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存在问题探讨

时间:2022-11-28 15:15:13 作者:大鸡腿子公主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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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存在问题探讨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存在问题探讨

摘 要:根据多年从事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证材料审核、发证检验及现场核查工作发现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存在不少问题,如标准文本信息不透明、与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要求不一致、指标值制定和检验方法的引用缺乏科学性、与强制性标准相抵触、未按企业标准组织生产等进行了总结,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关键词:食品安全 企业标准 探讨 一、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在本企业内部适用。《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要求对企业标准进行合理性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有:企业标准(以下简称企标)是否经过备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低于推荐性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指标是否合理,若发现不符合应建议修改企标。笔者长期从事食品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的审核、发证检验及现场核查工作,发现不少企标存在不合理的情况,现就企标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和归纳,可为食品企业制定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标准提供帮助,或为食品技术人员参与企标评审提供参考。 二、存在问题 1.企标信息不透明,无法核实真实性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第十四条要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发给企业备案凭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备案的企业标准,事实上目前在卫生行政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很难查到企标备案的文本。在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证材料上报及发证检验都要求企业提供企标的复印件,未要求提供原件,而企标文本信息无官方查询途径,就无法核实其真实性,不能像国标或行标等可以通过标准信息查询系统查到,企业所提供的企标复印件是否经卫生厅备案或备案后是否又作修改,修改后的企标是否重新备案无从知晓,这就给了部分企业以投机造假的机会。 2.与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要求不一致 (1)缺少细则中规定的部分检验项目 国家质检总局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陆续发布了28大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每一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中都规定了该类产品明确的检验项目。而有些企标在制定时未参照对应审查细则的要求,导致企标中缺乏细则规定的必须检验项目。 (2)申报的产品申证单位不合理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要求企业申报的申证产品是按28大类分类别申报的,28大类产品每一类产品都有其特定的范围,制定企标的产品应与所申报的产品申证单元一致。而企标中涉及的产品有的是多种产品放于一个标准中,如有的企业生产米线,米线中有两种调味料包,一种为粉状,一种为酱类。按照28大为分类要求,米线应属于方便食品单元,而调味料包属于调味料单元,不能放在一个单元中。再有某企业生产调味冰糖,备案的企标产品申报的是方便食品单元,而企标中的项目却基本上全是冰糖标准中的项目,与方便食品许可证项目相差甚远。分类的不清晰给许可证发证检验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3.指标值制定和检验方法的引用缺乏科学性 企业制定标准时卫生指标应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质量指标应具有科学性。事实上,有些企标指标值和限量值的确定并无科学性,企业通过参照别的企业的同类产品,未考虑自身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具体情况,导致指标值与实测值差距巨大。有的指标值过严无法达到,如某肉制品企标中亚硝酸盐指标值为不得检出。而肉制品自身就含有少量亚硝酸盐,肉类在储存过程中也会产生亚硝酸盐,那么企业将无法生产出符合自身企标的产品来。再有就是企业过分降低产品品质,如某企业制定调味酱汁企标,氨基酸态氮为大于等于0.01/100mL,与生产工艺相似的行业标准《配制酱油》SB 10336 -2000相比,《配制酱油》标准中规定氨基酸态氮要求大于等于0.40/100mL,低了40倍。再有,有些企标引用的检测方法不合理、不适用。如某企业制定的苹果汁标准,苹果汁果汁含量测定方法引用《橙、柑、桔汁及其饮料中果汁含量的测定》,而苹果汁与橙、柑、桔汁特征组分的有很大的差异,不适用此方法标准。 4.与强制性标准及相关规定相抵触 近几年颁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2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在这些新标准实施之前备案的企标未能及时按新颁布标准的要求到省卫生厅重新备案,导致企标中有些项目与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不一致。再有,有的企标申报的产品中有违禁成分,如人参鸡配方中有人参,代用茶配料中含有银杏叶、绞股蓝等。这与卫生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相违背,此文规定,人参、银杏叶、绞股蓝是列入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不可用于普通食品。 5.未按企业标准组织生产 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时发现有些企业未按所制定的企标组织生产,食品生产工艺、原料、配方与企标中的规定不一致。另外还发现企业生产的产品指标值与标准中制定的值相差较远,如企业生产的盐渍食用菌,企业标准中规定水分小于等于50%,而实际检验值为72%,发证检验产品不合格。 三、建议 1.加强人员培训 食品企业标准是企业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法定依据。为提高企标编写质量、规范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和加快企业标准化工作,必须加强对企标制定相关人员的培训。建议标准化部门能经常举办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制修定培训班,培训对象包括:企业质量负责人和标准起草人、标准评审人员及标准备案人员等,培训内容应包括企标制定的目的、意义和标准制定的要求、方法、过程、备案、修订及复审程序等内容,并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标准起草人、评审人、备案人凭培训合格证书从事企业标准的起草、评审或备案等工作。 2.采用多个部门标准评审专家组合评审 企标的制定涉及到多方面的专业知识,企标与国家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符合性,标准格式的规范性,技术指标的先进性、合理性、完整性,试验方法的`科学性和检验规则的可操作性等方面。而标准评审专家多由企业自行组织,并未结合企业产品特性邀请到各方面的专家。适应食品生产许可要求,建议人员组成由有许可证发证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主管、熟悉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和通则要求的市级以上监控中心人员,熟悉标准编制的标准化部门人员,熟悉企业申报产品生产工艺及配方的食品专业专家等组成参与制定标准,可以从标准制定的全方位进行把关。 3.强制性标准采取直接引用 有些企业在制定标准时将强制性标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具体项目列入企标中,如GB 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涉及的重金属等指标,企业在制定企标时将其具体项目列入卫生指标中,而此标准现已被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代替,意味着企标应根据GB2762-2012新标准要求作修改,而有些企业并未及时作出修改,导致发证检验无法通过。建议制定企标时可直接引用国家强制性标准而不必将具体项目展开,当强制性标准修订时企标可直接引用最新版本,而不必重新备案。 4.标准备案之前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全项目检验 企标送审备案之前应委托具有申报产品发证检验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全项目检验,检验合格凭合格检验报告方可备案。有发证资质的检验机构熟悉许可证细则和通则,各类产品标准及检验方法,能及时发现企标中项目的不合理或不符合,企业能在备案之前作出调整,避免企标已备案在发证检验时发现有指标不合格或不合理而导致无法及时取证。 5.建立全国性的标准信息查询网络系统 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公开是有效实施食品安全标准的重要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6 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供公众免费查阅。建议建立标准信息查询系统,统一归口于卫生部管理,全国各省市卫生厅将已备案的企标及时上报卫生部,卫生部设立专人负责企标的维护更新,及时公布在网站标准信息查询系统中,方便查询。 企业标准中存在的问题是多方面的,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企业、评审专家、备案人员等多方共同努力,才能制定出高水平的食品质量安全企业标准。 参考文献: GB/T 12143-2008,《饮料通用分析方法》. 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9.

篇2:浅析婴幼儿食品安全标准问题

浅析婴幼儿食品安全标准问题

摘 要:婴幼儿食品安全标准问题,已成为全球热点问题之一,由于婴幼儿时期的生长发育特殊性,需要极为严格及稳妥的食品标准,本文通过对美国、欧盟及中国婴幼儿食品标准的讨论来阐述我国婴幼儿食品标准方面需要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婴幼儿 食品标准 食品安全

婴幼儿0-3岁的儿童。这个时期的健康发展是人一生中最为重要的时期,因此这个时期的营养等各方面状况对其一生的身体体格及智力影响都极其重要。这个时期的孩子抵抗力弱,需要非常严格并且合理的食品标准和法律制度,其食品营养及安全卫生方面的要求需要比成人更加严格,以保证其健康稳健的发展。为保证此,各国如美国、欧盟、及中国都有相应的婴幼儿食品标准,本文将通过各国对在此方面的标准规定展开讨论、比较和分析,为我国婴幼儿食品方面标准完善提出建议,使我国婴幼儿食品业更加积极稳健的发展。

1. 相关法规标准

(1)美国在婴幼儿的食品安全体系方面比较完善,除1938年实施的`《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ederal Food,Drug,and Cosmetic Act,简称FD&C)对于食品的规定外,美国联邦法规(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CFR)第21卷下第106及107部份都有对婴幼儿食品的法律规范。CRF的106部份①是指婴儿配方食品质量控制程序,从总则、质量控制程序、记录报告、通告要求四个方面标准的规定,保障婴幼儿食品安全质量,符合其所应具备的营养要求。CFR第107部分②是针对婴儿配方食品的规定,具体来讲,包括总则、标签要求、豁免条款、营养素要求、问题产品的召回制度等五方面。

(2)欧盟对婴幼儿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的种类也很多,委员会指令2006/141/EC③指婴儿配方食品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提出了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成分组合及标签的要求和遵循的标准。The annexes of the Directive give criteria for the composition (protein,carbohydrate,fat,mineral substances,vitamins and certain other ingredients) of infant formulae and follow-on formulae including,where necessary,minimum and maximum levels.该指令规范了婴幼儿配方食品奶粉的成分的标准(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矿物质,维生素和其它成分),配比标准及特殊情况下所应遵循的最低和最高要求。

委员会指令2006/125/EC④是关于婴幼儿谷基加工食品和断奶辅助食品的标准说明。该指令适用于正处于断奶期的儿童,通过谷物的添加补充饮食,逐步适应并接收普通食品的相关规定。该指令规定,这些特殊食物原料的生产加工必须经过严格科学检验,确保安全。另外,对于农药残留量的规定,及某些农药的禁止使用和标签的使用要求也规定了标准。

此外,还有委员会法规1609/2006关于牛乳清水解蛋白类婴儿配方食品2年货架销售期的许可、委员会指令2001/15/EC用于特殊营养目的特殊营养用途食品中可添加的物质等规定,欧盟的婴幼儿食品标准还在不断地修订和补充。

2. 我国相关的法规标准概况

目前我国针对婴幼儿食品的标准主要有GB 10770-2010《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 10769-2010《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7-2010《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婴儿配方食品》、GB 25596-2010《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等五大类。虽然这已是新出台的标准且制定过程中参考了大量国际标准,但仍存在漏洞。

3.案例分析

以“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为例,有问题的奶粉从国家标准上衡量都是符合标准的,但仔细研究便会发现,某些指标非蛋白氮的含量国标中只有含量的规定,而没有来源的规定。这使得恶劣的不法商家使用三聚氰胺来“凑”指标。说明我国监管及标准制定的不严格。以国外奶粉监管制度为例,在荷兰,奶商一次只向奶农支付两周的奶款。对于不合格的奶,实行扣除奶款,每次收购的牛奶都无一例外要经过检测,检测标准包括卫生状况,乳脂,蛋白质以及抗生素残留等。乳制品标准及质量等级由荷兰农业部授权“乳制品贸易委员会”制定,乳制品管理局监督并实施。而日本的妈妈会向各个奶粉厂家请求小剂量奶粉试饮装,依据孩子的口味,单位试饮装服用后周期体重增加量,以及小孩的粪便反应,皮肤状况(有无起疹状况)等一些临床观测,从中选择最适合自己小孩的奶粉。日本一向师从于德国,可见在做事的严谨极致方面,德国更是登峰造极。首先,奶粉在德国属于药品,与荷兰不同所有婴幼儿奶粉都无一例外通过德国卫生部门的检测。奶粉厂商对于奶粉的加工细节无微不至,且监控管理缜密细致。普通人难以想象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对于婴幼儿奶粉的检查的苛刻,而美国,奶粉厂商的产品就算没有安全隐患,哪怕含量与其声称的不符,无论原因,必须召回!

4. 完善建议

由此可见,我国现有婴幼儿食品的标准体系还不够完善,因此对其标准的完善提几点建议:

(1)技术标准上的提高:幼儿食品生产用原料标准、质量评价标准、过程控制标准等应更多地参考国际先进水平,引用专业能力强的专家进行研究发展。

(2)管理标准上的提高:建立统一规范的儿童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强儿童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和惩治力度。在美国,若生产和批发、销售假冒伪劣儿童食品,犯罪分子除被判监禁外,还要背负高额罚款(25-100万美元)。法国则更甚,将制造伪劣、假冒儿童食品的罪行列为“危害安全罪”,同贩毒、军火走私一并处罚。

(3)舆论方面,要严厉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高度重视儿童食品安全宣传和监督,大力普及儿童食品安全知识,培养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注解:

① http://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rh/cfdocs/cfCFR/CFRSearch.cfm CFRPart=106

② http://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rh/cfdocs/cfCFR/CFRSearch.cfm CFRPart=107

③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 uri=OJ%3AL%3A2006%3A401%3A0001%3A0033%3AEN%3APDF

④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 uri=OJ:L:2006:339:0016:0016:EN:PDF

篇3:食品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食品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摘要: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严峻,面临来自多方面的挑战.食物中毒、滥用杀虫剂、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等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还有生产流通环节的问题.笔者论述了食品安全的定义及内涵;介绍国内、外食品安全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进而提出了食品安全的可行性对策: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的专门机构,加强食品流通秩序的管理,构建系统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加强社会监督,发挥消费者在食品安全问题中的积极作用等.作 者:孙斌    SUN Bin  作者单位:浙江警官学院安全防范系,杭州,310018;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管理学院,北京,100083 期 刊: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ISTICPKU  Journal:CHINA SAFETY SCIENCE JOURNAL 年,卷(期):2006, 16(11) 分类号:X923 关键词:食品安全    安全管理    法律体系    存在问题    解决对策   

篇4: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这是我们每个人都关心的大事。让我们看看这篇校园食品安全广播稿,一起关注食品安全吧。我们还可以通过倡议的方式呼吁大家参与进来。让我们看看这篇食品安全倡议书,学习怎么写倡议书吧!

摘要:本文阐述了我国食品安全研究现状,分析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发展的对策。

论文关键词:食品安全,现状,问题,对策

1、引言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食品安全问题已受到全球关注。世界各国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采取了各种控制措施,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食品安全控制方面也作了多种探索和实践,但由于食品安全问题的艰巨性与复杂性,食品安全质量的提高却不尽如人意,对于“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食品安全问题还有赖于更加系统的控制模式来解决。

2、我国食品安全现状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从粮食的统购统销,到食品卫生法的颁布,充分体现了政府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国的食品安全卫生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1]。尤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制定了食品卫生法,先试行后确定,与之配套的有各种法律、法规;如:各类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各种食品卫生标准,无数个地方、行业、企业法规、标准、管理办法等,十分系统、健全,并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和市场全球化的需要不断地完善、修订。目前中国食品工业已形成了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等四级标准构成的标准化体系[2]。中国已制定了1 050项食品国家标准,1145项食品行业标准和近万项食品地方标准和几十万项食品企业标准。目前中国食品工业已形成了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等四级标准构成的标准化体系。我们有上百万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检测队伍。

食品的卫生质量逐步提高。全国调查结果表明,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对各类食品抽检,合格率逐年上升,1982年合格率为61.5%,1994年为82.3 %,为88.6%,说明我国食品卫生的整体发展是良好的`。尽管我国的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由于起步晚,我国的食品安全水平同发达国家还有一定地差距。我国的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是伴随改革过程而加重的,更多的是经济意义上的市场和政府政策失控[3],存在诸如取能部门“角色不清”,“权限不清”等界定问题以及法律的系统性不够,使用局限性等急待解决的问题[4]。食品安全标准的起点不高,管理落后,加工企业安全监控体系落后等因素制约我国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在国际贸易中屡屡受挫[5]。据前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官员、联合国粮农组织顾问鲁宾先生透露,美国FDA曾在4个月内扣留了634批从我国进口的食品,原因是杂质、农药残留及食物添加剂含量高、标签不清等。这些问题不仅损害我国农产品出口,也给国家形象和信誉带来了负面影响。而传统的茶叶出口大省浙江,近年来也因茶叶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在国际市场上频遇红灯,使众多茶农叫苦不迭。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农产品出口因农药超标而被退回的事件每年都会有五六百起,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70亿元,可谓令人震惊!

3、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3.1化肥和农药造成的污染严重

长期过量使用化肥,破坏土壤中的成分和结构,使土壤理化性质恶化,土壤肥力下降,而这又可能使农民加大化肥的使用,造成恶性循环,不仅增加农民负担,还加剧了农产品和生态环境的污染[6]。1983年以前,有机氯农药被大量使用,六六六、DDT等高残留的农药多年累积的使用量高达400多万t和50多万t,致使生态环境污染严重超标,以至于在它们被禁用近后,食品中仍能检测出有机氯残留。有机磷农药后来被发现其在某些环境条件下也会有较长的残存期,并能在体内蓄积。有机磷农药在蔬菜上的残留最为严重,影响了我国蔬菜的出口竞争力[7]。上半年,农业部对50多个蔬菜品种、1293个样品的农药残留进行检测的结果显示,22%样品不合格。北京市对市场果蔬的抽样检测后发现有18%果蔬的有毒物质残留量超过国家标准[8]。

3.2食品添加剂过量使用

一些加工食品使用劣质原料给食品安全造成极大隐患。如:用病死畜禽加工熟肉制品;用“地沟油”加工油炸食品等。一些企业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有在面粉中超限量添加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酞”;在腌菜中超标量多倍使用苯甲酸;在饮料中成倍超标使用的化学合成甜味剂;为使馒头、包子增白使用二氧化硫;为使大米、饼干增亮用矿物油;用甲醛浸泡海产品使之增韧、增亮,延长保存期;为改善米粉、腐竹口感使用“吊白块”等等。

3.3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是影响食品安全的主要因素

在我国食物卫生危害中,食物中毒仍是最普遍、最主要的危害。而食物中毒中细菌造成的中毒事故占绝大多数,达到98.5%,化学物质和自然毒分别只占0.7%和0.8%。可见食品的卫生管理重点是对微生物污染的控制。因此,近年食品卫生管理中HACCP方式和预测食品微生物学受到格外关注。我国这方面的问题多集中在粮食贮存运输环节、卫生管理薄弱的食品加工点和一些餐饮摊点。

篇5:浅谈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小学生正处于心理成长 的重要阶段,小学班主任与学生相处得是否和谐是 影响教学质量和学生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同时也 是家长所关心的问题,更是中国教育改革发展所面 临的问题。

一、小学班主任与学生和谐关系的内涵

从“和谐关系”的定义来看,其就是指事物现象 的协调统一。而和谐的小学班主任与学生间的关 系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因为成熟的师生关系包括 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互相尊重。小学班主任与学生都是独立 的个体,享有法律赋予的人格尊严,班主任在传道、授业、解惑的过程中要尊重学生个体的特点并加以 引导。

(2)体现“以人为本”,相互关爱。小学班主任 应尊重和了解小学生的个性、想法,与学生相互关 爱,共同成长。

(3)以班主任和学生的心理相容性为中心,班 主任与学生相互友爱、相互接纳、共同成长,建立良 好的教学基础和有效的管理办法。

二、目前我国小学班主任与学生关系中的主要问题

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这些问题关乎班主任 与学生的关系是否和谐。

1.班主任对自己岗位的认可度和接纳程度低

有调查数据显示,近几年大约有一半以上的班主任 对自己的工作岗位并不满意,甚至有厌恶的情绪,这会严 重影响到他们的工作态度, 间接地影响到对小学生的教 育。 许多班主任在开展工作时,从内心来讲,很多事情并 不是自愿的,存在很大的被动倾向。他们只是为了服从学 校的人事安排,应付上级检查等。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有两 个原因:第一,班主任的工作量很大,很辛苦,使他们的身 心俱疲,很难抽出时间去考虑自己工作的价值,以及如何 实现自己的价值;第二,待遇并没有很明显的优势。 班主 任虽然不辞劳苦地天天工作着, 但他们的工资待遇并不 是很高,这严重影响到他们工作的积极性。所以对于班主 任来说,他们并没有明显显示出对本职位的热情和热爱, 因此,就很难做好这项工作,进而也就很难与学生建立起 良好的师生关系。

2.班主任片面的思想

在我国小学学校里,很多班主任都存在偏见,只是看 重班级的整体成绩和表现, 这种成绩至上的思想在班主 任的头脑中可以说是根深蒂固的。尤其是在农村,很多小 学生都会放任自流,老师的能力更是不敢恭维,他们也许 没有深刻认识到学生与老师之间应该存在什么样的恰当 关系。由于这种思想的存在和主导,班主任对学生的评价 标准和内容就变得十分单一, 没有注重学生的兴趣和爱 好的培养发展,随意占用学生的课余时间,从而也就忽视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素质教育。 大多数的班主任都忽视 了对中等生的关注,最终导致学生的片面发展。从学生的 角度来说,由于这种片面的思想存在,学生对老师也会出 现不满,造成与班主任的关系疏远,师生关系紧张,甚至 出现僵化的局面。

篇6:我国企业实施ISO14000系列标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企业实施ISO14000系列标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是继质量管理系列标准ISO9000之后又一个将在更广泛领域发挥作用的管理标准,它反映了全世界对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迫切要求.企业要想获得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必需获得ISO14000认证.我国企业应在强化环保意识、健全绿色管理体制、提高技术水平等方面做出更多努力.

作 者:徐建中 邱尔卫 曲波  作者单位: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01 刊 名:北方论丛  PKU英文刊名:THE NORTHERN FORUM 年,卷(期):2004 “”(1) 分类号:F123.16 关键词:绿色管理   环境管理体系   ISO14000  

浅析婴幼儿食品安全标准问题

煤矿企业财务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企业标准模板

发言稿存在问题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清正廉洁方面存在问题

规章制度存在问题

当前企业幼儿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存在问题探讨(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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