褪色了的喜欢-生活随笔

时间:2022-11-29 11:58:15 作者:小小怪下士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小小怪下士”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9篇褪色了的喜欢-生活随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褪色了的喜欢-生活随笔,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篇1:褪色了的喜欢-生活随笔

褪色了的喜欢-生活随笔

路上落叶被踩得咿咿呀呀的响,不觉间一年光阴转瞬剑即过,夜深时想起她的面容心情依旧久久不能平复,但我懂得,她是属于过去的美丽,那份曾经印在心里对她的爱意,经历时光的洗礼,已然褪色成浅浅的喜欢。

都说春秋往事如梦,那年初秋初次相遇时,一个叫晴的女孩便住进了我的心里,还烙下了深深的印记。一个部门里的我和她,相识、相处的机会不算少,只是她不喜交谈我亦不愿搭讪,但我最清楚我喜欢她,一个叫晴的'女孩。平凡得如白开水的她,总是带着不谙世事的笑容,无忧无虑仿佛漂泊四海的那一朵蒲公英,以至于我会认为没挂笑容的脸颊并不属于她。平凡的女孩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愿意和动物、植物之类的打交道,我不知道我喜不喜欢,或许只是为了和她站在同一地平线上,又或许只是为了多看看她开心笑起来的样子,但那时候我确是喜欢的。那时,任务上的事情总是有不少的来往,但极少言及私事,偶尔提及,也多是她的浅浅关心。

那年,对协会里其他人并不愿意过多熟识的她却是十分愿意和我接近些,并不时为我做些什么,只是当时的自己并不懂得太多,往往辜负好意。那个不会接受别人一丝馈赠的女孩,倒是喜欢在口渴时抢过我喝过的水大口大口喝着,不时把水溅在浅白色的衣领上,那时难以忘却的微笑明明是伤口却还被流年狠狠的洒了一把盐。往时,总有一只手从背后盖住我的眼眸,而我则喜欢用另一只手去轻扯一下背后的乌发以示惩戒,我总以为那是浅浅的玩笑,其实只是自己在找自己的玩笑罢了。那个平凡的女孩习惯在协会聚餐的时候在身边留一个大大的空位,而那个位子每次仿佛都是为迟到的我而设,后来他们说哪有那么巧,那位子是她只愿意为一个人留的。我们看懂了彼此的心,却都不愿意动一动嘴唇,生怕对方就只是浅浅的关心而已。

寒暑又春秋,一个春秋过去,那时的岁月并无不妥,直至那个女孩带着泪眸告知自己她已决定接受一个追求她已久的男孩,彼时的自己只觉之前的种种不过是真的浅浅的关心罢了。

后来的后来,她不再愿意喝我喝过的水,她的身旁也并无再留下哪怕小小的空位,甚至连那浅浅的关心都免了谈了。后来,我懂了所有,只是那岁月已过去许久再也回去不了。

依然在身边的她,会有懂她的人为她遮风挡雨、分享喜怒哀乐,而我,远远的看着她幸福就好。行道树上的叶子纷纷而落,我只能在回忆里说一声:亲爱的,对不起,曾经对你深深的喜欢不知不觉已经褪色了

篇2:喜欢简单生活随笔

喜欢简单生活随笔

在我看来,这些文章大多数是堆砌了繁多让人难懂易混的生僻字词。看它时你必须全神贯注的去看它,想方设法的去理解和琢磨它,一篇下来就会感到头晕目眩,教人如何还有读下去的把握?况且文章本来就应该要让读者对它产生兴趣,那样才有继续读下去的理由,太复杂的文章反倒让人厌恶,即使写得再优美的语句,也会被此所埋葬沦陷,变得不为人所知。复杂也并不是不好,只是太过于包装化,只注重表面的多么文邹邹多么有诗意,却没注意到因此已改变了原本要表达的内容。那样的一篇文章能有什么看点?难道读者会爱惜你那几个“珍贵”的字词?不,读者关心的更多是文章所表达的意境是什么,思想感情是什么。不可否认,这些文章也并不是无人欣赏,只是这样让人觉得太做作,起码相对于我而言,我就很反感此类的文章。我承认,也前我也确实写过诸如此类的文章,当时的想法在现在看来很可笑,那是我只注重表面的词句有多华丽多美。却忘了这些词句让人很难拼凑成一篇完整的文章。因为我只注重如何在文章这一朴素的白衣上镶嵌珠宝玉石,却忘了连接衣服与珠宝玉石的线早已被我无情的扯断…….

这如同破坏了一个正常人的中枢神经系统。这样的文章当然是漏洞百出,所以现在我并太在乎词语的华丽程度,我在乎的只是能否先让自己读起来通顺,如果一篇文章连作者都读得很费力,自然是不会有其他人是欣赏的,好文章是人人都想看的,但好文章并不是人人都能写出来的'。至少它要经过作者无数心血的淬炼,情感的锻造,时间的打磨,才能雕凿出符合大众欣赏的好文章。挫折免不了,误解挡不掉,但这也是人生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伴侣!没有经历挫折的作者不是好作者,没有被误解过的文章不是好文章。当这些消极的烦恼消散以后,迎来的就是一阵阵响彻的掌声。如果没人鼓掌,那就自己先给自己鼓掌,然后再去构思文章,接下来去阅读检查,最后确定这是经过自己认真的筛选无误就可以发表了。没关系,失败了没关系,大家不认可也没关系。因为还是有一个人认可的,最起码他看过欣赏过你的文章,甚至还给你鼓过掌,那个神秘人物就是自己。要相信自己的力量,努力写属于自己的文章,不要被过于鲜丽的外表蒙蔽了自己的心灵。只有自己才能给自己信心和勇气!也只有自己才能陪自己走过人生的风风雨雨!见证彩虹!

篇3:生活随笔:我喜欢

停电了,漆黑笼罩整个房间。网络中断,也终断了与一远方朋友的闲谈。房内,静悄悄。对面楼有拉开窗玻璃的声音。有人在嘀咕哪么停电了?接着就是其他人的抱怨和开窗声。看来这突然停电,措手不及的不仅仅只我一人。

躺于床上。睡意朦胧。却始终难以进入深度睡眠。翻来覆去的。数次的睁眼闭眼,房内的漆黑也随之变淡。走下床,拉开窗帘,合上纱窗,屋内就有了暗淡的光色。三两的夜行人声和车声挤了进来。

就着微光,重又躺床上。终是睡不着。记得家里还有蜡烛的。于是又起来翻找,未果。

手机还有少余电,听了会音乐。睡意浓。

只是大脑始终无法实质的进入睡眠。似醒非醒,似睡非睡。昏昏沉沉。

朦胧中。脑海中翻转出许多的人和事。母亲日渐老去佝偻的背影,前夫这些年几年如一日对女儿的抚养。自己这些年的幸与不幸。前几天无疾而终的赤壁之行。生活中那些走近了或者远离了的朋友,还有网络上那些陪我度过无数孤独与无聊的朋友们。

许多的许多。因为每天的瞎忙,无从去记忆,也无从去感激。我们的喜怒悲欢,我们的得到和失去,我们每天的疲于奔命,都源于两个字:生活。任何人都受不住生活。亘古至今。

年近四十。当说老了。心却向往着年轻的情怀。比如爱情。比如回不去的青春的容颜。只是时间一天天的变化,日子每天都有不同,我却还是老样子。于是就退而求其次,于是想让自己由里而外,举止优雅起来,思绪丰盈起来。想做心思细腻的女人。想长发飘飘。想高跟,想长裙,想婀娜多姿。想让自己揪住青春的尾巴的时间能更久一些。想让自己在着装的色调上更张狂些。想这些的张和狂,其实预示着,我们已不再年轻。只因年轻的身和心,是不需要这些的铺排的。

于是给自己添置衣物的时候开始偏向于那些款式颜色年轻化的衣物,也会学穿高跟。学着化些淡的妆,学着碎步轻移,学着斯斯文文的'吃东西,学着说话放慢语速。只是遗憾,骨子里终究没有流淌这样的血液。学来学去,除了累了我自己,我的言行举止还是大大咧咧,直言快语。淑女和优雅,我终究未能征服你。女友说,我们这个年龄,一切的改变,当以舒适为前提。我想是的。做自己。让自己的内心舒坦比什么都重要。

喜欢一个人独处,把家里收拾的一尘不染。喜欢赤脚在干净的地板上走动,无需拖鞋与袜子。然后也喜欢躺在床上,听我喜欢的葫芦丝。或者,看些时尚杂志和风格迥异的长篇爱情。

喜欢去名典喝茶。喜欢去逛街。喜欢去歌厅。我还喜欢,哪天天上掉了馅饼,突然的,我就成了有钱人。

篇4:关于生活的随笔:因为喜欢

因为喜欢

我80岁的父母每天坚持看养生节目,各个频道换着看。

一边看还一边做笔记,戴着老花眼睛,非常认真的做笔记。

看到我们,就翻着他们的笔记本追着我们说,哪样哪样吃了对身体哪里哪里有好处。

或者吃饭的时候,说,这个对胃有好处,这个对眼睛都好处,那个清血脂那个降血压、、、

这让我非常不以为然。

吃个东西,为什么一定要因为对身体某个器官有好处才吃呢?

为什么不是因为喜欢呢?

这是不是目的性太强了?显得太功利了?

好比交个朋友,好比恋爱和结婚,要因为对方的条件呢?

为什么不是因为喜欢呢?

这真的一个有趣的疑问。

我经常听到一些年轻人说,他们要找什么什么样的人。

大都有一定条条款款。

要有房有车。

要高学历。

要有稳定的工作,最好是公务员。

要对自己百依百顺。

因为朋友有关系人脉广,我办事情便捷所以我和他(她)成为朋友。

因为朋友是医生,方便我去医院看病所以我和他(她)成了朋友。

因为朋友是有钱人,我可以跟着他(她)吃香喝辣,所以成了朋友。

、、、、

说起来好像都没有什么问题。

但是,但是,听的多了,我不禁好奇,为什么不首先是因为喜欢呢?

好比食物,我们对食物最初的要求是满足身体需要,后来物质极大丰富了,人们开始追求高品质了。

要对健康有益的了。

这似乎也没有什么问题。

只是后来慢慢性质就变了。

变成了因为对身体某个器官有好处,人们才食用某些食材。

变成了因为对方有房有车是富二代,所以才嫁给他。

变成了因为姑娘长得漂亮所以才娶了她。

变成了因为对方有利用价值,所以成为朋友。

看看,问题就出在了这里。

本末倒置了嘛。

我反对单纯因为对健康有益才食用某些食材。

我也反对仅仅因为对方可以利用才成为朋友。

我更反对因为一方某些条件优越,才与他(她)建立婚姻关系。

我觉得我们吃东西,对食物的基本尊重是因为喜欢。

不单单因为对健康有好处才食用。

我们选择对方作为自己的结婚对象,更是因为喜欢。

不是因为你各方面条件好我们才结婚。

我们成为朋友是因为彼此欣赏,相互懂得。

不是我遇到事情,你可以帮我摆平。

前年我看了一部李汝建导演的纪录片《苹果树》,产生了强烈共鸣,并对种植苹果的胡大哥一家产生了深深的同情和敬佩。

以至于我们看了后禁不住想,以后要多买苹果多吃苹果。

但是问题是,我不大喜欢吃苹果。

在所有水果里,我最不怎么喜欢的是苹果。

我不喜欢的原因其实只是觉得苹果太难得咀嚼又太甜了。

最喜欢的橘子或香蕉,仅仅是它们几乎不需要咀嚼。

我说要多吃苹果,不过是因为被纪录片感动了。

生活往往就是这样——你再感动,也不能取代真实感受。

我不会因为感动而天天吃苹果。

也不会因为苹果对身体有好处而爱上苹果。

所以道理就是——

如果因为感动选择和苹果结婚,显然是欺骗自己,也是对苹果的不尊重。

我和橘子结婚。

就是因为我喜欢。

作者:阿秋

公众号: 青衣街的阿秋

篇5:因为你喜欢生活随笔

因为你喜欢生活随笔

他买了苹果,一大袋的青苹果,她问:“你不是喜欢吃酸苹果吗?他说:“因为你喜欢啊”。

他上街,买来她喜欢的花花草草还有她最喜欢吃的他碰到都不敢呼吸的榴莲……因为那是她喜欢的!

她上街,每次她都记得带回来他喜欢看的报纸和足球杂志……因为那是他喜欢的!

早上在市场,看到她,肯定有他在身边提着菜,傍晚,在广场,看到他,肯定看到她拿着她特地为他泡的茶,俩人边走边说着……

就这样两个人,没有甜言蜜语,没有玫瑰鲜花,生活一起几十年,他做她喜欢的事,她做他喜欢的事。

夫妻俩的`生活很清贫。但感俩人的内心充满了幸福,幸福在心里装得满满的,他的心里装的是她,她的心里装的是他。

爱,就是这样,因心里有你,总是简简单单,平平淡淡……

篇6: 褪色的回忆随笔

褪色的回忆随笔

人生就像是一场旷野,笑和泪、爱和恨都是无法预期的,那么多寂寞的旅人都在寻找,可是真正得到幸福的又有多少。

一切的一切,那些故事,那些人,那些走过的路,那些经历过的情感,统统都会在时间中消失,又在时间中得以永生。也许吧,遗忘其实和怀念是一样的,只是送给青春最单纯美好的纪念……

我在想,遇上你或许是上天给我的一次考验吧。虽然经历过痛苦,但是我却学会成长,我是幸运的,最起码我敢于抗争,现在的我变得更加成熟,不再像当初那般的稚嫩。

我特别喜欢那句那词:喜欢是淡淡的爱,爱是深深地喜欢,分手后我们不可能再是朋友,因为彼此伤害过。当时我还不能参透这首词背后的涵义,还谴责它的无情,天真的以为朋友是永恒,即使我曾经深深爱过你,可是我真的错了,我和你再也回不到从前。

其实,我经常会怀念曾经,不是因为我现在不幸福,而是,曾经留有太多的伤痕和遗憾,我要让自己记住从前的那种痛,那种从心口撕裂的痛,我要让自己更加坚强,更加优秀。我不知道这种激励自己的`方法是对还是错,但是,这是我现在仅能够做的,也只有这样我才会让自己好受些。

经历过那段创伤之后,我发觉自己长大了,这段伤痕是永远都无法完全康复的,这并不是任何一个人的错,只是感情原本就是这么的残忍,爱情就像是一颗子弹,留下的只有伤痕。爱情在17岁,也只是一个令人徒然疼痛的遥不远及的字眼罢了。

当你真正爱一个人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语言是多么的脆弱和无力,文字和感觉永远隔阂。我本来心里有很多很多的话想要倾诉,想要把我的故事写下来,纪念我死去的爱情,但是,现在我真的很无力,因为在敲打文字的同时我的心依旧是痛的。

心里仿佛长了一根拉动感情的线,只消稍微一点颤抖,亦可能引发洪水猛流。我不知道我现在是怎么想的,但是我知道我必须坚强,因为我现在仅剩下的便是自尊和骄傲。所以我只有选择释怀。

现在回想起来,其实我们并没有太多美好的回忆,相反,痛苦还更多,或许我真的错了,不该用尽全力去爱一个不该我付出真意的人,不过,我并不后悔,因为人的感情真的是非常奇怪,喜不喜欢并不完全靠心决定,有时就是一个感觉。我决定喜欢他,也是因为他一个眼神,他说我是他最好的,最信任的人,所以我才会抛空一切,只喜欢他。荒芜了好久的心脏突然因为他的闯入而被瞬间填满。

大学,我真的学会了很多,我不再是一个只会在爸妈羽翼下的小孩,而是一个真正的成年人,我更加成熟了,或许正是因为长大了吧,我才会喜欢回忆从前,回忆曾今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我。记忆里四处弥漫着一片一片停顿的回响,如果是青春是一场长长的梦,那么梦里梦外,最终留在记忆深处的,都是我们做梦时怀抱里所珍存的体温。

那些年,我把爱情当做是人生当中最美丽的信仰,那些年,我虔诚的相信一纸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可以如阿拉丁神灯一般成全自己全所未有的心愿。可是。现在的我虽然上了大学,可是我却感觉更加的孤寂,没有了目标,或许是没有了你在身旁,或许是因为我变得安静了吧。可是,那些都不重要了,当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就决定了必须得忘掉过去,无论是快乐或是忧伤。

爱情对于我来说,是难以应付的,难以琢磨的,难以理解的一件事。也许,我不是爱上了他,我爱上的只是那散着淡淡青涩的青葱岁月而已吧……

曾今这个词,只代表过去的某个时间段落,而无法形容现在和未来,曾今再美好也是只能成为回忆的……

篇7:褪色的玉瓶随笔

褪色的玉瓶随笔

一只褪色的瓶,

本是白玉制成,

近百年的岁月,

让它渐成古董。

灰沙侵蚀了它的玉面,

苍黄中透着几分陌生。

天生的几点瑕疵,

如今显得有些分明。

加上外来的几处污秽的蝇屎,

还有痴汉不怀好意的刻痕。

岁月掩盖了,它

曾经鲜亮的面容,

还有曾经的轰动!

人们在忘怯中前行,

谁还在意一只旧的玉瓶?

有人拿来了仿古的玻璃瓶,

比白玉更洁白,

比水晶更透明,

与时髦更接近,

与欲望更相容。

于是,有了起哄的`赞美声;

于是,有人嚷着要扔掉旧玉瓶。

——旧瓶可以扔,

但不是浸淫历史的玉瓶。

历史不可以重来,

涂改也抹煞不了曾经。

何况褪了色的玉瓶,

摔碎也改不了它玉的真容!

可是,瞧瞧这玻璃瓶,

无论多么完美,

有多少赞叹声,

活着顶多混迹工艺品的行列,

如果碎了,那只能填填垃圾坑!

篇8:夜深了生活随笔

夜深了生活随笔

夜深了,静静的,万物进入了睡眠,连草中使者蝉儿也沉默了;

夜深了,半夜的行者又开始活动了,他们打破了大地的沉寂,使瘫痪的大地动起来了,这些半夜的行者就是——男普通宿舍210寝室的寝员;

夜深了,寝室中的“浑友”们又开始活动起来了,有的说笑话、有的讲鬼故事、有的`吃东西、有的当夜游神,好像各自都在无拘无束的大家庭里;

夜深了,寝室中“提灯神捕”仍然在巡逻着,所到之处,鸦雀无声;所照之所,无丝毫动静;

夜深了,浑友行者遇提灯神捕又有一个怎样的场面呢?

夜深了,寝室里传出了笑声,讲话声,动静可见不一般,正是如此,把远在他方的神捕给引来了,正当我们讲得尽兴时,神捕正用那踏地无声的轻功早以飞到寝室门前,细听着我们的讲话过程……一个意外,我看见了他那庞大的身躯,当我正要通风报信时,神捕早以提着灯理直气壮的来到了我们面前,正所谓快如闪电,他带着冷笑对我说“起来”像我招了招手,这就是“笑里藏刀”江湖早已失传的绝学,结果说了话的几个人都进入了威武的公堂,等待的便是仁慈的审候;

夜深了,神捕拥功而返,可是,他可不知道,在黑暗中早以有一双眼睛盯上了他,一直看着他消失在黑暗中,这就是传说中的“探子”得到准确情报后,寝室又开始活动起来了,这时,还有一个人仍然在黑暗中观察着走廊上的每一个脚步、听着每一丝声音……

夜深了,浑友们随着疲惫的眼睛进入了睡眠,寝室沉默了;大地沉默了;黑夜沉默了;

篇9:秋天了-生活随笔

秋天了-生活随笔

哇,好冷啊!

一惯徒步上班的我,今天走在路上感觉冷多了,虽然秋天早己来了,可是在深圳这边秋天来的总是那样的迟.....

前几天,买了件秋天的衣服想穿,可是深圳的天气还是那样的热,我不得不让它继续停留在房间里,过着那不染灰尘的日子。虽然刚洗过了,可是闻上去还是会有那些原始布料的味道。

我穿着一个白色的工衣,下了电梯就开始出发在上班的路上,一路上都是绿化带,远处都是小山,往山上看去偶尔有一两座别墅,可真的像是人间仙境呵!山上的草依旧是绿的,不像在北方的花草和树木,早己换了金装等待着冬天的来临、、、、、

蜜蜂一直是勤劳的,一大早就跑来各个花朵上采蜜了,有红的、黄的、粉的、紫的各式各样的',从旁边经过就有一股很浓的花粉香味,可真恰似怡人呵!

呵呵,瞧!我看到什么了?

草地上有露珠了!深圳的秋天终于到了,虽然草地上布满了露珠,可是气温依旧没有降低,但是这样的空气刚好就像在我家的春天呵!

这里的空气真好!我连忙做了几下深呼吸,大口大口地吸了几下新鲜的新空气,让我的肺里也更换了一下新鲜的氧气。俗话说:一年之际在于春,一天之际在于晨嘛,每天都这样岂不是更好?呵呵,空气真好!我不由的在心里这样说。

深圳的秋天说到就到了,就在你不知不觉中悄然来临;瞧,昨天还想换件短袖的衬衣,今天就得穿上一件厚厚的外套了。早上去上班路上,那凉飕飕的风直接就溜到了我的脖子里去了。不由的,我打了一个寒颤,幸亏我出门时加了一条薄薄的纱巾,算是不会冷到哪里去了。唉!怎么说冷就冷成这样的了呢?真是变化之快呵,难怪刚出来的时候总是适应不了,时间久了算是知道它的规律性了。

再看看路边的花,依旧还开着,可是那忙碌的蜜蜂今天可是少见了。呵呵,看来也是要准备过冬过了,不过还好,深圳是不会下雪的,蜜蜂还是挺幸运的,在一个不会下雪的地方,依旧勤劳着,算是不会过分的被寒风吹了。

今天星期天,路上的上班族都很少了;看看时间,呀!时间快到了,要迟到了。我加快了脚步,匆匆往公司的方向赶去了、、、

篇10:喜欢书味-生活随笔

喜欢书味-生活随笔

朋友从外地打电话给我,帮我买了一个镇纸送我。挑肥拣瘦,发现只有一只稍有划痕的显得好看,打电话告诉我,怎么样?是另挑选一只样子好一点的?还是要了这只有不太完美的?

我当然讲就挑这只好了。送人礼物,主要的还是含在其中的一份情意,想一想从千里之外,送一个镇纸给我,那怕就是一块鹅卵石,我也是很高兴的,何况还是一件工艺呢?!况且世上很多事都是古难全,礼物上有点不细看还觉察不出的`小划痕,自然算不了什么的。

我读了一些书,一是陪法官去调查取证时,他们忙,我看书。坐车时,我读书。二是下午在工作室,一边读书,一边在电脑上做笔记。最后是晚饭后坐在客厅,一边吹空调,一边读书。

我以为,我是喜欢书味的人。在我的心目中,可以捧一卷在手,静静地读书,其实是最美的一份差事。今天可以讲我是好好享受了一番了。尤其是今天下午在工作室,没有空调温度很高,平时坐都坐不住的,今天竞是读着书,进入了忘我的境界,居然感觉不到燥热了,真的很神奇。

篇11:生活随笔《我喜欢夜》

生活随笔《我喜欢夜》

夜晚归家的路途,看到车窗外闪过的树木,一排排整齐地在黑夜里,在寒冷中,孤寂地生长。黑色的夜在这样流动的际遇里,让我着迷。它空旷,它缥缈,它神秘,它清醒而毫无所虑。而四周零散的家家灯火,像燃烧的火焰,跳跃着一个个平凡的故事。

我因此而在一刹那间理清了这些天来所有的困惑与忧惧。那一刻有一个声音告诉我,既然你已知道人生的本质,又何必为为它所困?我望着窗外,漆黑的夜空,一无所有,却仿佛可以安放我整个孤寂的心。

于是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多年来我一直喜欢黑夜,喜欢在夜色下散步,喜欢在夜里看树木的枝桠在夜空中的疏影,喜欢看仰望寥落的星星和月色,喜欢在空旷安静的黑夜或思考,或放空,或怀远......因为黑色的夜,至少在外表上给了这个世界一片宁静。而我在黑夜里,可以找到最真实的自己,可以自己和自己对话,而不必受着白天多种扰乱。

这是大学的最后一个寒假。过年的心情几近为负数。面临着毕业,于是工作、结婚的问题成为父母长辈们的家常话。但每每我都是除了几句应答的话之外,就是缄默不言。就如同没有了过年的心情的那种不想言说。因为实在无法言说。所有的关乎不过是寻求物质上的稳定。然而人生啊,还是得自己一个人走,获得的、失去的,心痛的、快乐的,如人饮水,只有自己知道。别人只看到结果和表象,关心的也只是一些外在的而已。一年又一年的初始,便是在这样的杯盘酒盏之间的喧嚣中,消耗着一些集体无意识的热情。

有人说,过年,我们却慢慢失却了一种心情。

也许,只有小孩子还依旧对过年充满期待与欢乐吧。于是,我也不得不承认,长大是一种无缘由的悲哀。

然而,在那一小段黑夜中的路途里,我却更加清晰地明了人生的'虚无与本质。那样的画面让我想起红楼梦里种种场景,那些场景里透着对于人生短暂与始终的思考。但现实确是如跛足道人的好了歌: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功名忘不了!

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

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姣妻忘不了!

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

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想来曹雪芹早已悟透人世种种,才会如此写。

而我是一个俗人,经常会被现实所困,尚不能悟透这人生种种,更不用说人世了。但还有一颗想觉悟的心,就像会一直坚持认识自己那样。人不应该停下认识自己的脚步,因为人最应该坚持认识的就是自己。而我需要用自己的一生去了悟这人生种种。

夜深,人未眠。前几天看到特别喜欢的老师分享的川端康成的一篇文章,有一句写着:夜深,海棠花未眠。觉得这句话甚美。以前上完晚自习,回宿舍的路上,穿过林荫路,在幽暗的路旁看见过一棵正在盛开的茶花,一大片的茶花在远处灯光投来的微微光亮下大朵大朵流缀下来,好似在闪着红色的光,而叶片像是黑色的,已经沾染了夜的气息。我在花前伫立了一会儿,觉得这样美丽的时刻大概也只有夜里才有吧。

夜里,打字,清空心里的一些东西,是一个内在消化的过程。我因此也喜欢上这样的夜。写下这些东西,并不为获得什么,只需要随心随性而写。夜是安静而自由的,愿我也是。

篇12:喜欢你,没道理-生活随笔

喜欢你,没道理-生活随笔

第一节课后刚刚踏入办公室,三同事异口同声惊呼:“姐啊,你眼睛今天特别大!失眠啦?”她们那夸张的表情惹得我大笑:“我的大眼睛明亮又闪烁,你们现在才知道?”一同事大声叫:“姐呀,别笑了,留点力气吧,你今天可又是六节课呀......我帮不上你,深表同情。嘿嘿,这就是同领导搭班的苦哇......”我故作神秘地说:“想知道我瘦身成功的秘诀?”呼啦啦,身边一下围过四位热衷减肥的mm,“快说,快说,啥秘方?”“和---领导---搭班---!”我一字一顿地说。“啊”.......同事的嬉闹让疲惫的我稍微轻松起来。

好不容易上完上午的课程,放学铃声响后,我精疲力尽,沙哑着声音对学生说:“你们的数学老师有事,下午还是我上你们的课,你们吃过午饭来学校了要预习语文的第......”“耶!”我的话未说完,全班学生齐刷刷站起来欢呼。我疑惑不解,“你们有什么开心的事与老师分享?”“喜欢你,没道理!”“爱上你的课!”“喜欢语文课”一张张笑盈盈的小脸充满期待。“可是老师很累哦!”“老师可以坐着给我们讲课!”“真的?”“真的`!”“那老师下午就坐着上课了!?”“耶!”又是齐刷刷的欢呼......。

一种感动涌上心间。一瞬间,所有的抱怨、疲累都化成一个信念:工作着是快乐的!

“喜欢你,没道理!”听着这无邪的童声,这一份幸福并不亚于听到“我爱你!”的那一份幸福。

篇13:我喜欢独自一人-生活随笔

我喜欢独自一人-生活随笔

我喜欢独自一人享受午后的阳光,看着金色泼洒在绿意之上。微风徐徐,叶儿上的金色在颤抖,抖落了一地金沙。呆呆的望着窗外,手持画笔想要描绘出它的色彩,却显得苍白。屋外车水马龙,而我却支身坐在角落。

我喜欢独自一人欣赏金色的落叶,在天的映衬下树的金装越发灿烂。此刻,金色不再是枯干,生命的结束,而是生命的另一种美的'姿态。我站在金叶之上,体会着她历经的沧桑,感悟着它“化作春泥更护花”的博爱。捧一抔金叶撒向天空,看他们雏鸟般振翅欲飞,却又徐徐落地,宛若怆然的蝴蝶。

我喜欢独自一人荡起楼顶的秋千,耳朵里塞着耳机,任凭无味的歌曲穿梭于我的脑海。双手紧紧地握住铁索,把身子向前浸没在刺骨的北风中,无畏它的侵袭。深深地望着浩然的天空,似乎望穿秋水。看见袅袅的云端掩盖着月儿飘渺的身影,想让北风狠狠地刮去喧嚣噪嘈,想让月儿带走我的千思万绪。

我喜欢独自一人彳亍雨后的小道,踏着积水中的鹅卵石,闻着雨后泥土的芬芳。草叶上的水珠在静谧中吟唱,唱的行人的心欲哭无泪。雨后的歌让人难以自拔,好似玉笛飞声。真想约一两知己漫步小道,又怕人气驱散了它的静。

我喜欢独自一人恬静的生活,我喜欢独自一人承担错过的悔恨,我喜欢独自一人聆听心声,我喜欢独自一人品尝青春的苦涩,我喜欢.......

篇14:水晶球褪色了作文600字

水晶球褪色了作文600字

地球,一个蓝色的水晶球,水晶球里洋溢着生机和无与伦比的美。

她有着美丽的森林,树林制出的氧气让我们更好的享受空气的清新。她有着蔚蓝的天空,那天空蓝得让人忍不住发出赞叹;她有着令人望而却步的美丽峡谷......她统拢着各种旖旎风光,充满着不可思议。她的世界飘荡着阵阵鸟语花香。

可是,随着工业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水晶球早已被破坏得千仓百孔。人类把有害的气体排入了大气中,将废水垃圾通入了河流里,将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随处乱扔,我们正在破坏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地上一个人突然想到,人类的数量如果减少为一半,被燃烧的森林的数量是否也会减少一半;人类的'数量如果减少到百分之一,肆意排放的毒物是否也会减少为百分之一。’’这是在某一部电影上看到的。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必须时刻警醒人们,地球上的东西是有限度的。不管是自然固有的还是通过人们劳动生产出来的物质都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我们知道了,之前一个熠熠生辉的水晶球,因为各种不同程度的污染,正在慢慢变得黯淡无光。宇航员在太空目睹地球曾感叹到‘‘我们这个地球太可爱了,同时也太容易破碎了。’’我们应该反省了,我们只有一个赖以生存的星球。

我们应该提高自己的环保意识,去明确目前的生态环境,去保护被我们破坏的家园,让生态不失衡。在我们身边的小事是万不可忽略的,不使用餐巾纸和一次性筷子,回收使用纸张与书本,离开房间时顺手关灯,进行垃圾分类......我们从现在做起,齐心协力就能带来变化,创造更美好的未来,让地球发出与昔日相比更绚丽的色彩。

篇15:永不褪色的青春随笔

青春是一场大雨。即使感冒了,还盼望回头再淋它一次。

正如故乡是用来怀念的,青春就是用来追忆的,当你怀揣着它时,它一文不值,只有将它耗尽后,再回过头看,一切才有了意义,爱过我们的人和伤害过我们的人,都是我们青春存在的意义。

电影《同桌的你》中,高中时代的周冬雨和林更新身穿“国民校服”,演绎了一对最具内地特色的校园情侣。小时候我们都曾抱怨过校服的肥大和难看,但走进校门仍然必须被它包裹。“校服的特色是宽松、式样不分男女,不好看但是每天都得穿”,回忆起穿校服的日子,不太满意的是衣服的式样,深深想念的是回不去的从前。

校服仿佛是一个标签,脱下它的那一天便与校园生活渐行渐远。校服是一个印记,印在每个人青春的回忆里。多年后,当我们如愿以偿换上昂贵的时装,却仍旧会为大街上的校服少年驻足。曾经对校服的吐槽和抗议变成此刻的羡慕。时光流逝,校服仍旧没有改变原有的样子。它横跨了数十年,承载了不同的人们同样的青春记忆。曾近有人说过,校服是最昂贵的服装,它的价值,是三年青春。

一年前,“考试结束,请考生立即停笔……”心中弥漫的是一种不知名的情绪,高中生活就这样结束了,甚至让我感觉到有点突然,有点不知所措,就像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去年今天,对于高考完了,没有对高中的怀念,没有不舍。因为我总觉得,那段青春,我真实经历过了,那就没有必要再怀念了;那些朋友,虽然分布在祖国的大江南北,但还常联系,那就没有必要不舍了。

可是今天,我突然感觉到很怀念,怀念高中的一切。怀念每天早上不情不愿地下去做早操,怀念年级大会上老师各种让我们感觉到莫名其妙的鼓励,怀念每天上课老师恨铁不成钢的眼神,怀念老师讲题完后面对下面一脸迷茫的我们送上的无奈的白眼……

可是已经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

我的高中,已经在那句“考试结束,请考生立即停笔”中画上了句号。且不说圆满与否,但它却在我不曾流恋,不曾怀念中离我越来越远了。

篇16:心不会褪色情感随笔

心不会褪色情感随笔

刚刚坐定就听见外面传来了一阵吵闹声,我迅速走出办公室想看个究竟。

原来是楼道里的一个保洁工,手扶着一只拖把正对着小陈发火。此时的小陈一幅不屑的神态,靠在窗框上,悠然地从裤兜里抽出一只烟,刚要点上,看见我走了过来,急忙关灭火机,从我身旁绕到了办公室。

“发生了什么事,一大早就听见这里吵吵闹闹?”我一边向他们走过去一边说,眼睛看着小陈走开的背影。她停止了发火,接下来却是半天的沉默,刚才涨红的脸上顿然间锁满埋怨和委屈,低着头使劲地拖着地板。也许是我刚才厚重而严厉的发问,让她产生了几分畏惧,她始终没有抬头看我。

我开始用平和的语调对她说:“我是这家公司的总经理,姓唐,刚才发生了什么事可以直接跟我说。”听了我的话她才放慢了手中的活,抬起头,很无奈的说:“唐总,您能不能告诉小陈,让他以后别往地上吐痰了。物业部长批评了我好几次,嫌我将这里打扫得不干净。你知道的,痰印很难完全清除,每次总是很费力的弄干净后,小陈一出来又会随地乱吐。物业告诉我再出现这样的情况,就要辞退我……”

说到这里,她的语调有些颤抖,一种无奈和担忧爬上了她的眉头。她又低下头,手中的拖把于是在她的愤怒中来回横行。

我明白了一切,看得出她非常在乎眼前的这份工作,于是认真地对她说:“这件事我会处理的,你放心,以后的这种情况,不会再发生了。”

听完我的话,她立刻向我投来感激的目光,连连说着谢谢,谢谢,嘴角开始浮现了一丝笑意。

也许是小陈在接受我的谈话后,意识到了自己的恶习。接下来的几天,他很懂规矩,再也没有听谁说起他随地吐痰的事。

一天早上,刚走出电梯,就看见她正在弯着腰整理垃圾箱,不时从里面捡出了一些废纸和易拉罐之类的东西放进另一个袋子。看见我出来,她笑着向我打了个招呼,并用袖子抹了一把额头的汗。当我走到公司门口时我突然想起了钥匙被落在了家里,于是在等待中和她聊了起来。她告诉我,她来自邻近一个省的农村,她有一个七岁的女儿,她的'丈夫在村里当小学老师。今年九月份女儿就到了上学的年龄,因为家境困难,才跟随几个老乡来到这里。她说,她最大的心愿就是让女儿在今年九月份进入学校……

我在内心里突然滋生了一种怜悯,这种怜悯来自于我苦难的童年经历。但出于对她自尊心的保护,我告诉她,我公司正缺一名勤杂工,每天需要一到两个小时的工作,工资每月结算,问她是否有考虑,如果想好了,可以随时找我。

她喜出望外的神情算是给了我一个最肯定的回答。

从此,我的公司多了一个来回走动的身影。我的办公室在她每天的笑容中变得窗明几净,一尘不染。她干起活来的热情,让我想起了鲁迅笔下的祥林嫂,似乎总有使不完的力气。我们亲切的称呼她大姐。每个月财务让她领工资的时候,她总会重复无数次谢谢,一脸的满足和激动。

转眼三个月过去了。一天中午,我正在看环球时报,听见有人轻轻的敲门,随后她进来了,却只站在门口。她似乎有话要对我说,但似乎又难以启齿。我看出了她内心的为难,就放下了手中的报纸,问她有什么事情。她低着头笑了笑,然后红着脸很慢地对我说:“唐总,你能不能将这个月的工资提前给我结算?”说完她抬眼看了我一眼,似乎在商量,却分明是央求的眼神。

我有些诧异,难道她要辞职,于是对她说:“当然可以,不过,你能告诉我因为什么?”她又低下了头:“后天我丈夫要带着我女儿来看我,我想给他们买件新衣服。我还想,”她顿了顿,“我还想给自己买件衣服。然后把我住的地方收拾一下,我想让他们知道我在这里生活得很好,让她们回到家中能安安心心的生活,不再为我担心……”

她说得很慢很轻柔,但很投入,似乎有一些陶醉,尽管她的语气是那样的为难和胆怯。

我凝望了她几秒钟,然后拿起电话给财务交待了一番。放下电话,我告诉她,财务已经准备好了,其中有二百元,是公司给她这几个月工作的奖金,给女儿买些学习用品。

篇17:生活随笔:到星期五了

生活随笔:到星期五了

到回家的日子了,无可避免的,班上的同学都比平时活跃了许多,我还是只有安静待着的份儿,班里有一对双胞胎十分安静,我想到昨天晚自习,语文老师说她还是比较欣赏双胞胎兄弟的高冷范儿——我也是。

双胞胎哥哥比弟弟安静一些,弟弟爱笑,哥哥不爱笑。自然而然的我更关注哥哥。

他有一种别的男生都没有的东西——气质,不得不说,腹有诗书气自华,虽然他的成绩并不好,但他经常看课外书,不会像其他男生一样“浪”。也许是我的目光太过于探究,他朝我这里看了一下,我在他之前一步转移了视线,也不知他看见没有。

我的同桌和我一个寝室,她在跟我埋怨,埋怨家长给她定的'目标太高,要考到全班前三。殊不知,压力是可以分成两种的,定目标是实质性的压力,还有一种压力叫做“尽力就好”。

我轻轻勾了一下嘴角,笑意却只局限于唇边,并未深达眼底,劝她下次努力,她只是瘪了一下嘴,不说话了。

下课了,不,应该说放学了,我提着补习班作业背着书包,径直向学校大门走去——其他同学的家长都来了,除了家离得近的——我始终轻抿着唇,从家长们之间的缝隙穿过,我回头看看,正好看见一个家长带着不满意的表情,旁边是战战兢兢的学生,突然有种要爆发的冲动,一瞬间的事,怒火消了下去,究竟是为什么?我也不知道。

公交车站牌那儿,和我同路的有三个女同学,谈论的无非是面对家长时的心情,我也在其中,偶尔吐槽几句,她们一脸鄙视加可怜,很复杂的表情,总是说好羡慕我。

有什么可羡慕的,天天被“尽力就好”这四个字压着,喘都喘不过来气,就像第一名的桂冠,轻,又重,轻得让人能飞起来,重得让人像是被泰山压顶;令人向往,又令人恐惧,拼命学,为了第一,可得到第一后,就没了目标,没了可以冲刺的目标,高处不胜寒。

篇18:《冬天,下雪了》生活随笔

《冬天,下雪了》生活随笔

那天早晨,两天前的早晨,大雪封盖了东北的大地。

我知道,这个冬天,东北的土地都属于冰雪了。直到明年春末,我又将在这样的冬天里,晨起,暮归。

看着雪花纷舞,心中感概万千。

日子,还是这样的过。

忙着,为了周末的心理咨询师考试。

每天,还是要去教室,毕竟,我是学生,无论我是不是把耳朵交给老师,我必须把身体交给教室——这就是学生的无奈,抑或教育的悲哀。老师的手段都很多,点名,写纸条,提问……

先现实中穿梭着,在思想中遨游着,这,或许就是生活,更多的人就这样走完了一生,或许他们的一生比这更平凡,更平庸。

终于,我成了这场接力赛的运动员。

偶尔,依然失眠。面对暗夜,痛苦着,烦闷着,无奈着。

就这样吧!生活就是这样。

又好久没有写作了。本来计划每天写点的,可是实在没办法,没心情,也没时间。等这个周过了再说吧,没办法。

好在,依然在看书。余秋雨,算是第一次读他,系统地读,算是领略了文化散文的魅力。

说实在的,余秋雨的文笔简直太深厚了,受益匪浅,继续看吧。

书稿依然没消息,也不好再问。刚一出版社联系,说可以帮助出,价钱也不是怎么低,再等等吧!

窗外,雪白花花的。真正的冬天,就这样开始了吗?我无法抵抗。

云破月来花弄影

月光银白如练,舞动着一地的花影,举头相望间,人便醉了。

清风拂来,思绪飘摇成那嘶嘶的琴弦。一声,一声,在这幽寂的夜里静静地流淌……

叶子呜咽过后,寂静便轻轻飘落在窗前。思念插上了洁白的翅膀,在我窄小的屋子里一圈又一圈的飞翔。

你的影子挥之不去,荡漾成一泓朦胧的温柔。

举起酒杯,轻轻拭落眼角那欲滴的忧愁。倾听清风吹响往日的歌谣,逝去的岁月会在眼前一一掠过。

山风卷起珠帘,来邀我入梦。款步窗前,淡月如梦,花飞花谢若蝶舞,愁丝万缕渺如烟。手把明镜,伤流景,青春的欢愉已无踪……

杯中酒残,月已成霜。再无言,看一双秋鸟掠过,不问春去春归几时。

闲云不语,月朦胧,人也朦胧。点点飞花逐梦,忧思缕缕已随风。看明朝红深处,定是洒了一地的诗行……

春日浅桑,无限清欢

又是一个爽朗清凉的春日的早晨,风儿和着春光和煦地拂着。远处的山悠悠地沉浮在乳白色的雾里。缓缓地挪动着,也静谧着,等待乍破在春日初晨的第一缕金色的阳光里。

迈着小小的步伐,我漫无目的'地走着,带着那束游走在新绿里的目光。

不觉间,我的目光捕捉到一个剪影。那是一间废弃的瓦舍,许是经久未曾修葺了,暗黄的土砖泥沿着曾经雨水的轨迹一痕痕深深浅浅地沿着石灰墙曲曲折折地爬下来,像是老屋浑浊的泪痕。

在这所废弃的屋舍旁,有着宽敞的大埕和漠漠水田,两者之间是一棵桑树和一树枇杷。絮絮的春风轻柔地抚摸着,只听那叶儿正“吱呀吱呀”得使尽所有的力气舒展着那些仍旧半裹着的新叶。

远处青草碧如丝,眼前素桑低绿枝。枇杷和桑树皆绿得可爱,只是这两种绿却绿在不同的层次里。枇杷的新叶是暗青抹白的军绿,而桑叶的新叶是初生纯净的鹅黄绿,如明媚春光落在叶间,枝条与叶皆与旁边的清刚不同,尽显一种温柔。

春日桑绿浅浅,无限清欢……

蓦然间,我竟为这些鹅黄的绿儿浅吟起来——“春日载阳,有鸣仓庚,女执懿筐,遵波微行,爰采柔桑”,我没有懿筐,亦不采桑。只是春光如是好,一串音符忽地在心头缭绕开来,轻悠悠地,柔和婉转……

看,那春日的柔枝与嫩叶,如此地碧净而可喜,与那古旧坚贞的泥墙一起,更显一种柔美和新亮,每每经过这里,我总会忍不住驻足欣赏这幅春日的画。

隰桑有阿,其叶有难,既见君子,其乐如何。

心乎爱矣,遐不谓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

彼其之子,美如英,美如英,殊导乎公行。

……

与春日里的柔桑一起蓬勃成长的,还有那清清淡淡、纯白如雪的眷恋。

桑叶欣喜而安静地绿着,每一寸微浅的舒张都浸透着期盼,它要用最浓郁的柔绿为与蚕的相遇伏笔。

踏访桑林,浅浅的期盼如蒹葭水边低回婉转地荡漾,疏淡着。

篇19:诺言背叛了诺言生活随笔

诺言背叛了诺言生活随笔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是作者亲身经历的,他的痛苦,无助,只有写了出来,才能唤起他内心处的一丝安慰!

有对情人,当初非常的相爱,他们也勾画自己的未来,他们又是那样对爱的追求,和执着,男孩很爱女孩,同时女孩和很爱男孩,他们为了能永远在一起,彼此都许下了诺言,说今生今世永远不要分开,而且还发了誓言!但命运偏偏要阻拦,无奈之下,由于家庭的原因,女孩决定回家,这个男孩却没有挽留,不是不爱这个女孩,而是太爱了,怕她和自己在一起受苦,男孩决定了,送她回家,也尊重了女孩的选择!第二天就买了回家的车票,他们共同向火车站走去,他们都很明白,这一次的分离,也许就代表了永远的再见!心里都非常的难受不堪!

一路上他们没有那么多的言语,女孩躺在男孩的怀里,眼睛里充满了泪水,男孩紧紧的抱着她,多想就这样一直抱着,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再次的抱着呢,现在才感觉到了,爱情的可贵,整个心都是那么的冰凉,又那么的无助!

到了车站,男孩陪同女孩等她回家客车的到来,在票房里,女孩哭了,整个心快要崩溃了,也感觉要碎了,回想起他们三年来,经历了多少的酸甜苦辣,又有多少美好的回忆,想到现在真的分开了,除了伤心,痛苦的落泪,还能做些什么呢?因为走了以后,不知道什么时候相见!男孩看到女孩落泪,心里十分难受,多想痛哭一场,但男孩忍住了,就安慰这个女孩:宝宝不哭,我会过去看你,等我,等我。女孩听了,露出了一丝的`笑容,也对男孩说,你一定要来看我,我等你!两个人痛苦的等待着。

火车到了,于是男孩就陪同女孩进了车站,又把女孩送到了车上,他们在只剩下几分钟的时间里,只有心痛。女孩又对男孩说:老公,我爱你,我爱你,我会永远爱你的,在我的心里,你永远是我的唯一,只爱你一个人,直到永远,不会改变。男孩听到这些话,是多么的开心,也同样对女孩说:老婆,我也爱你,非常爱你,你永远是我生命里的唯一,爱你永远。由于时间快到了,男孩不得不下车了,就在他下车的时候,女孩的眼泪,一下就涌了出来,对男孩说,一定要过来看我啊,我爱你,永远,永远!男孩看到她这么的伤心,泪流满面,此时男孩的心,就像掉进了黑暗的冰窖,又黑又凉!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就知道,此时的分开,就代表了永远的失去!这一对这么相爱的有情人,就这样的将要分开了。

突然火车开始启动了,女孩扒着窗户,向外看着,顿时的她,已经眼泪模糊,火车有慢到快的行使着,女孩不断的回头张望,伤心的眼泪,已经淹没了她那颗破碎的心。男孩跟着火车走了一段,好想再看最后一眼,很坚强的他,落泪了,伤心的眼泪,不由自主的从眼角滑落了下来,火车开远了,只有望着火车慢慢的离去,伤心夹杂着痛苦,傻傻的站在车站,一动不动,看着已经看不见的火车,真的悲痛欲绝,就这样,他失魂落魄的离开了车站。

女孩回到了家,就急忙给男孩发短信!于是他们,在电话上,在网上,继续传递他们的爱情。就这样一直保持这样的联系,女孩很爱这个男孩,每次发信息,就会对男孩说:老公,我爱你,不管有没有永远,你永远是我的永远,不要忘记我。同时男孩也很爱这个女孩,也说了同样的话语,这样的爱情传递了3个月。

3个月过后,这对情人,再网上相遇了,男孩见了她在线非常的高兴,就开始聊了起来,可是,没有说上几句话,女孩就告诉男孩:我有男朋友了。男孩听到了这句话,整个人快崩溃了,感觉天塌下来似的,整个世界都在晃动!为什么会是这么快呢。此时男孩的心,真的已经碎了。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好,由于男孩太爱这个女孩了,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就质问女孩,为什么呢。女孩告诉他,在她家那个男孩对她很好,就被他感动了,所以在一起了。男孩听了女孩的回答,自己又能说些什么呢,自从送走她的那天起,这一天,迟早都会来临的,于是他只有对女孩默默的祝福,希望女孩能开心快乐。

接下来几天,男孩都非常的痛苦,感觉对于生活已经失去了意义!由于他太爱这个女孩了,就给她发短信,可是那个女孩从来不回信息,这样的打击,对于这个男孩来说,相当于给男孩判了个死刑!!此时的男孩已经痛彻心扉。

一个星期,又一个星期过去了,男孩对她的思念,从来就没有减少过,每天回忆他们几年来,在一起的开心画面,曾经的诺言,曾经的誓言,到最后,只不过是自己的奢望!才明白了,童话般的爱情是不会长久的,所有的诺言,誓言!只不过是一场风,风过,云散!

是我自己的一段故事,谢谢关注的朋友!

生活随笔:到星期五了

喜欢孩子-生活里的随笔

水暖了,沙洲不再冷生活随笔

生活随笔

生活随笔范文

友谊褪色作文

随笔喜欢在路上

阅读随笔-喜欢一个人

喜欢上了诗随笔

学生喜欢的老师才是好老师生活随笔

褪色了的喜欢-生活随笔(精选19篇)

欢迎下载DOC格式的褪色了的喜欢-生活随笔,但愿能给您带来参考作用!
推荐度: 推荐 推荐 推荐 推荐 推荐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