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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湖南放开研究生非学历教育等多项收费审批权
湖南放开研究生非学历教育等多项收费审批权
减少行政审批环节,能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省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修改教育收费管理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放开部分教育收费审批权限,以鼓励高等院校及各类教育机构充分吸纳民间资本参与办学,增强学校自主办学的活力。
《通知》明确提出,要放开研究生非学历教育的收费审批权限,放开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审批权限,放开大中专学校面向社会人员提供的各类非学历教育短期培训服务收费备案审批权限,并试点放开民办中职和专科学历教育收费审批权限。
具体内容为:放开研究生非学历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和在职人员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等)收费审批权。
放开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审批权限,但普惠型民办幼儿园的收费审批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发布的《湖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实施办法》提出,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标准实行申报备案制。民办幼儿园须在实施收费、印发招生简章或发布招生信息15日前,填报收费标准备案表,报同级教育、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取消大中专学校面向社会人员提供的各类非学历教育短期(3个月以内)培训收费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备案审批,但有行政事业性短期培训任务的单位委托举办面向指定人员的短期培训服务收费审批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通知》同时提出,民办教育收费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依据现有的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民办教育机构不得巧立名目,随意增设收费项目;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政策”的收费原则,校方不可在学生入校后随意调整收费标准;并应遵守收费公示制度。
篇2:大学工学院技术、技能培训等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试行
大学工学院技术、技能培训等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产学研结合,更好地为地方社会和经济发展与技术进步服务,直接面向地方企业的需求培养各类高素质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增强学院的活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学院的跨越式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学院成立培训部。培训部在院务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代表学院专门负责对内、对外各种非学历教育的'培训服务的计划、组织安排、运行管理、收费办法制订等工作,并行使相应的职权。
第二条培训部设主任1名,管理人员1~2名,主任及管理人员均为兼职,由学院院务会任命,不定行政级别。培训部主任负责培训部的全面工作并向学院院务会负责。培训部管理人员在培训部主任的领导下开展日常辅助性工作。
第三条学院可根据培训部在培训工作方面的业绩在年终对培训部主任及管理人员予以适当奖励。此外,学院在申报科研项目、职称晋升、岗位聘任、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等方面对培训部主任及管理人员予以适当的政策倾斜。
第四条培训工作是学院建设与发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院教职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并在培训工作上服从学院及培训部的领导、工作安排与协调。
第五条理论课培训核算学院教学工作量,工作量计算参照学校相应理论课的计算办法计算,对初次参与授课教师的工作量按开新课计算,并在年度和聘期考核时与学校工作量同等对待。此外,学院对理论课培训工作量暂按每当量学时10元给予现金补贴。
第六条实践环节培训核算学院实践教学工作量,工作量计算参照“工学院教学实验室考核及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对初次参与实践环节培训指导的教师的工作量按开新实验计算,并在年度和聘期考核时与学校工作量同等对待。此外,学院对实践环节培训工作量暂按每当量学时10元给予现金补贴。
第七条培训收费标准与收费办法由培训部根据培训成本并参考社会培训收费标准制订,经院务会审核通过并在必要时报请某物价局审核批准后执行。对校内学生培训收费给予适当优惠,具体优惠数额视培训性质与培训内容酌定。
第八条培训部为更好地开展培训业务,可以将部分培训收入用于公关和广告宣传等,但公关和广告宣传的支出需控制在培训利润的20%以内,且需事先报院务会审批。
第九条为调动全院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对介绍社会人员接受培训的人员予以适当的介绍费作为奖励,介绍费暂定为每名培训学员培训费的10%。
第十条在培训收费总额中去掉培训工作量酬金和现金补贴、公关和广告宣传支出、介绍费支出、资料费支出、材料费支出、考证费支出等,余额即为培训收入。
第十一条培训收入纳入学院财务进行管理,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用于学院的发展基金、福利金、专项奖金和年终奖金。
本办法由工学院首届3次教代会讨论通过,自XX年5月1日起实行。未尽事宜,由工学院院务会负责解释与补充。
篇3:北大复旦等高校称明年研究生暂不实行全面收费
北大复旦等高校称明年研究生暂不实行全面收费
本报讯(记者肖锋) 昨天,记者从北京大学了解到,该校2006年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暂停实施,不会对2006年的'公费研究生收费。此前有媒体报道,北大、清华、复旦等全国9所院校将参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从2006年起率先实行研究生全面收费。
北大确定暂停实施
昨天下午,北大研究生院有关负责人称,该校已经确定2006年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暂停实施,不会对2006年的公费研究生收费,培养费用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清华要等国家宣布
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和研招办有关负责人昨天下午均向记者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与2006年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有关的通知,清华从未宣布过“改或暂停”。一位负责人强调,不管改或不改,都不是高校的行为,要由国家政策来决定。
其他三校明年暂不收费
昨天,复旦大学研究生院宣布:“现已确定2006年度不会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我校研究生招生类别、培养费用等相关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即我校绝大多数研究生属于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培养生和定向培养生,培养费由国家财政拨款。少数研究生(主要是除临床医学以外的专业学位硕士生)属于委托培养生(培养费由选送单位支付)或自筹经费培养生(培养费由考生本人自筹)。”
昨天,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管理处负责人介绍,该校2006年研究生招生收费仍照2005年的方式执行。
此外,武汉大学于9月7日宣布,接国务院学位办通知,原定2006年推行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暂停实施,2006级研究生将不实行全面收费。该校2006年研究生招生收费方案不变,照以往实行。
教育部报告尚未回复
据教育部新闻办昨天介绍,关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教育部已经向国务院打了报告,但目前教育部还没有得到回复意见。所以到目前为止,教育部从未宣布过研究生培养机制是否改革,是否在部分高校试点实行研究生全面收费。由于报告还没有得到回复,教育部对此暂无任何意见。
教育部新闻办同时表示,9月12日教育部将首次举办全国硕士生招生网上宣传咨询活动,届时可能会有有关人士就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问题提供相关信息。
-背景
目前我国研究生培养方式分为计划招生、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等多种方式。绝大多数研究生属于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培养生和定向培养生,培养费由国家财政拨款。少数研究生属于委托培养生(培养费由选送单位支付)或自筹经费培养生(培养费由考生本人自筹)。
此前有媒体报道,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重在收费制度改革,全面收费就是将公费、自费并轨,所有博士生、硕士生都要交纳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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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放开研究生非学历教育等多项收费审批权(精选3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