实现“老有所养”显得愈发急切。最近下发的《关于做好当局购置养老处事事变的关照》,提出到20成立较量完美的当局购置养老处事制度,重点布置与晚年人糊口顾问、痊愈照顾护士相干的项目。

民政部有关认真人暗示,当局购置养老处事,既完成了对非凡人群的保障责任,又能把有限资源最大化操作,同时还壮大了社会组织,一举多得。

该认真人先容,对付失能半失能、以及经济坚苦老人,当局确实有保障责任,但不必然亲身提供处事。也就是说,当局出钱,通过市场选择具有及格天资的社会处事组织,为晚年人提供处事。

当局购置养老处事,买什么?向谁买?该认真人暗示,买什么,就是可能对老人齐集顾问、满意吃穿住行、精力宽慰等,或是购置养老处事的某一方面,好比文化娱乐等。向谁购置,就是具有养老处事成果的社会组织。购置主体,不能是养老院,只能是当局,以及有当局职能的社会集体。

今朝我国2亿多晚年人中,1.2亿阁下在居家养老。因此,各地当局应优先思量对“居家养老处事”的购置。该认真人但愿各级当局按照当地现实,实事求是,投入更多的资金,出格是给居家养老的老人。居家养总是基本,不能把老人都赶到养老院去。

据相识,广东惠州已有9000万的资金用于购置各类养老处事。该认真人暗示,如中西部等财务力气较单薄的地域,有须要通过中央财务转移付出加以支持。下一步,民政部还将出台关于操作福利彩票公益金购置处事的意见,使得操作这部门资金购置养老处事成为也许。

篇11:人社部:养老改良非“制度归并”

人社部:养老改良非“制度归并” 不会拉平报酬

人社部消息讲话人李忠在25日召开的消息宣布会上答复了关于构造奇迹单元养老保险制度改良等社会存眷的核心题目。

针对社会上“养老并轨”的说法,李忠说,中央尺度的提法是“改良构造奇迹单元养老保险制度”,并不是嗣魅这个制度并到谁人制度内里。总的偏向是种种群体实施概略沟通的根基制度模式,同样的报酬确定和调解机制,从制度上实现公正,在法则上实现公正,不存在将哪类群体并入其他群体的计划,更不是把衷耘囝异群体的报酬拉平。

他说,每项改良都有一个妥善处理赏罚汗青、实际和将来相关的题目,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良的时辰,对职工已往介入事变而没有现实缴费的年限,做了视同缴费年限的处理赏罚,改良总体运行是安稳的。这一做法可以作为构造奇迹单元养老保险制度改良办理同类题目的一个思索。

制止今朝,世界已有16个地域调解了最低人为尺度,均匀调增幅度14.2%。李忠说,上调最低人为尺度对绝大大都企业不会造成大的影响,但对付部门劳动麋集型企业,出格是以内地最低人为尺度作为职工根基人为的中小企业,确实会发生一些影响。

篇12:世界政协委员:中国养老制度亟需顶层计划

世界政协委员:中国养老制度亟需顶层计划

由世界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国政协杂志社主办的“养老模式与顶层计划座谈会”17日下战书在北京进行。

座谈会上,委员、专家指出,养老作为改进民生的重要一环,急切必要从全局上对养老制度改良的整体思绪、计谋取向举办顶层计划。

一是必要将办理养老题目晋升到国度计谋职位。这涉及国度经济成长计谋、成本市场计谋和社会不变计谋,成立和完美国度养老成长计谋是中国经济可一连成长的当务之急。

二是必要当局、社会、家庭多方参加与全力,才气真正使老黎民享受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的高品格晚年糊口,“养老梦”实现才气真正助力“中国梦”的最终实现。

三是人民政协要继承施展自身上风,为我国养老奇迹献计着力。

世界政协副主席卢展工出席座谈会并谈话。国度发改委、国度税务局、民政部、人社部、中国保监会、中国残联等部委及协会有关认真人和部门世界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以及部门行业代表出席集会会议。

[世界政协委员:中国养老制度亟需顶层计划]

篇13:创建新型农村家庭养老制度的调研报告

一、农村家庭养老制度面临的困境

目前在农村,由于代际关系“轻老重幼”格局的形成,一方面家庭物质资源的代际间分配严重扭曲,老年人处于被忽视被排斥的地位;另一方面,老人在家庭和社区中的话语权也在迅速失落,他们不但缺乏与子孙交流和沟通的机会,而且连表达个人意见和不满的权利也经常被剥夺。老人生活质量和社会经济地位的弱化与农村整体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之间的结构性矛盾,反映了农村以年龄和代际为界的社会分化业已形成,并在不断扩大。

第一,家庭养老的制度基础已经改变。

一般认为,家庭养老是在长辈对知识和家庭经济具有控制权威的社会中形成的制度性传统,父辈对财产等资源的控制地位是其赖以获得子孙赡养的主要制度基础。我国农村经过近半个世纪的经济社会结构变迁,特别是改革开放后,随着人口流动与交往范围的扩大,资源配置方式的改变,长辈对家庭经济和其他资源的控制性地位已不复存在,他们可用于与子女交换赡养的物质基础亦非常有限。在农村,儿孙对老人的赡养意愿和赡养水平,通常与老人的财产和收入状况密切相联。由于父权基础的普遍衰落,除亲情约束之外,养老不再具有强有力的制度约束力和保障,较大程度上主要依赖子女的个人意愿和内在道德的支撑。

第二,家庭养老的支持性文化正在衰落。

有研究认为,我国独特的文化传统,即“孝”文化可以成为当今家庭养老制度的主要依托性资源。但调查表明,“孝”文化的支撑作用并不乐观。在农村,对赡养内涵最具共识的看法是“给老人吃饱”,这种基本义务也成为普遍的标准赡养行为。例如,兄弟几人每年合供每位老人500斤谷子或300元钱后,对老人其余衣食寝饮、情感悲欢不闻不问,以“供”代“孝”,有“养”无“孝”。虽然农村目前还能普遍接受家庭养老制度,但是在养老的制度基础逐渐瓦解后,作为其文化基础的“孝道”观念也已逐渐式微。

第三,人口流动背景下的老人照料资源短缺和血缘关系弱化。

调查显示,贫困农村家庭的养老仍然主要依赖子女数量。农村劳动力在地理上的流动和迁移,使得因计划生育和家庭小型化而出现的老人供养及其照料资源短缺的问题进一步加重。流动带来的影响主要是改变了家庭养老所赖以存在的重要条件———紧密的血缘联系。地理间隔使得农村老人从儿孙方面获得生活照料和精神慰籍变得不现实。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另一个重要后果是,农村人口“城市化”、“公民化”过程的开启将会导致血缘关系的重要性逐步降低,人们对家庭养老模式的认同程度也会随之下降,从而进一步削弱家庭养老的基础。

第四,养老行为的规范资源消失或功能减弱。

作为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家庭养老制度还包含一套规范人们养老行为的制度维护机制,如法律、社区行政组织、宗族制度和公共舆论等,对不赡养行为予以规范和惩戒。但农村的现实情况是,除法律外,其他传统的制度维护机制作用都在显著消退,家法族规和公共舆论曾经是农村最重要的规范资源,但是这项制度资源的功能也在弱化中。村干部对眼皮底下发生的一些赡养纠纷通常持消极态度,“民不举官不究”,“管不了,没法管”。一旦发生不赡养或其他虐待事件,老人能够从制度渠道获得的救济非常有限。

篇14:浅谈我国养老保障问题的制度性分析

浅谈我国养老保障有关问题的制度性分析

浅谈我国养老保障有关问题的制度性分析

作者:马宏芳

论文关键词:基本生存权 社会保障水平社会保障税

论文摘要:对个人基本生存权的保障,以及社会成员之间相互救济,是社会保障所体现的基本理念,它是建立、发展和谐社会的首要前提。本文主要从养老保障制度方面来分析我国养老保障存在的三大基本问题,即“高交费率、高赤字及过窄的社会保障及盖面”.

对个人基本生存权的保障,以及社会成员之间相互救济,是社会保障所体现的基本理念。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完善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保障体系及社会保障资金筹措制度不仅是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而且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然要求,更是构建、发展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从某种意义上说,发展、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发展和谐社会的首要前提。

一、我国社会保障存在的三大基本问题

经过20多年的改革探索,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与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经验,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仍存在一些不合理、不规范的问题,这些问题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构建、发展和谐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高费率、高赤字及覆盖面过窄”.

1.缴费率过高,且主要集中于企业,负担沉重

无论社会保障制度的收人形式采用税,还是费的形式,其实质都是由人民负担的。从世界范围内看,我国的社会保险费的负担率属于高负担国家。目前,除北欧等少数高福利国家外,西方国家的社会保障税率大体为人员工资的12一16%,且个人和企业各分担一半。例如,美国的社会保障税率为工资的14%,雇主和雇员各承担7%,而英国的社会保障税率为工资的巧%,雇主、雇员各承担7.5%.这一负担水平下,虽然在执行中存在着种种困难,但由于企业通常能够承受,因而就总体而言,制度能维持稳定运行。而我国现行的制度采用收费方式,且由县级以上政府负责收缴。因而负担水平因各地情况而异,但为了保证全国政策的大体统一,国务院规定,社会统筹部分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20 %,个人账户部分不得超过8%.从目前的各地执行来看,大体上都是按28%来确定缴费率的。就是说,我国的社会保障负担率为工资总额的28%.

从分担方式看,西方国家的社会保障税采用的是个人与企业均衡负担费用的方式,即大体上个人与企业各承担税收的一半,而在我国,企业的负担水平达到20%以上,接近于西方国家的3倍。这种负担水平,在世界范围内绝无仅有,这对于企业来说就成了沉重包袱。

2.社会保障基金,尤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严重亏空

关于这个问题,笔者在《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大量亏损问题的研究分析》一文中,已有较详细的论述,可参看《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第2期。

3.社会保障覆盖面过窄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不宽,在不同所有制之间、城乡之间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区别,数量众多的农民基本上还处于社会保障覆盖面之外,而恰恰是他们更需要社会保障。他们大部分实行家庭养老的方式,享受国家救济的只是极少数“五保”老人。有资料表明,从社会保障费的支出看,占全国人口81%左右的农民的社会保障费支出只占总数的11%,而占人口20%的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费支出却占总数的89 %;从覆盖面看,城镇已达91%,而农村只有2%;与国际比较,小康型国家享受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已达75 %,而我国只有30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改革,目前仍然还局限于城镇居民的保障问题,好像政府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为城市居民而建立的,即只对少数人的保障,这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合理的,这一问题已成为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又一大缺陷。

在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存在的三大基本问题中,前两个问题即“高费率、高赤字”是最关键性的,也是核心问题,因为后一个问题主要是由前两个问题导致的。首先,高费率使得农民对社会保障“望而却步”,交不起,也享受不起。其次,高赤字使得政府对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爱莫能助”,承担不起。因此,本文以下着重对前两个问题的成因进行分析。

二、养老保障“高费率、高赤字”的制度性成因分析

应当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过高的.收缴费标准与严重亏损和“空账”是相互矛盾的现象,因为高的收缴费标准会产生结余,而不是亏空,而亏空严重,又说明收缴费标准过低。这两种现象同时存在,固然是因为我国社会保障存在诸如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不顺,管理部门职责不清,影响社会保障运行效率;挪用社会保障基金时有发生,保值增值不够理想;由于退休年龄过低以及人口老年化等问题,参保人数增长速度慢于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数的增长速度,进而使得赡养率不断提高而引起的;由于费(税)基核定困难,使得缴费(税)工资总额往往小于统计工资总额及实际工资总额而导致的社会保障费(税)流失等一般性原因引起,但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的养老保障制度已经陷人不可自拔的自我矛盾之中,为此,必须从制度上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

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在一个复杂的,存在着多个矛盾的事物中,总是存在着一种处于深层次的主要矛盾在起作用,正是由于它的存在和性质,就规定了事物的性质,也决定着事物的发展方向。我们的任务是揭示出这一主要矛盾,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果说,上面分析的是造成社会保险基金的高收缴费标准与严重亏损现象的一般性原因,那么,在这些原因的背后,必然还有一个更深刻的原因在起作用。这就是制度性原因。具体地说,这就是现行的养老保障制度设计的目标与市场经济要求的养老保障制度之间存在着矛盾。而上述的种种问题,只是这一矛盾的外在表现。这表现于以下几个方面:

1.过高的给付水平是产生“高缴费、高赤字”的基本成因

这里我们应该指出的是:政府介人社会保障的目的不应该是出于家长主义(因为政府行为在这方面不一定是最有效率的,我国社会保障的现状也正说明了这一点),而应该是基于对公平的关注,最终是为了维护市场经济运作的效率。现实社会中总存在诸如残疾、疾病、年老、失业、意外灾害等这样一些情况,再者,由于各人所拥有的体力、智力、天赋和资本不同,因此根据市场规则进行的分配必然会造成贫富差距。对处境艰难者的生活与生命的漠视反映了市场机制在分配领域所存在的缺陷,即市场分配的结果是不公平的,它可能会导致诸如贫困、社会冲突、低收人阶层得不到发展与改善自己处境的机会以及富裕阶层的浪费等一系列不良社会后果,即产生了社会发展的不和谐。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正是为了解决以上问题,达到维护社会基本稳定的目的,也是创造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最终是为了维护市场经济运作的效率。这一点可以从两个层面上来理解。第一,社会保障解决的是人们的基本生存问题,只有解决了对基本生存权的保障,才能维护社会的基本稳定,社会基本稳定得到保障了,市场经济才能有效的运作。第二,公平是有限度的。一定限度的公平才能促进资源配置的有效性,才能保证市场经济的有效运作。一定限度的公平可以催生更大的效率,过度的公平只会导致资源配置的无效率,导致市场运作的无效率,因此在各个向度和层面上应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在社会保障领域也是如此。过高的社会保障给付水平不仅会导致财政负担过重,还会导致养懒人的现象,更会影响效率优先原则。因此,社会保障水平的确定应根据对基本生存权的保障而确定,即解决人们的基本生存问题,这也会有利于进一步调动个人能动性与创造性,使人们为了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发挥个人的能动性与创造性,促进人们“各尽所能”,进而各得其所,从而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解决公民基本生存权,这是政府在社会保障领域应该且必须做的事情。至于一个人想在年老失去劳动能力后依然能够保持较高的生活水平,则他可以在年轻时参加商业保险、自己储蓄等多种途径。这也规定了今后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税率水平,在于用于维持人们的基本生活水平,而不是满足一个人的所有需求。

按本意说,社会保障是建立一种“集众人之财,办众人之事”的互济事业。政府在这方面的作用,无非是建立一种机制,促进社会安定。因此,社会保障只能解决个人的最低需求问题。而不可能将个人的需求全部纳入保障。但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随着计划经济而产生的,其基础是国有企业的离退休金制度。这就是企业以较低的工资让职工就业,在他们离退休时,可以逐月取得离退休费。离退休费由企业负担,冲减当年利润。即使企业发生亏损,也应当按时发放离退休费,这部分资金将由政府的亏损补贴中予以解决。

当时,建立离退休费制度的基础是假定企业是永存的,不会发生破产,当然,也不存在着企业发不出离退休金问题。然而进入市场经济时期,企业的破产、合并、改制等,使得企业与政府的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即企业不再是政府附属,而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但是,随着企业的身份转变,也产生了另一问题,这就是传统体制下企业承担的那些社会职能―包括离退休金、厂办学校和各种福利设施等必须由社会来承担。因为,一方面,企业如果再承担这些职能,而无人付费就会陷入困境,加上企业的改组、合并等原因,这样,传统的以企业为基础的离退休金制度就逐渐瓦解。另一方面,如果国有企业承担上述社会福利职能,而其他经济成份的企业不承担,这也不符合公平竞争原则。因而对政府承担这些社会事务的呼声就越来越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80年代后期,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各级政府逐渐将社会保障接过来,成为一项基本职能。

政府承担这项职能无疑是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但问题是如何承担。这里,有两种方案供选择。

第一种方案,按照规范的市场经济方式来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即先建立一个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基本养老费、基本医疗费、失业救济费等人民的基本需求,然后再考虑与传统的离退休制度的接轨问题。

这就是说,社会保障制度并非企业的离退休金制度的延续,而是一种新颖的保障制度。虽然两者有重合之处。但并不等于要将其全部承袭。至于在规范的制度建设后,与原来的制度不衔接之处,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方式来过渡。

根据这一方案,社会保障基金的筹措和使用应当采用“低税收,低给付标准”的方式。因为,政府承担的只是基本养老费部分。“基本养老费”是指维持个人生存的基本费用,包括生活费、基本医疗费等。因而政府应当采取较低的给付标准。至于人们要获得追求幸福生活所需的更多资金,那么,应当由其他途径,如商业性保险、企业建立为职工储蓄制度等方式去解决。因而,按这一方案,未来的社会保障资金来源应当是多头的,而政府保障只是处于基础地位的最低层次保障问题。

第二种方案,将离退休金制度经过“包装”,改头换面地变成社会保障制度。这就是将企业保障制度看作遗产,由政府完全承袭下来。这样,传统退休制度下的离退休工资就成为现行制度的既定出发点。为了要保障原来的离退休工资,政府必然要提高给付水平,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提高企业的缴费率,这样才能将这部分承诺承担下来,就产生了“高税率(缴费率)、高给付率”的社会保障模式。

我国从一开始就选择了第二种模式。当时,制度设计面临的约束条件是:

(1)要维持这一庞大的离退休群体的经费和已经承诺的供给水平,就是说,保持原有的离退休人员的收入不下降,而且要逐年上升;

(2)虽然国有企业职工在过去给国家作出了贡献,但这些钱都已经用于国家经济建设,因而从财政状况看,政府也不可能拿出更多的钱来补贴社会保障,那么,就只能通过高收费率来转嫁矛盾。

为了满足这些约束条件,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就选择了高给付水平,“高税率(缴费率)、高给付率”的社会保障模式。然而,在市场经济下企业是“经济人”,“高给付”模式虽然缓解了当时的矛盾,却给今后留下各种隐患。

一是“高缴费”制度等于将原有的国家对国有企业承担的责任,转嫁给了所有企业。就是说,无论是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还是外商投资企业都要“支付”高昂社会保障“价格”.这就等于帮助政府“还账”.这对他们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

二是高昂的代价限制了社会保障的面的扩展。目前,社会保障主要在城市,即使城市,也主要是那些原有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以及大部分合资、合作企业。由于代价过高,使得那些小企业,如个体、私营企业望而却步。然而,这些企业吸纳的人员是最多的,他们不能参与社会保障,将会带来无穷后患。

三是逃避缴纳社保费。目前,完全逃避缴费会引起工人反感,因而最常见的办法是给工人额外支付50 - 100元的社会保险费,由他们自己支配。这样,既堵住了工人的嘴,企业大约可以节费50 -60%.

四是少数人享用大多数人的缴费。由于给付标准过高,即使目前的高缴费标准下尚无法满足要求。例如,近年来退休的人员的给付标准都在2000 -2500元之间,而参加社会保障的人员的工资都低,因而,大体上每10个人缴纳的保障费,才能满足1个人的支付需求,而国外通常是5个人。这就是说,政府花如此庞大的代价所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却只能满足少部分人的支付需求。这不仅是经济上效率低下,而且从政治意义上说,政府究竟是为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还是为少数人服务的问题。

社会保障是“集众人之财,办众人之事”的制度,因而,它能够持续下去的基本前提是必须有广泛的参与者,而在给付上标准不高。这样,才能做到在每个人,或者企业的负担不高的情况下,政府却能够筹措足够的钱用于救助。而现在,从收人上看,这种高的缴费标准下,参与缴费者无法扩展到全社会,而在支出上却给付标准过高。这样,就必然陷人了“双高”,即一方面“企业不堪承受高负担率,另一方面又严重赤字”的泥潭而难以自拔。

必须指出,当前一方面中国的劳动生产力低下,另一方面我国又遇到了过早的人口老化问题。反映在社会保障制度上,前者的结果是政府的收人有限,而后者则体现为支出激增。这样,这种高缴费率、高给付标准的社会保障制度就无法持续下去。

2.社保基金筹措方式失当是产生“高缴费、高赤字”的重要原因

社会保障税收制度没有建立,因而无法形成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目前社会保障资金的征收形式不合理,即收费。由于收费必然于受益联系起来,因而,复杂的社会保障,就形成了复杂的收费关系。因资金筹措方式不当而导致“高缴费,高赤字”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社会保障基金通过征费形式取得,由于收费种类多,方式各异,全国难以统一,因此,收费方式难以稳定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目前,我国既没有统一的社会保障法,也没有各保险项目的单独立法,实际操作是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自行制定的地方性保障规章来执行的。

(2)由于收费的法律层次低,缺少权威性、强制性和威慑力,导致基金收缴困难,拖欠现象严重。据媒体报道,到6月底,全国企业累计欠缴社会保障费414亿元。欠费现象严重地影响了保障基金的筹集和发放,职工的基本社会保障权利得不到保障,影响了参保职工的生活以及社会的安定。

(3)各地区征收比例不一,征收办法不同,不同地区职工负担费用轻重不一样,有的地区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4)由于现行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分别归口社保、人事、民政、医疗卫生等部门管理,这种多头管理,导致政出多门,部门之间责权划分不清,部门之间为了各自的利益,垄断资料,封锁信息,“画地为牢”,或互相扯皮,互相推读,另外各地社会保障费的征收机关不一,征收机关在操作中弹性大,随意性强,导致管理混乱,造成漏征漏管,影响了保障基金的筹集与管理,增加了管理成本,降低了管理效益。

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方式理所当然是开征社会保障税。首先,前面我们已经分析了收费方式是造成我国社会保障存在“高缴费率、高赤字”的重要原因。

其次,从管理成本看,开征社会保障税后,由税务机关负责税款征收,将有利于降低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成本。利用现有税务部门的组织机构、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进行征管,充分利用税务部门在征管经验、人员素质、机构系统方面的优势,可以大大提高社会保障资金的筹资效率,降低筹集成本与管理成本。

再者,由于税收制度的强制性和成熟性,不仅保证了资金筹集的稳定与规范,而且在便利程度上征税也优于缴费。开征社会保障税不仅能加强我国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也有利于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健康、持续的发展,而且更有利于我国经济体制同国际惯例接轨,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篇15:浅析构建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制度探析

浅析构建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制度探析

浅析构建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制度探析

作者:傅道忠

论文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障 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家庭养老

论文摘要:在新的历史背景下,我国传统的以家庭养老保障为主的农村养老保障模式面临严峻的挑战。改革的基本思路是:逐步扩大养老保障履盖面,拆除“二元养老保障”的体制屏障,建立把广大农民包括在内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体系;构筑农村老年人口社会救济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具有适当标准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金管理;建立养老金个人账户制度。

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而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城乡之间的和谐。要实现城乡之间的和谐,必须关注农村建设与发展,不断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使农村居民享有与城镇居民平等的权利。具体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必须使包括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从城镇延伸到农村。通过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等制度建设及实施,切实解决农村居民的生存与发展问题,为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提供重要的制度保证。

一、中国农村养老保障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我国不仅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同时也是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据最新资料显示:目前中国的总人口已经超过13亿,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34亿,超过总人口的10% ; 65岁以上老年人口1.1亿,占总人口的8.5%.按照国际标准,中国已经进人老龄化社会,且人口老龄化的增长速度快于预期,这一趋势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将持续下去。人口老龄化导致社会负担加重、贫困人口增加等一系列问题,成为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

在老年人口的区域分布上,与城市老年人口相比,我国农村老年人口不仅绝对数量远远超过城市(全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在老龄化程度与速度方面也远远超过城市。这个庞大的老年群体与城市老年职工的重大差异主要体现在,他们无工薪,没有退休年龄的规定,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不能享受退休金待遇,生活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一方面由于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子女数量持续下降,这对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提出了挑战;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通过各种渠道流人并滞留在城市,进一步加深了农村养老问题解决的难度。人口迁移对于农村老年人口的供养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由于大量农村青壮年涌人城镇,农村劳动力出现了老龄化趋向,一些老人不仅很难得到子女的供养,反而比以前更多地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甚至还负担起照顾外出打工者子女的责任。(1如何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是一大难题,但这个难题又必须解决,因为这关系到广大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关系到新农村建设能否得以顺利实施,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

从我国目前农村老年人口供养的情况看,家庭养老方式仍然是农村养老的主要形式。据有关部门的调查和估计,这一方式约占整个农村养老保障的92% ,具体形式包括老年人自养、靠子女供养、配偶供养和其它直系或非直系亲属供养。除家庭供养之外,农村基层组织对“三无”(无依无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老人实行“五保”(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五保供养主要采取两种形式,一是集中在敬老院供养,二是分散供养,由村级组织负责,由邻里照顾。另外一项传统的政府供养方式为对优抚对象中老人的优待抚恤。除此之外,在农村还存在其它形式的老年供养方式,如部分地区乡村干部享受的养老补助,在少数地区实行的乡镇企业退休职工养老制度等。一些新兴形式如养老储蓄和社会化养老制度仍大多处于筹资阶段,这两种制度的参加者绝大多数为年轻人,它们对目前的农村老龄人口几乎没起到保障作用。根据以上情况,我们认为,中国农村老年人口绝大多数还停留在家庭养老阶段,以传统养老模式为主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改变。尽管出现了一些新兴的养老保险形式为未来农村养老模式提供了借鉴,但目前的覆盖率小,待遇也较低。传统的政府养老方式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其作用正在弱化。

此外,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的社会养老保障问题正变得日益突出。目前全国有2.5亿农民工,拥有养老保险的不到3000万人,数年后,这些农民工进人老年人行列,届时不会种田、没有田种的老民工将是一个严峻的社会安全隐患。即使加人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由于尚未实现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如果要异地转移保险金,也只能转移个人账户部分,企业和社会统筹部分大都不能转移,而输出地也没有接受农民工养老保险的衔接措施。事实上,多数地方政府要求农民工买养老保险,主要是为了弥补现在的支付不足,导致农民工很难享受到足额的养老保险金。而且由于目前养老保险欠账较大,只好动用其他人缴纳的保险费支付,这其中就包括了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金。这就造成了现实中农民工养老保险推进不力的两大瓶颈,一是企业主花钱为农民工买保险,但农民工并未得到实惠,反而还增加了企业生产成本;二是许多农民工不愿意买养老保险,因为当他们离开打工之地后就很难享受到这部分的保障。

这说明,农村传统家庭养老方式已经面临着严峻挑战。这决定了我国现阶段必须在农村家庭养老的基础上,建立相应的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情况分析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了试点工作,目前全国有1870个县(市)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工作,5500万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另一方面,农村特困老年人生活救助工作也逐步展开,有1200多个县(市)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享受农村低保的人数达到445万。没有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地区也根据各自的情况对贫困老年人实行定期定量救助,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青海、重庆等省市还探索了开发式扶贫的办法,帮助农村特困老年人“脱贫”;四川等地将农村养老与奖励计划生育相结合,向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发放奖励扶助金;广东、浙江和上海的一些地区则适时启动了失地农民社保工作,其中比较典型的一些范例有:

北京市大兴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筹资模式以个人缴费为主,区政府每年出资1500万元予以补贴,有条件的村还可自行予以补助。政策规定,凡大兴区行政区域内农业户口的各类人员和具有小城镇户口但仍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人员均可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府为参保人员建立农村社会养老政府补贴账户,缴费标准按领取标准测算,原则上最低缴费标准以预期领取的养老金不低于本区当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0%确定,保险费采取按季、按年或夏缴方式缴纳。除用村集体土地等资产变现收益一次性给村民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保年龄不限外,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年龄以参加生产劳动为起点,一般为16至60周岁。养老金领取一般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开始,直至身故,对因病或因残丧失劳动能力的被保险人,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可提前到50周岁。

上海市则在上世纪末就制订了仕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办法规定,凡上海市范围内农村各乡镇的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它各类经济组织的在职人员、农副业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帮工均可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缴费原则是: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按照工资总额巧%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个人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缴纳,每月缴费,最低年限。针对纯农户的养老保险,车墩镇的实践是:村民每月每人缴10元,全年120元,村、镇两级从原集体积累中提取一定费用(每人24元统筹金),村民到退休年龄每月可领取70 ― 80元养老金。此外,上海市已全面推进小城镇保险制度,切实解决离土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逐步探索并实现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向小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转换。根据各区县实际,上海市政府制定了老年农民养老金的最低发放标准,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帮困机制,确保农村低保实现“应保尽保”.

8月28日,浙江省政府发出了佚于加快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通知》,提出自20起建立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规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一般可先实行基本生活保障方式,也可实行基本生活保障与社会保险相结合的办法;少数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将其纳人城镇社保体系。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和基本养老保险所需的资金由政府、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共同出资筹集。政府承担部分不低于保障资金总额的30%,可先从土地出让金收人等政府性资金中列支;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承担70%,从土地补偿费、征地安置补助费中列支和抵交。205月,浙江省出台了佚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指导意见》。之后,全省11个设区市中已有10个市,以及绍兴、诸暨、浦江等20多个县(市、区)就被征地农民的保障对象、保障资金管理和就业以及相关工作出台了实施细则。要求2004年年底前,全省所有的市、县(市、区)都必须建立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并在11个市的市区和每个市至少1个县(市、区)开始实施。

从以上情况来看,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全国范围看,仍然存在许多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资金使用的规范和保值增值问题。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兴办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资金使用不规范、透明度不高、安全系数小和保值增值困难等问题。二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率仍然较低,绝大部分农民仍然没有被纳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而且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发展程度存在区域间发展的极度不平衡,东部地区的发展程度要远远高于中西部地区。三是农民的预算约束。在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农民感到没有余钱。四是自我平衡模式的缺陷。农村社会养老基金既没有代际间的调剂,也没有同代内不同收人者之间的调剂,只能依靠个人积累。由于在现行农村养老保险方案中集体补助的份额不高,所以在这样的制度设计下会造成“预约”的收人分配差距。五是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配套的规章制度不健全。我国城镇的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发展迅速,党和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但对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却重视不够,虽然早在1995年,民政部就颁布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作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政策依据,但仅以此为依据构建一个健全、规范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还有一定的难度。六是流动人口参与问题。由于目前养老保险体制以县为单位,缺乏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编号,所以外出打工人员的养老保险很难被覆盖。正是由于存在这些问题,导致我国农村社会养老制度的建立异常缓慢,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三、构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制度安排

我国现行的农村养老方式,包括国家和社会养老、家庭子女养老和老年人个人养老三部分,其中以家庭子女养老为主,是结构性养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念的改变,家庭子女养老功能呈弱化趋势,而依靠老年人个人劳动自养,又受到年龄和健康状况的限制。因此,未来的农村养老保障模式,必须是以社会养老为主、家庭子女养老和老年人个人养老为辅的模式。从目前和未来相当长时期我国的实际出发,应积极发展社会养老保障,而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构建必须从制度层面人手:

1.扩大养老保障覆盖面,逐步拆除城乡“二元养老保障”的体制屏障,建立把广大农民包括在内的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体系。在城乡二元社会及经济制度下,我国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往往优先考虑城市人口,包括养老保险问题。这种做法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是迫于无奈,是传统的思维惯性和政府能力尤其是财政能力低下所致。但经过改革开放20余年的发展,我国的经济实力和财政实力都大大增强,政府目前完全有能力统筹考虑城乡协调发展问题,包括在社会保障制度等制度建设方面,都应该城乡统筹加以考虑。为此,除了财政、税收等体制需做调整外,还必须对具有某种经济待遇和社会福利的户籍制度进行改革,实行居住地登记制度,彻底改变城乡有别的歧视性的政策与制度,给农民以国民待遇,只有这样,农民才能真正享受到社会养老保险。

2.构筑农村老年人口社会救济制度。除对五保户和符合优抚条件的老人提供社会救助外,还应对贫困家庭的老人提供生活救助。这样的.社会救助制度有助于维护社会公正,能够较好地体现政府的再分配功能,并较好地解决农村老人的基本生活问题。

3.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切合实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和支付标准。在目前大部分农村试点地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待遇偏低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农村老年人口月人均养老金根本无法保障其基本生活。因此,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收人水平的提高,逐步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和支付标准,逐步增加政府补贴,提高养老保障水平,防止老年贫困化,确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形式方面,应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不同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期限,缴费期限可夏交也可按年缴纳。通过制度变革,真正发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稳定社会、服务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4.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金管理,确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由于农村养老基金几乎完全由个人积累构成,在缺乏政府补贴的情况下,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参保农民日后养老的“活命钱”,其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该事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具有规模大、周期长的特点,如果不能实现保值增值,就难以保证养老金的及时足额给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增值渠道单一与基金客观上要求高收益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加之近年来银行存款利率一直维持在低水平之上,导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增值困难。在部分地区,出现为追求较高收益率而违规运作基金的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建立基金分级运营机制,出台基金运营优惠政策并拓宽运营渠道,确保其保值增值。但另一方面,出于防范风险的考虑,应对养老基金进行规范,在进一步强化监管的前提下,通过基金在资本市场的运作实现其保值增值。

5.建立养老金个人账户制度,保证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养老保障同其他社会保障一样,是带有强制性的保障,要在政府主持和监督下实施。但同时也应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资金筹措渠道、管理方式和养老金发放等,都要尽可能地借助市场机制。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应严格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个人缴纳部分全部纳人个人账户,集体缴纳和财政补助部分按照一定比例分别人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情况与其未来的社会养老享受的标准挂钩。对于养老保险金的异地转移应实行全国统筹,通过办理统一的保险卡,将农民个人养老账户的余额和社会统筹账户的相关部分都打进卡里,所有账户随人走,方便接受地区的社保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6.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应按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思路,统筹考虑城乡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事业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我国的立法机关应制定出专门的法律、法规、制度,以保证农村养老保障事业的健康、有序、规范发展。对养老保险费实行专户存储,规范账目管理,执行严格的财务审批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为了保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正常运转,必须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监督审核制度。除加强民政、财政两部门的互相监督和互相制约外,还必须加强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核。

7.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队伍建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政策性、技术性和专业性都很强,因此要求相关工作人员特别是管理干部必须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业务素质。这就必须对这支队伍进行思想教育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有可靠的人才保证。

篇16:养老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发展慈善公益事业,救助社会弱势群体的宗旨,在对于社会中的弱势人群提供援助和救济,具体实施“安老”计划的工作中。就老人入院收养、养老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协议:

一、甲方同意接收乙方老人入院收养。按规定范围提供生活、医疗、护理、康复、文体、娱乐等各项服务。

二、乙方同意甲方提出的收费标准和办法,按时交付各项费用;收费标准调整时,则按调整后的标准交付费用。

三、老人入院或出院以自愿原则办理,甲方有权根据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健康状况,安排调整老人住房。如有生活、医疗和思想问题。乙方需派员协助解决。

四、为确保老人住院期间的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1.老人住院期间需遵守院内一切规定,避免携带贵重物品,及大件不易存放物品。

2.老人院实行规范化管理,食堂供应三餐,收住期间老人不得私自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水器等危险性电器,以防意外。

3.老人外出需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私自离院发生走失及其它意外,由当事人负责。

4.住院期间,老人间如发生争执、吵闹,家属或送养单位及机构有责任配合我院对老人进行说服,若经劝说教育无效,或因突发难以预料的精神和心理障碍,而发生打架、伤害他人、寻短见等意外,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五、老人因病情需要或乙方要求到外院就医,所需费用(包括陪人费、交通费)均由乙方负担(三无老人除外)。老人住院期间,住院费、护理费、门诊医药费需在下月15号之前交齐,不得借故拖延。超过30天未交,每天加收所欠款额1%的滞纳金。超过3个月不交费,甲方有权按乙方违约处理,除将老人送回乙方处外,保留起诉的权利。住院老人经请假离院,本院免收离院期间的护理费和伙食费(床位费照收)

六、入院后因精神、情绪、心理、性格、生活习惯等原因不适应或不适宜院内生活者,为维护院内其它老人的权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办理退院,乙方不得拒绝。

七、住院期间,老人的一切财物由老人处理(三无老人见备注),如遇以下情况,可按以下规定办理。

1.亲属如要求领取老人财物,需经老人本人同意,并征得区内管理人员认可,方能有效;如遇老痴呆或神志不清时,一切财物由法定供养人酌情处理。

2.家属或老人单位代表接收痴呆、神志不清的老人财物时,须征得本区管理人员的同意。

3.老人后事按乙方后事留言办理,老人的遗物、遗款,乙方需在30天内办理认领物续,逾期甲方按捐助处理。

八、备注

1.老人在老人院养期间,若老人逝世,将遗体送:_________殡仪馆,防腐_________天,所有费用由_________负责。

2.老人生前一切财产及遗物,同意由全权处理。

九、乙方的有关人员的.通讯地址及电话

姓名:_________

关系:_________

通讯地址及电话:_________

法定供养人(单位、送养机构):_________

其它亲属:_________

乙方有关人员的通讯地址及电话若有变动,须及时通知甲方更正,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_________市爱心之家志愿者协会,(乙方)_________老人送养机构、单位或家属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共同遵照执行。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

家属代表(签字):_____

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篇17:养老协议书

赡养人:张xx,男,52岁,制氧机厂工人;

张x,男,49岁,公司干部;

张x,女,46岁,中学教师;

张x,男,43岁,商店营业员。

被赡养人:刘,女,70岁,无业,赡养人之生母。

被赡养人:刘,年老多病,无经济收入,独自生活困难很大。为了使被赡养人安度晚年,经其子女张聪、张明、张伶、张俐协商意见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自年1月1日起,赡养人轮流接被赡养人回家共同生活,全面负责照顾被赡养人的生活,并负担其同生活期间被赡养人的全部费用开支。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不得低于任何一位家庭成员。赡养轮换期为每半年一轮换,赡养次序依次为张聪--张明--张伶--张高。

二、未轮到接被赡养人共同生活的赡养人至少每月亲自或委派家庭其他成员探望被赡养人1次。赡养人患病住院或遇到重大事件时,由共同生活的赡养人通知其他赡养人,共同轮流护理或商讨处理办法。共同生活期间,如被赡养人因特殊原因,费用开支大幅度增加,可由其他非共同生活的赡养人予以补助。

三、被赡养人现居的住房以及拥有的现金、财物任由本人处置,赡养人不得干预。

四、本协议不尽之处,可随时补充修改,但须经各赡养人一致同意。

五、本协议一式五份,赡养人、被赡养人各执一份。

赡养人:张x(章)

张x(章)

张x(章)

张x(章)

被赡养人:刘(章)

xx年xx月xx日

篇18:养老协议书

甲方:xxx(二人均系xx社区居民) 乙方:xxx(二人均系xx社区居民)

丙方:xx (xx系xx社区居民,xx的长子。经由已故居民xxx的原

配妻子xx同意,由xx承担赡养义务和合法继承财产)

甲方之一xx与原配妻子xx(已故)婚后生育两个女儿,长女xx,次女xx。

甲方之二xx与原配xx(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为xx(已故)。 甲方xx和xxx在1954年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甲方现有房产座落在xxx新村16号楼一单元403号,房屋建筑面积为64.7平方米。甲方在该房屋居住。

甲方xxx,男、191月10日生人,现年91岁。xxx,女、1926年12月14日生人,现年86岁。由于两位老人年迈,生活不能自理,经两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达成赡养老人和甲方身后财产处理协议如下:

1、根据甲方的意见和该家庭的特殊情况,乙方和丙方通过协商一致同意两位老人分别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担赡养责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轮换负责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资和生活费用)。

2、甲方xxx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xxx的医疗费用由丙方承担。

3、甲方两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对该房产进行作价出售,出售全部房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4、甲方_____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费和居民保险以及困难补助等收入,xxx的一切收入归乙方,xxx的一切收入归丙方。

5、甲方现有存款人民币肆仟元,该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6、未尽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7、此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见证单位和公证处各一份,该协议公证后生效。

甲方:乙方: 丙方:

见证单位:

xx社区居委会 见证人:

20xx年11月10日

篇19:养老协议书

被赡养人(60周岁以上的公民 ):

男(女),岁,住址:

男(女),岁,住址:

赡养人(被赡养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男(女),岁,住址:

男(女),岁,住址: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中共中央、xx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的有关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

一、赡养内容

1、被赡养人与赡养人共同生活的,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家庭成员生活水平。对无经济 收入的被赡养人,根据其实际需要和赡养人的实际支付能力,赡养人每月(可按年一次付清)付给被赡养人零用钱元。

2、被赡养人系单独居住且无固定收的.,赡养人每年(可按月平均)付给每位被赡养人现金 元,粮食 公斤,食油公斤,燃料,以及其它日常生活用品,赡养标准不低于赡养人家庭生活水平。交付粮油时间应在夏收、秋收后的每一个月。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赡养人应相应提高赡养标准。

3、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和照料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4、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由赡养人护理。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或者送养老机构,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5、实行医疗保险的地方,赡养人为无经济收的被赡养人交付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费。

6、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衣物、被褥等其它生活用品。被赡养人的房屋被损,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

7、赡养人有义务根据被赡养人的意愿代耕代种被赡养人的承包田,收益归被赡养人所有。

8、在做好物质赡养(衣、食、住、医等)的同时,赡养人应尽力满足被赡养人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老年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被赡养人的身体和生活状况,给予被赡养人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

9、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发行赡养义务。也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

10、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丧葬,丧葬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11、未经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不得侵占或私分被赡养人的财产及其它合法收入。

12、赡养人的配偶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13、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

14、其它(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之间的特殊约定)

(1)xxx

(2)xxx

(3)xxx

二、附则

1、本协议为永久性契约,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为自然终止日。

2、赡养人不发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3、本协议由村(居)委会监督执行。

4、本协议可经司法公证。

5、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车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6、本协议一式三份,赡养人(多位赡养人可复印留存)、被赡养人、村(居)委会各执一份。

赡养人:(签字或盖章)

被赡养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中国拟建当局购置养老处事制度动静

国家养老口号

国家最新养老口号

两会提案范文养老

居家养老策划书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养老分配协议书范文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

浙江省养老保险条例

居家养老工作计划

养老制度(共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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