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发言

时间:2022-12-13 04:59:56 作者:路人甲乙丙丁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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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发言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发言

今天,在这里召开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第一阶段工作会议,我认为,非常重要,非常及时,下面,我代表县公安局就前期的工作及今后的打算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正确分析我县煤矿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增强继续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我县煤矿的开采,为全县经济建设持续、快速增长提供巨大能源的同时,也给我县的的安全生产带来了一些安全隐患。作为我们公安机关来讲,重点就是要加强煤矿民爆物品的管理,打击非法煤窑,维护正常的矿业资源开发秩序。今年以来,县局多次组织各派出所和治安大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安全工作作出重要部署,要求各派出所加强辖区煤矿日常安全检查,治安大队要加强对派出所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导力度,做到万无一失。

二、层层细化责任,确保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治安大队按照县局党委的安排部署,结合县局总体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及时与14个责任区派出所签订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书,派出所与治安大队捆绑考核,分级负责,共同维护全县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各辖区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派出所与所辖区的乡(镇)及涉爆单位签定了安全责任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明察暗访,重点加强了对煤矿使用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三、齐抓共管,加大打击非法煤窑的力度

今年7月以来,我局在县政府的带领下,汇同安监、国土、工商部门分成两个工作组,深入全县各大型矿山进行了联合整治活动,对非法煤矿予以了炸封,行动中共查处涉爆治安案件4起,收缴炸药XX公斤,雷管XX发,治安拘留X人,治安罚款X人,破获刑事案件X件,刑事拘留X人,及时惩处、打击了涉爆违法犯罪活动。

四、加强宣传,确保安全责任意识入耳、入脑、入心。

今年以来,结合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集中整

治民爆物品专项行动的要求,我局于4月对全县爆破员进行了第二期培训。6月,在城区东门广场举行“安全月”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宣传小组奔赴全县20多个乡镇进行安全宣传,各派出所也设立了“安全月”宣传点,散发宣传资料6000余份,号召全民参与安全防范,主动向公安机关检举、举报涉爆案件。经全局民警的共同努力,去年以来,全县未发生一例煤矿企业民爆物品被盗、丢失、爆炸等案件,确保了全县的治安局势平稳。

三、下步的工作措施

1、加快民爆物品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目前,按照市局要求,为了实现民爆物品管理由静态管理

向动态监控跟踪管理的根本转变,我县正在加快启动全县民爆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对每一发雷管均实行从生产到使用的轨迹跟踪管理,最终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良性好转成为可能。

2、加强同其它职能部门的配合

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不是哪一个部门凭借部门的'力量单打独斗能够完成的,我们公安部门作为一级地方行政执法力量,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要进一步加强与安监、国土等部门的协作,求同存异,寻求共识,共同谋划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如何使煤矿开发秩序健康发展。

3、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查处力度,以维护矿产资源的有序开发。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作为公安三大安全监管职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局历来都将其置于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目前,煤矿资源所带来的巨大利益、对民用爆炸物品的需求量的日益增大、非法煤窑业主铤而走险所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给公安机关的日常监管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和不便。但是,我们一定会克服困难和问题,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的共同参与,群防群治,加大安全宣传力度,严厉查处、打击涉爆犯罪,对非法矿点、关闭矿山遗留的民爆物品及时收缴和回收,为我县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和社会治安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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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招远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招远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招远素有“中国金都”之美誉,矿产资源丰富,目前已发现矿产资源21种,开发利用10种,其中以黄金和饰面用花岗岩为主,实现自产黄金22t,开采饰面用花岗岩荒料25万m3,加工板材1000万m2.以来,招远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烟台市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有关指示精神,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全面推进整顿和规范工作,矿业秩序保持了持续稳定.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顿规范成果,确保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长治久安,又集中力量开展了矿产资源整合和开发秩序“回头看”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作 者:刘美玲 Liu Meiling  作者单位:招远市国土资源局,山东,招远,265400 刊 名:山东国土资源 英文刊名:LAND AND RESOURCES IN SHANGDONG PROVINCE 年,卷(期):2009 25(2) 分类号: 关键词: 

篇3: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

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

为规范河道采砂秩序,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河道砂石资源,维护国家利益,根据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的要求,县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国家、盛市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精神,正确处理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关系,坚持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统一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全面清理,彻底解决河道采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遏止河道砂石资源开采中的浪费与破坏行为,促进全县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任务目标

从3月1日起到5月底,利用3个月时间,对县内河道采砂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使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破坏浪费砂石资源和在开采中毁坏农田、道路,影响河道行洪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止。合理划定河道采砂的.地段、范围、期限及开采量,做到采矿权人采砂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两证齐全,实现依法开采,依法管理,建立规范的河道砂石开发秩序。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日-3月15日)。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媒体和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材料、刷写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甘肃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国家和盛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树立广大干部群众的矿产资源国有和依法采矿意识,为集中整治活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清理整顿阶段(3月16日-4月15日)。从县国土局、水务局、安监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会同有关乡(镇)政府,深入现场查图纸、看资料、验资质,逐一登记造册。在全面清理的同时,根据“两证”齐全的原则进行整治。

(三)规范管理阶段(4月16日以后)。在前两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建立河道砂石管理长效机制,采取分河段、分年度定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采矿权。采矿权出让工作由监察、水务部门参与,国土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市场机制,运用价格杠杆,阳光操作,公开出让。出让后由河道管理机关颁发采砂许可证,国土部门颁布采矿许可证。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河道砂石资源管理作为本部门工作的大事来抓,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有关乡(镇)政府要严格落实领导负责制,确定一名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配合搞好河砂开采秩序清理整治工作,抓好辖区内河道砂石资源日常管理,切实把河道砂石资源保护好、开发好。

(二)加大打击力度。有关乡(镇)和县直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公开处理等措施,坚决打击违法采砂行为。对无证采砂的,先责令停止违法开采行为,待办齐各种手续后方可恢复开采。对拒不停止违法开采行为的,由国土部门依照法定程序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对干扰、阻挠清理整顿工作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对充当非法采矿“后台”和“保护伞”的国家公职人员,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工作中,要合理确定整治重点,重点查处无证开采、非法开采、掠夺性开采的采砂业户,重点打击抢占砂尝垄断市尝无序竞争的痞霸行为,打击清理整治过程的违法抗法行为。力争通过整治,规范采砂市场,形成良性竞争,保证河道砂石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检查督导,落实督查制度。县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检查督导工作,及时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整治质量,保证整治成效。建立举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0934—4427375),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促进整治工作落实。

篇4: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情况的汇报

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情况的汇报

督查组的各位领导: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精神,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我市积极开展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工作,联系实际,周密部署,制定方案,明确目标,落实措施,健全责任,为我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促进矿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桂平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基本情况

桂平市位于广西东南部,居黔、郁、浔三江交汇处,北回归线横贯中部。境内河流纵横,丘陵起伏,山岭连绵,西北、东南高,中间低,呈马鞍形向东倾斜。西北有大瑶山余脉和莲花山始端,东南是大容山北麓,中间是浔江、郁江平原。全市总面积约4074平方公里。南宁至梧州二级公路从中部通过,其为本县与外地联系的主要公路。市域内公路四通八达,交通十分便利;珠江水系之郁江、浔江、黔江在市境内长度为166.5公里,四季皆可通轮船,上可达南宁、百色、龙州、柳州,下通梧州、广州、港澳地区,市内水运发达,交通方便。水利资源丰富。

20世纪50年代至目前为止,地质勘查单位在市域内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地质勘查工作,初步查明了我县的矿产种类和资源储量。主要矿产种类有煤、铀、铁、锰、钴、铜、铅、锌、锡、金、银、轻稀土、硫、磷、钾、重晶石、萤石、石灰岩、麦饭石、陶土、砖瓦用粘土、建筑用砂、建筑用花岗岩、大理岩、矿泉水、温泉(低温泉)等共26种。

,桂平市共有各类矿山86家,除国营木圭锰矿为大型矿山外,其余全为小型。从业人数2329人。开发的矿产有:铁、锰、锌(伴生铅、伴生硫)、萤石、水泥用石灰岩、建筑用石灰岩、玻璃用大理岩、花岗岩、水泥用粘土、砖瓦用粘土、建筑用砂(河砂)、陶瓷用砂岩、其它矿产(砂岩)等15种。全市矿业总产值约1.2亿元。

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情况

今年8月份,国务院召开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专题会议,对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会后,我们立即组织有关部门,特别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认真学习,抓紧贯彻落实。

(一)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我们组织国土资源、发改委、工商局等11个单位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桂平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各乡镇相应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领导。同时,制定了全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做到统一部署,分步实施,依法推进。

(二)突出重点,开展矿产资源管理“十查”工作。今年8月底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分五个阶段,在全市范围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管理“十查”工作,即对矿山企业证照是否齐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矿山存在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改、企业安全设施是否保障、勘查单位是否有证、矿山执法巡查是否坚持、审核办证是否严格、全面管理到位责任是否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是否到位、企业上缴矿产资源补偿费是否到位进行逐项检查,逐项规范。

(三)抓住关键,清理和查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通知》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和查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05]177号)要求,我市迅速组织编制了桂平市生产矿山企业全面排查调查表、桂平市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全面检查调查表、桂平市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查调查表等三项清理调查登记表,并发放到矿山企业和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手中,迅速开展排查、检查和清查工作。同时,在209月15日贵港市召开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之后,我市召开了会议再次对全面清理和查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作进一步作出了部署,并组织宣传车到木圭锰矿区和厚禄矿区等重要矿区开展宣传活动,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主要措施

在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中,我市认真联系实际,围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在整顿上下功夫,在规范上做文章,主要采取了如下的工作措施:

(一)整顿矿业市场秩序,规范矿产开发利用审批行为。一是规范开发准入条件。针对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存在准入条件不一致的现象,我市首先从准入条件抓起,严格按国土资源部和国土资源厅规定的条件作为审核办证的前置条件,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坚持“四个不在”:一不在政策法规上搞变通;二不在前置条件上弄虚作假;三不在审核程序上出漏洞;四不在职责岗位上谋私利,做到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审而又审。二是规范办证审核制度。为了防止在审核办证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对矿产资源办证审核的行为进行了整顿和规范,坚持“两个一律”和“三个统一”:对新办矿山企业一律实行“招拍挂”,对旧矿山企业年检登记时一律实行协议出让;在推行矿业权有偿出让制度时,坚决做到统一前置条件、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会审签字。三是规范矿业行政管理行为。为了防止在矿业管理过程中出现“暗箱操作”的行为,我们积极推行阳光行政,实行政务公开,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公开专栏,做到公开前置条件、公开审核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企业收费总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使矿产资源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为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首先,是利用矿山企业到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证,或者是申请年检延续登记时机,由国土资源部门与企业签订规范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确保了矿山企业开采利用规范有序和生产安全。其次,由市国土资源局与各乡镇所签订了矿产资源管理全面到位责任书,明确各种管理办法和考评内容,制定有奖惩制度。

(三)强化执法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结合我市矿产资源开发的实际,坚持执法巡查与集中打击相结合,突出重点,强化执法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巩固整治成果。今年1―9月份,先后组织了5次矿山整治大行动,共出动人员580人次,车辆90台次,炸毁木圭锰矿区范围内的非法开采矿洞69个,没收锰矿600多吨。捣毁工棚19间及现场开采工具一批,配合公安机关缴获用于非法采矿的摩托车3辆。

至八月底止,共查处无证开采案件17宗,不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1宗,罚没收入16.64万元。有力地打击了非法采矿者的嚣张气焰,全市范围内的非法采矿现象已得到有效遏制。

在有力打击非法采矿的同时,切实加强对矿山生态环境的修复,在矿区种植速丰桉等各种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植物,努力使矿区变成了绿荫成林,鸟语花香的生态园林。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通过几年来努力,我市木圭锰矿区已分别通过了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检查验收,矿山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成果。为了巩固这些成果,市政府出台了木圭锰矿区等矿区的长效管理办法,成立矿产资源执法巡查大队,深入探索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从国土、安监、公安、国税、地税、环保等部门抽调40多人组成,投入经费20万元,配备专车2辆,进一步加强了我市矿产资源的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由于矿产品价格上扬和利益驱动,无证开采,非法采矿行为时有发生,个别矿区出现非法采矿死恢复燃的现象。

(二)一些勘查项目在不同程度上还存在圈而不探或以探代采的现象。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在不足之处,请国务院督查组给予指导和帮助,今后我们将着重抓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矿产资源管理。按照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实施方案,逐个阶段组织实施,逐项工作抓好落实。加强对各矿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全面到位。

(二)继续抓好矿山整治工作。特别是对木圭锰矿区、郁江采砂等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和大清理,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

(三)全面开展清理和查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一要查处违法、违规审批采矿权,发放采矿许可证行为;二要查处清越权发证,违反程序发证和徇私舞弊行为;三要查处违规参与办矿行为;四要查处直接投资,参股,拿干股参与办矿行为以及暗中与支持非法采矿行为。通过在全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中开展清查工作,认真纠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矿业秩序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篇5: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电视讲话

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电视讲话

大力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同志们: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两年半的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响应和落实这一号召,年初县委、县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目前整顿和规范工作已进入关键时刻,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要迅速行动起来,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部署上来,扎实有效地开展好这次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促进全县矿业秩序的根本好转。[本文来源于本网-www,fwsir.com,找范文请到本网网]

首先,要认清形势,增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我县境内矿产资源丰富,目前已发现矿产26种,矿产地67处,已有矿山企业85家,从业人员2000余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十分重视,采取了一系列地整治措施,取得了一些实效,但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比如受利益驱动,无证开采、超深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矿山布局不合理,规模小而散,资源利用率低;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重采轻治、破坏生态环境、浪费资源的.现象较为严重,等等。这些问题,已严重影响我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和矿业经济健康发展,制约了我县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和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完成。

其次,要明确任务,扎实开展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各项工作。根据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加速建设生态示范县的要求,这次整顿和规范工作以煤、金、铜、锰、高岭土、耐火粘土、石灰岩、水泥灰岩、碳质叶岩为重点矿种,以花桥煤矿区、泸阳煤矿区、下坪戈庄煤矿区、**黄坪坡煤矿区、铁坡杨柳村洪江垅及新路河字溪金矿区、新路河及铜湾河道、中央省属矿山周边区域为重点矿区。整个工作共分五个阶段,目前,宣传动员阶段已结束,按职能分工整顿阶段已接近尾声,现正紧锣密鼓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在这阶段工作中,要突出三大整治重点:即突出整顿和规范煤炭行业无证非法开采、超深越界开采行为,突出整顿和规范河道采砂采金行为,突出整顿和规范国道、省道及怀黔公路第一道山体可视范围内的开采行为。要着力解决好四个问题:一是解决好无证勘查和开采等违法行为的问题;二是要解决好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的问题;三是要解决好行政执法部门行政行为不够规范的问题;四是要解决好干部陷入非法利益格局的问题。总之,要通过整顿和规范,力争到底,全县无证勘查和开采、乱采滥挖、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制;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和采矿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清理;矿山安全事故及破坏生态环境现象明显减少;矿山布局不合理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基层监管到位,投资环境改善,矿产资源管理加强,基本建立规范的矿产资源开发新秩序。

再次,要加强领导,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县政府已经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并制定下发了《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组织实施好本行政区域内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与县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状,立足本职,搞好协调,形成合力。各矿山业主要顾全大局,服从和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理解、支持和配合县委、县政府的此次专项行动。广大人民群众要充分发挥主人翁责任感,踊跃参与到这次整顿和规范工作中来,群策群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同时,要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落实矿产开采“证照”齐全制度、矿业权招拍挂制度、矿山企业动态巡查、举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

同志们,非法采矿,危害当前,贻患万代;加强整治,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按照省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团结拼搏,扎实工作,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取得实效,为促进全县矿业秩序的根本好转和我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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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情况的汇报

我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周密部署,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健全制度,落实措施,扎实整改,现已完成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任务,同时,积极做好矿产资源整合的前期准备,为促进我县矿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情况

(一)建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针对全县矿业秩序的实际,以往日常监管和整顿经验,借鉴外地矿业整顿的一些好做法,及时制定了《XX县矿业秩序整顿和规范方案》并由县政府批转,下发到各乡镇和县直机关部门贯彻实施,各乡镇及各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的职责也分别制定了《方案》,将整顿和规范纳入政府年度目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责任落实的机制,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整顿和规范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序进行。为保证日常的正常开展,我县抽调10名干部集中办公,建立了举报制度、联络员制度、市县信息交流制度、动态巡查制度、联打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明确了职责,夯实任务,为搞好全县矿业秩序整顿和规范提供了基础保证。

(二)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整顿氛围

今年年初,组织召开了全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会议,并组织宣传专车分赴各乡镇、矿山、企业,利用展板和播放录相、刷写标语等形式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宣传,广大群众特别是矿区群众都知道目前正在开展的整顿,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和监督整顿,营造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氛围。在各阶段落实具体时,注重对矿产企业的宣传,首先将中省各级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传达到各矿山企业负责人,使他们重视和积极配合整顿。其次是在开展对石料场、砖瓦窑、勘查项目等专项整顿时,将专项整顿的范围、方法步骤、要达到的目的等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到各个企业,提高他们对整顿和规范的认识,主动自查和配合检查,积极整顿自身存在的问题,确保各个专项整顿顺利开展。在进入整改阶段,及时将整顿情况在电视台、政府网站、行业报刊和简报等媒体上宣传报道,扩大整顿影响面。

(三)认真开展“三查”,找准整顿重点

在整顿的第一阶段,我们把全县XX家采矿企业和XX家探矿企业全部列入整顿范围,带着编印好的各企业的基本情况表册,逐企业进行“三查”,即对各种违法违规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全面排查,对正在实施的矿产勘查项目全面排查,对矿产资源管理中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查。共排查勘查项目XX个,排查无证采矿10个,越界勘查一个,越界采矿3个,限期整改和停产整顿矿山26个,注销采矿许可证3个。

二、开展专项整顿和规范情况

通过开展“三查”全面掌握了全县矿业秩序状况,找准了整顿和规范的重点,即存在越界勘查、无证采矿(石料、粘土)、非法转让(承包)矿权及乱采滥挖、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等行为。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步组织开展了X项专项整顿。

(一)重点整顿了XXX矿区和XXX矿区弃渣堆放、安全生产、矿区地质环境、村民生活安置等问题,清运弃渣2.1万立方米,疏通河道,修筑拦渣坝9个,矿山企业出资30万元修筑了9道拦渣大坝,植树1100余株,治理面积50余亩,所有受威胁的村民得到搬迁安置,整个矿区得到了综合治理。

(二)3月份,开展了对石料厂专项整顿,对XX家手续不全、不符合开采规定的企业进行停业整顿,为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本着边开采边完善手续的原则,初步规范了石料开采、河道采砂秩序,保障了两个重点项目建设砂石料的正常供应,收缴相关费用60余万元。但由于各开采企业只顾生产效益,未能及时完善安全、环保及开采方案等手续,存在安全隐患,12月初,按照县政府统一要求,再次对全县石料场进行专项检查整顿,对现有20家手续不全的石料场全部停工整顿,目前正在整顿规范中。

(三)对全县砖瓦窑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治,全县原有XX个砖瓦窑,经清理关闭了8个不符合规定的粘土砖厂,依法查处非法超占土地36.7亩,收缴罚款7.3万元,村组集体收回复耕土地54.29亩,对保留的25个砖瓦企业,从用地、采矿、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

(四)对X

X矿未经批准擅自多开9个坑口行为,发出停工整改通知,责令限8月底整改到位,要求该企业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矿山开采设计,报省国土厅审批,后因要进行储量评审,该矿的开发利用方案推迟审批,在省上检查验收时被继续停工整顿。

(五)今年8月至9月对全县XX个勘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整顿,这是我县首次对全县勘查项目进行的拉网式检查,发放和收回检查表54份,对10个勘查项目发放了整改通知,有效的规范了我县勘查项目的矿业行为。

(六)12月初,对XX矿区进行重点检查,发现该矿区存在矿山管理混乱、开采不规范、矿区环境治理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当场采取措施,封存了整个矿区的民爆物品,向该矿区三个采矿权人现场发出《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矿区31个矿硐全部停工整改,并向县政府作了专题书面汇报。

(七)严厉打击无证勘查、无证开采行为,立案查处超越批准范围探矿案一宗,查处越界开采案一宗,收缴罚款6万元。及时制止关停非法开采金属矿坑口5个,关闭非法采石、取土场个,依法捣毁非法采金、土法炼汞点各一个。

三、取得成效及目前状况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开展以来,通过宣传动员,全面排查,开展专项整顿和个案查处等,对部分企业存在的越界勘查、越界开采、擅自开挖坑口,破坏地质和生态环境等问题进行了制止和整顿,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全县矿业状况呈现为:大矿开采规范,秩序良好。重点矿区处于停产整顿状态,做资源整合的前期准备。XX矿区勘查秩序良好,市国土局、县上领导多次深入矿区检查指导,县国土局全力协调处理纠纷,搞好服务,目前正在督促探矿权人提交储量报告,为下一步投入规模开采做好基础。其他勘查、采矿企业11月14日,省政府检查验收组通过抽查矿山,查看资料,观看专专题片,听取汇报,召开矿产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等,对我县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给予充分肯定。

四、存在问题

(一)个别乡镇还没有将这项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对辖区矿产企业没有尽到属地监管职责,为支持地方企业生产,完成年度非税收入任务,片面强调生产效益,忽视安全管理属地管理责任;

(二)乡镇集体矿产开发企业非法转包,随意乱开坑口,造成管理混乱,开采无序,安全隐患十分突出。

(三)各乡镇和成员单位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之间的信息不够畅通,没有及时上报整顿情况和各自辖区出现的新情况。

(四)受矿产品市场价格上涨的利益驱动,承包人只追求开采效益,置法规及职能部门的管理于不顾,采掘施工采取整体承包、以包代管、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制度流于形式落实不到位,采矿权人没有履行好法人职责,只管收钱,导致矿硐管理失控。

四、下一步

按照中、省、市各级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整顿和规范实际,下阶段的主要是对开展对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望”、对清查出来的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和重点矿区的矿产进行资源整合,从整顿和规范的经验入手,探索建立矿产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认真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望”。进一步强化矿产资源管理。按照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加强对各矿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各项的督促检查,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全面到位。主要是开展“三查”,组织对全县重点矿区整顿,复查已取缔无证勘查、无证开采和不具备安区、环保条件的矿山企业情况,防止死恢复燃的现象,制定符合旬阳实际的矿产资源整合方案。

(二)加强案件查处。我们对清查出来的违法案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在各职能部门抽调精兵强将,实行一个案件一个组负责到底的责任制,保证每个案件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坚持案件会审制,案件调查组将个案调查报告提交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讨论,作出处罚结论,确保案件查处力度和质量。同时要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对大案要案实行专人负责、挂牌督办制度,一查到底,绝不手软。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整顿和规范进展情况,及时组织督查。要建立和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有序推进。对整顿不力、措施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推进矿产资源整合。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通知》要求,为达到“一个矿体只允许一个采矿企业从事生产的目标”,针对我县矿产资源分布及目前开采现状,拟定对南沙沟铅锌矿区、关子沟矿区和非金属矿区的资源等分别进行资源整合。整合也实行一个矿区进住一个组,不达目标不撤退的办法。县整顿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抽调相关成员单位人员组成,采取先停工停产等必要的行政措施,强力推进整合。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情况的汇报》来源于网,欢迎阅读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情况的汇报。Bsx

X矿未经批准擅自多开9个坑口行为,发出停工整改通知,责令限8月底整改到位,要求该企业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矿山开采设计,报省国土厅审批,后因要进行储量评审,该矿的开发利用方案推迟审批,在省上检查验收时被继续停工整顿。

(五)今年8月至9月对全县XX个勘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整顿,这是我县首次对全县勘查项目进行的.拉网式检查,发放和收回检查表54份,对10个勘查项目发放了整改通知,有效的规范了我县勘查项目的矿业行为。

(六)12月初,对XX矿区进行重点检查,发现该矿区存在矿山管理混乱、开采不规范、矿区环境治理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当场采取措施,封存了整个矿区的民爆物品,向该矿区三个采矿权人现场发出《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矿区31个矿硐全部停工整改,并向县政府作了专题书面汇报。

(七)严厉打击无证勘查、无证开采行为,立案查处超越批准范围探矿案一宗,查处越界开采案一宗,收缴罚款6万元。及时制止关停非法开采金属矿坑口5个,关闭非法采石、取土场个,依法捣毁非法采金、土法炼汞点各一个。

三、取得成效及目前状况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开展以来,通过宣传动员,全面排查,开展专项整顿和个案查处等,对部分企业存在的越界勘查、越界开采、擅自开挖坑口,破坏地质和生态环境等问题进行了制止和整顿,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全县矿业状况呈现为:大矿开采规范,秩序良好。重点矿区处于停产整顿状态,做资源整合的前期准备。XX矿区勘查秩序良好,市国土局、县上领导多次深入矿区检查指导,县国土局全力协调处理纠纷,搞好服务,目前正在督促探矿权人提交储量报告,为下一步投入规模开采做好基础。其他勘查、采矿企业11月14日,省政府检查验收组通过抽查矿山,查看资料,观看专专题片,听取汇报,召开矿产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等,对我县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给予充分肯定。

四、存在问题

(一)个别乡镇还没有将这项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对辖区矿产企业没有尽到属地监管职责,为支持地方企业生产,完成年度非税收入任务,片面强调生产效益,忽视安全管理属地管理责任;

(二)乡镇集体矿产开发企业非法转包,随意乱开坑口,造成管理混乱,开采无序,安全隐患十分突出。

(三)各乡镇和成员单位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之间的信息不够畅通,没有及时上报整顿情况和各自辖区出现的新情况。

(四)受矿产品市场价格上涨的利益驱动,承包人只追求开采效益,置法规及职能部门的管理于不顾,采掘施工采取整体承包、以包代管、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制度流于形式落实不到位,采矿权人没有履行好法人职责,只管收钱,导致矿硐管理失控。

四、下一步

按照中、省、市各级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整顿和规范实际,下阶段的主要是对开展对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望”、对清查出来的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和重点矿区的矿产进行资源整合,从整顿和规范的经验入手,探索建立矿产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认真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望”。进一步强化矿产资源管理。按照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加强对各矿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各项的督促检查,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全面到位。主要是开展“三查”,组织对全县重点矿区整顿,复查已取缔无证勘查、无证开采和不具备安区、环保条件的矿山企业情况,防止死恢复燃的现象,制定符合旬阳实际的矿产资源整合方案。

(二)加强案件查处。我们对清查出来的违法案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在各职能部门抽调精兵强将,实行一个案件一个组负责到底的责任制,保证每个案件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坚持案件会审制,案件调查组将个案调查报告提交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讨论,作出处罚结论,确保案件查处力度和质量。同时要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对大案要案实行专人负责、挂牌督办制度,一查到底,绝不手软。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整顿和规范进展情况,及时组织督查。要建立和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有序推进。对整顿不力、措施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推进矿产资源整合。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通知》要求,为达到“一个矿体只允许一个采矿企业从事生产的目标”,针对我县矿产资源分布及目前开采现状,拟定对南沙沟铅锌矿区、关子沟矿区和非金属矿区的资源等分别进行资源整合。整合也实行一个矿区进住一个组,不达目标不撤退的办法。县整顿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抽调相关成员单位人员组成,采取先停工停产等必要的行政措施,强力推进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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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活动的情况汇报

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活动的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05〕28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开展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工作总体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了开展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了制度建设和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并通过各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开展了一系列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活动,圆满地完成了宣传动员全面清查阶段的所有工作,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确保整规工作有章可循

国务院28号和省政府36号文件下发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以政府县长李慎健同志为组长,国土资源局等10个职能部门和4个涉煤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实际,在认真分析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下发了《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实施方案》,对整顿与规范的各项工作进行了细化和量化分解。方案要求,对无证或持过期失效许可证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证照不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要由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对各类群发性无证开采行为,采取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各部门联动及时制止,从根本上予以杜绝。对矿业权人不能依法履行勘查、开采义务,不按经批准的矿山设计开采,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由有关部门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对已关闭或停产整顿的矿山擅自恢复生产的,必须立即关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新闻媒体曝光的,要立即依法查处。方案同时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一组织实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健全了违法案件举报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信息交流制度,面向社会公开了举报方式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真正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此外,县国土局针对方案明确的工作职责,制定出下发了《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清理整顿砖瓦窑工作的通知》;县煤炭局制定了小煤矿复产验收的标准,并同公安局联合制定了《火工用品限额供应管理办法》;县监察局制定了《关于继续清理国家干部参与经营煤矿的通知》等一系列管理规定,为确保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广泛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为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促进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县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多次组织人员走上街头、深入矿井开展了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及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活动,先后组装宣传车5两/次,悬挂宣传标语9条,印发宣传单2000余份,有力地促进了第一阶段的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县政府及时召开了《20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的工作职责,提高认识,认清面临的形势任务,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务院28号和省政府36号文件的要求上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切实解决我县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县国土局在向全体采矿权人召开的《2006年矿管工作会议》和《全县非煤矿山工作安排会议》上,结合《2006年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安排意见》、《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全面清理整顿砖瓦窑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向全体矿管干部以及采矿权人进一步强调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到部门、到人、到矿山,使国土资源系统各单位明确了整顿和规范工作的具体分工,同时,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细化和量化到部门,初步形成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分工明确、主次分明的立体工作格局。县煤炭局针对矿工流动性大的特点,春节后组织安排了煤矿职工全员培训,共培训矿工3667人,结业3478人,基本上达到了持证上岗,明显提高了矿工的安全意识。

三、调查摸底,全面清理,区别对待

按照国务院、省、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县国土局在对全县所有的勘查、开采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后,未发现我县有无证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证照不全、群发性私挖乱采和已关闭或停产整顿的矿山,擅自恢复生产的行为;但是,也普遍存在着矿业权人不能依法履行勘查、开采义务,越界开采不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组织生产,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为此,为了加强管理,夯实工作责任,县国土局及时下发了《黄陵县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对仓村金咀沟煤矿等三个煤矿与黄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源纠纷,多次积极磋商,现黄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以文件形式上报省煤业集团 ,近期省煤业集团已就矿业公司的请示给予了批复同意划拨,将彻底解决3个煤矿的资源边界问题。县煤炭局、电力局、电信局为了提高我县煤矿生产规模和安全管理水平,积极投入到煤矿双回路建设和瓦斯监控系统建设,正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成前期准备工作。

四、联合执法,严格把关,确保检查验收质量

在县政府的统一安排下,我县将整顿和规范工作同煤炭矿山企业复产验收与检、井下开采动态监测以及清理整顿砖瓦窑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去年煤矿停产整改的基础上,抽调国土资源局、煤炭局、安监局、安检站、矿管站、稽查队和测绘队的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国务院446号令、整顿和规范开发秩序实施方案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暂行规定》以及煤炭矿山安全监管的政策要求,对所有煤矿的生产系统、采矿范围和安全生产等项目逐矿逐项对照检查;同时,要求所有下矿检查人员,严明工作纪律,认真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坚决做到合格一个,放行生产一个;对有一项不符合验收标准的煤矿,坚决不予放行,要求其继续整改,保障验收质量。目前,全县32个生产矿井中,初步确定了27个煤矿具备开工生产的条件,予以放行恢复正常生产;另外金穗煤矿、联庄四矿、河腰三矿、幼儿福利煤矿由于历史等原因,均不同程度的存在一定问题,现继续进行停产整改,不得放行生产。此外,县国土局对20查处的存在越界开采的小煤矿重新进行了检查验收,杜绝擅自打开封堵巷道违法生产行为的发生;县煤炭局依法对公告关闭的小煤矿严格按照“三不留,一闭毁”的标准实施了永久性关闭。同时,配合安监部门对田庄矿、沙场沟矿和南川一号煤矿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向全矿区进行了通报批评,起到了积极的教育作用;县电力局依法拆除了关闭矿井的`一切供电设施;县国土局、煤炭局、工商局依法注销了11个小煤矿的相关证照。

五、重新动员,精心安排组织,确保我县矿业秩序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省、市整规办《关于做好2006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后,县整规领导小组决定,按照文件要求,重新进行了组织动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转发了省、市文件,并要求各成员单位和所有矿山开采企业认真学习国务院28号和省政府36号文件精神,并组装宣传车,利用有利时机,深入矿区巡回宣传。共悬挂横幅13条,张贴宣传标语300余条,散发宣传资料1500份,出动宣传车16趟/次。同时,按照市整规办的要求,完善下发了动态巡查制度和联打制度,从而使整顿和规范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在进行 “三查”工作中,县国土局经过全面排查,未发现有非法勘查开采行为,并督促南川一号煤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尽快办理矿权转让手续;对测绘队三月份煤矿井下监测发现沙场沟煤矿存在越界开采、四月份监测发现七丰六组煤矿永久性封堵点位置不对等行为,现正在积极开展调查处理。国土局还开展了验收“回头望”,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随机抽查了店头镇曹家峪石牛沟煤矿等12个煤矿,均于复产验收时情况基本相服,但发现腰坪乡沙场沟煤矿在其大巷下开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函告煤炭局、公安局,要求联合执法,停止火工供应和生产,确保停产整改取得实效。同时,在清理整顿砖瓦窑的工作中,先后关闭无证砖场4处、非法采石场7个,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3个砖场,立即停产,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现均已整改验收合格,恢复了生产;县安监局、煤炭局、国土局、公安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煤矿生产安全进行拉网式排查和不定时不定期抽查,上半年累计查出排除各类安全隐患319条。

在做好“五.一”假日期间安全值班工作的同时,针对子长“4.29”瓦斯事故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县于4月30日由整规领导小组组长李慎键带领国土、安监、公安、煤炭等部门重点检查了3个煤矿的安全生产情况,并按要求对全县所有小煤矿下发了停产整改通知,公安局封存了各矿的火工库。停产整改至今,国土、安监、公安、煤炭等部门,各自组成检查组,分别对店头矿区的小煤矿进行监督检查,严防擅自恢复生产行为的发生。在检查中,发现店头镇北川第一煤矿有擅自生产的迹象,县监察局正在抓紧调查,将对直接责任人以及包矿人员和挂片领导,进行党纪政纪处理。

六、高度重视并做好小煤矿资源整合工作

小煤矿资源整合工作是改变当前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的“热点”“难点”以及管理被动的关键所在。虽然经过多年开发的大力整治,我县矿产资源管理的无序状况已得到了很大的改观,过去一些乱采滥挖、非法开采导致资源损失、环境破坏的现象基本上得到遏制。但还不容乐观,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按照《延安市煤资源矿权设置方案》的规定,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及时成立了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并制定了《黄陵县小煤矿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资源整合的原则、步骤和时限要求,将对下一阶段的资源整合工作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篇8: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刍议

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刍议

朱F基总理在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良性发展的迫切要求,是加入世贸组织、对外开放迈出新步伐的必然选择,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举措,直接关系我国现代化事业的成败。”税收秩序被列为此次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几大重点领域之一。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也强调,今年要继续强化税收征管,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并提出了“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

内促外”工作方针。下面,笔者想就此谈几点感想。

一、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核心是整治内部秩序

按照范围划分,税收秩序可划分为内部秩序和外部秩序。内部秩序主要是指税务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该遵守的各类行为规范的总称,更主要的表现为征税行为。与之相对应,外部秩序则是指纳税人、相关利益集团乃至地方政府在税收领域的各类行为规范的总称,更主要的表现为纳税行为。

当前,各地税务部门在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时,一般都把查处偷骗税,即整顿外部秩序作为集中整治的重点,这并无不妥,在一定时期内确实能够狠狠打击极少数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对于培养守法纳税意识、净化税收环境的确很有好处。但笔者认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并不仅仅是一项暂时性、突击性的任务,若站在更高的层次上来看待这个问题,整治内部秩序才是立足长远、纠治根本的良方。

其一,整治内部秩序是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一个主要方面。税务机关既是税收秩序框架的设计者,又是税收秩序的维护者,其自身行为是否规范、运作是否有效直接影响税收秩序好坏。

其二,整治内部秩序是抓好基层税收工作的根本。为抓好基层税收工作,国家税务总局从队伍建设、组织收入两方面提出了“带好队,收好税”的总体工作方针,落实这一方针的基本前提条件就是要有一个良好的内部秩序作保障。很难设想,一个秩序混乱、管理松懈的单位能够实现队伍稳定、税收收入持续增长的目的。

其三,内部秩序混乱是当前税收领域违法犯罪的主要诱因。从近几年发生的一些案件尤其是在全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来看,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内部秩序混乱。具体表现为:案发地基层税务机关内部管理无序,征管职责不清,各项制度形同虚设,税务人员与不法分子内外勾结。如某重大税案,若没有多名税务人员为不法分子虚开发票提供种种便利,不法分子绝不可能越过层层“关卡”轻易得手,也就不可能造成国家巨额税款的流失。因此,要打击外部税收违法犯罪行为,必须整治内部秩序。

其四,税收与经济息息相关,税收征管效率高低也直接影响到企业发展和宏观调控职能的实现。目前,随着一些涉税案件的曝光,反映出部分基层税收单位管理漏洞大、人员素质差、征管机制不协调等诸多问题,税收内部秩序的不稳定性已暴露无遗,已经到了非整改不可的`时候。因此,若能抓住当前契机,从大力整治内部秩序入手,必能带动以深化征管体制改革、提升管理效率、提高人员素质为主要内容的各项税收工作,从而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积极作用。

二、整治内部秩序的最终目标是建立一个法治、高效的税收征管体系

(一)税收工作的基础就是征管,它既是组织税收收入、反映征纳关系、传递宏观调控意图的重要途径,也是形成内部秩序的基石。内部秩序只是对税收工作结果的一种状态展现,能否达到其既定目标,关键还是要通过税收征管体系来实现。内部秩序与征管体系的关系满足“黑箱理论”的原理,内部秩序最终体现为一种“输出”,至于这种“输出”是井然有序还是杂乱无章,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征管体系这个“输入”变量。可以说,内部秩序的全貌就体现在税收征管

体系上。

既然内部秩序好坏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税收征管体系所决定,那么,什么样的税收征管体系才能形成良好内部秩序呢?笔者认为,要达到这一要求,税收征管体系必须达到两个目标:法治、高效。这是由内部秩序的基本特征所决定的。

(二)法治。良好内部秩序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行为边界清晰规范,不仅要有严格的职责限定,而且要有一个明确的活动范围,大到行为主体、小到单个的行为人都只能依照授权在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这种行为边界延伸到税收征管体系,则集中体现为一种法治思想。具体而言,就是要在税收征管中强化法治权威,弱化人治权威,表现为三种作用:一是遵循作用。日常征管活动绝不是靠独立个体的意志进行,而只能在税收及相关法律所构造的空间内依律行事。二是判定作用。即判定具体税收征管行为是否合理必须以法治作为重要尺度。三是指引作用。一方面税收行政主体在设计制定内部规范时必须以法律精神为指引,另一方面随着政府职能日益明确以及对行政权力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强,税收行政权力的行使将逐步由模糊化向透明化、精确化过渡,过渡的最终目标就是征管行为的法治化。

(三)高效。良好内部秩序也体现为一种动态上的有序,它要求行为人之间必须始终处于一种和谐、顺畅的互动关系中,其基本特征就是税收行政行为要富有效率,效率是公共行政的生命线。具体到税收征管体系而言,则要求具备充分的组织效率,效率来源于管理。税收工作实践表明,影响税收增长主要有三大因素:一个是经济,一个是政策,一个是征管。就基层税务部门而言,经济环境和税收政策都是左右不了的,惟一能够发挥作用的就是加强管理。长期以来,税务部门对税收管理尤其是征收管理重视得很不够,还存在重收入轻管理的思想观念,只要收入任务完成了,管理水平高低、征管质量好坏无所谓。目前,依靠政策、依靠经济增长拉动来组织税收的力度将会越来越弱,而依靠管理、依靠提高内部效率来确保收入增长的要求将变得越来越强烈。考核一个基层税务单位绩效不仅仅看其组织收入数量,更要包括征管质量、税收成本、执法水平等非收入因素,而且后者的意义将越来越重要。另外,加强管理也是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堵塞征管漏洞的重要途径,从一些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部分基层单位的征管漏洞并不是出在征管手段不够先进、征管人员素质不够高上,而是基层的税收管理力度太弱,管理不到位,无法对不法分子形成控管合力。

三、整治内部秩序的着力点:行政管理目标化和征管流程电子化

之所以提出这两个着力点,也是基于对税收征管体系的两个目标的认识而言的。

行政管理目标化直接体现了税收征管体系的法治要求。因为税收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治精神,考察指标并不是对应某些抽象、粗线条的法律法规,而是具体体现为是否符合内部管理要求,即管理目标。管理目标是将法治精神在税收征管体系中的要求一一加以明细

化和体系化,具有直接、量化、可操作的特点。若行政主体缺乏管理目标,不仅无法判定其行为优劣,而且征管质量也难以评价,管理效率更无从谈起,最终使征管体系背离法治方向。现在基层税收工作的一个难点就在于工作内容无量化管理目标,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年末考核往往停留在形式化的定性评估。

征管流程电子化是实现税收征管体系高效运作的前提和基础。在现代行政中,能否大幅度提高效率,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现代信息技术在管理中的运用情况。随着信息社会的来临,行政管理越来越多地采用先进科学技术与方法,为提高行政效率提供了重要保障。信息行政的发展,减少了人工劳动,使机构人员缩减,因而会大大降低行政成本。同时,信息行政也会带来一系列新的管理模式和组织方法,为实现办公现代化创造条件。从深层次讲,信息行政是对传统、稳

固、单一、迟缓政府体制的挑战,使政府从集权走向相对分权,从静止走向相对灵活,最终实现重组公共管理、改进政府组织、信息资源共享的目标。

税务部门也面临着同样的挑战,缺乏有效的科技手段和信息技术,税务机关就不能全面掌握税源情况,就不能有效地进行税收征管,税收工作就很难做到准确、效率、便捷和低成本,就会陷入被动落后的境地。笔者认为,整治内部秩序中最关键的步骤就是利用信息技术改造现行税收征管体系,征管流程信息化是解决我们目前征管体系中数据失真、沟通不畅、职责交叉、管理低效等类问题的有效途径。

四、整治内部秩序的基础是全面提高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在各种因素中,人的因素是最为根本、起决定性作用的。税务人员是税收征管的主体,是税收征管效率的力量源泉。能否建立一个良好的税收内部秩序,税务人员的素质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核心变量。税收内部秩序的运作主要有赖于税务人员来进行,税务人员素质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内部秩序的最终效果。

正如行政学家梅耶士所指出的:“不论政府组织如何健全、财力如何充足、工作方法如何精当,但如果不能获得优秀人才到政府中供职,仍不能对工作作有效的实际推行。”税务人员素质高低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事管理制度。可以说,一个精干高效、运转协调的税收征管体系必然是以人事管理制度的科学、合理为前提的。

目前税务部门实行的人事管理制度是与传统的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相适应的集中统一的管理模式。它的弊端主要表现为:

?1?管理对象庞杂,缺乏科学分类;?2?管理方式陈旧单一,不利于各类人才的成长;?3?行政权限过分集中,责权分离,管人与管事相脱节;?4?人才选拔制度不健全,缺乏竞争、激励机制。这种状况与税收事业的发展要求很不适应,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必须全面改革现行的人事管理制度。

改革人事制度,就是要改变传统的管理模式,建立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通过建立监控机制,实现干部人事的依法管理和公开监督;要重塑税务人员的伦理价值观,发扬团体精神,以“责任心”为首要道德准则;要通过建立完善竞争激励机制,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并加速人力资源的整体开发,造就一支充满活力、效率和积极性的高素质的专业化的税务人员队伍,使税收征管体系的运转效率不断提高。

篇9: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河东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和省、河东市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要求,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规范矿业权的审批和管理,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和管理秩序,合理使用、节约和保护矿产资源,为推动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治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河东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于安居担任;副组长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文彬担任;成员单位由市经贸局、公安局、劳动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城建局、林业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延平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治理整顿日常工作。 三、治理整顿工作内容 1、未取得合法的探矿权、采矿权擅自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非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对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坚决依法予以纠正,责令其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不按地质勘查设计施工,持勘查许可证非法采矿的,吊销其勘查许可证,以无证采矿处理。 4、非法承包、转让矿业权的,由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5、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对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或整改无效的矿山企业,坚决予以关闭。 6、对欠缴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拒缴采矿权使用费的单位或个人,一律限期缴纳,逾期未缴纳的,依照有关规定,吊销采矿许可证。 7、继续清理自然保护区、高速公路和省级以上公路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重要风景区和景点所在地、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距离内的矿山企业,该关闭的关闭,该取缔的取缔。 8、对无主体矿山、未征用土地、无尾矿库、污染环境、破坏耕地、河道和植被的矿山企业(选、洗矿厂),坚决依法取缔。 9、全面清理已颁发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有关证照,对五证不全、内容不一致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违法发证的发证机关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10、清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入股等方式参与办矿的行为,严肃查处支持和包庇非法探矿、采矿,进行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问题。 11、清查矿权审批权限和程序,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矿权。 12、科学制订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规划,加快矿权市场建设进程,做到整合资源与优化配置相结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13、各职能管理部门对违法行为不制止、不处罚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对于贪污受贿、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要一查到底,坚决处理,绝不姑息。该追究行政责任的,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治理整顿工作步骤 全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月-5月)。 国土资源局组织治理整顿成员单位和各乡镇政府,结合实际,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整改验收阶段(205月-12月)。 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对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验收,对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同时,要认真总结这次治理整顿工作的经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矿政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乡镇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工作负总责,落实目标责任制。国土资源、经贸、公安、劳动、工商、水利、环保、林业等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这次治理整顿工作。 2、深入宣传。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为治理整顿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典型违法案件进行曝光,推动治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 3、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对干扰、阻挠整顿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惩处;对在治理整顿中领导不力、失职渎职、营私舞弊的国家工作人员,坚决予以查处。 4、标本兼治。对治理整顿中做出的各种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要确定专人督促落实。对治理整顿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采取措施。对管理工作中的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坚决纠正,并尽快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对治理整顿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篇10: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集中治理整顿实施方案

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集中治理整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和盛河东市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要求,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规范矿业权的审批和管理,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和管理秩序,合理使用、节约和保护矿产资源,为推动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矗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治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河东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于安居担任;副组长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文彬担任;成员单位由市经贸局、公安局、劳动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城建局、林业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延平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治理整顿日常工作。

三、治理整顿工作内容

1、未取得合法的探矿权、采矿权擅自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非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对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坚决依法予以纠正,责令其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不按地质勘查设计施工,持勘查许可证非法采矿的,吊销其勘查许可证,以无证采矿处理,规划方案《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实施方案》。

4、非法承包、转让矿业权的,由市国土资源局按照xx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5、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对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或整改无效的矿山企业,坚决予以关闭。

6、对欠缴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拒缴采矿权使用费的单位或个人,一律限期缴纳,逾期未缴纳的,依照有关规定,吊销采矿许可证。

7、继续清理自然保护区、高速公路和省级以上公路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重要风景区和景点所在地、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距离内的'矿山企业,该关闭的关闭,该取缔的取缔。

8、对无主体矿山、未征用土地、无尾矿库、污染环境、破坏耕地、河道和植被的矿山企业(癣洗矿厂),坚决依法取缔。

9、全面清理已颁发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有关证照,对”五证”不全、内容不一致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违法发证的发证机关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10、清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入股等方式参与办矿的行为,严肃查处支持和包庇非法探矿、采矿,进行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问题。

11、清查矿权审批权限和程序,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矿权。

12、科学制订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规划,加快矿权市场建设进程,做到整合资源与优化配置相结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篇11: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开发整顿的工作总结

根据省整规领导小组《关于报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有关材料的通知》云整规办〔2007〕7号要求,现将我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基本情况

我市矿产资源丰富,至今已发现矿产56种,矿床(点)534处,其中,大型矿床10处、中型矿床34处、小型矿床149处、矿点162处、温泉179处,矿产资源潜在价值5000亿元以上。已累计探明资源储量的主要矿种有:硅藻土47262.89万吨、硅灰石11831万吨、硅石矿2942.53万吨(远景储量5000万吨)、饰面用大理岩838.75万立方米、锡15.00万金属吨、铅53.95万金属吨(远景储量83.95万金属吨)、锌103.06万金属吨(远景储量173.06万金属吨)、铁7883.96万吨(远景储量22883.96万吨)、煤32923.68万吨、铜3.29万金属吨(远景储量55万金属吨)。截至底,全市已获得资源储量的44种矿产中,已开采31种,占70.5%,形成规模开发利用的矿种有地热、锡、锌、铅、铁、煤、石英岩(硅石)、水泥用石灰岩等。目前,34种重要矿产中,全市探矿权共195个,探矿权登记面积达4937.09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5.15%;采矿权共103个,其中xx区19个、xx县4个、xx县48个、xx县11个、xx县21个。

二、以整顿和规范工作为契机,大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

在省国土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针对全市矿产资源丰富,矿产地

相对集中,小矿过多、分割开采、大矿小开等特点,将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确立为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实现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是整顿和规范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效率,建立资源节约型、矿山环境生态型的新矿业的必由之路。

(一)深入调查研究,编制矿产资源整合方案

在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务院和

国土资源部等九部门《通知》的部署以及省、市实施方案要求,把矿产资源整合作为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重要任务来落实,成立了全市矿产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并组织市、县两级矿管人员,对全市矿产资源分布、开发及矿权设置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研究工作,针对铅锌、铁、硅石、煤、锡、黄腊石及石材等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长期存在大矿小开、一矿多家分块开采、资源利用和矿山布局不合理问题,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订了《xx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总体方案》,确定了19个资源整合区。

(二)出台了《xx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的决定》(云政发〔2005〕148号)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矿产资源管理,切实解决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矿产业培植成我市重要的支柱产业,把我市建成xx重要的矿冶基地,我市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多次讨论研究,制定了《xx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意见》,并以保政发〔2007〕32号)印发。该意见明确了我市重点整合矿区和矿种,重点扶持的矿山企业,明确了市、县两级政府在矿产开发整合中各自工作、时间安排,以及将我市有一定规模的15户矿山企业上收市级管理,由市级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有偿使用费,并对其全面加强监管。

(三)正在编制重点矿区整合实施方案。根据《xx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总体方案》,我市整合的重要矿种是铅锌、铁、硅石、煤、锡、黄腊石及石材等;整合的重点矿区是xx区辛街阿今煤矿区、干沟煤矿区、瓦渡打坪煤矿区、大小堡子煤矿区、核桃坪铅锌铜多金属矿区;xx县东山铅锌矿区、酒房铅锌矿区;xx县大硐铅锌矿区、小龙河锡矿区、滇滩铁矿区、恒丰飞龙矿区;xx县勐糯铅锌矿区、亮山硅石矿区、小黑山黄腊石矿区;昌宁卡斯龙洞煤矿区、卡斯邑林煤矿区、柯街煤矿区、湾甸煤矿区、大田坝硅石矿区。现市政府已经行文至各县区政府,要求于9月5日前上报市政府,经审定后一并上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矿产资源整合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思路及重要意义

1、矿产资源整合的前提条件。矿产资源整合应具备以下前提条

件:一是资源条件有利。资源是整合开发的基础,资源整合区基本都是同属一个矿带、矿床或矿体的群采集中区,大多矿区经过勘探或详查,资源潜力较大,保障程度较高;二是资源整合区具备相同或相近地形地貌、交通、水电等外部建设地理环境,有利于统筹规划设计,整合开采;三是市场运作可行。经过多年培育和建设,矿业权市场日趋活跃,矿业集团(公司)资本扩张日渐增强,为推进资源整合开发注入活力。如近年来有实力的企业集团通过采矿权收购,有些开采区已实现了局部资源整合,为大范围资源整合构建了基本框架;四是有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资源整合开发是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水平有效措施,符合国家资源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

2、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的指导思想。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等9部门《关于全面启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部署和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从实际情况出发,突出优势矿产资源,加强政策引导,运用经济、法律法规手段和市场调解作用,解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布局不合理问题,逐步实现矿产资源开发的规模化、规范化、节约化、绿化和深细加工的“四化一深”发展目标,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逐步建立资源节约型、矿山环境生态型的新矿业。

3、矿产资源整合的基本原则。一是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二是

依法管矿,依法治矿;三是优化布局,集约利用; 四是保护环境,发展循环经济;五是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六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七是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4、矿产资源整合的基本思路。对多家民营小矿分块开采矿区,采用收购、合并、兼并、关闭等方式实现资源整合开发;对现有露头矿并具资源潜力矿区不予准入探矿权申报,待市政府统一规划后开发。

5、矿产资源整合的重要意义。一是整合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是从源头上有效治理矿业秩序混乱的基础性工作,是建立我市良好的矿业秩序的需要。矿山布局不合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混乱,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而且影响社会稳定。二是整合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是调整矿业结构的重要举措,是培植我市矿业支柱产业的需要。由于体制和机制等原因,我市采、选、冶一体化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格局尚未形成,极不利于把矿产业培植成重要的支柱产业。三是整合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实现我市矿产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的重要手段。做大做强矿产业,必须统筹兼顾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当前发展和长远发展,必须将规模小、技术低、浪费大的矿山整合到有资金、有技术、懂经营、会管理、讲诚信、重环保、有市场的大公司、大集团,扶优扶强,才能做到优化配置和集约开发利用资源,实现我市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四是整合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是促进矿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有效途经,是促进我市财政增长、后劲增强、农民增收的需要。

(四)矿产资源整合取得阶段性成果

按照国家和省厅的要求,在编制方案的基础上,我市大力推进资

源整合进程。目前,有的矿区已基本整合完毕,有的已进入实质操作阶段,资源整合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1、铁、锡、锌铅、硅等主要矿种整合情况

目前,我市铁、锡、锌铅、硅等主要矿种的开发整合已初见成效。锌铅一是以xx区核桃坪多金属成矿带为中心,以飞龙公司和xx地矿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为主进行整合开发;二是以xx县勐糯铅锌矿和xx县酒房铅锌矿为中心,以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为主进行整合开发;三是以xx县明光矿区为中心,以腾冲明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主进行整合开发。铁一是以xx县八o八铁矿为中心,以龙陵宏发矿业有限公司为主进行整合开发;二是以腾冲滇滩铁矿为中心,以腾冲恒益矿产品经贸有限公司为主进行整合开发;三是以xx县铁帽山铁矿为中心,以xx德胜钢铁集团为主进行整合开发。硅石以xx县、xx县硅石分布区为中心,以贞元硅有限公司、盛吉硅有限公司、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10万吨/年硅铁项目为主进行整合开发。煤以xx县卡斯煤矿区为中心,以宝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年产原煤100万吨煤业集团为主进行整合开发。金、铜、大理石的整合开发还尚未形成规模,现正在逐步向优势企业集中,预计“十一五”末可初步形成规模化整合开发。

2、县区矿产开发整合情况

xx区:以核桃坪多金属成矿带为中心,以飞龙公司和保山珑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xx地矿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体进行整合开发。主要矿山企业有:xx市飞龙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瓦窑核桃坪铅锌矿,矿业产值为8000多万元;保山珑阳矿业有限公司(xx地矿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在瓦窑至老营一带大规模开发,计划从20起5年内投资5亿元;xx博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原保山地区水泥厂),2005年产值7852.35万元。全区2005年矿业总产值2.32亿元,上缴税收3000多万元。

xx县:主要矿山有酒房铅锌矿,目前该矿山已由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整合开发。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施甸3000t/d项目,预计207月底投产。

xx县:一是以明光乡为中心,以腾冲明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主体进行整合开发,目前该公司拥有8个铅锌矿采矿证,3个铅锌矿探矿证,2005年矿业产值2400万元;二是以滇滩铁矿为中心,以腾冲恒益矿产品经贸有限公司为主体进行整合开发,目前该公司拥有4个铁矿采矿证,8个铁矿探证,2005年矿业产值1亿多元;三是以铁帽山铁矿为中心,以xx德胜钢铁集团为为主体进行整合开发,目前该公司拥有3个铁矿采矿证,4个铁矿探矿证,2005年矿业产值3000多万元;四是恒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xx县建有1.5万吨电解锌厂,目前该公司拥有3个采矿证,8个探矿证,2005年矿业产值1.4亿元。2005年全县矿业总产值3.8亿元,上缴税收4900万元。

xx县:一是以勐糯铅锌矿和施甸酒房铅锌矿为中心,以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体进行整合开发。目前该公司拥有3个采矿证、7个探矿证,探矿权登记面积达700多平方公里,2005年矿业产值20317万元。二是以八o八铁矿为中心,以龙陵宏发矿业有限公司为主体进行整合开发。目前该公司拥有2个铁矿采矿证,3个铁矿探矿证,2005年矿业产值1714.16多万元。三是对优势硅产业进行集中开发,共有15个硅矿企业,正在新建10万吨/年硅铁项目。2005年全县矿业总产值25768.89万元,上缴税收3000多万元。

xx县:该县优势矿产主要是煤矿、锡矿,目前全县有15个煤矿采矿企业、3个锡矿采矿企业,其中2005年昌宁红星煤矿产值467.364万元,崩龙田煤矿产值超过600万元,xx县锡矿年产值1441.3万元。其次是硅产业,共有5个硅矿采选企业,发展前景较好。2005年全县矿业总产值13367.89万元,上缴税收2000多万元。

三、主要措施

(一)体现“一个主导”,抓好“三个协调配合”。“一个主导”,即充分发挥市、县、乡三级政府在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要求各级政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三个协调配合”,一是抓好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抓好国土资源系统上下及其内部矿管、法规、执法等业务科室的协调配合,确保政令畅通,形成上下联动开展整顿和规范工作的局面;三是抓好行政管理部门与矿山企业的协调配合,明确矿山业主在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中的责任和义务,建立良好的政企关系,形成管理部门与矿山业主共同促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局面。

(二)加强领导,确保实施。各级人民政府是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能具体组织实施,同时加强协作,及时研究解决整合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妥善处理利益关系,确保整合任务落到实处。对整合后的矿山,在办理相关证明时,有关部门要提高工作效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加快审批进度。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整合区域内的资源和矿业权设置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划定矿区范围,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工商部门负责对拟设矿山企业依法办理企业名称预核准和注册登记手续。环保部门负责对严重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矿山企业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对整合后矿山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批。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对整合后矿山的安全生产条件进审核,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贸部门负责对整合改造后的煤矿依法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公安部门负责整合矿山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及时依法核准整合后矿山的爆炸物品使用资质,并按生产需求审批购买爆炸物品;对被关闭的矿山,公安机关要依法吊销其《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遗留的爆炸物品逐一进行清点造册,由经营部门有偿收回。监察部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整合工作中存在的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督导,健全制度。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建立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推动整合工作扎实开展,严防整合矿山弄虚作假,超能力生产。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秋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凡不能按期完成整合任务的地区,暂停探矿权、采矿权等相关证照的审批。各地要加强政策研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探矿权术矿权管理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云政发(〔2006〕102号),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市场准入、矿业权市场配置、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与使用、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等配套制度,切实加强对整合后矿山企业的监管,巩固整合成果,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促进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资源整合的重要意义,宣传资源整合相关政策,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资源整合工作氛围。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矿产资源开采区地质勘查工作程度低。资源储量是整合的基础,勘查程度低造成矿区资源规模、储量、质量、矿体赋存情况不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制定的矿产资源整合方案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影响矿产资源整合方案实施的效果和资源的合理利用。因此,需进行一定的地质勘查工作,但工作经费没有来源。

(二)跨行政区的矿区资源整合问题。跨行政区的矿区资源整合虽然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有利于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有利于企业发展;但由于涉及不同的地方利益,土地权属的不同,基层政府不支持,协调起来十分困难,制定的资源整合方案难以实施。

(三)同一矿区内有多家实力相当的企业资源整合问题。同一大中型矿区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实力相当的矿山企业,按照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资源的原则,应整合为一家矿山企业开采,但由于现有矿山企业均有一定的经济和生产规模,都想占有更多的资源,不可能通过采矿权转让进行收购和兼并,达到资源整合的目的。因此,资源整合在实际操作上很难进行。我们的做法是分步实施,先进行局部整合,到时机成熟时再进行第二次整合,逐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目标。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矿政管理工作要紧紧围绕保山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谋划思路、突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精神,坚持“打击、规范、整合”并重,边打击边整合,在全面完成集中整顿阶段任务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和矿山环境治理工作,为保山矿业经济发展提供矿产资源保障。

(一)完成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阶段任务。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总体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162号)要求,重点要做好以下七项工作:一是继续依法查处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勘查开采、以采代探、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等违法行为;二是继续关闭重采轻冶、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三是进一步健全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管理机制,严格执行矿山储量年报及核销制度;四是开展钨锡、黄腊石资源专项整治,解决近年来钨锡、黄腊资源开发混乱、结构失衡等问题;五是全面整治独立选(洗)矿厂;六是继续清理和查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与办矿等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为全面完成整顿阶段任务,要从体制上、机制上研究治本之策,建立政府领导下的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突出运用法律手段,综合运用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到责任明确、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协同作战、共同执法,务求整顿工作取得实效,实现我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明显好转。

(二)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整合力度。继续完善全市矿产资源整合方案,对15个矿产资源整合区,逐个进行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其资源赋存情况、矿业权设置情况、开采现状、自然环境条件等,依据每个整合区的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资源配置和矿业权设置调整实施方案。通过矿业权的合理流转及必要的法律和行政手段,促进矿产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集中解决矿产资源配置和矿山布局不合理问题,做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矿产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立资源节约、生态环境绿化的新型矿业开发之路。

(三)继续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要积极推进重点矿区、重要公路两侧矿山植被恢复工作,特别是要加快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立法,研究制定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补偿金制度。同时要多方筹集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引进高科技生物技术,提高植被恢复工作的科技含量,做到植被恢复规划设计和矿山开采设计、植被恢复施工和矿山开采“两同时”。

保山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国家和省厅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与兄弟州、市相比还存在不足之处。下一步我们要学习兄弟州、市的先进经验,谋划思路,自我加压,破解难题,深度推进,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为契机,全面提升地矿政管理水平,使我市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篇12:物价局整顿与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工作总结

物价局整顿与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工作总结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既是保证当前经济正常运行的迫切需要,又是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今年,我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编制整顿和规划市场经济秩序规划(2005年-)的通知》(整规办字[2005]2号)安排意见和《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三年规划》部署,紧紧围绕我县经济建设中心,深化价格改革,大力整顿和规范价格秩序,创新价格管理,优化价格服务,为促进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范文搜网-一、重点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1、严格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二十四字方针办案,履行价格检查职能,严格按《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履行检查职能,正确运用价格法律法规,另外,我局在完善了价格审理机构和价格法制工作的`基础上,健全了价格违法案件的层层把关制度。为确保依法行政。每个案件,必须由办案人员、检查所长、法制室主任、主管局长、局长层层审查把关,达到万无一失。另外,严把案件程序关,遵守办案“二十四”字方针也是使我局执法水平上台阶的重要手段。其次,还规范了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准则,使我县价格案件审理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2、今年,县政府下达的物价控制目标是商品零售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以内。为确保这一目标顺利实现,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1)、继续实行了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下达到各股室,奖优罚劣,保证了工作的扎实开展;2)、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测和预报工作,要求工作人员深入一线进行市场成本监测、调查,做好市场的预报预测工作,今年全年共上报政务信息20余条,撰写简报12期,发布价格信息30余条,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3)、认真完善落实价格监审制度,对国家管理商(产)品价格和垄断性价格实行提价申报、备案制度和差率、费率控制制度,全年没有一起越权定调价和出台新收费项目、新收费标准现象,维护了我县的价格管理秩序;4)、完善城市基础建设配套设施费、商品房价格监审备案制度,全年共监审房地产商品房7栋,确保了我县房地产业价格的基本稳定;5)、强化价格监督,深入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从严打击恶性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规范市场价格秩序;6)、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及时制定出台一系列涉价政策,进一步规范我县价格行为。上述措施的逐一落实,对扩大消费、促进我县需求增长,保持物价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使县政府下达的物价控制目标顺利实现。

3、严格依法行政。1)一年来,从保持物价稳定、净化经济发展环境出发,我们围绕减轻农民负担,对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价格和收费进行监督检查,打击了各种价格违法行为。找热点、难点开展监督检查,共开展了教育、电力、粮食、卫生、医疗、计生等多个部门的收费专项检查;2)认真开展价格举报案件的监督检查,做到件件有记录、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反馈、件件有档案,今年共立案举报案件15起,已全部妥善处理完毕;3)继续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及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完善明码标价制度,落实了“五个一”示范工程,规范了市场价格秩序,我局截至现在共查处各种违价案件332起,违价金额420.17万元,退还群众343.0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2.55万元,罚款26.03万元,案件审结率97,准确率100,审结案件卷宗合格率100。通过我们强有力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有力打击了我县各种价格违法行为,保护了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规范了价格秩序,稳定了市场价格水平。

10、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明码标价,明码标价普及率达到100%,标价准确率达到95%。配合“四五”普法,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加强对经营者的教育,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遵守价格法规的自觉性和抵制价格违法行为的能力。以制止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低价倾销为重点,有计划地搞好明码标价检查工作。今年,我局共整顿不规范的汽车维修21户;餐饮业76户,处罚42户;美容美发、艺术照相店56户,处罚46户,切实规范了我县经济秩序。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1、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认真贯彻《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和国务院、省、市关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维护价格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要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案。对价格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价格违法所得

篇13:全县(国土资源)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暨粘土砖瓦窑厂整治工作电视讲话

同志们:

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粘土砖瓦窑厂专项整治工作是保护生态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十分混乱,无证采矿、乱采滥挖、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砖瓦窑厂由于缺少规划,盲目发展,造成耕地减少,生态破坏,环境恶化;直接威胁到我县粮食生产安全,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省、市要求,县政府决定,今年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砖瓦窑厂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规范和整顿矿产开发秩序的目标是通过行政的、法律的手段,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建立健全规范的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机制,削减50%的矿产企业,实现资源利用的规模化、集约化。一是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及以采化探等违法行为;二是全面查处越界勘查开采和非法转让矿业权等违法行为;三是坚决关闭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四是集中解决采矿权布局不合理问题,开展资源整合工作;五是健全完善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建立矿山环境恢复补偿制度;六是全面清查和纠正矿产开发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建立依法有序矿业秩序的长效管理机制;全县砖瓦窑厂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关闭34家,其中4月份关闭9家,5月份关闭9家,10月31日前关闭16家。治理整顿关闭的重点是312、207国道,244、248省道,柳泉铺至老庄战备路,镇平至二龙路两侧5公里以内的`粘土砖窑厂。具体工作中,要落实5个“必须关闭”原则:①国道、省道、县道两侧5公里以内的必须关闭;②风景名胜区内及周边5公里以内的必须关闭;③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必须关闭;④未经审批建设的必须关闭;⑤虽已审批占用耕地,但无自采土源的必须关闭。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及砖瓦窑厂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凡无证非法开采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做到对非法采矿井架推倒,井筒填实,电力切断,人员驱散;对无视法律、顶风违规继续开采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凡被依法关闭的砖瓦窑厂由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拆除生产设备、烟囱和窑体,并限期平整复垦。国土、公安、环保等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不得批准新建、改建、扩建粘土实心砖生产线,对不经县国土部门审批而继续违法取土制砖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从严处理;对在整顿期间我行我素,违法新建窑体,旧窑修复、扩建的,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同志们,有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高度重视,有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及粘土砖瓦窑厂整顿治理工作一定会扎实推进、健康发展,取得预期成果。

谢谢大家!

篇14:在全县(国土资源)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暨粘土砖瓦窑厂整治工作会议上的

(1月16日)

同志们:

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依法开展粘土砖瓦窑厂专项整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保障国民经济安全运行的一项战略措施;是党中央继全面治理整顿土地市场之后,采取的事关我国当前和今后经济社会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也是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通知的意见》(豫政[2005]4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治理整顿粘土砖瓦窑厂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通知》(豫政[2005]54号)等相关精神,安排部署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粘土砖瓦窑厂专项整治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动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立即行动起来,大打一场攻坚战,全面完成整顿工作的各项任务。刚才,会上传达了《镇平县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镇平县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依法开展砖瓦窑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及两个领导小组文件,希望大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

我县矿产资源丰富,现已发现各类矿产30余种,矿产地20多处,已探明的铜、钼储量在省内分别居首位和第二位。但总的来说,辖区内矿产资源贫矿多、富矿少,小矿多、大矿少,点多面广,不具规模,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任务繁重。

1、充分认识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必要性

为保障我县矿业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从1989年开始县政府先后组织了十多次大规模的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特别是下半年,针对老庄钼矿区非法采矿行为严重反弹现象,县政府采取果断措施,组织国土、安监、公安等相关部门、乡镇,实施联合执法,集中打击,炸封21个非法硐口,对5家违法开采矿主进行了刑事处罚。引外,20全县还查处取缔无证开采20起,查处越界开采1起,注销采矿许可证1家,有效遏止了私采乱挖现象,全县矿业生产秩序明显好转。应当肯定,我县的矿业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是卓有成效的。

但是,由于受暴利驱使和矿主法制观念淡薄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当前我县矿业生产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无证采矿、越界开采、非法转让、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屡禁不止,局部矿业秩序混乱局面时有反弹;二是矿产开发规模小、分布散、利用率低的问题比较普遍,而且许多矿产品仅是粗加工,科技含 量低,附加值不高,经济效益低下;三是因采矿引发的地质地貌景观破坏等问题还比较突出,生态地质环境保持与治理的任务十分艰巨等等。为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是从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前段集中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完善措施,加大力度,确保完成这次全国性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

2、全面部署,分步实施,扎实推进矿产资源整顿工作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这次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从现在起到年底结束,时间跨度大,任务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立足长远,分步实施,稳扎稳打,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第一、要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整顿和规范工作要抓住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县整顿和规范工作的重点:一是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越界采矿、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彻底杜绝各类群发性无证开采事件的发生;对不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要求开采,擅自改变矿种、设置硐口、采富弃贫,破坏浪费资源的矿山限期停产整顿。二是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办矿、违法违规审批、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三是全面清理勘查、采矿许可证颁发情况和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探矿权人履行义务情况,彻底纠正越权颁发的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四是结合我县实际做好对热点矿种及热点矿区的重点整治,要安排好楸树湾钼矿区、玉皇庙金矿区、杏花山石材矿区等开发秩序问题较突出矿区的整治规范工作。五是坚决关闭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采矿点。六是尽快建立矿山环境恢复补偿制度,开展对已毁山体和废弃矿坑的恢复治理工程,逐步恢复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为申报伏牛山世界地质公园作好准备工作。七是严格执行矿业权准入制度,各级国土和环保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权限,严格准入标准和条件,把好矿产资源开发的准入关,矿业权尤其是采矿权的设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更不得借招商引资之名审批不应设置

的采矿权。八是要进一步完善矿业权有偿转让制度,凡国家出资可供进一步勘查或开采的`矿产地、无需勘查即可开采的矿产地以及其他依法收回国有的矿产地,均应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公开竞争方式授予采矿权。九是集中解决采矿权布局不合理问题,认真开展资源整合工作。十是深化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监管责任机制。

第二、要健全制度,严格监管。为确保整顿和规范工作顺利进行,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一是建立违法案件举报制度。要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对于举报案件,要登记建档,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核查处理;对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要加以保护;要建立奖励制度,凡举报情况经核查属实的,要给予第一举报人适当物质奖励。二是建立重大案件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重大案件的查处,乡镇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要进行督办,明确责任和结案期限,落实到人。对有案不查和查处不力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各乡镇要确定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联络员,形成县、乡(镇)、村三级联络员反馈体系,加强联系和沟通。四是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各乡镇及各部门要及时报告重要信息,通报重大案件及查处情况。

第三、要落实责任,通力协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各自在整顿和规范工作中的职责: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违法矿业行为的查处,核办矿业权许可证照,资源整合等相关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控制矿山企业爆破用品的供应、违法矿山企业和关闭矿山爆破用品的查缴、非法采矿人员的遣散,依法打击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的黑恶势力;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矿业权开发管理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工商部门负责审核办理营业执照和企业名称核准;环保部门负责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对严重破坏矿山生态环境和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实施关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依法予以关闭;电业部门负责关停非法采矿企业的电力供应。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和分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履行职责,切实担负起整顿和规范工作的任务。

篇15:县长在全县保护森林资源,规范全县矿业开发秩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是继今年四月二十八日召开的全县清理整顿工作调度会之后的又一次关于我县矿业开发,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大会,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强调我县矿业开发非法占用林地,破坏森林资源的严重性和清理整顿的紧迫性,依法规范全县开矿征占用林地行为,实现矿业开发的法制化、正规化,切实保护好全县的森林资源,为促进矿业开发与资源保护的协调发展奠定基础。刚才,由通报了全县违法开矿的几起案件,希望大家能引起高度重视,一会儿,县委××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大家一定要深刻领会,并认真贯彻落实,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我县森林资源保护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今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林业跨越式发展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林业的重要位置,加大了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国家和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重点已经由造林转移到森林资源保护上来,林地保护工作已经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最近,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局相继下发了《关于开展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大检查的通知》(林发明电[2004]14号和冀林资字[2004]10号),通知要求四月份县里完成自查,五月份由省林业局进行抽查,六月份国家林业局要进行专项检查。这次检查的的内容和重点是:2000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颁布以来,各类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以及违法占用林地的清理整顿情况。

××县是一个山区大县,全县总国土面积525万亩,其中林业用地433万亩,占总面积的82.5,有林地面积233万亩,森林覆被率达到44.14。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林业生态项目建设工作,提出了“加强生态建设,打造绿色××”的奋斗目标,紧紧抓住国家先后实施“三北”四期造林项目、森林分类经营、实施退耕还林等多项国家重点林业建设项目这些有利的契机,大力发展林业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一个有着秀美山川的绿色××已经初具模型。但是近期以来,特别是去年以来,由于铁矿业开发空前高涨,受利益驱动,部分群众和业主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依法办理申报征占用林地手续,私挖滥采,违法占用林地甚至毁林开采,致使我县森林资源遭受严重的破坏。国家公益林林地和退耕还林地被非法占用,天然林破坏现象更加严重。据林业部门统计,在全县范围内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征占用的林地面积仅占全县被征占用林地面积的13.8,其余的全部为非法占用。由于违法开矿占用林地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致使群众上访增多,今年已经发生多起因开矿而造成的群访、群殴事件,形成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县的违法占用林地开矿情况已经引起了国家、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2003年4月,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乱占林地专项活动的通知》中,将我县列为全省十个毁林开矿重点县之一。今年三月,国家林业局林政司下发《关于限期整改违法占用林地项目的通知》(林资改字[2003]53号)通报了我县××铁矿等九起违法占用林地案件,要求我县限期整改。今年以来,我县共接到省林业局督办案件五起,市林业局督办案件四起。今年是国家清理整顿林地年,因此我县将是国家、省检查必到的县,形势非常严峻,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针对我县森林资源遭受严重破坏的这种现状,县委、县政府及时采取了有力的措施。在今年三月份召开的全县矿业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大会上就下发了《清理乱占林地和加强林地管理工作时诗方案》,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在四月二十八日又召开了全县林地清理整顿工作调度会,要求各县镇和有关单位摸清底数,及时处理违法占用林地案件和完善各种手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矿产资源开发和森林资源保护功罪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现在国家省市检查在即,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清当前的形势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来认识我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切实行动起来,把这项工作尽快落到实处。

二、依法管理,规范运作,使我县矿业开发走向法制化和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1、严肃查处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

目前,经过前段林地清理整顿工作的开展,全县征占用林地和违法征占用林地底数已经基本清楚,如何进行案件处理将是今后开展工作的关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林业局《关于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我县的具体实际,对我县的违法占用林地案件要做到依法严肃处理。

1、区别对待,分类处

理。

对于有林业部门审批手续的征占用林地,看其是否存在少批多占、超过临时占用林地期限以及是否在临时占用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如有上述现象,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对超批面积和超期行为予以处罚,限期拆除永久性建筑物。临时占用林地占用期限已满的,要责令限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对于有计划部门审批立项的重点工程项目,但还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的,也要先停止违法行为,林业及国土部门抓紧运作,加大服务力度,及时上报审批手续,确保立县项目的依法顺利实施。

对于有计划部门批准立项而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林地使用手续,先行施工建设的中小项目和矿点,特别是违法占用天然林地、国家生态公益林地、退耕还林地的行为,林业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一律先予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停止违法行为,毁坏树木的补种树木,处以罚款并限期恢复原状。对于处罚后符合征占用林地条件的,即不在天然林地、国家公益林地以及退耕还林地内的由用地单位向县林业部门提供征占用林地的申请和相关材料,足额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根据各级不同的审批权限,林业部门依法报批补办手续。对于在天然林地、国家公益林地、退耕还林地内进行开矿的除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项目外,依法予以取缔,禁止申报。

对于没有经过县级以上计划部门立项的违法开矿,滥采乱挖,破坏森林资源严重,没有长远规划,以短期内攫取最大经济效益为目的的群采群挖矿点,县林业部门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全部限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恢复植被,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全面整顿,实施重点突破。

在四月份召开的林地清理整顿调度会上,林业部门已经授权各乡镇林业站依法处理违法占用林地案件。为了加大打击力度,从速从快处理大案要案,由县林业治安派出所和县护林大队组成精干的专案组,进驻重点乡镇××镇、××镇、××乡、××乡开展工作,对该乡镇的大案、要案及国家、省市督办案件进行重点调查处理。依照《刑法》和司法解释,对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违法占用林地和严重毁坏林木案件进行调查后,移交公安机关予以刑事立案。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对于行政处罚案件分清征占用林地类型后,按照每平方米10―30元标准依法处罚到位,并将全县典型案件在电视上进行公开曝光,达到处理一个,震慑一方的目的。

依法规范林业审批手续。

林业部门在服务管理工作方面要紧紧跟上,对于符合条件应当补办手续的.要及时收集相关材料,进行规范组卷,从速从快进行审批或审查审核后上报审批。

对于申请长期征、占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必须如实向县林业部门上报申请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临时征占用林地的数量和条件符合县级林业部门审批权限的,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以文件的形式进行审核批准,其他的由县林业部门审查后负责逐级上报审核、审批。县林业部门要负责建立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档案工作。

三、上下联动,紧密配合,努力实现我县矿业开发与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协调发展。

(一)各职能部门要分工负责,协调联动。

目前,我县的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事关全县发展的大局,并非一个林业部门所能够完成,因此全县各职能部门要做到分工协作,紧密配合。

县林业局是全县林地等森林资源的管理职能部门,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在矿业开发中应该属于前置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占用或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县级各职能部门在办理矿业开发手续时,要加强沟通。凡是建设项目需要征占用林地的,国土资源部门、矿产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要在用地单位取得林业部门的林地使用审核同意书后,再予以办理相关的手续,方可投入生产。

县计划部门对已经同意立项的或符合立项条件的要尽快予以立项,下达立项审批文件。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纪检监察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林业部门要与宣传和广播电视部门密切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有效地宣传林业法律法规。要通过散发传单、张贴公告和宣传标语、电视讲话、打电视字幕、大案要案公开曝光、人物专访、组织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真正使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深入人心。

公安、检察、法院部门要对处理违法占用林地案件给予大力支持,提供各种方便。案件处理过程中需要采取强制性措施的,如拘留等,公安机关要予以批准。够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移交后要予以从速从快办案;检察院在办理此类刑事案件中,办理起诉、批准逮捕等手续时也要予以大力支持。

(二)各乡镇要进行自纠自查,密切配合。

1、在林地清理整顿方面。

按照林业部门的授权,各乡镇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对本辖区发生的违法占用林地案件富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各乡镇要成立清理整顿违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工作组,明确书记、乡长是第一责任人,主管乡长、林业站站长为直接责任人。乡长作为清理整顿违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的直接指挥者,主管乡长为具体工作的承办负责人,林业站、乡镇治安派出所、司法所为工作组成员组成专门队伍进行违法占用林地案件处理。

2、在维护外部环境方面。

各乡镇一定要做好采矿企业征占用林地的手续报批工作,帮助收集相关材料,完善各种手续,与被征占用林地单位做好协调工作,积极化解林权纠纷,为合法矿业开发者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各乡镇不得假借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名义,破坏林地资源,实行地方保护主义,最终损害开发商的利益。纪检监察部门对于违反纪委监察部门在开矿过程中的“八不准”规定,官商勾结。在林地清理整顿过程中,乡镇、村或者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设置障碍阻力的,根据情节予以立案处理,依照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各乡镇政府要监督本辖区内的村委会,林木管户承包人积极发现、举报、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开矿滥占林地行为。

(三)开发商、开矿企业主或责任人要提高认识,依法办事。

今后,凡是在我县境内从事矿业开发,须征占用林地的企业和个人,都要提高认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及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对于无林业部门审批手续,不符合审核审批标准,林业主管部门明令依法予以取缔的群采群挖开矿责任人,要自觉主动接受处理;对于无审批手续,现已经予以停产,但符合审核审批标准,林业部门能够予以办理审核审批手续的,要积极配合林业部门接收处罚,主动到林业部门申请林地使用审批手续。各开发商、企业主和责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林业部门的清理整顿执法行动。

(四)采取补救措施,恢复被破坏的森林植被。

在矿业开发过程中,要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正确处理矿业开发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采取边开发边治理的原则。在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手续的同时,结合市林业主管部门的“百矿复绿”活动,由林业局与用地单位签订恢复植被协议书;在尾矿区及堆毛区逐年逐地块进行绿化;在矿区范围内和露天采矿场周围植树种草,实施绿化。实施绿化要分清责任,本着用地单位全面负责,辖区各乡镇林业站进行规划和督导的原则,确保破坏一片,恢复一片,绿化一片。同时林业部门要做好森林资源植被恢复费的合理使用,实行易地造林,确保森林资源的持续增加,达到永续利用的目的。

总之,全县违法开矿占用林地、破坏森林资源的情况十分严重,时间非常紧迫,情况十分复杂,各级各部门要坚决克服畏难情绪,理清思路,认清形势,突出重点,扎实工作,紧密配合,协调联动,不折不扣地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要以对县委、县政府高度负责,对自身高度负责的态度,立即行动,真抓实干,努力保护好我县现有的森林资源,依法有序地开发我县矿业资源,切实为县域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理。

对于有林业部门审批手续的征占用林地,看其是否存在少批多占、超过临时占用林地期限以及是否在临时占用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如有上述现象,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对超批面积和超期行为予以处罚,限期拆除永久性建筑物。临时占用林地占用期限已满的,要责令限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对于有计划部门审批立项的重点工程项目,但还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的,也要先停止违法行为,林业及国土部门抓紧运作,加大服务力度,及时上报审批手续,确保立县项目的依法顺利实施。

对于有计划部门批准立项而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林地使用手续,先行施工建设的中小项目和矿点,特别是违法占用天然林地、国家生态公益林地、退耕还林地的行为,林业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一律先予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停止违法行为,毁坏树木的补种树木,处以罚款并限期恢复原状。对于处罚后符合征占用林地条件的,即不在天然林地、国家公益林地以及退耕还林地内的由用地单位向县林业部门提供征占用林地的申请和相关材料,足额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根据各级不同的审批权限,林业部门依法报批补办手续。对于在天然林地、国家公益林地、退耕还林地内进行开矿的除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项目外,依法予以取缔,禁止申报。

对于没有经过县级以上计划部门立项的违法开矿,滥采乱挖,破坏森林资源严重,没有长远规划,以短期内攫取最大经济效益为目的的群采群挖矿点,县林业部门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全部限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恢复植被,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全面整顿,实施重点突破。

在四月份召开的林地清理整顿调度会上,林业部门已经授权各乡镇林业站依法处理违法占用林地案件。为了加大打击力度,从速从快处理大案要案,由县林业治安派出所和县护林大队组成精干的专案组,进驻重点乡镇××镇、××镇、××乡、××乡开展工作,对该乡镇的大案、要案及国家、省市督办案件进行重点调查处理。依照《刑法》和司法解释,对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违法占用林地和严重毁坏林木案件进行调查后,移交公安机关予以刑事立案。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对于行政处罚案件分清征占用林地类型后,按照每平方米10―30元标准依法处罚到位,并将全县典型案件在电视上进行公开曝光,达到处理一个,震慑一方的目的。

依法规范林业审批手续。

林业部门在服务管理工作方面要紧紧跟上,对于符合条件应当补办手续的要及时收集相关材料,进行规范组卷,从速从快进行审批或审查审核后上报审批。

对于申请长期征、占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必须如实向县林业部门上报申请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临时征占用林地的数量和条件符合县级林业部门审批权限的,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以文件的形式进行审核批准,其他的由县林业部门审查后负责逐级上报审核、审批。县林业部门要负责建立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档案工作。

三、上下联动,紧密配合,努力实现我县矿业开发与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协调发展。

(一)各职能部门要分工负责,协调联动。

目前,我县的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事关全县发展的大局,并非一个林业部门所能够完成,因此全县各职能部门要做到分工协作,紧密配合。

县林业局是全县林地等森林资源的管理职能部门,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在矿业开发中应该属于前置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占用或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县级各职能部门在办理矿业开发手续时,要加强沟通。凡是建设项目需要征占用林地的,国土资源部门、矿产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要在用地单位取得林业部门的林地使用审核同意书后,再予以办理相关的手续,方可投入生产。

县计划部门对已经同意立项的或符合立项条件的要尽快予以立项,下达立项审批文件。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纪检监察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林业部门要与宣传和广播电视部门密切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有效地宣传林业法律法规。要通过散发传单、张贴公告和宣传标语、电视讲话、打电视字幕、大案要案公开曝光、人物专访、组织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真正使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深入人心。

公安、检察、法院部门要对处理违法占用林地案件给予大力支持,提供各种方便。案件处理过程中需要采取强制性措施的,如拘留等,公安机关要予以批准。够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移交后要予以从速从快办案;检察院在办理此类刑事案件中,办理起诉、批准逮捕等手续时也要予以大力支持。

(二)各乡镇要进行自纠自查,密切配合。

1、在林地清理整顿方面。

按照林业部门的授权,各乡镇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对本辖区发生的违法占用林地案件富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各乡镇要成立清理整顿违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工作组,明确书记、乡长是第一责任人,主管乡长、林业站站长为直接责任人。乡长作为清理整顿违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的直接指挥者,主管乡长为具体工作的承办负责人,林业站、乡镇治安派出所、司法所为工作组成员组成专门队伍进行违法占用林地案件处理。

2、在维护外部环境方面。

各乡镇一定要做好采矿企业征占用林地的手续报批工作,帮助收集相关材料,完善各种手续,与被征占用林地单位做好协调工作,积极化解林权纠纷,为合法矿业开发者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各乡镇不得假借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名义,破坏林地资源,实行地方保护主义,最终损害开发商的利益。纪检监察部门对于违反纪委监察部门在开矿过程中的“八不准”规定,官商勾结。在林地清理整顿过程中,乡镇、村或者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设置障碍阻力的,根据情节予以立案处理,依照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各乡镇政府要监督本辖区内的村委会,林木管户承包人积极发现、举报、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开矿滥占林地行为。

(三)开发商、开矿企业主或责任人要提高认识,依法办事。

今后,凡是在我县境内从事矿业开发,须征占用林地的企业和个人,都要提高认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及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对于无林业部门审批手续,不符合审核审批标准,林业主管部门明令依法予以取缔的群采群挖开矿责任人,要自觉主动接受处理;对于无审批手续,现已经予以停产,但符合审核审批标准,林业部门能够予以办理审核审批手续的,要积极配合林业部门接收处罚,主动到林业部门申请林地使用审批手续。各开发商、企业主和责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林业部门的清理整顿执法行动。

(四)采取补救措施,恢复被破坏的森林植被。

在矿业开发过程中,要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正确处理矿业开发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采取边开发边治理的原则。在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手续的同时,结合市林业主管部门的“百矿复绿”活动,由林业局与用地单位签订恢复植被协议书;在尾矿区及堆毛区逐年逐地块进行绿化;在矿区范围内和露天采矿场周围植树种草,实施绿化。实施绿化要分清责任,本着用地单位全面负责,辖区各乡镇林业站进行规划和督导的原则,确保破坏一片,恢复一片,绿化一片。同时林业部门要做好森林资源植被恢复费的合理使用,实行易地造林,确保森林资源的持续增加,达到永续利用的目的。

总之,全县违法开矿占用林地、破坏森林资源的情况十分严重,时间非常紧迫,情况十分复杂,各级各部门要坚决克服畏难情绪,理清思路,认清形势,突出重点,扎实工作,紧密配合,协调联动,不折不扣地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要以对县委、县政府高度负责,对自身高度负责的态度,立即行动,真抓实干,努力保护好我县现有的森林资源,依法有序地开发我县矿业资源,切实为县域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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